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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建筑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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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建筑论文

篇(1)

2提高设计水平的措施

2.1使用高光效光源

据相关规定要求,建筑照明所用光源应该根据以下几点来确定:第一,灯具在安装的时候,如有位置较低的,就要考虑使用荧光灯,因为荧光灯有着高光效、高寿命的特点,具有较好的显色性,在挑选荧光灯时,尽量选择径直管的。第二,灯具在安装时,位置高的地方就要考虑金卤灯,当装灯要求使用显色性较强的灯时,就要选择陶瓷性质的金卤灯,当装灯不要求显色性或要求较低时,就可以选择高压钠灯。第三,在装灯位置高或是不利于维修的地方,就要考虑选择无极荧光灯,因为这种灯有着高寿命的特点,工作的时间可以超过五万小时,另外,无极荧光灯的发光效率特别高,节能效果也特别好,电能消耗少,电压范围比一般的灯要大很多。

2.2将照明线路电能消耗降低

电流经过电阻流过照明线路后,会出现大量电能的消耗,因此,要选择电阻率较小的导线,近年来,人们在广泛的使用铜芯,在使用时,要避免消耗铜资源。要想降低线路的损坏,必须遵循以下几点:首先,要缩短导线的长度,铺设通电线路时,要选择直线,将弯路出现的效率降到最低,使导线达到最短,要降低铺设低压线路中回头线出现的次数,使电能在来回线路的消耗减少。为了缩短供电距离,要在负荷中心处安装变压器,当建筑物每层的面积达到10000平米时,配电所的数量最低是两个,以达到缩短干线长度的目的。低压配电室可以避免支线沿着干线倒送的事故发生,所以,要在高层建筑竖井旁,建设低压配电室。其次,要扩大导线的截面。要进行严格的资金消耗计算与增加计算,在保证增加导线横截面较为有意义的情况下,将导线的截面增大一级,使得能源消耗降至最低。

2.3照明系统功率因数的增大

一些照明系统电感元件用电设备会浪费电能的无功功率,如:变压器、镇流器等,使电能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所以,必须要将类似的无功功率降到最低,要将照明系统的功率因数增大,如:可以利用电子镇流器,在荧光灯的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安装,使得线路设备传输无功功率的数量降至最低。

2.4节能技术的创新

在设计节能照明系统时,要进行节能技术的创新,如:天然光。天然光就是利用天然光纤代替人工照明,可以在建筑的侧面及屋顶设计大量的玻璃,使得天然光可以通过玻璃照射在建筑物中,室内照明较为充足,白天可以完全脱离人工照明,当自然光线需要调整时,可以利用帘幕进行调适,不仅可以节省能源,还会使自然光的视觉效果达到最佳水平。在一些自然光不充足的地方,如地下室,设计人员可以将光纤照明利用进来,只需要将采集阳光的设备安装在室外,就可以良好的对其进行利用,其原理就是通过光纤,将设备中收集的天然光传输到室内,与此同时,人们还可以利用光纤技术制造出不一样的艺术效果。目前,已经有研究人员对发光的二极管进行研究,其电量消耗比正常的日光灯低,如果可以对其进行良好的使用,建筑照明系统低耗最降至低的目标就可以早日实现。

2.5照明器控制方式的改善

要根据每个建筑物的室内照明使用的特点以及要求,来选择照明器的控制方式。首先,面积较小的房间要选择一灯一个控制,或者是两灯一个控制的方式,尽量避免多灯一控的情况发生,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房间面积大的灯控设计方法也如此。其次,在对建筑楼梯与楼道中的灯控进行设置时,尽量选择声音控制开光,这样,可以将开灯时间缩短,照明时间可以根据人为的控制来决定。最后,在对远离窗户采光较差的地方设置灯控时,要选择可以调光的控制设备,使其既可以保持室内照明均匀,又可以保证电能不被消耗。在建筑物中,不同的位置,灯控的选择也是不同的,为了节省电能的消耗,设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

篇(2)

(1)以人文本原则。

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现代人对生活区域和生产区域的环境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在生态建筑设计时,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生态建筑设计中要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体现出对人的关心,就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室内设计、交通条件以及生态环境,以满足人们对建筑的多层次需求,从而为人们创造出更加清洁、舒适、环保、健康的空间。比如:根据建筑地的自然环境,建立宜人的绿化系统。

(2)节能环保原则。

节能环保是生态建筑的内在要求,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选用可以循环利用或者可降解的材料,尽可能少的产生建筑垃圾,即便产生也不致于对环境产生危害;选用建材时还要考虑优先使用本地建材,减少运输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3)经济性原则。

生态建筑要符合经济性,指的是建筑施工中,尽可能选用一些新材料新技术,以降低施工成本,但更重要的强调建筑在建成后使用过程中要经济运行,对资源、能源的消耗要降至最低。在进行生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牵涉到多个科学理论以及先进技术,并与建筑材料进行配合,确保生态建筑的高效运行、低耗运行以及节能运转,最大程度减小生态建筑在环境使用过程中的破坏程度,降低对自然的能源消耗,实现经济的优势运行。例如:根据生态学的设计理念,最大程度地采用自然的采光、通风方式。

