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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5:0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全知识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安全知识论文

篇(1)

其次,我国常用的供电方式为三根相线、一根中线,即三相四线制,俗称三火一零,在使用中能发生触电的种类主要有:单相触电,当操作人员或工具触及三相供电中的一根相线和中线时,就会承受相电压的冲击(一般为220V),而发生触电事故;两相触电,当操作人员或工具触及三相供电中的两根相线,就会承受线电压的冲击(一般为380V),而发生触电事故。就触电发生的形式而言,直接触电和两相触电的较少,而因设备、工具漏电,和人员站在地面上,而发生间接的单相触电者居多,这也告诉了我们安全用电的重要性。那么怎样做才能够安全用电呢?

二、安全用电的识别标志

要做到安全用电,首先必须要做到对安全用电的标志有一个很清晰的了解。安全用电标志分为颜色标志、图形标志和灯光标志。颜色标志常用来区分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或用来表示某处安全程度,图形标志一般用来告诫人们不要去附近危险的场所或不要进行危险的人为操作。

(1)颜色标志

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号灯、信号旗、机器上的紧急停机按纽等,都是用红色传递“禁止”的信息。

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安全”、“危险”之意,如“当心触电!”等。

绿色: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可在此工作”、“已接地”等。

蓝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带安全帽”等。

黑色:用来标志图像、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等。

颜色标志除表示以上电工操作常识外,还经常用来区别电器设备特征.如电器设备的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为黑色。在二次系统中,交流电压回路用黄色,交变电流回路用绿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

(2)图形标志

“(”——“有点危险”“注意安全”标志。它常常在变压器、电气设备外相等。同时它也为雷电标志。

或——“禁止”标志。如点七位不标有红色,表示非专业人员切勿打开机盖,否则有危险。

——“注意”标志。如电视机侧后部印有,同时附言“如有冒烟、异味、异声等请立即关闭电源。”

——“接地线”标志。表示电器设备为安全起见,应在此处接地线。

除此之外,不同的电器在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压等方面也有不同的要求,它们在箱体外部或机壳侧后部也均标有常识性易懂标志。

(3)灯光标志

红灯:表示“危险”或“用电器正在工作”,如电热器的红灯表示工作,警戒器的红灯表示危险,电器设备重地门前红灯表示“闲人禁地”。

黄灯:危险与正常的临界区标志,如电热器的“恒温”,警戒器的预警等。

绿灯:表示正常工作或安全用电。三、如何安全用电

掌握了安全用电的标志只是安全用电的基础,要想做到安全用电,还要在掌握用电标志的基础上,做到以下几方面(这里结合家庭安全用电进行阐述)。

(1)合理布置配电盘

配电盘上装有熔断器,在熔断器中以安装有保险丝,当通过保险丝的电流超过允许的安全数值时它就会熔断,因此不能将配电盘布置在堆放有可燃物品的上方,防止炽热的熔珠落后将物品引燃。保险线熔断电流通常为额定电流的1.5—2.0倍,对家庭中正常用电时各家用电器总功率之和不超过1100瓦的选择5安培的保险丝就可以了,当通过它的电流超过7安培时就会自动熔断达到保护的目的。如果选用的保险符合规格但又经常熔断电源线路或家用电器没有超过容量的,应及时查找原因清除隐患,切不可随意更换粗保险丝或干脆用铜、铁线代替使熔断器起不到保护作用。对单相电度表选择也要参照用电总功率,只要保证用电时通过它的总电流不超过电表自身的额定电流就可以了,另外有条件的家庭还可以安装漏电保护器,当家庭中发生人员触电等事故时它可以及时动作并切断电流。

(2)正确选择电线

目前很多家庭使用的电源线路大多还是十几年前或更早建房时敷设的,与现代家庭电气化的要求不相适应。首先是电线绝缘层经过十几年使用逐渐松散老化造成轻微漏电,严重时会造成短路起火,因此要更换电线。还有用电负荷对电线的要求,用电负荷过大的情况下,使用的电线绝缘层的老化速度会加快,因此对电线的选择要考虑用电电流,然后加以确定。最后还要根据环境正确的选择导线类型,在干燥的屋子里可以采用一般绝缘导线,而在潮湿的屋子里则要采用有保护层的绝缘导线,如铝皮线、塑料护套线等,对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要采用软线等等。

