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税收专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2:5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税收专业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税收专业论文

篇(1)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征管体系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内容和形式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它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受其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特别是当前企业的e化经济迅猛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大量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这些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迫切要求税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由于税收征管现状与经济形势发展的不对称性,致使税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造成征管质量低下,重复劳动过多,征管成本加大。而专业化的征管查格局,则以大型数据库和广域网为依托,实现数据的高度集中处理和共享,更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是依法治税的需要。

据有关资料表明,1999年我国的税务行政“官司”中,税务机关胜诉率只有15%,败诉率却高达32%,53%则是通过做工作后撤诉的,而败诉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程序不当造成的。这一数字充分说明原征管模式在执法程序的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再加上部分税务干部执法素质不高、专业化不强等因素,导致税收执法权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出现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内部执法程序上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加强权力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技能,从而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建立专业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

我国已经加人WTO,透明度原则是WTO的重要原则之一。税收是国际国内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成员国(方)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也必须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税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决于税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关键在于对纳税人的税款核定、审计及对税收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程序、依据和标准都应当规范化和确定化,尽量减少和避免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而专业化的征管格局则正是通过对权力的分解制约和明确岗责划分,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减少或避免随意执法行为发生的。

(四)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

专业化征管的前提是岗责划分,形式是专业化分工,需求是部门协作。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则恰好为信息资源的传递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条件,所以只有将岗责划分与现代化科技有效结合起来,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专业化征管体系的效能。

二、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建立理想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使各项税收政策通过征管模式落实到位。所以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和制约,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降低税收成本。

(二)要求。

1.明确岗责划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专业化分工后,必面对征管查三个机构在内部分工和外部协作上明确各个机构及各个岗位的职责,并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减少和避免因推诿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脱节和不连贯,进而影响征管质量和水平。

2.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共享。专业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体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专业化的征管格局。

3.收缩机构,精简人员。我国拥有近百万税务大军,素质参差不齐,税收成本较大和不适当性已勿庸讳言。要适应在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体系,就应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中征收,收缩机构,精简人员,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4.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电子申报在内的多种申报方式,实现税、银、库联网,减少纳税环节,简化纳税程序,方便税款的申报缴纳入库,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5.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专业化征管体系建成后,由于机构收缩,县局是一线征管单位,科室进大厅,撤销了全职能征管机构,甚至县以下的税务所也要撤掉,这样势必要影响到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所以在专业化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减少漏征漏管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6.提高稽查质量。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打击震慑偷税行为,发现、反馈、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协作并进,促进专业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三、建立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改革目标不明确。

税务人员对改革的步骤、要求及结果不能准确把握,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响改革进程和质量。如现行的征管软件TMSIS,由于在当初设计时不支持多元化申报功能,但为了适应改革进程,尽快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就不得不对TMSIS进行增强补订程序,重新构造功能,这对于市地级以上的国税管理部门而言,只是进行修改程序的编写,而对于县区级以下的税务部门而言,则要面对的是几千户纳税人、多个数据库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将推行的CTAIS软件本身就具备这种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运行以后再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是当前不少基层税务干部存在的疑虑。产生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缺少对改革的前瞻性和预测性,缺少对改革内容的了解和准备。所以建议我们在推行CTAIS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体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准备工作,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不明,责任不清,工作程序脱节。

成立征、管、查三个专业机构,它的运行保证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内部各岗位和各专业局之间的岗责体系。我省虽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订了过渡期的业务协调方案,但由于对具体工作没有达到最细化,岗位责任划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监督制约机制,造成内部手续传递混乱,业务繁琐复杂,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影响改革的进度和效果。

1.发票发售问题。现在基层税务所发售的普通发票必须先与征收局签订代售发票协议,在形式上虽然取消了税务所直接发售发票的权利,但实际上仍然履行发票发售的功能;另外还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对某纳税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续传递或责任不强等问题,该纳税人利用“时间差”仍能从征收局领出发票,造成工作脱节。

2.代开发票问题。目前运行的代开发票的程序是:县局审批,基层税务所缴税和办税服务厅开发票三个环节,手续更加繁琐复杂,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3.金税工程岗位设置问题。金税工程在县局设9个岗位,综合科负责登记岗、发票发售岗、税控设备管理岗;政策法规科负责一般纳税人认定岗和数据采集岗;计划征收科负责认证和报税岗;管理局负责日常稽核岗和税源管理岗。运行的主要程序是计划征收科将认证和报税信息传到政策法规科,进行一般纳税人稽核系统软件的数据采集,然后上传至市局。但政策法规科对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易把握,这样数据采集岗设在政策法规科就形同虚设,极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而将数据采集岗划到计划征收科后,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在同一单位,便于业务协调,增强责任心,更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认证、报税与申报之间存在的问题。一是时间及地点问题。目前运行的模式是企业于例征期前先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进项发票认证,然后于例征期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销项发票报税,最后回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这种运行方式不但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大大提高了纳税成本,而且容易产生纳税人利用认证、报税、申报的时间地点不一致、税务机关报税信息不共享的这一弱点,进行虚假申报,产生偷税现象。所以在远程网络申报还未开通的情况下,对于住址在城区或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以在例征期前进行认证,而对于边远农村、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则可将认证、报税、申报三个环节进行合并,统一在例征期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二是区间问题。由于抄报税的区间是以自然月为准的,而现在企业的会计核算区间则绝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为准的,造成了报税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审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别是将来CTMIS运行后,如何能保证报税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我们目前应尽快解决的问题。所以建议应由政府进行协调,在全省范围内对会计区间进行修改,统一以自然月为准。

5.办税服务厅管理及权限问题。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县(市)局各业务科室前台人员进入原征收局办税服务厅办公,这一改革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问题:(1)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方式问题。办税服务厅应由谁负责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县(市)局业务局长直接进入大厅办公,会出现因业务分工不同,权力受限而无法拍板决策的问题;如果指定一名大厅主任或进驻大厅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管理,更容易出现扯皮现象;(2)办税服务厅的权限没有明确。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县(市)局各科室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行新模式后,大厅要面对的直接的税务行政执法及处罚问题,如加收滞纳金等一般性税务违章行为,办税服务厅是否有权作出处理决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级的权限,建议上级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明确。

(三)税源监控力度不够。

对税源的监控仅仅停留在表面和静态管理,征管的“死点”和“盲点”仍然较多,漏征漏管户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专业化管理的源头障碍。虽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税源管理上与工商和银行两部门进行联控的规定,但由于个体、私营业户的大量存在和逐渐增加,经营方式更加灵活,他们可以储蓄存款或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来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规避监控,在未进行税收清算或有欠税的情况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税款流失。所以在税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静态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动静结合的方法,全面实施监控。在静态管理上,要继续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心;同时在占有大量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资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实施预测性监控,对个体户按照《最低税额标准办法》进行双定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评估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参照涉外企业管理的评税制度进行预测,全面对税源的动态进行预测和分析。在动态管理上,通过政府协调,打破部门信息各自占有、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局面,建立税务机关同工商、银行、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在纳税人进入或退出任何一个渠道时都能得到监控,从而达到动态管理的效果。

