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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是从业的利益出发,为企业利益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相关信息,在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在公司的资金经济利益方面进行核算时,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提供的有效信息进行一些正确有效的经济决策。税务会计是和公司相关于税务问题有紧密的联系,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对公司的纳税活动引起的相关的资金方面进行一些准确的记录和报告。它在处理这些事项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很大一部分资料和信息都是来源于财务会计的,但它的主要对象就是公司关于税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准确计量。因此,它们主要的不同就是它们的计量对象和计量目标的不同。
1.1关于历史应用方面它们之间的差异。
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来说所占的地位比例比较明显,因为历史成本准确可靠的一些特性,这比较符合税务会计中税法对计税基础的要求,所以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占了很大一份优势。然而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虽然对于财务会计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在现在经济发展的趋势下,衍生出了许多新生的金融工具,这使得历史成本在财务税收的地位减弱,而财务税收则以公允价值作为它的主要的计量属性。因此,相对于历史成本来说,它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明显要低于在税务会计中的地位。企业的资产一般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的,在企业的税务会计中,因为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税收会计从头到尾基本上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依据的,而在财务会计中,最初的计量是采用一定的历史成本计量,但在后续工作中会运用到很多其他不同的计量属性。这就是历史成本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所采用的程度上的差异。
1.2关于公允价值应用方面它们之间的差异。
税务会计最主要的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在采用历史成本的时候,要满足的条件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这样一来,就需要拥有相应的交易记录。而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只有在历史成本和市场价格等相关的信息不够准确可靠时,税务会计在这种情况下才会退一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公允价值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只是作为补充,而不是首要的。但相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公允价值则是它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它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使用范围很广,在所有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这是两者在适用范围方面的一些差异。税务会计在进行计量时尽量回排除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和一些市场风险,这样它在税法的依据下,使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税务会计下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财务会计在计量中,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现代财务会计的迅速发展中又衍生出许多金融工具,但这类业务的核算,更多的都需要用到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公允价值只是一种市场价格,它只是为了税务会计计税服务的,那么公允价值相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就是一种预期价值。这是它们在采用目的方面的一些差异。在税务会计中,对于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是有一定的限定的,它仅仅是限于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及资产的不确定使,它才会采用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但主动权和决策权不是在自己手中掌控的,这要取决于相关的税务机关。而在财务会计中,在三种不同情况下,资产在市场上的一个参照性的报价,或者无法取得相关的报价,可用相关类似的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再者,但都无法确定时,就可以采用多种估价技术来估计公允值。因此,对于估价方法来说,财务会计的估价方法层次比较多样。这是它们在估价方法上的一些差异。
2.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相同之处。
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重要的计量属性。在企业的相关税收方面的资金活动中,税务会计要用历史成本进行准确的、真实有效的计量。在财务会计包含一些税务会计事项时,税务会计都要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历史成本的可稽查性、可靠性和真实性这决定了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中,二者都要以历史成本作为最初的计量。当然,相对于税务会计,历史成本是作为它的首要计量属性。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补充的计量属性。在财务会计中,除了历史成本计量这一计量属性外,还需要运用其他的计量属性最为补充,因而重置成本也只是作为它的补充计量属性,多应用于财务会计的盘盈固定资产方面的计量。在税务会计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是在两个地方可以运用到重置计量。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适度的采用公允价值属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时候都是要以适度恰当的原则,有时候也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如果对引入公允价值的环节不加太多限制,很可能会出现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可靠,甚至会引起一些企业的财务状况。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公允价值的运用的,他们都是根据一定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其金额,我国在金融资产交易初步形成市场的时候引入了公允价值,在税务会计中,企业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来确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获得的各种收入来源的金额。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处理的目标存在差异,其中税务会计它主要是遵循税法的规定来进行纳税、计税以及退税等工作,从而来实现税收遵从,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成本。