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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7 16:54:2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支行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支行履职报告

篇(1)

为认真贯彻县综治委下达的重点整治工作,排除各种治安隐患,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旅游系统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旅游局制发了《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方案》,下发到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为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旅游局下派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进行分牌挂点,在督促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各分片挂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在年初旅游局与各旅游定点单位和各景区点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的重点考核项目,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认真做好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旅游局在各景区点加大了旅游安全宣传工作,在景区内树立了森林防火的警示牌和防偷、防盗的警示牌。并在森林防火期间加强了森林巡逻工作,以防发生森林火灾。同时落实和游客投诉接待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好单位内部各种矛盾以及游客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说服、劝导、教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各个宾馆也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旅客在宾馆内、、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滋事。

篇(2)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我局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把综治工作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每月召开1次综治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做到了年初有综治工作计划安排,年终有综治履职报告和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

2、落实综治机构人员。县旅游局在充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公室的基础上,先后加强了局和谐平安联创小组和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综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领导协调,又有专人专抓,使我局的综治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充分发挥旅游稳定、安全职能作用。

1、切实加强全县旅游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帮助涉旅单位建立和健全经营、管理等各项运行机制,落实安全、服务等各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2、旅游安全常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每月开展一次“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确保了旅游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讲座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社会道德教育。7月份,我局请市防火宣教中心徐教官到我局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大家对用火、用电、用气等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强化了大家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三、切实抓好平安创建挂点帮扶工作。

1、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与下属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综治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

2、坚持开展挂点帮扶村综治工作。按照县综治委要求,派出工作组到固江镇东风村委会坛书院村进行驻村帮扶,工作组制定了帮扶创建平安村工作方案,帮助该村完善了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为创造平安村庄、平安家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内部防范工作不断加强

篇(3)

在任职期间我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针对具体情况,结合人员素质,合理安排会计工作。

1、根据ABIS系统实施细则,对现有人员具体分工进行明确划分,严格划分前台柜员和后台柜员的职责范围,界定了柜员和主管职责,为明确责任、加强内控制度管理提供了保障。

2、根据实际情况,对柜员签到、签退管理等做了统一规定,并强调了柜员轮班交接短期离职的程序和要求,做到签到、签退及时交接、监交有纪录。

3、突出主管审核和授权管理的规定,确保对部分重要柜台业务必须实时复核,其余业务可以分批复核,当日帐务日终必须复核完毕。

4、建立了《坐班主任工作日志》等12种登记薄,明确了使用范围,记载内容和保管要求,并监督各种登记薄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

5、强调柜员密码管理,要求按旬定期更换密码,并进行登记管理。

6、对日常业务中帐务差错、挂帐、抹帐、冲帐、挂失等特殊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和监督。对会计凭证的签章、整订、归档情况进行每日监督。

7、对现金业务的帐务核对,双人核对现金实物,双人加锁入库保管的工作监督执行。坚持每旬定期查库工作。

8、规范了自助设备的操作流程,详细进行记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在处理日常会计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新的业务,拓展业务经营范围。

1、根据支行统一安排,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确保了安全认证卡和跨中心汇兑业务的顺利进行。

2、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对网上银行业务的上线和开通后的业务处理,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规范,确保了大批量网上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三、坚持业务学习,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1、坚持业务学习,利用例会时间及时学习和传达上级行有关业务文件、业务理论知识,使柜员熟练掌握必不可少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既能熟练的办理业务又能圆满解答客户的业务询问。

篇(4)

记得我刚踏上德国的领土的时候是在的机场,当时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德国真干净。外面的柏油马路黑黑的,没有灰尘,旁边的水泥人行道也是干干净净。总之,视野之内无不是井井有条,清清爽爽。后来两个月的经验更加证实了这一点,无论是德国的街道,电影院,公寓,还是渡船,原创:巴士,火车,都十分整洁干净。紧接的第二个印象便是德国很富:机场外的出租车不是奔驰就是宝马。在介绍我的德国之行前,我首先得说明一下我的目的地。我要去实习的地方叫,德国北部一个很小的城镇。就连很多德国人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这个小镇在德国东北海岸线上,风景优美,基本是一个大学城。它的就是我实习的单位。我后来幸运地得知,这个是德国最受学生欢迎的()大学,估计与这里的优美风景有关。不单单这个小镇美丽,而且它附近还有很多德国的自然旅游胜地。