(四)多元化申报问题。

多元化申报是指为纳税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准确、低成本的申报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集中征收。但我们的改革应着力于适应中国现代经济的“二元”结构,不能让现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现实的征管条件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县城城区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须的,但在经济落后的农村,特别是山区、老区,就必须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灵活、多元化的措施进行税收征管,稳步、循序渐进地推进专业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过急,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由于旧的税收宣传观念的存在,以及受经济发展水平及纳税人素质的影响,社会大众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对税法的遵从程度较差。以辉县为例,全县山区面积占2/3,1700余户农村个体纳税人散布在全县20多个乡镇农村,知识结构、文化水平较低,纳税意识不强,即使目前实行的“一元化”的税务所大厅申报,也是在催报催缴的情况下完成的。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纳税人已在银行存够当月的应纳税款,就目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难实现。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差,在心理上和行动上不愿意接受,另外,农村纳税人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电话申报方式来说,因数字较多,不易记忆,操作确有困难。第二,即使纳税人乐于接受,就目前农村的经济状况而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时,又可以同时办理领购发票、税法咨询等涉税事宜,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报过程中、由上级要求进度,下级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政策变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报比例。据了解已经出现税务所通过验证时机,大量注销那些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业户,将之转为临商户进行管理,在数字上片面地达到了多元化申报的比例要求,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大量的税源、税款的流失,这与我们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在农村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中,应切合实际,加强宣传,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行。

(五)加强稽查管理。

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着由于岗责不清,分工不明,对信息资料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造成选案准确率低,查案不透,制约机制不力,处罚不重的现象。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选案指标,提高准确率,严罚,并分析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六)关于税收成本问题。

篇(2)

【摘要】这一变革,将会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税收筹划手段,从而以前那种“打擦边球”、虚拟经济业务减少所交税款等等方式,其使用的风险将会增大。为取得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会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

【关键词】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 税收筹划手段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正文】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公司性质, 应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应当首先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方能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若投资主体是自然人, 那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投资者还应就税后分配利润, 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表1 自然人创办一人公司的税负比较表应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实际税率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不超过5000 元18% 20% 34.4% 5% 5%超过5000 元到1 万元(含) 18% 20% 34.4% 15% 15%超过1 万元到3 万元(含) 18% 20% 34.4% 20% 20%超过3 万元到5 万元(含) 27% 20% 41.6% 25% 25%超过10 万元33% 20% 46.4% 35% 35%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超过5 万元到十万元(含) 27% 20% 41.6% 30% 30%于是, 当一人公司惟一股东为自然人时, 就会出现对公司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惟一分配利润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经济性双重征税。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 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自然人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其税负加重,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也加大。2、新《公司法》所要求的“强制审计”,限制了税收筹划的手段与操作空间据新《公司法》第165 条规定: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应该按法律法规制定。也就是说,从06 年1 月1 日开始,无论公司大小都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报表上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变革,将会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税收筹划手段,从而以前那种“打擦边球”、虚拟经济业务减少所交税款等等方式,其使用的风险将会增大。为取得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会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

【文章来源】/article/66/4387.Html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 “以信誉求生存 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联系电话: 13081601539

客服编辑QQ:860280178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 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声明: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篇(3)

一、税收筹划论文税收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论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提到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的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1.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税收筹划论文表明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

(1)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选择。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但是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

(2)融资租赁的利用。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2.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

(1)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地区的选择。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

(3)投资行业的选择。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的考虑。

3.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三、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遵守税法,依“法”筹划。税收筹划的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具体包括3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二是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三是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使税收筹划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环节。

(2)税收筹划活动要充分考虑实际税负水平。影响税负实际水平的因素有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会形成应税收益的高估,同时还应注意到通货膨胀也使得企业延缓支付税金,会达到抑减税负的效应。

(3)税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新晨

(4)税收筹划要有全局观。税收筹划要从企业微观经济系统甚至国家宏观经济系统角度全面考虑,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的条件和因素。

篇(4)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4-0180-03

从字面看,“教学”既包括“教”也包括“学”,那么教学方法是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的总和。在教与学的关系中,学生的“学”是由教师的“教”指导的,教师“教”的方法往往决定了学生“学”的方法,所以在教学方法中应当重视教师“教”的方法。教师的教学方法涉及教学过程的所有重要环节,具体包括课程内容的组织、教学形式的设计、课堂教学的方式和手段、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学生获取知识的方式以及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方法等。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特有的作用和局限性,这就决定了教学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多样的教学方法体系。本文以《中国税制》课程为例谈谈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下,教学方法的改进路径。

一、《中国税制》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基本内容

应用型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泛的知识面,还要具有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在此目标下,《中国税制》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制定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税收的经济效应等基本税收理论与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能运用基本税收理论分析税收制度,提高学生税收经济学方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分析能力;掌握现行税法中主要税种征税办法和具体规定,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相关规定,通过授课和实践让学生熟练掌握这些规定和方法,能够计算各个税种的应纳税额,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运用税收理论分析经济现象和税收制度,使学生初步具备设计、解释税收制度的能力,能探讨税收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为此《中国税制》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税收基础理论。主要包括:税收基本概念、本质及其特征;制定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分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及税法的分类等。另一方面现行税收制度中各主要税种税款的计算及征纳管理。

二、《中国税制》课程教学方法改进路径

(一)重视运用热点新闻讲解税收理论知识

应用性人才必须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只有掌握了相关的理论,才能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实践操作过程。税收理论知识很重要,但初学者会觉得枯燥,本部分并不太好讲。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课堂讲授的单一教学组织方式,这种方式以教师为主体,偏重于对概念与理论的系统讲授,学生只是被动接受知识,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生更会觉得课堂沉闷。沉闷的课堂又影响教师讲课的激情。两者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要打破这种沉闷的现象,在理论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热点问题导入、新闻导入、案例导入等方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比如讲到税收原则时,可以用当前国家调控房地产的“国五条”中对个人转让房产按差价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热点问题作为切入口,因为该问题在各大网络和媒体已引起广泛关注,甚至可能涉及到一些学生自己家庭投资理财行为,所以学生们会很感兴趣。再比如讲到税负转嫁时,可以用香港限制游客携带奶粉数量这一新闻作为讲课背景,分析为什么新西兰的奶粉、法国的香水、意大利的时装等在香港的零售价格要远低于大陆。每个时期都会有一些热点问题或经济政策可以用税收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选择这些热点问题,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课堂讲授理论知识切忌“空对空”,理论来自实践,理论的讲解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否则教师照本宣科的“教”,学生“照本背诵”的“学”,教学效果肯定不理想。但是要真正做到“理论回到实践中去”不仅需要教师投入时间精心备课,更需要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课堂组织能力,能够将理论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新闻热点的分析也要能够放得开、收得回。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提问、讨论等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二)重视知识与实践的结合

