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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危机中找先机,把握发展主动权
首先,抓订单,慎选企业市场。要保证有订单、保证有现金流、保证生存,这是至关重要的,哪怕是订单收益低一点也要做,所以必须加大力度抓订单。这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重点抓政府订单、国有企业大订单和无风险订单;二是原则上不做贷资、垫资的项目,宁愿效益少一点、也要抓资金好一点、风险小一点的订单。
其次,抓结算,抓清欠,加强账款催收,努力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清欠的前提条件是抓好工程结算,建筑企业要明确每个项目的结算负责人,哪个时期完成什么内容都要有明确的目标。企业要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如果错过时间,那么对方企业就可能倒闭了,当资产一转移,钱就回收不过来了。再次,强化风险控制,防范风险。风险的产生会加剧危机的程度,越是在危机出现时,企业越要强化风险的控制,既要注意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又要控制导入式风险。一是提高投资业务的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防范回款的风险。即我们都履约,对方没有偿付能力、法人随时可能消失的风险。施工单位应逐一排查,做好财务和法律方面的风险评价,及早应对。三是规避履约的风险。现在的市场行情不是很好,施工企业要在履约的同时规避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风险,即使不履约,也必须以对方的不履约换取己方的有利条件。如对双方会谈的内容形成纪要,完善有关手续,组织相关保证履约案例的学习等规避风险。
三、敢向管理要效益,强化管理挖内潜
建筑企业要全力推进管理的精细化,树立成本领先的管理理念,构建严密高效的成本管理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要以施工现场管理为龙头,规范安全质量行为,狠抓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一是优化材料采购管理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对于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供应链的方式进行采购。企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减少供应与需求之间的中间环节,通过向市场要“库存”。同时,施工单位要注意优化业务流程和施工工艺,降低材料损耗。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0%多,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正确分析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抓住影响工程成本的重要过程,实施监控,是实现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二是确定成本目标,明确目标责任制,多渠道降低成本。一方面,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要注重过程的控制;另一方面,把成本控制工作做的扎实、细致,落到实处,就必须细分管理单元,将施工项目成本总目标分解为若干细小的成本单元,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和全体人员,不出现管理的死角。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施成本考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是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措施,也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方法,企业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激发员工的内在潜力,使每个人都能施展自己的能力。
四、加大市场开拓多元化之路,形成建筑业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实施强强联合战略,创新企业间合作、互补、共赢的机制,在项目上进行战略联盟,并积极主动与涉外经营的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努力吸收国际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凭借企业自身的业绩、管理能力和品牌效应拓展市场,积极培育市场资源、建设、经营新型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领域项目。尽快建立完善区域化市场开拓、管理模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立足科学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大力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向机场、水利水电、污水处理、环保等相关领域土建市场的开拓。做好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中应履行合同、创建名牌、打造企业品牌,利用在建项目结识朋友,开拓市场,锻炼队伍。形成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集成配套的核心技术优势,占领行业技术制高点。在经营工作中巩固强项、突出专业,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打下基础。
五、加大资金回收和融资力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筑企业要积极寻求银企合作,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开展企业合作,使资金得到有效运用;企业要挖掘内外资源潜力,通过优势企业上市等办法,以资本市场化来带动企业对社会各类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挖掘潜力,降低经营成本,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工程承接环节和合同签订环节,将风险化解为零。尤其要增加国际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关注国际时局,实施多区域开发,分散风险。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做的事情做起;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办案,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坚决克服执法中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
其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文秘站: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法律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再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同时,执法为民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利不受侵犯。
前三季度的统计数字显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12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事实表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今年以来并没有因为房价的滞涨而对投资开发有特别大的影响,这起因于开发商对后期房价以及房地产政策看好,更对政府“救市”有着很高的预期。因为近期不时有土地流拍、土地价格下降等消息传出,实行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比开发商还要着急。而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是拉动内需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出口萎缩、消费不振的背景下,如果房地产业出现剧烈下挫,中国经济迅速下滑的风险将加大。正在“救”与“不救”之间举棋不定的各级政府借金融危机的大气候瞬时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举措救房市。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建筑行业多数人对后市还是谨慎看好。
此外,政府“救市”举措是宏观层面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防患于未然:10月17日、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时的基调是保持中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主要措施是拉动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提出要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抓紧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和民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尤其是加快铁路建设。10月21日的会议上还专题研究了加强基础建设投资,核准了公路、机场、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还提出要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速度、加大对中西部投资力度等。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当前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初步匡算,到20__年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特别是铁路建设,我国大规模的铁路建设正在各地全面展开。截止到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铁路重点工程达到150条,总投资超过1.2万亿元。铁路建设投资已经劳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力支撑。
另外,作为政府,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是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手段。
如此看来,机遇应该是行业情绪近期的主旋律。作为施工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将这些“利好”化作动力,把成果收入囊中,才不辜负这全球危机之下独善其身的中国经济创造的机遇。作为中小型施工企业,我们能做什么呢?
