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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1:3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村金融发展论文

篇(1)

现阶段黑龙江省内除了农业银行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都逐渐将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缔了县镇级支行,缩小其规模,降级后的商业银行变为了储蓄所,并且已经不具备放贷的权限。

(二)政策性质的金融组织

农村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指的就是农业发展银行,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起初只是简单地对粮食进行收购和贷款业务,近些年,已经开始逐步向有利于“三农”的方向发展,实行以贷款为主,其他农副产业为辅的发展模式,到2007年初,全省共有近百家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近2500人。

(三)新型金融组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下建立的民间金融机构,黑龙江省第一家村镇银行就是在黑龙江省各级相关部分的共同协助下建立起的金融机构—东宁远东村镇银行。

(四)民间金融组织

民间金融机构在黑龙江省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其中包括基金会,民间借贷组织和扶贫社等一些准民间金融机构。但这些民间的金融组织可能有些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从作用上看,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农民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其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二、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制约

(一)农村合作信用社融资渠道单一

农信社遍及黑龙江省的各个乡镇,是黑龙江省正轨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在黑龙江省的所有乡镇,都设有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也成为黑龙江省正轨金融组织的主力军,其发展也逐渐倾向“三农”倾斜。但是,农信社受到自身规模的影响,融资渠道显得十分简单,致使其资金来源有限,直接影响其存款的年增长率。在省内某些地区,农信社发展畸形,已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大中城市中,利用吸收的农村存款,投放在城市的项目中,造成农村现有资金短缺,大量资金外流。

(二)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脱离民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它的数量在黑龙江各个乡镇中基本保持不变。但从全省整体角度看,其总量并不能满足区域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主要业务集中在政策性的收购和金融业务,很少与农民直接发生金融借贷关系。导致农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及其有限,对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农业发展银行严重阻碍了外部资金的涌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工作重心向城市转移

黑龙江省内除了农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已经把工作服务的重心由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了。单从省内各区县农村的农业银行的数量来看,每年都在减少,很多农业银行的网点都已经撤出农村,省内农村现有的农业银行因数量有限,很难实现规模性的发展,严重有悖于为“三农”经济服务的理念,没有利用县城优势资源,筹集资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

(四)民间金融机构缺乏规范性

民间金融机构包括基金会,民间借贷组织和扶贫社等一些准民间金融机构。在黑龙江省内的金融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虽然这些民间金融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缓解现有的资金供求矛盾,但是,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在借贷过程中大多程序简单,缺乏规范性的操作流程。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都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放贷中过于看重经济效益,具有盲目性的特性。甚至有些金融机构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民间金融机构虽然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弥补其他金融形式的不足,但其操作规范的严重缺失以及高利率的特点将给农村借贷活动带来不良后果。

三、探析黑龙江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增强农村信用社融资渠道与信用社改革

针对地方政府过多干预农村信用社业务的问题,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大范围扶持力度,一定要切实依据农民实际的承受度,灵活的对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或增加或降低,这样不仅考虑到广大农民的实际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还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在吸收外界存款方面的能力,大大的降低了农信社的经营成本费用,将其中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进行减免。同时还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成功向中央银行进行借款。具体来说,首先,要改革产权,将“自主经营发展以及自我约束和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将产权模式进一步的健全,将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其二,农信社要开发出更多的金融产品,将金融产品的种类进行创新,进一步完善农信社的电子服务各方面的功能。其三,对农信社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而对其进行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批评管理。

(二)加强政策支农力度,将服务联系民众

一般来说,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在金融方面建立了健全的政策,才能对“粮棉油”在资金上进行大力的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依据“现代银行”的实际运作能力以及具体的要求,根据地方银行的发展状况以及在业务开展方面的情况合理的划分分支机构,充分将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发挥到最大。在整顿改善的同时可以扩大其业务的开展范围,建设多元化的政策性的金融业务,例如大力推广农业科技金融业务、开发综合的农业资源金融业务、发展农村生态环境金融业务等等。改变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重点,将支持农产品流通转变为支持农业生产方面。对于那些比较基础的业务例如“农业基础建设”、“农业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开发综合”和“农业扶贫”等也要同时支持,将农业发展的脚步进一步推进。当然还要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大力的信贷扶持,彻底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真正的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的投入

就农业银行来说,其改革方向为“必须立足三农”,要将城市和农村联合起来,对“三农”金融产品的服务当做是农业银行未来工作中的重点。当然农业银行还要将这项工作的重点放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上,将传统定位农村低端金融市场转变为定位农村高端金融市场。农业银行还打大力响应商业化改革的号召,将农业中的龙头企业当成支持的重点,并且大力支持一些乡镇中比较优秀的、发展较好的企业进行第二次的再创业和再发展,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良好的市场“交叉定位”。农业银行还要将一些运作比较良好、资金运转灵活、具有较高商业化的龙头企业以及具备村镇化基础建设的大型工商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对象。积极的鼓励农业银行大力的进行改革和发展,依据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当地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有效的市场化方法将农村的农业发展做好做大,同时还要将农业银行中多余的一些从业人员或者是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可以改制为农信社或者是改制为小额贷款单位等等。

(四)规范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

就目前来说,要大力鼓励那些多种多样的经济主体去投资农村金融机构或者是兴办这样的机构,比如“农村相关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村中型或者小型民营单位”,还要对“农村个体经营人员”和“农村一些小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和其自身经营资本结构发放相应的贷款。将完善制度以及政策作为基础着手,推进农村民间金融机构有效的、良好的运行下去。同时还可以提高“准备金的利率”以及“资金的充足利率”,将农村市场严格规范起来,实行相应的“风险责任制”等方法。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类似一些合作银行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合法化。使其走向更加规范、更加有序的道路上。

篇(2)

