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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1:5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会主义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社会主义论文

篇(1)

1.二者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

中医药文化强调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其核心价值观“仁、和、精、诚”是中华民族深邃哲学思想和卓越文明智慧在中医药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医术与医德的统一,是医学职业精神写照。[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制度价值取向的体现,是基本的、持久的价值,是真正目标性、理念性的价值,主要目的在于熏陶人、感染人、教育人、塑造人,从而培养出正直、诚实、勤奋、进取、对社会有用的人。从这点来看,中医药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

2.二者具有一致的道德诉求

中医药文化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其哲学体系、思维模式、价值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休戚相关。从道德层面看,中医药文化具有“上医医国的家国意识,致中尚和的价值取向,医乃仁术的仁爱思想,大医精诚的人格追求,上工治未病的忧患意识,胆大心小、智圆行方的行为心理”[5]。中医药文化特别强调医者须具备高尚的医德修养,其以人为本、济世活人的价值理念,大医精诚、淡泊名利的精神,是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永恒的道德追求。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6]在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既是对我国传统理想道德人格的现代表达,也在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因此,中医药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致的道德诉求。

二、中医药文化融入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探析

1.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医传统文化,加强医学生爱国主义教育

在爱国主义教育体系中,中医药文化传承属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一范畴,丰厚的中医药文化遗产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资源。中医药院校弘扬中医药文化是当代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具体表现。中医药院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大学文化氛围,将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化精髓与科学精神、创新精神融合浸润到学生的思想深处,激发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传承、凝练并弘扬中医药文化;要加强校园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建设,突出医学院校的办学精神和理念,充分利用校园建筑、雕塑、场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宣传中医药文化;要积极开展专业经典诵读、中医药知识竞赛、医技大比拼等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中医文化价值观的培养与熏陶;要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与医学实际相结合,穿插医学发展史,帮助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与中医哲学的广博高深,激发学生的爱国爱民热情,增强学生对优秀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培养了学生的爱国情怀。

2.倡导精益求精的职业技能追求,培养医学生敬业奉献精神

精益求精、救死扶伤、尽心尽责是医生的天职。“精”即医术精湛,从医者需精于医术,唯精唯一,精义入神,方可致用。精湛的医术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医学院校要加强医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熟读中医经典,将中医经典理论诵读、等级考试推广到中医药的各个学科,强化经典理论的学习,夯实学生的中医基础理论水平;要在中医教学改革中加强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文化课程的教学,使专业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相互渗透,培养既精通中医学知识和技能,又具备中医药文化修养的应用型中医药人才;要运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阐述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技能与敬业精神;要坚持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事例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精益求精的职业技能。

3.倡导以诚为美的道德风尚追求,培养医学生诚实守信精神

良心是医生的底线,诚信是医生的天平,高尚的医德是医生的灵魂,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保证。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论及只有“精”“诚”兼备方能成大医。“诚”即高尚的品德修养。医者要有“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确立“普救含灵之苦”的志向,对所有来诊的患者,不管贵贱贫富,老幼美丑,都一视同仁,详察精治。在《纪念白求恩》中用“诚”来概括和诠释白求恩的医德境界。中医药院校要强化教育教学平台设计,发挥网络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主阵地作用,通过时事教育、形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倡导和践行诚实守信准则,丰富医学生思想内涵,增强医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多邀请医疗卫生行业劳模、科研带头人及医疗服务明星畅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思想,使学生感受悟到先进的人格魅力,体验到生命所系,生命所托的真谛。

篇(2)

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下,很多群众文化均来自群众自身的生产生活实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很多优秀的群众文化都是根据群众自身的一些经历进行改编和创作出来的,因此说社会主义社会下的群众文化植根于基层,来源于民间,而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一大特点便是基层性和群众性。也正是由于群众文化具有这样的特点,反映了现实中很多群众文化的基本生活,才更加受到群众的欢迎,并成为国人雅俗共赏的一项艺术。

2.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参与的广泛性特点

在现实的群众文化发展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社会下的群众文化展示出参与的广泛性。首先参与的广泛性体现在,参与群众的数量和行业相对广泛,由于很多群众文化来自于民,因此,备受群众欢迎,使得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都非常喜欢这种文化活动,使得现实社会中参与群众文化的人群较多;再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参与的广泛性还体现在群众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会受到所在地方地域、民族和气候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进行优秀的文化传播与演出的过程中,均会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因此说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具有参与的广泛性的特点。

3.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内容的通俗性特点

在现实的文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多数的文化内容均来自于普通群众,因此,群众文化以其鲜活的生命力展示在世人面前。让群众文化经久不衰,备受国人爱戴的另一个原因便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内容具有通俗性的特点,由于其内容通俗易懂,即使没有上过学不具备学科知识的老百姓依然能够明白其中的内容,由于是群众创造,于是其在说话内容,言语表达,内容选择上均贴近于老百姓的现实生活,因此通俗性是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另一大特点。

二、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的功能分析

1.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具有反映国家意志进行整治教育的功能

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对国人具有整治教育作用,首先表现在群众文化可以有效的传递国家的意志,反映国家建设的一些主张,并利用群众文化自身备受世人喜爱,以及蕴藏丰富教育资源的特点,对国人进行必要的政治教育。再就是很多群众文化蕴藏的朴素的民族情感在里面,也是很好的教育素材,如端午节的龙舟和吃粽子便是对屈原精神文化的歌颂,无形中也倡导国人要爱国,也传递了国家的一些阶级意志。以上两点都说明了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下,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群众文化发展的一定因素,便是群众文化具有反映国家意志进行整治教育的功能,在群众文化的传递过程中也将国家的一部分主张和意志传递给更多人,有利于我国文化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的稳定发展。

