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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化强国还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循环型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应尽早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但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还存在着诸多需要突破的制约因素。
认识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数目众多的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公众,在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
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举措,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是21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依然沿袭传统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是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搞发展速度的攀比,导致忽视甚至纵容严重污染项目开工建设。这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使得政府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与动力,满足于末端治理方式。而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末端治理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环保市场形成虚假和恶性的经济效益,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国家的依赖。
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生态环境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外部效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不会主动考虑生态效益,依然采取粗放型生产方式。对于众多工业企业而言,清洁生产还是新兴概念,企业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加大投入、改进工艺、更新设备的层面,把清洁生产的概念同过去的末端污染治理混同起来,认为清洁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是归社会所得,企业自身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对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抵触。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少试点企业在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依旧沿用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继续以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现象,使得清洁生产成为形象工程。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环境属于公共产品,我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的环保工作模式为主,造成公众在环保领域呈“政府依赖型”,将保护环境归结为政府的责任,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公众的观念障碍。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需要公众在生活消费中的配合,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选择服务周期长的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废弃物等。
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考虑的主要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按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如何,首先考虑的是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及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它就会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行事,就会主动与其他企业确立共生和代谢关系;反之,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就不会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的利益关系的障碍还在于,新建企业(增量企业)与原有企业(存量企业)的利益协调关系。在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末端治理中,这种关系原本就存在。那时,原有企业在建设时期没有或只需要遵循很低的环境标准,而新建企业要想进入该行业,不仅原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抬高了进入门槛,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增进,也抬高了环境标准,这就使新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现在,发展循环经济同样面临的是:存量企业不是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设立的,它们创造国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地方就业,支撑着现有国民经济的运行,同时,它们也在很大程度上耗费资源、污染环境,尽管也设立了污染和废弃物处理装置(“末端治理”);而增量企业将按循环经济的原则来设立,它通过“管端预防”,在园区中通过共生和代谢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但增量企业则为此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这时,出现新旧企业利益分割的不均等,在完全利润导向的市场机制下,就会出现“逆向选择”:淘汰新企业。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地区往往只注意眼前的增长和GDP的增加,仍然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描绘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深渊继续滑下去。现在,国家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但由于人们的行为通常在其“惯性区域”内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政策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区看重既得利益,GDP的增长仍是一个“硬约束”;在招商引资中,硬性规定年外资总额并被分解至具体行政部门,以此作为考核部门业绩的指标,而很少考虑项目的性质,很少考虑产业发展的后果和对当地资源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少考虑与当地产业的融合与共生代谢关系,其结果是强化和固化了存量企业,增加了推进循环经济的难度。制度障碍
推进循环经济不仅存在利益上的障碍,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障碍。不当的制度安排会使经济的推进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制度是演进的,制度变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现阶段,我国推进循环经济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其实施。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对循环经济做出直接规定,已有法律的配套法规、细则制定不及时,致使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企业微观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细化。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微观层次的清洁生产行为作了规范,但缺乏对生产企业责任的明确规定。《固定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内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问题也做了一些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没有实质的规定。在关于编制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建立、具体回收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经济刺激机制的可操作化、技术与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
在区域和社会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系统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些规定基本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所以其附带面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具有辅并不系统。如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问题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问题,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性质规章尚未加以系统化和明确化。
在综合层次上,有些法规有待于可操作化。我国现在并没有一部法律将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内容统一考虑,缺少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角度上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因此有必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因此,虽然国家一再宣称资源短缺,不足以支撑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持续经济增长,但在制度上却没有奖励和惩罚机制以引导人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些经济政策在实施上更是在引导浪费资源。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行业过度竞争,为抵御恶性竞争,也为防止假冒伪劣,致使许多企业过度包装其产品甚至使用一次性包装(破坏性包装)。
技术障碍
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尚未形成高效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现阶段我国关键技术设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约15-20年。在大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己的制造技术,亟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清洁生产中心,公布了一批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然而对于众多的工业企业而言,这些技术上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循环经济所需的不仅仅是重在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技术,还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末端处理技术。因此,国家的技术支持还无法满足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我国是一个资源短缺、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极低、环境容量不容乐观的发展中大国。从资源禀赋看,我国是总量上的大国,人均水平上的贫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能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从资源利用效率看,目前我国创造世界GDP的4%,却消耗了世界上31%的钢材、30%的煤炭和50%的水泥。从资源再生化角度看,我国资源重复利用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资源循环利用比发达国家低50%以上,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率仅有10%左右。从资源消耗角度看,自2001年起我国万元GDP能耗已经逐年下降,2004年又上升了14%。