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概述以及互动式发展关系

其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相关概念。所谓的农村金融,就是指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它是以资金为实体、信用为手段、货币为表现形式的主要资金运动方法,是三方面内容有机统一的整体。我们在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农村金融是指其组织与结构,是金融行业的内部系统。它最显著的特点表现在金融机构多样性、市场发展渐进性和企业经营具有较高风险的性质上,并且带有一定的季节性,资金周转相对缓慢。农村经济所涵盖的内容则表现出不确定性,它会随着国家发展阶段的不同政策有所差异。在市场化运行的今天,农村经济在结构上更趋向于三合一模式,即农业经济、农村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成本不断上升,边际效益却有所降低,资本的有机构成逐年递增,与农业相关联的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式发展关系。顺应科学发展观的新背景,我国经济建设要朝着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基础内容,金融水平归根到底要取决于经济的整体实力。经济的全面发展会带动金融的进步,金融行业的复苏又会给农村经济提供新鲜的血液,创造更多的社会资金。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地区一定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经济发展制度,从本质上而言,农村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关系,两者既对立又统一,并且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我国农村一定要把握好两者的互动式发展关系,通过农村经济的振兴促进金融改革,再以金融改革带动农村经济,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互动。

三、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互动式发展的有效对策

在以上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地看到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具有的互动式发展关系。为了将两者的互动关系发挥到最大化,我们一定要找到科学的对策加以完善,促进农村经济的腾飞发展。

(一)坚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式发展关系,我国农村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基础。首先,要确立一个经济发展的共同目标,坚持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前提,建立健全经济制度,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其次,树立正确的经济经营理念,加快金融改革的速度,国家要大力扶植农村经济,合理定位农业产业,给予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服务。

(二)坚持结合农村经济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形势也得到了更新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得到了转变,经济格局也日渐多元。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坚持创新,积极进行融资,正确处理农村的短期经济效益与长期盈利之间的关系,扩大现有银行的服务范围和业务水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的对策来增加农民的收入,降低资金风险和收入差距。另外,农村地区还应该扩展业务范围,积极引进投资,利用商业合作的方法收集资金,扩大农业产业化生产的规模,并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理念,做好职业道德培训,选取素质能力过硬的员工进入金融机构,向农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坚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创新发展

创新是进步的动力和源泉,也是发展的基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市场的变动情况,在金融业务、经营战略、业务范围以及相关技术上推陈出新,更新服务理念和相关制度,注重农村面临的潜在风险,坚持科学发展观,对农村经济问题实施更好的预测和防范。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创新,注意把控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实行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相关的监管部门,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结合农民群众的需要更新金融政策,将创新发展贯彻到底。

(四)坚持农村金融的规范性经营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密,两者互为表里,相互促进。农村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经济运行的规律,按照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制定经营理念,实施规范性经营。例如,科学制定农民贷款细则、地区经济建设准则等等,并成立监督小组,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把关。在经营过程中还应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规划地区发展方案,积极探索动产抵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维护农民的金融安全,以规范的制度发展农村金融。

篇(3)

[关键词]农村金融有约束金融深化金融抑制

Goldsmith最早提出了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概念。Goldsmith认为金融结构指的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金融中介组成、相互之间的比例以及金融中介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所构成的金融生态环境。Goldsmith认为金融发展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一个演变过程。不同国家在同一时点上的金融结构可能完全不同,金融发展的道路也有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1]Mckinnon和Shawn在研究了发展中国的金融结构、金融发展道路和经济发展水平之后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理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所谓“金融抑制”是指,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优先发展他们认为需要发展的行业、企业、部门,采用了压低存贷款利率,扭曲汇率或者采用成立政策性开发银行的方式来发展其金融组织体系。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二元经济结构。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金融二元化”(FinancialDualism)的存在。[2]“城乡金融二元化”的出现是发展中国家采用“金融抑制”的金融发展策略造成的后果。“城乡金融二元化”造成了金融资源数量上在农村和城市的畸形配置和价格上在农村和城市的严重扭曲。从1952年我国开始建立以苏联为模板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就是农村地区金融中介事实上的唯一主力。尽管在改革开放中期,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一度也大力开展业务而农村合作基金会也一度发展势头迅猛,但最终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都从县域地区撤出了分支机构。农村合作基金会也因为内部管理问题最终被人民银行勒令清盘。2006年以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组织在政府的主导下在许多地区开始试点。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太少,影响力还不够。当前,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存在了50多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2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在农村设立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成功的从农村地区动员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服务。在这个期间,国家压低了金融资源的价格,控制了金融资源的分配。整个金融系统的功能主要就是国家的出纳。这一期间的农村金融发展策略就是“金融抑制”发展策略的一个机械延伸。农村为城市地区和工业发展输送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保证了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实现。1978年到2006年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起步和发展的阶段。在这一期间,以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刚一开始进入农村,然而它们在90年代末期又从农村逐渐的撤离出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城市地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并带来了对资金的极度渴求。过高的金融中介准入门槛带来了农村金融中介数量增长的缓慢。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造成了农村金融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并且带来金融中介自身发展的缓慢。Stiglitz在分析了台湾和韩国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后指出:政府如果控制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并且采用比较严格的金融中介准入制度,就能够在金融市场中创造出一部分额外的租金。金融中介在这一部额外租金的激励下,能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并且主动改善自己的服务。这种金融发展策略,Stiglitz称之为“金融约束”的金融发展策略。我国在1978年到2006年期间采用的金融发展策略,事实上就是“金融约束”策略的不自觉的应用。在“金融约束”下,农村金融的结构和规模都受到极大的约束,随之而来的后果便是:涉农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融资困难、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呈现出对农村正式金融强烈的挤出效应、农村的金融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外流到城市地区。我们能够看到的是“金融约束”下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极大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大量的资金拥挤在城市地区比拼价格寻找出路,另外一方面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却不得不面对严重的资金短缺,告贷无门的局面。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的强烈反差使我们不得不认真的反思,我们实行的金融发展策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金融约束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组织体系的波动,在牺牲了效率的情况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的发展策略在运行中存在着对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掠夺,从长远来看这种掠夺是不可以持续的。我们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新的金融发展思路来指导我们的农村金融发展。“有约束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withRestraints)尝试性的提出了除金融深化之外的另外一种金融发展思路。

