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学博士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博尔曼说,委员会没有就古滕贝格在论文撰写中是否存在有意欺骗行为展开调查,因为这一调查过程耗时过长,而且古滕贝格此前已经请求校方退回他的博士论文。
古滕贝格当天在德国联邦议院就“论文抄袭”风波接受议员质询时再次承认错误,但否认存在有意欺骗行为。反对党议员纷纷指责古滕贝格是“说谎者”“伪君子”,要求总理默克尔解除其职务。
古滕贝格21日承认,在博士论文撰写中犯有“严重错误”,他向因此受到伤害的所有人道歉。他表示,“不再使用博士头衔”,但拒绝辞职。
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国防部长古滕贝格18日宣布,“暂时放弃”法学博士头衔,但同时表示不会辞去国防部长一职。
不久前,两名德国大学教授在《法学批评》杂志上就古滕贝格在拜罗伊特大学提交的博士评论,指出该论文不仅水平“一般”,而且有多处抄袭。
古滕贝格随后举行记者会承认他的博士论文中有“错误”,并表示“真诚的遗憾”,称自己对此感到“不幸”,同时对可能因他未能标明出处而引用其文章、因此受到伤害的人表示道歉。但他坚决否认此举是故意“欺骗”。
雷斯卡诺还表示,虽然论文有超过1000条的脚注和近50页长的参考书目,但是其中有不少内容都处理不当。
不久前,德国两名大学教授在《法学批评》杂志就古滕贝格在拜罗伊特大学提交的博士评论称,该论文不仅水平“一般”,而且有多处抄袭。
相对于答辩回答环节,答辩自述是可控环节,答辩之前就可以充分准备,所以答辩学生要高度重视。自述要从为“为什么写”,“写了什么”,“有什么创新点”三个方面来对毕业论文进行阐述。
2、答辩教师怎么提问
一般情况下,因为我们的毕业论文从内容上看大部分是“对症下药”型的,所以答辩老师的提问往往是从论文核心概念、问题、原因、对策四个方面来提问的。当然也有一些答辩教师惯于从议论文的角度提问,主要包括你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是什么?你用什么论据支撑核心观点?你用什么方式进行论证?一般情况下,就论文内容进行提问要多于从论文形式进行提问,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要对答辩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准备。>>>>>博士毕业论文写作技能操作难点分析
3、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怎么回答
易中天说,硕士生、博士生要获得学位,必须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并无此一说。高校“加码”进行规定,是“税外收费”、“逼良为”、“导致腐败”。
广东省教育厅学位办有关人士26日向记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确没有规定要先才能拿到学位,是高校自主规定的,目前广东高校几乎都规定要。学位办正在联系高校,准备对是否需要的问题进行调研,目前还没有倾向性意见。
记者 韩胜宝
台湾孙子兵法战略研究学会相关人士向记者宣称,1985年,黄营杉以《兵家之管理思想:策略形成与执行》的论文,获得台湾政治大学博士学位。他也是台湾首位以研究《孙子兵法》等古代兵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
黃营杉在其博士论文中写道:“兵学自春秋战国时期由贵族流散于民间,群雄争霸而使兵学盛极一时,成为专门之学。传世兵书以宋元丰年间所頒武教学教材,孙子、吴子、司马法、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尉缭子、三略、六韬之《武经七书》为兵家思想代表作”。
黃营杉的论文以以《孙子兵法》和《武经七书》为研究对象。从现代管理之观念剖析其战略规划、执行与控制思想,並导出兵家思想之現代管理及建立中国式管理之含义。全文分九章共17万字。论文析论兵学与管理学、兵家与兵书之关系,並确认《武经七书》为兵家思想之核心。论文还分析兵家之策略规划过程与原则、兵家战略执行与控制,以及组织、用人、领导、统御等重点,并从所分析归纳之兵家管理思想提出現代管理之含义。
