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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1 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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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论文

篇(1)

一、社会学研究对象

何为社会学?社会学的核心命题是什么?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论不休的两个问题。社会学自创立之日起,就是一门边界模糊的学科。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明确了社会学的核心命题,这两个问题是一致的,所以本文试图在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折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社会学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社会”和希腊文的“言论”“学说”的结合。

就其一般的意义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1838年,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提出并使用社会学概念的,目的是要表明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前那种思辨的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实证社会学说。但是由于社会概念本身含义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总是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大家莫衷一是。与此同时对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也没有统一的定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1]这是从行为角度对社会学所下的定义。而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2]显然,他把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即他是一种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则指出:“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我们的社会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和不偏不倚的方法。这一目标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科学性的。它是认识的导向”。[3]即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无论是古典社会学家还是近代社会学家以致现当代的社会学界对于此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是通过分析他们的社会学思想还是可以窥见其中所反映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的。

二、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各学科的特征:研究对象的不同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用科学的思维逻辑来讨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学科。这也是严复对社会学的基本定义。与心理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心理过程,而关注客观的、可测量的社会现象;与政治学比较,社会学不单纯关注国家和政体,而是把两者都当做人类的组织活动,关注组织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经济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的经济现象,譬如价格、竞争、垄断,但却关注经济现象的社会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与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地方性的文化、象征和意义,而关注具有普遍意义、可解释的文化现象。这些不同都体现了社会学的独特之处。这些都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象之中。

三、从经典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论述窥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古典始终占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古典通过社会传播机制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功的建构了人们认识和想象自己以及社会的问题意识、基本框架,如野蛮与文明、秩序与进步、身体与灵魂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挣脱的思维模式。所以虽时过境迁,可古典的生命总是历久弥新,向古典的回归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方式[4]。

研读经典时期的社会学著作对我们澄清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埃米尔·迪尔凯姆那里学到社会事实的经典命题,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学到社会行为以及理想类型的经典命题,从格奥尔格·齐美尔那里学到社会学被形式化的经典命题。从三位经典社会学大师那里可以看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1)埃米尔·迪尔凯姆: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5]。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在笛尔凯姆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因此,笛尔凯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他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写道:“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6]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绝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对笛尔凯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这一点和前面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中提到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心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他们都道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这些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等。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社会形态学。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笛尔凯姆把他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自发挥着特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社会生理学。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哲学思辨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笛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2)马克斯·韦伯: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7]。马克斯·韦伯是人文主义理论的传统主要代表。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上他提出:“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8]由此可见,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视为社会学的重要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内心活动还是外部行为,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行动。理解不可能在没有作为被理解对象的社会行动的条件下而独立存在。

关于社会行动,韦伯认为,社会行动应该称作这样一种,即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待的他人行为为取向。按照韦伯的理解,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即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人的行动才可以称为社会行动。总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于人们社会行动,因而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落到了社会行动上。

(3)格奥尔格·齐美尔:社会交往的形式和过程——社会互动[8]。格奥尔格·齐美尔理解的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化”的过程和形式。这种社会学思想受康德哲学先验范畴认识论的影响,着重研究社会中剥离了具体内容而普遍存在的社会形式,用形式规约繁杂的社会内容。齐美尔仿照康德的提问“自然如何可能”,提出“社会如何可能?”他对此的回答是社会互动关系。齐美尔分别分析了基本的、体制化的乃至游戏的互动形式,如上级下级的秩序、竞争、秘密和秘密社会、穷人、(书信)交往、群体的量和规模与个体的关系等。正在于此,齐美尔成了“形式社会学”以及后来“社会冲突论”的奠基之父。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就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社会学要阐明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由此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

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指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9]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性困扰,公众再不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总之,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看到,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他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却成为社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它的核心命题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许多的关于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9]:

1.侧重以社会为对象

这一观点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实证主义传统。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社会保障。

2.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反实证主义传统,它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区、社会生活方式。

对二者进行一定的综合应该是必然趋势。也就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活”的社会有机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作为整体的社会。它研究的不是一般抽象的社会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是由具体的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以及这个现实的社会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

总之,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这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以及社会交往的形式是否具有社会学意义,并且在其背后所映射的社会学意义。我们学习社会学,就是要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包括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交往的形式,它是我们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门学科。

参考文献:

[1][8][15][16][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6.

[3][13][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

[4][22]肖瑛,曾炜.中国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挑战、危机和超越的寻求[J].社会,2007(2).

[5][7][9][19]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31,105,84.

[6][14][法]E.笛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3.

[10][17][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强,张永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篇(2)

摘 要:文章选取《社会学研究》和《中国人口科学》2003~2014年间每年第1期刊载的论文为样本,对其数据引用行为进行

>> 19877―20166年我国档案法规研究期刊论文统计分析 期刊论文评价研究 体育期刊论文参考文献中网络文献引用情况研究 从高被引期刊论文看我国图书馆读者工作研究 从代表性期刊论文看我国教育博客研究 西安工程大学期刊论文计量分析 国内物理学期刊arXiv自存档论文的引用优势研究 我国学习型城市研究期刊论文的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 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的期刊论文被引用率分析 陕西理工大学期刊论文计量分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期刊论文统计分析 我国新闻传播学期刊集群分布及其亲疏关系研究 我国台湾地区图书资讯学期刊评价历程研究 单篇期刊论文h指数的实证研究 期刊论文与专利文献的整合框架研究 教育游戏期刊论文内容的分析研究 英语学术期刊论文转述动词研究 国内实证类英语硕博论文与国外期刊论文结果与分析讨论部分的引用对比 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引用网络的构建与分析 能力坡道模型视角下期刊论文数据生命周期管护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8]《中国人口科学》编辑部.投稿要求[EB/OL].[2014-08-15]. http:///channel/tgyq.

