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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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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界定关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关联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法的形式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其中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关联方的形式主要有:
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鸦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即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形式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如设备、建筑物、股权等;提供或接受劳务;销售货物、签订合同;租赁;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权益性资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等;为获得借款、履行买卖、劳务合同等所提供的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使用商标、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许可协议;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二、客户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的主要影响
(一)信贷集中性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对银行的监管制度以及多数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都规定了对单一客户(包括其关联企业)的最大贷款或授信比例,银监会也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控制对单一客户信贷过度集中的风险。但在目前关联方关系比较普遍、隐蔽、繁杂的情况下,很难区分关联贷款,增加了控制的难度。而且我国多数银行都实行分支行体制,分支机构遍布各地;目前银行的客户信息系统又不十分发达、健全,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同一企业集团的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具有很大的同质性、关联性,整个债务链十分脆弱,一家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贷款安全受到影响。
(二)经营风险的传递
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关联企业的经营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其资金、技术、人事等业务主要依赖于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经营发生变化,其本身的经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关联企业的经营具有很大的关联性,往往与相关联方提供配套服务或上、下游产品,关联交易在其经营中占很大比重。一旦关联方发生变化,相互间的交易受到影响,其经营就会产生很大波动。
(三)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
由于关联交易在企业集团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企业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信息就很难做到真实、公允,具有很大可塑性。而且,目前不少企业在关联交易的披露上都极不规范,存在很大问题。例如,不少企业在关联方及交易的性质、形式等方面披露不细致?鸦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分析不透彻;只披露主营业务事项,不披露资金占用、资产重组、资产租赁等事项。这样,就很难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由此就影响了银行做出信贷决策的准确性。
1.虚增资本。一是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时是以非现金形式投入的,在这种情况下,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会影响企业资本的真实性。很多投资方在以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投资时,往往高估资产价值,从而虚增了企业的资本。二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使得双方的资产和资本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对企业资本实力及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
2.虚增资产。在进入正常的经营阶段,关联企业之司的资产重组、交易也较为频繁。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一些企业的母公司也是通过高价向子公司出售设备、技术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3.虚假利润。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见的做法。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从而使得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改善财务状况。一是在服务供给环节,例如上市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服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服务,虚增了利润。二是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利润和财务状况。常见的方式有: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子公司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调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发生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可以提前或延后确认相互间的债权债务,都会影响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与判断。
(四)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
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主要是保证人的履约能力问题。在保证担保情况下,借款人的保证人为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这些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等方面密切相关,因此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为其担保的关联方也陷入困境,丧失赔偿能力。
(五)破产、清算程序中侵害银行利益的关联交易
有很多企业在破产清算前,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移资产、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鸦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债权人的可分配资产。(六)关联企业重组中的道德风险
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债务重组及各种形式的改制,蓄意逃废债务,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破产逃废债务?鸦通过企业分立,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悬空债务;抽逃优质资产、资金组建新的企业,将不良资产留给原企业,并由其承担债务,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
三、防范客户关联交易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了解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影响,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第一,理清关联方关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无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以下事项:企业的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其变化?鸦企业的主管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但有些企业并不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有关内容。为此,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关联方关系,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企业的合同、章程;企业业务往来的合同、协议、交易信息;要求企业提供关联关系的资料等。同时要对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总体的调查了解,以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等。另外,要注意收集、保存关联企业的资产、账号、股权分布、法定地址等情况,以便将来因企业违约引讼时,采取快速的资产保全行动。
第二,了解关联交易的实质及影响,认清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了解关联交易的性质及目的,分清正常的关联交易还是非正常的关联交易,交易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套取贷款、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其次是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影响进行调查了解,例如交易的金额或比例、定价政策等。最后是运用关于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对企业的业务收入、利润、资产、资本等进行重估,挤干水分。
(二)在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保全债权,防范企业的道德风险
