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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要想让自己的教学获得成功,就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对英语语法教学来说,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生掌握有效语法学习方法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证。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总结出几点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方法:
(一)制定计划
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想做好,都必须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为有计划就可以合理安排时间,恰当分配精力。学习也是一样,有计划就有了学习目标,也就有了学习动力和努力方向,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制定一个长远的目标,还要让学生学会根据不同课型确定每节课或每一个单元认知小目标,让学生不断受到目标的激励,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二)课前预习
对于高中英语教学来说,预习时相当重要的。如果不搞好课前预习,上新课时就会心中无数,不得要领,反之如果做好了课前预习,不仅可以培养自学能力,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学习新课的兴趣,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老师要教导学生预习的方法,课前预习,找出不懂得问题,理解新文章中的生词。这样,在上课的时候,学生对新的一课有了基本的认识,对自己不懂得地方也有了准确的定位,带着问题学习,是学习效率事半功倍。
(三)专心上课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上课是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的基本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认识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求学生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积极思维,尽量做到心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积极培养有意注意,在课内有意识地识记该课生词、短语、句型、重点句子,力争在课内就把这节课最重要的学习内容记住,当堂消化。
三、英语语法学习
英语是一门语言教学课程,就课程本身来说,重点就在于对语言的运用,而语言运用的重点就是单词和语法的运用,单词是只需要不断积累,对我国高中生而言,英语语法是一个难点,这是由于,我国汉语语法和英语语法差异较大。所以要想教好英语,语法传授方法是重点。
(一)加强实践教学
语法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者能过合理使用语法,因此,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该注重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加强学生的口语交谈能力和加强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基本的做法是:鼓励学生再日常的学习生活交流中,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当然是懂英语的家长)的交流中,尽量运用英语交流;在看国外电影,电视时,尽量听英语,学习地道的口语;多给学生订阅英文报刊、书籍,并就其中的内容提问。
(二)突出重点,精讲易懂
外语语法教学要想重点突出,就要精讲。一节课要解决哪个语法要点,教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时老师发现参考书或语法书上有很多好例句,就搬到课堂上,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内容显得很充实,但针对性不强,可能会适得其反。英语教师为了讲明某个语法要点时,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列举适当的例句,例句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讲得越细越好。教师应注意精讲,教给学生的语法形式应尽量简单明了。例如在定语从句的教学中,什么是定语从句,它的位置,定语从句应由哪些关系词引导,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关系词等,就不必祥讲,因为课本上已经讲清楚了,教师应该对学生最感困难的关于如何选择关系词讲清楚讲透彻。告诉学生选择关系词第一要点是看先行词,第二是根据所要选择的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所作的句子成分。并给出合适的例句,另外还须重点讲清定语从句在应用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三)运用归纳法
任何一门知识,都是系统性的,英语也不例外。在英语这门语言知识中,各个知识之间都有着一定的联系,都有他的共性和个性,我们教育学生学习英语,就是要在掌握它们的共性同时,区分了解它们的个性。而掌握和了解的最好方法就是归纳总结。从所学知识中招出它们的共性和个性,并通过它们的共性、个性归纳出各项知识的规律,在以后的学习中,这种归纳出来的规律便成为了一种公式,可以套用。当出现例外情况时,老师在加以重点说明,就可以逐步完善这些归纳,从而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注重以新带旧
“温故而知新”高中新教材是以初中英语教材为基础的,在语法编排上有连续性、反复性。为此,在学习高中新的语法项目的同时应注重以新带旧,温故知新,有计划地复习巩固学过的语法知识,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例如: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部分,既有人称、时态变换,也是复合句的再现与延伸。
(五)加强试题革新
(二)法制教育的质量低下在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师资队伍缺乏专业性,任课教师在法制教学的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异性,学生在学习法律教育知识方面的热情不够高涨。当前的法制课程,任课教师很多都是以带班的形式上来的政治教师,甚至还有的是由班主任或者是学校教学的领导来兼职,很多的教师还从来没有接触过相关的法律教育,还有一部分的教师虽然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是缺乏一些相关的实践经验,很大程度上都是要依靠自身对教材的理解和自学,当遇到教材意外的问题时就会感到无从下手,有的甚至无法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还有的学校教学聘请懂得专业法制教学的人员来担当副校长,这样就可以兼职学校的法制教育课程,但是由于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实际的实施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满足学校法制教学的空缺,使得法制教学课程完全变成了单纯的知识讲授,学生对法制教育也没有任何的热情可言。
(三)法制教育的管理缺少整体性在学校的法制教学当中,因为缺少较为硬性的任务或者是硬性的指标,所以也就缺少清楚明了的职责和具体的目标,造成了法制课的达不到实际的效果。同时,在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当中因为缺少整体性措施以及和学生的家庭。社会的环境不能达到有机结合,学生在脱离学校教学环境之后,主要是处于家庭和社会的环境当中,而且现在很多的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工作完全的寄托在学校方面,很少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即使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那也是很少见和片面的。在脱离了学校和家庭两大环境下的学生,智能通过社会的大环境来对其进行约束,这就造成了法制教育工作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诸多教育死角的显现。
二、对学校法制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路径探讨
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希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避免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状况,这单单是提升青少年的本身的素质,保证青少年健康发展和成长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振兴和发扬我们民族的重要决策。针对如何把握好青少年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大致分为以下几年对策:
(一)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学校教学的法制建设要充分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在法律的意识以及法制的观念,为了降低和避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证青少年的健康的发展和成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管理部门和学生的家长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起充分的重视,在教育行政的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具体的教学管理措施,将法制教学的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形式中,要充分的设立起专业的法制教育机构,真正做到有人教、有人管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制教学的检查和推进的力度。
(二)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化各个学校需对第二课堂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实践活动加以充分的运用,对学生实施较为直观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程。例如给学生播放相应的法制教育宣传片或者是法治电影以及专题广播等等,多在学校举办法制教育的各种各样的法制知识有奖问答,带领学生去参观监狱的环境,组织学生模拟和演习真实的法庭,去聆听和刑事、行政、民事以及经济方面相关的审理过程,请正法部门的干警来对学生进行法制课程的讲授,让学生从根本上提升法制观念的心理的重视程度。
(三)教学要趋向规范化在法制教学的国产容纳观众需要彻底落实《有关基础教育和发展的规定》、《关于深度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规范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意见》等要求,提升中小学在法制课程中的建设,深度改革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要将法制教学的内容纳入到教育大纲当中,对具体的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的规划,力争在升学考试当中参入相关的法制知识的考核[4]。(四)教学的整体质量需要不断的提升学校需要对相关的法制任课教师、法制监理教师以及班主任等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并且需要对法制教育课程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不断发展和壮大法制教育的规模。于此同时,在教学方面需要平等对待各个科目,并将法制教学课程列入到正规的考试纲要当中。
本次调研中,女生占绝对主体,占样本量的86.87%,男生仅为13.13%,再现旅游专业学生性别现状。少数民族学生占总调研样本量的33.13%,主要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回族和满族。统计分析发现,学生反映喜欢的教学方法依次为:实习法、直观演示法、现场教学法和实验法,不喜欢是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自主学习法和练习法,见表1。其中,实习法的喜欢度高,新疆教育学院学生对直观演示法的喜欢度高达17.86%,实验法在8.33%~14.41%之间;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的喜欢度较低。教育学院对教学方法的喜好度幅度差距最大,在17.86%~0%之间。新大学生最为接受的方法为直观演示、实习、讨论法和参观教学法,新财大最为接受的是现场教学、直观演示和实习法,新农大喜好实习、现场教学和参观教学,教育学院的学生喜欢直观演示、实习、现场教学法和实验,乌职大接受现场教学、直观演示、实习和讨论法。
1.2六门专业核心课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
本次调研的教师均为中青年,女性占主体,占样本量的67.57%,硕士占较大比重,学士和博士比例相当,讲师和副教授比例几近92%,教龄多样,少数民族教师占总调研样本量的32.5%,主要有维吾尔族、回族和哈萨克族。综合来看,各院校教师在各课程中至少采用三种教学方法,讲授法均有提及。新疆教育学院《旅游规划与开发》讲授法所占课时比例高达90%;《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采用的教学方法较多样,5—7种;新农大在每门课程中均采用任务驱动法,且比例较高,尤其是酒店管理专业核心课高达70%。横向比较来看,教育学院讲授法在每门课程中所占比例均较高,40%~90%之间,新财大和乌职大相对其他院校,各门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较多元化,见表2(本表仅列举三种教学方法)。
1.3六门专业核心课学生喜好的教学方法
学生调查表中,请学生依据自己的理解和偏好,填写6门课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本文仅选择所占比例较高的4种教学方法,为此,每门课程中教学方法比重加和小于1。统计发现,学生非常期待多元教学方法,讲授法必不可少,在不同院校不同课程中所占比例差距较大,旅游规划与开发课程中,讲授所占比例在10.48%~38.89%之间。
1.4教师教法与学生喜好“教法”的比较
根据表2和表3,学生期待教师采用多样且合适的教学方法及课时比例。相对来说,新财和乌职大的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被学生认可、接受,新大教师要灵活运用讲授法,新农大应弱化任务驱动法的使用,教育学院需降低讲授法所占课时比例。《导游业务》中,教师常采用的教学方法数量明显少于学生期待的。学生期待的讲授法、直观演示法均所占课时比例较高,分别在22.50%、10.47%以上,新疆教育学院教师的讲授比例高达70%,远高于学生期待的29.96%;乌职大体现就业导向,教师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所占比例45%,但学生不买账,不认可该法。《旅游规划与开发》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的有新大、新农大和乌职大,新财大学生期待任务驱动法。新农大任务驱动法在教师教学和学生期待该法中比例分别为25%、8.2%,说明学生认可该教学方法的同时,希望所占课时比例降低,新大的学生基本否定任务驱动法。新财大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占总课时的50%,学生希望教师能使用任务驱动法。教育学院常用的教学方法只有两种,且讲授法为绝对优势,学生期待通过练习法、讨论法、案例和直观演示将其内容具体化、直观化。《旅游市场营销》中,学生偏好的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所占课程比例幅度差距较小,分别在17.95%~27.91%、16.48%~10.64%之间。新大和新农大学生期待教师使用读书指导法,且比例在10%左右,说明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辅导。采用任务驱动教学的新农大和乌职大应稍降低其比例。相对来说,教育学院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多样。从调查看,《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是高校中采用教学方法最多的课程,并与学生期待的较为吻合。其中,讲授法、任务驱动法、案例教学法,教师均有采用,除教育学院外,其他4所高校还选择了实习法。这样看来,乌职大采用的教学方法及其比重最为学生青睐。新大和新财大采用情景模拟法,其他三所院校通过参观教学法让学生了解旅行社业务操作流程。新农大教师讲授法所占《餐饮管理》的比例仅为15%,其他4所院校均在40%左右,除新农大外,其他院校均采用案例教学法。新大采用直观演示且比例高达40%,学生希望降为8.16%;教育学院采用练习法,比例高达40%,学生希望采用直观演示和参观教学法,且占课程比重分别为15.09%、11.33%。新农大、新财大、乌职大均有任务驱动法,且比例依次为70%、21.67%和15%,学生对该法的认可度非常低,在6.12%~0%之间。由此,新农大急需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新财大应弱化讲授、讨论和任务驱动,强化现场教学、实习和练习的比重,新大应适当增加任务驱动法。《前厅与客房管理》是学生喜好教学方法重复率最高的课程。除讲授外,学生均提及实习法、现场教学法、直观演示法的运用,案例教学和练习法出现频率也较高。新大学生期待的讲授比例接近30%,其他院校在17.31%~11.11%之间;乌职大现场教学比例需降低,教育学院要大幅降低讲授,增加实习比例。
2.总结与不足
2.1总结
