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网购消费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日前中央电视台信息部、《中国经营报》、《北京青年报·IT时代》、《计算机世界》、《中国经济时报》和拉拉手电子商务网联手推出了“中国首届网上购物测试”活动,200名网民在20个省市从互联网上分别订购25家网站的在线商品,这25家网站都是国内相对影响较大的电子商务网站。
这次测试在技术上绝不是权威的,但却多少能反映出我国网上购物的现实水平。
此次网上购物反映出以下10个特点:
1.网上商店数量增长快据统计,到日前为止,我国共有网上商店600家左右,所销售的商品五花八门,从大米、啤酒等生活日用品,到家电、电脑、汽车、住房,琳琅满目,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同去年“72小时网络生存测试”时的情况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2.离开京沪穗,购物多无效网上商店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从网上商店的数量上来看,北京遥遥领先,占30%。其次是上海和广州。相比较而言,北京的网上商店购物环境最好。北京选手网上购物的成功率在90%左右,上海网民网上购物的成功率为89%,收到商品的时间一般为5-8天。广东、深圳、天津等地也有选手收到了订购的商品。而参加测试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则没有这么幸运,到测试结束时,大多数网民都没有收到定购的商品。
3.网上商品价格参差不齐根据拉拉手比较购物网站的最新统计,目前中国网上商店商品的价格差距较大,主要成交类别商品价格最大相差40%。很多网站把价格定位很低,主要目的在于促销。
4.货架很大,品种太少总体上看,我国网上商店商品琳琅满目,但相对大多数网站,品种还是太少。这次测试活动中,网民订购的商品既有保健品、日用品、书籍、光盘、照相机、微波炉、小家电、文具,也有音响、传真机、手机、洗衣机等大件商品。在测试的网站中,当当书店的品种最多,为25万种。但许多测试者反映,在一些网站上,自己中意的商品太少。
5.网上商店服务的地域性差异大
网上商店在本地和外地的服务有较大差异。从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这种差异比传统的商业企业大得多。有的网站北京网民1天就可以收到商品,而同时下订单的河南、湖南、广东、河北网民在测试活动结束时都没有收到货品。另一家网站,北京网民有的4天内可收到货品,广东则需要8天,而重庆的选手在测试活动结束时也没有收到。
6.“货到付款”受青睐,发票问题须重视
85%的网上商店采用“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但不是所有的商品和地区都这样。网上商店自己送货,一般免收运费,而通过快递公司或产品提供商送递的商品,消费不满一定金额的,则要向用户收取5-8元不等的运费。6.2%的网民采用汇款、银行卡支付,19.8%的网上商店采用挂号邮寄、EMS等送货方式。在测试的网站中,只有一家需要“上门取货”。35%的网上商店在“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后,没有给消费者发票或发票金额不足,需要消费者提醒补寄。
7.客户服务还算满意72%的网上购物者认为,网上商店在支付配送、退换商品、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方面优于传统的商家。45%的网上购物者认为,在购买IT、家用电器时,网上商店在技术支持、有关商品性能、使用等的解答方面不如传统商家。有些网上商店干脆把这种服务转移给另外的传统商家。
8.78%的网站没有兑现服务承诺
众多的网上商店做出了服务承诺,但78%的网站对配送速度的承诺都没有兑现。
9.网站对订单的反应速度参差不齐
被测试的网站对网民订单的反应速度大不相同,反应最快的网站时间是5分钟,而最慢的要4天。有部分网站至今没有回应。
10.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所测试的网站“连接速度”一项,37%的网民认为“快”,16%认为“慢”,47%认为“中”。对所测试的“网站界面”一项,37%的网民认为“好”,8%认为“差”,55%认为“一般”。对所测试网站“易用性”一项,42%的网民认为“好”,17%认为差,41%认为“一般”。
对所测试网站的“商品描述”一项,8%的网民认为“详尽”,8%认为“不清楚”,84%认为“一般”。
从以上测试结果看,中国网上购物还有如下几大难题需要解决:
我国的体育行业电子商务起步相对较晚,在20世纪末。随着政府对于网络的推广普及,体育电子商务才进入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体育用品销售平台出现,但早期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较为混乱,购物安全得不到保障,产品质量不一,部分商家以次充好,故而虽然体育用品网络购物较为方便,但是人们购物较为谨慎。此外,厂家和销售商在进行产品介绍时,通常仅使用简单的文字进行介绍,消费者难以了解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利于促进消费者购买商品。体育电子商务的一次较大的革新发生在我国申奥成功后,商家发现了这一商机,逐步开始规范网站,并丰富了体育用品种类,对于产品的介绍也更加准确,详细,价格也控制在消费者的可接受范围内。同时商家还与消费者保持沟通交流,能够知晓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其对于产品的意见,从而完善产品,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当前,淘宝、京东等网站的建立,改变了人们的购物理念,也为人们带来了更多的购物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步入巅峰时期。
2.电子商务网络体育消费者购买决策力
2.1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
对于体育消费者而言,其进行网络体育用品购买时,主要影响其购买的因素有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良好,产品价格是否在消费者的承受范围内、购买是否方便,产品是否与网站描述一致。此外,消费者的个人情况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收入情况、审美、文化因素、心理状态等。
2.2消费行为动机探讨
体育消费者在进行产品购买的时候,存在不同的品牌趋向与需求,但是由于网络信息的丰富,对消费者的影响极大,在接受大量的信息以后,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或改变购买的初衷,从而去购买某一体育用品网店的商品。但是体育消费者对于体育用品的了解都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对于商家是否真实,也不能够实际的看到体育用品,故而在购买时,心中多多少少会存在疑虑,当在进行消费者消费动机探讨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需求动机、心理动机。
需求动机指的是体育消费者对于体育用品有购买的需要,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兴趣需求、交流需求以及聚集需求。兴趣方面的需求指的是体育消费者对于某一体育用品有着强烈的兴趣,从而产生购买的欲望,也可以是消费者对于某一品牌尤为青睐,从而产生购买欲望。对于体育消费者的交流与聚集需求,体育用品网店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平台,主要可以进行线上与线下的活动开展,能够促进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例如邀请客户进行对于在网站上购物全过程的评价,对于商品使用性能的评价等,能够有效地刺激后来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至于线下的活动,可以在实体店进行活动的展开,邀请购买者与有购买需求的人进行交流互动。
[2]Yoo W.S.Y.Lee.The Role ofInteractivity in e-tailing Creating Value and IncreasingSatisfaction[J]. Journal of Retailing and Consumer Services,2010,(2):89.
[3]Clore, G L, and Centerbar, D B.Do approach-avoidance actions create attitudes?[J].Association for Psychological Science,2006,17(1):22-29.