(4)因地制宜原则。

科学的生态建筑设计方案,应该是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在生态建筑设计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筑周围的自然条件,重视环境、植被以及当地土地的特点,处理好与环境的关系。在建筑风格上,应该与当地环境协调一致;在建筑能耗上,尽可能地结合当地的日照和风向特点,降低建筑在使用中对化石能源、资源的消耗。在绿化环节上,应该尽可能地引用当地物种,避免绿化过程中因植物无法适应新环境而产生资源浪费。

2生态建筑设计的有效对策

2.1以人为本,注重建筑的宜居性和美观性

生态建筑设计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室内设计、外部交通状态及区域生态环境,努力创造更加舒适、美观的空间环境。现以住宅建筑为例,阐述一下以人为本的建筑设计理念。首先,建筑的室内设计要按照人们日常生活习惯来布局室内空间,比如,客厅的功能主要的会客和居家休闲,设计时应该宽敞、明亮、简洁;再者,小区要建立完备的交通设施,满足人们的停车需求,比如:机动车停车场最好人车分流,建立地下车库,一来不影响小区地面美观,二来确保行人安全,而自行车棚则应该离楼道门口近为宜,方便人们简易出行;最后,要根据区域的生态环境营造出舒心怡人的小区环境,比如合理布局小区绿植,提高有效绿化面积,提高舒适度。设计者在做设计时,头脑中要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设计宗旨,以确保人类的身心健康,为满足人类各种活动需要作为设计的核心要求。宜居性和美观性要求建筑设计时,要综合考虑满足人类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要综合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多项关系;综合满足使用功能、安全环保、舒适美观、节能经济等各种要求;还需要了解建筑所在地的地域文化特征,将地域文化有机的吸纳和融合起来,使得建筑物与周围的人文环境相协调,并尽力成为地域文化的一种标识。

2.2采用新材料新技术,降低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带动建材工业和建筑技术的发展,在生态建筑设计过程中,要充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实现建筑的节能环保和经济运行。首先,建筑材料技术的不断进步,传统的以砖石为主要材料的建筑结构逐渐被更高和更轻便的墙体和结构所取代,在减轻建筑自身重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建筑的内部空间,节约了建筑材料的使用。如高强度混凝土材料、高强钢筋、高强预应力钢筋、泡沫铝材料、高强度玻璃等。建材的循环利用,既能充分利用资源,也能降低人力、物力成本,在设计时,将循环利用理念引入进来,可以促进生态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节能技术在建筑行业发展同样比较迅速,生态建筑中能够使用到的清洁能源包括生物能、地热能、风能以及太阳能。其中应用最广泛、种类最丰富的是太阳能技术,太阳能在建筑上的应用,可以对建筑采暖、降温、干燥等。比如,通过窗户集热板建设太阳能资源系统,运用玻璃盒子单元集热板、蓄热装置、风扇和空气导管等组合而成,从而将太阳的光能转化成需要的热能。还有当前地热能在建中的应用也快速发展,地热储备量丰富的地区,可以采用地热采暖,污染小、运行成本低。生态建筑设计者,应充分应用这些新的技术,以降低生态建筑的运行能耗。

2.3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实现建筑与环境一体化融合

建筑设计与周边环境的一体化融合,这个有两层含义。首先,建筑设计要实现人与自然的一体化。也就是对人与人、人与建筑、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适当地处理,从而为人类创造一个舒适的小空间,同时又要融入到周边环境中,且不对环境产生破坏,实现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促使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再者,建筑设计要实现当前与历史、当前与未来的一体化。建筑设计要和该地区已经存在的建筑协调一致,做到不损坏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这样才能使建筑能够在未来长时间的满足人类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需要。建筑与环境的一体化融合要求建筑设计在选用建材时,首先应选用对无毒无害的建材,以防止建材对人或环境产生辐射、电磁波、有毒气体危害;还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比如:对环境温度、湿度进行适当地控制,使室内环境能够达到人体需要的最佳状态;强调建筑周围环境与建筑室内空间要实现自然过渡,,使人们尽可能多地观赏到周围的自然美景;注意地域文化延续性,在设计前充分考察当地的文化特征,尊重地方文化的差异,在建筑能吸纳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工艺及生产技术。例如,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原址是个采砂场,设计时充分考虑原址的特征,将采砂场遗留下来的小山以及一些“砂包石”因地制宜地设计成为众多小山头,山山之间形成连绵态势,并建造蜿蜒的台阶,为学生创造了风景宜人的学习和休闲环境,不仅有效降低了建造成本,还在建筑中最大程度地利用了原址的特点,实现了建筑与环境的和谐交融。

篇(3)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进步、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的建设事业也蒸蒸日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地组织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使施工现场具有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秩序。但是,在文明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文明施工的问题表现

(1)管理制度不健全,违反有关章程

目前我国房屋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广泛存在着安全不文明施工等际情况,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另外,在现行的规章制度下,管理人员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违反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程,没有及时落实规章制度或者忽视了规章制度的存在。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讲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性的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隐患及安全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

(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许多安全管理工作是被动开展的,活动记录随便编写,挂接地线不验电,线路上的施工作业不挂封闭接地线,施工人员对施工作业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因此,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真正意识到“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民生”,让每一名员工从执行制度开始,接受安全的培训教育,形成行为规范,做到可以在现场施工中及时预见隐患,消除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监督建筑施工的工作人员失察