作者简介:丁楠,女,浙江大学图书馆馆员;杨柳,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本科生;丁莹,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本科生;凌晨,男,本科生;潘有能,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副教授。

篇(3)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中的价值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学、学、人类学等与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哲学、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篇(4)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篇(5)

关键词:社会科学 学位论文 评审制度

Key words: social science dissertation review system

作者简介:成龙(1987―),男,江苏泰兴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创业理论研究。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它综合体现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掌握和运用知识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总结性成果。有专家倡议,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应“从学位论文的设计、研究与写作到评审、答辩,实行全面质量管理”[1]。近年来,研究者不约而同地聚焦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制度研究,并发表了大量的学术文章。作者对这些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期为下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 社科类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的方法与程序

学位论文评审是由学位管理部门组织的,受聘专家以通讯、书面或其它形式,对学位申请者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科学评价的具体活动。通过评审,学位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可以得到来自不同角度的意见和建议,丰富和完整文章内容;另一方面,作为学位管理部门,通过反馈回来的评审意见,可以了解学位论文的实际水平,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同时作为审批答辩的依据;此外,通过对不同学科的评审意见进行收集、分析、整合,可以找到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从而为提高学位论文水平提供决策支持[2]。

学位论文评审通常采用“专家评审”的方法,即国际上所说的“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是指由该领域或邻近领域的专家以通讯或现场接触的方式,来评价研究工作科学价值的一种评估方式,是国际科技界公认的科学评价的最重要的方法。根据马莉萍(2005)的观点,论文评审方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1)校内评审和校外评审;(2)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3)公开评审和匿名评审;(4)书面评审、网上评审与口头评审[2]。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第三种,即根据评审的方式分为公开评审和匿名评审,国际评审是匿名评审的一种衍生评审方式。

学位论文的评审程序一般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建立评审标准;(2)提交论文;(3)确定评审方式;(4)选聘评审专家;(5)意见反馈与处理[3]。

二、 社科类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制度的现状

公开评审与匿名评审是国际上并存的两种常见学位论文评审方式。美英等国的大学一般采用公开评审的方式,这是一种直接由导师提出拟参评专家名单,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送这些专家评阅的方式。但也有一些国家采用匿名评审方式,如澳大利亚很多大学,要求博士生在预计答辩前2个月将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选定国内外3为专家对其进行评审。我国香港地区的大学,对博士论文也采取类似的匿名评审方式。在我国,自建立学位制度至90年代中期以来,各培养单位一直采取公开评审方式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3]。

在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公开评审方法实际操作中,评审专家名单通常由导师来确定。这种做法的优越性在于:操作性强、易于聘请合适的专家。然而,这种评审方法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和论证,暴露出了一些必须引起重视的弊端:一是导师一般聘请熟识或有学术往来的专家,因此评审专家通常会做出高于学位论文实际水平的评价,不利于对学位论文的监督,淘汰制也就更无法实现;二是导师所认识的专家有限,由导师来确定评审专家名单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重复性,片面的评审意见既不能反映学位论文的水平,也不能反映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2]。

为了解决传统评审办法带来的弊端,90年代中期始,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陆续改革公开评审制度,试行匿名评审并逐步扩大匿名评审比例,甚至出现了国际评审的方法。

三、 匿名评审制度的实践与改进

(一) 匿名评审的实践与作用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分为单匿名评审(又称“单盲审”)和双匿名评审(又称“双盲审”)。单匿名评审是只隐去评审专家的信息,研究生和导师的信息是公开的;双匿名评审是同时隐去评审专家的信息、研究生的信息和导师的信息。具体操作分为两种情况:(1)各高校研究生院管理部门将学位论文寄给其它高校研究生院,再由对方研究生院管理部门将论文派发给本校相关专业的专家;(2)各高校研究生院管理部门自行建立专家库,根据专家库将学位论文寄给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2]。

王则温、赵张耀(2009)通过相同的博士学位论文在两种不同的评审方式中的评价差异探讨不同评审方式对学位论文评价的影响[4]。结果表明:(1)双向匿名复审大幅度降低了各项评价指标的优秀比例;(2)双向匿名复审使中等及以下的评价比例有较大的提高;(3)评价为较差等级的比例在双向匿名复审和原始评阅中都是极低的。王珞晶、张春元等(2005)对参加普通评阅的博士论文和匿名评审的博士论文评阅意见做了统计分析,结果如下:(1)匿名评审使论文评阅更加客观、公正、规范;(2)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得到显著提高[5]。

可见匿名评审制度可以有以下作用:(1)避免了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影响,提高评阅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2)对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具有督促作用;(3)有利于管理部门及时了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问题 [2][6]。

(二) 匿名评审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尽管匿名评审制度对解决传统评审制度的问题起到比较大的作用,不得不注意的是在实行匿名评审的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立足点不正确,建立在对学位申请者、导师及评审人不信任的基础上;(2)增加了评审的中间环节,评审的科学性、权威性打了折扣;(3)成本较高;(4)学校对外校专家缺乏联系性和约束性,专家积极性不高 [7]。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很多解决措施,概括起来包括:(1)科学建立高质量的匿名评审专家库;(2)制定较为详尽的评价指标体系;(3)健全对评审专家的选聘和监督机制;(4)建立配套的保障措施等。李秀兵(2007)结合西安交通大学“双盲”评审的情况,从学位论文应包含的信息问题、评阅人的确定问题、评阅意见的表达问题和评阅意见的后处理问题等角度出发,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措施[8]。

