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经济硕士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及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发展相互依赖程度的日渐加深,各个企业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激烈的竞争,企业要想获得竞争的优势就必须在全球配置相关的资源,这就使得跨国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更加明显。各国的大公司为了迅速适应这种趋势,纷纷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由本土化,专一化的经营逐步走向多元化及全球化的经营,进行全球的业务布局,扩大市场竞争的空间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取得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地位,保持公司持续竞争力。跨国公司正是在各国大公司这一战略调整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在跨国公司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快速扩大业务经营领域及市场范围,完成全球化布局的过程中,并购是一种快速且有效的方法。通过并购,跨国公司可以迅速进入新的竞争市场,完善提升各个业务结构。因此跨国公司的发展史也可以说是跨国并购的历史。
国际物流公司是一家有百年历史的全球知名物流企业,总部位于德国的杜伊斯堡,在全球拥有超过500家分公司,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以及少量的非洲跟南美网点,为各类型的企业客户提供包括国际空运,海运,铁路及公路跨境运输,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仓租服务及派送服务等。2015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全球服务网络,增强自身的竞争力,R公司进军美国市场,收购了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H公司,抢占美国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自身的服务网络,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荐阅读>>经济学硕士论文范文:浅谈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效应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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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献综述
国外知名的物流公司已经从单一的提供单纯的运输或仓储派送服务,升级为物流信息化的销售及物流网络的销售,从单一的价格竞争中转向更为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给客户提供更多的物流运输仓储方案的选择,提升客户对自身企业的满意度,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国内的研究现状综述1995年月1日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物流行业在我国兴起,物流企业是一个既非生产商,同时也非商品销售商的企业,而是提供从商品生产到销售流通过程中的第三方的服务企业。近几年,随着我国对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际物流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们的国际物流行业正在向着优质化、专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的方向快速发展。
这几年物流行业在我国快速的发展,但同时对物流的企业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主要是因为良好的国内外大背景对物流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随着物流市场在中国的日趋成熟,服务产品也趋于同质化,价格越来越透明,物流企业的利润越来越低,客户在选择物流企业的时候,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单一,低价的国际运输服务,更多的要求物流企业在国际运输网络,IT系统支持,客户服务质量等方面有全方位的提升。物流公司想要实现长期的发展跟盈利,不得不调整营销策略,以适应发展的需要。辛明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市场营销策略探析中提到随着我国的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物流市场营销观念的更新,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提高和加强物流市场营销意识,对成本进行控制、进行网络的营销、提供个性化的物流服务、加强物流的品牌营销等营销策略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才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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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RR公司概况及营销现状
2.1公司概况
2.1.1发展历程
R物流公司成立于1912年,总部设在德国的杜伊斯堡,是全球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全球有超过580家的分公司,将近30000名专业的物流员工,为客人提供包括合约物流,国际物流,港口物流,公共交通在内的四大块服务。经过了106年的发展目前R公司的服务网络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少量的非洲及南美网点。
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R公司通过不断的并购来扩大全球的服务网络,2015年底为了进军美国的市场,抢占美国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全球的运输网络,R公司以9亿美金的金额收购了美国本土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H公司。随着这次并购工作的展开,R公司的全球销售网络将从欧洲,亚洲为主延伸到北美区域,R公司合并H公司前后的全球服务网络图,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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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营销现状
2.2.1目标市场营销战略现状
任何一个物流企业,无论规模和能力多大,服务如何多样化,都没法满足所有客户的整体需要,而只能满足一部分市场的需求同时由于物流企业的客户群体庞大且复杂,需求也千差万别,物流企业只能通过市场调研,选定目标市场,将优先的资源集中在一个或者几个目标上,满足该类客户的需求,获得竞争的优势。表2-2是基于客户需求的物流市场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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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R公司营销环境分析……22
3.1外部环境……22
3.1.1宏观环境……22
3.1.2行业竞争……23
第四章R公司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33
4.1营销存在的问题……33
4.1.1产品策略未统一……33
4.1.2供应商资源混乱……34
第五章R公司营销组合策略的优化建议……42
5.1锁定目标客户群,明确优势航线及服务……42
5.2进行供应商分类,并建立选择与评价体系……44
第五章R公司营销组合策略的优化建议
5.1R锁定目标客户群,明确优势航线及服务
根据现有的R公司广州分公司跟H公司广州分公司目前的客户群体,先根据客户所在的行业分成若干个客户群体,譬如汽车行业,医疗器械行业,纺织品行业,化学品行业及其他行业,下一步再根据细分的客户群体按照客户不同的需求根据航线进一步细分,如北美航线,欧洲航线,亚洲航线及其他航线。根据合并后R公司新的运输服务网络及客户群体,发挥自己所在区域的优势及所合作客户行业的丰富操作经验,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同时发展该方向在珠三角的潜在客户。表5-1R公司广州分公司与H公司广州分公司主要的客户群及产品。如表5-1所示,R公司广州分公司与H公司广州分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运输航线及运输产品方面都没有太大的冲突,主要的区别出现在R公司广州公司拥有铁路及跨境陆运的产品,而H公司广州分公司有一套可提供给客户使用的全球物流追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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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研究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针对产品策略未统一的情况,了解清楚目前双方公司的差别在哪里,然后进行市场分析,确认好目标的市场,对企业有明确的定位,统一产品策略,这样有助于合并后的公司扩大市场份额。
一、选题意义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现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国际国内学术界对此都有大量论述。在实践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其中民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经济腾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的民营经济是在激烈的争论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存在与发展体现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深度,民营经济用自己的竞争力赢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赢得了越来越宽松的政策环境,但其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是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并且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世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民营经济发展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外在环境的制约。因此,在进一步统一对民营经济的思想认识,明确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深入研究新时期民营经济内在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定位和拓展途径,努力营造有利用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优良环境,对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论文研究方法的分析
