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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金杯汽车作为全国首家规范改制的企业上市以来,辽宁省先后有92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股票84支,累计融资突破1100亿元。截止2007年末,辽宁省上市公司总市值6113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56%。锦州万得包装是我国第一家登陆英国AIM市场的企业,沈阳峻煌生化是我省第一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的企业,沈阳三生制药成为我省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民营企业,这些海外上市的民营企业为自身的发展解决了后续发展的资金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
1.缺乏股权融资渠道
目前,国内中小企业基本没有进行股权融资的渠道,二板市场尚在拟议之中,沪深股市的门槛又设的很高,基本以内部融资和银行贷款为主。这篇论文
2.债务融资渠道单一
中小企业的后续发展过度依赖银行信贷扩张来实现投资增长,然而作为商业银行其必须要考虑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而当银行在经济增长乏力时,必将缩减信贷规模来规避金融风险,从而影响到对企业的信贷投资,这也势必影响到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再有,目前中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非国有中小型金融机构发育不足,而国有商业银行把大量信贷资源投入到国有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减少了中小企业可获得的信贷资源。最后,中国货币市场发展还存在缺陷,发育程度不高,虽然票据市场建立很早,但是并没有形成规模,甚至在1988年~1995年间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基本停止。加上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程度不高,通过票据贴现、承兑等货币工具进行短期融资在目前情况下也具有难度。
3.信用担保体系作用缺失
由于整个社会的信用度问题,导致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私人产权缺乏保护,大量资源通过政府控制和分配,自然难以确保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信用普遍不足,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股本投资不足,信用担保机制又严重缺乏,而银行对信贷资金的抵押、担保又要求严格,因此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债务融资信用不足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都不充裕,能够拿出用做设立担保基金的资金非常有限,同时政府主办的担保基金是一种政策性机构,收益性和营利性并非其首要目标,这一限制使得企业或投资商不愿意拿出资金参与其中。资金来源不足是担保基金规模扩大的一个重大约束,而规模太小的担保基金又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纯粹的商业性或民间担保机构由于其对资金的安全性和营利性的考虑,关注的对象不会是普通的中小企业。而且目前的担保体系无法覆盖县及县以下的90%以上的中小企业,而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大型商业银行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控制方式和手段的约束及他们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相对高成本,即使信用担保问题得到解决,他们也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有所顾及。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途径
1.逐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现有信用担保体系覆盖范围太小。从世界其他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看,通过信用担保解决的银行贷款一般都不超过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最成功的日本也仅为8%。而四大商业行,他们在考虑其经营成本的同时不会更多地倾向于向中小企业贷款。而担保基金放大的倍数又会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出现风险必然要发生代偿,如何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如何建立再担保体系及信用担保的补偿机制都是关键要解决的问题。
2.发展中小型民营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还应考虑发展能够适应中小企业成长特性、融资特性的灵活的中小型非国有金融机构。我国有10亿左右人口生活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有2000多万家中小型企业在这一地域从事经营活动。然而,县域内的金融体系却在总体上呈现收缩的态势。四大商业银行的逐步撤离、分支机构的减少,贷款额度的下降,邮政储蓄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又无法真正担当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因此发展中小型、地方性的非国有金融机构是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
3.发展分级资本市场
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两个过度,一是过度依赖债务融资,二是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这两点决定了未来中小企业不可能再将银行作为唯一的融资渠道。因而,在中国发展分级资本市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中国曾出现过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中绝大多数是由地方政府正式或非正式批准设立,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产物,它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开辟了直接股权融资的渠道。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中国过去的经验表明,发展分级资本市场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在我国曾经出现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股票,几乎都是中小企业的股票,即使在沪深市场急速扩张之后,仍然如火如荼地发展着。这表明,不同“级别”的场内交易,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服务功能,难以互相替代,却可以互相补充。因此,发展分级资本市场将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4.加快创业板市场的推出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企业自身因素。
我国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公司结构不健全,管理不善,信用缺失。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就是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分离,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资本所有者经营企业,这往往限制所有者利益实现最大化。公司的重要部门,如管理、财务、营销等,也由所有者的家庭成员掌握,这必然会使得人们对这类家族企业的运营能力产生怀疑。而现实中,的确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管理混乱、用人不当,最终破产清算,这样一来必然阻碍着市场资金对其注入。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不能实现高效率的同时,还存在监管不周的问题。另外,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缺失。2008年年末,全国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11.6%,大大超过了整个银行业2%的平均水平,对中小企业放贷的风险明显增高。并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往往很难区别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谁的信用好谁的信用不好,因而在发放贷款时,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往往提出很高的贷款担保抵押条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很难获得资金。这样的一种状况并不简简单单是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缺失问题,很显然,这一体系的缺失也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由于中小企业运营不善、缺少监督以及信用担保缺失,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投资者都会对中小企业贷款抱着审慎的态度,这无疑给中小企业的融资造成困难。
2.金融机构因素。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指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金融资产、中介结构、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我国的金融机构按照地位和功能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中央银行,即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是银行,其中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第四类是指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及中外合资的各种金融机构。现阶段,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导,四大国有银行的资产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65%,其存贷额高达75%以上,但是,每年其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很少。有数据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不超过我国所有贷款资源的20%,并且中小企业不能像国有大中型企业那样,通过招股或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绝大部分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不仅融资渠道单一,而且融资成本也往往很高。加上大银行的垄断,造成了金融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和效率低下,这在供需之间产生了巨大缺口,而国有银行的信贷往往又倾向国有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因而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
3.政府因素。
融资服务体系存在缺陷,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企业获得贷款的效率低。2002年,我国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实施以来,该法并未涉及到修订更细的实施准则。现实中,民间资本市场的地位不可小觑,可是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规范,致使我国的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总是关系暧昧。此外,目前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巨大,加上居民手持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其总额超过15亿元,如果加强立法规范和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督,将能促进这些资金的融通,亦能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总体来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立法标准和行为规范,大部分都是以法规的形式出现,作为主要的法律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法》,它缺乏与之配套的可操作的法规,并且,法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大,我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还处于有待发展的低水平。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办法
1.规范融资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信用。
