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法学案例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9 09:21:5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学案例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法学案例论文

篇(1)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到底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这个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带来了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的混乱,主要体现在:案例教学法到底是理论讲授的辅工具,还是通过不断的模拟法庭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或者说与理论讲授作用同等重要以培养学生全方面的能力呢?案例教学法在目标定位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各大高校对其地位的认识,也进一步影响着它在实践中功能的发挥。作为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实践中大多沦为传统理论讲授的附属品,其功能主要用于对教师所讲授的枯燥和晦涩的理论进行解释和补充,或者直接就是深奥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强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实践中很多高校在引用案例教学法时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也就是说,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许多教师通常在讲授了某一法学理论后,为了加深学生对该理论的掌握,便列举一个与该理论密切相关的案例,由于是在预设的情境中,学生很自然会运用刚学过的原理分析案例。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运用到了案例,但仅仅是运用案例对教师所讲授理论的验证,它并没有培养学生判断和分析问题的法律逻辑思维,也没有提高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法。

1.2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本科教学中的引进,教材的缺乏成了各高校在案例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难题。为解决该难题,许多高校和专家学者编写和出版了种类繁多的案例教材,这些教材虽然在数量上比较客观,但在质量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局面。主要体现在:第一,体系结构的编排没有统一标准。与各法学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比较统一不同,现行案例教材大多都是高校学者或实务界精英依托自己丰富的教学和实战经验,借助于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决等渠道,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擅长编写而成。由于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所以各案例教材在体系结构上呈现出仁者见仁、治者见智之势,比如:有些案例教材大篇幅介绍案情而缺乏与相关法律知识的衔接,有些案例教材重视法理分析而忽视案情梳理等。因此,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千差万别,让使用者难以辨别其优劣。第二,具体的案件事实被过度加工。为了与相应的法律原理对应,许多教材编写者在选择案例上往往将复杂的案件事实加工,剥离与法律原理无关的内容,保留要运用法律原理的内容,使得所简化的案件事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学生直接套用原理就能分析到正确结论。学生虽然会分析这一个案例,但是同类型的案例却还是不能独立分析,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抽象的法律原理分析复杂案例的能力。不仅如此,案例教材在案例事实上的随意剪裁,也造成教师在讲授案例时有意虚构事实、忽略事实和肢解事实,忽略发动学生参与案件的推理过程,使得新型问答式的启发教学演变成了教师一个人“唱独角戏”的传统“满堂灌”式和“填鸭式”教学。

1.3案例教学的适用范围有限

第一,从适用的课程来看。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运用法学理论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案例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和总结,因此在逻辑思维方法上倾向于归纳法的运用,比较适用于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的应用性强的课程,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而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等则不宜采用。但在实践中,许多高校不顾案例教学法的特性,也不考虑所讲述的课程本身及其内容特点,跟风般的在所有法学专业课程中予以采用,不仅耽误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而且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二,从适用的对象来看。与传统教学方法不同的是,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要求学生在课前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阅读和分析案例,在课堂上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针对老师和其他组学生的层层深入的提问要及时应对,并且在课后要对课堂讨论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因此,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实践中,许多高校对刚进校的大学生就实行案例教学法,学生由于知识储备不够,参与案例教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课前不愿意花时间准备,课堂上敷衍了事,使案例教学法的推行流于形式。

1.4专业师资力量的薄弱

案例教学法从本质上说是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式教学法,随着教师的不断深入式提问引导着学生深入思考和解决问题,因而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计案例,能调动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能组织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并能有效应对课堂中随时出现的不可控因素,总之,对教师的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要求都比较高。尽管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中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我国目前从事大学法学教育的教师整体水平难以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随着社会对法律从业人员需求的提升,我国从民办到公办、从职业院校到普通高校等各种类型的大学几乎都开设了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的大量扩张使得从事法学教学的专业师资力量良莠不齐。即使在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院,也不是所有的法学任课教师都能熟练的驾驭案例教学法。大多数知名院校的法学教师理论功底非常深厚,对传统教学的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非常精通,但对于案例教学法从实践到理论的模式却非常陌生,如果强行推行案例教学法,势必造成教师在案例教学法中仍然沿用传统教学方法或者将举例教学当做案例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所使用的案例是事先精心准备的,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也是事前设计的,对学生的设问变成了老师的自问自答,本该发动学生参与的案例讨论最后成了教师一人自导自演,已经失去了案例教学法本来的意义。

1.5缺乏有效的考评机制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推行的效果不明显,与我国现行针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有很大关联。对于教师而言,我国高校针对大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主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水平,教师是否在高质量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以及是否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直接决定着教师是否能及时晋升高级别的职称。而在高校,职称的顺利晋升不仅意味着工资待遇水平的提高,更意味着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获得了同行认可,这是一种物质激励无法替代的精神上的荣誉,因此,大部分高校教师在现行考核机制下,都把主要精力用来做科研,而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而言,我国高校对学生的专业课考核方式基本上是期末闭卷考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试卷试题,老师以标准答案评判学生的分数。法学试题的考试内容大多是考察学生对法律概念、法律原理的掌握程度,即使有案例分析的题目也是出题者预先提炼出了案例的条件而直接询问结果,缺乏对学生处理复杂案例的推理和分析能力的考察。近年来,虽然很多高校开始注重学生平时的表现,将平时成绩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计入期末总成绩中,但大多数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察主要统计学生的出勤率,对于学生在课堂上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的表现基本没有计入在内。

2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完善措施

2.1明确案例教法学的目标和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经济呈加速度发展,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日渐增多,经济领域里的纠纷和冲突也日渐频繁,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各种经济冲突开始跨国家、跨地域、跨行业。为有效解决各种经济冲突,维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精通于法律实务的人才开始供不应求。尽管社会对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急需,但高校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却难以胜任法律实务工作而大量失业,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促使法学院逐渐反思传统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模式。众多高校逐渐认识到,教育培养的人才必须符合社会的需求,所以法学教育的目标应由传统的精英教育为主向职业教育为主转化。为与新时代的法学教育的目标相符合,应大力发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的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使其独立于传统的理论讲授法,同时增加其课时,创新其在教学中的运用形式,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培养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针对实践中许多教师将案例教学法等同于举例教学的问题,要求教师提高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能力,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与举例教学法的不同。事实上,案例教学法注重对学生主动性和独立性的法律思维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而举例教学法是为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以及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目的,但是忽视对学生主动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举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2.2加强案例教材建设

