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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7 16:40:2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审计案例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审计案例论文

篇(1)

(一)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是否设立专人负责的能源管理岗位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是否制定明确的能源节约目标和具体的年度量化指标,是否对能源消耗和节约潜力进行分析;是否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和统计管理、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及时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是否按规定实施了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并提供消耗计量数据;能否定期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新建项目是否开展节能减排评审、原材料及设备设施是否满足节能减排要求,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是否加强对中央空调、供暖和用电等高耗能设施、设备的测试、诊断;公用车辆管理是否严格。

(二)节能减排措施的创新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采暖和空调是否满足国标对空调系统经济运行的要求;办公区域节能减排灯具使用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照明功率密度是否满足相关标准;是否明确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和要求,是否委托专业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减排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服务;是否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

(三)节能减排活动的绩效性

主要审计内容包括:节能减排的效果性,重点审计辖内各支行是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以及在上级行专项检查或地方性部门验收中的评价情况;节能减排的经济性,重点审计在新建项目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人、财、物等资源投入的经济性。

二、评价标准和指标

坚持“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为指引、以总分行有关专业考核办法为标准、以上级行专业考核结果及群众评议结果为参考”的评价原则,围绕“节电、节水、节油、办公资源消耗控制”四个重点,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措施的创新性、活动的绩效性,设计“三性”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涵盖14个评价项目、35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工作合规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领导组织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设定指标,涉及领导组织、制度建设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二)过程创新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创新措施的可行性及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设定评价指标,涉及绿色照明、能源合同管理等5项内容11项指标。

(三)结果绩效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的效果“好不好”、资源利用“经济不经济”设定指标,涉及既有建筑改造、水电油及办公资源消耗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三、审计组织和实施

坚持“三个突出”,为提高审计效率和项目质量夯实基础。

(一)突出审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精心选择培训内容,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拓宽审计视野,提高审计能力。一是聘请节能减排专业人员讲解节能知识。二是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标准(暂行)等专业性规定。三是由主审人讲解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相关规定。

(二)突出审计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一是改进审计方式。针对审计对象多、路途远这一现实,确定采用报送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有效解决问题。报送审计即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据调阅清单收集资料送内部审计部门;现场审计则结合报送审计发现,有针对性地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问卷调查和现场核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改进审计方法。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特点,灵活运用新型审计方法,以审核法、观察法为主,以调查问卷、座谈为辅,佐以因素分析法、功能分析法等先进的分析方法,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如采用实地观察法,察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效果;利用功能分析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施的功能进行分析,讨论节能改造目标是否实现等。

(三)突出咨询服务,强化审计职能

改进单一的内部审计查处、确认职能,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改进建议,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增加组织价值。审计结束后,不仅通过内部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症下药,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而且通过对既有建筑设备设施节能潜力分析,明确节能减排改造空间,提出继续加强设施改造,实现技术节能;还针对部分单位管理不细致,提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实现管理节能。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审计结论和评价

(一)审计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对中心支行机关和辖内多个县(市)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B级,为节能减排蓝色达标单位。

(二)审计评价

1.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并积极履行职责。

一是建立了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均制订了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多数支行结合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使用等制度,将节能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实施了能耗分项计量和统计分析。制订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从电耗、水耗、煤耗以及天然气、公车用油等方面采集、上报数据;建立了能源分项计量统计台账,实行了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工作措施得力,突出过程管理。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各支行通过召开节能减排动员大会、张贴节能温馨提示资料、发出节能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宣传,强化全员节能意识。二是加强用电管理。倡导文明节能办公,加强八小时以外用电控制,严格执行冬、夏两季空调定温标准底线,有效控制电耗。三是加强用水管理。重视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对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供水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实行派车登记及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规范管理。五是加强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材料采购和领用环节管理;杜绝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减少资源浪费。

3.工作绩效突出,效果性和经济性已经显现。

(1)效果性明显。

一是支行机关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节能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至2010年末,中心支行实现节电36.5%,节水52.5%,人均节电、节水分别为26.68%、45.28%,单位建筑节电、节水分别为33.8%、50.06%。二是辖内多家支行通过抓节能、促管理,电耗、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四项指标均实现“十一五”节能20%的目标。三是油料及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效果令人满意。与2005年相比,支行机关2010年车辆用油总量减少了1.62万升、下降了17个百分点;辖内多家支行2010年交通费减少17万元、下降了27个百分点。另外,支行机关办公行政成本节约120多万元;辖内各支行办公费支出减少7万余元、下降了20个百分点,电子设备运转费支出减少了11万余元、下降了35个百分点。

(2)经济性突出。

一是支行机关对高能耗设备设施分批进行了技术改造。2007年对热水供给设备进行改造,投入资金1.2万元,将原来的电热水器改造为太阳能,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电8000度,两年收回投资成本。2008年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改造,投入资金15万元,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理念,聘请专业管理公司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诊断、分析、设计和改造施工;改造后,当年节电40.71%。按照系统设计使用寿命15年推算,可节约电费21.75万元。2009年推行绿色照明新技术,投入资金3万元,对办公楼走廊、步行楼梯、卫生间公共区域更换红外感应及声光控灯具169个,每年可节约用电量2万度,减少电费支出近2万元。2010年对计算机机房进行改造。将机房空调全部更换为变频节能空调,对机房照明、综合布线、ups电池均进行高标准更新改造。在上述改造项目中,均严格按照集中采购和招投标操作程序进行,共节约资金60余万元。二是部分支行更换耗能设备、设施时注重经济性。辖内多个支行在办公楼维修改造中,将维修改造工程纳入集中采购范畴,牢固树立环保、经济理念,更换空调设备时,把节能、节约作为主要指标,选择性价比高、能耗低的产品,均购置了无氟变频空调。

五、发现问题和不足

(一)专业考核标准方面

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标准不完善。上级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只设定指标的降幅,未将能源消耗水平纳入考核范畴,节能减排目标不够全面。

(二)基础性工作方面

1.节能减排岗位设置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未设置节能减排或能源管理岗位,或未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2.节能减排基础性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未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单车油耗考核奖惩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度。

3.节能减排奖惩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未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支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未建立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4.节能减排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时段节能减排推进、指导不力,辖内各支行相关时段节能减排工作资料零散,甚至缺失。二是对辖内各支行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无法确保节能减排分项计量统计口径准确、数据真实完整。

5.节能减排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个别制度执行不力。如2008年下发的《关于报送有关节能降耗报表的通知》,从辖内各支行提供的资料看并未得到落实。二是相关工作记录缺失。通过座谈及问卷调查,部分支行节能减排工作已开展,却没有相关记录。三是中心支行机关及支行节能潜力分析还须加强,质量有待提高。

(三)绩效性工作方面

1.个别指标未完成,影响节能减排总体效果。

辖内有的支行未完成人均能耗指标及单位建筑电耗节能指标。

2.未明确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

部分支行未结合实际,对“十一五”期间“节电20%、节水20%、人均节能和单位建筑节能20%”的总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年度节能目标不明确,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可能影响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实现。

3.能源消耗水平偏高,节能减排管理效率不高。

以2010年为例,辖内各支行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水平差别较大。以位居能耗高点的两支行为例,人均电耗值高出平均值25个、8个百分点;人均水耗值高出平均值47个、66个百分点;单位建筑电耗值高出平均值79个、61个百分点;单位建筑水耗值高出平均值115个、155个百分点。