(三)国际评审制度的出现

在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国际化评审也在少数高校中推行开来。论文的国际评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选取用外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将其送至外国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这种评审主要是充分发挥国外同行专家作用,评审往往更严格、更具体、要求更高,对促进研究生用外文撰写论文、扩大国内研究生在国外的知名度、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国际化评审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如时间长、费用高、选聘合适的外国专家比较困难以及学位论文必须用外文撰写等,因此,要想使国际化评审达到预期效果,并能大面积推广,尚需建立一系列配套保障体制和措施。目前,中国地质大学在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中,大胆地尝试了这种评审方式,其他大学也有涉及[9]。

参考文献:

[1] 吴宏翔,顾云深.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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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蒋红燕.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效果探讨[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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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科学研究;伦理限制;伦理原则

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研究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研究内容的复杂性、研究中伦理的限制等原因,面临着许多不可避免的困境。本文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讨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社会科学研究伦理限制的原因;坚持伦理原则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坚持哪些伦理原则。

一、造成社会科学研究伦理限制的原因

首先,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社会是人的社会,它的起点和核心都是人,没有人的社会也就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科学也是‘研究人的学问’。”[1]人是有思想、有情感的动物,任何个体都会因为对外在事物的需要而产生相应的动机,并且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是一类对研究有反应的研究对象。他们的一系列变化,如参与研究的意愿、对待研究的态度等,都会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科学研究对人们的行为、态度、意愿等的观察、测量都是一种相对量、是一种“程度事物”,其程度取决于研究者给研究对象带来的影响。其次,人的行为和人类社会现象都具有复杂性。一方面,人的行为既会受个人特定的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的影响,也会受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另一方面从原始社会至今,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虽然有很多共通之处,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至今仍然为现代社会所推崇,但是每种社会现象都与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现状相联系,有着各自社会特有的特点,这就使得社会科学研究难以进行精确的解释与预测。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社会科学研究就经常会面临科学研究需要与伦理原则之间的矛盾。因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由“人”所构成的“人类社会”,研究者不能为了研究而人为制造研究所需要的社会现象,这样做既违背了伦理道德,也达不到真正的研究目的。例如科学研究不能为了研究单亲家庭小孩的生活现状、学业成绩、社会行为等,不顾伦理道德,人为地将他们与其父或母分离。这样的行为,即使最终制造了类似的社会现象,也只可能是一种“假象”不可能得出科学研究真正想要的研究结果。出现这样的矛盾时,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是以伦理原则为先,以事实为先,以科研需要为后。

二、坚持伦理原则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伦理原则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科学研究要做到以人为本,达到促进个人、社会发展的研究目的,就必须要遵守人类社会的道德准则,坚持一定的伦理原则。一方面,坚持伦理原则是社会科学研究顺利进行的保障,另一方面,坚持伦理原则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目的的实际体现。任何一项社会科学研究都需要人的参与,如果在研究过程中违背了伦理原则,势必会打击参与者继续参与研究、为研究提供帮助的积极性。而由于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它总是要求参与者自愿提供无偿的帮助,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坚持伦理原则,保护参与者的积极性对保障社会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尤为重要。同时,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最终要有利于个人、社会的发展,那么社会科学研究过程本身就应该始终遵循这一点,才能体现其研究目的。一个从一开始就违背了伦理原则的科学研究,如何能够让人相信它的研究目的是向善的?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能为了得到研究成果给参与者、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完全违背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初衷。而坚持伦理原则,以此规范研究者的研究行为,正是社会科学研究促进个人、社会发展这个最终目的的实际体现。

三、社会科学研究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

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研究对象的个人隐私,因此不少研究参与者在选择参与之前都会有许多顾虑、犹豫,尽管如此研究者也必须确认参与者都是自愿的。自愿参与包括不强迫和不限制两个方面的意思。不强迫是指参与者应是在充分了解的情况,没有顾虑、主动自愿地参与到社会科学研究当中,而不是研究者通过蒙骗、强制等手段迫使参与者的合作。不限制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参与者因某种原因要求退出,这对科学研究无疑是不利的。但研究者不能因为考虑研究的继续性和成本而要求参与者必须继续参与研究,只能采取措施将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知情同意原则

我们有时会在大街上碰到一些拿着调查问卷寻找调查对象的研究者。仔细观察,会发现要找到一个合适且自愿的参与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就会有不少研究者为了尽快完成调查问卷,通过隐瞒问卷的某些内容、问卷长度等手段,说服参与者的加入研究。这些做法不仅有损研究成果的客观性,而且容易导致参与者在研究途中选择放弃,给研究带来更多不利的影响。社会科学研究必须让参与者知情同意,要将调查研究过程尽可能简明扼要地告诉参与者。“简明扼要”并不意味着隐瞒,相反,研究者应该预料到参与者有可能会在调查的某个环节选择退出,而将这个环节特别告诉参与者,让他们有心理准备,减少退出的可能性。

(三)匿名和保密原则

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每个人的隐私需要而且应该得到保护,一旦个人隐私泄露,就有可能会对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困扰甚至伤害。因此参与者决定参与后,往往会要求匿名,要求研究者保密。社会科学研究并不要求掌握个别参与者的个别现象,因此研究者完全可以并且必须尊重参与者的隐私权,进行匿名、保密研究。研究者必须主动向参与者许诺并始终坚持保密的原则,只有消除参与者的顾虑,才能得到他们的积极配合,获得真实的信息资料,保证研究质量。