更加注重经济低迷带来的连锁反应给施工企业增加的风险
开发商的支付能力是当前中小型施工企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风险。
尽管房地产市场在国内是一个不完全的竞争市场,但市场的竞争仍然是存在的。竞争和资金的压力对于开发商来讲任何时候都可能是致命的,尤其在当前形势下,一旦开发商资金断链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不仅是利润减少,停工、窝工带来的成本增加,非预期的纠纷更是纷沓而至,亏损甚至损害企业品牌的风险必然增大。
对于施工企业,当前形势下,承接项目或者签约前应当充分考虑自身垫资的能力和开发商在遭遇市场与政策风险的支付能力,即便是信誉卓著的开发商。在房地产建筑市场中,开发商始终扮演着支付机器的角色,其信誉完全取决于当期项目的资金组织能力和给付能力,无论其过去积累有多大,投资都会超过其自有资金数倍。因此,在承接项目前,从开发商的产品市场定位到开发商融资环境,从市场风险到政策风险,从支付信誉到支付能力都应当列入预算经济分析的范畴内,这些有益的经济分析是施工企业原始对抗风险的关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施工企业必须特别关注开发商的非预期性的违约,在不间断施工的情况下,工程款的迟延支付是以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的赊账及自身的融资为基础的,过度的负债有可能造成利润率的下降,因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施工企业有可能在开发商财产被法院分配前先于开发商而成为建材材料供应商和融资对象的被告,而开发商剩余财产的法律分配则是一个具有一定时期的过程,诉讼短则两三年,长则数年及至无期限,并且,债权不一定能够实现。
对于开发商的非预期性违约,施工企业应当给予适度的容忍,但恶意违约除外。对待经常性的非预期性违约,施工企业应当与律师协商,定制一个驱动开发商及早付款的谈判方案,按阶段区分实施,尤其在当前形势下,这样做可以在开发商遭遇其他享有优先权的重大债权人诉讼时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低迷的建筑市场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机会?
资金饥渴势必导致众多地产企业或抛盘套现,或降价
销售,或寻找合作者。
20__年,对于屡屡创造融资新高和首富神话的房地产业而言,情况急转直下。万得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月,在港上市的40家大型内地(包括有内地业务的)地产股市值大幅缩水,包括绿城中国、合生创展、合景泰富、雅居乐在内,平均缩水幅度超过40%。而内地地产股也同样遭遇市值平均缩水超过15%。
“境内外ipo融资途径越来越窄,国内银行对开发贷款几乎叫停,开发商今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寒冬,或抛盘套现,或找合作伙伴,或卖项目走人,开发商出路无它。”
这个时候,作为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有了新的发展机遇
资本的积累并形成资本优势一直是中小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瓶颈,特别是自07年下半年开始,进度款、结算款越来越不容易兑现了,所有的借口,都是经济不景气,工业是产品无法按预期的价格出售,商业地产是风霜雪雨,有价无市,成交量大幅下跌,无法实现预期的利润,房地产企业迫于还贷或者防止资金链的断裂,不得不寻找可靠的合作者或者转让所谓的烂尾楼。
政策上,除了国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外,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实行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考虑近期不时有土地流拍、土地价格下降等因素,不得不为了逃避土地流拍造成的地方财政的收入锐减推出类似保障性商品房等等限定一定购房条件和价格的举措,以及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拉动房市。
低迷的市场为苦于无法发挥资本规模优势的中小型施工企业提供了资本积累的新途径,新机遇!
对此,中小型施工企业能做什么呢?收购?合作?代建?开辟新的业务,形成产业多元化的架构?