(3)合理布置线路

某户居民刚装修过的住宅不久便发生了火灾,后经鉴定是在装修时民工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墙裙里,电线短路引燃了墙裙。对电线采取明敷时要防止绝缘层受损,通过可燃装饰物表面时要穿轻质阻燃套,有吊顶的房间其吊顶内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配线。对于需要穿过墙壁的电线为了防止绝缘层破损应将硬塑料管砌于墙内,两端出口伸出墙面约1厘米。

(4)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对于电视机、收录机等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不仅要将其本身开关关闭,同时还应将电源插头拔下。这是因为有不少家用电器其电源开关设计在变压器副边,插头未断变压器内部的线圈和绝缘层便会短路或炭化而起火。另外,我国各地电网电压波动较大,在用电低谷时220伏的电源电压其值高时可达到250伏,对一些电容器被击穿耐压值不够的电器就会发生因电容器被击穿而导致烧毁的现象,为此应在线路中增设稳压装置。

(5)正确使用漏电开关

只安装漏电开关作为线路保护装置,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用漏电开关上的扳动开关控制断电,时间久了,将会造成漏电开关由于机械部分磨损而失灵,失去漏电保护作用;小型漏电开关一般只安有漏电脱扣器和过压脱扣器,没有过流脱扣器。当发生短路故障时,由于漏电开关没有过流保护功能,将烧毁漏电开关或线路。因此漏电开关必须和断路器或闸刀开关配套使用。

总之,对于安全用电是我们每个都必须关心,并要认真对待的事情,做到丝毫不能马虎。同时,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留心观察用电标志,做到安全用电。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器的使用得到了广泛的普及,近年来,家庭安装使用的电器设备越来越多,使得家庭中用电的总功率大幅度上升。要做到安全用电,首先必须要做到对安全用电的标志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我们应掌握安全用电标志,成为安全用电的义务宣传员。本文主要介绍了如何识别安全用电的标志。

[关键词]安全用电识别标志家用电器

篇(2)

谷类食品安全常识

谷类是我们的主食,为我们提供丰富的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在中国居民膳食宝塔中,谷类位居第一层,在传统膳食中也处于重要地位。

一般家庭多会选择全麦面包、高纤维饼干、全麦面粉等来满足体内谷物的摄入量,根据美国农业部建议,挑选谷类食品时,尽量选择全谷物,首先看看成分表里是否带有“全”字,比如全燕麦、全谷物、全黑麦等,其次多食用玉米、燕麦、高粱、荞麦等粗粮,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谷类食品虽然标注了“全麦”、“100%小麦”等字眼,但其实只是添加了麸皮,缺少胚芽,不属于全谷类,父母购买时要仔细认清。

肉类食品安全常识

肉类是饭桌上不可缺少的“重头戏”,肉质的好坏不仅影响口感,更关系到家庭饮食健康,中国营养学会建议孩子宜吃适量瘦肉、鱼肉、动物肝脏,补充蛋白质、铁元素等,少食羊肉等易上火的肉制品。

挑选肉制品时,建议到口碑好的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清楚地了解各种肉制品的保质期,比如畜肉保质期相对长,禽肉保质期相对较短;其次仔细观察,新鲜的肉类表面光泽湿润、组织均匀,太干的肉不够新鲜,太湿的肉要注意可能是注水肉;第三闻一闻是否有异味,按压一下若有弹性则是肉类新鲜。

蛋类食品安全常识

禽蛋类多指常吃的鸡蛋、鸭蛋,此外还有鹅蛋、鹌鹑蛋、鸽子蛋等,建议儿童青少年多吃鸡蛋,每天摄入1-2个为宜,一颗鸡蛋中钙、磷、铁和维生素A含量很高,营养利用率高达98%,因此也被营养学家成为“完全蛋白质模式”。

父母在选购鸡蛋时,记住四个字“看、摸、闻、听”,一般新鲜鸡蛋蛋壳粗糙,上面附着霜状粉末,放在手心重量相当,闻起来有轻微生石灰的味道,当放在耳边摇晃时,新鲜鸡蛋音实,贴着蛋壳没有晃动感。