一是要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了解关联企业资产、债务重组动态。尤其要关注企业重组、破产、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公告,及时申报债权。二是依法参与借款人在兼并、破产、改制过程中的债务重组,参加破产企业的清算、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全银行的债权,防止借款人借改制、重组之机逃废债务。三是在借款人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联营前,应要求其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由变更后的主体签订新的借款协议,落实贷款本息偿还事宜。四是充分运用《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债的保全制度,依法行使撤销权、代位求偿权,阻止借款人放弃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债权、财产等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恢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五是对于在借贷活动中通过违规关联交易骗取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等造成贷款重大经济损失的借款人,要及时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借助司法、执法部门的力量尽量挽回损失,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规范关联公司担保业务,确保担保的法律效力
首先,应通过贷前调查、核保等过程,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相互担保的行为。对于确属关联担保、尤其是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则要审慎处理。关联担保虽有一定缺陷,如不能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等,但其最大好处是可以防止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移资产、利润来逃避债务。因此,在具体实务中还是可以接受关联担保的。一般情况下应要求企业较高层次的控股公司(至少是母公司)来提供担保。
其次要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种担保手续,落实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审查担保是否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章程是否明确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外担保,担保是否经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等决议通过,简言之,就是担保是否经合法授权。审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担保决议是否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为避免欺诈行为,应要求担保人出具附股东或董事签名、且印章齐全的决议,必要时送律师、公证机关予以见证或公证。对于涉外担保,如外资企业与其母公司之间的担保,还需要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必要时由担保人所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再次规范担保合同文本,争取有利的合同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有利的诉讼、仲裁地点和机构,这对于国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尤为重要。在借款、担保合同中规定出现不利于债权人的关联交易时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行使迫索权的条款等。
二、相关概念界定
信贷(Credit)也称信用,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按一定利率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出借给借款人,期限届满时,借款人应将借入的本金连同利息,一并偿还给贷款人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传统银行信贷(TraditionalBankCredit)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自己筹集的资金借给企事业单位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并收取一定利息的经济活动。电商信贷(E-commerceCredit)是指诸如阿里巴巴、苏宁等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其自身电商平台优势直接向平台上的供应商和个人提供借贷的一种经济活动。电商信贷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的网络借贷,是对传统银行信贷的创新。根据《奥斯陆手册》(OsloManual)对创新的定义和划分,电商信贷属于营销创新(渠道创新)。它跨越传统金融中介直接将资金借贷给资金需求方,通过电商平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金融通、加速金融“脱媒”。
三、电商信贷与传统银行信贷的共同点
首先,电商信贷与传统银行信贷本质上是相同的。两者同属于信贷,都是以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贷方之所以让渡资金使用权,是因为借者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将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作为回报。其次,电商信贷与传统银行信贷的流程相同。即贷款申请征信评估同意放贷贷后跟踪归还贷款。最后,电商信贷与传统银行信贷都要加强信贷风险控制。只要有信用,就会有信用风险,因此两者都需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信用风险控制,严防信用风险的集聚。正因为电商信贷和传统银行信贷在本质上相同,使得两者在业务渗透和融合方面成为可能。
四、电商信贷与传统银行信贷的不同点
(一)目标客户不同
电商通过平台优势,构筑金融活动中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的桥梁。信贷的目标客户主要是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而平台之外的微观主体很难被触及。以阿里小贷为例,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检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阿里小贷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700亿元,服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超过70万家。这些客户的特征是盈利能力不高,信贷需求额度低,70%以上的客户贷款需求在50万元以下。传统商业银行奉行“二八定律”思维理念,认为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客户,于是“高大上”的高端客户成为他们的目标客户,其余80%的“小散”很难被顾及。考虑到小微企业分散广、单个客户贷款金额小,而且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确定等问题,传统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信贷的利益驱动力不足。然而,从细分市场的角度来看,电商信贷正好延伸到商业银行信贷领域的“长尾”客户,电商与传统商业银行实现了差异化信贷服务。
(二)客户黏性不同
电商信贷可以增强电商自身对平台用户的吸引力,从而促进电商生态的良性发展和推动自身行业的扩张。一方面通过给电商平台上的商户放贷,间接提升店商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资金周转率显著提高,从而破解了平台供应商的融资难问题,使供应商能够为平台消费者提供更完善和更持续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电商平台上有资金需求的消费者,获得贷款后会增强对平台所供应的商品和服务的购买意愿,形成一个供需两旺的良性闭环,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和供应商对电商平台的黏性,达到“平台消费者—电商平台—平台供应商”共赢。传统银行信贷的客户和银行间只有纯信贷关系,没有其他商业利益绑定关系,因此银行很难黏住客户。
(三)交易成本不同
电商信贷具有渠道优势,不需要花费高额费用筹建实体店、不需要多环节去调查目标客户的信息,基于得天独厚的平台大数据来降低交易成本和边际成本。相关数据显示电商信贷的交易成本具有明显优势,阿里金融单笔信贷成本仅2.3元,只是传统银行信贷成本的0.115%。电商通过大数据系统,还可大大节约融资的时间成本,单纯的放款时间最快只要几分钟即可完成,如3分钟融资到账业务的“京保贝”。电商信贷从申请、获批、偿还均不受工作日的限制,企业当晚申请订单贷款,第二天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采购原料,扩大再生产,等买家确认收货后,系统会自动扣除原先的贷款金额。传统银行要开设实体网点、需要借助外在力量逐一收集、分析、筛选目标客户财务数据、一对一征信申批,势必增加了信贷交易成本。有关数据显示,传统银行单笔信贷成本高达2000元。受制于上述因素,传统商业银行要数个甚至数十个工作日才能走完线下审批放贷流程。
(四)资金来源和信贷规模不同
按央行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电商信贷的资金来源被严格限制,只能用自有资本金进行放贷,不能通过吸收存款、证券发行等方式融资,最多只能从银行融入限额资金,即从银行融入的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一定比例。即使“各种宝”里的资金充溢,也不能直接用于放贷。由于可放贷资金量小,放贷对象享受的信用额度受限,因此电商只能提供小额信贷业务,加上贷款地域限制,双重壁垒阻碍了电商信贷规模进一步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拥有充足的可放贷资金。不仅可以用股东投入资金、同业拆借资金出借,更可以利用海量存款放贷,单个商业银行仅零售存款余额就达十万多亿元。刚刚出炉的工商银行2013年度报告显示,客户存款余额为146208.25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11186.82亿元,增长12.7%。其中公司类贷款、个人贷款与票据贴现分别占71%、27.5%、1.5%,信贷规模很大,占总资产的51.2%。
(五)贷款的期限不同
鉴于贷款对象对资金“短、频、急”的需求,电商适宜提供短期贷款,期限可以是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目前,“淘宝小贷”对B2C平台客户的贷款期限有30日和6个月,而针对B2B平台企业客户提供的贷款期限为1年,可以随借随还,按日计算利率,非常灵活方便。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按照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从期限结构上看,中长期贷款所占比例高。以2013年为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长期贷款分别占65.35%、65.43%、54.7%和66.89%,其中中国银行内地人民币业务中长期贷款为35833.4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6.89%。往前追溯发现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均高于短期贷款。这是由于中长期资金主要投向在建续建项目,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等,这些产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占用时间较长。(六)政策监管不同小额贷款监管遵循属地原则,由地方监管机构负责,但作为新生业态的电商信贷,植入了互联网元素,相应监管政策仍处于空白状态。其贷款审批、流程、风控、贷后跟踪是由电商的注册地政府监管,还是由目标客户所在地政府监管,还是由双方共同监管,如何管制等等目前均缺乏相关依据,很大程度上依靠自律。传统银行信贷在长期实践已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传统银行信贷的监管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这些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了传统商业信贷中的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
