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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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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论文

篇(1)

在我国,诺丁斯德育理论颇受重视。但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却是诺丁斯“关心教育”的基本内容以及它的价值。关心教育受到重视的基本原因是突出了人在教育中的地位与价值。反思当前在社会政治、科学、经济、文化发展背景下重视人的教育的意义,这些研究与教育实践,是非常富有价值的。但是,我们认为诺丁斯以关心教育为主旨的德育理论与实践,尚需深入研讨,即反思诺丁斯形成德育理/2的理/2假设与认识前提,也就是要深入考察诺丁斯德育理/2是如何处置身体的问题。身体是“关心教育”能够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如果没有人的身体的存在,也就无法维持人的生存。因而,关于身体与德育之间关系的思考,是学习与分析诺丁斯德育理论务必要关注的课题。本文就此探讨诺丁斯德育理论中的身体哲学,这一课题的研究将具有重要的学理和实践价值。

一、身体哲学与诺丁斯德育的同一性

诺丁斯的身体哲学与德育具有同一性。她运用身体哲学的基本理念构造了德育理论,提出了不同于传统德育的理论立场。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论析。

首先,诺丁斯认为关怀身体足道德教育的基础与起因。她说:“关怀理论家所认可的仅有的普遍性是那些描述人类处境的普遍性:出生、死亡、身体和情感的需要之共通性,以及期待被人关怀。这最后一点——无论它表现为一种对爱、身体的关怀、尊重或仅仅是认可的需求——是关怀伦理的基本起点。”?众所周知,诺丁斯德育理论的核心是学会“关怀”。激发她把关怀作为德育核心,源于她对生产的认识。她说:“生产标志着一种爱的开始,这种爱引导我们抚养和教导孩子的历程。我们在痛苦中诞生新的生命,新生命赋予我们这些作为父母和教师的人以新的力量。这过程使我们学会接受、保护和成长。身体的诞生是对女性身体创造性的解读。诺丁斯从身体诞生开始,谈到了身体对爱的成长过程的影响。她认为,身体对爱的产生和影响是全程性的、互动的,对出生者和生产者都是一个培育爱的良机。但身体有诞生也有消亡的过程,身体的消亡即死亡。诺丁斯关于在世“经验”的观点表明她并不把死亡作为自我的最高的肯定。她在批判约翰·塞尔博尔和弗洛伊德关于道德和伦理生活是源于对死亡的恐惧的观点时,曾经提到:“讨论死亡对增强自我理解很有必要,不过我们与孩子们讨论死亡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保全他们的生命,而不是为了无休无止地提醒他们每个人都难免一死。”“这种教育应该植根于对生命的维系和保护。应该探索如何珍惜有生之年,利用宝贵时间去探索,去奋斗,去享受生活,去热爱人和这个世界。”我们知道,真正的死亡是个体失去了最根本的生命基础,它是脱离人类文明的一种方式,并且是人类必然要面对的一个不确定性,最为无个性了。如果说,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可能性而非现实性的存在,“死亡”是作为“此在”最终极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诺丁斯在“死亡”成为“确实性”之前,就更加关注了“死亡”的道德教育意义。诺丁斯曾经教育孩子们,因为每个人最终都要死亡,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其次,身体是诺丁斯德育理论系统内部的链接点。诺丁斯的关怀道德教育思想中,有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自然”关怀,一个是伦理关怀。所谓“自然”关怀是指在许多共同的人类情境中,我们会自发地对别人的困境做出回应。也就是说,这一关怀的动机是自动生成的,不需要别人的召唤。所谓伦理关怀是指需要别人的召唤,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那些基于义务而采取的行动。而诺丁斯将这个概念表述为:出自于我们对自己理想的忠诚而采取的行动。诺丁斯并曾指出,“自然”关怀和伦理关怀之间是有冲突的,也就是“想”和“应该”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我应该但我不想去做”;“为什么我要做出回应呢”;“这家伙活该受苦,我为什么要帮助他呢”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诺丁斯认为:“在这些情境下,我们不必诉诸原则;更为有效的是,我们回到我们的关怀和被关怀的记忆、我们自己作为关怀者的图景或理想。”这里所谓的“关怀和被关怀的记忆”,就是源于婴儿期身体感受到的关怀。正如她所指出的:“渡过婴儿期的任何人都至少有一种曾经被人关怀的印象。这一印象或许还不足以用来真正解释被人关怀意味着什么,当然,它也不足以用来培养一名关怀的成人,但它是我们相互间责任的根源。”呤‘因而,在诺丁斯看来,德育的有效性是依赖于人的自觉、自发的行为。

而人的自觉、自发行为的实现,是基于人对自身经历的回顾与省思。人的自身经历、生活经验,的的确确是在经历着、发生着,它们与人的身体密切相关。脱离了身体,就不能获得生活与生存的经验,因而,对身体的理解,在诺丁斯看来,是实现人的关怀的出发点。

由此,诺丁斯便将身体作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同时又把身体的延伸性作为德育开放性的基础。就强调身体的延伸性这一点来看,诺丁斯与梅洛一庞蒂非常相似。梅洛一庞蒂曾说过:“只有当我实现身体的功能,我是走向世界的身体,我才能理解有生命的身体的功能。”走向世界的身体,是人与世界交往关系的确立,也是人的主体性实现的必然选择。

因此,走向世界的身体,使身体的功能获得了延伸,这正是人确立主体性,建立与世界交往关系的重要条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身体不仅是生理意义的身体,即用体重、身高、血压、心跳等生理学指标可以测量出来的客观存在,而且是维系着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是人的感性实践所必不可少的。因而,从身体的角度来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意义,就在于试图超越经验和理性来理解人是主体。诺丁斯曾说:“关怀作为一种道德取向是不限于一个领域或一个性别的”,“理论就像孩子一样,会成长发展,走入公共世界。”这种说法表明诺丁斯的德育是一种走向世界的德育,它同身体的延伸性是同质的。关于这一点,诺丁斯在《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中论述得非常明确。她说,关心身边最亲近的人,关心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人,关心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关心动物、植物和自然环境,关心人类制造出来的物品,以及关心知识和学问等等都是从关心自我开始的。关心自我就从关心自我得以在“此世”存在的身体开始。由此可见,诺丁斯德育的开放性与身体的延伸性是同一的。

诺丁斯还将身体的意向性与意识的意向性进行融合,以达到两者在德育中的统一。意识的意向性不仅是指一种趋向,而且还指意识的超越性。意识要超越自身所指向的被关心的对象(物或人)这一他者的世界,我和他者,也如同我和自我一样,是紧密联系着的。身体把自身的经历赋予外界,这就是身体的意向性。身体的意向性和情感的意向性,涵义比较接近,身体运动与身体行为是和情感经验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身体的意向性指的是一种全面的意向性,包括意向活动的主体、意向活动、意向活动的客体等等。因而,自我身体体验并不是客观的静态的无意义物,而是本身就能够生成意义的动态结构。这种身体体验是有别于笛卡尔的自我意识的。

它不是概念的、抽象的纯粹活动,而是通过关心他者的身体把关心意识传达给他者,他者通过意识感受身体的意向性而在意识中作出回应。所以,诺丁斯特别强调身体,认为道德是植根于身体的,目标是否弃主体是纯思的形态。

二、诺丁斯德育中身体哲学的启示与反思

诺丁斯说:“身体是母子之间最初的纽带。母子曾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在出生时,母子成为彼此可见的独立的实体。”哺1这句话表明了,对母子身体之间关系的体验是个体最原初的关系性经历,它不是促逼的,而是自然的成长经历。最原初的、非促逼的、自然成长的经历是最值得信赖的。诺丁斯还进一步指出,学会关心的教育就是从关心自我身体开始,把对身体的信赖作为德育的起点,而这正是对德育身体指涉性的认同。德育的身体指涉性对传统模式下的德育认知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对德育身体指涉性的认同,有别于传统德育中把德育过程视为开始于道德灌输,完成于机械的道德行为和纯思状态的观点,也有别于传统德育中把师生关系认知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向性认知关系的观点,同样也有别于面向实践的三大德育方法。以下,我们分别加以论析。

把德育过程视为开始于道德灌输,完成于机械的道德行为和纯思状态的观点,抹杀了个体的道德需要,因为它不重视身体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身体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它能够通过对身体的信任来探知个体真实的存在,以达成个体道德发展的目的。个体真实的存在是内在的,而不是道德灌输和机械的道德行为所能获得的。正如现代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克尔凯郭尔所指出的,真实的存在应该是个人的内心体验,象痛苦、欲望、恐惧等等,它不能被逻辑体系所包含。逻辑体系所不能包含的东西,身体却能体会得到,这是因为身体乃探知内心体验的途径,谁也不能否认身体对个人内心体验的影响。因而,对身体的尊重也就是对内心体验的尊重,对身体信任的德育也就是认同学生多元的起源于身体的需求,由此,可以从源于个体身体复杂而特殊的需要来进行德育。

传统的德育是把师生关系看作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向性认知关系,认为教师肩负着改造学生的使命与职责,学生是被动的受改造的客体。尽管它也强调学生在被改造中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是,学生始终被看做是未成熟的、未适应社会文化的存在物。有鉴于此,诺丁斯认为传统的学校德育从根本上否决了德育效果实现的前提,其前提就在于对学生的发现。发现学生,也就是要重视学生的直接介入与参与,要重视德育是在为学生建构一个值得交往的空间。交往行为的发生以及德育效果的呈现,都是在学生的活动中得到体现的,它不是封闭的、静态的,而是一个逐步呈现、逐步展现学生主体意志与力量的过程,因而,学生的参与就显得十分重要与关键。学生的参与,不仅是学生的思想和观念活动,不仅是“我思故我在”那样纯粹思维的活动,而是学生全身心的投入,尤其是身体,它是学生获得经验、感受世界的重要媒介。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导引下,诺丁斯通过对身体哲学的研究,否定了先验性的德育理论,而着眼于师生的共同交往及融人世界的体验活动在德育中的价值。诺丁斯说,身体与体验,不是常识所理解的人的肉体存在,而是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意义。身体存在于时间绵延之中,它通过回忆、经历、情感、态度等表现出来;它也同样存在于空间。身体在时间性与空间性方面与他者保持同质性。在道德领域,身体“经验”在道德实践的时空中自我展开和超越。“身体并不满足于肉体所给予的空间体积范围,它通过想象、欲望、情感和意志,将自己延伸到物质性空间之外,试图占有一切象征性的空间。”身体通过超越自我,指向他者世界,以此探求一种不同于自我的绝对他者,来形成自我身体与他者身体的同质。这种同质建构就形成了身体之间“互文”的艺术性关系,由此达成了主体间象征性空间的占据。这种关系体现在师生之间,就是师生“互文”的艺术性关系。因此,教师与学生之间就不再仅是教师对学生的认知,学生处于被物化的状态,而是师生的身体通过超越自我,指向他者世界,共同构成师生身体之间“互文”的艺术关系。这一点,对于我们厘清师生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