果蔬类食品安全常识

许多父母认为,水果蔬菜只要挑选看起来新鲜的就是健康的,其实不然,许多商家会不定期喷水、冷冻或使用其他方式来保持果蔬的新鲜,爸爸妈妈们一定要擦亮眼睛。

挑选果蔬应注意看形状和鲜度,形状正常的果蔬一般是常规栽培,没有经过化学急速等化学品处理过的,父母可以放心给孩子食用;许多消费者认为,果蔬上有虫洞就表明没有打过药,吃这种果蔬是安全的,其实这个说法是靠不住的,果蔬是否容易遭受虫害是由蔬菜的不同成分和气味的特异性决定的。

奶制品食品安全常识

奶制品包括鲜奶、奶片、奶粉等,奶制品营养价值高,被称为“白色血液”,尤其能够为成长期儿童补充钙质。奶片及类似乳制品中经常有各种不利于孩子发育的添加剂,并不建议经常食用,鲜牛羊奶虽然新鲜,但选购的家庭远不及配方奶粉,越来越多的父母发现,配方奶粉的营养确实更全面均衡。

食品安全常识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会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7、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篇(3)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是施工过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会审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如果是采用滑模工艺或其它特殊工艺施工,还必须熟悉《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二、编制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

由于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同,无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所以编制时应结合本企业的经验教训,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以及既定的安全目标。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主要考虑以下内容:

(1)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3)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4)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

(5)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防物体下落措施。

(6)30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7)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

(8)“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9)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并架、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术等。

(10)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11)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防火,防大风等。

(12)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篇(4)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加强对产品及原材料的质量合格检验,这是一道最关键的质量管理程序,拒绝任何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或原材料进入施工场地。进场材料构件的质量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起到控制性的作用,如标志牌、波形梁护栏、隔离栅等的质量隐患往往不是出现在安装过程中,而是出现在进场构件的质量上,安装的检验比较容易控制,有缺陷也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但进场材料的质量问题,往往不易及时发现,通常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渐暴露出来,因此,进场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检验十分重要;

有关人员必须到进货的生产厂家检查和确认其生产设备能力、工艺水平及其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并在供货过程中,不定期地进行巡查,以保证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产品进场后,技术人员要依据规范的规定试验和检验,确认后方可用于安装,发现疑问时,还可以增加相应的检测项目和频率。

主要手段有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工地试验室进行抽验两种,每进一批都应严格履行该程序,必要时,应到产品加工生产厂家进行原材料及加工工艺的检查。例如成品波形梁,进入施工现场后,先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及各项技术指标,并进行抽检,包括外观尺寸检查、厚度检查、防锈处理检查、基底钢材机械性能检查等,重点抽检波形梁钢板厚度及镀锌厚度、均匀性,因为波形梁钢板厚度每相差0.1mm,其防撞性能则大打折扣;镀锌层的厚度及均匀性则直接影响到波形梁的使用寿命。

如果发现有严重的情况,必须立即检查生产厂家的加工程序;对标志板先检查底板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再测试其色度性能、光度性能、逆反射系数、发光强度系数、耐侯性能、耐弯曲性能以及防腐处理等。对标线主要检查标线材料的反光性能、附着性等,对隔离栅主要检查外观尺寸及防腐处理等。

(2)加强对工序流程的控制,

把好质量关,消除工程中隐含的不合格工序的发生,如波形梁钢护栏施工工序为:放样-打桩-护栏安装-护栏线形调整;防眩板施工工序为:放样-支架及防眩板安装-防眩板线形调整。隔离栅及防抛网的施工工序为:放样-挖坑-浇基础、立柱安装-挂网;标志的施工工序为:基础定位放样-基坑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标志立柱安装-标志板安装;标线施工工序为:放样-清扫路面-划底漆-划标线。

(3)对专业人员的控制

专业人员是运用广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在高速公路蓬勃发展的今天,从事交通工程的专业人员十分紧张,必须认真审核进场专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必要时可以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教育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使他们认识到创精品工程最重要的是先从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做起,认真自觉地履行监理程序,从最基本的施工要素做起,严把质量关。

