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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潭柘寺镇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RMCP分析
2.1R性分析———资源基础旅游资源是旅游产品开发的基础,R性分析就是从旅游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出发,分析进行旅游产品开发的必要性。首先应全面了解目的地的资源分布、数量、开发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然后结合市场需求条件去创新产品形式,开拓旅游市场。潭柘寺镇旅游资源分析如下:①资源种类丰富,开发潜力大。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GB/T18972-2003),对潭柘寺镇的资源种类进行分析(表1)[10]。由表1可见,潭柘寺镇旅游资源主类有8个、亚类共20个、基本类型36个。由此得知,本地区景观种类齐全、景观构成丰富多样,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发展的资源条件良好。②区位条件优越,资源具有独特性。潭柘寺镇位于北京市门头沟新城西部生态涵养区,距离市区不到50km,国道108线贯穿整个辖区,潭王路与109国道相连,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镇域内的潭柘寺佛教文化底蕴深厚,素有“先有潭柘寺,后有北京城”之说,具有较高的游览价值,加上围绕潭柘寺景区发展而出现的“农家乐”和“民俗游”,使该地的比较优势愈加明显。③资源组合较好,分布区域相对集中。在类别构成上(表2),潭柘寺镇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相伴而生,相辅相成。自然资源种类多,数量丰富;人文旅游资源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尤其是基本类型种类远高于自然资源,数量优势明显,且具备较强的开发价值。同时,风景资源分布基本上是以潭柘寺镇政府为中心,资源分布区域相对集中,便于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资源的集约化开发。
2.2M性分析———市场需求旅游产品必须经过市场检验才能获得经济效益,所以产品开发应以市场需求作为基础。M性分析是从旅游者的角度,旅游产品开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当前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回归自然、体验田园生活的乡村休闲度假方式已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主要包括修身养性、回归求知、参与体验等内容。潭柘寺是潭柘寺镇的主要旅游吸引物,也是镇域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重要客源依托地。为了了解潭柘寺镇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发展现状,我们对潭柘寺景区及其周边等地游客进行了问卷调研,共发放245问卷,回收问卷235份,回收率为95.9%。通过问卷分析发现:①潭柘寺景区的游客主要以企事业单位人员为主,占游客总数的67%以上(表3),他们大多来自北京市区及周边城区;其次是学生群体(北京高校众多,学生成为旅游消费的重要人群),这种客源结构有利于景区精准化营销,更好地针对顾客开发专项产品。②从游客出行的目的看,总响应人数为281人,其中宗教朝拜有104人,响应百分比为37.01%;其次,游览景区景点占有较大比重。由此可见,目前潭柘寺镇旅游产品种类较少,主要集中在景区观光和宗教朝拜上,缺乏深度参与体验的休闲娱乐项目。③从总体满意度和忠诚度评价看(表5),游客总体满意度8.19分,满意程度相对较高。重游可能性和推荐可能性达到8分以上,说明游客在未来再次到潭柘寺镇旅游或将潭柘寺镇推荐给亲朋好友的意愿较强烈。
2.3C性分析———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从业者以社区居民为主,注重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有助于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促进资源开发,实现资源和发展成果共享。C指社区,引入社区分析因素,即旅游产品开发在资源挖掘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重视社区居民参与受益,这有利于发挥居民的主观能动性,且使旅游产品的开发更具活力。目前,潭柘寺镇居民参与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农家乐。潭柘寺镇农家乐经营主要集中在平原村,依托靠近潭柘寺景区的地缘优势,在道路两边形成了属于市级民俗接待户的“农家乐”39家,主要提供餐饮,兼有少量住宿。农家乐经营场所一般以自家宅基地为基础改建而成,经营者同时兼服务者,很少聘用员工;居民对农家乐住宿餐饮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营销活动的参与性、自主性较高,个别接待户还有自己的宣传网站和口碑效应宣传群体。通过这种家庭式自主经营的方式,居民主动性高、参与性强,有利于产品创新和品牌营销;但另一方面也存在服务水平低、各自为营、经营混乱、恶性竞争等问题,不利于整体形象的塑造和经营效益的提高。②民俗村。潭柘寺镇民俗村经营主要集中在赵家台,依托位于镇域中心的优越地理位置,经过统一规划布局,建成以村为单位的民俗旅游接待区。赵家台现有民俗户90家,在村委的统一安排下,统一宣传和接待,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但居民的自主性较弱,参与性不强。这种统一经营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接待团队游客的能力,合理调控客源和资金;另一方面,住宿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不利于主题化开发;餐饮菜品统一推广,不利于创新发展。③古村落。潭柘寺镇古村落经营主要集中在阳坡园,凭借优越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运用“政府+公司+农户”的方式,以原先古村落为基础,融入现代文化休闲产业发展理念,整村规划开发。通过政府支持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居民参与服务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可促进资源的深度开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居民的增收就业;另一方面也存在破坏原有生态资源、减少居民参与经营机会等问题。社区居民既是文化休闲产业的服务提供者又是发展受益者,注重社区居民参与,实现全员经营、全员参与、全员营销,是潭柘寺镇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成为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更成为社区居民的意愿和诉求。目前,潭柘寺社区居民参与仍存在许多限制性因素:政府规划引导不到位,乡村居民发展意识淡薄、素质低,企业相关政策不明确、就业培训不足等。
2.4P性分析———产品开发产品是资源开发的最终呈现方式,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求是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关键,因此应在资源基础、市场需求、社区参与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立产品开发的整体思路,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潭柘寺镇现有旅游产品主要有:①景区景点类。潭柘寺镇主要有潭柘寺、定都峰等设施较为完备、发展较好的旅游景区,以观光游览和宗教朝拜“一日游”为主。其中,潭柘寺景区每年接待游客量约60万人次,主要为北京及周边地区游客。还有高桥寺、平原古村南北大庙、八奇洞、潭柘紫石等旅游资源。②节庆民俗类。潭柘寺二乔玉兰节已连续举办六届,活动期间有赏花、摄影、祈福、品茶、悟道等一系列活动,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前往观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潭柘寺新春敲钟祈福活动,每年大年初一到潭柘寺祈福是北京地区流传已久的传统习俗,大年初一上“头柱香”的人更是络绎不绝。综上所述,潭柘寺镇现有产品形式单一,主要集中在游览、观光、娱乐上,资源挖掘不深、游客体验不足、停留时间较短,且产业关联带动作用弱、综合效益较差。一方面,由于潭柘寺镇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引导;另一方面,资源挖掘不深,产品体系不完整,镇域内产品整合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发展。
3RMCP模型下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发展对策