诺丁斯的身体哲学并不是抽象的,相反,它更关注人类的感性和肉体层次的活生生的体验,事实上,在德育中,这是对“体验主义”德育的召唤。“体验主义”德育在此是指通过身体体验赋予关怀德育以生活的意义。诺丁斯的观点既是创新德育的一种方法,又是理解德育思想的一种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德育实效,寻求德育与人的日常生活相结合也提供了启示和思考。在道德哲学中,面向实践的三个主要的德育方法是:功利主义的方法、亚里土多德式的方法以及康德式的方法。功利主义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使净效用最大化,或者使它们所影响到的每个人的满意度最大化的行为,但是,这种方法却没能将效用在相关各方之间的分配加以考虑。亚里士多德式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将会促进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恰当发展的行为,但这种原则对行为所施加的限制却太强。康德式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人们在一个想象的无知之幕背后将会一致认为应该做的行为,但这个原则却无法被应用到所有的问题上¨?。而诺丁斯的关怀德育理论,是以身体哲学为指导,让德育方式回归到个体日常生活世界,使得德育与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例如,由教育学生对自己身体的尊重使得他们树立反对报复攻击者或有过失者的意识。通过这种德育方式,学生的社会道德意识的形成则来源于他们生活中身体层面的记忆。传统的三种德育方式,不论是使净效益最大化,还是促进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恰当发展的行为,或是“无知之幕”,都是试图在正义体系中找到最佳的起点,而以身体为起点的德育,寻找的却是具有生活意义的人类的感性和肉体层面的体验。诺丁斯的身体德育脱离了以正义为体系起点的思维方式,对我们今后的德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我们认为,诺丁斯的身体德育是以身体所体现的开放性的内心体验来型塑道德的一种尝试,是对传统德育反思的结果。当然,对身体的信任,并不表示对心灵的排斥。诺丁斯就曾说过,“读者须记住,我不把心智、身体和精神割裂开来;它们全都属于人类生物体。”以上我们所探讨的是身体指涉性德育对于传统德育改革几个方面的启示,它们体现了诺丁斯德育理论对传统德育研究路径的超越。诺丁斯说:“这里的研究始于身体——最初相遇的实体。”这里的研究“包括对德育的研究。诺丁斯以身体作为德育研究的路径主要表现以下三方面:

首先,将身体研究作为出发点,探寻他者的真需要,去除伪需要,以他者的需要为中心探寻德育模式;其次,把“身体”这一概念放在德育语境中重新加以阐释,达成“身体”与“道德”的“共振”;最后,在德育理论中,她创制了一系列能够充分表现身体层次的“经验”的“话语”和“概念”,如“关怀”、“情感移置”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话语”和“概念”都具有“外在性”。这种“外在性”,其实就是对开放性的隐喻,即隐喻这种身体德育研究的多种可能性。

当然,要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诺丁斯的身体德育理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在德育工作中,用对身体的信任来取代对理性的信任,我们会不会重蹈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覆辙?反之,身体会不会仅仅成为道德教育的一个手段?如果答复肯定的话,则道德就会走向无能,最终会导致自身成了终极目标,排除了所有的过程。诚然,也会排除在没有美德的情况下拥有必然性这样一种可能性。

第二,在德育理论中,身体哲学是一个假言命令,还是一个绝对命令?如果是一个假言命令,那么它的条件性在哪里?如果是一个绝对命令,那么,它是自明的吗?

第三,人至少具有三重属性:自然性、社会性和个性。自然性也就是指人的动物性本质,起源于动物界,永远关联与自然性的本质特性。社会性是指人是社会的一员,是人类的一分子,因此,具有人类的普遍性、共同性本质。个性指的是人的个性本质,即人的特异性存在。它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气质性格等。人的三重属性都以身体为活动场域。关于这一点,伊格尔顿就曾说过,”当前对身体的偏见部分是作为一种针对某种理性主义、客观主义的观点做出的反应形成的。这具有反讽意义,因为人的身体乃是给予我们一个客观世界之物。它是客观性的扎根之处。固然,存在着一大群文化世界,全都要求得到某种客观的身份,但是它们只有在由‘物种身体''''[species—body]本身形成的母体中才可能是客观的。不可能存在一个人们定期用大剂量硫酸为彼此的成就干杯的文化世界,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世界,一个没有涉及确实如此的某种东西之概念的世界。“我们认为,与之相应,人的身体也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文化性三个本体论维度。人的身体存在是主词,自然性、社会性和文化性这些属性是主词的谓词。换言之,身体就是一种本能的联合,具有自然性,它优先于人的存在。正如诺丁斯所言,”人并非’被抛到这个世上‘,我们是被生到其中的“。“生到其中”,说的就是身体的优先性,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在德育领域中,诺丁斯身体哲学能否从这三重身体属性的充分开启来达成人的三重属性的充分开展,使得我们回归到维系德育秩序的最后因素,即对基于身体的习惯、虔诚、情感和爱的信任呢?

身体哲学在德育中的延展,既是德育研究中的一次路径转向,也是德育被“日常生活”融化的表现。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本体论会导致萨特所认为的本身就是统一的“主体一我”与“对象一我”之间的虚假区分。在这种虚假区分的意义上,“主体一我”是“最内在的”自我;而“对象一我”是生理一心理的自我,是经验的自我。“主体-我”与“对象一我”,两者是分离的,但诺丁斯并没有将人的存在在道德上区分为两个独立的存在对象。诺丁斯从人的生存真实性和自觉性的整体角度来理解存在。在诺丁斯看来,身体比意识更具多元化。她接受了现象学中的“回到事情本身”这一思想,但没有停滞于有关事物的实在性的争论而是接受了身体世界的丰富性。

诺丁斯指出,在消费社会中,人们应该更加重视“身体”。因为身体把道德视为带有感性认识的因素,而不是一直被认为的纯思状态。诺丁斯的主张从身体视域对理性主义道德教育传统进行了颠覆。

参考文献

[1][4][5][美]奈尔·诺丁斯(许立新,译)。教育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36.235.234.

[2][3][美]内尔·诺丁斯(于天龙,译)。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04.106.

[6][法]莫里斯·梅洛一庞蒂(姜志辉,译)。知觉现象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09.

[7][8][11][12][14][美]内尔·诺丁斯(侯晶晶,译)。始于家庭:关怀与社会政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引论。

篇(2)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篇(3)

西方文论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西方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大体而言,西方古代哲学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文论就侧重本质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客体性;西方近代哲学侧重认识论,西方近代文论就侧重创作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主体性;西方现代哲学侧重方法论,西方现代文论就侧重批评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中介性——主客体之间的中介性,如语言性、文本性等。这正是西方哲学的主客二分核心观念在哲学和文论关系上的合逻辑的发展。

本文只论述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这种关系,其余两种关系将另文专论。西方古代哲学着重研究客体对象的本源,这就表现为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着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乃至整个西方古代文论。这种决定关系应主要考察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两人的哲学与文论的关系,因为他俩的哲学和文论统治了随后的整个古代时期,并对西方近代和现生重大影响。比较而言,柏拉图在哲学上的影响尤为深巨,亚里士多德在文论上的影响最为广远。

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曾分别提出“水”、“气”、“火”、“种子”、“原子”等具体事物或者设想的物质微粒,来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这是自发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基于这样的哲学本体论,文艺便被认为是对由这些本体所构成的自然事物的模仿。如赫拉克利特认为艺术之所以是和谐的,是由于模仿了自然;德谟克里特认为人们从鸟的歌唱学会了唱歌。这种模仿论是古希腊最早的文艺本质论,它还是直观的、朴素的,也是片面的,因为它仅仅从文艺的外在源泉看问题。

古希腊哲学和文论发展到柏拉图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柏拉图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的理论和巴门尼德的抽象存在论的影响下,在苏格拉底的伦理学一般概念的影响下,提出由多种多样的理式组成的理式世界是真实的本体,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是虚幻的,是对真实的理式世界的模仿和分享,是后者的“影子”和“模本”。柏拉图的理式实际上是关于事物和世界的抽象概念,但是被绝对化、神秘化而作为先于现实世界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客体。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本体论。柏拉图的这种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完全摆脱了感性直观的束缚和局限而建立起真正的哲学形而上学。从此,思索和探求隐藏在所谓虚幻的感性世界后面的真实本质或者说存在本体——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便成为西方哲学本体论的主流。

柏拉图的文论是在继承前代文艺模仿论的基础上,从上述他的理式论直接推出的,也可以说是他的理式本体论对前代模仿论的改造。他在《理想国》等对话中承认文艺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而现实世界又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文艺因而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它“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尽管如此,文艺模仿论却因此而不再是直观的、朴素的了,而是辩证地触及了文艺的本质:文艺在模仿现实事物的同时,应当体现隐蔽在事物表象后的本质(依柏拉图,那本质即真理,亦即理式)。柏拉图还据此把诗分成两类,一类是单纯模仿性的诗,即只是模仿事物的表象以满足人的从而毒害人的理性的诗;另一类则是分享了理式的诗,是颂神和赞美好人的诗。在文艺本质观上,我们与柏拉图的主要不同之处是:依据柏拉图,文艺所体现的本质是先于现实事物而存在并作为后者来源的理式本体;而我们则认为,那本质其实是根源于现实事物的,是对后者深入认识的结果。可知我们对柏拉图文艺本质论的肯定是在颠倒的意义上进行的。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本体论可以说是对以往不同性质的本体论的综合或者说调和,因而有不一致之处。在《范畴篇》中,他提出个别事物是“第一实体”即本体,一般即事物的“种”和“属”是“第二实体”,两者并不割裂,因为个别事物之外并不存在一般。但在《形而上学》中他却认为,在构成事物的质料和形式这两个因素中,形式先于质料,形式决定某物之为某物,是更为本质的东西,它才是作为本体的实体。这样,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论最后变成了形式本体论,与柏拉图的理式本体论相似了。

亚里士多德的文论也是对以往文论的综合和改造。在《诗学》中,他认为文艺的本质是模仿现实,这是对古希腊早期模仿论的继承。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模仿,已从古希腊早期思想家所说的对自然事物的模仿,转移到着重对现实中人的行为的模仿。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在这种模仿中,“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可见他强调的是在模仿中体现事物的本质和理想,这显然又是对柏拉图的文艺模仿论的一种继承。不过,他抛弃了柏拉图的“理式—现实—文艺”这种由上而下的体系,认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本质和理想并不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外。这大约是他哲学中的实体本体论思想所发生的作用。这样,亚里士多德的文艺本质论既保留了柏拉图文艺本质论中文艺应当表现(模仿)本质和理想这一深刻思想,又把它合理地置于现实基础上了。至此,西方文艺模仿论臻于成熟,并“雄霸”文论史二千余年。至近代它才受到表现论的强有力的冲击,但是它并未被完全取而代之,而仍然以“模仿”、“再现”、“反映”等名称存活下来,直至今天。