(4)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都是*一个好的管理体系来支撑,依*机制来运转的,作为施工项目管理层,项目总工程师为整个项目质量的负责人,制定该工程质量的总体方针、政策,质量检验工程师及试验人员定期地对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施工队立即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范要求,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的施工,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横向从自建到各专业的管理体系,使工程质量得到好的保证。

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点环节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对于一般交通安全设施而言,有防撞护栏、防撞护栏、标志、标线及周围环境安全等具体控制因素,因此对这些具体因素采取科学而有效的措施是保证交通安全设施完工的必然保障,其具体措施分别如下[4]:

2.1防撞护栏

国内高速公路广泛采用的是波形梁护栏,是利用土基、立柱、横梁的变形来吸收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恢复到正常的行驶,防止车辆冲出路面或穿越中央分隔带,以保护车辆和乘客,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2防撞护栏

在高等级公路上,为了防止与公路无关的人和动物进入,保证车辆高速行驶的安全,防止非法占用土地等,而设置禁入隔离栅,隔离栅最常见的问题是由于隔离栅强度较差而时有被盗,不仅给管理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给安全行车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加强现场的安装质量。

严格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放样,先从路两侧的边沟向外定出中心线,保证公路用地范围的准确性,然后再在中心线上定出立柱位置,并在每个桩位做出标志;在放样和定位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开始挖坑,平面尺寸和深度不能小于设计要求,坑底要清理干净;连接网片,先在地面上将网片用立柱连接起来(连接螺栓不能拧紧),连接完后按照每个基坑的位置竖立起来,并用临时支架进行支撑,根据设计图和现场地形进行调整,确保线形的平顺美观;隔离栅的线形经监理检查合格后,即可向坑内浇筑混凝土,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80%以上时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并拧紧螺栓;

2.3标志及标线

交通标志在整个交通安全设施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就象一座无声的广播电台,24h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明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引导和组织交通流,交通标志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行状况和道路使用者对道路的认识与理解[4]。

首先,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的要求进行标志基础的放样,保证标志的里程位置和净高符合设计要求;标志基础的几何尺寸及埋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标志基础的稳定,待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进行标志的安装;

同时为了确保标志板面的平整度,监理必须严格控制标志背面的加固,增强标志结构的整体性;在标志的安装过程中,要精确控制标志安装基准面的平行度与垂直度,这样才能为标志安装后的合格提供必需的技术保证。

对于标线,交通标线对车流的渠化、分道行驶及导流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着美化道路的效果,因此标线涂划工程必须确保线形流畅,并与道路线形相一致,保证良好的昼夜视线诱导作用,同时还需做到标线几何尺寸规范,与路面有足够的附着力。

3.结论及展望

交通标线是交通安全设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交通安全设施与服务设施、管理设施、土建工程是一个综合的有机系统,必须通盘考虑,同步设计,一方面可避免相互干扰与矛盾,另一方面各个专业可以在总体设计指导下开展设计工作;

在交通安全设施的成功工作中,一条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得由一家施工单位来承建,而是全过程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承包单位的竞争性、危机感和责任心,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应将交通安全设施的内容按功能再细化,逐步走行业系统化、专业理论化的道路,成立行业专营公司;

另外,完善而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能够美化环境、协调景观、活跃视觉,为司乘人员提供舒适、安全、快捷的服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对环境安全的宣传和控制,防止对已完路面的污染和损坏,对施工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弃,否则就会造成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遗憾,成为美中不足。

总之,交通安全设施在国内的发展尚不成熟,需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相互借鉴各自好的技术措施和经验。

摘要:本文在阐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管理手段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对设施工程建设进行了总结及展望,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看法。

关键字: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JTGB012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

[2]JTJ07429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S]

篇(5)