为能全面、深刻地分析民营经济相关论文的研究方法,共搜集四篇论文进行分析。它们分别是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在论文研究方法分析梳理中发现,有些文章专门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方法,而有些文章只是在摘要部分提及那么一两句有关的研究方法,有些甚至一点都没有涉及自己论文的研究方法。例如:
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中,就有专门的小节是介绍自己的研究方法。“本论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分析过程中采用了从一般到具体,即先从民营经济的一般状况(全国)的分析研究出发,弄清民营经济的含义、形式及作用和阻碍因素等。然后研究延边州的状况,进行对比比较,从中找出来差距,发现差距很大,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大。对于延边州民营经济的分析,运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的原理,从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上来探讨延边州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是从民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个方面分析,指出努力的方向与建议(对策)。”
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在摘要部分提及了有关自己的研究方法:“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我国在转型期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出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全文的线索是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制度创新安排的发生机制和形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化程度的加深。”
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在摘要中也提及“在研究方法上,以定性分析为主,兼顾定量分析,以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论述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阐明当前我省在经济发展中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壮大县域经济的基本观点。”
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并未提及有关的研究方法。
综合分析这四篇文章,它们大体使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资料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三、论文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论文的研究方法,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民营经济硕士研究生的方法意识比较薄弱,研究方法的运用呈现出结构性失衡的特征。硕士论文中定性规范的多,定量实证的少;理论归纳的多,经验分析的少;二手资料多,第一手客观材料少;描述统计多,推断统计少;文字说明的多,图表曲线模型解释的少;比较研究中简单罗列的多,学理性深入分析的少;直接断言给出结论的多,假设推理证明的少;低水平简单重复的多,较高水平的创新少;问卷调查和访谈法的应用整体上较为简单、粗糙,甚至多有错误,且对所得数据不会进行科学整理。因此,总体来说,民营经济的研究生论文在研究方法方面是极其薄弱的。
2008年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接连成立。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盘活民间资本规模逐渐扩大,带动投资作用日益明显,最优经济规模开始显现,贷款品种有了较大创新,但仍然存在资本缺乏后劲、经营税负较重及风险防控能力差等问题,建议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并逐步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征信系统。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效应分析
(一)盘活民间资本规模逐渐扩大
2009年末,吉林市共9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资本规模累计约3.42亿元,截止2013年6月,吉林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增至56家,资本规模累计约25.53亿元,累计增长近8倍。从表1可以看出,公司数量与资本规模都在不断增加,资本实力不断壮大。从资本构成来看,小额贷款公司资本中,80%—90%资本来源于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可见民间资本是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的主力军。调查发现,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和盈利,不断吸引诸多民间资本流向小额贷款公司,或成立新公司,或参股入股,从而有效聚拢社会闲散资金,使盘活的民间资本规模不断扩大。
(二)投放资金杠杆作用日益明显
我们以2010至2012年连续3年数据进行资金效率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近3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投放量一直增加,整体保持上升趋势,带动投资量持续增长。为准确测算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投放效应,我们用资金杠杆率指标来测算,即资金杠杆率=带动投资量/资金投放量,从表2可以看出,资金杠杆率从2010年的1:1.67,上升到2012年的1:4.55,即投放资金每增加100万元,就能带动455万元投资增长,可见投放资金的杠杆效应日益明显。
(三)最优经济规模范围开始显现
按照美国现代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提出的适者生存法(The Survival Technique),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最优经济规模进行研究,该方法的运用原理是对行业中现有企业按规模大小进行分组,然后对其市场占有率等某个增长指标作时间序列分析,生产效率高的企业集合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其它某个增长指标就会不断提高;相反,效率低的企业集合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其他某个增长指标就会不断降低。通过对增长指标进行进一步比较、分析,就可确定在市场上适于生存的企业规模范围。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按资产规模分类,按投放资金行业占比为效率指标进行。
规模小于2000万的公司个数虽然增加,但投放资金行业占比却持续下降,同样,规模介于2000万与3000万之间的公司个数从2010年末的6个增加到2012年的11个,投放资金行业占比却从29.17%下降到9%,因此,可以推断出这两类公司规模有很大的不经济性。而公司规模介于3000万—5000万和5000万以上的两类公司,随着公司个数的不断增加,投放资金行业占比也大幅度提升,故有较大的经济性。3000万及以上的公司规模增加或保持份额,从而构成最优经济规模的范围。
(四)贷款品种有了较大创新
随着业务的开展,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研发新的贷款品种,增加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辖内某小额贷款公司推出的“信元乐”品种贷款,被农户称为“流动信贷部”。该产品主要针对那些信誉较好的农户在不符合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对农户进行融资,并随着农户信用度的提高增加授信额度。同时,该公司还专门为农村贷户设置了一台专用服务车,在农忙期间,信贷员走家串户,为农户就近发放贷款,并通过随时走访,及时了解农户的贷后情况,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户在农忙期间的贷款需求问题。截止到2013年6月末,“信元乐”共为660农户累计发放贷款75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后续资金严重不足
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80%—90%来源于民间资本,即自然人或民营企业的自有资金,然而自有资金毕竟有限,虽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吸收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但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及收益考虑,基本不对其融资,加之只能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依靠自有资金进行经营,后续资金严重不足,而对于资产规模小于3000万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不足便达不到最优经济规模,从而不利于其行业竞争,有被迫退出市场的风险。
(二)经营税负较重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贷款业务的工商企业,享受不到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样的税率待遇,加之其贷款周转速度较快,一笔资金每年至少周转三到四次,而对于行为税(印花税)、流转税等税种,每年要重复缴税多次,相当于提高了税率,加重了税负,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和经营积极性。如辖内某小额贷款公司要缴纳占营业收入5%的营业税、占营业收入0.5%的营业税附加、占利润25%的企业所得税、占合同金额0.05‰的印花税(多次缴纳),总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远远高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风险防控能力较差