案例教材是案例教学有效实施的根基,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质量。针对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的现状,加强案例教材建设,应采取如下路径:一方面,案例教材的建设在体系结构上应有一定的标准。在体系结构上,应以法学课程的章节脉络为框架对案例进行编排。每个案例的构成应有严格的标准,包括:背景、主题、案例问题、情景与细节描述、教学结果、诠释与研究和讨论组成。案件问题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每个案例的核心,也是关系到案例教学能否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在设计案件问题时要注意其衔接性,该问题既要与案件主题相关,又要能运用到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注意案件问题的设计要层层深入,环环相扣,从而提供学生运用法律思考问题的进路和空间。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例的选择上,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要具有完整性,在保证所选择案例与所要阐明的法学原理要有联系的基础上,要尽量保持复杂案例的原貌,对其内容少作修改,培养学生独立运用法学理论及相关法律规范对复杂案例进行分析的能力;二是案例要有典型性,学生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能触类旁通的对其他同类案件进行分析;三是具有争议性,案件能引发多种争议和冲突,可以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还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四是案件要有时效性,最好是刚刚发生的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能吸引学生的兴趣,也能体现法律与社会实践的衔接性以及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性。

2.3选择适宜施行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对象

案例教学法注重实用性,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的特性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有限性,为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法的积极作用,应选择适合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授课对象。对于课程而言,具备以下两个特点的课程比较合适适用案例教学法。第一,以讲述抽象概念为主要内容但应用性很强的法学基础课程,如民法中的表见、代位继承,经济法中的有限合伙、要约、承诺,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先通过案例教学法对这些课程的抽象概念具体化和形象化,然后再进行理论总结,让学生对相关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二,以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且不适用案例教学法难以掌握的课程,如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国际私法,这类课程仅讲授理论知识,学生难以掌握其运用的方法,特别是国家私法涉及到很多部门法律知识的运用,通过案例教学法能使学生将法学原理之间的关系融会贯通。对于对象而言,案例教学法不仅要求学生有高的专业知识修养,而且也考验着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国外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实施效果比较好,在于国外的法学教育通常被定为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目标,因而其所适用的学生许多在进校之前已经具备文学或理学学士学位,也具备一定的法律修养。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案例教学法的有效推行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律运用能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知识积累和阅历的高年级学生或研究生,对于刚进校的低年级学生则不宜适用。

2.4加强专业师资力量建设

教师是案例教学法的推动者和引导者,因此某种程度可以认为,是否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的能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师,是案例教学法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针对现行案例教学法推行中专业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专业师资力量:第一,采取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多种激励措施,鼓励法学教师在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工作。教师既可以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也可以在司法部门某个岗位上去兼职,从而获得法律实务第一线最直接的实践经验。第二,聘请高校所在地的知名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特聘教授或兼职教师。这些法律实务界的精英无论是在法律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还是及时应变能力等方面都有很强的实力,他们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能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比擅长于传授理论知识的教师更受学生欢迎。除此之外,高校还应经常邀请国内外案例教学法推行比较好的名师和专家以培训班和讲座等形式,向法学教师传授运用教学案例法的经验,提高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方法和技巧。第三,教师必须要明确教学案例法的目标,正确定位自己在案例教学法中的角色。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教学案例法注重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学生才是案例教学法的主体。因而教师除精心准备案例以及主持讨论课堂讨论外,要尽量置身于课堂讨论外,对学生的各种观点不进行简单的是非评判,而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思辨,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发言,讨论结束后对学生的讨论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对学生的思维误区要进行纠正。

篇(2)

2结合现代教学手段,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授课的方式上除了单纯的板书教学,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也日趋成为常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和声音等不同的方式来展现运筹学的内涵,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强学生的数学应用水平.不再受版面限制的高效率的电子板书,课程信息量更大,而且教师可以根据授课需要,随时将需要的内容呈现在学生面前,使得学生更好地理清问题脉络.强大的图形和动画功能也是多媒体教学中的一个着重点.如讲授运筹学中图解法时,利用动画演示搜寻最优点的整个过程,学生会感到更清晰生动.多媒体教学中运用各种数学软件,如Mathematics,Matlab,Lindo等,进行数值模拟和验证结果,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模型和算法的理解,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提高学生的运筹学应用意识和能力.在教学中,要精心挑选简单、直观和生活化的案例,除了图片和动画外,必要时还可利用超文本技术链接视频和计算机互联网络等,以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优势.通过让学生分析一些有专业背景的、综合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案例,达到增强学生应用意识,掌握应用方法的目的.如在讲授曲线拟合这种抽象的近似方法时,可以将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蘑菇云对应的曲线作为研究对象,除了演示曲线拟合的近似动画,还可以链接一段原子弹爆炸的视频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从动画和影像演示中,轻松地理解和掌握既抽象又枯燥的概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必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中坚力量,师资队伍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关键.想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最迫切的是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师应对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真正实现师生地位的角色转换,使案例教学的效果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此外,教师应该而且必须精通运筹学以及相关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与运筹学有关的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这样才能够挖掘生动的教学案例,不断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灵活地处理学生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创新案例教学的方法.只有建设一流的运筹学教师团队,才能保证运筹学案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满足教育和教学的需要.

篇(3)

1.进一步强化案例教学法

如今经管类院校在教学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广告学作为一门综合学科,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性。这门学科需要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发挥创意,不仅要善于学习理论知识,更要善于观察生活、把握时代特色,鼓励发散思维、嫁接思维。因此,案例教学法在课程学习中尤为重要。第一,经典案例。在广告学中,有许多理论来自于广告创作人的实践经验总结。在课堂讲述中,用经典案例来说明,更能刺激学生对理论的学习热情。第二,代表性案例。将广告热点作为案例讲述,并带领学生深入分析。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必须让学生多观察、多思考,也就是启迪学生的思维创造力。学生本来就喜欢追赶潮流,也乐于去接受新事物,广告热点问题本身就受到学生的关注,以此作为突破口,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第三,网络广告案例。在目前的广告学课程体系中,对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媒体、网络广告模式的讲述非常少。但这又是未来的营销、广告发展的方向。因此,在课程讲述中有选择地讲述网络营销案例,启发学生的思维。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需要收集广告案例,建立案例库。管理类课程有一个共性,即权变的影响:环境不同,则方法不同。案例的学习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寻找不同的变量,并匹配不同的理论,查找解决方案的过程。此外,对于授课教师来说,案例收集的过程也是获取知识的过程,并不断关注时展的特征。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虽然是将主动权交给了学生,让学生有更多展示的机会,但教师需要将大量工作做在课前,例如对案例的精简、整合、分析、归纳等,这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另外,教师需要在课后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查找资料,寻找解决方案,多动手,勤动脑。通过多看、多想、多练,培养学生对广告创作的感觉。