我国的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普遍存在对安全监督力度不够,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生产职责,对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消除及更正,最终导致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4)建筑施工企业对文明施工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等建筑文明施工安全文件未及时传达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三定”未落实,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只停处于口头上讲解,应付检查走过场,严重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措施

房屋建筑文明安全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认真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进场工人实行三级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加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施工现场严格使用“安全三宝”,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主要出入口,人行通道,车行通道搭设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架。在针对文明施工的问题上,可建立以下制度措施来预防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的实施与管理,确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是现场的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安全员负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施工员是现场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负责人,在生产中指导工人班组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不得违章指挥。

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对生产操作面进行班前、班后检查,查出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禁在有隐患的条件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入工地的所有员工进行书面的入场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人员要有签字记录。

(3)实行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安全设施按照工程技术安全措施配备,为了保证数量、质量、位置、性能都符合原措施规定的要求,必须经公司生产安全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对下列项目实行验收挂牌制度:施工防护外架;塔式起重机、搅拌机;“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中为作业安全、机电安全、防火需要等专门配置的其它各种设施。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公司生产安全部组织实施,对整个工地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各个方面检查。安全员和施工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检查结果在班组会议上进行讲评;整个施工现场完全封闭,只留对外的材料运输及人员出入口。非上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杜绝非工人员穿行于生产区发生安全事故。

(5)明确本工程安全事故防范重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并作显著的警示标记。

最后,推进文明施工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少数施工企业的重视参与尚不能形成气候。只有政府在立法、在加强实施上做足功夫,才能保障这项工作得以强有力地实施。主管政府部门应及早制订出可操作性以至强制性的文明施工实施纲要。同时,政府监督部门严格进行监督,并对不遵守文明施工的企业给予当的惩处。

参考文献:

[1]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筑安全,2005,01

篇(4)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3 — 0032 — 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之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着力构建循环经济和“两型”社会,财政部也出台《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生态文明建设是大坎,是大工程;政府绿色采购是小坎,是小工程。在雾霾肆虐、“两高”凸显的压力下,小坎迈得过,大坎就迈得好。

一、政府绿色采购的正能量分析

所谓“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法律承认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等利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少的环境标志产品,主要包含绿色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绿色公共工程及绿色装修工程采购两个方面” 〔1〕。通俗地说,就是政府着意采购符合国家环境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以此强化社会环境行为,引领社会绿色消费,拉动绿色市场需求,从而推动国家实现循环经济战略。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购量占GDP的比例向来很高。据统计,欧盟每年采购15000亿欧元,占其GDP的16%。美国政府的采购量占其GDP的26%~27%。日本中央政府每年采购支出达14万亿日元,联合国约30亿美元。欧盟为促进政府绿色采购,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意义深远。参与起草的Margot Wallstrom委员认为:“政府机构具有庞大的购买力,如果欧盟所有的政府机关都转向绿色电力,将减少6000 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到2012年就可以减少京都议定书下18%温室气体排放”。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可见,从理念和制度上推进纳入环境标准、植入环境因素的政府采购模式,无疑会引领绿色潮流。

勿庸讳言,我国工业化进程以牺牲生态文明为代价, 环境问题已忍无可忍。借鉴国际经验,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十分必要。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每年以500 亿规模的水平递增。比如2011年我国党政机关电耗总量占全国耗量的5%,相当于8亿农民的用电,能源采购费超过1200亿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抽样的15个政府机构的耗能设备和器具,其节能潜力为8682吨标准煤。由此推论,只要办公楼建筑本身节能改造、设备和产品节能替代、降低待机能耗等措施执行到位,政府节能潜力那是相当的巨大。不言而喻,“实施绿色采购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和溢出效应,可以促进经济界开发绿色产品和技术。”〔2〕也就是说,只要政府采购能够遵循生态原则,强化生态环保导向,偏向绿色环保产品,就会促使供应商与生产商开发新的环保工艺和技术。从社会学意义上分析,政府绿色采购的正能量还体现在,它不仅可以保证代际公正, 即当代人的采购不会寅吃卯粮,不会损害下一代的生态利益;而且同一代一部分人的采购不会对另一部分人的生态利益产生负外部性,从而可以保证代内公正。

二、政府绿色采购面临的困境分析

在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应该说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发展势头良好,但困境不少。

首先,法规制度保障不给力。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已实施5年的《政府采购法》无疑也有待完善。而且“由于各地在尝试绿色政府采购初期的认识不是很深,出发点站得也不高,出台的一些政策制度,难免存在遗漏,甚至与《政府采购法》相左,亟须加紧修改、完善和补充。”〔3〕比如,政府采购如何偏向环保型企业;如何厘清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机构的职责;如何统一规范采购方式和程序,等等,在这些老黄历的办法和制度中,鲜有提及。另外,要定制出一部具有系统性、缜密性、创造性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难度自然很大。无论是顶层设计部门,还是地方相关部门,如果都不敢为人先,怕担当责任,持观望态度,上下联动的制度创新劲头打折扣,法规制度保障不给力也就在情理之中。

