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论文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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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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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规范

新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假账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会计核算规范化。

所谓会计行为,就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条件制约所作出有目的的会计反应活动。就一个企业来说,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会计行为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它与会计行为主体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

制约会计行为的内在因素,是指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质量上的综合。概括起来,主要有政治素质、知识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等。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这就是要求我们应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培训,督促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制约会计行为的外在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讲,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将制约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济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会计行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限定了会计人员的行为范围,会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超出会计法律之外。市场环境,也限制着企业经济战略行为,从而影响着长期和短期会计行为。从微观上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战略方案,以及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行为等,对会计主体的行为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企业内,会计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受制于企业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违法行为是在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如指使会计人员造假,虚增利润骗取贷款,隐瞒利润逃避交税,转移国有资产,账外设账,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等,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因此,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对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培养出优秀的会计主体,有利于会计行为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很显然,要保证会计行为的良性运行,就得有一系列行为规范为基础。从会计系统的目标和会计行为的主体出发,会计行为规范着重以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主,以此在强大的外部监督体系下发挥行为主体的能动作用,达到优化会计行为的目的。

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它通过对会计人员的权利、方法、责任、义务的规定,以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概括性强,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模式,可据以判断衡量会计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是符合规范还是不符合规范,只有通过会计立法,才能使会计职能得以有效发挥,使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会计行为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为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要求的会计人员和会计组织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具有强烈的职业性和社会性,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的会计行为,必须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效果。行为的合理化体现为会计行为在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目标的同时,力求保持与社会效益目标的一致,会计行为规范必须在会计法制的前提下,而各单位在追求本单位经济利益目标的同时,也应力求保持与社会利益目标的一致,遵纪守法。

总之,只有自觉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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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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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证券市场是比较完善的,素有“成熟的市场”、“百年老店”之称,其信息披露规则、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都是较为健全的和有效的,人们的投资理念也是很成熟的其完善及发达是与管理当局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皿待完善,故本文主要是介绍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源自习惯法和成文法:下面主要分别介绍习惯法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一、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所谓受益第三者是指各方所签订合同(业务约定书)中所指明的人,此人既非要约人,又非承诺人。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家银行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者。

委托单位之所以能够取得由于注册会计师普通过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的权利,源自习惯法下有关合同的判例。受益第三者同样地具有委托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权利,因而也享有同等的追索权。也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包括普通过失)给依赖审定会计报表的受益第三者造成了损失.受益第三者也可以指控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而向法院提讼,追回遭受的损失。

(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委托单位和受益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具有损失赔偿的追索权,这是因为它们具有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各项权利那么其他许多依赖审定会计报表却无合同定权利的第三者是否也有追索权呢?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对于其他第三者是否也负有责任呢?这在习惯法下和成文法下有些不同首先看一下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931年美国厄特马斯公司对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一案,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责任的一个划时代的案例,它确立了‘厄特马斯主义”的传统做法。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对一家经营橡胶进口和销售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其后不久这家公司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这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商(企业将应收账款直接卖给商以期迅速获得现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曾给予了该公司几次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以未能查出应收账款中有70万美元欺诈为由,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过失。纽约上诉法庭(即纽约州最高法院)的判定意见是犯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不对未曾指明的第三者负责;但同时法庭也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则应当对未指明的第三者负责。

可见,注册会计师对于未指明的第三者是否负有责任,厄特马斯主义的关键在于要看注册会计师过失程度的大小一普通过失不负有责任,而重大过失和欺诈则应当负有责任但是自世纪年代以来,许多法院扩大了厄特马斯主义的含义,判定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负有责任所谓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正常情况下能够预见到将要依赖会计报表的人。例如资产负债表日有大额未归还的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就是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在美国,目前关于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一些司法权威仍然承认厄特马斯主义的优先地位,认为具有重大过失和欺诈的注册会计师才对第三者负有责任;但同时也有些州的法院坚持认为.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以合理预期的第三者也有责任:

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案中,举证的责任也在原告,即当原告(第三者)提讼时,他必须向法院证明:(1)他本身受到了损失;(2)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已审会计报表;(3)这种依赖是他受到损失的直接原因;(4)注册会计师具有某种程度的过失;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仍处于反驳原告所做指控的地位。

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在美国,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当受害第三者指控注册会计师时,首先应当选择其指控是根据习惯法,还是根据成文澎如果有适用的法律的话)提出的。由于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允许集团诉讼(即某一类人,如全体股东作为原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严格的标准行事,因此大多数指控注册会计师的公开发行公司的股东或债券持有人,大多都根据联邦成文法提出的。

一残1933年证券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1933年证券法芬规定:凡是公开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登记表,其中包括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如果登记表中有重大的误述或遗漏事项,那么呈送登记表的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证券的原始购买人负有责任,注册会计师仅对登记表中经他审核和报告的误述或遗漏负责。

1933年证券法飞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颇为严格,表现在:其一是只要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就对第三者负有责任;其二是将不少举证责任由原告转往被告,原告(证券购买人)仅须证明他遭受了损失以及登记表是令人误解的,而不需证明他依赖了登记表或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这方面的举证责任转往被告〔注册会计师)但1933年证券法将有追索权的第三者限定在一组有限的投资人、证券的原始购买人