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发展需要多样化的特色产品、完善的基础服务设施、精干的人才管理队伍、规范的服务制度和有力的支持政策。通过对潭柘寺镇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RMCP分析,针对资源、市场、社区参与和产品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3.1深挖特色旅游资源潭柘寺镇具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种类丰富且组合性较好,应在完善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相关设施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养生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文化、饮食文化等特色资源,加强资源间的融合创新,以品牌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打造独具文化魅力和生命力的品牌旅游目的地。此外,潭柘寺景区作为镇域发展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的重要依托,在后续发展中要完善“食、住、行、游、购、娱”旅游配套设施,并举办佛教文化论坛、禅耕文化养生论坛、新年撞钟祈福、民间艺术节、文化旅游节、慈善活动等相关节庆活动,开发佛教文化工艺品、素斋餐饮及融入佛教文化的主题民宿。通过深入挖掘佛教文化资源,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强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完善产品功能,打造集观光游览、住宿餐饮、商务会展、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构建完整的文化休闲产品体系,全方位满足游客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
3.2多样化品牌营销市场是实现产品价值的重要途径。潭柘寺镇应充分利用靠近北京的地理优势对市场进行细分,针对不同消费群开发相应产品,如设计符合年轻人需求的旅游产品和娱乐项目,增强旅游吸引力,扩大客源市场范围。品牌是形成顾客忠诚度的重要因素。潭柘寺镇应在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塑造特色品牌,形成差异化定位,以扩大知名度,增强景区发展实力。如潭柘寺景区可突出佛教文特色,打造“千年古刹”的品牌;定都峰可着力打造健康养生、生态步道等特色旅游产品;赵家台、平原村则可重点发展乡村民俗旅游。营销宣传是扩大目的地知名度的重要途径,除利用电视、广告、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进行促销外,还应充分考虑到游客朋友之间的口碑宣传。如构建旅游信息交流网上社区等[11],扩大受众群,提高认知度;促进镇域内景区间的合作发展,实行联合营销,共享品牌形象、销售渠道和旅游市场,实现旅游客源的空间拓展,整合潭柘寺与戒台寺的营销;除深度开发北京旅游市场外,可加大对周边省市的营销推广力度,丰富游客来源,提高经营效益。
我国旅游业基本上遵循了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这一发展轨迹。作为现代社会的大众旅游,中国居民的国内休闲旅游在20世纪90年代末才发展壮大起来,随着国内居民个人收入的快速增长,目前发展非常迅猛。与此相适应,我国旅行社的国内旅游产品的市场开发也是从这一时期才开始真正启动。
十多年来,我国国内旅游市场已经有相当大的规模,尤其是从1999年开始每年的3个黄金周对国内消费者的休闲活动有重大的影响。但是,现在的国内旅游市场非常混乱,市场无细分、产品雷同无特色、低价竞争激烈、导游回扣等问题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几大顽疾。因此,随着国内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趋势,尽快开发高端休闲旅游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多档次、多品质的旅游产品,丰富旅游市场,保证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北京旅游市场为研究对象,从旅游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析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定义
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定义和相关的市场分析。为此2004年8-9月,课题组对全国旅行社百强企业排名前10位的北京6家旅行社企业的副总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围绕北京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定义、规模、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進行了深入访谈,同时,我们对旅游消费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以此来分析旅游消费者对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需求状况。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625份,回收有效问卷为1401份,有效回收率为86.22%,属于高有效回收率的范围,以此进行北京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供求分析。我们共拟定了包括旅游者出游时间、出游次数、停留天数、平均旅游花费、旅游消费结构、花费来源、信息获取方式、旅游购买方式,以及喜爱的国内旅游目的地等在内的16个相关问题,涵盖了高端消费群的基本情况、旅游者花费水平、影响旅游因素等诸多方面。
根据我们对旅游企业的访谈和消费者的问卷调查发现,现在有3种不同的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定义:
(1)在我们对旅行社企业的访谈中,业内经营者认为,从旅游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游客每人天旅游平均花费在500元人民币以上,即为高端旅游消费人群。
(2)我们根据对北京市场的旅游广告报价、飞机票价和酒店房价水平的综合分析表明,北京旅游消费者的国内旅游行程在3天以上,且入住三星级以上酒店的乘飞机出行的旅游,每人每天的平均花费需要在500元人民币以上。
(3)在有效回收的问卷中,我们认定为休闲旅游高端市场范畴的消费者问卷为515份,占有效总体问卷的36.76%。根据本次问卷的统计分析表明,北京休闲旅游高端消费群体3年中自费旅游的所用天数以4-6天为主,平均每人每天所花费的费用在550.21-691.15元人民币之间。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将北京休闲旅游高端消费群体定义为:外出旅游3天以上,且每人每天平均花费500元以上的旅游者。
二、北京的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需求分析
(一)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规模
由于休闲自费旅游的基本单位往往以家庭为主要出游形式,所以,我们对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规模确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来测算的。根据2003年的统计数据,北京市2002年的人口为1423万人,以北京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为依据,北京2002年和2003年的家庭平均人口为3人,以此来推算,北京市约有474.33万户家庭。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北京市高收入家庭约占总家庭数量的20%,以此测算,北京的高收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万元人民币的家庭)约为94.86万户,约284万人。
根据中国旅游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北京城镇居民2001—2003年间的旅游出游率分别为160%、171.95%、179.59%,这足以说明,旅游已经成为北京市城镇居民的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本次问卷统计数据显示,高端市场的旅游消费者年出游次数在2次以上。
因此,北京市的高收入家庭基本可以构成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规模。由于高收入家庭的出游实际上包含了出境旅游的情况,而目前国家公布的旅游统计数据缺少直接的统计信息,所以,我们无法准确把握这些旅游者的出境旅游和在国内旅游的比例。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2年相关数据推算,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人次约占中国公民旅游人次的1.8%。北京的国内休闲旅游高端市场的规模据此保守估计,至少有93万户高收入家庭,约279万人。
与此同时,我们根据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旅游者的收入与花费支出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其相关系数为0.97,即为高度相关(见表1和图1)。也即收入高的旅游者其旅游支出费用也相应比较高。不过,从调查问卷中也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旅游消费者收入虽然不多,但旅游支出的费用相当可观。因此,我们可以推测,休闲自费旅游的高端市场并不仅仅存在于高收入家庭的范围。这种现象符合旅游动机理论的一种解释,即旅游是一种非常规的生活体验,因此,旅游者为了逃避常规生活方式的种种困扰,可能愿意多支付费用来体验这种享受。
(二)休闲旅游高端市场消费者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表明,北京市这一消费群体的男女比例基本是各占一半,年龄集中于35岁左右。这一消费群体的职业特征以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这3者之和所占的比例约为65%,见表2。
北京国内休闲旅游高端消费群体的旅游消费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出旅游的时间多集中于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其次为带薪假期。
2.对旅游信息的获取方式首选报纸和网络,其次是朋友和同事的介绍。需要说明的是,国内旅游者利用网络,主要是通过网络来了解旅游行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而不是直接在网络上进行预订。
3.主要采取的旅游购买方式是直接前往旅行社的销售门市部。希望将来能够通过网络或电话完成预订。
