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教育法学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实务人才。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滞后的现状,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律人才也相对不足,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法律实务人才的不足也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施行。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应当立足与培养合格、优秀的法学研究人才,同时要注重为民族地区输送大量的优质法律实务人才,法学研究得出的理论成果终究是要运用到司法实务中去的,大量先进的理论、法律文本施行的效果好坏是由战斗在第一线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素质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行、修订了大量的法律,这些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来执行。在法学的人才体系中,研究型人才始终属于金字塔的上端,人数相比实务型人才要少得多,因此,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学活动中必须紧抓实务人才培养这一重要工作目标,将目前稍显“瘦弱”的金字塔补全、补强。
3.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普及人才。民族地区对于法律的认识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民事实践过程中,民间法、习惯法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推行国家法这项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更需要的是法律普及工作者,单纯依靠法学研究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普及的效果不大,我们看到,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名录中,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甚至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街道委员会都开始招收法科毕业生,这从侧面反映了法律普及工作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制的进步不能够仅仅依靠法律文本的完善和司法机构的健全,更需要的是社会对于法律的崇尚,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而这才是法律能够得以蓬勃发展的土壤。
4.为民族地区提供先进的文化传播者。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于发达地区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科毕业生肩负的不应当只是法律的传播、普及工作,而应当也是现代文化的传播者。这就要求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学素养的塑造,而应当是全方位但有重点的入手。优秀的法科毕业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对周边人群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既能够传播先进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群众与先进文化的纽带和桥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员。
二、如何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教学体系
前文提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要的四个使命,那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对现有的教学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更为适应民族地区的工作,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的法制发展、经济建设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置适应民族地区特点的法学精品课程。在法科学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素质,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法科学生基本法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应该注重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立足于优化本身的教学水平,而应当是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教学深度的挖掘和广度的拓展,使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真正扎根于民族地区,吸收民族地区的文化养分,为了培养具有民族地区特色法科学生提供重要的社会资源,为特色法学教学提供重要的课程体系保障。从教学角度来看,要发挥精品课程的带动作用首先必须强化精品课程本身,只有精品课程本身得到了完善和进步,其对相关课程的牵引作用才会得以发挥,因此,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尤其应当注重本身的强化和提升,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应当注重引进更为优秀和全面的教学人才,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教学团队,以优秀的教学团队来带动和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精品课程的“品牌吸引力”。与此同时,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教材的重要作用,应当引进一些实用且符合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优秀法学教材,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编订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法学教材,从而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法科学生提供更为贴切和真实的学习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在教学过程中,师资和教材两者的重要作用对于精品课程建设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在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引进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后,精品课程的重要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进而带动民族地区法学院校的发展。