在、1933年证券法里.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承担原告损失的责任,他必须向法院正面证明:他本身并无过失或他的过失并非原告受损的直接原因因此,1933年证券法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最高水准,他不但应当对其普通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而且必须证明他的无辜,而非单单反驳原告的非难或指控

(二)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规定,每个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下的公开发行公司(具有100万美元以上的总资产和500位以上的股东).均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年度会计报表。如果这些年度会计报表令人误解,呈送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有责任,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于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

与1933年证券法矛相比,心1934年证券交易法咨涉及的会计报表和投资者数目要多几1933年证券法少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登记表中的会计报表和那些原始购买公司证券的投资者,但在众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注册会计师要对上市公司每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责。

不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所减轻。由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诸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这就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而众1933年证券法、则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将大部分的举证责任也转往被告。但与《1933年证券法户不同的是,原告应当向法院证明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会计报表,也就是说要证明这是其受损的直接原因二另一方面,戈1933年证券法》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他并无过失。而气1934年证券交易法、比较宽大,只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其行为“出诸善意”(即无重大过失和欺诈)就可以了。

三、习惯法与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

从美国以上成文法和习惯法对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规定了注册刽十师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

在美国,明确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成文法和习惯法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法庭不断重新认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和法律责任自从英国会计师远涉重洋将独立审计引进美国之后,独立审计便在美国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迅速得到了发展迄今为止,美国的独立审计已近百年,并且其水平在国际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相应地,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在这百年的历史过程中也逐步得以完善,在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成文法一般具有前瞻性不够的缺点,并且不便于及时加以修改,但习惯法则比较灵活,通过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相互配合,互为补充,使得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较为严密

(二)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在美国,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而没有行政责任。这主要是由于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以及单位行政管理章程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和单位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违法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我管理,因而不存在行政责任这一法律责任形式。在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一般都希望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承担赔偿其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刑事诉讼成立,则连带的民事诉讼常常使得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时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破产的境地。

(三)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的对象、范围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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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

当今,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广大会计人员职业态度是端正的,职业表现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高的,没有他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兢兢业业的工作和劳动,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社会主义事业的巨大成就。

我们在肯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存在一些欠缺和失范,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淡薄、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概括起来,其主要表现为:

1.会计信息失真

在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的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市场竞争的更加激烈,企业、政府和公众对公开、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然而,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发生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会计行业面临着“诚信危机”的挑战,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已是国内外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

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道德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由于缺乏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往往难以抵挡各种诱惑,不能坚持准则,在处理会计业务时经常为他人所左右,不能公平地对待利益各方,甚至通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使会计行为偏离了既定的会计目标,经常以牺牲国家利益换取局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日益淡薄,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扭曲。

3.牟取私利,贪赃枉法

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法制观念,通过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故意伪造、编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转移到个人手中,侵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少数会计人员丧失会计职业道德,借工作之便违法犯罪。有的会计人员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编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益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一些严重违法法制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反映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会计队伍中确有一部分人会计职业道德沦丧,走上法制的道路。

4.有法不依,法律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低下

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唯领导命令是从,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就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有的会计人员缺少会计专业基本的业务素质,业务知识贫乏或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业务素质低下,在工作中得过且过,缺乏积极进取、精益求精的精神。

二、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的措施

由于造成会计人员道德下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标准也应当采用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规范性防范,以法治假,追究责任

(1)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典及有关监督约束机制,将有关民事赔偿法律纳入有关会计立法中,同时强化实施。(2)明确单位负责人责任。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2.建立好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

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会计人员考核、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防止会计人员在会计日常工作中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还应对会计人员建立考核、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考核、竞争、激励和约束等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那些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并全面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强化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机制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监督机制有会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法律制裁等。

4.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其次,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体系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再次,对道德评价结果应使用奖罚手段、示范道德榜样、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各单位内部和社会公众的督导之下。超级秘书网

5.净化会计行为环境

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薄,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我们会计人员自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会计秩序才不乱,才会促进整个社会工作质量的提高,使整个单位乃至整个社会的会计工作处于良性循环,从而不断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更好地发展。中国会计业必将走向世界,其执业水平和执业作风必将经得起严峻的考验,每个会计人员必须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严明的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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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会计理论的一般认识

会计理论一词虽然广泛应用于财务会计多年,但尚无标准的定义。在会计文献中,对会计理论的含义有许多不同的理解。

但笔者认为,瓦芡和齐默尔曼作为当代实证会计理论的代表人物,对会计理论提出的意见是符合当代经济发展的潮流的。他们认为:“会计理论的目标是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解释”是指为观察到的提供理由,“预测”则是指会计理论应能够预测未观察到的会计现象。未观察到的会计现象未必就是未来现象,它们包括那些已经发生,但与其有关的系统性证据尚未从数据中收集到的现象。因此,在他们看来,假设和通过数据进行验证构成了发展会计理论的基本前提。