其次,绿色采购标准不统一。国际上通行的经验是,环境标志产品是各国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重要基础,政府绿色采购要与环境标志产品挂钩,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必须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的生态标志,等等。因此,“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一个详细的操作指南或规范,是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配套制度。”〔4〕目前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并未对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订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对于绿色产品采用何种衡量标准、由哪家认证机构来认证产品也无明确规定。由于绿色环保标准失位,一些不良企业打着绿色产品的旗号, 把“劣币”当作“良币”,使真正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受挫。

再次,绿色采购信息网欠发达。各采购机关在做出采购决定前, 必须评估不同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评比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环保性能;评测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等等。而做出这些判断, 必须依据海量的信息和资料。这些情资通常分散于生产厂家、供应者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为了给出正确和有效的指引,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产品和服务的环境信息,进行系统归纳和整理,使之成为权威的资料信息平台,便于采购者作出理性选择。遗憾的是,这种专门的网络信息平台在我国还是空白,信息交流困难和采购盲动也就不可避免。已有的“碎片”化的绿色采购信息公开程度本来不高,加之有些部门还要恶意屏蔽,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肆意让“心仪”的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这种暗箱操作孽生的寻租私利更阻碍了绿色采购信息网的建立。

最后,绿色采购监管难归位。张五常先生说过:“凡是有政府工程的地方,就有腐败”。这话虽绝对且刻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地方的政府绿色采购操作确实有点乱。招标文件不经监管部门审核就擅自发出;不在媒体公布中标结果或擅自改变中标结果;采购合同不报监管部门备案;对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擅自隐瞒或变更采购方式;不按规定聘请专家,或聘请无资格的专家滥竽充数,或评委组成比例不合规矩;采购资金审核不严,随意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许多无采购资金的项目也进入采购法定程序,等等。监管机构要么涉足太深,要么轻描淡写,或有意为之,或浑然不觉。

三、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路径思考

第一,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法》。立法是实行和推广政府绿色采购的治本之策。在《政府采购法》业已出台的语境下,应尽快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厘清相关权力与责任。例如在供应商选择上,对于符合国家节能与环保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而且其节能和环保的比较优势如果非常明显,政府部门必须予以优先采购。在产品和服务效能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对于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或服务,财政部门应允许企业获得一定比例的差价优惠,并给予相应的“价格补贴”。对已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和正在研发绿色产品的企业,对为环保而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和工艺手段的企业,财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税务部门应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通过财税政策杠杆,将政策上升为法条,其产生的刚性影响力,可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绿色产品的生产。

第二,制订绿色采购标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准入门槛,或前期标准,据此再划定政府采购会当然涉及的重点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定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国际上已有30多个发达国家、2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出了绿色标志制度,已成为各国制定绿色采购产品的重要标准和指南。”〔5〕应着重指出的是,在具体操作层面,“绿色清单法”、“绿色标准法”和“绿色权值法”叠加运用,三管齐下,可多角度保证绿色产品的采购。分解开来而言,就是说政府先出台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绿色清单法”,引导企业按照清单优先予以组织生产或提供;标准管理部门从节能、增效、环保等方面制订比较精细明确的采购标准;采购绩效评估部门和监管部门在综合评分法中设置节能与环保分数,增加节能与环保在总评价中的权值,从而实打实地对节能与环保项目予以客观、公正和平衡的评价

第三,建立信息资料系统。对于采购单位来说,从权威机构获取信息比从生产者、供应者和非政府组织获取更重要。各采购单位在决定采购前,应综合运用“绿色清单”、“绿色标准”和“绿色权值”三位一体的制度性工具和程序,依托权威的信息平台,准确及时搜集到相关产品和服务之于环境影响的信息,据此再对该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进行综评和衡量。因此,建立权威统一的资料信息系统,应对产品和服务的环境信息不断地进行归纳、整理和公布,对国内外最新的绿色产品信息和技术信息不断地进行更新,对符合绿色采购的品牌清单和进行绿色采购的机构名单不断地定期滚动公示,这样一个终端基础性的信息平台,于供应商、采购人员和消费者而言,交流互动之频率,产品采购之效率,交易成本之降率,也就会相应提高。

第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政府绿色采购应构建内外一体的监督网络。首先,监管好集中采购,再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信息报告和公开、抽取专家、合同备案、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约束和牵制分散采购,规范分散采购行为。其次,实行管、采分离,做到采购、付款、验收等环节相分离,逐步形成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各关联方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再次,遵循透明度原则,遵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在信息公开、采购流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纠纷仲裁等实行全面公开,促进全社会参与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最后,要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完善执法和监督机制,明确经济与法律责任,建立必要的报告和追踪系统,建立岗位考核体系,奖励按照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标准、权值进行采购的单位,处罚违规单位。

〔参 考 文 献〕

〔1〕 刘汉屏,李安泽.政府采购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赵英民.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J〕.环境保护,2009,(08).