另外,过去人们单纯用GDP指标评价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以牺牲环境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经济增长主要是靠巨额的投资推动,掩盖了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所产生的负面效用,导致了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产品高价,资源地价,环境无价”的畸形特征。显然,不改变这种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方式和对环境的破坏,要实现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从发展循环经济的角度出发,人们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在计算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成就时提高了对自然资源环境作为“社会财富”和“潜在社会财富”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以往我国为了摆脱贫困落后,选择了效仿工业化国家走过的发展道路,作为振兴国力的手段,这造成国内生态环境形势更趋严峻。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了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而排放废弃物的数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改革开放以来,静观我国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总体上,我国的生态环境破坏还在加剧。人们不顾自然生态规律滥用环境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给现在的经济生活带来副作用的同时,还不断地将这类后果传递给子孙,这种时间上的后代沿袭,最终带来的只能是更多的自然灾害和更多的物种灭亡。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环境质量,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在环境保护中促进经济发展。有效地防止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以较小的环境损失换取高效的经济增长和较高的环境治理能力。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二者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创新保障
(一)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创新保障
我国应该根据国情,制订一系列环境保护、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用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如已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推进循环经济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应尽快制定和实施《国家循环经济法》和相应的《国家绿色消费法》、《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法》等法律,制定并完善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的经济政策、税收政策,使法律法规真正起到预防污染和绿色导向作用。
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着手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明确工业废物和产品包装物由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建筑废物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回收,生活垃圾回收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排放垃圾的居民和单位要适当缴纳一些费用;制定充分利用废物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对废物回收采取经济鼓励措施。
(二)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创新保障
资源的价值被人为地低估是我国资源严重浪费的根源,而其根源又在于政府对GDP增长的追求,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损失以及资源的过早耗尽是子孙后入多少倍也难以挽回的。因此,要加快价格体系的市场化改革,让资源以价格的形式真正体现出资源的价值。
政府需要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积极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水价、电价等价格政策的调整,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就是通过政策调整,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经济学价值。
为了防止没有计划地使用、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的情况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指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者课税,并且应该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对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以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本文建议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起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
(三)绿色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创新保障
绿色是循环经济模式的守护神,应贯穿于资源开采,产品研发、生产、包装、销售、消费及回收利用的全过程,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绿色研发。绿色产品的开发过程是企业实践循环经济理念的关键所在,企业应以绿色需求为导向,实施绿色设计,树立绿色品牌。在整个产品研发过程中,始终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做到“清洁生产”,使企业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
2.绿色包装。绿色包装是绿色产品传递给消费者的第一信息,应以环境保护为首选目标。无论在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和包装风格上,都要力求简单,充分考虑对环境无毒害和可分解成能再循环的原则。
3.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绿色消费已成为21世纪的潮流,标志着消费者已经意识到环境恶化对生活质量及生活方式的影响而要求企业生产、销售绿色产品,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服装”、“绿色家居”、“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已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随着“绿色消费”的需求不断高涨,企业应不断创新,生产绿色产品,推行绿色营销。
4.绿色标志认证。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目前,“绿色壁垒”成为我国扩大出口面临最多也是最难突破的问题,对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造成重大的影响。据统计,我国有数百个品种、50多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40多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主要贸易对象国实施环境标志而面临市场准入问题;每年都有70多亿美元的出口因“绿色壁垒”被禁止。为了突破“绿色壁垒”,应努力争取环境认证,特别是ISO14000认证,以扫清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障碍。
5.绿色GDP核算体系。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要改变过去只重经济指标,忽视环境效益的评价的做法。在GDP核算中考虑资源环境因素,最终反映出经济的净增长。这种核算方式是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的新模式。但目前直接运用绿色GDP核算方式尚有一些技术和社会层面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可以通过从小循环到中循环,最终到大循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来逐步采用绿色GDP的核算方式,即小循环——企业层面:根据生态效率理念,在企业大力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等措施,从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每个生产企业都成为生态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达到废物最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中循环——生态工业园区域层面: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在企业间形成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在企业清洁生产的基础上,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不断延长生产链条,实现区域或企业群的最有效利用,从而达到废物产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大循环——循环型社会层面:在一定区域内,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步建成循环型社会。
(四)政府引导、共同参与、普及环保教育体系创新保障
资源和环境危机的实质不仅是单纯的经济和技术问题,而且还包括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问题。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面对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危机,我国亟待加强“生态道德”观念建设和循环经济意识教育。为了治本,必须把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纳入全民社会教育轨道常抓不懈,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并应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并在全社会积极倡导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提高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循环经济之所以被称为经济,必然要在企业生产中产生经济效益。根据一般规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效益的主要来源有三方面: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原材料带来的成本下降;三是减少的废弃物排放收费或污染物治理的资金投入。
应当看到,循环经济生产方式中试图实现减量和循环的多数环节,并不是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然选择,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过程也存在着可以替代的生产过程。现行市场条件下源自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原料不仅性能上常常不占优势,而且价格上也不占优势,以致循环经济的发展很难自发进行。从总体上看,目前普遍存在原材料价格障碍,以及由于收费、税收减免或国家优惠政策等原因导致的物质循环过程中的成本障碍,使得循环经济发展主体的经济效益难以显现出来。造成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因为自然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私人”使用与社会付出成本的不对称性,使得初次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私人资本(包括所有非社会共有资本)总要在开采一次资源与利用再生资源之间进行成本比较,试图免费或低价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通过排放废弃物节约私人成本。
二是跨国公司基本垄断了国际上品位较高的矿产地,现有世界资源供应体系主要是满足发达国家市场需求的,这就导致在国际分工中存在着对原材料和能源提供国明显的价格不利因素。由于发达国家比较早地开发并利用了自然资源,本国资源大多已经被耗竭或开发成本增高,因而利用经济、技术乃至军事上的优势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快速脱贫,在没有能力建设完整工业体系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廉价出卖原材料和能源积累资金;当发展中国家成为“后来者”需要利用外部资源时又常常受到排挤,并表现为价格歧视、没有定价权或话语权,明显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资金成本。这种国际分工不利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以大规模、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生产体系,使得大多数资源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成本日益降低,而对各种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集中回收成本却比较高,再利用和再生技术发展滞后,规模效益差。有些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利用产生的效益,如果考虑环境成本,低于一次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既要廉价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又要通过各种法规、公约或指令,要求产品出口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生产者延伸责任”。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原料的成本常常比购买新原料的价格更高,由此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成本障碍。也就是说,从成本的角度考虑,企业不会优先选择循环经济的项目建设或生产方式的。