2.建立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按照统一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不能够更好地培养适应民族地区法制状况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就应该在教学实践中构建真正适应民族地区情况的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在民族地区开展法学教育更应该关注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更加强调法科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与民族地区迫切需要大量的法律事务人才的愿望是相统一的,在教学过程中,欲更好地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注重理论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不是片面强调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忽视理论知识的教授,相反,若想培养出优秀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必不可少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是法科毕业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重要基石,一旦具有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法科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将能够更为娴熟地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法律的理性和严谨要求我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也是理性的、严谨的,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同时还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的,因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对于理论课程的设置必须要重视。第二,强化实践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出既拥有理论功底同时又有实务能力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如何能够培养出学生的实务能力呢?笔者认为,最直接的途径仍然是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进行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保证必须的理论课程以外,应当强化实务课程的设置,为法科学生提供足够的实务课程学习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将教学活动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之中,而应当大胆地让学生走向社会,走进法律实务的第一线,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从书本走向实务的过程必须要有实践过程来完成。在实务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例如实务性课程设置、模拟性教学课程等校内手段,也可采用诸如设置校外法律实习基地、延长实习时间等校外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给予法科学生更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学校的关注下更为健康和稳定地适应法律实务工作,感受我国法律实践工作的气息。第三,注重引进实务型的教学人才。我国高校乃至法科院校中的教学团队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研究型的,这对于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来说是不足的,要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必须引进一定量的实务型教学人才,这样能够更为直接地将实务性的知识、技能传授给法科学生,减少了接受知识到消化知识再到运用知识的时间。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在司法实务一线工作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作为外聘教师。
3.为法科学生开拓“第二课堂”“文化素质课堂”。前文提到,民族地区的法科学生同样肩负着为民族地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使命,日常的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性教学很难灌输给学生课堂以外的知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笔者认为,可以吸收其他学科在教学课程中开设“第二课堂”的做法,积极地为法科学生开设“法学第二课堂”,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不仅要依靠扎实的实践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其它学科知识作为补充,这也是美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直接定位在硕士阶层的原因,丰富的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文本的执行和操作是具有积极作用的,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的知识,这种知识能使专业知识与整体世界融会贯通,它是开放的体系,能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交流汲取能量和信息,从而保持不断生长的活力。[3]“第二课堂”的一大目标就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弥补和缩小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使学生的知识面拓展,使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掌握跟多的知识,文化素质等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要提高法科学生的文化素养,就应当重视通识教育的重要性。通识教育作为大学基础与核心教育,奠定学生学习的基础,并拓展学习的视野,是提升大学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对于发展国际一流大学理应扮演关键性角色。但是,遗憾的是,不仅是法学教育界,甚至是中国的教育界对于通识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从现状来看,通识教育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严谨的课程体系,虽然国内部分高校都开设有通识教育课程,但是就其体系来看仍然是不够严谨的;其次,用于通识教育的教学设施也有待改进,虽然部分学校建立了大学生人文素质基地等设施,但是从全国的整体来说,通识教育设施的数量还是不够的。强化法科法学的文化首先应当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有足够的重视,不仅要灌输给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同时,针对民族地区这一特色,还要适当的对学生传授民族地区的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地区文化素质,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民族地区的文化特点和内涵,能够理解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这对于学生走上司法实务岗位以后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应当积极为学生建立、建设文化素质培养平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中,为本学院学生争取更多的文化素质教育机会;第三,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引进教师时也应当注意考核新进教师的文化素养,使本身的教学人才团队教授文化素质课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文化素质学习条件。现代的大学生走向社会承担着各项使命,民族地区的法学毕业生同样如此,学生在毕业走向社会后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者,同时又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丰富的文化素质有助于学生承担这以历史使命。