无论是哪个企业在日常的运营中都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而流动资金的数量并非是越多越好,多了往往增加了机会成本,资金太少则达不到计划的规模,如果一个企业需要追加投资,它所需要的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所以,无论企业是由于现金流的问题需要融资,还是由于扩大发展需要融资,都有一个合适的度。企业应当根据其自身的业务性质、资产结构、其发展所处的阶段和其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等情况,就融资的方式、规模、期限、融资成本、融资的风险、预期的收益等进行估计,包括融资之后,对本金、利息的偿还,以及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进行管理。企业信用,不完全是企业形象的问题,一个企业的信用保障是其资产水平、管理能力、发展前景的综合,而其企业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企业信用加分。所以,要想根本的提高一个企业的信用度,应从提高企业实力方面入手。首先,中小企业应提高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可以采用经营者持股或薪酬激励措施,提高企业的经营实力;其次,管理、财务、营销等岗位实行公开招聘,让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担任职位,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最后,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吸引愿意和企业持久发展的人才,并成立人力资源部,以更好的培养和安排人才。当企业把这些工作做好了,资金才有可能流入企业。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回归信用的根本来说,任何一个企业在借贷前都应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以及风险发生之后自己是否仍有能力还贷。虽然说有市场就有风险,但是,我认为每个企业都应有这种“有借必还”的意识,要有对品牌、对所有者、对投资者负责的意识,一位经营者应当具备这样的职业素质。
2.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分析其现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确定对其进行何种政策支持,并根据其规模来确定现阶段需要多大力度的支持。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许多问题,所以也应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法规等用以指导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一般来说,企业融资能力与其资产规模、信用程度、企业未来成长的期望等因素成正相关,与企业风险成负相关。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资金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抗冲击能力较弱等客观制约因素制约,融资困难。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CDP占到全国的60%,贡献了50%的税收,并解决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毫无疑问,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基于这一现实,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从政策环境、监管体系、服务机制、金融产品等不同层次,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07年以来,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国家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融资难的新问题。如果不对这些新问题加以及时关注,并采取应对措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将进一步恶化,大量中小企业陷入生存危机,对经济稳定和发展产生巨大冲击。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渠道是商业性贷款。信贷资金仅仅是企业融资渠道的一部分,企业融资渠道还应该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并购融资、票据贴现等…。但这些融资形式门槛高,在我国中小企业中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2.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危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是融资难的最根本原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缺失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信用缺失的一个突出点。我国多数中小企业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很少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而为达到融资目的,大量中小企业与社会审计机构串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造成银行对企业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加大,使银行很难对其真实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这无疑使得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第二,融资信用不足。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愿意守信还贷,信用风险偏高,银行不愿意放贷。企业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无法做大做强,就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银行发放的贷款少,获得的收益也就相应减少。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银企的互利关系,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的恶化。第三,商业信用缺失。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大量的商业往来都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使用信用交易方式。但是实际上,信用交易的背后是大量的违约行为。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短期商业性融资。
中小企业信用的普遍缺失造成了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低下,恶劣的信用环境反过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担保难、抵押难、融资难。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1.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掀起联合重组浪潮,“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受到冲击。在我国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自成立伊始就确立了“立足地方、坚持中小”的市场定位,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形成特色。但近两年来,一些省政府出于做大金融以促进经济发展的考虑,对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实施联合重组,组建规模更大的省级地方银行。而资产规模和资本规模的急速放大,进一步诱发了银行做大项目、大客户的冲动,离中小企业越来越远。此类改革使得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数量逐渐减少,中小企业融资不可避免因此受到影响。
2.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银行虽然实行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却很困难,贷款手续繁杂,尤其是抵押手续,使很多中小企业贷不到款或不愿贷款。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抵押物用于贷款抵押的难度较大,拥有较大规模厂房和先进设备的个体、私营企业更是微乎其微,有的企业甚至只是租赁经营,更没有有效的资产可用于贷款抵押。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如果再加上正常贷款利息,所需费用几乎与民间借贷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3.国有银行改制,加强了风险意识,使得银行“惜贷”。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银行信贷体制对贷款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很重,而激励机制不足。“贷款终身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员出现恐贷心理,丧失了开展贷款业务的动力。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资本市场不完善。自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以来,我国股市经历了几次暴涨暴跌,国家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在政策上限制了企业股权融资的门槛。中国的中小企业只有很少部分能越过这个门槛。
2.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政策过于简单,行政干预过多。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政府曾经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进行了整顿,当时政府出台这些政策是有其特定历史背景的,对于稳定金融秩序十分重要。但是,多次反复整顿金融秩序也很容易给公众造成民间金融就是风险的错觉。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有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然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防止潜在的金融风险,对民间借贷加以严格限制,而无视它给中小企业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虽然,2005年底人民银行开始为民间融资正名,并选定了4个省份的农村进行“只贷不存”的民间金融试点工作,但各方面还不完善。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我国尚没有广泛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息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教育、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中小企业急需各种技术服务,以便能更好地进行产品创新,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做出贡献;职工和管理层需要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企业人才素质,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而政府在诸如此类的方面却没有能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虽然部分省市已经构建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但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远未成熟。
4.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作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完善。首先,专门的信用法规尚未出台。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刑法>等,但尚未有专门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规,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其次,虽然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对于融资问题仅仅规定了20个条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并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对于民间融资,该法也只有几个抽象性的条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强化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1.强化财务管理,杜绝造假现象。中小企业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资料应该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与支持,就必须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自我约束,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也是中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谋求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要求的。
2.加强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对于中小企业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的情况下,要想通过间接融资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竞争是公平竞争。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讲信誉的行为。作为中小企业,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诚为本。3.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银行机构来实现的,渠道单一。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不仅会产生资金来源不足和资金紧张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并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以改变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获得资金的现状。