2.专题教学法

教师需要结合课程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些专题讲座。在专题教学法中,可以将课程中的重复内容进行凝结归纳,并在主题突出的情况下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这种教学法需要结合教材,又高于教材,突出主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例如,在广告学课程中,广告心理学部分与消费者行为学的重合、广告调查部分与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的重合等,通过专题教学法可有效消除。

3.演示教学法

演示教学法的重点在于优秀广告的展示。只有看得多,才能锻炼出学生的欣赏能力。当代的教学手段日趋先进,教师可以利用电脑、投影仪、互联网等多种信息教学手段,灵活运用PPT课件插入广告图片、播放广告视频等多种方式,让学生欣赏优秀广告作品的同时,有目的地讲述作品成功点在何处,提升学生的广告欣赏水平,了解广告成功的因素,潜移默化式地提升学生的广告创作能力。另外,可以通过作业的方式,要求学生在课后查找有名的广告网站,例如中华广告网、中国广告设计网、中国广告网等,通过某个主题搜索、寻找优秀的广告作品,使学生提高广告素养,达到教学目的。

4.实践教学法

实践教学是让学生整合知识,快速成长的有效途径,但这类教学需要整合企业资源,寻找适合学生操作的广告项目,来达到提升学生能力的目的。例如,让学生参与创业策划大赛、营销策划大赛、与某些企业合作参与广告设计项目、包装品牌设计项目等,让学生在实际设计中获得直观的认识,教师在旁指导说明,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在课堂中,还可以通过某些课题,让学生开动脑筋,例如:关于某某项目的广告主题的思考、对某项目策划的广告方案等。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基于网络广告的迅速发展和新媒体的出现,如何有效地利用网络进行广告宣传,是需要教师考虑和学生学习的一个重点。毕竟,目前在网络上做宣传的方式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质,例如搜索引擎、博客营销、病毒营销、植入式广告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营销专业和广告专业的学生就业时会向网络广告领域扩展,不掌握这部分的技术就意味着与时代的需求脱节。因此,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也需要有目的的加强这部分的培养。

5.研究教学法

当然,我们在课程的学习中,也需要加强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引导学生加强课外阅读,并指导学生阅读文献,确定研究方向,用科学研究的方法来解决广告问题,并学习写作专业论文,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这种方式可以和课程考核机制结合,培养学生的科研创造能力。

篇(4)

二、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和现实性都很强的学科,各种法规、条例学起来空洞、乏味,但其内容如果结合社会热点,学生学起来就会容易得多。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手段,基本上贯穿于经济法教学的始终。案例教学法(case-basedteaching),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是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20年,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学,这些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透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颇具绩效。

(一)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1.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经济法教授的过程中,发现各种条例有许多,学生根本记不住,也没法记。如何在短时间内记住更多的经济方面的法律条例,那就是通过案例。通过身边的例子,学生非常有兴趣,而且他们觉得自己也许也会碰着类似的事情,所以用心听,努力理解、分析、记忆。有许多案例,学生积极查找资料,互相争论、比较。这些都可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2.有利于学生提高实践能力

案例所描述的事件基本上都是真实的,这就决定了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身临其境,学生在校园里就能接触到专业有关的实际问题,促使其理论向实践的转换。下次遇到类似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二)应注意的事项

1.对教学案例的选用要具有代表性、时效性

同时还应当注意所选案例的难易程度。案例只有具有代表性,运用恰到好处,才能很好地说明经济法规,才有利于学生掌握经济学原理。另外,由于经济发展月新日异,经济法规不断变化发展,案例的选取也必须具有时效性。最后,案例应难易适中,毕竟大学生尚未涉世,有一些东西似懂非懂,因而以他们能理解、接收为度。

篇(5)

西北政法大学最初开设的案例型教学课程为民商事案例评析。后来,该课程逐步演进为案例研习课程,课程的人数也由原来200至300左右逐渐压缩降低至50人左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推行使得学校民法小班授课日益成为现实,进一步为民法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条件。

(二)西北政法大学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倡导并支持教师积极投身法律实践活动,锤炼了教师的法律技能,也为教师开展案例教学提供实践支撑与积累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中很多都是法律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还有一些教师兼任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着丰富的从事案例处理及诉讼的经验,并在律师实务及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有切身体会而且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积累使民商法学院的教师能够有的放矢地针对实务问题进行案例教学及司法实践经验的传授。此外,西北政法大学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联合,推行了选任青年教学担任法官、检察官及其助理的制度,进一步为青年教师积累司法实践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创造了实践条件。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下设有民商事判例法研所,专门从事民商事案例的收集与研究工作,并广泛联系法院与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组织实践调研及典型、疑难案例的探讨等活动,为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平台。

(三)西北政法大学在教学中注重民法的实践导向,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参与的民法案例教学,全面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及应用能力

在民法基础课程的学习阶段,针对学生刚刚接触民法,对民法的理论及司法实践均比较陌生的特点,我们注重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对简单的编写性案例来启发学生的思考、激发学生民法学习兴趣、传授学生法律思维方法并锻炼学生应用民法基本理论来解决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在民法教材编写方面,韩松研究员主编的《民法总论》与《民法分论》教材中都针对相关民法问题撰写了大量的民法案例,以便学生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以及从实践到理论的相互对应,避免出现抽象地向学生灌输民法理论的倾向。案例教学法具有和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从而组合生成新的教学方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根据其实际应用的目的和方式不同可以细分为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案例评析教学法、案例讨论教学法、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以及案例实训教学法。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是指在传授理论的同时,应用短小精悍的案例对理论进行讲解或者进行论证,对民法的基本理论进行说明以增强学生的理解及应用能力。案例评析教学法是指通过对一个或者几个民法案例进行评析,讲解案例的分析过程及分析思路,让学生通过学习来学会民法思维的应用。案例讨论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民法案例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后,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来进行案例学习,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协作、法律思维与法律应用能力。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是指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件处理的实际过程并从中学习。案例实训教学法是指让学生在课余时间直接实际参与教师正在处理的案例过程中,与教师平行参与案件的相关处理工作,并让其通过与教师实际处理结果及文件的对比来学习相关案例处理的实际技巧。目前各类案例教学方法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务中都在被不同程度的采用,笔者将结合自己从事民法学及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授课实际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实践中的实际效果。

二、案例教学在民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对学生能力提高的状况实证分析

(一)我们开展了民商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理论分析工作,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案例呈现,全方面提升学生的技能

