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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毕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8:1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律系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法律系毕业论文

篇(1)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篇(2)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9-0056-02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为了解决此问题,明确提出了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总数的15%。目前,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实习、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全国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都设置了实习教学环节,而且,实习占据绝大数实践学分,为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对实习教学环节改革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法学专业的实习教学环节现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要求造就一批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需要占据较大的比重,实践教学环节既可以检查已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应用能力。由于全国各高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都设置了实习教学环节,而且,实习占据绝大数实践学分。但从法学专业实习状况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实习基地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许多高等学校法学院(法律系)没有设实习基地或单位。即使法学院(法律系)有实习基地或单位,他们也没有和实习基地或单位签署实习协议书。如果需要实习,由普通老师临时联系实习单位,出现了想过河,临时搭建浮桥的情况。甚至也有一些法学院的实习基地与法学专业不相符合,比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2.实习时间与方式不合理。实习包括认识实习、业务实习、毕业实习、合作教育。大多数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实习只设置了毕业实习,而且毕业实习采用分散实习,实习单位同学们自己联系,实习结束以后单位盖章就算了事。目前,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就业是比较困难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要求学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因此,学生不能专心实习,而是忙于找工作,毕业实习形同虚设。对于业务实习,一些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没有设置,设置了业务实习法学院系大多安排在在第6学期,但是,这一时间往往与学生的司法考试冲突,一些学生想就业,就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因此,许多学生不能专心实习,业务实习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3.实习的监管制度不利。目前,我国高等学校设立法学院或法律系640余所,实习的学生人数多,这给学校的实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多法学院系采取自主联系的实习方式,对于自主联系的实习存在着实习过程中很难监管制度的问题,学生是否真正参加了实习,实习效果如何学校很难控制和掌握。

二、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习教学环节的改革

1.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1)选择合适的实习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在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实习基地的选择要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要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主要面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单位,因此,法学专业的实习应该选择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单位,以加强法学的实践能力。特别在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因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多,涉及的法律问题多,学生可以接触较多的案件,学生可以用所学过的法学理论分析案件,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完善实习基地建设的内容。首先,实习基地的内容要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关于实习的基本教学文件,例如,《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书》、《实习报告书》等。其次,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聘请实习单位的法官、检察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定期给学生做案例分析或模拟法庭,学院的教师定期给实习单位做学术报告,把学校与实习单位建立起一种双赢与稳固的协作关系。再次,建立起实习基地运行的有效机制。例如,学校必修有足够实习经费作为保障,确保必要的实习条件,否则实习很难运行。

篇(3)

郑建阳2009年如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后来却几次与导师说,希望把结题时间后延。一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论文必须做足做好;二是郑建阳突然中风,行动渐渐不灵活了;三是他还要照顾100多岁的母亲。“母亲生病期间,我和妹妹照顾她。我就坐在母亲床边,母亲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手上拿着小木板,在木板上修改我的论文。尽管辛苦,但是写论文帮我度过了那段苦难时光。”郑建阳说。他不会打字,论文修改过程中,他一直是以邮寄的方式把手稿从马来西亚寄给导师郑涵,郑涵再请人把手稿输入到电脑中。

6月17日下午,郑建阳飞抵上海。由于中风后遗症,郑建阳“从大门到图书馆也就200多米的路程,要两个人搀扶着他走好久”。但直到答辩前一天,老人还坚持去图书馆查资料。郑涵形容他的材料已经“堆成山”了,论文前后已改了六稿,他仍嘟囔着“材料会不会有疏漏啊”,当晚还在这本16万字的论文上勾勾划划。

答辩那天,郑建阳是最后一个上台的学生,他为自己的拖延向答辩委员会致歉,泪洒现场。答辩过程中,“他每个问题都回答得特别认真,还引经据典地举例子。”答辩委员会主席杜友君说。经审核,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当场授予郑建阳硕士学位。

“参加答辩并不是说我就是有学问了,而是可以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继续深入下去。”老人说。

篇(4)