4.3年以来自费旅游的次数为一年平均2次。
5.对国内旅游目的地的偏好排序为:云贵高原(37.67%)、少数民族地区(22.72%)、华南地区(19.22%)、北京周边地区(16.70%)、东北地区(15.53%)、华东地区(13.59%)、西北地区(12.82%)、华中地区(5.63%)。
一.汉中休闲旅游的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人们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问题后,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也在科学技术的快速推动下不断的积累,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是在随之改变,这种需求变化也反映到旅游业,传统的旅游方式部分被现代休闲旅游所代替,这种旅游提供的是美丽、愉快、宁静、兴奋的环境和景色,以及当地的美食和土特产,使游者心情放松。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渴望短时期远离城市的喧闹、污染、尘嚣,奔向青山绿水,拥抱自然。
汉中以其生态环境良好,生物资源极为丰富而著称,又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以其独特的、绝佳的旅游资源在发展休闲旅游中逐渐进入良性的轨道。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汉中市政府对旅游事业的重视,在各种宣传手段推动下,旅游城市形象和知名度不断提升,旅游收入稳步提高,如何更好的发展汉中的休闲旅游,促进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汉中旅游产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正是本文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二.汉中市休闲旅游发展现状
汉中旅游资源类型比较丰富,不仅人文旅游资源在数量上也占有绝对优势,而且汉中自然旅游资源特色鲜明,生态旅游资源的品质较高,然而汉中旅游的知名度却与其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较是不相符,因旅游资源的开发水平较低,到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产品,因此“十二五”期间汉中旅游必须深度对旅游资源进行整合,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具有广域市场知名度的旅游精品。
三.汉中休闲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旅游开发水平偏低,没有形成“招牌产品”
汉中旅游景点“多、小、散、乱”,大部分景区开发深度不足,盲目开发、重点不突出,而且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缺少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招牌产品,汉中旅游在游客及潜在游客心目中的形象还比较模糊,这与汉中旅游资源的丰度是较不相符的。
(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配套服务有待提升
汉中至今没有一家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旅游标识系统、旅游目的地解说系统等公共服务不完善;旅游服务配套的娱乐、购物、餐饮、住宿设施发展落后。特别是“五一”和“十一”长假游客高峰期间尽显汉中发展旅游的“短板”。
(三)城市品牌效应不明显,旅游营销仍需加强
提到汉中,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三国古战场和刘邦发祥地,汉中隶属四川还是陕西,人们一般吃不准,对其资源和环境更是所知较少。这与其厚重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不相称。倘若没有《三国演义》等大片的热播,汉中更是默默无闻,仅为一些三国迷所熟知。
(四)缺少大型旅游开发商,投融资机制不完善
目前汉中发展旅游所需资金主要来于政府直接投资,对于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利用不够,缺少大型投资商进入,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和融资平台。从长远来看,会加大政府负担,约束景区和城市旅游的进一步提升,不利于汉中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四.汉中休闲旅游发展思路和战略
(一)加大对核心品牌产品投入力度
1.黎坪生态山水
黎坪拥有优越的自然资源,号称陕南第一山水,在西北地区具有绝对的竞争力。黎坪可以形成集山水观光、民俗体验、生态探险、郊野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区。通过陕南第一山水的打造,将汉中的生态资源优势推向市场,形成“绿色汉中” 的生态品牌。
2.秦岭四大国宝
秦岭是中国南北分界线和物种基因库,具有极大的生态价值,而汉中又是秦岭四大国宝——熊猫、朱鹮、羚牛、金丝猴的家园,因此以汉中秦岭四大国宝国宝为核心吸引物,开发国宝探秘、穿越秦岭、生态探险等旅游产品,打造高端生态休闲旅游的度假基地。
3.青木川古镇
青木川是位于川陕甘三省交界处的边关传奇古镇,也是西安到九寨沟的必经枢纽。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外部的区位优势使得青木川必然成为汉中的特色品牌。依托西九旅游经济带,借助青木川灾后重建的大好机遇,还原古镇生活,开发古镇观光、民俗体验等旅游活动,展现古镇的原生态生活、传奇历史、民俗文化和特色美食。通过边关传奇古镇的打造,建设“西安——汉中——九寨沟”国际精品游线上的重要节点,塑造汉中旅游的又一招牌。
(二)深度开发已经开发的休闲旅游资源
随着西汉高速公路的建成,汉中在西安到九寨沟的旅游通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这对于汉中的旅游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遇。西安和九寨沟是我国两大国际级的重要旅游目的地,而汉中居于其中,是自然生态美景与两汉三国文化完美融合的典范,并是陆路进入九寨沟最便捷的通道,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都非常明显。深度挖掘已开发资源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应充分发挥单一旅游资源的旅游功能,并结合市场需要不断进行再开发。如南湖风景区,既可观览湖光山色,又可登船,碧波畅游,也可开发出湖岸度假休闲的旅游产品,并可根据市场细分休闲产品,如家庭休闲游、情侣游、老人游等;山地旅游在传统观光项目的基础上,又可开发登山、攀岩、探险等项目。
其次,深化与强化旅游资源的内涵,适度扩大开发规模,以增加旅游产品的观赏性和影响力。如古汉台作为汉中市的标志,其规模有限,不能满足当前大旅游、大产业发展的需要,可考虑以古汉台为中心,扩大景区规模,兴建古汉台旅游观光休闲商务区,即RBD,扩大影响,同时带动周边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 汉中各县节庆旅游资源整合进行开发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游客已不再仅仅感兴趣于旅游资源本身,而是更多的关注于对自然风光及高质量服务水平的休闲享受。汉中每年也举办很多的节庆活动,包括西乡樱桃节、佛坪的大熊猫节、洋县的梨花节、汉台的牡丹花、勉县的诸葛亮文化节、汉莲旅游节、天荡山梨花节、南郑油菜花节等;将汉中具有文化相关性的不同节庆旅游活动进行资源整合,找到一个切入点,做成一道丰富的“节庆活动大餐”。比如:2010年3月26日举行的’中国最美油菜花海节”旅游活动中,通过主会场和四个分会场的形式,各具特色的节庆活动也包括与其中,将游客吸引到汉中,当年汉中接待国内外游客80多万人次,旅游收入达2.58亿,同比增长29%和73%,另外汉中历年举办的“诸葛亮文化旅游节暨武侯墓清明文化庙会”,2010中国陕西(汉中)首届“茶业茶文化节”,更是将汉中旅游推向了新的,在整个陕南几乎每个县都有自己的旅游节庆活动,但是这些节庆似有“千会一面”之感,难免产生视觉疲劳,若是安排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民俗展演,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最重要的是使节庆活动新颖别致、更具特色,激发人们认知、探索、游览汉中的愿望和兴趣。
(四)加大対休闲旅游旺季游客超负荷的问题解决力
多年来,汉中由于宣传、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因素的限制,旅游一直处于不温不火发展阶段,由于在西汉高速路通车后的几年,每逢“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假期,会出现到汉中的旅游人次数剧增的 “井喷”现象,旅游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和对旅游形式的预测缺乏科学的判断,到这时候汉中旅游将迎来极大的机遇和挑战,旅游部门多次出面来解决一些游客的膳宿问题,影响到汉中的旅游形象。
五.结束语
汉中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试点地区,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汉中旅游业起步早,但发展缓慢,与省内其他市区和周边地市相比,差距较大。因此综上可以看出:汉中要发展休闲旅游业,面临着很大挑战以及潜在威胁,这就要求汉中必须要树立起自己独特的旅游概念,政府对发展旅游业要加强重视,大力投资旅游品牌产品的开发以及精品旅游路线的大宣传力度,推出自己独具特色的品牌及旅游拳头产品,还要走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路子,只有这样,从而使得汉中旅游业的地位整体得到提升,带动汉中经济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关嵩山,陕南汉中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路径分析[J],全国商情,2009(2) 1-2
[2]邓文瑜,汉中旅游指南[M],2001.