篇(5)

关于驰名商标的定义,各国立法的规定并不一致。我国1996年8月14日由国家工商局制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2001年l0月,我国公布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这是中国首次给予驰名商标国家法律层次的保护。针对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救济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救济,三种救济方式构成对驰名商标的立体保护。鉴于商标权的私权性质,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固然效率比较高,但执法成本也高。刑事救济对侵权人无疑具有较大的威慑力,但由于商标所有人在刑事诉讼中得不到赔偿,一般更愿意选择民事程序解决纠纷。

一、民事救济

(一)禁止令

禁止令,主要是指法院在判决前为了制止事态的扩大、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或防止有关证据灭失而临时采取的行动,包括扣押、封存、冻结等措施。商标法第5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第58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事实上,民事诉讼法也为驰名商标权利人采用禁止令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进行司法解释时,明确规定:“在诉讼中遇有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先行做出裁定”。

(二)损害赔偿

驰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原则为指导原则,以法定标准赔偿原则为补充:

1、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是指驰名商标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对损害赔偿的性质历来有补偿主义与惩罚主义不同观点之争。笔者支持补偿主义的观点。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不但涉及盗版者,更涉及全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的传播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立法上应当考虑到平衡。其次,损害赔偿的功能主“填平损失”,如果过分强调其惩罚功能,就违背了作为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属性。再次,惩罚行为往往是行政或国家的职能和权力,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将惩罚职能所得的利益归之于某一企业或个人也是不适当的。被侵权人因诉讼获得不当得利,也违反法律公平、正义的原则。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所谓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侵害商标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标准。商标具有无形的特点,侵权容易但证据难取,权利人所受损失不好计算。确定侵权人的利润或被侵权人的损失,都必须依赖比较完善的原始会计凭证,被告如果是故意侵权,一般都会隐匿记帐凭证或干脆不记帐。为了体现“足以弥补损失”的补偿和制裁功能,必须找到一个赔偿数额的”度”,并给以法律的具体规定。商标法第56条规定:“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行政救济

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关是我国两个主要的行政执法机关。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权的保护

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侵权一直有较强的打击力度。我国对商标保护实行卅法和行政并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商标权利人既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主动查处。商标法第53条规定:“对于认定构成侵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二)海关对商标权的保护

2000年7月8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1995年通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是我国海关行使行政权保护商标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4条规定:“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着作权和专利权。”以下是我国对商标权的海关保护制度的几个特点:①商标权利人必须向海关总署进行海关备案。备案可以预先进行,也可以在申请保护时同时进行。②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货物进出口的具体线索时,应向进出口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③海关可以采取主动扣留措施。①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与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等值的担保金。⑤海关可以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⑥对于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一般不予追究;但超出自用的、合理的数量,依照《知识产仪海关保护条例》查处。

三、刑事救济

侵害商标权行为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看侵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规模性地仿冒驰名商标的行为不仅危害商标权利人的私权,还破坏了商业社会的信用原则,严重破坏投资环境,危害国家利益,应该给予刑事处罚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可以构成犯罪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有三种,即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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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规划设计阶段节能措施

(1)建筑规划设计

合理的建筑规划设计对于建筑节能有很重要的意义。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应从建筑物选址、建筑布局、建筑物朝向、间距及日照、季风主向、环境散热、墙体绿化、建筑物窗墙比、体形系数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精心设计。①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采光和减轻热岛效应。当项目用地面积达到或超过10万平方米时,宜在典型气象条件下进行项目用地,风环境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②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于南北向,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2)环境设计

通过对环境指标的调整,比如绿化率,硬化路面分布及路面遮阳技术等等,减小热岛效应,降低既有建筑环境问题带来的能耗。通过建筑绿化达到有效降低气温、调节环境温度、遮阳防晒、净化空气的目的。建筑绿化可分为环境绿化和围护结构绿化。环境绿化对城市建筑物环境气候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可抑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围护结构绿化可以起遮挡太阳辐射和吸收热量的作用。实测表明,墙面有爬墙植物后,墙的外表面昼夜平均温度可降低约4℃,而墙的内表面温度相应可减少约0.9℃。

2建筑单体设计阶段

(1)围护结构设计

对建筑的围护结构如屋面、墙体、窗户、热桥部位等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使节能建筑的结构热工性能的评价指标(如体形系数、窗墙比、外墙传热系数、幕墙遮阳系数、遮阳方式等)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使被评建筑的整体热工性能得到有效改善。

(2)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的选择

①外墙。可采用外墙外保温,也可采用外墙内保温。②对于门窗节能技术,为了解决大面积玻璃造成能量损失过大的问题,人们将普通玻璃加工成中空玻璃、镀膜玻璃(包括LOW-E中空玻璃、高强度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等)。③屋面常用的保温技术措施是在屋面设置导热系数小的轻质材料作为保温,如闭孔式泡沫混凝土作为保温隔热层。除保温外,还可通过屋顶隔热降温的方法节能,包括架空通风、屋顶蓄水或定时喷水、屋顶绿化等。研究表明,采用“冷屋顶”节能可使空调负荷减少约10%~15%。

(3)围护结构节能材料的选择

①主墙体材料有: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粉煤灰(陶粒)小型空心砌块、PCB-Ⅱ(Ⅲ)型聚苯乙烯混凝土节能砌块、隔热混凝土砌块等。常用的外墙保温绝热材料有无机保温干粉内保温复合墙体、无机保温干粉外保温复合墙体等。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材料内部都有大量封闭孔,它们表观密度都较小,这也是作为保温隔热材料所必备的。②门窗材料包括:门窗框扇材料和玻璃。前者有:塑钢型材门窗框扇、塑铝型材门窗框扇等,后者有热反射镀膜玻璃、中控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等。