首先,从人员构成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风险管理不完善;第二,从市场竞争看,小额贷款公司极易因偏好贷款规模扩张和增加市场占有率而忽视贷款风险;第三,从信息对称情况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尚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没有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因此不利于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准确判断,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政策建议
(一)应采用多种方式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在只贷不存的大前提下,建议采用以下方式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一是对内控制度健全、不良资产率低、盈力能力强、资信评价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较为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其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与民营资本、法人单位、自然人在资金上进行合作,扩大资金规模;二是对风险控制出色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适当放开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拆借市场、短期与中期票据、再贷款等。>>推荐阅读《融资租赁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应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扶持力度
考虑到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性质及资金周转快的业务特点,应制定适合其发展的特殊的扶持政策,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办法,让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一样的税收减免和政策补贴待遇;二是在个别税种优惠上给予政策倾斜,有关部门可出台相关办法,避免小额贷款公司因资金周转较快而多次缴税问题,减轻小额贷款公司在行为税和流转税上的负担。
(三)应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逐步纳入征信系统
1.语言学习系统性单一网络学习系统自1998年来被应用到英语教学中,并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传统的英语教学,粉笔和黑板是老师的必备工具。借助多媒体网络技术进行英语教学,在施行初期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在信息科技发展迅猛的今天,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学生的学习需要。
2.学生约束力差,学习效率低进入大学后,很多学生都放松了对英语的学习,自我约束能力下降。课堂学习中,老师需要一直对学习系统进行操作,造成了大量的时间浪费。老师虽然会安排对话活动,但时间短、频率低,不能充分考虑不同能力水平的学生。教程通常都是以课本为依托,内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学生视听说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学习效率低。
3.视听说训练途径单一大学生英语学习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上。课上不懂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课下又不会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复习,无论是听力训练、口语训练还是写作训练,训练量都不大,无法巩固课堂上的新内容,视听说能力也很难得到提高。
4.学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老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针对性练习通常也是乏味的。学生经常跟着老师的思路走,思维发散受到限制,学生不会进行主动思考,学习变成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时间较少,不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
二、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视听说课堂教学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的课程教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的教师过分依赖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时不利于教学计划的顺利施行,无法区分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其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受到限制。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使用,要求学生对知识进行特定加工,不利于学生的思维发散。影像资料的大量使用,会使学生产生视觉疲劳,注意力难以集中。再次,教师对相关软件有一定的依赖心理,不会进行改革、创新。
三、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视听说课堂教学的改革措施
1.对教师进行网络应用的培训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需要老师对多媒体、计算机等技术进行灵活运用。对高校英语教师而言,计算机的使用能力有限,这样对顺利展开教学活动产生了障碍。所以要对老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计算机的有关知识,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转变教师的思想观念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视听说课堂是要发挥老师的引导者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应当转变教师的思想观念,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摆脱对老师的依赖。同时要将网络教学进行落实,做到老师与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交流,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学习和巩固。将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力,保障计算机网络发挥其现代化的优势,确保网络环境教学的顺利进行。
3.充分利用好各种辅工具老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网络视听说课堂教学活动,建立相应的网络教学系统。网络视听说课堂的内容包括资源下载、资源上传、教师答疑、学生互动、相应测试等。网络教学内容应当包括教材中的所有内容,要对每一个环节作出详细的注解,同时教师也应上传一些与课程相关的教材。资源上传的内容也要包含一些影像资料,对其中的听力材料也要及时更新,同时要创设一定的情景对话,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最终完成教学目标。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研究生培养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部门所面临的共同任务。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体现,是衡量其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其质量是衡量一所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毕业论文的写作,最重要的是选题。论文选题就是文章将要阐述的主题,是经过挑选确定的研究方向、方法、内容和途径。要做好论文,提高论文质量,首先要有好的选题。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往往是学生学术生涯的起点。因此,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学生的论文选题给予适当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一、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征
1.学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及时反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普遍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学术性、先进性、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点,学术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证毕业论文中学术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可以是直接对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学理探讨,也可以是在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一些纯学术问题的新发现、新探讨和新拓展。考虑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与学科专业论文的区别,其对现实的关注和联系并不是直接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具体答案,而是通过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探讨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或是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从学理上探寻对策和给出一个较为理性的思路。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在选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时,一方面要敏感认知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论文的理论水平高度。
2.专业基础与法学前沿问题相结合
