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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4 15: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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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论文

篇(1)

中图分类号:G21;D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8-0119-04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冲突愈加明显。一方面,新闻媒体抱怨司法信息不公开;另一方面,“媒体审判”现象愈演愈烈,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后果。无论是早些年的张金柱案、刘涌案,还是近年来的彭宇案、药家鑫案,“媒体审判”的影子都非常明显。凡此种种,无不要求确定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边界。

一、新闻媒体监督权的不当行使及其消极影响

尽管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但是通常认为新闻媒体监督权是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自然延伸。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有其必要性,但是该种监督的限度和行使方式,却没有任何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什么是媒体超越监督的合理界限?就是传媒侵犯了司法的独立,造成是传媒而不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情况。”从现实的角度而言,新闻媒体不当行使监督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第一,对案件事实的选择性报道。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传媒对案件的报道并不中立,从最初的案件材料的选择、采集与整理就带有明显的媒介性特质,都包含着记者、评论员的个人立场,而这种立场却以公共媒介的方式表达与呈现,从而影射给民众,左右民众的判断方向。”第二,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判结果预先判定。第三,新闻媒体可能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如隐私权等。

新闻媒体监督不当的原因很多。首先是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不同。法院审判的基础是由证据证明了的法律事实。但是新闻媒体报道的事实,却没有经过严格的质证,很多报道都是传闻或者转载。其次是新闻媒体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报道文字往往带有一定的感彩。新闻媒体的创意词汇胜于法言法语,“躲猫猫”、“临时性”等词汇就包含了极浓的情感色彩,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第三是新闻报道的快捷性要求,导致新闻媒体即使有能力进行严格的事实证明,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核对事实。第四是一些当事人想借助媒体影响审判结果,“找关系不如找媒体”。如果媒体不能自律,则媒体成为对法院施加不当影响的工具。第五是一些非法律专业的公共人物的参与。微博时代的司法中,任何人在法律限度内都有言论自由,很多非专业人士也对审理中的案件纷纷表态,“人人皆为法官”,而新闻媒体对这些公众人物的带有情绪化的言论予以推广,就造成了新闻媒体的监督不当。第六是我国缺乏新闻法,没有界定监督的边界。第七是司法的被动,法院对一些案件未能及时公布信息。

新闻媒体监督不当对法治进步的影响是消极的:第一,新闻媒体不当监督将损害审判独立。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如果“舆论审判”大行其道,则公正将不复存在。第二,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将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如果法院的判决因新闻媒体的报道而改判,则司法权威荡然无存,法院成了媒体的附庸。第三,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还养成当事人借助社会舆论获取不当利益的惯性。总之,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非但无助于法治的进步,反而会严重影响法治的进程。

二、新闻媒体监督的边界:国外模式分析

尽管我国尚无新闻法或相关法律界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的关系,但是其他国家的立法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些借鉴。关于媒体与司法的关系,目前国外主要有美国模式、英国模式与欧洲大陆模式三大类型。

(一)保护言论自由:美国模式

由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重要意义,美国学术界与司法界均推崇新闻自由,并认为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并不冲突,相反,二者存在相互支持的作用。由于对司法的新闻报道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心,增强对不当行为的威慑,因而新闻自由具有极高的价值。新闻自由对民主也是有利的,因为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进行了外部监督,从而防止了司法权的滥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在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之间达成平衡,并对言论自由更加重视。

但是,美国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并非是没有边界的。对新闻媒体的限制主要表现为:第一,法官可以采取程序性措施避免未决案件受到片面报道的影响,例如中止审理或者移送其他地方审理,陪审团成员、证人等须与新闻媒体隔绝,禁止相关人员向新闻媒体作出倾向性的陈述等;第二,对正在进行的庭审活动的新闻报道进行限制:第三,如果法院认为审理中的案件的某些信息的公开会影响公正审理,法院可颁发禁止令,禁止这些信息的公开;第四,片面新闻报道将在事后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护司法:英国模式

这种模式比较关注媒体对司法独立和公正的损害。英国认为,审判的公正及公众对法院作为纠纷解决场所的信心,比起不受限制的新闻自由更值得保护。因此,对未决案件的新闻报道,会受到更多的严格的限制。

这种模式采用了一些刑罚措施,例如为了抑制新闻媒体对某些事实的披露或者观点的发表可能导致审理的不公,英国规定了藐视法庭罪。为了防止报道某些具有偏见性的信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法院裁定的限制措施也被采用。这种模式主要被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国所采用。其特点是:第一,新闻媒体披露可能妨碍正当司法程序的信息,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第二,为防止某些特定信息被公开,可以采取预先限制措施;第三,对案件当事人适用保护性的命令;第四,其他一些程序上的附属救济措施。

(三)保护当事人权益:欧洲大陆模式

欧洲大陆对媒体与司法之间冲突的解决态度及解决办法与英美均有所不同。英美法传统上关注新闻自由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冲突,但是对新闻媒体的偏见性报道侵害当事人权利的问题却重视不够。欧洲大陆相对较少关注新闻与审判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关注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人格尊严及无罪推定原则等不被新闻媒体所践踏。

尽管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建议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反映了欧盟国家的一些共识。该建议指出:尽管公众有权得知司法机关活动的信息,且媒体也可自由提供这些信息,但是须遵守一些重要的规则:第一条规则是无罪推定。对正在进行的刑事程序的新闻报道,媒体不得损害无罪推定的原则。第二条规则是保护诉讼参与人的隐私。特定案件中,证人的身份是不能被披露的。第三条规则是信息的非歧视性给出。当记者合法地从司法机关得到正在审判的案件的信息时,司法机关应确保这些信息没有歧视地给予所有提出要求的记者。最后一条规则是禁止将这些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者与法律执行无关的目的。

