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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统一计划和要求
政府积极参与,引导新型环保企业。政府的参与主要是将污染严重的重工业迁出大城市居住范围,首先保护好老百姓的人身健康。然后引导新型环保企业作为城市转型企业,或者主要的经济支柱。将城市卫生监督更加科技化、效率化、人性化。传统的管理模式是以监督员为主要管理员,通过业务和实地考测等方法维护卫生的标准化。而事实上,未来的城市卫生监督应该更加科技化、人性化。从理论上来看,我国政府应该从以下三点对卫生监督体系进行统一规定和要求。
(一)加快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卫生监督工作的意义重大,应该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继续深化改革卫生监督体系,争取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要积极建立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让工作人员以一种专业的角度进行执法和工作。作为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好我国颁布的各项卫生法规。彻底保障我国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监督和惩戒
医疗卫生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十分重视的卫生工作,尤其是对无证行医以及非法采血的打击。总的来说,我国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增强对日常医疗卫生的监督力度,同时认真向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执法能力。并加大对非法行医打击处罚力度。
(三)加大对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
公共卫生场所的量化监督理念是公共卫生监督的创新型理念,利用量化标准具体检测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并推行新的监管模式,让公共食宿场所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率得到更高的提升。
三、卫生监督执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可以发现,未来的经济体制会继续延续着市场经济的体制,但是会更加成熟与迅速。信息时代,速度是另一个推进发展的动力,中国未来的经济体制会逐步提速,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更多的运用信息能力,把信息快速的提供给消费者与广大人民,同时,中国的经济会更快的与世界接轨,把主动权交与消费者手中,让消费者决定自己的需要与消费水平。而卫生监督执法对经济发展也具有巨大影响,下面从两个方面具体论述卫生监督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食品与饮用水保护的效益
我国自从颁布《食品安全法》以来,能以比较重视的态度对待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中的生物元素如菌类等、化学元素如视频添加剂等和物理因素如包装和存放等进行风险与危害的评估。这种评估能极大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对于饮用水的卫生监督、保护更是极具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淡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所以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国策之一。只有通过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分配,加强对水资源卫生监督才能从根本防止水资源浪费、水资源使用不当与污染的问题。
(二)从人体健康保护中带来的经济效益
卫生监督应该是中国以人为本的理念的具体体现之一。由于卫生监督体系的存在,人体健康的保护才真正纳入正规。根据数据可以表明,我国每年的医疗设施建设费用十分巨大,随着越来越多的疾病被发现,这一费用将越来越高。然而,很多疾病的源头都是卫生的污染以及卫生监督的不利。所以卫生监督对我国整体人民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我国医疗投资降低了压力。
事业单位仅在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已不能适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及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均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一、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出现的新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各单位收到的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
事业单位在采购材料物资的过程中,单位会计核算会遇到何时确认资产购入、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而采购部门会计核算时会遇到何时确认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等问题。在收付实现制下,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而采购部门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确认和计量支出,如果年末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资金结余,此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二)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
收付实现制下的财务支出只包括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本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单位的负债和一些隐性债务不能得到反映,不利于防范未来的财务风险。
(三)收付实现制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能在费用和成本中反映资产的耗费,以至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背离,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
(四)收付实现制下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
目前事业单位未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能披露现金流入流出信息: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
二、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有很多会计事项的核算需要突破收付实现制,所以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非常必要。
(二)权责发生制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讲求效益和效率是国家、社会和纳税人的一致要求。其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有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事业单位具有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目前事业单位中有部分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部分经营业务的核算采用的就是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均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说工作难度并不太大。三、权责发生制下事业单位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一般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常常会出现单位取得商品和发票在先,支付滞后的现象,尤其是在年底,会出现跨年度支付问题,因此,有必要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及当年绩效。即在取得商品和发票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支付部分)、“应付账款”(尚未支付部分)。
(二)政府采购业务的核算
在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跨年度支付问题。笔者认为凡属于本期应负担的采购费用,就应在本期列支,即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应付账款”;凡不属于本期间的采购费用即使已经支付,也不应该列支。即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债权债务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的债权债务核算科目仅与经营性业务相关,没有囊括非经营性业务,笔者认为对于应收未收的收入,应在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即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收入类科目;对于应付未付的费用及债务也应按照费用或债务的实际形成期间确认。即借记费用支出类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四)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
目前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成本直接列入当期支出,其价值同时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反映,固定基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二者一般相等。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笔者认为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五)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涵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国家拨付经费,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以及其他各种服务的单位。