从上述可见,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都有一个合理的发展过程。就哲学本体论看,其本体从单纯的个别事物的概念(古希腊早期某些思想家的本体概念),发展到一般本质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式本体概念),再发展到包含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事物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概念)。与此相应,古希腊的文学本质论也从模仿单纯的个别事物,发展到模仿根源于一般本质(理式)的个别事物,再发展到模仿本来就包含着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的人和事物。

从上还可见出,西方古代无论是哲学本体论还是文艺本质论,研究的对象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体:或者是物质的客体,或者是精神的客体。(在古希腊哲学中,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才开始萌芽,近代哲学中这对概念的分别才充分明确起来。)所以,我们说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的特点是客体性。

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从侧重客体开始,自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当人类因主客体分化而开始具有自觉意识时,他首先最惊讶和最意欲征服的应当是客体对象,而不是主体自身。西方的这种“客体起点”,也是其自来重视发展科学的文化基础,因为西方文化正是从注重客体对象才发展出科学精神的(从注重主体自身则发展出人文精神)。就哲学自身来说,有此古代客体性本体论的起点,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认识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中介性方法论的充分发展。设若不是这样的起点,上述西方哲学(指纯哲学,不包括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三方面的充分发展也许是不可能的。

西方古代哲学的客体性本体论还有相当的深刻性。这种深刻性,主要不体现在亚里士多德关于包含一般本质于个别实体中的理论上(个别中包含一般是认识论上的某种深刻性),而体现在柏拉图的理式论上。柏拉图设定此超验的“理式”,从而建立起超验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也有超验形而上学性)。超验形而上学是科学永远不可能达到和取代的领域,因而是哲学真正能够安身立命之处。它是人类智慧对哲学家的独特馈赠:人类智慧对经验事物的追本溯源,总会超越经验事物本身而达其先验和超验的根源。只是形而上地推论起来,柏拉图的超验的精神本体——理式——是不大合理的,后来受他的理式论启发和影响而产生的其他超验的精神本体,如上帝、绝对精神等,也不高明。惟有近代康德为作为其感性现象界外在来源而设定的超验的物质本体——自在之物,则较为合理(康德的自在之物又指三个最高的统一体,即“灵魂”、“世界”和“上帝”,其中也包括精神本体。在这种意义上,康德的本体论是二元论性质的)。这是从超验的精神本体向超验的物质本体的发展。这种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成是哲学超验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完成。

西方古代客体性模仿论文艺本质论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可以认为,正因为有此古代客体性文艺本质论做基础,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文学创作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着重中介性(主要是语言性)的文学批评论的充分发展。设若西方文论不是肇始于客体性文学本质论,它在以上三方面的充分发展大约也是不可能的。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除本体论以外,还有相应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柏拉图的认识论可以叫“回忆”论,认为人的灵魂生前已经认识理式,因而已经具有了知识,人出生后通过感知事物而回忆起那些知识。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而作为更高的、具有理性认识功能的灵魂有如蜡块,能留下外界事物的痕迹,这是带有反映论性质的认识论。可见两人的认识论都基于各自的客体性本体论,因而都具有被动性的特点,柏拉图的认识论尤其突出。这不像西方近代认识论,后者具有主体性能动创造的特点,并构成近代哲学的主要内容。

至于哲学方法论,柏拉图运用的主要是先验的理性辩证法,他认为靠它可以不通过感觉而辩证地认识那理式体系。亚里士多德则主要运用逻辑的归纳推理尤其是演绎推理的方法,这是与他的实体本体论和相应的认识论相统一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方法论由于都基于并服从于其客体性本体论和认识论,缺乏独立自主性,不像现代哲学方法论那样,不但往往是该哲学的主体内容,而且往往具有自主性,有的还被赋予本体论或认识论的性质(被赋予本体论性质的如解释学哲学的方法论,被赋予认识论性质的如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方法论)。

篇(4)

Analysisofthepresentsituationofbloodpressurecontrolinagedpatientswithhypertension/XIAOXuan,HELi|ying,LIBin,LIMei|jun//ChineseJournalofCardiovascularRehabilitationMedicine,2007,16(2):175

Abstract:Objective:Toinvestigateandanalyzetheinformationofhypertensiontreatment,andtoexplorethereasonofpoorlycontrolofbloodpressure.Methods:Thedataof778patientswithessentialhypertensionwereanalyzed.Results:Inwhomthetakingrateofantihypertensiondrugwas9666%,andbloodpressurecontrolratewas7648%.Therewassignificantdifferenceofunderpressurebetweenbeforeandaftercure(P<005~<001).Thereasonsofthepoorcontrolofthebloodpressurerespectivelywereusingshort|termdrug(75%),pertinacioushypertension(72%),poorcompliance(63%),whitecoathypertension(17%),andunhealthylifestyle(16%).Conclusion:Usingetiologicaltherapyhasimportantsignificanceforgoodcontrolofhypertension.

Author′saddress:GuangzhousanitariumofPLA,Guangzhou,Guangdong,510515,China

Keywords:Hypertension;Lifestyle;Patientcompliance本研究对广州疗养院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了治疗现状的调查分析,以便改进高血压治疗,取得更好疗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778例高血压病人为2003~2005年来自全军各地,在我院疗养的,已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的疗养员或随员,男517例,女261例,年龄59~86,平均(746±344)岁。

12方法针对此次调查制定了特定调查表。调查表的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自感血压升高症状、服用降压药(用药剂量及用法)、在生活方式上有无高血压危险因素、父或母辈中有无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病史等。入院后每日7∶00、10∶00、15∶00、19∶00分四个时段测量血压,连续15d。要求血压测定采用汞柱式血压计,每日在同一时间,由同一测试者测试,记录结果(安静状态下连续3次)。血压控制不良者均在积极改善生活方式条件后再行药物降压治疗,降压治疗方案根据监测血压情况和(或)动态血压检查结果并结合患者既往用药史和合并症的情况,对患者主要脏器功能进行评估后,结合现有的循证医学结果选择降压药物。

13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100版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各组治疗前、后采用自身配对t检验,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2结果

21高血压控制情况778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高血压服药率9666%(752/778),高血压服药者中,7609%服用钙拮抗剂,1198%服用利尿剂,1067%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360%服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874%服用β受体阻滞剂,180%服用α受体阻滞剂,1787%服用复合制剂(复方降压片、北京降压0号、复方罗布麻等)。有3509%的患者联合应用2种或2种以上的降压药。高血压的控制(<140/90mmHg)率占高血压患者的7648%,占服药者的7566%。

22血压控制不良原因(1)依从性差者48例(63%);(2)不良行为方式12例(16%);(3)服用短效降压药56例(75%);(4)白大衣高血压13例(17%);(5)顽固性高血压54例(72%)。

23治疗结果见表1。表1高血压各组治疗前、后血压比较注:治疗前、后比较*P<005,**P<001。

3讨论

高血压病是许多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因此降低血压至达标水平和维持血压的相对稳定,对降低老年人心血管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了解患者血压控制不良的原因对于控制高血压非常重要。

高血压治疗的依从性:有文献[1]指出,在2/3的顽固性高血压患者中依从性不良是其原因之一,其主要因素有擅自停换药物、药物不规则使用、药物的副作用及目标血压和高血压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等,良好的健康教育可以提高依从性。不良生活方式可以影响血压,使血压难以控制。包括(1)钠摄入过多,可使血容量负荷过重;(2)长期吸烟:使不出现夜间血压下降;(3)其他:嗜酒,缺乏运动等。根据JNC7,可以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治疗高血压,如采用DASH饮食计划,限制钠的摄入,参加规律的有氧运动,限制每日酒精摄入量,可以将收缩压降低20mmHg。部分患者仅在诊室内血压升高而在诊室外血压正常,这一现象被称为“白大衣高血压”。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白大衣高血压对靶器官也有不良影响。它与血管阻力的改变、左室舒张功能不全、高脂血症、胰岛素抵抗等其他代谢异常有关,故主张予以治疗。部分学者认为单纯的白大衣高血压不需要药物治疗,可对其进行生活方式的干预和心理治疗,并用24h动态血压(ABPM)进行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的随访[3]。

服用短效制剂可致凌晨血压陡增。人体昼夜血压曲线呈构型改变,夜间血压一般比白天下降10%~20%,在晨起后逐渐增高并于上午达到峰值。有少数患者在凌晨5时~6时起床时血压猛增到峰值。一些临床观察显示:心血管事件的发生在早晨有更大的危险性,这与清晨血压升高有很大的相关性[4]。凌晨血压陡增,其机制可能是血压调节对交感活动的过度反应,多见于使用短效降压药的患者。改用谷峰比值较高的长效制剂(如硝苯地平缓释片),能更有效地控制夜间(0时至次日晨8时)血压[5],防止凌晨血压陡增,减少心血管事件发生率。

高血压患者经联合3种足量降压药物治疗(其中包括利尿剂)血压仍不能降到140/90mmHg以下,或者老年人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不能使收缩压降低至160mmHg以下者,被诊断为顽固性高血压[2]。文献显示[6]:小剂量多联合用药效果明显,最多可联用8种药物。多联合用药(超过5种)时,每种药物均为小剂量(常用量的1/3~1/2,一般不超过常用量)。

【参考文献】

\[1\]WerlemannBC,OfferrsE,KollochRComplianceproblemsintherapyresistanthypertension[J].Herz,2004,29(3):271-275.

\[2\]黄平,吴健老年人顽固性高血压[J].中华老年杂志,2005,24(4):250-251.

\[3\]施珍白大衣高血压研究进展[J].心血管病学进展,2005,26(1):8-11.