案例教学的展开,需要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储备。目前大量的法律案例节目为视频案例的收集提供了条件。笔者与学生一起搜集了《中国法庭》、《律师说法》、《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经济与法》等节目相关中的民商案件的视频案例,并对相关案例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呈现,引导学生对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诉讼实务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同时,笔者与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北京盛庭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了具体实务案例的整理及总结工作,对具体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整理,为民法教学积累实证案例素材。在案例的整理中,我们以民法法律关系为基础对相关案例进行分类处理,将涉及相同法律关系或者案由的案例归为一类。在案例教学中,笔者往往会同时要求学生对一类案例进行视频观看、诉讼文书及判决文书阅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例如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笔者会要求学生观看并阅读一组案例,在此基础上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举证及证据认定问题、高利贷问题、涉及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问题的处理等问题进行思考。

(二)在民法学基本理论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传统讲授教学法的补充,达到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深化学生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的目的

民法学是法科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但其高度概念化、抽象化、逻辑化的特点往往会让初学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学生理解与应用民法学的知识必须要将其还原为现实的生活原型,让学生从现实的视角来理解复杂而抽象的民法概念与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民法理论的应用。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的民法学总论课程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学生们在此以前一般仅仅学习过法理学导论、宪法等法学课程,对法学基础知识掌握不多,也缺乏相应的民法生活经验积累,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进行案例说明论证,增加学生的感性积累并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娓娓道来,如同讲故事一般让学生将民法学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愉悦的生活中感受无处不在的民法的非凡魅力,对于学生建立起对民法乃至法学的兴趣至关重要。案例是导入民法课堂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学习与思考的重要手段。在民法基本理论教学中,通过民事案例进行导入可以达到更好地引起学生兴趣、好奇心,甚至思考与质疑的目的。例如笔者在讲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时,通常会给学生提出一个简单的假设案例:一位富有的老妇人与一只狗相依为命,老妇人在临死之前留下遗嘱,死后将其名下一千多万财产全部赠归狗所有,问该狗可否成为千万富狗?如果不能,老妇人可以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达成心愿?该案例引导学生对权利能力概念的思考,因为狗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所以不能成为千万富狗。同时,第二问启迪学生去思考法人制度构造的实际应用。实践证明,通过该案例导入自然人权利能力等教学内容,很容易达到教学目的。在确认成果掌握阶段,举出恰当的实际案例(司法考试案例)并通过提问、回答及追问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达到巩固教学成果并深化相关理论问题的效果。

(三)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提升学生表达、协作及其理论研究方面的能力

针对实际案例,学生需要掌握寻找案件争议关键点,并就案件争议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与相关观点论证,最后得出结论的案件处理方法。《中国法庭》具体运用了这一案件的处理方法,展现了法庭审理的具体过程并且通常伴有专家点评,适宜于作为案例教学入门材料。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课程中,本人一般会要求学生利用课上及课后的时间观看《中国法庭》的若干案例,逐步掌握寻找案件关键点,并对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的案例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实践逐步加深。此后,本人会先后给学生呈现一些真实发生的法院判决案例,让学生研读法院判决的事实经过及其相关关键点分析,在此基础上写出案件问题的评论,最后得出结论并与判决作比较。如果在就案例的相关观点出现争议后,就展开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探讨争辩,由学生最终评选出一个恰当的观点,再由教师进行评析。“教师在评述各组答案之后,或者给出自己的答案,或者仅只指出学生观点的错误及不足之处,并提示学生继续思考与探究”。民事案例的特点使民事案例教学可以很好的和小组教学相结合,甚至可以实现辩论教学。民法分论课的学习过程,本人鼓励学生自己或者几个人组成一个小组,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案例,分析该案例的争议点及其法律关系、制作幻灯向其余同学展示并讲解该案例,最后由教师对该案例进行补充与评论。在案例教学中,让学生分小组去寻找案例,讨论案例,并作成幻灯片去讲解自己采集到的感兴趣的案例,这可以全面锻炼学生团队协作、法律思维分析、口头表达等能力,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与相互之间的认同度。在此以后,教师针对学生讲解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评议、补充,更能加深学生的印象,有利于学生更加清晰全面把握问题的关键及分析思路。现实的民事案例中正好有原告及其人、被告及其人、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而且不同的角色还需要撰写不同的法律文书,参加到法庭辩论的不同阶段。因此,通过案例的提供要学生扮演相关角色投入辩论中就顺理成章。在案例小组教学及其争辩的实际中,本人在课堂中采取了将教室的位置划分为原告及人组、被告及其人组、法官评议组,每一组在教室位置固定的方法,固定学生的身份及其思维视角,让学生长期从一个视角进行思考,长期强化同一职业的思维方式。“案例教学更接近法律实务,在教学的互动中更能仍学生们接触到与学习到法律实务中的各种技巧与方法,这将促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无形中也增加了他们的竞争力。”实证课堂展示,在案例的小组讨论及辩论中,学生的思维力、独立性、创造性及集体认同性都得到了发展。

篇(6)

1.1学习目的明确

在授课过程中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技能素质。在所有授课过程中,通过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及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管理,讲解数据库理论知识,学生能够学有所用,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项目中。

1.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网络数据库中的案例来源于企业真实项目,通过分析讨论,学生会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活跃了课堂气氛。例如,我们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东软等公司真实项目员工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网上购物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等。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学生是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并积极去探索,便于学生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通过认真思考,提出解决办法。

1.3较强的实践性

案例式教学过程中所选的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际项目需求相结合,所学案例要具有准确性及代表性,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应有较深刻的认识,选择适合教学需要的高质量案例。所选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践项目相结合,通过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具备一定难度的案例,激发学生进行深入仔细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举一反三,对案例进行完善和扩展,符合高职院校对学生能力培养要求。案例式教学实现了教学相长,即教师在教学中不仅是讲授者和组织者,而且是讨论中的一员,通过交流,产生思维共振和学术共鸣。学生的思维如果都活跃起来,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往往会超越教师,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学习成为可能。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法,积极实行启发式教学,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运用已有的能力解决它,为学生提供在“做”中“学”的学习机会,为以后更快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篇(7)

第一,教学方法的选择应为教学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经管类专业与法学专业不同,其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是以传授经济法相关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在此基础上,适度培养学生的运用与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其主要功能就是在学生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所以在选择案例教学法的形式上,不宜大量采用意在使学生熟悉司法程序并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观摩庭审式和模拟法庭式。

