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产品质量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时,要求做到:(1)防检结合,以防为主,重在提高。要把管理重点从产品质量的事后检验转移到对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即从管“结果”转移到管“原因”。(2)树立“以下道工序为用户,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观念,以期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3)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产品质量实行量化管理。通过数据把握质量波动情况,为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以便有的放矢地对生产流程进行调控,改进产品质量。(4)对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标准化。确保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在一个统一系统内协调运作,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循环周而复始地进行,使产品质量不断得以提高。
全面质量管理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当时的美国面临着质量管理的新问题。一方面,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大为提高,从注重一般性能发展到讲求产品的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保护消费者利益”运动蓬勃兴起,各种消费者组织纷纷成立,消费者向企业提出了“产品责任”和“质量保证”问题,迫使厂商重视产品质量。然而,原有的质量管理方法已难以妥善解决现代生产中的质量问题。然而,原有的质量管理方法已难以妥善解决现代生产中的质量问题,人们亟需一种新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质量管理活动。另一方面,随着管理理论的开展,人的因素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被管理者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得到承认。在实践中,开始推行“工业民主”、“参与管理”和“目标管理”,强调让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其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在质量管理中,出现了要求工人实行“自我控制”的“无缺点运动”,建立了“质量提案制度”。这一切为全面质量管理的产生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基础,同时,系统概念与技术的产生,使人们运用系统观点综合分析研究质量问题成为可能。于是,全面质量管理应运而生。
如果把追求“顾客满意度”作为企业的目标,那么实现这个目标的管理思想就是“全面质量管理(TotalQualityManagement,简称TQM)”。虽然早在1961年美国通用电气(GeneralElectrics)公司质量经理A.V.Feigenbaum(费根堡姆)就提出了“全面质量管理”,但这一理念在中国真正产生影响却是近10年的事。他指出:现代的质量问题在技术上日益复杂,只有统一计划和组织,才能适当解决,因而必须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费根堡姆和质量管理专家朱兰等人共同倡导全面质量管理,他们认为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点在于:(1)要生产优质产品,除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控制生产过程外,还需要加强一系列的组织管理工作;(2)产品质量有一个产生、形成的过程,管好质量就要管好全过程,包括市场调查、设计、制定标准、制定生产计划、检验、试验、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使之成为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全面质量管理产生后,迅速地从美国推广到西方各国,其理论、技术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深化。日本引进这一理论、方法后,结合本国实际,形成了日本式的质量管理,称为“全公司性质量管理”。1969年,质量管理国际大会总结了日本式质量管理的经验,归纳出六大特点:(1)开展全公司性的质量管理;(2)实行质量管理的审核制度;(3)质量管理的教育与培训制度化;(4)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5)灵活应用质量管理的统计方法;(6)组织全国范围的质量管理推进活动。
一是严格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目前我市的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分别达到GMP、GSP验收标准方可生产经营,并且定期由官方兽医对原料购入、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畜牧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严把养殖场畜牧投入品安全监管,对全市3000余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建立养殖档案,签订《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规范生产环节的养殖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三是加强投入品知识宣传培训。为让每一位养殖户都了解兽药应用常识,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将禁用药物清单、休药期规定制成展板3000余个,发放到各养殖场(户),并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饲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和GSP经营店主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在兽药、饲料使用以及养殖档案填写方面的能力与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违法违规用药的情况发生。
1.2病死畜禽实现无害化处理
一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我市是畜禽养殖大市,生猪、肉鸡出栏量分别达261万头,7300万只,按生猪3%、肉鸡5%的死亡率计算,每年的死猪、禽将达到370万头(只),外加取皮后的1860万只毛皮动物尸体,很难杜绝其流向餐桌的可能性。因此市政府于2013年6月初引进由山东盛世华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成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每日可处理病死动物尸体80多吨。二是研究制定了《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遵循“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集中处理、联防联治”的原则,明确了我市大、中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和补贴标准,强化了社区专职防疫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2意见与建议
2.1加强基层监督能力建设
我市市级监督体系、检测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都很健全,但多数畜牧兽医管理站监督力量不强、检测体系比较薄弱、执法能力不强,不能适应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百姓的需要。建议上级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基层站监督、检测能力建设。
2.2进一步明确畜产品检测经费
建议上级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检测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检测经费拨付的数量要根据当地畜禽养殖量和肉蛋奶的产量进行计算拨付,以此来确保抽检比例和检测项目,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2.3鼓励整合资源推行全过程监管体制
我市是畜牧大市,仍积极开展“养殖-加工-监管-流通”为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试点,希望上级能继续完善配合相关政策,推行全程监管,有效解决分段监管弊病,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2电子产品质量监督系统设计目标