[4]Aviv Shoham,Maja Makovec Brencic,Compulsive buying behavior,The Journal of Consumer Marketing,Vol.20,NO.2,2003,pp.127-138.
[5]Baumeister,R F.Yielding to temptation:Self-control failure,impulsive purchasing, and consumer behavior[J].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2002,28(4):670-676.
[6]赵宇娜.网站环境特征对消费者冲动购买行为的影响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0.
[7]林东清(李东改编).知识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8]DixonNM. Common Kowledge: How ComPanies Thrive Sharing Wllatthey Know[M].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2000.
[9]阚文莉.年轻人冲动性购买机制实证研究[D].大连:大连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8.
[10]周鹤.购物网站的商品推荐和客户评论对冲动性购买意图的影响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1.
⒈网购背景
网购在中国的发展概况
1998年3月6日下午3:30,国内第一笔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交易成功。3月18日,世纪互联和中国银行在京正式宣布了这条消息。事隔不久,满载价值166万元的COMPAQ电脑的货柜车,从西安的陕西华星公司运抵北京海星凯卓计算机公司,这是在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的网络上生成的中国第一份电子商务合同。由此开始,因特网电子商务在中国从概念走入应用。
1999年底,正是互联网来临的时候,国内诞生了300多家从事B2C的网络公司。2000年,这些网络公司增加到了700家。但随着纳指的下挫,到2001年人们还有印象的只剩下三四家。随后网络购物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寒冬时期”。SARS开辟了中国网上购物的新纪元。面对非典的袭击,多数人被困在屋内,而要想不出门就买到自己所需的东西只能依赖网络,许多防范意识很强的人也试着网上购物。至此,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网上订货、送货上门”的方便,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接受网上购物。
2006年开始,中国的网购市场开始进入第二阶段。经过了前几年当当、卓越、淘宝等一批网站的培育,网民数量比2001年时增长了十几倍,很多人都有了网上购物的体验,整个电子商务环境中的交易可信度、物流配送和支付等方面的瓶颈也正被逐步打破。
2007年是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快速发展的一年,无论是C2C电子商务还是B2C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都分别实现了125.2%和92.3%快速增长。
网络购物年均增长50%,中国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在2009年实际接近1000亿。考虑影响未来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发展的因素,总体而言利好因素更多,影响也更大,因此艾瑞咨询预测至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将达到4060亿元。
⒉网购趋势
中国网络购物的发展趋势
中国地域广阔的特性,决定了网络中的任何一个产业都不可能是被一家垄断,都会有几家进行竞争,通过市场细分和良性竞争实现不断完善和发展。当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购物的不断成熟时,网络购物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势:一种是走低价格路线,像超市一样,有物美价廉的商品;另一种是销售高档消费商品。随着人们文化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人们生活必需品消费价格越来越低的情况下,人们对于高档消费品的需求会不断提高,而网络购物也会为这部分需求提供服务。因此,网络购物将会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拥有各自的客户群体,并且都可能会做得很好。论文参考,网购动因。论文参考,网购动因。
虽然目前已经有网络商家开始盈利,但是真正达到规模盈利,还需要一段时间。从经营模式上来说,网络购物会出现两种形式:一种是从传统经营模式加入到网络经营模式中来,通过网络的力量不断扩大自己品牌的知名度,给更多的人提品信息服务并销售产品,获取利润。另一种则是网络商家通过网络商店做出自己的品牌后,通过一些传统方式进行网下交易,从而弥补目前国内网民有限,顾客群体相对较小的缺陷。论文参考,网购动因。无论哪种形式,中国的网络购物都会发展成为从传统到网络,或是从网络到传统,最终统一于网络与传统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发展到最后,网络购物将不会是在商品品种和价格上的竞争,而应该是在服务上。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将是网络购物商家取胜的法宝。
⒊网购动因
网购在中国的普及率为26.2%,而在美国高达67.8%,在韩国为57.3%,网购规模的成倍增长(2008 年比2007 年增长128.5%,2009 年上半年同比2008 上半年增长94.8%)。
3.1 思维方式
人同源,却有不同的表现,人和人之间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形成了文化文明的差异, 由人们的思维方式及思维方式物化后形成的一系列的文化差异。中西文化的思维方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比如抽象和具体的差异,反映到网购上则可以理解为西方人更加实用,而中国人则多少更偏重一些精神感受。例如西方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并觉得这东西比较实用时,就会毫不犹豫的拍下。而中国人则会左挑右选,最后也不一定买,我们注重的是挂眼科和精神上的享受。
3.2 信用观念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失信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经济学角度看,信用缺失不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没有形成透明度高、信息传递畅通的信息环境。二是成本收益失衡,缺乏有效的信用激励约束,守信者得不到应有鼓励,失信者得不到必要惩罚,在客观上形成对失信的纵容。
经过近150年的发展,欧美等西方“征信国家”现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体系。这些法律,支撑和保障着信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我国作为信用建设的后发国家,理应学习借鉴欧美等西方“征信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执法,努力实现信用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在西方“征信国家”,信用交易十分普遍,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普通的消费者,都有很强的信用意识。这些国家信用意识的普遍确立,一方面得益于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则与这些国家行之有效的大众化的信用教育息息相关。论文参考,网购动因。彻底解决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问题,必须借鉴“征信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信用观念的普及化。如大学教育应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课程,信用管理协会或信用管理公司应积极开展在职人员的信用管理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广大劳动者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信用观念。
在西方国家,信用管理模式各具特色,但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民间机构,并充分发挥这些民间机构在信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却是所有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论文参考,网购动因。鉴此,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也应坚持正确的取向。欧美等国的先进经验表明,实施信用管理社会化,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树立,同时也有利于防止产生政府信用对个人、企业信用的挤出效应。
不良信用行为无记录,商业信誉不能通过显示系统及时地显示和表达出来,这是导致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的重要根源之一。培育社会信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商业信誉的显示表达系统,形成真正能够奖优罚劣的社会机制。因此,我国也应借鉴欧美等国有关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的做法,在先行立法的基础上,为每个自然人和每户企业配置一个根本无法伪造的社会安全号码和商业代码,确保政府部门、银行与企业客户都可以通过其中的一个号码在网络上查询公民或企业的信用记录。当一个自然人或企业的信用不良时,其记录上会有所显示,并依规定对失信的自然人或企业实行信用制裁。这种信用记录的公开化操作,使得公民和企业的资信状况总是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查询。很显然,这对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交易效率,有效防范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是极其有益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市场主体对信用交易和信息查询提出了快捷便利的更高要求。采用电子化手段管理社会信用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高速便利的信用信息服务,是知识经济时代“征信国家”的通常做法。从欧美国家信用服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始向用户提供在线服务,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已经可以直接在网上获取。因此,我国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无疑也应积极采用电子化手段,并实行最大限度的联网。