2.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具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消费,有利于经济发展

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活动过程中,其表现出的功能和作用有很多,其中丰富群众的社会文化生活,让老百姓在工作之余能够享受到自身所喜爱的文艺节目,增加老百姓的精神修养和诉求,使其精神世界更加丰富发展。再就是现实的群众文化活动过程中,在娱乐群众的同时,也能够促进消费,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群众在进行必要的群众文化活动过程中,无论是一次消费所需要的服装、道具、交通运输以及后勤保障等均需要花钱购买,即使群众文化活动过程中,仍然存有二次消费,如饮料、香烟等等,这些物质的购买必然会促进地方消费的进行,使得地方税收得以充盈,经济得以发展。

3.社会主义社会下群众文化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

在群众文化中存有一个重要的载体,其便是节日文化。由于我国古代文化相对繁荣,因此,流于后世的节日文化也非常厚重。如中秋节、元旦、农历新年、元宵节等等,每到节日都会举国欢庆,举行大型的文化活动,每家每户都沉寂在幸福和欢乐之中。这无形中推动了民族爱国心和凝聚力的扩散和宣传,有利于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

篇(3)

(二)关于原则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原则研究,成果较为丰富,有基本原则说、三原则说、四原则说等。学术界普遍认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引领社会思潮的基本原则。王培芝认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内涵十分丰富。第一,要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差异,虚心汲取全人类一切优秀的思想文化,形成共同建设和谐世界的新理念;第二,要尊重不同经济主体、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社会团体、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异,允许不同观点存在,因为有不同和差异,才会有比较有竞争,也才有动力和活力;第三,要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差异,调动个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6]。严兴文认为,必须把握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三个原则。一是正确处理主导性与多元性的关系;二是坚持破中有立、立中有破的原则,用积极健康的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三是提高对社会思潮的预判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错误思潮的形成,做到防范于未然[7]。王永芹认为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要遵循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原则,二是要遵循科学分析、区别对待的原则,三是遵循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四是遵循意识形态发展规律的原则[8]。

(三)关于机制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机制研究,成果颇丰,包括接受心理机制研究、利益机制研究、心理沟通机制、保障工作机制等等。王永芹认为,要加强对大学生接受社会思潮心理机制的研究。首先要研究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变化规律,由此可以把握大学生最初接触社会思潮时持有的普遍的基本态度;其次要研究大学生对社会思潮的态度转变过程,主要是分析从知识、情感、意志、信念到行为的整个转变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此外,还要研究阻碍大学生科学评判、正确接受社会思潮的社会心理误区。莫凡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要重视利益机制的研究,只有建构利益机制才能在多元利益格局中引领社会思潮。认为利益共享、平衡和保障机制通过缓和个人利益冲突约束价值观分化;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通过统筹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调适价值观冲突;利益导向和整合调控机制通过拓展共同利益形成价值认同[9]。张骥、吴智育认为,构建社会心理沟通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引领。通过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和传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挥一切领导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通过加强自我和谐文化建设,确保沟通信息的主、客观整合,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的基础。通过拓宽和开辟多种沟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传播[10]。陈秉公认为,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的思想观念整合机制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民认同机制[11]。华秀梅认为,建立有效引导的保障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思潮预警机制,二是建立疏通引导机制,三是建立长期有效的反馈反应机制[12]。盛秀英认为,通过制度安排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各种社会思潮的引领,包括分析预测机制、疏通引导机制、利益诉求机制[13]。学者王永芹认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我发展机制,构建与多样化社会思潮沟通交流的对话机制,构建多样化社会思潮解读辨析的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多样化社会思潮存在发展的规约机制[8]。李英认为,构建领导机制,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领导力;构建教育引领机制,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构建舆论导向机制,以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构建文化生态机制,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构建融入覆盖机制,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力;构建动态反应机制,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控制力;构建系统整合机制,以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支撑力[1]。

(四)关于路径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路径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路径,二是实践路径。1.现实路径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现实路径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方式进行。何利平认为,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贯彻核心价值体系教育[14]。蒋乾麟、程建国认为通过教学手段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引领。教学是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手段,对社会思潮的引领具有系统性。教学是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环节,对社会思潮的引领具有深入性,要深入研究基本理论、社会思潮、接受规律、引领方法。教学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途径,对引领社会思潮具有示范导向性[15]。王艳红认为,树立德育观念,将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渗透到各门专业课教学之中,建立开放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体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应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树立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促使校园文化建设健康、向上发展,体现时代气息和科技文化含量。创新传播渠道,引领社会思潮[16]。2.实践路径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实践路径主要通过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社会管理,通过教育与自我教育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中实现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引领。李英认为,实践路径:提升构建保障机制的能力,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引领的完善机制。就是要把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制度和法律,将引领社会思潮的活动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管理之中的能力,这是实现有效引领社会思潮的机制保障[1]。李文辉认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养成,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关键所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们的职业生活之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之中[2]。黄爱武、彭向阳认为,采取牢牢把握思想阵地,坚持疏导、化解、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拓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实践路径[17]。