此外,由于各种“协议”收费的存在,按地区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政策的执行走样,税收环节的执行成本高等问题,导致再生资源使用没有成本上的比较优势。
资源价格和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非常关键而又最难以推动的环节。由于实施赶超战略,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采用了生产要素低价的政策工具,如压低资本投入品价格、低农产品价格等。尽管经济体制改革已历经多年,但价格改革相对滞后,资源价格还不能反映真实成本,资源原材料被无偿或廉价使用。以“产量收费”的政策,不仅容易带来“挑肥拣瘦”、浪费资源的问题,还加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成了有害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采用经济政策的作用不外乎有两类:一是激励作用,一是约束作用。用我们通常所说的话就是“胡萝卜+大棒”,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企业从中受益,而违反规定的企业受到惩罚。
激励作用。通过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经济政策的建立与实施,以鼓励那些率先实行低消耗、低污染的经济活动。这是因为资源消耗越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就越少,其经济行为的生态效率和效益就越好,从而激励经济行为主体采取科学的、先进的技术,把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科学、高效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制度可以激励人们的经济行为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约束作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经济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使得经济主体不得不放弃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行为。因为资源消耗越高,生态环境的影响或破坏就越严重,其经济行为的生态绩效就越小,从而要求经济主体采取果断的技术经济措施转变经济行为方式,以利于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高效配置。从这一意义上说,目前人们各种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必然在这一系列经济制度的制约下逐步转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
总之,要使企业生产中的物质能够“循环起来”,必须通过以制定政策为主的制度创新构建资源再利用和再生的生产环节的盈利模式,使市场条件下循环型生产环节有利可图,这样就可以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循环经济法》需要建立的激励政策
从总体上看,对于减量化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生产活动,应更多地采用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杠杆和税收手段,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价格政策、进出口政策等方面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措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1、利用财税政策激励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指一国或一个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给予某些经济活动的财政支持或税收减免。财政支持的途径包括建立专项基金、投资倾斜等;税收优惠则是对某些经济活动收入给予税收减免。其作用:一是通过财政补助(如贴息、直接拨款等)以降低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的投资成本;二是通过税收或收费以增加能源资源的使用成本。通过这两种手段的使用以调节人们的资源能源节约的行为。
我国在推动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就有专门的政策,包括对从事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活动的有关企业及产品实行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政策。
所得税:这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工具。国家对生产和制造节能设备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如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在《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批准可实行加速折旧办法。
增值税: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
基金:我国目前用以推动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专项资金,主要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业基金等。
我国已经制定资源税和补偿政策。例如,我国实行资源补偿费制度,《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和《水法》等均做了相关规定。
在激励循环经济的发展上,我国现有财税政策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有:
(1)增值税已经向资源综合利用倾斜,但增值税设置不合理。其一,我国目前的税收设计是以生产环节税为主,特别是增值税的政策设计实际上不是鼓励企业节约资源。因为企业越是节约,增加值的比例就越高,支付的增值税也就越多;其二,增值税的税率设定对国内外企业不公平,在“两法合一”后,一些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实施;其三,不少的企业为了少交增值税甚至逃税,想方设法通过收支账目达到不交或少交税的目的。因此,应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实际进行税制改革,从投资引导逐步向税收调节转移,使之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
(2)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没有惩罚性的税收政策。目前收取资源补偿费的范围狭小,许多资源仍处于任意、无偿使用的状态;就收取的额度而言,远远低于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无法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导致社会上存在“资源无价值”的观念。资源税征收仅针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固体盐等资源,其目的主要是调节从事资源开发企业由于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属于矿产资源占用税性质。这些资源税,一方面税率过低,起不到促进合理利用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范围狭窄,如土地、淡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没有列入。又由于资源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而且是对使用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更主要的是,我国的税收是建立在已经创造的财富基础之上的,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经济活动没有相应的惩罚性税收。
(3)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税收优惠措施不够。虽然我国已经在财政支出账户上列出环境保护目录,但税收体系中,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可以勉强归入环境税行列的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但其环境功能并不突出,也没起到相应的作用。此外,一些政策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目前已经出台的环保节能的设备和技术标准推荐和禁止目录不多,使得许多政策难以操作。长期以来,我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但一些地方对某些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标准和技术界定,给执行时带来不确定性。
最近一个时期,国家出台或调整了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控制产能过剩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投资导向目录,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产品目录;调整资源型产品的价格及其价格形成机制,促使资源型产品的价格能反映其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外部成本;调整进出口产品的关税税率,逐步取消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于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的资源型产品不仅不退税,还征收一定的关税。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进行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多次调整。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府采购目录中,也将资源节约、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通过市场培育,促进循环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
根据已有政策和目前的现实,《循环经济法》中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循环经济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项目和重大项目;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开展循环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对发展循环经济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
(2)科技支持。应将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利用财政资金引进循环经济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制定消化、吸收和创新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其监督实施;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调机制,对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实行统筹协调和资金支持。
(3)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各级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对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认定。企业采用或者生产经过认定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4)投资倾斜。各级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予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对生产、进口或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5)制定相应的价格、税收和收费政策。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性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确定。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的产生者征收垃圾处理费,并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鼓励通过押金、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物。
2、培育绿色产品市场
绿色消费是重要的循环经济理念之一,是一种适度消费、节俭型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和无污染消费。绿色消费要求在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使自然资源的消耗最少,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使消费的结果不致危及人类后代的需求。