《孙子兵法》论文获博士学位的黃营杉,在中国式管理方面如鱼得水。他先后任美国声宝公司副总裁、中华彩色印刷公司总经理、羽田机械关系企业执行长、中兴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长、中兴大学企业管理学系教授兼主任、台北大学商学院院长、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电公司董事长,还出任台湾“经济部”部长、“财政部”财政金融专员。他的主要著作有《兵法与商略》、《从高阶管理观点论孙子吴起列传》、《孙子思想与企业管理》,《中国古兵家之领导思想》、《中国兵家之管理思想》、《吴子兵法与策略管理》等80多本。
另一位特别引人瞩目的兵学论文获博士学位的林英津,为女性。她在1985年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写的博士论文《夏译〈孙子兵法〉研究》,对鲜为人知的西夏文《孙子兵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使这一珍贵版本得以传承下去。林英津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语言学研究所筹备处研究员,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1987出版专著《孙子兵法西夏译本所见动词词头的语法功能》,1994年她的博士论文《夏译研究》,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4年刊印,引起海峡两岸学术界的关注。
冯・诺依曼从小聪颖过人,兴趣广泛,6岁时,他就能心算做八位数乘除法,8岁时掌握微积分,12岁就读懂领会了波莱尔的大作《函数论》要义。
冯・诺依曼的记忆力惊人,读书过目不忘。他对读过的书籍和论文,能很快一句不差地将内容复述出来。
冯・诺依曼一生掌握了7种语言,最擅德语,他在用德语思考种种设想时,又能快速译成英语。据说,6岁时他就能用古希腊语同父亲闲谈。
在计算机领域,他被誉为“计算机之父”。在经济学领域,他被誉为“博弈论之父”。在物理领域,冯・诺依曼在20世纪30年代撰写的《量子力学的数学基础》对原子物理学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在化学方面他也有相当的造诣,曾获苏黎世高等技术学院化学系大学学位。 30岁时,冯・诺依曼已经是纯粹数学学者中的巨人;45岁时,他被全球公认为20世纪最具世界性、最多才多艺、最才思敏捷的数学家。从遍历定理的第一个有力证明到天气控制方法,从原子弹的聚爆装置到博弈论,从一种用于研究量子物理学的新代数学到带有预先储存程序的计算机的装配,到处都可以看到他的设想。他在格论、连续几何、理论物理、动力学、连续介质力学、气象计算、原子能和经济学等领域都做过重要的工作,被称为上世纪“最伟大的全才之一”。
米哈伊尔・瓦西里耶维奇・罗蒙诺索夫Михаи?л Васи?льевич Ломоно?сов
他创办了俄国第一所大学――莫斯科大学;由于他渊博的学识,他也被普希金赞誉为“俄罗斯的第一所大学”;他是“俄国科学史上的彼得大帝”,俄国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语言学家、哲学家和诗人。他在俄国的地位,有如伽利略在意大利、牛顿在英国、笛卡儿在法国、莱布尼兹在德国和富兰克林在美国的地位。
为了躲避继母的责骂、争取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19岁的他带着两本启蒙书――《斯拉夫语法》和《算术》,凭着借来的3个卢布,离开家乡、踏上了漫长的求学之路。他冒充教会执事的儿子进入了斯拉夫-希腊-拉丁学院,用1年时间掌握了拉丁文,并自修了希腊文,用5年时间修完了8年的课程,被选派到彼得堡国家科学院大学深造。半年后,又被派往德国学习采矿和冶金。1736年秋,他进入马尔堡大学学习物理学和化学,期间精通了德语、法语,后又到弗赖堡学习矿业和冶金学。在克・伏尔夫教授的手下,他学习了数学、哲学、物理学,又选学了化学、力学、矿山测量、水利工程学课程。
他在物理、化学、语言学、文学、哲学、历史、天文、地质、矿物、航海等领域都有杰出的成就:
他是一个出色的人文学者,在历史学、语言学、哲学方面都有研究,被誉为“俄罗斯现代语言之父”,著有《修辞学》《俄语语法》和《论俄文宗教书籍的益处》等。