作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相较本科生论文而言,对论文的学术性要求更高。硕士毕业论文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检测,但不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总结和复述,是以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并且探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问题,或是为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一句话,作为学术论文,它旨在考查学生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实质上是学位论文,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和所要申请的学位挂钩,要在本专业领域内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论题。因此,经济法硕士毕业论文选题不仅要立足于专业基础这一根本,而且要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研究动态来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把对法学前沿问题的把握与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相结合。
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的主要困惑
毕业论文的选题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困难得多。论文选题并不是凭一时的兴趣、凑热闹、赶时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认真地思考和论证,以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有无能力、基础如何。
1.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
有些硕士研究生考虑到写作时间有限和自身的理论基础,在短时期内往往很难形成新的理论,为符合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于是在选题是一味求创新,选择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结果在实际写作中无法把握选题,也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作为帮助,最后只能放弃选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对论文创新标准的理解不准确。其实,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推翻现有学说,另创一个新的学说或体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有推动、有帮助,对人们的认识有启发、有拓展,能对学科发展增添“一砖一瓦”,都称得上创新。因此,创新不仅是推陈出新,提出新学说、新观点,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发现和补充新材料,开启新视角,做出新论证,引进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语言表述。即使能较为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一个未被注意的新问题,一时又未能解决,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在当前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经济关系纷繁复杂,经济法所涉内容也十分广泛。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选择论文选题时,有时很难判断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例如:有学生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写“企业工商登记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选题表明上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是个可行的选题。但仔细推敲,在这个制度中如果是探讨工商登记的内容,则成为具体的经济技术规范的推敲,容易写成工作报告:如果从工商登记的程序探讨,则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法研究内容有所偏离:如果从企业行为角度分析,则偏向于律师实务研究。很难从理论高度进行发挥,提出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只有从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规则角度探讨企业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才是比较好的选题。但这样的话,论文选题变成了“市场准入一般规则研究”。因此,经济法研究生在做毕业论文选题时,首先应该注意考虑选题的理论基础,能否有适当的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该问题;其次再考虑选题的现实意义,是否值得花时间去深入研究来满足现实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三、对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几点建议
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经济法所涉内容比较繁杂,学科之间差异性也较大。例如:市场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异,而每个人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确定自己的选题,首先要对几年学习所积累的知识作简要的整理,总结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长,对哪些只是一般了解,从而将注意力凝聚到最能体现和发挥自己知识特长的某一点上,以此为基点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动态,找到合适的研究课题。
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
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注意力、侧重点等总会不同,相应地在法律研究过程中会有一些相对研究集中的热点问题。毕业论文要合理选题,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和把握学术动态,对经济法领域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及其代表性观点、学说均应有基本了解,同时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论文有足够的资料来分析论证。经济法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存同求异”的过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统一平台。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来说,先准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说,才有可能正确运用理论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而“求异”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论文研究的价值,才能推动学术发展。特别是对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必要一味跟风作为选题,因为如果是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从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对硕士研究生而言,选择这样的题目风险比较大,很难发现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观点,容易造成最后写作的困难。
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
论文选题是对平时所学知识的一个梳理过程,也是对平时所思考的问题的梳理和总结过程以及二者的综合过程。经济法研究领域中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在对所学课程有了基本了解和兴趣的基础上,从自身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来进行选题。例如:在财政制度领域,长于理论抽象思维的学生可以考虑研究财政法的本质、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律制度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偏爱实证研究的学生可以分析具体财政制度,如转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预算法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等等问题:擅长比较研究的学生可以通过历史分析中国财政法律制度变迁、结合其他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在经济法的哪个领域选题,都存在一个怎么思考和总结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同向思维和逆向思维、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式思维和辩证思维等各种方法,以明确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兴趣与所长,以及当前学术动态中的定论、争论、未论所在,并从中找到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文献,提炼选题,形成自己的见解,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和基本功的培养。
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选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大量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确定研究方案时,需要考虑论题是不是有相关资料来加以铺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参考很难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在经济法研究中确实有一些领域研究学者很少,这样导致相关的文献资料也很少。例如:对我国特殊形态的一些企业的现状以及法律调整,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兵团等方面研究资料就非常少。由于毕业设计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在毕业前夕,很多同学将绝大部分时间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研究,只能进行二手文献的查阅。因此,在选题时应该考虑现有文献的基础,对文献进行初步的查阅,这样可避免最后写作过程中因资料来源的单一而削弱了毕业论文的说服力。