最新公告:没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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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演播空间
作者:admin2008-5-2619:13:17
开放的演播空间秦建伟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的中国电视业经过发展,竞争日趋白热化,电视以全新的姿态走进千家万户,不论高度时效性的新闻类节目,还是综艺娱乐性节目......优秀的制作与精美的包装,再加及节目主持人充满智慧的语言都对节目的收视率有非常大的影响。一档优秀的电视节目需要制片人(导演)主持人(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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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演播空间
秦建伟
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的中国电视业经过发展,竞争日趋白热化,电视以全新的姿态走进千家万户,不论高度时效性的新闻类节目,还是综艺娱乐性节目......优秀的制作与精美的包装,再加及节目主持人充满智慧的语言都对节目的收视率有非常大的影响。一档优秀的电视节目需要制片人(导演)主持人(演员)摄像灯光美术设计音响编辑技术等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才能更有效地完成整个片子的制作,演播室空间美术设计也是其中人非常重要的一环。
美术创作人员在得到一个演播室空间美术设计的任务时,酝酿最初的想法和形象化的概括,抓住对设计的独特理解,逐步形成它所塑造的演播空间外部形象的具体想法和意向.意在笔先,避免机械地按照节目规定的空间提供一般化地环境设计,才能提炼与节目有内在联系的造型因素,使空间成为一种潜在的语言,创造出仅靠人物语言动作无法充分表达的深遂意蕴。
在这里,我暂把演播室空间的设计分为六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假定的空间
假定性系美学概念之一,假定性是一切艺术创作所共具的属性,空间艺术中以抽象象征虚拟引喻,间接表现艺术的时空感。
演播室的空间也可以是一个假定的空间场景,通过不确定空间的指定性,体现节目风格,例如:凤凰卫视的“杨澜工作室”,是一档以讲述历史长河中种种发人深省的故事、轰动的事件、才子佳人的传奇,回顾历史,给人以启迪的栏目.,整个节目开始摄像机由上自下,由右向左缓缓移动,象征历史文化的罗马石柱屹立在运动着的蓝天白云下,每一个柱子的中间都有一个电视屏幕,不断播放着珍贵的历史资料,主持人从柱子间慢慢走进镜头讲述一幕幕动人的传奇故事,这个假定的空间定位在一个变化的历史长廊中,把一个古老的历史废墟景象搬到演播室,在这样一个时空交错的环境中,让观众能更好地去了解过去的各种历史。
二情感空间
不同类型的节目体现出来的感情基调是不相同的,一般节目的开始往往通过一段音乐,几组画面,几行字幕,就可以让观众了解整个节目的风格,环境的设计同样也从背景到环境空间道具无不体现出某种特定的情感用语。亚洲卫视的[V]频道,几乎所有演播室的空间设计,都采用极度夸张的色彩,奇异的道具,再加上主持人新潮的发型及服装,体现出先锋音乐的存在空间,在这样的气氛中,肯定不会有严肃的故事发生。
三交互式的空间
谈话式的节目中,演播室的空间设计目的是让主持人与观众在一个开放的空间里迅速沟通,调动情绪,让更多的观众融与节目中进行参与。“实话实说”栏目,演播室为圆型空间,观众嘉宾主持人三者在同一对等空间,摄像分布其中,主持人在观众嘉宾中来回穿插,打破了空间的两面或三面的传统组成结构.这种开放的空间构架,能更加轻易地调动观众的参与情绪,让主持人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从这一点来说,演播室空间的美术设计,已不是简单地独立出现的,它是通过空间这个媒介与节目结合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搞装饰装修的设计人员,在搞电视演播室的空间设计时,为什么显得有时力不从心了。失败的设计只能体现在独立的空间变化,独立的背景空间,与节目本身相差甚远。
四空的空间(通用性演播空间)
一些演播室不需要一个特殊的环境场所,关键是画面的整体和清晰,再配置简单的道具,这种布景也称为通用性演播,常用中景和近景,全景仅仅起到穿插作用。例如:凤凰卫视的“铿铿三人行”栏目,整个演播室只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幕布,以此体现“人生大舞台”“幕后休息室”的意象,以再简单不过的背景突出节目调侃诨谐的风格,是典型的后现代舞台风格,把三个人物放在一个简单的中性背景中,人物和人物之间的性格更加突出,这种空的空间设计可以使观众唤起某种形象感触,也就是所谓的形象联想,形象联想也就是设计创作中不可缺少的契机,是塑造形象的基准。
五装饰性空间
如果是中性节目,不需要表明人物的特定环境,只需要有一个优美的背景来提高画面的艺术欣赏性,比如:音乐舞蹈节目杂技表演节目就需要在通用性的空间背景基础上,给予特意的精心设计,这也称为装饰性布景。这种装饰性空间场景,要考虑演员上下场的变化,利用色彩空间的变化,传统或现代的图形变化使节目本身更加充实漂亮,甚至可以利用机械装置增加演播室的空间变化,让节目更有可看性。
六虚拟空间
为了提高搜索引擎对用户检索提问的理解,就必须有一个好的检索提问语言,为了克服关键词检索和目录查询的缺点,现在已经出现了自然语言智能答询。用户可以输入简单的疑问句,比如“how can kill virus of computer?”。搜索引擎在对提问进行结构和内容的分析之后,或直接给出提问的答案,或引导用户从几个可选择的问题中进行再选择。自然语言的优势在于,一是使网络交流更加人性化,二是使查询变得更加方便、直接、有效。就以上面的例子来讲,如果用关键词查询,多半人会用“virus”这个词来检索,结果中必然会包括各类病毒的介绍、病毒是怎样产生的等等许多无效信息,而用“how can kill virus of computer?”,搜索引擎会将怎样杀病毒的信息提供给用户,提高了检索效率。
二、对检索结果进行处理
1、基于链接评价的搜索引擎
基于链接评价的搜索引擎的优秀代表是Google(),它独创的“链接评价体系”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一个网页的重要性取决于它被其它网页链接的数量,特别是一些已经被认定是“重要”的网页的链接数量。这种评价体制与《科技引文索引》的思路非常相似,但是由于互联网是在一个商业化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一个网站的被链接数量还与它的商业推广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这种评价体制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客观性。
2、基于访问大众性的搜索引擎
基于访问大众性的搜索引擎的代表是direct hit,它的基本理念是多数人选择访问的网站就是最重要的网站。根据以前成千上万的网络用户在检索结果中实际所挑选并访问的网站和他们在这些网站上花费的时间来统计确定有关网站的重要性排名,并以此来确定哪些网站最符合用户的检索要求。因此具有典型的趋众性特点。这种评价体制与基于链接评价的搜索引擎有着同样的缺点。
3、去掉检索结果中附加的多余信息
有调查指出,过多的附加信息加重了用户的信息负担,为了去掉这些过多的附加信息,可以采用用户定制、内容过滤等检索技术。
三、确定搜索引擎信息搜集范围,提高搜索引擎的针对性
1、垂直主题搜索引擎
网上的信息浩如烟海,网络资源以十倍速的增长,一个搜索引擎很难收集全所有主题的网络信息,即使信息主题收集得比较全面,由于主题范围太宽,很难将各主题都做得精确而又专业,使得检索结果垃圾太多。这样以来,垂直主题的搜索引擎以其高度的目标化和专业化在各类搜索引擎中占据了一系席之地,比如象股票、天气、新闻等类的搜索引擎,具有很高的针对性,用户对查询结果的满意度较高。作者认为,垂直主题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2、非www信息的搜索
提供FTP等类信息的检索
3、多媒体搜索引擎
多媒体检索主要包括声音、图像、视频的检索。关于图片搜索引擎的原理,《浅谈图片搜索引擎的实现》blog.minidx.com/2007/12/19/265.html中提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设计思路。
四、将搜索引擎的技术开发重点放在对检索结果的处理上,提供更优化的检索结果
1、纯净搜索引擎
这类搜索引擎没有自己的信息采集系统,利用别人现有的索引数据库,主要关注检索的理念、技术和机制等。
2、元搜索引擎