应用型人才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对于《中国税制》课程而言,要具有准确计算各主要税种税款的能力。这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当重视学生税法基本条款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实践教育可以增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从社会层面,实践教育可以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提高其社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了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适合通过案例教学和大量的练习来让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

教师通过对案例的介绍、分析和讨论,才能将抽象的概念和复杂的法律规定讲深、讲透,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行同步思维、思考和训练,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才能使课堂气氛活跃、内容生动形象。比如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流转税,其税法内容繁杂,税款计算考虑的特殊情况多,是《中国税制》课程教学中的难点。为了使学生系统、全面掌握增值税的计算,可以设计一个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稍复杂些的工业企业,尽量将增值税计算殊业务的处理囊括在企业的经营业务中,以此为案例训练学生的操作能力。在案例讲解规程中,可以给学生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及由此特征决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税务处理。通过认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学生可以更加直观地体会增值税税款计算流程,更好理解增值税税法的相关知识。为进一步规范案例教学,教研室可以组织任课教师编制典型教学案例集,每年进行更新,为教师教学提供丰富资料,并建议教师在授课时使用统一的典型案例组织教学。同时为了节省课堂教学时间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编写税收实务习题集,根据课程进度设计典型例题和练习题印发给学生。每次课堂上挑选一两个典型例题作为课堂精讲题目,而习题留作学生业余同步训练,这一做法成本低,效果好。

(三)重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应用型本科人才除必须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外,还必须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本科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让学生独立思考,就需要允许和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探索不同的做法,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基本条件。本科院校都会设置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等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程教学中也可以通过自学、撰写课程小论文、读书笔记等方法提高学生的能力。

《中国税制》课程要求学生掌握19个税种的税款计算及税款的缴纳和管理,由于课堂教学有限,不可能也不应该对每个税种一一讲解,所以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主要税种详细、系统讲解外,其他税种都应当采取学生自学的方法。

课程小论文也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教学中应根据我国当年税收政策或者其他税收领域的热点问题布置课程小论文,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图书馆、资料室等资源。查资料、写文章,一是可以拓展学生知识面,开阔视野;二是学生能够了解学科前沿,逐步培养学生驾驭资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三是通过锻炼,学生掌握文章写作的基本技巧和方法。

课外阅读在教学过程中,还应结合课程内容提供经典著作、学科前沿性论文等阅读资料,要求学生阅读这些资料。通过课外阅读促使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税收现象和税收问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进行理解分析,提醒学生主动学习、自觉学习。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时常关注社会经济现实的习惯,训练学生运用税收理论知识来理解分析财政现象与财政问题的能力,同时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丰富课余生活。

(四)重视课程考核方法的改进

高校课程考试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对教学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关系到教学目标的实现。科学的考试方法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学习,很好地落实教师“教”的内容。相反,不科学的考试可能会毁掉教学中教师所做的一切努力。为了保证上述《中国税制》课程教学方法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应当重视课程考核方法的改进。可将《中国税制》课程考核分三个部分:一是正常的闭卷考核。主要考察税收理论知识和主要税款的计算与缴纳,这部分占课程总成绩的60%;二是其他小论文、课外阅读笔记,占总成绩的20%;三是平时考勤和作业,也是占总成绩的20%。为了督促学生自学,保证自学的效果,期末考试试卷中自学部分的分值应占到卷面分数的20%。为了防止小论文的写作流于形式,教师应安排一定的课堂时间,给每个学生不超过五分钟的时间讲解自己论文的核心的观点,这样为学生提供了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既锻炼了能力,又激活了课堂,并为毕业设计和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一定基础。然后教师依据学生的论文观点和现场表达能力给学生打分,作为评定课程总成绩的依据之一。为了鼓励学生完成课外阅读,将课外阅读落到实处,要求学生根据课外阅读撰写读书笔记,教师定期检查并给予等级评定,作为最终评定课程总成绩的依据之一。

参考文献:

[1]马凤岐,王伟廉.教学方法改革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地位[J].中国大学教学,2009,(03).

[2]曾振平,沈振峰.论高校教学方法创新与创新型人才培养[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9,(05).

[3]何菊芳,季诚钧.“读、议、练”教学模式: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财政学课程教学改革[J].中国大学教学,2011,(09).

篇(5)

[关键词]企业避税避税策略税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税的界定

1.1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查

跨国公司每年“避税”达几百亿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内经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避税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1.2合法避税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合法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尽量减少纳税税额。所以避税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税、漏税另当别论,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

2企业避税的策略

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企业避税的方式也千差万别,各企业有各企业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避税手段相当高明,可谓轻车熟路,总结起来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方式:

2.1生产环节的避税方法

2.1.1转让定价

1)通过在国外设分部在国内加工制造的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

2)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

2.1.2贷款高利率

1)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2)国际避税地建公司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2.2投资环节避税方法

2.2.1选择投资企业类型的方法

1)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2)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仅在使用的税率上明显不同,同时,法律对外资企业又提供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以,通过改内资企业为外资企业,披上外资企业的面纱,就可以轻松避开其所使用的高税率。

3)另外,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所以,企业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实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方式使用不当会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偷税情形。

2.3选择投资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

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2.3.2企业外商投资

众所皆知,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例,投资者都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而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以便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以提高中国的生产和服务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外资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3.3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

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3.4采取货币出资也同样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4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2.4.1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方法。具体来说,不同的投资产业使用的税收优惠不太一样,我们国家的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的年限内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所以选择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合理避税的方式之一。

2.4.2新税法的颁布实施

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

2.4.3企业也可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2.5选择投资地点的方法

2.5.1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2.5.2虚设信托财产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3成本费用环节避税方法

3.1材料计算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如果企业采取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否则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的材料先出去以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3.2折旧计算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参考文献

[1]孙成方:避税与反避税[J].税收实务

[2]杨辉:避税筹划的合理性分析[J].财会与财政

[3]张海雨:我国现行税法下的避税思考[J].上海财税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丁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四年中给予了我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篇(6)

[关键词]企业避税避税策略税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税的界定

1.1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查

跨国公司每年“避税”达几百亿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内经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避税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1.2合法避税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合法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尽量减少纳税税额。所以避税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税、漏税另当别论,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

2企业避税的策略

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企业避税的方式也千差万别,各企业有各企业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避税手段相当高明,可谓轻车熟路,总结起来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方式:

2.1生产环节的避税方法

2.1.1转让定价

1)通过在国外设分部在国内加工制造的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

2)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

2.1.2贷款高利率

1)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2)国际避税地建公司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2.2投资环节避税方法

2.2.1选择投资企业类型的方法

1)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2)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仅在使用的税率上明显不同,同时,法律对外资企业又提供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以,通过改内资企业为外资企业,披上外资企业的面纱,就可以轻松避开其所使用的高税率。

3)另外,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所以,企业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实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方式使用不当会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偷税情形。

2.3选择投资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

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2.3.2企业外商投资

众所皆知,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例,投资者都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而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以便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以提高中国的生产和服务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外资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3.3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