(二)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1.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
2.完善信贷人员考核制度,适当下放基层行贷款审批权限。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应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突出对分支机构和授信人员的正向激励。并且银行应将小企业授信情况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范围。对小企业授信人员的考核,可采取薪酬与其业务、效益和授信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的方式。另外,适当下放贷款的审批权限,确需上收的,上级行要提高审批效率;银行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实行区别授信。
3.放宽抵押贷款条件,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银行应进一步放宽抵押品的范围。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可接受房产和商铺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仓单、提单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出口退税税单质押,资信良好企业供销合同质押,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以及保证担保等。还应完善抵押物拍卖市场和中介机构,降低抵押成本和减少抵押手续。
(三)发挥政府扶持和引导作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1.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风险投资vc(venturecapi—ta1)是一项高风险的战略投资。由于我国在政策环境、退出机制、企业制度、个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VC在投资总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经济体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环境。政府应该培育我国真正的风险投资主体,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和出台优惠政策。尽快降低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门槛,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内源融资指从企业从自身内部融通资金,资金来源于通过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留存积累所得;外源融资指企业通过股权和债权方式从外部筹集资金。企业内源融资具有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所以应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按照最优融资原则,企业在求助于外部融资前,应优先考虑内部留存收益和固定资产折旧资金来源,即遵循“融资优序理论”(packingordertheory)。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内源融资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内源融资在融资总额中已占50%比例以上,英国、美国更是超过80%。在我国,企业自身能力不足以及外部体制内外双重因素导致了内源融资只占企业融资金额比例30%左右的现状。
(二)信息不对称造成融资交易障碍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极不健全,独立、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缺乏。由于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比较低,金融机构不能够完全掌握中小企业的信息,导致了融资市场的交易障碍,突出的问题是融资前的信息不对称给融资带来逆向选择和融资后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
(三)融资渠道单一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爆发,英美等发达国家政府开始出手干预经济,对中小企业提供了包括政府拨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方式的融资援助手段,这些措施缓解了社会就业问题。80年代,英美等发达国家政府通过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鼓励技术进步来扶持中小企业;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又制定了合同法和票据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了企业间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基础。企业可以通过商业票据抵押、贴现或对动产和不动产的质押、抵押等方式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在我国,除对少部分从事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外,各种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与企业融资的数量很少;因经济体制及企业经营者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也较少被中小企业采用;我国中小企业极少通过票据贴现的方式进行融资,究其原因是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中小企业还是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获得外部融资。
(四)民间融资体系不规范
民间借贷,主要是指非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个人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盈利为目的货币资金的价值让渡和本息偿付的资金借贷活动。在我国目前正规的金融体系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而一些持有闲置现金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为了追求资金收益愿意放贷,从而形成了民间借贷的供需关系,融资渠道转移到了非正规金融市场,出现了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究其原因。民间融资兴起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不健全。民间融资的融资成本较高,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同时民间借贷容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交织在一起,破坏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
(五)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无立足之地
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对会计年度净利润、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虽然发行债券能产生财务杠杆作用、资金成本低且不影响控制权,但企业债券的发行也实行严格的核准制,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各方面指标不符合进入公开证券市场的条件。由于目前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规模和实力的歧视,导致中小企业在资金有需求时产生推迟更新生产能力、使用长期借款弥补短期资金紧缺等行为,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中小企业整体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当长期借款临近还款期限时,不良贷款量会增大,导致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更差,不利于其长期发展。
(六)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
从理论上说,只要抛出足够吸引力的投资收益,就有可能产生愿意冒风险的资金供给者,但问题是如果融资成本高于企业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则是不值得鼓励的经济行为。中小企业能够承担什么样的融资成本是需要理性分析的,资源配置是应受成本约束的。
二、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措施
(一)提高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杜绝经营上的短视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与合作,力求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规范有序地发展民间借贷体系
民间借贷的重要作用在于能够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市场的垄断格局,并且促进形成、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本投资难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利率,管理水平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不足,民间借贷常常会产生经济纠纷。某种程度上,金融活动是否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运作失败的风险并采取了有效合理的措施努力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利益成为民间融资是否合法化的判断标准之一,所以,保证资金有效用于中小型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是民间借贷得以合法化的前提。民间融资在现今的金融体系下已成为中小企业必不可少的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融资向正规道路上发展是健全我国的融资体系的重要措施。
(三)完善银企征信体系
与对大企业的贷款相比,银行在放贷之前,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从而承担了更高的借款成本,基于风险控制目的,最终银行的贷款门槛和交易成本越来越高。我国从2006年开始建立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目前尚不完备。在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制度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下,准确反映银行信用状况的征信系统的价值也就愈加凸显。政府在建立征信系统中应起到主导作用。
(四)推进利率市场化
利率管制导致利率远离市场均衡水平,一方面降低了资金量而另一方面存在超额的资金需求。实施利率市场化可能会加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的贷款利率议价能力,导致资金出借方向大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降低,而中小企业由于议价能力较低,得到的贷款利率将会被提高,从而使追求高收益的资金更愿意流向中小企业。
二、不同类别担保机构的作用比较
(一)模型假设1、基本假设假设在一个不完全信息的经济中,存在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三方参与者。其中,银行为风险厌恶;企业和担保机构均为风险中性,其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2、银行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其效用函数设定为二次型:2uxxx/2。其中,x为其收益值。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为r,贷款额度为D。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只能通过制定固定的贷款利率使得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3、企业经济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个企业均可投资于一个风险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同时,企业也可以投资一个无风险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为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假定企业先期没有足够的项目投资资金,需向银行贷款,但其可自由选择是否进入信贷市场。企业所投资风险项目的成功概率为,服从上的均匀分布,即。借鉴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假设,假定所有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I,则IR10R,即“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成功的收益R越高,成功的概率越低,企业的风险类型越高。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只有在项目成功时才能支付银行的本息和担保费用,而项目失败时只损失反担保物。①4、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需要支付给银行。①此外,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并支付担保费率0,1,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的反担保物为D,担保费用为D。这里主要考虑两类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1)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为最大化企业的贷款规模,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表现为微利运营。(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目标为最大化自身的期望利润。为了简化分析,不考虑担保机构制定因企业类型而异的担保费率,即假定担保机构提供给所有企业统一的担保费率iiG,C,但这两类担保机构各自收取不同的担保费率,即GC。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未考虑银行的抵押机制,这是因为实践操作中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认可程度(如抵押物品种、折扣比例等)远高于银行。相对银行仅接受土地、房产或某些设备等而言,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品种范围要求则更为宽松。如某些银行不认可的股权、矿权等,担保机构经调查研究后均可接受。下面分别考虑无担保机构、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及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活动的影响。