3.3消费观念
我们说消费观念作为一种观念,它受到现实社会中实体的影响,如果没有相应实体的支撑,这种消费观念的不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那么它终将不能存在。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比较是说:有一个美国老太太和一个中国老太太,美国老太太刚结婚就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房、买车,过着有房有车的幸福生活,等到她七老八十了,钱也还清了。而中国老太太不同,她拼命的赚钱、攒钱,等到有能力买房买车的时候,她的生命也走到尽头了。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则故事可能是商家为了鼓励人们消费而特意做的比较,但其中所蕴含的道理确实值得我们思考,看似一则单一的消费观念的比较,其实在很多方面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中美老太太之所以有不同的消费观念,是因为她们受到各自所存身的社会的影响,是因为她们受到各自文化的熏陶,我们先说美国老太太。美国老太太这种消费观念要想存在,它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得到社会的支持:
① 完善的信贷制度的存在
而信贷机构的存在来自于频繁的商业贸易的刺激。西方人是典型的海洋型性格,具有开拓性和冒险精神。为了方便频繁的商业贸易,信贷机构应运而生,而信贷机构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商业贸易的繁荣。
② 信仰的个人化
信贷机构能够运行,最根本的保障就是放出去的贷款能够顺利地收回,除了用法律进行强制性的约束外,就是用个人的诚信做保障,而值得庆幸的是:宗教改革后,西方在全社会范围了完成了信仰的个人化,在整个基督教世界里建立起诚信。
③ 国民对政府的定位
西方人认为国家是在社会公意的基础上,按照契约建立起来的,人们把公共权力暂时给与政府,政府要对国民负责。所以政府有责任使国民过上幸福的生活,要想方设法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而政府也确实没让他们失望,对国民的人生从摇篮到坟墓进行了全程的福利支持。所以西方人不用担心防老,不用担心老了没人养,老了生活没着落,他们不用攒钱,有钱就消费,这样促进了货币的有效流通和经济的良性循环,而良好的经济又促进社会福利预算的提高,进一步增加国民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而中国不同,中国人之所以有这样的消费观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中国人是典型的大陆---海岸型人格,有这种性格的人主静
虽然,中国古代也有自己的钱庄,但那大多是富人的专场,没有在社会普及,所以你会发现中国人很少有借钱消费的习惯。另外,中国人讲究“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强调完全通过个人的奋斗来实现人生的理想,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而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他们认为通过别人帮助实现的成功不是自己的成功。
② 传统的伦理道德缺乏有力的约束
儒家文化是个典型的伦理性文化,在历史上,儒家为了约束人民,它对个人制定了广泛而又细致的约束。但它始终未能实现信仰的个人化,伦理道德对个人的约束的一个特点是:它注重宏大的、集体的约束,它强调个人的责任,忽略个人的价值,为了对个人进行有效的限制,它往往把个人和家庭联系起来,使个人经常背负对家人负责,对别人负责的包袱。对人为什么要诚信这样的问题,儒家可能会说:诚信会给你带来个人荣誉,但个人的荣誉对个人的约束是很无力的,它的实现需要个人有很高的自省性和自觉性,它把对个人诚信的约束没有交给上帝,而是交给了人本身。我们说人的修养有高有低,当一些缺乏自觉性的人通过不讲诚信而获得现实的利益时,对那些讲诚信而得不到好处的人就会具有鼓励性,鼓励人们不去讲诚信。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诚信缺失问题更为严重,信贷机构不会把钱借给那些没有背景的人,这也就出现了借钱难的问题。
③ 中国是一个血缘、宗法观念很重的社会
他们不像西方人那样活得潇洒,他强调自己对这个家庭,甚至家族的责任,他时刻为家庭更好的生活而努力,他不能只为自己考虑,他要尽自己的努力,为子孙的生活作打算。所以,他们不只为自己而活着,更要为儿女而活着,他们怕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会为生活受苦,所以他们在世时,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儿女赚够资本。同时,这种观念也受到他们对国家的认识。论文参考,网购动因。在传统观念中,国家是个人的,国家对个人有无限的支配权利,只强调个人对国家负责,而没有从国家那里得到好处的想法,所以他们要养儿防老,为了防止不肖子孙的出现,他们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赚足钱,他们拼命攒钱,就只老年的安定生活。
当然,每一个集体习俗或观念的形成,都是在社会文化长期的影响下而沉淀下来的,每一种稳定行为的背后都可以看出文化的背影。东西方人民受到不同文化场的磁化,形成不同的行为方式、消费习惯也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cnnic.net.cn/.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9,(7).
[2]刘国防.网络购物安全问题研究[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4,(8).
关键词:感知风险 有用性 易用性 可接触性 行为意向 网络团购
文献综述与理论模型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互联网将消费者的相同需求进行聚集,形成基于大宗购买的买方优势,以此获得购买的优惠交易条件,其运作核心是需求聚集和总额折扣,目标是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增加消费者群体的消费效用(Anand和Aron,2003)。根据团购的性质和团购的目标不同,网络团购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模式:消费者自助团购模式;职业团购模式,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少不同类型的团购性质的公司、网站和个人;网络营销团购模式(周曙东、叶辉,2003)。站在商家的角度,网络团购的优势在于信息快、成本低、销量大。对于消费者来讲,其优势为:省钱、省心、省力(肖建中,2006)。
在现今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接受度,值得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基于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研究消费者接受网络团购的影响因素。技术接受模型认为技术使用是由行为意向决定的,行为意向是人的使用态度和其感知的有用性共同决定的,而使用的态度是由感知的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和感知的易用性(Perceived Ease of Use)共同决定的。感知有用性指个体相信使用一种特定的系统将对其有所帮助,感知易用性指个体期望免于努力的程度。其他因素通过影响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进而影响态度、行为意向及至消费者接受新技术和新系统(见图1)。
1960年Bauer将感知风险(Perceived Risk)引入消费者行为,而后被概念化为一个两因素、多维度的概念(于丹等,2006)。Forsythe和Shi(2003)研究了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感知到的财务风险、产品绩效风险、心理风险和时间风险,以及他们与消费者网上行为的关系;Miyazaki 和Fernandez(2001)认为消费者感知的网络隐私风险和安全风险是B2C电子商务的主要障碍。
除上述因素外,消费者的网络购物经验以及可接触性也应加以考虑。与普通网络购物相比,网络团购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互联网,聚集具有相同需求的消费者,形成大宗购买的买方优势,从而使得独立的消费者可以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得商品或服务,这是消费模式的一种创新。消费者接受网络团购的模式与一个新技术被接受的过程相似。本文引用技术接受模型建立消费者接受网络团购的行为意向理论模型,以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感知风险作为影响消费者对网络团购的态度和行为意向的重要变量。此外,我们还将团购经验和可接触性也作为影响消费者对网络团购的态度变量。基于上述表述,我们形成理论模型(见图2),并作假设。
假设1:网购经验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正向影响。假设2:感知风险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负向影响。假设3:可接触性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正向影响。假设4:感知有用性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正向影响。假设5:感知易用性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正向影响。假设6:网络团购态度对网络团购行为意向产生正向影响。
基于以上理论假设,形成图2中的理论模型。
研究方法