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3.4采取货币出资也同样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4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2.4.1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方法。具体来说,不同的投资产业使用的税收优惠不太一样,我们国家的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的年限内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所以选择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合理避税的方式之一。

2.4.2新税法的颁布实施

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

2.4.3企业也可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2.5选择投资地点的方法

2.5.1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2.5.2虚设信托财产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3成本费用环节避税方法

3.1材料计算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如果企业采取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否则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的材料先出去以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3.2折旧计算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参考文献

[1]孙成方:避税与反避税[J].税收实务

[2]杨辉:避税筹划的合理性分析[J].财会与财政

[3]张海雨:我国现行税法下的避税思考[J].上海财税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丁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篇(7)

(一)作者简介夏克尔福特于1980年获得北卡罗来纳大学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夏克尔福特现为北卡罗来纳大学凯南-弗拉格勒商业学院著名税务教授、教务部主任及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夏克尔福特主要致力于税收与商业的教学与研究,在会计、经济及金融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谢富林于1976年获得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学士学位,1981年获得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主修会计与财务,1986年获得斯坦福大学商业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谢富林现为华盛顿大学德莱特-塔奇讲座的会计学教授,一直致力于财务会计、税收与商业决策、实证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与教学。他三次在美国会计协会博士联盟就税收研究发言,并从1996年至1999年,担任《美国税收协会期刊》编辑。

(二)文献诞生背景经济学与财务学对税收的研究开始较早,但会计学术界接受税收成为一个研究领域的过程较缓慢。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会计学家所做的税收研究被分为法律和政策研究两个部分,但论文极少发表在会计学杂志上。1992年,财务学教授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Scholes)与会计学教授马克・沃尔夫森(Mark A.Wolfson)合作,结合微观经济学与税收法律知识来分析税收环境,围绕三个中心主题一交易各方、所有税收和所有成本(all parries,all taxes,and all costs)展开,为现阶段的会计税收实证研究提供了框架(下称“SW框架”)。税收实证研究论文早先大多建立在SW框架之上,直至最近几年,出现了三个新分支,即税与非税因素均衡;税收与资产价格;多边管辖权税收。在此背景下,《研究》追述了SW框架的起源与发展,评价了十五年来其对会计中税收实证研究的影响。

二、《研究》的基本结构与概要

(一)《研究》基本结构文章开头阐述了该综述以SW框架为基础,对SW框架追根溯源并评介其十五年来对基于档案、微观经济基础的会计中实证税收研究的影响。这不仅为学习专业的人员与其他对此感兴趣的人员提供了入门知识,还为该领域许多重要未决问题提供指南。如图1所示,《研究》一文基本结构主要包括引言、税与非税因素均衡、税收与资产价格、多边管辖权税收研究、研究方法问题以及结论六个部分。

(二)《研究》概要文章引言部分主要描述了SW框架产生的环境、三个主题、不足之处及对会计中税收实证研究的影响,引出该领域新的研究趋势及论文写作特点;论文第二部分主要关注交易的所有成本,分析企业如何在税与非税成本间进行权衡;第三部分主要考虑交易参与各方的税负状态,从多方契约视角出发考查了税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第四部分研究多边管辖权间的贸易,包括跨州与跨国管辖权;第五部分讨论该领域实证研究中涉及的几个方法问题;第六部分为总结。

三、《研究》的三大领域与研究结论

(一)税与非税的权衡税与非税权衡研究论文多数集中于解释税负最小化不可能是最优经济战略的原因。相关文献可分为财务报告与税收因素相互作用;检验税收最小化成本效果。

一是财务报告因素。财务报告成本是真实的、可感知的、与报告低收益或股东权益相关的成本。由于企业许多财务契约均以会计数字为基础,从而影响了管理层报告低收益的愿望;同时,企业很多行为选择要在低应税收益与高账面利润间进行权衡。存货会计方面的文献主要针对的问题是:股票价格变化对采用后进先出法(LIFO)信息披露的反应有效还是迟钝;管理层是选择还是回避后进先出法。现有实证研究结果对股票价格变化的问题没有定论。研究者发现极少有证据说明在初次披露后进先出法采用时存在正的平均超额股票回报。例如,Lanen和hosmpson(1988)指出如果投资者理性预期自愿会计变化,那么在宣布日股票价格变化与公司特定特征(计量量化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之间的相关信号是很难预测的,而Kang(1993)认为后进先出法的采用应伴随着负的股票回报、管理层的选择问题,许多研究从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层清算、以及放弃后进先出法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得出税收是存货计价中考虑的主要因素的结论。补偿是同时受税收和财务报告激励影响的另一项经营成本。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税收在公司选择发行奖励性股票期权(ISOs)还是无条件票期权(NQOs)中的作用;顾主在公司补偿减少的税收利益与交易成本引起低收益的财务报告成本间的权衡;补偿形式。其主要结论包括:税收在ISOs和NQOs选择中作用的证据有些混淆;财务报告限制少的公司不合格处置更为普遍;税收是公司交纳决策和养老金终止决策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Seholes等(1992)发现大公司更热衷于收入转移,他们指出财务报告因素很可能是向未来期间转移收入的障碍因素;Guenther(1994a)证实大公司转移更多,但高财务杠杆率的公司更不愿意报告低收益;Lopez等(1998)提出收入转移主要集中在那些具有大量前期税收的公司;Maydew(1997)发现财务报告成本因素对限制转移有实质影响。

二是成本。成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另一个导致税收最小化不等同于有效税收筹划的原因。针对1993年法规不允许扣除超过100万美元非经营补偿的规定,很多文献从不同角度对该法规进行检验发现,多数公司保留了扣除,大多数公司通过计划予以合格化,保留增加了税收利益(即超额补偿与公司边际税率的积),并且股东关心公司补偿计划和合同成本的减少;成本影响保留决策;100万美元的限制降低了那些补偿不足100万美元公司的隐性合约成本,低于该限制额度的公司增加了现金补偿,而且低于限制额越多的公司增加得越多。1986年税法改革前对其避税进行了严格限制,有限合伙企业能使避税者将扣除转移给高税率有限合伙人。Shevlin(1987)检验和比较了在内部或是通过有限合伙进行R&D,并得出结论认为税收和表外融资都刺激了R&D有限合伙;Beatty等(1995a)提出交易成本高的公司将同时牺牲税收和财务报告利益;Guenther比较了与公司和业主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税与非税成本后得出,非税成本是阻碍从公司形式转向业主合伙企业的原因;Shelley等(1998)讨论了税与非税成本和企业重组成为公开上市合伙企业的好处,并发现重组宣告

期的回报与这些因素指标相关。

(二)税收与资产价格 税收是影响价格决定的因素之一,调查其是否影响定价是会计中税收研究的第二大领域。税收对价格的影响涉及并购、资本结构、隐性税及股票价格等四个方面。