“本位”是一种工具性的分析方法,或者称之为研究范式。就其核心内涵而言,无非是指“中心”,当然还包括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务等派生性内涵。人们常说权利本位或义务本位,意即以权利或义务为中心,以权利或义务为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务,构筑法规范体系。以主体价值的选择为标准,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本位-国家本位、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国家利用法实现其政治统治,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秩序,这种以“国家中心”为价值取向的法就是“国家本位”的;主张个人至上,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认为法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个体自由的秩序,这种以“个人中心”为价值取向的法就是“个人本位”的;追求社会公共和总体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社会整体发展的均衡,保障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这种以“社会中心”为价值取向的法就是“社会本位”的。社会本位假定人作为社会成员彼此之间是联系(连带)的,因而强调,法应当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基点。经济法是社会化的产物,是适应经济和市场社会化的迫切要求,为解决社会化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应运而生的。它是社会价值的体现,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并超越统治阶级的“国家利益”,而关注真正的社会利益,其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
一、从西方法律思想的视角认知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自然法典》的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中列出了“分配法或经济法”的十二条内容。1843年,另一位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泰奥多尔·德萨米又在《公有法典》的第三章,以“分配法和经济法”为标题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思想。尽管空想社会主义是在“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下,产生的一种不成熟的理论”,但是,“在空想社会主义的法律思想里,甚至包涵了极为丰富的经济法律观点”。我们认为,摩莱里和德萨米的“经济法”理想里已经闪现出“社会本位”的火花。例如,摩莱里的“分配法或经济法”第十条:“每个城市、每个省份的剩余物品运往缺乏这类物品的地区,或者储存起来以备将来需要。”德萨米在“分配法和经济法”中指出:“每个公社至少每年一次将其全部收获、工艺产品等的报表送交中央产业管理局。”前者显示了物资调剂和物资储备的思想,后者则透露出产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思想。总之,《自然法典》和《公有法典》都隐约地表现出对社会经济进行平衡协调和对社会利益给予统筹兼顾的“社会本位”理念。摩莱里和德萨米对经济法实是冥会暗通,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经济法的本质。
1865年,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蒲鲁东(P.J.Proudhon)在其著作《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出,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地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整个结构,必须将社会组织建立在“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之上。在此蒲鲁东精辟地论证了“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即“经济法”是和解社会矛盾的产物,是改组社会组织的基准,是为克服公法(政治法)和私法(民法)的缺陷应运而生的。可见,一百多年前蒲鲁东就对经济法的性质作出了精准的定位,这种极富前瞻性的预见确实难能可贵。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分析法学的先驱边沁(Jeremy Bentham)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这是一种抽象的、宽泛的“社会本位”思想,模糊地把政府职责与社会幸福联系在了一起。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来,社会法学兴起,他们强调社会、社会连带(合作)、社会整体利益;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相当一部分法学家强调义务,倾向于社会本位。社会法学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其中,利益法学提出,必须把法律规范看成是价值判断,亦即“这样一种看法:相互冲突的社会群体中的一方利益应当优先于另一方利益,或者该冲突双方的利益都应当服从第三方的利益或整个社会的利益。”这是从利益冲突的角度反映出“社会本位”的法律价值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已经触及到了“社会本位”的精髓-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莱翁·狄骥(Leon Duguit)认为,国家没有主权,而只有实现社会连带关系的义务;个人也没有权利,而只有服从社会连带关系的义务。这是从国家、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来认识“社会本位”的,其重要意义在于把社会置于国家和个人之上,提出基于社会连带关系的社会最高准则-“客观法”,高于由国家制定的“实在法”,“实在法”的作用在于表示或实施“客观法”,而且必须服从“客观法”。
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以“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或者说社会控制论作为其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把利益分为三类:个人利益(包括在个人生活中并从个人的角度提出的主张、要求或愿望)、公共利益(包括在政治生活中并从政治生活的角度所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和社会利益(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并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活动而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他强调,在三类利益中社会利益是最重要的利益,并指出对利益进行分类是为了有效的利用法律保护社会利益,首先利用法律确认社会利益的范围,可称之为立法保护;然后再寻找保护的方法,可视为司法保护。同时,他为了说明法律的目的和作用,把法律的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法阶段、严格法阶段、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法律的成熟阶段、法律的社会化阶段,并指出从19世纪末以来,法律从抽象的平等过渡到根据个人负担能力而调整负担,法律的重点从个人利益转向社会利益,法律的目的是以最少的阻碍和浪费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要求。另外,他还在1959年出版的《法理学》一书中补充了第六个阶段-世界法阶段,即“一个世界范围的法律秩序”(一种新的万民法,旨在发展人类的合作本性,控制侵略本性)。也许,这种“世界法”的性质就是“社会本位”的必然趋势-“人类本位”吧。庞德的社会法学思想是“社会本位”法律理念发展的里程碑,这既符合了“法社会化的时代潮流”,又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法的理论和实践。他创立的社会学法学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几乎成为了美国法庭上的官方学说,时至今日,仍然是在美国占支配地位的法学流派之一。
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指出,法律试图通过把秩序与规则性引入私人交往和政府机构运作之中的方式,在两种社会生活的极端形式(无政府状态与专制政体)之间维持一种折衷或平衡。似乎也没有一个社会能够消除公共利益的理念,因为它植根于人性的共有成分之中。正义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即赋予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应当在最大程度上与共同福利相一致。我们应当坚持认为,社会取向如果要在裁判法律问题方面起到一种适当尺度的作用,就应当是一种强有力的和占支配地位的趋势。博登海默从秩序和正义的高度,把社会正义视为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把社会整体利益作为一种追求平等与自由的均衡,并且预见到“社会正义观的改进和变化,常常是法律改革的先兆”。现代经济法不正是法律基于社会正义的改进和变化而进行改革的产物吗?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耶林也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律的创造者,是法律的唯一根源,所有的法律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的目的而产生。而美国20世纪初期现实主义法学家卡多佐则认为,法律的最终起因是社会福利。总而言之,他们的法律思想都极大地丰富了社会本位的理念,既影响了西方法律思想的走势,也为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从法律理性的视角审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
如果说国外“以社会法学派为代表的法哲学群体以‘社会化’为基调对法律进行了新的观察和理解,突破了近代社会传统的法观念的局限,扩展了法律理论和实践的范围,为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必须的新的法观念。”那么如今国内法学界则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初步达成共识。