2关于发展会计理论的方法和实践性问题

20世纪60年代以来,实证会计理论逐步发展是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我国应用实证方法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这首先是由于我国会计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生着重大变化: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会计的作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致使财务信息使用者的群体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企业相对地位的确立导致财务信息呈报的企业导向,会计人员身份的转变致使会计信息编报立刻发生了微妙乃至深刻的变化。其次,由于20年来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尽管这种变动的程度和频率不尽均衡,但相对而言,较大规范的变动至少应当包括1993年会计转制和1997年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和实施。这样的制度变迁,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相关年度财务信息较为严重不可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如果考虑到1994年税制改革,和汇率并轨因素的影响,会计信息的不可比程度是不言而喻的。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会计规范的两次大的变动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因此,在当前,以对我国财务报告数据的统计分析为依据的研究成果的可信度是值得考虑的。所以,我国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会计理论研究势必仍然无法以统计和建立模型等研究方法为主,而传统的研究方法仍将居于主流地位。

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研究方法进行再认识。分析我国会计研究的传统方法,很难证明其等同于规范方法。换言之,规范研究方法与传统方法并不是相互重合的概念。二者充其量只不过是交叉的概念。在我们以往所进行的研究中,我们自觉不自觉的部分采用某些实证研究方法。众所周知,实证研究方法既包括当前十分流行的统计分析和“建模”,也包括诸如问卷调查、实地调查、访谈、案例研究、实验室模拟研究、实地试验等方法。因此,以往的研究中所采用的实地调查方法、解剖麻雀的方法、较为简单的统计分析方法、蹲点实验等方法应当属于客观的以实践为基础的或称之为以经验为根据的方法,也可认为是实证研究方法。

随着实证研究的兴起,规范研究受到日益普遍的批评。规范研究的根本缺陷在于其所基于的假设通常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无法在结论上获得普遍的共识。尽管如此,对于诸如会计理论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及确认与计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仍然主要地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应当承认,研究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不仅表现在规范研究的过程中,而且也出现在实证研究的若干阶段。正如瓦芡和齐默尔曼在他们的《实证会计理论》中所指出的:“研究人员在建立会计理论的过程中必然带有主观随意性。研究课题的选择与理论模式的建立都会受到研究人员自身价值观的影响”。

在批评规范研究时,我们应当对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研究命题的学术性加以区别,从而克服所谓纯学术研究的思想。无论是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实际上都不是所谓纯学术的研究,因此强调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并不意味着否定规范研究方法。

3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关于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目前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会计理论的研究应当以会计环境还是以会计目标作为其逻辑起点,也就是众所周知的会计环境论和会计目标论之争。由于二者都有说服力,针对其相持不下的情况,又有会计环境与会计目标结合论。以下作者试图进行简要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语言等方面的原因,美国的会计研究对我国的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两国会计环境的差别在某些场合却往往忽视。美国社会经济和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市场完全监管严格,税制完善且管理手段强硬,注册会计师职业得以充分发展且有着严谨的自律机制,资讯系统完善且高效,相比之下,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尚处于发展之中,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尚需调整与完善。资本市场还处于成长的初期,市场监管手段和税收征管以及税制的完善尚需要时日,审计环境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不容乐观,资讯条件不够理想。由此可见,不同环境下的会计理论研究的前提条件显然是不同的,所以进行我国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应当以我国会计所处的环境为基础,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本国的问题。当然,借鉴他国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也是不可缺少的。

虽然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中存在诸多具有共性的成份,但并非所有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下被特定会计实践证明了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都具普遍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对会计环境论作为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的观点进行反思。

此外,双重受托责任也应运而生。双重受托责任观认为现代会计在“受托—受托”的关系中的责任是双重的,既包括对受托资源的安全完整、充分运用和实现经营目标的责任,也包括对员工的福利、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政府的税收、公众的就业、社会公益事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笔者认为,会计目标论是受制于特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济运行体制的。在产品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通过运用会计信息来考察受托者对托付财产或资源的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特别在资本市场有效的动作情况下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但仍然关注受托资源的经营情况,而且由于他们处于一个相对发达的市场条件下,随时可以通过资本市场间接地对其所托付的资源进行调配,社会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本身也确实充当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因而使得会计信息对决策的作用日益重要。不言而喻,决策有用观应当是财务会计被普遍认可的情况下才得以成立。只有当所有权和经营权充分分离之后,企业外部利益关系集团的力量足以制约财务信息的公允呈报,决策有用观才能够确立。因此,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相同的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下,对于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以及私营企业而言,决策有用观和经营责任观的侧重点也未必相同。正如我们所熟知的:国际会计准则只对财务会计处理和呈报的重要方面进行规范,而不顾及次要的方面。同理,大多数国家的会计准则也主要用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因此会计目标倚重决策有用观是可以理解和易于接受的。

综上所述,从会计理论体系本身来说,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联系实际的逻辑起点,它基于特定的会计环境,对会计基本假设和原则具有统驾作用。从实务方面看,它指导特定会计系统的建立并引导其运行,从而构成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4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会计论坛日益繁荣,然而,改革开放初期对国外会计理论的引进和评价,毕竟只是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拨乱反正过程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并非不可突破的既定模式。借用他山之石,是为了攻克本山之玉。借鉴并非为了借鉴本身,而是为了对照以便取长补短或吸取教训。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的会计特用的系统结构。这个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状况和优化方法,需要由我们自己实事求是地去探索,实实在在地研究,把中国会计实务作为他国研究的许多成果试验田的做法实不足取。