生活

到了德国,第一件事便是安排住宿。我住在,虽然比起或是学生公寓来说没有那么有趣,但却舒适得多。我与一个来自立陶宛的学法律的老兄住在一起。他是在这里读博士学位的,已经在德国呆了两年,对于这里的生活比我了解的多得多,所以我经常咨询他生活上的问题。只可惜他的英语不太好,我们不能随意聊天。我们有两个独立的卧室,一个大客厅和大厨房,还有阳台及卫生间。租金是欧元一个月,不算贵的,因为我待的地方是一个小镇。

说到德国的食物,我觉得也并不像来之前有的人跟我说的那样难吃,有些东西还相当可口。尤其是这里的奶酪,在国内,好像人人谈酪变色,但我到这里来发现有很多奶酪还是蛮好吃的。尤其是有一种,外观十分恐怖,表面上还有绿霉,气味也不好,但味道却十分鲜美,有点像腐乳。在这里,发现德国人有一个烹饪倾向,就是喜欢把很多东西都混在一起,捣碎了,煮成一锅。吃的时候也差不多,都是一次性地把桌上所有的食物全部先分到每个人的大盘子里再吃。吃的时候,这些食物就不可避免地又混到一起了。不过德国人似乎很喜欢这样吃。

虽说我那个地方风景漂亮,但由于地方太小,在工作之余,娱乐活动也不多。在德国最北端,北部的城镇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晚上街上很冷清。在,晚上八点钟以后街上就很难看到行人了,只有大街上还有汽车开来开去。所有的商店和餐馆都关门了,只有为数不多的酒吧是开的。所以在晚上,街上只有酒吧可以去,但酒吧里面也十分无聊。总之,的晚上是十分无趣的。

篇(5)

我怀着万分心酸的心情给您写信。也许这将会是我最后一次跟您倾诉衷肠了!此刻我的心在流泪!

我因为诸多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之后,郑重的向您提出辞职请求。

首先我要感谢在贵公司工作的这几个月以来,我收获良多,在领导以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掌握了很多知识,开阔了眼界,增长了阅历。

其次,公司的工作气氛很好,同事们工作都很努力,领导也很体谅下属,使我在公司感到了家的温暖。

自从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2个月过去了,时间如此匆忙。

可是我发现,我需要重新确定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

当然,若你容许的话,我愿意,并且渴望在今后的时间,为我们这个团队继续出力。

最后,我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只能忠心对您说对不起与谢谢您,并祝愿您和大家能开创出更美好的未来。

此致

篇(6)

2、把好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思路清才能方向明。一是在探索____发展过程中镇党委制定出____工作“三三战略”(即:用红提富镇、招商兴镇、和谐稳镇统一镇村干部思想;用领导制度、考核制度、稳定制度凝聚干群力量;用园区、林区、社区发展展示工作实绩)。“三三战略”的推出,为镇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使镇村干部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形成了自觉行动。这里边自己亲自起草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通知》,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力,即大事审查权、人事分工权、财务监督权。二是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就村干部履职和作风方面,镇党委制定了“一会两评议”制度,即每年7月由镇党委组织召开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自我总结、自我检查、大家帮教、查缺补短的方式,达到班子的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11月,镇党委分别组织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汇报工作,说明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接受参会人员询问,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党委根据评议结果,把那些年富力强、有理想、有干劲的优秀两委委员确定为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对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的两委委员终止职务。

3、抓好落实。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党建目标责任书》,并

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下派“第一书记”。结合软弱涣散村整顿活动,我和镇长李继明担任全镇最差的来家庄、东姚村第一书记,结合村情,第一书记和包联部门制方案、定措施、找方法、立项目,完成了来家庄、东姚、坡南、秦庄四个村的整顿提升工作,特别是在这次换届中,四个村都健全了班子,选出了党委放心、群众拥护的领路人。三是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相统一,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重点对城乡低保、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摸排整理。截止目前,我镇共办结案件2起,涉及3人,严重警告处分3人,警示训戒1人。四是针对全镇范围内26个支部106名外出流动党员和4名退居二线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补课”工作,镇党委决定用1个月时间对没有正常参加或没有按要求完成活动内容的外出务工返乡党员开展集中补课活动,确保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全覆盖。五是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培养。通过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日常生活制度、五天工作法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锤炼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品质。