二、朗朗上口的语法知识口诀
基于语法知识较为零散,而知识点又较多,不少学生在学习语法知识的过程中,感慨知识点零碎且枯燥无味,特别是一些难懂的语法知识,很容易让学生产生畏难情绪,所以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充分调动学生感官积极性,勤于编一些语法口诀,特别是一些朗朗上口的语法口诀,很容易被学生记住并掌握。
三、完整清晰的语法知识归纳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本次调研中,女生占绝对主体,占样本量的86.87%,男生仅为13.13%,再现旅游专业学生性别现状。少数民族学生占总调研样本量的33.13%,主要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回族和满族。统计分析发现,学生反映喜欢的教学方法依次为:实习法、直观演示法、现场教学法和实验法,不喜欢是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自主学习法和练习法,见表1。其中,实习法的喜欢度高,新疆教育学院学生对直观演示法的喜欢度高达17.86%,实验法在8.33%~14.41%之间;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的喜欢度较低。教育学院对教学方法的喜好度幅度差距最大,在17.86%~0%之间。新大学生最为接受的方法为直观演示、实习、讨论法和参观教学法,新财大最为接受的是现场教学、直观演示和实习法,新农大喜好实习、现场教学和参观教学,教育学院的学生喜欢直观演示、实习、现场教学法和实验,乌职大接受现场教学、直观演示、实习和讨论法。
1.2六门专业核心课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
本次调研的教师均为中青年,女性占主体,占样本量的67.57%,硕士占较大比重,学士和博士比例相当,讲师和副教授比例几近92%,教龄多样,少数民族教师占总调研样本量的32.5%,主要有维吾尔族、回族和哈萨克族。综合来看,各院校教师在各课程中至少采用三种教学方法,讲授法均有提及。新疆教育学院《旅游规划与开发》讲授法所占课时比例高达90%;《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采用的教学方法较多样,5—7种;新农大在每门课程中均采用任务驱动法,且比例较高,尤其是酒店管理专业核心课高达70%。横向比较来看,教育学院讲授法在每门课程中所占比例均较高,40%~90%之间,新财大和乌职大相对其他院校,各门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较多元化,见表2(本表仅列举三种教学方法)。
1.3六门专业核心课学生喜好的教学方法
学生调查表中,请学生依据自己的理解和偏好,填写6门课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本文仅选择所占比例较高的4种教学方法,为此,每门课程中教学方法比重加和小于1。统计发现,学生非常期待多元教学方法,讲授法必不可少,在不同院校不同课程中所占比例差距较大,旅游规划与开发课程中,讲授所占比例在10.48%~38.89%之间。
1.4教师教法与学生喜好“教法”的比较
根据表2和表3,学生期待教师采用多样且合适的教学方法及课时比例。相对来说,新财和乌职大的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被学生认可、接受,新大教师要灵活运用讲授法,新农大应弱化任务驱动法的使用,教育学院需降低讲授法所占课时比例。《导游业务》中,教师常采用的教学方法数量明显少于学生期待的。学生期待的讲授法、直观演示法均所占课时比例较高,分别在22.50%、10.47%以上,新疆教育学院教师的讲授比例高达70%,远高于学生期待的29.96%;乌职大体现就业导向,教师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所占比例45%,但学生不买账,不认可该法。《旅游规划与开发》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的有新大、新农大和乌职大,新财大学生期待任务驱动法。新农大任务驱动法在教师教学和学生期待该法中比例分别为25%、8.2%,说明学生认可该教学方法的同时,希望所占课时比例降低,新大的学生基本否定任务驱动法。新财大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占总课时的50%,学生希望教师能使用任务驱动法。教育学院常用的教学方法只有两种,且讲授法为绝对优势,学生期待通过练习法、讨论法、案例和直观演示将其内容具体化、直观化。《旅游市场营销》中,学生偏好的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所占课程比例幅度差距较小,分别在17.95%~27.91%、16.48%~10.64%之间。新大和新农大学生期待教师使用读书指导法,且比例在10%左右,说明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辅导。采用任务驱动教学的新农大和乌职大应稍降低其比例。相对来说,教育学院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多样。从调查看,《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是高校中采用教学方法最多的课程,并与学生期待的较为吻合。其中,讲授法、任务驱动法、案例教学法,教师均有采用,除教育学院外,其他4所高校还选择了实习法。这样看来,乌职大采用的教学方法及其比重最为学生青睐。新大和新财大采用情景模拟法,其他三所院校通过参观教学法让学生了解旅行社业务操作流程。新农大教师讲授法所占《餐饮管理》的比例仅为15%,其他4所院校均在40%左右,除新农大外,其他院校均采用案例教学法。新大采用直观演示且比例高达40%,学生希望降为8.16%;教育学院采用练习法,比例高达40%,学生希望采用直观演示和参观教学法,且占课程比重分别为15.09%、11.33%。新农大、新财大、乌职大均有任务驱动法,且比例依次为70%、21.67%和15%,学生对该法的认可度非常低,在6.12%~0%之间。由此,新农大急需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新财大应弱化讲授、讨论和任务驱动,强化现场教学、实习和练习的比重,新大应适当增加任务驱动法。《前厅与客房管理》是学生喜好教学方法重复率最高的课程。除讲授外,学生均提及实习法、现场教学法、直观演示法的运用,案例教学和练习法出现频率也较高。新大学生期待的讲授比例接近30%,其他院校在17.31%~11.11%之间;乌职大现场教学比例需降低,教育学院要大幅降低讲授,增加实习比例。
2.总结与不足
2.1总结
本文通过对新疆五所代表性高校旅游管理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实习法、直观演示法、现场教学法较受学生欢迎,学生对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自主学习法较为抵触。六门专业核心课中,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任务驱动法教师采用较多,学生期待教师运用更多样的教学方法,同时优化各种教学方法所占课时比例。相对来说,新财大和乌职大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被学生认可、接受,新大需要根据课程性质适时适量选择讲授法,新农大教师应弱化任务驱动,教育学院要降低讲授比例。目前,教师教学方法使用和学生认可的教学方法存在较差异大的是《旅游规划与开发》,《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是教师采用最多教学方法的课程,并且与学生期待的教学方法较吻合,《前厅与客房管理》是学生期待的教学方法相同度最高的课程,主要有讲授法、实习法、现场教学法和直观演示法。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与传统教授型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不仅专注于“教”,更强调“学”,这就要求教学双方角色的转换,真正做到由学生做主体,教师退回到辅助的角色。(1)案例的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法中强调案例的主导地位,一切教学内容均是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师生在课前均需对案例的相关内容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搜集,案例阅读,初步思考等;教学过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问题教师应做出适当的引导,提供学生充分讨论的空间;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做出结论,由教师做出点评。