(四)几种模式的共同特征

无论是倾向保护言论自由的美国模式,或是倾向保护司法独立的英国模式,还是倾向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欧洲模式,对新闻媒体关于司法活动的报道行为均有明确的限制。这些限制总结起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限制对正在进行的审判活动的新闻报道。对正在进行的审判的新闻报道,可能不仅仅与审判公正产生冲突,而且可能与其他个人和社会利益产生冲突。早在1862年,奥地利就对未决案件的新闻报道进行了规制:如果刑事审判程序正在进行。任何人以书面方式发表关于证据的价值、审判结果的推测等的言论,能够影响公众舆论,从而使法官产生偏见的,应判处1到3个月的监禁。这是典型的新闻犯罪。当时的法律只是限制公开出版的印刷媒体,随着电子出版物的出现,该条款作了修改,出版物包括了其他类型的出版物。奥地利1981年的媒体法在1992年作了修改,进一步规定禁止新闻媒体对刑事程序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在之后和一审判决之前讨论审判的可能结果或者证据的价值,且能够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的,将受到180天监禁或者罚款的处罚。法国1994年的新刑法典第434-16条规定:在最终判决公布之前,禁止任何试图对证人或者对司法当局决定施加影响的言论的出版。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区别不在于法律的规定。而在于实施的方法。在英国,关于未决案件规则的一系列判例影响巨大,每一个英国记者或新闻媒体人都清楚在报道刑事案件时所面临的风险。尽管最近以来管制有所放松,但是违背了这些规则依然是有风险的,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

2.限制新闻媒体对当事人的报道。如果媒体披露了嫌疑人的身份,则言论自由与个人的隐私和匿名权利就产生了冲突。如果涉嫌重大罪行的嫌疑人是公众人物,则公众的知情权应优先于个人的匿名权利。但是,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平民百姓,被告的名誉和隐私须予以高度珍视,言论自由在这些价值面前应当受到限制。不公正的媒体报道,不仅仅妨碍司法公正,而且可能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即使犯罪嫌疑人最后被无罪释放,当初的新闻媒体报道带来的羞辱也可能会持续很久。另外,如果新闻媒体的自由不受限制,则受害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证人的正常生活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很多国家规定了新闻媒体报道案件当事人时需要遵守的一些基本规则。不过,在不同国家,保护的倾向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嫌疑人的身份通常被认为是公众所应知晓的,在言论自由与匿名权利之间,美国法律更倾向保护前者。相反地,欧洲大陆国家更注重保护后者,特别是在嫌疑人或者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被告的身份信息是否公开,犯罪的性质、被告的社会地位及证据的价值等,均需考虑。这个问题在奥地利、瑞士及德国等都曾被广泛地讨论过。这些国家的法律大都认为,当事人的身份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在判决之前,其姓名或者照片不能被自由地公开。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此类信息对社会具有重大利益关系,则该类信息可以被公布。关于受害人的信息。只有当公众必要的知情权大于受害人或者原告的个人权利的时候,,才能被披露。证人如果合理地担心受到报复,其姓名也不能公开。

3.限制新闻媒体对审判秘密信息的报道。当涉及审判秘密信息时,新闻自由也将受到限制。例如欧洲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披露某些特定信息将受到刑事处罚。尽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法律的落实又是一回事。在意大利,证人证言经常被媒体公之于众。在最近的一些谋杀案件中,媒体审判成了普遍现象。相同的情形在法国、比利时都有发生。德国的情形要稍好一些。审判的秘密信息,主要是未决案件的一些定罪量刑的信息,例如刑事审判中当事人的有罪供述。审判之前对指纹、测谎或精神健康的检查、现场或实验室测试的结果,在调查过程中对搜查到的物证的精确描述等。这些信息在判决之前是不应被公布的。

4.新闻报道须遵守无罪推定原则。不当的新闻报道经常表现为不遵守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1993年法国民法典经修正后,加强了对无罪推定的保护。1995年,奥地利驳回了一些出版商的请求。奥地利的新闻出版商请求认定奥地利媒体法第7条B款违宪。该条款规定了对无罪推定的保护:如果一个人涉嫌犯罪但还没有被终审,任何媒体如果将其描述为有罪或者确定的罪犯,而不是嫌疑人,该人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最高为2万欧元。奥地利认为,无罪推定原则是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时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5.新闻媒体不得商业化利用司法信息。一方面,媒体被认为具有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也被认为是名利场,可能会利用轰动性司法信息获取商业利益。一些新闻媒体获取司法活动的信息是为了商业上的考虑,因此往往会创造吸引眼球的词汇,挑动受众的情绪。不过,规制新闻媒体商业化利用司法活动信息是比较难的。原因在于,有时很难区分商业化与非商业化的使用。

三、新闻媒体监督不当的立法与司法对策

我国并无法律规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2009年11月9日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6条第4项规定:维护司法尊严,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作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但是这仅仅是职业道德规范,且其规定过于简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9条,确定了新闻媒体采访法院工作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初步确定了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边界。但是,该规定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由法院自行规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的关系,有失公允。第二,该规定均为禁止性规定,缺乏引导性规定。第三,该规定在内容上过于简单,表述上不够明确。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新闻基本法的形式,确立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权的地位及其限制,避免出现“媒体审判”的现象。就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新闻媒体报道案件的基本规则。通常,新闻媒体在司法案件报道中,对以下几个方面须小心谨慎,避免损害审判独立和当事人的权益:对未审结案件的报道;对当事人身份的报道:对案件事实的定性以及案件结果的评论性报道等。新闻媒体对司法的监督的重点,应是对司法腐败行为的监督,而非对个案的监督,特别是不能对审理中的案件施加影响,从而损害法官的内心独立判断。

第二,建立对影响审判独立的新闻媒体的惩戒制度。目前,由于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新闻媒体应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因此也谈不上什么法律责任。即使新闻媒体对一些未决案件进行了不恰当的报道,损害了司法权威,但由于惩戒制度的缺位,司法机关对这些新闻媒体的责任追究也往往是不了了之。因此,须通过立法形式,确定新闻媒体监督权的边界,以及损害审判独立的法律责任。

第三,建立司法机关向新闻媒体主动公布信息的制度。法院应依据案件性质与公众对案件的期待,适时恰当地将一些案件信息公布给新闻媒体。如果公众对案件信息很渴望,但司法机关又不能及时提供信息,则新闻媒体很可能“捕风捉影”,臆造一些事实并大胆揣测判决结果,从而误导大众。因此,要构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之间信息互动的良好平台。新闻媒体应当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法治进步,而法院也应信任新闻媒体,做到定期沟通。

篇(2)

一、媒体舆论监督的含义与方向

所谓媒体舆论监督,就是通过媒体的力量增大社会现象的曝光度,将社会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帮助群众了解周围事件的发生和经过,了解地方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过程,对社会不公平现象起到监督作用,促使社会沿着法制轨迹运转。