(七)风险控制不同
电商借助大数据平台进行风险控制,实现信贷工作全过程监控,有效规避和防范贷款风险。贷前依托客户在电商平台上的行为数据(认证信息、交易记录、信誉评价、实时运营状况),辅以第三方认证数据对客户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做出评估,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小逆向选择的风险。贷中通过电商平台实时监控客户的交易状况和现金流,来判断贷款是否发生偏离。贷后通过电商平台对企业经营状况动态监控,对可能影响正常履约的行为及时预警,避免贷款出现逾期甚至坏账的可能性。和传统银行相比,基于大数据的动态分析提高了效率并降低了风险。以阿里小贷为例,截至2014年2月,其不良贷款率低于1%。传统银行没有类似电商的大数据平台来获取实时、真实、完整、可控的数据,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贷前依靠客户自己提供的标准化“三张”财务报表以及担保抵押证明等资料,结合外部数据来综合评估客户的信用及还款能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审批效率因人而异、因行而异,这种时间差在很大程度上会形成风险积聚。贷中很难对贷款对象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贷后风险管理更是银行薄弱的环节,银行不能实时跟踪到企业最新的经营状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难以及时预警和风险监控。
五、几点建议
(一)银行与电商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知传统银行资金充足、拥有优质的大客户、监管制度完善,但真实的交易数据缺乏、信贷成本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较低。而电商能借助数据平台实时获取小微企业的交易数据,信贷成本低、客户粘性强,但信资金来源有限、现有金融监管体系未覆盖。如果两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银行具有资金优势,电商具有大数据优势)进行长效合作,那么在解决电商信贷资金来源问题的同时,也能够提高银行信贷效率、降低信贷成本、放宽信贷准入门槛,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而两者形成的合力又将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2、政府原因。政府职能转换缓慢,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不完备,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干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倒逼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若干有悖于经营原则的无效或低效贷款,强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贷资金"供给制";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直接原因之一,
3、国有企业原因。国有企业由于受粗放式经营增长方式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片面追求产值、追求速度,而忽视市场需求的研究,忽视产品质量的提高,致使产品积压,经营不善,造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在企业沉淀、呆滞,加上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不能如期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是比较直观的原因。从深层考察,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控制权与融资结构的错位则是问题的根源之一。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看。他们的作法是,企业内部人、企业股东(或所有者)、企业债权人三者对企业生产和发展决策权、控制权的相互制衡,形成。"三权鼎立"的控制权结构安排,对于维护协调有关方面利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国,国有企业远未形成如此控制权结构,致使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与融资结构呈现非对称性。
4、国有商业银行原因。
第一,从贷款投放环节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乃至现在,确实存在着政府决策银行贷款的问题,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但政府强令贷款也好,政府干预或决策也好银行也都同意货款了。虽然有些贷款银行可能迫于无奈,考虑与政府的关系,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政府支持怕不同意贷款今后业务不好开展,甚至个别的考虑怕丢官,明知不行也同意贷款了,结果形成了不良信贷资产。但是不可否认,有打些贷款投放时银行态度也很积极,也认为可以发放贷款,未经详细论证便匆匆决策发放贷款,而后来事实证明决策失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也就在所难免了,更不排除社会上不正之风对银行机体的侵蚀,“人情贷软”、"关系贷款"所引致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上述种种,政府干预也好,"人情贷款"也好,银行经营决策失误也好,均可以归入银行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银行缺乏健全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决策失误,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最大的、最种耍的因素。
第二、从贷款使用环节来看,即使排除贷款决策失误的影响,即在贷款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在贷款运用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极大风险的。这里,既有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也有企业因素的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使用这一环节中,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也与银行有直接重要关系。这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重贷经管"、"重贷轻帮"和"重发展轻完善"等几个方面上。
1、重贷轻管。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良机。
2、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结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脉搏,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3、"重发展,轻完善"。银行从自身发展考虑,偏重于布网点、增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最管理,加之业务发展快,队伍扩大迅速,部分人员素质差,为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埋下了隐患。因此可以说在贷欺使用环节中,银行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认识银行和企业兴衰共存的关系,则是引致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三、在贷款回收环节中,企业、政府和其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拖欠银行贷款,这是形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外部原因和客观环境。从主观上分析,银行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脱节,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考核和奖惩制度,收货工作缺乏力度。(2)银行没有抓住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约有利时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投入较大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银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和的相应机制:没有取得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收货工作的支持。(3)银行游离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动之外,没有发挥金融部门对企业的参谋、桥梁和纽带作用;(4)银行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逃债、转帐提供了可乘之机。(5)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还债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的矛盾。因此可以说,在贷款回收环节。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机制、良好的保护氛围、强烈的参与意识;合理法律手段的运用和银行间的合作机制,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着出,银行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存在于信贷资金运用的每一个环节它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和主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5、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企业赖债被诉诸法律,作为最大债权
人的银行往是胜诉而赔钱。有的利息收不到,有的本金收不回,有的还例赔进去了诉讼费和其它费用。而债务人丝毫不受损,法人代表并没有压力,处之泰然。对个别确实需要核销的呆帐,银行又难以核销。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贷款本应实行有效财产抵押,但对过去信用贷款和手续不完善部分的贷款补办手续,有的企业不理解、埋怨、抵触、造成银行反倒求助于企业,工作难度大。对新发生的贷款实行抵押,既使处于主动的银行也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些手续不齐的贷款上不敢"下斩",加之抵押又要经工商、房产、土地等部门过户,又因收费太高而使抵押"搁浅",难以落实。
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对策