2.1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电子产品质量监督系统能够有效的提高整体工作的效率,而整体效率的提升则在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办公,因为系统是B/S模式的,因此用户只需上网就可以迅速的进行办公,这样就能促使对员工工作的检验不再仅仅局限于办公室,而覆盖到了任何一个具有网络存在的地方,这样就能有效地提高员工们的办公效率。
(2)能够促使各个部门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加地便捷,使得所有的内部信息流转起来都更加地高效、方便,从普通的信息传递到文件方面的流转都可以经过这项系统来进行检验,以此保证各个部门和员工之间能够及时的沟通和交流。这种优势必须要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完成。实施这项系统就能够有效地保证部门和员工之间的信息传递变得更加的高效,使得信息的共享程度也更高,促使整体办公效率的提高。
2.2降低办公成本
办公成本的降低主要表现在
(1)节约了电话费等相关的通信费用,在以往的办公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的人员沟通通常都是以打电话的形式来实现的,因此在通信方面就需要花费不少的费用。因此其所建立起来的系统当中必然包含一个沟通交流类的平台,员工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来实现的交流和沟通,而且进行起来也非常的方便,因此这就不再需要借助电话来进行沟通,从而节约了通信费的开支。
(2)能够减少常规办公成本,正常情况下,办公过程当中所的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办公文件都是以纸质文档的形式在各大部门之间流传,因此就消耗了许多办公耗材,比如打印所使用的纸张和打印机相关方面的耗材等,这就必须建立起系统,当中包含通知公告的模块,以此来减少办公此类方面的开销。
2.3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
合理分配的资源主要有:
(1)人力资源:系统能够对全体员工的个人情况及其系统的使用状况进行统计和检验。并通过检验数据来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以此来检验所有的人力资源是否能够获得有效的利用。
(2)物力资源:这主要是根据各个部门内员工对系统的具体使用情况,以此来获知各个部门对各类办公器材及物品的具体使用状况,从而结合实际情况来适当的调节,其中所有的各项物力资源的具体分配和使用。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比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的黑鸭子、甲醛白菜、禽流感、黄金大米、毒龙虾、瘦肉精、毒奶粉等国内的质量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巨大伤害。面对这些频繁发生的安全问题,消费者在冷静之后一定会想到是监管部门监管的缺失所导致。我国最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一定程度上给很多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并时时刻刻被广大的消费群体所关注。然而,在此方面,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维持社会福利公平的监管部门,却让人觉得笨手笨脚,致使在很多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都成为利益的输家。
1.2信息获取渠道的分析
就质量安全信息渠道而言,一些消费者是比较相信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这主要是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有直接关系的。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比例也仅仅只有57%,还有近一半的消费者并不认可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那是因为有关的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道的力度不够。事实上,监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只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用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监控,更多的应该肩负着相关事件及信息报道披露的责任,同时还要肩负主动掌控有关质量安全社会舆论方向的重责。
2消费者质量安全认知影响因素分析
2.1消费者维权途径分析
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他们的维权渠道却是比较单一的。甚至有时许多消费者都会表现出一种无能为力和无助的表现,这是一种不良的状况。任何一个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都应该进行维权,但是,近几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的例子确说明,消费者中几乎没有在购买农产品发现质量有问题后会及时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或向法院等机构进行利益补偿诉求。这样的情况发生,间接的说明了监管部门缺乏倾听民情的工作机制,反应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通畅、造成了民愤、民怨积累,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消费者对监管部门失去了期望和信心。
2.2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立场认知分析
很多消费者都会认为监管部门在处理质量安全事件的时候并不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认为监管部门只能代表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利益,对监管部门在质量安全事件上的公信力表示怀疑。这种情况与监管部门的工作形式封闭、方式机械、思路固化、应对措施落后等因素有直接关,这些因素造成了大众对监管工作缺乏理解和信任,从而导致了监管部门监管作用的低下。监管部门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当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发生利益矛盾时,监管部门应该去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利益。
3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应急能力应该有所提高,形成一道屏障,将质量安全风险降低。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和不诚信的生产以及经营者,用法律进行约束种种不道德的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消费者的信心。(2)完善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监管部门要做到问题之前能预警、问题之时能受理、问题之后能解决的畅通反应渠道,避免消费者受到二次损失,并且要获得适当的补偿,同时还要减少民怨、民愤,维护社会和谐发展。(3)改进工作方式,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设备,进行信息的实时监控和监管,要做到澄清事件事实、立场明确、赏罚分明。同时还要做到农产品质量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客观性。面对一些突发事件,要及时的进行公布,缩短问题响应时间,满足公众的信息,利用最短的时间平息社会舆论,用最快的速度控制舆论高地。