这是不能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的。因而在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中,整合学科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调整并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特别是把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还应该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文科教学中存在的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能力培养的现状,导致大学生综合素质较低。因此,培养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法学教学改革将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课程体系打下基础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是学科教育,而是综合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质作为主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对学生进行军训、“两课”社会实践(调查)、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法学专题辩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方式的锻炼,以达到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目的。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必须以专业课的课程内容为依托,使专业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能有机整合。如模拟法庭的运用要与《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开设有机结合;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尽可能覆盖法学主干专业课。另外,从长远考虑,可专门编写这方面的教材,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三)法学教学改革是不断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多途径、多

形式开展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切实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种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体现,要确立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观,明确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贯穿于法学专业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实现教育的整体优化,最终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的目的。课题组努力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法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一)培养理念与培养目标的改革

通过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侧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很重要的一点是,扭转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法学教学水平滞后或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实践性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特征。实践性、应用型不等于低层次,应当树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意识。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竞争力,才能满足人才市场的真正需求。

(二)课程体系改革

首先是培养模式的改革。就我国目前情况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尽早规划,统筹实施,也让学生、家长有长期打算,而不应被本科毕业去向选择所打断,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最好尝试六年制的“本硕连读”,复合的专业也可以有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学生也不会疲于应付,可以将所学课程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其次是课程体系的改革。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趋势,我国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卷入其中,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服务市场化和全球化,涉外法律业务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不可否认,我国的法律从业人员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各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法律从业人员,外语(主要是英语)交流能力更处于劣势。我国目前有的课程缺乏国际竞争力、吸引力,并且也不符合社会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开设“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课程。“法律”离不开“法德”,无良的律师、法官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2]。同时,应当加大法律实践必修环节内容。再次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教材改革。对于法律人才而言,由于要在相同时间内学习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因此,无论是法学教材、复合的另一个(或两个)专业的教材都不宜过于艰深,但是也不应削弱其专业性、理论性,同时强调、突出其实践性,因此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我国没有lawreport(案例库),判决书主文也难以像判例法的判决那样正反意见都充满说理,也可以说,我国目前尚无太多适合作为教材的案例教材让学生研习和讨论。有些人主张用司法考试题作为教科书,笔者认为,教科书将司法考试试题用作“学习引例”并无不可,但是需要在学生对法规、基本知识和原理弄懂吃透的基础上去完成。因此,司法考试题可以作为高校刑法学教科书的辅助、课外作业,却不宜拿来代替教科书本身或成为教科书的主要内容。要厘清教科书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首先要解决它的“上游问题”———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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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半岛是“一带一路”的重要区域,老挝位于其中心位置。

在老挝首都万象市西北郊,一栋法式三层楼上,蓝底白字的招牌上醒目地用中文与老挝文写着:老挝苏州大学。

老挝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 in Laos)自2007年开始筹建,成立于2011年7月,是老挝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所外资大学,也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所境外大学,于201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目前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中国语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个本科专业。法律系、管理系、医学系在筹备中,到2020年,逐步增加机械设备、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专业。

学校一期占地75亩,最终校园总面积将达350亩,规划5年后在校生规模达1000名。学校的发展规划是:经过10~20年建设,发展成为一所在校生规模为5000余名,具有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教育,拥有汉语言培训及其他技能培训体系,开设具有与老挝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建设有临床医院,具有学科、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在老挝国内及东南亚处于领先水平的一流综合性大学。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http://xmu.edu.my/

2016年2月22日,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在雪州雪邦沙叻丁宜校区召开首批新生开学典礼。开学典礼在校区一期工程已落成的多功能大楼举行,首批180多位新生入学,主要是来自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的统考生。

学校位于首都吉隆坡西南45公里,总建筑面积计划为47万平方米,在校生总规模为1万人,包括本科生、硕士、博士三个教育层次。第一期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从效果图来看,厦大马来西亚分校相当于迷你版的厦大思明校区,它有芙蓉湖,建筑还是沿用嘉庚风格,校舍仍以群贤、芙蓉、博学、凌云等命名。