随机将我院40名护士分为A组和B组,每组各20名,均为女性。A组护士年龄在20~45岁之间,平均(34.2±2.3)岁;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3名,大专12名,中专5名;职称:主管护师4名,护师6名,护士10名。B组护士年龄在22~46岁之间,平均(34.0±2.5)岁;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2名,大专13名,中专5名;职称:主管护师5名,护师6名,护士9名。两组护士在文化程度、职称等方面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A组护士给予常规健康教育,包括艾滋病基本知识(传播途径、治疗方法等)教育、职业安全知识学习等,一般是通过晨会形式开展。B组护士在A组的基础上行职业安全健康与艾滋病防护知识宣传干预,具体方法如下:①艾滋病防护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讲座、交流会及专业知识考核,包括艾滋病基本知识(性质、传播途径)、防治方法、态度(对患者、对职业、对相关行为)等内容,同时通过调查了解护士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如知晓护士侧重艾滋病深层知识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对部分了解护士则给予艾滋病防护等知识教育;对不了解的护士,则行理论和实践结合、一对一指导等干预。②职业安全教育:加强护士职业安全、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综合学习,让护士认识到艾滋病防护的重要性,进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洗手操作、消毒管理等制度,避免感染艾滋病。同时对已发生的职业暴露及时上报,对症处理。两组护士教育均维持半年。

1.3观察指标

①观察两组干预前后艾滋病知识、艾滋病态度等情况,均通过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表完成,满分均为100分,分数越高表明知识掌握越好、态度越好。②记录两组干预后职业防护能力变化,包括严格按照规章操作、治疗盘合理应用、防护用品正确利用、职业暴露后正确处理等内容。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录入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护士干预前后艾滋病知识、态度评分比较

干预前两组护士艾滋病知识和艾滋病态度评分相比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B组护士艾滋病知识和艾滋病态度评分均明显升高,且高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护士干预后职业防护能力比较

两组干预后治疗盘合理应用、职业暴露后正确处理情况相比差异不显著(P>0.05);但B组护士干预后严格按照规章操作、防护用品正确利用情况明显优于A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篇(6)

0. 引言

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保证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其它相关的产业发展,从而增加就业机会,由此可以看重出,建筑业在国家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很容易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建筑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建筑业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从而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1. 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

1.1人为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人的不安全思想和行为引起的,具体体现在:①管理人员违章进行指挥:②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检力度不够,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和重视;③操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定进行违章操作;④管理人员没有给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⑤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等因素可能会形成安全隐患,进而有可能演变成安全事故。

1.2客观因素

物料、机械及生产对象等生产要素统称为物,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物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会释放一定的能量,如果某些能量过量的释放出来,就很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有:设施的安全度不够;所用的材料不合格;施工所用机械不合格;缺乏物的防护措施以及有害物质。在建筑施工过程总中,要特别注意这些因素,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2. 安全问题控制措施

2.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施工现场一线的操作工人,他们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而且流动性大,自我防护能力较差,没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在近年来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当中,大约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都是民工自身原因,因此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杜绝施工过程中的任何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让不安全因素被消灭在萌芽当中。

2.2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在施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安全的法律法规。

(2)要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树立安全的价值观,共同创造良好安全的施工环境。

(3)不断完善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体系,让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一些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竞赛,从实质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建立一整套包括安全奖励、员工福利、人文关怀、安全考核、安全行为和责任约束等机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3加强落实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明确责任主体,使员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其制度,把相关的安全责任核实到各个部门和具体岗位上,真正落实到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当中,要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个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项目的总包要对各分单位进行督促,是各分单位建立合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

(2)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企业和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制合同,依据合同进行抽查,并在每一季度末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定。

2.4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

(1)要建立有效的防护体系,有计划和步骤的对安全技术进行开发和改造,使其安全措施接近标准化。

(2)不断对工艺进行改革,从而提高施工的技术水平,减少不安全因素,为建筑施工过程中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新设备和新技术的使用,要同步实施安全技术。

2.5建立新的安全工作管理方法

(1)采用“抓两头、促中间”的管理模式,制定标准化工地的相关标准,并以标准化工地为榜样,不断落实现场的基础管理。

(2)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要对安全的监管模式进行改进,要对二级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检查二级单位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3)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进行信用体系评价,使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诚信制度,对有关不良行为要严厉制止。

2.6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在施工过程当中,一定要要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格进行检查。不管是做什么什么样的工作,都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要从根本上做到安全生产,就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教育培训,然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7建立安全生产统筹基金