本文通过对新疆五所代表性高校旅游管理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实习法、直观演示法、现场教学法较受学生欢迎,学生对读书指导法、任务驱动法、自主学习法较为抵触。六门专业核心课中,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任务驱动法教师采用较多,学生期待教师运用更多样的教学方法,同时优化各种教学方法所占课时比例。相对来说,新财大和乌职大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被学生认可、接受,新大需要根据课程性质适时适量选择讲授法,新农大教师应弱化任务驱动,教育学院要降低讲授比例。目前,教师教学方法使用和学生认可的教学方法存在较差异大的是《旅游规划与开发》,《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是教师采用最多教学方法的课程,并且与学生期待的教学方法较吻合,《前厅与客房管理》是学生期待的教学方法相同度最高的课程,主要有讲授法、实习法、现场教学法和直观演示法。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事实上,在新课改培养目标下,小学数学教材设计了大量生动活泼的情景,许多教学情景都含有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教育性极强。小学数学教师要树立和强化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在备课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积极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法制元素,开展数学教研活动时要将此列为研讨内容。以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如讲授《认识人民币》,通过给学生展示各种面值的人民币,配以图片说明,指出人民币的特征和防伪标记,帮助学生认识人民币,体会人民币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并有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教学生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
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
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实行合并办学,以学科群为主体建立新的院校,有些原来单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高等师范院校与其他专业院校合并组成了新的综合性大学。原师范专业学生按照新的校院体制格局,归并入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院中,使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在同一机制下运行。这给教师教育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教师教育可以依托综合性大学中多学科、高层次的学术和师资优势,使教师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为培养高水平的教师提供了知识、学术、信息等各方面的基础和条件。同时,又给教师教育带来一些问题和矛盾,即教师教育如何在综合性大学的背景下保持自己的专业特色,营造教师教育的独特环境和文化,使教师教育得到巩固和发展。本文拟从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出发,结合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工作实践,探讨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战略的几个问题。
一、合并型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面临的形势
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外部环境方面:其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都给合并后的大学举办高师教育带来了诸多机遇。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把“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作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提出了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新思路。
其二,我国提出到2020年要普及高中教育,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质量教育的关键是高质量的师资,提高师资素质的关键是搞好教师教育。
其三,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正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非常需要一大批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水平师资。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依托综合性、多科性大学举办高师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内部发展方面,合并办学后,传统高等师范学院的封闭性被打破,在全新的、宽广的教育环境中,教师教育具有了扩大专业规模、提高办学层次、改善学术氛围、拓宽学生视野的客观优势依托。但同时,合并型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一是教师教育办学思路和发展战略要受到大学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制约;二是原来长期形成的教师教育氛围和文化精神要受到合并后的大学校园文化的冲击;三是由于工、管、师等各科人才的培养成本不一样,新生入学时的收费标准不一致而带来的经济收入的差异,都不利于在合并大学内优先发展教师教育,合并后的大学加强并发展教师教育面临着一定的经济困境。
教师教育的现状与未来的需要也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我国高师课程体系存在以下问题:学科独立,造成学生知识结构单一;重理论轻实践,缺乏整体优化;各类课时比例失调,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课程内容重复,难以激发学生兴趣;师范性不突出,职业技能训练不足;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我们尚缺乏教师教育的整体观念,对教师行业的师资培养缺乏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师资培养并没有把从幼儿园到大学,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师资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从而导致教师规格不高,培养和培训一体化程度不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衔接不够,导致教育资源的整合程度不高。教师教育主要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需要专门的行业内培养;与此同时,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缺乏衔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辐射与职业教育师资的养成缺乏衔接,教师的双专业特征没有能够体现,不利于教师资源的整合。
合并后的湖南科技大学保留了原有的师范专业。学校一方面要提升学科水平、提高教师教育毕业生的竞争能力,因而要追求教师教育专业的学术性和综合性,教学内容向综合性大学靠拢;另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教师教育的传统,依托优势的学科资源,使教师教育办出新的特色。这样,如何在新形势下办好教师教育、教师教育如何发展等战略问题就现实地摆在了学校面前。
二、合并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发展的战略对策
1.从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教师教育的重要性。尽管合并后的大学内高师教育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种种变化,但是,“师范教育在我国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变,他们为我国基础教育服务的信念不变。”从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看,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实施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的增大,必然引起中小学教育规模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从而导致教师需求量增加。合并办学的综合性大学应把握现阶段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尚需依托教育人才市场的时机,加深认识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在学校发展中的影响与作用,要从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确定教师教育的战略位置。同时,努力提高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并努力适应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中等教育结构的多样化需求,把师范生培养成具有高尚的师德、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创建学校品牌。