1、改革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形成,客观上要求抛弃传统的集权投资管理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按照价值规律和讲求经济效益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投资管理体制。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决策行为,属于宏观的战略决策,国家权力适当扩大,属于微观项目,决策权相应缩小。因此,投资决策权应适当分散,建立分层次决策体系,逐步实现分级管理,责权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目前项目过于集中的状况,赋予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的投资决策权。国家在宏观经济上制订科学的产业政策,指导投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市场需求等,对企业投资无疑有极大的作用。防止盲目和粗糙的决策,有利于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2、财税体制改革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主要是价值调控。而财税与银行信贷是影响和制约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流通、价值增值的两大外部因素。两者各有分工,互为补充、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企业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落脚点。税收增则信贷减,反之亦然。要解决这个问题,掌握的尺度应该是:银行收得回本息,财政收得上税,企业有积累并能自我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认为新的财税体制要面对企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同时要推动企业改革和银行商业化进程,促进新财税制度的完善。具体讲要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率。亚洲四小龙成功的奥妙就在于企业有自我积累,有造血功能。因小龙的企业所得税较低,台湾所得税为20%;新加坡为10%;香港为15%;我国企业所得税为33%,与亚洲四小龙比仍偏高,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基本持平。降低所得税率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使国家收入减少一块,但税赋的确定应该符合我国国情,用一定的时间放水养鱼,培养企业创造新的财源是必要的。
3、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要加快制定《信贷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管理法》等与之相关的法规。通过金融法规,界定市场调节的程度,规范财政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建立起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机制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收支管理中,只有贷款规模而没有资金来源,甚至不顾资金承受能力,强行发放贷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严重的根源之一是信贷部门只负责资金的筹措,贷款是否合理却管不着,所以,要真正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就必须坚持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原则,要协调信贷管理与资金管理,使资金的所承受能力与抵御贷款风险损失的可能相匹配,坚决杜绝资金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贷款走的现象,从根本上保证实现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5、建立起贷款项目备选库制度和后评估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要改变以往就项目评估项目、坐等计划评估的做法,把项目评估工作与项目推荐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争取项目评估的主动性。实施项目备选库制度,其基础工作是要搞好项目库的建设,主动与政府综合计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及早介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了解拟建项目的规划立项情况,掌握项目发展变化动态,将一些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通过预评估列入项目备选库。由于列入备选库的项目,已经经过了初选和预评估,在正式评估时,可以节约评估时间,提高项目评估的工作效率;加强和完善后评估制度,项目后评估是相对于贷款项目决策实施前的评估而言的,即在项目实施或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将项目实施过程或投产后的数据与项目决策依据--项目评估时的数据进行比较,判别当初预测生决策的正确程度及偏差度,分析成因,以总结有益的经验或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原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使项目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后评估,可以掌握项目系统复杂的动态变化,使项目管理真正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且,通过项目后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可以为今后同类项目的评审和决策提供参照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评估质量和贷款管理质量。
6、建立起贷款风险责任制体系
以往的贷款管理中,责任不清是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就必须明确贷款风险的责任与义务相对应。在具体的操作中,将贷款风险责任管理以责任系数方式量化分解到贷款管理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按项目类别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所负责任大小确定不同责任系数,将决策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责任人头上,并按贷款实施效果和分散的责任系数进行奖罚,真正做到责、权、利挂钩。经办行每年对本行贷款风险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经过经办行审计部门审计后,报上级行进一步审查,对风险度超标的行,责令其限期完成风险转化任务。并且实行压缩逾期和贷款回收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人,分阶段进行考核,调动经办行收货积极性。
7、坚持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实行审货分离
集体审批贷款是实行审货分离的一个好办法,它能有效地扼制住"人情"贷款的发生。最主要的是运用了集体的智慧对信贷员提交上来的贷款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质疑式的提问,逐个排除风险,从最大限度上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
8、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三查"制度,是从多年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贷款实行三查",实际上是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贷款高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下去。
9、建立贷款公证制度
贷款公证制度,是以法治贷的一项有力措施,对贷款合同进行公证,在法律手续上是对借款单位的一种制约。在法律观念上,加强了借款单位对贷款的法律认同。在法律程序上,如发现贷款有风险时,可以免去等阶段,直接进入执行阶段,由公证部门通知法院下令追缴,在时间上争取了主动权。
10、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加强对借款单位约束力。
实行抵押贷款,是对银行贷款确立物的保证,是银行贷款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目前,我们应加紧贯彻落实《担保法》,对各项贷款尽量办理抵押,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对贷款实行抵押办法,将加强对借款单位的还贷约束力,保证贷款如期收回。
11、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核保制度。
为了把贷款风险压缩到最低程度,应加紧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对借款单位的保证单位进行的核保制度是一种较好的办法。
12、建立贷款低压保险制度,降低和转化贷款风险
为了尽量降低和转移贷款风险,还应对所有办理贷款的非证券类贷款低压物要求其一律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防止因其一时损毁造成的还贷难。对此类贷款在具体操作时,还应提交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作为办理低压贷款的比不可少的凭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和转移风险。
资料来源:
《金融市场》1996年5期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及对策陶云生
《四川国际金融》1996年7期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张兴江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关联方的具体定义,但明确规定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该准则进一步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去也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实现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过一方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二)虽未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二、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自由竞争的加剧,导致生产、技术和资金的不断集中,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专业化和规模化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模式。为获取最大化利润,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出现了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在集团地内部,专业化又成为一个基本特征.以往由一个经济实体完成的企业功能往往转由多个企业来实现,而由于是在同一个控制者之间,所以,这种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关联交易既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竞争的需要。而此时如果不存在独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没有所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股份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制度,又为公司股东设置了风险防火墙。而这种企业法人制度恰恰成为不公平交易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各国立法来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司财产权利的独立性;(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独立人格的完整性;(4)资本多数决。这些基本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滥用。例如,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便成为可能,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利用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另外,“资本多数决”规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利用资本优势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关联交易的产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平衡现代公司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的基本规范,应包括两个关注点:一是股东权的保护与股东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会的监督与董事会的责任。