由此可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从案例的准备、引入、讲解、分析、结论,都要求师生双方的积极参与,每个教学环节都是通过案例实现了某个教学目标。(2)启发性及实践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会给出唯一的或是确定的答案,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出适当的启发,这就给了学生充分思考大胆假设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该问题。真实案例的引用,让学生可以将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性的分析,相互间的讨论,做出自己的判断或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实现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的转化,这也很好地弥补了校园中的学生无法很好地接触现实社会的缺憾。(3)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动态性。案例教学中,教师仅负责案例的筛选及准备,并做出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均由学生做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这是一个师生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案例教学也是一个动态教学过程,强调的是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案例资料之间的交流,在小组讨论和总结发言的教学环节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流。(4)强调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案例教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案例中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对学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对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巧的灵活应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各种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化过程,使学生在学识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选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断,从而使认知能力得以提高;小组讨论中,学生学会了彼此交流学习及合作;在小组陈词阶段,学生体会到了小组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教师点评的环节,学生学会了如何做出有价值的评价。在这样一个个体行为和小组行为交叉进行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提高了自身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学习到了珍贵的团体合作和竞争精神,人格发展更为健全。
3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
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和载体,案例的选定尤为关键,如何才是一个好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应当具备如下的几个特点:(1)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应该具有吸引人的情节,但这个故事是发生于真实世界的,也是与学习者的个人经历相关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这个故事也许并没有既定的结局,却经得起研究和学习,能提供给学习者充分的发挥空间。(2)好的案例应具有时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当下的现实状况,通常应发生在过去5年以内。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无论过去多少时间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更多的真实案例应该是与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正在发生的,这才能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此案例学习研究的必要性及价值性。(3)好的案例应与学习者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场景或情节应该是学生们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对的,这能有效地激起学习过程中的共鸣感,更加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4以《消费者法》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
为了更为直观地体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笔者以《消费者法》作为教学内容进行一次教学实践,具体教案如下。教学内容:消费者法。学生人数:55人。教学目标:(1)让学生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培养学生在消费者权利纠纷案件中对相关法律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词汇、句型、口语表达及书面撰写能力。(3)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及义务意识,能够做到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主动践行自己的当然义务。教学重难点:(1)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义务。(2)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3)相关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的训练。教学资料:(1)充分利用教材。(2)多媒体辅助。教学实施:(1)课前准备:学生分为8~10人一组,共6组,课前要求每小组准备两个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并做出简要的分析。教师将12个案例进行分类筛选,并选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两个留作课堂备用。(2)课堂导入:以提问方式引入本课教学内容:Ifyouboughtanewbookinthebookstoreanddiscoveredafewmissingpages,butthebossrefusedtochangeanewforyou,whatwouldyouliketodo?1)Youacceptthelossandwillneverbuybooksthere.2)Youreasonwiththebossandinsisttoreplaceit.3)YoucomplaintoCommerceandIndustryBureau.4)Youasksev-eralfriendstohitthebossanddemandthereplacement.在学生作为选择后,以简单的问题引起学生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思考:1)Whatrightsdoconsumersentitledtoenjoy?2)Whatorganiza-tionsinourcountryprotecttherightsofconsumers?3)Whencon-sumers’legalrightsareviolated,whatshouldtheydo?4)Ascon-sumers,whileenjoyingrights,whatobligationsshouldcitizensper-form?(3)案例引入:案例1:暖瓶水爆炸伤人案件。案例2: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团友案件。(4)小组讨论:要求学生就以上两个案例做出分析讨论,给出解决建议并作发言。(5)教师总结:1)点评各小组讨论情况。2)总结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费者各项权利与义务及维权途径。3)强化相关英语词汇、句型。(6)强化练习:提供一案例,要求学生就本课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做出对该案例的分析。