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选择主要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如果仅靠环境意识,绿色消费就无法成为社会大众消费的主流行为。因此,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和促进绿色消费。政府是最大的消费者之一,对各种产品和服务的绿色采购具有很大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所谓“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引入对资源能源与环保的要求、方法和程序,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资源节约、环保标准,而且要求产品研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再利用和再循环、处置的整个过程都符合相关标准。
政府绿色采购是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手段,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几乎涉及政府办公的所有方面和环节,如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明设备等室内办公用品,各种车辆、小型船舶等室外办公用品,以及办公建筑等。
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同时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这为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供了立法依据。
其后,国务院、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一些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规章,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关的实践。一些地方政府已颁布了或正在制定地方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随着政府绿色采购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行业、企业也主动地开始实施绿色采购。另一方面,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政府绿色采购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相关条款仅仅是原则性的政策宣示,而没有详细、具体的可操作性条款,没有对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标准和清单进行准确界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虽然较为明确、具体,但效力层级较低,权威性较差,而且实践中随意性和不规范性较大,还存在着各自为政的弊端,冲突、衔接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绿色产品的定义模糊,标准和清单不一,使得采购者往往无所适从。目前,我国不仅有全国性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某些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还存在着多种正在使用的节能、环保标志。这些清单和标志既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又相互重叠互不相属,不利于政府绿色采购义务的落实。
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则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
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操作原则以“3R”为准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即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传统经济与循环经济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和活动方式。传统经济是在大量生产废物和排放废物之后,再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被动的处理;循环经济则要求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采取最有效措施利用资源以控制废物产生,一旦废物产生则要积极地回收开发和再利用。相对于传统经济的“两高一低”(即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循环经济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其本质是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近年来正在发达国家形成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对此表示认同,并纷纷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上一条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中国政府决策目标。200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京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同志在会上做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讲话,对循环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时代背景极其对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做了详实的分析,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提出了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我们要从理论的高度重新认识循环经济这一科学的发展观,在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同时求得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循环经济之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为什么要发展循环经济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进而导致资源的约束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21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我们要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范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我国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要保障能源供给也面临许多新的难题。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
(2)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治理方式由于投资大、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企业缺乏积极性,因而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一是资源产出率低。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二是资源利用效率低。2000年,冶金、有色、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三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同时,“三废”综合利用潜力很大。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4)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5)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大量事实表明,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过度向自然索取,导致生态退化和自然灾害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讲求生态效益;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更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怎样发展循环经济
(1)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有法律保障。
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此外,还要建立起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就是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都要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的企业、政府、审计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
(2)加强生态道德观念建设
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培训,把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生态环保和资源节约活动逐步变成全体公民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改变公众不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对再生产品的认可度,提倡绿色消费。
(3)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核心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经济发展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依靠科技创新,建立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具体说来,就是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4)积极开展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
循环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的起点,我国可以首先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池等产品进行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通过开展电池的循环经济试点,建立废电池循环利用机制,取得经验,进行循环经济的技术、制度积累,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绿色消费。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特征及实现模式
1、循环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由美国经济学家E·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传统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特点是两头低、中间高。循环经济倡导“3R”原则。就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利用(Recycle)来促使污染减量化(Reduce),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2、循环经济的实现模式
循环经济具体体现在经济活动的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上,也可以称为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在企业层面上,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减少产品和服务中原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在区域层面上,通常以生态产业链或生态产业园区的形式出现,把不同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企业的废料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或能源。从社会层面上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即政府的宏观引导和公众的微观生活行为。循环经济的实施要求人们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改变思想观念。要求社会从物质方面、体制方面、价值方面实行全方位的变革,以提供法律支撑、经济奖励、税收优惠和相应的社会中介组织,并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
1、循环经济是最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流程和对环境影响的角度看,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模式,即资源消费一产品一废弃物的单向线性过程,其特征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第二种是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就是工业发展中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增长方式。第三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反馈式过程。