湖南科技大学自合并之始就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对于学校发展的战略地位,专门出台了《湖南科技大学加强教师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教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顾问,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任组长,另一名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师教育工作相关的职能处室和教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教师基本技能、现代教育技术、艺术三个研究小组,分别由教务处处长和人文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和研究小组组长。
注重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在学校教研经费中拔专款积极支持教育类课题的立项与申报工作,使教师教育研究常规化并提高针对性,以课题研究带动和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同时,每年从教学经费拔款中安排专项经费,逐步建设好教师教育所需要的基本技能训练的物质平台。所有这些,为学校教师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正确处理好师范性和学术性的关系,加强学科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我们认为,传统的教师教育在封闭的体系内完成,师范院校的专业设置较单一,往往只有教师教育一类专业。随着师范院校的合并,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开放,师范院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师范性”和“非师范性”的界限,加强学科融合,实现专业设置多元化,拓宽专业门类,同时注重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贴近社会的学科专业体系。这样,教师教育培养途径宽广、基础深厚,除了能不断扩大高师院校的服务范围,增强师范院校的社会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般来说,我国现阶段师范院校的合并一共有三种类型:一是相近规模的非师范院校和师范院校合并为新的综合大学,如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合并为湖南科技大学;二是小型师范院校并入相对较大型综合院校,如宁波师范学院并入宁波大学;三是小型非师范院校并入相对较大型师范院校,保留师范大学的校名,如浙江财政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并入浙江师范大学。其中,前两种类型的合并为师范院校创造了较大的学科融合的空间,在第三种类型中,由于合并进来的院校的学科水平层次较低,很难和师范院校原来的专业进行合作,师范院校合并后的学科融合困难较大。湖南科技大学开展“大学加师范”的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使教师教育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注重教师教育师范性的同时,加强了学科的融合和优化重组,打通专业限制,由相关专业、学科组成18个学院,所有教师教育专业分置于相关学院之中。这样就利于消除传统教师教育中过于封闭的弊端、实现综合性大学背景下的教师资源和学术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教师教育的专业水平。一是在学科门类多、办学规模大、学术层次高的综合性大学中进行教师教育,可以依托综合性大学中占优势的学术资源和师资条件,可以大大地增强教师教育的力量和条件,从而扩大教师教育的内容和范围,促进教师教育专业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教师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二是将原来教师教育中比较单纯的教育性专业融入到现在的学术水平较高、学科空间较大、师资力量较强的学科群之中,师范专业的学生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学习专业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打破了传统教师教育中封闭性的教学体系,提高了教师教育的教学层次。特别是学术性发展目标能够开阔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学术视野,增强他们研究问题和创造性思维的意识,增加他们的学习实验和社会实践机会,有利于提高教师教育的学术水平。三是由于学校具有多学科、高水平、强师资的优势和长处,因而综合性大学中的教师教育,容易实现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之间的学科互补、交叉影响和有机融合,既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综合性知识结构的提高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增强,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较为宽阔的基础和知识条件。四是由于学校比单纯的师范院校办学规模大、学术层次高,能够为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开设许多适应社会要求的课程和专业,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提供许多实践和锻炼的机会,帮助教师教育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调整专业结构和方向,为教师教育专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机会和空间。
同时,为了突出教师教育的管理和特色,防止教师教育“师范性”的弱化和湮灭,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育学院。作为教师教育工作的重要业务单位,教育学院负责了学校课程教学论硕士点(涵盖了若干教学论方向)和专业教育硕士的管理,并承担教师教育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办学思想、教育目标、学生培养标准和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等方面,学校重视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特点,将师范专业的学生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区别地对待,按照相应的不同标准、水平和方式进行教学、训练和管理,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专业思想的教育,使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特点得到凸显和发扬。
3.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状况,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
首先,拓宽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拓宽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教师的职业特点要求其知识结构比一般专业人员更加宽广,蓬勃发展的基础教育改革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综合性大学有齐全的学科门类,有利于在广阔的学科背景下培养师范生,但必须找到多学科优势与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的结合点,运用这些优势有效地拓宽教师教育专业的专业口径,实现学科渗透、文理交融,努力增强教师培养规格的综合性。
其次,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加快课程建设步伐。课程体系改革是加强教师教育建设的关键,必须加快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的步伐。其着力点主要是:第一,进行课程结构改革,更新充实课程内容。第二,加强教学设备的更新与科学管理,尽快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第三,要以评促教,变革教师评价模式。再次,改革培养模式,逐步构建新的培养模式。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培养模式,目前国内有不少学者提出分段培养模式,如“3+l”、“2+2”、“4+1”等,特别是有过合并办学经历的国内各综合性大学,近年来在总结和探索教师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时,纷纷把视点落在分段培养模式上,并认为,从现阶段我国高师本科学制的实际出发,以在四年制的前提下考虑不同的分段组合比较适宜。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形成规律及课程自身的结构特点,借鉴国外综合性大学办教师教育的经验,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合并办学的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是否可选择“3+1”的分段制培养模式。