(四)不伤害参与者原则

不管是在参与前、参与过程中,还是参与后,研究者都必须保护参与者免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一方面,在研究者试图说服他人参与到研究和研究过程中,由于参与者对科学研究的了解有限难免会有一些不理解,这时候研究者不能因为参与者的不理解而口出恶言甚至大打出手,而应该宽容对待并耐心解释。笔者所在的调查研究团队在研究过程中就曾遭遇过这种状况,最后整个团队不得不中断研究,将事情处理好。另一方面,在参与者为研究提供完帮助后,研究者应当遵守承诺,保护参与者的隐私,承诺不会透露参与者的个人信息,不会与科学研究之外的人员讨论参与者隐私,不会给参与者带来不良的舆论影响甚至伤害参与者。并且,如前所述,社会科学研究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人为地“制造”参与者,给参与者带来伤害。

(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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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7-0000-01

五四时期是中国翻译理论取得较大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大批著名的文学大家,这些大家也往往是翻译名家,为推进翻译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时期无论是社团和流派还是关于翻译的论争较之以往都大大增加了。本文简述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两个社团关于翻译的论争,探究其对于翻译发展的意义。

1.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长期的帝制。又在思想领域沉重地打击了统治中国两千年之久的,享有绝对权威的封建思想文化,为做了思想准备。“五四”运动则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的一面,在世界思潮的影响下,中国的文化思想领域,包括翻译领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个时期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进一步促进了翻译的发展。五四时期作为中国现代翻译文学的发端时期,这一时期的翻译活动在思想上有明确的目的,即为当时的政治和新文学服务,从翻译队伍上来看文学社团不断涌现,想成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在蜂起的纯文学社团中,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它们的两个中心,代表了不同的思想和艺术倾向。

2.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简介

创造社是“五四”初期成立的文学社团,是中国现代文学团体。1921年6月由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人成立。“创造社成员的译介活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译作方面,主要是译介西方浪漫主义作家作品和文学思潮,译风上,具有一种激情和创造性。创造社译介活动中的这一特点也可以说是创造社所标示的‘创造精神’在译介活动上的反映。”(方梦之,2004:365)

文学研究会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初期的著名学术团体,1921年成立由周作人、朱希祖、蒋万里、郭绍虞、许地山、耿继之沈雁冰叶圣陶郑振铎、王统熙等发起,倡导“为人生”的艺术.(温儒敏,2007::15)其文学主张和创作实践均倾向于现实主义。

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在发展过程中均吸收了大批优秀的文学家和翻译家,为翻译和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郭沫若早期将翻译和创作比作“媒婆”和“处女”曾备受争议,然而其后期主张“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以及强调的“译者主观感情的投入”、译诗应讲求“风韵译”(即兼顾诗歌的字面、意义、风韵)这对于文学翻译的指导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郁达夫提出的“学、思、得” 三条翻译标准是对翻译生者的要求,可以视作是对严复三字理论的一个补充。矛盾提倡现实主义文学,认为翻译文学作品和创作一样重要,对于翻译本身的艺术要求,认为翻译不可失却“神气句调”,强调“神韵”这一重要观点。郑振铎则首次向国内翻译工作者介绍了英国翻译学家泰特勒《论翻译的原则》一书,及其的三原则。他不仅介绍了泰特勒的翻译理论,而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3.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关于翻译的论争

从两个社团代表译家和译学观点不难看出,创造社的主要成员如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都是早期留学海外,受到浪漫主义与唯美主义思潮的影响,而文学研究会的成员郑振铎、沈雁冰、许地山等较早受到社会主义思潮影响,提倡现实主义,注重文学的社会功用,重视重译和对弱小民族文学的翻译。这些差异促成了两个社团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这次论争。

3.1.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翻译论争的经过

“翻译的文学价值、功用问题,文学翻译与文学创作的关系、特别是文学翻译对作家创作所起的作用问题,是中国翻译文学的理论探讨的重要论题之一。”(王向远,2006:143)

针对文学与创作的关系,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论争。论争缘起于1921年1月上旬,郭沫若给《时事新报》主编李石岑的一封信,郭沫若在信中谈到“翻译事业与我国青黄不接的现代颇有急切之必要,虽身居海外,亦略能审识。不过只能作为一种附属的事业,总不宜时期凌越创造,研究之上,而狂振其暴威”。论及翻译的价值郭沫若写到“翻译底价值,就专就文艺方面而言,只不过报告读者说:‘世界底花园中已经有了这朵花,或又开了一朵花,受用罢!’……所以翻译事业只在能满足人占有冲动,或诱发人创造冲动为能事,其自身别无若何积极的价值,而我国内对于翻译事业未免太看重了” 在信的末尾,郭沫若指出“处女应当尊重,媒婆应当稍加遏抑”(黄淳浩,1992:187-188)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郭老首先是肯定了翻译在特定时期的价值,但继而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翻译的作用远低于写作,翻译附属与写作,翻译和创作分别比作“媒婆”和“处女”,这种说法过于绝对化,显然是不正确的,因而引发了文学研究会成员的批评。