本论文的测量量表主要基于Davis(1989)的量表体系,并根据网络团购的实际情况加以改变,形成调查问卷的初步设计。然后征求相关学者及部分网络团购用户的意见,对问卷进行修改。问卷设计完成后,进行问卷的预发放,针对30-50个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反馈回来的信息对问卷进行修改,之后完成问卷的最终设计。本次问卷主要针对公司员工、在校学生等人群进行网络团购的影响因素调查,实际收回190份有效问卷。本科生占40.5%,硕士研究生占14.7%,博士研究生占3.2%,参加工作人员的占37.9%,其他人群占3.7%。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中上网达到5个小时以上的占68.4%,上网达到8个小时以上的占43.7%。
分析结果
(一)因子分析
首先进行影响因素题项的因子分析。由于因子分析析出的变量与预期假设不符,所以需要对因子模型进行调整。删除部分不合理题项后,再进行因子分析,得到表1因子分析结果。每个因子的变量的载荷度均大于0.6,因此调整后的因子对各变量的解释能力是较强的。
其次进行团购态度的因子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因子的变量之间的共同度均在80%以上,说明这个因子对其对应变量的解释非常强。
第三部分为行为意向因子分析,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因子的变量之间的共同度也均在80%以上,说明这个因子对其对应变量的解释也非常强。
(二)信度分析
信度分析又称可靠性分析,是一种度量综合评价体系是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有效分析方法。这里采用Alpha分析法,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感知风险、感知易用性、网络团购态度、网络团购行为意向的Alpha值都大于0.7,符合要求;感知有用性的Alpha值为0.681,较低但可以接受;网购经验Alpha值较低,但基本是能用来测量永固网购经验的,故保留。
(三)回归分析
1.对网络团购态度的回归。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用网购经验、感知风险、可接触性、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对网络团购态度进行回归分析,来验证五个因素对与团购态度的影响。回归分析结果中,回归模型的决定系数R2值为0.559,整体解释度较高。
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对这五个因素的p值分析,网购经验、感知风险、可接触性和有用性这四个因素与态度的回归方程的线性关系非常显著。其中,消费者的网络团购风险与其参与网络团购的态度是成负相关,即感知风险越大,消费者对网络团购的态度越消极;其他三个因素与态度均成显著正相关。而易用性在p值0.05水平下不显著,在p值0.1水平下显著,可以得出易用性对网络团购态度稍有一定正向影响,但不如其他变量明显。
2.网络团购态度对网络团购意向的回归分析。如表6所示,t值等于15.647,团购态度的p值
3.总结。分析结果验证了之前假设,网络团购感知风险与团购态度呈负相关,即消费者的感知风险越高,网络团购态度越消极。有用性、易用性、网购经验、可接触性这四个因素与团购态度呈正相关,即感知网络团购越有用、越易用,消费者对网络团购的态度越积极,消费者的网络团购经验越丰富,对网络团购的态度越积极,网络团购越容易接触,消费者的态度越积极;同理,团购态度与行为意向呈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752,相关程度很高,即网络团购态度越积极,消费者参与网络团购的行为意向越强。
结论和未来研究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引用技术接受模型时,增加了两项因素,即网络团购经验和网络团购可接触性。根据我们的调研及分析结果,感知有用性对消费者接受网络团购的态度影响程度最大,其次是感知风险、网购经验和可接触性,而易用性只对网络团购态度稍有影响。感知风险对网络团购态度产生负向影响;可接触性作为我们新提出的因素之一,也起到很大作用,网络团购商家应尽可能使网站做到易发现、产品易搜寻,尽可能避免浪费消费者的寻找时间。这些因素都能够影响消费者对网络团购的态度,而态度又决定着消费者的行为意向,因此建议网络团购商家从易用性和有用性这两点出发,结合感知风险、团购经验和可接触性,迎合消费者心理,使得网络团购成为消费者日常的易用且实用的消费方式。本研究在理论上的贡献包括:关注的是网络团购平台,研究的是中国环境下的技术接受理论,分析技术接受模型及其扩展在中国文化环境下的适用情况,在理论模型中增加了“可接触性”和“网购经验”影响变量,并发现这两个因素对网络团购态度有很重要的影响。
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分析出几个变量对网络团购的不同程度影响,这对规范网络团购行为以及发展网络团购有重要的启示:采取措施减少客户对网络团购的感知风险包括货款类风险和商品类风险;提高网络团购对客户的价值,即团购对用户的有用性;提高网络团购流程的便捷性和人性化;提高网络团购的可接触性。
本论文在收集问卷时,兼顾了学生及在职员工两个群体,但问卷收回数量仍然相对偏少,在样本代表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将来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群,发放更多的问卷,对比不同人群在不同因素对网络团购态度和意向方面的影响是否有差异。其次,本论文基于技术接受模型而提出的理论模型相对较为简单,将来可以考虑引进更多的尤其是与网络团购商业模式更为相关的因素进入理论模型,做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随之改变。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为企业营销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向传统的企业营销方式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以大学生消费心理与行为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电子商务中的大学生消费的特征和心理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探讨现代企业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的特征,应该制定怎样的营销策略以应对他们的这种心理特征,以突破传统的经营思维模式的局限。
电子商务是基于国际互联网环境中的 B/S 架构开发出来的一种应用方式。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中,买卖双方可以互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可以全程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在线电子支付等商贸环节。电子商务将国际互联网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引入到商贸领域,对商业运作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被各行业广泛运用。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优势明显,因此众多现代企业都基于 B2C 模式开发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而企业在制定产品最终价格时,除了考虑成本、利润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因素不可忽略,即定价策略中的心理因素。
在电子商务这种彼此互不见面的特殊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充满不确定性,其表现更为复杂和微妙,商家对于消费者心理状态的把握更加困难,而这种心理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经营效果和发展空间。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中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对企业良好地应用电子商务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
改革开放使得产品种类和形式日趋多样化,消费者可挑选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市场也由最初产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买方市场转化。在消费者主导市场的时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卖方市场相比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在电子商务模式中这些特点和趋势表现得更为突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追求便捷。现代社会将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对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需要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模式,而传统的购物模式通常需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到达购物场所、挑选购买产品,整个过程繁琐、复杂、耗时长,再加上往返路途上的时间,通常会消耗掉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上购物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其方便、快捷、高效、24 小时不间断服务等特征符合现代人的消费心理。
追求物美价廉。在买方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选择余地变大,因而价格就成为消费者较为敏感的因素之一。互联网上的网店相对于传统商店而言,可以让消费者通过网页轻松地浏览商品、比较不同卖家的商品,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模式提供了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平台,这样省去了中间商环节的网上直销模式可以节省成本,最终降低产品价格,因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满足消费者选择价廉物美产品的心理需要。
追求个性化。买方市场中消费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极为丰富,现代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往往想象力丰富、喜欢展示自我个性,通常希望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独一无二,这种心理对个性化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只看商品的实用价值,而更重要的是看商品是否与众不同,是否能充分体现个体的特性,这也已成为消费者消费的一项重要指标。