4.节能减排措施创新力度不够,影响节能减排效果。

辖区未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或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未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程序,太阳能等新能源、雨水收集系统等新节水设备未得到推广运用等。

5.设备、设施陈旧,长期运行能耗高且不经济。

有的支行未进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部分高能耗设备、设施未进行更换,节能减排效果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围绕“能不能更好”这一主旨,从三个层面提出审计建议。

(一)地方机构

建议市政府节能办结合辖区能耗实际,在确定节能减排各项指标下降百分比的同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或能源消耗标准,明确人均电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以及公务用车油耗定额,为辖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减排横向比较的量化依据。

(二)主管部门

1.建议上级行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标准。

审计发现,按照上级行要求,仅对节能减排相关指标降幅进行考核,而不考虑具体能耗值,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将节能减排降幅、能源消耗水平同时纳入考核范畴,使考核标准更加全面、科学。

2.建议上级行适当安排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技改资金不足是影响节能减排效果的瓶颈因素。虽然分行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原则,每年核批专项预算指标,用于县支行办公房维修改造,但受资金限制,辖内仍有支行尚未进行办公楼维修,部分支行楼内设备、设施尚未进行技术改造或淘汰更换。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安排专项资金,使上述问题得到改观。

(三)审计对象

建议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1.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合理设置节能管理岗位,健全单车油耗考核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加强设施检测、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针对基层行后勤部门懂技术、会管理人才缺乏的现状,建议加大节能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后勤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力度,使各支行节能基础性工作以及创新工作都有明显提升。

2.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绩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教育、控制、考核等措施,强化员工节能意识、掌握节能技巧、培养节能习惯。二是找准新的突破点,继续加强技术改造。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对中央空调用户端进行设计、融资、改造和管理服务,实现中央空调用户端温度自动化控制,进一步提高节电效果。三是继续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各支行应加强对用电、用水、车辆油耗的管理控制,重点在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工夫,达到节能效果。

3.加强考核,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开展。

建议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做到奖惩结合,促进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度。

4.统筹安排,分批次解决节能改造项目。

要求有办公楼改造计划的支行,在设计修缮方案时,必须考虑节能改造,支行相关部门验收时也要作为重点予以检查把关。要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通过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困境,消除节能改造的资金障碍,推动节能创新。

七、审计成效

审计收到四方面成效:一是岗位设置更加合理。市县两级行均增设节能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节能管理员,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工作。二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统一制定了辖区能源管理方案、单车油耗考核等管理制度。三是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如改革办公电话管理方式,实行话费包月制,年节约话费10万余元。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支行机关2012年度水、电、油消耗量较上年度下降了11.5、3.3、10.4个百分点,以管理促节能已见成效。四是节能意识更加增强。建立、实施节能减排季度量化考核办法,考核与季度绩效奖惩挂钩。通过审计,辖区银行内部管理更加严密,职工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和谐机关建设得到加强。

篇(2)

二、审计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1.将“要学生学”转变为“学生要学”

在审计教学中,将学生放在主体地位,让学生有目标的去阅读教材、理解教材,从而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性。例如,在我国审计教学中,在学习审计专业知识的时候,教师事先准备好当前审计行业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并向学生进行相关的审计知识讲解,让学生围绕案例来进行发言。学生通过查阅资料来对案例进行论证,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不断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审计教学质量的提高。

2.引导学员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

在进行审计案例教学中,不仅要注重学生专业知识的培养,同时还要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将学生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能力,进而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案例法的教学方式是以案来进行教学,通过案例教学来增加学生的见识,开阔学生的视野,以便学生在今后的审计实务中能够应用自如,充分发挥自己的审计专业知识。其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知识,而且还要运用知识。例如在审计教学中,老师列举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案例,让学生来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如,某企业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问题,让学生充当审计工作人员,就这个问题来开展审计工作,通过这种方法来提高学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进而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为我国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创设良好的环境

良好的教学环境是提高审计案例教学效率的保障。审计作为我国经济管理的一个分支,其涉及到的知识非常广,为了满足我国审计工作的需求,在审计教学中,就必须重视各方面能力的培养。首先,任何教学方法都应当注意对学生思维的训练,案例教学也不例外。教师一要为学生参与富有思考意义的思维活动提供机会,二要让学生鼓起勇气参与到这样的活动中来,创设“富有思考性的课堂”。案例教学本身为学生提供了鲜活的情景资料,教师则需要在课堂教学中提供具有思考性的问题,让学生参与到思维活动中去,进行有价值和富有意义的知识学习。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往往需要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佐证,学生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也是对案例知识的消化,同时针对案例教学中出现问题,通过学生自己的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答案,进而提高学生的审计实务能力。案例教学实际上就是一种双向教学模式,学生对案例的不理解可以向老师请教,而老师在向学生解答的过程中会也是一种自我学习的将机会,进而为审计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4.注重教师队伍的培养

案例教学法被广泛的应用于我国当前教育教学中,有效地保障了我国教学质量,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就我国审计教学而言,应用案例教学的关键在于专业的审计教师,只有专业的审计教师才能更好地在审计教学中把握案例教学,才能更好地保障审计教学效率和质量。为了培养出我国现代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审计专业人才,加强审计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着重大意义。首先,高校应当与我国审计部门建立联盟,多让教师深入到我国审计部门中了解实际设计工作,进而丰富教师经验,进而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同时,还可以聘请一些资深的审计专家来校进行演讲,弥补教学资源的不足,开拓师生的视野。其次,高校要不断加强审计教师专业知识的培养,教师要想先育人,必须得先学会育己,进而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促进学生的成长。

篇(3)

一、审计基本理论教学中面临的困难

审计学是一门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包括审计基本理论与审计实务。从事审计教学的教师普遍感觉审计学课程难教,尤其是审计基本理论,而学生则普遍反映难学、枯燥,其主要原因有:

(一)审计基本理论的内容条块分割,逻辑性不强

审计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如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等条文多,而审计目标、审计证据、审计重要性、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等,内容条块分割、逻辑性不强,需要掌握的东西零星分散,不系统。课程内容条块分割,逻辑性不强,这一点明显区别于以报表或账户为线索的会计课程,使得学生在学习中难以系统把握。

(二)审计基本理论概念多、内容深

审计基本理论概念太多,有时概念之间又相互交叉渗透。审计基本理论涵盖的内容不仅广而且深,如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把握,对审计重要性高低的评估和对可接受审计风险大小的确认、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无不含有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不少审计概念和理论是从英文翻译而来,其语言表述不太符合中文习惯,更难理解。

(三)审计基本理论内容比较枯燥,难以引起学生兴趣

教材中审计基本理论,多是说理性的,很多内容是职业道德、审计准则的条文,内容枯燥、晦涩难懂,难以引起学生兴趣。

二、审计基本理论教学中应用审计案例的意义

通过案例学习财经类课程是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将审计案例应用于审计基本理论教学具有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审计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学的枯燥、沉闷局面,给枯燥的理论增加了鲜活的背景和情节,使审计理论变得生动、易于理解,可引发学生的学习及参与兴趣,充分挖掘出学生的思维潜能,促进其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

(二)有利于巩固学生的所学知识

审计基本理论涉及的相关学科门类众多,内容宽泛,主要涉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选择典型审计案例进行讲解和讨论,可以使各学科知识综合运用,相互渗透,有助于学生将已学的各科基本理论融会贯通,起到深化理论教学、巩固相关知识的效果。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