(二)无担保机构情形下的信贷市场分析类型为的企业期望利润函数为假设满。由上式可得,由于市场存在不对称信息,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因而只能制定统一的贷款利率r,导致部分低风险类型的企业退出市场,此时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且/r0,若银行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提高贷款利率,这会导致申请贷款企业的最低风险水平上升。部分申请贷款的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信贷市场,而高风险企业则继续留在信贷市场(即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普遍较高),进一步加剧了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由Bur的表达式可得,若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一方面,贷款给单个企业的期望效用呈先增后减的倒“U”型;另一方面,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有所减少,进而使得银行的总效用下降。因此,贷款利率r对于银行期望效用的影响不确定。由于Bur对r求导后无法得到关于最优贷款利率的显示解,下面我们将对模型中涉及的参数在合理范围内赋值,使用数值模拟方法进行分析。从数值模拟标准化方法出发,并结合实地调研,将贷款额度D标准化为1,企业的期望收益1.1iiIR,企业投资于无风险项目的收益b0.05,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反担保比例为0.7,①所有参数的取值如下表1所示。将具体参数赋值代入后,应用Matlab软件,可得到银行的期望效用Bur关于贷款利率r的数值模拟图,如下图1所示:由上图1在无担保机构且不考虑抵押机制时,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呈现出先增后减的倒“U”型关系。即当贷款利率较低时,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银行的期望效用会先增加,但随着贷款利率继续提高,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开始大幅减少,在贷款利率达到一定水平后,银行的总体期望效用会逐渐下降。进一步可求得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70,因此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的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因此,由于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从风险规避及收益最大化出发,银行一般会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导致只有风险类型偏高的部分企业才能进入信贷市场并获得银行贷款。
(三)引入担保机构后的信贷市场分析本部分分别讨论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两类担保机构的主要差异在于:经营目标不同,且收取的担保费率也不同。结合担保机构不同的担保费率水平,银行通过选择贷款利率r以最大化期望效用。下面分别分析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最优贷款利率及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1、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奉行微利运营,其目标为最大化贷款企业的规模,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为由上式可得,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随银行贷款利率的增加而增加,与风险分担比例呈正比,与反担保比例呈反比。进一步将*G的表达式代入(4)式中,可得到银行期望效用关于贷款利率r的表达式,由于无法得到显示解,仍然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分析。根据表1所取参数值,银行的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2: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由(3)式可知,担保机构期望利润随担保费率单调递增,因此商业性担保机构会选择最高的担保费率,即*1C,再结合表1所取参数值对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情况进行数值分析。当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时,银行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3:如上图3所示,在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同样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关系,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358,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为0,0.21。与无担保机构时的情况相比,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增幅较大,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反而有所减少。因此,引入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会对企业贷款起到不同的作用。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微利运营,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可以使企业承担较低的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从而使全部类型的企业均可进入信贷市场;而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由于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导致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过高,从而抑制了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题2。命题2: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可增加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由于收取过高的担保费率,导致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减少。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有效缓解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则会进一步加剧逆向选择问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入分担了银行所承担的企业违约风险,这使得银行更加注重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而不仅仅关注单个企业的收益函数,银行开始追求“规模效应”,相应收取较低的贷款利率,从而大大增加了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有效缓解了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引入虽然也会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担保费率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不降反增,进一步加剧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分析
上面从理论上证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面将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借鉴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本文在类似的逆向选择框架下研究担保机制对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不同的是,我们引入了政策性担保机构这一第三方参与主体,同时在模型中增加了一个博弈阶段:首先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合同,而后再由银行制定贷款合同。在不改变经济中信息结构的框架下,研究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无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包含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三方的逆向选择问题。为了着重刻画市场中的信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如何随企业风险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文将模型简化为只包含两种风险类型企业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分析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考虑一个包含银行、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不完全信息经济,三方均为风险中性。这里假设银行为风险中性主要是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一,由于经济中只存在两种类型企业,故不必考虑企业是否自由进出信贷市场,这种情况下风险厌恶与风险中性的假设并不影响模型的主要结论;第二,在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的框架下,银行风险中性的假设可以得到更为直观简便的显示解。因此,本文参考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假设所有参与方均为风险中性,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企业可以投资于一个有风险的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假设企业向银行贷款时不提供抵押品,且项目失败时无其它损失),项目成功的概率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两种类型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分别为1和2,且1201。企业也可以投资于一个无风险的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需向银行借贷。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但知道经济中高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比例分别为。银行贷款给这两类企业的概率分别为1和2,贷款利率分别为1r和2r,银行的存款利率为br,银行给企业的贷款额为D。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机构,故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模型中假设其利润为0。①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物(反担保比例为)并支付担保费率。由于为企业提供担保前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这里假设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其为两种类型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担保费率,分别为12,。当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会支付给银行D。②本部分将分别在信贷市场为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市场结构下,讨论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企业信贷问题。首先,在信贷市场垄断的情形下,分析经济中无担保机构和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贷款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其次,在信贷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形下,研究有无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贷款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最后,附加讨论一些其它问题,如引入政府税收政策对模型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