二、应对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系统性工程,依托相关单位共同实行。1.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生产基地、合作社、重点生产单位农业投入品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指导,确保生产环节安全,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安全优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更高要求。2.积极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决定行动,县、乡镇两级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从而提高人民安全意识感、责任感。使生产单位进一步清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以随意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投入品,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每个人的职责,违反相关规定需受法律的惩处。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人们了解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性,力争达到“人人为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识安全”的宣传效果。3.开展安全示范、推动规范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各乡镇各抓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各一个示范点,亮出示范牌子、制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如实记录投入品生产档案,做好安全监管记载,从而带动辐射标准化农业生产。4.完善检测体系、做好科学抽检:县、乡镇监测站要全面完善检测体系,做到设备全、人员足、档案清、记录实。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检测手段,做到严格按照抽样方案操作,科学采样,精细检测,如实反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问题早发现,处理要及时。5.申报三品一标、规范标识管理:标识是反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号,各级政府要组织优秀合格的生产单位积极申报“三品一标”,真正做到消费人群认知“有标则安、无标存险”的消费理念。同时对已申报成功的单位进行标志规范管理,严格监管“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发现问题应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1.1技术因素的影响
技术因素主要包括机器、材料、工艺和测量等方面。机器设备及相关工具的维护和保养情况及其准确性、精确性情况影响着产品质量;原材料的质量及其保管情况也影响产品质量;选择的工艺参数和工艺装备等正确性、合理性及工艺方法的执行情况也会影响产品质量;测量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也直接影响着产品质量。
1.2人员因素的影响
由于人员知识储备、技术经验和能力素养等方面的不同,以及企业培训力度的不同,技术能力仍有欠缺,违规使用生产原料,掺杂使假,逃避检验检疫等等都将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差、粗心大意、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技术不熟练、厌烦情绪以及人为控制难度大等造成操作误差也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此外,领导的质量意识是关键人为因素,督促各级领导加强质量管理,促进全体员工提高质量意识才能保证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
1.3管理因素的影响
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监管部门的协调监管力度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等管理因素都影响产品质量。如安全用药意识比较薄弱,无监管或监管薄弱状态,监督执法工作薄弱,缺少统一的协调手段等。
1.4环境因素的影响
社会环境方面存在质量安全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感较低、追求低投入高回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威胁着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方面,生产现场的温度、湿度、噪音、振动、照明、气体成分、污染程度等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尤其是那些对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加工过程中。
2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2.1传统产品产业链质量出现短板的风险
传统优势产业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但由于产业链的个别环节出现短板,导致整个产业不合格率偏高。原辅材料、标准件和非标外协零部件等成为供应链质量风险,如纺织皮革类产品产业链中的染料、面料及染整工艺,电子电器产业链中的低端电子元器件和电器附件、家具产业链中的人造板、胶黏剂等。由于恶性价格竞争,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获得生存空间,盲目追求制造成本,选取低价格供应链,导致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
2.2高新技术产品面临技术和标准的风险
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催生高新技术产品,但由于高端技术产品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片面追求和保留产品使用新颖性,缺乏产品安全标准化设计。且产品在初期缺少标准进行监管,往往会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不高。高端产品均处于技术发展积累期,个别技术尚待突破,产品成熟还有待时日。
2.3小型微型企业质量失控的风险
小型微型企业众多,三五人就能凭借一两台简陋的设备开始生产,加之其对质量和标准认识不足,难以保障其产品质量。如商用电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基本电气安全项目的不合格;电源适配器的抗电强度等多项不合格;食品中添加剂和色素等超标;机械压力机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多项安全措施缺失。
2.4企业诚信缺失的风险
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假冒伪劣、违法添加、以次充好等。如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钢筋、不锈钢管材的直径/厚度不达标;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使用低劣原材料;加油机非法改造加油机硬件进行计量作弊;石材产品的以次充好;纸制品添加荧光增白剂;液化石油气添加二甲醚等。
3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食品等部分关键领域的国家质检中心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能积极快速向上级部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并尽快处置。各质检中心在监测过程中对非食用物质和致病菌等高风险项目,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品质指标不达标等风险项目以及其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项目,采用不同措施。此外还通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标准宣贯会等,深入分析产品质量问题,解读和宣贯标准,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开展质量提升分析培训活动,提升企业产品自检能力,引导企业强化质量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降低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1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风险管理小组,加强风险管控。
建立由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人员参加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具体包括对风险的度量、评估和决策,员工安全知识的宣贯,生产过程风险监督排查,风险防控措施的制订,安全风险信息搜集整理等。
②监控生产过程达到规程要求。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生产过程监控规程和检查员操作规范,监督制度规定的实施和检查员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员按相关规定对生产过程、包装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标准时,应立即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③加强研判实现前期预警。