我国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新闻媒体监督能够让一切不公平现象暴露在阳光之下,帮助人民群众了解社会情况,监督政府工作力度,指出政府的错误并加以改善,制定正确仿真和规划。2009年,我国在在世界媒体峰会中强调,应该鼓励媒体搞好政府监督工作,并对公众情绪及时疏导,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让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国策方针的制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老百姓的正当诉求有地方申诉。应该创造条件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从而让政府接受批评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健康的运转。

二、媒体舆论监督优势与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逐渐强大,新闻媒体事业同样获得了空前发展。过去,我国新闻媒体机制寥寥无几,如今遍地开花,锋芒毕露,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角色。

舆论监督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涉及范围较为广泛,涉及话题关系群众生活。第二,在社会上具备一定威望,具有很高社会影响力。第三,关注度高,具有很强的舆论导向能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新闻媒体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了高度关注和监督,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新闻媒体在社会风气建设,社会团结稳定,弘扬正气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促进了法制建设。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由于机制的不完善和不规范,直接导致了媒体机构与社会矛盾的产生,并出现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引起公众愤慨,大大削弱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些新闻机构为了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争夺读者“眼球”,人为的制造一些虚假新闻,并刻意进行错误引导,造成严重的社会现象,这些缺乏真实的信息报道流入社会后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恐慌,极大的损害了公众利益和媒体自身形象。

由于媒体机构为了提高关注度,刻意制造噱头,加大夸张,从而进行错误的舆论引导等,给人们群众和市场经济造成损害的案例非常多。比如2007年3月,在广州发现了巴拿马病,这是一种只有香蕉才会的得病,并且很难治疗,出现这种病的地区一般30年内都不适合种香蕉,所以被称为“蕉癌”。可是,有些香蕉商为了打压价格,利用媒体鼓吹吃香蕉会致癌,这种严重的误读给香蕉产业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并引起了社会恐慌。教训非常深刻,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三、媒体舆论监督的完善路径

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如何有效利用新闻媒体,真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和承担起弘扬社会正义的责任,切实落实党和政府的意图,建立起科学健康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维护社会正气,构建健康文化风气,是目前新闻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的进行舆论监督,少走弯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媒体机构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时应该坚持党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一切以大局为重,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最终目标。

新闻媒体机构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扮演的是调解员的角色,是为了纠正社会的不良风气,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而不是刻意制造社会矛盾,加剧冲突,造成各方面的对立。因此,在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应该将纠正政府工作中的问题与维护政府形象同步进行;在反应人民意愿的同时,不能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进行对立;在抨击社会歪风邪气的同时,应该对社会稳定团结进行维护和巩固。

例如,2008年我国南方遭受了百年一遇的巨大冰冻灾害,受灾地区断电、断水,灾民缺衣少食,并且由于积雪冰冻阻塞,外部物资很难输送,这是各大媒体纷纷前往受灾前线,第一时间将受灾画面展现在全国观众面前,并刊发了许多催人泪下的构建,将灾区前线中的感人事迹进行报道,将全国人们的心凝聚在一起,军民一心,共同抗灾,演绎了一场又一场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鼓舞了全国人民,一起投入到救灾工作,为此次救灾立下了汗马功劳。

四、正确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政策

诚信和公信力是新闻媒体的巨大财富,不能为了经济效益和短期利益而故意制造噱头,报道虚假新闻,随意挥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否则到头来一定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首先,新闻媒体应该强化自身的责任感,坚持新闻报道的自由性、原则性、真实性和独立性,如果在新闻工作中出现虚假新闻,或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报道,就会大大降低媒体的公信力度。

其次,新闻从业者应该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在工作中本着真实诚信的原则,杜绝恶意炒作行为。因为恶意炒作丧失了新闻中最重要的真实原则,愚弄群众,容易引起公众的反感,使新闻媒体丧失了尊严,降低了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再次,新闻记者应该崇尚科学,不断提高科学知识素养。因为在采访工作中经常涉及到卫生、饮食、健康等领域,具备一定的科学常识,可以有效甄别新闻报道中的虚假讯息,提高新闻质量,确保新闻报道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最后,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在保障人们群众基本权利的同时,将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到最大化,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总之,新闻媒体机制还存在很多不足,应该不断完善,同时,在鼓励和加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利的同时,做好对新闻媒体报道的监督工作,防止虚假信息流向社会,造成社会恐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基本知情权,新闻媒体发展才会拥有巨大的生命力。

篇(3)

⑤吴廷俊:《论中国文人办报的历史演变》,《新闻春秋》,2010年第6期

⑥曾宪明:《旧中国民营报人同途殊归现象分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2期

⑦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⑧郑保卫:《当代新闻理论》,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

资 讯

篇(4)

【事件】目前毕业论文是本科生毕业的一个必备条件,但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系拟从2010年起在教学计划中删除毕业论文,而以在报上发表新闻作品、评论等有具体篇目及质量要求的毕业设计来代替。【四川大学新闻系拟取消本科毕业论文】

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四川大学新闻系计划取消本科毕业论文。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曹景行作了如下点评:

曹景行:四川大学新闻系的主管者在解释为什么可能要取消毕业论文的时候,说出的理由有些矛盾。他提出主要就是因为学生写论文,现在水平越来越差,而且抄袭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学生的毕业论文是要由老师来辅导的,老师辅导之下还弄成这个样子,那么老师到底起了什么辅导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老师起不到辅导作用,那么作为学员有没有监督老师去做好这样的作用,这本身的环节在学校、在老师,但是却要说,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太差,所以干脆取消了之,这是一个不符合逻辑的说法。

再有一个理由是认为,学生写论文是为了解决大学教育与实践脱节,写论文并不等于就是和实践脱节。因为你可以写和实践相结合的论文,现在是我们的教育当中,许多和实践相脱节的内容还在继续推进,这个不改革,却去怪在毕业论文身上,这又是不符合逻辑的。只拿学生平时在媒体上发表的东西作为毕业的时候的一个标准,那么这个当中又可能出现许多新的漏洞。

篇(5)

主管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首都医药》杂志社

出版周期:半月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5-8257

国内刊号:11-3507/R

邮发代号:82-792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94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篇(6)

[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9-8097(2013)05-0088-05 [DOI]10.3969/j.issn.1009-8097.2013.05.018