(一)垄断的信贷市场本节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形,即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通过制定贷款合同以最大化自身利润。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时,银行贷款给企业的期望利润B为2、有担保机构在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当企业投资项目失败无法偿还贷款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会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假设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D的反担保物。当企业无法还贷时,企业的反担保物归担保机构所有。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故可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此时博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政策性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并为两类企业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这里首先讨论内生选择担保费率,,而外生给定风险分担比例及反担保比例的情形。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最大化企业的利润以扶持企业发展,故而奉行微利运营;第二期,企业进入信贷市场,此时银行仍无法观测到企业类型,银行选择提供给企业不同的贷款合同以最大化利润。此外,假设项目成功时企业需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若项目失败则只损失反担保物。运用逆向归纳法求解,首先考虑博弈的第二阶段,即银行和企业间的信贷合同。在得到最优的贷款概率和贷款利率后,对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进行求解,得到最优担保费率。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1和引理2,分析在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时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3。命题3:在垄断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银行对高风险企业授信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当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时,高低风险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且高风险企业的利润不变,而低风险企业的利润增加,银行利润减少,经济总体福利保持不变。①在垄断的信贷市场中,担保机构的引入提高了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准入门槛,而高风险企业一旦可以获得贷款,则贷款利率会有所下降。进一步地,担保机构的存在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并等额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利润,总体社会福利不变。
(二)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这一部分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完全竞争的情形。此时市场中存在多家银行,每家银行同时宣布各自的贷款合同,由企业来选择银行进行贷款,这里假设每个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来贷款。由于银行间是完全竞争的,因此各银行的利润为0,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更有议价能力。根据罗思柴尔德和施蒂格利茨(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及威尔逊(Wilson,1977),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的结果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合同。因此,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银行仍会提供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下面分别对无担保机构与引入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进行讨论。
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且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企业通过选择信贷合同使得期望利润最大化,同时满足银行利润为0。由于均衡时经济中存在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故还应满足企业各自的激励相容约束。此时,企业的最优化问题为。2、有担保机构引入担保机构后,与垄断有担保机构时的讨论相似,此时的博弈同样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类型并为两类企业制定不同的担保费率;第二期,企业进入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选择不同的贷款合同来最大化自身利润。这里同样假设企业项目成功时才可支付银行贷款的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项目失败则无法支付。由引理6可得**1ˆ小于**2ˆ,即担保机构会选择给低风险企业制定更高的担保费率。这主要是由于此时高风险企业的贷款利率更高,为最大化两类企业的总利润,担保机构会对低风险企业征收更高的担保费率,以此平衡两类企业的利润,使二者利润和最大。同样地,对于低风险企业,项目成功概率2越高,担保费率越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越高、反担保比例越低,则担保费率越高。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4和引理5,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比较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4。命题4:在完全竞争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不变,低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提高;低风险企业利润增加,高风险企业利润不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存在有助于低风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通过比较命题3和命题4可知,随着信贷市场结构的完善,高风险企业可以确定性地得到银行贷款,并且担保机构对企业制定的担保费率也有所改变,担保机构会转而向低风险企业征收一定的担保费,此时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担保机构后有效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贷款概率,并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这是由于在信贷市场中,如果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势必会掠取企业的剩余,而担保机构通过承担一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贷款环境,将一部分银行利润转移给企业;如果银行间完全竞争,则企业更有议价权,此时银行不再有正的利润,引入担保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贷款和担保合同的设计,从而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
(三)附加分析本部分讨论两个附加问题:一是政府的税收政策,即由政府向银行和企业征税,之后再将税收转移给担保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在此种模式下讨论对模型结果的影响;二是讨论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1、税收首先,我们分析政府税收政策对信贷市场的影响。以垄断的信贷市场情形为例,①研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假定政府对银行和企业所得的利润部分征税,所得税税率均为,类似于垄断有担保时的讨论,此时银行的最优化问题为。因此,引入税收措施补贴担保机构虽然有助于放松担保机构的预算约束,使担保费率下降,但由于对企业征税会直接导致其利润减少,税收扭曲了利润在银行和企业间的分配。直观上来说,政府不应该为了给政策性担保机构补贴而对中小企业征税,虽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补贴有利于降低担保费率,但税收的存在最终会使得中小企业的收益下降。2、再担保下面将进一步对政策性担保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分析再担保结构的引入对经济中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所谓再担保,是指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本文中,再担保机制具体表现为引入一个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需要担保机构代偿时,再担保机构会承担一部分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同时担保机构也需要向再担保机构支付一定的再担保费用。假设再担保费率按担保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即再担保费率为。需要说明的是,再担保机构根据零利润条件内生选择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于引入再担保机制只会对担保机构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信贷市场完全竞争下的结果与垄断情形相似。下面以垄断的信贷市场为例,分析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后,担保机构的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用、企业的反担保物、项目失败后再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部分;支出为再担保费用和企业项目失败后的风险分担部分。因此,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函数为。命题5表明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并不会改变经济中的信贷及担保行为。这是由于再担保机构的设立相当于将原来的担保机构拆分为两个子担保机构,担保风险比例在两个担保机构中进行分摊,但由于最终的担保费率不变,故对企业和银行的信贷合同也无影响。因此,若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则引入后并不会对经济中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对策
简述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巾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 中小企业仞创时期,由于投资规模较小、产量有限,还款的诚信小足,贷款风险犬。
(2) 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高
(3) 竞争能力差,信用等级低。
(4) 从企业本身来看融资观念不够创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上不断创新
二)社会金融环境因素
(1)直接融资门槛高.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
(2)中小企业贷款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中的比重严霞不足
(3)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4)金融机构限制件条款制约了中小企妲融资
(5)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政策
(6)安全性高的氽业.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对策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应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
治理结构
二)政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创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重要基础,并继续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金融论文,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融资问题。融资困难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信用缺失、企业整体信誉不佳;二是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以上;三是借贷期限较短且数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资金,很少用于项目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另外现在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目前金融论文,我国尽管有了一些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但并没有从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要获得自身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中小企业自身层面
1.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还在于中小企业本身