尽管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多年,但很多企业在内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离”,这点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偏差,导致上市公司“重融资轻治理”现象积疴难返、疾重难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通过剥离生产性资产改组而来,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现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提线木偶,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由于股权分置和一股独大,对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当股东对该公司不满时,可以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这样,当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必然引入新的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更换公司的权力层和管理层。但是,由于目前国有股不能流通,股权过分集中,外部治理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层就受不到来自外部的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多以协议收购为主,这也给关联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础。
(三)公平竞争的缺失。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经营主体之间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竞争,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但现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竞相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成本和利润在不同的税负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从而避税,形成所谓的“税收洼地效应”,尽管税法对此也有所调整,但其征收和监管难度很大。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公平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后者则会损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法规作要进行规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混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经营方面存在依附关系,被控制的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没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据自身的利益操纵关联交易的条件。
(二)资本抽逃。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度,遵循资本限额、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三原则,旨在保证公司的赔偿能力,对此《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抽逃资本的法律责任。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尽管资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赔偿能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但资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责任削弱。
(三)利益输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独立谈判的能力,导致交易条件往往显失公允。控制方企业往往可以按照其单方面的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转移给对方,从而操纵利润。
(四)交易虚假。很多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交易,捏造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国的“银广夏”、“蓝田”、美国的安然等公司无不是通过虚假的关联交易,凭空捏造其收入增长的事实,欺骗投资者。而一些企业在面临债权人的追索时,利用合同进行不对价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从属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使被执行公司财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参与分配时占有较大份额
四、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影响
银行贷款作为目前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企业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往往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正当关联交易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
1、信用膨胀、授信过度。有时从单个企业的贷款量看,可能并不会大,但关联企业成员往往串通其他成员,隐名获取贷款,规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从关联企业的整体上看,就会存在授信过度的问题。
2、担保虚化。担保制度可使债权的效力扩及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转移债权人债的风险,为贷款债权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关联企业担保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的独立行为,对贷款是有保证作用的。但由于关联和控制关系,被控制的一方对担保的做出和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控制方,因此,它对控制企业的担保效力和担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3、信息失真,风险信号钝化。其一,借款人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银行在放款时无法准确判断贷款风险。其二,关联交易的隐秘性,使得银行无法监控借款用途。其三,贷款检查失效,风险预警钝化。
4、逃废债务。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关联交易也是逃废债的重要途径。控制方企业往往通过前述的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道德异化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这样一种困境:碍于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转移资产的幕后关联企业直索还款责任。于是,大量的贷款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机构蒙受极大损失。
五、国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控制
关联交易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对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长的现代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公司集团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完成统一商业任务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而产生.这一理论旨在突破有限责任原则的严格限制,用现实的态度来解决集团公司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揭开公司面纱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判决的基础和依据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资产和事务的过度混合。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混合在一起,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
(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
又称“从属求偿”原则,是美国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其含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分配破产财产时,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的求偿予以推迟,直到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后,再将破产财产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司的债务。国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次级债权”原则。
由于银行这一行业的非凡性,可以了解到其他表使用者无法了解的信息,但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仍在银行信贷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采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披露程序的制约,也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大大减少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成分。在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告非凡委员会完成的综合告——《改进企业告——着眼于未来》一书中,强调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完整的有效会计信息,这相对于以往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强调会计告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大大前进了一步。所谓有效信息,是指有助于决策的信息,而不管其成本相对收益是否过高,有效信息应当是可靠的,不带偏见的,不加粉饰的。通过有效信息,决策人员可以更好地评价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