同时,由于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许多成果基于经济学和行为科学的新兴学派的观点,而这些学派及其观点在其本学科领域中往往仍然存在争议,因此,当会计理论研究者对其所借用的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未能全面而深刻地把握时,这种借用显然是危险的。同时,由于新兴经济学理论的某些假设,例如理性经济人假设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现实,未必符合我国社会和文化现实,盲目借用显然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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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电算会计是为替代手工记账,从以会计核算对外报告为目的传统会计中产生的,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体系封闭,无法实现网络化管理,更无法支持电子商务。传统的电算会计由于产生的技术背景落后,只能支持局部应用,难以协同企业的财务与业务,无法实现网络化管理,更无法支持电子商务,不能适应网络时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1.2过分强调中国会计制度,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目前的会计电算化所依据的基础是中国会计制度,从某种角度讲,正是中国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给中国电算化的发展创造了较大空间。然而,中国会计必须走国际化道路,闭封自守不是它应有的特性。

1.3会计信息单一、滞后且缺乏前瞻性。一方面,由于传统会计核算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计价方法多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其软件也只是核算已经发生的历史会计信息,而忽视了前瞻性信息。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方面的限制,传统财务软件无法做到会计信息的实时动态处理,事前的预测并提供前瞻性信息无法实现。

1.4单币种、单语言。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我国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计账本位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核算反映,而企业使用财务软件主要以"甩账"、对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报告为目的,这就决定了传统财务软件单币种和单语言性。

1.5对管理会计考虑甚少。财务软件依旧没有摆脱传统监督会计的束缚,强调的是遵循会计准则,以对外报告为主要目的。在财务、会计与管理不断融合的今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将越来越关注于通过财务软件获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真正有用的信息财务软件不单单是一个核算的工具而已,在功能上应突出管理的作用如企业计划、预算、控制、成本管理、项目管理等,并建立决策支持系统。

2.会计电算化发展特点分析

面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冲击,我国会计电算化必须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这里的“国际化”特指参照国际会计理论及架构管理会计,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基于InternetIntranet技术,全面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面支持电子商务应用的一种全新财务管理模式和管理信息系统。

2.1从技术角度看,会计电算化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应具备如下特征:

2.1.1基于网络计算技术和Internet/Intranet技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企业信息系统结构实现由文件服务器系统(F/S)向客户机/服务器(C/S)方式的转变现在Internet/Intranet技术的应用已日趋成熟,为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优越的资源管理平台,不仅能处理结构化的数据如各类关系数据库,又能处理各种非结构化数据如文本、图象、声音等。Internet/Intranet技术具有开放性、标准化、分布式、使用简单易于维护等特点,它为企业信息系统的集成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同时,这一技术为企业涉足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基础。

2.1.2通过大型数据库技术实现会计信息的海量处理。为适应竞争的需要,企业财务管理将由分散走向集中,企业财务业务一体化协同处理、会计信息处理实时动态化显然,小型数据库如ACCESS等无法达到数据海量处理、高速运行及安全性的要求,因此新的会计软件必须采用如ORACLE等大型数据库,使得企业的业务处理如企业采购、销售等完全不受限制。

2.1.3多层结构技术和组件开发技术的采用,实现软件的N层分布式计算模式,从而为企业建立全面信息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2.1.4开放性技术的全面采用,包括对各种网络平台、数据库平台等的开放。其中跨平台技术指对各种数据库平台的支持开放以及对各种网络操作平台的支持。

2.1.5网络安全技术。新的会计软件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应用必须从技术上对整个信息系统的各个层次都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建立综合的多层次安全防范体系。

2.2从功能角度看,会计电算化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应具备如下特征:

2.2.1符合多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支持比较会计。软件应符合多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支持多国语言和多币种核算,可将会计信息按照不同国家会计准则或者会计核算制度进行相互转换、翻译,为企业提供具有国际可比的会计信息。

2.2.2全面网络化管理,增强集团控制力。国际财务软件从设计到开发应用都定位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网络环境不但包括常规的以客户/服务器(C/S)计算模式为基础的环境,而且还包括WWW、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络技术在内的环境。集团企业可通过国际财务软件这一网络化管理平台,利用各种远程通讯方式轻松实现下属机构与集团网络的互联,集团总部可随时通过网络了解各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从而全面增强整个集团的控制力。

2.2.3全新架构管理会计,加强内部监控。国际财务软件的开发设计应在财力会计基础上全新架构管理会计,软件各模块高度集成。一方面,它满足企业的日常财务核算与管理的需要,达到财务业务一体化协同运作,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集成统一。另一方面,国际财务软件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扩展和发展,为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服务,软件更加注重管理功能,如决策分析、预算管理等,使软件能充分发挥预测、决策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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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指的是对于会计对象进行进一步分类的标志或者项目。会计科目为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且成为会计人员设置账户和登录账簿的依据。虽然在非银行企业中,基本上不使用大量的共同类科目和表外科目,但是在银行会计中却大量使用了共同类科目和表外科目。在会计的科目中,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会计科目在大多数的企业会计核算中都会用到,但是针对银行等的少数的金融企业设置的共同类的会计科目涉及面很少,在一般的企业中很少涉及到。此外,在银行中大多都设置有表外科目进行核算方法,为的是准确反映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将来可能发生的,或者导致银行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期发生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的因素以及其他方面的不影响会计报表相关科目的业务。银行中的表外科目反应的主要是不能够引起银行的资金增减,但是仍然需要进行记载的实物库存数量的变化。