现在出现了许多的搜索引擎,其收集信息的范围、搜索机制、算法等都不同,用户不得不去学习多个搜索引擎的用法。每个搜索引擎平均只能涉及到整个www资源的30-50%(search engine watch数据),这样导致同一个搜索请求在不同搜索引擎中获得的查询结果的重复率不足34%,而每一个搜索引擎的查准率不到45%。
元搜索引擎(metasearch enging)是将用户提交的检索请求到多个独立的搜索引擎上去搜索,并将检索结果集中统一处理,以统一的格式提供给用户,因此有搜索引擎之上的搜索引擎之称。它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搜索速度、智能化处理搜索结果、个性搜索功能的设置和用户检索界面的友好性上,查全率和查准率都比较高。目前比较成功的元搜索引擎有metacrawler、dopile、ixquick、搜客等。
3、集成搜索引擎
集成搜索引擎(All-in-One Search Page),亦称为“多引擎同步检索系统”(如百度)是在一个WWW页面上链接若干种独立的搜索引擎,检索时需点选或指定搜索引擎,一次检索输入,多引擎同时搜索,用起来相当方便。
集成搜索引擎无自建数据库,不需研发支持技术,当然也不能控制和优化检索结果。但集成搜索引擎制作与维护技术简单,可随时对所链接的搜索引擎进行增删调整和及时更新,尤其大规模专业(如FLASH、MP3等)搜索引擎集成链接,深受特定用户群欢迎。
4、垂直搜索引擎
垂直搜索引擎是相对通用搜索引擎的信息量大、查询不准确、深度不够等提出来的新的搜索引擎服务模式,通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人群或某一特定需求提供的有一定价值的信息和相关服务。其特点就是“专、精、深”,且具有行业色彩,相比较通用搜索引擎的海量信息无序化,垂直搜索引擎则显得更加专注、具体和深入。
五、搜索引擎的分类
网页音乐(翻唱MP3)影视(电影电视)视频播客软件BT下载硬件图片壁纸相册小说文学文档(论文述职报告思想汇报演讲稿入党申请书作文个人简历毕业论文法律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会计论文计算机论文毕业论文集情书调查报告求职信商业计划书实习报告就职演说自荐信企划方案企业管理年终总结)新闻(资讯)百科(知识经验)教育人物学校专业论坛社区博客词典翻译地图动漫Flash游戏娱乐笑话汽车家电手机广告购物商业黄页房产招聘财经股票基金法律国学图书政府目录学术代码公交实用查询等几十个分类。
六、搜索引擎的最后一步
10年前我们要查阅资料,请教问题,更多想到的是请教专家,图书管查阅等传统方式。常常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而到处寻师,在图书馆翻着类似我的电脑桌抽屉里的检索卡片,苦苦寻找。曾几何时,互联网的普及与兴起,搜索引擎的出现,逐渐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很多问题“baidu一下,你就知道。”就像这里用的“曾几何时”这一词,中文不好的我只有模糊的理解,还以为有“曾经”的意思,想用为第一句。于是百度知道搜索了一下,出自宋"王安石《祭盛侍郎文》:“补官扬州,公得谢归。曾几何时,讣者来门。”才知是才过了不久的意思。
搜索引擎(search engine)是一个系统,能从大量信息中找到所需的信息,提供给用户。互联网出现到现今,信息量可以说成密指数的增长,大量信息就像Google的原本含义一样“1的后面跟着100个0”,这个数比宇宙所有的基本粒子的数量总和还要大。在这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怎么才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呢?搜索引擎就像一只神奇的手,从杂乱的信息中抽出一条清晰的检索路径。
事物的发展往往遵循着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规律,每一次的合与分都是代表着更高级更先进。同样搜索引擎从最初的Archie可以用文件名查找整个互联网中FTP文件的系统,发展到Yahoo早期一种手工录入的分行业的目录检索。随着搜索技术的发展,元标记搜索、全文搜索重新又把整个互连网的信息整合起来提供给用户,目前的Baidu、Google提供的就是一种整个互联网的全文搜索,这种整合信息的搜索也称为水平搜索。这种水平全文搜索固然可以把网络中的所有相关信息提供给用,但这种“所有”不代表着是用户所需的“所有”,往往夹杂着许多垃圾信息。问题出现就伴随着去解决,如果平常使用搜索引擎比较全面,你会发现Baidu、Goolge都有了“更多”的选项,其中出现了大学搜索、新闻搜索、图书搜索、图片搜索等等这些专业化,行业化的搜索,也称为垂直搜索。当前垂直搜索正在逐渐走向丰富化、专业化、行业化,将越来越满足人们的搜索需求。比如很多人在搜索问题时会到百度知道里搜索,因为那里更有针对性;搜索天气会到天气搜索中等等。
2001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各高校要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推动使用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金融、法律等专业,意见中还提出高校在三年内开设5%-10%的双语课程。2007年教育部在关于提高大学本科教学水平的多项措施中也提出:各高校要开设一定比例的双语课程,要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作为今后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1]对于应用性很强的法学专业来说,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展双语教学,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素质就是摆在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这也是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要求。然而,法学专业有着自身的特点,其课程的开设有着自身的规律。为此,不少学者从微观层面进行了论述,但在笔者看来,双语教学开展的质量如何,关键应在宏观上的把握,如此,才不至于发生方向与目标错误。
一、目标和任务
1.培养国际性应用型人才,服务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涉外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且需求缺口已越来越大。根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的统计,在法律服务业的现有职位中,85%的职位要求应聘者熟练掌握法律英语。而在我国,82%以上的从业人员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近64%的涉外案件,因缺乏通晓法律英语的涉外法律人才而极少有人问津。另据赛伯法律网的统计,目前中国涉外法律人才现状为5000∶50,涉外法律人才的前景需求是现在的5倍。总体上,现在全国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涉外律师仅有2000人左右,熟悉国际法和WTO规则的涉外律师尤其稀缺。北京的近1000名律师中仅有300名能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上海5000多名律师中只有50名左右涉外律师具备这样的素质,其他省区的缺口更为凸显。[2]近几年来,国外侵权案件屡屡发生,但由于涉外法律人才短缺,国内企业或公民主动行使法律权利保护自身利益的情形少之又少,这无疑抑制了我国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培养一批优秀的国际性法律专业人才已迫在眉睫。而实施双语教学就是培养具有国际合作意识、国际交流与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3]故而,法学本科双语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也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