追求独立思考。在消费品种类及数量急速增长的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选择范围的扩大,消费者独立思考的意识也在加强。面对传统模式下商家的各种宣传消费者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消费者通常会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获取产品信息并进行分析比较。消费者会从自身分析比较的过程中获取心理上的平衡,从而降低购买产品特别是贵重产品的风险感,增强购物过程中的心理满意度。
追求表现自我。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中往往消费者会占据主导地位,通常消费者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到虚拟网店中浏览、对比并选择产品。在买卖双方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购物环境中,消费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想法行事,这种思想会使得消费者在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中表现自我的心理体现的愈加明显。
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虽然电子商务的网购模式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诸多优势,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费者基于对互联网环境的不信任,进而对网上消费产生怀疑,对电子商务模式敬而远之,这会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的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传统购物方式已深入人心。消费者在传统购物模式中已经习惯 眼看、手摸、耳听 的方式,这种方式与网上购物环境中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影音等方法了解产品是截然不同的。网购平台不能满足消费者手摸、眼看的特定心理,而习惯了传统购物模式特性的消费者往往会因此对电子商务产生怀疑和顾虑。
价格达不到消费者预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通常期望能够得到质量相同但价格比传统商场中低很多的产品,据统计显示,目前的网上商品仅比商场中便宜 4%- 10%,再加上网购环节中的物流、配送费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实际享受到的价格优惠是十分有限的。价格上达不到消费者预期会使部分消费者宁可多花时间和精力采用传统购物模式,也不愿选择电子商务模式。
配送体系效率较低。电子商务模式中有形产品的运输无法通过互联网直接实现,必须借助物流配送体系才能完成,因此,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商品的配送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仓库周转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而差错率却近乎于发达国家的三倍。低效的物流配送体系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感知,进而导致部分消费者不愿接触电子商务。
小结
电子商务为消费者带来了方便、高效、快捷的购物方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消费心理给企业传统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挑战,商家必须适应消费者新的心理特征和变化,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电子商务运作机制,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电子商务运作模式下获益。
参考文献:
[1]樊春阳,葛新旗。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浅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5,(27)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一、商业网络团购的含义
笔者认为欧金凤所给出的概念比较好的从法律的角度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欧金凤认为:网络团购是指消费者通过网络的方式集合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进行缔结以及履行商品买卖合同及服务合同的民事活动。
在该种模式中,团购网站根据其与实体商家达成的协议在其网络平台上有关该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消费者下单购买,交易完成后网络平台与实体商家进行结算的模式。在该种模式中存在三方主体:实体商家、团购网站、消费者,三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究竟如何,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二、商业网络团购中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对于商业团购模式中实体商家与团购网站之间的关系主要有:柜台出租者说、人说、居间人说、行纪人说,笔者拟一一分析。
(一)柜台出租者说。
支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团购网站与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柜台的出租方和租赁方的关系,团购网站为柜台的出租者,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则可以视为柜台的租赁方,团购网站在实体商家处获得的收益则相当于租金。从形式上来看确实很相似,但却存在实质性的差异:第一:团购网站会根据其与实体商家达成的协议在其平台上有关该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团购成功后还会向消费者发送电子券等,而在柜台出租中,出租方仅将柜台出租给商家,没有任何与消费者接触的行为。第二:在商业网络团购中,团购网站向实体商家收取费用是根据交易的数量来结算的,并且其向实体商家收取费用不单单是因为提供了网络平台,还因为团购网站了信息,并且提供了其他服务。而出租方收取的租金是按月或者按年计算的,一般是固定不变的,并且其收取租金的依据是依据其享有柜台的物权,将柜台的使用权让渡给了实体商家所以要收取租金,在这两种模式中收取费用的基础也是不同的。第三: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进入的低门槛和监管的不严格,使得团购网站对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审查力度是有限的。而在柜台出租中,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较容易地接触,较容易进行审核。
综上,笔者认为“柜台出租者说”是不合理的。
(二)人说。
依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判断两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法律关系主要判断两点:团购网站是不是以实体商家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以及团购网站实施法律行为的的法律后果是否由实体商家来承担。我们需要结合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签订的协议、团购网站的用户协议以及团购运作流程中的细节来考量。
1、团购网站是否以实体商家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1)网络团购的对象属于实物时,团购网站会依据其与实体商家签订的协议在其平台上有关该商品品或服务的信息,并标明该商品由商家自行配送,消费者下单购买,也即消费者在发出要约时其明确知道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实体商家。团购网站以实体商家的名义接受要约、作出承诺,也即团购网站以实体商家的名义签订合同。
(2)网络团购的对象属于服务时,当消费者付款成功后,团购网站会向消费者发送电子券,笔者认为可以将该电子券认定为一种承诺,其所载的内容即为合同的内容。该电子券中通常会载明实体商家的信息也即该合同的主体为实体商家,消费者也明确地知道该服务的提供者为实体商家。所以该合同的订立也是团购网站以实体商家的名义来签订。
2、最终的责任承担者是团购网站还是实体商家,这是判断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最重要的特征。
(1)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签订的协议中一般会注明:“商家对协议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产品质量、数量承担全部责任”等类似条款,依据该条款当团购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为实体商家。 当然该约定仅为一般约定,双方还可以做出其他约定。
(2)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注册会员时的团购网站的用户协议中一般会注明团购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只要双方约定最终的责任由实体商家承担则符合法律关系成立的特征,我们不能说一定属于法律关系,只是在特定情境下是有可能成立法律关系的,所以人说是合理的。
(三)居间人说。
依据《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主要分两种,笔者拟分别分析两类合同从而判断“居间人说”否合理。
第一种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笔者认为在这种居间合同类型中,居间行为只是一种报告行为,不应当产生法律后果,且应当发生在缔结合同之前也即应当发生在要约方发出要约之前。在网络团购中,消费者下单购买即为发出要约,所以要判断团购网站的行为属不属于第一种居间行为,应当判断在消费者下单购买之前团购网站的行为属不属于第一种居间行为,在此期间内团购网站所实施的行为是依据其与实体商家之间签订的协议在其平台上信息的行为,然而该行为并未向实体商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以不属于第一种居间合同。