(五)研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目前学术界认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引领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陈超、姜华认为,注重主流意识形态显性引导与隐性渗透相结合,注重青年学生社会思潮辨别能力和主体意识的培养,注重社会思潮影响下对青年学生的生活化引领[18]。何利平认为,要把尊重差异与批判错误结合起来,把包容多样与确立主导结合起来,把净化思想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要与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将预测趋势与引领方向结合起来[14]。张国祚认为,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不是简单取代、整合多样化社会思潮,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要善于包容,也要善于批判和借鉴,能否成功地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最终要看能否不断增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19]。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研究评析

目前,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研究,研究成果颇丰,研究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视角不断创新,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重理论研究、轻实践经验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研究,不论是理论研究、规律性研究、原则研究、机制研究还是路径研究,侧重于理论研究。关于理论研究结果在实践中的运用和检验,成果较少。因此,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实践经验研究有待加强。

篇(4)

2基于文化价值体现的群众文化含义探索

在的学说当中,文化建设构建下所代表的层次是属于上层建筑的内容,是基于当前社会对政治以及经济构建下的一种集中反映,是人类在满足了基本生存条件下的更高追求。一个社会进行的文化主导就是对这个社会文化进行支配和领导的行为,从宏观角度来看就是一种策略的构建。在当前,我国的群众文化主导地位是通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得以体现的,也就是说,基于中国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引导着中国社会的精神文明发展,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来源。这种中国特色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成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构建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为框架下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以及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和中国梦构建下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念。上述这些理论和观念支撑着我们国家的政治精神,也是对我国特色的文化支柱发展的指导依据。同时,正是上述精神支柱能够保证我国有能力也有勇气兼收并蓄,在多元价值理念以及多元文化进行发展的前提下坚守本心,不轻易被外力所左右的支撑所在。运用群众文化这一有力武器可以使得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广大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当中,引领整个社会的思想潮流,对全社会共同发展的思想基础进行充分的维护,这已经是当前社会各界的共识。有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国家灵魂的基础,也是我们国家意识形态上的灵魂之所在,这种价值观应该通过各种方式让全国人民所接受和掌握。但是如果使用传统原始的方式进行强行灌输和教化效果只会适得其反。毕竟,离群众越遥远,这种主体思想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土壤就越浅薄。但是群众文化则可以充分的扬长避短,通过改变自己的方式,使得复杂而又严肃沉重的话题通过轻松有效的方式进行充分普及,策略性的利用群众文化参与人数众多、方式活泼不死板以及参与者身心愉悦的特点进行雅俗共赏的文化活动构建,寓教于乐,把主体思想和主导文化利用最高效有序的方式武装给人民群众,使其深深的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思想中。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群众文化相对于主导文化来说,就可以利用自身特点,充分的发挥出自身的平台作用。

篇(5)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廊坊城市文化建设的实现路径

篇(6)

(一)从精神层面分析,孝文化是关于“孝”的观念体系,即“孝德”

“孝”字最早发现于殷商甲骨文中,这表明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人们就有了“孝”的观念。西周以后,出现了大量关于孝的文献记载。《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的象形意是指年轻人背着老年人,象征着和谐的亲子代际关系,因而孝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尊重和爱戴的美德。总之,“孝”是孝敬长辈、赡养父母、善待老人的一系列观念。孝文化历来受到中国普通百姓和帝王将相的极力推崇。在古代,孝敬父母、光宗耀祖、效忠君国成为当时人们的崇高的价值追求。当民众将孝行从个人行为和家庭行为扩展到社会行为,上升到国家层面,并形成统一观念时,孝道及孝行就演化成了一种特定的文化,深刻地融入到了民族的观念系统。

(二)从行为层面分析,孝文化是关于践行“孝”的具体活动,即“孝行”

第一,最基本的“孝行”包括养老、敬老、送老、祭老。《礼记•祭统》:“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养老就是照料老人生活起居,使老人吃饱穿暖。敬老就是精神上尊老爱老。送老就是老人过世之后,按照本民族本地方礼节风俗为其送葬、尽孝。祭老则是清明或老人的祭日,子女举行祭祀仪式对老人寄托哀思。第二,家庭孝敬,包括夫妻和睦、父慈子孝、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友爱。家庭中夫妻之间要平等和睦,创造良好的家庭气氛;父母对子女要关心、照顾,要尽心尽责养育子女,教育子女要相互帮助,共同进步,还要教导子女成为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人。第三,要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效忠国家。孔子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即一个人最大和最理想的孝行就是建立功业、扬名于世、显赫父母。这里的孝除了指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孝顺,还指在社会上小辈对长辈的尊敬、礼让。孝的最终衍伸是效忠国家,就是人们要听命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封建社会君、国一体,孝就表现为爱国。一个人的成长、立业、处世,始终都贯穿了“孝”。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孝”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三)从制度层面分析,孝文化是关于“孝”的伦理准则,即“孝道”

以血缘关系为钮带的“孝道”宗法制度早在周朝初期已经制定,使孝成为一种正式的人伦规范和礼仪制度。孔孟儒学则提出了孝的具体伦理道德规范。“三纲五常”说,使“孝”最终成为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和政治制度,统治者标举“以孝治天下”。宋明时期,统治者更是大力宣扬孝义、倡导孝行,在选拔和考核官吏时把是否孝敬父母作为首要标准。至此,孝的本义从家庭伦理延伸到社会道德规范,从人际关系扩展到政治法律关系。