审计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接触到实际问题,提高认知及感悟的能力,以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和对审计基本理论的理解,使学生进一步弄清审计基本理论。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有案情、有场景,使学生身临其境,认真研究案例,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辩论,不断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理解所学理论打下坚实的感性认识基础。

(四)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在建立教学案例库的过程中,教师深入审计实际或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大量案例,根据案例案情及教学要求进行分析、筛选、改编和更新,使之典型化和系统化,并在课堂教学中恰当应用,在案例讨论中灵活指挥,从而可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而教师指导学生剖析审计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也会使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审计基本理论教学中应用的主要审计案例

根据多年的审计教学和一定的审计实践经验,笔者在审计基本理论教学中,按照教学内容精心搜集和编写了若干审计案例(见表1),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真实案例

这一类审计案例主要用于教师课堂介绍、学生参与讨论。笔者选择了一些古今中外的经典案例,例如,英国南海股份公司审计案例、罗宾斯药材公司审计案例、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科龙德勤的案例等。真实的历史事件、生动的场景,促使学生饶有兴趣地探究审计基本概念和理论背后的故事,使较为抽象、晦涩难懂的审计理论具体化、形象化,加深学生对审计基本概念和理论的理解,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笔者还选择了张洪涛猝死的案例、河北邯郸农行被盗的案例、贪污犯胡建军的案例等。这些案例虽算不上经典,但曾引起媒体轰动或发生在我们身边,能引起学生对审计理论产生共鸣,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二)虚构案例

这一类案例主要用于学生课堂讨论和课后作业。这些虚构案例紧扣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引导性,将琐碎的审计基本理论知识系统化。虚构案例运用恰当,能说明和解释理论,具有代表性,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教材的内容,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掌握相关知识。

四、应用审计案例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审计基本理论教学中应用审计案例教学是一种直观并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方法。教学实践证明效果较好,教学结束后,学生对教学的评价为优秀。笔者的体会是,要实施好这种教学,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一)注意处理好审计案例教学和课堂讲授教学之间的关系

审计案例教学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提高学生以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个别到一般,但它并不能取代讲授教学。讲授教学根据审计基本理论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启发式的教学。这两种教学应该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以发挥各自优势。

(二)注意处理好审计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讲授教学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教师是课堂的主角。而审计案例教学中,教师精心准备丰富、适用的案例资料,组织和引导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展开热烈的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所以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的主角。

(三)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案例教学效果

将多媒体电教演示教学系统、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等先进教学手段和审计案例教学结合起来,一是可以加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提高学生的感知能力和学习兴趣;二是可以大大增加课堂教学的知识输出量,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案例教学时间,提高案例教学效果。

(四)对学生建立案例学习考评制度

审计案例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学生的具体表现,特别是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客观地考核学生的成绩。这样可以较好地检验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的能力,促使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遗产、继承、债务清偿、处理

一、概述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人的死亡除因生理上的衰老以外,有时是突发性的,如暴病、车祸,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意外事件等。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一是财产,二是财产权(债权);同时遗留下债务:一是死者生前所负的债务,二是死者身后因丧葬、遗产管理等所生之债。在外国和我国地区继承法中,均把死者的债务当作遗产,我国继承法中的遗产是将债务排除在外的。把清偿死者债务和缴纳死者所欠税款作为继承人的一项义务加以规定,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是在继承人之间以及继承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受托人管理遗产并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进行,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但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在债权请求遭拒绝,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使诉讼上的请求权,寻求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应如何从诉讼程序上和实体上保护债权人合法债权并实现之,使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所指向的义务由法院依法律予以司法保护,这应当是司法和立法应予重视的课题。笔者从债务人死亡案件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债务人死亡的公告制度、债务清偿顺序和比例等相关法律问题入手,着重探讨一下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所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二、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起诉,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五)遗产管理人参加诉讼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夺”。这一立法精神表明遗产管理人是存有遗产的人,按照我国生活习惯,存有遗产的人一般多是继承人,在有几个继承人并存的情况下,存有遗产的继承人为遗产管理人。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同时又是遗产管理人的,应是债务人死亡案件的被告。

(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七)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本案被告。但死者的遗产没有人管理时,我国继承法虽无明文规定,但习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遗产。对争当或拒绝充当遗产管理人,会造成对遗产的损坏散失,直接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的,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拒绝清偿债务时,可以遗产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三、诉讼中适用向未起诉的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的问题。

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向不特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继承立法均有规定,在遗产分割前,用立法规定了公告制度,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及时报明债权,以便对遗产作出处理,逾期不报明债权的,可以视为放弃债权。各国继承公告期限有长有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如日本),也有以六周至六个月为限的(如联邦德国),还有以不少于一个月的(如瑞士),我国台湾地区规定不得在三个月以下。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出明文规定,没有将公告制度设定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的一个必经程序,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否发出公告取决于自己根据情况需要,而不是取决于法律。债务人死亡后,知道权利得不到保护的债权人及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为弥补这一立法上的缺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将适用向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作为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必经程序,符合立法精神和我国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债务人死亡后,一个或数个知道其死亡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债务人死亡前对外欠债务总额多少及债权人有多少均不确定,我国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不适用公告制度,法院判决后,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将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分割,尤其在遗产少而债务大时,会严重损害没有起诉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审判实践,公告应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死亡,法院正在审理某债权人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告知不确定的债权人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登记,报明债权,并申请作为本案共同原告参加诉讼,逾期不申报债权的,丧失诉讼上的优先受偿权。公告的期限可以比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法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四、关于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

(一)税款和债务清偿概述

债务人死亡后只有一个债权人时,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既便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的遗产大于债务,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无多大意义。但债权人是多人而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款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按债权的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是必要的。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财产是个总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它们在继承开始后同时按照规定移转给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即是对权利的抛弃,自可不再承担相关义务。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是被继承人对国家所承担的义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依照法律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了保障国家利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缴的税款,自应由继承人依法清偿。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财物债务,即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劳务债务不在其内,因为它是一种行为债务,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这些财物债务多数因合同关系而产生,也可能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由继承人依法清偿这些债务,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维护一定的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转的需要。

人死亡案件债务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它是自然人个人所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债务。它包括纯属用于个人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和共同债务中应由其清偿的份额。这里的共同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也可能是在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关系中所形成的债务,还可能是在合伙经营中所欠下的债务。其二,它是自然人个人生前所欠付的债务。遗产既然系自然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其债务自应以其生存时所负为限。因此,自继承开始后因殡葬及处理继承事务所形成的债务,不应列入自然人个人债务之中。

(二)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原则与清偿

我国继承法关于被继承人(债务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三项,即:一是有限清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人)应缴税款与所欠债务不负无限清偿的责任,而仅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原则虽已被当代多数国家的法律认同,但不少国家规定了繁琐的程序。与此相反,我国继承法将它作为一项当然原则,既无需继承人另外作出意思表示,也无需为此而开出遗产清册,明确而易行。二是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原则。我国的继承制度体现着养老育幼的精神,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中,法律都要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并不得取消他们必要的遗产分额。与此相一致,在清偿税款和债务方面也应保护他们的权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61条强调:“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三是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遗赠形式转移财产,从而损害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继承法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方法是这样的——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清偿方法上可以在下列两种中选择其一:第一种是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在分割剩余遗产时把偿还债务的份额一并在内,从而作到各个继承份额中权利与义务的均衡。第二种是先行分割遗产,然后由各继承人分别清偿按比例分担的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62条规定,首先应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