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运用存在的问题
1.权责发生制易导致部门进行非规范性扩张
在权责发生制预算下,上下级财政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作为相应的债权债务加以记录,也容易诱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自由裁量权的非规范性扩张。如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下,预算安排的支出在年终需要如期拨付给用款单位(特殊情况除外),以应其支出之需,否则就构成了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的症结所在。有些部门和单位希望通过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的改革,来规避审计部门对此类事项的审查监督。因为在权责发生制下,只要确认了对相关单位的“预算授权”,就确认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在未来哪一个具体时点上发生资金拨付的实际行为,仅仅是往来账目的调整,审计部门也就难以对于这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以及时的监督。
2.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复杂性与多元性,约束了权责发生制的全面施行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与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或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对于某些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在具体性质上与企业已无太大区别,在财务核算上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对于更多的全额和差额行政事业单位,其业务性质千差万别、资金来源渠道迥异,总体改革方向也在逐渐的摸索之中。
3.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撑体系
在权衡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计量基础的时候,操作简化构成了收付实现制的重要优点。在收付实现制下,其核算成本通常要低于其他会计计量基础,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要求也不很高。通常公共部门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人员不需要经过复杂的系统培训,就可以较为熟练的掌握核算与编制方法。而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则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企业理财与管理会计的理念,突出了预算管理中的政府受托责任与透明度,相应地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素质与业务技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配套措施与保障,需要建立对从业人员的长期培训机制,开展后续教育,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素质。
三、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运用策略
1.资产类中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从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开始进行。固定资产不同于其它现金类资产,它具有价值耗费的特性,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十分重要,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当然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确认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如军事资产等可以暂时不纳入核算范围。具体做法可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核算,“固定资产狰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值。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支出可采用持摊或预提的办法进行处理。
2.负债类中隐性负债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常见的隐性负债通常表现在到期应付而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障费用缴款,购入物资暂欠货款的应付账款等等。从目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政负债信息看,中国防范负债风险的关键并不在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告能够反映的显性负债规模的大小,而在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如何对隐性负债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使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信息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中得以真实、充分、完整地反映。可见当前应该强调提供行政财务风险的信息,用权责发生制来解释和披露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了如实反映已形成的现时义务和实际支出,防范财政风险,本文建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应付未付的款项和相应的支出(即隐形负债),应按权责发生制基础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这样可以使隐性债务显性化,增加财务核算透明度,有利于加强预算政策的前瞻性,合理地安排预算支出。
3.先支出后收入
权责发生制基础既用以确认与计量收入,也同时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然而,从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来看,相对于支出方面而言,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计量和确认收入的难度更大,适应性则稍差(部分原因在于收入的不确定性高于支出的不确定性)。因此,权责发生制基础应先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随后才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收入。另外,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不同的收入类别时,也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那些纳税义务的不确定性最低的税收和非税收入项目,然后再扩展到其他项目。另外,可能某些特定类别的收入项目不适应用于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和计量。
4.预算可以仍保留收付实现制
预算和财务报告的信息各有侧重,预算是事先编制的财务计划,而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是已经发生的实际交易或事件为基础的,反映的是事实结果。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财务报告,特别是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关于以往决策的现时财务结果,和当前决策的未来财务结果的有价值信息。将预算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联系起来可以相互补充,全面反映单位的运行状况和绩效,验证预算的合理性,为规定下年度预算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唐振达.对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问题的探讨.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01).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89X(2012)33-0008-02
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诸多深层次的医疗卫生问题不断浮出水面,逐渐向世人发出新的挑战,例如:和谐医患关系中医患信任机制的构建问题;如何在伦理与法律视角下平衡家庭伦理观念与堕胎权以及与生殖健康有关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的研究;如何完善和加强医疗卫生体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对公民医疗权利的保护与医疗纠纷的处理问题;如何规范医药市场,杜绝诸如“毒胶囊事件”等问题药品的出现,保证人类合理用药的问题研究;关于医疗权利在我国公私法领域的地位确认及范围界定的问题;人格权法视角下患者自己决定权的问题研究;等等。
以上种种问题不单单是医学界、法学界等社会各界的研究难题和焦点,同时是我国向世界医疗卫生强国迈进路上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而这一重任则毫无疑问地落在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医学院校身上。因此,如何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医疗卫生人才尤其是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就成为高等医学院校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1 卫生法学专业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定位分析
1.1 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方向