二全生命周期成本背景下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1认真收集项目信息

由于我国建筑节能设计的起步晚,严重缺乏基础的历史数据,这对建筑评价及建筑节能项目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要从现阶段开始,认真的收集项目信息,并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大面积收集和处理全国的建筑节能设计数据。通过持续的积累,建立完善的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数据库,从而为建筑项目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树立建筑节能设计理念

在设计时,不仅要认真考虑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污措施,还要将环保思想融入建筑设计中,全面实现建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因此,要树立正确的建筑节能设计理念,以减少建筑能源损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为目的,科学的应用新型环保材料。在建筑节能设计过程中,要对建筑项目的决策、建设、运营、维护等各方面的费用进行充分的考虑,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3加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

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会对周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设计方案不合理或者施工管理不当,就会严重的破坏自然环境,同样的如果设计方案十分合理或者施工管理十分严格,就会改善建筑周边的自然环境,促进建筑周边经济发展。因此,在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时,要加强对节能设计的监督管理,在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的运用各种技术,尽量减少资源消耗,并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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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千焦(kJ)的燃料,称为1kg标准煤(1kgce)。

2.上表前两列来源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3.上表后两列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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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 existe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problems to solve specific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me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blems civilized constru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当前经济建设发展突飞猛进,工程建设规模大、发展快,同时建筑市场的全面放开,使得监督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必须将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贯穿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在施工前创造良好的环境,施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环境,这是对自己生命的关爱,也是对别人生命的关爱

1.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的环境污染

1.1.1空气污染;从建筑施工开始,破坏地表面的绿色植物,到堆放砖、石子、石灰粉、水泥等建筑材料时都容易产生粉尘或灰尘,在大风天气下,更会尘土飞扬,烟尘弥漫,有时夹杂着刺鼻气味。

1.1.2噪声影响: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1.3废水污染:建筑施工中废水主要来自于井点降水、 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 建筑材料及砼输送管道的清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临时供水设施跑冒滴漏而无相应管理跟进导致施工现场污水漫流;

1.1.4废弃物污染: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组成。

1.1.5光污染:光污染是近年来才提出的问题,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物表面釉面砖、磨光大理石、涂料,夜间在建筑施工现场,探照灯彻夜常亮,并且会照到每一个施工角落,形成一个很大的光源体向四周扩散。大型运输车辆的照明灯,路过居民区的时候,会不时照向室内,打扰居民的生活特别是玻璃幕墙等装饰材料形成的反光。施工中电弧焊或闪光对接焊工作时发出的弧光也是重要的污染。

1.2建筑施工中的各类事故

建筑工程多为露天高空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近几年来,由于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违章作业; 以包代管导致安全管理薄弱,违章指挥;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力度不够等多种原因,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这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大多数发生在民工、临时工身上。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

1.3建筑人员的施工素质

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大多数是民工和临时工,文化程度偏低,实际文化程度与学历不相称; 缺少系统培训;技术等级较低,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较差;技术业务尖子少,高级技工短缺,难完成高、精、尖技术含量的程,同时对新技术、新机械、新材料的使用存在一定的困难。项目经理一般都是指派与工程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员担任,学历不高工程管理经验不足,粗放式管理;组织纪律不严明;懂技术的人员少,对规范规程贯彻不到位;后勤人员分工不明确,找不到责任人。

1.4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1.4.1质量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打上的烙印,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实行严格、公正的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1.4.2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薄弱。一些施工企业在施工活动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 

1.4.3市场准入把关不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施工企业中出现虚假的有资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或存在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搞私下交易等等,必然对建设工程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从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1.5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施工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摆到相应高度,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筑法律、法规范、文件等没有深入学习,而且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施工现场,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淡薄,施工现场的制度和责任模糊,在贯彻制度和落实责任的时候流于形式走过场,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解决建筑施工存在的问题的若干措施

2.1提倡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主要体现,是绿色施工技术的综合应用,重点在于将“绿色方式”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到工程施工中去,实施绿色施工,以便在建造过程中对环境、资源造成尽可能小的影响。如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结合气候施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现场要建造临时的排水设施,将雨水和冲洗水及时疏导,以减少对地表的冲蚀。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当施工现场因拉运石灰、沙土、垃圾时,会产生很大的灰尘,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电焊发出绕眼的光芒。可以在建筑施工周边围起护栏,遮挡强光向外辐射。要尽量不打扰居民的正常休息时间,若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有监管部门监督进行施工。

2.2建立完善安全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两个方面,建立安全体系至关重要,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立了安全体系之后各个部门要适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补救。并且还要注意检查的时候要仔细、认真。

2.3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意识

2.3.1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进厂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2.3.2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应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2.4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管理建筑施工的时候一定要跳出侧重于技术管理,忽视经济管理和组织管理的怪圈,要注意多管齐下,要技术、经济、组织三者齐头并进。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企业和下层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平时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认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与管理人员日常工资挂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的内容,给予工资浮动。

2.5严把施工质量关

2.5.1通过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团队,为项目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在项目经理的带领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程建设,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5.2建立健全材料机械管理制度。由于材料机械直接参加工程施工,材料机械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2.5.3防止偷工减料,注意监理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验收单位在验收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地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3.结语