经营思路:碍于资质范围、管理能力及资金风险控制的需要,企业横向联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竞争优势,投身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中,积极参与房地产合作或者收购持续开发,利用自身的施工优势,策划和控制开发成本,以低端又优于正常施工利润的价格策略,短平快完成项目开发和资金的回笼。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经济适用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通过bot等多种模式寻找企业关联业务发展多元化的新思路。对于中小型施工企业,借此机会,可以逐步朝综合管理型工程公司方向发展,可以联合、参股或兼并收购中小型设计院,逐步转行为工程设计与施工结合的公司,发展建筑主业要由施工总承包逐渐转变为工程总承包;通过改革优化队伍,精简人员,使职工队伍逐步向管理层转变,使工程总承包的市场占有率大幅上升,提高工程总承包的管理能力,建全并完善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支工程总承包优秀的管理人才队伍。加快打造新型的建筑承包商:总承包及总集成商,这也是在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方向,是投入到当前经济形势下业务转型或者深化等经营方式上改变的需要,也是国际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趋势。
另外, 加大企业对投资融资与资本运营能力的培养,通过为企业发展战略筹资、为重大项目建设投资、为经营活动融资和优化资本结构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要在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紧紧围绕着多元化产业的发展,以资本运营为重点,不断创新资本运营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资本运营质量,增强投融资能力,创造和发展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多元化发展过程中,必须强化风险管控。施工企业的多元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由于单一施工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的系统风险。但多元化在化解风险的时候,也带来了新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会更隐蔽,稍有不慎,转型后施工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背景条件下进入多元化的施工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
人才:是介入新的业务的重要保证,在当前业务不太饱满的情况下,应考虑人才储备计划,招贤纳士,等待机会。相对于以前业务单一的的施工企业而言,开发前期策划、设计、项目管理及实施等人才将是要重点考虑的。一是业务扩展或者转型的需要,二是为适应今后总承包企业资质改革做好人才的储备与培养。
制度建设:也是迎接机遇的重要保证,面对新的业务,新的投资方向,原有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无法避免的会显现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实际又能管控的制度尤为重要!无论是现在或将来,工程项目管理对与建筑施工相关联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强劲的战略基础功能。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资源>文秘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不断提高前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实践证明,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管理战略,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也是当前形势下进入相关行业的基础。
可以说,一个时代的经济浪潮中,越是低迷的时候,对相关行业中的一些企业就是机遇,如何在当前的形势下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客观分析和评价企业内外部环境,选择适合自身企业的发展之路是当前面临困境的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谨以此文以求探讨,不足之处望广大同行多予以指正。
参考资料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异常火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开展。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
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规避招标情况较为严重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建筑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3.评标和定标缺乏公正和科学性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4.招投标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化
(一)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来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5. 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对策分析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做好评标工作的保密性
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开展评标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为选取评标专家或是评标专家名单泄漏,都会造成评标公正性名存实亡。因此,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是随机的,而且要对所抽取到的专家名单进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评标结束。在评审专家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判时,可以隐去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背景等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干扰,促使专家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评分工作。
4.合理确定评分方法
招标文件中要确定合理的、有针对性的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最好采用百分制评标。在采用百分制评标时,需对评分标准、评分顺序作明确规定,评分顺序应先对有自由裁量权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然后对业绩、商务等硬性指标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评委需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顺序进行评标,防止个别评委出现定向打分现象;尽管评标时间有限,仍需要求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过低总价、投资占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比较,对不合理低价或过高报价,要提出质疑,有效遏制投标单位无序竞争,恶意压价抢标、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哄抬报价等行为的发生。
5.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工程招投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是其核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往往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方式,这需要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
首先应提供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要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固定的法定媒介工程招投标信息,让所有的潜在投标企业公平地获得工程的招标信息,也使招标人能从更多的潜在投标企业中寻找到适合施工企业;其次应完善建筑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为招标人和投标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使整个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再次应加强政府的指导功能,加快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标准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的基本框架,尽快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实行失信惩戒制度,用市场经济手段约束各工程建设主体的行为,为招投标工作创造—个良性的发展环境。
四,结束语
在未来,如何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的理想化投标,是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者考虑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行政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希望在未来,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蒋永东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对策的探讨 [期刊论文] 《中华民居》 -2012年5期
[2]姚璐璐 邢彤 付文璟 姚文超 建筑业招投标现状探究 [期刊论文] 《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2010年4期
[3]陈婉玲 诌议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21期