4、做好自身。工作上以镇带村,以大产业大项目大招商带

动全镇经济大发展;作风上以上率下,以正作风实作风硬作风带动全镇干部好作风,这是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党员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一是自己带头坚持每周星期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周的主要工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机关领导同志坚持驻镇制度,坚持每天早会学习制度,坚持签到制度,坚持中心工作落实一天,业务工作推动一天,走访群众服务一天,上级部门联络一天,素质提高学习一天的“五天工作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全镇党员干部做好示范。二是自己始终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勤政务实,能够经常深入村组办实事,解难题。坚持用党性原则,用社会公德,用县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和作风。三是抓纪律转作风。严格要求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三条铁律”等。我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员和干部活动形式单一,活动经费不足。二是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与加快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党员党性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农村流动党员难以对口管理。

就我个人而言,一是存在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没有将加强理论学习上升到是提高一个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的必修课的高度来认识,加之平时忙于工作事务,认为掌握一些主要精神就行了,还有总认为自己在乡镇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存在吃“老本”现象。二是对经济工作精力投入较多,对农村党员管理投入较少。对新常态下的党员管理工作还缺乏思考。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带头落实镇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抓、书记抓”的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抓、带好头,加强党建工作。在党委领导班子内部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落实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定期召开镇村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篇(7)