质量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根据原料和产品的相关检测、检疫、检查数据,及质监部门的预警信息,对本单位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研判和预警。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预警制度和预警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相关工作人员,以便提高生产要求,加强检测检查力度,排除问题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④加强员工培训,减少人为差错。
通过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胜任能力,加强管理,完善规章,改善运行环境等措施,可以最经济地最有效的减少人为差错,生产企业应用好该方法加强员工培训减少人为差错。因此需要明确各类人员的素质要求,正确考察员工技能,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方能有效降低人员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⑤严控原材料质量。
产品质量控制的好坏与原材料质量是分不开的,因此进场的原材料必须严格检验检查并符合要求。原材料的外在质量缺陷和内在质量缺陷最终都会降低产品性能,甚至产品安全性。找出哪些原材料特性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并重点监控原材料的这些特性。
⑥技术创新增加产品安全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安全性能认识的增强,利用技术手段研发安全性更高的产品也是一条重要途径,同时还能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例如,汽车行业的混合动力系统、起动/停止系统、汽车安全系统等都有效的提高的汽车的安全性能。
⑦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由于行业、工艺过程、管理方式、掌握信息、认识经验及安全意识等方面的不同,以及不同用户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侧重点不同,因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及关注点不同,因此有必要保证企业间、员工间、供应商与用户之间及时沟通,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对不同产品不同用途分别建立安全风险知识库,尽可能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2质量监管部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①成立风险监控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预测能力,可在质监局成立局领导负责,巡视员、相关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收集全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分析整理监督抽查信息、标准变化信息、产品质量曝光信息;开展风险预测并预警;制定专项抽查计划;构建风险监控体系。
②加强对风险控制的研究和应用。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评估等安全风险研究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疑问性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预警和处置,避免系统性、全面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出现,减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造成的危害。目前质监系统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安全风险管理理念不清晰,相关研究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实际应用较少,因此要加强风险控制的研究和应用。
③加强对部分高风险产品的综合风险评估。
产品的使用风险不仅与产品自身的质量有关,还与安装情况、周围环境、使用人员等因素有关。如电热水器触电事故多发生于用电环境达不到要求(无接地保护,布线不规范等)的农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在小孩的情况较多。因此,对于这些产品应进行综合性的风险评估,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建立风险评估机构,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监管,保证产品使用安全。
④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
根据文件要求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报告、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大事故,或尽可能减轻危害。风险信息研判采取分级研判和专门研判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质检机构都应当对收到的信息认真组织研判,通过科学研判确定风险性质和采取处置措施。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监测信息的报送、分类、研判、处置、统计、预警和。通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统计,有利于对倾向性、苗头性、疑问性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掌握,以便及时预警和处置。通过该平台还能相关信息,以便质量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⑤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质量监管部门应引导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因标准缺失导致高危风险产品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和检验机构积极跟踪研究国外标准和技术法规的新动向新变化,结合需求推进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改。如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规范“抽样“”检验”工作流程,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⑥加强技术储备,提升技术能力,建立速效科技攻关机制。
科技研发过程中,积极开展相关产品(特别是高风险产品)的检测技术研究工作,开拓检测范围,提升检测能力,并注重技术储备。为应对突发事件,应建科技攻关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时,有科研力量迅速开展工作,短时间内找出解决办法,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信息支撑或技术支撑,控制事件蔓延。此外,检验监管模式也需要技术提升来支撑,如进口机电产品的检验周期较长,且由于技术含量高构造复杂,需多专业人员协作,有必要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改进检验监管工作措施,提高检验有效性。
⑦完善产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召回体系。
对于高风险产品,如食品、纺织品、电源、灯具、数字医疗器械、汽车、电子产品、机械产品、家电等,应加强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依法实施公告、曝光、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甚至召回相关问题产品等措施。目前仅汽车、进口乳品、食品三类建立了召回制度,质量监管部门应考虑对其它高风险产品也建立召回制度。只有通过召回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处置不合格产品,才能使使用中的产品都是合格的,从而形成生产、销售、使用、召回的闭环产品质量控制模式。此外,质量监督部门应鼓励生产商经销商主动召回问题产品,而对高安全风险的问题产品应强制召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⑧借鉴国外产品监管的先进做法。