第二种为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此时买卖双方是特定的而团购网站在网络平台上信息的行为卖方特定,买方是不特定的。另外笔者认为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应当是媒介性质的辅助,而团购网站所实施的行为为接受要约发出承诺,该种行为属于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实质。同时在此种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报酬是由买卖双方方共同负担的,而在实际的网络团购中,团购网站的报酬是由实体商家独自支付的,所以此时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并未成立居间合同。
综上,笔者认为“居间人说”是不合理的。
(四)行纪人说。
依据《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就一系列事项签订协议并在其网络平台上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该信息中不包含实体商家的信息,消费者下单购买时也不知道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的信息。消费者下单购买,团购网站接受要约、作出承诺、合同成立。当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最终的责任承担者是团购网站。
笔者认为此时是有可能成立行纪合同的,所以“行纪人说”是合理的。但是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签订的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是存在差别的,一般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买卖差价,而在网络团购这种行纪合同中中,其收益主要还是以实体商家支付报酬的形式来实现。
综上笔者认为“人说”和“行纪人说”是合理的。
三、商业网络团购中团购网站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团购网站、实体商家以及消费者三者之间是一个整体,其中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的关系是核心,确定了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的关系,其他两者之间的关系也随之确定。
当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是法律关系时,团购网站与消费者是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当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是行纪合同时,团购网站与消费者是买卖双方。
四、商业网络团购中实体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当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是法律关系时,消费者与实体商家为买卖双方。当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是行纪合同时,实体商家与消费者没有法律关系。
确定了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可以确定在发生纠纷时适用的法律从而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可能是法律关系也可能是行纪法律关系,具体是哪一种应根据实体商家与团购网站之间签订的协议来定。但此协议可能因其属于商业秘密而不予公开,此时消费者可以依据团购网站在网络平台上的信息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用户协议来判断。如果是法律关系,则团购网站会有关该实体商家的信息,消费者可以确切的知道最终的产品或服务是由实体商家来提供的。如果是行纪合同关系,则团购网站在其网络平台上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中不包含实体商家的信息,而且团购网站还会在其网络平台上标明本网站直接享有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可以据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西北大学法律硕士西安航空学院思政部助教)
注释:
欧金凤.剖析网络团购中的法律关系.经济与法.2011年第4期.
潘晓玲.网络团购的法律问题研究.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硕士论文,第16页.
中图分类号:TP183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服务于团购网站,为预测团购商品数量而用。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用来预测本网站中准备开团企业销售商品数量,所以样本均在网站内部,选取样本多为不同企业团购数据。
1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影响因素
1.1 价格因素。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团购网站中的折扣通常用折扣数来表示。扣减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在团购网站中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与价格因素相关的信息组成有,原价、折扣、节省、现价。不难发现四者之间存在关联,所以在价格因素选取当中,选取现价和折扣代表价格因素作为输入数据。
1.2 团购时限。在典型的团购网站中,团购网中团购活动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为一到五天),过时活动自动停止。经常浏览国内团购网站发现,团购时限在逐渐增加。团购开团时间越长参加团购的人也就越多,团购数量也会对应增加,所以选取团购时间为输入数据。
1.3 团购券的有效使用期限。团购商品是存在一定的有效期限的,消费者在参加团购之前,需清楚查看网站提示中的相关信息,在网站有效期区域内,会清楚地写明团购券的有效使用时间,所以团购券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是影响团购数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1.4 团购券的接待时间。根据商家的实际情况,团购券在一天范围内被允许消费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同时在节日或周末团购券也是不允许使用的,所以根据餐厅可接待消费者的时间长短也是影响团购数量的一个因素。
1.5 每张团购券适用人数。根据团购券的价格,通常消费者都会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团购项目,所以每张团购券的适用人数就成为团购数量的一个主要因素。相同团购价格时,团购者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参与不同适用人数的团购。
1.6 餐厅周边公共交通状况。参与团购已是一种很时髦的事情,在青年人中成为一种时尚,以80后、90后年轻人和学生为主,大多没有代步工具。年轻人在团购过程当中会考虑到达消费场所是否方便快捷,所以公共交通状况也是影响团购数量的一个因素。
2 网络模型建立
根据实验研究确定团购数量预测是多输入单输出的非线性映射,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建立BP神经网络模型为7×7×1模型,既输入层神经元个数为7,隐含层神经元节点数为7,输出层节点数为1。因将原始数据归一化到[-1,1]之间,隐含层采用S型激活函数tan-sigmoid函数,输出层使用线性激活函数purelin,训练函数trainLM,学习函数learngd。初始权值采用随机数,50条训练样本数据,10条测试样本数据。如网络训练的初始误差很大,需重新设置样本结束学习条件,如:误差精度设置、循环次数设置等,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网络结构图
3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训练与仿真
完成BP神经网络生成和初始化后,使用输入样本和输出样本数据对神经网络进行训练。采用train函数训练BP神经网络,训练之前,首先对网络训练参数进行设置。设置完训练参数后,调用train函数对BP网络进行训练,网络训练好后,调用sim函数进行仿真。
将归一化处理后的数据输入模型,进行训练,主要程序代码如下:
net=newff(minmax(pn),[7,1],{'tansig' 'purelin'},'trainlm', 'learngd', 'mse');
net.trainParam.epochs=2000;
net.trainparam.show=50;
net.trainparam.lr=0.01;
net.trainparam.goal=0.0001;
net.layers{1}.initFcn='initnw';
net.layers{2}.initFcn='initnw';
net.inputWeights{1,1}.initFcn='rands';
net.inputWeights{2,1}.initFcn='rands';
net.biases{1,1}.initFcn='rands';
net.biases{2,1}.initFcn='rands';
net=init(net);
net=train(net,pn,tn);
save('d:\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mat', 'net');
y1=sim(net,pn);
[Y1]=postmnmx(y1,mint,maxt);
E1=t-Y1;
其中,pn为输入样本的归一化矩阵,tn为目标样本归一化矩阵,y1为网络仿真输出,Y1为反归一化后的网络输出,mint和maxt分别为,目标矢量t的最小值和最大值,E1为网络误差。
TRAINLM, Epoch 0/2000, MSE 1.11525/0.0001, Gradient 96.2301/1e-010
TRAINLM, Epoch 50/2000, MSE 0.00251555/0.0001, Gradient 0.210999/1e-010
TRAINLM, Epoch 87/2000, MSE 9.56876e-005/0.0001, Gradient 0.0594434/1e-010
TRAINLM, Performance goal met.