“充分披露”作为财务表的一个重要原则,近年来往往在“可靠性”与“相关性”方面发生冲突,致使一些国家如美、英等国提出对现行财务告的批评。如,“企业告没有能够像人们期望的那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会计信息严重地不完整,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现行企业财务告只关注过去而不重视未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从十九世纪产业经济时代的企业告演变而来的,它无法满足二十世纪末期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等。针对这些批评,美国会计界开始面向客户,对会计信息的生成渠道和告方式等具体问题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其中尤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告非凡委员会为代表。根据这一委员会的研究,今后企业告模式将出现这样几个变化:
1.从原来着重于财务信息,扩展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如市场占有率、质量水平、客户满足程度、员工情况、革新情况等的有机结合,从原来着重于最终经营成果,扩展到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而且新增加的信息类型在企业告中占有很大比重,同时,财务会计与治理会计开始融合。
2.对财务告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点是划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企业的发展趋势、机会和风险,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3.揭示企业告的不确定性。
上述告的新变化,必将有助于满足各类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要求,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过多的考虑“相关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有可能会损害其“可靠性”特征。为满足客户对有效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企业必须改进财务告模式。然而,由于受会计“相关性”与“可靠性”质量特征以及财务表重要性等具体原则的约束,目前尚难以将用户所需的有效信息恰到好处地纳入财务表原有的结构中去。为了圆满解决需求信息与提供信息间的矛盾,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要求,最可能及最便利的方式,就是通过财务表附注西方财务会计中的财务表附注相当于我国财务表附注加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来反映,揭示客户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实,财务表附注的重要性正在财务表体系中得到增强与提高。
为了便于人们对未来财务告模式的熟悉,以及对财务表附注地位的深刻把握,本文将陈毓圭博士翻译的“企业告模型的结构”一表摘录如下:
企业告模型的结构
Ⅰ、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
A财务表及相关信息
B治理部门用于治理企业的高层次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
Ⅱ、治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
A有关财务、经营、业绩的数据变化的原因,关键趋势的特征及其对过去的影响
Ⅲ、前瞻性信息
A机会和风险,包括关键趋势所引起的机会和风险
B治理部门的计划,包括影响成功的重要因素
C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风险、治理部门的计划进行比较
Ⅳ、有关治理部门和股东的信息
A董事、治理部门、酬金、大股东、交易、关联方关系
Ⅴ、公司背景
A广泛的目标和战略
B经营活动和财产的范围及内容
C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影响
二、财务表附注在未来财务表发展趋势中日益呈现其重要性
未来财务表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基础上的,这种变化给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机遇与挑战。首先表现在:1.表外信息不断增加。财务表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非凡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兴起,表内信息越来越难以满足决策者的信息需求。根据安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信息自1972年来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财务表的增长速度则达7.5%。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告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中期告来看,表外信息同样有增无减。显然,在整个体系中,表外信息将越来越冗长,内容越来越丰富,信息质量和信息价值也将越来越高,这表明财务表愈益为人们所重视。2.非财务信息不断增加。诚如前面“改进企业告模型”中所展示的,现阶段财务表使用者正日益注重有关经营业绩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这与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背景是相适应的。对此,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作了明确的规范。譬如在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治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告除了披露公司财务告外,还要披露公司治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化情况;公司提交给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的重要事项等。在第五十九条中对年度告则规定了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内容。尽管目前各国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各有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看,为了适应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在财务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将是必然的。
其次,伴随着金融工具日新月异的发展,如何将这些金融工具尤其是创新金融工具从表外项目的一般揭示,转变为充分有效的揭示,对当前财务告包括财务表附注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单纯的“表外注释”可能难以实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研究探讨财务表附注的新形式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此外,披露自愿性信息、猜测信息、分部信息,以及社会责任信息也越来越依靠于财务表附注。财务表附注将成为二十一世纪财务告模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经济熟悉的提高,人们已逐渐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对财务表及其所提供信息的影响与作用。未来会计信息和传输将由现在的书面形式转向电子形式,一个全国性的,乃至全球性的会计信息收集、分析和检索网络将逐步形成。尤其是计算机联机实时系统的出现和运用,将使会计业务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即可实地记录和处理。而信息使用者通过联机,可直接进入企业的治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不必等到分期告出来之后再去获取那些业经整合的、历史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电子化,更加突出了财务表附注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只有对各种信息做出正确、合理的分析,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经营决策。可以深信,这种以文字为主,辅以数字分析的财务表附注将会始终居于财务告的核心地位。
三、正确熟悉会计表附注在信贷治理中的作用
诚然,企业告模式及财务表的未来发展趋向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希望与可能。然而,由于受现阶段我国客观经济环境和会计治理体制的制约,欲使财务表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仍将更多地依靠于财务表附注。当然,就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言,必须对整个财务表体系加以改进,比如,国外有人提出“彩色告模型”与“会计频道”等概念或设想就是这种改革的信号。此外,随着财务表的发展,我国的财务表附注将有可能与财务情况说明书融为一体,这一点已基本在上市公司体系中实施,这实质上是财务表发展国际化要求的客观必然。同时,由于银行的行业非凡性,银行信贷治理者对会计信息的把握要求更为全面和真实,会计表附注在信贷治理中的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
1.会计表附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便对企业的真实偿债能力进行判定。
依据企业会计规范编制的会计表,实际编制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时期的同一企业可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在实施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之间的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举例来说,某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万元,使用5年后,废时无净残值。若这一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一年后,因某种原因从第二年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这样,从第2年到第5年两种折旧方法计提的年折旧的差异就会很大。
按平均折旧法,年折旧额=10-0÷5=20000元。即每年平均计提取折旧2万元;而按双倍余额递减,2—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万元。即该企业在第一年采用平均折旧法,第二至第五年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时,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元。这一年折旧额与平均折旧法下的各年平均为20000元折旧额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它对于这一期间利润额的形成和税款的缴纳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影响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会计表附注的补充披露就能为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提供帮助,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银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监控。