篇(5)

今天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判断——马克思实现了某种本体论革命。但是这个判断已经蕴含了一个前提,即从本体论的视角进行马克思哲学理解。其实,从逻辑的先后顺序上看,是海德格尔创造了或者说实现了本体论革命,而不是马克思:海德格尔颠覆了本体论,并在新的意义重建了本体论。这种重建是在对传统形而上学做了深刻的反思之后进行的一次哲学革命,是哲学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海德格尔的这种创造一方面是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一次大决裂,同时在另一方面,由于他采取的不是完全拒斥和抛弃的态度,而是内核重建的新本体论态度,这也是对西方本体论哲学生命的给养和拯救,实现了广义上的本体论的延续,开始了一条具有现代特色的本体论道路。

应该说,任何一位哲学家,必是要面对先行的哲学家的思想,通晓其历史,针对现实的生活而做出批判的。他所处的生活世界不仅包括现实的人和社会的物质活动,也包括传承下来的思想所构成的思想世界(也就是如波普尔所说的世界Ⅲ)。当哲学家面对“思想”的“现实生活世界”时,它由以进行的批判是在两个方面的因素下成为可能的,一是哲学家的个人思想旨趣,一是思想得以表述出来的概念框架。以往我们常常在思想本身与现实生活世界的二元关系中去理解哲学,仿佛关切到现实的思想与表现的形式都是历史的必然产物,而在肯定之余,忽视了思想对表现形式(概念框架)的选择性和依赖性。而这个概念框架,与哲学家所处的学术传统、文化传统都有极其密切的关系,甚至包括个人在表述方式上的兴趣侧重。所以,我们应该给予它选择以足够的理性重视,使对哲学的认识进入到“思想—概念框架—现实批判”的三元环节的理解生态中去。

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一部分现代西方哲学家,对传统哲学的思想批判聚焦于本体论,对“贯穿”于西方哲学两千年的“本体”概念进行了解构与重释。但是,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从古希腊哲学流衍至近代哲学并进而“延续”到现代哲学的本体论哲学,不是一个先验的事实,它毋宁说是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一批现代西方哲学家“选择”和“创造”的结果。哲学家对现实的关注在形式上必要以哲学的批判来实现、来表达,这种批判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以今日之时代精神的把握去反思昔日之哲学的。由于任一种哲学思想必在一种概念框架上得以构建,甚至概念框架本身也是一种历史的构建,那么,作为批判者的后来的哲学,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概念框架上,必是继承与批判、肯定与拒斥交织相成的。对于概念框架,表现为批判、拒斥它的某一些方面,而在另一些方面则表现为一种继承。这种在形式上的拒斥和继承是与哲学家所接受的传统以及个人旨趣密切相关的,并且,在思想未在其上建立之前,抽象地谈论框架形式的优劣对错是毫无意义的。然而,这恰恰也是最为复杂的,因为思想的建立和概念框架的形成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对哲学概念框架做出某种的理解或指认之后,它在一定程度上就好像一种“先验的结构”了。语言创造了世界,我们生活在语言之中,就是这个层面的解释。我们往往刻意地突显了二者在时间上同时生成的整体性,因而不予区分对待,而忽视了其在逻辑构建上的张力结构。

再来看看马克思的哲学。今天对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思考态度,无论是拒斥还是赞同,是赞同这一种还是主张那一种,都是在各自视角下的“整体”合理性,而不是在“概念框架之间”有意识地保持张力性的对话。这一点类似于传统理解将整部哲学史进程划分成唯物唯心的斗争史,在一种既定的框架内去追溯和塑造历史,并安居在这个整体之下,这种弊病在今天很大程度上已经突显出来。相应地,就本文讨论的话题,我们应该将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理解放入一种较宽松的视野中去,不要将理解变作一种本体论“指认”,在哲学和它的本体论理解之间,加入对“概念框架”的适度呈现,不要将这个存在着的理解框架放在反思之外。

略览马克思的哲学文本,并未有对本体论做出系统的论述,这说明至少就思想表现的“形式”上,扬弃、改造本体论不在他的视野之中。也就是说,马克思在面对传统哲学而进行反思与批判的时候,在创造他的新哲学的时候,为他的新哲学寻找概念框架的时候,并未以本体论作为切入点,作为思考的主线来展开。个人的学术传统甚至兴趣偏好使得一个哲学家在概念框架选择方面的可能性空间很大,所以我们毫无必要将其完全“归约”到本体论哲学的谱系中去,进行本体论框架选择的主观确认,甚至在马克思创造他的哲学之前就先知般地肯定这种框架的必然性,突显其积极意义。

从物质本体论向实践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等新本体论理解的转变,诚然是对马克思哲学深化理解的结果,但毋庸讳言,它仍是诸多理解视角的一种,这里内涵了西方哲学对本体论理解上的变革,没有后者的启示借鉴,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是不会成立的。甚至单单就“物质本体论”这个称谓,一定程度上都是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框架下思考的产物。因为它指称的是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理解,一种以“物质”为阐释起点的理论构建,将这种构建称之为“物质本体论”的几乎不是坚持这种构建的人,更多的恰恰是它的反对者,物质本体论是一个被批判的对象的名称。这样,一方面将原来的马克思哲学构建斥为传统本体论思维方式的产物,又在另一方面,通过“本体论”的关联,“抛引”出现代意义上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所以,连“物质本体论”在一开始也都内涵了对本体论的确认,使讨论不是在“为什么是本体论”而是在“为什么是这样一种本体论”的层面上进行开来,将对马克思哲学的思考导引至“它究竟是那一种本体论”的方向去了。

这种倾向与马克思哲学的被模式化的历史有关,与我们对西方哲学的理解态度的转变有关,前者要求我们对传统理解进行批判,后者驱使我们在积极寻求可资借鉴的思想。我们应该赞成基于视角切换的理解,实现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实现融通,但无论如何不是受一种基础统摄主义情结的驱动,陷入非此即彼的简单切换,针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某种本体论的“确证”。

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是一种现代本体论哲学概念框架下的理解。它以被创新了的本体论视角对马克思哲学加以审视,以“哲学史”上“传承”下来的独特话语加以构建。对于长期以来马克思哲学的僵化理解状况,本体论概念框架本身的相对陌生性和疏离性的确为理解视角的转换创造了相当的空间。传统模式化理解使马克思哲学的某些具体论断成为可以随处套用的万能公式,失却了哲学特有的反思性和批判性,自身的概念框架由于僵化的教条磨灭了其思想上的深刻性。在这种教条语录的模式所带来的“理解疲劳”,使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性和批判性,不是被充分、准确地突显,而是被埋没,所有的“重申”仿佛只是在原概念框架之结点的“重新描画”,这种重描的工作由于对结点的相对不敏感而成为“被突显的无”,大大降低了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原本框架的理解道路仿佛走不通,而在另外一个方面,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在思想上对传统哲学有着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对现实有着深切的关注和思考,它的思想成果对马克思哲学的重新理解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就是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的最初契机,是一种概念框架上的视角切换的合理依据。

我们的确应该更加关注哲学间的通约性,但如果超越概念框架的相对独立性,去实现相互的理解,表面上看似绕过概念框架的层面,其实恰恰在概念框架层面上做出了独断,将一种概念框架纳入到另一种,必将造成理解上的新的误导。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于当下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可以借鉴的是:首先,我们并不要突显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的绝对差异,而是要明确这是由两种不同概念框架构建起来的哲学思想,它们不在概念框架的层面上一致,不在此处呈现“同质”的“像”。不要以其中的一个化约另外一个,因为恰恰是概念框架的差异体现了它们各自哲学的传统延承和致思特点。

我们要积极实现是各自内在思想的相互通约,共同实现对话与交流,对现实的生活世界给予更多的关注,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而不是语言表述的切换。然而,接下来的问题可能是,当下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研究不正是在实现两种哲学的通约么?如果是的话,突显概念框架,指出其中存在的“对概念框架的僭越”意义何在呢?我的看法是,从一种事后表征的意义上说,这种概念框架的确达到了一种通约和对话,但就对话的“当事者”而言,则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概念框架的僭越。历史上,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二者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在过去相当漫长的一段时期,现代西方哲学作为资产阶级思想一直被批判和拒斥,这是一种将现代西方哲学纳入马克思唯物主义概念框架的思想,这是一种否定性的对他者的批判。与此不同的是,今天将马克思哲学纳入本体论框架的理解,则是一种对肯定性的自我理解的探索。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是无视概念框架的差别性去理解哲学。

今天马克思哲学基础研究的部分现状是,视角的切换发展成了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本体论确证的“矫枉过正”。由于当下马克思哲学研究的这种强烈的构建情结,我们将看到,即便在现代本体论框架内部的研究前景仍旧很不明朗。以“本体”去“切合”马克思哲学,由于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背景和关注侧面不同,这个引入的概念框架必将得出不同的理解结果,陷入新的本体论之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本体论之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描述,指出这是一场关于“马克思哲学是何种本体论”的争论,而更是一个判断,是指争论陷入了“本体论”之辙。为了澄清概念上的含混,我们可以区分为两种本体论。一种是旧的传统形而上学所蕴含的那种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它追求超验、永恒和绝对,且具有统摄整体的作用,是被理解对象的核心、基础和实质。这种本体论,是包括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在内都予以拒斥批判的。另一种是由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及其思维方式,它反对追求超验,反对实体性思维,是通过对哲学史的反思,在批判旧本体论哲学基础上加以构建的。前一种是传统本体论理解,后者是现代本体论理解。马克思哲学理解由于与现代西方哲学有许多一致的哲学关怀,因而在现代本体论哲学视角下进行自我审视必会产生许多启发的精当之处。然而,当第一个声音将马克思哲学的传统模式理解定位为物质本体论,并对本体论本身给予一种批判的宽容,指出马克思哲学是另一种本体论时,已经在概念框架切换的同时,进一步将马克思哲学的理解变成一种理解的结果,在新视角引入的同时,进一步将问题的对话交流变成对某种“实质”的确认。这种马克思哲学理解发生了过度的超越,它非反思地将理解的问题变成“是何种本体论”的讨论问题,许多思考都从这里作为起点。于是,诸如“实践”、“社会存在”、“历史”或者“生存”等本体论主张先后被提出,形成一种在现代西方哲学本体论概念框架上对马克思哲学进行二级框架的构建和理解。马克思的哲学从过去的“传统哲学”,而今转而又变成了一种“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成为一种自我遮蔽的自我解蔽。这种本体论的确证,使思考围绕如何最“深切”最“真实”地把握马克思哲学开展起来。而不易觉察的是,对马克思哲学的重新理解,使马克思哲学一方面作为一种哲学,一种反思批判精神而存在,另外又俨然被置于被认知的“对象”,变成了一个二阶的“自然物”,使理解变成它自己的反面,成为一种“高级”的传统本体论哲学了。这是无论马克思哲学还是现代西方哲学都拒斥的,然而,由于它的这种“二阶性”,并随着现代本体论理解的合理化和突显,使得这种运思方式极为隐蔽且不易加以批判。传统和现代本体论的理解混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当下许多针对本体论理解的指责,在已经形成范式的“究竟是那一种本体论”的争论之中,诸如“为什么是本体论”的这些指责往往被反指责为没有看到现代本体论理解的现实意义。于是,恰恰这个现代本体论理解下深藏着的二阶的传统本体论的运思方式被的保护带保卫下来了。