(四)从物质层面分析,孝文化还包括关于“孝”的物质载体和活动载体,即“孝形”

孝文化在中国绵延数千年,孝文化的价值理念、制度规范的传承和弘扬都需要一定的物质和活动载体,包括与“孝”相关的人物、传说、典籍、民俗、礼节、碑文、建筑等方面。对“孝”论述的论著如《孝经》《礼记》《女儿经》等文化典籍;有以孝命名的城镇,如孝感;有丰富多彩的孝的故事传说、孝的代表人物;有众多的关于孝的遗迹碑刻等。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这一民俗活动历经六百余年从未间断,就是典型的孝的活动载体。这些物质和活动载体都是当前传承和弘扬孝文化的宝贵财富。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孝文化的时代内涵

(一)强调精神赡养

自觉善事父母是新农村孝文化的基本内涵,儿女要自觉奉养父母,使双亲颐养天年。善事父母包括物质供给和精神赡养两方面。物质供给是善事父母的较低层次和基本要求,指尽己所能,从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精神赡养则是较高层次的奉养,在满足老人物质需要基础上关注其精神需求。当前新农村的孝文化则应更多关注“精神赡养”。(二)强调“生命价值”《孝经•开宗明义》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要践行孝道,首先要保证行孝者和被行孝者生命的健在。为人子女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行孝,即珍爱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也是孝行的体现。当今社会的生存压力大,个别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点困难挫折就轻生,留下年老孤独的父母。这是一种非常不孝的行为。

(三)建立“平等原则”的新型孝道

旧的孝道强调子辈对父辈的绝对顺从,是条“单行线”。新型孝道则是“双行线”,核心在于子辈与父辈的平等对话,而不是对父辈权威的盲目顺从,更不是父辈对子辈过分纵容。新型孝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平等交流和理性之爱。

(四)及时行孝,厚生薄死

现在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很大,有很多人认为,等自己的生活条件好了再来孝顺父母。然而,“子欲孝而亲不在”,“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可能会突然离世,行孝已晚。有人为了弥补缺憾,并受封建迷信的影响,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办豪华葬礼。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孝道应破除旧时代的丧葬陋俗,大力提倡趁父母健在时做到物质和精神赡养,并建立社会主义的文明丧葬新风。

三、余家山头村“女儿节”及其特征

(一)余家山头村“女儿节”的来历及所体现的精神内涵与文化内涵

衢州市作为“南孔圣地,孝贤故里”,近年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树立了儒家文化发展的典型。农历正月十八为衢州市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相传余氏始祖守益公(明洪武年间)有一女儿,守益公非常疼爱该女。在女儿出嫁后,因思女心切。守益公在每年正月十八都叫其女回家尽孝。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由此得名,历经二十二代子孙的传承,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甚至在时期也不曾中断。每年正月十八,出嫁的女儿都会回到娘家团聚。在过去,女儿上午回家孝敬父母,下午到余氏祠堂祭拜祖宗,参加村里的民俗活动。“女儿节”当天的主要活动有:请佛赐福、祭祖、走马灯、舞龙灯、唱戏等。而今的“女儿节”与古时不同的是,它扩大了活动范围,女儿们会带上亲戚朋友到娘家聚聚,并与同村的“女儿”交流工作和致富信息。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是村民自发组织的。代代相传不间断,是因为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活动形式简单而隆重,是因为它过滤了繁文缛节,遗留了文化的精髓;活动内容丰富而务实,是因为它真正体现了孝、德、伦、礼等这些最博大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十八十八,女儿回家。”这个专为女儿而产生的习俗,在古代是破除男尊女卑传统的表现,在现代是孝文化、和谐社会的最好体现。2011年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已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确立了“尊重女性、崇尚孝道”这一宏大的文化主旨。正是从那一天起,余家山头村的“女儿节”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力,走向了更高的文化层次,注入了更丰富的文化内涵。

(二)余家山头村“女儿节”的特征

1.浓郁的地方性。

女儿节民俗活动内容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请佛赐福、祭拜祖先、走马灯、舞龙灯、唱大戏等都是地方上流传甚广的习俗,体现了地方民俗节庆特点和鲜明的地方性文化特色。

2.悠久的历史性。

余家山头村“女儿节”孝文化作为传统文化,历经六百余年、二十二代子孙传承,至今从未间断过,在当地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民俗文化景观。

3.独特的超前性。

在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女性地位低下,根本就没有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因此不可能会以女性的名义来设立一个节日,而余家山头村却恰恰相反,传承着尊重女性的“女儿节”。这符合现代社会所提倡的男女平等与和谐社会的宗旨。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孝文化建设的基本路径

(一)加强学术研究,把握新农村新型孝文化的时代内涵

余家山头村已经开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有衢州市文化局负责人、文联、作家协会、民俗专家、大学教师参与的孝文化研讨会。对当代新农村孝文化展开了深度研究:认真理清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下孝的当代涵义、当代特征及当代价值;结合当前农村实际情况,了解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针对当前新农村养老资源匮乏的现实问题展开系列研究,为新农村孝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及方法建议。