“有约束的金融深化”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有条件的实行利率管制、金融机构设立限制,实现金融中介服务范围、对象和产品差别浮动的一种金融发展策略。国家的人政府是推动有约束金融深化的主要对象。“有约束金融深化”内生于国家发展额战略需要。“有约束金融深化”通过激励条件的限制,促进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扩大服务对象,改善农村金融供给,有约束金融深化的核心观点如下:

一、国家通过限制金融资源价格创造“善意租金”促进金融中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通过行政手段,国家可以对金融资源的价格,尤其是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实施有条件的限制(比如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采用差别的存款和贷款政策,以保证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的现象减轻,同时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贷款发放),保证实际利率为政,让存款利率低于市场贷款供求平衡时的利率。金融中介可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资金,从而获得超过完全竞争的贷款市场所获得收益。与此同时,金融中介在获取低成本资金的同时,也更有可能给中小企业以较低价格贷款,从而促进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家应当采取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

国家采用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能够保证在“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政策下受到很大伤害的农村地区得到足够多的金融供给。国家通过降低农村地区或弱质行业的金融中介的准入门槛限制,能够从总量上加大对弱质地区、弱质行业的金融供给。金融中介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竞争的加剧,更有可能带来金融供给效率的提升和金融服务质量的改善。这种来自金融体系内部的改善,必然会提高农村金融的整体运行效率,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地区维持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能够避免城市金融系统的过度竞争,防止出现系统性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保证城市地区不和农村地区争抢金融资源,避免城市和农村地区金融二元化的进一步扩大。

三、国家应该建立明确的跨区经营和跨范围经营的升降级制度

建立针对金融中介准入范围、准入地区的一种动态的升降级制度,能够很好的约束和激励金融企业开展好相应区域内的金融供给业务。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功能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农村地区缺少相应的降级约束和激励机制。在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经营中没有任何压力改善自己的服务,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金融机构的升降级制度的设立必然为金融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好的金融机构能够在升降级制度的鼓励下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则只能维持、甚至是缩小自己的服务范围和领域,甚至破产退出。

笔者认为“有约束金融深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实施了“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之后的一个另外一个可供选择的金融发展策略。2006年底,银监会批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这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进行试点运行。农村金融中介供给形势进一步丰富。从目前在吉林、四川、陕西和河南试点运行的情况来看,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丰富了当地的农村金融供给的种类,有效的增加了当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农村居民的金融可得性。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的是,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还显得势单力薄,并没有改变现在农村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独大的局面。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自身没有一个很好的金融组织体系,缺乏竞争机制,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中介和城市金融市场的金融中介之间缺少一种互动联结机制。[3]归根到底,国家缺少一个整体的金融发展框架,来指导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并建立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良好联结机制。“有约束金融深化”策略的实施一方面能够在农村地区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金融中介供给机制和金融中介发展激励机制,另外一方面能够通过其升降级制度激烈经营情况好的新型农村金融中介能够扩大其业务范围到城市地区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保证农村地区的经济在金融中介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得到推动和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农业发展在我国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三农”问题在我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在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农村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一、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历程

1979年,我国进行了经济改革,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从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向非农业为基础的经济转型。我国从1979年开始,对金融部门的投入产出品市场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年到1988年的改革调整阶段。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得以恢复,随着改革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银行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982年国家否定了信用社的双重管理体制,重申信用社合作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并先后进行了以搞活业务为中心、恢复和加强信用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理顺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83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了企业化运营。1984年,国家指出必须抓紧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其方向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集体所有的合作金融组织。1984年到1988年,通过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恢复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信用社的存贷业务、自有资金积累快速增长。这一期间农村信用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第二阶段是1988年到1996年治理整顿阶段,1988年我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我国实行了紧缩财政和紧缩信贷的“双紧”方针,信用社进入了整顿阶段,初步改变了信用社即是集体金融又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转变,初步理顺了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但在宏观紧缩的情况下,原来对农村信用社松绑的种种改革措施重新取消(如取消指令性计划、允许多存多贷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同时,信用社还要承担保值储蓄、购买金融债券的政策性亏损,再加上信用社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信贷资产的质量不高,非正常贷款比重高,贷款收息低,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日益严重。除了对信用社的改革外,1994年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任务是为农产品收购、消除贫困和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在中国农业银行接管了农业银行的政策性使命后,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农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按照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本着追求利润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它倾向于贷款给优质客户,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设置分支机构需要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因此其网点逐步开始由农村向城市收缩。

第三个阶段是1996年到2003年深化改革的阶段。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宣布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1996年政策性资产组合的分离,中国农业银行就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规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必须对自己的亏损负责,国家将不再提供支持。所以他们在放款方面变得小心起来,导致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变窄,进一步的,受到管制和较低的利息率为农户在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储蓄提供了负面的刺激,这样就刺激了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比如农村合作基金会等。

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信用社独立发展阶段。2003年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加快了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今年的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现代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决定。

二、改革中的不足及遗留下来的问题

农村的发展使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实行城市化工业化的赶超战略而攫取了大量的农村剩余,使城乡的差距逐步加大,造成了城乡二元化的局面。农村作为城市的“补给站”和“消化站“,如果再不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则城乡的发展脱节,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在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的历程中,我们发现所有问题所围绕的一个中心就是如何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乡镇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新的经济成分在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其扩展经营的需求时,就成为了市场资金的需求者。虽然国家银行和信用社能够解决部分资金需求,但无法满足其日益膨胀的需求。在农村实行后,千千万万独立生产的农户也成了资金的需求者。对大多数农户而言信用社几乎是他们谋求外部资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根本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那么,乡镇企业、农户,以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等对资金的需求因该从何而来?