他在观测金星凌日时第一个发现了金星上存在着大气;他创立了热动力学说,指出热是物质本身内部的运动,从本质上解释了热的现象;他提出了气体分子运动论,认为空气微粒对容器器壁的撞击是空气产生压力的结果;他对气体压强给以正确解释,即是空气质点对器壁撞击的结果;1741年,他创立了物质结构的原子――分子学说,为俄国的物理化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用实验证明化学反应前后物质的质量相等,这一发现比拉瓦锡发现物质不灭定律早18年;他是最早应用天平来测量化学反应重量关系的化学家。
他是俄罗斯的“全能才子”,是俄国“文艺复兴式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米哈伊尔・瓦西里耶维奇・罗蒙诺索夫。
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莱布尼茨,德国自然科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数学家、历史学家。他的研究成果遍及力学、逻辑学、化学、地理学、解剖学、动物学、植物学、气体学、航海学、地质学、语言学、法学、哲学、历史学、外交学等等,他是历史上少见的通才,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他还是最早研究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德国人,而他的职业,是一名律师。
莱布尼茨在数学史和哲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在数学上,他和牛顿先后独立发明了微积分。有人认为,莱布尼茨最大的贡献不是发明微积分,而是发明了微积分中使用的数学符号,他也因此被称为“符号大师”。莱布尼茨还对二进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哲学上,莱布尼茨的乐观主义最为著名,例如他认为“我们的宇宙,在某种意义上是上帝所创造的最好的一个”。他和笛卡尔、巴鲁赫・斯宾诺莎被认为是17世纪三位最伟大的理性主义哲学家。
莱布尼茨对物理学和技术的发展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并且提出了一些后来涉及广泛(包括生物学、医学、地质学、概率论、心理学、语言学和信息科学)的概念。莱布尼茨在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神学、哲学、历史学、语言学诸多方向都留下了著作。他的著书,约四成为拉丁文,约三成为法文,约一点五成为德文。
莱布尼茨的求学经历也堪称传奇。
15岁,他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 一进校便跟上了大学二年级标准的人文学科的课程。期间他还抓紧时间学习哲学和科学。
17岁,他以《论个体原则方面的形而上学争论》一文获学士学位。
18岁,莱布尼茨完成了论文《论法学之艰难》,获哲学硕士学位。
19岁,莱布尼茨向莱比锡大学提交了博士论文《论身份》。次年,审查委员会以他太年轻为由而拒绝授予他法学博士学位。他对此很气愤,于是毅然离开莱比锡,前往纽伦堡附近的阿尔特多夫大学并立即向学校提交了早已准备好的那篇博士论文。
21岁,阿尔特多夫大学授予莱布尼茨法学博士学位,还聘请他为法学教授。
据称,经当代智商测试研究,莱布尼兹的智商高达205,是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天才。
托马斯・杨Thomas Young
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杨是个奇才,同学们都称他为“奇人杨”。上帝在造人方面从来都不是公平的,托马斯・杨就是个例子。表面上,他的身份是医生、物理学家,但这仅仅只是他的社会角色而已。他涉猎的广泛程度让人瞠目,他的才华横溢让人吃惊。
他在光波学、声波学、流体动力学、造船工程、潮汐理论、毛细作用、虹的理论、力学、数学、光学、声学、语言学、动物学、埃及学等领域均有建树。他还对艺术颇有兴趣,他热爱美术、音乐,几乎会演奏当时的所有乐器。他会制造天文器材,还研究了保险经济问题。他擅长骑马,并且会耍杂技走钢丝。
小时候的托马斯是个神童,2岁会阅读,4岁能将英国诗人的佳作和拉丁文诗歌背得滚瓜烂熟;不到6岁已经把圣经从头到尾看过两遍,还学会用拉丁文造句;9岁掌握车工工艺,能自己动手制作一些物理仪器;几年后他学会微积分和制作显微镜与望远镜;14岁之前,他已经掌握10多门语言,包括希腊语、意大利语、法语等等,不仅能够熟练阅读,还能用这些语言做读书笔记;之后,他又把学习领域扩大到了东方语言――希伯来语、波斯语、阿拉伯语;他阅读了大量的古典书籍,在中学时期,就已经读完了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拉瓦锡的《化学纲要》以及其他一些科学著作,才智超群。托马斯26岁时,著名的罗塞塔石碑被发现。石碑上刻了三种文字:古埃及象形文、古埃及通俗文字和希腊文。首先阐释这些象形文字的人是法国人商博良,但托马斯却是把碑文的译文发表成书的第一人。