水务局是*年机构改革的新建局,人员来自各个方面,作为第一任水务局长,我重点强化三大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以水务工作支持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己任。我在系统内反复强调,不谋全局就不足谋一隅,水务工作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经济发展,要在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推动自身的发展,使之成为全局的共识,从而自觉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确定自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是海堤围护起来的城市,海堤是捍卫城市安全的重要生命线,我刚到任时,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堤围“防洪标准低、运行效率低、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这不仅给城市带来极大隐患,更严重制约西部经济发展。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业西进、城市西拓”战略目标的实现,我确定了在*至*年内完成建设西部主要堤防的任务,并在全局内提出“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迎难而上”的口号。在筹资难、拆迁难、建设难等多种不利因素下,我们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海堤建设工程,并纳入了全省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提出用堤围防护费抵押货款,跑北京,到省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目前,总投资*亿元,建设*公里高标准堤防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由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投资*.*亿元的白蕉联围项目已完成了一二期施工,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抗灾的保障。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水务工作,*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水务体制正处在传统水利工作向现代化水务事业转化的变革时期,我试图在这一变革中把握好三大转变,即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向水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转变;从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水利向以资源优化配置的资源水利转变;从城乡水资源分割的管理体制向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转变。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力图克服水利工程长期以来“重建轻管”、机构臃肿、经营粗放的状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既提高了全市堤围、水闸的管理养护水平,又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第二,用市场化的模式理顺排水机制,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在污水处理实现了特许经营后,我又积极探索和世界接轨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即维护了社会利益,又按照合同兼顾公平。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了大摸底、大梳理,制订了相应的建设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总投资近*个亿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渠截污改造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第三,整合资源,让水利设施为供水服务,让城市供水为农村服务。水利设施和供水设施原来分属水利和城建部门,相互分割。水务局成立后,我就大胆地尝试“让水利进城,让供水下乡”,我通过水利的优势,预测水情,控制资源,置换前山河的水质,为咸期抽抢淡水创造条件,确保城市供水。同时利用城市供水的优良资产整合农村供水资源,有效地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西部农村改水难的问题,让农民喝上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心水”。第四,大胆借用外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我感到要在短期内彻底改变水利设施的落后状况,单靠我市的自身力量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利用体制的优势努力创造上级机关支持的条件,另一方面,我多次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近年来,我们得到了上级近*万元的水利资金支持,今年,在市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下,我们努力运作,又将乾务、小林两个联围共*亿的投资纳入省上报中央的打捆项目,待中央立项后,我们将获得大数量的资金支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至高责任。水务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我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因此,我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每当咸潮来临,我总是提前进入情况,组织做好资源统筹和供水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非常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同时,又大力展开宣传,在全市形成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平稳地度过了*年以来的第四个枯水年。今年,我们又面临着广东省连续三年的干旱,特别是上游水利建设给我市咸期抽取淡水造成了极端困难的情况,为此,我五月份就敏锐地意识到今年咸期供水的严竣形势,并于*月和*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省水文专家研究咸潮问题,提前启动了咸潮预警机制,准确地评估今年的咸潮,并带领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协商解决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项措施已经在紧张有序的实施中。作为水务局长,为保障城市安全、可靠的供水,我将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同时,我还兼任市三防副总指挥,具体协助市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一方面,我组织修订了三防预案,落实强化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另一方面,每当台风暴雨来临,我都当好市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精心组织,科学决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到哪里有灾情,自己就出现在哪里,当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我担任水务局长后能认真地贯彻执行宪法、水法和防洪法,特别是认真履行水法、防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对于人大提出的议案和人民代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我从思想上一直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希望。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建议*份,为了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在全局多次主持召开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列出解决时间表,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我还主动约请了部分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意见交换,以便更好地了解代表意图。与此同时,我时刻注意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特别邀请人大领导多次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三防工程进行检查,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防汛中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我们落实了珠人常*号函件,将斗门西安大泵站工程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安排*万元的补助资金;形成了中水回用和排洪渠管理的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西水东调的可行性研究也正在进行之中。总之,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不但要使党委、政府满意,取得上级的支持,更要使人民群众满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勤政廉洁及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水务局肩负着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利防灾减灾、三防等工作的重任,为了能够保护城市水安全、保障城市可靠供水、维护的美丽环境,我从未敢懈怠!我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同志们不能做到的,自己也要做到。首先,我着力打造一种精神,在总结水务工作特性的基础上,我提炼出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水务精神,以激励全体干部开拓创业的激情,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共识,同志们的思想境界在实践中得到升华,面对人手少、困难多、压力大的现状而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智慧;第二,水务工作的特点是投入大,项目多,今后几年内我们还将在水务工程上投入巨资,因此,防微杜渐、反腐倡廉,避免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是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我经常在全局开展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和讨论,另一方面,力图建立一种防止腐败发生的机制,我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共同商讨在水务系统内建设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工作机构,制订运行机制,特别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阳光工程。第三,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干部的潜在能力,我在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上下功夫,使每个同志、各级干部有职、有权、有责,要求同志们敢闯、敢试、敢创新,要善于把上级领导的意图和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主动为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做到兼容并蓄,从而使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批评空谈者、鞭打是非者、支持实干者”踏实干事的氛围;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环境;搭建了一个“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技术优先的工作平台。

篇(8)

一、对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认识

是省的省会城市,把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赋予的最新定位和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至年底,全市3岁及以上儿童入园率为108.88%,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7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1.26%,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2.06%,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教育以其底蕴深、理念新、规模大、质量高、辐射强的整体优势,始终保持着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在全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排头兵作用。

我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到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感任重而道远,如何把“教育大市”建设成为“教育强市”?如何保持并实现“创强”效益的再提升?如何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教育需求转变?……这都是我经常关注、思考并加以重点推导的问题。我认为,一方面,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并发挥其辐射作用,就必须高度重视以提高人口素质和提供智力支撑为要务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教育工作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协调、共发展、同提高,不断提高教育事业的贡献力;另一方面,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我们必须从制度上、机制上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着力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多元需求。为此,我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教育发展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主要措施、成效和不足

(一)履行政府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把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作为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我心系教育,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议事日程上,并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重视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促进教育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86.72亿元、101.89亿元、123.92亿元,分别占财政年度支出总额的20.02%、20.10%、21.04%;市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分别为31.08亿元、32.89亿元、38.12亿元,分别占财政年度一般预算支出的21.0%、19.4%、19.6%,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立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为“有特色、有聚合能力和辐射能力的现代化教育强市”的总目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出台后,进一步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城市,强化广佛教育的同城化效应,建立多元优势互补的开放格局,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推进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社区教育深入发展,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上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推动教育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四是坚持教育普惠性。我重视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困难学校和困难群体倾斜。近年来,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共投入近50亿元用于加快农村教育“创强”,有效缩小了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我关注弱势群体,重视特殊教育,先后到新穗学校、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和民办学校进行调研,为学校破解发展难题;、年,的农村地区和城区先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五是坚持安全第一。切实维护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在交通、饮食卫生、消防、房舍、防洪、防震、防雷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能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此外,我连续两年参加市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并提出工作思路;多次主持召开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专题会议,如创建省教育强市、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来穗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代课教师问题等等,着力解决学校在发展资金、用地、规划以及队伍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决策科学、教育政策落实、教育监督有力。