首先,中小企业要想方设法扩大人力资本以克服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不足。人力资本的丰富,一方面,可以提高其他资产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能够保持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此同时,又对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融资的知识﹑信息以及提高企业成长的期望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其次,中小企业要想取得银行的支持,一方面固然必须解决好自身的发展问题,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金融论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另一方面还必须牢固树立借债必还的思想,增强自身的信用观念,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诚信乃立业之本,信则立,不信则废。实践证明,凡是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同样能够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一样的待遇。为此,每一个中小企业要像经营自己的产品一样维护和提高自身信誉。在生产经营和向银行贷款过程中要做到“讲规则,讲信誉,讲效益”,切实杜绝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的行为。
2.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开辟融资新方式
中小企业在充分利用传统渠道﹑方式的同时,要努力拓展融资视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金融论文,企业既要依靠银行资金,而且还要利用好非银行资金,甚至大胆采用采取成本相对较高的私募基金和个人闲散资金。在融资方式方面,企业也要大胆开辟新途径,比如可以采用典当和商品融资新方式。其中所谓典当就是将企业暂时不用的物品到有资金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质押,到期赎回的方式;所谓商品贸易融资就是给基础商品的贸易提供金融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向商品生产企业或者消费者融通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
(二)金融机制层面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消除金融抑制
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要进一步将已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另外还要加快金融创新。第一,激励商业银行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信贷款。在考察和发放贷款时,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只要企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就大胆支持,确保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中“两个轮子一起转”;第二,适当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如不能则应从利率补贴入手金融论文,政府有责任为此垫付改革成本,给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以支持;第三,扩大基层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固定资产的贷款权限因为风险较大可以适当的向上级集中,而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相对较小,要下降;第四,完善和健全商业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行贷款的积极性;第五,加快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小企业领域进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探索;第六,大胆尝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形式,及早建立创业板市场体系。建议政府适当开办中小企业股票小盘交易,允许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地方企业股票,并允许在地方小盘上市交易。
2.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制度及机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现实障碍在于中小企业在贷款担保方面缺乏制度性保障金融论文,而信用担保制度是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信誉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层次﹑多途径来建立。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永久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监督,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共同体提供再保险业务和资金支持,分散担保共同体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型的担保共同体,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这可以是中小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发组建担保机构,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为特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就可以获得数倍于入会费的贷款担保额度。除上述两方面外,也可以由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和银行四方共同参与设立非盈利性担保基金,专门用于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提供担保。
(三)政府层面
1.加强政府的制度支持力度
要加强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的法律法规建设金融论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国家要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下大力气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从客观上逐步理顺相关机制,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提高效率,并尽可能减少筹资成本,这是提高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法力”力度的基础;其次,政府要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合同法》、《破产法》等法规的执法力度金融论文,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保护并落实中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金融服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再次,政府在税收方面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期)以适当支持,还要加大新《会计法》实施的检查力度,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实现社会信用的良好循环。
2.扩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应大力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以援助中小企业。这些专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且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优惠于其他金融机构。除此之外,还应该鼓励建立更多的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地方商业银行,当然前提是资本安全。其次,政府应适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基金贷款。目前金融论文,除开大型企业,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就大多局限于少数“特”、“优”企业,但是非“特”、非“优”企业却毕竟占现实多数,他们才是真正缺乏资金,需大力进行金融扶持的对象。所以,政府必须对中小企业实行“非歧视性贷款政策”。根据国外的经验,除了银行贷款外,国家有必要单列资金拨出一定经费,作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这笔钱并不是说放出去不要回来的了,要是得要回来的,只是由国家来承担出资风险而已。此外,政府还应鼓励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金融论文,这个工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制,政府。核心部分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能力提升,基础部分则在于金融机制的改进配合相适应和政府积极且恰当的引导和支持,而信用问题始终贯穿于这三个方面,是它们的交集。解决这一课题,不仅仅是资金量上的支持,更要提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和信誉度;注重金融体制创新,消除金融抑制;改善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职能,加强制度供给和金融扶持,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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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金的来源及构成,其实质是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企业的融资结构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的规模、公司治理状况、资金需求量的大小及外部融资环境等等。合理的融资结构能有效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研究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分析其融资结构特点,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依据。
一、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研究回顾
20世纪70年代,Weston&Brigham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融资来源的变化提出了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该理论把企业的资本结构、销售额和利润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因素,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后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Weston&Brigham对该理论进行了扩展,把企业的金融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创立期,成长阶段Ⅰ、成长阶段Ⅱ、成长阶段Ⅲ,成熟期和衰退期。该理论提出在企业各个阶段的融资来源为:(1)在创立期,融资来源主要是创业者的自有资金,资本化程度较低;(2)在成长阶段Ⅰ,融资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留存利润、商业信贷、银行短期贷款及透支、租赁,但存在存货过多、流动性风险问题;(3)在成长阶段Ⅱ,除了有成长阶段Ⅰ的融资来源外,还有来自金融机构的长期融资,但存在一定的金融缺口;(4)在成长阶段Ⅲ,除了有成长阶段Ⅱ的融资来源外,还在证券市场上融资,但存在控制权分散问题;(4)在成熟期,则包括了以上的全部融资来源,但投资回报趋于平衡;(5)在衰退期,则是金融资源撤出,企业进行并购、股票回购及清盘等,投资回报开始下降。其后,美国经济学家Berger&Udell对Weston&Brigham的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进行了修订,把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作为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基本因素来构建企业的融资模型,从而得出了企业融资结构的一般变化规律,即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随着信息约束、企业规模和资金需要量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处于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其外源融资的约束紧,融资渠道窄,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抵押资产的增加,资信程度的提高,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大,获得的外源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逐步上升。Berger等使用美国全国中小企业金融调查和美国联邦独立企业调查的数据,对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检验证实了该理论。
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为解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点提供了思路,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是否符合该理论,目前国内有关学者多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在中国北京、成都、顺德、温州等地开展的一项针对民营企业的调查表明,我国民营企业不论处在哪个发展阶段,其融资来源都严重依赖于内部融资[①]。而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联合课题组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也显示,目前中小企业首选的筹资方式中,利用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占比48.41%、通过银行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占比38.89%,其它形式筹资占比不足13%,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仅占2.38%。这说了明我国中小企业多把内源融资作为首选的融资方式,而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外源性融资运用得极少。同时,张捷(2002)通过运用暨南大学“中小企业发展与支持系统”课题组的相关数据,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进行检验后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符合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特点及后果分析