1921年6月10日,郑振铎在《文学旬刊》上发表《处女与媒婆》一文,质疑郭沫若‘翻译是媒婆’的说法,认为他‘未免有些观察错误了’。随后矛盾也与1921年12月10日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一年来的感想与明年的计划》译文,认为郭沫若将翻译比作盆花不妥,认为翻译和创作一样重要。(参见咸立强,2008:50-52)郑振铎在1923年7月2日《文学旬刊》上发表的《翻译与创作》中,更把翻译比作是“奶娘”。

3.2.对于论争的反思

双方的争论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翻译理论的发展,但是论争的双方无法心平气和地探讨、抒发各自的见解,而是以各自的刊物为阵地,采取笔伐的态势,相互攻击,后期更是为论争而论争,这与论争的初衷探讨翻译问题相背离。如果两大社团可以心平气和地探讨当时翻译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这样对于文学翻译理论建设的作用也会更大一些。

在今天看来,翻译和创作是同等重要,各自发挥着不同的社会作用。当然,郭沫若后期的文学思想和翻译思想都发生重大的转变,并提出“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陈福康,2000:263)这充分肯定了翻译的价值和意义,修正了自己先前的看法。

4.结语

五四新文学作为西学翻译之后的又一次,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第一次翻译。这一时期涌现出的大批优秀的文学家、翻译家,各类文学社团的兴起也为这一时期的文学和翻译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在中国文学翻译史上的作用也是不可磨灭的,大量的文学翻译和文学译作对于这一时期文化启蒙和唤醒国民的救亡意识也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修订本).[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 方梦之.译学辞典.[Z].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3] 黄淳浩编.郭沫若书信集(上).[Z].‘致李石岑’ [A].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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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文化理论框架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

基于社会文化理论及语言教学之间的关系,本文以大学英语创新教学模式为研究切入点,以二语习得为视角,探究了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的构建及实践。“3T”是“Task-based”、“Teamwork”以及“Text-reconstruction”三个单词的缩写及统称;“3T教学模式”指的是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所进行的基于任务的学习活动、小组分工合作活动及第二语言语篇重建活动,三种活动方式通过有机结合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其主要目标是:在学习者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构建宏观及微观的社会化语言学习环境,并建构学生与学习任务之间、学生与社会文化环境之间、不同学习任务之间、课堂内外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生态化系统,从而提高学习者第二语言的实际应用能力。

三、社会文化理论框架下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的构建

下面,笔者将以《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册)》第七单元课文《比尔盖茨》为例,全面细致分析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首先,在学习本单元之前,教师要结合学习主题及教学目标为学生布置各项学习任务,并根据任务难度及时间跨度为全班学生合理分组。此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各项学习任务之间在宏观层面上要保持其关联性和系统性。并且,分组学习任务的完成既要注重学生在课堂上与教师的互动,又要促进学生在课外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举例来说,本单元的学习主题及教学目标包括启发学生对成功必备的性格因素进行深入思考及探讨、培养学生对文章整体内容把握及掌握陌生词汇的能力。教师可以此为目标,布置如下学习任务:1.搜集整理关于比尔盖茨的成功事迹;2.各组搜集3至5名成功人士示例并分析成功者必备的性格要素;3.分组学习课文各个部分,并掌握其大意及词汇。其次,通过课前的小组分工合作,各组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并与教师交流问题及心得,课上各组对各项任务成果进行展示并相互评价。通过这样的流程,为学生构建了语言学习的社会化环境,建立了课堂内外、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体系;另外,在学习过程中,教师作为课堂各项任务的组织者,应融入到学生的互动合作学习活动中,从而促进学生语言知识及技能的获得;此外,学生还可以借助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网络通讯工具,在小组成员之间对学习任务进行探讨,从而形成微观层面的学习体系。此外,通过在课堂上对小组分工完成的相关学习任务进行展示,并对课文各部分的语篇进行重建,能够促进学生探索其所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包括语法知识、语音语调、语篇组织、口语表达等,这样就可以促进小组成员之间持续地交流与合作,包括思考问题、搜集归纳资料、分类整合信息、并且通过第二语言来输出所学到的知识技能来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而整个学习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也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综上所述,在大学英语教学中,二语习得社会文化理论与3T教学模式的有机结合,无论是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都能够促进学生从多模态立体互动的角度进行第二语言的学习,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更真实的互动交流的情景。因此,笔者认为,该模式能够帮助学习者提高第二语言输出的质量,提高学习者语言运用的技能,同时,能够促进学习者学习自主性和能动性的提高。