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特点是: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任务为基础,以情景为依托,以整体为指向,一切活动围绕交际,尽量重现交际过程,允许学生出现语言错误。根据这些特点,在运用此教学法进行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时,其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与传统教学法有很大的区别,要求教师和学生分别“扮演”新的角色。文章将分别探讨在交际法英语教学中的教师角色,学生角色和课堂互动。
一、教师的角色
在交际法英语教学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中心,不再是课堂的主人,他在课堂上所做的一切都要有助于学生开展交际活动,都要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教师角色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组织者
交际法教学中,任何课堂交际活动都由教师组织发起,学生在教师的统一安排下围绕这一活动主题进行言语、行为上的交际。因此,在每次课堂活动开始前,教师要设计出引起学生兴趣的各种交际活动。同时在英语课堂上又要具备教学机智,随时处理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可预料的情况;既要组织全班和小组活动,也要关照个人需要;既要让活动开展的生动活泼,又要把握住活动的目标,使教学进度和交际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既要想方设法鼓励内向的和胆怯的学生投入交际,又要巧妙地避免少数学生主宰交际活动同时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因此,大学英语教师应具备崇高的师德修养和独特的人格魅力,使学生“信其师而亲其道”,从而让课堂交际活动良好地开展下去。
(二)语言支持者
开展课堂交际活动时,由于受已有知识、语言能力限制,学生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表述困难,甚至有无法进行表述的时候。这时,教师及时给与语言支持,或是直接给出表述内容,或是引导学生换种角度进行表述思维。否则,教师一旦不能做到这点,课堂活动很可能会无法正常进行下去,从而挫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甚至不与配合。因此,大学英语教师不仅应具备较高的英语语言水平,还应具备丰富的英语国家的民族的、文化的、历史的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背景知识,才能真正做好语言支持者的角色。
(三)鼓励者与参与者
布林与坎德林(BreenandCandlin1980:99)指出:在交际教学法里教师有两个重要角色,一是在课堂上促进所有参加者之间的交际过程,二是在学习教学小组中扮演一个相互依赖的参加者的角色。后一个角色与前一个角色的目标紧密相连并且来自前一个角色。布林与坎德林所谓的“参加者之间的交际过程”也就是学生通过投入各种交际活动在听、说、读、写方面学习外语的过程。
教师积极鼓励、促进所有学生全面地参加教师所设计出的交际活动,使所有学生都能在这一活动过程中有机会进行表述。同时教师尽可能地参与到各小组讨论或模拟活动或角色扮演中去,作为一个在活动中与学生相互依赖的参加者的角色,这样,教师此时就起到一个“模范学生”的作用,能很好地带动所有学生积极投入交际活动中。
(四)学习者和研究者
除上述以外,教师在组织、参与交际法课堂英语教学过程中,通过观察学生的具体表现以及课堂中各种参与因素,经过分析、研究,得出哪些因素是积极、有助于开展交际活动的,哪些因素是消极、不利于培养学生交际能力而需要避免的。由此,教师的角色转变为研究者,也是学习者。因为通过研究课堂上出现的这些问题可以改进交际法教学的策略方法,提高交际法教学水平,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二、学生的角色
对教学的研究离不开对学习主体的研究。学生的角色正反映出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特色优势。
(一)主人
在传统教学法里,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大学英语交际教学法中,教师的“教”成为一种补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人,学生的需要才是教学目标。不论是何种课堂交际活动,学生的行为都构成了教学活动的中心。课堂就好比成了一个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围绕某一话题或者某一情景展开讨论或者真实扮演。交际法教学就是要给学生创造一个自由学习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学生的解释、表达和争辩都被看作是合理的和有价值的,学生的一切努力,无论成败都被看作是朝着学习的目标迈进。学生的学习成了一种主动的学习,学生的交际成了一种主动的有意义的活动。(二)合作者
在交际活动进行过程中,各成员通过思考、调查、讨论、交流和合作等方式,学习和使用英语,完成学习任务。这就是说,外语学习是以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相互依赖的方式进行的。学习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相互依赖的行为,学习者应在相互合作的环境中进行。每个学生自己的学习期望、学习过程和学习目标,既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影响与引导,也可能会给别人产生影响;每个学生所做的贡献——解释、表达和争辩,既可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启发与鼓励,也可能启发或刺激别人。因此,整个活动的过程也是学习者团队合作的过程,小组成员之间交流与协商、互帮互助,使每个人都在参与合作中感受齐头并进的集体力量和共同向上的集体荣誉感,也让每个人认识到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
(三)信息反馈者
在交际法教学里,学生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信息的反馈者。根据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教学法的适用性向教师提出看法。比如在小组讨论中,教师提出的讨论话题与学生的实际一旦偏离太远或讨论无法进行下去时,学生应该积极向教师提出这一问题,以便教师在得到这一反馈信息后能及时就相关问题作出合适的处理。改进并完善交际活动。由此,这种信息反馈能优化课堂交际活动的正常安排和增进教师设计交际活动的能力,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交际教学法的效用。
三、课堂互动
在运用交际法进行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不是孤立存在和出现的,而是在课堂教学互动中随时随地进行相互转换的,也即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在实际教学中,大学英语教师应该注意在每一个环节让师生、生生之间做到积极地互动。
1.英语教师深知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教会学生用英语进行交际。交际是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教学的客体。教师作为组织者,把课堂教学设计成交际过程,给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互动交流空间。教师以参与者的角色从课堂活动开始就坚持说英语,师生、生生间用英语交流、表达思想。教师以参与者的角色参与到学生中指导学生用英语做值日报告、甚至做会话游戏。没有做值日报告的学生以合作者的角色认真听讲,然后就报告的内容轮流提问或者发表看法,教师此时以语言支持者的角色从旁指导,帮助学生表达一些他们较难表达以及无法表达的思想,这样,从一上课开始,课堂上就很好地形成了一种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活跃氛围,为下一步课堂活动热身。