2.记账方法

记账方法是指按照一定的既成规则,在账户中使用一定的符号记载企业中各项经济业务的技术方法。在银行中会计的记账方法有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两种形式。在我国银行中的表内业务所涉及到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合算的时候,大多采用复式记账法。而单式记账法主要用于在核算表外科目所涉及的经济活动过程中。

3.会计凭证

会计证明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其中记录着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的情况,并且记录着其中明确的经济责任。银行中的工作量大,会计之间的分工比较细致、柜组数量巨大,业务种类也是相当复杂,在手工处理的情况下,一笔业务必须要经过多重人员之间的传递和处理才能完成。银行中的会计凭证不同于一般的非银行企业,主要表现在:首先是,银行中的会计凭证种类众多。从分类上来看,银行中的会计凭证处理按照其用途分为原始和记账两大种类,按照凭证形式分为单式和复式两种形式之外,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分类标准,也就是按照会计凭证的使用范围分为基本凭证和特殊凭证。其次,银行中的会计凭证以单式凭证为主。银行中的业务面比较广、工作量大,并且在会计中的不同岗位中的不同分工比较细,这样的工作环境要想使记账和分类汇集更加便捷的进行,就要求会计的凭证能够及时传递。在银行中采用手工核算或者人机并用的情况下,单式凭证能够使得会计凭证的传递更加方便,提高会计的工作效率。最后,大量采用原始凭证。由于银行中业务量比较大,并且对会计凭证进行传递的环节比较多,因此会计凭证的正确填写与否之间影响到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经济利益。基于此,银行为了避免在会计凭证的传递或者复制过程中出现差错,进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相应地减少重复的劳动量,银行中大多采用由银行统一印制的原始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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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对等原则,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当相互学位证书,要求各国积极进行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打破以前的传统模式,从而有力的避免了政府垄断的不良格局。中国属于经济大国的地位,使得其会计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当根据自身的优势,结合当前的形式,积极开发出具有本国特色的品牌,也正是当代从事高职会计教师急需解决的难点。

(二)社会市场对会计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变化发展,国内科学科技也产生了质的飞跃,会计产业及时抓住了这个科技机遇,将我国先进的科技融入到了会计行业,比如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的有效运用,使得获悉会计信息变得更加便利,同时,也降低了成本,因此,受到了我国各个企业的大力追捧。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已然达到了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程度,这也要求我国企业也走出国门,向国际大舞台发展,同时,也要求加大我国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培养,以便跟上国际经济步伐。中国经济全球化趋势,萌生了诸多新型业务的产生与经济的发展,从而将会计工作的职能向多方面发展,也加大了会计从业人员的难度。这也是我国高职会计教学承担的重大责任,只有不断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教育与培养,才可以快速的达到社会市场的各种不同需求,从而保障国家会计行业的稳定与发展。

二、为促进会计行业发展的高职会计教育教学

(一)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我国的会计教育起步晚,并且缺少相关的研究分析,并且没有国外的会计教育发展的快,还是落后一段距离。在实际的会计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以培养综合型优秀会计人才为目标,我国相关教育部门应该学习国外的先进会计教育经验,再结合国内的教育研究成果,发展符合中国特色的会计教育模式。

(二)加强会计专业学生的主体地位

高职会计教育的设计理念是培养操作能力水平高的学生,并且也注重学生的在技术上全面的操作能力,设计的方法是在原有科学知识体系上,新增相关的专业知识。高职会计教育教学是以会计专业经济性与技术性为根本,重点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学生的主体地位,明确学生的学习目的,而且充分采用行业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设计案例情景教学。我国以前的会计实际教学环境中,教学的有效性不是很理想,为了促进教学的有效性,可以采用下面几点做法:

(1)尽可能的完善会计行业的资料;

(2)尽可能多的提供会计行业使用的工具;

(3)增强学生和老师的互动;

(4)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水平;

(5)提高学生的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只有做到上面这些内容,才有可能培养出大量的理论强、能力强的高职会计人才。

(三)不断加强教师的自身实践经验

高职会计教育的内容近年来有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就是提倡认知心理构建主义进行会计的相关知识的学习,采用该方法能为学生建立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目标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结构。同时,也应该鼓励教师走出校门,在会计的实践岗位上进行现场教学,这样,有利于学生的主动性学习,也有利于丰富会计职能经验,同时,促进高职会计教育的良性发展。高职院校现在也邀请有实践特长的公司管理人员到学校进行讲学,同时,也大力支持教师走出去,增强自身的实战经,另外,建立相关的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学校根据高职会计的实际教学特点,制定了以上几点措施,希望能够为学生创造一个学习氛围浓厚的环境,希望能为学生增加大量的实践岗位,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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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定义