卫生法学又名医事法学,是涵盖了一切有关人的生命健康权益等诸多内容在内的学科,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其培养目标和方向十分明确,即通过四年的专业教育,培养出适应我国医疗卫生法制化需要的,全面发展且系统掌握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法学知识,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等部门从事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咨询、诉讼和研究工作,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创新型、专业型法律人才[1]。
卫生法学的专业培养目标表明:卫生法学类专业人才是研究和解决社会各领域与人体生命健康权益之间的生命伦理和法律关系的重要主力军,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1.2 明确科研能力培养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各界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对自身人才的引进不再单单看重一纸文凭,更多开始注重对应聘者动手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对此,高等院校应将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大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教育职责。这对于卫生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而言,科研活动的研究者不但需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准确的判断力和能动的分析力,而且要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大胆的创新精神、顽强的奋斗精神和不怕挫折、敢于承认错误的优秀品质。因此,在校期间加强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既有助于其知识的深化和创新思维的形成,也有助于其个性的全面发展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养成。此外,大学生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也将为校园的文化建设和浓重学习氛围的构建添上有力的一笔。
1.3 明确实践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关系
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都是课堂教学或者说理论教学的持续和深入,二者都是对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一种培养和提高。其中,实践教学要以科研为灵魂、为指导,而科研活动也能够使大学生的个性在实践的过程中得以充分的展现。由于卫生法学涵盖了医学和法学两大实践性和研究性都很强的学科,所以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对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必要性。
2 卫生法学专业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条件和依据
2.1 较为成熟的心理基础
作为卫生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自入学之初就已经对我国的医疗卫生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其思维能力、思维水平和个性的发展水平已渐趋成熟,基本能够独立地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于社会责任感和大学生积极向上的激情,他们已经具备在纷杂的医疗卫生现象中辨别是非的能力,这些都为其在卫生法学领域开展学习和科学研究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
2.2 充足的卫生法学专业知识基础
拥有科学理论指导的科研活动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活动。卫生法学的相关教学恰恰为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储备。通过卫生法学的教学,使学生在学习卫生法制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的处理和医疗损害的赔偿等各种与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密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解读。加之卫生法学相关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社会调查、专业见习和实习、毕业论文、法律咨询活动等[2]实践教学活动,为卫生法学专业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奠定良好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
2.3 良好的高校环境为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当今高校之间的竞争由单纯的高水平教学质量之争上升为品牌之争、综合实力的竞争,而优秀毕业生的水平尤其是其科研创新的能力和水平,逐渐成为一项衡量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这也就是说,科研不再单单是高校教师的事,学生科研水平的高低同样对高校品牌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目前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30多所高等医学院校而言,不仅具有医学、法学、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教学队伍和科研团队,而且大都具备自己固定的附属医院和医疗卫生实习单位,这些都为卫生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3 卫生法学专业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途径
3.1 制定综合培养计划,将科研创新能力贯穿于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天才可遇不可求,但人才是可以经过后天来培养的。而科研活动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对于卫生法学人才的科研培养也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就需要制定综合的培养计划。
1)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增加专门的研究课程,使其内容包含更多的科研成分,如开设研讨班(seminar)课程,使学生由科研理论基本知识入手,逐渐加深对科研的意义的体会与认识[3]。
2)在社团活动方面制定大学生科研活动计划,如部分高校开展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节”等,既要邀请校内外知名的医疗卫生专家、学者举办学术报告会和学术讨论会,营造科研学术氛围,强化学生的科研创新意识,也要积极为大学生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搭建平台,促进其科学文化的交流。
3)建立科研活动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如对科研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津贴和科研学分奖励,在年度评优中给予加分奖励等[4]。
3.2 提高卫生法学专任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切实加强实践教学
科研活动本质上也属于实践活动,但科研之于实践乃灵魂之根本,实践之于科研乃物质之基础。因此,基于卫生法学横跨医学和法学两大实践性学科的特殊性,其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并在教学计划中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其次,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教师也应积极争取和珍惜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调研学习机会,不断更新所学,真正实现理论知识与现实问题的对接,从而在日常教学中有选择地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育等实践教学模式,由简入难,层层深入,使学生在平时的实践学习中摸索和掌握课堂学习中所不能讲授的默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动手动脑能力,并且创造性地分析和解决实际医疗卫生问题。
3.3 倡导“本科生科研导师制”的科研教学方式
导师制作为一种传统的教育方式,在高校的历史由来已久,其不仅专注于言传身教,更专注于身体力行的亲力亲为型教育模式,使学生手脑并用,在学中“动”,在“动”中学。目前应用最广的应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制”的提出和应用目前一般较多地应用于本科生论文写作方面,而在本科生的科研活动方面应用得太少。
鉴于卫生法学专业自身的社会实践性要求以及与社会医疗卫生现状的紧密联系性,通过科研创新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社会参与性是一个值得推荐的个性化教育方式。通过建立“本科生科研导师制”,使学生从入学之时便参与到导师的科研创新活动中,不但可以拉近师生关系,丰富师生的业余生活,营造和谐的学术氛围,而且可以迸发“头脑风暴”的强大力量,就医疗卫生信息与问题进行切磋,相互促进,可以更好地实现因材施教,实现教学与科研的共赢局面。
3.4 让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共同体”或研究工作小组