2、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我国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表明,当国家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时期,资源短缺、资源利用率明显偏低,已经凸显为约束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专家们分析预计,我国要想实现2020年GDP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而又要保持现有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4-5倍;如果想进一步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资源和生产效率就必须提高8-10倍。显然,在传统的发展模式里,这种设想是不太现实的,循环经济正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3、发展循环经济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国工业品的国际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禀赋上。然而,如果工业品的竞争力建立在资源大量低价消耗的基础上,其竞争力将无法持续。只有推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保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采取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
德国为了促进垃圾的源削减和回收利用、为垃圾的处理提供资金,采取了以下经济政策:(1)、废物收费政策。德国采取垃圾收费政策强制居民和生产商增加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投入,为垃圾的治理积累了资金,推动了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2)生态税政策。生态税的引入有利于政府从宏观上控制市场导向,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通过经济措施引导生产者的行为,进而达到改进消费模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3)押金抵押返还政策。德国从2004年10月开始实施对饮料瓶收取押金的规定,消费者为了要回押金,就不会随意丢弃瓶子。
我们应该学习德国的先进经验,将发展循环经济和单个企业或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使用循环再生资源生产产品、开展资源节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和个人环保行为,采取激励措施;而对于企业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通过征税、罚款等限制的经济手段予以制裁,迫使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保护环境。
2、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这是发达国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例如,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初着手进行的工业结构调整,其调整目标就是将核心产业转向以低能耗、高效益的技术尖端行业。
我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二产业产值比重高达49%,而且工业行业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工业产值不足20%,但能耗却超过工业总用量的60%。因此必须根据资源条件、区域和行业特点,合理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3、开发建立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
我国高新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不断发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技术条件。但是总的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应采取更加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二是对技术开发和创新者实行奖励政策,以提高科研技术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三是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四是制定和相关技术政策,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4、组建生态工业园区、组织循环经济试点我国已批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17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市8个。但是我国还没有大范围推广循环经济,因此,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一是选择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促进清洁生产,使工业企业在产品设计、资源利用和工艺采用等方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选择工业园区、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三是选择废旧物回收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和垃圾资源化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的建立。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运用舆论传媒等各种手段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力度。美国把每年11月15日定为“循环利用日”,日本把每年10月定为“循环宣传月”。
目前,我国居民的环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但离建立循环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所以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个人绿色消费理念,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资源节约活动逐步转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最终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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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循环经济在工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但对农业方面的关注尚显不足。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而且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并且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面临着资源短缺、污染严重、农产品品质下降等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点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当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它要求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资的投入量和废物的排放量,通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和过程后各层次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实现系统物质再生循环,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业循环经济不仅要追求农业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统一,最终追求的是融入社会层面上的“大尺度循环”,即在整个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工业、农业、生态之间共同发展和交叉利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这样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资源与核心的产业,成为生态产业链中的主导链,并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与之连接,组成生态产业网络系统。
2.多样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农业循环经济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及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同时,农业循环经济还拉长了生产链,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
(一)土地资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就不可能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相对短缺又处在高速工业化的我国来说,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与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时间,耕地净减少1.21亿亩;仅2005年一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联合国规定的“0.053公顷/人”的危险点,而农业大省山东省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0.081公顷/人。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场价值显现,许多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块的荒废。这些不仅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短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冲击。
(二)水资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农业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农业水资源质量持续下降,农业用水缺口逐年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严重,进一步成为可供利用水资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3)报告,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国各流域水资源状况南北方差异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积占全国的59.6%,而水资源量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国39.4%的黄淮海地区水资源量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仅占全国的34.7%,而水资源占了80.9%。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0%,但北方多数区域已经超过50%,远远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正常年份全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因缺水减产粮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三)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系统退化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据测算,化学杀虫剂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仅为10%-15%,其余大部分则逐渐散失在空气、土壤和水当中,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成为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农业的粗放型经营,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观的破坏、湿地面积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使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重。