(一)相关性的定义

通俗地讲,相关性就是与信息主体相联系或有关系。FASB认为,相关性包括两层意义:内容相关,即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时间相关,即及时性。IASB在《关于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相关性做如下定义:当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判别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者通过确证或纠正使用者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同时认为,信息要与决策相关必须具有预测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仅要保证会计准则的制定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还需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杜兴强,2008)

(二)可靠性的定义

FASB认为,可靠性是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地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一项信息是否可靠,可从三个方面衡量:反映真实性、可核性、中立性。IASB对可靠性的定义则为: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如实反映其拟反映或该反映的情况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

二、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关系

(一)西方会计学界的观点

威廉姆.R.司可脱(2004)认为,在非理想状态下,通常需要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权衡。现实总是处于非理想状态中,人们也常常面临着对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权衡问题。FASB认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并列的、主要的质量特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Wallman(1996)建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披露,应摒弃单一的“黑白”模式、转向共分为五个层次的、彩色报告模式,并含蓄的指出,相关性是会计信息最为重要的质量特征。Wallman的观点虽然激进,但却代表了会计实务界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关注。而英国“财务报告原则公告”(1999.12)指出,“财务报表的信息必须相关和可靠,当两者互相排斥,需要对产生信息的方法选择时,所选择的方法应是能使信息相关性最大化的方法”。

(二)我国会计学界的观点

朱元午(1999年)认为,应正确处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过于强调相关性和过于强调可靠性都可能招致失败。葛家澎教授指出,“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企业的经济真实,是可靠地记录并报告企业经济活动的历史”。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即使在将来,公允价值的应用可能越来越广泛,但公允价值不可能完全取代历史成本。而且公允价值的应用也要求可靠,力求充分而公允地表述企业的真实情况。可靠性是基础、是核心。企业的会计准则中体现出:相关性显著大于可靠性。

三、相关性与可靠性在资产负债表下的分析

会计信息的主要功能在于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并借以提高投资者决策的科学性,最终达到促使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趋利性流动的目的(杜兴强,2004)。目前的财务报告模式无法同时提供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因为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是公共选择的结果,由此财务报告形成的信息对于不同使用者而言,就存在着信息过载和信息不足的问题。因此促使了财务报告领域内一系列的革新和发展,于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核心理念。

(一)资产负债观的定义及历史演变

1.资产负债观的定义

在企业收益计量理论中,主要存在资产负债观和收付实现观两种流派。资产负债观是与收付实现观相对应的一种会计理念,它是指会计准则制订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观下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只要企业的净资产增加了,就应当作为收益确认。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企业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而净资产是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的,因此这种确认收益的方法被称为资产负债法。在资产负债观下,损益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产物。

2.资产负债观的历史演变

在会计的发展初期,作为萌芽阶段的资产负债观被应用。随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从中世纪以来,由于资金的拥有者将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管理层而形成了委托关系。资金的所有者非常关注投入资金的运营效果,因为他们没有办法直接进行公司管理,只能借助于财务报表来分析投入资金的运营效果,关心的是利润指标,这里用的会计理念主要是收付实现观。近年来,国内外经济都步入高速发展阶段,物价的波动幅度也随之越来越大,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面临严峻考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和发展要求会计对价值变动所带来的损益变化进行及时的反映。这样,会计观念也就从注重收益的价值计量转变为注重资产的价值计量,以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作为计量收益的基础,使资产负债表成为最重要的会计报表。

(二)相关性与可靠性在资产负债表下的分析

1.相关性的分析

资产负债观侧重信息的相关性,原因在于资产负债观更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真实准确,从源头上理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得到很好的满足,必须保证某一时点上资产、负债的价值计算准确,确保资产、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为满足这一要求,企业的会计工作者就必须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进行科学计价。最新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等属性。比如对那些与市场价格波动密切相关的金融资产、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资产、负债采用公允价值属性计量。由此可见,采用资产负债观处理会计业务,科学计量就成为准确提供会计信息的重中之重。但相关性并不排斥可靠性,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提供资产负债的真实相关信息反而能更好地体现信息的相关性。

2.可靠性的分析

可靠性在资产负债观下受到一定的影响。首先资产与负债的现行价值运用要受到一定环境的制约,影响到可靠性,这是资产负债观的缺陷;其次资产、负债的价值确认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受到财务会计本身的特征所制约,财务会计在消除环境的不确定性的同时,由于估计和判断的大量存在,却可能将“不可靠性”导入会计信息系统;最后虽然资产负债观以净资产的增加表现企业的收益,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发生,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管理当局有可能以牺牲委托方的利益为代价来寻求个人私利,最终借助于会计信息进行掩饰或粉饰。如果为了相关性,牺牲太多的可靠性,对会计理论和实务也是不利的。

相比之下,收付实现观侧重信息的可靠性,为了确保信息的可靠性,更多地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如果资产的持有时间较长或外部环境的变化较大,历史成本和资产的公允价值会相差很大,这将严重影响信息的相关性。此外管理当局平滑利润行为使得人们对收益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倾向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是并没有排斥可靠性,只是有所侧重而已。在会计的长远发展路途中,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是统一的,希望两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能达到最佳组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兴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基于会计准则视角的分析[J]当代财经,2008(10)