引言

随着网络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现代远程教育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现代远程教育利用最新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打破了传统教育的局限,以其远程性、开放性、灵活性、先进性,满足了现代不同层次的人群对教育层次、知识更新的需求。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推动教育现代化,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终身学习需求的重要手段。我国自1999年开始在中央电大和68所普通高校试点现代远程教育以来,现代远程教育在我国逐渐成为高等教育领域非常重要的办学形式,步入快速发展的规模扩张阶段,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也应当将此作为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现代远程教育主要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大多为在职从业人员,本身都在随岗实践,但随岗实践不能取代毕业论文教学。毕业论文教学作为现代远程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围绕实际问题进行的综合性训练,也是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能力、查阅文献资料能力、方案设计与比较能力、计算与绘图能力、数据获取与处理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科技论文写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现代远程教育在教学形式及教学对象上与传统高等教育截然不同,如何在远程教育背景下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指导服务,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已成为摆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问题。保障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必要围绕现代远程教育的培养目标,结合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基础与学习需求,构建一个合理可行的毕业论文教学体系。

一、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构建的原则

1.结合现代远程教育特点,充分利用最新计算机网络技术

现代远程教育具有远程性、开放性、灵活性、先进性等特点,进行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构建,需要结合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充分利用最新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学生提供超越时空限制的全方位、多渠道的教学支持服务。

2.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现代远程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突出对学生的实际应用技能的要求。因此,构建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必须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3.考虑学生的基础与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施教

现代远程教育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学生基础较差,多数为在职学习者,具有鲜明的职业背景,比普通学生有更强的应用能力需求。因此,进行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构建,需要考虑学生的基础与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施教。

4.明确教学主体各自职责

传统全日制高校毕业论文教学主体由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及学校构成。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主体除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及学校之外,还包括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校外学习中心,如图l所示。进行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构建,需要明确各教学主体的职责,做到职责分明。

二、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构建

本文基于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构建的原则,构建了由教学资源体系、论文指导体系、论文答辩体系以及论文监控体系组成的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如图2。

1.教学资源体系

教学资源体系包括教师资源、学习资源与平台资源。为了增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形式,除了学校聘用的异地指导教师外,学校需要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学习中心在当地聘用符合学校要求的本地指导教师。针对相当多学生学习基础较差,在毕业论文环节经常无头绪、无思路,不知道做什么论题的问题,学校需要根据学生基础与需求建设论题资源库,论题以应用型论题为主。此外,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初始阶段需要为学生提供写作方法类以及参考文献类的论文辅导资料,供学生写作参考。为适应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学校还需要充分利用最新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网上论文指导与管理平台、网上答辩与集中答疑平台等平台资源,以便为学生提供实时与非实时的远程教学支持服务。

2.论文指导体系

论文指导体系包括指导环节与指导形式。指导环节包括学习中心毕业论文动员、学校与学校中心指导学生论题库选题或自主选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初稿及终稿的写作、指导教师给出终稿评语及成绩等常规性教学环节。指导形式包括论文平台指导、网上集中视频答疑与线下指导。为适应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论文平台指导应作为论文指导的主要形式,同时辅以网上集中视频答疑与电话、见面等线下指导形式。

3.论文答辩体系

论文答辩体系包括答辩环节与答辩形式。答辩环节包括学校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学校与学习中心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小组给出答辩评语及最终成绩。为适应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学校与学习中心共同组织的网上毕业论文答辩应作为论文答辩的主要形式,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心自行组织现场答辩。

4.论文监控体系

论文监控体系用于学校对上述体系涉及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教学质量。为了保证学习中心聘用的指导教师符合学校要求,学校需要对学习中心聘用的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学校审批同意后才能作为学校的本地论文指导教师。为了保证论文指导质量,学校需要对指导教师的指导行为进行监控与考核,并对指导教师给出的指导评语及成绩进行审核。为了保证答辩质量,学校需要对学习中心自行组织的本地现场答辩进行全程监控,并对所有答辩评语及答辩成绩进行审核。

三、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实施

大连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根据上述构建的毕业论文教学体系,在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进行了具体的实施。

1.开发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论文平台指导与管理,同时辅以远程集中视频答疑与线下指导形式进行指导

为实施网上课程教学与毕业论文教学,学校开发了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其中论文指导平台主界面如图3所示。通过该平台实现论文写作环节的控制、论文辅导资料的上传、论文任务书的发送、教学信息的传递、论文的答疑与批阅、指导教师指导行为的监控等。为了集中解决学生在论文终稿阶段遇到的问题,学校在论文终稿环节利用网梯实时多媒体交互系统实施远程集中视频答疑,答疑效果良好,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此外,指导教师也经常采用电话、QQ、见面等线下指导形式对学生进行论文指导。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利用论文平台对教师指导行为进行监控与考核

高质量的师资是提高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学校自开展现代远程教育以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渐建立了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论文指导教师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学校及有条件的学习中心聘用的学术水平高、工程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的教授、副教授及其相应的教学团队;二是学校引进的985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远程教育专职教师。对于没有工程背景工作经历的远程教育专职教师来说,缺少的正是工程实践的经验。为此,学校搭建起远程教育专职教师工程实践平台,每年定期安排远程教育专职教师深入生产第一线实践实习,有效地提高了远程教育专职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为了增强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毕业论文的教学支持服务水平,学校建立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监督与考核制度,即首先由学校制定出毕业论文指导准则,比如学生留言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回复,学生稿件必须在3天内批阅完毕,学生稿件批阅意见或评语必须达到一定要求等;之后学校根据毕业论文指导准则在论文指导平台对教师指导行为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包括周考核、月考核及学期考核;最后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对不称职的教师坚决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监督与考核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支持服务水平的提高。

3.创建“毕业论文模板”指导模式,同时支持学生自主选题

为了解决绝大部分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不知道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的问题,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学校结合学生基础与需求,创建“毕业论文模板”指导模式。所谓“毕业论文模板”指导模式,即首先由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校各专业教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远程教育专职教师根据各个专业学生的岗位需求,共同参与为每个专业制作多个毕业论文模板,形成“毕业论文模板资源库”,然后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工作性质,选定某个毕业论文模板,最后学生在该毕业论文模板的引导以及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每个毕业论文模板为学生提供了某一论题的目录和格式,并且每一章都配有引导性内容,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以及模板的引领下都能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另外,为了避免使用同一毕业论文模板所带来的毕业论文雷同问题,学校制作的毕业论文模板绝大部分都是半开放式毕业论文模板,即要求学生结合实际的工程或项目来做,如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某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由于学生选择的具体项目或工程不一样,也就避免了采用同一毕业论文模板所带来的毕业论文雷同问题。此外,对于少部分希望自主选题的学生,学校也允许其采用自主选题模式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自学校实施毕业论文模板指导模式以来,有效地提高了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