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表明,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的资源环境将会承受巨大压力,这种“资源环境的稀缺性”一方面会引发资源价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加大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促使人们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源使用总量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情况下,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和生态需求。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经济杠杆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学认为,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只关心本身的利润最大化,而很少关心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产生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负外部效应,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将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比如征收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制度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建立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为此,我们要建立起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收购、销售、运输、技术等服务组织,并制定出相适应的法规和政策,为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四)加强技术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点,重点组织开发资源节约和取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加强研制和生产对环境温和的新型肥料,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规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行为有利可图,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机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当地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强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分析
在迄今已经发表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文章中,均或多或少地讨论了循环经济的定义。然而,现有关于循环经济的内涵,主要是从人与自然关系、技术范式、经济形态等方面表述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循环经济的文章并不多。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都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是以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自然循环过程中,所有的资源都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的本质是以生态学规律为指导,通过生态经济的综合规划和设计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使不同企业间形成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上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成为下游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达到产业之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使区域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的循环中得到永续利用,从而实现产品清洁生产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型经济发展模式。它不同于传统经济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的资源消耗的线型增长,而是通过系统内部相互关联、彼此叠加的物质流转换和能量流循环,最大限度的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循环经济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比,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性生产流程的线性经济,循环经济则实行“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生产流程,通过开采资源,生产产品,回收废旧物品,重新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可见,循环经济不仅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二、循环经济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资源与环境问题的最佳途径
循环经济强调节约资源、有效利用资源,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以最小成本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这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的革命,是解决目前可持续发展中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最佳途径。主要表现在:一是可以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经济认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强调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延长产品的使用期,提高重复使用率,使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内在价值,提高各类紧缺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的第一准则,它从经济活动的源头节约资源核降低污染,并在产品制造、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有助于恢复环境的自净能力和生态平衡,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冲突,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三是有利于缩小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的加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而资源型贫困、污染型贫困是三大差别拉大的重要因素之一。越是发达的地区,产生的污染和废弃物越多。越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遭受的污染越为强烈。西部地区资源的粗放利用不仅没能摆脱贫困,反而带来资源的浪费和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区域功能互补,提高资源、环境的运行效率,降低发展成本。
(二)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
自然资源是区域生产发展的自然基础,某种自然资源的数量越多,利用该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生产部门的规模就有可能越大。有某种资源优势就可能发展起以开发利用这种资源为主的产业部门,不同种类自然资源的组合就有可能导致以这些资源为利用对象的不同产业部门的发展。资源结构对产业结构产生了影响,区域资源分布图与产业分布图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在同样的投入和工艺管理条件下,产出的数量和质量不同主要是由于自然资源的制约,区域自然资源的状况是决定区域经济部门分布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相反,某些自然资源数量越少,对区域生产的制约作用就越大。发展循环经济可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合适的位置,使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能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有利于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流动型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追求的是速度与效益并重,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兼顾,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降低到尽可能小的一种生态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创新性经济发展模式,是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发展循环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循环经济不仅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也体现了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思想。循环经济是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最佳方式,是促进经济、生态、社会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基本手段。循环经济是运用知识流、技术流和信息流来整合和提高物质流和能量流的利用效率。
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三、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
(一)在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中,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开发区要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和改造,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大幅度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绿色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以绿色消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要积极引导绿色消费,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ISO14000认证的企业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要逐步制订鼓励绿色消费的经济政策。
(二)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
生态工业园区是循环经济在区域层面上的典型实现形式。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的原理,模拟自然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设计建立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的新型工业组织形态,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企业间的代谢共生关系。在产品、原辅材料和废弃物的交换中构建生态产业链,以达到工业集中布局,基础设施共同使用,资源节约利用,财富高效产出,废弃物循环回收,污染物低排放的目的。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特别是新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从规划、设计到整个实施过程中,都要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区域间功能互补
用循环经济规律指导经济发展活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区域间功能互补,统筹发展。考虑资源的稀缺性与生态环境的退化,建立以市场调节为手段、法律保障为前提、国家宏观调控为主导的,经济发达地区从收益中按适当比例支付经济欠发达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是承认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价值性质,是在经济建设和市场交换中体现生态价值、连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纽带,也是突出功能互补,降低发展成本,解决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关键。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推进,长期要求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无偿奉献、安于贫困、抑制经济发展,既不公平,也难以奏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吴殿廷,区域经济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张坤,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2老化工企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十年来虽然各地纷纷建起“一体化”模式的技术、设备、管理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化工园区,它们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亦不能忽视已有的数量庞大、对国民经济发展仍具有举足轻重的老化工企业。对现有的新型工业园区而言,老化工企业多半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2.1技术设备落后,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很多企业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还在沿用投产时引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这些工艺技术或生产设备或许在当时是先进的,但在如今大力提倡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国际化时代,这些工艺技术及设备迟早要被淘汰出市场。而同时很多企业并没有创新意识或是创新能力不足,他们在创新研发等方面投入偏低,即使偶有技术或设备上小局部的改造亦难跟上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潮流。