经过多次调研后,首期开设马来西亚社会所需要的学科,开设5个学院,分别是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医学院、经济与管理以及中国语言与文化,下设电子、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医学、资讯通讯科技、商业与经济、中文及中国文学等科系。为满足国际化教学需要,学校除中文及中医学课程外,均采用英文授课,并在日常管理中使用英文。之后还将开设化工与能源、生物工程、海洋与环境、材料、动漫与传媒5个学院。学校的生源将由来自马来西亚、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等三部分组成。校方透露,除了在当地招聘教师,还将向全世界延聘老师到马来西亚分校任教。

北京语言大学东京学院

http://blcu.jp/

篇(6)

北京学者陈瑞华认为,学术研究中的“问题意识”中的“问题”应该是“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制度和法制层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经由这一问题的研究提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所谓理论问题就是现有理论解释不了的问题。①这个概念把问题意识等同于:寻找“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了,而且这应该是对博士生或者硕士生的问题意识的要求,对本科生的要求理当把制度和法制层面的问题作为“问题意识”核心内容,本科学生更应侧重于关注司法实践中制度的完善等这些问题。

北京学者李婧、张琪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问题意识”的概念,他们认为: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并由此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促使人们积极思维,认真探究,不断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思维的这种心理品质,心理学上称之为“问题意识”。②持有此观点的学者为数不少,早在1995年安徽师范大学姚本先先生就已经提出过这样的概念。③这个概念的核心其实就是:人们在认识活动中,对现实和理论问题提出问题或质疑,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实质上将问题意识等同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了。

笔者认为,法律人的问题意识不能简单如以上学者所述——把它简单等同于去追寻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或去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法律人的问题意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层含义:首先它是一种抽象思维活动的形式,即我们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应该如何运用我们的法律思维去思考它。比如,有这样的一道题: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有人说“75岁免死,君子报仇,75岁不晚”,老年人犯罪将会因此有恃无恐?你对该观点有什么看法。如果我们在回答该问题之前,首先会下意识地想:这个题目到底涉及什么法律问题呢?——这就是笔者所谓的“法律人的问题意识”。经过进一步思考,就可以发现这个题目涉及到罪责刑相适用问题、刑罚的正义目的以及刑罚的预防犯罪和教育目的等问题。如果能够找出这些问题,就能较好地解决这道题目了。其次,我认为,法律人的问题意识应当不仅仅局限于追寻“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对于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这可能是他们的问题意识的核心内容;但对于从事法律实务的法律人来讲,我想他们的问题意识更应该倾向于制度和法制层面的法律问题。最后,完整的问题意识应当包括这样的思维过程,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早就指出:我们要学会“应用的方法去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样的逻辑进路。

二、问题意识的功用

在辩论中,问题意识强的人往往较容易处于主动地位,能紧紧围绕辩论主题展开论述。比如,在日常学习、研讨过程中的辩论、法庭辩论甚至于日常生活中的吵架,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住争议焦点、不能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讨论,就说明这个人问题意识不强、法律思维能力较差,一般来讲语言表达能力也不行。

当官从政更需要有问题意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具备强烈的问题意识或者说忧患意识,善于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以说,有没有敏锐的问题意识,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具备了敏锐的、前瞻的问题意识的领导干部,才能算是合格的领导干部,才能将社会问题防患于未然。没有问题意识的领导干部往往看不到存在的问题,意识不到潜在的矛盾和危机,其所谓的“施政”都是盲目的,实际存在的问题未能发现、更未能解决,使小问题淤积成了大问题、使新旧问题混杂成综合性问题,最后积重难返、最终走上不归路。从这个角度来讲,没有问题意识的领导干部简直就是党的事业的掘墓人。

问题意识在论文写作中有重大的意义。论文的写作往往起源于问题意识,它是论文写作的源头、是迈出论文写作的和第一步。没有问题意识的论文写作是盲目的、没头绪的,最后写成的东西最多只能象教科书一样,最多只是一大堆常识性的文字的堆积,未能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读者阅读这样的论文或者著作,除了能积累一些常识之外,并不能得到任何启发。

三、如何获得问题意识

首先,要养成对社会事件、法律现象进行追问的习惯,即面对种种社会事件和法律现象,我们总要追问:它到底涉及什么法律问题?该问题的核心和本质是什么?当然,要想能够洞察各种社会事件、法律现象的本质和问题的核心,就必须有扎实的法理功底、较强的法律思维,而这两样基本功,必须通过长时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达成。