四川金石乡:书记3岁半工作系简历录入错误
日前,有媒体引用四川达县金石乡官网有关该乡党委书记的简历资料,并以“四川达县金石乡党委书记3岁半参加工作”为标题进行报道,引起网友关注。针对“四川达县金石乡党委书记3岁半参加工作”的报道,四川达县金石乡7月2日在其官网消息回应称,系网站信息编辑录入简历时出现错误,乡政府已对相关人员严厉批评,并纠正了错误信息。
中国使馆:否认中国在安哥拉住宅项目成“鬼城”
英国广播公司7月2日报道称,中信集团在安哥拉承建了一项住宅工程,总投资超过35亿美元,历时3年建成,但这个可容纳50万人的卫星城却因售价太高沦为“鬼城”。对于西方媒体的报道,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澄清:“外媒的报道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相符。”该住宅项目分3期进行,第一期已竣工,目前正在销售,销售状况非常好,当地媒体和民众的反应也很积极。安哥拉政府在建造该住宅区前进行过研讨,住宅区为解决当地民生问题发挥良好作用。据悉,安哥拉总统多斯桑托斯在2008年大选时曾许诺4年内为百姓建造100万套房屋,由中国承建的卫星城就是“总统履行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大:11名校长助理不占行政资源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透露,北京大学官网公布校领导机构设置共计27人(2人兼任),其中包括11位校长助理、5位副校长,引发一片声讨。7月4日,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就此回应称,北大校长助理的设置不同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部长助理”职位,并不占用专门的行政资源和岗位级别,并非所谓的“校级领导”。
陕西安康:中考阅卷一人一天7D0份不属实
求学之路,勇于攀登
不论是少年时代还是现在,畲英辉博士最大的一个优点是无论学习还是工作,他身上总有一股永往直前、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不管是在他的求学时代还是工作创业时期,他以孜孜不倦、兢兢业业的专业精神向前迈进,赢得事业的成功,更赢得人们的支持和赞誉。
畲英辉博士出身于草根家庭,但好学不倦的他在中学毕业后不久,于1983年就进入一家律师行工作,在此期间除了要完成大量的基础事务,还要不断地学习阅读大量的法律书籍,这让刚工作的他感到很吃力,当看到其它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案件胜利后的喜悦和满足让他相形见绌。畲英辉博士有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要继续学业,立志做一名为民请命的律师。1990年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畲英辉结束了七年的工作生涯,勤奋好学的他越来感到知识的重要,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1993年,畲英辉和妻子结婚后决定去英国修读法律。当时去英国留学的费用是由香港政府资助,经过不懈地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1996年6月畲英辉博士和妻子终于完成了三年的学士学位课程, 分别获英国纽卡素诺桑比亚大学颁受法律学士和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原本畲英辉博士要继续进修为期一年的律师执业课程, 可当时生活困难, 学费无措, 他只好带一家人回港工作。 一年后, 畲英辉博士转而在香港城市大学进修律师执业课程。1998年7月畲英辉博士终于完成律师执业课程, 开始了见习律师的工作。“那几年对我来说是最难忘的日子”。回想起当年那种艰难竭蹶的情景,他如是说,而这也恰恰磨练了他坚忍不拔、勇于进取的意志。