JournalofYunnanFinance&EconomicsUniversityVol22,No6这是一种隐蔽的传统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复归,它从来没有远离我们,只不过以往本体论断言的对象是世界本身,而现在的对象是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本身的哲学性,和它作为认知对象的对象性,交织在一起。正如两种本体论理解交织在一起一样,它将“本体的视角”变成“本体的确证”,变成高级而不自知的传统本体论范式。它将问题的“前提的批判”变成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基础的发掘”,仿佛只有确证了一个合理的恰切的本体,才能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内涵,才能构建出真实准确的现代形态。事情绝非简单,我们已经看到,本体论不仅勾连着至少两大哲学概念框架,且还涉及马克思哲学内部对其思想构建的不同理解传统,着眼点的不同、理论框架的背景的不同,都使本体论确证变得十分困难。哲学的理解如同历史上对世界进行本体确证一样,在各自的合理性肯定的基础上各说各话,造成思想的混乱,智力资源的浪费,唯可在事后思索的表征思维中获得积极意义。不容乐观的是,当下的本体确证工作将是一个无止境的努力,它基于一种统摄主义和狭隘的构建情结,认为马克思哲学唯有在这种合理的本体上和由之而形成的框架上方可被真实突显自身意义。这种本体论研究进入到了一种集体的无意识,每一次的努力都想将本体确证下来,去完成对马克思哲学的时代性构建,去“实现哲学”,推进哲学的现实化。但是,恰恰确证在一开始就在各种道路上相互拒斥,各自申诉合理性的话语变成一种“独白式的对话”“封闭式的交流”,使基础理论在一开始播下了注定争论不休种子,停留在自我的小圈子里循环申辩。

于是,无意识地形成了一种准经院哲学,陷入“真正的事情还没有做”的自我悖论。它以深切关怀现实的初衷,反而将哲学理解变得经院化,二者交织在一起,不易厘清,更无谈进行准确地批判。每一种本体论观点都以自我的合理性去批判对方的“不合理性”,必将造成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哲学构建困境,陷入新一轮超越概念框架的误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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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清海.高清海哲学文存[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篇(6)

后现代主义认为,主体是现代性的一个发明或“杜撰”,这种“杜撰”的主体自发地需要一个客体,由此导致了主客二分。后现代主义者反对主客二分其实主要是反对主体性,对主体性的超越和消解自然也就摆脱了主客二分。一般认为,这种反主体性倾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反对二元论和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以认识主体为核心的反映论;反对理性中心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和普遍主义。这几个方面在罗蒂的认识论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第一,罗蒂认为,反二元论是现代西方哲学中一种重要的思潮,这种二元论传统具体表现为“本质和偶然、本体和属性、表象和实在之间的对立”。然而,如果不消除这种二元论,就无法摆脱真理符合论及其面临的困境,也无法避免笛卡尔式的怀疑对认识论造成的危害。19世纪以来,一些哲学家认为可以通过语言的澄清来填补这种鸿沟,然而罗蒂不赞成这种观点,他强调语言不是再现客体的工具,而且认知主体不可能通过语言来再现客体。

第二,在罗蒂看来,反映论预设了主体与外在对象的符合以及做出判断的正确标准,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其实体现了主体对外在世界的控制和支配,因而传统的反映论在本质上预设了真理标准的存在,进而也和权力相联系,这就为权威和独断权力的存在创造了可能。罗蒂反对把知识看成反映外部世界的镜喻式的知识论哲学,反对传统的表象主义、基础主义和反映论,认为主体性哲学必须要被终结。

第三,罗蒂反对理性中心主义,要摧毁传统的“中心”、“基础”和“原则”。他认为没有人能达到永恒的基础和绝对的真理,不存在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予人以指导的永恒原则和模式。他要消除“大写的哲学”,挑战宏大的柏拉图式精神气质,提倡“小写的哲学”和后哲学文化。

由此可见,罗蒂的认识论中蕴含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的颠覆。他在《哲学和自然之镜》一书中指出,柏拉图主义、康德主义与实证主义者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致力于发现各种本质是人具有的一种本质。因此在这些传统哲学家看来,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张扬人的主体性,在人的镜式本质中去准确地映现周围世界。罗蒂认为,“心灵为自然之镜”的认识模式是完全错误的,与认知主体完全分离的客观现实并不存在,也没有永恒的本质、普遍的真理或道德法则。

此外,分析哲学也遭到罗蒂的批评。他认为分析哲学是另一种形式的康德哲学,它并没有展示哲学观念的根本变革,仍是要为认识提供一个“基础”。在分析哲学中,心灵与世界之间的再现模式不再是心理的而是语言的,然而这种模式实际上并没有改变笛卡尔-康德式的哲学气质,因为它也在致力于将一切知识与文化纳入一种永恒和中立的构架之中。分析哲学预设了人的一切认知活动必然遵循某种恒定的理论结构或模式,这就仍然无法脱离“认知主体”、“外部实在”和“表象论”框架,只不过将认识论的分析与综合方法代之以语言分析方法。

总之,分析哲学并未消除镜式的反映,它只是通过“检查、修理和刨光这面镜子”来提升心灵对外部世界映像的精确度。因此罗蒂认为,如果说分析哲学构成了对笛卡尔-康德式认识论传统的一种挑战,那就是一场失败的革命。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小写的哲学”与后哲学文化,试图为处于困境中的传统哲学开出疗救的药方。

二、“小写的哲学”与后哲学文化

如果将后现代主义看做一种新的哲学形式,那么它是对宏大的柏拉图式精神气质的挑战,这里不需以任何形而上学的普遍范畴作为前提或基础。因此,后现代主义并不寻求“真”或“善”的本质、人的本性与普遍真理,语言也并非要表达某种不变的实在。罗蒂认为,后现代哲学的这些观念蕴含着疗救哲学药方。柏拉图、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人都是“大写的”哲学家,他们追问某些规范性的观念,追问“大写的”真理、善和理性,以使人们遵循这种普遍的规则,使日常的得更为合理。类似于这种追寻普遍性和规范性观念的哲学可被“大写”,它可以检查文化的各构成部分以某种方式认识世界是否正确,并告诉我们应该怎样精确地描述实在。这种“大写的”哲学、真理、善和理性是彼此联系的柏拉图主义概念。实用主义者不主张去实践“大写的”哲学,因为它无助于我们去言说“小写的”真和从事“小写的”善。“小写的哲学”实际是一种与实用主义相结合的解释学,要与其他意识形态进行平等的解释学对话。罗蒂进而提出要以一种“后哲学”和“后哲学文化”来取代坚持基础主义与表象主义的镜喻哲学。

罗蒂指出,后哲学的出发点在于克服这样一种传统信念,即认为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与某种永恒的东西建立联系,诸如上帝、柏拉图的“善”的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实证主义的物理实在本身或康德的道德律等。他认为,“传统的、前实用主义的哲学充满了德里达所谓的‘出现的形而上学’,即希望发现某种固定不变的、使我们有可能用认识来代替意见的东西。”因此,只有“放弃这样的希望,连同现象与实在、意见与知识之间的对立”,后哲学以及后哲学的文化才是可能的。罗蒂强调他的“后哲学”是一种“无镜的哲学”,它代替了镜喻式的传统哲学,不再把知识看做是外部世界的反映,摈弃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无谓争论。在后哲学时期,哲学的思维并未终止,它应该以与实用主义相结合的解释学形式存在。在后哲学文化中,哲学不是文化其余部门的基础并给予它们以指导,而是与其他文化形态和谐共存,彼此促进;哲学不再体系化,而是一种苏格拉底式的教化哲学。每个人都不会认为自己比别人更“理性”、更“科学”、更“深刻”,没有一种文化的特定部分可作为其他文化的衡量标准和普遍规则。毕竟在“后哲学文化”中,个体是“松散而灵活的,以感觉、情绪和内在化过程为旨归的,并持有一种‘成为你自己’的态度。”所以人不是通过追求永恒真理,而是通过不断克服旧我并努力创造一个新的自我来塑造和完善自身。这里没有普遍性规则可供遵循,也没有一个“理念世界”中的实在或“形式”让我们去追求,我们不需假定一个永恒真理的领域,也不存在绝对的关于人性的任何说明和社会道德的基础。#p#分页标题#e#

对于后哲学文化中的科学、文学和政治状况,罗蒂同样有自己的见解。其一,实证主义者十分推崇科学,但罗蒂认为科学与文学艺术应具有同样的地位。罗蒂在这里并不是要贬低自然科学家的地位,而只是说把他们当做牧师一样来看待。其二,他认为文学语言是隐喻性的,这种隐喻性意味着语言的逻辑空间永远是敞开的,具有创新性,但是文学不能替代哲学或科学,哲学也不能消融于文学,二者应互相合作,因而“后哲学”仍有自己的话题。其三,在后哲学文化中,政治是自由的,它既不是其他文化形态的基础,也无需其他文化形态作为其基础,哲学、文学、道德等不会对其加以限制。总之,罗蒂的“后哲学”不在于寻求终极真理、普遍性规则或规范性,而是倡导不同范式之间的开放和平等“对话”,以扩大交流和促成共识。

篇(7)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

篇(8)

(1)工程教育方面的问题。

该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合理性问题、工程学位鉴定的评价标准问题以及关于基于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工程教育内容的问题等。

(2)理论和认知方面的问题。

该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工程本体论和工程知识论。其中,传统的观点对工程本体论的理解是,主要强调工程对于社会进步起到的作用,将工程理解为科学的应用,重点突出了工程的知识性特征。一些研究者强调工程的创造性本质,通过建构论来对工程进行解释。另外,还有一些研究者将工程定义为“制造”,这是一种特殊的人类行为¬。对于工程知识论的研究,则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研究背景、不同的语境对工程知识进行探究,主要包括工程知识的增长与工程实践的相关性、工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联系与区别、工程知识的结构及在不同历史背景中的演化等问题。

(3)实践和伦理方面的问题。

该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伦理和工程方法论。对于工程设计的研究,研究者们主要从具体的案例分析入手,关注工程设计本身的实践本质,主要包括对不同工程领域中不同设计方法进行讨论、对工程设计方法与科学方法及艺术设计方法之间的区别进行研究、对工程设计思维的特征进行研究、从不同的设计行为的维度出发对设计过程本质的不同进行理解等问题。西方工程伦理的研究主要包括工程师的职业责任及历史演变、工程伦理思想、扩大的伦理责任概念的讨论及伦理自治与工程实践的全球化趋势之间的矛盾等问题,主要立足于工程实践之中,对于工程师的主体行为特别关注。工程方法论的最重要、最典型、最突出的问题也是设计。

2中国工程技术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

我国对工程技术哲学的研究的主要问题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下面分别阐述。

(1)工程本体论。

在该方面的问题中,可以将工程理解为各种工程要素的集成过程、集成方式和集成模式的统一。有的研究者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理解工程的本体,认为它是联系着的工程的物质和意识构成的有机体,是发展变化着的工程中的人、事等共同组成的复杂系统。