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债务的清偿顺序,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规定,如匈牙利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人对某件遗产拥有抵押债权或拥有请求特别满足权的时候,有权按保证数额得到全部满足,殡葬开支、继承开支应优先于其他债务。按照我国民法,债务人死亡案件债权清偿顺序分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质权等情形的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债务人死亡的任何而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仍可以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到清偿。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应包括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

债务人遗产扣除优先债权后,不够清偿法院已确定的普通债权,多个债权人对遗产的请求份额标准怎样确定,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而世界各国民法中几乎都有规定,如日本民法典中规定,必须用继承的财产按各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偿还。我们应按照民法理论的公平原则确定份额标准,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确定清偿数额。

五、其他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死者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及为继承人欠下的债务等特定债务的法律责任不同。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清偿责任是限定责任,对特定条件下遗产债务的清偿未做明文规定,国际上有的国家有立法例,继承人对某些特定债务清偿方面应负无限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的一般理论和审判实践,个人债务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家庭共同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负担;为了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如为继承人娶亲,供给继承人上学等欠下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因生活困难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住院欠下的生活费、费等,由继承人负清偿责任,这种清偿义务来自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共同债务,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应负无限清偿责任。

(二)案件审结后在公告期间内未进行申报登记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债权清偿诉讼的应酌情处理。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经法院审理判决并清偿完毕后,如仍有遗产,该债权人可就剩余的遗产获得清偿,如果没有剩余,也就无法了结。因为不能将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撤销,不能对死亡债务人的人全部遗产重新进行遗产债务的再清偿和遗产的再分配,这是诉讼中实行公告制度的本质要求。但继承人主动清偿的,债权人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参 考 文 献 资 料

1、巫昌祯主编:《婚姻法讲议》,中国政法大学函授部,1990年;

2、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3、张贤钰主编:《外国婚姻家庭法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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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安全审计;主机审计;系统设计

1引言

随着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广泛使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网与因特网之间一般采取了物理隔离的安全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部网络的安全性。然而,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仍然会对所管理网络的安全状况感到担忧,因为整个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往往出现在终端用户。网络安全存在着“木桶”效应,单个用户计算机的安全性不足时刻威胁着整个网络的安全[1]。如何加强对终端用户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系统的、整体的、动态的角度,参照国家对安全审计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对部分主机审计软件的了解,结合实际的信息安全管理需求,讨论主机审计系统的设计,达到对终端用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2安全审计概念。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中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可用性和不可否认性,简称“五性”,安全审计是这“五性”的重要保障之一[2]。

凡是对于网络信息系统的薄弱环节进行测试、评估和分析,以找到极佳途径在最大限度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使得业务正常运行的一切行为和手段,都可以叫做安全审计[3]。

传统的安全审计多为“日志记录”,注重事后的审计,强调审计的威慑作用和安全事件的可核查性。随着国家信息安全政策的改变,美国首先在信息保障技术框架(IATF)中提出在信息基础设置中进行所谓“深层防御策略(Defense2in2DepthStrategy)”,对安全审计系统提出了参与主动保护和主动响应的要求[4]。这就是现代网络安全审计的雏形,突破了以往“日志记录”

等浅层次的安全审计概念,是全方位、分布式、多层次的强审计概念,符合信息保障技术框架提出的保护、检测、反应和恢复(PDRR)动态过程的要求,在提高审计广度和深度的基础上,做到对信息的主动保护和主动响应。

3主机审计系统设计。

安全审计从技术上分为网络审计、数据库审计、主机审计、应用审计和综合审计。主机审计就是获取、记录被审计主机的状态信息和敏感操作,并从已有的主机系统审计记录中提取信息,依据审计规则分析判断是否有违规行为。

一般网络系统的主机审计多采用传统的审计,系统的主机审计应采用现代综合审计,做到对信息的主动保护和主动响应。因此,网络的主机审计在设计时就应该全方位进行考虑。

3.1体系架构。

主机审计系统由控制中心、受控端、管理端等三部分组成。管理端和控制中心间为B/S架构,管理端通过浏览器访问控制中心。对于管理端,其操作系统应不限于Windows,浏览器也不是只有IE。管理端地位重要,应有一定保护措施,同时管理端和控制中心的通讯应有安全保障,可考虑隔离措施和SHTTP协议。

主机审计能够分不同的角色来使用,至少划分安全策略管理员、审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

安全策略管理员按照制定的监控审计策略进行实施;审计管理员负责定期审计收集的信息,根据策略判断用户行为(包括三个管理员的行为)是否违规,出审计报告;系统管理员负责分配安全策略管理员和审计管理员的权限。三员的任何操作系统有相应记录,对系统的操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监督,既方便管理,又保证整个监控体系和系统本身的安全。控制中心是审计系统的核心,所有信息都保存在控制中心。因此,控制中心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最好是国内自己研发的。控制中心的存储空间到一定限额时报警,提醒管理员及时备份并删除信息,保证审计系统能够采集新的信息。

3.2安全策略管理。

不同的安全策略得到的审计信息不同。安全策略与管理策略紧密挂钩,体现安全管理意志。在审计系统上实施安全策略前,应根据安全管理思想,结合审计系统能够实现的技术途径,制定详细的安全策略,由安全员按照安全策略具体实施。如安全策略可以分部门、分小组制定并执行。安全策略越完善,审计越彻底,越能反映主机的安全状态。

主机审计的安全策略由控制中心统一管理,策略发放采取推拉结合的方式,即由控制中心向受控端推送策略和受控端向控制中心拉策略的方式。当安全策略发生更改时,控制中心可以及时将策略发给受控端。但是,当受控端安装了防火墙时,推送方式将受阻,安全策略发送不到受控端。由受控端向控制中心定期拉策略,可以保证受控端和控制中心的通讯不会因为安装个人防火墙或其他认证保护措施而中断。联网主机(服务器、联网PC机)通过网络接收控制中心的管理策略向控制中心传递审计信息。单机(桌面PC或笔记本)通过外置磁介质(如U盘、移动硬盘)接收控制中心管理策略。审计信息存放在主机内,由管理员定期通过外置磁介质将审计信息传递给控制中心。所有通讯采用SSL加密方式传输,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会被篡改或欺骗。

为了防止受控端脱离控制中心管理,受控端程序应由安全员统一安装在受控主机,并与受控主机的网卡地址、IP地址绑定。该程序做到不可随意卸载,不能随意关闭审计服务,且不影响受控端的运行性能。受控端一旦安装受控程序,只有重装操作系统或由安全员卸载,才能脱离控制中心的管理。联网时自动将信息传到控制中心,以保证审计服务不会被绕过。

3.3审计主机范围。

信息系统中的主机有联网主机、单机等。常用操作系统包括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Linux,Unix等。主机审计系统的受控端支持装有不同操作系统的联网主机、单机等,实现使用同一软件解决联网机、单机、笔记本的审计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安全域。安全域可通过划分虚拟网实现,也可通过设置安全隔离设备(如防火墙)实现。主机审计系统应考虑不同安全域中主机的管理和控制,即能够对不同网段的受控端和安装了防火墙的受控端进行控制并将信息收集到控制中心,以便统一进行审计。同时能给出简单网络拓扑,为管理人员提供方便。

3.4主机行为监控。

一般计算机使用人员对计算机软硬件尤其是信息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不清楚计算机的安全状态。主机审计系统的受控端软件应具有主机安全状态自检功能,主要用于检查终端的安全策略执行情况,包括补丁安装、弱口令、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安装等,形成检查报告,让使用人员对本机的安全状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自检功能可由使用人员自行开启或关闭。检查报告上传给控制中心。