2.2管理方法不科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在过去,多数生产企业多注重生产产品而对管理不够重视。早些年化工企业老板多数没有受过专门的管理知识培训,他们多按照同类企业经验根据自己现有条件来分工,生产也具有盲目性。稍大型点的化工企业,一般是国企,虽明确划分了职能结构,但结构僵化,缺乏灵活性。企业的组织结构,薪金分配,分工协作等多方面都没有达到科学的状态;企业内的管理人员多是由工作多年的技术人员提拔上去,企业的管理按照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专业管理人员的缺乏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没有跟上都使得企业的管理不够科学致使管理工作效率不高。
2.3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由于设备技术方面的落后,生产过程中由原材料转变为产品的转化率比较低,同时充分利用资源的意识不高,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料不重视,整个生产过程资源的利用率低下;资源利用率的低下必将导致废弃物增多,而环保意识不足及技术设备的落后使得对废弃物的处理极为粗糙,不少企业将废弃物直排大自然中,数量庞大的化工企业的废弃物对生态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2.4企业的聚集度不高过去大部分化工企业的建设没有经过精细的规划,要投资化工生产的老板看中哪块地就在哪建设,所以企业间的分布零散没有规则,企业间要想合作变得不容易;不能通过基础设施的共享来降低成本;信息、技术、人才、资源等都无法共享以使彼此提高;不能形成规模经济。集聚度不高带来多方面的问题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既2001年以“一体化”为生产模式的上海化学工业区等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成投产以来,我国建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化工园区,在多变的市场中它们凭着环保生产,资源高效利用,产品高品质保持着强大的竞争力。相对之下旧有老化工企业的竞争能力急剧下降,如果不尽快对现存老化工企业的发展模式进行改造,不久的将来大批的化工企业必将被市场所淘汰。
3老化工产业集群循环经济改造的研究
3.1加强技术创新化工设备多数已经进行固定,在投产时尺寸等方面都是事先规划好,再个成本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引进新型设备通常要很谨慎,此时加强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3.2招贤纳士,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对太过落后的工艺和设备要及时的淘汰,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会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吸引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常给企业注入新鲜血液可以保持企业的活力;多关注国内外企业的发展,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尽量向先进看齐。
3.3清洁生产,科学管理根据涵义,清洁生产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从原料、生产过程到产品的转换,它提倡用再生能源或合理使用常规能源,提高资源在生产过程中的利用率,并对中间品和废弃品回收利用。在企业中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废弃物的排放。引进专业管理人员或对管理层进行管理知识的培训,构建科学的企业结构,合理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制定发展战略,任人唯贤,合理分配薪金,完善激励机制,并要切实执行质量管理。
3.4企业内开展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活动,普及循环经济理念很多老化工企业的一线员工学历较低,收到的教育普遍偏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低,很多人更是没听过循环经济的概念;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不单单是管理人员的事,它需要整个企业员工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这两者的矛盾如果不解决,循环经济将无法开展,企业改造将陷入泥潭中,那么与新建的国际化的工业园区的差距将会继续加大。在企业内普及循环经济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3.5与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联盟合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总会有副产品和废弃物产生而自身又无法消耗掉,但有可能会是上下游企业所需资源,与这些企业多沟通合作将会减少处理废弃物的成本,亦有可能从其他企业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源。
3.6延长产业链很多老化工企业生产的是低端产品,且品种少,在市场中没有竞争优势。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使产品多元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二、化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必然趋势
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因其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以及能源消耗较高、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等,一直被认为是高能耗、高污染、低利用的产业。化工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消耗了大量资源,产生了大量污染物,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的生产方式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按照传统的生产模式发展下去,化学工业的过度增长将导致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代际公平。当前,我国化工行业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第一,能耗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是美国的2.9倍、日本的4.9倍、欧盟的4.3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近些年来,我国化工行业能耗增加的趋势更加明显,在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重更加突出。第二,污染较为严重。由于行业特性,化工企业往往排放大量废物,且有一定毒性。据美国排放毒性化学品目录一项调查统计显示,世界排放废弃物最多的10类企业中,化学工业名列榜首。第三,资源匮乏明显。目前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达到40%,天然橡胶的对外依存度超过70%,主要化学矿种资源不足,尤其是钾、磷、硫和硼等严重不足,已威胁到化工行业的持续发展。第四,运输量大。化工行业是运输量非常大的行业,大宗产品多,运输量大,随之而来的运输消耗和能耗较高。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生态、循环化工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实现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化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
化工企业作为化工行业的主体,直接承担着生产的重任,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力军。化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中去,必须从项目设计、原料选择、工艺过程、技术进步及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通过各种手段减少浪费、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把污染尽可能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使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最少化。做到既提高经济效益,又减少环境污染。世界著名化工企业杜邦公司,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上走在世界的前列。20世纪80年代末,杜邦公司的研究人员把工厂当作新的循环经济理念的实验室,创造性地应用循环经济三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发展成化学工业相结合的“3R制造法”,即,(1)改革工艺,减少废物产生量(Reduce);(2)循环利用,将废物用到其产生的工艺(Recycle);(3)将副产物再利用(Reuse)。依靠完整的闭环,使一个流程的废物变成另一个流程的原料,最终实现低污染和零排放。杜邦公司的成功经验给化工企业指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抓手,借鉴杜邦的“3R制造法”,我们化工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发展循环经济。
1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要求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而节能降耗是资源利用最大化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途径。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化工企业应从细节抓起,加大节能降耗措施的执行力度,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节能降耗工作应与技术改造、安全、环保等工作有机结合,从全厂的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出发,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一点一滴的能源浪费,大力推进精益管理和持续改进。如从生产负荷、运行周期、工艺指标等多方面着手,优化工艺流程和参数,使装置经济合理运行;既抓好节油、节煤、节电等能耗,也抓好节水、节汽、节原料等物耗,真正做到能耗和物耗都降到最低,以实现循环经济的根本要求。
2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以管理和技术为手段,将整体预防的环境保护战略持续应用于整个生产过程,使污染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最小化。化工企业可以重点从清洁生产过程着手,改革工艺技术,不用或少用有毒有害原料和中间产品,回收处理废弃物及污染物,使生产过程排放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最少,物料利用率达到最高。例如,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攻关,变革氯乙烯生产技术,采用二氯乙烷催化重整工艺,避免传统电石法氯乙烯生产中氯化汞的使用,有效解决汞污染问题,目前此技术已到中试阶段。
3充分利用副产物,延长企业生产链条某个化工生产过程的副产物或者废弃物,有可能是另一个生产过程的原料,化工企业可以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延伸生产链条,充分利用副产物或废弃物,开辟新的产品,减少废弃物的排放的同时,使资源再利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例如,聚氯乙烯企业所产生的电石渣,可以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可以配套水泥生产线,使废弃物得到再次利用。
4园区化发展对于单个化工企业,在其内部可以通过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延长生产链条等手段发展循环经济,使资源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废弃物最少量的排放。但企业自身能力毕竟有限,有可能无法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特点与上下游生产企业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但考虑到远距离运输不经济,这就需要政府或者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化工园区,形成产业集群,集合多数量、多类型化工企业的优势,以达到更高的物质利用率和能量转化率,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园区内有氯碱、农药、水泥等企业,氯碱生产过程中的富余氯气,可以提供给农药企业作原料,电石渣可以提供给水泥企业作原料。
(一)循环经济的界定政策不明确