其次,我们可以从以下各种途径来获得单个的具体的问题意识:⑴从法学的基础理论中寻找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研读经典、体会经典,然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阅读时要以批判的眼光看待经典,发现前人理论的不足,从中找到突破口,对其进行超越、补正和发展。⑵在法律学科前沿中去寻找问题。法律前沿问题往往与现实中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有关。⑶在法律实践中找到问题。法律实践包括古今中外的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每个领域都有可能存在很多依然没能解决的问题。⑷从老师的课堂教学中找到问题。对于在校生来讲,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老师的课堂教学中,从老师的讲课过程中寻找问题是最便捷的。因为老师的课堂教学一般都会提出很多学问供学生思考。

① 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50页。

篇(7)

大学毕业时,因为优秀的毕业论文,郭建梅被分配到了国家司法部工作。不管是后来在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处,还是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我都一直在体制内工作,并没有真正接触到律师的工作。”郭建梅告诉记者。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举行期间,作为采访记者的郭建梅被这次大会所吸引。郭建梅说:“她们所从事的工作,她们的激情飞扬都深深吸引了我。在这次大会上,我第一次听到了‘公益律师’这个名词。”

不久郭建梅便辞去了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这个挂靠在北京大学的研究中心成立之初仅有几个人,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研究中心引起了人们的热切关注。作为中国最早的NGO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引起了世界的关注。

从成立之初到现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有代表性的案件郭建梅过很多,比如宋山木案、内蒙古出嫁女土地赔偿案。中国的经济在不断发展着,在这个发展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很多社会矛盾,农村妇女土地权问题是郭建梅现在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被开发商、被政府收购了,农民应该得到补偿款,但是这个补偿款,往往就被村长或者村书记一个家族掌控着,一些村民得不到这个补偿款,特别是农村的出嫁女和离婚女,这是我们现在了解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妇女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很多时候“这些法律往往都是‘睡美人’”。

由于在工作中要面对形形苦难的女人,郭建梅说她们这些公益律师每天接触大量社会的阴暗面、承载人心负面信息的倾倒。在案件的过程中,郭建梅遭受了周围人的不理解,经过摸索,郭建梅和她的团队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如果总是个案,“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个钉”,她们开始选择接有代表性和普遍意义的案子,希望通过案子推动立法,惠及更大的人群。郭建梅说:“我们选择案子有这样几个标准,首先是当事人特别贫困的;然后这个案子要具有代表性,或者是有倡导研究的意义。”

郭建梅和她的团队在贫弱群体的巨大需求和政府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状况下,探索的民间法律援助模式成为政府法律援助的有益补充,以“励行法律援助,维护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为目标,公平和正义成为奉行的理念和理想”,为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案件近3000件,承办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及研讨会80多场次,提交法律法规专家意见稿70多件,出版专业书籍13部,发表文章200余篇,让近10万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争取到了应有的权利。

就在郭建梅和她的团队将公益律师这份工作做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一纸令下,郭建梅苦心经营了15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撤销了。

篇(8)

少年时,那种努力比天分多的好学生的人生最辛苦――循规蹈矩,敬畏权威,拼了命也要达到老师的要求。偷工和取巧在他们身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明白旁人放过了他,他自己也不肯放过自己。

张钧甯身上,这种好学生气质昭然若揭。

就算是在豆瓣最爱挖明星黑料的八卦小组里,提起张钧甯也无料可黑:实打实台湾中央大学法学硕士的学历,天然无添加的容貌,生活健康,家教良好。她礼貌周全到让人咋舌的地步,记得一次活动她和薛凯琪撞了礼服,明明是女明星最尴尬的场景,后来发在微博上的两人合照里,她先去换了常服。

但好学生的通病是无趣。

她并不是像桂纶镁那样悠闲度日挑剔剧本的人,认真努力的程度几乎让人为她不值:如果还是升学体制的时代,所有付出和回报都有清晰路径的话,那张钧甯依然会是优等生的前几名。可惜的是,她偏偏身处最没有规则可循的娱乐圈。