通过网络训练,对预测输出与期望输出进行比较,查看训练集的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平均相对误差是否达到训练要求。可以看出网络性能达到了要求,网络训练后误差在所要求的误差范围内。训练集相对误差最小值0.01%,训练集相对误差最大值7.99%从训练结果的误差上来看,训练集平均相对误差1.02%,网络训练基本达到了预期精度,网络训练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网络训练结果图
4 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验证
通过一组全新的数据集,其中包含10条数据,对训练完成的BP团购数量预测模型进行验证,测试集平均相对误差3.81%,平均相对误差在我们允许的范围内。鉴于餐饮类团购受季节、假期、旅游旺季等情况影响,某个团购存在较大相对误差的情况不可避免,鉴于此实例我们可知神经网络在餐饮类团购数量预测方面有较高的精确度,可以应用BP神经网络对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进行预测。
5 总结
网络的预测输出结果与测试样本中的期望输出拟合度较高,团购数量预测网络检验的平均相对误差控制在4%以内,说明此BP神经网络模型有较高的精度。由此可见,团购网团购商品数量预测模型,有较好的预测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晓燕. 基于B2C的网络团购模式研究[J].太原大学学报,2011,12(3):45-46.
本次大学生网上购物调查研究目的的是为了研究大学生网上购物行为并对其进行分析,了解当代大学生网上购物的情况与需要,以及对网络购物的消费态度,正确指导大学生网上购物消费行为。本次调查问卷就大学生网上购物的频率、原因、目的、顾虑、消费金额等方面展开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最终有效回收问卷100份,有效率达100%。
二、调查结果
1、大学生网购经历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网购的经历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基本上都有网购经历。如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有网购经历的大学生占91%,只有9%的大学生没有网购经历,而网购频率主要集中在偶尔。
2、大学生网购的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如下表:你选择网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选择网购的主要原因在于认为网购价格便宜,网购的产品选择多样,款式新颖。
3、大学生网购产品类型及对网购产品质量的满意度分析
从我们的调查问卷结果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大学生通常在网上购买的产品类型主要是服饰类;其次是数码类、文体类、化妆品、护肤品类;而其他只占了1%。分析发现,有54%的大学生对网购产品的满意度一般;36%的大学生对网购产品满意;6%的大学生对网购产品不满意;2%的大学生对网购产品很满意;2%的大学生对网购产品很不满意。
4、大学生网购措施分析
调查问题:(1)如果拿到的网购商品与实际差别很大,你会怎么选择?(2)如果因为物流原因,导致你没有拿到你网购的商品或商品有损失,你会怎么办?我们得到如下结果: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拿到的网购商品与实际差别很大时,大家会采取不同的措施,而其中会有37%的大学生会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从表中知,当因为物流原因,导致没有拿到网购的商品或商品有损失时,有近一半的大学生会据理力争,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这表明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还是比较高的。
5、大学生认为网购需要改进的地方分析
当被问及“你认为网上购物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时,有大多数人选择了商品问题(如质量、种类),占到总体的42%;有28%的人选择了卖家诚信和服务问题;分别有85%和10%选择了商品配送问题即物流的及时性和付款和网络安全问题;剩余的2%的人选择了程序复杂,不易操作。
6、大学生对网购的总体满意程度分析
从我们的调查可知,大部分大学生对网购的满意程度一般,占到了总体的57%,觉得满意的占到了29%,不满意、很满意和很不满意分别占了95%、4%、1%。
三、调查总结
从问卷调查报告中得出:虽然现在大学生网上购物已经越来越频繁,但仍存在着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就比如说,大学生在网上购物的金额状况:在50-100元之间占了49%,100-300元之间占了31%。我们不难发现,大学生网购的消费基本集中于50-100之间和100-300元之间这两档,这说明大学生网上购物的消费金额还是比较低的,对于网上的商品还是有一些顾虑的,总的来说还是对网上的商品持不放心的态度。大学生普遍认为网上的商品图片跟实物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还有一部分同学认为网上购买的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对于网购的满意程度都集中在“一般”和“满意”这两个。而对于网购不满意的同学都认为:网购的售后服务差;商品得不到保障;物流不够及时,购买的商品一拖再拖,迟迟不能收到。当然,也有认为网购还是比较不错的:觉得网上的商品比市面上的商品价格便宜;款式齐全、新颖;还有商品的种类也较多,选择多等优点,他们也切实从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益,认为网购确实给他们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为他们节省时间和消费。
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当拿到的网购商品与实际差别很大时,有37%的学生会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而因为物流原因,导致拿到的网购商品或商品本身有破损时,有49%的学生会据理力争,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从这两个数据可以反映出,当今的大学生的自我维权意识还是比较高的,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坏时,会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从问卷调查报告的数据等信息中整理分析得出:总体来说,大学生对网购的商品还是比较满意的。相信随着网购这个行业的继续发展,一些不足的问题会越来越少,带给人们的方便会越来越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大学生网购会越来越频繁,也会被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所接受。
参考文献: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不得擅自泄露
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得到保护,新增“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作为第二十九条。
虽然《侵权责任法》已将隐私权作为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民事权利之一,但是只是笼统地将隐私权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当具体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如何界定隐私权的范畴,通过何种途径来保护这一权利时,如何将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还需要相关的法律进行补充和完善。而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到法律条文之中,是我国在对公民隐私权进行保护上的一大突破和亮点。
二、商品“三包”,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修正后的法案新增“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二是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6月份积极动员全体员工对如何更好地助力“三农”和小微企业成长、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渠道、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与人文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泰顺农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言献策。活动共征集到金点子近60个。
三是开展论文征集活动。根据省联社青年论坛征文活动的要标注,结合泰顺农信自身实际,开展以“泰顺农信梦一条道路两场革命我为泰顺农信发展建言献策”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要求作乾结合农信工作实际,从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与渠道建设、风险控制与管理、内部管理与内控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选题撰写论文。活动共收集到14篇论文,该联社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推选3篇优秀论文送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参评。同时,于7月8日举办农信梦演讲和青年论坛活动,由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
四是开展创意设计征集活动。为了着手做好2014年泰顺农信成立60周年文化宣传各项筹备工作,该联社于6月至8月份向全体员工广泛征集关于泰顺农信品牌和形象、农信产品和服务、农信梦、农信故事、迎接泰顺农信60周年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并要求将创意以具体文案或分镜脚本的形式写出。该联社将选出优秀的文案,由其作者亲自参与广告公司合作,将优秀文案制作成FLASH广告或拍摄成微电影,以“新媒体”的方式来让客户了解我们的产品、服务和农信文化。目前,活动已收集到创意方案17个。
(文/高菲菲)
农发行湖北省荆门市分行:做到“五早”,积极“备战”中晚稻收购
荆门市是湖北省乃至全国中晚稻主产区,为了把农民种植的中晚稻收购进来,农发行荆门市分行在中晚稻上市前,采取“五早”措施,积极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一切准备工作。