四、社会文化理论框架下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的优势

从上文教学案例来看,二语习得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的整个流程以特定任务的完成为导线,通过对主题的探究及课文理解的各种活动,引导学生发现、探究、归纳并运用所学知识,思路清晰,环环相扣,一气呵成,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语言实际应用能力,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并达到预期效果。首先,二语习得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实现了教师角色的转变。从最初教学过程的设定、课前预习任务的布置,到课堂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以及知识的巩固和课后学习任务的完成,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所起的是引导者、组织者及帮助者的作用。课前,教师可以通过各种交流平台对学生进行适当分组及预习任务的布置;课堂上,教师通过对各个环节指导学生参与并完成知识的输入与产出;课后,在完成作业任务的环节,师生可以通过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教学效果,形成及时高效的师生互动。由此可见,教师的引导角色由单一的传授者转化为积极的引导者,整个流程均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其次,二语习得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资源及教学方法的丰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根据教学目标及教学任务选择适当的资源及方法。并且教师可通过明确指导、情景转换、实境实践、互动评价、实用输出等步骤,加强对学生的阅读能力、读写能力、听说能力、语言实际运用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等各项技能的训练及提升,从而有利于学生英语语言知识的输入,并能有效提高其语言实际运用能力。再次,二语习得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大学英语3T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多元技能的提升。在完成教师所布置的课前预习任务时,学生需要通过搜集网络及图书资源等途径,向教师提供各种形式的作业,包括文本、图片、视频、配音、歌曲、表演、模仿等;在课堂教学环节,学生需要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包括图片欣赏、听力练习、语音模仿、视频赏析、图表分析等各种形式的教学流程;课后,教师会指导学生通过准备口语展示、角色扮演、影片赏析等符号形式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深化理解及运用。学生一方面需要从听觉、视觉、语言、动作等角度对多种模态符号进行识读及分析,另一方面还需要自主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对符号进行建构,由此提升了学生的多元识读能力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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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社会学和体育的相互关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体育也越来越重要,也正是由于要满足社会和人类的需求而使得体育产生,随着人类和社会的不断变化体育也随之变化。而人们是组成社会中的一员,他离不开社会生活,与社会中的衣食住行都紧密相连。人类自身具备的社会属性、在社会发展中体育对人类产生的影响力直接关系到了体育科学这个对社会人类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科学,它具备人文社会科学的特征性质。人是体育的承受对象,人和大自然是体育发展延伸的基础,而人与社会才是体育人文与运动发展的直接性与决定性因素。根据人的社会性这样方面来对体育进行研究,换句话说通过利用体育作为社会过程的研究对象,要具备与人的社会相适应的活动特点,也就是说从体育方面的实践上而言,是社会关系和体育活动的各种形式两者之间的统一;以体育近年来的发展角度而言,是自觉性和自发性两者之间、能动性和目的性两者之间的统一;通过以体育发展是社会机制方面研究,是主观性和客观性两者之间的统一。通过在这些方面结合成一个统一体,组成了以人文社会科学为基础对体育进行研究的依据。社会发展是体育发展的基础,因此,在对体育人文社会可续的研究过程中不但会涉及到体育实践的问题,还会与研究成果的增加以及社会学的发展息息相关。

利用对体育科学社会功能了解,不仅能够认识到体育科学在科学体制中的重要性,还能够促进体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不断健全体育科学机制,了解体育科学哪些方面能够对人们的生活带来积极效果和意义。体育正是因为社会的需要而出现的,也决定了他在人文科学中的独特意义。

2.社会学过程论视角下的体育人文

在社会过程理论中主要所要强调的是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赖、依靠的关系,它与微观经济学中所讲述了社会行为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与洪湖氨经济学中涉及的社会结构理论也是千差万别。通过仔细分析会得知,它已经打破了在过去人们对于社会学的理解,以一种新的方式去理解社会学中的二元对立,并且它还试着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社会观点和理论,从而消除这种新旧矛盾的现象。它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中,人们不要过于重视在集体中的重要性和个体性,也不要过于侧重于社会性,而是要把握好尺度,通过分析研究人在社会中生活的各种形态特点,这样不但能够通过社会来限制人类的活动或者是受到社会的影响,还能够使人们在于其他人相互接触和相互依赖的行为状态中找到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将这个新的理论提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诺伯特・埃利亚斯。在社会学过程论的观点之下,对体育就会得到这样的启发。

3.社会学符号互动论视角下的体育人文

在微观社会学内容中包括了符号互动理论,它主要涉及到的内容是有关相对较小的比较具体实际的一些社会问题。在符号互动论中的主要看法是在社会这个整体中,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与需要与人沟通,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都是需要通过一些符号来实现的。事实上每一个符号都有其独特的含义,它代表着很多的信息,它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在工作中,人们可以利用符号使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使得人们相互适应,达成一致并为之共同努力。这种社会学符号互动论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出生于美国的布鲁默。事实上,在体育运动过程中,心理暗示是影响体育的现场发挥、体育成绩的取得的重要因素,对于那些工作年数不较多,工作经验丰富的体育教练来说,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是特点,在体育训练过程中除了要训练出一个体育技能精湛的运动员之外,在训练过程中还要为运动员灌输一些积极的思想,增强运动员的自信心,培养较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是他们在比赛中保持良好的心态,能够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取得良好的成绩。事实上,教练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体育培训是具有一定的道理的,这样能够让参赛运动员具有一颗必胜的心理,在赛场上始终胸有成竹,大脑中只有必胜的信念,不去考虑失败和后果。这样,在比赛中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胜利的几率才会更大。正因为这种没有顾虑的比赛,才能够使得动作、技能和战术都做到位。同时,在面对对手时,正因为运动员的自信心在气势上已经打败了对手,使得对手不断对自己产生怀疑的矛盾思想,从而在心理战术上取得胜利。正因为这种胸有成竹比赛态度和信念,才能够将教练与运动员以及运动员和运动员之间产生微妙的情绪变化,从而达到互动交流的目的。换句话说,追根究底这就是源于社会中人们的社会交流。