制定较高的产品质量标准,即规定了较高的产品质量特性技术要求。国外很多产品的质量标准比国内高,如油漆类产品中有害物质VOC释放量,欧洲标准比中国标准高很多。另外还可借助于民间检验体系,定期采购市场上的消费品进行严格检验并公布结果,指导消费。类似民间机构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广泛存在。政府和民间两套监督系统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近些年美国和欧盟的许多产品瑕疵,都是被民间检测机构率先发现,政府随后跟进。中国应效仿这些经验建立一套民间检测体系,还可以借鉴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如果食品被发现不合格,要求生产厂家和销售部门主动召回已售商品,并退还消费款项。
量化监管效果
群众对量化监管的效果反应良好,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进行现场监督指导,能帮助被监管对象和消费者更加有效地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工作其实也是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量化监管有效地促进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和监管办法配套。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监管的思考
(二)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总体评价在对产品价格的总体评价中,26.9%的消费者认为产品价格比较贵或非常贵,13.5%的消费者认为很难说,也有59.6%的消费者认为产品价格非常便宜或比较便宜。不过,这一总体数据难以反映不同购物场所的结构性差异,研究发现,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的消费者中,有77.1%的受访者认为该购物场所的产品价格比较贵或非常贵,这一数据在本土连锁超市的受访消费者中占16.7%,小商品市场则是6.7%,赴港购物消费者对香港产品价格的评价中只有7.8%的认为比较贵。由此可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本土连锁超市和小商品市场的产品价格呈由高到低的差异变化。另一方面,香港的产品价格在汇率和产品自由贸易等因素的影响下,相对于内地产品价格而言比较低。消费者对产品价格评价是主观心理行为,会受到收入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对不同购物场所消费者的家庭年总收入对比发现,在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家庭年总收入相对较高,有83.5%的消费者称家庭年总收入达12万元以上,其次是赴港购物的消费者,为81.3%,再次是本土连锁超市,为58.3%,在小商品市场购物的消费者仅为48.3%。在这一收入效应的作用下,前面所分析的不同购物场所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总体评价可能存在更大的差异,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的消费者虽然总体收入较高,但仍认为该购物场所产品价格较贵或很贵,可能更加凸显出相对于其他购物场所而言的产品价格问题。
(三)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难易程度在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难易程度方面,大部分赴港购物的消费者认为香港市场的产品质量信息比较容易了解,其中39.1%的认为非常容易,50%的认为比较容易;其次是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21.3%的消费者认为非常容易了解,65.6%的认为比较容易;而本土连锁超市的产品质量信息则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其中48.3%的消费者认为“很难说”,只有1.7%的认为“非常容易”,35%的认为“比较容易”,也有13.3%的消费者认为比较难以了解;小商品市场产品质量信息的了解最困难,65%的受访者表示“比较难”。四类购物场所在产品质量信息的了解上之所以存在差异,可能与产品的质量管理、市场的信誉、市场的法制水平以及真实披露产品质量信息的内在激励等因素有关。
(四)影响消费者选择购物场所的最重要的因素在问到“你之所以选择来这里购物,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问题时,不同购物场所的消费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的受访者中有75.4%的认为“商家的品牌信誉好”是他们来这里购物的最重要的原因,13.1%的认为是“产品质量有保障”,这两个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产品质量有关;本土连锁超市的受访者中93.3%的认为是因为“离居住地的距离近”;小商品市场60%的受访者也认为是因为“离居住地的距离近”,除此之外,也有28.3%的受访者认为是因为“产品价格便宜”;赴港购物的消费者中,达到40.6%的受访者认为是因为“产品质量有保障”,32.8%的认为是“商家的品牌信誉好”,18.8%的认为“能买到自己需要的品牌”。
(五)消费者最关注的产品信息不同购物场所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对于所购产品相关信息关注的侧重点和关注程度是存在差异的。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的消费者中,非常关注的信息主要是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98.4%)、包装是否完好(96.7%)、是否是知名品牌(95.1%)和有没有质量合格等认证标志(91.8%);本土连锁超市的受访者非常关注的产品信息则主要是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95.0%)、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80.0%)、是否是知名品牌(68.3%)和有没有质量合格等认证标志(68.3%);小商品市场的受访者非常关注的产品信息主要是包装是否完好(73.3%)、产品的价格(43.3%)和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31.7%);赴香港购物的受访者非常关注的产品信息则主要是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限(85.9%)、是否是知名品牌(71.9%)、外形是否美观(51.6%)等。
(六)消费者获取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途径关于获取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途径,对于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本土连锁超市以及赴港购物的消费者而言,大多数受访者表示通过“看是否为知名品牌”进行判断,比重分别达到75.4%、51.7%和64.1%,由此可见知名品牌不仅是产品的符号,在大多数消费者看来,也是判断产品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对于小商品市场的消费者而言,73.3%的受访者表示是根据自己经多次购买而积累的经验来获取产品质量信息,这种基于个人经验获取产品质量信息的做法,可能是披露的产品质量信息缺乏可信度的市场环境所逼,也将由于个人经验的差异而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
(七)购物过程中遇到最多的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对于“遇到最多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回答中,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以及赴港购物的受访者均认为主要是存在“以次充好”,分别占到13.1%和14.1%;本土连锁超市的受访者则认为存在“过期产品仍销售”、“虚假或错误标签标识”等问题,分别占21.7%和16.7%;小商品市场的产品质量问题更为多样化,存在“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过期产品仍销售”等多种问题。
(八)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采取的措施在购物过程中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绝大部分消费者一般都倾向于采取直接找产品销售人员理论的办法,这可能是消费者遇到问题时的一种本能性反应。只有部分赴港购物和国际知名品牌会员制超市的消费者会向质量管理部门投诉,而本土连锁超市和小商品市场的消费者较少采用这种较为理性的维权方法,可能是消费者对于质量管理部门的信任度上存在差异。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土连锁超市、小商品市场以及赴港购物的受访者中,有不少人对于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自认倒霉”,分别占36.7%、30%和23.4%,这可能反映了消费者对于维权知识或能力的缺失,或者对于维权的效果缺乏信心,对于赴港购物而言,可能对于香港的权利救济方法不了解。