第二,经管类专业在开设经济法之前并没有其他专门的法律课程,只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有较少的法律章节,因此该专业的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学生一般对法律的基本原理没有较好地掌握,所以,在经济法授课过程中,采用与讲授教学法衔接较好的课堂讨论式教学方法会更加适宜。

第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在内容上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包括大量民商法的内容,其中有些部门法,如《合同法》、《公司法》和《票据法》等在法学专业都是作为单独的一门课程开设的。对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而言,其课时量是十分有限的,一般在50课时左右,所以,在如此有限的课时内讲授多部部门法内容的同时,采用耗费学时较多的观摩庭审式和模拟法庭式教学法并不现实,其教学效果也很难保证。综上所述,在案例教学法具体形式的选择上,主要采用能够适当提升学生运用能力的课堂讨论式比较适宜,而旨在强化实践能力的观摩庭审式和模拟法庭式教学方法在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堂的教学中可以少用或不用。

二、课堂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分析

课堂讨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将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进行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师在讲完相关法律制度内容后,选择典型的案例加以整合,设计出若干问题,组织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可以在巩固经济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其实践能力。具体来讲,教师在采用课堂讨论式教学时应注意把握以下环节:

(一)教学前的准备在案例教学前的准备环节中,最重要的是案例的准备。在案例的选取上,应注重案例的专业性、新颖性和典型性,即教师应根据授课专业来选取不同的案例,根据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重点难点等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同时还要注意案例的新颖,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并有针对地提高学生的专业法律素养。同时,所选用的案例应尽可能地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并反映同类案例的一般特征,这样可以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除了案例的准备之外,在此阶段中,教师还应该认真备课,对案例的课堂讨论环节进行周密设计,并在案例讨论课之前,对学生提出认真阅读案例、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等相关资料的具体要求。

(二)案例的讨论与分析案例教学中的讨论与分析环节是核心环节,其旨在通过剖析案例,依据法律,最终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环节直接关乎着课堂讨论的秩序和效率,对教师的要求较高。一方面,教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发言,相互辩论;另一方面,教师应适时合理地引导学生,围绕着关键问题展开讨论,以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案例讨论后的总结案例总结环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过程。教师在本环节中要分析案例所涉及的各个知识点,以及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但更重要的是分析之后的总结阶段,教师应通过总结,指出本案例应讨论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学生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正确,这可以让学生在掌握法学理论实际运用技巧的同时,对自己在课堂讨论中的表现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有一个吸收归纳的过程,最终帮助学生逐步培养正确运用法律的思维模式。除上述三个重要环节之外,教师还可以根据案例的重要性以及课堂讨论的具体情形,在案例讨论课程结束后,要求学生以作业的形式对本次课堂讨论的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以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的理解,锻炼和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四、课堂讨论式案例教学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利用课堂讨论式教学法进行案例教学,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在实施课堂讨论案例教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课堂讨论式教学应适时、合理地组织。在授课初期,学生刚刚入门,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储备,此时不宜进行课堂讨论,教师应当在讲授完一个部门法,如合同法、公司法,学生对分析案例所使用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了解和掌握之后,再进行课堂讨论式教学。当学生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会有跃跃欲试、展示自我的想法,此时开设案例讨论课,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另外,教师应根据授课内容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完整地设计案例讨论的题目和讨论环节,并应事先将案例的具体内容告知学生,要注意给学生留出合理时间,让他们做好讨论的准备。

第二,课堂讨论过程应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可以采取分组讨论形式进行。全员参与讨论是提升授课班级整体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进教学相长、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关键所在。教师在进行案例讨论的设计时,应事先将授课班级的学生分成若干个讨论小组,这样有利于学生在课下的准备过程中,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形成集体的智慧。同时,当划分小组之后,小组之间势必会形成竞争关系,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思考热情和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篇(8)

选取2013年7月—2014年7月在我院心内科实习的护理学员50名,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学员分为观察组25名,对照组25名。两组学员在年龄、性别和学习成绩上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教学方法

1.2.1教学内容及目标

护理实习生在心内科接受6周的实习。通过6周的学习,要掌握心内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观察要点、常见症状的护理,以及常见急症的处理。两组学员第1周由科室总带教统一进行带教,主要复习心内科相关理论知识。

1.2.2对照组

实习第2周起,由科室带教老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带教,学员跟随教员在临床上对患者进行相关疾病的护理和观察病情。在临床实践过程中,由带教老师结合临床对学员进行心内科专科问题的讲解。实习第6周进行考核。

1.2.3观察组

实习第2周,由总带教统一带领学员熟悉心内科临床实践相关内容。第3周起进行案例分析的教学:①选择典型案例。结合心内科教学特点及长期的教学经验,由总带教选择科室常见的、典型的临床病例,进行整理和加工,比如选择具有典型的心绞痛症状的冠心病病例或者是典型的心肌梗死的病例。②教学与临床同步。总带教将病例和问题有计划的展示给学生,鼓励学生预先接触患者,进行采集病史、体格检查,直观的了解心绞痛的典型症状并与书本的理论结合。同时,进一步追踪病例,认真查阅资料,进而提出自己对案例的看法。③每日总结。学员根据病例每日向总带教汇报自行查阅资料的情况,动态护理评估的情况以及初步拟定的护理措施。并且提出自己在案例学习时遇到的问题请总带教解答。④案例汇报。通过2周的案例分析教学,学生从健康评估、临床表现、护理诊断和措施、健康教育等方面对心内科一个典型的冠心病患者进行病理汇报,要求以幻灯的形式展示。科室总带教通过学生的汇报了解学生掌握心内科知识的情况,同时进行总结评价。实习第6周进行考核。

1.2.4教学效果的评估和考核

①理论考核: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理论考试内容为心内科专科基础知识,均为100分。②护理技能考核:由院内、外相关专业护士长共同组成考核组,考核内容包括常规护理技能、心内科特殊护理技术。③案例分析考核:考核内容为心内科具体病例护理方案制订(需具体细化)。

1.2.5统计方法

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对两组成绩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

2结果

实习第6周对观察组学员共发放调查问卷25份,回收有效问卷2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

3讨论

3.1心内科护理教学特点

心内科教学内容繁多复杂、教学难度大,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差、综合利用知识不足等问题。我科室每年承担护理实习生的带教工作,除了培养学生拥有过硬的专科的理论知识外,还需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能力和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心内科对护理实习生的带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2案例教学法更有利于培养实习护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由于在案例教学中,往往有现成的病例可供观摩,学生获得的信息更直观、更感性,也就更容易理解,对知识的把握更容易准确到位。学生面对1个案例,需要和患者进行沟通才能采集到有效的病例资料,进而考验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案例教学培养的人才是具有创造性、开拓性、临床实用性的人才。