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都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但是仍然面临农村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面。

首先,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资本金融需求,不与农户直接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其次,农业银行经营明确向商业化方向转变,这一转变的结果是,近年来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因此难以支持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再次,农村信用社在于农业银行行社“脱钩”时,被动的承担了大量的呆账,造成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历史负担严重,没有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在正式金融机构都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服务时,在客观上需要有私人金融组织的出现。农村金融机构因为要承担来自经济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的双重压力,加上农村中农户居住分散,贷款规模小,国有银行一般不愿向农业企业贷款。而民间金融是由农村内部自发生成的,具有微观信息灵敏的特征,借贷双方彼此了解,促使了交易费用的降低。民间金融组织是在农村土生土长起来的,与经济主体之间具有双向的利害关系,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他们具有信息成本优势。虽然民间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以及发展过快,使得民间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私人钱庄很多,高利贷发生率高等,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

中国的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首先应该明确,发展农村的目标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发展农村的经济首先就要发展农村的金融,为发展农村的经济提供资金。农业的产业化、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建的前提。:

因此,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是发展农村的基本条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可见,当务之急是为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融资的来源合法化规范化。乡村银行体系的建立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使之在运行机制和内部制度建设方面更有激励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另一方面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规范发展。

篇(5)

为更客观细致地反映当前山东省农户金融需求状况,考察山东省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设计了农户金融需求状况调查问卷,并利用2009年7、8月份高校大学生暑假返乡的机会,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实际收回有效调查问卷261份,范围覆盖到了山东省东、西、中部的17个县市。在此期间就农村金融问题奔赴全省各地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直接与农户进行访谈。本文在统计调查问卷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山东省农户金融需求的现状,总结了现阶段山东省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并提出了满足山东省农村金融需求的措施和方向。

一、有效调查样本农户基本情况分析

有效调查样本农户户主平均年龄45岁,户均人口3.9人,户均劳动力2.5人,户均家庭总收入24225元,人均收入6523元,户均务农收入9688元,户均打工收入11368元,户均其他收入2916元。为了更清晰地分析各农户间的特点,按照农户间人均收入分成6个组(见表1)。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户,占有效调查样本的9.2%,其户均家庭收入最低,户均年龄和户均人口最高,户均劳动力最低,因此其人均收入也最低,且户均受教育程度不高,称之为贫困型农户,多分布于山东省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在2000—8000元的农户有3个组,占有效调查样本的70.2%,其户均家庭收入和人均收入逐渐增加,其中户均务农收入占户均家庭收入的比重呈递减趋势,而户均打工收入和户均其他收入占户均家庭收入的比重呈递增趋势,且其户均年龄和户均人口较贫困型农户低,而户均劳动力和户均受教育程度也较贫困型农户高,称之为维持型农户,多分布于山东省中东部地区;人均收入高于8000元的农户,占有效调查样本的20.6%,其户均家庭收入和人均收入最高,他们或者是劳动力较多,有较高的打工收入,或者是专业种植大户,经营效益比较高,称之为市场型农户。

二、有效调查样本农户金融需求的现状和特点

(一)借款需求强烈

从表2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需要借款的农户占63.2%,说明农户生产生活中借款需求强烈,而实际获得借款的农户占61%,说明有借款需求的农户基本上都可以获得借款。其中,有借款需求的贫困型农户占62.5%,维持型农户占68.8%,说明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的借款需求较为强烈,是农村借贷需求的主体,其借款需求百分比与各自实际获得借款百分比相等,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的借款需求看似都能得到满足;市场型农户中,有借款需求的农户占44.5%,实际获得借款的农户仅占33.3%,说明仍有11.2%的市场型农户的借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从户均实际借款笔数看,有效样本的借款笔数为1.3,其中贫困型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的借款笔数分别为1.25、1.44、0.83,说明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的借款次数多于市场型农户,这也证明了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是农村借贷市场的主体。

(二)亲朋好友借款是主渠道

一般来说,农户借款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借款,包括从农村信用社和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另一种是从非正规渠道借款,包括从亲朋好友借款和从民间金融组织借款。从表3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从非正规渠道借款占77%,其中从亲朋好友借款占71.3%,是农户借款的主要渠道,从民间金融组织借款比例非常小,仅占5.7%;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占25.2%,其中从农村信用社借款占24.1%,是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的主要渠道,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仅占1.1%。

从不同农户类型看,尽管从亲朋好友借款比例最高,其中市场型农户更是达到了88.9%,但相对而言,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从农村信用社借款的比例较市场型农户高,分别占到了37.5%和29.5%,是其获得借款的第二渠道,而市场型农户则没有从农村信用社借款,但从民间金融组织借款占11.1%,是其获得借款的第二渠道。调查还发现,农户生活性借款更多的来自非正规渠道,而生产性借款则较多的由正规金融渠道提供,但即使是生产性借款,也有较大的比例由非正规渠道提供。

(三)借款用途日益多元化,但教育、建房、医疗等生活性借款仍占较大比重

农户既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也是生活消费单位,既需要生产性借款,又需要生活性借款。农户生活性借款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婚丧嫁娶、建房、购买家电、日常开支等;生产性借款主要用于购置农机、购买农资、发展养殖业、发展工商业、外出打工等。从表4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借款最主要的用途依次是子女教育、建房、医疗、购买农资、发展养殖业和婚丧嫁娶,分别占47.1%、37.9%、22.9%、14.9%、13.8%和10.3%,可以看出,农户生活性借款的比重要远远高于农户生产性借款的比重。此外,由于农户的生产性需求具有较大弹性,一旦面临资金约束,生产性资金需求首先被压缩,因而可能会严重影响未来的收入状况。