综合以上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关键在于明确目前企业所处的成长周期。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发展很快,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型工业企业27.33万家,但是,成长型企业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比重只有6.2%,而在2006年底,中小板上市公司数仅为111家,总市值为2015.3亿元,全年成交3071.55亿元,仅分别占两市总市值的2.23%和总成交的3.43%。同时,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融资。基于以上特征,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处于创立期与成长期,其融资结构的特点表现为:一是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以内部融资为主,绝大部分是业主投资及企业的留存收益,外部融资所占的比重很小;二是中小企业在取得外部融资时,过分依赖债务融资,尤其是银行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融资98.7%来自银行贷款。以上两点显示了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无奈地选择内源融资,过度地运用债务融资,特别是在发生小额短期资金缺口时尤其依赖银行贷款、商业信用等方式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些特点一方面体现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及与之相适应的融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金融抑制对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影响,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实行“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而造成的惜贷,资本市场高门槛的准入制度也使得中小企业只能更多地运用内源融资方式。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再深入看,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激活市场竞争、增进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形态,而完全竞争的条件之一是市场存在众多的企业。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从我国情况看,正是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才保证了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1979-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9.5%的增长速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国有经济增长速度达到30%以上。
二是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经济周期冲击。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企业趋向于以资本代替劳动,而中小企业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据我国劳动部2002年底对全国66个城市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显示,目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65.2%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实现了再就业。此外,中小企业还以其特有的灵活性,在经济周期冲击中发挥了重要的稳定作用。英国的研究表明,1989-1991年经济衰退时,小企业创造了35万个就业机会,而大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则减少了68.2万个。
三是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直是困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农村市场就难以启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受到制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渠道,提供给农民的工资收入由1996年的4380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8200亿元,年均增长9%,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29.86%上升到2002年的34.4%,其中2002年从乡镇企业增加的收入约占净增部分的50%。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渠道。截至2002年末,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33亿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26.8%,大大缓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货币政策传导链中的重要一环,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息息相关。近年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人民银行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收到了一定成效。截至2003年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中小企业仍反映银行贷款难,原因何在?应该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1998年末,能从银行和信用社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占全部中小企业的41.33%,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不过,在发达国家,非正式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体系、二板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资本缺口。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一般性原因外,还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是经济金融体制变迁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运行基础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摩擦。
一是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长后,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我国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四部分:改革开放初期至以后一个阶段形成的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目前仍是中小企业的主体,有2000多万户;国有企业根据“抓大放小”的方针通过承包、租赁、售卖、重组等方式释放的一批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成其它类型企业;《公司法》实施以来各类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大约50万户;历史遗留下来的一部分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大约150万户左右。目前,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一部分乡镇集体企业具有老国企的弊端,一部分演变成家族式企业;而所谓的改制企业有许多还不规范,尤其是有一些企业改制的目的就是逃废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占比较低。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市场变化和国家发展战略变化。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多年的卖方市场的格局转变为买方市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加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此外,由于许多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识淡薄,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二是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在金融体制方面,我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基本形成了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银行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为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我国20世纪80年代也曾建立了大量城市信用社,1989年底城市信用社数量达到3330多家,但由于信用社本身制度不完善和企业的逃废债现象严重,出现大量不良贷款,1990年、1993年经过两次整顿,仍没有明显起色,1995年开始将地市级信用社组建成城市商业银行。可见,没有制度保障和企业信用意识支撑,组建再多的银行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而只能加大金融体系的风险。同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彻底,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差距较远,集中表现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和经营目标短期化,影响了对市场反映的灵敏度,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
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随着银行商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平等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不断增强,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增强,尤其是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金融体系的风险问题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降低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改变粗放型的贷款管理方式,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并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但是,一些银行在强化内控制度的同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对策
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应着力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应收账款出售,又称为保理融资,是指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为企业提供资金,企业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按有无追索权,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当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融通资金后,如果应收账款债务人到期未付款时,银行在追索应收账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追索未付款款项;后者是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款时,银行只能向应收账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权。对于生产经营中持有大量应收账款的企业来说,保理融资使企业有机会获得基于应收账款的短期低息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
2.应收账款担保融资
应收账款的担保融资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这种方式通常是与企业的现金流相连接,在企业提供应收账款担保取得贷款后,只要企业的现金流进来随即就将贷款归还的一种可循环使用的短期贷款。
3.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