一是兼并与收购。兼并与收购论文主要检验并购结构与价格是否能反映公司和投资者的税负。收购从目标公司股东角度分为免税和应税,虽然税收问题会因目标公司而异,许多现有的研究均集中于独立C公司收购。主要研究结论是,税收处理对资产(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资产与股份收购分配)有影响。在组织并购时,公司极少需要在税收与财务会计因素间进行权衡。例如,Hayn(1989)发现。目标公司与出价人公告期间异常收益与目标公司税收特征有关;Eriekson(1998)运用“交易各方”方法,分析了并购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与非税收因索作用后发现。边际税率高及举债能力强的并购方。更倾向于进行应税的交易,并通过负债融资;Henning与Shaw(2000)对允许商誉摊销抵税的立法修订研究后发现。该项税收抵扣导致产生商誉的收购价格上涨,收购方也会与出售方分享其税收利益,增加了收购价中分配给可抵税商誉的比例;Weaver(2000)认为税法修订增加了应税交易的构建,这类交易目标资产税基递升并能获得商誉抵扣。她还指出税基递增可能会提高并购公司的边际税率;Eriekson与Wang(2000)检验了1994至1998年间在应税股票出售中被剥离出去的200家子公司,他们发现,交易结构影响其价格,剥离母公司的异常回报与选择的税收利益正相关。

二是资本结构。资本结构选择是财务中税收研究最为成熟的领域。早期资本结构中税收问题研究最有影响的是莫迪格里尼和米勒(Modigliani与Miller,1958,1963)两篇有关资本结构的财务论文。MM(1958)提出,在不存在税收(及完善与完整的资本市场)的前提下,公司价值与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无关。MM(1963)又提出,如果利息可抵扣,股利不能抵扣,最优资本结构是解决负债问题的基础。后继研究者中,Miller(1977)在杠杆学说中加入了个人税收因素(“所有主体”方法),提出了股利追随者理论,Miller的见解构成了SW框架中“所有税收”主题的基础,也是现在会计税收研究中股票价格与税收结合的基础。许多研究都证明了股利追随者的存在(Miller与Scholes(1978)、Dhaliwal等(1999))。DeAngelo与Masulis(1980)拓宽了米勒的假设,假定所有公司均面对高税率,他们认为有多种税盾可选择的公司,其杠杆比率较低(负债替代假设)。近期有关资本结构的研究也表明税收对资本结构存在着影响。例如,Scholes等(1990)指出,有抵后净营业损失的银行倾向于通过股票筹集资金,其红利不可抵减,而不通过其利息可抵扣的资本票据筹资;Graham(1996a)指出公司的边际税率与筹集新债有正相关关系。

三是隐性税收。SW(1992)定义隐性税为持有税收优惠投资而减少的收益率,市政债券较低的税前报酬率是隐性税收的一个经典例子。Miller(1977)指出,假设不存在市场摩擦与政府管制,但以风险为条件,所有资产税后报酬率趋于一致;Shackelford(1991)研究了杠杆职工持股计划(ESOP)的利息率,是会计中研究隐性税收较早的论文,ESOP贷款提供了两个利息率,隐性税的概念暗示着,两个不同利息率会给贷款方带来相同的税后报酬;Shackelford发现税后报酬率是相近的,但并不相等,大约75%的免税利益会以低的利息率的形式传递给借款人;Eriekson与Maydew(EM,1998)指出,1995年减少对收到股利的抵扣导致优先股价格下降,而不是普通股。与公司股利抵扣关系密切的隐性税对优先股的影响大过普通股。

四是股票价格和投资者税收。税收资本化研究对投资者税收的价值相关性提出了挑战。研究股票价格与投资者税收间的关系的文献表明,股利税影响股票价格。例如,Harris与Kemsley(1999)、Harris等(2001)及Collins与Kemsley(2000)运用Ohlson(1995)的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来调查股利税资本化,三篇论文推断出权益会因股利税而被低估。又如Collins与Kemaley(CK.2000)观测了从1975至1997年中的68283个公司,以股东权益、收入、股利和股利与资本利得税相互作用对公司平均股票价格进行回归后表明,股票价格完全是股利税以个人最高法定联邦税率的资本化。同样,检测股票价格与资本利得税间关系的实证论文发现,股票价格反映持股人预期出售时将支付的资本利得税,即股东税收与股票价格相关。例如,Lang与Shackelford(LS,2000)为考查资本利得税如何影响均衡价格建立了一个初始模型,他们认为二手交易和股票回购加速了应税收入或亏损的确认。资本利得税资本化中的价格压力研究也发现资本利得税刺激交易量,而增加的交易量改变了股票价格。例如,Landsman与Shackelford(1995)考查了股东对长期资本利得税的加速提出补偿,他们发现在公司的杠杆收购中,雷诺兹一纳贝斯克公司的股东被迫清算其股票,股票价格同时上涨以补偿股东长期资本利得税损失,而资本利得税正是其设法持有到最后以递延与避免的。Blouin,Raedy和Shackelford(BRS,2000c)发现,指数基金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上涨股票进行补偿,以刺激其满足长期条件前出售股票,这种补偿造成了指数公布时的暂时价格压力。

(三)多边管辖权研究近年来由于多边管辖权研究成本的降低,跨国或者跨州研究成为会计中税收研究最活跃领域之一。

一是跨国管辖权。Collins和Shackelford(CS,1992)发现,随着86年美国公司税率的降低和国外税收抵免的限制,美国跨国公司从国内税收筹划转向全球税收筹划。Smith(1997)等证明了美国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国外子公司来进行贷款的做法。跨国管辖权研究的另一领域是收益转移,最近的收益转移研究超越早期研究描述性质,通过机密的税收申报表和其他所有权信息建立了更有力的检验。例如,Harris(1993)和Jacob(1996)认为,跨国公司在收益转移能力上存在差异;Collins等(1998)利用资本市场方法检验了报告收益是否反映了收益的转移;Mills和Newberry(2000)发现,国外公司支付给美国的税收金额因为很多因素存在差异,包括美国税率与国外税率相比较、全球企业的财务业绩和无形资产可靠性、财务业绩和美国经营的财务杠杆。除了收益转移,一些文章还检验了税收对生产地址选择的影响。

二是跨州管辖权。跨州管辖权的税收研究为避免税收体系的差异因素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国际差异(如通货、法律体系、资金市

场和经济发展水平)导致的计量误差研究提供了方便。此外,各州间不同规定使得对税收是否影响企业活动的检验有更多选择,从而使跨州的税收研究成为另一个不断增加的税收筹划领域。Klassen与Shackelford(1998)发现美国各州和加拿大各省的报告收益与其公司所得税率之间的反向关系。