主机审计系统对使用受控端主机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制、监控和记录,包括对文档的修改、拷贝、打印的监控和记录,拨号上网行为的监控和记录,各种外置接口的禁止或启用(并口、串口、USB接口等),对USB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如USB存储设备(U盘,活动硬盘)、USB输入设备(USB键盘、鼠标)、USB2KEY以及自定义设备。通过分类和灵活设置,增强实用性,对受控主机添加和删除设备进行监控和记录,对未安装受控端的主机接入网络拒绝并报警,防止非法主机的接入。

主机审计系统对接入计算机的存储介质进行认证、控制和报警。做到经过认证的合法介质可以从主机拷贝信息;未通过认证的非法介质只能将信息拷入主机内,不能从主机拷出信息到介质内,否则产生报警信息,防止信息被有意或者无意从存储设备(尤其是移动存储设备)泄漏出去。在认证时,把介质分类标识为非密、秘密、机密。当合法介质从主机拷贝信息时,判断信息密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信息必须有密级标识),拒绝低密级介质拷贝高密级信息。

在认证时,把移动介质编号,编号与使用人员对应。移动介质接入主机操作时记录下移动介质编号,以便审计时介质与人对应。信息被拷贝时会自动加密存储在移动介质上,加密存储在移动介质上的信息也只能在装有受控端的主机上读写,读写时自动解密。认证信息只有在移动介质被格式化时才能清除,否则无法删除。有防止系统自动读取介质内文档的功能,避免移动介质接在计算机上(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计算机)被系统自动将所有文档读到计算机上。

3.5综合审计及处理措施。

要达到综合审计,主机审计系统需要通过标准接口对多种类型、多个品牌的安全产品进行管理,如主机IDS、主机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将这些安全产品的日志、安全事件集中收集管理,实现日志的集中分析、审计与报告。同时,通过对安全事件的关联分析,发现潜在的攻击征兆和安全趋势,确保任何安全事件、事故得到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把主机上一个个原本分离的网络安全产品联结成一个有机协作的整体,实现主机安全管理过程实时状态监测、动态策略调整、综合安全审计、数据关联处理以及恰当及时的威胁响应,从而有效提升用户主机的可管理性和安全水平,为整体安全策略制定和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系统的安全隐患可以从审计报告反映出来,因此审计系统的审计报告是很重要的。审计报告应将收集到的所有信息综合审计,按要求显示并打印出来,能用图形说明问题,能按标准格式(WORD、HTML、文本文件等)输出。但是,审计信息数据多,直接将收集的信息分类整理形成的报告不能很好的说明问题,还应配合审计员的人工分析。这些信息可以由审计员定期从控制中心数据库备份恢复。备份的数据自动加密,恢复时自动解密。审计信息也可以删除,但是删除操作只能由审计员发起,经安全员确认后才执行,以保证审计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

审计系统发现问题的修复措施一般有打补丁、停止服务、升级或更换程序、去除特洛伊等后门程序、修改配置和权限、专门的解决方案等。为了保证所有主机都能得到有效地处理,通过控制中心统一向受控端发送软件升级包、软件补丁。发送时针对不同版本操作系统,由受控端自行选择是否自动执行。因为有些软件升级包、软件补丁与应用程序有冲突,会影响终端用户的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只能采取专门的解决方案。

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一个网往往由不同的操作系统、服务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等众多的安全产品组成。网络一旦遭受攻击后,专业人员会把不同日志系统里的日志提取出来进行分析。不同系统的时间没有经过任何校准,会不必要地增加日志分析人员的工作量。系统应提供全网统一的时钟服务,将控制中心设置为标准时间,受控端在接收管理的同时,与控制中心保持时间同步,实现审计系统的时间一致性,从而提供有效的入侵检测和事后追查机制。

4结束语

系统的终端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本文从体系架构、安全策略管理、审计主机范围、主机行为监控、综合审计及处理措施等方面提出主机审计系统的设计思想,旨在与广大同行交流,共同推进主机审计系统的开发和研究,最终开发出一个全方位的符合系统终端安全管理需求的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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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内部审计是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重要要素。我国中央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现状主要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较少政府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数量少;多数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以财务合规性审计为主(刘力云,2007,20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内部审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多数政府部门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较多的人员;较强的独立性;绩效审计与财务合规性审计并重(齐献忠,2006;范文萍,2010)。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差异呢?我们又如何改变这种差异呢?本文从公共问责的视角来探究政府内部审计的生态环境。首先提出一个公共问责与政府内部审计关系的理论框架;然后以这个框架为基础,分析中美两国中央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公共问责决定政府内部审计:一个理论框架

(一)公共责任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公共责任是指政府及管理当局作为人接受公共资源的所有者——社会公众的委托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并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它是一种在政府与公众间的动态社会经济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主要包括公共财务责任、公共管理责任和公共社会责任三种不同形态。公共财务责任是人在财务方面对委托人所承担的责任,公共人的财政收支要合法,保证公共资源使用的安全、完整,并按照公认政府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共财务责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财务责任主要通过一系列的财务数据指标等进行计量、确认和报告,对于非财务信息涉及较少;第二,财务责任关注的是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随着公共事业的发展及政府管理职能的变革与扩大,仅强调公共财务责任已不能满足公众对人管理行为了解与监督的要求,社会公众注意到政府的管理效能对公共资源消耗及对公众服务质量的影响,要求政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更加关注政府绩效及其责任的执行情况,这就是公共管理责任(也称为公共绩效责任)。公共社会责任是人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公众希望生活在稳定安宁、自然和谐的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中,并能更加公平合理地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作为公共人的政府行政及管理机构必须承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及促进公平正义等社会责任(马睿,2009;钟晓敏、高琳,2010)。然而,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和信息不对称,人有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实委托人意图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于是随之而产生的委托成本就困扰着委托关系的良好运行(Williamson,1981;Fama&

Jensen,1983;Jensen,1993;Hart,1995;Shleifer&Vishny,1997)。同时,公共选择理论发现,在选择公共物品时,每个个体都是按照经济人假设的理性进行利弊分析,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公共物品支出方案。一般来说,并不存在一种超越特殊群体利益之上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也会失效(布坎南,1988;刘燕,2010;黄汝娟,2010)。

(二)公共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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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课程是一门相对来说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内容复杂且抽象,课程中涉及到的定义、术语和技术规则等条条框框的东西非常多,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理解上存在很大难度,就使得审计课程一贯给人留下枯燥难懂的印象。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多侧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偏轻实务技能的培养,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教学也缺乏必要的案例和实践,使得审计教学质量不高。在经济全球化、高新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新会计和审计制度已推出,审计环境日趋复杂,这些因素对会计审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挑战。审计学课堂教育的不能与时俱进,就更加深了审计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裂沟,审计课程的特点和重点就是要突出其实务性,为了更好地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必须合理地采取案例教学方式和合理开展实践教学。

一、合理地选择案例并建立审计案例库

审计案例最好是根据来源于审计实践的第一手资料提炼并整改润色而成。来自于审计实践的审计案例会更加通俗易懂,可以加强学生对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等内容的了解,也会让学生更有积极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的兴趣。作为教师,有机会应亲身参与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实务工作,既可以获得实际工作底稿等实际审计的具体案例资料,也可以锻炼自己的实务操作能力。除此之外,可以参考国内外专家的审计案例书籍和国内外知名事务所网站上公布出的案例,还可以收集财政部、审计署、中注协、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公告中涉及财会方面的案件并将其整理制成适用的案例,形成案例库。