4.区别对待不同需求的学生群体

学校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在毕业论文环节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于不申请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只要毕业论文质量和总体完成情况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最基本要求,即可通过毕业论文环节,顺利获得学分。对于拟申请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学校对写作难度和完成质量均做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学校从学位毕业论文模板的制定,指导教师对学位毕业论文的指导,到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建立起学位毕业论文三把关的严格制度。首先,每个专业分别制定了学位毕业论文模板,学位毕业论文模板的难度要高于非学位毕业论文模板,如对于工科专业,学位毕业论文模板原则上要求是设计模板,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只能选取学位毕业论文模板进行毕业论文。其次,指导教师在指导学位毕业论文时,毕业论文完成质量要求较高,只有学位毕业论文终稿环节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的学生才允许申请答辩。最后,要求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只有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才能在毕业论文环节满足申请学位的条件。

5.采用网梯实时多媒体交互系统实施网上远程答辩,同时审核有条件的学习中心自行组织现场答辩

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学校对绝大多数学生采用网梯实时多媒体交互系统实施网上远程答辩,答辩效果良好。同时,为加强教学支持服务,学校审核同意有条件的学习中心自行组织现场答辩。为保证自行组织现场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规范与严谨,学校通过答辩巡视或远程视频对答辩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

6.建立科学规范的毕业论文教学流程

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具有学生数量多、分布地域广、教学活动组织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必须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才能成功地实施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学校根据构建的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不断完善过程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毕业论文教学流程(如图4),保证了毕业论文教学体系有条不紊地实施。

四、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教学体系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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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128-01

0.引言

毕业论文是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教学计划在毕业前必须完成的反映学生综合知识水平和代表学生见解、能力及成果的学术论文,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也是实现培养目标和检验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对我院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从教师的角度来说,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是教师对学生所做的最后一次执手训练,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写论文在他们的经历当中还是第一次。所以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的组织、指导与答辩等主要环节的工作程序,以提高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基本情况分析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共涵盖6个专业共287人,共完成 287篇毕业论文,其中软件技术专业(软件编码方向)39篇、软件技术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50篇、软件技术专业(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方向)32篇,网络技术专业57篇、计算机应用专业(过程控制方向)75篇、图形图像专业34篇。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2013届专科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

2.过程分析

2.1 征题与选题

本届毕业生共292人,为了使学生能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我系在教师中进行广泛征题,所拟题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学术性,难易程度适中,但未能保证学生一人一题。

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实验性、动手性强的论文选题,要求导师以体现工学结合,专业与现实选题为主,报销优秀的版面费,负责统一打印论文;增加动手训练机会。

2.2开题

学生选题经确认后,由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正式下达毕业论文任务,选派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认真进行开题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基本上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开题报告。

2.3答辩安排

成立了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总体安排。对于论文评阅,要求教师按照论文的学术水平、论文使用的研究方法、论文规范性、论文结果等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和评分。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了审查。

在答辩前召开了答辩组成员的培训工作会议,把答辩的安排和程序提前通知学生,确保答辩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为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了很好的准备。增加了同行评审,抽查了部分学生参与了论文答辩。

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了毕业论文成绩总评,同时评选出本年度系级优秀毕业论文,共计24篇。

3.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是提高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前提。按照相关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和部署,组织成立了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毕业论文思想动员和教育工作,传达了关于毕业论文有关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具体管理规定。并详细做出了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作为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管理文件,主要内容为:当年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如动员、部署、检查、评阅、答辩、评定成绩、总结等工作的程序和实施时间安排等。

制定了论文指导教师工作细则。主要内容为: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作用,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指导工作计划、安排与进程,指导记录等。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对于选题、开题、撰写、指导、答辩整个过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本着让学生多动手、多实践的原则注重过程管理,哪怕在实验过程中多次失败,多次尝试,都是对学生最大的锻炼。经过这样的改革,毕业论文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学生真正的投入,得到了回报,那就是知识的获得和能力的提高。论文写作过程及论文本身的规范性也有明显改善,基本杜绝了论文严重抄袭行为。

4.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几点思考

毕业论文反映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两年半的专业学习,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学研究实践能力、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对许多问题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见解,绝大部分学生都表现出浓厚的科研兴趣和热情。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知识面比较窄,思路不够开阔,对如何撰写论文了解不够,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的能力欠缺。许多人不理解毕业论文写作的意义,错误地认为,这是强加给他们的额外负担,有部分学生不按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有关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我系的具体管理规定敷衍了事。针对以上这些情况,我们对今后的毕业论文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在平时的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撰写科研论文的能力,组织有科研实力和经验的教师在学生中开展撰写科研论文的教学活动,积极孕育良好的学术氛围,为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二要将学生的毕业论文更多地和教师的科研项目结合起来,提前开展、合理安排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学术合作精神,使指导教师的指导更专业,学生科研的方向感更明确,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三要提高学生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的能力,以及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学会将现有的资料转化为自己的观点,并作出切实的表达。

四要进一步强化教师责任心,强化学生从事论文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对论文选题的审核以及过程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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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解放:激荡30年

经历过思想被严酷禁锢的人更能深深体会到“解放”的含义。中国新闻改革和新闻学研究30年的亲历者之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童兵教授认为思想解放是中国传媒发展强大的原动力。他在题为《突破体制瓶颈深化新闻改革》的主题演讲中,回顾了1977-1981年启动改革的三次思想解放大讨论和新闻传播界的三次重要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改革的5项举措。作为曾直接指挥传媒前行的领军人物,原广电部副部长、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先生提交的论文《创新是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动力》,回忆了中国电视从电视剧到新闻节目的创新与变革,认为要注重对“度”的把握,以求扩大正面效应减少负面效应。