“科研共同体”或研究工作小组是校内外一些科研兴趣相近或相投的人员自发组织的科研活动组织或中心。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专家不会因为新手的潜力而感到有所威胁,会尽可能地提供自己的知识和技能[3]。对此,卫生法学专业应充分发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积极加强与实习单位如卫生厅(局)、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部门的紧密联系,既可以聘请知名医疗卫生专家学者加入校内的“科研共同体”进行指导,也可把在校内“科研共同体”或研究工作小组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到这些实习单位的知名科研活动中心去锻炼和学习。通过这样一种与专家学者亲密互动的交流和学习,可以使学生处于知识产生的真实情境之中,真正地理解和深化所学,并将所学有意识地加以运用,从而使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王洪婧,胡勇,王树华.论医事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模式的改进[J].卫生软科学,2009(6):42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China's steady and fast economic development, energy shortage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 can affect an important factor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forestry material rich in energy,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forestry material energy has become China's energy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realiz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This article analyzed China’s forestry biomass energy forest base 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the future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is discussed.
Key words: energy shortag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ergy forest base construction; scientific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S7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也在不断地提升,化石燃料作为一种非可再生资源日益短缺,而且还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影响。同样我国能源紧张局面也不容忽视,自1980年以来我国的能源消耗总量就以年均增长约5%的幅度递升,2007 年,消费煤总量为26.56×108 t ,石油基本上一半需要进口;到2020年煤的需求量将达到25 亿~33 亿t。这给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寻找清洁型的可再生资源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众多的生物质能源当中,林业生物质能源脱颖而出,它不但在地球分布的范围比较广,而且还能以多种形式开发和利用。开发和利用林业生物质能源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林木生物质能的发展,开发和利用林业生物质能源已经成为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加快林业生物质能源林的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林能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对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遇到的树种资源、良种化程度、发展资金投入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后未来的林业基地发展提出科学化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现状
我国林木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现有森林面积在1175亿h㎡之上,经济林面积在2140多万h㎡,经济林中的木本油料林面积约万600多h㎡。 现已查明的油料植物就有1500多种,它们适应性比较强,分布范围比较广,能够用于建立规模化生物质燃料油原料基地的乔木树种就有30多种。比如油茶和油桐近20年来产量稳中有升;光皮树、黄连木、文冠果等树种的果实是开发生物柴油的优质原料,而且它们有的还是荒滩、荒林造林种树的优质树种。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我国现有的林木生物质中能够用作工业能源原料的生物量在3亿吨之上,如果开发、利用的效率比较大可以替代将近2亿吨左右的煤使用。但是我国地域广阔和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大部分主要分布在边远的山区,资源集中性比较差,产量还有待于进一步稳定,原料供应的及时性还比较差,难以进行产业化与规模化的经营,只有建立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进行科学的规模化培育才能把原料的成本降低,不断满足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开发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林的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已经同中国石油、中粮集团、中国电网等企业展开了合作,利用大企业技术、资金与技术开发的优势推动林业基地的一体化发展。为适应国家能源的战略发展需求国家林业局将其发展列入了“十一五”重点发展规划并计划了到2020年的林业建设的发展目标。经过这些年的林业基地建设有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并充分调动了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今后进行大规模的林业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能源林基地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 能源林的培育相对缓慢,树种资源的开发有待提高
目前的生物柴油的原料主要定位于油料作物的果实,虽然在我国有大范围的种植面积,总量也比较大,但是它们在密度上、收集上、储存上以及物流方面收到的限制比较大。综合以上限制条件只能建立小规模的生物柴油厂,难以满足零散木本原料油高利用率的需求,能源林的定位要向能源林的集中与加快培育转移。国家虽然进行了大规模能源林项目规划但是进程还是应当加快。我国地域广阔木本油料树种资源也比较丰富,在世界适于不同气候栽培的60多种优质树种中,我国的几乎有一半的树种可以栽培,可栽培的大部分树种中有的我国还是原产地,而我国已选定的培育树种只有4个即发展相对成熟的小桐子、黄连木、文冠果和光皮树。由此可见加大对其它树种的开发与利用的力度应当加大。
(二)良种化程度低
国家和有关政府近年来对林业生物能源林的建设比较关注,在科技与管理上也做足了力气,但是由于各地的发展程度高低不同和我国进行规模化能源林建设的时间不长,从良种的选育到原料林的丰产管理的整套环节,在技术的推广与研究上还有一定的滞后性,还未真正的在各地的林业基地建设重落实。重点是良种的繁育技术、良种的培育与进一步推广有些滞后,在产量上难以保障,严重制约了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和今后的产业化的开发与利用。
(三)基地布局分散 ,经营模式单一
由于分布布局比较分散难以满足开发与利用的需求。基地的分散布局不适应规模化的发展和经营的产业化需求,据研究林业生物能源基地原料的运输半径以40公里为最佳距离,但是许多地区的运输半径远远大于40公里。目前省级的林业基地建设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公司与农户结合和公司与基地结合的两种经营模式,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的林业基地的承包与转让的合同签订问题、基地的产权问题以及油料林果的订单收购等问题落实性比较差,经营模式的单一制约了基地的进一步发展。
(四)发展资金有待提高
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需要的资金比较多,比如在良种选择、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故事采收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但是我国有的地区经济条件交差,政府财政吃紧,政府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上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再加上近年来劳动力与原材料的价格提升使得造林成本同往年比有较大的提高,间接影响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国家虽然鼓励了一些大型企业参与林业基地建设,但是资金的筹资渠道过于单一,难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
三、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未来发展建议
(一)资金补贴程度要加大
由于林业生物资源的分布不均匀,密度比较低、技术不够先进以及物流等问题造成林业生物资源的发展在有些地区已经处于停滞状态,严重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整个过程需要的资金比较多,政府的投入金额也有限打击了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但是林业生物能源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理应得到更多的补贴支持,加大补贴力度有利于林业生物能源基地的发展。
(二)实现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的规模化培育
结合我国能源林分布比较分散、收集与运输比较困难的缺陷,应该根据我国能源林生长的特点和区域性开发与利用的整体情况进行比较科学的规划与整体性的部署,加大对能源林基地的建设。重点是要把林业生物能源的规模化培育放在突出位置,这样既有利于进行科学化的统一管理,又利于降低在收集与运输等方面的成本。
(三) 实现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的科技化培育
科技化的提高有助于生产力的提高。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科技研发力量的开发与创新是发展的源泉。要积极利用比较先进的生物技术选育抗逆、速生、高产的新品种,在能源林的示范基地必须加强对栽培工艺方面和转化利用的技术研究。我国各地的林业部门既要重视树种的流通与管理,又要重视能源林在培育到销售等环节的整体性产业链条的建设。参与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和地区的政策种植能源林;还要尽快形成国家级的能源林监督系统,对种苗的技术进行监督,发现有问题的种苗及时处理防止再次流通。
结语:
我国的林业生物能源基地建设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总体上还存在诸多的不足,我们努力克服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开动脑筋,汲取经验与教训,实现林业生物能源基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05-02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却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发展问题,生源质量下降、教学内容单一、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学生就业困难等问题,已经严重职业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对于中等卫生职业教育而言,需要对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理论教学与岗位实习之间的衔接,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以提高在校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一、中职卫生专业的实践教学状况
1.教学理念相对滞后
目前,有很多中职院校的卫生职业教育仍旧沿用传统教学形式,人才培养形式要么停留在以前,要么照搬照抄一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所以教学内容常常停留在“上好课,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层面上,还没有实现与市场需求的充分适应。同时,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教学仍旧是以理论课程为主,实践性课程所占比重比较小,加上卫生职业教育的基础教育设施相对滞后,教学手段与教学形式不够先进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2.实习指导教师配置不到位
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为社会培养一批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卫生护理人才,但是受制于现有教师人才队伍结构的限制,中等卫生职业院校的教师主要是理论型为主,实践教学经验相对不足。而在学生的实习环节,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专业素质的实践指导教师。但是,学校在组建教师队伍时,其精力都集中在了专职教师的引进与培养上,比较看重学历、资质和理论知识水平,然而这些教师常常缺乏卫生岗位的一线工作经验,所以在实践教学指导方面的能力相对有限。同时,很多院校对专职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工作是相对滞后的,而且兼职教师的待遇比较低,致使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实践指导教师配置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后期实践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3.教学组织与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在当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开展实践中,很多院校主要是依赖传统工作经验,没有针对市场对卫生护理类人才的需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与规划,很难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市场对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同时,在一些选修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学上,由于学校和学生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缺乏科学组织与规划,所以在教学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很多课程教学常常是流于形式或疏于管理,无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系统教育和培养。
二、当前我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有效发展对策
1.转变传统教育观念
为了更好的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卫生职业人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必须首先实现教学观念和人才培养思路上的转变,树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原则,逐渐由重视理论的学习性向倡导实践的综合性转变。卫生职业教育是一项对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专业,它不仅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还需要学生具备很强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必须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在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环节有所侧重,保持一定的弹性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化素质的有效培养。
2.科学配置实习指导教师
由于中职学生的自我实践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较弱,所以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结合实践教学的需要配置专门化的实习指导教师,更好的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有机结合,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在实习指导教师的引领下,让校内实验、校外实习、毕业实习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更加规范,增强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认知能力和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的协调发展。
3.加强教学组织与管理
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相应的提高教学组织与管理水平。一方面,中职院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要尽快实现从知识型人才培养向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转变,提高卫生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中职院校必须加快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的创新,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用图片、模型、多媒体技术等,让专业知识教学变得更加形象、生动和有效。
4.创新教学评价机制
很多院校在开展卫生职业教育时,仍旧沿用过去的教学评价机制,采取期末考核这一终结性评价的教学形式,并且以理论知识的考核为主,而对于学生的学习过程则是相对忽视,也还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为了有效减少学生在平时缺课、逃课的现象,促进学生卫生职业素质的系统培养,中职院校需要创新传统教学评价机制,尽快建立起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价机制,尤其是在实践教学的评价上,需要进一步细化教学评价制度,增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的比重,这样才能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方向,不断完善职业素质。
三、结语
总之,针对当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中职卫生学校需要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坚持与时俱进,结合卫生类人才的市场需求,制定更加科学的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要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积极构建基于学生专业技能素质培养的课程新体系,做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重视教学组织管理与评价工作,最终实现卫生类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陈玉德.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发展前景与发展机遇浅谈[J]. 卫生职业教育,2011(24):54.
一、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初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为适应卫生事业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在全国建立了7个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和5个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此后,全国各地职工医学院和普通医学院相继建立了卫生管理院系,到20世纪80年代末,卫生管理教育机构已有33个。目前,基本上各医学院校都设置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总体上讲,我国的卫生事业管理教育是从卫生管理干部培训起步,发展到逐步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卫生管理干部专修科,而后发展为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学位多个层次的学历教育。