另外,审计教师还应开拓视野,关心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气候、资本与证券市场。可以从财经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上查找新闻并探索其暴露的问题并做成案例,在收集资料时要注意不能只停留在记者的报道和网络数据上,应该有自己的专业分析。可以引导学生去网络和报纸上收集各类资料、关注证券市场实事要闻、分析上市公司年报、看相关的评论报道,让学生把相关公司的各年度年报数据都拿出来分析,独立判断事件的真伪,既可增强审计案例教学的生动性和互动性,又可锻炼学生的会计审计实务操作技能和独立判断能力,还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也可让学生实际调查一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请被调查单位来评判学生建议的可行性。

为了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每章每节最好都有一个案例做引导。案例的选择应与课程密切相关,结合审计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标来设计,具有基础性和代表性,可以用来解释某一个或某几个知识点或原理性内容。在案例的选择上,要注意内容比较新、完整且长短适中,适合该章的学习。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案例的把握水平和自身的分析能力有差异,内容的选取要让学生有可思考性,要结合学生的层次以及接受水平来选择,综合性和深度都要适当,以便能在课堂上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充分讨论,对教学起到理想的促进作用。

二、案例教学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课堂讨论方式

1.大型案例不一定适合于课时有限的课堂教学。如果课时充足,也可安排专门的案例分析与讨论课,做深度分析。建议教师把编好的案例提前一周发给学生做准备,让学生在课堂讨论之前先熟悉案例做好预习工作,对案例分析有大致的思路并做出初步分析。也可以由老师定题,将案例分析布置成作业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资料,分小组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并在课堂上讨论,这样可以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自学审计案例还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中小案例比较适合课时有限的课堂教学。教学中,应注意适时穿插引用简短的中小案例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知。可运用由多个小案例组合成的综合性审计案例来说明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和审计报告的完成过程。案例分析要尽量地符合中国实际。

3.在课堂讨论中,案例讨论可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一般的大型审计案例都比较难,让初学的学生一个人独立回答比较困难,可对全班学生分小组,让其进行小组讨论,然后每组选派代表上台对讨论的结果进行系统阐述,其他组成员可以提出问题来反驳,教师最后做点评和总结。在案例讨论中,教师要注意驾驭课堂教学进程,维持讨论秩序、把握讨论方向,引导学生从正、反两方面提出各种问题,并逐一进行分析与讨论。为了督促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讨论,可以要求学生将讨论内容及过程做好记录并最后提交一份完整的案例分析报告上交,教师对其进行评分,评分结果计入平时成绩。在这样的案例讨论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总结案例涉及的主要知识点,总结分析和思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对各种分析思路进行点评,所以除了应当具备准备和组织案例讨论教学的能力外,更应当具备将理论和实践进行贯通和融合的能力。

(二)多媒体手段的使用

审计课程比较抽象,理论性强,如果要配以案例教学的方式,则多媒体教学手段必不可少。利用多媒体、网络通讯等手段可使教师的课堂讲解更直观、内容更丰富且更具有吸引力,可促使学生学得更快且印象更深刻。不论从理解或记忆的角度来看,多媒体教学都能达到良好的辅助教学效果,它能实现传统的课堂教学所无法实现的生动效果,还可以增加每节课的信息容量,提高课密度,使授课内容达到传统课堂教学所无法达到的饱和度,可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和创新意识。

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可以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上,学生往往反感排版密集的文字版PPT,最好能“删繁就简”,把教学内容用文本、图像、声音、影画等形式进行有机组合生动地呈现出来,通过借助多媒体使教学内容实现由易到难、由感性到理性的过渡,这样既可避免满版的文字或表格给学生造成视觉压力,也便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在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上,它只是辅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辅助工具,还应与教师的讲授和板书结合起来,以达到最佳效果。

尽管多媒体教学有它独到的优势,对其还是应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看待。多媒体工具毕竟只是一种教学辅助工具,太多种媒体的介入可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反而导致学习效果不好,不能因为多媒体教学的优势而使其成为教师的“负担”。要做一个图文并茂的生动课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多媒体教学,会对教师提出很高要求:教师必须擅于运用office软件,能熟练掌握类似visio这样的绘图工具,最好还会制作flash;教师还应该擅于搜索所需的资料,能很快地查找到自己所需的任何相关背景资料。

教师还应有快速反应能力,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能快速辨别出所接触的众多信息中是否有信息需要保留和分析,是否与所授课程有关。繁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使得教师们无暇钻研多媒体教学设计和分析那么多的信息资料并改造制做为授课所适用的资料。如果过于强调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设计,会导致教师教学负担的加重,可能会削弱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审计实践教学的开展

单纯的审计案例教学虽然有利于学生增加实践经验,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却仍不能使学生身处真实的审计工作环境中。除了案例教学和多媒体工具的使用之外,还可以恰当的安排一些实践性教学模式,如审计模拟实验、亲身到事务所实习等模式,以强化审计案例教学效果。审计学课程实践性教学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审计模拟实验

审计实验能够使学生从感性上了解审计的具体操作,使学生在掌握了一定审计理论的基础上,在实验室将理论运用于实际。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来筹建校内审计模拟实验场所,模拟审计场景,为实践教学提供相应平台。审计模拟实验场所的建设包括硬、软件建设。现代化的硬件建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计算机,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应有高标准要求。软件建设是指需要购买一整套专用的审计实验课软件。在进行模拟实验时,让学生通过计算机抽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编写审计工作底稿,使其对审计中会接触到的原始资料产生直观认识并切实体会到如何开展实际的审计工作,可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审计实习

为了让学生真正学好审计学这门课程,学校必须提高对校、内外实践性教学基地建设的认识,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努力争取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较好的大中型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甚至可以自办事务所安排学生实习,这样在校内和校外建立审计实习基地,就可更好地培养锻炼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学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给学生安排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课程实习,实习课程也计学分。在实习单位,应在指导老师的直接监控和指导下,以学生直接充当审计人员的角色来操作为主,这样可以检验其动手能力与独立判断能力。也可让学生利用寒暑假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平时做审计实验的时候,每个学生一般只能够接触和处理到审计实务中的某部分流程,如果能在事务所实习,则可让学生参与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整个审计流程,可以让学生对审计流程有个整体的把握,这对理解和掌握审计相关知识会很有帮助。

(三)审计方向毕业论文

在课程结束的时候,可以由教师将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或值得写成论文的问题形成论文题库,交由学生选择写成论文,并规定每个学生的论文选题不能重复,让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论题。也可以将实习与毕业论文相结合,让学生在实习单位就实习的情况做毕业论文,可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审计实务的理解,使理论与实际更好地结合。

参考文献

[1]梅丹.我国高等审计教育改革探讨――兼谈南开大学审计教学的发展[J].教育财会研究.2009(3):53~56

[2]张雪梅.审计教学中的研究性教学方法探讨[J].会计之友(上旬刊). 2008(4):70~72

篇(8)