湖南科技大学注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凸显综合性大学下教师教育的新特点:
第一,创新培养模式,适应不同人才的发展需要。根据教师的双专业性质和学生的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教师教育类专业培养方案的“3+l”模式及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模块化,努力提高教师质量规格和专业化水准。“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各院系进行专业养成,后一年进行专门的教师技能训练,享受师范生的待遇。培养方案模块化即非师范类专业在第四年都安排一个教师培养模块和专业深化模块供学生选择,以发挥非定向型师范的学科优势,并培养各种类型的师资(尤其是职业教育方面的师资)。
第二,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提高课程内容的实用性。教育类课程主要由教育理论课和教育技能课两部分组成。教育理论课开设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哲学、教育经济学和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技能课开设教师教学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学科教材教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中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教师基本技能训练等。通过调整,逐渐使教育类课程达到了总学时的20%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大了师范类专业的师德教育;公共基础课的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进行了合理的取舍和选择,做到有用和够用;选修课程合理规划,有利于满足专业加深、专业转换或职业适应等需要而系统开设,以利于促使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同时,学校协调好了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加强了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推进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发挥CAI课件和网络等媒体资源的作用,实现多种媒体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加强教育实习,增强实践教学实效。教育实习是教师职前教育中强化实践教学的主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实际教学能力的基本途径。为了切实增强实习的实效,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教育实习:一是加强实训基地和附属学校建设,建立了30所比较稳定的实习学校,每年投入一定建设资金,使其成为教师教育的实训基地和改革阵地,创造条件保证低年级学生每年都有一定的时间到中小学见习,增加师范生对未来职业的感性认识和归属感;二是增加试教、模拟实习的机会,充分利用观摩教学录像、“微格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丰富和充实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的真实情景感受;三是延长实习时间,逐渐探索10周乃至一个学期的实习模式,让教育实习真正成为培养高素质教师的重要一环;四是采用“校内教师+校外导师”相结合的模式,聘任校外有丰富基础教育经验的教师担任专业发展导师,充分利用校外导师所具备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开展专业拓展活动。
第四,改善育人环境,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充分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尤其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示范作用。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而且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关心学生的思想状况。二是积极引导师范类学生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学会理性地分析、对待和处理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在生活中养成健康的人格。三是针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教育、了解教育、热爱教育,引导他们在生活和学习的实践中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优良的团队精神和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素养。
4.发扬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师德教育的特色,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
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使教师教育的重要特征。我国的国情要求我们培养的中小学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良好的育人氛围和行之有效的师德培养体系,是我国教师教育的优良传统和特色。开展必要的教师技能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使师范生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职前培养不可缺少的内容。目前,在一些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大学中,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有所放松,师德教育也有所淡化。这一问题应当引起重视。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下进行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当然,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也不应拘泥于传统的内容和方式,应该不断改革,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基础教育改革对高等师范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高师应该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加强对基础教育改革的了解、研究和参与。当前,一些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大学与基础教育的联系有所减弱,师范生与中小学接触的机会有所减少。这种现象不利于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求的教师,不利于教师教育自身的改革。要认真组织力量研究基础教育改革的动向,积极参与改革实践。要根据中小学课程改革的需要,调整教师教育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适应性。要对师范生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加强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强化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实践环节,引导师范生尽早接触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
湖南科技大学的前身湘潭师院有几十年教师培养和培训的历史,它凝集了几代人在教师教育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在社会上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合并形成的湖南科技大学具有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为创办教师教育提供了更加厚实的学科基础。从全省教师教育的综合实力来看,前湘潭师院作为湖南省第二大师范院校,在全校人才培养的实力方面比较具有优势,具有教师教育的良好传统。这是发展教师教育得天独厚的条件。合并以来,湖南科技大学发挥教师教育专业的传统优势,强化师范性。