二、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交流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专职机构支持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建设尚属起步阶段,既缺乏流程规范的制度又缺乏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目前风险交流工作开展主要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法律规范和运行情况来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共享协调机制不完善,统一权威的风险交流机构尚未形成。各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建立起了有效的风险交流制度,专职的风险交流人员在机构总编制中的占比一般为5%~10%。欧洲食品安全局于2009年《2010年至201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交流战略》,明确了其在风险交流方面的工作目标、所应该采取的交流策略和交流方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09年制定了《FDA风险交流策略计划》,确立了自身风险交流工作的目标、策略和所采取的方法。日本政府于2003年《食品安全基本法》,设立了直属内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上层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工作。
(二)风险交流定位等同于危机交流,缺乏长远考虑和持续的有力支持
我国目前对风险交流缺乏长远考虑和有力支持。现在不少人把风险交流简单理解为出了事情之后的危机管理和科普宣传,将风险交流的工作重点放在危机应对,将危机应对的重点放在应付媒体即危机公关上。将风险交流手段作为平息事态和安抚公众的工具,忽略了风险交流与日常工作的融合,这直接导致在风险交流问题上的短视,使这类的交流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依据,消费者对风险管理者(政府)和风险评估者(科研机构)的信任度下降。风险交流工作费时费力,却又很难有立竿见影的产出,因此很难得到持续的支持,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也很难得到满足。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道纷杂,缺少统一的权威发声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很多时候是“媒治”,不是法治,媒体说了算,媒体说它有问题就有问题,监管部门忙于应对,这就造成了公众的混乱。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专家、群众、媒体、政府、各个部门的说法都不一致,这种状况使得公众无所适从,也为错误言论混淆是非提供了可乘之机。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根据美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联邦有关部门按照各部门监管范围和职责权限的划分,形成了以联邦政府信息披露为主,地方各州政府信息披露为辅,分工明确、全方位的信息披露主体。欧盟则规定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为唯一权威安全信息机构]。日本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局食品安全状况以及消费安全局负责研究与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消费者反映)的搜集、沟通等。
(四)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公民现阶段科学素养
较低的现状对风险交流工作提出巨大的挑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以不满足于温饱而提出更高的诉求,例如对环境污染的关心、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等。但根据2010年11月公布的中国第八次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仅为3.27%,仅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20年前的水平。同时又由于人们普遍缺乏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结果导致公众很容易形成错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增大风险交流的困难。而且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引发的舆论压力越来越大,政府被动屈从于公众舆论压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已逐步呈现政治化趋势,偏离客观、科学的风险交流轨道。
三、对国内风险交流制度建设的建议
结合我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议以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包含媒体)为利益共同体,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科学告知、沟通有效、公众理性的风险交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利益体既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责,又相互协作,共同参与。
(一)政府作为风险交流的主体,对风险交流工作起到顶层设计和主导、推动作用
1.建立风险交流制度,完善各方协作机制。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和机制。风险交流是各方信息互动、交换意见的过程,不仅要求融于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中,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突发和应急时,更需要显示出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为突发事件处理和关切热点回应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风险交流的基础性工作,制定风险管理方案。以强化公共服务为出发点,设立我国大宗及特色农产品(例如大宗果蔬农产品等)的质量安全长期和定点风险监测以及风险评估计划,支持有关科学技术研究(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新技术研究等)。在科学研究基础上,组织制定科学实用的风险管理方案(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标准化生产规程等)。
3.建立以“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信息”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平台。风险交流是个互动的过程,在风险交流体系中的各个利益体需要对风险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方案和实施有个认知和反馈。例如,公众希望了解农产品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结果;企业需要了解政府制定的风险管理方案在农产品生产中是否可行并及时反馈实施效果;政府需要了解所制定的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效果如何、有没有需要完善和修改。因此,风险交流方式和渠道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不同形式的公共服务平台,例如专题网站、微博、电视报刊专栏、手机微信、展览会、论坛、研讨会、培训班、讲座等。政府部门可根据不同的风险交流内容,选择合适的形式,邀请利益相关方进行交流。总的原则是各利益相关方能顺畅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反馈想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例如,组织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工作研讨会或小型论坛,交流风险监测与评估研究结果、商讨风险管理方案、反馈和评估风险管理成效;通过讲座、微博、报刊专栏、电视广播采访等方式对公众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风险认识;邀请知名媒体人与科研机构及政府监管部门交换意见和信息;向公众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数据等。