根据荆门市农业部门预测,全市今年中晚稻种植面积273万亩,总产量36.57亿斤,商品量21.93亿斤,为农民可实现收入29.61亿元。该行为了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五早:一是去年发放的收购贷款早“清场结零”。2012年中晚稻收购期间,该行投放中晚稻收购贷款5.81亿元,为了不影响今年中晚稻收购贷款投放,督促各县市支行按规定在7月底提前一个月全部实现了“清场结零”。二是中晚稻生产及市场形势早预测。为了摸清底数,该行组织客户、信贷及资金计划等部门,深入农业部门、各县市支行、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今年全市中晚稻生产、市场及价格走势等情况,为收购贷款投放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资格早申报。根据农发行湖北省分行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支行对28家中晚稻收购加工企业贷款资格在8月10日向省、市分行进行了申报审批。四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计划额度早确定。根据湖北省分行安排,该行在8月15日前将中晚稻收购贷款6.85亿元计划额度上报了省分行,得到省分行审核确定。五是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早调查审批。截至8月15日,该行已组织42名客户经理调查评估、上报审查审批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21个,审批贷款2.97亿元,将作为第一批中晚稻收购贷款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目前,中晚稻收购贷款正在陆续向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发放,启动开秤收购。
预计今年中晚稻开秤时间在8月下旬,目前市场收购价在1.25―1.28元/斤之间,低于国家今年的中晚到最低收购价1.35元/斤的0.08―0.1元,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的可能性很大。荆门市农发行在积极支持中储粮企业托市收购中晚稻的同时,还将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
(文/郑)
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送金融知识下乡受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按省、市银监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从8月20日开始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宣传活动中,邳州农商银行专门召开“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动员会,建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家支行也要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田间地头、访万户、送知识”宣传活动。一是采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人民币识别、电费、水费的扣缴办法、个人征信、非法集资、消费者保护、手机银行卡使用、刷卡套现、假借冒名贷款等行为的危害,促使广大依法办理金融业务。尤其是详细推广村村通POS机的小额现金款取、转账、查询、缴费等金融业务知识;二是开展金融知识有奖抢答竞赛活动,利用与电视台、广播电办的节目,在电台里与听众互动,采取现场信息互动形式,让听众与主持人连线,抢答金融知识题目,凡在一定时间内答对者一律有礼品相送,吸引广大客户和群众参与意识和学习人民币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对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宣传青年创业贷款、门面房抵押贷款、大学生村官贷款等;四是针对目前民间借贷跑路较多、农民损失的案例,对老人人群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五是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客户重点宣传理财等相对高端的金融业务品种;六是针对农民客户,尤其是农村普及的村村通pos机和ATM自助机的基本使用知识;七是对小微企业主、种养殖大户,介绍农商行优势地位,讲解企业贷款准入条件、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利率优惠政策、汇兑结算、代收代付及网上银行等相关配套业务,对有贷款意向的客户建立经济档案、登记造册,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邳州农商银行还要求每家支行每周集中利用逢集日组织内外勤人员,到集市上摆放了宣传展台,将反洗钱知识、非法集资危害性、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发放前来咨询的群众,同时还利用常年开展的“红色旋风”宣传营销活动,分组包片带着宣传资料和文化衫到各商铺、摊点宣传,一些群众主动上前了解各种金融知识,在场的工作人员一边向他们散发宣传材料,一边耐心地讲解如何识别假钞、如何正确使用手机银行、如何防范银行卡安全等金融知识。于此同时,全辖网点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外部网站、摆放x展架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共向公众发放非法集资、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近35000份;现场咨询、解答和辅导1000余人次,赢得了好评。
据了解,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邳州农商银行于8月份20日起启动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9月份为“金融服务普惠公众服务月”为主题开展相关的活动。以金融知识下乡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依法合规操作水平,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巩固提高合作成果,保持邳州农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文/陈伯伟)
浙江省兰溪农合行;“六位一体”织就普惠金融工程密集宣传网
本刊讯:日前,兰溪农合行在全市的公交车上投放车身广告为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进行宣传造势,成为一道亮丽的流动的风景线,打响了该行普惠金融宣传第一枪。
普惠金融工程是我们做强做优农村基础市场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政府专门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正式文件,这是写入浙江农信60多年发展历史的一件大事,也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一项工程。兰溪农合行为了做好信息宣传保障,闪电行动,利用各种媒介和资源,织就六位一体的密集宣传网。一是在全市网点的门头跑马灯、多媒体播放器及总行门前LBD大屏幕上连续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和宣传画面。二是将员工手机和单位座机的彩铃和单位电子名片更换成了普惠金融工程的宣传内容。三是除在公交上投放车身广告外,还每天在当地主流媒体《兰江导报》刊发宣传报花,在每天的黄金时段通过兰溪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告和播放宣传片。四是充分利用好我行年初就开展的“千场电影下乡”这一活动载体,在电影片头加入普惠金融宣传内容。五是在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通讯员作用,征集优秀稿件,鼓励其积极向外部媒体投稿,形成全行上下宣传的合力。六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建立与两办和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主动报送活动信息,争取政策支持。
兰溪农合行将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普惠金融工程能带来哪些方便和实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推进该项工程扎实开展。
(文/徐金浩)
及时调查核实 解了一场误会
本刊讯:8月12日,贵州修文县农村信用联社接到该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函,反映该县龙场镇青龙村某村民(女、七十岁左右)未得到新农保存款存折、也未享受到新农保待遇。社保中心请县联社及时核查,如不核查清楚,该村民的儿子自称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上访。县联社接函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户新农保存折几次在县联社营业部取款。为查实取款人是谁,调查人员调阅了该户取款的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的是一位中年女子,该女子取到款后,将款及时递给一个在客户等候区的老太婆(约七十岁左右,当事人即持新农保存折人)。为确认取款人与老人的关系,调查人员将取款人和老人的图像截图请青龙村村民和当事人的儿子辨认。通过辨认,取款人就是当事人的女儿及其当事人本人,并非他人,经核实,新农保待遇存折还在当事人手中,只是因不认识存折上的“新农保”标识、及老人年龄大加上不识字忘事而产生误会。也就是说当事人持有新农保存折,并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原说是没有新农保存折,也没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完全是场误会。
事实结果出来后,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今后遇事不能急躁懵懂。
(文/王仁智 段纲)
湖北省兴山农合行:实施“双基双赢”金融服务工程
本刊讯:农民贷款难、涉农银行放款难、涉农信贷风险防控难,一直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大难题。近期,兴山农合行试行的“双基双赢”金融服务示范工程,随着兴山县榛子乡和平村示范点的选定,标志着兴山农合行将着力打造支农信贷服务升级版,使“双基合作贷款”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文/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