[2]盖地;杨华。基于全面收益理念的资产负债观及其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体现[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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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财务”是指基于Internet/Intranet技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一体化,支持电子商务,能够实现各种远程操作(如:远程记账、远程报表、远程查账、远程审计及远程监控等)和事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能够处理电子单据和进行电子货币结算的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网络财务”所指的“网络”既非企业传统的自成体系的局域网或广域网,也非单纯的因特网,而是Internet/Intranet相互协同形成的开放式网络;(2)“网络财务”并非单纯的财务系统,而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协同的综合系统;(3)“网络财务”是企业级的财务应用;(4)“网络财务”应完全支持电子商务;(5)“网络财务”的各项功能基于管理而非核算。

“网络财务”的提出和推行其重要意义体现在:

1.“网络财务”改变了财会工作的空间和模式,使各项业务能在广阔的网域范围内进行实时处理,标志着一个新的财务管理时代,即网络财务管理时代的到来;2.由于采用了Internet/lntranet技术,为财务信息系统由核算型向管理型、决策型转变并最终形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全面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技术上无限的空间;3.“网络财务”改变了财务信息的获取方式,财务数据将从传统的纸质页面数据、磁盘数据发展到网页数据,有利于信息的多元化利用;4.“网络财务”全面支持电子商务,使得企业能够紧跟时代潮流,从电子商务的角度进行业务重整,有利于保持和加强企业的竞争地位;5“网络财务”将对传统的会计观念、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等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网络财务”的技术基础

(一)Internet/Intranet技术是“网络财务”的应用基础

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企业信息系统结构实现了由主机系统(FS)向客户机服务器(CS)方式的转变,而目前正向Internet/Intranet方式转变。Internet是一个广域网(WAN)的集合,它包括一系列的网络。Internet的用户使用Internet上的应用程序(如:电子邮件E-mail、浏览器www等)彼此联系以获取大量信息。用户可以访问的信息存放在运行多种Internet协议的服务器上,这些协议包括超文本协议(HTTP),文件传输协议(FTP)等。

而Internet是应用Internet技术的企业内部网络,它基于Internet通信标准、Web技术和设备来构造或改建可提供Web信息服务以及连接数据库等其他服务应用的自成体系的企业内部网。Intranet可以连接到Internet成为其一部分,当有安全需要时,采用“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与Internet隔离;Intranet也可进一步向企业外延伸,使其使用范围扩大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从而使企业与关联企业、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经销商之间形成范围更为广阔的信息系统,即Extranet.由于Internet/Intranet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对提高通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机构运作效率大有益处,因此,各国企业纷纷采用。Internet/Intranet技术为建立管理决策型的企业全面信息系统提供了优越的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它不仅能处理结构化的数据(如各类关系数据库),也能处理各种非结构化数据(如文本、图形、图像、声音等),使企业信息资源更加全曲、丰富;另一方面,由于Internet/Intranet具有开放性、标准化、分布式、使用简单、易于维护等特点,因此它为企业信息系统的集成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比如它采用了公开的TCPM协议,允许工作站通过同构或异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共享资源,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无缝连接;又如它利用超文本、超媒体传输技术,将分布于企业内外的数据有机地联结起来。无疑Internet/Intranet技术为企业涉足电子商务,扩大其竞争优势,提供了技术基础。

(二)大型数据库技术

“网络财务”环境下,抛弃了传统财务系统所采用的小型数据库ACCESS、XBASE、FOXPRO等(由于其数据处理的局限,不能达到海量数据处理。高速运行和数据安全性的要求)而采用了诸如SYBASE、INFORMIX、ORACLE、SQLSERVER等大型数据库,这些大型的数据库有高达TB(ITB=1000GB)级的数据处理能力,使业务量完全不受限制,不仅可以实现跨年度查询,还可以通过数据仓库技术,整合采购、库存、销售、计划、工资等数据供决策分析。另外,这些大型数据库大大改进了海量数据下读取的性能和安全性能,加强了网络控制,减少了由于网络并发用户操作对数据库造成的关键字丢失的问题,使得数据库系统能够高速运行并增强了安全性。

(三)三层结构技术和组件开发技术

三层结构技术就是将客户机服务器(CS)系统中各系统部件分成三层服务(客户服务端、中间层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的一种技术。其特点是联机用户多、每次业务处理时间短、处理的业务量大等。第一层客户服务端负责基本的可在客户机上执行的规则验证、数据描述和显示以及查询生成。第二层中间层服务器存储着应用程序的所有事务规则;客户机向中间层服务器发出处理请求,然后中间层服务器负责与数据库服务器打交道。第三层数据库服务器是所有特定应用程序数据和以存储过程形式表现事务规则的某些特定厂商的实用工具,它起到了中心数据仓库的作用。三层结构技术是一个基于组件的开发模式,即根据业务涉及的数据和处理流程、不同的行业特性设计成属性、方法并独立封装,使业务工作对象化,用户可在安装时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构件。比如,在软件设计上,将凭证管理作为一个组件,形成凭证模块,将账簿管理也作为一个组件形成账簿模块,用户可在三层结构的中间层封装某类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财务规则组件,如果凭证管理有问题就换凭证模块,如果账簿有问题就换账簿模块。三层结构组件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安全性能好;2减少硬件投资;3.安装、维护、使用或二次开发比较方便;4.能使企业实现远程应用。正是由于采用以上先进的技术为基础,网络财务才获得了技术上无限的发展空间,为企业建立其全面信息系统,涉足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网络财务”的实施方案