2.为培养研究型人才创造条件。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是应用型人才。因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岗位主要是应用型的,譬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及企业的法务工作者等。但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绝非法律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全部,因此,我们在将本科法学教育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也不应忽视研究型人才培养的基础性教育。同时,国际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客观上要求高校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国际性人才,而从我国目前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来看,这个艰巨的任务是难以胜任的。同时,要了解外国的法律,传承外国法律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需要一定数量的更高层次的法学专业人才,即研究型人才。而从目前法学本科学生的情况来看,法律专业英语水平普通较低,甚至部分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尚未开设法律专业英语课程。如此一来,法科学生就不具备直接阅读外国法律乃至法律论文与专著的能力,即便这部分学生通过努力考上了研究生,也影响了他们的研究能力。另一方面,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使得司法考试与研究生考试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冲突。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定为司法考试时间,通常为9月中旬;而研究生考试一般为来年的一月份,时间间隔只有4个月。况且学生在长时间准备司法考试后也感到身心疲惫,如没有扎实的外语功底的话,大部分学生就放弃了考研的想法,严重影响了研究型人才的素质。
3.为学生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多年来,法科学生“毕业即失业、毕业即改行”的就业阴影困扰着在校的法学学生,严重地影响了中国高校法学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对此,笔者认为,法科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其实质是法学教育产品已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这是一种典型的“非对称性”失衡。一方面,不符合市场需求的教育产品大量过剩,无法对口就业;另一方面,法律服务市场紧缺的涉外法律人才无法得到有效供给,需求缺口已越来越大。[4]为此,我们在法学专业双语课程设置时,就应与社会的需要进行衔接,设置行业紧缺的、针对性强的课程,并辅之相应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相关的双语课程,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正确地处理通用英语、专业英语与双语课程的关系。通用英语是法律专业英语的基础,它培养了学生日常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因此离开了通用英语,法律英语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然而,通用英语能否替代法律专业英语呢?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是律师、法官等法律职业群体的习惯语言。它有着有别于通用英语的独特的词法与句法规则,即使在英美国家,法律人之外的普通人也视法律英语为外语。因此,通用英语是不可能替代法律英语的。
由于在专业总课时一定的情况下,专业英语的开设无疑会影响到其他课程开设的课时量,为解决这一矛盾,部分高校在开设双语课程的同时,取消了法律专业英语的开设。实际上,双语教学与专业外语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教学目标的不同上:前者是利用外语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后者是在学科背景知识的基础上学好外语。将双语教学与专业外语教学相混淆不利于教学目标的达至及教学效果的取得。我国高等学校双语教学的本质在于在学习该学科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掌握与学科发展相关的基本专业外语,将外语作为环境要素,将专业知识的获取作为目的要素,两者相辅相成,密切合作,实现专业知识掌握与英语水平提高的双赢效果。[5]另一方面,法律专业课程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在所有主干课程均开设双语课程,这样就会导致学生专业英语的残缺不全,进而不能培养出适应时代需要的国际性人才。因此,双语课程也替代不了法律专业英语课程。而且,法律专业英语还是双语课程开设的基础,因为学生在学了专业英语之后,双语课程的开设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通用英语、专业英语与双语课程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舍弃任一方面均将直接影响到国际性人才的培养。
2.既要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又要谨防脱离专业教育的首要任务。双语教学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在掌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而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是:要求本专业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物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国内法和国际法律,能够在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及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习得英语是双语教学的辅助目标,这一点是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清醒地认识的。部分高校在民法、刑法、经济法等课程上使用双语教学,结果导致学生虽然英语水平有所进步,但法学专业知识却过于肤浅。可见如果条件不成熟,在法学基础课程上盲目推行双语教学,无异于本末倒置。另外,由于基础课程所占的课时多,知识点细,一旦双语教学试点不成功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与知识结构。[5]
3.把握双语课程开设的“度”与“量”。法律双语课课程的选取是法学双语课教学成功的前提。[6]根据双语教学的要求,结合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双语教学课程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考虑对“国字头”的课程(如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以及与国际密切联系的法学课程(如世界贸易组织法、海商法、西方法律史学等)开设双语教学;[7]其次,考虑中外理论相近、共通性较强的法学课程,诸如商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课程;再次,可以考虑增设英美法的部分课程作为选修课程。而受一国地域、社会文化及政治制度等因素影响较大、有中国特色的国内法律课程并不适合于用双语教学,因为法律的表达与价值判断的特定性局限了这些法律在语言上的转换空间。例如,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宪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因其具有一国特定的逻辑体系及法律渊源,使用第二语言教学可能会影响法律所传达的概念和特定的价值评价,从而不利于学生对法律本身的吸收与理解。[4]
参考文献:
[1] 谢海霞.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构建与完善[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5):116.
[2] 李法兵.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J].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09,(3):24-25.
[3] 丁敏.国外双语教育的经验值得借鉴[J].潍坊学院学报,2007,(1):127.