(二)凝集合力,增创优势,全覆盖、高水平实现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教育强市作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我市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德政工程和为市民谋福祉的民心工程。年是我市教育“创强”的攻坚年,我多次主持会议和深入调研,强调要抓机遇、抓投入、抓进度、抓实效,同步实施“硬件”改造与“软件”提升,突破教育“创强”的瓶颈问题,确保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规划优先研究、教育难题优先解决。“创强”期间,全市通过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共撤并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较低的中小学校602所,新增用地面积570.7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36.9万平方米,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师待遇稳步提升,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年12月,全市12个区、县级市全部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区、县级市,市以优异成绩通过省教育强市的督导验收。年,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等5区先后通过省教育强区复评。年5月,增城市小楼镇、正果镇顺利通过省教育强镇的督导验收,为教育“创强”画上完美句号,实现了强市、强区、强镇的全覆盖,促进了教育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

(三)育人为本,质量为先,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上好学”是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成果的新需求。我重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理念”。积极推动先进教育理念的研究和落实,形成了与新时期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和管理观。如,荔湾区提出了“文化是学校办学的灵魂”的理念,以打造品牌学校、品牌学科、品牌教师的“三品”工程为突破口,营造了体现传统文化、西关文化、校本文化的素质教育大环境,推动了学校的特色挖掘和创新发展。二是抓“均衡”。在大力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越秀区作为全市唯一的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区,积极统筹资源,创新发展机制,构建了“学区管理模式”,通过共享学区教学资源、教师人才资源等,推动合作发展,使学校在不同起点上均取得新的发展和提高;荔湾区实施“教育组团”模式,以名校为龙头,组成6个资源整合、特色共享、教学互补、研究互动的学校群体,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我市把建设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作为当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务予以落实,南沙区、天河区、番禺区以高投入、高效率、高质量,倾力推动规范化学校建设,规范化学校所占比例分别为88.2%、84.85%、82.81%,全市规范化学校覆盖率为70.05%。近日,我市以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推进对口帮扶,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并着力加强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研究和机制建设。三是抓“示范”。通过创建示范性幼儿园,促进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型幼儿园之间的园际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促进了先进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办学特色、教学和管理方式的传播和辐射,目前全市有示范性普通高中25所,连同已通过初期督导验收和正在创建的11所学校,其学位数占全市普通高中学位总数的47.75%。四是抓“特色”。市和南沙区共投入3亿元、高标准共建的“市外国语学校”,将致力打造成为主动适应建设国际大都市需要、凸显外语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的学校。总的来说,通过推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教学体系、评价体系和招生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市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省、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的优质学位已占全市普通高中学位总数的89.12%,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的普通高考成绩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年更攀20年来的新高峰,取得了上线率为86.88%、650分以上考生人数占全省25%的好成绩,这是教育改革发展、协调发展、优质发展的重要成果的展示。

(四)统筹规划,紧贴市场,推动职业教育新一轮的改革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产业素质、抓投资环境、抓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因此,我重视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两年来,我市以年召开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一轮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实施省部署的“双转移”战略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为契机,结合中心城区产业“退二进三”战略,加快新一轮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建设;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骨干专业建设,打造区域性职教品牌,为建设南方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夯实基础。从年开始,我市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各区、县级市集聚优势,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式发展,增城、从化市新建成的职教园区已投入使用。两年来,我市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4:4.6,中职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特色谋发展,创新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水平,其毕业生的初次就业(含升学)率保持在96%以上。设立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年,各镇、村化技术学校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14万人;同年,我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近2千所,共培训农民工20万人次。