改革开放初期,解放思想就可以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但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各种动力因素就复杂起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者郑保卫教授在《从激发人的潜能到全方位整合资源》一文中,概括了30年报业改革发展动力体系的丰富与拓展:最初,通过调动人的积极性来谋求发展;后来制度、资本、市场、技术等各种因素逐渐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华中科技大学孙旭培教授的文章《从精英主义新闻观念到无产阶级新闻自由》追溯历史源头,认为新闻观念在两条路线上发展:从弥尔顿到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主义认为,言论、新闻自由是人权,应该人人都有;从柏拉图到的精英主义认为,只有部分精英可以享有言论、新闻自由。两条路线的分水岭为是否承认人人平等,于是出现社会自由和阶级自由的分野。多数人自由、实质自由的说法都是用来支撑阶级自由的理论的。

武汉大学单波教授在《西方新闻传播观念的导入与中国新闻改革》一文中认为,1992年之前的第一次思想解放,“以新闻为本位的新闻观启蒙”,解决了传媒“无新闻”的问题,具有思想“解冻”的味道;1992年之后是第二次思想解放,开始了向大众传播学的转向,带来了精神空间的拓展,解决了新闻“无业”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的第三次思想解放是面向全球化语境下的新闻改革,进一步冲破了“所有制崇拜”。但囿于政治体制,中国传媒寻求本土化生存成了当下一个相对可行的策略;今后新闻改革将不得不直面自由的挑战。

市场化与传媒公共性

市场经济是新闻改革最重要、最根本的推动力。武汉大学罗以澄教授认为传媒业的市场化转型,是中国新闻改革30年的缩影和最核心的“板块”,它给中国新闻传媒业带来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带来了更为严峻的生存压力以及无法回避的挑战与问题。

传媒市场化是促进还是压抑了中国公共空间的发展?两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长江讲座教授都讨论了传媒的公共性。来自美国威斯康新-麦迪逊分校传播艺术系的潘忠党教授在题为《传媒的公共性与传媒改革的再起步》主题演讲中,认为30年的改革依赖并发挥了市场的解放力量,传媒改革步入正题就必须超越市场,以不同的目标思路和价值引导重新起步。

来自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陈韬文教授以“公共空间”为核心概念,发表《传媒市场化、权力结构与公共空间的发展:一个比较视角》的演讲,检视西欧、美国、新加坡、香港、大陆地区的公共空间形态,认为其形态变化受制于权力结构及市场化程度。民主化带来权力结构的开放,是发挥传媒市场化扩大公共空间作用的社会条件之一,也是开拓公共空间最根本的办法。河北大学白贵教授在《博客新闻评论的特征与功能》一文中认为,网络在培养民众的公共参与意识与公共精神方面功不可没,博客新闻评论的公共性体现在搭建进入公共领域的平台、实现完整的民意记录。

在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视角下,传媒话语实践的变化,体现了公共空间与权力结构之间的互动。复旦大学孙玮教授以1978年以来中国大陆大众化报纸的演变为线索,采用话语分析的路径,认为由大众化报纸建构的社会主体经历了“读者”、“市民”、“公民”、“小资”等不同阶段的变化。但这种话语实践为社会结构中的多重力量所左右,常常出现游移和混乱,充满着很多变数。香港浸会大学郭中实教授与复旦大学陆晔教授合作的论文《报告文学的“事实演绎”:从不同历史时期的文本管窥中国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之变迁》,认为“报告文学的发展路向,从70年代末期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合法性建构开始,经过80年代中后期与国家政治权力结盟短暂触及政治体制改革,至90年代演变成知识分子将公共利益作为社会现实批判和与国家关系建构的话语基础。通过三个典型文本分析,发现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经济催生的国家―社会从高度统合到有限疏离的结构性转变对知识分子的社会作为起到重要影响”。

30年改革也投影在新闻文体的变化中。复旦大学许燕副教授的文章将新闻文体变化分为四个时期:大转型时期(1978~1982年)――多元化时期(1983~1989年)――分众化时期(1990~1998年)――网络化时期(1999~2008年),文体从新闻报道理念、文体结构布局、语言修辞风格和文体表现方式等方面都随着社会环境的迅速变化而不断变化。

改革攻坚与传媒重新定位

“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曾经释放了传媒的文化生产力,如今则成为传媒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深圳报业集团党委书记黄扬略的文章《走出误区,正确把握党报集团改革方向》,针对夸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中的企业因素、甚至主张把传媒集团划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认识“误区”,认为要正确把握党报集团的改革方向,不能轻率地将党报集团归入企业。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张伟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历史价值》一文中认为,“由于事业和企业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组织逻辑集于传媒一身,形成一种难以克服的结构性困扼,影响和阻碍了传媒产业的健康发展”。复旦大学张涛甫副教授在《中国传媒改革的风险考虑》中认为,媒体改革面临着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市场风险,“增量改革在化解风险的同时,也在积累新的风险;需要在存量改革阶段解决结构性、系统性风险。”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中,中国传媒需要重新定位。上海大学张咏华教授认为,“反映我国传媒社会定位转型的企业化管理和重塑传媒市场主体的探索,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深化。它没有相同的现成经验可以照搬,难点的存在势所必然,曲折乃至彷徨或徘徊或许也在所难免。但是,这种转型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思考传媒重新定位的另一种视角是风险社会理论。天津师范大学殷莉副教授认为“新闻传媒在风险传播中的新闻价值取向必须符合价值理性,以公众关注的公共利益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兴趣为选择标准”。

公民权利、舆论监督与重构现代新闻制度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三项权利,即言论出版自由、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为舆论监督提供了宪法依据。暨南大学董天策教授、林爱B副教授及河北大学乔云霞教授撰文谈到以公民权利为基础、为舆论监督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复旦大学黄旦教授与瞿翌轶合作的论文认为“权力”与“权利”是考察中国语境下舆论监督的两种视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从公民社会的理论视角梳理了近七年来大陆的舆论监督,认为其表现出了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双重热情。南京大学丁柏栓教授在《扩大人民民主与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关系论》一文中认为,改变新闻舆论监督难的境况,要靠扩大人民民主。而从执政党自身建设方面来说,则需要将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现代新闻制度的核心,是通过新闻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博树和前新闻局长钟沛璋合作的文章认为,中国传媒如今面临着重构现代新闻制度的历史任务,新闻制度的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紧密相连。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所长李瞻教授在《报业制度与政治制度之关联性》一文中认为,报业制度决定于政治制度,当社会政治制度变更时,报业制度亦随之变更。华中科技大学张昆教授在《中国媒介改革的政治限度》一文中认为,现存的政治限度是:不危及社会系统的稳定、不伤害权力系统的合法性、不削弱权力对媒介的管理、不影响主流价值的传承。