(二)孝文化教育常态化

孝文化教育包括两方面,一是对青少年的孝文化教育。对农村青少年进行新孝道理念教育,使青少年懂得尊重、爱戴、孝顺自己的父母。这也是爱党爱国的基础和前提。要把孝文化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范畴,学校要开展各种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孝道教育。二是对全体村民开展孝文化教育。无论何时,家庭永远是农村老年人的第一生活场所。家庭的和睦及家庭成员对孝文化认知和践行状况,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从当前农村家庭养老的需求者增加,而养老资源的供给者减少的现实困难出发,政府要对村民展开各种形式的孝文化教育,使每个人对“孝”都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设立专门机构落实农村孝德制度,建立孝德管理长效机制

要落实好农村孝德制度,使孝德管理工作日常化就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在村委会建立孝道奖惩机制,树立孝德典型进行表彰,促使村民孝德观念的养成。余家山头村每年“女儿节”都评选并表彰“好女儿”“好媳妇”。2011年评选出了“好女儿”26名、“好媳妇”46名并予以表彰,还建立了“孝慈善”基金。该基金针对本村生活困难家庭的老人予以帮助,为该村的孝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2011年9月,该村好媳妇邵玉仙被评为柯城区第一届“十佳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模范。

(四)要强化法制监督,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与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力相比,运用法律规范人们的孝德行为、强化人们的孝德意识是很有必要的。政府要完善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机制,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都有法律援助联络员和调解员,不断把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的每个角落,使农村养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部分农村家庭尝试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和《继承财产办法协议书》等,减少了多子女农村家庭中的赡养纠纷,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可以对这些有益探索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解决当前农村庞大的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篇(7)

1.静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相对稳定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相对稳定性要求是指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指导思想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灵魂,应起到“擎天之柱”的作用,坚持不动摇,昭示其主导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主题,应彰显“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共同实现的一致性;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现精髓,应展示传承和革新相结合的一贯性;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行为参照,应体现评价与选择相结合的正确性。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包容的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既彼此区别,又相互联系,有机地统一为一体。因此,在网络这一特殊的社会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必须牢牢把握认同的整体性,是对四个方面广泛的认同,而不是将其割裂开来,对其中部分或个别的认同。作为主导的指导思想、一致的追求目标、一贯的精神动力和正确的行为规范,四方面价值最终都应以维护网络社会发展的稳定有序为标准。如果不能保持这种价值实现上的相对稳定性,必然导致网络社会认同主体的“无所适从”,也直接影响到网络社会主体对其认同的广度。

2.动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绝对发展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绝对发展性要求是指指导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旗帜,必须持续不断地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上的创新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目标,必须紧跟我国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的新变化,做到内容上的丰富性;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动力,必须不断挖掘其新潜力,体现作用上的拓展性;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规范,必须适应我国社会生活领域的新形势,突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对此,网络社会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也必须与时俱进,表现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地位相适应的程度,是对其四个方面的深刻认同。而不仅仅是对这四个方面在知道层次上的知道或了解,更主要的是达到自觉层次的内化和践行。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契合不断提高着的网络社会主体的根本利益,保持蓬勃的生机,一旦失去活力,它必然影响到网络社会主体对其认同的深度。

二、共性与特性:网络社会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环境性因素

著名德育学家檀传宝认为:“环境是指生物体生存空间各种条件的总和。”[4]由此,网络社会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的环境性因素是指在网络社会主体所生存的网络空间中,影响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各种条件的总和。

篇(8)

我党修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发展和深化。我们认识我国当前的按劳分配问题,也必须从这一最基本的国情入手。这样,才能更好地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此,本人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同行。

一、按劳分配的依据

按劳分配的依据指的是生产方式的性质。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与分配方式相联系,认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参与分配的前提和依据,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他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表述的按劳分配,强调的是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中,按劳动量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只有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劳动可以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由这种生产条件分配结果所决定,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没有差别,因此,对劳动者个人而言,生产资料占有已失去了作为分配依据的意义,而是以劳动这一要素作为分配的依据。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即使是公有制,也还是处在较低发展阶段。所以,全体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一前提条件并不存在。由于生产方式性质的不同,按劳分配的性质也就不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是有差别的,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本身对个人分配而言是一种有意义的依据。因此在按劳分配之外,还需有按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

既然生产要素是价值生产的条件,那么就应当参与价值分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经营能力、知识、信息、创新能力等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价值生产的条件,它们也自然成为分配的依据。要素所有者凭借对参与价值生产的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而参与分配,这是我国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中的重要分配方式。社会经济越是向前发展,这种分配方式就将体现得越充分。

二、按劳分配的主体

分配的主体是谁?即由“谁”来进行分配?按照经典著作的理解,按劳分配是由国家进行的,因为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国家实际上是一个大企业,不同的职工在不同的工厂里,是国家这个大企业的一分子。每个职工都是平等的,因而国家可以对每个职工的“劳”进行分配。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不断向公有制企业放权,最终使他们成为独立的法人。国家进行按劳分配,面对的不再是职工个体,而是企业。按劳分配的“劳”首先面对的是企业的“劳”。在这种情况下,按劳分配主体就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国家通过宏观管理这只“手”,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共同对企业进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企业对职工也要进行按劳分配。

国家依然掌握着对企业进行分配的相当大一部分权力。国家通过财政政策,抑制企业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提高企业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对那些吸收劳动力数量多、质量高的企业实行某种倾斜政策,等等,都体现国家对企业在进行按劳分配。