学生时代也并非全无烦恼,少女张钧甯的困惑,遥相呼应地解释了她的症结:“我没太多想法,只是有个权威和规范在我心中,没做到就良心不安。”不清楚自己喜欢什么,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每一步努力都扎实,但对未来却迷茫。

张钧甯的辛苦,像是她初中时在学校礼仪队训练的缩影:睡不成年觉,吃不成年饭,影响学习,还要顶着母亲的反对。“是因为喜欢吗?”常有人会问。“完全不,不知道怎么拒绝老师,答应了就要做到。”最后成为礼仪队队长的张钧甯这样答。

【一切其实有迹可循】

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代,张钧甯直言:“那时我真的好讨厌自己的个性。”

熬过补习班从早上八点待到晚上十点的日子,进入台北大学法律系的张钧甯,羡慕自己的姐姐:喜欢美术就去读复兴美工,想考大学就参加插班考,复习一年照旧考上台大。人生也有这种跳脱随意的活法。“觉得没有人喜欢我,所有长辈都喜欢她,人生精彩丰富。”而自己“好像消失掉也没关系,世界多一个少一个我也没人知道”。她觉得自己和这世界没有联结。

这样看来,张钧甯的入行的故事,也就很容易理解。

2002年,大二的张钧甯走在台北路上,没能拒绝工读小哥的调查问卷;在几个月后小哥转去做经纪人时,想起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她又没能拒绝小哥的邀约。所有看似巧合的机遇,其实都有着深层的心理原因。

十多年后,张钧甯的回答可以很好地解释当时的潜意识的决定:如果你不出去走走,永远以为这就是世界。如果感到不安,那是因为看到的世界还不够大。

现在的张钧甯感谢自己的工作,它帮助她解决了少女时期那种“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想做什么”的迷茫。她有机会尝试自己想不到的人生,在这种种尝试中,她慢慢笃定,什么适合自己,什么不适合。

你看到张钧甯现在在丛林里的从容冷静的面容、上山下海都不惧的胆气,大概很难想象这是当初那个迷茫乖巧的少女。但这一切其实有迹可循。好学生循规蹈矩的另一面是不服输,那是一种就算找不到答案,也绝对不反悔、不妥协、不回头的劲头。

最初入行时,三四十次的广告试镜均告失败,经纪公司觉得这个女孩很奇怪:每次来面试,都不问结果;每次都失败,但每次都还来。拍了两年的广告后,她接到了第一部电影。她的固执也同样让人头疼,处女座,A型血,不管以什么借口,经纪人都觉得她性格上的硬邦邦让人为难:不懂变通,对工作要求高,常让与她合作的人感到压力大。她连和家人争吵,都逻辑清楚,不容退让。法律系的张钧甯吵起架来简直是作弊,妈妈和姐姐吵不过常常一哭了事。

这样的性格实在不讨好,可娱乐圈行走十年,合作过的公司和导演多会找她再合作。“我一直在努力让和我合作的人觉得,这个女生还挺认真的。要不要再给她一个机会。”张钧甯这样解释原因。

【辛苦的人生才能让她交心】

对自己的人生,张钧甯最常使用的形容词是“慢”;而对自己的过去,她最常说的是“不后悔”。

出道晚,她有自己的焦虑。读研究所时休学两年从事演艺工作,之后为了完成学业,又停下一年工作写毕业论文。2010年,张钧甯中央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因她父亲台湾大学法学教授的身份,旁人觉得不过是理所当然。可她对自己有始有终的代价,感受明显:自己被同期的女演员远远地抛下了。

但如果重来一次,张钧甯仍会这样选择,“当时如果放弃学业,演艺的路会不会更好我不知道,但我老了之后一定会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读完”。她的高学历,除了是履历上好看,更重要的是教会她认识世界的方法。她发现,研究生之后,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研究所和大学不一样,没有固定答案,投入你喜欢的领域,你去寻找、验证、判断,所有东西都可能是答案。”她反思曾让自己痛苦的台湾式教育,“这种方法对我来说很不一样。因为我们太想知道答案是什么,对错是什么。人生也不应该是有正确答案的。人生应该由自己去寻找,去思考,去打破,再去重新建立。”