(五)提升素质,保障待遇,以一流人才促进一流教育的发展。教师是让人敬慕的职业,教师是教育改革的探索者、教育方略的实施者、优质人才的培养者。我注重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注重教师引进、培养、管理、发展的机制建设,推动为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平台,着力建设一支厚德崇教、敬业爱岗、业务精、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目前,全市有省级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33人,省特级教师17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172人,省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102人,教师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近期,我重点抓好保障教师权益的两项工作:一是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市及各区、县级市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逐年提高。从年1月1日起,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在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的同时,推行绩效工资;同时,我市按照国家规定,抓紧制定方案,确保从2010年1月起在所有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切实解决市属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问题,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各区、县级市也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58号”文的精神,相继制定了实施教师待遇“两相当”的工作方案并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二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自省下达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督办任务后,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督办工作,并自我增压、连夜开会、提速办理,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目前,我市已有1041名代课教师通过“代转公”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另有80名代课教师通过正常公开招聘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对于不符合入编条件的代课教师,实行多渠道妥善安置:一是通过专门培训,吸收为学校工勤人员;二是通过转岗培训,努力实现再就业;三是对于确实不能录用和安置的代课教师,实行辞退并给予经济补偿。至今年10月底,我市2246名代课教师的解决工作基本整体完成。下一步,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临聘教师的规范管理,确保其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六)集聚优势,刷亮品牌,“教育e时代”工程成效显著。教育信息化建设位居全国前列,这是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效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此,我大力推动“教育e时代”工程。一是加强建设。至年底,全市中小学校的电脑生机比为8.49:1,师机比为1.03:1,多媒体教学平台进课室比例为86%。今年上半年,我市建成了全国基础教育规模最大的光纤城域网,光纤总长度近15000公里,覆盖了城乡各级各类学校,为城乡、校际之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为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夯实了基础。二是强化应用。我市建立了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体系,并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应用最好、管理最规范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市招生考试应用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招生考试全方位、网络化管理,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实行网上巡考,实时监控考场秩序和考风考纪情况,确保对考生的有效监督,同时,为确保考试安全,考场配备广播系统不间断电源,并加强防雷设施配备,年,该系统荣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年首次在考试过程中应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我市还建设了在全国领先的教师继续教育网、教师教学资源库、网络教研系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网络平台和丰富的数字化资源。三是促进服务。“教育e时代”工程的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建立了八一网络远程教育学院,成为全国首个面向部队官兵进行教育的八一网校;建立了“教育e时代”应用中心,成为公务员培训的“大学堂”,成为司法教育、妇女教育、职业人才培训、社区教育服务等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教育e时代”工程被信息产业部评为“全国首批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两年来,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教师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教育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任期内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工作的思路、措施

(一)加强规划研究,从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教育新一轮的发展。要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的要求,努力把建设成为区域教育中心、教育改革示范区、职业教育基地和教育合作中心,引领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发展,并成为辐射东南亚的重要文化教育中心城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级市,积极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市)”,在更高的起点上谋求新的发展。

篇(9)

强化责任担当。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9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带头讲廉政党课3次,带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次,并纳入重点镇建设的核心内容。

强化系统谋划。对去年述职会议中书记点出的问题进行细化落实,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制定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分解为68项责任事项,班子成员分类认领、逐项整改。

强化责任落实。主持开展廉政谈话28人次,任前谈话12人次。全力支持镇纪委监委工作,对1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分,进一步树立了党委权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部分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存在压力层层递减和“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二)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考核比重偏“轻”,对抓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考核内容偏“虚”,难以反映真实工作成效。考核方式偏“单”,忽视了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结果运用偏“空”,考核与考核结果“两张皮”。

(三)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过分考虑全局工作,缺乏敢抓的底气。对村级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严抓的党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细抓的定力。

三、下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打算

(一)增强主动意识和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二)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篇(10)

(一)严格执行检查前立项制度。

我行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就每个被查单位分别填写了《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行领导批准。

(二)成立检查小组。

立项批准后,我行跟据检查任务和检查对象等情况迅速成立了检查组,确定了检查组长、主查人和其他人员,并明确了职责,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

我行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洗钱调查联络小组、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小组、转帐支付交易监测小组等指定内设办事机构,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