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对企业进行分配,本质上是对产品(服务)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是按劳动成果进行分配。当然,由于劳动成果有一个是否被市场接受的问题,市场进行的“按劳分配”包含变量也较多。但是,我们所说的劳动是有效劳动,那些不被市场接受的劳动成果,实际上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或劳动成果不能参与分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排除其他因素,将市场界定为一种理想状态,那么可以说,市场对企业进行的按劳分配是最充分的。

企业对职工进行的按劳分配,是在扣除了马克思所说的全部扣除,再扣除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份额之后进行的。不同的企业可能采用不同的分配方式;计件、计时、奖金可以同时采用。

因此,按劳分配的主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存在于微观、宏观和中观领域,它们在不同的方面对每个职工的“劳”进行分配。

三、按劳分配的对象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学说中,分配对象是个人生活消费品。这一理论的提出是以生产资料全部由整个社会所直接占有,劳动者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马克思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产品经济制度,消灭商品,消灭价值,消灭剩余价值,因而也就不存在任何价值分配问题,对劳动者个人所分配的只能是实物形式——个人消费品。正是基于生产资料全部由整个社会所直接占有、劳动者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的认识,劳动者个人所分配的才只能是生活消费资料。一旦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按劳分配的分配对象将会随之发生变化。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按劳分配对象之所以只限于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主要是因为它设想的社会主义要求由社会完全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它不允许个人收入除了用于生活消费以外还有剩余转化为资本。因此,国民收入首先由政府分割为积累、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然后对个人生活消费品再实行按劳分配。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货币工资不仅仅用于购买个人消费品,也可以进行投资,如购买股票、债券等,也可以用于购买生产资料或流通资料,组织生产或流通,创办企业等非生活消费性支出。尤其是现在,剩余价值理念逐步被人们所认可,人们日益重视和讲求剩余价值;劳动者进行经营劳动和生产劳动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实现劳动力价值即劳动力价值耗费的补偿v,而且是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劳动力价值的增值m;不但可以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而且还有权决定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

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据劳动者提供给企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剩余价值分配,这是按劳分配;二是依据劳动者投入企业资本股份按比例分享剩余价值,但这是按资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在新价值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层次有两个:一是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付出的补偿费v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对剩余价值m的一部分实行按劳分配。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分配对象包括劳动者劳动力付出的补偿费v和剩余价值m的一部分两个方面内容。这样,按劳分配对象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它不仅包括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而且还包括有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劳动力价值的增值m的分配。四、按劳分配的因素及其实现形式

传统的按劳分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取决于可分配的个人消费品数量;二是取决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条件下,一方面,这两个因素在量的规定上都与过去设想的和实现的不同。直接分配的不是个人消费品数量,而是用货币工资表现的个人消费品价值;企业职工提供的劳动量是以其实现的社会劳动量作为分配尺度的,而不是以自然劳动时间计量。另一方面,由于工人的劳动、资本、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活动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是企业进行生产的四大要素,它们都涉及到要素报酬平等问题,都必须通过收入分配方式去体现和实现,因此,按劳分配取决的因素越来越多,除这两个因素之外,还包括劳动力价值、劳动年限、劳动岗位、劳动质量、劳动收益、劳动效益、劳动力支出的多重因素、劳动力的支出质量和使用效果,等等。这些都是按劳分配因素的转换形式。

与此相适应,按劳分配实现形式也发生相应发生变化。这主要表现为:适应于劳动力付出的价值补偿v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适应于按部就班岗位以及劳动绩效计量无法妥善解决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时间分配;适应于企业稳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人才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年限分配;适应于不同岗位对企业贡献度差异明显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岗位分配;适应于企业产品供不应求或供求基本平衡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数量分配;适应于产品质量不够稳定而对企业产品销售负面影响较大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质量分配;适应于营业收入利润率较高、销售收入利润率较高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收益分配;适应于盈利水平较高且竞争激烈企业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效益分配;适应于非竞争性企业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力支出的多重因素分配;适应于劳动岗位贡献差异较大、技能贡献差异较大、劳动成果差异较大的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动力的支出质量和使用效果分配,等等。

五、按劳分配的给付指导原则

“按劳分配”无疑应该成为最基本的劳动收入分配原则,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有的情况下,也难以立杆见影,它只是作为一种给付指导原则发生作用。

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职工,即使其付出的劳动是相同的,甚至其劳动成果也是相同的,但所获得的分配却不相同。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甲厂的高级工程师的收入还不如乙厂的工人,丙厂的劳模的所得还不如丁厂的守门人。在不同地区之间这种现象也很普遍。这种现象存在有其合理性,因为从社会角度来看,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相同劳动及相同的劳动成果,毕竟是平等的。但从公有制的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职工比,获得的分配却不相同,这毕竟是憾事。这种现象只能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完善,职工自由流动,而逐步得以缓解以至解决。这时,按劳分配就是作为一种给付指导原则来发挥作用。