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是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原理来运作。资产证券化融资是指将某一项目标的资产所产生的独立的可识别的未来收益(现金流量)作为抵押(金融担保),据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具有固定收益率的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二、应收账款融资的优势分析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应收账款融资具有很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能够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惜贷”矛盾
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是属于变现能力强、风险低的优质资产,其变现能力仅排在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之后,企业为解决临时资金紧张,将应收账款出售给融资机构或以其作质押,银行等融资机构也乐而为之。再加上应收账款易变现、易保管,且融资机构可享有追索权,把它作为抵押担保品,容易被双方接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惜贷”矛盾。
2.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既能获得资金又能获得其他金融服务
因为银行或专业融通公司在有条件地收取企业应收账款时,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融通资金,而且通常还提供催收债款、销售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信用分析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金融服务。融资机构为企业提供销售账管理、信用评估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够使企业随时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及市场信息,建立客户关系,完善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的销售能力。可以说,这些金融服务加强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无形中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3.应收账款融资可节约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
从管理成本来看,实施这种融资方式后,企业管理跟踪和催收应收账款的工作都可转给融资机构,大大减少了管理成本。从融资成本来看,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应收账款融资成本较低,以应收账款出售为例,进行票据贴现时手续通常简便,花费较低,企业只需与银行签订贴现协议即可。
4.应收账款融资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可降低企业坏账风险。应收账款融资是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融资机构有动力帮助企业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坏账损失;二是可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应收账款融资属于表外融资,即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负债就能获得资金,企业的流动比率和现金比率等短期财务指标就会改善,从而达到美化财务报表、提高企业资信等级和举债能力的效果。
5.应收账款融资易于操作
且资金使用期限比较宽松。应收账款融资不同于吸收民间资本融资和租赁融资等方式,受地域和资金的限制,商业银行或其它专业融通金融机构都可以操作,各地都可采用,也不同于典当融资方式只可以提供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融资压力较大,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与之比较则在资金使用期限方面比较宽松。
1.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的成本和风险相对都比较低,但由于银行信贷风险意识较强,而该风险常常必须由信贷人员独自承担,再加上银行的基层网点无法通过利率的提高去降低信贷的风险,只能把本来可以借贷出去的资金不断地上存以获取无风险收益,致使其信贷业务急剧萎缩,造成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严重不足。中小银行本是国家为中小企业能够实现信贷融资而做的某种程度上的制度安排,可出于利益的驱动,中小银行会首先考虑那些没有办法通过上市而进行融资的大企业。
2.直接融资
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其初创期和成长期通常会采用股权融资当中的风险投资作为主要的融资手段和方式,成本较高而条件苛刻,不可能成为其主要的融资渠道。企业债券是另外一种直接融资,其发行的周期和环节既长又复杂,门槛较高,发行时间不可控,让很多创新型中小企业望而生畏。
(二)从纵向上看
1.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在初创期,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管理战略还不成熟,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只能依靠内部融资,包括创业者本身、内部职工、其他股东和亲朋好友等,筹得的资金有限得很。在成长期,其产品已经能够慢慢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并初步被市场所接受,开始盈利,但企业为了拓展市场甚至开发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仍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此时的企业主要依靠银行的担保贷款和股权转让来融资。到了成熟期,其创新的产品己经基本上被市场所认可,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创新成果的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市场前景十分看好,投资风险已经大大降低,融资渠道已经变得很顺畅。此时企业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融资,包括创业板上市和主、中小板上市等三种方式。
2.银行信贷融资紧缩的约束与企业较高的负债率之间存在矛盾
中小企业相对于银行处于弱势,常常被迫转向民间借贷和信托等其他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负债率,与银行信贷规模趋于紧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银行的抵押贷款要求与企业的资产构成之间存在矛盾
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难以对企业的潜力进行准确的评估和认可,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有着十分严格的贷款要求,通常不贷款。即使贷款,银行也会对企业的抵押品价值进行折扣,而且贷款的抵押率通常都比较低,更不用说用专利权和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抵押了。
4.创新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银行信贷审批的结构性错位之间的矛盾
创新型中小企业用于创新升级的资金需求量较大,而用于临时周转的资金相对较少但时效性较强。与之相反的是,银行的信贷审批,相对放松短期贷款(一年之内)并相对收紧长期贷款(超过一年),不仅利率较高,管制也很严,而且审批周期较长,程序复杂。而经常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打交道并且对其更加了解的银行基层网点,却没有长期贷款的投放权,资金需求和银行贷款结构性错位严重,结构性失衡长期存在,在最需要银行资金支持的时候看不到银行的影子,在度过资金的难关之后不再需要融资的时候,银行却会主动上门提供贷款。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
(一)微观层面的途径
1.和银行保持比较长期的亲密合作关系
为了打破创新型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持与银行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提高透明度,让银行有更多渠道、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和认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的真正价值所在,能够相对准确地判断企业的未来发展潜力,从而大大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甚至会让银行自动降低贷款利率或者降低担保的要求,极大提升了银行信贷的可得性。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当逐步增强自身的信用意识,不仅要高度重视还款的按时性,还要不断加强和合作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取信于合作银行,以便于以后能够从合作银行获得更好的融资。
2.加强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的合作,降低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综合中小银行“软信息”方面的优势与大银行在承担风险和综合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战略性的互补,积极拓宽创新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文化定位,推动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再有机结合并且发挥中小银行的信息优势,实现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多元化的信贷和融资。
3.创新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模式,开展集群融资
集群融资打破了投资者与企业单对单的传统模式,通过资金、信息、供应、产品和文化等中小企业间的多种内在的联系,重新整合、配置各个企业的信用资源,进而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能力更加具备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宏观层面的途径
1.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政府扶持是为了使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都能得到与之相匹配的融资政策的支持,使得那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大市场潜力的产品或项目,能够顺利度过初创期和成长期,最终达到成熟期,成功突破融资瓶颈的制约。
2.拓宽创新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融资的市场和平台,建立并完善主要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和产权市场,规范、推动并促进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甚至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二是优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机制,降低上二板的成本,简化其的上市程序。三是控制好投资风险,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盈利信息、持股结构和比例以及公司的治理等方面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以便于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评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未来潜力和真正价值,从而更好地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到进一步发展急需的资本。
3.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创建高效合理的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首先,制定并完善有关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主要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行业的监管。一方面,明确规定其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扶持以及监管政策、行业自律、业务流程和范围、风险防范的相关机制和财务内控的相关原则和办法。另一方面,监管和规范其运行状况和业务行为,加强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其能够安全有效并且规范地使用担保资金。其次,加大政策和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房、地、车、船、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抵押和质押的相关登记服务,向有关担保机构逐步开放信贷登记部门(主要针对公共事业)相关信用信息的系统,推动其与银行的共同合作,以降低投融资的风险,最终实现共赢。再次,应该尽快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区域性试点,有效分担和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及其担保机构的在线申报、备案的动态管理,对信用评级、绩效考核和奖励惩戒加强监管,做到依法及时地披露问题,做好企业、商业和融资信用的制度构建,不断改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信用环境。
4.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体系
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越是发达,企业越是容易融到资。而我国目前还比较缺乏权威的、专门的大型相关的信用评级机构,而又对某些规模比较小的会计师或者审计师事务所监管还不到位,使得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受到的刚性约束较少,会经常出现不守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