我行根据检查目的和对相关资料的分析研究制定了《现场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目的、对象和内容,检查期限,检查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检查组组成和人员分工,检查要求,检查依据等,并由检查组组长审核后报分管行长审定,审定后的《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检查组成员执行。

我行又先后起草、印发了《反洗钱规定》、《我行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内设办事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制作和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

我行严格遵循检查工作程序,根据检查内容,制作并于进场5天前向各被查单位下发了《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查单位需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的内容、范围等事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五)结合检查实际,进行反洗钱检查专项培训。

我行在检查进场前,组织检查成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认真学习《现场检查实施方案》、一个《规定》和两个《办法》以及反洗钱检查涉及的法规制度,并要求不能走过场,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做到依法履职,为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现场检查实施情况

(一)我行按照《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并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与被检查单位进行了进场会谈,有检查组组长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对被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要求,专人负责编制了《现场检查进驻会议纪要》,并有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在检查中,我行根据各检查项目的不同采取抽样、核对、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具体方法进行了检查。在调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等资料时,采取了一次调阅、集中管理的办法,按要求填制了《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并有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分别保存。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三是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数留存资料不完整的帐户。

(三)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现场检查过程中,我行对检查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的事实进行了详实的纪录,及时编制了统一格式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并由检查组长对工作底稿进行了严格的复核。现场检查结束,离开被查单位前,退还了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进行了离场会谈,检查组组长通报了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处理情况

(一)制作《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我行严格按照现场检查处理程序,在检查离场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分类整理,拟写了现场检查总结,对有关检查内容进行了复核、分析,形成检查结论与建议,制作并向被查单位下发了《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

(二)及时上报《现场检查报告》。在《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基础上,充分吸收被查单位反馈的合理意见,撰写了《现场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组长审核,报分管副行长审阅,并按时报送至了上级行。

(三)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

根据《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认定被查单位执行有关洗钱规定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制作了《现场检查意见书》,并经主管行长批准,并加盖本行行政公章后,送达被查单位。

篇(11)

在保险法上普遍认为,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对危险获得与投保人平等的认识,通过投保人的告知而决定其是否承保。所以有学者认为保险合同上的告知义务一开始就仅仅针对投保人而言。那么作为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保险人是否也负同样的告知义务呢?

一种观点认为,在理论上,告知义务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都存在的。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不是保险合同特有的告知义务,而是基于保险单系格式合同,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要求是提供方应对免责条款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对条款予以说明,所以该条规定的系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 .还有学者提出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说的观点 ,并进而认为,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在义务主体、涵盖的内容、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区分。本文同意第二种观点,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和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在内容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所以我们讨论告知义务仅仅指投保人一方的义务。

在保险法上,投保人一方除了投保人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人呢?例如,在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投保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被保险人是否有告知义呢?还有投保人的人是否负告知义务以及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等是否也负同样的告知义务呢?

一、被保险人

(一) 比较法上的观察

1、台湾保险法

依台湾现行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要(投)保人负告知义务。因为要保人为保险契约的主体,也是保险人所信赖之人,因此告知义务一般多为要保人。但在人寿保险契约中,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依以前的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列为义务人之一,但在93年4月20日之修正案中,将其改为仅由要保人负告知义务。到98年修正时,未就该条重新修订。到2001年7月9日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4条也只规定“订立契约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书面询问,应据实说明。”由此可推断出现行的台湾保险法上被保险人未列为告知义务主体之范围。

2、日本商法第678条第一款就人寿保险规定:“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将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或对重要事实不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是保险人对其事实已知或因过失而不知的,则不在此限”。 在损害保险仅规定了投保人负告知义务。日本商法第644条规定: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人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告知重要事实,或对重要事项不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保险人已知该事实,或由于过失不知的,则不在此限。

3、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3条第一项前段规定,要保人所知悉且对于危险承担重要之情况, 应于约订立时通知保险人。

4、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在此可以看出我国保险法上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而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则没有规定。

5、另外,韩国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告知义务。瑞士也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负告知义务。

美国保险立法对于告知义务主体 ,并没有完全一致的规定。但是,在美国各州的保险实务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地位并未加以明确划分,通常将被保险人列为告知的义务人,实际包括在投保人内。