所以,慢一点没有关系,她给自己思考的时间。

在30岁那年,她的焦虑反而放下了。没有比突破身体极限更让人直观的体验,和陈意涵一起悬崖跳水后浮出水瞬间,她觉得30岁之后是可以更好的。以后的每一次冒险,都予她以信心。那些冒险是顺其自然的,比如跑马拉松最初是因为工作;比如跑去南极是给好友当伴娘;比如从一堆找她真人秀里,选择一个最吃力的。

篇(9)

一、 新形势对高校教育的要求

21世纪的中国高等教育将更加开放,更加现代化,学校要迅速跟上世界科学技术社会发展水平,就要建设一个具有创造性的高等教育,就必须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才的培养是统一招生统一分配,教育以是否符合国家计划为要求。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的价值需要在市场中得到检验。因此,教育要考虑社会需要与学生自身发展的统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才需要有更多的创造性、主动性和适应性,这不仅要求一个人有较高的智力,而且在情感、意志力、合作精神、使命感和责任心等方面有较好的发展。我们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应该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因此,新升本高校在课程建设上,要特别注重贴近社会,充分考虑学生的自身发展。例如,在第四学年安排学生毕业实习的基础上,在第三学年适当增设专业实习,使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去接近社会,去运用所学知识。通过这样的课程设置和调整,充分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

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观念必须在课程设置与安排上得到充分体现。新升本高校专业应与市场紧密联系,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方向,对专业设置做出相应调整,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企业是学生就业的主要渠道,我们在课程设置上注意适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从新升本高校毕业生推荐反馈的信息来看,企业需要的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良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基本的经营管理知识,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同时要学有所长,具备本专业实用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此,新升本高校在课程建设上应注意研究企业需求、研究市场需求、研究就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如可以开设电子商务、财务及企业管理实务技术、商务英语、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等与企业紧密相连的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还可以开设辅助课程,如法律专业可以开设会计学、市场营销学、企业管理学等课程。学科之间还可以相互渗透,如在法律系和经济系开设“法律与经济”、“国际贸易与英语”等课程。

二、 课程创新首先应有先进的教育思想

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出人才、出成果,还应出思想。我国高等教育最早是人文教育,后来发展为科技教育( 所谓重理轻文)。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和人文教育,把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紧密地结合起,中国教育正走向成熟。因此要确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目标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依靠教育,而教育的具体实施要通过课程来实现。因此,人才培养目标是课程建设的依据和出发点。新升本高校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是“崇德尚学、求实创新,知行合一、自信刚毅”。因此课程目标上首先应该坚持德才统一。在“德”的方面,不仅要加强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还特别需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当前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明显提高,企业已把职业道德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依据,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学生受聘的前提。因此,应该把培养生高尚品德放在重要位置上。“才”是为社会作贡献的基础。从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现实出发,加强学生实用技能的训练,要求学生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能适应从单一专业型向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转变。其次,要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现代社会特别是企业希望聘用的人才业务熟练、管理内行、忠实肯干,希望聘用的人才既是企业基层部门工作的实施者和组织者,同时又能为企业全局的经营献计献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是综合性的,要求具体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专多能,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是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要大力开发综合课程、模块课程,减少课程科目,增强课程特色,提高课程应用效率。对于具体的课程计划,应站在时代的高度,精心规划与设计各专业课程的结构,做好“增、减、删、补”工作。“增”就是要增加新开课程,及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吸收到了课程中去,如新开设的广告理论与实务、财务与企业管理技术、品牌管理、直效营销、网络营销等课程;“减”就是要减少陈旧过时的内容和纯学科性的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如将原有的企业管理课程改为管理学课程;“删”就是要删除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要求不相适应的知识,使学生更好地结合自己的专业和职业要求,掌握所需的知识,如删除原有的财经应用文写作,改设中英文应用写作和商务文秘实务;“补”就是在理论课的基础上,要补充实践应用方面的内容,如新开设的广告案例分析训练、推销模拟、会计模拟实验,用友软件操作、国际结算模拟实验、报关实务模拟等课程,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使学生能成为活学活用专业理论的社会有用人才。