第一,学校继续坚持教师教育专业思想教育。进一步发扬长期以来实施的“虚心、安心、放心”为核心内容的“三心工程”,将“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定位为学校办学特色。这里蕴含、积淀着一种独特的教师教育文化,使学生在学习中能获得许多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专业思想得以保证和牢固。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和核心,法理学“通过捕捉和表达所处时代的法的精神、理念,为当时的法律体系、法学体系的建立寻求思想基石,或者为法律制度和法学的变革提供精神推动力量”[3]63。这说明法理学对法学学生来说,既提供专业基础知识,又培养法学价值观念。如果没有法理学基础知识的学习,部门法的学习势必举步维艰;而缺乏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法科毕业生会欠缺法律信仰和法律思辨的能力,即使其从事法律工作也至多是个法律操作者,对待社会法律问题不能把握其深层次的价值观念,体现不出法律工作者的法治情怀,往往被媒体或权力所左右,最终不是把法律作为信仰而只是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诚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弗兰克指出的那样,出任司法高位者,必须具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先知的素质[3]19。而法学本科新生刚刚从高中进入大学,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刚刚开始接触,他们的法律意识往往比较简单、浅薄,需要教师去进行启蒙,为一张白纸画上基本的框架,法理学作为专业基础课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成功的法理学教学可以为他们灌输基本的法治理念,培养法治信仰和职业法律精神,塑造理想的职业人格。这样就能及早确立学生的职业意识,明确学习方向,同时完善学生的人格,培养其理性、坚毅、热爱自由、维护正义的职业特质。不成功的法理学教育,则是缺乏价值支撑的应试教育,将有趣的法学教育变成了枯燥的法条机械记忆,因此,应提升对法理学的重视,真正保证法理学的核心地位,在课时、师资和教研方面凸显其重要性。
编写独立学院适用的法理学教材
针对目前独立学院法理学教材比较混乱的情况,独立学院应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统一规划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因为法理学是大一新生最先接触的一门课,教材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对法学的印象和学习法律的兴趣。适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至少应符合以下两点:首先,作为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使用的法理学教材,应当有针对性地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量身定做,要通过教材改变学生那种以为法理学知识枯燥、空洞、无用、低级、远离生活、不着边际的错误印象。这就需要教材编写者既要吸收鲜活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和深刻的法哲学成果,完整、准确地展示法理学的真实面貌,让教材所传授的知识是权威的、经典的和有实践意义的;其次,鉴于独立学院学生的层次与母体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有别,教材要深浅适度,既要完成法理学的使命,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避免理论过于复杂和难以理解,同时要突出实用,对相关的社会现实法律问题有所体现,增强教材的现实性和趣味性。为达到这种效果,应用于独立学院的法理学教材可以考虑多增加法律历史典故、法学家介绍、法理学经典案例和法律故事,并做到教材能够和社会热点事件问题结合、和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实际结合,因为法学专业涉及到的是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现实,只有理论能够为社会实践服务,才能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法理学课程分两段教学
依据认识的规律和法理学的基本特点,应该分阶段教授法理学:一是在大学一年级法科学生开设法理学基础理论课,主要包括法学导论、法的本体和法的运行,教学内容完全是知识性的,重在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侧重于学生法学知识的“入门”引导,解决目前法理学教学中因学生刚进入大学即学习此类抽象理论知识而不能很好接受的问题,为今后分门别类地学习法学其他学科奠定专业基础;二是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法理学原理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内容应包括法的价值、法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法与社会,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之所以要提倡分阶段教学,是因为这符合认识的规律。把法理学这门理论课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就是遵循演绎法的学习方法,其优点是能够为初学法律者系统地提供一整套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价值观念,但法理学特点是以理论阐释理论,对于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这确实有点勉为其难,因为其本身理论水平的欠缺,加之法理学的抽象性和大学一年级学生对法律的知之甚少,许多法理学知识很难理解,但是如果不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而放在大三甚至大四开设,遵循着归纳法的认识规律,先让学生学习具体的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学生又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不能熟悉许多法律术语,在其部门法学习中需要另外补充许多法律概念,也不能理解其他部门法背后的支撑原则和理念。所以理想的方法是大学一年级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这样在学习部门法时就有了一定的专业基础;同时大三的学生经过部门法的学习,获得了具体的法律认识后,对部门法有了基本把握,对其进行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就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涉入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等技术层面和法学方法的内容,再总结法律背后所渗透的价值和理念,可以使法理学知识更加生动具体而容易理解,正如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4]同时这也有助于高年级法科学生的考研、司考和做毕业设计。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语文教学
开学初制定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在教学中,要因班制宜采用适合本班的教学方法落实到每节课中,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学生某些薄弱的语文能力,应加强培养。如我班的学生,就要注重阅读分析理解能力的培养。于是,除上课多让他们说自己对课文的分析理解之外,我还让学生在课外多阅读书报、课外书,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他们的学习语文的兴趣。通过课文中的听说训练,结合学生的日记、作文,培养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在辅导中,对优生则提高要求,拓展学生思维,以求取得更好的成绩,各方面能力得到提高:Ω霰鸷蠼生,教他们学习的方法,来改变他们的学习现状。同时,利用好语文组的教研活动,开好公开课、教研课,听取各教师的评价,以弥补自身不足,提高语文课的教学质量。
二、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
德育以其方向性贯穿与诸育之中而居主导地位,决定着培养人才的方向,起统帅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显得尤为重要。学期开始拿到语文课本后,要通览教材内容,了解编者意图,针对各类型课文的内容作出统筹规划,制订本学期德育重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创设情景、品词析句、朗读体会、作文教学等来渗透德育。平时,课堂上我们要与学生通过平等交往,拨动“情趣”这根弦,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学生体验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受到激励和鼓舞,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了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健全的人格。这样,不仅有利于他们踏上将来的人生道路,而且有利于他们的学习,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运用多种形式,激发学习兴趣