审计学是集会计、财政财务、金融证券、税法、经济法、经济管理等多门学科知识于一体并对各门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运用的实用型课程,与其他财经学科相比,它的综合分析性、判断推理性和社会实践性都比较强。在审计课的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思考、创新思维,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 高职院校审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职院校审计教学目标没有合理定位,无法满足现行环境对高素质应用性人才要求。目前大多高职院校审计教学目标和本科院校区别不大,高职高专审计教学的定位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审计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审计环境,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因为高职院校审计专业学生大多面向中小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会计与审计基础工作岗位,除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诚信、敬业、严谨、准确”的良好职业素养,还应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会计、审计基本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整体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应变能力,具备较强的会计、审计职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缺乏适合高职高专审计教学的教材,审计课程综合实训案例也不适合高职学生。目前高职高专使用的审计教材基本是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主的内容,倾向于注册会计师的应试教育,教材中选用的教学案例缺乏一条主线,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难以形成系统的审计基本理论与技术方法。大多审计课程的教材的知识是局部的和零散的知识,过于具体和细微,难以培养学生的审计判断和处理的能力。大多的教材未能考虑到学生没有任何实践经验,审计的理论和实务没有循序渐进,逐渐认知的过程,给出的往往是一些经典的、综合的、大型的案例,学生刚开始根本无法理出这些案例的头绪,更无法参与分析讨论。 

(3)高职院校不注重审计课程,专业课少,师资不足,教师少实践,不能适应审计教学要求。对于高职学生,审计实务课程缺乏合适教材和实际的案例,课堂枯燥无味,加上大多数审计教师也缺乏审计实际经验,缺乏必要的调研和实习,更缺乏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经验,教学收效欠佳,学生对审计课程的学习兴趣减少。审计课教师与一般的财会课教师相比应具有更高的专业素质要求,要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立科研的能力,必须采用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研究性教学方法。 

(4)现行的高职高专教学大多采用课堂讲授,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目前高职高专审计学教学基本教师讲、学生听,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对从未走出校门的学生来讲,从他们已有的感性知识中很难过渡到教师讲授的内容之中,生动的学习过程变成单纯的记忆与背诵,学习过程变得枯燥无味,难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审计人才。 

(5)高职院校审计教课程考核方式简单。大多学校的审计考核仍然采取闭卷方式,无法衡量学生学习程度的好坏。这种单一的考核形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高职院校审计课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 

(1)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审计教学活动。尽量运用多种方法教学,如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角色定位法,启发式提问,研讨式教学和论文写作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巩固所学的知识。在教学手段上,要编制审计课程的多媒体课件,有条件应该购置计算机辅助审计教学软件,可以大大缩短了学生对审计认知过程和审计方法的掌握。 

(2)审计授课内容可以采用模块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模块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将审计实务课程划分为不同的教学模块,根据教学模块将审计任务划分成便于学生学习的单项操作、综合训练等审计任务,每类任务的完成又通过提出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评价结果、教师总结等行动过程进行。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掌握知识、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教师在提出任务的同时,对每一项任务再进一步设计成模仿操作、独立操作、综合实践等环节,真正让学生通过任务的完成等实训过程对审计实训的内容达到学会、学懂、熟练掌握,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建立和完善审计实训,建立审计模拟实验室。由于审计模拟实验所需资料涉及的知识面广、时间跨度大、技术性强,要求研发人员不仅要具有相当丰富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还要熟悉电算化会计与计算机审计操作技能。高职院校可以从学校自身条件出发,把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兼作审计训练基地,也可以单独设立审计试验室以作为审计实务演习之地。 

(4)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审计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让教师参加全国或地方的会计、审计社团活动,增加同实际工作多年的专家进行交流的机会。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利用假期到相关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挂职锻炼,积累实践工作经验;还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开设专题讲座,以提高审计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 

(5)改革单一的考核办法,实行多样化考核评价方式。审计教学考核可以采用理论测试、课堂讨论和撰写审计报告等方式,增加考查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的试题。对所学的理论知识部分进行多种形式的考试。对于考试成绩的评定,课堂讨论成绩由事前的准备、事中的发言踊跃与否和事后所写的报告三者综合确定。 

3 结束语 

新的政治经济环境下,高新技术不断向生产和生活方面渗透,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竞争不断加剧,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多,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显得尤为重要,审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应有利于培养“大会计”(财会审计)人才的综合素质,形成既注重理论水平,又注重计算机与审计相结合,强化实务操作能力的课程教学特色。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张家杰.基于新准则体系的高校审计教学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8). 

篇(9)

审计学是集会计、财政财务、金融证券、税法、经济法、经济管理等多门学科知识于一体并对各门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运用的实用型课程,与其他财经学科相比,它的综合分析性、判断推理性和社会实践性都比较强。在审计课的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思考、创新思维,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 高职院校审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职院校审计教学目标没有合理定位,无法满足现行环境对高素质应用性人才要求。目前大多高职院校审计教学目标和本科院校区别不大,高职高专审计教学的定位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审计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审计环境,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因为高职院校审计专业学生大多面向中小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会计与审计基础工作岗位,除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诚信、敬业、严谨、准确”的良好职业素养,还应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会计、审计基本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整体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应变能力,具备较强的会计、审计职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缺乏适合高职高专审计教学的教材,审计课程综合实训案例也不适合高职学生。目前高职高专使用的审计教材基本是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主的内容,倾向于注册会计师的应试教育,教材中选用的教学案例缺乏一条主线,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难以形成系统的审计基本理论与技术方法。大多审计课程的教材的知识是局部的和零散的知识,过于具体和细微,难以培养学生的审计判断和处理的能力。大多的教材未能考虑到学生没有任何实践经验,审计的理论和实务没有循序渐进,逐渐认知的过程,给出的往往是一些经典的、综合的、大型的案例,学生刚开始根本无法理出这些案例的头绪,更无法参与分析讨论。

(3)高职院校不注重审计课程,专业课少,师资不足,教师少实践,不能适应审计教学要求。对于高职学生,审计实务课程缺乏合适教材和实际的案例,课堂枯燥无味,加上大多数审计教师也缺乏审计实际经验,缺乏必要的调研和实习,更缺乏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经验,教学收效欠佳,学生对审计课程的学习兴趣减少。审计课教师与一般的财会课教师相比应具有更高的专业素质要求,要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立科研的能力,必须采用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研究性教学方法。

(4)现行的高职高专教学大多采用课堂讲授,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目前高职高专审计学教学基本教师讲、学生听,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对从未走出校门的学生来讲,从他们已有的感性知识中很难过渡到教师讲授的内容之中,生动的学习过程变成单纯的记忆与背诵,学习过程变得枯燥无味,难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审计人才。

(5)高职院校审计教课程考核方式简单。大多学校的审计考核仍然采取闭卷方式,无法衡量学生学习程度的好坏。这种单一的考核形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高职院校审计课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

(1)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审计教学活动。尽量运用多种方法教学,如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角色定位法,启发式提问,研讨式教学和论文写作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巩固所学的知识。在教学手段上,要编制审计课程的多媒体课件,有条件应该购置计算机辅助审计教学软件,可以大大缩短了学生对审计认知过程和审计方法的掌握。

(2)审计授课内容可以采用模块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模块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将审计实务课程划分为不同的教学模块,根据教学模块将审计任务划分成便于学生学习的单项操作、综合训练等审计任务,每类任务的完成又通过提出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评价结果、教师总结等行动过程进行。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掌握知识、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教师在提出任务的同时,对每一项任务再进一步设计成模仿操作、独立操作、综合实践等环节,真正让学生通过任务的完成等实训过程对审计实训的内容达到学会、学懂、熟练掌握,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建立和完善审计实训,建立审计模拟实验室。由于审计模拟实验所需资料涉及的知识面广、时间跨度大、技术性强,要求研发人员不仅要具有相当丰富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还要熟悉电算化会计与计算机审计操作技能。高职院校可以从学校自身条件出发,把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兼作审计训练基地,也可以单独设立审计试验室以作为审计实务演习之地。