企业应该建立安全生产统筹基金,将安全生产中必须的投入作为一种制度,以企业的销售收入为基数,根据一定比例投入安全技术经费,这些经费将用于安全经费、奖励及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为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企业还应该制定不同招标方式项目的安全经费标准,制作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而确定各项工程应该投入的安全经费的标准,不断完善企业提取安全经费的制度。

2.8加强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想要从根本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要控制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与项目部必须签订“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责任状”,在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及应急方案、监控措施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建立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定,对有重大危险的工程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

2.9需要处理好的六大关系

建筑施工安全控制除过采取以上几点措施以外,还需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1)安全与规模的关系。(2)安全与进度的关系。(3)安全与质量直接的关系。(4)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5)认识到安全与危险并存。(6)安全与工程实施过程的统一。处理好这几方面的关系,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3. 结语

建筑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问题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过程,它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建筑业所有的施工操作都与施工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施工过程当中,应该将现场操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有机结合,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从而尽量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如果每个人都高度重视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就可以有效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宁.加拿大工程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考察报告[J].中国勘察设计2002(2).

[2] 李有国.EPC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分析[J].山西建筑.2008(34).

[3] 杨庆山,李敬楠.浅谈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控制[J].价值工程.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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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综合利用

花都电台进行数字化改造后,新的直播室全部采用新的数字设备,原有模拟设备还可以发挥其价值,因此,在综合考虑户外直播室需求的情况下,结合控制建设成本以及原设备的综合利用,证券直播室大部分设备使用了原电台直播室的模拟设备,充分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原模拟设备虽使用十多年,但主要设备的性能依然稳定可靠,经过筛选后使用原备用模拟直播调音台一台、直播传声器两只、CD机一台、MD机两台、功放带FM收音功能机一台、监听音箱一对、信息平台计算机一台,只新增由证券公司提供的专业股票分析计算机一台,热线电话系统一套,光收发机一套,利用电话线传输的备用蓝盒子一套。既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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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肃事故处理和隐患的整改。突出做好“三强化”:即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结合两节、两会、“五一”黄金周、暑期、“十一”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的形式,对全区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抽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20*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检查组8000多个,检查各类企业5*0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5321处,整改48974处,整改率为97.8%。强化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或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严格行政执法。20*年以来,全区共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721份,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2份,罚款114.45万元,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83个,责令停产整顿89家、关闭56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进行了查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20*年,全区共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40多起,按期限应该结案35起,实际结案39起,事故结案率为98%,依法处分了负有责任的64人。

三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涉及我局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以及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2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机构等向社会公示;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科,初步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编印了《亭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制定了《亭湖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和《亭胡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订完善了24种行政执法文书,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执法程序完善,处罚的范围和种类比较合理,自由裁量权运用基本适当,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像。

我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与依法治安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总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高,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有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够强;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建设滞后于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数量不多,给实际执法工作带来困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处罚行为不规范,行政处罚范围较窄,偏重于对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种类不完备,只注重经济处罚,而对停产整顿、吊销有关证照及资格的处罚较少;自由裁量权适用上不够严肃,对个别案件经济处罚适用上处理不当,实际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额度,有的失之于宽;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一是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观念。任何行政职权的取得和行政权力的运用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运用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符合法定职能界定要求;同时确立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三是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同时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这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养成,在安全生产实践的磨练中造就,在安全监管系统形成学法、讲法、守法和从严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行政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多个制度要素和环节。如,行政执法主体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救济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直接反映一个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应当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这些制度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很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指导下,抓紧研究制定各项制度和配套性文件,对过去法律法规中不相适应的内容加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一项需要集体智慧来完成的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作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切合实际地制定各项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指导性文件和制度,以更好地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坚持执法务必从严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安全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违法执法的人和事,不管涉及什么机关、什么职位,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予以追究。不仅要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作为的行为,还要追究违法不作为的责任;不仅要追究违法机关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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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食品贸易中的安全规制

1.相互协调的食品贸易安全规制机构

日本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日本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