[4] 建筑工程招投标双方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和对策 [期刊论文] 《四川建材》 -2009年3期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年来,的招投标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为了规范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开展。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干预仍有较大影响
从表面看,很多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
串通投标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在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指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6、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不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
虽然前面提到国家为了规范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招投标过程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2、市场竞争激烈
因为市场的供求不平衡,所以整个市场出现了激烈的竞争,有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往往会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的行为。
诚信经营的意识薄弱
虽然市场经济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作用的结果及传统文化占据一定的地位,诚信经营的意识还没有深入到我国国民心中和企业的文化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的更多是人情世故。另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管需要,从而给“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机会。
行政部门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国目前的行政单位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复杂,本身的建设工作就存在着一些问题。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许多建设项目法人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工程项目经验。而行政单位的工作能力有限,不能对其实施很好的监管,问题就这样出现了。
四.应对这些问题的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规范评标过程,完善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应该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规定,为评标过程中各个单位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同时要求公开唱标,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评标时应综合考虑技术标、商务标,尤其应以技术标为核心,不应片面追求低价,同时投标应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好。
五.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看到招投标我国的发展确实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规范化进程。,行政单位在这其中也有着不小的责任。在未来,如何使的招投标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的理想化投标,是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者考虑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行政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希望在未来,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昕 蒋晓红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被引用 4 次)[期刊论文] 《浙江建筑》 -2009年1期
[2]朱珩琰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6期
[3]蔡辉鹏 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3期
郑传清,法学硕士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上海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现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要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学。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犯罪研究》、《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上海法学论丛》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核心提示: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往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隐蔽性,使得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时往往是“听到辘轳响找不到井”。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人员一是要坚持同步介入事故现场调查,搜集和固定原始证据;二是要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及时制定和调整侦查策略,确保反渎查案工作取得成效。
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的顾秋云、张新连犯罪案件,系该局在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并固定关键证据后,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历经3年缜密初查最终成功办理的案件。
一、同步介入事故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
2008年12月,上海市松江区某镇大庙村一幢二层厂房翻建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区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人员第一时间介入事故现场调查,获取如下信息:一是上海隆裕针纺织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谷春(外地人)在租借该厂房后对其进行违法翻建;二是谷春将翻建工程违法发包给了无资质的个体老板孙根财(本地人)进行施工;三是谷春和孙根财均表示违章翻建是其擅自行为,未向政府建筑管理部门申报也未跟任何人打过招呼;四是厂房违法翻建的时间已经长达50余天;五是违法翻建厂房与大庙村村民委员会仅相隔50余米。
侦查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该厂房违法翻建造成施工人员死亡事故的背后可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但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哪个政府部门?哪个责任人?是还是?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二、多措并举,灵活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
侦查人员对现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后,制订了两套方案。方案一是以调研该镇土地性质和违法建筑监管情况为由走访当地土地所。为了避免土地所工作人员事先有所警惕和准备,侦查人员采取了“突然袭击”的方式造访该所负责人,并顺利获取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土地巡查制度要求巡查人员定期将巡查情况向土地所和上级部门书面上报,一旦发现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则要第一时间上报,由相关单位实施拆除。而该镇土地所的《每周巡查记录》中显示巡查人员上报的记录均为“正常”。随后,侦查人员立即赶赴上级部门,调取了该镇土地所上报的每月《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月报表》和《违法用地报告书》,进一步证实巡查人员未将该违法建筑的情况上报。嗣后,侦查人员召开线索评估会,会议中有观点认为,土地巡查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查处土地违法,其失职行为与违法翻建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后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暂不宜追究土地巡查人员的渎职罪责。
侦查人员随即调整侦查方向,启动方案二,即以反查翻建厂房的拆除问题为由手走访该镇纪委,约谈了该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在谈话过程中,侦查人员了解到:一是该镇成立了专门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的村委会主任都是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违法建筑由各村委会负责巡查认定并上报给村镇办,村镇办再交由拆违办实施拆除工作;三是大庙村村委会并未将该厂房违法翻建情况上报给村镇办。侦查人员向该主任顺势提出其说法是否有依据时,该主任为撇清责任,主动配合侦查人员到政府办公室调取了相关文件,侦查人员在未惊动其他镇领导的情况下顺利调取到该镇整治违法建筑的全部文件资料。文件显示大庙村村委会主任顾秋云为该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大庙村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至此,侦查人员将顾秋云锁定为查处对象。
三、小心求证,大胆决策,细致初查显成效