宋慧宇1,2
(⒈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⒉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3)
摘要: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功能,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把握及培养将对中国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作用。据调查,大学生整体上对法律充满信心和信任,但对具体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关注度不够;对涉及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比较关注,但缺乏维护权益的能力和手段;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但缺乏挺身而出护法的勇气和信心。因此,针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现状,必须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理念,充实高校法治意识教育内容,营造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形成以民主机制为核心的高校决策管理体制。
关键词 :大学生;法治意识;法制教育理念;法治文化氛围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9-0045-07
收稿日期:2015-05-20
作者简介:宋慧宇(1978—),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法治的要义不仅在于完善的法治体系,更在于其蕴含的法治精神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而这必然依赖于公民个体共同参与的实践行为。因此,法治意识作为支配公民外在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就构成了法治实现的主观要件,或者说公民法治意识的高低将决定着法治国家的实现程度。我国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人数达2000多万,①作为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群体和国家未来建设的主力军,对他们法治意识的把握及培养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一、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实功能
公民法治意识构成了法治国家建设的评价尺度和精神支柱,它能够促成公民守法的行为模式进而形成良好的外在法律秩序,同时先进、理性的法治意识有助于法律制度的良性实施、运行和完善。但是,对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的培养又有着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功能。
(一)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是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
在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的教育和技能水平日益被看作是他们个人生活质量和强大社会实力的关键”。[1]随着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快速推进,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法律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法治意识和法律技能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在校时期的勤工俭学、毕业求职到日后步入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诚实守信、平等交易、按章办事、合法维权等,无不与法律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说,基本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优劣将关系到一个人能否顺利与人交往和稳固立足于社会。
(二)先进、理性的法治意识是大学生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必备条件
大学生作为整个社会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体,其法治意识如何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仅仅奉公守法、以法律来规范自身行为还远远不够,是否具备先进、理性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能否以法治意识支配自己的外在行为,主动捍卫法律,在国家事务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一般公民的行为,最终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将是衡量大学生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指标。
(三)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从家庭和校园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经济能力和社会阅历的欠缺使得大学生缺乏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勤工俭学和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收取押金、扣留证件、拖欠甚至拒发工资等。面对这些情况,很多大学生或者忍气吞声,或者过激对抗,维护自身权利的内在心理准备严重不足或手段欠妥,给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权利维护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高等教育不能仅局限于传授知识,而应当针对大学生如何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给予方法上的指导。因此,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其学会运用法律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当前有效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为了解当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本课题组选取了吉林省长春市三所高等院校(包括部属“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省属重点大学以及省属公安高等院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性别的本科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按照随机抽取的方法,共发放学生问卷600份,回收问卷595份,有效问卷594份,有效回收率99%。本次调查题目设计包含大学生法治意识状况的三大方面:对法律的理解与认知、涉及自身具体法律行为的观点和看法、对学校法制教育及其他问题的看法和处理。
(一)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与认知
本部分题目涵盖了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宏观理解和微观掌握,侧重个人的主观感受、评价和情感。
⒈大学生学习和了解法律的途径。对法律学习和了解的程度是正确运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在多项选择中,大学生群体了解法律的途径接近和超过50%的前三位分别是: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77.4%),学校课程(63.58%)和网络(47.89%)。从中可以看出: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了解法律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这一特点与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在我国仍然是受众最广的渠道有关,这些方式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大学生群体,同样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因为覆盖面广,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主要阵地。⑵大学生作为整个社会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决定了他们的很大一部分知识来自于学校教育,特别是作为义务教育非重点内容的法律更多被安排在大学阶段讲授,这就使得大学课程成为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⑶网络作为新兴的信息传播方式在青年人中更为盛行,其具有快捷、简便和丰富的特点,当然也会存在良莠相间的问题。尽管褒贬不一,但不能否认大学生们与网络的不可分性,除了学习、娱乐、社交等用途之外,通过网站了解法律也成为近一半大学生的选择。⑷在其他的较少选择中,仅有1/5的大学生选择通过书籍和论文的形式来深入学习和了解法律。这与当前通过购买图书获得信息资料的成本远远高于其他方式有关。另外,法律论文多为学术型,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之外,很少有人会选择这一方式来了解法律。
⒉大学生日常对法律的关注程度。社会的不断发展决定了法律经常处于变动之中,新法的实施、旧法的修改和废止,这些信息是否会受到大学生的关注?根据调查,近七成的大学生偶尔关注法律变更信息,仅有14%的大学生会经常关注并主动了解具体内容,有16.76%的大学生基本不关心这些法律信息。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今天,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是一项重要任务。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建设的主力军,更应该将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作为自身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先进、理性的法治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同,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但从调查结果看,大学生日常对法律信息的接受和认知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很多人若非涉及自身利益都不会关心,由此说明大学生自觉学法的意识不强,这也严重妨碍了大学生主动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行为选择。
⒊大学生对当前法律的信任度和整体评价。公民对法律的感知和评价将会影响和支配公民的外在行为方式。根据调查,接近10%的大学生对法律有坚定的信心,相信法律能够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67.28%的大学生在认同法律正面功能的同时也看到了法律自身的局限性,能够辩证地看待法律的功效。这些正面评价代表了大学生对法律拥有信任和依赖的情感。但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对当前我国法治的整体现状不满意:有3.88%的大学生对法律完全持否定态度,根本不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身利益;19.06%的大学生对法律没有信心,认为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受金钱、权力和人际关系的影响。这种调查结果与当前我国社会的大环境相关,如很多立法存在缺陷,暴力执法,司法腐败,权大于法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给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带来了负面影响,导致一部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对于这些消极思想如果不能予以正面引导,在他们步入社会遇到不公平待遇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能做出比较极端和错误的行为选择。
⒋大学生对具体法律知识的掌握。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大学生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对于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当有所了解。试用期上限的规定是劳动合同中保护劳动者的重要条款。我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根据调查,只有不到50%的学生回答正确,在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四学生中,回答正确的不足17%。调查结果一方面反映了大学生对于一些具体法律知识的掌握并不全面、准确,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高校在大学生就业指导方面工作不力。因此,高校除了关注大学生就业率之外,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护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并成为重点关注的内容。
(二)大学生对涉及自身的具体法律行为的观点和看法
本部分题目涵盖大学生对具体公民权益的认知以及维权意识,侧重调查大学生具体的维权行为选择。
⒈大学生对隐私权所持的观点。隐私权是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2]根据调查,90%以上的大学生对于本题目涉及的“私自拆看他人信件”和“偷偷尾随他人并私拍其生活照片”两项侵犯隐私权的内容都能正确认知,但也有8%的学生将“背后议论他人”错误地判断为侵犯他人隐私权。关于学校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学生隐私权一直存在争议,但通常在法律上认为考试成绩属于学生隐私,不应当张榜公布,而且也有学生因此起诉学校并胜诉的先例。[3]所以,“学校在网上公开公布补考学生名单”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权,但在此次调查中,只有不到三成的大学生认为这是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可见,对这个问题而言,大学生的认识并不清晰,这与我国长期以来重管理权力、轻学生权利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关。
⒉大学生的护法意识。护法意识是公民自觉、主动维护国家法律,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心理和信念。根据调查,仅有36.58%的大学生在目睹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坚定地选择提供证言或出庭作证,接近40%的大学生只会匿名提供线索,22.74%的大学生不能确定如何选择,1.37%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会提供证言或出庭作证。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正义感,能够辨明是非曲直,愿意维护社会正义,但在具体行为选择时却有所退却,缺少维护法律权威的坚定意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所以,大学生应当认识到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护法意识。