数字化、媒介融合与制度整合

数字媒体技术推动了媒介融合,进而提出了制度融合的需求。广电总局副总编辑、发展改革研究中心黄勇主任发表了题为《数字化――中国广播电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的演讲。谈到目前推进数字化进程面临的困难是:定位不够清晰、用户认可度不高、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认为推动广电数字化需要政策支持与制度创新。中国传媒大学黄升民教授、周艳、王薇在《推进、发展、冲突、创新―――解析广电数字新媒体的发展演变》中认为,广电产业与其他媒体产业一样,各方利益矛盾冲突的特征是内包、长存、调适的,矛盾各方形成一个无法明言的底线,呈浑浊状态博弈前行。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胡正荣教授在《媒介融合时代的中国媒介制度整合》演讲中谈到,中国传媒面临的问题是内容单一但却渠道多元,他认为媒介制度整合的原则是:保证资源的合理分布与公平利用,信息传播的多样性,保护受众的公共利益。

新媒体技术对社会的影响全面而具体。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吕宇翔、张铮合作的文章认为,新媒体不仅是一种技术生产力,还是一种文化生产力。它在发展中与生产关系不断出现适应―不适应―再适应的过程,从而推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华东师范大学严三九教授则通过调查发现了上海市网络视听专业人才紧缺,进而思考新闻传播教育如何面对市场需求。上海大学吴信训教授和王建磊合作的论文则积极探索新媒体环境下电视新闻的增值方式:运用数字存储和点播、编辑技术,使原本大多为一次性消费的新闻得到价值的重新开发和利用。

2001年,中国广告产业全面开放。武汉大学张金海教授认为,制度选择与制度安排促进了中国广告产业30年的高速发展,也导致中国广告产业的市场低集中度、外资主导倾向,以及结构不均衡等许多严重问题。全球化语境下,文章思考自由开放市场模式与产业后发的政策保护及自主发展之间、市场运作机制与以行政为主导的市场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

文化传播与新闻传播教育

上海大学戴元光教授和郑涵教授合作的论文《建构多元的文化传播体系提高我国文化的传播能力》认为,我国文化传播体系形态进入迅速扩容和分化重组的发展阶段,文化传播的关键在于公信、多元与经济竞争力。安徽大学姜红教授检视了现代中国新闻学术思想中的进化论观念,发现存在着两种思想脉络:“渐变”式进化论和“突变”式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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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马云龙(2008).深度报道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我在河南的实践和体会.2012年11月28日访问于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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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Benjamin L. Liebman(2005). Watchdog or Demagogue? The Media in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Columbia Law Rwview.NO.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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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何海波.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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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责任人

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来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出示胸牌,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工号,问清对方意图;

(三)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顶岗工作制度

一、顶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顶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政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确定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四、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六、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群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群众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户粮关系证明、非农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关证件的,应当随到随办。

⒉对群众的申诉、举报或投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并及时依法处理。

⒊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具体情况。

三、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的,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活动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论文、法律、经济论文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办事预约制度

一、办事预约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况,需要预约办理有关事务或进行上门服务的,计生委应根据预约要求,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预约范围

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受理的业务工作,可以预约。

⒉异地人员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等有关事项的可以预约。

⒊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帮助解决及服务的有关事项,可以预约,必要时也可以上门服务。

⒋因特殊情况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延长服务时间的,可以预约。

⒌其它需要预约的有关事务或事项。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政务公示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论文机关向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论文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县计生委依据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论文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论文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论文务公示。

第三条县计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机构设置、行政论文职能、位置分布、股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

四、机关的对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各股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诫勉制度》处理。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股室、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效能考评制度

一、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职工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成绩。版权所有

三、考核办法

⒈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现逐月作出考评,半年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意见,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⒉平时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委主任负责对委机关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长进行考核;股室长对本股室的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在年度考核时,除负责对本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综合评定外,还要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进行审核。

四、年度考核的时间、内容、标准、具体方法步骤,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提交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年度考核结果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的依据。

六、凡属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七、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要求参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论文过错,是指本委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论文效率和行政论文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论文和经济论文处罚的制度。

二、行政论文过错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三)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四)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

(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七)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八)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九)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三、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⒉通报批评;

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⒋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⒌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⒍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⒎给予行政论文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论文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工作人员的行政论文行为造成本单位赔偿,有过错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论文行为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二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对本人进行离岗培训、轮岗或降级使用处理。

(五)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六)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⒈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⒉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⒊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版权所有

⒋其他经行政论文过错追究机构认定,应从重追究过错责任的。

(七)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轻追究过错责任:

⒈主动承认过错行为并及时纠正的:

⒉其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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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9-0038-02

媒介事件是大众传媒的狂欢节。2009年媒介事件的提出者丹尼尔•戴扬受访时谈到新旧媒体间关系[1]:旧媒体展现事件,新媒体作回应。响应中央媒体(包括媒体事件试图制造大规模共识的极端情况),新媒体往往寻求自己的接收空间、响应空间。换言之,新媒体的角色似乎站在公众一边[2]。

在微博、全民记者等作为传媒关键词的2010年,媒介事件呈现方式更加复杂。考察媒介事件研究的变化既有关照实践的现实意义,又是对理论的一种呼应。参阅2010年新闻学界对媒介事件研究发表的论文,笔者对2010年媒介事件研究进行综述和归纳。

一、新媒体对传媒公共性的塑造和公共空间构建的作用

考察媒介(主要是新媒介如网络)事件对传媒公共性的塑造和公共空间构建的作用,探讨新媒介环境下建构与维护政府形象的新挑战,寻求合理的公权力互动模式。赵桂华《新媒体事件与传媒公共性》对典型的新媒体事件进行微观分析,探讨在新媒体时代传媒公共性的新特点。某种程度上传媒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人们实现某些社会需求(民主政治参与)的功能替代物。蒋谢尔[3]《新媒体事件:“网络最优化”倾向于“公共领域”建构》考察网络在新媒体事件中与传统媒体、政府的互动关系,指出网络构建公共领域的优势及可行性。作为大众传媒,公开的话语权及提供一个意见的自由市场是其引导舆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保证。无论是媒体传统的议程设置还是受众的主动爆料,只要形成了媒介事件,并以一种规范型公共性实践的理性面貌出现,受众的充分关注都会形成强大的话语权和舆论监督力量,从而促进了传媒公共空间的建构,维护公共利益。“公民超越私人领域通过公共领域与国家、政府意志产生互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中的规范化可以被视为建构公共领域的一项尝试。”潘旭、汪青云[4]《基于新媒介事件的网络舆情特征分析》认为:网络舆论多以新媒介事件为对象,以口碑式的讨论为主要形式,并在内容上呈现出以负面口碑为主的特点,在传播效果上具有议程设置的特征,为受众提供收集意见的窗口和表达意见的平台而影响广泛且深远。叶皓[5]《“媒体事件时代”应注重维护公权力形象》分析了新媒体事件时代网络监督对政府公关能力提出的考验及相应的对策,即“政府部门不能将之看作‘敌情’针锋相对,而是要视之为‘民情’虚怀以待”。