锁定顾秋云后,侦查人员并未急于启动案件,而是开展扎实的初查工作,对顾秋云及其家属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信息、通讯记录、宾馆住宿记录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通过对顾秋云、谷春、孙根财等人的通讯记录进行长期动态监控查询并逐条比对筛查,侦查人员梳理出几条重要的信息:一是顾秋云和建房老板孙根财之间有过电话联系,二是顾秋云和一个叫张新连的人有频繁的电话联系;三是谷春租住的房子的固定电话的机主是张新连;四是张新连和孙根财之间也有电话联系;五是谷春和顾秋云、张新连之间从2011年初开始已经没有电话联系。上述信息中,张新连这个名字出现频繁,侦查人员敏感的联想到:在事故发生当日谷春的笔录上有这样一句话:“建房子的事情,我跟村委会副主任张新连说过,他没同意也没反对。”至此,大庙村副主任张新连首次纳入侦查人员的视野。
鉴于上述信息,我们大胆的推断:(1)顾秋云和张新连允许谷春违法翻建,并介绍孙根财为其建房;(2)谷春因为违反翻建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死亡事故,导致被判处缓刑、赔钱、罚款,经营不善,已经和顾秋云、张新连闹翻了。
此时,启动案件的时机已经成熟,侦查人员仔细评估后认为,顾秋云、张新连、孙根财和谷春四个人中,前三人都是大庙村本地人,属一个利益集团并极可能已串供。相比之下,谷春跟他们纯粹是利益交换,且很可能已闹僵,四个人中最容易突破的就是谷春,而最有价值的也是谷春。侦查人员果断决策突破常规的侦查模式,在正面接触顾秋云、张新连之前,以监所科约谈缓刑人员的方式先接触谷春。事实证明,我们对于谷春的预判完全正确,谷春已因该死亡事故负债累累,满怀怨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交代了顾秋云和张新连收受其财物,允许并介绍孙根财为其违法翻建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尚未接触,就已经在我们的预想中大获全胜。
四、集思广议,准确适法,宽严相济显法威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城市创建工作,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协调法制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保证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做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办〔〕6号),按行业系统、片区进行全员培训,截止目前,组织危化企业开展防火演练1次,征集《年安全文化论坛论文征集》活动论文14篇,组织参加省安委会《大众交通安全知识竞赛》10000份;组织各类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0期2344人;扎实开展全国安全宣传月活动,6月13日上午,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区质监局、区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五分局等8家单位参加了区集中宣传点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8个,摆放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挂图16张,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日,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部分社区在辖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点46个,全区共免费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共2.5万人,丰富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提高了社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意识,增强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招投标办法主要用于管理和指导市场竞争。项目招投标管理是一种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方式,它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契约)的一种法律形式,能有效发挥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建筑市场的良性竞争。招投标管理是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劳务承担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作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优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就如何规范招标投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策略与建议。
一、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监管缺失
各种规避、破坏公开招投标的行为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目前在招投标管理职能上存在管理交叉,个个管、个个都不管的局面,给招投标管理造成混乱。另一方面,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设置运行并不完善,造成招投标监管缺失。还存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监督乏力, 惩处不严以及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的问题,造成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督查弱、无处罚、问责少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有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有的工作人员甚至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
2、围标串标现象问题突出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报名企业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想方设法规避监管,导致目前仍然存在假借资质及以他人名义报名等恶劣现象,而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对于这种现象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另一方面,招投标活动的运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自主操作,投标人部分联盟或全部联盟,通过事先约定投标报价的方式控制中标结果。由于一些招投标人为保证绝对中标,在市场上出现了相互之间围标、串标、陪标不正当竞争等竞争手段,甚至还出现一个工程的所有投标人均被一家买通围标的恶劣现象。
3、招标机构操作不规范、立场不公
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主要是对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于招投标活动的操作基本由招标机构来完成,机构的发展促进了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晚,机构专业性不强,招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专业人员欠缺,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部分机构能力不足,致使一些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部分从业人员不讲职业道德,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操纵、选择有倾向性的企业中标,给招投标市场带来不健康隐患,破坏招投标正常秩序,损害国家利益。
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策略
1、加快招投标制度和法制建设步伐
围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地方配套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尽快理顺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制,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严惩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市场,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四是营造公正、公平的投标环境。改革当前资格预审制度,对容易造成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的一些关键环节创新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快改革原有的评标手段,增加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2、严肃查处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随着招投标工作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发生串标围标的等违法现象,行政监管部门应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及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打击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视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要加大对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项目审批部门对在招投标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要依法暂停项目执行。另外还需增强招投标操作规程建设,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设立涉及工程招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不断净化招标市场,防止招投标工作中的各种作弊现象发生。另一方面, 增强招标业务培训、增强招标业主责任意识,充实提高招投标系统的人员和业务素质,从而带动招投标市场日趋规范。
3、切实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