(2)工程实践与工程知识。

在该方面的问题中,国内研究者以理论联系实际作为研究的导向,突出“哲学家与工程师及其他工程实践者的对话”,同时重视研究工程案例,突出了工程技术哲学研究的本土化的特色。例如,程序设计实践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是指导学生应用个体软件过程(PSP)方法进行程序设计语言的实践。个体软件过程(PSP,PersonalSoftwareProcess)是卡内基梅隆大学WattsS.Humphrey主持开发的一种可用于控制、管理和改进个人工作方式的自我持续改进过程,是一个包括软件开发表格、指南和规程的结构化框架。PSP与具体的技术(程序设计语言、工具或者设计方法)相对独立,其原则能够应用到几乎任何的软件工程任务之中。PSP能够说明个体软件过程的原则;帮助软件工程师作出准确的计划;确定软件工程师为改善产品质量要采取的步骤;建立度量个体软件过程改善的基准;确定过程的改变对软件工程师能力的影响。在软件专业学生学习程序设计的初期引入PSP方法有助于尽早培养学生的工程性思考方法。

(3)工程哲学视域下各类问题的研究。

篇(9)

就是这样一本重要的著作,却被施特劳斯弃之不顾,他认为这只不过是一本自然哲学著作,因此“与我们的目的关系不大”“而施特劳斯所说的目的,就是要寻找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开端。施特劳斯认为与他的目的有关的两个文献,一个是霍布斯为自己的译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所写的“导言”,另一个是他为亚里士多德《修辞学》所作的两篇英文汇纂。其实,《短论》不仅有关于物理世界的论述,也有关于人在物理世界中之自然状况的论述。据沃特金斯说,书里的观念“除一个以外,所有其他的观念都基本上毫无改变地存续到他后来的哲学和政治著作中去了。”“啪’这一例外就是霍布斯在本书第二部分中提到的“流射论”。太阳离我们人类十万八千里,可是它还能把它的光传导给我们,霍布斯深深地被这种自然现象所迷惑。于是,它开始思考如下这个问题:一个物体(施动者,agent)如何能够作用于另一个离自己较远的物体(受动者,patient)呢?霍布斯认为,物体的相互作用必长春市委党校JOURNALOFTHEPARTYSCHOOLOFCPCCHANGCHUNMUNICIPALCOMM兀1tE须相互接触才能实现,因此,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离自己很远的物体的作用,可能会以两种可能的方式实现,即要么前一个物体先向其周围的物理介质发出一种运动,这个运动经过层层传递,最后影响到后一个物体;要么前者从自身抛出许多微粒(霍布斯称其为物素,species),有些微粒于是撞击到后者。假定这种作用通过第一种方式来实现,那么就会得出平行受光面比垂直受光面更加明亮的荒谬结论来。既然这显然有悖于经验,那么前一个物体一定是以第二种方式来实现其作用的,也就是说,太阳是通过流射来传递其光芒的。然而,翟布斯后来认识到流射理论也有它难以克服的困难。“如果物体不停地发送出如此众多的实在的物素而本身又得不到供应,它们将何以自存?这真难以确定。”“啪”况且,如果发光体把自己的流出物永远不停地甩出去,这就要求它必须拥有内在的自我运动的能力。可是霍布斯已经说过“无物能把运动给予自身”(见前引霍布斯的手稿),更何况他在该书的“第一部分结论十”中也声称“没有东西能够移动自己。有鉴于“流射论”存在的以上困难,霍布斯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这种理论,因此它没能存续到他后来的政治思想中去。

二、“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和善恶标准

霍布斯在《短论》开篇写道:没有被添加也没有被减去的东西将保持原来的样子。根本没有与它物接触的东西,就既不会被添加什么,也不会被减去什么。“这两个形而上学命题可以概括为一个命题,即“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这个命题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霍布斯如何看待意愿、思想和感觉等精神活动。我们知道,笛卡儿在《第一哲学沉思集》里,从他唯一绝对确信的真理——“我思,故我在”——出发,推导出“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这个“我”就是心灵,笛卡儿认为这是一个精神性的存在,是心灵实体。思想(包括怀疑、意愿、想象、感觉等)就是这个精神性实体的属性。霍布斯却反对这种推论,他说,“说‘我在运思,所以我是思’,这比说‘我在散步,所以我是散步的实体’好不到哪里去,它们都不是好的推理”。

霍布斯的意思是说,假如这种推理有效的话,这就意味着有多少活动就有多少实体。霍布斯的主张是,“所有活动的主体只能以有形体的样式来想象”,因为我们不可能想象一个非物质的东西会完成某种活动。和笛卡儿不同,霍布斯不认为思想、意愿、想像和感觉等都是心灵的属性,“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告诉我们,这些既不是物质的东西,也不是非物质的东西,它们只是物质的东西当中所发生的变化,因为只有物质的东西才能被其他物质的东西所推动,从而引起它们的变化。思维、感觉、想像和意愿都是某些种类的物体被迫卷入其中的活动。这里“某些种类的物体”就指人的感官,它们之所以“被迫”是因为它们受到了外物的撞击,而不是它们主动去撞击外物,外物对感官的撞击留在我们大脑里的东西就是观念或印象。既然意愿等都是感官被迫卷入其中的活动,当我伸手拿杯子时,看起来“好像是我们把物体拿到了我们这里,而实际上不如说是物体通过位移把我们吸引到它那里。”“∞‘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使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目的因实际上只不过是伪装起来的动力因,也就是说,看起来好像杯子是目的因,而实际上它不过是动力因,用霍布斯自己的概念来说就是,杯子是施动者,我是受动者。由此我们看到霍布斯是如何颠倒了传统的施动者和受动者的观念。于是我们也就明白,为什么霍布斯会否定自由意志。因为当“我想要”(wil1)某物时,“我”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施动者,它只是一个受到“某物”推动的受动者。因为我的意志是受到某物的推动的,因此我的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它是受到这物的推动而不是主动去要此物的。霍布斯说,没有东西从自身获得其发端,它是受到自身以外其他直接的施动者的作用以后而发其端的因此,起初当一个人对某物有欲望或意愿(wil1)时,(而他对此物不久之前还没有欲望和意愿),他的意愿的原因却不是意愿本身,而是其他不受他掌控的东西。霍布斯在《短论》中也说,欲望的行为是动物精气(animalspifi)朝着移动自己的事物的运动。这个事物就是动力因,或施动者。欲望是被移向这个事物的被动的能力。因此,在一个人们除了追求因果地(causaHy)吸引着他们的事物、此外便别无其他选择的世界上,可以被他们称作善的也正是那些事物,即善对每个事物来说,都是那个有主动能力把它们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的东西。“相应地,恶就是那个有主动能力把每个事物从自己这里排斥出去的东西。霍布斯又补充说,对一个人来说是善和他想要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未必如此吸引一个人的东西,则不一定吸引另一个人。

霍布斯甚至不忘记把善恶观念与运动联系起来。霍布斯认为,动物有两种运动,一种是生命运动(vitalmotion),一种是动物运动或意愿运动(animalmotionorvoluntarymotion)。生命运动“从出生起就开始,而且终生不问断:如血液的流通、脉搏、呼吸、消化、营养、排泄等过程便属于这类运动。”“嗡’而“生命之源则位于心脏。当意识中的运动传播到这里,必然会引起生命运动的变化或改变,即要么促进它,要么延缓它:要么协助它,要么阻碍它。当阻碍它时,这意识中的运动就是快乐;当延缓它时,它就是痛苦、麻烦、忧伤等。”“阿人往往会把自己想要的东西称之为善,把自己讨厌的东西称之为恶:快乐是人想要的东西,因此快乐是善,痛苦是人讨厌的东西,因此痛苦是恶:有助于生命运动的东西既然是快乐,那么它就是善,阻碍生命运动的东西既然是痛苦,它便是恶。下面一段话是霍布斯著名的善恶宣言: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成为恶:轻视的东西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轻视状况等词语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独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种准则,在没有国家的地方,则是从代表国家的人身上得出的:也可能是从争议双方同意选定,并以其裁决作为有关事物的准则的仲裁人身上得出的。正是从这里,霍布斯得出了他的关于自然状态的重要论点,即不存在天生(或根据自然而来,bynatur~的区分善恶的共同标准。因此,如果没有共同标准,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共同标准:而为了使一个共同标准能够建立起来,就必须确立一个者,这个者的命令即民法(civillaw)就是共同的标准,它规定何者为善,何者为恶。

三、“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和自由

“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所隐含的肯定含义是只有有了推动才会有变化。一旦这种推动施加给某物,它不但会运动起来,而且,只要它不受阻碍的话,它就会永远运动下去。霍布斯说,无论什么东西被推动起来,只要它旁边没有它物促使它静止下来,它就会永远移动下去。既然运动对霍布斯来说是如此基本的观念(因为自然现象的原因没有不在于运动的),那么,可想而知,霍布斯的自由概念也不会离开他的运动观念。实际上霍布斯确实是以运动来定义自由的,他说,自由一词就其本意来说,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我所谓的阻碍,指的是运动的外界障碍,对无理性与无生命的造物和对于有理性的造物同样可以适用。“睨由于霍布斯坚持运动只能是物体的运动,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物体;如果不受阻碍的运动就是自由,那么万物的运动只要不受阻碍,万物就都可以有自由。这当然也包括人,即人的自由也是“没有阻碍的状况”,因为人也是物体。可是,虽然人也是物体,但人却不仅仅是物体,因为,和单纯的物体比起来,人还多出了一个东西,这多出来的东西就是意志。霍布斯其实并不想使用“意志”这样的词,因为这会给人错误的印象,使人们以为他也承认意志是一个东西(实体)。于是霍布斯急忙出来澄清。意志与其被称作意志,还不如被称作“意愿的行为”,它不是“意愿的能力”(theact,notthefaculty,ofwilling),而是“在斟酌之中,直接与行动或不行动相连的最后那种欲望。”意志既然是欲望,而欲望又是什么呢?霍布斯当然不会说欲望是又一个实体,他认为欲望是无法测量的极细微的身体的运动,霍布斯称这种极细微的运动为意动。由此观之,人的自由就不单单是“运动不受阻碍的状况”了,它应当是“人的意愿(voluntary)运动不受阻碍的状况”。霍布斯对“自由人”的定义是:自由人一词根据这种公认的本义来说,指的是在其力量和智慧所能办到的事物中,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愿意做的事情(todowhathehasawilltodo)的人o霍布斯甚至认为,~个在劫匪持枪逼迫之下遂主动顺从劫匪的人也是自由人,因为劫匪并没有禁止他去“做他愿意做的事情”,即他还可以避免被射杀。由人的自由,霍布斯又论到臣民的自由。既然万物的不自由都是由于受到了外物的约束,接下来,霍布斯就不得不说说外物的约束都有哪些。我们已然知道,霍布斯把物体分为自然物体和人为物体两种,那么,外物的约束也应该分为自然约束和人为约束两种。而这人为的约束在国家状态下就是民法(civillaws)o在自然状态下,人只受到物理障碍(自然物体)的限制。换句话说,这些物理障碍一旦被除去,人就会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一当人们相互立约而放弃他们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从而进入国家状态之下,他们就失去了这种自由。然而,在进入国家状态时,他们虽然放弃了“一切人对一切事物的权利”(therighttoallthings),他们并不是放弃了所有的权利,他们是带着他们保留下来的某些权利进入国家的,这些保留下来的权利包括:民法不禁止的行动权,自我防卫权,使用食品、药品、空气以及其他为生存所必须的东西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霍布斯所谓的臣民的自由。亚里士多德教导说,民主政体下的人民享有比任何其他政体下的人民更多的自由,霍布斯却认为这种学说是一派胡言,因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政体中,者都拥有同样大的权力,因此任何政府形式下的人民所受到的约束也都是一样的。虽然路加城的城楼上写着耀眼的“自由”两个大字,那里的人具有的自由却不比其他城邦更多,他们也没能更多地免除国家的徭役。