4.社会学结构功能论视角下的体育人文

第一,社会学在结构功能方面来看,通过相互联系的很多部分结合而成来一个有机的社会体,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意义,是=在社会中占有其重要的地位,组成社会的这各个部分、社会整个与组成各部分之间都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补充、相互影响。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的生活秩序,保持社会整体的稳定性,首先就要保证社会要意见保持一致并具有统一的价值观。通过社会结构功能理论的观点得知体育也是组成社会的一个部分,在社会整个上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很多社会学结构功能理论学家曾经说过体育运动作为社会的一个部分,具有较高的价值性和社会性的一种运动,它不但对社会人员具有积极的作用,还能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正面力量。除此之外,体育在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从社会学结构功能论的方面来说,体育在社会整合力量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体育能够将社会成员的潜在并且不叫分散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社会体制。由于在整个社会中,人们的性别、种族、年龄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而且人们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社会环境都很很大的不同,但是他们往往会因为对某一个颇负盛名的运动学家、体育明星产生兴趣或者如痴如狂,使得这些看似没有任何交集的人们相互联系起来,产生了浓厚的亲切感、认同感以及团队之间的集体荣誉感,这种情感想要利用其他的方式去实现也是难以实现的。同一个道理,如果运动员也会对本国的运动明星、社会以及国家具有深厚的热爱之情,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的归属感、认同感不仅仅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小情感,还能够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的发展。

第三,以社会学的结构理论视角来看,体育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发展方面趋于体育事业,像体育为主的产业化国家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体育事业的日渐壮大,体育事业得到的重点突破,体育事业的经济增长点日益更新,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金,取得了巨大的财富。在1987年,美国在体育方面的产业年产生总值已经超过了587亿美元,在1988年的时候,体育事业方面取得了631亿美元的成绩,截止到1993年,这一年里取得的产生总值已经超过了700亿美元这个巨额数字。由此看来。体育事业在近年来的发展非常迅猛,速度惊人。也正因为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使得很多的美国社会学家口称在美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体育事业已经独占鳌头。在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已经不再担心人们的温包问题,并向着体育领域进军。在几年的时间里,经过我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虽然与美国这样的体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实力差距,但是我国的体育事业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5.结语

体育不单单是能够增强人们的体魄,还能够反映社会问题,是现实社会的一种缩影,它涵盖了各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以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待体育,利用社会学所具备的特点以及社会学中的符号互动论来欣赏体育,对体育进行阐述,并将体育分为多个方面进行剖析,这样能够使人们全方面、多角度的去看待体育,认识体育以及学习体育。而社会学的视角指的就是以社会学的科学视角着手,对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并且了解问题的结构。本文所说的体育人文讲述的就是体育在多年来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对社会以及人类造成的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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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关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的分类,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甚至有的研究者提出了52种学习理论。其中三分法的赞同者居多。多数专家认为,语言习得理论大致可分为外在论、内在论和社会文化论。内在论是这三大理论流派中最庞大的一个,主要分为两大流派──先天论和认知论。认知论又包括信息处理模式、连接主义论、信息竞争模式等理论。三大理论流派中,社会文化论是当今研究的热点。它主要包括新近出现的对话论、活动论、实践共同体等理论。早年研究者多对内在论和外在论进行了比较研究,但内在论尤其是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方面的比较研究并不多见,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对其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对外语教学和研究有所启示。

一、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的主要观点

1.认知论的主要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二语习得研究对象从单纯的语言开始转向学习过程中学习的主体等因素,在研究学习者外部因素时,开始对曾经被视为是"黑箱"的学习过程进行了全面探讨。

认知论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是一个心理过程,是二语知识系统的发展和在交际中的使用。从认知的角度研究,第二语言习得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语言等同于一般性的知识,把学习一般知识的方法应用于语言学习之中。认知论包括信息竞争理论、信息处理论和其他多种理论。无论哪种理论都认为:第二语言学习是对一种复杂认知技能的习得。学习一种外语,就是学习一种技能。把语言习得等同为一般的认知过程,认为第二语言习得过程就是一个语言信息在大脑中输入、加工、处理,新旧信息各个阶段的重组和连接直至自动化的过程;试图以人类学习一般知识的过程为依据来认识第二语言习得,只要经过最初的机械练习,以及不断的信息处理和加工,通过掌握语言规则,就可以逐渐达到信息处理的程序化和自动化。

2.社会文化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文化论综合了理解人类行为的多个学术领域,发展出超越了个体与环境的二元论的概念。人类通过能动地作用于外部世界而变革外部世界,进而变革自身,在这种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使客体的心理表象得以表征与具体化。借助心理表象的中介,主体与客体世界的关系得以实现,从而说明人类受外部客体的制约,特别是受社会环境的制约。因此,二语习得同样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文化论强调二语习得中社会文化的作用,强调学习者的内在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互动,从而丰富了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也为研究第二语言习得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4]。维果茨基狭义的社会文化理论认为,社会关系和文化制品在组织人类特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并提供了一个不孤立于社会环境而可以系统研究认知的框架。

二、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的区别

1.强调语言习得模式中的不同环节。

这两大理论都承认语言习得模式是输入(或环境或刺激) 语言习得内部机制输出(或习得的知识,或行为)。但认知论更关注语言习得的内部机制;而社会文化论则更重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二者的关系。

2.与心理语言过程的关系。

社会文化理论与包括认知论在内的其他语言学习理论的根本区别是社会环境和心理语言过程不再被看成是两个分开的现象,社会化和语言习得不从产生它们的语言交互环境中剥离出来。对二语习得者来说,语言发展产生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在社会交往中二语学习者积极参与意义建构,并通过该过程习得第二语言。

3.运用发展法来分析学习者语言习得时的隐喻不同。

认知论的隐喻是习得,即学习者接受语言输入,习得语言并储存在头脑中,在需要的时候输出。社会文化研究方法的隐喻是参与,个人在学习中起一定的作用,但个人最终能独立完成的能力必须在社会交往中以协作的方式获得。社会文化理论因此为语言学习提供了一个更全面的视角,认为个人和社会融为一体,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不可分离[7]。