从单个项目看,教育支出成为农户借款的首要原因,医疗支出成为农户借款的第三位原因,这反映出由于城乡差距的快速拉大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缺失,农户家庭内部难以平抑特殊消费支出所造成的冲击,农户为了孩子的学费和家人的医疗费用四处筹钱的现象较普遍。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住房已经成为农村居民改善生活条件最舍得花钱的项目,农村建房热始终高居不下。农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住房条件无疑是件好事,但其中不容忽视的是农民的盲目攀比之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农民消费的不合理性。

从不同农户的类型看,贫困型农户借款的用途相对比较少,主要集中在子女教育、医疗、建房等生活性支出上,而且归还借款的压力比较大,占37。5%;维持型农户借款用途和有效调查样本基本相似;市场型农户借款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发展养殖业,分别占38.8%、38.8%、22.2%,其区别于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的显著特点是,市场型农户借款发展养殖业的比重较高,表明市场型农户生产性需求相对较为强烈。

(四)借款期限以中短期为主

从表5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借款期限在半年以内的占29.8%,在一年之内的占55.1%,在两年之内的占82.7%,在两年以上的仅占17.3%,说明农户的借款期限以中短期为主。其中,贫困型农户或者需要1—3个月的短期借款,或者需要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借款,这源于贫困型农户收入较低,或者需临时陛周转资金,或者需较长时间才能归还借款;维持型农户借款期限的特点和有效调查样本基本相似,借款期限以中短期为主;市场型农户借款期限在半年以内的占51.9%,在一年以上的占23.9%,这主要是因为其收入较高,因此仅对短期临时资金需求较多,而对中长期资金需求不大。

(五)实际借款数额以小额资金借款为主

从表6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5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占54.2%,1万元以上实际借款仅占13.2%,说明农户实际借款数额以小额资金为主。其中,贫困型农户实际借款以小额资金为主的特点更为明显,5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占62.5%,而且没有万元以上借款;维持型农户实际借款数额的特点和有效调查样本基本相似,实际借款数额以小额资金为主;市场型农户实际借款数额也以小额资金为主,3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就占到了50%。调查还发现,山东省中东部地区由于经济比较发达,农户对非农产业投入较大,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高;而山东省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农户的非农产业投入较少,户均实际借款数额较低。

(六)小额资金需求基本能得到满足,大额资金需求不能完全满足

前已述及,从表2看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的借款需求似乎都能得到满足,但按借款金额细分后其期望借款额和实际借款额之间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从表7看,有效调查样本农户中,5000元以下期望借款占49.4%,而5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占54.2%,表明农户期望借款数额仍以小额资金为主,且期望小额资金借款需求都能得到满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8000元以上期望借款占40.2%,而8000元以上实际借款占34.9%,前者高于后者5.3个百分点;特别是万元以上期望借款占20.7%,而万元以上实际借款仅占13.2%,前者高于后者7.5个百分点,说明农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大额资金借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从不同农户类型看,贫困型农户5000元以下期望借款占50%,低于实际借款12.5个百分点,万元以上期望借款占12.5%,但这部分需求却根本未得到满足,说明由于贫困型农户还债能力不强,大额资金借款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而是转为小额资金借款;维持型农户5000元以下期望借款占52.4%,5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占52.5%,不可忽视的是万元以上期望借款占到了23%,而万元以上实际借款仅占16.3%,说明维持型农户的小额资金需求能得到满足,但大额资金需求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市场型农户5000元以下期望借款占38.8%,而5000元以下实际借款占61.1%,而5000元以上期望借款占61.2%,5000元以上实际借款仅占38.9%,说明市场型农户的小额资金供给远大于小额资金需求,但其大额资金需求却不能完全得到满足。

(七)农村信用社借款手续繁琐、利息高、抵押担保要求高

从表8看,贷款手续繁琐占有效调查样本的54。9%,是阻碍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首要原因。向农村信用社借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有些借款审批下来后已经贻误农时,因此借款手续繁琐是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面临的首要困难。

利息高占有效调查样本的41.7%,是阻碍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次要原因。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灾害多,成本高,效益普遍低于其他产业,农业收益率相对较低,而且农村信用社更是可以在一年期借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100%。2005年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借款加权平均利息率高达9.93%,较2003年高2.59个百分点,远远超过了大多数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因此,过高的利息率给农户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抵押担保要求高占有效调查样本的30.2%,是阻碍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重要障碍。农民向农村信用社借款需要提供可供抵押物,然而农民可供抵押的财产却“身无长物”。其土地、房屋没有产权证而无法抵押,至于农机具等用品,金融机构也不会接受。在农村,农民通常通过连保等模式获得借款,但是要获得连保也十分困难,因为条件很严格,对于许多农户并不适用。因此,农民通过抵押担保获得借款并不容易。

从不同农户类型来看,贫困型农户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利息高和手续繁琐;维持型农户去农村信用社借款困难原因和有效样调查本基本相似;除手续繁琐外,抵押担保要求高是市场型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面临的主要难题。

三、解决山东省农户金融需求的对策分析

通过以上对山东省农户借款需求、借款途径、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实际借款数额、期望借款数额、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困难原因的总体及分类型分析,对山东省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农户借款需求较为强烈,贫困型农户和维持型农户是农村借贷需求的主体,应是重点服务对象,资金需求以中短期为主,农户尤其是对大额资金借款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为此,应强化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邮政储蓄的支农责任,培育开放、多元化和多主体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满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1)调整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力度。山东省农业银行要扭转近年来出现的“非农化”倾向,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利用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传统优势,把其在农村吸收的存款的相当比例用于农村信贷,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同时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市场需要;实行更大范围的利率浮动,以适应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活动的需要,提高商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生存能力,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好为农村服务。