篇(10)

关键词:当代中国;道德问题;道德异化;哲学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各项事业中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与此同时,当下,对于那些正处在危险或困境中急需得到他人帮助的人,旁人对他们往往抱着十分冷漠的态度;一些善良的人本能地想帮助那些急需要帮助的人,但由于担心自己遭受不应有的风险而放弃援助;有的人损人利己、假公济私、坑蒙拐骗视他人的生命如同草芥;人与人交往中出现不讲道德以及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由此可知,当下我国正面临着如此严峻的社会道德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就当代中国社会道德问题进行哲学反思,化解道德问题,复苏道德生命力是极其必要的。

一、当代中国面临道德问题的现状

当代中国社会道德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忧虑,那么社会道德问题的状况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从以下的案例中可以看出。

2005年7月19日,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她看到一位老太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太抓住女童,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送她去医院,并一再要求女童母亲赔偿100元钱。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公交车,在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然后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某并将其告到法院要求索赔13万多元,这背后谁在说谎,其结果彭某竟是位好心的搀扶者。2009年11月6日早晨,淮安一位周老太太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后,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失主坚称丢的是8200元,坚决要求周老太返还另外的6500元,并将周老太告上法庭。2010年兴化市一位老人骑三轮车不慎摔倒,躺在地上爬不起来,前后长达15分钟之久却无人问津。[1]

二、当代中国出现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代中国出现了不讲道德、做好事反被人诬陷、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一系列道德问题,那么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道德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现代化发展的主导模式――唯经济主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生存,人们不断追求经济的增长与物质的富足,在这样的视阈下,唯经济主义成为了现代化发展的主导模式。在唯经济主义中,经济成为决定人与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以此同时经济的增长也就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唯一指标,道德、情感等精神因素被漠然置之。当经济成为支配社会生活的唯一因素时,物质主义将成为人类的信仰与追求,人被设定为“经济人”,这时道德等同于享乐、等同于,它被认为是合乎天性的。马克思说:“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即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高尚激昂的宗教虔诚、义侠的血性、佣人的温情,一概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冷水之中。它把人的个人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3]由于市场经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利益的驱动下,使人们对金钱、财富等物欲极大膨胀,只注重目的、利益、采取不折手段的恶性竞争,从而人情淡化、精神情感受到抑制,这种道德失序已达到失去人性的程度,同时也冲破了道德和伦理的底线。

2.道德的异化

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由于人们盲目追求眼前的利益,而做出不道德行为,严重违背了道德的原则,从而使道德规范遭受严重的冲击,即出现了道德异化现象。而道德的异化又导致道德的虚伪化以及道德的空洞化。面对道德的异化,人们难免会对道德失去信心,从而大家时常在感慨这个社会人心冷漠,道德在沦丧,久而久之,这样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会慢慢消解人们的道德热情与道德意识,甚至会导致整个社会陷入道德麻木的深渊。

3.社会价值观的错位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对文化传承、优秀传统道德理念、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不重视,以及市场经济的视阈下,自私自利的凸显、规则的层出不穷、西方生活方式和思想朽败等影响下,我国主流价值观遭受史无前例的侵袭,致使我国主流价值观出现严峻的扭曲,正确的价值观被否定与曲解;错误的价值观受到崇尚与流行。以圆滑世故为精明、明哲保身为智者、诚实为傻、无私奉献为呆,在这种错位的价值观的冲击下,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信仰遭到颠覆性的破坏。随之而来的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价值理念、高尚的道德都已过时了,人们在流行的趋势下奉行个人主义立足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价值观的错位是道德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4.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不健全

在当下,那些不讲道德、坑蒙拐骗、危害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做好事反被人污蔑等种种事件,又有谁不知是恶而为之的呢,那么他们明知道是恶端为什么还要去做呢,那是因为他们想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这些利益通过合乎道德的渠道是得不到的。那么这些恶端的成败取决于什么呢,那就是社会的赏善罚恶的机制。然而,在当下中国,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再加之我们一直以来存有这样的一种偏差的观念,道德只是种义务而不是应有的权利,道德回报问题不被关注,长此以往导致恶性循环,道德逐渐下滑。在现今社会失序泛化、人们的自律意识如此贫瘠的情况之下,光靠优良的传统美德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更注重于健全并完善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

三、化解道德问题的实施路径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防止对物质的片面追求。要克服当今市场经济冲击下物欲横流、金钱膨胀、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现象,增进社会群体间的主体性与道德意识,不断的自我反思与内化,不断的自我提升与超越,使自我精神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与升华,不断克服唯经济主义视阈下“经济人”的本质属性,从而有效预防道德问题的出现以及降低社会道德现象的产生。因此,只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才能避免对物质的盲目追求,从而对道德的方向才能合理把握,对道德的行为才能有效实施。

其次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并弘扬正确的价值观。同志提出“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们讲道德、明善恶、知荣辱、辨是非,引导公民要加强道德教育并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要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全社会成员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理念,形成互敬互爱、扶贫济困、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要强化道德观,提高公民道德的自律性,弘扬道德热情,恪守道德意识,遵守道德规范和坚守道德原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助于维系稳定的社会秩序;有助于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与社会的规范;有助于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再次要完善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并对道德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社会赏善罚恶必须体现在政策以及法律的运行之下,并对道德者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与奖赏,只有不断健全并完善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人们在关心个人功利主义的同时才会遵守社会认可的价值取向,如果有人不合乎道德而出现了越界,那么对于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与严惩。所以社会赏善罚恶机制展现出它的魅力,使人因德而得、因不德而失,即对于有德者给予奖赏,并做到对有德者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而对于那些没有道德、道德失信的人给予责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引导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良知、道德热情,促进社会走向正确的价值导向,从而减少道德出现的问题,又必然能够从根本上扼杀道德危机的诞生。

总之,当代社会的道德问题已不在是公民的伦理缺失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而是全面社会发展的问题,它阻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构的步伐,笔者认为我们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社会赏善罚恶的机制,才能有效化解道德问题的出现,走出道德危机,复苏道德的生命力,努力把中国构建成道德文明的良序社会,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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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10-0122-06

1998年教育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共同推出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999―2003年间共产生了5届长江学者,其所属专业均为自然科学。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的方针,2004年开始也在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实行长江学者岗位制度。2004―2014年间,总共产生了文科长江学者299名(此处不含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因其系兼职性质)。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文科长江学者群体学术关注不够,更是缺少专门的数据统计和量化分析。本文拟就文科长江学者群体的基本样貌、研究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文科长江学者群体的概况

1.文科长江学者的人数变动

2004年共产生长江学者108位,其中文科长江学者12人,占比仅为11%。2005―2009年间,各年度产生的文科长江学者人数都在20人上下,占比在14%―17%之间。2010年,由于相关政策调整,该年度长江学者评选空缺。至2011年度,文科长江学者当选人数猛增至60人,占比亦高达31%。2012和2013―2014年度(2013年长江学者因故没有评选,至2014年一并同时产生),文科长江学者当选人数分别为50人、88人,占比均为30%。(见表1)由上可见,近十年来我国文科长江学者无论是当选人数还是所占比例均大幅度提升,这体现国家对人文社会科学日趋重视,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日益得到认可,其在我国高等教育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也日渐凸显。

2.文科长江学者的性别构成

文科长江学者的性别构成状况不仅展现了男女两性学人各自的成长进步图景,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人力资源整体的发展态势。2004年的12位文科长江学者中,女性学者仅有2位。2005―2009年间,共产生89位文科长江学者,皆为男性。因2010年评选空缺,2011年文科长江学者人数出现了补偿性增长,由2009年的21名猛增至60名,但就在文科长江学者总人数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这一年也仅产生了1位女性文科长江学者。2012年文科长江学者人数为50位,而女性文科长江学者仅有4位。2013―2014年度由于系两年合评。文科长江学者人数多达88位,但其中仍旧只有4位女性学者。从总体上来看,2004―2014年的长江学者评选,共产生299位文科长江学者,其中总共只有11位女性,其占比仅为4%。(见表2)由上可见,在文科长江学者的人数及其在长江学者中所占的比例均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女性文科长江学者的数量并没有“水涨船高”。女性文科长江学者由于人数太少,在文科长江学者总体规模中几乎处于可以忽视的地位。由此不难看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国女性高端人才十分匮乏。“全社会要从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文科长江学者的学科分布

考察文科长江学者的学科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管窥我国不同领域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成长状况。据2004―2014年的统计数据,管理学(58人)、文学(57人)、经济学(49人)、哲学(28人)、法学(26人)等学科是产生文科长江学者的“大户”,其数量远较其他学科为多。而这5个学科中既有传统、基础学科――文学、哲学,亦包括应用学科、新兴学科――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这说明:一方面,那些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具有治国安邦、经世致用特色的实用学科发展势头强劲,其中仅管理学一个学科就产生了58位长江学者,是产生文科长江学者最多的学科。而管理学作为境外舶来品,从改革开放后引进中国至今不过30余年。另一方面,那些有着深厚学术积淀、悠久学术传统的基础学科也没有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被边缘化,如文学这一学科所产生的长江学者数量亦很惊人,达57人之多,仅比管理学这样的热门学科少1名。同时,一些小学科如心理学、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近年来也不时有长江学者出现。如心理学、教育学,截至2014年分别已有11名和8名长江学者。考虑到这些学科的研究人员总量偏少,其产生的长江学者相对数量并不比其他学科少,特别是其年度文科长江学者数量渐呈上升之势,其所产生的长江学者总体数量已在文科长江学者群体中占有不容小觑的地位。(见表3)由此可见,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在总体发展态势上较为均衡、全面,并没有出现顾此失彼、“抓大放小”、“喜新厌旧”的现象。

4.文科长江学者的教育背景

一个学者的教育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其知识结构,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研究水准和学术视野。文科长江学者这一精英群体的教育背景,可以成为观察和理解当代我国人文社会学科总体发展态势的一个线索。(这里的文科长江学者教育背景仅限其所接受的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不包括其他各种学习形式)