4.组建一支专业专职风险交流人才队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组建从事风险交流的专门机构或人才队伍,职责是建立和管理风险交流平台、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风险交流活动、收集和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风险交流机制研究等。这支队伍不但拥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背景,而且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应急、研究能力。
(二)科研机构承担风险交流基础性工作,为风险交流提供科学支撑
1.受政府委托,开展风险评估监测与风险评估研究。风险交流的基础是对风险监测以及风险危害的科学研究与判断。农产品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必须基于科学证据;风险知识与信息的专业化,使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认知存有差异,不同主体之间对风险的接受度不同,也需要专家的评估意见;政府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和措施,需要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科学数据支撑。因此,科研机构成为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研究的中坚力量。
2.协助政府部门实施风险交流活动。科研机构应协助政府开展风险交流活动,例如研讨会、论坛、培训等。在风险交流活动中,对各利益相关方提供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用科学数据解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疑问。
3.协助政府培养风险交流人才队伍。科研机构应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特点,在需要的时候,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培养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背景的风险交流人才。
(三)企业根据风险交流,实施政府风险管理方案
并及时反馈方案实施效果等企业是农产品生产主体,在风险交流基础上,实施政府风险管理方案,例如实施标准化生产规程、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作为生产主体,企业最了解实际生产状况,因此,在风险交流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风险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建议、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效果反馈等职责。企业参与风险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的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大众的收入提升了,使得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随之提升了。人们往往不会过于关注商品的价格与数量,而更为在乎商品的质量。其中,畜产品的需求递增,使得畜产品的黑色产业链条发展十分迅猛。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了整个社会关注焦点。本文将通过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入认识,从畜产品的质量问题出发,来寻求更为有效的解决对策。
1畜产品安全质量的问题分析
1.1监管体系的问题存在。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是由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来开展的,其应该确保畜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的安全性,促使其得以在生产、屠宰、加工的各项环节都能被及时、有效地监督。这也就需要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与科技运用水平。当前在我国,畜产品的安全性缺乏来自于法律内容的保障。管理部门在开展管理时候,所选择的检疫方法还需做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针对于畜产品的检测标准不够清晰,使得其监测手段显得较为落后。畜产品在养殖的过程中,有着多样化的饲料添加剂与药品类型可供选择,其名称复杂多变,如果只是依靠以往的检测手段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检测需求。一些区域在检测中发现问题,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判定标准,无法进行正确判定,查处工作缺乏依据。由于缺乏检测工作经费,监管部门检疫、检测手段落后,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影响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1.2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落后。目前,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的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一些加工企业的生产标准化程度较低,导致其在组织生产加工的时候,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卫生问题、运输稳定性、污染源隔绝等等。其中,当无法做到对污染源的隔绝,将会使得畜产品携带大量的细菌、霉菌和寄生虫,与此同时,活畜禽市场交易给病源微生物传播提供了机会,污染了交易环境。在对肉、蛋、奶等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以及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其中某个或某几个环节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二次污染,从而影响食品质量。一些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差、设备落后,致使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二次污染。另外,畜产品中生鲜产品在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很容易腐败变质,失去色、香、味和原有的营养品质。一些销售者和生产者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大量使用有害或有毒的化学试剂充当添加剂、防腐剂、保鲜剂,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3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是饲养环节的质量保障未能达到。在一些养殖地区的养殖活动选择的是散养的模式,其规模化程度较低,饲养达不到标准化养殖条件,防疫条件差,管理落后,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所以生产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二是生产者法律意识淡薄,对兽药、饲料专业知识缺乏养殖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些养殖户本身在思想上未能加强对其的重视,使得其本身缺乏专业化的养殖知识,存在着滥用饲料添加剂、兽药的问题。
2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的运用