食品安全委员会(FSc)于2003年7月设立,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部门(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以及进行风险信息沟通与公开,直属于内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权独立对食品添加剂、农药、肥料、食品容器,以及包括转基因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在内的所有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分析、检验,并指导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

农林水产省成立消费安全局,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在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监管;进口动植物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性检查;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管;农产品加工环节中推广“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搜集、沟通等。

厚生劳动省将原医药局、食品保健部分别改组为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官、食品风险信息官等职位,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部主要负责:食品在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食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检查;核准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等。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在职能上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侧重。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厚生劳动省负责其他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食品的进口和流通阶段。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则由两个部门共同制定。

2.具有较强时效性、完善的食品安全规制的法律体系

日本《食品卫生法》于1948年颁布并经过多次修订,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为了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2003年日本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为日本的食品安全行政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要素。一是确保食品安全:以消费者至上为原则,以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二是地方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参与。三是协调政策原则:在决定政策之前进行风险评估,重点进行必要的危害管理和预防,并实施风险信息交流。四是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也就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提供科学建议。“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以及加强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理念都得到确立。《食品安全基本法》要求在国内和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使日本政府在元法要求出口国遵循和日本国内相同的强制性检验程序时可根据该法对进口产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从而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安全。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法规除了两大基本法之外,还包括了《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家禽传染病预防法》、《牧场法》、《土壤污染防止法》、《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防治法》、《农药管理法》、《持续农业法》、《改正肥料取缔法》、《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法》、《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包装容器法》、农林规格制度(JapaneseAgricuturalStandards,JAS)等。随着国内对有机农产品需求的扩大,日本于1992年颁布了“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志标准”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领”,并于2000年制定、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日本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还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加以标识,经过指定机构认证方能加贴有机食品标识。

3.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及标准

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全国48个道府(县)、市共设有58个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和食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级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

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2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和1000多个农药残留标准。农林水产省颁布了351种农产品品质规格。日本希望通过严格的针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制度,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的食品的流通。2004年8月公布的《肯定列表》在原来仅制定残留标准的350种农药基础上修改和制定了669种农药、添加剂和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世界上实际使用的700多种农兽药,对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设定的“统一标准”数值非常低,仅为O.01PPM,实际上就是禁止尚未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进入日本。

综上所述,基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日本食品安全规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贯彻遵循了消费者至上的基本原则,实施各部门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管理策略。食品安全规制部门均把消费者健康保护和利益放在最高地位;严格贯彻产品责任原则,要求食品生产与加工企业对食品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在保护健康和保障安全中应用预防性原则(在不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预防性措施);食品安全管理高效、透明、可靠。强调法规管理机构的一致性、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的一致性、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一致性、各部门协作的一致性、公众的积极参与性。

其次,日本通过比较完善的时效性很强的严格食品安全规制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构筑了保证食品安全规制体系和食品贸易的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日本的食品法规种类很多,涉及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领域,与法规相关的标准也很多。日本还制定了大量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专业、专门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规章及实施标准、检验检测标准等。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质量标准等,从方方面面完善了食品安全规制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范围包括了农作物的生态环境质量、生长、采收及加工的全过程。整个法规体系形成一条主线,多个分支,脉络清晰的框架。各法规间相互补充,系统全面。

第三,日本特别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连续管理,注重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强调预防规制,抓住了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日本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强调所有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即运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3种模式。风险评估的基础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包括食品或饲料的各个环节得到的数据、疾病监督网络、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分析等;科学地协调与控制是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交流也需要科学信息的广泛产生和及时获取,这些都体现了法规的科学性。日本将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法规和技术要求相融合,对于政府管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使规制机构责权明确,可依法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日本的《食品卫生法》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可见其效率之高。

此外,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还重视食品溯源制度为基础的风险管理、食品与营养标签制度、信息制度,重视信息技术的积极利用,食品安全规制的社会监督,加强信息的供给,确保食品安全规制透明、公正、公开,使规制合理、合法、可信、可靠,使食品安全规制切实达到了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起到了良好的规制效果。