四、研究方法中的相关问题

(一)估计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企业决策中一个重要数据,SW对边际税率的定义是,在本纳税期间内,每增加1美元应税收入所应支付给(或取回)税收当局的现金流量变化。应税收入在当期纳税,而应税损失可向前(2年)或向前(20年)抵减应税收入。因此,管理层决策时,要考虑税率所反映的过去或预期的税负状况。如果考虑存在净营业损失,边际税率可表述为:mtr=(($1×strs)/(1+r)s),mtr(the marginal tax rate)为边际税率,strs(the expected statutory taxrate)为第s期预计法定税率,s为第s年为现在的1美元额外应税收入的最终交税,r表示公司税后折现率。现有文献中,边际税率变量包括抵后净营业损失是否存在的绝对变量,应税所得的绝对变量,有效或平均税率及最高法定税率,而这些变量的计量方法都存在缺点。许多研究者都试图对边际税率的计量进行优化(Manzon(1994)等),但讨论管理者在决策时是选用以应税收人为基础的简单计量方法还是较为复杂的计量方法仍是一个重要课题。

(二)自我选择偏误 税收研究通常采用如下的估计模型:yi=βXi+δTi+εi;(1),其中I为表示群组身份的分类变量。如Beatty与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在对税收、收益、监督管理的检验中,对两个群组进行了对比,上市公司与私营公司。税收研究论文均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形如等式(1)的回归模型,因此每篇论文都需要面对自我选择问题,自我选择会导致δ的有偏估计。有两种情况会引起普通最小二乘产生δ的有偏估计:一是非随机选择确定群组构成,二是小组行列式与X变量相关。如果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可以通过加入逆米尔比率作为另外的回归元,来解决这个相关变量缺省问题。实际上,如果结果并没因加入逆米尔比率而改变,那么便可排除自选择偏误的存在。Himmelberg等(1999)提出了另外一种解决方法,在第一阶段回归中对群组选择建模,假设可观测变量是可取得的(其中一些并不在第二阶段回归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变量是不可观测或不能取得的,公司的固定效应模型可控制(或减轻)任何自选择偏误,自选择问题的严重性并未得到足够认识,研究者应做一个稳健的检验,比较一阶段最小二乘回归与加入逆米尔比率作为额外回归元的二阶段检验的结果。

(三)模型优化税收研究中均采用与(2)类似的模型:Y=β0+p・x-+p 2x2+8(2),其中Y表示选择,为一个分类变量,0,l,公司进行选择则为1;Xl表示税收利益与成本,0,1,0(1)表示低(高)税收;X2表示非税收成本与利益,0,I,0(1)表示低(高)非税收成本。假设非税收成本为财务报告因素,重要系数p-(p z)为税收(财务报告)影响选择提供了证据。然而,所有变量的重要系数也被认为是公司决策中平衡税收与财务报告的证据。对以上解释的疑问是,x-重要的正回归系数表示在控制模型中其他变量影响后,公司税收状态对选择有积极影响,即回归系数是公司税收状态对选择的增量效果。如果研究者期望进一步解释公司在税及非税成本与利益间的权衡,则建议在模型中加入包括税收与非税收因素相互作用因子,例如,Y=β0+β1X1+β2X2+β3(X1×X2)+ε(3)。如Beatty与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引入所有权与税收、非税收成本相互作用的指标变量,用以检验其效果是否会随着公司的所有权性质(公开或私有)而改变。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拓展的模型均要以估计为基础,这取决于具体的研究问题。

(四)变化与平面在对公司边际税率与新债券发行关系的研究中,变化方法(即非平面方法)对负债与税收的检验更为有力。考查新债券的发行而不是未偿外债,便可避开困扰平面研究的两个难题。首先,公司的资本结构反映的是过去的决策,这些决策以一定期望为基础,因为一些不可预期的结果的期望至今可能仍没实现。因此,即使决策时以税收刺激为基础,后来的结果也可能与预期相反。因为重构资本结构成本高,截面的水平研究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即税收不会影响资本结构决策。其次,如果选择影响税率,研究者比较事后选择与事后边际税率时,回归系数会产生向下的偏误。例如,理论预测高税率公司将通过增加负债、增加利息抵扣来降低税额与边际税率,因此,通过平衡所有公司的边际税率会趋为一致。当高税率公司通过增加负债水平来积累税收避护时,便不能观测到事后负债水平与事后边际税率间的关系。

(五)隐性税计量隐性税的来源包括加速折旧、抵税额、某些投资的费用化及行业的特别税收待遇,但多数研究都忽略了隐性税,隐性税的缺失会导致错误的推论和政策建议。Callihan与White(1999)尝试着运用公开可得的财务报告数据来估计隐性税,其估计隐性税为(PTI-CTE),(1-str)-PTI,其中,PTI为公司的税前收入;CTE为当前所得税费用,等于(PTI-X)str,其中X表示由暂时性与永久性差异及税收抵减引起的应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的差额;str为最高法定税率,由此可得,隐性税收等于X str/(1-str)。因此,隐性税收的估计量为税收优惠乘以最高法定税率,该法等同于由Wilkie与Limberg(1993)设计的税收补偿金方法,这些隐性税估计技术的发展将是税收研究的一个重要进步。

(六)秘密数据该领域其中一些论文运用了所得税申报表等非公开可得的数据,这些秘密数据通常只能通过员工、咨询机构或美国国内税收署的特别安排取得。对于运用秘密数据的研究,shackelford与Shevlin的意见是应予以鼓励,但一个合作作者的经历证明,即使面对高昂的取得及使用成本,因此秘密数据能显著地提高研究的质量。

五、《研究》对我国会计科学理论研究的启示

(一)提高会计中税收研究重要性的认识税收研究试图解决三个学术及政策利益问题:税收重要与否、不重要的原因及其重要程度。从微观主体角度来讲,企业税收状况是否对其会计政策选择及债务政策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为数不多,其中影响最大的是

莫迪格里尼和米勒两篇有关资本结构的财务论文。虽然税收研究在财务、税收筹划和税务会计从业人士中有较长历史,但会计学术界还没有接受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税收规则可以影响投资和融资的税前收益率。因此,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公司,其内部投资战略和融资政策自始至终都与税收相联系。这里的投资不仅指企业积极管理的、用来经营其业务的资产,还包括像债券、股票和对其他经济实体直接投资类似的消极资产。企业从事的投资取决于该投资的融资渠道、比例及成本,而融资决策又取决于该投资项目。

篇(8)

1、文献综合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1)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2)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3)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4)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2、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最后,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研究方法的范文,具体如下:

篇(9)

Abstract

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stoexaminetheaccountingincomeandtaxableincomedifferencesi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isabranchoftheaccountingdiscipline.Forthepurposeoftaxation,accordingtoeconomicrationality,fairtax,pro-competitionregime,inaccordancewiththerelevanttaxlawsandregulations,determinetheamountoftaxableincomeforacertainperiodoftimetotheoperationofthebusiness,aswellasotherincomeforincometax.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tostudyhowtodealwithaccountingstandardsinaccordancewiththecalculationofpre-taxprofitsandthetaxcalculatedinaccordancewiththetaxableincomethedifferencebetwee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bornintheWestfieldofaccountingandbythelong-termresearchandpracticehavedevelopedmoremature.InChina,accountingforincometaxesarestillintheinitialstageofdevelopment.Inthispaper,thedevelopmentofChina''''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causestheconten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inthedevelopment,improveChina''''staxmeasures,suchastheaccountingaspec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ontheestablishmentofappropriatenationalconditionsofChinatoexploreanumber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

Keyword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developmentmeasures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之间的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由于会计核算的结果即会计收益是计算应纳税所得的前提,而计算应缴所得税必须以应纳税所得为依据,为了计算应缴所得税,必须对税前会计利润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使之成为应纳税所得,这就产生了所得税会计问题。那么对于我国所得税会计改如何改善问题,又如何发展呢?