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的审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创新招投标管理办法,采取评标方法多元化,以更好的应对当前的各种复杂情况。同时要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招标中要适当增加潜在投标企业数量,在资格预审时适当加大企业业绩的比重,合理降低资格预审门槛,扩大潜在投标企业数量,评标时减少其比重,提高其串标围标成本,从而提高投标的竞争性和公平性。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不得以工程特殊等理由更改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进一步增加评标价的随机性,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招标投标是配置和获取工程、货物和服务等资源的一个重要方法。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发包、国债出售等)均通过招标投标与拍卖方式来处理。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等原因,当前招投标管理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根源性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加快招投标制度和法制建设步伐,严肃查处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不断完善招标投标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楼金雨.我国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J].经营管理者,2009年19期
[2]张 莹.我国招标投标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浙江大学,2002年
[3]王国鸿.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A].跨越发展:七省市第十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10年
[4]刘君安.试论如何管理招标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A].西北五省(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论文汇编[C].2008年
[5]刘德正.关于招标投标过程中评分办法的探索[A].责任与使命――七省市第十一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优秀论文集[C].2011年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大,这给包括建筑工程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业主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好的建设成果,最终可以实现建筑建设事业持续发展;承包商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以适当的报价去争取建筑工程项目,这是维持承包单位正常运运营的前提条件。
建筑工程建设程序是指从项目的决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的先后次序。完成一个建筑建设项目,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次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实行招投标制,企业必须进入市场,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场上竞争,自我经营和发展。实行招投标制促使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这就要求企业内部要改革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招投标制给企业带来了外部压力,使其产生前所未有的紧迫感、迫使建筑企业必然要注意自身的经营管理,注意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以求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控制不严。有的建设企业中并没有专业的法律与合同方面的人才,如果涉及到施工招、投标机制的工程管理以及经济方面问题时所显现对业务不熟悉的现象,并且在制定评标过程中所考虑的细则也不够全面,编制的招标文件也比较粗糙,在针对工程量的清单和实际的出入是比较大的,这也就导致了对标底不确定,较多的变更会影响到对招、投标文件的公平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因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会经常出现串标和泄露标底的情况,没有完善的评标办法,这也是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加强合理科学的评标方法,与此同时,由于在施工企业中因自身的需要并且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就会特意的压低标价,以无利和微利甚至是无利的方法,这也是导致缺乏对投标书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对于一些部分行业与没有完全打破的部门和地区的垄断,其统一的开放建筑市场并没有形成。在一些部门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设置障碍,限制或者是排除在本地区或者是系统之外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况还仍然存在。比如在一些当外地队伍进入地方市场时就需要交纳一些费用,还存在一些规定就是如果没有取得地方或者是部门认证是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另外,还有一些会限制地方或者是本部门以外的施工企业进行参加投标,并且存在规定评标时会给予地方和本部门的相关奖项的投标人额外的优惠等问题。
1.3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使工程招投标缺乏约束机制。项目代建制模式和建筑项目总承包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代建制模式就在于促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各个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由此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和工程管理职能的分离;建筑项目总承包分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采购施工(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国际上很早就推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特别是进入90年代初发展更为迅速,美国现在50%的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而我国目前建筑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仅占1%,建筑建设市场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还很少。
2对于评标和中标实施中的问题
2.1对于一些承包商为了可以获得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以低于项目的成本价参与竞标,以一种只要可以先拿到手,不计后果的态度进行投标。如果一旦中标,但可以为了达到更高的利润且不择手段。把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不断的变更,就是为了提高工程的造价,有些投标组织甚至会把工程项目以更低的价位进行直接的转包以及分包给个体没有认证的施工队,并且也不具有投标资质的施工队伍,以赚取中间的差价。更为严重的还有对实施项目没有把握继续施工,干不下去,所以就选择半路退出,或者是处于停滞怠工的状态来威胁业主提高造价等问题。通过这些行为所反映出的问题都是可以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管理,给投资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2.2有些企业因中标的价位比较低,因此一部分的承包商会在工程的材料方面做一些手脚,用不达到技术标准的材料进行施工。并且还有一些企业会使用减少施工的工序等手段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在一些施工企业中作为施工监理单位并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管理也比较混乱,因此这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在以后交工使用时会留下众多的安全隐患。
2.3由于勘察设计周期较短,致使设计文件的精度、深度不足,变更较多;编制招标文件不够细致深入,在合同条款等方面存在漏洞,部分承包商利用合同条款的漏洞进行索赔,加之建设管理部门、施工监理单位个别人为因素影响,导致合同管理难度加大,工程造价不易控制,致使部分工程的竣工结算远远高于中标合同价。
3要规范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中的一种竞争方式,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工程建筑市场也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
3.1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筛选、评标办法、专家选择、合同签订、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流程的制度规定,真正建成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3.2建议各地政府应建立机构,提高领导制度,对各个部门要分工明确,完善监管程序,作到提前介入,执法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好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善有形市场。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及领导遵守执行招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3要加强投标企业和中介机构之间的违规成本操作是关键问题,这就需要健立健全的招投标惩处激励制度。对其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与投标活动需要进行记录,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应予公示。并且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的违法成本,需要采取以限制参与招投标与降低资质等措施,以解决此类问题的发生。