3.3案例教学法更有利于培养实习护生的护理技能

在具体教学实施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心血管内科的自身的特点,摸索出一些自身的教学特点,比如:心房颤动的案例涉及到电复律(电除颤)操作,以往的集中式理论教学只将电除颤的流程填鸭式的授予学生,而在应对具体患者时对照组的学生对操作要领已经遗忘。观察组的学生通过对心房颤动案例的追踪学习,将临床上所见所闻与自己查阅到的知识结合,熟练掌握了电除颤这些特殊的心内科操作。对照组的护理技能成绩平均为(74.9±4.5)分;而观察组的成绩平均为(80.9±6.9)分。实习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对临床护理问题的分析及处理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与护理实习教育的目的十分契合。

3.4案例教学法对于提升护生的理论成绩无明显效果

两组学生理论考试成绩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是因为护理实习生在临床实习前已经掌握了护理学和相关疾病的理论基础知识,传统的教学模式暴露出的只是学生过分依赖于教师的教授,操作能力差、临床决策能力弱等问题。因此,在临床教学中,教师并不能将单纯的理论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成果的标准,理论考试的成绩只能说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记忆能力。但理论考试在临床的教学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有助于检验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的自觉性。

3.5案例教学法广受实习护生的认可

84%的学生对案例教学法感兴趣。他们认为,案例分析会激发学习的动力,从原来的被动接受知识到现在的主动接受知识,学习的主动性和热情大大的提高,认为这种教学方法对解决临床实践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许多学生一致反映对自己的学习有更多的主动权,自主地挖掘所需的知识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另外,还增强了他们语言沟通的能力和团队的合作能力,临床护理操作技能也有所提升。

篇(9)

二、案例教学的方式介绍

案例教学法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是实证性案例教学法,二是分析性案例教学法。两种教学方式有各自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

1.实证性案例教学法。本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当中,以实际的案例进行理论方面的说明并且进行对照讲解,也就是实际案例教学法。实际案例是将理论当中难以理解的内容、抽象的观念经由实际的案例加以解释说明。案例教学法一方面可帮助学生正确理解理论与实务案例之间的应用,解决学生对理论的认知困难以及对实务经验的理解差距;另一方面,又可以透过案例的实际解说,让同学们可以用融入案例情境的方式提升关注程度,经由老师的解说与互动提问方式将理论课程变成生活化的议题,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与实用价值。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结合学术理论的教学内容,以案例介绍的形式介绍同一理论概念中不同企业的实际案例,往往比从理论到理论更容易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分析性案例教学法。本方法是指当学生学完成某项主题课程或是一系列的相关课程时,由老师提供与专门领域相关的案例分析中使用,用来观察学生们对于理论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案例内容包括研讨主题、相关企业的基本背景资料,案例发生的过程与情境,所要讨论的问题等有关附件部分。分析性案例教学法,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在教学过程中,首先将案例交给学生,根据案例的所描述的内容与情境介绍,依据案例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由同学以个人或是分组的方式作准备,在课堂上由老师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在互动讨论的过程当中,可以互相挑战(challenge)对方的观点以及回答的内容,由各个人或是小组进行总结并且说明观点及理由。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将学生的观点进行归纳、评述,引导学生们在案例索讨论的内容当中,带入理论学术的内容,进行理论实务的结合•明。分析性案例教学法所使用的层次也会有所差异,可以依据所涉及的知识面进行分类,一般又可以分为专题性分析和综合性案例分析两种。前者运用某一方面的知识,对某一专门问题进行分析。例如探讨员工招聘与甄选的方法,这就是一个专门针对员工招聘与甄选的主题进行案例分析。而综合性案例分析法是运用某一课程的多方面的知识,对某一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一般来说在企业战略规划课程就经常会使用到综合性案例分析,例如以诺基亚公司作为案例分析,要求同学们进行诺基亚公司的经营战略分析,就要应用多种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品牌运营管理、市场营销手法、企业财务操作模式、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产品设计与开发、全球化运筹物流体系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三、采用案例教学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各阶段的课程教学都已经普遍采用,而且也的确得到比较好的效果。但仍然有些问题是需要进行克服与调整,经过作者与学生沟通交流所做出总结,采用案例教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教师本身不具备企业的实务工作经验。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前提条件是教师自身必须具备实际的企业实务工作经验以及解决问题的手法,实用性要求非常高,教师本身应当具有企业实战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但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多数老师还是一路从学术理论的路径值接进入到学校教学,欠缺企业的实务工作执行能力与经验,对于企业真正的执行与运作会发生哪些实际的问题无法进行深入的解说,只能够从理论的部分给与同学们进行讲解。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实务工作与理论脱节严重,无法进行有说服力的沟通,因而无法有效地对案例进行研究、判断、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学习。在此种情况下采用案例教学法,也只不过是在课堂教学中穿插了某些案例作为教学的补充和说明,从而造成案例点评不够深入与欠缺实际的观点,进而影响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2.学生不具备工作经历与知识层面局限,影响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对教师提出较高要求的同时,对学生的要求也比较高。在运用案例教学方法时,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学生就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阅历,进而能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展开讨论,相互交流,提出不同的思路与观点,达到学习的综合效果(LearningSynergy)。但是在校的本科大学生,因为没有完整的职场历练与经历,往往对于老师课程当中所提到的内容与观点无法进行有深度的批判与反驳,多数仍然是属于单向的知识接收与获取,再加上专业课程的掌握也有限,所以往往效果也就大打折扣。至于社会工作经历就更无从谈起,多数学生即使有实习的经历,但也都是基层工作执行层面操作为主,谈不上太多深入的主题。此外,对于长期接受传统单向教学方式的大学生来说,以往的训练都是在封闭式的环境之下进行问进行问题解决,但是在案例教学中提出的问题往往都是开放式的问题,不会仅仅只有一种答案或是解决方案,对于思维模式固化的学生来说就会发现在回答问题时的思路狭隘、答非所问、欠缺逻辑性、不能利用所学的管理知识去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和现实情况的问题。

3.教科书的案例缺乏本土案例。目前国内的工商管理教科书有许多都是由国外直接翻译的,而书中的案例也都是使用国外企业的案例,除非是知名度非常高的企业,不然很难引起学生的关注度。从国外直接引进的管理案例可以参考,但在教学应用时,很难真正起到效果,因为东西方管理模式的差异和社会环境与企业制度的差别,对于大多国内学生来说,很难直接借鉴外国案例并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因为学生对于外国企业的认知程度不高,所以在进行案例讲解时很难有亲近的认知程度,这也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四、教学实践中针对案例教学问题的对策与效果评量