一、所得税会计涵义及成因

所谓所得税会计,通俗地说,就是研究如何对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和方法。

我国的所得税制度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原有的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因此,我国对税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所得税会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存在差异所致。会计收益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的总收益或总亏损,一般就是财务报告中的税前利润总额;而应税收益是指按照税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计算出来的一定时期的应税所得。会计收益是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得出的,而应税收益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相对独立,二者规范的对象不同,体现的要求也不同,往往存在差异,所以分别依据其计算的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正是由于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存在,所以产生了对二者之间的差异进行处理的所得税会计。

二、所得税的性质

所得税是调节国家和企业间利益分配的重要手段,各国都比较重视对所得税会计的规范。《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18)不仅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而且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对于规范我国企业所得税各种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一)所得税是一种宏观费用支出

它直接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企业消耗社会资源等而应发生的支出,而不是企业为取得某种资产或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二)所得税是一种法定费用

它的发生额取决于国家的所得税法,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这与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不同。

对所得税性质的界定,不仅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合理预测企业收益,而且有利于正确制定所得税会计政策,报告有关所得税的信息。

三、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额,由于存在永久性和时间性的差异,因此,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应付税款法

本期发生的纳税所得额和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如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期间不能转回的,在计算所得税时,按税规定计算的应缴所得税额,列作当期的利润分配。

(二)纳税影响会分法

本期发生的纳税所得额和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如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期间可以转回的,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产生的影响,应按照企业本期会计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列作利润分配,同时将时间性差异额,作为递延税款,设置“递延税款”科目,会计处理方法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发生的递延税款,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发生的预计递延税款,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

(三)递延法

是将本期暂时性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其特点是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产生暂时性差异时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而不是现行税率计算确认的,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因而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也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本期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暂时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一般用原税率计算。

(四)债务法

是将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的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债务法的特点是:本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将来应付税款的债务,或者作为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四、我国所得税会计存在的问题

所得税会计需要在它所依据的两个尺度——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所得税法相对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和发展。“两则”和新税法已提供了这样的条件,然而,无论是“两则”还是新税法都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计税差异性的受制

税前账面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受制于税收目的与财务报告目的的差异。税收要依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同时要考虑可操作性。财务报告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及现金收支等情况,是为相关的投资者、债权人等进行决策提供的可靠依据。因而,应税收益的确认,更多的应用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的税前账面收益的确认则往往遵循权责发生制。

(二)没有独立的税务会计处理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的税务会计处理标准,许多规定还必须依赖于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会计与财务及税务等法规搅在一起的现象至今还没有重要改观,如在企业有关财务法规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利润分配程序中的“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其实不是会计问题,而是税法应规范的问题。另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只对实际收到的股利计征,还是按股权投资比例计算的实际投资收益计征,所得税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看出,把两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实现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三)没有健全的制度法规

完备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可以保证财务会计为税收提供可靠、及时的会计信息,为所得税会计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而健全完善的税收法规能使得所得税会计有法可依。然而目前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少,实施范围有限。税法与财务会计法规体系还没有完全独立,所得税法比较简单,刚性不强,不能自成一体。这些都不利于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分离与发展。

(四)《规定》还不完善

1994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差异的产生、调整、转销等作出了规定。在《规定》中将原列入利润分配的所得税改作费用支出列入损益类科目,并对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即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给出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所得税影响会计法和应付税款法。采用所得税影响会计法时,既可用递延法,也可用负债法,但《现定》对所得税影响会计法的应用加有限制条件,即当税前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以后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收益于以转销的企业,才能够采用所得税影响会计法,否则,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我国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还是粗线条的。随着具体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新的情况很快就会出现,如《具体会计准则一投资》中对长期投资重估价,基本上是按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这就必须才“资产重估”涉及到的所得税问题作出处理规定,同样,对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处理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问题也必须作出处理规定。

五、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立与完善所得税会计制度尤为重要,很好的运用所得税会计,对于缓解征纳双方矛盾,保证所得税按时足额入库,促进我国税收征管和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接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完善所得税会计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重视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策划,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

重视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策划,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而税务部门则应认真研究税务会计方法,加强税务立法工作,制定缜密合理的税收政策,加强反避税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避税和反避税斗争,所得税会计才能不断地发展并得以完善。应税收益是根据会计收益调整得到的,完善的所得税会计,可确保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净收益是衡量企业成就的主要尺度。而如何节约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所得税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财务安排、交易方式等都有影响,企业进行决策时不能不考虑所得税这一重要因素。严格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能确保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二)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所得税会计规范

从目前国际会计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均倾向于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美国学者F.D乔伊和V.B贝维希对24个国家的l000家大型企业的会计实务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虽然传统上递延所得税会计只用于美、加、英、澳等国家的公司,但它似乎在国际上得到认可。24个国家中不赞成这种会计做法的只有比利时、芬兰、意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6个国家的公司,占国家总数25%。连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的德、法等国家的公司,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许多学者认为,向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迈进,将是所得税会计的发展趋势。

(三)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在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虽然正逐渐加深,但是总体来说还显得不够,研究范围也仅限于业务的会计处理,对于所得税的处理重视不够。应该加大所得税会计的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所得税会计学术活动,进一步研讨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协调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所得税会计发展思路。鼓励会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共同探讨所得税会计的发展方向,使其符合国情,易于操作。

(四)健全所得税会计人力资源

企业会计利润与纳税利润不一致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折旧费用、工资及三项费用支出、投资收益、试营收入、利息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国拨补贴、亏损弥补、减免税收入等等,核算起来,工作量很大。现在,部分企业由于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专管员的时间精力也有限,只是部分企业的纳税利润不真实,导致国家税源流失。因此,国家有必要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上,另帐反映企业税款的实现和上缴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源流失,也有利于企业重视对税务策划的研究,加强纳税核算与管理。

六、结论

目前,所得税会计是我国会计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制度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日趋扩大。我国必须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尽可能地缩小我国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这样既可以使我国所得税会计理论和实务寻求发展,又可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参考文献

[1]曲玲-浅析所得税会计[J]-《时代经贸》-2007(87)期

[2]任耿峰-浅析所得税会计[J]-《辽宁建材》-2003(03)期

[3]徐晓琴-浅析我国所得税会计[J]-《会记之友》-2008(02)期

[4]宋为民-浅析所得税会计[J]-《会记之友》-2004(11)期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篇(10)