二、新媒体参与媒介事件的特点

网络媒体及受众成为媒介事件的参与者。2010年的研究文章都提到了新媒介事件。目前国内对于新媒介事件的研究,大多衍生于“媒介事件”这一理论基础。师曾志[6]《网络媒介事件及其近年来研究现状和特点》归纳和梳理了网络媒介事件。“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全球某些发达地区急促地‘集体个人化’,这也是乌尔利希•贝克所指的‘制度使然的个人化’。”在高度个人化的现代社会,“媒介事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间歇性地发挥规范的整合作用,常态中较为孤立的个人在媒介事件中重新认同,凝聚成群体。然而新媒体时代,媒介事件的特点和作用都发生了改变。有学者将新媒体事件定义为“由网络、移动媒体等为主的新媒体信息、形成相应舆论进而为民众广泛关注并可能采取相应行动的热点事件。”对于新媒介事件的特征,蒋谢尔在文章中概括到:“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件经新媒体披露和传播后,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孤立的事件发展为可持续的运动,在营造群体氛围的基础上影响主流社会,其传播效果得到放大。它所标志的不仅是媒体形态的变化,或是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展,而更是媒体内容、话语权、主体性的变迁,是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这是公民新闻以及群众书写的要点所在,是处于社会边缘的信息中下阶层加入创造历史事件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媒体事件最根本的新特征。”周葆华《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新媒体事件的视角》,将新媒体事件之新总结为“不仅强调媒介技术之新,更强调事件传播机制之新,强调在特定场景中分析权力关系的变与不变”。刘莎、汪阳[7]《论新媒介环境下媒介事件角色的演变――以“奥巴马女郎”事件为例》,分析了新媒介事件的三种表现即新媒介事件在一个非常基本的层面上引起一个重大的电视仪式的重新组织,用类似黄色新闻的趋向来提高关注度,是对网络传播效果的一种积极回顾。新媒介事件中受众力量的动员和整合、集体认同感的建构、对其它社会力量的影响、以及受众形象的展现等问题。(龙佳《新媒体事件:传播中的受众角色研究》):受众凝聚合力、发挥主体力量始于其叙事的情感动员,新媒体事件凭借着其传播特性,能够迅速的传播一种情感倾向,从而一个有提及认同感的群体就产生了。

三、跨学科视野的媒介事件研究

韩敏[8]:《商议民主视野下的新媒体事件》对参与公共事务,推动民主进程的新媒体事件进行梳理,探讨在这些事件中“壁垒化论坛”是如何及因何形成的,并讨论其与商议民主精神背离的表现及危害。在一些新媒介事件中,“面临特殊媒介生态环境中的中国新媒体事件塑造的不是社会共识,而是某个阶层或者群落的集体身份的确认与集体意识的塑造。在这种集体情绪的公共表达的新媒体事件中,现实世界的弱势阶层演变为虚拟世界中的舆论强势阶层,现实世界的强势阶层转化为虚拟世界中的舆论弱势阶层”这都造成了信息传播和参与行为的不对称,从而形成舆论暴力。刘菁:《社会学视角的新媒体事件传播研究》运用社会学的视角,将视野转向如何引导新媒体事件,进行舆论的议程设置,使其产生积极的社会传播效果。

四、典型的媒介事件微观研究

周葆华:《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新媒体事件的视角》分析在新媒体事件的舆论生态传播语境下,舆论主体、舆论载体、舆论过程、舆论影响的特点和变化。陈静:《媒体行业的道德困境》,作者探讨媒体事件,社会公益和个人隐私、权利和权力的话语权之争、经济制约与社会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和困境,反思以网络为代表的传播媒介的传播伦理。媒体所设置的议题是否仅因为事件本身的新闻价值还是存在诸如只是为了提高受众关注度、炒作等嫌疑的复杂问题。媒体涉入如此之深,甚至有可能直接推动事件的进程,不可避免地存在对媒体本身的伦理争议。何文清:《应对媒体的关键是引导媒体》提到了媒体事件中对网络引导的问题。管峥:《浅议新闻自由与舆论导向之间的平衡》结合典型的媒体事件,探寻当代中国新闻自由的出路。

五、结 语

2010年对于媒体事件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对处于新媒体时代媒体事件――新媒体事件的案例分析,媒体事件本身的理论研究缺乏。研究者关注的如媒体事件中公共领域的构建、政府公权力等问题都在以往的研究中有所体现,缺少创新。从发表的论文数量上来看,与新媒介事件相关的论文200多篇,但核心探讨媒介事件的不足20篇。

参考文献:

[1] (美)丹尼尔•戴扬,(美)伊莱休•卡茨著.麻争旗译.历史的现场直播:媒介事件[M].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

[2] 邱林川,陈韬文.媒介事件”概念的演变[J].传播与社会学刊,2009(9).

[3] 蒋谢尔.新媒体事件:“网络最优化”倾向于“公共领域”建构[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0(5).

[4] 潘旭,汪青云.基于新媒介事件的网络舆情特征分析[J].东南传播,2010(2).

[5] 叶皓.媒体事件时代维护公权力形象的应对之策[J].现代传播,2010(2).

[6] 师曾志.网络媒介事件及其近年来研究现状和特点[J].国际新闻界,2010(6).

[7] 刘莎,汪阳.论新媒介环境下媒介事件角色的演变―以“奥巴马女郎”事件为例[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3).

[8] 韩敏.商议民主视野下的新媒体事件[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0(3).

[9] (英)詹姆斯•卡伦著.安斌,董关鹏译.媒体与权力[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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