还如,企业的“团队生产”的特点以及产出相对于努力程度的滞后性,个人劳动有时难以观测和计量,从而造成“按劳分配”计量的困难。有时劳动者的努力与劳动成果的相关性并不强;在许多时候,技术条件、资源条件、设备状况等比劳动者的努力程度更为重要;服务性、创造性活动和管理活动无法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他与个人魅力、能力有关的许多活动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对他们劳动的评价就有相当主观的色彩。而且,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个人付出劳动不一定能形成整体有效劳动。简而言之,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只能采用大致、接近的概念来度量劳动的质与量,甚至有时要做到大致、接近都非常困难。同样,这些现象也是按劳分配中存在的憾事,但它们还是得以“按劳分配”作为报酬的尺度。这时,按劳分配同样是作为一种给付指导原则发挥作用。

当然,这些认识,只是基于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单位领域。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社会或是全领域而言,按劳分配”不只是一种具体的付酬尺度,而只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一种发展趋势。它的最终完全实现要通过我们无数代人艰辛努力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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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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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是西方近来兴起的概念。通常我们认为西方国家是所谓的“市场经济”,这种认识忽略了其国家机器的强大管理功能。这种功能是在应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这种凯恩斯主义式的上层建筑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全球化和向“后福特主义”转型引起了国家治理的危机(Jessop,1998)。

国家由此不得不寻求新的方式(如与私营部门合作),以整合其管治能力。即出现了所谓的“由政府向管治的转变”。

管治概念中国古来有之。《资治通鉴》集成了帝国管治的精华。寻求天下大治,无非是掌握天时地利人和,明察各种关系,以达到整治的目的。整治的方式当然不尽相同。

因此,管治实为一种视野,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于西方的具体管治形式。

2社会主义管治的基础

资本主义力图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整合,危害了边缘民族国家的利益。社会主义由此而生,是对这种势头的扼止,由此即形成了东西对峙。唯有国家才可承担此重任。感叹封建和半殖民的旧中国是“一盘散沙”。这种无组织状态是实行快速工业化的最大障碍。对资源调动和社会整合的迫切需求必然促使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消费方式的集体化。比如,住房的单位分配即为一例。社会主义管治的基础产生于对无序社会的管治的迫切性,因而造就了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其合法性不仅建筑在人民革命胜利的基础上,而且源泉于民族的危机。

3管治基础的改变

市场经济改革转变了原有的基础。在国家内部,为了建立激励机制和转移中央压力,实行财政放权。放权形成了计划外资本循环和地方主义。在地方经济实力增长的同时,削弱了中央政府的管治能力。这在实行分税制后有所改变,但出现了复杂的中央与地方的博奕关系。当地方政府对其可控资源的收益有稳定的预期,便有可能形成所谓的“企业式经营政府”的行为(Walder,1995)。在体制外,市场使体制外要素的出现成为可能。传统上,单位关系是划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主要标准。但当内外差别弱化时,此区分便失去了意义。

人力资源:随着城市私有企业出现,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员们脱离了他们与国家单位系统的联系。私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单位体系之外的诸多工作。在高收入的吸引下,国有企业的职工们也开始放掉“铁饭碗”,“下海经商”。通过“一家两制”,诸多私营企业职员也可保持与单位系统的联系,也就是说,一个家庭成员继续在国有单位工作,以享有住房、医疗补贴及工作的稳定等种种待遇,而另一成员在合资公司或私有企业“挣大钱”。尽管如此,对体制外者的管理和控制弱化了。

而且,单位本身的变化也在弱化职工和工作地之间的联系。随着单位社会功能的减少,城市从业者开始“走出单位成为社会人”,例如房改的重大影响。除了去私有企业工作,工人在国企重构中也有可能变为剩余劳动力。同时,伴随大量下岗者,还存在与日俱增的离退休人员。因此,政府意图切断住房、就业和再分配之间的联系,将责任转嫁给城市社区。

而最大的转变则是城市中大量的农村移民。这一运动具有自发性,未经规划,但与家庭纽带或老乡关系相关。移民一般难以溶入社区生活,因此他们保有“外来者”的特征。同时,户口制度仍固执地将他们排斥于城市服务之外。由于民工高度的变动性,对他们的管理成为政府的严重挑战。

生产资料和基础设施:市场经济改革通过放松对一定生产资料的控制引入市场化。在1990年代中期,计划分配的原材料份额大为下降,由此为终结多数工业原材料的计划分配铺平了道路(Lardy,1998)。政府最终采用了一种特别的“划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理论建立了土地租赁体系(YehandWu,1996)。这一新系统的采用最终促成了国家在城市土地管理职能上的放权。而在正规土地利用体系外则还存在不断膨胀的“黑市”。

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使用中也引入了市场机制。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基础设施投资是地方政府的负担,除了专款支持的大型项目,基础设施的发展或多或少地与单位相联系。而在改革时代,在土地租赁系统建立后,基础设施投资开始发挥出刺激经济增长、增加政府财政税收等的巨大作用。

资本:改革开放政策将中国经济与世界联系起来。外资的流动性引发了城市之间的竞争。外资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对资本构成的贡献,更在于它对非国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启动资金。而民营的非国有企业也存在极大之活力,由此亦成为就业的重要资源。

空间:由房地产市场建立而起,内城变化开始加剧。户口对于市民的控制性作用开始减弱。购得商品房的居民可以重新落户,或者施行所谓“人户分离”。另一方面,自发的土地开发也在冲击单一的单位空间。事实上,土地利用不再由单位的特征所决定。由于对单位的放权,国家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也弱化了。由此,对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需求增加了。国家通过增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加强由单位开发的,但游离于法规控制外的内城空间的“地域化”。而在单位系统无法触及的城市空间,非正式空间出现了,例如“浙江村”。