4结论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式中要以积极的方式进行改革,这也是作为规范建筑市场体系与整顿的根本问题,同时也是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遏制不良行为的关键举措。以全面的解决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问题中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不断更新的新问题,需要健全和落实和招、投标问题的法律法规制度,充分建立起有效约束机制和激励作用。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行公告制度,增强执法力度与监督检查制度,全面的改善招、投标的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的准入制和清出制。除此之外还需要完善对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加强评标人的考核以及培训,提高评标人素质。因此,只有更加全面的提高招、投标的方式,加强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以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活动。
近两年来,通过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违法用地图斑中,很大一部分图斑涉及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特点是占用耕地比例高,分布集中。主要分布在市、县的城郊结合部,尤其是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被撤去村民委员会的邻近村庄。
1.城郊结合部农民违法占地建房原因分析
1.1有限的征地补偿费不足以支付城市高额房价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稳定最可靠的社会保障。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郊结合部大量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并转为建设用地,失地农民数量巨增。由于失地农民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创业能力有限,许多人失地又失业。广大失地失业农民生活负担比失地前加重。首当其冲就是住房问题,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安居问题是民生之本。然而,多数城市正处于基础设施和城市规模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区内商品房开发方兴处未艾,旧房改建如火如荼,拆迁工地随处可见。各种原因造成经济适用住房紧缺,商品房房价和租房价格双双居高不下。失地农民手中有限的征地补偿费根本不足以支付城市高客房价,从而使一些失地农民不得不面临着居无定所、无处栖身的境地。
1.2村干部默许放任村民占地建房
失地农民无房可住,大部分(尤其是老年人)又不愿意改变传统的庭院耕作生活方式,纷纷到邻近村居民点附近寻找平整的耕地(或果园地)建房居住。不但居住,还要用围墙将大片耕地圈进院子,本来的良田转眼变成了他们家的“宅基地”。有的人家为了掩人耳目,沿墙并排支起若干铁架,说是建了“菜棚”,占地80-100平方米的住房也说成是“护菜房”。
那么从土地流转到建房,村里是不是就一无所知呢?据调查,不是的。无论是本村村民还是外来村民,建房者无论是使用自家承包地还是“转包”别人的承包地,都需要和村里打招呼。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调查,外来失地村民与本村村民签定《土地转包协议》时,协议签定地点就在村委会,协议“中间人”就是村干部。因此,村干部对当事人(外来村民)承租集体土地来建房的目的,是完全知情的,只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对外来村民建房行为尚且如此“默许”,对本村村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居住,村干部更是无心过问了。正是村干部的默许放任,导致了违法占用耕地(或果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建房行为大量发生。村干部在此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3农民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建房
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是:一是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到乡镇相关部门领取《农村私人建房申请表》。经调查,符合审批规定,由乡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市)建设局批准,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论文大全。二是到所在地土管所领取《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经土管所调查,符合审批规定,由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发给用地批准件。凭用地批准件由县(市)建设局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三是申请建房户向城建土管部门交纳有关费税。四是按批准用地要求,由城建办、土管所实地放样。五是申请建房户房屋竣工后,经城建办、土管所验收。建房后,可凭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
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需要很长时间。由于条件严,程序繁,时间长,审批难,致使一些农民不愿按照正常审批程序建房。论文大全。
部分农民至今仍对土地国法国策国情知晓不多,认识模糊,理解片面:认为建了房就是自己的,只要和村打个招呼,村干部点头就行了,土地证、房屋产权证补办不迟。有的认为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不必小题大做,无需大惊小怪,顶多罚点款即可息事。一些被征地农民认为,征地补偿费太少,有限的征地补偿费不够解决长期生活问题,我是为了维持生计,为了解决生活出路才违法占地建设住宅的。正因为一些农民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建房,才导致大量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发生。
1.4农民受经济利益驱使占地建房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出台后,很多人打着规模化养殖的旗号,大肆占用耕地修建所谓“养殖房”。论文大全。多数因规模不够办不下来农业结构调整手续,土地执法监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起不到作用,由于确实是养殖项目,所以不好强行纠正。
城郊结合部被征地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以建养殖房、看护房、菜窑、气调库等为名,进行突击建设。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在动态巡查中虽然发现一些,但仍有很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发现不了。有的村民超面积建设“窑头房”、“看护房”,然后以看护为名全家人搬去居住,将村内原有住房卖掉牟取暴利。
2.遏制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对策
2.1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有计划迁移
政府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国计民生的高度,看待和处理被征地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要依法行政,高度重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政府在征地时,可以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有计划地建造一批经济适用楼房,建成后,将被征地农民统一迁移上楼,再对被征收宅基地上的民房进行拆迁。彻底改变现在的边交房边拆迁模式。
对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政府要结合小城镇建设、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2.2将“问责制”延伸至镇、村干部
土地管理秩序混乱、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的源头在于村干部的“默许”放任,在于村干部保护耕地意识的淡薄和对集体地土的随意处置。村干部是管地用地最基层、最前沿,但其行为却不受“问责”约束。因此,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根据“15号令”的精神实质,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将“问责制”延伸至乡镇、村干部。从基层、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线开始解决实际问题。
2.3引导农民审批程序建房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规划与管理,对自然分户的农户要预留出适当的住宅建设用地指标,引导农民按审批程序建房。要健全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严格申请条件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利用空地、荒杂地和存量土地建设住宅。大力宣传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通过强化管理和正确引导,规范农民住宅建设,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2.4定期开展查处和制止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突击活动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幕墙的施工特点
1、地区性与流动性
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是一种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地点会分散在各个地区,或者在同一个地区的不同现场,所以其安全管理必然会受到不同地区的环境条件制约,因此,在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各安全交底的时候,都会带有一定地区性与流动性。
2、露天作业与外脚手架作业较多
建筑幕墙属于建筑围护结构,因此需要露天施工以及外脚手架作业。此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的外立面施工的最后环节,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脚手架往往由于长期日晒雨淋,以及长时间的使用等因素,存在事故隐患,比如脚手架松脱、脚手板损坏等。
3、吊篮作业