2.会计表附注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以适应我国当前信贷治理队伍的现状。
会计信息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理解这种逻辑关系需要把握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而银行信贷治理人员业务基础各异,假如能够看懂企业表,就可以通过会计附注对表中数字进行解释,将抽象的数据分解成若干个具体的项目,并说明产生各个项目的会计方法等。这样不但使熟悉会计的人士能深刻理解,而且使非会计专业的人士也能明明白白。如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表项目,只能反映企业在过去时间内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无法反映其分布构成。通过附注就可以将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器具等原始价值分别反映,确定各类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重及各类固定资产间的比例,判定投资结构的合理性。会计表附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表的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表,合理获得有用的会计信息。
3.会计表附注有助于会计表提供更为完整、全面的信息,以便更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站在银行角度构建对现金流量表分析的指标体系
(一)从理论上分析,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以现金流量表为主,适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形成三张报表相结合的综合指标体系
银行分析贷款企业会计报表,特别是现金流量表的主要目的是考核该企业的获现能力和偿债能力。从国际会计准则及我国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编制目的的说明来看,现金流量表分析评价的首要目标应该是获现能力评价。只有偿债能力而获现能力较差的企业有可能是拆东墙补西墙来骗取银行的信任。因此获现能力应是第一位。我们可以构建由获现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质量分析、财务弹性分析、成长能力分析所组成的现金流量表分析目标体
(二)分析指标
1.获取现金能力分析指标
(1)每元销售现金净流入
每元销售现金净流入=净现金流入÷主营业务收入
注:净现金流入主要指经营活动产生的。该指标越高越好,一般不会大于1。
(2)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经营现金净流量÷平均普通股股数
该指标所表达的实质是作为每股盈利的支付保障的现金流量,因而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指标越高越为股东们所乐意接受。
(3)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全部资产
目前同业平均全部资产回收率为6%,越高于这一比率说明该企业全部资产产生现金的能力越好,若低于6%,应对资产的营运指标和账款的回收情况作进一步关注。
2.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包括现金比率(也叫即付比率)、现金流量比率、流动资产现金比率、全部债务现金流量比率等。
(1)现金比率(也叫即付比率或超速动比率)
现金比率=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
对于债权人银行来说,现金比率总是越高越好,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而对企业来讲现金比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因为资产的流动性和其盈利成反比,企业不应保持长时间的高现金比率,一般应在0.5—1为好。
(2)经营现金流量比率。这一比率是反映企业经营现金净流量与负债的比率,根据负债的构成,该比率可以具体演化为下列3个: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①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长期负债②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⑧
这3个比率分别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偿还短期、长期和全部债务的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越强。
(3)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
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现金流入总额÷(经营现金流出量+偿还债务本息付现)
这一比率反映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经营费用等。在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现金流入量至少应满足强制性目的支付,即用于经营活动支出和偿还债务。这一比率至少要等于1才能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及偿还债务。当然比率越大,其现金支付能力就越强,偿债能力也就越强。
(4)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
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债务本金+现金利息支出)
这一比率用来衡量企业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可由经营活动创造现金支付的程度。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就越强,如果比率小于1,说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本息,企业必须对外筹资或出售资产才能偿还债务,比如借新债还旧债。(5)资产负债率
用来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表明负债在整个筹集过程中所占的比重,用以衡量企业的债务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对一个企业来讲,资产负债率一般以33%为安全点,以50%为临界点,如果达到了70%左右就不正常了,因为负债比率越高,企业的资产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就越低,风险就越大。根据经验,资产负债率一般以100%为警戒线,超之意味着企业资不抵债,将面临破产。企业不是债务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佳,资产负债率为多少是合理的,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较大差异。一般而言,处于高速成长的企业,其负债比率可能会高一些,这样债权人会得到更多的杠杆利益。但是,作为银行负责人在确定企业的负债比率时,一定要审时度势,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各种因素和企业外部的市场环境,在收益和风险之间权衡利弊得失,然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3.盈利质量分析
盈利质量分析是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盈利能力分析的补充。是指根据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资本支出等之间的关系,揭示企业保持现有经营水平,创造未来盈利能力的一种分析方法。对银行来讲,能否给申请企业发放长期贷款,眼光要放远。既要分析该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又要分析其盈利质量。盈利质量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指标:
(1)盈利现金比率
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这一比率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比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比率越大,企业盈利质量就越高。如果比率小于1,说明本期净利中存在尚未实现现金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盈利,也可能发生现金短缺,严重时会导致企业破产。在分析时,还应结合企业的折旧政策,分析其对经营现金净流量的影响。
(2)营运指数
营运指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经营所得现金(营运资金)
它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与经营所得现金的比值。经营所得现金是指经营活动净收益与非付现费用之和。
经营所得现金=净收益一非经营收益+非付现费用
营运指数反映企业营运管理的水平和收益的质量。营运指数等于1,说明经营所得现金全部实现;营运指数小于1,说明经营所得现金被营运资金占用:营运指数大于1,说明一部分营运资金被收回,返回现金状态。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营运资金周转良好。4.发展潜力(财务弹性)分析指标
(1)现金再投资比率
该指标可以评估上市公司成长的潜力。该指标越高,表示企业可用于再投资在各项资产的现金越多。一般而言,该
指标达到8%一10%,即被认为比较理想。应该注意的是,要分析上市公司的成长潜力,还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该指标仅仅说明企业成长的现金流量保障程度。
(2)现金股利支付率
现金股利支付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股利总额
这一比率是衡量企业使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保障程度越大。
二、我国银行信贷管理流程再造的专业性建议
国内诸多银行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还是建立在旧模式基础之上,依然存在不少的缺陷。通过信贷流程再造可以严格控制信贷程序、加强风险控制力度,提高金融资产质量水平,以及增强定价能力、盈利能力和强化信贷管理流程理念。
1.制定差异化信贷审批流程市场上的消费者,他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特别是一些优质客户,他们往往对信贷品种和授信额度和期限的要求都比较多,如果只有单一的标准,没有多元化选择,往往会造成客户的流失。同时,也要设计差异化流程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举个例子,根据客户的信誉情况,分别制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的信贷流程;对于信誉比较高、风险级别较低的客户,则要适当的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审批的时间;对于中等信用、风险级别的客户,则要适当的扩大业务审查范围,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理,防范信用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对于信誉比较低、风险级别高的客户,则要强化业务审批流程,对客户的财务情况、信用状况、经营内容和市场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2.改善授信管理方法改变现行的“宽授信、严用信”为“严授信、宽用信”的授信管理方法,改变目前单笔贷款审批方式,审批行通过年度评级授信控制客户的风险总量,具体用信时采用二级分行审核担保的方式,落实情况后,经审批权力的人签批同意后再由经营行放款;在对新客户进行营销的时候取消客户准入认定程序,实行“四位一体”的运作方式,合并进行客户评级授信和申报首笔贷款,从而减少办理贷款的环节。另外信贷管理部门的建设要和功能设置、产品设置和面向客户设置相衔接。