一、纳税遵从观的含义及特点

纳税遵从,来源于TaxCompliance的翻译,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服从税法的程度。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我国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饭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这一重要命题,研究如何才能在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纳税人也能“诚信纳税”,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要义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社会主义税收新秩序。

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必须基于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价值追求与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三是能够意识到采取违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税款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纳税遵从观下企业税收管理目标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体由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报表纳税评估、纳税申报等环节组成。

二、树立纳税遵从观,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一)建立稳定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渠道,动态掌握税收政策及变化。纳税人只有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强化纳税意识,实现纳税遵从。税收政策是基础,及时获得和掌握税收政策,可以防止政策信息不对称,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数量多,时间跨度长,税收政策之间在内容上有覆盖性,这种“补丁上打补丁’,的浩繁的税收政策需要企业专门安排专业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梳理。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较多,可以上网查找,如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找,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电话12366查询,也可以通过订阅财税政策公报类期刊获取财税政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派员参加税务培训学习,听取立法者、专家和学者的辅导讲座,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等。企业专业税务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渠道,动态了解并掌握同一税种政策的变化趋势和关于同一涉税事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内容,正确理解具体税收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以便依法处理涉税事项,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篇(11)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6.048

E-commerce Professional Teaching Course Reform

TAN Zheng, SONG Yanhui

(School of Management, Hangzhuo Dianzi University, Hanghzou, Zhejiang 310018)

Abstract Based on the "problem" as the guide, using statistical analysis method, the paper studies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professional teaching course reform. In this study, we believe that the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basi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lectronic commerce, quantity analysis method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teaching. To cater to the needs of The Times, it should strengthen the large quantity analysis data and financial data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axes and electronic payment problem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should cause e-commerce professional teaching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urse content.

Key words e-commerce; teaching reform; curriculum

关于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课程改革的研究大都是从定性的角度提出的。宋文官曾经参照,电子商务国家职业标准,建立了一个以能力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设置体系。①董晓英②认为电子商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学科专业,在电子商务的课程设置上,应该更加主要实训课以及实验课的强度,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韩义认为信息学、市场营销学、网络技术等内容补充到电子商务课程中,研究电子商务与经济类专业、电子商务课程与其它课程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③兰洋,苏晓珂根据《电子商务专业就业形势与对策分析》中凸显的学生就业难以及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提出在课程设置上,要符合电子商务理论和技术的最新发展变化,迎合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特定需求。④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这些关于电子商务教学改革的论文中大多是从主观判断的角度进行专业教学课程改革的考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教学实践效果,但缺乏定量的研究使得电子商务教学课程改革难以获得突破性的进展。本文试图尝试以一种全新的视角进行研究,即,以“问题”作为导向进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课程进行改革研究,并从定量的角度进行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的粗略判断。孙宇,刘叶婷,韩洁曾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过研究,但他们是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进行主动问题的设计,从而提出的在教学内容重组与教学方法改革,并进而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⑤

1电子商务专业的问题剖析

本文在中国知网(CNKI)中,以主题词“电子商务”与“问题研究”进行主题检索,获取了1883篇论文数据,这些论文基本都是对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关键性的问题的探讨,我们下载这1883篇论文的题录数据,并对这些主题词进行统计分析,这1883篇论文共包含8307个主题词,汇总重复的主题词,共有4045个主题词。排名前30的电子商务问题研究主题词如表1所示。

2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及课程设置

基于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方案,作者梳理了国内的主要的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课程设置如下:公共基础课(政治类、数学类、英语类、计算机类),学科基础类(经济学、离散数学、管理学、会计学、运筹学、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概论、生产计划与控制),专业核心课(电子商务技术、网络营销、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专业英语、web应用开发技术、电子支付与风险管理、网站规划与设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选修课(JAVA高阶、管理统计学、国际贸易与实务、XML技术、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SPSS软件应用、网络应用工具、ERP系统原理与应用、面向对象技术、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决策支持系统、文献检索利用、项目管理、人工智能与专家系统、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

3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改进

我们认同大多数高校所采用如上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类、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专业课程设置模式,但是,考虑到该专业的更好的发展,以及该专业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我们提出一个专业特色系列课的模块,这在我们早期的研究中曾经提出过。⑥该专业特色系列课模块应该包含企业电子商务系列、电子商务企业系列、金融证券电子商务系列、电子商务资讯系列、电子商务服务系列的内容。但在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课程设置的各模块下的专业课程上,我们认为可以根据表1中呈现的主要的电子商务问题研究进行适度的调整,可以说表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在运行过程中涌现出的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频次排名第1的主题词“电子商务”不具有意义。排名第2的是频次为66的“电子合同”,可以说,它跟排名第5频次为48的“电子签名”,排名11频次为31的“电子支付”,排名15频次为30的“电子认证”,排名20频次为25的“电子证据”,排名22频次为23的“数字签名”,排名33频次为19的“电子提单”共同构成了电子支付的重要内容。换言之,电子支付的系列问题应该是电子商务极其关注的重要方面,在课程设置方面,我们认为应该加强该方面的力度。

表1 电子商务问题研究的主题频次表

另外,由于近几年的移动互联网以及移动支付的异军突起,很多电子商务的完成都是借助于移动互联网实现的,因此,在电子商务应该与时俱进地增加移动支付的授课内容,以更好地进行电子商务。分析表1,我们不难发现,实际上,电子商务问题研究中最突出的问题应该是税收问题,因为排名第3与排名第4,频次都是49的都是设计到税收问题的主题词“税收征管”与“税收”。排名18频次为26的“税收管辖权”也是税收问题。如,在澳大利亚税务局工作长达36年,曾担任过高级局长助理的约翰・伯克斯的《国际电子商务和相关税收问题》可以作为重要的教学参考内容。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调整电子商务专业培养方案如下所示:公共基础课(政治类、数学类、英语类、计算机类),学科基础类(经济学、离散数学、管理学、会计学、运筹学、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概论、生产计划与控制、系统分析与设计),专业核心课(电子商务技术、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设计、专业英语、web应用开发技术、电子支付与风险管理、网站规划与设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电子支付与法律法规、移动支付、国际电子商务和相关税收问题),专业选修课(JAVA高阶、管理统计学、国际贸易与实务、XML技术、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SPSS软件应用、网络应用工具、ERP系统原理与应用、面向对象技术、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决策支持系统、文献检索利用、项目管理、人工智能与专家系统、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与管理、金融数据分析与管理),专业特色系列课(企业电子商务系、电子商务企业系列、金融证券电子商务系列、电子商务资讯系列、电子商务服务系列)。

4结语

本文的研究以目前存在的主要的电子商务研究问题为切入点,透析了我国学术界在关注的某些问题,我们认为这些问题正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在问题为导向的基础上,我们谈到了大学的电子商务教学改革问题。我们同时认为,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教学改革应该对培养出满足社会所需求的电子商务人才是有益的。

本文受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13QN062)

注释

① 宋文官.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的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182(12):29-34.

② 董晓英.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现代商贸工业,2009(2):267-269.

③ 韩义.对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天津电大学报,2009.12(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