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因为“兴趣”是一种力求探究某种事物,并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是学习动机中最现实和最活跃的因素。在学习中,它使学习活动变得积极、主动,并富有成效。他们这个年龄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游戏、故事和活动!所以要让他们对学习内容重视并感兴趣,就必须让他们在玩中学、在活动中学。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将所学的内容编成故事,有时引进音乐、舞蹈、游戏等形式,赋予教学内容以灵与肉,创设情境,让他们在充满生活情趣的课堂中参与学习。当我们在教学中,以“鼓励”为主线,让孩子在成功的体验中获得学习的喜悦、学习的信心、学习的激情和动力时,我们往往会发现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打好语文基础知识
1.重视对学生的文化熏陶和人文感染:作为教师,我们应用学生的眼光看世界,用学生的思维想问题,特别关注学生心灵的成长;我们应尊重学生文化,贴近学生生活,走进学生世界,凭借教材用中华民族文化的琼浆玉液浇灌学生纯洁美丽的心灵,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其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帮助学生在学习语文过程中学会做人。
2.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巧妙地借助学生已有的口语经验和相关的生活经验,使之与所学知识建立联系,寓学于乐,化难为易,既增添学生情趣,又渗透了文化素养的培养。
3.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语文能力的核心是“感悟”,朗读与背诵是“感悟”的有效方法。对于汉语言的精髓,在学生学习书面语言时,一开始就让他们接触这些精品,让他们熟读成诵,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品位和语文素养,而且能增加其文化底蕴,使其受用终身。
五、贯彻课标精神,更新教育观念
作为教师,面对新课标,我们应牢牢树立现代教育的四大观念:一是以人为本,立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观;二是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的学生观;三是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教学观;四是加强实践性和综合性,突出开放、创新、充满活力的大语文学习观。
二、改进法学专业法律英语教学的思考
1.明确教学目标,量化考核标准
当前,应树立法律英语学习服务于司法实践的目标。学生通过法律英语学习,应具备读懂英语语境下的法律问题以及用英语表达法律意见的基本能力。实现这一教学目标:一是法律英语教学要以学生日常的专业课程学习内容为依托,让法律英语教学与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实现相长的效果;二是教学内容可以按照课程分门别类地安排,让学生了解每门课程的法律英语应用;三是可以通过英语案例教学、法律英语公文写作、法律英语辩论式教学等,使法律英语教学内容贴切实践运用。随着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的考核标准设定也就有了方向性。考核的标准设定应当以法律英语的应用能力为中心。考核标准应与教学目标相一致,要引导教学目标的实现。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法律文书的英文写作水平、英文案例的中文翻译水平、对英文表述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部门法中专业术语的应用能力等。这些考核标准的设立与学生法律专业知识密切联系,能够激发法律专业学生英语学习的热情,同时也能体现法律英语的应用价值。
2.改进教学内容,推动教材改革
一是法律英语教材的编排应当遵从由浅入深的一般学习规律。法律英语这门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该课程学习既不同于大学英语课程,也不同于法学专业课程,具有相当的专业性。第一次接触该课程的学生,都存在一个由浅入深的学习过程。因此,在教材的编排上,也应当首先了解法律英语的学习内容及其重要性,掌握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进而逐渐由专业单词学习到常用句式掌握再到对文章的理解。二是法律英语教学的开展应当尊重从已知到未知的认识规律,应当依托于法学专业知识。法学专业学生经过长期的专业学习,掌握了专业术语,并形成了一套法学思维。而法律英语学习正是这些法学术语与法学思维的英语再现,由中文的法律知识学习引导法律英语知识学习是可行的办法。对于法律英语课文的学习,学生要凭借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体会法律英语知识的含义。三是法律英语教材的选编应当与法律专业知识挂钩,增强法律英语的应用性学习。在法律英语教材的编排上,应当以法学知识为依据,开展相应的法律英语教材设计,使学生在法学知识与法律英语知识之间找到学习的关联点。学生的法律学习是以部门法为专题的,法律英语课文的编排也应据此分类。比如,可以将法律英语教材以部门法划分章节,每一部门法的学习从相关单词的掌握、专业句式的学习、法律知识的介绍到法律文书的撰写等,由浅入深进行编排。
3.变革教学方法,转变教学思路
教学方法方面应当改变现有的“灌输”式教育,采取“教师为引导、学生主动学”的教学方式。一是转变传统教学模式,增强教学内容的应用性。可以案例式教学、辩论式问答、法律文书撰写等方式开展。在教学初期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词汇,读懂法律英语中常用的专业句式,讲解法律英语的背景知识。二是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要充分依据学生已有的英语基础,带动法律英语的学习;增强法学专业课程学习与法律英语学习的关联性,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标。同时,引导学生成为法律英语学习的主体,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三是采取案例式教学方式,使学生成为教学的积极参与者。案例式教学将学习内容以案例的形式体现出来,让学生在读懂案例的同时,体会法律英语在实务中的真实运用过程。读懂案例之后,教师应鼓励学生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案例分析。法律实务中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法律意见的一种文本表达方式,而读懂法律文书也是培养学生涉外法律运用能力的基本功。在法律英语教学中,教师可以选取不同形式的英语文书作为法律英语的学习资料,在引导学生读懂英语法律文书之后,可以尝试让学生撰写简单的英语文书,如英语法律合同等。增强法律英语的应用性学习,无疑是赋予法律英语课程价值的最好方式。
2.几种新型的大学英语教学方法
2.1情景式教学
所谓情景式教学,就是指在课堂上,教师利用语言和各种辅教学工具,营造一个浸泡式学习语言文化的课堂氛围,让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在其中感受语言文化的魅力,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强化对语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式下学生所面临的枯燥、难度大等问题,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在视觉、听觉和口语表达三个方面接触英语,提高对英语的热爱和学习积极性。笔者曾经实地走访过某高校,旁听过情景式教学法下的大学英语课堂。课堂上教师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工具,先是围绕课堂内容,展示一段英语电影剪辑视频,让学生了解和体会课堂要讲授的语言文化知识,起到预习的作用。然后在课堂上,让学生分组,结合课文内容进行角色扮演并互换角色,让学生在实际交流中应用英语,感受英语语言文化的魅力和在日常沟通上的巨大作用。教师在课堂的最后对学生的语音语调进行纠正,并适当对语法进行讲解。虽然情景法下教师在课堂上不再是传统模式中的主体,在课堂上发挥的作用看起来不大,但实际上,经过学生在情景中的表达和实际应用,学生已经能够对相关知识点和词汇有一个感性认识,教师辅助他们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层面,并最后加以升华,实际上事半功倍。因此,情景教学法是在传统教学法形式基础之上的有益创新和发展,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2.2交互式教学法