文明施工是技术的创新,强调文明施工,意味着施工过程中要不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革新施工手段,完善技术设备,文明施工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所有的管理人员只有深刻的认识到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文明意识,才能逐渐避免建筑施工各种问题的发生和悲剧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刘岩.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2):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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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国外研究国外的众多案例表明在起步阶段,技术和制度是低碳建筑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为了满足美国建筑市场对绿色建筑测度的需要,先后提出了多套LEED评估体系。可是因为LEED以美国的建筑市场为导向,不契合中国具体的国情,无法直接为中国的低碳建筑测度所利用。

2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必要性

不能科学的测度低碳建筑的水平,这将使得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效果无法得到量化,最终将制约建筑行业的低碳发展。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开展,将推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然后带动整个行业的优化升级。在发展中降低能耗,既加快行业优化又推进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3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指标选取原则

3.1可获取性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指标的获取应相对容易,而且可以定量测度。能准确的反应各个阶段的特点,有明显的差异性。3.2动态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时间、空间或系统结构的变化应具有一定的灵敏度,可以反映社会的努力和重视程度、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3.3相对独立性指标数目足够少,能表征系统最主要成分变量;各项指标意义上应互相独立。

4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4.1低碳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资金来源不足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在补贴方面的激励措施十分有限,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工作推进起来难度较大;依靠地方财政,资金压力比较大。建议:国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碳排放指标。允许企业与企业之间对碳排放指标的购买,交易产生的税金可用于低碳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由于低碳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涉及国家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低碳测度方在全生命周期中的监督、审查职能及权力和义务。

4.2欠缺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设计能力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要求在建筑设计、建造及使用中充分考虑环保、节能、低碳、经济、舒适等综合因素,实现建筑与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目前无论是设计体制还是设计人员资质,与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设计要求都还有相当的距离,这就很难推进低碳建筑的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建议:很多世界级的建筑大师致力于低碳建筑的设计并已设计出世界一流的低碳排放建筑。例如威尔士的加的夫港口的未来屋和20世纪30年代白金汉郡的白宫翻新等。国际上有很多好设计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低碳测度设计方应由具备建筑全生命周期业务知识的骨干组成,应当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标准、资格认定和考核制度。

4.3缺乏有效的鼓励政策和监管机制现在,因为中国缺乏有效的成体系的政策鼓励和监督机制,导致了低碳建筑市场各方参与积极性不高,制约着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进行。建议:国家建立一套碳排放及能耗的量化监测系统。这将有助于建立低碳排放和低能耗的建材数据库,以便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约束建材生产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广电报刊等公众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4.4缺乏完善的低碳建筑产业标准由于中国低碳建筑业起步晚、实践经验少、基础数据不足,现有的评估系统侧重低碳建筑环境质量的评价,强调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忽视了低碳建筑本身的经济性、环保性、舒适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严重影响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推进。建议:在低碳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起步阶段,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低碳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碳排量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推进低碳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测度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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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文明 科学发展观

十七大报告把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上升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这是党的生态观、文明观的升华。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厘清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实践基础和现实路径等几个层面的问题。本文就这些基本而重要的问题展开探讨。

从生态文明运行轨迹把握其科学内涵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独立的文明形态,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理论体系。既有特殊的运行轨迹,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内涵。

从运行轨迹看,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协调发展,实现新一轮的“生态革命”,逆转人类生态与自然生态的退化趋势,恢复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际和代际之间的和谐协调,运行的是一条从对立型、征服型、污染型、破坏型向和睦型、协调型、恢复型、建设型演变的生态轨迹,贯穿的是能量转化、物质循环、信息控制和生态平衡的生态规律。从社会线形繁荣走向以人为核心的社会、经济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立体繁荣;从高能耗、低产出、污染严重的工业文明,走向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健康持续的生态文明,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和基本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陈寿朋在《生态文明建设论》中指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协调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个生态关系问题方面的积极成果,包括精神成果和物化成果,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行,实现人类自身的进步和改善,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是:保护生态环境是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把追求知识、智慧和环境质量看作是人生的目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化要求人与人关系的生态化;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明观念在强调自然的优先地位的同时,更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辩证关系,主张人对自然的依赖是永恒的、全面的,人类要与自然共同进化,协调发展。生态文明价值观强调人际公平、种际公平和代际公平。生态文明以实用节约为原则,谋求基本的生活需要,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它既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价值观,也是一种生态系统可持续前提下的生产观,同时还是一种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

发展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并首次把这个概念写入了党代会报告。这一理论创新具有巨大实践意义,它把环境建设从技术层面和就事论事的操作层面,上升到党和国家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高度,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代表了当今世界和国内发展的大势。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生态文明是文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工业文明之后一个崭新的文明形态,它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十七大报告中生态文明的提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迎来一个新的建设。“四大文明”和谐协调统一发展,相互促进和制约,这样的文明体系才是完整而全面的体系。四大文明系统中,生态文明是基础和根本,有健康的生态文明,才有健康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非文明的物质、精神、政治等行为的过错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损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离不开生态文明,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精神享受和政治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

