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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整体管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也必须作为一个重点来对待,首先就是在组织财务活动(比如,开发票)中必须要将纳税筹划总结进去,一切经济筹划活动都必须要以纳税总额作为总体依据,这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的简单的关系,其次在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还有的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关联就是:纳税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财务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受纳税筹划的限制,一切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要以税收为基本依据来开展!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就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纳税缴税的核心环节。
2.纳税筹划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之所以要开展财务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向国家缴税,服务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更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往来有凭有据,同时也是为了给企业管理者和外界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更清晰的公司运行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更好的开展企业的管理和未来规划,这也是企业都想要设立财务工作岗位的关键所在。
3.纳税筹划有助于履行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职能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从大体上可以分为财务计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三个主要方面,具体来说财务计划就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运行状况做出最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壮大的财务决策,另外财务计划还包括合理运用企业资金展开投资获得可观的收益等;财务决策是财务计划的第二步,制定出财务计划之后要根据实际的市场状况,经过缜密的思量和讨论之后再决定这些计划和决定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最后财务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财务控制就是指一切的财务和资金往来都必须要经过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层人员的审批才能开展,否则不属于企业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活动。
4.纳税筹划不仅融合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而且反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在实际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相辅相成,互相融合的,纳税筹划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现在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而且管理的效率也会得到大大的提升。但是反过来说,纳税筹划也会反作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由于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其次还因为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某些过程。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行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总是希望尽可能减轻税负。目前,企业更多的做法是尽量减少税款的绝对额,却往往忽视由于递延纳税而产生的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能推迟纳税,那么“节省”下来的税款如再用于投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因此,递延纳税应该是企业追求的仅次于节税的又一重要筹划目标。
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述
1.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念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结合企业实际销售业务发生的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1.2递延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但是任何融资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无须受到任何惩罚,递延纳税等于是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只有适时地把握住投资机会的企业,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财务管理论文,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这种情况下,递延纳税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企业周转资金充裕。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就难以为继,加大经营风险。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2.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2.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结算方式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税法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2 巧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的计税时间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运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那么,如何选择有利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其实筹划应从订立合同的环节开始。
在实际中,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统一格式、统一摘要在账面上提取税金。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在实际中,企业往往不是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就收取全部货款,那么,如果企业与对方企业签订的是“赊销合同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具体还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缴税的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样约定,税就什么时间计提。发出商品时,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记入备查簿。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收款时间可能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货款,按照税法规定,应提前确立销售计税。假如拖后收取货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立销售计税。
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也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代销合同”。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企业根据其实际收到的代销清单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设立销售公司的企业也适用此方法。当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销清单时,企业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财务管理论文,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3纳税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大庆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专业生产豆奶粉,公司为了开拓上海市场,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销售公司,专门销售大庆总公司的产品。大庆总公司将产品先发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可是因为公司自己内部机构之间做业务是没有合同的,每次总公司向上海发货时,大庆总公司都要确立销售计税。
这种做法造成企业总是提前缴税,这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机构之间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结果这就给税务机关提供了认定空间——发货时缴税。但是当大庆总公司向上海销售公司发货时,还不知道上海销售公司能不能将货卖出去,就提前将税交了,就有些不妥。而这就是不签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庆总公司与上海销售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这样就可以待上海销售公司销售商品后且给大庆总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时,大庆总公司才做销售计税。
3 结论