(2)完善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功能。各级政府部门应列出一部分预算,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弥补呆坏账损失,用少量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继续拓展其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市场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以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和生态资源保护工程为主体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

(3)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积极作用。邮政储蓄银行从其网点分布、业务种类等方面来看,与农村信用社的拟合程度均较高。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可以成为一个可以与农村信用社形成良性竞争态势的竞争主体,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同时,能够打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枝独大”的垄断局面,启动与农村信用社的竞争意识,而这种竞争也无疑将会启动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品质、提高服务效率。一是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协议存款、购买金融债券等方式向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农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农产品收购、农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会事业。二是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广大农村的网络优势,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的业务以及地方政府扶持农村地区项目的业务。

2从亲朋好友借款是农户借款的主要渠道,农户去农村信用社借款难,其中手续繁琐、利息高、抵押担保要求高是三大主要原因。所以,应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民间金融发展,鼓励、支持农村金融组织创新。

(1)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合作金融功能。农村信用社改革作为山东省农村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应该牢牢把握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效率。

(2)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其支农特殊性。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是相互补充的,民间金融对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的积极作用是无可置疑的,民间资金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不但能有效增加金融资金的供给,而且可以通过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竞争来打破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的垄断,促进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不断深化改革,改进服务质量,使农村金融市场真正按照市场经济机制运行,以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因此,应放宽农村金融行业的准入政策,监督和规范民间金融活动,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空白。

(3)鼓励、支持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单一,基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外,基本没有其他金融组织形式。因此,既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又要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征的金融组织创新。

篇(6)

2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

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发展影响农业经济增长机制。农村金融发展会对金融系统效率进行有效的提升,增强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性,从而能提高资本边际生产率,达到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效果。农村金融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使得金融行业的各项基础设施变得更完备,金融工具的种类逐渐增多,金融功能更加齐全。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行业的繁荣,会吸引外界储蓄的不断流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有效开发农村金融资源,能够促进农村储蓄率的提升,加大农村储蓄份额,无形拉动了农村的投资。但农村金融的发展同样可能导致储蓄率的下降。金融的发展减轻了流动性的约束,促使金融风险得到分散,储蓄户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随时从金融中介机构获取资金。流动性的减轻,使储蓄户没有较多预防性储蓄的存入,从而导致了储蓄率的降低。利率对于储蓄率的影响也很重要。利率水平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通常会随之提高,利率的提高会带来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同时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会影响利率,从而影响储蓄率,所以储蓄率的上升还是下降是不确定的。虽然是不确定的,但金融发展的确会给储蓄率带来不小的影响,同时给经济的增长也带来影响。

农村金融发展通过“转化率”来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转化率”是指金融储蓄向金融投资方向的转化。通常情况下,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能使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也提高。在金融体系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在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金融体系要对一部分资源进行吸收,主要体现在:交易成本的发生,主要是金融机构从分散的储蓄户那里吸收储蓄时带来的;信息成本的发生,金融机构为了能够让储蓄户放弃积蓄控制权时会付出信息成本;金融中介机构必然会从中获取利润。因此,金融体系对部分资源的吸收,会使部分资源不能形成投资。它们会以存贷差的方式流入金融机构以及以佣金的方式向交易商与证券经纪商处流入。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会极大提高金融运作效率,使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得到降低。例如,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会使手续费用或者佣金费用等发生的交易成本得到降低;降低对农村金融的行政干预,会让农村金融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道路,促进经济的提高。

篇(7)

走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生活更富裕,城乡差距缩小并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的经济活力释放,归根结底是财富的支持和驱动,因而农村金融是首要问题。但在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下,“不良贷款”、“贷款难”等等成了主要标签,同时涉农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不高,不能很好地适应金融市场的竞争。近几年,农村信用社逐步发展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大军,带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仅凭农村信用社来承担发展农村金融的重任过于单一,增加新的经济活力的工作始终需要不断推进。作为农村金融业一注新的清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被提上了日程,这一新的经济活力不仅富有中国特色,而且符合中国国情。但是在新型金融机构的不断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需要应对。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并推动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新活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规划是在我国考虑当前农村金融发展情况下制定的战略规划,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需要的,具有政策指导性和市场目标性,兼具政策目标和经济目标,既要考虑盈利能力也要兼顾政策效应,既要做到效益的提高,也要坚持保留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不断探索农村金融机构的特色发展道路,营造新的,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环境。1.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完美融合,优势互补。相比传统的涉农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能满足农民、个体户、小生产者等的实际需要,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满足服务对象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要求。相比较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信息服务、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运营效率上都更具优势和特点,从而更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找到自己的准确角色和未来的发展走向,各机构之间形成资源合理配置,共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贷款利率支撑财务的可行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较高,有效弥补了机构业务开展的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从而在成本环节提高了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新型金融机构在提高贷款利率的同时兼顾还款率、覆盖率,促成双赢局面的诞生。3.政府放权,市场活力更大。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没有过多的政府干预,政府的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其市场主体的地位更加明显,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坚持市场化经营,坚持走自主运作、自主发展、独立运用的发展道路。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新问题