⒊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靠单纯的想法,必须体现在具体行为之中。根据调查,44.09%的大学生在购物后能够保留消费凭证,以备日后出现问题留下有利证据。42.91%的大学生只会保留大件商品购物凭证,说明虽然他们意识到消费凭证的作用,但并不十分重视。13%的大学生完全忽视购物凭证的重要作用,也就是放弃了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对相关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可以在出现纠纷时避免因举证不能造成不利于自身维权的法律后果,在这方面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维权意识。
⒋大学生遇到纠纷时的维权能力与手段。消费者在超市购物遭遇商场人员无理搜身或搜查随身携带物品而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能够反映大学生的维权能力与手段。根据调查,绝大部分大学生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选择拒绝,但仍有4.81%的大学生选择忍让,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勇气。在对纠纷处理手段的选择上,由多至少依次为:报警、抗议、找商场领导、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诉讼,极个别的大学生在选项之外填写了暴力、谩骂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超市作为企业法人无权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即使怀疑消费者有盗窃行为也必须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否则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明确这一点,首先,大学生有权拒绝搜身或搜查随身携带物品,不应当选择忍让;其次,在处理方式上,报警、抗议、找商场领导、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诉讼等方式都可以选择,并且可以同时进行。但一定要避免采取暴力、谩骂等不理智的方式,否则,不但会导致不应有的冲突,而且还会对自身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三)大学生对学校法制教育及其他问题的看法和处理
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范围主要在校园内,本部分题目重点调查大学生对学校法制教育及处理与学校相互关系时的态度和行为选择。
⒈大学生对学校法制教育的看法。“法律基础”是高校本科层次的必修课程。根据调查,超过50%的大学生认为学校的法律公共课或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对其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38.7%的大学生虽然认为有必要,却觉得作用不大,原因在于当前高校对法律公共课或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如专业课程,教育方式相对简单、松散、枯燥、僵化,没有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造成学生对这些课程失去了兴趣和学习动力。7.7%的大学生则完全不重视或者根本不关心学校的法律公共课或法制教育,反映了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漠视和轻视的态度,或者针对学校法制教育持否定态度。
⒉大学生在处理与学校相互关系时的态度和行为选择。新时期大学与学生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学校在管理模式上也应当从传统的单一行政手段向民主化、法治化方向转变。根据调查,在多项选择中,大学生对学校的教学及服务不满时选择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占最多的两项,说明学生有积极的维权意识并能够选择正当、合理的渠道。但仍然有超过1/5的大学生选择沉默和忍受,甚至有大学生在选项之外填写“不满的地方太多,敢怒不敢言”。说明在与学校的关系上,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仍然没有摆脱传统附属、屈从于学校的心态,没有积极的维权意识。另外,还有少部分大学生选择网上发泄或采取一些消极行为表示抗议,这种非正常表达意见的方式也从另一个侧面提醒学校应当拓展和设立多种投诉渠道,主动关注和了解大学生消极的群体行为和网络信息,从中分析大学生所反映的问题,对合理的意见要积极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意见要正面解释和引导,不能以简单的处分方式来阻止学生的维权行为。
三、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大学期间正是大学生法治意识逐步形成、稳定并且能够支配大学生行为的关键阶段,因此,如何改革和创新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模式,帮助大学生树立先进、理性的法治意识是当前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更新高校法制教育理念和目标
“人才培养既是大学功能的历史起点,也是大学功能的逻辑起点,而知识传承、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等,都是围绕人才培养产生的辅助功能。所以大学功能是一个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综合体系。”[4]什么样才算是合格人才?相信仅仅是专业知识优秀而缺乏适应未来社会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绝对达不到当今时代和社会对大学生所要求的高度,而法律素质将是人才构成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根据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法制教育是高等学校德育内容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法律教育的目标不外乎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一是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与意识上的训练。”[5]实际上,长期以来,对大学生“法律知识与意识上的训练”都只是被当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当前高校教学实践中,“高校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自身并没有独立的地位”;[6]部分教师因法制教育课是基础课而产生轻视和应付的心理;学生只会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这些消极思想严重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完整性。
为此,高校应当充分重视法律基础课程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将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在教育体系上,赋予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以并列、与专业课同等重要的独立地位,并合理设计教学计划和大纲,突出法制教育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师资结构上,配备专业出身、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授课。其次,充分发挥大学法制教育在培育法治文化和传播法治理念中的积极作用,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将平等、民主、公平、正义、自由、人权等法治精神融入其中,让大学生真正理解法治的精髓和意义所在。
(二)创新高校法治意识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在内容上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教学和实践体系,偏重法律知识的笼统讲解和普及,忽视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使得法律之于大学生仅仅体现为外在的、疏离的存在,而缺乏对法律所蕴含的精神和价值的感悟和内化;在教学方式上侧重单方面知识的灌输和说教,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无法帮助大学生运用法律思考和解决在社会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对此,高校应当注重法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丰富性、灵活性和实用性。首先,改变将法制课程仅仅作为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的做法,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为中心的教学制度改革理念,使大学生真正从内心深处尊敬法律、信任法律、维护法律,而不仅仅因慑于法律而遵守法律。其次,脱离社会法治建设实际的法制教育是失败的,“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殊规律”,[7]以实践性和应用性作为法制教育的评价标准,将课堂教学知识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课堂讲授之外,法律专题讲座或沙龙、校园法律知识辩论或竞赛、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法庭庭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的宣传等,都是可以充分利用的法制教育媒介和手段。再次,在法制教育的内容上,应当更加贴近和针对当前大学生直接面对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力求让每个大学生学会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贯穿在日常行为中。比如:大学生勤工俭学、求职就业中合同如何拟定,应当警惕的陷阱;日常生活和交际中应当提防的诈骗手段;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即时采集证据,能够运用和求助的救济手段等。
(三)营造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要从自身日常生活场景开始,“使现实的人在其日常生活中通过对法治的近距离甚至面对面的直观感悟,逐步确立起对法治及其规范与制度的信任和耐心”,[8]直至建立起对法的神圣信仰。大学生最经常的生活场景就是大学校园,并且在学习和生活中接受学校的管理,因此,学校的教育管理实践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笔者认为,学校应当坚持“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法治在学校组织运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首先,以法治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其次,在学校组织运行管理中严格依法、依章办事,保障决策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决策过程的公开性、决策行为的程序性;[9]再次,维护学校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减少决策管理中的随意性和违法违规做法;第四,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并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始终。
(四)形成以民主机制为核心的高校决策管理体制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民众的广泛接受和积极参与为基础”。[10]可以说,民主是法治的灵魂,而“法治的本旨在于实践性而非理论性,法治是直观的生活方式而非抽象的玄思妙想,每一个具有直观生活感受的民众都可以成为实践法治的主体”。[11]所以,实践法治和实践民主要从自身做起,民主参与学校决策管理是大学生培养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而大学生在校的实践经历必将与本科教育一起为其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作必要的准备。
对此,学校应当尊重大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其提供民主参与学校决策管理的渠道。首先,在允许大学生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决策方面,欧洲的大学显得更为民主和开放,如法国大学的理事会、英国大学的校务委员会、德国大学的学术评议会等都有大学生代表参加,其中,德国的“学生们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大学的决策。1967年以来,大多数学生组织都提出要求,主张所有决策机构中席位学生代表应占三分之一”。[12]而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对学生惯性的压制和专权管理使大学生少有这种“主人翁”意识,有“敢怒不敢言”的心理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只有以开放的态度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比如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这样,才能使他们真正从内心信服并遵守和维护学校的规章制度。其次,学校在处理有关学生学习考核、评奖评优、贫困资助、行为处罚等事务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大学生的表达权利,建立一个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允许利益相关者或其他大学生对处理决定和过程提出意见、疑义、辩解、申诉等,在双方充分博弈的基础上形成决策并予以实施,从而保证两者更为理性地进行选择。这样,既可以有效约束学校单方面的行为,也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民主权利意识。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M].刘彤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46.
[2]王利明.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J].法学家,2012,(01):116.
[3]臧文丽.考试分数是孩子的隐私[EB/OL].人民网,http://edu.people.com.cn/BIG5/8216/61123/4292655.html,2006-04-12.
[4]顾海良.大学功能与大学精神[J].思想教育研究,2012,(11):5.
[5]贺卫方,吕亚萍.法律教育对话录[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6,(01).
[6]陈彬.大学生需要怎样的法制教育[N].中国科学报,2013-09-05(05).
[7]杨丽娟,覃翠玲.对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培养的理性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02):59.
[8]姚建宗.法治的生态环境[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41.
[9]崔卓兰.高校决策管理法制化研究——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均衡配置为视角[J].社会科学战线,2012,(05):174.
[10]张文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导言[J].法学家,200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