所谓交互式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的一种教学模式,具体落实到大学英语课堂,可以表现为小组讨论、小组合作和小组汇报三种形式。教师在交互式教学中起到任务分配和组织者的角色,要在课堂中不断与学生进行沟通,把课堂的重心由“传授知识”变成为“传授学习知识的方法”,即中国古人所倡导的“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在学生能够对学习方法有了一定的心得,并能够自主运用,形成良性循环以后,教师逐渐转向引导者的角色,让学生在其引导下,尝试使用不同学习方法,最后内化为自己的学习工具,最后掌握相关的英语语言文化知识。交互式教学法给每个学生都有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习惯的机会,让学生将教师传授的学习方法和自身优势相结合,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能力。此外,交互式学习方法给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充分激活,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同时教给他们学习方法。课后他们自己可以利用这些方法继续学习英语,打破了英语学习的时空限制,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2.3反馈式教学法
反馈式教学法是指教师在课前搜集学生对课程的期待和实际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以此作为调整教学方法的导向,在以学期为周期的教学中,教师每个月发放一次调查问卷,让学生将建议和意见充分表达,参与教学设计过程,使教师的教学方法更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提高学习效率。反馈是教学法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理念的最佳诠释。大学英语教学中,反馈式教学法大致分成三个环节:首先是对教学期待进行分析。教师要将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讲授的知识整理清单,分发给学生,让学生首先进行课前预习,对重难点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同时,学生要在这些课程真正开始之前,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对教师教学的建议反馈给教师。接下来是教师进行教学目标与教学手段的设计环节,这一环节重在教师将知识点的讲授教案与学生的意见进行充分而适当的融合,既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要求,又要兼顾学生的意见与建议,让课堂效率提高,让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增强。这个环节要建立在教师有充分的教学经验基础之上,并能够“驾驭”教材,从宏观上对教材的脉络进行整体把握,从而才能更好地兼顾课堂内容与学生意见,使二者达到有机的统一。最后,这一个教学阶段结束后,教师再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期对下一个阶段的教学开展提供方向性的指引。无论哪种教学方法,都需要结合当下发展迅速的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能够为教师在提供课堂素材方面给予充足的资源后备支撑,同时,利用网络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答疑也打破了时空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问答;同学之间的讨论也方便很多,原先传统课堂模式下,只能在课堂时间进行知识讲授和讨论学习已经被网络技术改变。同时,学生自学机会和素材也大大增加,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实时传递,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发展英语能力提供了十分有效而良好的条件。
从中世纪的欧洲人学希腊文和拉丁文所产生语法翻译法起,在外语教学方法上已经历了语法翻译法(脚mmar一ranslationmethod)、直接法(directme小od)、听说法(theaudio一lin只ualmethod)、认知法(theeo即itiveapproach)、交际法(theeommunieativeapproach)、功能法(thefunctional即讲oach)的演变。在现阶段笔者认为,高校的外语教学应从语法翻译和交际法两项入手,提高外语教学质量。
语法翻译法是用本族语讲解,强调语法的作用,强调对词汇和语法规则的记忆和背诵,侧重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其长处在于利用文法和学生的理解力着重阅读,着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笔者认为这是比较适合有思考力的外语学习,者的方法。丹麦语言学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为什么母语学得这么好》的文章中曾对学语言的婴幼儿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得出的结果是:在孩子这方面无论孩子有多愚笨,对语言都有一个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无论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赋有多高,大多数情况下,对语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确的。如果从这个结果看,我们似乎应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本族语的方法,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音习惯。讲述中只用外语加手势、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儿童语言和成人语言的不同。一个儿童头脑的“知识”含量是绝对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长期思考习惯的养成,已难以象儿童一样运用直接法,因此,针对成人的教学法与针对儿童的教学法不应相同。
对于学外语的成人来讲,使阅读理解成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而语法翻译法恰恰给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空间。成人可以利用学到的语法知识,对原文进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谓宾的结构来分析一个较难理解的句子,这时候,就会发现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理解的难度减弱了。可是,我们光能理解是不够的,还要进行书面或口头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须培养由汉语再翻译成外语的能力,才可以说对外语有了初步的掌握。应用语音学家H·G·Widdowson在谈到“语法”和“学会”时说:“对学习者而言,欲知晓语意,则应知晓语法在单词与语境之间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气how脚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见,语法翻译法忽视了语教学,忽视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过分强调翻译而不利于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产生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会语言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既要求语言形式和使用规则,还要求学会具体运用,使用真实的语言材料。比如说新闻报导、广告、通知、表格、新闻广播、电话谈话等生活中常见的材料。因此,交际法可以弥补语法翻译法所带来的口语练习方面的不足,我们也可以尽可能地利用直观教学带来的各种好处,列如: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所学与他们每日的活动息息相关。而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让学生学会在各种交际中的语音,知道怎样去说,说什么,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会语言学的任务“谁在什么场合用什么样的语言对谁讲话(从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谓交际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从交际能力到交际语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职eped眼。盯)》中所说,是“知识和技巧:在交际能力的运用过程中,知识指的是人们对语音和交际语音运用的其它层面的自觉和非自觉的认识;技巧指的是人们在真正的交流中对这种知识运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见交际法的最终目标是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要以人们的知识积累作为基础。同时,我们在学习中还要分清语言和语言知识的内涵,语言内涵是指能够与不同语言的人进行简单的交流,那么你已经掌握了这种语言的某种法门;而语言知识则不同,语言知识是指系统的规则,这规则可以使一句话听起来语序正确,合乎这种语言的特点。因而,对大学生来讲,仅仅靠浅层次的交际是无法在语言的掌握和运用方面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语法翻译的语言知识,才能弄懂深层次的交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