1.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服务对象中,农民、个体户、小生产者等都过于复杂和广泛,加之监管力度的不足并且也难以全面监督,使得这些金融机构无法对贷款对象的个体进行财务信誉、个体特征等方面全面的了解,信息严重不对称。由于对新型金融机构了解不多,部分贷款者可能会擅自将取得的贷款资金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项目,而金融机构也无法确定得知这些情况。虽然实际生活中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贷款者签订部分附有限制性条款内容的合同来规范贷款者的资金使用行为,但这只能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无法保证所有的贷款款项都符合要求。2.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尚未成熟,仅为雏形。在我国目前所规定的成立条件下,新型金融机构的注册资金下限为几十万,与银行金融机构相比,具有更高的流动风险。除此之外,在经济底子较为薄弱的部分农村区域,所设的村级银行,信用社等网点较少,又因为新型金融机构还处于发展初期,还只是一个雏形,没有像银行那样的社会公信力和信誉度,因而难以吸收资金,资金供给面狭窄。尤其是贷款公司,较低的注册资本要求为设立贷款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通常只开展贷款业务,没有存款业务,从而形成资金需求多、供给少的尴尬局面。3.机构人员专业素质不理想。从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情况来看,很多机构将网点设置在较偏僻的农村区域,前来应聘的求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专业素质的匮乏,业务水平低下。但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又面临着自身规模小和组织小的局限,虽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设立了组织机构,但专业人员仍然不足以做到一人一岗一位。大部分机构内部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效率不高,直接影响到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加了机构内部控制的风险,操作风险更高。

三、阻碍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原因

1.资金供给力度不足。由于绝大部分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是建立不久,吸引资金的渠道少,操作成本高。同时又面临着当地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当地农民收入较少和没有过多的闲散资金的情况,从而使得资金来源成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一个头疼问题。2.机构人力资源匮乏。对于任何行业来说,科技人才都是重要保障,金融行业也不例外。能够引进和吸收具备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和金融人才是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人才问题唯一出路,是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部分工作人员是直接调派到农村网点,不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环境,还有一部分是当地人员直接招聘,但由于本地人员的专业素质不理想,也难以招聘到理想的金融人才和从业人员,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3.自主创新是瓶颈。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是农民、个体户以及小生产者等,客户群本身具有较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而决定了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如果自身没有较强的实力或创造力,则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发展,从而被淘汰出局。

四、我国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指向

1.扩充资金供给渠道。为了使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能够得到有效的拓宽,应该适当的对民间投资者持股比例进行提高,使得民间资本能够进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此,政府应当积极的加以引导,使得民间资本也能够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此外,为了使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渠道能够得到有效的扩充,政府还应当培育一些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的方式来建立起农村金融系统中的资本联结关系,从而有效的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使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渠道得到有效的扩充。2.完善相关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要想使得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得到可持续的发展,还必须要加强农村中相关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在许多农村地区,往往都没有完善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这对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再加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是近些年来才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性的金融组织,所以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都还不够完善,只有建立健全能够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使得我国新型农村金融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3.多层面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在当前的农村中,各方面的人才都还较为缺乏,由于受到人们对于农村的传统认识的影响,所以使得人才大部分都流向了城市,而在我国农村中,各个领域的人才都十分缺乏。在当前的新型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人才也是较为严重的问题,大部分农村地区都缺乏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工作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所以要想使得我国新型农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必不可少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积极的引进那些经验丰富的金融从业人员,对其充分加以利用。而对于已有的员工,则要积极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来使得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扩充他们的专业知识。只有建立起了一个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金融工作人员团队,才能够更好的为实现我国新型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牛玉亭 单位: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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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整体增长有着极强的正比例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发展步伐的加快,关于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探索在学术界掀起了极其激烈的浪潮,相关的讨论声音此消彼长,但大多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呈正比例的关系,即一个固定区域的经济增长越迅速,其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越良好,反之亦然。经研究,也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的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保持正相关。

2.1农村储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储蓄与农村经济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关联,早期国外的经济学者就通过科学的理论分析对二者做以明确的论证,采用了农村居民人均储蓄额度与人均纯收入作为农村居民储蓄—收入关系的变量,从而得出农村储蓄与农村经济发展间正比例关系的结论。并且,基于这一点,对国家经济环境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政策建议。农村储蓄量增长了,金融机构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将其资本投入到农村生产过程当中,促进农村相关基础建设行业的发展,令农村资本得到有效利用。

2.2农村金融机构利率的调整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

利率与我国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较强的正比例关系。农村金融机构利率的变化能够改变农村投资总量,使得农村经济的增长速度放缓或者加快。以来安县为例:当县里的信用合作社受到了国家利率调整指示的影响时,对县里的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当降低贷款利率时,县里当地的某些私人企业为求快速发展,积极进行融资,将其投入到企业的基础建设中去,进而令企业的生产效益得到提升,促进县里的经济发展。

2.3农村借贷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金融发展最初时,我国正处在资金短缺时期,农村生产效率停滞不前,传统农业生产遇到了瓶颈。与此同时,农村环境内部呈现出了部分资本流动的趋势,一方面,可以令农村手中限制的本金得到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正好为当时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的状况做以解围,农村经济对于资本金的需求极大,农村借贷的出现弥补了农村经济发展中对于资本流动性控制的缺失。经一段时期的验证表明,农村借贷频率的加快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令农村资本全面投入到农业的生产进程中。

2.4农村金融环境的转好使得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向好

金融市场具有降低经济波动幅度的能效。一般情况下,采用合理的金融机制可以平滑经济波动幅度,从而减免经济周期性的波动效应,对农村经济环境十分有益。一个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可以令农村经济的发展稳步提升,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干扰减弱,这对于农村经济体制这一本就不强势的体系来说,就减少了经济振荡与危机的可能性。

3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经济学家与相关学者一直未停止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作用机理,并且将很多经典论断应用在国家政策的制定上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收益。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而经济增长效率是影响金融发展步伐节奏快慢的重要条件,二者间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农村环境中的极其细微之处。相反,如果农村经济增长止步不前,就会对农村金融发展极其不利。近年来,在我国农村,整体的金融环境日趋成熟,经济发展也在国家支持“三农”问题后有着质的飞跃,今日农村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同时,农村的各行业及经济的发展势头也为金融业务的展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这对于农村金融来讲,无疑是一种挑战和机遇。意味着在未来农村的金融环境与经济环境之间,有着极其微妙的关联,令二者互相作用,相互影响,共同进步与发展。而且,这与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相关政策的导向性密不可分。

篇(9)