据统计,2004―2014年产生的299位文科长江学者,除了1名外籍教授,其余298位的大学阶段教育均在我国大陆本土完成。其中234位文科长江学者的大学、研究生阶段全部教育履历均在境内完成,这里统称其为本土文科长江学者。有65位文科长江学者在境外接受研究生阶段教育(其中62位在境外获取博士学位,3位在境外获取硕士学位),这里统称其为海归文科长江学者。纵观2004―2014年间产生的文科长江学者,本土文科长江学者的人数及其在文科长江学者中的占比都高于海归文科长江学者。本土文科长江学者人数与文科长江学者总人数之比高达78%,而海归文科长江学者人数与文科长江学者总人数之比仅为22%,这说明在我国文科长江学者群体中,近8成研究者的全部学习履历均在境内完成。(见表4)由此不难看出:目前我国人文社会学科的主体研究力量是由国内教育资源所培养的,其教育背景具有浓厚的本土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文科长江学者研究方向、主攻领域的选择。

二、文科长江学者群体的研究取向

1.扎根本土。解决中国自身的问题

文科长江学者研究方向的选择不仅是其个人学术旨趣的体现,也与自身的学术关怀有极大的关系。“学术研究毕竟不是学者自娱自乐的工具,研究者要有深切的国家情怀乃至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注”。关心国家命运、情系民生福祉,历来是中国知识分子为学的动力;扎根中国本土,解决中国自身问题,则是作为当代知识分子代表的文科长江学者研究的主要特色。据统计,2004―2014年产生的299位文科长江学者中,只有36位主要从事涉外研究,剩余263位大多主要从事中国问题研究,其研究领域也多集中在中国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本土相关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甚至那些海归文科长江学者,其研究领域也多集中于有关中国历史与现实的问题。在文科长江学者群体中总共有65位海归学人,其中也只有15位主要从事涉外研究,剩余50名具有海外学习背景的文科长江学者也多把主要精力倾注于中国本土问题研究上。这说明,绝大多数文科长江学者的主要研究力量、学术关怀还是定位于中国本土研究。例如,政治学研究领域首位长江学者、华中师范大学“草根学者”徐勇,长期从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研究,多年来“通过实际调查,了解村情民意”,并“向政府反映,使政府适当调整政策,解决农村实际问题”。法学研究领域首位长江学者、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陈兴良,在他的学术研究中“积极引入国外的刑法学理论知识,并注重结合中国实际,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道路”。而留美博士、经济学研究领域长江学者、北京大学教授蔡洪滨则始终“注重把经济学理论研究与丰富多彩的中国经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寄望理论和实践的针对性研究能够对国内有关政策的制定提出有益的参考意见或产生积极的影响,等等。

2.把国际前沿学术理念和新兴学科带到中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国际学术界所关注的领域也在不断更新。能否把国际学术界最前沿的理念、最有现实应用价值的学科知识体系引进到中国,让其在中国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不仅关系到我国学术界研究生态的新陈代谢,甚至还影响到我国发展方略和国家战略利益的实现。在这方面,海归文科长江学者因其特殊的学术履历而颇有建树。下面以卫生经济、景观设计、公共管理等学科的引进为例,略作说明。2000年以前,中国经济学研究尚无“卫生经济”之说。然而,在此前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界认识到卫生领域的变革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故这一领域的研究在国际经济学界渐成方兴未艾之势。长期从事卫生经济学研究的国际著名学者、时任美国北卡大学终身教授的华裔经济学家刘国恩于2003年应邀回国,并担任刚刚成立的北京大学光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系主任。作为这一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刘国恩归国就职有效地填补了我国经济管理学科还没有卫生经济学的空白,北京大学也由此在国内率先获取卫生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在他的推动和主持下,北京大学率先于2004年成立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时至今日,卫生经济研究已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研究领域。中国第一个在哈佛大学获取设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俞孔坚,1997年回国后在北京大学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并推动了景观设计师成为国家正式认定的职业,促进了景观设计学科在中国的确立。他主张城市的现代化不能以牺牲自然和文化为代价,而是要崇尚自然和文化,把人作为主体的服务对象去考虑和设计。俞孔坚所引进的景观设计学科及其所传达的理念,正在逐渐改变着我国城市建设的思维和行为。曾在美国专攻公共管理专业的薛澜于1996年回国就职于清华大学。鉴于“中国改革开放步伐这么快,政府作用这么大,但当时国内并没有一个MPA的教育项目.对公共管理也没有概念”,他呼吁国内高校尽快开设MPA,并成立独立的公共管理学院。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国内24所院校作为MPA课程试点,这一年清华大学也成立了国内第一家公共管理学院。此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与了国家若干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逐渐成为国内著名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如今。公共管理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凸显。

3.以学术为媒介,向国际社会发出中国的声音

在国际学术界,文科长江学者在境外高端学术媒介公开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不仅为人类知识的增长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有助于让国际社会全面、正确地认识和了解一个正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的中国。由于学者的非官方身份,其所议所论皆从学理出发,因而较之于政府的正式外交公告,往往更有益于消弭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误解,推动中外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如北京大学人口学长江学者郑晓瑛教授2011年曾在国际学术界享有盛誉的公共卫生杂志《世界卫生组织公报》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Twenty-year vends in the prevalence of disability in China”。该文利用中国1987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范围的残疾调查数据,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全面系统地评价了中国残疾现患率的变化,肯定了中国政府在这一领域取得的成就,并提出中国的残疾预防控制工作要随着残疾病因谱的改变而制定适宜的策略和干预措施。文中经过严谨的调查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为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残疾预防控制方面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据统计,80%的残疾人都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北京大学法学长江学者陈兴良教授2013年在世界顶级刑法学杂志《整体刑法学杂志》发表了《中国刑法学的再生》。该文清晰地梳理了从清末修律至改革开放后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全部历史过程。在此基础上反思了我国刑法学知识转型的必然性和实现路径。该文不仅对于我国刑法学的发展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引作用,而且有助于外国学界准确地理解我国刑法学的历史和现状。2015年欧洲科学院院刊《欧洲评论》以整期篇幅发表了清华大学英语系长江学者王宁教授主编的主题专辑《重新发现中国:跨学科的视角》。该专辑用西方的语言讲述中国的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中国的真实状况.有力地批驳了一些西方主流媒体试图妖魔化和唱衰中国的言词,在欧美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三、文科长江学者群体存在的问题

1.涉外研究不仅人数少。且力量分布也不均衡

扎根中国本土,解决中国问题,这自然是文科长江学者治学的特色和优点。但“强调关注和研究中国问题,并不是说可以不研究外国和世界”,实际上“中国的事情和世界的事情是紧密关联的”,“哪怕是‘纯粹的’中国问题,也必须有世界眼光”。注重对中国本土问题的研究,并不意味着可以削弱涉外问题研究。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中国同国际社会的联系愈加密切,在中国业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情况下,更需要对国际社会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这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攸关国家的整体发展和战略利益。那么在庞大的文科长江学者群体中有多少人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呢?据统计,2004―2014年产生的299名文科长江学者中只有36人把主要研究方向定位于涉外研究,其他学者或完全从事中国问题研究,或在主要从事中国本土研究之余,对涉外研究略有所及。那么在涉外研究方面,本土和海归文科长江学者是否存在差异呢?2004―2014年产生的文科长江学者中本土学者共有234人,其中只有21人主要从事涉外研究,后者与前者之比仅为9%,这就意味着本土文科长江学者不到1成的人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而65名海归文科长江学者(含1名外籍学者)中,有15名学者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后者与前者之比为23%。由此不难看出,海归文科长江学者相较于本土文科长江学者有更大比例的人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这是由于从事涉外研究一般来说要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多元的文化教育背景、宽广的国际视野,在这些方面海归文科长江学者自然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总体来看,无论是文科长江学者总体,还是本土文科长江学者或者海归文科长江学者,都只有极少数人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这较之于其中国本土研究显得“势单力薄”。

实际上,文科长江学者从事涉外研究者不仅人数少,且人员分布领域也不均衡。据统计,在36位主要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中,有9位主要从事西方语言文学研究。11位主要从事世界历史和外国哲学研究,两者合计达20人;有9位主要从事境外经济研究,7位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国际政治学研究,两者合计为16人。这说明我国文科长江学者涉外研究多侧重于西方历史、语言、文化等基础研究,而对当代国际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等现实问题,研究人员则相对较少,而能否对后者相关领域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往往更直接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2.在国际学术界影响力尚很微弱

文科长江学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目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已经成为知名的人才计划品牌”。文科长江学者在国内学术界享有崇高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那么这一学术群体在国际学术界又有怎样的学术影响力呢?人文社会科学在国际学术界是否有较高的影响力,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是否在国际著名相关专业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被选为国际著名科学院的外籍院士、在著名国际学术刊物担任编委。参考以上标准,为全面考察中国文科长江学者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笔者通过查阅各大高校、学院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资料,核查各位文科长江学者的学术业绩,从中可以发现:从总体而言,中国的299名文科长江学者所发表的论著很少能够走出国门.主要还是在境内“自产自销”,国际学术界很少能够听到来自中国人文社会学术界的声音。从事中国本土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尚且不论,就是那些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也不容乐观。一般来说,涉外研究更需要与国际学术界同行交流、切磋,其研究成果更适宜在国际学术媒介发表。据统计,研究方向主要定位于涉外研究的36位文科长江学者,只有15位的主要研究成果在境外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境外出版社出版,比率约为42%。这就意味着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有近6成学者不能或很少在境外发表或出版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担任负责人或被其吸纳为成员也是其学术能力在国际学术界被认可的重要标志。而36名主要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只有以下4名成员获此殊荣,分别是从事国际法学研究的易显河被吸纳为国际法研究院成员,而这一组织在国际法学研究领域享有崇高的国际学术声誉;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王宁和何成洲被评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其中后者还被推选为国际易卜生委员会主席,是担任这一职位的首位亚洲学者;此外还有一位由上海财经大学全职聘任的外籍教授John Tomas则担任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诺贝尔经济学奖委员会委员。能否在国际学术刊物尤其是著名学术刊物担任编委也是学者在国际学术界被认可的标志。这些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也只有从事国际法学研究的易显河、从事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孙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的王宁和黄国文、从事西方经济学研究的谢丹阳和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王正毅等少数几位学者被国际相关专业著名刊物聘为编委。而在主要从事涉外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中,以上所列的这些在国际学术界有较高影响力的为数不多的学者多系海归出身,这说明具有国际多元文化教育背景相较于国内单一的本土教育更有助于提高中国人文社会学科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至于那些主要从事中国本土研究的文科长江学者在国际学术界则集体几乎处于“失声”的状态。总体而言,文科长江学者无论是从事中国本土研究,抑或是从事涉外研究,其在国际学术界影响力尚很微弱,在国际学术界话语权十分有限,这显然同我国的国际地位很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