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实际数额,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税收递延的途径很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创造自身条件,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规划投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享受应得的税收实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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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天义,吕洪波.企业实现延期纳税的途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7.1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
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在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见。
首先,一个企业的纳税诚信度不仅仅表现在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上,也许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是诚信纳税最直接的表现,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以及会计账目清晰程度都是影响企业诚信纳税的因素。试想如果一个粗放管理、账目混乱的企业,很难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因为不是它故意漏税、少缴税,而是因为它疏忽管理很难做到而无意漏税。企业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和水平、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银行存款、贷款的时限等都是体现纳税管理的一个侧面。因此,财政、审计,甚至是金融机构也应该同税务机关同时参加对纳税人的定性评估。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其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和所涉税种的复杂程度及对税法的学习掌握程度细化纳税信用评定。从纳税人的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没有偷漏税等违规操作等几个硬性指标来评定信用等级是很难划分纳税人的真实信用的。因为有的企业没有违规是因为企业学法懂法,有的是因为规模小、税种简单。
有的企业违规是因为企业规模大、税种复杂,有的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这样,对没有违规记录一律划成一个等级,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划成一个等级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是不公正的。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规随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企业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当难的。笔者建议应把纳税人至少划分以下五个等级:①学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②不学法,但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③学法知法、自愿守法,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纳税人,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⑤学法知法,故意违法的纳税人。超级秘书网
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是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做出有利于企业利益的税收策划。何谓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世人对其见仁见智,看法不一,可以归纳三个主要目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降低企业成本;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的双赢。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但是竞争也随之愈发激烈,企业必须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并从方方面面节省企业成本,而税收成本无疑是必须着重考虑的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内容涵盖了税收筹划在内,企业财务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目标,财务目标的实现必然要依赖于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目标的完成。企业要充分的考虑税收负担,并认识到税收对企业发展的约束作用,认真的制定纳税筹划的方案,平衡好企业自身与社会的双重效益,统筹好企业财务目标的长期与短期利益,根据企业实际与国家实情,尽最大努力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二)纳税筹划影响企业收益分配
企业分配自身的收益市,必然有一套分配标准,该标准一定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国家税收的政策、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各部分、所有人对企业的贡献率等等,而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能恰当的减少企业税收的成本,从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价值。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需要,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制定相应的监管条例,企业应该与时俱进,充分关注这些政策或条例,用以指导自己的收益分配,进而实现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的共赢。
(三)纳税筹划指导企业的投资活动
税收作为企业投资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往往会考虑通过事先的规划将投资成本降低,提高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而促进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这种事先的规划正是纳税筹划发挥的作用。美国W•B•梅格斯博士曾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在企业投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加强企业纳税筹划意识我国不少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都比较担保,但是随着企业投资活动的增多、投资范围的扩展以及投资地域的国际化,纳税筹划也成为应时之需。与此同时,为促进行业及地区的经济发展,政府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了税收政策的优惠强度,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政策具备更强的可行性。
2.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企业的投资活动,不是一个单纯的现金收支问题,投资活动往往可以有两种甚至多种方案可以选择,纳税筹划是在遵守税收法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的选择机会和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理财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做出科学的事先安排和事先筹划,达到减免税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辅助投资者做出准确有效的决策。
(四)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筹资活动
企业的筹资活动也需要科学的纳税筹划。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令企业的筹资规划更规范,不同的筹资活动需要利用国家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进行筹资活动之前,要充分的考虑好纳税筹划的事项,要最大的限度令筹资活动的税负压力最小。有的企业在筹资时可能会选择银行借贷、民间拆借融资渠道,这些筹资方式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利润,从而减少税收。不过这种情况只是缓兵之计,在合理的范围是有效的,一旦超过一定限度,随着金额的增加,风险会随着增加。因此企业不能一味的为了降低税负而冒大风险,要综合考量风险因素或现实因素,在合理的纳税筹划中进行筹资。
二、企业科学纳税筹划的对策
(一)树立纳税筹划的意识
不管是纳税人,还是进行纳税筹划工作的人员,都应该树立纳税筹划的意识。当前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很多企业上下员工都没有很强的纳税意识,对纳税筹划更是一知半解,往往等出了问题才想起来求助财务。而且企业财务与其他各部分也没有分工协调,没有从企业全局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为此应该强企业财务与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要从员工到领导,从财务部门到投资部门,从债务人到债权人,都要树立纳税意识,要协同合作,从而令企业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二)依法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即合法性。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法性原则,因此合法性应该贯穿纳税筹划的始终,要作为纳税筹划方案科学与否的重要标准。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家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实时动态的掌握国家纳税政策,以此为准绳,规范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要令企业的纳税筹划与国家法规与税收政策保持步调一致,相互促进。