2.1提高畜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落实到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往往会出现在生产环节,这也就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从源头出发来对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加大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力度,重点对生产有毒有害的畜产品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管职责。通过对动物疫病防范措施的完善来增强防疫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选择综合化的防治手段做到提前预防。将重点疾病进行提前预测与诊断,实现防疫成效的加强。例如,疫苗免疫工作的诊断需要将疫苗免疫的规范操作、免疫人员的安全防护以及牲畜的安全落实到位,并且将免疫档案科学制作,按序归纳,促使常规工作的开展成效得以达到最佳。2.2保障畜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构建与完善。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该项法律的出台给畜产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因为在我国目前尚未拥有一部涵盖多个领域,能够对畜产品养殖活动科学管理、严格把控,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能够从养殖活动到销售活动都被有效监控的法律法规,导致畜产品的管理工作本身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当然,畜产品的安全质量需要畜产品的管理部门将养殖户与供应者的责任明确到位,且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内容,让责任制度得以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体现出来。尽快起草颁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通过有法可依,为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有力保障。2.3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的运用。一是对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的完善。通过对畜产品安全质量预警价值的运用来将畜产品的监督管理内容定期地进行检测。对畜产品监督抽查与安全检测的结果,要及时公布于社会,评估畜产品安全状况,形成科学统一的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二是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从预防机制出发来做到第一时间的及时控制,让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动态能够被实时监督。同时,结合于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方法体系来将制度内容的价值体现出来。三是畜产品的安全事件处理,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并及时控制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把危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启动危机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调配社会资源,确保必须物资发放;要是信息公开化,与媒体紧密沟通,及时相关信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要建立紧急处理机构,负责整个事件的协调,制定处理程序和方法,处理物资储备等。四是畜产品安全追究机制。2.4注重于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全程把控。畜产品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从源头做起,将生产活动的初期,即饲养、原料环节作为工作开展的源头,然后将屠宰、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严格地控制起来。只有加大监控各环节的力度,才能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环节控制的好坏,既取决于各环节的标准完善程度和执行程度,又取决于法制维护的状况和技术水平的运用。所以,制定高水平的标准体系。采用先进的科学控制手段,在有效的法律框架内,对其进行监控,是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的基本条件。2.5信息内容的及时公开来将舆情监测运用到位。监测信息的不充分、不透明将会直接加剧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频发。信息公开是保障社会大众能够享有知情权,促使公众的关注得以成为畜产品安全质量的保障因素,发挥出社会舆论效应,让相关部门针对于畜产品的处理事件,可以被动态监测,让信息通报工作引起社会反响,当然,也要杜绝别有用心之人进行恶意炒作。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提高资金投入力度,使得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得以获得现代科技的支持,满足对相关设备的需求,实现畜产品检测技术的优化升级,让技术发展带动检测成效的提升。
3结语
畜产品需求量的提升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选择多形式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来提升监督力度,只有监督力度搞上去,违法经营饲料添加剂、收售不合格畜产品的不良商家才能被严惩,最终让畜产品市场得以实现更好的质量提升。
作者:丁希军 单位: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商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大火烧光,那么第二天的头条新闻便是各家争相为其贷款。这其中便体现出品牌的作用。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达了,商品结构越来越复杂了,商品质量孰优孰劣,需要采用专门的测试设备来鉴定。而一般的消费者又不可能拥有检测条件,只能根据商品的牌子来决定取舍。为数不少的顾客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名牌产品。产品的品牌就是无形资产,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意识到这一点,在塑造品牌的过程中不惜花费重金。
可是,近年来,中国许多辉煌一时的“知名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相继陨落了。三鹿集团公司,国内最大的奶粉生产企业,“航天乳饮料及乳粉”惟一合作伙伴、全国惟一“航天乳饮料”专业生产企业。三鹿奶粉,国内第一批获得“免检”的奶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据三鹿官方网站的介绍:经中国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三鹿品牌价值达149.07亿元。149.07亿元,用了半个世纪的积累。然而让这149.07亿元变成零甚至负数,只用了半年时间,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品牌轰然倒地。人们在为三鹿奶粉为消费者带来的痛苦而痛恨、为三鹿品牌一夜之间风光不再而扼腕叹息时,不能不陷入深深的思考:是什么给光环四射的名牌以致命一击呢?
一产品质量与品牌
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利润之源、品牌之魂。无数事实已经说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站稳脚跟、赢得市场,最重要的还是过硬的质量。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质量优劣,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形象和发展,更关乎“中国制造”的声誉和国家形象。三鹿奶粉这一有着耀眼光环的企业和产品,在神州大地上制造出了让1000多个家庭流泪的悲剧。700吨毒奶粉,一座山一样,压向中国老百姓,压出了我国在食品生产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也压出了中国的企业家在品牌管理方面的弊端。品牌如同市场一样,是按照其客观规律运作的。中国企业在普遍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驱使下,为求利而求“名”,背离或根本就不懂得市场经济机制中品牌建立的基本规律,即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先导的营销法则。因此中国企业在品牌前期知名度的推广上往往不遗余力,不惜重金。可是一旦品牌上市,家喻户晓之后,就疏于管理,而且也不知道如何维护和提升品牌。结果一开始由广告塑造起来的良好品牌形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由于缺乏品牌意识以及市场竞争的蚕食,转限间变成了风烛残年的老人,直至推出市场竞争的舞台。从三鹿奶粉所获得的光环,我们不难看出三鹿在品牌的宣传上花了不少的心思和代价的,创建品牌之路上付出了不少的艰辛、创新和恒心。可当品牌树起之后,就躺在名牌上悠哉游哉了。这样为了追求利润而不顾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就完全背离了科学发展的要求,无异于自掘其生存的根基。当然,质量问题是要有政府部门负责有效的监管,需要完善严格的法治,需要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但更重要的,还是企业刻苦练好“内功”,在产品的各个环节上把好关口。
二社会责任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