(二)学理上之见解

在理论上对于被保险人应否负告知义务有两种学说。

1、肯定说,认为应由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因为告知义务在于使保险人对于危险正确估计,被保险人对于自己之生命健康情形,知之最清楚,故应由其负告知义务。如我国学者周玉华认为“告知义务的规定也应适用于被保险人应无置疑……被保险人当然有依诚信原则就其知悉事项告知保险人之义务”。 总之赞成肯定说的理由可归纳为三点:(1)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对保险标的的状况及危险发生情况最为了解,在人身保险中,对自己身体状况了解更为透彻;(2)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权义一致原则被保险人应负如实告知义务;(3)当投保人与保险人分离时,如在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如果保险人不享有合同的解除权,则对保险人来说不公平。

2、否定说,认为依保险法的规定仅规定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而不应扩张解释至被保险人的义务。如台湾学者郑玉波认为,保险法既明文规定要保人为据实说明义务人故不应扩张解释及于被保险人。持否定说观点的主要理由可以归纳为两点:(1)如果要求被保险人也承担告知义务,被保险人就应当与投保人一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不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做不到这一点,当被保险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他的告知是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被保险人承担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任何实际意义;(2)不要求被保险人承担告知义务并不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评估,一方面,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分属两人时,由于法律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特定关系,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方面情况的了解是非常清楚的;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在保险中的运用,可以克服由于被保险人不负告知义务带来的困难。

(三)本文的观点

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实属无疑。但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被保险人也负告知义务更符合保险法的精神,虽然被保险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与保险合同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同时,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也与告知义务的性质不真正义务不违背,因为不真正义务不限于合同的当事人。还有根据告知义务产生的根据,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也是恰当合理的。至于当被保险人是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法律可以作出除外的规定。

二、投保人的人

在保险合同由投保人的人代行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制度的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直接归于投保人,因此投保人的人应负告知义务 .即在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保险人可以依保险法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在此虽要探讨的是,投保人的人的告知义务是否是独立的。即在判断人的行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是以人还是本人(投保人)所知道或应知道的事项为准,简单一点说,就是投保人不知道的事项,而其人知道该事项,投保人对该事项是否亦负告知义务。

在英国,1906年的海上保险法第19条规定:“按照前条规定的无须披露的情况,在由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时,该人必须向保险人作如下披露:(1)人所知道的重要情况,保的人应被认为知道所有有关一般义务过程中应该知道或已经送第给他的情况;(2)除被保险人收到的消息过迟未及时通知人外,被保险人披露他所应知道的每一项重要情况。”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英国法上,通过人签订保险合同时,该人也是告知义务人,而且是独立的告知义务人。这在英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肯定。英国上议院大法官麦克纳芬在Blank Burn,Law &Co.v.Vigors 一案中,他认为“……那不是因为人知悉而本人就必须知悉,而是因为被保险人的人要象被保险人一样就其所知道的一切情况承担告知义务。对于重要情况的隐瞒,将是对其自身义务的违反,而此义务则是被保险人使其人所处的地位所应承担的。”同样,该案中沃特逊法官 进一步肯定了该义务的独立性,他认为:“当被保险人的人与保险人签订合同时,保险人基于该人已在其所知范围内尽到告知义务才与其签订合同(进行交易)。而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知情。”

其实,根据民法制度的理论,似乎很难得出人为独立的告知义务的主体的结论,但是如果不课予人独立的告知义务,即人只在投保人知情的范围内负告知义务,将使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核定保险费所需的信息贫乏,而导致保险成本的增加,这与保险告知义务的法理不符。另有,在人掌握的必须告诉投保人的信息,而人未及时告诉的情形,如果不课予人独立的告知义务,则会成为投保人免除告知义务的理由。如此一来,投保人将会借口重要事实其都不知,仅其人知道,而使告知义务制度因的介入形同具文。因此,应在被保险人告知义务之外,另外确定一项独立的被保险人人的告知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也有学者认为“判断要保人是否有违反据实说明义务,须以人或要保人两人所知或应知的事项为准。只要其中一人所知,另一人虽不知,而所说明或所答和事实不符即可能构成此义务的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