开展卫生事业管理学位教育,对于培养新型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也不断修正,以适应当前我国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基本治国方略;199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第一次确立了“依法治国”原则;党的十六大又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wwW.133229.Com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设置法律课程有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能力。作为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者,必须对国家的法律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增强法制观念,这样才能保证依法行政,保证卫生组织的经营方针、经营措施等合法、合规,因此法律课程在卫生事业管理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通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使学生由自发的、零散的法律心理上升为自觉的法律意识,为将来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如何在课程设置中将所开设的法律课程与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有机结合,也成为本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设置及分析
课程设置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课程的设立和安排,主要规定课程类型和课程门类的设立及其在各年级的安排顺序和学时分配,并简要规定各类课程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合理的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是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一定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作为培养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的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应有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当前,很多学科的知识是互相交叉的,在课程设置时应删除重复赘述的内容,不贪求容量多而要求内容实。唯有课程设置适当,才能为学生后天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笔者在对全国十几所高校的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开设的法律课程进行分析、比较后发现,目前该专业在法律课程设置上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法律课程所占课时较少,一般占总课时的7%~15%,只有极少数学校能达到20%,这就造成整体课程体系单薄、结构失衡。
2.法律课程内容单一,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足。由于受总学时的限制,法律专业课程只开设了应用性的课程,相关基础学科开设较少。此外,还存在基础课缺位或大量基础课被合并讲授等现象。
3.课程结构设置包括课时安排、上课次序等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科学性,容易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人为的障碍,不利于学生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地学习、理解课程内容。比如,某高校将《公务员法》作为一门课程安排了36个学时,课时安排畸重,可以调整为18学时或者将《公务员法》调整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又如,有的学校将《经济法》安排在《民法学》之前,显然违背了法律学科的发展规律,无助于学生理解课程之间的渊源关系,容易使他们混淆各部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主次地位。一些高校将大量的法律课程同时安排在第三学年,但由于第三学年其他专业课的课程量也非常大,学生学习压力大,而且同时开设几门分量很重的法律课程,学生的接纳能力也会受到影响。
三、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的重置
1.完善课程内容,加大法律基础课程设置。除《宪法》外,加设《法理学》《行政法》《刑法》等基础课程,共学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学》《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8门课程。由于《经济法》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部门法,建议在讲授《经济法》时重点讲授《保险法》,以达到突出重点的目的。此外,可在第四学年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选修课纳入学习范围,这对此前所学的《民法学》《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一个融合复习的过程。
2.增加必修课科目。目前很多高校选择将法律课程作为限选课。限选课给了学生选课的自由,但也容易造成学生因主观判断能力较弱而在课程选择上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到知识结构的构建。本专业应将《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列为必修课,以达到强制本专业学生学习构造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
3.调整课程结构设置。可将课程整体作出如下设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宪法》(限选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限选课,36学时),《民法学》(上)(必修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民法学》(下)(必修课,36学时),《民事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刑法》(上)(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刑法》(下)(必修课,36学时),《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经济法》(限选课,36学时),《卫生法》(必修课,36学时);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选修课,18学时)。
这样设置主要有以下优点:(1)适当安排各课程课时。在所选定的课程中,《民法学》《刑法》作为最重要的两大部门法,所占课时均为72学时,学习时间为一年,学习的持续时间和课时数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且学生学习压力不会很大。《宪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分别占36学时,由于《宪法》《法理学》理论性较强,且开课时间靠前,学生初次接触法律课程,所以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来向学生灌输法律思维和理念,为使教学达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效果,安排36学时。而《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虽然内容较多,但由于此前已有《宪法》《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作基础,加上这几门课程程序法较多,记忆内容多于理解内容,所以教学速度可以稍快,安排36学时。(2)调整开课时间及次序。本着“先基础、后专门、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遵守“循序渐进、逐层推进、构造金字塔形”法律框架的标准,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依次学习《宪法》《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有利于学生形成清晰的法律思维,构造科学的法理框架体系。而主要课程被均匀分配在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不会影响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以及消化吸收法律课程的能力。
四、结语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需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广泛的法律知识,这就对法律课程设置的系统化、综合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应本着“短时、高效”的原则,在有限的课时里、有重点地选取部门法作为法律课程的内容,尽可能在数量有限的法律课程中扩大覆盖面,达到基础法和单行法兼顾、搭配合理的效果。在教学内容上,应时刻把握知识的新动向、新发展,使学生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此外,法律教师在选择教材时也要注意优先选择优秀教材,并可采用多媒体教学,使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方式相结合。总之,要统筹安排课程设置的各个环节,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近年来,我国餐饮业整体卫生状况虽然得到不断改善,但实际问题依然突出,其中餐饮服务员的卫生问题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论文百事通加强餐饮服务员的卫生管理工作是把住“病从口入”关的重要一环。有许多传染病,如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和某些寄生虫病等,往往通过不健康的服务员污染食品而引起。因此,餐饮服务员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进餐者的身体健康,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餐饮服务员的卫生。
一、餐饮服务员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
(一)餐饮服务员的个人卫生问题
有的服务员不及时洗澡,身上的汗味很难闻,特别是在夏季,客人闻到后产生反感,从而影响了服务质量。有的男服务员为了赶时髦,留长发或其他“标新立异”的怪发型,甚至将头发染色,我们常听到的关于有消费者在食品中发现头发的此类投诉,很可能是因为服务员不小心将脱落的头发掉入食品中,从而直接影响食品卫生。有的服务员用香味很浓的护肤品护肤,在旁为客人服务的时候很容易引起客人的反感。有的服务员留着长长的指甲,其实手指甲内有许多致病菌,而且指甲很长很脏,在为客人上菜、斟酒时会让客人很反感。有的女服务员涂抹指甲油,而指甲油容易掉,若客人看见手指涂有指甲油会产生联想,认为菜中也会有掉下的指甲油。有的服务员上班期间佩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耳环等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和服务操作的饰物。有的将抹布或围裙搭在肩上或夹在腋下,甚至用围裙代替毛巾擦手或擦汗。有的服务员穿着工作衣随意外出、上洗手间,易携带致病菌。