3.建立整体信贷、全面信贷的理念建立的信贷流程要有客户经理、信贷经理和风险经理三者共同参与并共同担当风险、共同分享绩效。客户经理的职责是负责向客户营销产品,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个人及家庭所拥有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测客户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贷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对风险的控制,结合客户的信誉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分析,预测风险度,以此确定贷款发放的额度;风险经理的职责就是对整个信贷业务进行整体把关,对整个业务流程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监督,也即是扮演“最后责任人”的职能。
2.数据理解。数据理解的关键是数据源的选择。本示例为了获得现有的贷款拖欠数据,需要从名为bankloan.sav的数据文件中把流bayes_bankloan.str选择出来。然后为数据源添加一个类型节点,我们可以看出,影响default的因素有:年龄、学历、最近工作的工龄、收入、信用卡债务、其他债务。
3.数据准备。在构建模型时,有些目标字段的值不完整或者是空值,如果不经过数据的处理直接进行数据的使用,可能会导致预测结果的错误,为了排除这些观测值以防止在模型评估中使用,就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在例中,我们为类型节点添加一个选择节点,并在在“条件”框中,输入default='$null$',这样就可以达到对数据进行缺失处理的目的。
4.模型建立。Clementine提供了多种预测算法,如C5.0、神经网络、Logistic回归等,本文中我们选用贝叶斯网络节点建模,具体的操作过程如下所示。Step1:将一个类型节点添加到源节点bankloan.sav,并将default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出,其他所有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入。Step2:由于我们构建了多个不同类型的贝叶斯网络,要对它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哪个模型具有最好的预测效果。因此我们在选择节点之后添加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将模型的名称分别设置为“TAN”“Markov”“Markov-FS”,其中第三个模型不仅具有马尔科夫覆盖结构,而且使用了特征选择预处理来选择与目标变量有重大关联的输入。Step3:通过运行上述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就可以生成相应模型,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它们的详细信息,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左列包含节点网络图,可显示目标与其最重要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右侧显示变量的重要性,它表示评估模型时每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Step4:将TAN模型块附加到选择节点,将Markov模型块附加到TAN节点,将Markov-FS模型块附加到Mark-ov节点。Step5:为了避免输入,要重新命名评估图形上的模型输出。将过滤节点附加到Markov-FS模型块。在右侧的字段栏中,将$B-default、$B1-default和$B2-de-fault分别重新命名为TAN、Markov和Markov-FS。Step6:将评估图形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图形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它。这样就可以生成一个收益图表。图2显示,每个模型类型都生成了相似的结果,但是马尔可夫模型要稍微好一些。但是要检查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更倾向于使用分析节点而不是评估图形。
二、模型分析
为了从多种模型中选择最佳预测效果的模型,需要利用预测集的数据来检验模型的准确度,对数据流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我们将分析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分析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在完成模型实施阶段之后,数据流设计中的数据流图如图x所示。图3展示了数据挖掘流程的一个完整过程,这些步骤是在数据挖掘工具的指导下一步步自主建立的。完全符合CRISP-DM标准流程,并且将数据挖掘的流程可视化地展示在用户面前,能够让用户了解并指导数据挖掘的全过程。通过运行分析节点,我们可以得到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具体结果如图4所示:图4显示了依据正确和不正确的预测百分比得出的准确性。就像前面的“评估图形”一样,本图显示马尔可夫模型在正确预测方面要稍微好一些,但是,Markov-FS模型仅落后马尔可夫模型几个百分点。这可能就意味着使用Markov-FS模型要更为方便一些,因为它计算结果所需的输入更少,因此节省了数据收集和输入的时间以及处理时间。
第一,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尽管我国正在对金融体制进行改革,但在银行管理层仍未转变制定经营方针的策略。银行管理者没有完全认识到银行信贷业务的商业性和风险性。甚至于某些银行为了增加信贷业务量而无原则的向企业或个人放贷。另外,由于风险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造成信贷风险问题时常发生。
第二,缺乏对企业或个人等信贷客户的调查分析。在向企业或个人放款之前,银行缺乏对信贷客户经营情况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利用自身人脉关系获得贷款来维持自身的运营。一旦这些企业亏损严重,那么势必会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增加银行的负担。这不利于银行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第三,银行信贷不科学。由于银行的信贷结构不合理和信贷过于集中,造成银行信贷业务问题明显。中长期贷款比例比较高就造成银行可能要面临着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问题。进而造成银行坏账问题的出现,对银行的资产造成不良影响。
二、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的措施
为了降低银行信贷的风险,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得到防范措施如下文所示。
第一,控制授信风险,完善审批管理制度。为了使银行的信贷风险问题减少,首先应该完善银行的授信方案。通过完善授信结构和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的控制信贷风险的体系,使银行能够正确的评估授信业务的风险点,平衡风险与收益。其次,划分客户的信用等级。通过连续有效的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调整,按照银行的信贷制度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放贷,做好信贷风险防范的第一步。最后,严格按照风险控制要求进行授信审批,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约束,避免人情交易,从而达到提高审批质量,降低信贷风险。
第二,追踪相关财务信息,完善整体效益分析。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应对客户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进行追踪和分析。通过对贷款企业或个人进行财务报告分析,保证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再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贷款,规避银行信贷风险。与此同时,在信贷审批过程中,不仅要估算银行当期的信贷利息收入和各项手续费用,还要分析信贷业务中的存款、结算量、中间业务收入等一系列指标。用直接与间接、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模式把信贷业务对银行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保证银行的稳定的发展。
第三,对银行信贷业务做详细的规划。在银行信贷审批过程中,一方面要对信贷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找出银行信贷过程中各环节的风险控制点。通过系统性的动态分析确定银行信贷的标准和目标客户,达到提高信贷业务的营销质量和审批效率。另一方面,时刻关注国家宏观方面与金融和信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定适宜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营销方案。与此同时,调整信贷业务的审批条件,制定相应的控制信贷风险的措施。通过加强对优质信贷客户的服务,提高信贷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促使银行信贷业务的创新,提高银行的生存竞争能力。信贷业务的创新主要是从信贷服务入手。通过向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促使信贷业务稳定发展。在开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按照客户的风险类型提供不同的信贷服务,实现控制风险的差异性。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区域的信用度调整信贷管理措施,有效控制信贷业务的风险。同时,深化对市场和产业政策的研究。通过调查分析市场情况,提高对信贷业务的判断能力。调查客户的外部优势和发展环境,从而为获得优质的信贷客户,降低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质量。
三、银行信贷风险化解策略
第一,改变经营理念。将信贷业务由“数量”追求转变为质量追求。将贷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放在信贷业务考虑的首要因素。银行不仅要以社会效益为目标,还要将效益最大化,资产质量最优化。了解自身的实力,利用自身长处,完善管理方式,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将效益最大化。
第二,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通过了解企业情况对企业划分信用等级。剔除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尽量减少中间信用度的客户,紧抓优良客户。通过对客户质量进行评估,银行作出相应的贷款决定,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三,加强不良贷款的回收力度。对于不良贷款,不能因责任不清等问题而停止追讨,而应尽可能的回收资金。积极开拓各种渠道,依靠政府的帮助,适时地采取有效措施清除风险贷款。设置奖励制度,对表现良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另外,根据不同的风险贷款,利用银行自身的优势对企业进行引导,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措施企业还贷、付息。对于亏损十分严重的企业,要及时停止放贷并处理抵押物品,收回资金。对已经倒闭破产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清收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