4.二语习得领域的相关研究方法。

以临近发展区为例,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微观发生领域,即在逐句的话语交际中来认识学习者第二语言的内化。社会文化理论的微观发生研究从认为交互导致语言学习,转向认为交互是语言学习发生的场所,从而为二语习得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方法选择。

5.对于语言输入、输出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的探讨。

Krashen的输入假说与Swain的输出假说对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持有不同甚至相反的观点。认识论并未对这一矛盾提出解释。但运用社会文化理论探讨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时,他们的分歧可以得到解决。维果茨基认为人类高级思维功能建构于社会、文化、历史和教育的环境中。而这个环境是一个由社会相互交流编织成的网,一个由语言输入与输出的辩证统一体。所以,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的相互作用引起第二语言的发展。

6.相互交流中参与谈话者的作用的不同理解。

受认知论启发而提出的相互作用假说对于在帮助学习者理解以及被理解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与社会文化论有着不同观点。其主要区别在于对个人认知过程的强调不同。相互作用假说强调学习者头脑中的个人认知过程。相互作用通过给予学习者需要的输入来加速内在的过程,最终使那些认知过程成为可能。社会文化论者认为,通过社会的相互交流而发生的学习过程中,交流会话更重要,他们认为,随着社会活动中知识的内化,人们借助中介控制和重组他们的认知过程。

三、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1.认知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内在论强调学习者从自身经验背景出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理解和意义建构,重视学习过程而反对现成知识的简单传授。认知学习论为现今的外语教学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该理论认为学生学习时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和认知加工过程是决定学习结果和学习效率的直接原因,教材、教法等一切外部条件虽然重要,但都只是影响学习的间接因素。这种观点对我们今天的教学有许多启发。教师要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活动中,采用现代教学手段,以激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对学习材料的深入思考,提高对新学知识的解释、推理、运用能力,树立教学目标的新观念。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教学目标比使学生成为独立的、自主的、高效的学习者更为重要。所谓独立,是指学生离开老师,甚至离开学校之后还能继续学习;所谓自主,就是让学生去主宰、支配学习内容,而不是由学习内容来支配、控制学生,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 教师在创设学生学习的外部条件时,必须以学生头脑中的认知规律为前提。这些外部条件指能激起学生努力去从事思考和记忆等心理活动的事件。外语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抛弃"一言堂"的传授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学生内在认知动机的作用,这里的内在认知动机是指由学生的学习活动本身所引起的学习动机。

2.社会文化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最近发展区是维果斯基社会文化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儿童现有水平与经过他人的启发帮助可以达到的较高水平之间的差距,就是“最近发展区”。维果斯基认为:教学不仅应该考虑儿童已经达到的水平,而且要考虑儿童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的水平。只有当教育走在发展之前时,才是好的教育,他主张教师要重视学生学习的最佳期限,不应盲目拔高或迟滞,以免错过最近发展区。据此,可以得到以下启示:①学生是自主积极的学徒式学习者。②学生的学习受背景影响。③教学应向学生提供挑战性认知任务和有效支架。④教学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动力系统。最近发展区对学习英语的启示是: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应关注学生学习的背景,倾听学生需要;激发英语学习兴趣,创设有效支架;创设活动情境,增强参与意识;发挥学生特长,体验成功乐趣;提倡合作学习,享受合作成果等。

四、结语

不管是二语习得研究的主流认知论还是研究的新热点社会文化论,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都有可以兼容的部分。正像Zuengler和Miller文章的标题"认知和社会文化: 两个平行的二语习得视角?"所预示的一样,社会文化视角可能是在原有的世界之外开创了另一个新天地。如Yoric所倡导的,假如我们能为学生多建几座桥梁让他们从中选择的话,相信他们到达终点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二语习得研究的社会文化视角只是这众多"桥梁"中的一座。

【参考文献】

[1] 焦俊峰.第二语言习得过程的多角度透视[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9(1):71-74.

[2] 刘绯.国外著名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综述[J].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72-75.

篇(11)

Sheldon首次提出了企业所要履行的各类社会责任(包括道德因素)需要与企业经营服务范围内满足需求的责任联系在一起;Bowen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实现社会目标和责任所采取的行动和义务;Davis and Blomstrom提出企业追求利润同时有义务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研究:

温素彬和方苑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货币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个方面;张兰霞等从股东、员工、供应商、债权人和政府五个方面研究企业社会责任。Carroll综合了学者们的观点,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一定时间内对企业的经济、法律和慈善等方面期望效益的总和,企业应当履行其社会责任,即在创造利润、提高财务绩效的同时承担起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和国家的责任。

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研究有三类观点:一是正相关关系。Aupperle et al.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显着提高财务绩效。张兆国等采用系统GMM方法对中国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探究,结果显着相关。徐光华和张瑞系统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演进过程并建立了相关模型,证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显着正相关。二是负相关关系。>>>>>评审专家吐槽博士毕业论文:作者应该回炉深造

Yuhei et al.以ROA和Tobin’s Q为财务绩效指标对四大旅游相关行业进行实证检验,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李正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否提高财务绩效进行研究,结果显示负相关。三是无相关关系。Makni et al.以加拿大179家企业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不相关。Mcwilliams et al.用KID指数衡量企业的财务绩效,证实企业的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之间没有关联性。陈玉清等以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对16个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探讨,发现两者相关性不显着。张川等以ROA为财务绩效指标对2007-2011年中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发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不相关。

导致上述三类观点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 企业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