(二)餐饮服务员服务过程中的卫生问题
有的服务员不清洗双手就直接摆台。在摆放餐具、酒具时,用手直接抓拿,甚至将手指伸入杯碗内夹拿,让手印留在了器具内侧,从而影响了餐饮器具的美观和卫生。在一些小型餐饮店里,常见到服务员上菜时不用托盘而直接用手端送菜盘和汤碗,甚至出现手指接触碗口内侧,进而接触菜肴及汤汁的现象。有的服务员在上菜时不注意卫生,对着菜肴大声说话,甚至对着菜肴咳嗽和打喷嚏,这样很可能造成口腔、呼吸道飞沫对菜肴的污染。有的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不重视筷勺的使用卫生,没有适当增设公勺和公筷,由此带来一人单筷所引发的餐饮卫生问题,可能导致疾病的传播。
(三)餐饮企业对服务员的卫生管理问题
尽管国家法律规定,餐饮服务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但有些餐饮企业尤其是小型餐饮企业还存在某些不规范之处,聘用没有健康证的人做服务员,主要是来自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有些餐饮企业为了省事,没有定期对服务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及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等,以致有的服务员根本没有意识到讲卫生的重要性,在进行服务时,也无视各项操作卫生制度,使食品安全卫生缺乏必要的保障。
二、餐饮服务员卫生问题的控制措施
(一)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服务员的身体和仪态卫生。服务员应当做到“五勤”,即勤洗澡、勤理发,勤刮胡须、勤刷牙、勤剪指甲。要求有条件的服务员每天洗澡,冬天也要每隔一两天就洗澡,应该在工作前洗,以保证服务时身体无异味。头发应经常清洗和梳理,保证头上无异味,无头屑。要求男服务员一般两周左右理一次发,不留怪发型,长发不过耳,不留大鬓角,上班前梳理整齐。女服务员不留披肩长发,亦不能留怪发型,宜留短发,或在工作时将头发盘起,必要时可戴上发网。男服务员每天刮一次胡须,保持面部干净整洁。服务员要养成早晨、晚上刷牙的习惯,餐后要漱口。美丽洁白的牙齿,会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勤剪指甲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起码要求,服务员每星期要剪一至两次指甲,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抹指甲油。勤洗手,保持手部的清洁,这样可以减少疾病的传播。此外,餐饮服务员在岗位上应精神饱满,态度热情。要做到“七不”和“两个注意”。“七不”即在客人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抓头皮,不打哈欠,不抠鼻子,不吃食品,不嚼口香糖。“两个注意”即服务前注意不食韭菜、大蒜和大葱等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在宾客面前咳嗽、打喷嚏须转身,并掩住口鼻。上班期间不得佩戴任何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和服务操作的饰物。
2.服务员的着装卫生。餐饮服务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对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和熨烫,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卫生。男服务员西服裤的长度要适中,上衣平整清洁,纽扣齐全,衬衣要勤洗勤换,保证领子袖口无污渍。领带扎结规范,长度适当,左胸前宜佩戴胸卡,脚穿指定的皮鞋,鞋面清洁光亮。女服务员着装应大方得体,工作服的上衣应大小合身,裙子应长短适宜,清洁平整,宜配穿长筒全肉色丝袜,整体上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每位餐饮服务员至少要有两套工作服。
(二)规范服务卫生
服务员养成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既体现了对客人的礼貌,也是服务素质高的表现。
1.规范摆台卫生。台面是宴席的构成要素,摆台卫生是宴席卫生的重要内容,而餐饮具的卫生是摆台卫生的基础。正式摆台前,首先必须对所用的餐饮具进行必要的卫生检查。餐用具有破损的,如餐盘有裂缝、破边的,玻璃杯有破口等,要立即挑拣出来,不可继续使用,以保证安全。服务员摆台前必须清洗双手,保证双手的清洁卫生。餐具、酒具应用托盘托拿,在不分菜的餐桌上必须摆设公用筷和公用勺,以保证进食的卫生。
2.规范餐前服务卫生。进餐前,当客人到齐后,服务员应给每位客人送上一条餐巾,以给客人保持手、脸的卫生,这是餐前服务卫生必不可少的内容。所送餐巾要用盘具盛装,递送时用餐钳夹取。
3.规范上菜服务卫生。服务员往往是上菜之前,最后一个对做好的菜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的人。“顾客首先是用眼来品尝”。餐厅内销售的各种食品,服务员要从感观上检查其质量,如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则应立即调换。应使用清洁干净的托盘为客人服务。如有菜汤、菜汁洒在托盘内,要及时清洗。托盘是服务员的工具,要养成随时清洁托盘的好习惯。服务操作时动作要轻,要将声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动作要轻,不但表现在上菜等服务上,而且走路、讲话都要体现出这个要求。
4.规范餐间服务卫生。餐间服务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勤换食碟,当食碟尚未完全装满时,就应及时更换。应重视筷勺的使用卫生。运送杯具要使用托盘。拿杯时要拿杯的下半部,高脚杯要拿杯柱,不得拿杯口的部位。任何时候都不要将几个杯子套摞在一起拿,或者抓住几个杯子内壁一起拿。拿小件餐具如筷子、勺、刀叉时,筷子要带筷子套放在杯盘里送给客人,小勺要拿勺把,刀叉要拿柄部。筷和勺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5.规范餐后服务卫生。餐后应向客人再送一次餐巾,供客人清除面部和手上的油污。餐巾每次使用后应再次清洗、消毒和保洁,以防疾病传播。对有传染病的客人使用过的餐具、用具,不要与其他客人的餐具混在一起,要单独存放、清洗,及时单独做好消毒工作。当客人餐毕离席后,服务员应及时收拾餐桌,搞好桌面、地面卫生。
(三)个人卫生制度化
餐饮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一套卫生管理制度的保障。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需要经过长期的卫生教育培训、必要制度措施以及高度的自觉性保障才能完成。
1.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员通过体格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疾病,便于及时治疗和早日恢复健康,一方面可以使本人免受疾病折磨,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把疾病传染给广大的消费者和自己的亲属。经定期检查合格后,取得经当地卫生检疫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并随身携带,以便监督机构的检查。
2.宣传教育和卫生培训。餐饮服务员应定期接受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个人卫生与饮食品质的密切关系,自觉按照卫生条例、制度办事;每年都应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新近服务员和临时服务员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只有通过卫生培训,懂得讲卫生的重要性,才能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卫生制度,也才能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3.建立必要的卫生奖惩制度。应针对本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奖惩条例,把卫生管理工作列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考核、奖惩紧密挂钩起来。要在支持工商、卫生等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同时,认真抓好服务员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班组长每班检查,部门经理每日检查,总经理经常抽查。对于认真执行饮食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的服务人员进行表扬和必要的奖励。检查中,凡是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屡教不改或者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的有关人员,可以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令、法规精神和本企业内部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新晨
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餐饮服务员做好个人卫生的保证。餐饮服务员要增强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
三、结语
餐饮业生产的最终产品是食品。食品除了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含有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外,还必须是无毒无害,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食品卫生质量是食品的第一要素。餐饮业卫生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全面的系统管理。为了提高餐饮业的卫生质量及服务质量,服务员的卫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目前餐饮业卫生现状,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是服务员的卫生问题。如果服务员出现卫生问题,就会影响最终的产品——食品的卫生质量。当前,我国的餐饮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必须加强对餐饮服务员的食品营养卫生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格规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享用到营养且卫生的食品。