其实,畲英辉博士从来没有停止过他奋发追求的步伐,他认为学无止境,作为一名专业人士必须与时俱进,与时代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因此1999年,他开始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一直读完硕士和博士,获得人民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因工作和读书的缘故,畲英辉博士与内地的接触和了解也日渐增多,他的博士论文就是围绕着内地和香港继承法的比较来研究的。今年的五月份他刚刚拿到博士学位,其论文为《中国内地与香港继承法的比较研究》,他笑着说:”现在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往来非常频繁,出现的继承问题也不断增加,因此,中国内地与香港继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顺应了这个需要,也旨在为两地法制的藉鉴、公民相互继承遗产等实务提供一些参考。”
在学业上步步提升的同时,事业上畲英辉博士也不断开拓进取,旨在用专业知识去服务社会,帮助民众。
肩担道义,孜孜不倦
畲英辉博士工作认真踏实、肯于钻研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执着的敬业精神。2005年,畲英辉博士正式成为律师行合伙人律师,在此期间,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职、服务及时,受到客户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及信赖。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畲英辉博士决定自己开办一家律师行,在2006年2月,他创办了畲英辉律师行,为客户提供房屋转让、民事诉讼、工伤索赔、刑事索赔等二十多项法律服务。他及时了解和深入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最新立法动态,从而在香港这一独特的市场环境中为客户提供更及时、全面和有效的法律服务。不仅如此,畲英辉博士除了具有非常丰富的案件审判经验、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律师职业办案经验外,他待人真诚、勇于进取、敢于探索、精益求精,愿为天下人交朋友、为天下黎民百姓服务,因此取得广大民众充分的信赖、获得客户好评,为客户利益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障。
法律专业,保障民生
与此同时,他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在专业领域走出一条卓著之路。由于他本人从基层慢慢发展起来,用自己的毅力和勤勉,奋发图强,一步步走向成功,因此畲英辉博士深知普通百姓的困苦,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利用专业知识去帮助有困难的人,为民众主持公道,他认为这些都是一个律师的职责。用律师行的一位朱姓朋友的话说:“畲律师平易近人,做事认真,头脑清晰,很明白百姓的疾苦,而我们的专业就是提供给有需要帮助的人。”
畲英辉律师行现有员工十几人,主要提供刑事和民事诉讼以及楼宇买卖方面的服务,客户大多数在香港,内地也有少数。畲英辉博士希望把律师行做强做大,而另一个律师分行作为较高级的新办公地点也即将开张。踏足业界多年,他认为律师具备永远保持法律知识的更新是最重要的素质。他说:“现在人们的要求很高,应对客户的高要求,法律工作者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他视工作和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是他始终如一的理念。
另一方面,他还提供移民服务,因畲英辉律师在香港、内地均拥有法律学位,熟悉两地法规,对内地欲移民香港的人士,可提供专业意见。与此同时,他还开拓了网上法律谘询服务,“互联网已成为民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此我们发展网上法律谘询服务,提供专业意见助网民了解各方面的法律问题。”
服务民众,真心实意