三、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实施途径

新升本高校专业课程大体可分为五大块,即大学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指选课和专业任选课。按照“厚基础、宽口径、一专多能”的原则,主要在上述模块课程及时间维度上合理构建课程结构。具体的实施途径是:

从适应人才的多层次要求出发,进一步拓宽专业知识面,加强相关课程的建设,主要是要加强数学类课程、外语类课程、计算机类课程、经济管理应用性课程和跨专业选修课建设。从社会经济发展和职业需求对人才的要求来看,课程建设特别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增加:一是要增加外语课程的教学时数,将外语课教学与各经济专业职业要求结合起来,重视提高学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如开设营销英语、财会英语、外贸英语和第二外语等课程;二是增加计算机课程的教学时数,把计算机课教学与电子商务结合起来,突出时代对经济方面人才的要求,如开设网络广告实务、网络营销实务、电子结算实务和无纸贸易等课程;三是要增加有关心理课的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适应激烈竞争的社会所要面临的新问题,如开设心理学、心理咨询讲座等课程。

从“强化基础,分段培养”出发,在时间维度上合理安排五大模块课程的教学。按照国家教育部对各类专业指定必修课的要求,对专业学生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要做出不同的要求。各专业教学分阶段进行,对一、二年级学生主要根据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开设通修课和专业基础课,大三则主要开设专业方向课,结合本专业要求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在第六学期安排专业实习,依据学生实习情况和他们个人的兴趣在第七学期开设大量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择。第八学期重点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从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及创新能力出发,加大学生科研力度,加强研究性课程的建设。在现有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在实践探究过程中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要措施有:启动并加强“研究型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开展学生学术讲座和论文评比活动;加强毕业论文的指导与管理。

作者单位: 熊华林南昌工程学院

艾英武江西水利水电学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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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

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61590;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61590;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 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61590;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61549;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篇(11)

1. 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的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的独立院校高校已达100所左右。这里并不包括港澳台的学校。这比1995年的只有5所高等院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翻了近20倍。1990年以前是没有高等院校开设此专业的。目前独立院校中还没有开设财务管理博士点的院校。财务管理作为一个专业,最开始是由一个试办的“财务学”专业,成为纳入本科专业目录的“理财学”专业,进而更名为“财务管理”专业,近年发展势头迅猛,发展速度非常惊人的,恐怕也是所有专业罕见的。

发展为何如此迅猛的原因是由于开设财务管理专业创办费用不高,社会需求旺盛。因此受利益的诱惑,高等院校还是扎堆开办这个专业。但有些院校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令人担忧。办学质量的良莠不齐,表现在师资力量、专业计划、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教案、实践课程、毕业论文等诸多环节。教师素质的差异,教学流程的差异,教学工艺的差异,导致教育出来的产品——培养的学生也相差悬殊。

再者因为在大会计论的影响。至今财务管理还在大会计论的卵翼之下。由于Finance一词的不同译法,还导致金融学专业也向财务管理大幅度的染指。从而使财务和会计的界限大大缩小,财务与金融的界限日益模糊。可见,财务管理专业面临许多先天不足,后天不良现象,严重影响财务管理专业的持续发展和建设。

在这一的情况下,如果不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的建设,财务管理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许多变数。

2. 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关键

笔者认为: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关键是认清财务学科的地位,弄清财务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

进行财务管理专业建设.自然要涉及财务与会计、财务学与会计学的关系,财务与财政、财务学与财政学的关系;财务与金融、财务学与金融学的关系;财务与经济、财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财务与企业管理、财务学与企业管理学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否则。培养目标的确定,专业课程的设置就很难把握。笔者认为财务作为一种活动,是具有综合管理性质的,与会计相辅相成并在某种意义上包括会计的,在金融市场中利用金融工具而涵盖金融的.是下至家庭和个人上至国家而包括财政的,与企业管理交叉的,以聚财、用财为主要职责的,以主体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的任何主体(包括经济的、社会的等)所必不可少的活动,财务学(指广义财务学) 作为广义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与会计学、狭义经济学并列的,包括财政学、金融学的。与企业管理学交叉的独立科。