1.1农业信贷补贴论

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以农村金融理论为基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相对其他的经济行业来说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农民的收入一般情况下是低于城市市民的收入的,该理论中认为,在农村中,应该对农民实行信贷供给先行的金融策略,这样就能够快速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然后,在建立一些相应的具有非盈利目的的机构,从外部引进资金,对农民进行经济补贴。这种理论在发展中国家是非常适用的,能够快速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该理论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了出来,在进行相关机制设置时,没有考虑到充分挖掘农民的储蓄热情,而使农民能够快速拥有大量的廉价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地的财政负担。另外,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导致富农和贫农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造成资源的错误搭配和浪费,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

1.2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在80年代的后期,我国农村经济中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变为金融市场理论,这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信贷补贴理论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大量的资料研究证明,我国农民是具有较强的储蓄能力的,因此,并不需要大量的外部资金进行注入。因此,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市场的作用,将一系列不符合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取消,然后实现农村的资金供求平衡。在金融市场理论中,主要注重的是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控制金融的发展。然而,这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是有些超前的,因此,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问题。但是,伴随着该理论的逐渐运行,取得的一些成绩也是不可忽略的。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接入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2.1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金融体系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市场化进程的发展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当我们把视线放在农村时,却发现效果不尽人意,农村大部分地区主要依靠政府的政策进行金融发展,导致农村的金融发展一直处于萧条期。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已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像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正在兴建中,农村金融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体,带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作为主力军的农村新型金融体系。在我国预期的正规金融中,主要的商业性机构是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是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三个主要的金融机构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

2.2农村的金融需求现状

在我国,通过更好地了解当前的农村金融需求,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的整体发展,增强农村的经济发展。我国是一个具有较大面积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占据了大量的国土面积,想要对我国的农村金融进行全面的了解,需要进行深入的金融调研。基于他人的研究,我们总结了以下几项金融需求:第一,农民具有比较稳定的存款意向。在农村,一般的农民主要是将资金存入到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其中,资金较为富足的农民,则会考虑将资金借给其他的农民,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而相对较为贫困的农民,则会将大部分资金放置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第二,在我国的农村,农民间的金融活动主要是在农民之间进行资金的借贷。如在亲朋好友间进行钱财的借贷是非常常见的,只有一些比较富有的农民才会考虑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而那些自身较为贫困的农民由于没有相应的抵押物,很难从正规的渠道进行资金的借贷,因此,向亲朋好友进行借贷是较好的借贷形式,能够快速地解决资金的缺乏,但这种借贷方式由于缺乏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便会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从而造成巨大的金融风险,阻碍当地金融的发展。

3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建议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增长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只有解决好我国农村当前的金融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提高经济增长的作用,使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3.1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

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农民主力军的作用,需要进一步进行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改革,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积极的重组,培养具有合格主体的农村经济市场。然后,制定相应的农村发展银行改革方案,通过对相关的职能进行政策性的定位,将其范围及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再通过加大资本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加强对农村的开发和相应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农村信贷的长期效果。再者,对于一些大型的农村银行,可根据当地的实际市场需要,扩大金融支持,优化相应的发展战略。此外,还可以鼓励其他的农村储蓄机构进行农村金融业务的拓展,如邮政储蓄银行等,从而不断增加农业金融的范围。发展农业银行,增加民营企业中农民的持有股份,向农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特色化农业金融服务。

3.2发展乡镇企业

大量实践证明,金融结构中的指标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够促进乡镇企业的贷款数额。因此,通过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能够大大增强县域的经济能力,完善相应的产业结构,且为农民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渠道,实现了农民的经济增收。当前,我国的乡镇企业并不完善,想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国家需要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放宽乡镇企业的发展道路,只有将经济增长同科技创新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创造出一批具有高质量和高水平的产品,从而提高农村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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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 年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 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的逆流是的资金外流不能满足农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需求。

( 二) 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性支持方面效果不显著

三农的发展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两者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乏而使得效用发挥受到抑制。农业方面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这一家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政策性支农方面的业务范围是收购棉粮油等相关的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开发及产业化、农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很好的运行,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实施力度较小。

( 三) 政策性质的支农金融作用力度较弱

资金的来源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不充足,政府部分性或者全部出资占了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政府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农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同时作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展的经济类活动等的支持力度偏低,在其它入农户、涉及农业方面的民营企业的扶持能力也受到限制。

( 四) 小额类的信用贷款在农村运用受阻

小额类的农户型贷款对于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增加财富收入的农民群众而言是需求性是很大的,虽然现状如此,但是农民从农村金融机构中获取此类型的贷款却很难。四个方面的原因形成这一局面。一是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意识形态缺乏,逃避废弃债务等一系列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从放贷的成本考虑,小额贷款需求大,业务量繁重,成本高。三是从清收程序考虑清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脆弱性,起诉、扣款和变卖资产等清收货款的手段很难实行。四是农民自身的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低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自然方面的风险对其的影响均比较大,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概括性总结为改革调整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但是改革不彻底。

三、政策建议

( 一) 寻求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主要力量是农业银行,所以农业银行成为专业服务农业的银行。农业银行服务扶持农业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形成集团控股模式,给予县级金融机构在自主权和现代权限方面更大的能力。二是强制规定资金用于发行农业贷款的比例。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现状制定与之匹配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匹配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 二)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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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有关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最早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总结出各国金融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方面带有的规律性的趋势。其后麦金农与肖分别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政府干预的重要作用,认为有选择的政府干预有助于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农村经济的特性、“金融抑制”、资本的“趋利性”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退出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弱化趋势。因此,如何通过适当的政策设计让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服务,使其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宁波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试图在制度上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发展的优先序依据。

二、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保险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或直接由政府组建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保险。

3.在非农生产领域要大力引导商业银行的进入,在政策上为银行在农村设置网点或提供贷款提供方便,吸引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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