虽工作事务异常繁忙,但热心的畲英辉博士还拥有众多的社会职务,他担任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名誉会长、香港童军九龙城区副主席、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理事,香港汕头商会会董、广东省潮安县政协委员等30多项社会职务。
2005年,作为香港汕头商会会董,他还成为该商会义务法律顾问,改变了该商会60年来无义务法律顾问的现象,为商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畲英辉博士说:我会尽量回报社会。话语虽简单,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他的爱心和诚意。
其中,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是他投放较多时间和资源参与的一个重要组织。国际警察协会成立于1950年,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社交组织,全球超过30万名会员。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则成立于1960年,会员包括现任或已退休的各职级警务人员、辅警及文职人员。香港分会一直秉承以服务增进友谊的宗旨,在国际建立警察间的友谊。香港分会除接待来自不同国家的会员和协助本地会员在外地获得良好接待外,更常在香港举办“友谊周”,向来自不同国家的会员宣传香港。
一、关于法学的目的
一般地说,法学是有关法律知识的学问。撇开交叉学科不言(如法学),“与法律相关”意味着有关前人法律(法律史学)和现今法律(部门法学),异域法律(外国法学)和本域法律(国内法学或地方法学)皆为法学的领域;同时,法学还要关心法律运作的本系统(司法制度学)和外在系统状况(法社会学);除了对形而下的法律规范、司法制度和法律环境的关注外,研习法律的人还必然要探寻形而上的问题(法律)。这样,判断法学的目的便出现两种思路。一种为涵盖不同法学领域的“综合目的”或称“终极目的”;另一种为不同法学部门的“领域目的”。虽然对法学的终极目的有不同归纳,但应该说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由于法律被主要宣称为一种(国家统治的)工具,以此类推,法律之学也就演变为以服务国家统治为目标的一种学问,这种目标就是法学的终极目的。这样一来,会得出如下结论:1.法学代表的是一种工具性的、经世性的统治策略而非严格的知识系统;2.法学的构建要忠于以体现统治需求为宗旨的法律规范,法学是对法律规范的“正确”注释;3.以法学为职业的法学者实际上就是不断创设工具性法律规范并加以性解释的职业化群体;4.法学者的成就感来源于制定了或参与制定了多少法律规范,多少次证明自己正确地诠释了法律条文并因此而获得多少利益回报。
从世俗和实证的角度寻求法学的终级目的并无不妥。因为任何国家的法律,不管是国家制定法、地方法,还是宗教法、家族法都不应是该国存在和延续的对立物,否则就会出现国家与地方,国家与宗教,国家与家族的对抗,中世纪欧洲法律的历史即说明了这一点。同时,法学者同普通人一样有着趋利的倾向,脱尘出世不可能是一项普遍要求。问题在于,将法学只理解为一种工具和经世系统,将法学的品位只定位于注释法律规范,将法学者的成就只同多多立法和正确司法相联系会带来诸多不利。以国家为中心,将知识理解为一种服务于国家需求的系统虽有一定道理,但“国家需求”本身并非衡量知识价值的绝对标准。在实践中,代表国家的主体类型是较为复杂的,不同的国家职能机关、地方机关的意志皆有可能(经过一定的程序)以“国家需求”的面貌而出现。这种程序是特定人群的意志能否合法地成为“国家需求”的关键。因此,“国家需求”本身也需要符合以理性为内核的法律要求(一般为宪法和基本法律),接受法律标准的评判。在此意义上,法学的使命不能只是盲从地迁就于“国家需求”,还应为辨明、捍卫“国家需求”的合法性(legitimacy)设计技术系统,营造精神氛围。同时应该看到,撇开信仰而言,国家在法律上只是一种拟制的主体。可以说,“国家需求”最终还是一种特定群体、特定阶层人的要求。特定人要求的正当性不是绝对的,因为,人的需求与的要求要和谐,而且在代表国家需求的人和没有代表资格的另一些人之间需要不断求得和谐,以避免优势人群处优而自利进而失去社会和谐的基础。鉴于此,从有利于国家需求的角度制定法律规范、注释法律条文只能是法学的一种目的。除此而外,法学还要为确保国家需求具有合法性而努力,同时,还应该从全体人的角度,弱势群体的角度,从自然的角度,来对它们相互之间的平衡与和谐施以终极关怀。也惟有如此,法学才能够彻底且长远地捍卫国家利益。