(4)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审计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让教师参加全国或地方的会计、审计社团活动,增加同实际工作多年的专家进行交流的机会。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利用假期到相关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挂职锻炼,积累实践工作经验;还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开设专题讲座,以提高审计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

(5)改革单一的考核办法,实行多样化考核评价方式。审计教学考核可以采用理论测试、课堂讨论和撰写审计报告等方式,增加考查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的试题。对所学的理论知识部分进行多种形式的考试。对于考试成绩的评定,课堂讨论成绩由事前的准备、事中的发言踊跃与否和事后所写的报告三者综合确定。

3 结束语

新的政治经济环境下,高新技术不断向生产和生活方面渗透,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竞争不断加剧,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多,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显得尤为重要,审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应有利于培养“大会计”(财会审计)人才的综合素质,形成既注重理论水平,又注重计算机与审计相结合,强化实务操作能力的课程教学特色。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张家杰.基于新准则体系的高校审计教学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8).

篇(10)

所以研究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动因及表现形式,还有调节会计利润的方式、特征,以及如何遏制并杜绝前期差错更正的滥用,并提早察觉并防范,如何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达到监管的成熟、完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上市公司往往利用前期差错及其更正来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失真,投资者利益受损,研究上市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动因及手段,并提出改正措施,有益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所以,研究重大前期差错更有重要的意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研究,在理论领域有助于改善财务处理方法,有助于扩展盈余管理内容,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内容,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和治理结构改革。

篇(11)

(一)黑龙江省MPAcc培养模式的目标设计

目前黑龙江省具备MPAcc培养资格的高校只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五所院校。其中东北农业大学也是刚刚在2012年才得到MPAcc培养资格,其他四所均是2011年开始招收第一批MPAcc学员。通过对这五所学校发放的MPAcc培养模式调查问卷发现,办学时间短,经验不足,成为构建培养模式的制约因素。当前阶段,各培养单位对于如何更好地、更有效地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级会计人才,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处于边学习、边研究,边培养,边校正,边优化的状态。尚未制定出符合学校定位、学生发展、市场需求的MPAcc培养模式。MPAcc的培养旨在为社会提供系统掌握高级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对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较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具备会计工作领导潜质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以满足市场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因此在设立MPAcc培养模式时,立足市场需求、以学生的职业规划为导向;以实践指导理论,理论再反作用于实践。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技能缺陷,有目的性的进行系统性理论知识学习;而后重新确立真正适合自己的岗位,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充分融合,力求培养出“理论提升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研究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会计人才。

(二)黑龙江省MPAcc培养模式的框架构建

通过调查发现,黑龙江省当前的MPAcc培养目标定位并不十分清晰,学术型会计硕士和专业型会计硕士在培养过程中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而是大部分学校对于MPAcc的培养还延续着学术型会计硕士的培养模式。在教学方式上,依旧采取传统的灌输式教学,虽然也加入了一些案例教学,但案例的选择多是一些经典的国外案例,从时间和空间上与中国国情及市场需求严重脱节。从师资队伍及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各学校的MPAcc指导教师90%以上从事学术研究的理论教师,同时负责学术型和专业型会计研究生教学工作,对于实务的指导甚少,难以摆脱学术型的影子;对于学生实践教学这块,多采取放任式教学,自己选择实习单位,实践导师近乎形同虚设,没有很好的起到辅导督促的作用。而部分学校的两年制速成式培养,致使研一就必须完成30学分的课程,繁重的课程除了量的积累外,却很少有质的飞跃,研二则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的撰写上,忽视了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导致理论、实践、研究断层,更难以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二、产学研相结合的三年制MPAcc培养模式

为此,我们提出产学研相结合的三年制MPAcc培养模式,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学生的职业规划,突出实践指引教学,实践指导理论,理论反作用于实践,研究贯穿始终。“用中学,学会用”最终达到具备“理论提升、实践创新和综合研究”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该培养模式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录取阶段、理论学习阶段、实践阶段和课题研究阶段,如图1。

(一)录取阶段

针对全日制MPAcc的薄弱环节进行考核,以弥补在理论与实践环节的缺陷。对于全日制MPAcc本专业考生,要在笔试结束至复试开始这段时间进行至少三个月的专业岗位实习,由实习单位出具可认证的实习证明,同时聘请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校外导师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以检验实习的效果。对于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优异者,按排名次序,给予奖学金奖励,如第一名全额奖学金,第二名学费减半,第三名部分减免学费。

(二)理论学习阶段

根据MPAcc学员的实习工作岗位和就业意向确定培养方向。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及学员资质,将培养方向定位CPA(审计方向)、CFO(财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方面,除了核心课程依旧按照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中指定的政治课、外国语、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课程外,还要及时的将新理论、新法规,以及当前企业中发生的真实的典型案例引入课堂教学之中,确保知识的前沿性、实用性。而在方向课的设置上,则依照培养方向设置相应的课程。针对CPA审计方向,增设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专题、IT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专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专题、财务舞弊与识别专题、IPO财务与审计专题、注册会计师应用文写作、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中国税制与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沟通、Excel在审计中的应用等课程,通过上述课程学习,可使MPAcc学员加深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认知,具备注册会计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将各课程指导教师整合为一个CPA审计方向导师组,共同对学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指导,同时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里的资深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应的实务专题讲座,定期将校内导师派到相关单位调研学习。针对CFO财务方向,采取相似的策略进行课程设置及师资配备。在教学过程中,让学员确立论文的研究方向。期末考核的形式多样化,强调全程式考核,除了试卷的形式外,还将课堂作业、课上讨论、案例分析、撰写专题报告等按一定的比例构成总成绩。使学生养成主动学习、持续学习的习惯。期末按学习成绩与导师组综合评定,评出2—3名学习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学金,以资鼓励。而对于默默付出的导师,由全体学员进行投票选举,按照教学态度、质量、对学生的帮助等方面评出优秀导师,树立教学模范。

(三)实践阶段

作为培养单位要积极与所在区域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与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平台,搭建实习基地,同时国家也为提供实习的单位制定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以鼓励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研二的上学期(9月—次年3月),将MPAcc学员派遣到实习基地,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CPA审计方向的学员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实习,CFO财务方向的学员则进入政府企事业单位实习。这时的校外实践导师将充分发挥作用,不但要在实践中指导学生如何做,更要全面的指出学员的技能弱点、综合能力的不足之处。实习结束,学员要整理出一份详实的实习报告,实践导师也应做出一份客观的实习评价。整个实习训练,学员不但在实务技能上得到提升,同时也为论文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研究素材。根据校外导师评价,对于在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学员,评为实践之星;对于实习基地的大力支持,也可以给予奖励,建立优秀人才培养单位。研二下学期,则是一个将实践与理论重新整合的过程,对于实习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与校内的专业导师进行交流探讨,以研促学,定期举行师生论坛、汇报演讲。在探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锻炼表达能力、增强团队意识。将知识与实践凝练成学术论文,增强逻辑思维能力与分析写作能力。最终以发表的学术论文质量与数量、汇报演讲的效果等来评定学员的学术能力,对于在学术上有突破的学员优先授予创新科研课题,根据教师对学生学术指导的成果来评选优秀导师,激发起积极向上的学术研究氛围,让老师和学生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之余更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