循环经济的发展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对循环经济给予了巨大的扶持力度和优惠力度。但是,对于循环经济的界定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政策能给予区分,这就导致许多企业打着循环经济的幌子来骗取政府部门的优惠。这就会使许多不法企业谋取到高额利润,从而扩大生产力度,这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相悖的。而那些真正的循环经济企业却会因此得不到应有的扶持和奖励。此消彼长,会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循环经济这种发展模式的区分在国外已经有了大体的模式,而国内信息交流的局限也是对循环经济界定不明确的一大原因。
(二)循环经济企业税务依旧较高
发展循环经济是能够造福子孙后代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必须拿出诚心,且加大力度扶持。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循环经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缴纳高额的税款,导致循环经济企业在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发展创新上不够全面充分,技术资金的投入就会减缺。同时,技术的发展也会变慢。而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国家就会大力减免循环经济企业的税收,乃至不征税。用这种方式来加大对循环经济企业的创新投入。但是,我国政府对资源与环境的投入过少问题由来已久,日本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已经达到了国民GDP的4%,而我国的投入仅仅占国民GDP的1.5%。从中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并不是十分重视,想要达到“治大于污”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企业税务优惠针对性较差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会衍生出许多种类的循环经济,包括水循环和其他资源循环等。这些多种形式的循环经济会有着各自的特点。但是,现行的循环经济税务优惠政策缺乏足够的循环经济种类的针对性。比如,适合水循环经济的的税务优惠政策对其他种类循环经济不尽合适。这就会导致大量的资源流失和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四)政府绿色采购不合理
虽然我国对政府的采购问题已经进行了多次研究,也已经产生了很明显的成效。但是,至今还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正在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首先,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并且与发达国家一比就会发现,我国的政府采购支出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所占比重太低。其次,所采购的绿色产品缺乏明确的认证制度,有很多不符合绿色产品的商品鱼目混珠进入采购的范围。另外,政府的绿色采购行动没有真正的起到带动优秀企业发展的作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五)对循环经济的激励政策是短板
这一问题的存在方式主要是两方面,首先,对循环经济的激励方式的缺乏。目前,我们国家发展的循环经济企业都面临着制约多而激励少的窘境。另外,对循环经济仅有的激励机制力度不大。这就是政府财政投入的缺乏,对循环经济企业的优惠力度不大,导致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二、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措施
(一)加大政府财政补贴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成长都需要来自多方面的力量的维护和扶持,循环经济的发展也一样。国外在这一点就做得很好,每年对新兴经济的发展投入就占了当年政府财政支出的8%~10%。我国的环保事业起步较其他国家晚,更应该加大财政投入。我国也应多向发达国家学习优秀之处,为推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研究和发展,应加大对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投入。
(二)设立优惠贷款
国外对循环经济的企业不仅仅会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还会对许多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政策,不仅贷款金额多于其他企业,贷款的利息还会比其他企业少许多。用这种方式来扶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效。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场地要求较高,对科技的要求也很高。因此,投资多,获利周期长是其一大弊病,资金就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国应建立专项资金,为其提供优惠贷款,扶持其成长。
(三)政府采购的带头作用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采购行动势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大环境下,政府应起到带头作用。积极采购绿色产品,对不合格的“伪”绿色产品坚决抵制。同时完善绿色产品的界定机制,让好的产品受益,让不好的产品进行改进。
三、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措施
(一)改进多种资源的税收
我国资源数量丰富,但是我国的人口基数也众多,平均到每一个人头上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因此,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首先要在资源上下功夫。自然资源有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政府需要调整资源税款,调高不可再生资源的税款,同时相应降低可再生资源税款。对企业的资源使用形成一种正确的导向,使其多多使用可再生资源。
(二)把企业的排污费变为排污税
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排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排污费的征收难免会有些不法企业钻空子,不按规定排污。因此,在笔者看来将排污费改为排污税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这样使得企业自己产生排污的意识,可以刺激企业改进自己的排污系统和生产结构。这对一些落后企业的产业优化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定点征收垃圾税
伴随着生产水平的提升,城镇的垃圾问题日渐突出,这给循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早些年爱尔兰就开始征收垃圾税来减轻城市的负担。由此,我国也可以尝试征收垃圾税,使得居民能自觉分类处理垃圾,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正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我国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力度。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如1993年克林顿政府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构采购的所有纸张到1995年必须含有20%或更多用过的废纸,2000年时又增加到25%.这一做法给再生纸提供了日益兴旺的市场,将再生纸由经济上的一种债务变成了一种资产。而在我国除纸张外,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的钢铁,铝制饮料罐等的再循环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可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3].
在转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通过财政补贴对于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于兴建环保设施也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日本政府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要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等[4].而目前我国对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的企业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这对相关企业的鼓励与支持效果甚微。而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因此,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例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此外,我国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大幅度地调动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
(1)调整现行税制。首先,要改革现行的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税,这无论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品和盐进行征收,征税范围狭窄,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以及防止生态破坏行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也应尽快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二是实行累进课征制。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资源税还具有特殊性,即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进行的惩罚性税收,因此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取累进制方式。也就是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的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这样,对于需要大量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较高的资源税率将成为企业的负担,从而迫使企业上马环保工程,转产停产,提高产品价格,加大环保型产品的研发。
其次,开征一些新税种。一是征收新鲜材料税。为了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征收新鲜材料税,借鉴其经验,我国也可尝试开征新鲜材料税,从而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减量和再生利用资源显示出吸引力。此外,还应分期分批的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垃圾填埋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不同地区、部门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同时加强征收管理,税款实行专项管理,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2)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对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应给予各种税收优惠。具体来讲,近期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耗能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能耗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对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记提折旧;对购置相关设备,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生产在《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内的废弃再生资源产品的企业予以免征相关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税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车辆作为一种节能环保产品,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消费———报废的产品生命流程。对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从这一产品生命流程各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对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实行税收减免或补贴,对节能生产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对流通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对消费者免收此类商品消费税,降低此类商品燃料税税率;对专门回收此类商品的企业,在其营业之初,减免所得税。
[参考文献]
[1]王成新,李昌峰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抉择[J]理论学刊,2003,(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