2.在课堂互动中,要多确立合作性目标学习任务而不是竞争性目标学习任务。合作性学习更加有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合作学习可以采取配对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学生可以在集体自学的过程中学会与他人合作,可以加强学生之间的互动。师生、生生互动频繁,学生以课堂主人角色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教师也以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角色随时了解学生学习的状况,并且能针对作为信息反馈者角色的学生学习方面的弱点,有的放矢地重点给与语言支持。
3.在交际法英语教学课堂上,师生、生生之间也可以采取以合作者的角色来提问的方式进行互动。提问互动不仅是教师问学生问题,也可以是学生问学生、学生问教师的形式。互动的提问方式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力,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融合,提高教学效果以及学生获取语言交际的能力。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差异,尽量设置有一定梯度的问题,对于不同学生提不同难度的问题。这样,学生在回答问题时才不会轻易失去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在学生回答结束时,教师应进行适当的评点,多用鼓励性言语,使每个学生皆有展现其优点的机会。
4.良好的课堂互动建立在师生课堂角色的灵活转换中。这种转换不是单一的,而是融合的统一体。它推动着课堂互动高效地展开,师生、生生为着同一教学目标,互相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教育教学活动。
四、结语
语言是人类用于交际的一种工具,语言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使得学习者获得运用该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大学英语交际教学法的运用,不但在课堂上增进了师生、生生之间的情感互动关系,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因此,大学英语教师除了要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养外,在进行交际法教学时,更应深谙在课堂教学中自身及学生在各个场合所应扮演的角色及其之间融合的统一的转换,促进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交际法教学的特色优势。
参考文献
(一)饥饿教学法
众所周知,当人饥饿的时候都会饥不择食,一旦吃得太饱,再好吃的食物也会厌倦吃不下的。那么对于我国中学语文教学也不妨采取这种方法。中学阶段的孩子们都因为教师的“溺爱”——总是害怕孩子“吃不饱”而使劲地满堂灌,甚至放学回家学生们还要加班加点做许多课外作业,搞得学生非常疲劳,他们因“吃得太饱”而“消化不良”从而导致厌倦学习,害得学生盼望双休日能睡个好觉,如此教学只能导致孩子厌学情绪加重。我们不妨学习一下国外的中学语文教学方法,那就是采取“饥饿法”。这种教学方法的运用需要先激发孩子的求知欲,教师在平时语文教学中学会运用新颖的知识吸引学生主动学习,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急切的求知欲,然后故意不教给学生太多的知识,让学生处于“半饥饿”状态,让他们自己主动“觅食”——就是积极要求教师多传授知识,自己也会主动阅读大量课外文学作品。这个时候,语文教师不妨多灌输一些“国学”知识和一些新鲜的课外知识,让孩子如饥似渴地多阅读课外书籍,扩大知识面,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改观了学习态度,主动去探求更广、更深的知识。目前我国这种教学状况想一下改变旧有的教学方法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还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教学氛围。
(二)趣味娱乐教学法
中学语文教育的对象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课堂注意力保持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要想让他们长时间保持旺盛的学习精力,只能采取趣味性、娱乐性的教学方法。在中学语文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妨采用一些游戏的方法,在愉快轻松的娱乐中学习到知识。例如在古诗词教学过程中,老师不能一味地采取过去讲读方法,而应该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可以运用网络上的具有诗情画意的动画片或图片展示古诗词的意境之美。在给学生讲解古诗意境之美时,可以让孩子们自己加以想象,然后找学生自己描绘古诗表现的情境,最后老师放映制作的幻灯片或动画,与学生自己想象的情境作对比,这样一来就能充分调动孩子们学习的趣味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思维想象力。也可以让学生自己把古诗中的情境用画笔描绘出来,这样就手脑并用,把美术课堂上学得的简笔画用到了,可谓一举两得,学生们是非常喜欢这种动手动脑的语文教学的。中学生的天性中同样具有活泼好动的习性。如果能在学习中增添他们的娱乐性,就可以大大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加学习快乐的趣味性和动力,在快乐中学习就不会枯燥,在学习中快乐就不会沉闷,这样一来收到的学习效果就会大大增强。
(三)激励教学法
中学生学习最大的动力就是鼓励与表扬。他们喜欢从老师和家长那儿得到认可和赞扬,喜欢老师给以表扬,教师采取激励教学方法一定会比批评教学方法效果好得多。我们大人要面子,同样孩子们也一样好面子,能在众多学生面前得到老师的表扬,那会增加学生学习的信心和能力,从老师的激励中得到无穷的力量,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和上进心。每个中学生也都有自己的自尊心、自信心和上进心,作为语文老师要懂得尊重中学生的自尊心,不能用粗暴的批评方法伤害了他们的自尊,那样就会造成他们心灵上巨大的创伤,甚至恨老师一辈子。对于自卑心比较强的孩子更是如此,一旦受到老师恶语打击,有可能一蹶不振,毁掉了孩子的一生。相反我们采用激励教学法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要学生在语文方面取得一点小进步,老师要及时发现和表扬,给其信心和奋进的力量,对于那些家境较为穷困的学生,老师还要用爱心去抚慰他们的心灵,暖化他们一颗自卑的心,增强自信心,积极进取,树立学习目标,给他们规划一个美好的人生蓝图,让他们看到未来的希望。比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竞赛的方法,激发学生的斗志和挖掘内在的潜力,比赛获胜者可以采取精神和小小物质奖励的方法,对于比赛失利的一方,教师采用鼓励方法,培养他们不服输的精神,这次跌倒下次再来,看谁笑到最后,运用激励法可以培养每个孩子坚强的学习品格。
(四)情境教学法这种新型的教学法
强调情感教育,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采用这种教学法可以将丰富的情感作为教学艺术的灵魂,师生之间的思想感情进行交流、交融,教师以自己的情感为导体,唤起学生内在的思想情感,学生就会发挥自身潜在的能力,充分展示他们的聪明才智,积极参与语文教学活动之中。我们不妨在语文课堂上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实施情境教学。一是激发学生的激情。我们采用多媒体技术,通过影视演示、图片展现、音乐欣赏、语言描绘等途径创设与教学内容相吻合的,易于激感的场景,学生在生动感人的场景中感受与学习。例如在教学《,我们永远和你在一起》,利用感人至深的影视片画面,激发学生的爱总理、思念总理、悼念总理的思想情感。二是入情,就是把学生的情感“请入”课文描写的情景之中,让学生移情与文中所描绘的境界当中,达到身临其境之中,学生的学习活动由被动者变成主动者,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从而主动进行探究、操作、训练。三是动情。让学生入情之后感受课文中的思想感情和情境。潜移默化地使其随着教学过程的推进而得到强化。四是抒情。学生情感一旦被激发出来之后,教师要因势利导地发挥他们在主动学习与活动中的热情与激情,教师可以让学生描绘表演、操作演示、抒发感情、争辩讨论等,这样师生角色的转化和情感的升华,使语文教学内容进一步得到延伸,让学生的知识得到一个质的发展。