在我国,应用法学和法学的“隔阂”由来已久。由于部门法学有着较强的应用特点,其优越感在于社会利益的直接回报率高,看一看每年法学类研究生报考比例的悬差,理论法学不得不“气短”。对比之下,倡导形而上法学的人们会讥讽部门法学者为“法律匠”、“操刀手”,务实有余而蕴涵不足。居间而论,法学的领域目的应该是个性化的,它意味着不同法学者所从事的不同领域的法律学问应该具有不同的目标侧重。部门法学的成果和人才被社会直接接纳的概率高,但是,不能因此就结论说,法学的目的就是培养“死扣”法律条文的操刀手,就是为了研究如何娴熟地诠释法律条文。法律史学的特点是注故援史、借古察今,但是,也不能说循溯脉络就是研习法律的根本任务。同理,尽管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学东进的结果,但是,外国法学者们却不应持有洋学为先的优越感。
二、关于法学的方法
在国内,不管是法学本科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几乎没有法学方法论的课程,而法学专著和论文也大都没有对相关研究方法论的介绍。这至少在形式上说明研究方法(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法学中无足轻重的地位。从原因上看,社会学科的研习方法同从业者自身的知识结构是紧密联系的。同时,统治策略目的论和以法律规则为关注中心的学术立场,对我国法学在方法上不够繁荣的状况也有很大。先从法学教育上看,获得一张法学院的文凭同非法律课程(外语除外)的修习之间几乎没有多少关系,中国政法院校的分系方法,西方人是非常惊讶的———本科层次的法学专业,为何还要细化为经济法系、国际法系、刑事司法系等等?在许多西方国家,只能教授一种课程的人是难受法学院欢迎的。国外有位同事在其攻得法学博士后去应聘,被问:你能教什么法学课程?答:你应该问我不能教什么法学课程,结果中聘。而我国的法学教员都要属于某一个教研室(北大和清华两家法学院现无此建制),故其只能担任一个领域的授课任务,只能从事该领域的研究,否则属于“不务正业”。如此一来,纵然你原本具备多学科(multi-discipline)教研法律的能力,多年之后,也只能作专业户了。这样一来,法学者们都以特定学科而类聚,门户之见油然而生,学生就已单一的知识储备,加以专业户式的专业工作制度的提炼,再要求法学者具有丰富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能力,岂非奢谈。
受统治策略目的论的影响,法学尤其是理论法学往往会在一个超越具体社会语境的普遍前提下,用霸权的话语和概念重复演绎着脱离实际的命题。一些学者就是因为不遗余力地参与了对理论法学中某些虚命题的演绎活动而成名成家。其实,这样的“演绎”不是一种“命题-方法-求证-结论”的学术过程,因为,前提和命题是固定的,方法和求证也就失去了意义。
规则中心论是部门法学不盛的根本原因。法学固然要以法律规则为研究对象和起点,生活要实现有序,法律规则的权威必须要维护。但对法学来说,更需要认识的是:法律规则既不代表绝对正义,也不代表终极真理,更不能说法律规则是横空出世,“法律就是法律”所反映的只是一种偏狭的逻辑。在17和18世纪的英格兰与苏格兰,法律人士之所以受人敬仰,就是因为,如果他们除法律以外没有丰厚的与文学知识,就会被当时的民众视为与技工无异的人。道理很简单,可让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者丝毫不差地去恪守的法律规则是绝对存在的吗?法学者思考法律规则的知识与观念,适用于法律规则的逻辑与话语是纯粹法律的吗?法律规则的精神真的可以游离于、历史、条件、心理、文学、等因素而被贴切地解释吗?显然不能。而当的法律以惊人速度增加的时候,越来越多的法学者们已无暇去或没有能力去从法律规则之外寻求研究的方法,对法学院的学生来说,这种情况只会使标准化的法学制度(统一的教材、大纲和教学进度)和闭卷检测背法律条文能力的制度愈演愈烈。对法学知识整体结构的合理化来说,这是令人担忧的,它反映了法学的稚嫩。法学的方法应受到关注,方法受制于学者的素质,反过来,侧重不同的方法会塑造不同素质的法学者。法学的繁盛需要不同类别的法学者,对一个对象的研究也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或结合不同的方法来开展,因此,法学的方法也应是多元的,断无以一法统众法之理。
三、关于法学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