总体上,社会复杂性增加了,这减弱了国家的管治能力。迫使国家需要将各种要素联系以整合为可管理的社会。

4管治的地域化:地方权力得到巩固

与等级式的单位系统相比,地方政府(市政府,区、县,街道办、城镇、乡,居委会、村)属于“地方”组织。随着单位体系外要素的增加,“地方”组织开始承担更多的管理功能。例如,对于放弃大学或者研究机构工作,到私营企业去的人员,他们的人事档案将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确证其身份。由此看来,国企工作是一种事实上的“身份证明”,包括“单位证明”,居住地则以户口加以确证。随着非国有企业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从属于正式的单位,因此地方和社区服务就变得重要起来。

市政府:与中央在经济发展中的转变相适应,城市在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开始被确认。市政府开始在地方中发挥重要作用。其角色从辅助国家项目转向更积极的地方发展战略制订者。

城区:1960年代曾有过将属于不同系统的单位整合进同一地方公社的尝试,但流于失败。1990年代后,这一尝试重新出现。上海市政府在1995年提出了一个新的管理结构,谓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其中开始强调区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街道办:严格地说,街道办事处并不是政府层次而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市政府以前在城市管理上的补充性作用一样,街道办扮演着边缘角色,承担管理国家单位外人员的作用。

居委会: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区别在于居委会是一个“群众自组织”。实际上,居委会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左臂右膀,并且经费亦在地方政府预算之内。地方的政府功能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巩固形成了诸多新功能。

空间流重组:地方权利的重新组织造成了资本和信息的空间流重组。政府监督部门和下级单位之间的资本流从垂直转为水平方向。从上至下传达和从下至上报告的传播方式改变了。垂直流是改革前的特征,各级政府有自己的公司和,所以单位依据其管理关系划分等级。当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开始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种关系就为水平联系所削弱。

5管治的企业化

管治企业化的出现是政府对内部能力调整的一种应对。例如管理部门直转变变为公司,房产局接转为房产公司。

建立地方商业合作:从1990年代开始,街道产业已成为上海第二大地方财政收入。在地方层次上,政府和企业的界限日益模糊。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经济活动在地方尺度上紧密联系,这为企业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创造地方空间:空间的创造使大量地方性的城市治理成为可能。在明确的地域边界内,使用更具风险性的手段,政策得以试验。同时,很多发展区都通过“土地开发公司”进行开发。例如上海市政府在1990年代制订了一系列法规并建立了一个开发公司专门负责外滩的发展开发,在此政府拉力下,目前外滩已成为上海的中央商务区之一。而且,城市景观也开始被大力提升。

6从街道办事处到社区:走向市民社会?

重建城市社区是政府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社区通过国家权力在基层的渗透发展起来。国家权力的下放使街道办事处获得了一系列的管理功能。当街道办事处具有了诸多的此类功能,它就变得更为正式并与一般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区别开来。将国家的权力分解到地方化的可管理的尺度无疑将促成一个更富变化和更具应变力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多或少成了一种政府实体,因此无论如何,在其框架上建构城市,街道办事处仍然有异于社区。

因为基层组织的变化主要在从上至下的方向,是否这些努力将促成市民社会的形成仍然是不定的。有学者曾提出“居委会肩负着管理工作的施行。居委会的存在背离了社区自我治理的目标”(刘,2001)。

7结论

中国城市的管治基础在市场经济改革后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本文的结论着重于正日益变化的城市治理的原因和结果。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改革造成的管治真空。转型社会的复杂性和转变速度超出了国家单位系统的能力范围。对市场转型和后福特主义转型而言,治理在它们中的出现存在相似性,尽管这一复杂性在不同角度展开。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复杂性不仅在于全球化,而且在于市场经济转型的问题本身。

规划控制的放松导致了各种尺度上生产要素的变动性,而且造成了维持社会等级组织的巨大困难。在城市尺度上,区政府相互竞争以成为零售和商业中心。地产的租金驱使他们与开发商签订协约(Wu,1999)。通过吸引外资和直接参与,地方政府也积极地参与到本地域中的开发中来(Wu,2000)。

其次,城市管治变化的方向不在于构建新的市民社会。政府管治的真空地带为政府功能在基层组织的扩张而填弃,而非依靠自组织的地方管治。市场化造成了体制外的诸多自发变化,如人口变动性的增加,资本流,“体制外”要素的增加等等。

我们在本文中看到了国家在调整与动员要素关系上的领导角色。例如处理同私有企业主、下岗工人的关系方面。种种努力的背后是强大的行政指令,为的是在边缘群体的服务设施供给、下岗工人再就业和乡村民工潮的巨大压力下,保有一个可管治的社会。另一角度上,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尽管市场化造成了有碍于管治的趋势,它也为国家体制的创新和改革提供了契机,而市场转型中的管治企业化亦为消除资源短缺提供了所需资本。

最后,需特别指出的是,为了理解中国城市管治的变化,我们应更多地在微观尺度上进行地域、组织和结构的调查研究。

【收稿日期】2002-05-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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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反映人民心声、代表人民意愿,就必定赢得人民支持、受到人民拥护。

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八荣八耻”不胫而走、广为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版权所有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同志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我们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有亿人口、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加快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也需要共同的道德规范。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高人的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