法理学家认为:“公法与私法的相互渗透,不仅造成了公法与私法的复合领域,而且开拓了既非公法又非私法的新领域。例如,经济法即是民法与行政法相结合的产物。按照传统的法律观点,现代经济法既不归属于公法,也不归属于私法。事实上,经济法既不以国家利益为本位,也不以个人或者个体利益为本位,而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即社会福利本位。法的这种变化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因为无论是传统的公法或是传统的私法都已经无法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私法的作用已经无法满足控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要求,而公法的过多运用则会影响市场竞争主体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将两者的特殊作用结合在一起产生一种新的法律部门,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现代法律是‘交往’的,权利义务的配置来源于参加者的‘交往’。随着社会公共关系的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形式也就日益突出,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这段话精辟地阐释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质。沈宗灵教授认为,“在我国体现公私法混合性质的法律主要是通称为经济法这一部门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等”。张文显教授认为,劳工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公共交通法、经济法等社会立法不断制定出来,“法律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of law)成为时代的潮流。毫无疑问,法律是社会的调整器,法律要有效地调整社会必须适应时代精神和社会要求。当公私法建构的社会基础业已发生巨大变革,而我们依然抱残守阙,固守公私法的二分法标准,不能正视公私法融合的发展态势,显然是无法对现实作出合理解释的。
目前,国内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本位的认识有所不同。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适应生产社会化要求而产生。它是关于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以社会为本位。”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所强调的,应当是国家对全局经济生活的干预,因此,它体现的是社会本位。”潘静成和刘文华二位教授认为,“经济法迫于社会化要求,为调和个别主体或私人间的利害冲突,使社会不至毁于一旦而产生,由此决定了其社会本位特性。”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即政府以全社会的名义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周林彬教授认为:“经济法主要调整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关系。”、“经济法的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良性发展。”史际春教授认为,“现代经济法为消除无度追求私人利益所生流弊,以组织协调、平衡发展、公有精神之追求为己任,平衡协调原则作为经济法之社会本位的体现和基本要求,无论在宏观抑或微观领域的调整中均发挥着基本指导准则的作用。”刘瑞复教授认为,“国家获得了‘共同的即社会的机能’。在形式上,国家的‘社会机能’与‘阶级机能’分离了。随着经济垄断化的发展,要求立法反映‘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福利’、‘社会经济的健全稳定的发展’、‘社会责任’、‘社会经济秩序’等,并将其强制地规范化。”杨紫烜教授认为,“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刘隆亨教授认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利’的原则是兼顾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和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的反映,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也是经济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是,比较多的经济法学家认为经济法属于社会法,即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虽然也有一些学者仍旧认为经济法属于公法,但他们并不否认经济法主要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的共同利益,这实质上是受到了传统公私法划分的思维定式的影响,同时也是我国经济管理和调控“行政化”在经济法领域的缩影。毕竟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起步不久,许多经济现象被打上了“转轨”的烙印,我们不能苛求学者们在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经济环境下创造出一套成熟的经济法理论。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1964年)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法律行为的条件的解释,必须始终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中整个社会的利益,符合社会主义组织共同协作的要求”。《魏玛宪法》强调“经济生活”的社会成分,处于这一宪法传统之上的《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1款和第28条第1款都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社会联邦国家。依据这一“社会国家原则”,德国的经济行政只能为公共利益、共和国利益服务,必须将其行为放到谋取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上。日本的金泽良雄认为,“经济法为满足经济性-社会协调性的要求,不仅采取公法的规制,同时也采用了私法方面的规制。从这种意义上说,经济法正是跨于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并也产生着这两者相互牵连以至相互交错的现象。”丹宗昭信、厚谷襄儿认为:国家“必须用具有社会属性的具体的人的集团(劳动者、中小企业、消费者等)来代替现代私法上抽象的‘人’,以这种具体的人作为法律主体,构成保护这些法律主体的实在法”、“这些法律在修正私法这一点上与私法不同,并且和传统公法(即国家对私人)的两面构造也不同,在采取了公私法混合形态这一点上,也不属于公法,可以说形成了第三个法律领域。当今这种法律领域被称之为社会法。”另外,丹宗昭信和伊从宽在其最新著作《经济法总论》中详细地论述了“经济法的社会法的性格”。德国的拉德布鲁赫、法国的阿莱克西·雅克曼等人,则以实在法严格划分法律部门为背景,借助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演变入手,指出传统私法的不足以及经济法产生及存在的合理性,认为从市民法到经济法,是法律随时代变迁而变迁的历史轨迹;经济法为现代法,是对传统民商法的补充与修正;传统私法的不足及社会化,是经济法的法文化基础;民商法以个人为本位,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确,民商法是以“经济人”亦称“理性人”为基本假设的。利己性和有限理性是“经济人”行为的两个基本特征,其中利己性是“经济人”的灵魂。“经济人”的人性缺陷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经济产生种种市场失灵,因此国家愈来愈多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调整经济,以弥补市场作用之不足。这正是经济法产生的初衷,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经济法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面对日益加快的社会化进程,传统法律部门民法和行政法也在力求适应并作出变革,但由于它们固有的属性使它们并不能完全做到。民法是个人本位、私权本位、自我救济和意思自治的法;行政法是调整公共行政管理关系、以政府为本位、实现国家利益和规范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法。民法所信奉的“个体权利本位”思想常常孤立地片面强调社会个体的意志和权利,而忽视甚至对抗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往往片面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和自由,而忽视其为国家、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将权利与义务割裂开来。所以,民法无法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调整。行政法所信奉的“行政权力本位”就是以国家行政机关的意志为主导,并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上下隶属关系,形成的命令与服从为特征的调节机制。这在行政领域是绝对必须确立和实行的,在经济领域也是不可或缺的,但完全用它作指导调节社会经济,则常常会造成违背经济规律,影响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等不良后果。因此,行政法也无法达到保障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目的。
总之,随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某些私人利益受到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限制而形成社会利益。私法与公法的相互交错,出现了作为第三法域的中间领域、兼具私法和公法因素的社会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立足于整体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它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根本使命,体现了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的终极关怀。在经济法的眼中,公权力的行使只有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才是必要的、可行的;私权利的行使,只有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才是自由的。传统私法所标榜的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在经济法面前得到了修正,竞争法对垄断契约的禁止是典型例证;传统公法中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在经济法看来,仅仅是服务社会的工具而已。可以说,经济法在某种程度上使传统的公法和私法达到了一种均衡。
另外,也有人提出民法向社会本位发展的观点,例如有学者认为,19世纪中期以后,出现了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民法思想为之一变,由极端尊重个人自由变为重视社会公共福利,并对三大原则有所修正,于是形成社会本位的立法思想。观之将来民法之趋向,惟有在个人与社会之间,谋求其调和。由法律制度之进化过程观之,民法系由义务本位进入权利本位,最后进入社会本位。我国制定民法典应体现权利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以权利本位为主,社会本位为辅的立法思想。但是,民商法朝社会本位所做出的一切努力,最终也只能保证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它向社会本位的迈进是有一定限度的-对个体私利的关怀并不必然意味着社会公益的成就;对社会公益的消极尊重也不能替代积极推进。所谓民商法的社会本位,仅仅是对意思表示的外部限制,外在强行性规范的增加以及形式主义的发展。