(三)保持纳税筹划方案的灵活性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长久的工作,一定要保持纳税筹划方案的灵活性,要保持灵敏的嗅觉,随时发现经济发展动态中与企业纳税息息相关的政策,要动态的调整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案,以此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为了保证纳税筹划的有效性,要对方案进行评估与审查,要提前排查和预防纳税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革与调整。
(四)纳税筹划必须得到税务单位的认可
有的企业对税收筹划有误解,认为税收筹划就是要不缴税或少缴税,有的甚至是请专人帮忙算计怎么避税,许多纳税筹划活动都游走在法律界限的边缘,加之复杂的国情、税务单位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等,搞的企业纳税筹划人都不能准确的把握。因此,企业应该积极与税务单位进行沟通,利用巧妙的会计技术手段,联合税务单位提供的指导,及时获取纳税筹划相关的信息,从而有效的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在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见。
首先。一个企业的纳税诚信度不仅仅表现在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上,也许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是诚信纳税最直接的表现,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以及会计账目清晰程度都是影响企业诚信纳税的因素。试想如果一个粗放管理、账目混乱的企业,很难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因为不是它故意漏税、少缴税,而是因为它疏忽管理很难做到而无意漏税。企业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和水平、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银行存款、贷款的时限等都是体现纳税管理的一个侧面。因此,财政、审计,甚至是金融机构也应该同税务机关同时参加对纳税人的定性评估。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其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和所涉税种的复杂程度及对税法的学习掌握程度细化纳税信用评定。从纳税人的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没有偷漏税等违规操作等几个硬性指标来评定信用等级是很难划分纳税人的真实信用的。因为有的企业没有违规是因为企业学法懂法,有的是因为规模小、税种简单。
有的企业违规是因为企业规模大、税种复杂,有的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这样,对没有违规记录一律划成一个等级,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划成一个等级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是不公正的。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规随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企业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当难的。笔者建议应把纳税人至少划分以下五个等级:①学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②不学法,但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③学法知法、自愿守法,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纳税人,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⑤学法知法,故意违法的纳税人。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广义的纳税服务,涵盖了包括税收制度优化、税收政策完善、征管制度健全等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纳税服务,主要是税收机关为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对纳税人依法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
二、我国目前纳税服务现状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型,税收部门的纳税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服务手段的更新,服务渠道的拓展,服务形式多样化,都充分说明了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喜人。在纳税服务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许多新的亮点,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流程优化。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税收机构,税务机关重新对征管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了划分。通过将征税流程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过去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
2.积极应用现代化科技。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流行,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原来越多的将科技应用于日常纳税服务当中。具体表现为增设网络税务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拓展互联网金融缴税渠道等,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3.纳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各地税务机关通过采用服务产品更新,加大办税透明度,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等切实有效地手段,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做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纳税人需求。
三、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整体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旧存在这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纳税服务理念相对滞后
在很长的时间内,在税务部门眼中,纳税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避税的心理。本能的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等行为划等号,将税务管理的核心理解为就是监督打击。不仅如此,许多税务机关依旧抱着“官本位”的陈腐思想,认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征税,与纳税人本质上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这种思想直接造成了部分地区纳税服务质量低,效率差,甚至出现了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等现象。
2.纳税服务法制体系不健全
宪法中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根据目前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理解,纳税人在负担纳税义务的同时,同样也有享受纳税服务的权利。提供纳税服务,是税收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纳税服务在我国《税收征管办法》中的解释模糊不清,而且《办法》中虽然规定了税收部门有提供纳税服务的义务,但却未对不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文规定,这就为部分税务机关的不作为大开方便之门。
3.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纳税服务的主体仍是税务部门,社会化纳税服务不足,这很大程度上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化纳税服务需求量低,市场化程度低,竞争激烈程度低,都造成了社会化纳税服务难以对纳税人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四、促进我国纳税服务发展的对策
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明确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行为区分开,消除税务机关“官本位”思想,贴近纳税人,使纳税服务不再只是一纸空文。
2.建立健全税收服务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服务法律制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完善税收法律服务制度,规范税收机关的纳税服务行为迫在眉睫,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服务的解释;(2)明确纳税人在依法纳税中应当享受的权利;(3)对税务机关提供低质量纳税服务甚至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通过以上措施,使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提高税收机关纳税服务质量。
3.加速我国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
加强内外协作,是健全我国纳税服务的大方向。随着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税务部门在税收服务方面并非任何事情都必须亲力亲为,社会化中立机构同样能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主要措施包括:(1)规范税务机构;(2)扩展社会中介的纳税服务;(3)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多元化的远程办税模式;(4)建立税收公共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自主纳税服务。
五、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正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我们应当注意到,在转变税负部门服务理念的道路上,政府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本位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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