【参考文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按照玉米经济属性,把玉米作为可再生生物资源,在种植、营销和加工转化全面创新的基础上,用工业化思维谋划玉米产业,加快发展玉米经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今后吉林省仍然要加快发展玉米,但主要不是让人们去直接食用玉米,而是按照相关产业的要求,为加工企业和畜牧业提供充足的原料来源;仍然要继续发挥玉米优势,但关键是按照玉米经济功能和属性,通过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方式来消费玉米;仍然要以玉米为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主要不是储存玉米原粮,而是在食品加工和饲料消费的动态中保持玉米的生产能力。
新学期工作主要突出“一个中心”,明确“一个目标”,落实“五个加强”。
一个目标:举全校之力,争创省示范高中。全力以赴,做好创建迎检的硬、软件准备工作,为2011年申报迎检打好基础。
五个加强:
(一)扎实推进新一轮课改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大胆探索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课程评价和课堂教学改革,在这一新的起跑线上力争起好步,迈大步。(二)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素养,促进专业成长。积极探索青年教师培养和成长的有效途径,形成科学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下大功夫、真功夫,做好培养工作。
(三)深化和拓展办学特色,扩大影响力。认真总结,深刻理解其内涵,与时展潮流紧密联系,创新活动载体,做好品牌的宣传打造工作,扩大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学校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提高的奖励,争取更多的高级别科研课题得到立项,出成果,发表交流更多的教育教学论文。
(五)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在县委、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继续拓宽资金渠道,利用社会资金,争取社会捐助,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创
建省示范高中在硬件设施方面奠定基础,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理论素养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突出学习新课程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健全学习规章制度,抓好学习考评工作。利用全校教工大会、教研组会、备课组会,进行政治理论和教育理论学习。
(二)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突出“三红”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加强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现代教育手段与传统教育方法相结合。举办第十二届文化艺术节。加大德育队伍建设的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师全员参与德育工作,抓好安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改进校园公益劳动,有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大校园环境建设力度,争创国家“绿色学校”。用好用活德育校本课程《长汀一中学生德育读本》。改革学生评价办法,完善班级考评工作。加强对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坚持办好“业余党校”,坚持开展学雷锋、创“三好”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开展“三助”(助老、助残、助困)活动。
(三)打造名师队伍,增强学校发展后劲
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向各级模范教师学习的教育活动。继续实行导师制,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带头和辐射作用。认真落实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结对子四项要求,突出双向互动。实施《长汀一中教师继续教育五年规划》。实施《长汀一*中优秀专业人才管理若干规定》、《长汀一中各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梯度管理暂行规定》和《长汀一中选拔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长汀一中教师工作绩效综合评价试行方案》,继续优化教师队伍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环境。加强对各级优秀专业人才的管理,发挥名师示范、辐射作用。(四)强化常规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实行学分管理,构建新课程体系。落实《长汀一中教研组、备课组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推动教研组工作和备课组工作创优争先。完善高三终结性考评和高一、高二过程性管理制度,制订高一、高二教师踏步培养、高三教师任用的实施办法。教研教改与课程改革相结合,提高教学效率。立足校本科研*,完善国家、省、市、校多层次的教研教改网络体系,加强对各级教研教改课题的管理,制定奖励措施。加大学科竞赛辅导力度,总结经验,争取更好成绩。进一步推动教师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应用和整合水平。抓好体育、艺术、卫生、图书馆、实验室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尖子生”与“特长生”管理培养模式并取得成效。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8-0765-01
【关键词】 铅;食品污染;学生保健服务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中铅污染的情况日趋严重。由于代谢和发育的特点,儿童对铅毒性敏感度高,是铅中毒的易感群体[1]。大量的研究表明,对于一般人群,体内的铅主要来自食物。成人对铅的吸收率是10%~15%,而婴儿和儿童的吸收率则高达42%~53%[2]。因此,遏制食品中铅的污染,是防止铅对儿童侵害,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的关键。本文对南通市小学周边食品中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旨在呼吁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管理,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 选择南通市区学生人数密集的小学,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品中污染物监测工作细则》采集学校门口200 m以内的商店和摊点销售的儿童喜食的糕点、饮料冷饮、鲜乳(奶)、糖、果汁饮料、膨化食品、熟肉制品等7大类共175份样品(相同品名食品不重复采集),测定铅含量。
1.2 方法 按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GB/T 5009.12-2003)处理消化样品,用AA-68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日本岛津公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检测。
1.3 评价标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作为评价标准,用SPSS统计软件分析检测数据。
2 结果 见表2。
由表1可见,糕点、糖、膨化食品、熟肉制品类中的铅含量超标情况严重,尤其是膨化食品和熟肉制品的超标率高达57.5%和52.0%;饮料冷饮、鲜乳(奶)、果汁饮料类的超标样品相对较少,但超标率也有18.5%,15.8%和16.7%。
3 讨论
调查发现,采集的膨化食品和糖果食品多数为非正规厂家生产,食品包装粗糙,有些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还有部分食品为迎合儿童好奇心理,内附劣质玩具,且多为非正规渠道进货。铅含量严重超标,膨化食品的超标率达到57.5%,其最高含量是国家标准的21.9倍,分析污染来源可能是食品在经过高温加热、油炸和添加膨松剂的加工过程中造成铅污染或是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直接与铁制品接触所致。熟肉制品是此次调查中发现的另一类重污染食品,超标率达到52.0%,其最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7.54倍,分析其原因可能主要是熟肉制品部分为流动摊贩所售,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素质低,并且摊点多设在街边、路旁,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而食品无包装、汽车和摩托车排放的尾气和烧烤、油炸等加工方式可能是造成这类食品铅污染的重要因素。此次调查采集的鲜乳(奶)、饮料冷饮、果汁饮料类食品多为知名品牌,是由正规厂家生产,因此超标样品份数相对较少,超标的样品多为乳酸菌饮料,为非正规厂家生产。提示食品的进货渠道是控制铅污染的关健。
铅是一种不可降解的物质,在环境中可长期蓄积。王舜钦等[3]对1994-2004年公开发表的30余篇关于我国儿童血铅水平的论文进行综述显示,我国儿童血铅平均值有33.8%高于目前公认的美国CDC铅中毒诊断标准(100 μg/L)。当儿童体内的血铅水平超标时,可引起智力下降、神经行为改变、贫血、昏迷甚至死亡等后果。因此,加强学校周边日常食品的检测和卫生监督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卫生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对有证商店的食品卫生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非正规渠道进货的商品要坚决销毁,把好进货渠道的质量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处罚、取缔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商店、无证商店和摊点;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儿童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他们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4 参考文献
[1] 王三虎,高星.铅的生物标志物研究.中国职业医学,2002,29(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