随着城市建筑向高层发展,施工单位通常在高处使用吊篮进行建筑幕墙施工作业。同时,建筑幕墙的保养与维护也需要使用吊篮作业来完成。进行吊篮作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因此施工单位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而且要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
4、高空施工作业
随着建筑工程逐渐向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方向发展,在高层的建筑工程施工中一般使用升降式的脚手架来进行高层建筑的施工,但是在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过程中,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施工作业。因此,施工单位一般在进行建筑幕墙施工时多用于吊篮来进行高处的建筑幕墙施工。此外,建筑幕墙的后期维护保养也是使用吊篮来进行施工作业的。因使用吊篮来进行高空施工作业的安全风险较大,就需要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施工制度以及施工流程,并加强日常的施工检查,从而能够及时的排除施工事故隐患。
二、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要对施工队伍中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进行安全培训,不论是高层管理人员,还是处在一线的施工人员。经常组织安全技术交流,重点强调不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会引发的严重后果,使得工作人员在施工中时刻保持警惕。加强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使他们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安全部署,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比如,脚手架的搭建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由于进度的问题而随意搭建;施工设备是否正常有序,没有发生故障,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及时的进行替换或者维修;施工材料是否堆放合理,如果周围有火灾隐患,及时的进行清理处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进行紧张有序的救援等。加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仅能够促进施工进度的提高,更能保护施工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施工人员掌握好安全操作规范,就会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触发危险因素,一旦遇到安全事故,也能够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2、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在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监督检查非常重要。监督检查人员首先应该对建筑幕墙施工的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施工环境不仅不能对施工人员造成危害,更不能对周围来往的路人车辆等造成危害,施工地点周围必须建立围护措施,以便和周围人民的生活交通等环境隔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威胁。其次应该对施工地点的内环境进行检查,脚手架搭建是否合理,建筑幕墙施工材料是否堆放合理有序,周围是否有安全隐患,施工人员的生活板房位置是否处在安全位置,务必处在与建筑幕墙施工位置相隔距离合理的安全范围内。再次,应该对施工中所需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建筑幕墙施工中经常会用到吊臂非常长的吊车,运行时间长,应该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任何小到螺丝松动的问题也要立马停止运行而进行修理。吊篮不仅会搭载施工人员前往高处,也会搭载一定的物料等,这就要求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该对其承重进行检查,对于超过其承重范围的物料或者人员超载等现象一定要及时制止。最后,要对现场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检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比如只要进入施工现场,就必须佩带安全帽,必须穿劳保鞋,必须穿安全工作服,且在高空进行作业的时候,必须穿五点式安全带,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闲聊、抽烟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旦检查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要对违法人员本身进行惩罚教育,还需要找出其安全负责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一定的惩罚措施,这样双向的惩罚教育,会更加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严格执行。
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建筑幕墙施工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工作人员形成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聘请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人才来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部门中,可以将项目高层领导设置为安全管理负责人员,以示整个建筑幕墙施工项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整个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确定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将整体目标进行细化,分到安全管理部门中的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其担负的安全责任。设置注意到施工过程方方面面的完善的规章制度,将具体细节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与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高度配合,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的协同合作,一起解决安全问题。
4、注重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4.1制定合理的临时用电组织
进行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时,若总容量大于50kW,应合理的制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如下:勘察现场情况,对电源进线、配电室、用电设备以及线路等进行确定;采取系数法对负荷进行计算;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变压器;制定配电系统;设置防雷等防护措施;对用电措施与电气防火措施进行确定。临时性的用电组织设计应进行特别定制,并严格进行编制、审核及批准等过程,在通过了安全、技术、机械设备、施工技术、材料等部门的检测,进行报验,进行科学的施工。
4.2电气设备及外线电路的防护
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中,通常不宜在外电架空线路的下方进行作业棚、生活设施及杂物等的布置;各类施工器械、脚手架及架空线路等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若安全距离未能满足要求,应采取有效的绝缘隔火措施,并布置醒目的警告标牌。对于外防护设施通常采取竹子、树木或其他绝缘材料进行搭设,禁止采取钢管等金属材料进行搭设,防护设施的警示标志应在昼夜都醒目可见。外电线路与防护设施应保持1.7m以上的距离;电气设备周边不得进行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及污染物等的堆放;电气设备安置处应尽量避免出现物体打击与机械损伤。
三、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防护重点
1、预埋件处理与焊接阶段
此阶段的安全防护重点即防坠落、防火灾及防触电。由于预埋件大多均匀分布在结构的立面上,点多面广,因此施工面及操作点狭窄,施工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致使在施工的过程中极易发生人员坠落事故、工具或材料坠落而造成打击事故。所以要在施工面增设安全绳,施工人员要把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以避免施工人员坠落。同时每隔2至3层要搭建一层安全网,利用安全网将意外坠落的工具、材料等网住,避免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安装主龙骨与次龙骨阶段
此阶段的安全防护重点是防止施工人员、材料发生坠落。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进行临边高空作业时,由于操作失误、闪落等很容易引起施工人员坠落、材料坠落现象,造成人员伤亡及物体打击事故。因此,在进行建筑幕墙施工时,可以在牢固的地点设置安全绳,作业人员要将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同时,小型的工具使用完要随手放进工具袋,注意材料不要放在结构边缘处,避免无意间撞掉造成打击事故。
3、挂装建筑幕墙玻璃板材及窗扇阶段
该阶段的安全防护重点是防止高空坠落与物体打击事故。建筑幕墙的玻璃板材安装的方法大部分采用紧压式、插挂式及单元式,由于玻璃板材比较沉重,往往是有多人进行操作。为了防止已经挂装好但没有注胶的板材发生坠落,采用插挂式方法时要将其插入槽内,并用胶条塞缝,将板材定位,防治板材出槽;如果采用紧压式的方法,就要将玻璃板材压紧,采用单元式就要将板材固定牢靠,同时要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注胶工作,最好是挂一层注一层。施工人员可以将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这样既不影响作业,又能保证自身安全。
结束语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更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也应该彻底明晰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并结合实际分析幕墙施工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以提高建筑幕墙安全施工以及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