1.针对教师实务经验欠缺的部分。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技巧性、难度性较高的教学方法,要求教师既要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还要具备激发学生广泛参与讨论的能力,要能引导学生对案例的理论提升,使其对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获得更透彻的理解。作者本身具备了产业实务的工作经验,曾经服务过各类不同的企业从科技制造行业、咨询顾问业、传统塑料行业、集团化企业、中小企业、外资企业、本土企业,因此在课堂中可以引用大量的实际案例进行主题讲解,以自身的行业执行经验进行解说,将理论与实务进行有效的结合,同时告知学生企业实际在运营执行的过程当中会发生哪些问题?如何进行问题的解决?可以有效地调动起学生的专注程度达到案例教学的学习效果。

2.针对学生欠缺实务工作历练的部分。针对此部分作者所采用的方式是以案例分组报告的方式让同学进行练习。由学生进行分组,自行选择所要分析的个案公司,依据报告的大纲以及框架进行分组报告。当上台进行报告完成之后,台下的学生可以针对小组报告的内容进行询问,针对报告的内容所提供的信息来源及相关内容,分析的模式、提出的解决方案合理性等内容进行批判与讨论,而且在报告过程中要求学生参与评分做为小组的报告成绩。通过积极参与案例分析讨论,学生们可以观察到每个小组所报告的内容深度与广度,然后由老师带领其他同学提出不同的问题,由小组成员进行回答。学生必须总结自己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对案例理解和理论上的收获,并最终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提交。

3.针对本土案例欠缺的部分。此部分的不足就由作者自身进行本土企业的案例搜集,藉由平时的财经报导、网络信息、专业期刊、管理从书出版品等方面进行案例的搜集。经过整理后提供给同学们作为学习的内容。目前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的管理案例库(张丽化、余凯程,2000),是针对本土企业所编写的一本案例专业书籍,可以进一步提高老师在选用案例的质量。吴晓波(2001)所写的《大败局》一书,也是教师在进行案例讲解的时候一本不错的本土企业案例书籍。

4.案例教学法学生教评成果。作者2013-2014第二学期一共开了三门课程,分别是绩效管理、员工培训与开发、管理学原理课程。本校每学期末都会进行教师教学评鉴,以了解学生对于课程教师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认同程度,以教学评鉴的方式确任教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作者所采取的课程教学法主要就是以案例教学法进行课程讲解与•明。为本学期的期末教评结果。的教评结果看出学生对于作者的课程教学满意度平均分数高于全学院的总体分数,代表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是得到学生的认可,由教学评鉴的结果也可以得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在工商管理系的教学还是比较理想的教学方法。

篇(10)

我们可以看出案例教学的突出特点就是:互动和反思,这两特点区别于传统案例教学。传统教学本质上是单项的知识输送,表现为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点,而案例教学则是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双向沟通、讨论等互动方式,集思广益,形成不同认识和看法。最为重要的是,案例教学并不看重最终的结果,而侧重于反思,其不追求传统案例教学的一元化和标准化,而是希望通过此种互动式讨论,达到对问题的全新认识,侧重于对传统有理由的合理挑战,这是案例教学的重点之所在。

(二)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区别

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在主体上、方法上、方式上、特征上、目的、重点和答案上都有明显不同。在主体上,传统教学是以教师为主,而案例教学以学生为主。在方法上,传统教学以讲授知识点为主,而案例教学以案例为主,围绕该案例进行扩展。在方式上,传统教学着重于知识点的记忆,而案例教学则是启发学生进行大胆思考,小心求证。在特征上,传统教学侧重于以理论讲解,而案例教学主要以案论理。在目的上,传统教学就是将知识点的传授,而案例教学则是通过大胆思考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能力。在重点上,传统教学重点在于教授是什么,即将知识点铺成出来,讲授事实,而案例教学则不同,主要是针对案例提出疑问,即这个案例中不同主体为何有该种行为,侧重于追根溯源。在最终答案上区别更大,传统教学的重点侧重于知识点的讲授,通过记忆来实现知识点的获得,因而最终考核或者考试的答案仍然是唯一确定的,这既符合该讲课方式的特点,也最终朝着教师所期望的目标发展,但是案例教学则不同,其答案不具有唯一确定性,是多元开放的,答案的多元开放性的标准是言之有据、言之有理,通过答案的多元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和进行有益思考。

(三)案例教学中教学双方角色的变化

在传统教学中,课堂是以教师为核心,学生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在法学教学中,体现为教师逐一讲授法学原理,通过相关例子来讲授其知识点,整个课堂以教师为轴心,教师承担了课前准备、课堂讲授和课后检测等工作,学生就如生产线上的工人,按照既定程序来完成作业。但是案例教学却使得学生和教师的角色慢慢发生着转变。在案例教学当中,课堂的核心角色是学生而非教师,这是一个重大的就是转变,在课堂开始前,学生已经投入到此种教学当中,学生需要根据教师提供的案例,来广泛阅读和收集信息,进而进行信息的筛选,以事实为依据,来分析问题,然后通过课前的讨论,形成一个预解决方案。在课堂当中,通过和其他同学和教师的探讨,从而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解决方案。在课后,通过教师点评或者在讨论中得到启发,来修正其解决方案。这一过程,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掘其智力。

二、案例教学的作用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学生获得信息的成本不断降低。由于法学本身的特点,传统法学教学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面收效甚微。面对此种情况,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学生的兴趣,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案例教学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案例教学具有生动具体和直观易学特点,这与枯燥的传统的教学而言,能够更方便地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中来。案例教学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这可以更大程度地实现教学相长。

(二)明确学习目的

案例教学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案例教学开始前,需要学生查阅相关资料,通过收集大量的资料来获得关于该案例的思考,为课堂讨论打下基础。学生通过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对该案例的一些基本的看法,进而可以更有效地在课堂上开展学习。案例教学的目的不是简单的习得基本法学知识,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推进法学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的学习的目的,不仅是通过该案例直击该案例反映的核心争议,更重要是通过对该核心争议的学习与讨论,实现对该争议的不同认识,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资料收集、形成基本认知、课堂讨论、教师引导和课后的查缺,实现整个法学思维的锻炼和能力的培养,这才是案例教学核心之所在。