(五)加强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化高速发展,网络信息与多媒体相结合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被广泛运用于中学教学,但是很多语文教师还不会使用多媒体教学,甚至感觉制作课件麻烦而弃用。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利于提高语文教学效果,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课堂上既节约了板书时间,又能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中形象直观的大量图片、音乐、视频等,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增加课堂教学的信息量,还能改变传统语文课堂教学的枯燥乏味局面,使得课堂生动活泼起来。尤其作为文学性比较强的语文这门课程,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理论知识学习融入于生动活泼的多媒体教学当中,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趣味性,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语文教师要利用课外时间制作精美而又符合语文教学大纲的课件,紧密结合课本,还要拓展课外知识,让课堂这种有限的教学时间变成无限的愉悦学习空间。教师要组织好语文课堂,利用多媒体教室开展读书交流会、朗读演讲比赛、辩论赛等丰富多彩的语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课外学习的兴趣,从而丰富学生语文知识,扩展知识视野,提高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进而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水平。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和核心,法理学“通过捕捉和表达所处时代的法的精神、理念,为当时的法律体系、法学体系的建立寻求思想基石,或者为法律制度和法学的变革提供精神推动力量”[3]63。这说明法理学对法学学生来说,既提供专业基础知识,又培养法学价值观念。如果没有法理学基础知识的学习,部门法的学习势必举步维艰;而缺乏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法科毕业生会欠缺法律信仰和法律思辨的能力,即使其从事法律工作也至多是个法律操作者,对待社会法律问题不能把握其深层次的价值观念,体现不出法律工作者的法治情怀,往往被媒体或权力所左右,最终不是把法律作为信仰而只是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诚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弗兰克指出的那样,出任司法高位者,必须具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先知的素质[3]19。而法学本科新生刚刚从高中进入大学,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刚刚开始接触,他们的法律意识往往比较简单、浅薄,需要教师去进行启蒙,为一张白纸画上基本的框架,法理学作为专业基础课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成功的法理学教学可以为他们灌输基本的法治理念,培养法治信仰和职业法律精神,塑造理想的职业人格。这样就能及早确立学生的职业意识,明确学习方向,同时完善学生的人格,培养其理性、坚毅、热爱自由、维护正义的职业特质。不成功的法理学教育,则是缺乏价值支撑的应试教育,将有趣的法学教育变成了枯燥的法条机械记忆,因此,应提升对法理学的重视,真正保证法理学的核心地位,在课时、师资和教研方面凸显其重要性。
编写独立学院适用的法理学教材
针对目前独立学院法理学教材比较混乱的情况,独立学院应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统一规划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因为法理学是大一新生最先接触的一门课,教材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对法学的印象和学习法律的兴趣。适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至少应符合以下两点:首先,作为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使用的法理学教材,应当有针对性地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量身定做,要通过教材改变学生那种以为法理学知识枯燥、空洞、无用、低级、远离生活、不着边际的错误印象。这就需要教材编写者既要吸收鲜活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和深刻的法哲学成果,完整、准确地展示法理学的真实面貌,让教材所传授的知识是权威的、经典的和有实践意义的;其次,鉴于独立学院学生的层次与母体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有别,教材要深浅适度,既要完成法理学的使命,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避免理论过于复杂和难以理解,同时要突出实用,对相关的社会现实法律问题有所体现,增强教材的现实性和趣味性。为达到这种效果,应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可以考虑多增加法律历史典故、法学家介绍、法理学经典案例和法律故事,并做到教材能够和社会热点事件问题结合、和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实际结合,因为法学专业涉及到的是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现实,只有理论能够为社会实践服务,才能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法理学课程分两段教学
依据认识的规律和法理学的基本特点,应该分阶段教授法理学:一是在大学一年级法科学生开设法理学基础理论课,主要包括法学导论、法的本体和法的运行,教学内容完全是知识性的,重在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侧重于学生法学知识的“入门”引导,解决目前法理学教学中因学生刚进入大学即学习此类抽象理论知识而不能很好接受的问题,为今后分门别类地学习法学其他学科奠定专业基础;二是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法理学原理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内容应包括法的价值、法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法与社会,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之所以要提倡分阶段教学,是因为这符合认识的规律。把法理学这门理论课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就是遵循演绎法的学习方法,其优点是能够为初学法律者系统地提供一整套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价值观念,但法理学特点是以理论阐释理论,对于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这确实有点勉为其难,因为其本身理论水平的欠缺,加之法理学的抽象性和大学一年级学生对法律的知之甚少,许多法理学知识很难理解,但是如果不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而放在大三甚至大四开设,遵循着归纳法的认识规律,先让学生学习具体的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学生又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不能熟悉许多法律术语,在其部门法学习中需要另外补充许多法律概念,也不能理解其他部门法背后的支撑原则和理念。所以理想的方法是大学一年级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这样在学习部门法时就有了一定的专业基础;同时大三的学生经过部门法的学习,获得了具体的法律认识后,对部门法有了基本把握,对其进行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就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涉入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等技术层面和法学方法的内容,再总结法律背后所渗透的价值和理念,可以使法理学知识更加生动具体而容易理解,正如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4]同时这也有助于高年级法科学生的考研、司考和做毕业设计。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二、改进法学专业法律英语教学的思考