就我国现有的法律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制定本法。”这表明民法以个体为本位,首先保护的是私权利。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是,这说明民法对社会利益的保障是位居其次的,因为个体利益的实现仅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要件,而并未促成社会公共利益的增加。与此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该法第五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六条第1款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该法第三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第四条第1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上述三部法律充分说明:首先,经济法以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为首要价值目标;其次,国家(政府)以保障社会整体利益为职责;再次,全社会拥有保证前述目标和职责顺利实现的权利。由此可见,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开始成我国经济立法和司法的基调,尽管这种价值取向无法在我国的经济基本法中得到凸显,但是我们从当前正在起草的《反垄断法》的定位以及社会各界对“王海打假”的反映等各个方面已经看到了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三、从毗邻学科的视角探索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内涵
引言
农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位论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对课程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因此,对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研究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性是出于以下原因:
(1)研究生培养形式的多样化,要求各种具体形式科学化、规范化、深入化,促进整个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2)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要求,促进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发展。加入WTO之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条件、规格与水平都要与国际接轨,其教育内容、质量标准等都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学位论文的评估,是从过程和目标两个方面检验质量的有效形式。
2.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特点
目前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大多参照农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参照执行。这样,一方面会导致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解释,实际操作性差,另一方面与农业学位培养的目标不相符合,不利于农业硕士论文质量的控制和提高。
作为农业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相应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并与农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相区别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农学硕士教育模式基本上从传统重点大学农学硕士教育制度演变而来,存在不少问题。按照指导委员会的初衷,农业硕士教育的定位是与农学同一层次、不同特色。因此,农业硕士论文评价体系可以从矛盾的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相对性,即与农学硕士的区别性,尤其是该规格将来与职业任职资格关联的特性;二是相似性,即在程序化、制度化、可操作性、适应原则等方面的一些共性要求。
3.构建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路
(1)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农业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要符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要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并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2)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可操作性
制定的标准要充分考虑国家、社会、培养单位和研究生自身水平等实际情况,使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3)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差异性
农业硕士学位论文标准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的学科特点和各培养单位的办学特色和多样化培养要求,应允许标准具有差异性,体现专业学位种类和培养单位自身的特色和个性。
4.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要素
农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素应该包括论文类型、论文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撰写要求等。
(1)论文类型:农业硕士学位论文可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项目规划与设计、产品研发、工程技术、案例分析等多种类型。
(2)论文选题:农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该是农业领域的基础性实践应用问题,应有一定的实践代表性或技术难度。
(3)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针对农业领域学科的核心内容,体现应用型学科的特点,进行文献资料查阅,掌握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对拟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实验研究,研究工作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4)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真实、真用、真行,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成果应体现作者的新观点、新见解。
(5)撰写要求:分为绪论、研究与分析(或规划与设计,或实验与性能等)、结论等部分。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5.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探索
制定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是一项复杂工作,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基本采用两种可操作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一种是广义的――主要针对论文过程的评价体系;一种是狭义的――即论文文本的评价体系。对于前者而言,基本的评价指标与农学硕士论文评价体系并无区别,关键在于二级指标的设定。
参照兄弟院校农业硕士的培养实践,我们针对农业硕士论文设计了不同于农学硕士论文的新的评价标准体系。
对于狭义的即文本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目前许多兄弟院校均处在摸索阶段。但基本原则大致相同,我们根据申请学位选题类型和提交论文的不同形式制定论文评价体系标准(见表2)。
结语
制定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是我国农业专业学位教育自身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综合考虑特色办学和多样化人才培养等因素,才能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具有差异性和可操作性的论文标准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完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前提下,研究如何有效落实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价,进一步研究如何做好质量检查与监控工作,如何实施综合质量评价活动,在实践中继续对其进行完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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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理论和企业经营实践中的误区,使得我们对企业盈利模式认识不到位。难以有效地指导企业的发展战略,尤其是难以培育出有高盈利能力的企业。而这正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企业的盈利模式是在与竞争对手的角逐中,设计和实施的可为企业带来显著、持续利润的经营方式,是其特有的赖以盈利的商务结构及其对应的业务结构1。成功的盈利模式必须能够突出一个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特性2。
上市公司是企业形态中的特殊群体。上市公司群体不仅对于促进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和重要的作用。这使得我们对上市公司盈利模式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有关盈利模式的研究开始不断涌现。这些研究成果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企业盈利模式以及上市公司盈利模式的相关研究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指出盈利模式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
一、我国有关盈利模式研究概述