3. 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途径

3.1摆脱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困境

虽然财务管理从理论上分析是一门独立学科。但却面临诸多困难。要加强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就不能不找出制约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因素,寻求摆脱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困境的措施。

3.1.1制约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因素

制约财务管理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因素很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其健康发展。从外部环境说。存在下列“八无”现象,应该逐步得以解决。这“八无”包括:

(1)在业务管理中,无真正的主管部门。会计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而具体负责的业务部门是财政部门下的会计部门(如会计司、会计处)。因而会计专业的建设也就往往得到会计管理部门的关注。由于大会计论的影响,一般认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部门是财政部门下的会计部门。

(2)学校院系设置中。基本无独立的二级财务管理院系,没有财权。财务专业多在会计院系的领导之下。

(3)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无独立专业。虽然在本科、专科的专业目录中都已经设有财务管理专业,但在研究生的专业目录中尚没有财务管理专业。

(4)学术组织中。无一级学会。会计、金融、投资、财政、审计等都有一级学会.但财务却一直没有。始终依附于会计学会、审计学会、财政学会等。

(5)在期刊杂志中。无一级期刊。

(6)在财务文献中,无影响深远的论著。由于某些学科的相对成熟,加之一些外界力量的推动.往往产生出一些影响深远的理论成果。而财务管理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似感至今还没有经典型的影响深远的论著。

(7)法规体系中,无独立法律。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专门的会计法、统计法、审计法,但却没有独立的财务法,其最高级别的法规也不过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与法律相比,权威性远远不足。

(8)在职称系列中,无独立职称。在企业专业人员职称系列中,有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等,但却没有财务师。尽管有证券分析师,也开始引进国际财务管理师,但这只能属于职业资格,并不是职称。

上述“八无”,导致财务理论研究难以形成合力,也很难像会计那样利用行政的力量将准则,规范以及理论成果应用于实务,当然也就影响财务管理专业的建设。

3.1.2摆脱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困境的措施

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下列对策:

(1)在业务工作中,明确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的主管部门应是财政部和央行等。

(2)学校院系设置中,应力争建立独立的二级财务管理院系,是财务管理与会计并列。

(3)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应通过修订专业目录,独立设置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并列。

(4)学术组织中,由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机构拳头,组织建立全国性的一级学会——中国财务学会。

(5)在期刊杂志中,随着一级财务管理学术组织的建立,创办财务管理一级期刊。

(6)

(7)在法规体系中,可以以企业财务通则为基础,综合金融方面的财务通则,逐步制定财务管理法。

(8)在职称系列中,应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师等职称。

3.2完善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根据财务管理专业的一般培养目标,根据财务管理专业的一般就业方向,根据财务管理职业的素质要求,根据未来专业转移的可能性,根据基础课对专业课的基石作用吗,笔者认为财务管理专业应做到:厚基础,大平台,宽口径,强核心,分主辅,具有六大基础,凸现九大核心、坚持一主二辅,开设十大系列课程,培养学生三大能力。

六大基础:这是财经类所有专业应该具备的基础。其内容包括中文、外文、数学、计算机、法律、文献检索。它属于第一级平台课。

九大核心:作为管理类专业来说,教育部提出的管理类九门核心课,即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看,基本上还可以作为管理类的平台课。

一主二辅:以财务系列为主,以会计和金融为辅。

十大系列:除上述财务系列,会计系列、金融系列课程外,为了拓宽知识面,综合前述各门课程,可将课程划分以下十大系列:

外语系列、数学系列、计算机系列、法律系列、经济系列、管理系列、其他系列、再加上一主二辅三大系列,全部课程包括十大系列。

三大能力:通过上述课程的设置,要提高学生的三大能力即:

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造知识的能力。这些能力集中表现为竞争能力。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在企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财务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独立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我们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教学中的不足,就一定能培养出市场需求的应用性财务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 苏万贵 《论广义理财》 2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