(三)提高教师水平

教师是案例教学的发起者,作为发起者,其个人能力、责任意识都会对案例教学的成败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自己认知范围内选取案例,事实上,案例的选取非常能够反映教师的水平,一般的教师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重复地选取大部分教师都会选取的案例,这主要是其研究和视野的限制。在案例的选取上,以经典案例为基础,往往有些教师仅仅是拿国内的著名案例进行讨论,其价值几许,不得而知,还应该通过选取同时期其他法域的案例,进行类型讨论和比较,这有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解决国际纠纷和参与国际竞争。当然,这对教师的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提出了要求。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案例的分析也必然渗透着教师的实务经验,案例教学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知识,同时还具备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因此,通过案例教学的开展,能够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也能促使教师将实践中获得的经验转化为理论。

三、案例教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信息摄入量小

和传统教学相比,案例教学课堂教学中,专业信息摄入量较小,学者指出,案例教学在同等教学时间内的信息量相对较小。在同等教学时间内,传统教学通过集中讲授知识点,表现模式为讲授-接受和反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表现在老师通过一节课堂上将要讲授的知识点通过各种形式讲授给学生,然后学生通过笔记、理解等方式获得接受,然后在考试中得到反馈,而案例教学重点不在讲授,而是以该案例来锻炼学生的能力,表现模式为案例-讨论和反馈,和传统教学不同的是,案例教学不是通过在特定的时间内大量讲授或者铺设知识,而是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和互动式讨论,因而在同等时间内,获得的专业知识必然相对较少。

(二)缺乏系统性

在实际案例教学过程中,往往只是局限在一个知识点上,整个学期下来,学生知识获得了零零散散的知识点,对于整个法学知识的构建作用有限。法学学习过程中,重要的是通过各个知识点学习,来不断构建和完成自身的知识体系,实践中的案例教学由于在案例选取、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和课程时间的限制,在教学结束后,所获得的知识点无所依托,其零散状态会很快丢失。法学学习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系统理论的学习和构建,而在实践当中,教师的案例教学由于没有依附点和前后连贯性,是其缺乏系统性。

(三)忽视学生主体地位

在实际案例教学过程中,本应当是学生处于主体地位,但却异化为老师处于主讲地位。在具体教学方法上,过于重视教师的中心地位,从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实际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准备往往不太深入,而教师由于各种原因,在课堂组织和参与方面,都往往是教师沦为主体又转化为传统的教学,这种忽视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使得案例教学与传统法学并无二致。笔者认为,传统法学教学饱受诟病的重要原因就是,忽视学生的独立性个体,不加区别地进行知识的倾倒,使得学生没有动力去获取知识或者参与学习讨论当中,但是同样,虽然我国高校法学院引入了案例教学,但是本质还是简单地以案说案,没有将学生拉入到案例讨论和学习当中,本质上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

四、案例教学的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一)以经典案例入手

法学案例不计其数,如何选择合适的案例成为了案例教学的重要方面。通过对不同的法律关系作出规范,我国整个法律被划分了相应的法律部门,包括刑法、民商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教师在进行法学教学时,需要根据其课程性质,选取经典案例进行教学,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谓经典案例,不仅是指学生在生活中有所耳闻,更重要的是该案例的发生在某个领域引起了普遍的讨论。因而,笔者认为,在法学的案例教学过程中,选取经典案例作为切入点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以经典案例为靶心,直接就将要讨论的核心的问题提出来,然后学生可以针对该案例,收集国内外资料来分析案件,往往会使得讨论的中心能够得到极大的深化,学生也能获得非常直观的认识。

(二)组织和引导

案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组织和引导,通过合理的组织,可以在无形中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通过适当的引导,可以实现师生角色关系的转换,从而实现案例教学收到较好的结果。在组织和领导中,老师应当明确知悉自身的角色定位,即学生应当是整个案例教学的主体,而自己更多的是作为辅助者,促使其完成主要任务。教师通过选取经典案例,为学生选择了可切入的剧本,然后就是在整个过程中,根据案例分析的过程,提供相应的信息、互动、衔接等支持。

篇(11)

2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分析

2.1案例精选与讲解为实现案例与教学内容的统一,增强学生参与学习与讨论的兴趣,案例选择需遵循几个主要原则:(1)广泛性原则,即案例的选择不局限于本院校及附属医院,可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选择最有效的案例;(2)适时性原则,虽然药剂的最终目的是治疗疾病,但随着科技的发展,药品的更新、开发速度较快,因此案例的选择需具备适时性;(3)典型性原则,药剂学课程案例的选择必须具备典型性,通过典型案例能够使学生分析和处理其他相关案例;(4)针对性原则,此处的针对性是针对学生的不同层次而言,案例的选择要根据学生所处知识及学习层次,对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案例。案例的讲解包括案例详细内容讲解、重点难点的讲解、学生自发性收集资料3个部分。案例详细内容的讲解包括案例事件的经过、出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涉及的知识点等。重点难点的讲解除包括所涉及的重点知识及关键知识点的内容,还应包括案例需引起学生重视、注意的地方。学生搜集资料包括与此案例相关的其他案例,以便进行对比,以及案例中涉及到的知识点相关案例、知识等。

2.2课堂分组讨论在药剂学的案例教学中,课堂分组讨论是此教学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环节,也是此教学方法的核心部分之一。具体实施步骤如下:首先,选择合适的方式,以一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分组,比如根据学生学习及知识掌握层次进行分组,按照优差搭配。合理制定小组的规模与数量,将积极的学生平均分配于每个小组,这样有助于借助学生自身来调动小组积极性。其次,根据课堂选择的案例,让每个小组分别陈述观点,另外每个小组搜集的资料及案例进行分析,然后可由组长代为陈述,组员进行补充。再次,每个小组陈述完问题和观点之后,其他小组进行记录、分析、讨论,然后可主动提出问题、不同见解以及分析结果,对于有些疑问及问题不能自主解决的,可参与到其他小组进行讨论,或最终求助老师,获取指导或引导。最后,对于案例中所展现出来的是非问题以及延伸问题,可由不同小组之间进行讨论,开展组与组之间的沟通交流,以扩大学生对问题的思考深度与延伸度,提高他们对问题的判断能力,最终在老师的引导和评论下,获得问题的完美解决。

2.3案例分析案例的分析结果包括学生讨论结果、小组讨论结果、教师总结分析结果3部分,按照案例教学法的过程看,首先,由学生对案例问题进行总结,这样能够培养学生综合、归纳、深化问题的能力;其次,小组问题分析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最后,教师进行总结,也是案例教学课的结束部分,对学生、小组讨论最终没有结论的问题进行整合,使学生对案例所包含的知识有清晰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