1.明确教学目标,量化考核标准
当前,应树立法律英语学习服务于司法实践的目标。学生通过法律英语学习,应具备读懂英语语境下的法律问题以及用英语表达法律意见的基本能力。实现这一教学目标:一是法律英语教学要以学生日常的专业课程学习内容为依托,让法律英语教学与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实现相长的效果;二是教学内容可以按照课程分门别类地安排,让学生了解每门课程的法律英语应用;三是可以通过英语案例教学、法律英语公文写作、法律英语辩论式教学等,使法律英语教学内容贴切实践运用。随着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的考核标准设定也就有了方向性。考核的标准设定应当以法律英语的应用能力为中心。考核标准应与教学目标相一致,要引导教学目标的实现。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法律文书的英文写作水平、英文案例的中文翻译水平、对英文表述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部门法中专业术语的应用能力等。这些考核标准的设立与学生法律专业知识密切联系,能够激发法律专业学生英语学习的热情,同时也能体现法律英语的应用价值。
2.改进教学内容,推动教材改革
一是法律英语教材的编排应当遵从由浅入深的一般学习规律。法律英语这门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该课程学习既不同于大学英语课程,也不同于法学专业课程,具有相当的专业性。第一次接触该课程的学生,都存在一个由浅入深的学习过程。因此,在教材的编排上,也应当首先了解法律英语的学习内容及其重要性,掌握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进而逐渐由专业单词学习到常用句式掌握再到对文章的理解。二是法律英语教学的开展应当尊重从已知到未知的认识规律,应当依托于法学专业知识。法学专业学生经过长期的专业学习,掌握了专业术语,并形成了一套法学思维。而法律英语学习正是这些法学术语与法学思维的英语再现,由中文的法律知识学习引导法律英语知识学习是可行的办法。对于法律英语课文的学习,学生要凭借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体会法律英语知识的含义。三是法律英语教材的选编应当与法律专业知识挂钩,增强法律英语的应用性学习。在法律英语教材的编排上,应当以法学知识为依据,开展相应的法律英语教材设计,使学生在法学知识与法律英语知识之间找到学习的关联点。学生的法律学习是以部门法为专题的,法律英语课文的编排也应据此分类。比如,可以将法律英语教材以部门法划分章节,每一部门法的学习从相关单词的掌握、专业句式的学习、法律知识的介绍到法律文书的撰写等,由浅入深进行编排。
3.变革教学方法,转变教学思路
教学方法方面应当改变现有的“灌输”式教育,采取“教师为引导、学生主动学”的教学方式。一是转变传统教学模式,增强教学内容的应用性。可以案例式教学、辩论式问答、法律文书撰写等方式开展。在教学初期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词汇,读懂法律英语中常用的专业句式,讲解法律英语的背景知识。二是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要充分依据学生已有的英语基础,带动法律英语的学习;增强法学专业课程学习与法律英语学习的关联性,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标。同时,引导学生成为法律英语学习的主体,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三是采取案例式教学方式,使学生成为教学的积极参与者。案例式教学将学习内容以案例的形式体现出来,让学生在读懂案例的同时,体会法律英语在实务中的真实运用过程。读懂案例之后,教师应鼓励学生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案例分析。法律实务中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法律意见的一种文本表达方式,而读懂法律文书也是培养学生涉外法律运用能力的基本功。在法律英语教学中,教师可以选取不同形式的英语文书作为法律英语的学习资料,在引导学生读懂英语法律文书之后,可以尝试让学生撰写简单的英语文书,如英语法律合同等。增强法律英语的应用性学习,无疑是赋予法律英语课程价值的最好方式。
2在校安置缓刑考验期学生
缓刑考验期的在校学生安置是法制共建协议的重要内容。部分高年级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生犯罪后,一旦判处刑罚,学校一般按照校规校纪开除处分,将这类学生推向社会,如果不加管理,极易再犯罪或自暴自弃。缓刑考验期学生应当接受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也就是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定期管理。但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在不影响学生学业并保护其隐私的情况下,也会定期回访,和学校、社区矫正机关共同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于存在生活等困难的,法院也会予以救助。成年后步入社会的,法院也会对有些学生进行适时跟踪,但本人拒绝的,法院不会强行教育或督导。
3增强法制教育团队专业力量
作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的重要一环,法院承担的任务不仅仅局限于与学校的法治共建,更承担着对其他教育力量的督促与指导。严格培养教师的法制教育素养通州法院对全区新入职教师、小学德育校长德育主任及幼儿园公招人员进行过法制教育讲座。于俊平表示,这三类人员均需学习必要的校园纠纷案件应对和法律知识,需要了解法律对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要求。他认为,一些教师确实存在着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针对这三个实施法制教育工作的群体,培训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针对新入职教师,会通过讲解一些违法犯罪预防的知识和案例,尤其是本辖区教师违法以及犯罪的案例,以接近性和生动性感染老师,提升他们的守法意识。针对小学德育校长、德育主任,重点在未成年被害预防讲解,并强调法制教育的大局观。针对幼儿园公招人员,主要从他们的具体工作入手,如饮食安全、校园安全事故等。幼儿园老师和小学老师培训的不同点还需参照侵权法38条至40条,因为分别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做了不同规定,前者责任要求更高,故要求和注意的问题也更多。促进家校联合,建立有效地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通州法院会定期与学校协商,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由法院的法制副校长到校授课,以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促使其承担起监护责任。组织涉事家长到法院开展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用合理方式教育孩子,强化对孩子的保护意识。同时,将未成年学生被侵权、被侵害案件情况及时通报校方,提高学校法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另外,法院也会向相关部门建议或进行联合发文的方式,建立有效地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关注来京务工人员的生活境况;同时,针对刑事案件多发问题,建议治安重点地区的派出所、治安巡防部门做好警务防范工作,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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