三、日本食品贸易规制经验对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改革的启示

首先,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规制机构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制度成本,提高效率,成为确保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证。西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规制的一种重要经验就是由统一协调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规制,同时辅之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加强规制规制者。日本尽管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两个机构负责食品安全规制,后来增加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之间综合协调统一,保证了规制高效、经济。借鉴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我国宜组建一个跨部委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机构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在这一机构的领导和组织下,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检测技术为评价和控制食品污染的主要手段,建立快速预警应急系统,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涵盖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方面。

其次。建立、完善一个以食品安全核心法律为基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新框架,形成了良好的制度框架,有效减少了契约不完备可能造成的败德行为和逆反选择行为的发生。控制源头是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规制的经验,可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重新通盘考虑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调整,使法规覆盖整个食品链的全过程。核心法律的建立将会对我国食品控制措施的效能产生深远影响。还要加快相关配套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要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加快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防止在发生全球性食品安全事件时形成被动局面。我国还要考虑食品安全立法的国际化。在法律框架下,保证依法规制。

再次,建立和完善预防性的规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西方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规制普遍强调预防性原则,普遍建立以HACCP为基础的预防性的危害与关键点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预测与风险管理,同时加强风险交流,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极致。这样规制成本将大幅度下降,即使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社会的危害也是最低程度的。

第四,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检疫体系,积极探索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积极与世界接轨。我国存在检测机构分散、检测设备落后、检测人员技术总体水平不高等现象。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在拟成立的国家食品规制机构下设立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并垂直建立各区域检测分中心,组成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同时,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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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知识管理下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相关策略

1.加强对安全知识的运用

企业要分析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把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整合分类。企业可以把生产安全说明书、安全建议、以及在实际生产过程的安全经验等这些安全知识相关的资料收集起来,并且把这些资料弄成电子资料,放在企业的安全知识系统中。收集了相关的安全知识,企业的员工需要不断学习这些安全知识,并且把这些安全知识运用到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通过资源共享,加强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电子模拟软件和数据解析软件,根据相关安全知识通过模拟来制定安全有效的实施方案。

2.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的认识

企业的领导层只有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新闻、广播等方式宣传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所有员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企业的领导层要把安全管理的相关认识传达给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可以通过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开展相关的活动来加强企业各部门对安全知识的认识。

3.加强培训,建立安全奖罚制度

企业要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深他们对安全知识更进一步的思考,激发他们的对安全知识的创造力,这样可以在生产经营中为员工提供准确的安全指导,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企业还要建立安全奖罚制度,对没有根据安全知识进行生产经营的员工,即使没有造成安全事故,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这样不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还加强了企业员工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在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经营中有突出贡献的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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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SPS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一)“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SPS协定》中第5条第7款规定,各成员国采用临时卫生检疫措施需满足四个条件:临时措施是在成员方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根据有关信息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而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各成员方应相应在合理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二)WTO体制下《TBT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WTO体制下《TBT协定》是为防止成员国利用技术水平行使不公平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理所当然包括食物质量要求方面的标准。《TBT协议》规定无论标准、技术法规或者合格评定程序制定,都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标准、原则或建议为基础,三种规范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次通过建立咨询点制度、通报制度,相互事先通报,大大提高了技术法规和认证程序的透明度,使出口商更加容易适应进口国要求来组织生产,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三、对策

(一)建立食品法律体系

自我国在1991与1997年分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两项食品安全法律以后,截止到2010年食品安全法规基本未做任何修改与完善。时代日新月异,环境变幻莫测,旧的法律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关系,与现存的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食品立法的首要工作,时至今日我国总算通过《食品安全法》,此法律在食品安全的整体和细节方面建设完善结束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始终处于“群龙无首”状态,整体法律体系统由此建立。

(二)完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

有力的技术支撑在食品出口检验与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下缩减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势在必行。科技兴国,管理创新乃治国良策,高科技、质量与强势产品必然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在法律与规则日益完善的环境下,企业应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优化商品的出口结构,引进并有效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系统与高端技术以修炼内功。努力学习与适应学习产业商品出口的国际标准,在系统推行ISO家族与欧盟系列标准出口产品的认证管理前提下,势必将合乎规矩的出口程序凝练在企业的出口工作当中,一步步推动企业良性运行,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以突破别国贸易壁垒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