篇(11)

(一)国内外有关法务会计的争议聚焦

迄今为止,国外有关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众说纷纭,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法务会计的界定也是争议颇多,法务会计到底应归属于会计学科还是法学科?亦或是归并到审计学科?仔细分析诸多观点,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异,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会计为重心,还是以法律为落脚点,或者说可划分为广义的法务会计和狭义的法务会计,要视具体目标而定,国外的主流观点分析归纳有如下特征表现:第一,法务会计的内涵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从单纯的会计(舞弊)调查向会计鉴定、诉讼支持等司法纵深方向延伸扩展,这体现了多学科交叉渗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二,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定义进入了“林立”状态,各种说法不断涌现,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呈现百家争鸣、不断创新的景象。第三,理论研究专家与社会实践专家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源自视角不同,研究领域及价值观存在差异。从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是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又受到案例的推动,较多关注热点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执行舞弊审计、财务调查时的应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所用到的先进技术方法,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非常少。国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定义趋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务会计主体,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历史的概括总结以及案例研究,实证分析很罕见。由此不难发现实用主义原则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对法务会计理论的推动,这种实用主义原则现在仍起很大作用。从国内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界定观察,有的是从处理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的视角进行界定;有的则是从学科和实务双重角度予以界定;还有的是从现行司法会计体制的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诠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法务会计是法律与会计结合的必然产物,主要服务于市场经济,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为目的,与一般性会计比较,其主要的区别在于法务会计师的业务职能和提交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

(2)涉及的学科交叉范围广泛。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综合性会计,只要涉及到经济纠纷犯罪案件中的会计事项确认和判定,都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分析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

(3)服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以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为重点,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师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国内外现有的文献对于法务会计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识外,在其他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上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想要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应先明确法务会计的一般涵义。综合各家观点,总结我国法务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务会计,是指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涵义必须把握住以下五个要素:

(1)法务会计的主体。法务会计的主体是法务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务会计师。他兼具会计师、舞弊审核师、律师、私人调查员等特质。

(2)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客体是接受法务会计调查、审核及鉴证的对象,即法务会计的工作对象,具体是指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如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涉案事项或行为。

(3)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依据即法务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尺度,是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务会计的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即通过法务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审理的经济鉴证。

(5)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职能及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等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执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解决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师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可见,法务会计师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其基本职能是向法庭等职能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客观、公正地裁决经济案件的专业依据。在法学科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技术或区域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定位的鲜明特点是:具体详尽、面面俱到、学科交叉,涉及面广,出发点是适应性强,无论市场变化有多大,似乎都会有好的就业去向。但是,目前的就业竞争压力大,人心浮躁,学生一般只注重眼前,价值取向以实惠为主。经过几年来的培养实践,笔者以为,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特色方向,不论是在法学科下的,还是在会计学科下设的特色方向,都应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要源于实践需求,又高于实践要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既要简明扼要,又具有专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预留发展空间,要可持续下去。培养学生的周期较长,市场瞬息万变,可能招生时形势一片大好,可到毕业时,市场风向标变了,所以,还是要有缜密的顶层设计。基于上述情况,分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本科可定位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证据,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取证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跟踪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变化,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财务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程序调查研究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与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跨国集团、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视培养模式和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许多美国高校目前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停留在研究生在职教育阶段,加之社会上法务会计人才稀缺程度较高,各高校确定的法务会计培养目标以“能够胜任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主。

(三)各类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

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较普通专业的课程设计复杂且目标要求高,搞不好就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式”的局面,全凭学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学分有统一规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课程设计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法学院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法学科类课程,因为法学科的一级学科门类较多,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学科基础和主干课程就有十六门课,加入各部门法、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再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极其有限的学分分到复合的会计学科、审计学科,达不到需求。学生就业时常常出现会计学功底不扎实,法学又难就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只能再尽力压缩法学类课程,增加一些经管类会计课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难题,还是改变不了“拼凑”的色彩,改革创新就要冒风险。所以需要每年微调课程开设计划,按照“通、识、精、活”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样道理,在会计学院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经管类会计学科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经管类学科基础课程就有十到十二门课,加上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专业主干课以及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学科一系列课程不大可能,只能选择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课程。学生就业经常是会计学具备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学知识不系统,法学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面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最关键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人生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取哪个学士学位来定它的主要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尝试性地进行课程再造,打破“拼盘式”局面,为有效地节省学分、提升专业交叉和学科融合度、扩大复合效果、增强实战能力,组队实施了课程开发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五门课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在试用阶段,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进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国,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校生源大战序幕的拉开,增设新专业竞争加剧,高效率的办学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高校纷纷创立“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国内学历教育+国外学历教育”(2+2或3+1、3+2等)、校内跨学科或跨专业的“2+2”或“3+1”、本学科“创新人才基地班”、“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实践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职场竞争力和职业迁移能力、扩大就业适应性。可以尝试借鉴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

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

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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