通过对“CNKI博硕士论文及期刊全文” 数据库进行检索。以“盈利模式”为检索关键字,在
文献标题中进行检索,检索出文献共计733篇上市公司,其中期刊论文622篇,博士论文0篇,硕士论文95篇,会议论文16篇。在检索结果里,搜寻有关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只有3篇期刊论文,针对性研究文献非常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见表1)。
表1 “盈利模式”相关文献检索情况
期刊 论文
博士论文
硕士论文
会议论文
合计
盈利模式
622
95
16
733
而就中小企业而言,长久以来最為人所詬病的,即是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特别是在会计制度方面,大多不甚健全,内部的作业程序也未标準化,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其财务资料的正确性与可靠性备受质疑,发生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也相对增加,这些都是我国中小企业在传统人工作业环境下的普遍缺失。依据资策会(民86)的调查结果,我国中小企业应用电脑的比例约為68%,且有逐年提昇的趋势,故本研究的目的即欲探讨我国中小企业是否能藉由电脑化而建立管理制度,并在作业流程中植入关键性的控制点以提昇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而探讨在不同的电脑化应用程度下,其作业流程与内部控制的调整情况。
研究目的
中小企业电脑化的情形
包括电脑化的时间、资讯专职人员多寡、电脑作业系统的复杂程度、电脑化的范围以及资讯系统的开发方式為何。
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
瞭解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以及是否受到组织系络或电脑化情形的影响。
电脑化前是否先合理化
瞭解中小企业在会计电脑化前,是否先进行作业流程的标準化或合理化,以及探讨合理化与资讯系统使用满意度的关系。
会计电脑化对企业作业流程的影响
探讨中小企业的作业流程是否因為会计电脑化而有所改变以及不同的会计电脑化程度是否对企业的作业流程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会计电脑化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瞭解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对作业的效率、组织结构以及整体内部控制环境的影响。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共四项,以下针对各研究目的提出本研究的结论:
[1]、瞭解我国中小企业电脑化的情形
研究结果显示,中小企业由於资金人才的欠缺及本身业务性质较為单纯的关系,对於资讯专职人员或电脑专业人员的重视程度不高,大多在2人以下;硬体设备与架构方面,使用中型以上电脑者佔少数,大多使用个人电脑搭配单机作业系统,部分企业可能因业务需要搭配使用工作站,并以架设区域网路居多,显示样本企业的电脑系统复杂程度不高。样本企业对於ERP或电子商务等当前的新兴资讯技术应用的普及率不高,显示中小企业由於资金、技术及专业人才的不足,对於新兴资讯技术的引进与开发意愿都不高,大部分企业仍以购买套装软体的方式导入会计资讯系统进行电脑化。
[2]、探讨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以及是否和组织系络与企业电脑化的情形有关
本研究以导入会计资讯系统模组个数衡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研究结果显示,样本企业导入的会计资讯系统模组中,以会计总帐和进销存系统居多数,显示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不高,以帐务处理与作业控制层次居多,王惠真(民86)曾对中小企业引进会计资讯系统的程序作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中小企业採用会计资讯系统的动机,主要是基於企业本身的需要,当企业规模扩增、业务量增加时,进销存及帐款的管理能够对企业的商务往来提供最直接有效的帮助,而且作业层次的电脑化所需投资的成本最少但收效却最快,恰能符合中小企业投资的经营特质。
在探讨组织系络和电脑化情形是否与会计电脑化程度有关方面,本研究提出组织系络、电脑化时间、资讯部门人数、电脑系统复杂度以及资讯系统使用满意度等因素并形成相关的研究假说,藉由适当的分析方法验证是否与企业会计电脑化程度之间有关联存在。研究结果显示,会计电脑化程度会受组织规模、成立年数、电脑化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究其原因可能是企业随著时间经过,业务量及规模的扩增,会计管理的相关作业变得更加复杂,為提昇效率,自然会导入更多的会计资讯系统以因应企业所需。
[3]、探讨会计电脑化是否对企业的作业流程造成影响
有关作业流程合理化与会计资讯系统使用满意度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样本企业在导入会计资讯系统前若曾进行作业流程的标準化或合理化,其资讯系统的整体使用满意度较高,显示先合理化再电脑化成功机率较高,系统的使用满意度也会较高,国内也有相关的研究支持此一说法。
关於会计电脑化是否对企业的作业流程造成影响,本研究採用相依样本t检定验证样本企业的作业流程控管在会计电脑化前后是否有显著的变化,研究结果显示作业流程控管五个构面下的各变项在会计电脑化前后均呈现显著的差异,表示会计电脑化对企业的作业流程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会随著会计制度的电脑化,在其作业流程中建立原先没有的控制点,并强化原先并未确实执行的程序,进而提昇整体的内部控制制度。
而会计电脑化程度高低与企业作业流程控管的相关性,研究结果显示成正相关,但是,进一步对作业流程各构面进行分析,结果并无显著的情形,亦即会计电脑化程度越高的企业,整体而言其作业流程的控管越健全,但无法观察其对各个作业流程的影响程度是否显著。
[4]、探讨会计电脑化是否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影响
根据个案结果可知,企业的文件表单并未因為会计电脑化而消失,大部份企业仍要求将重要的凭证和报表印製出来供审核,只有部分作业可由电脑稽核取代之,可能原因是中小企业电脑化的程度普遍较低,且大多以购买套装软体的方式进行资讯系统的开发,缺乏整体性的规画,各子系统无法有效整合,导致资料的传输和稽核无法透过电脑执行一贯性的作业,只好延用电脑化前人工书面审核的方式。
就资料处理的速度而言,会计电脑化后,资料处理的速度明显增加,為企业节省许多的时间,但并不代表输出的资讯就一定正确,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人為因素的影响而发生遗失、隐瞒、增加、重覆处理或其它不正当的异动,导致最后输出的并非正确完整的资讯。
就资料处理的成本而言,企业的软体若选购不当,资讯系统的品质即受到影响,如系统的维护及维修和使用不易导致错误或无效率等等,而使资料处理的成本增加。除此之外,使用者本身的素质也会影响资料处理成本的高低,企业的员工流动率高或训练不足等都会使资料在处理过程当中发生错误,导致处理资料的成本增加。
同时,企业在电脑化后,许多资料的储存、传输方式均已格式化或标準化,导致弹性调整的空间相对变小;且电脑化省却了一些人工作业下的繁琐动作,员工的工作方式也会变得较為单调且例行化,工作的负担和责任也有所减轻,但也导致职务的分工程度降低,有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
根据个案结果显示,当企业在人工作业的环境之下已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时,电脑化并不会改变原先的作业流程,大部份仍维持原先的程序,电脑化带来的效益只是让处理的动作变得更有效率。反之,当企业在人工作业的环境之下并无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时,电脑化会促使企业进行作业流程的标準化或合理化,并建立或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但前提是企业导入电脑时有妥善的规划,且资讯系统也符合需求的情况。
[二]、研究限制
[1]、样本取得问题
本研究的样本资料取自中华民国中小企业协会所出版之民国八十九年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名册,事实上我国中小企业家数、行业眾多,加入中小企业协会的会员只佔少数,样本较不具代表性。
[2]、样本数有限
本研究的有效问卷77份,回收率仅12.83%,样本数稍嫌不足,可能原因是本研究问卷的题项过多,寄发时间又正逢企业的忙季所致。
[3]、衡量变数的问题
本研究变数的衡量有部分為主观性的指标,并无相关的文献支持,不同的人对相同的问题看法上很有可能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以致於本研究在作变数的分析时,可能流於主观或武断。
[4]、访谈深度的限制
本研究採用电话访谈方式进行资料的蒐集,由於访谈的时间有限,仅能针对简要的问题作询问,自个案公司所得的资料的品质不高。
[三]、建议
[1]、对企业的建议
1.本研究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的程度不高,并以导入交易处理与作业控制层次的会计资讯系统居多,显示企业会计资讯系统的应用层次有待提升,方能确实改善企业的经营体质,提升企业的形象与竞争优势。
2.本研究的调查发现会计电脑化对企业的作业流程及内部控制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有受访企业是藉由会计资讯系统的导入而建立了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显示企业在导入会计资讯系统之前并无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时,可藉由会计电脑化的进行,检讨己身的管理制度,进而促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2]、对后续研究者的建议
1.本研究是以问卷调查辅以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在资料的可信度方面较為欠缺,故未来相关研究可以藉由个案访谈的方式,对会计电脑化是否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作更為深入详尽的探讨。
2.本研究探讨的是中小企业会计电脑化情形以及对内部控制的影响,未来相关研究可以针对大型企业引进资讯技术对其内部控制的影响作探讨,相信可以对大型企业在导入资讯技术时,在其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上造成的影响以及因应方式提供有用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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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极大化贸易创造效果,间接地极小化两国以外国家的贸易转换效果有一种方式,就是自由贸易协定方式—NaturalTradingPartner(NPT)方式,它有如下两个定义。一,在自由贸易协定签定之前,贸易量多的国家之间签
定自由贸易协定,因为这样减少不自然或随意性硕士论文的贸易发生的可能性,因而区域内国家的经济利有可能得到增加。这个方式给选定自由贸易协定的签定国赋予唯一的标准,因此这样的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即使在A国的出口中所占的B国的比重大,但是B国不一定是相同的情况(非对称性的问题);第二,因为贸易壁垒或其他区域合一的影响,在自由贸易协定签定之前,贸易量本身有可能过大或过小地得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