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关系紧密。生态良好、生态平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一是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基础保障。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保障。而没有一个稳定和平衡的生态环境,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难以提供人际关系和谐的保障。二是为和谐社会提供资源支撑。没有自然资源,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没有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发展就失去推动力。三是为和谐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条件。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公平享用是国际和国内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

总之,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个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从生态文明的实践基础构筑发展生态文明的现实路径

生态危机的出现来自于工业化生产方式所产生的消极环境成果,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消除这种消极的环境成果,为此就需要对工业化的生产方式进行变革,以形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生态化生产方式。生态文明所要求的生产方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始终把自然作为其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并以实现和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宗旨,使人及社会的发展更符合生态发展的规律。因此,生态文明的实践基础―生产方式,实际上是对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生态化改造过程,表现为一种生态化的生产方式。由此就决定了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一个指标性问题,而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方略。结合我国的国情,生态文明建设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着重从人们思想观念、生产发展方式、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着手,重点抓好“三个体系”建设。

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培养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价值体系。

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尊重自然,树立科学的社会发展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体系。首先必须深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要加快农业发展,侧重发展能够节能、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提供无污染食品的生态农业,将畜牧、蔬菜、水果、水产等产业纳入生态轨道。其次,改变过去那种靠高投入、高消耗为特征的传统的工业化路子,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发展生态工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通过科技改造落后工业生产方式,实现生态化改造。再次,把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主流模式,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导模式。最后,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消费方式,开展生态旅游和生态休闲,培育人们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观念,完善旅游市场体系,注重旅游业的生态开发和生态管理。

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当前应特别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的责任审计,要把生态绿化、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等绿色GDP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目标责任制,使他们更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观。就政策制度方面来看,首先,要理顺资源产权关系,制定可行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其次,国家要实行补贴制度。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尝试进行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带动他们投资环保产业的积极性。同时国家还应拨出更多的专项资金来资助生态产业和绿色产业,使得生态产业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科研和技术创新,从而推动生态产业的尽快成长和壮大。再次,确实贯彻实施绿色GDP生态核算制度。就法制建设层面来看,根据环保立法的趋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逐步完善现行的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立法空白,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显得尤为必要。

一些学者特别指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必须大力培育公民的生态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我国的国情与公民的实际,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培育公民的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路径。生态文明的诞生,是人类文化战略的转变,是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也是人类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实现这种转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和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渐进过程,是一场技术、体制、文化领域的社会变革,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潜心学习、锐意奉献和持续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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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文明的价值论视角

在价值论看来,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以主体为尺度的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关系态。凡属“人作为主体,以自己的本性、需要、能力及其发展为尺度,去接近、认识、理解、评价并适应和改造客体,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性质的活动,亦即一切旨在实现功利、道德、审美等社会和文化价值,追求真、善、美的活动都是人的价值活动[1]。在本质上,政治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集团,按照其所代表的集团的利益,整合社会和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以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社会活动。因此,政治作为社会活动本身是“人的价值”活动,而且是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因而是与社会有价值关系的现象,是相对于社会的价值事实。

在论及政治对社会发展的价值时,我们将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推动社会进步的政治,看作是进步和开化的政治,人们称之为政治文明。因此,政治文明与政治一样,仍然是一个价值事实,而且仍然是对于社会的价值事实。

作为价值事实,政治文明有别于客体性事实,是一种主体性事实,即是与主体相关联的有特定质的事实。主体性事实总是客体对主体的肯定或否定,是价值关系的现实状态。肯定或否定的质的界限在于主体自身的规定性、结构、利益和需要,即主体的内在尺度。主体的内在尺度作为客观的价值标准使客体自身作为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显示出肯定性或否定性。

“肯定性”是一个表达价值关系的范畴,其内涵就是客体合乎了主体自身的规定性、结构和利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通俗的表达就是“好”。政治文明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实际的价值关系中,对社会产生肯定性的作用和影响,即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促进作用的政治系统,是肯定性的社会价值事实。

肯定性的社会价值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形式就是肯定性的社会价值评价。“进步”和“开化”作为范畴,是肯定性的价值评价范畴,亦即对价值关系的肯定性反映。因此,政治文明又是对于政治的肯定性的社会价值评价范畴,即从一定的社会的角度来考察、评定政治现象的社会价值,判明政治现象对社会作用的美、善、功及其程度。

任何价值评价都需要评价标准。确定政治文明的评价标准是理解政治文明的核心。既然社会评价是以社会的身份反映现象的社会价值,评价主体就要站在社会整体的立场上,以该社会的价值标准来评价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社会评价。从社会整体立场出发,就是从这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些人们及其群体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出发,因为它们反映一个社会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对于政治文明的社会价值评价,最根本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历史和人类生活实践本身。因为,政治归根结底是一定的社会经济状况和人的生存发展活动状况本身的产物。从整个社会历史的高度看,一个政治体系是否文明,首先看它所依据和维护的实际的经济基础是否合理、有无存在的历史必然性;然后要看它的实际效果,即能否满足反映、维护合理的、先进的经济基础及其他的社会关系的需要。因此,最终的标准就是产生和造就具体的政治形态的根据——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条件和需要本身。这个标准集中为一点就是:要以是否适合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要求,从而最终有助于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为标准,以衡量判断一切政治是否文明。

二、政治文明的价值特征及其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