通过税收会计,税务人员能够把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根据相应的税收数据来制定税收计划,做出正确的税收决策,最终达到税收会计管理目标。除此之外,税收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最大程度上实现税收收益,并向高层会计使用人员提供给相应的会计信息,保证税收质量,为以后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税收依据。财务会计主要是记录和核算相应的经济业务,从而能够更好实现其经济目标,例如制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资金流量表等。通过财务管理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当前相应单位的经济状况,可以向财务报告使用人员提供企业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从而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管理依据,为企业以后的发展奠定财务基础。因此说,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最终目标存在差异,管理人员需要做好两者之间差异性分析,才能够达到其管理目的。
1.2两者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不同,管理人员在会计信息处理时需要做好相应的区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其数据处理质量,最终达到其管理目标。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其核算对象主要是企业的经济事项,它可以反映出企业财务运行状况,同时也可以从中分析出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投资人员提供科学的数据,因此在实际的核算过程中,财务会计会将如资金投入量、资金周转、循环、退出等过程纳入其中,从而保证资金链条的完整性。税务会计核算范围主要包括资金计价、成税款缓解、税收减免、收益分配、纳税申报以及税收筹划等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只有做好两者之间核算范围的分析,才能够认识到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的差异,最终为企业和国家赢得更多利益。
2.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发展方法
要想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相关人员需要做好相应的研究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管理目标,在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也可以保障国家税收水平。在协调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时,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让两者之间的差异性逐渐扩大,不断坚持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相分离的原则。管理过程中可以实现两条线,减少两者间的交叉性,这样才能够达到税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目标。第二,要协调好税收政策、财务政策以及会计政策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项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业务处理。在长期的发展中,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已经基本确定,在处理时要保证两者关系的协调性,尤其是在处理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时,要尽量控制好时间性差异,保持两者时间上的一致性,从而达到会计处理目标。
历史成本因为具有可靠性和客观性,一直被看作是“过去交易”的公允价值,对财务计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财务会计中如果涉及到税收交易,则需要对会计计量进行变更。税收的自身特质也决定了决定了税务会计必需要在税法为工作知道的提前下才能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税事项进行计量,这是保证税金具有确定性和可稽查性的前提,通常要将确定的金额作为课税对象。因此,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两者都需要其他的补充计量
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也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却不像计税会计那样“万能”,财务会计的计量方式更加多元化。其原因是因为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相关性的特征。在财务会计中,重置成本多半用于盘盈固定资产计量。根据有关的规定,税务会计有对重置成本的采用有如下要求。①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计算时,需要扣除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今后进行成本重置。因为历史成本法计算虽然也可以扣除成本,却难以实际反应出动态的相关成本。②在固定资产盘盈的情况下,计税基础是同类重置成本的价值。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别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历史成本的应用中存在的差异
税务会计的首要条件是要确定计税基础,所以通常会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因为历史成本符合确定计税基础的以下要求,可靠性、确定性和可稽查性,这些特性均为计税基础的基本原则,因此,历史成本在税务会计中具不可替代的地位。在一般情况下,都要选择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具有很高的地位,但却不存在税务会计中一家独大的情况,在不少新兴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中,公允价值也是同样重要的计量属性,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应用。由此可知,财务会计在计量中会更加看重决策相关性。如公允价值是同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这就表明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不及税务会计高,不是计量的唯一选择。
2.在历史成本的使用的方式存在差异
在税务会计中,计税基础是一种基本确定的概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通常情况下不能对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随意的变更。所有的数据必须要以历史信息为依据。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实际上就是企业因为某样资产实际发生的费用,此时计税基础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而财务会计却有些不同,它们会因为决策的需要,在不影响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对历史成本进行适当的修正,这些调整通常发生在后续计量中,准许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计提跌价或减值准备。由此可知,税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对资产进行计价是“从一而终”,除非遇到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在财务会计里,历史成本会以资产的初始剂量工具出现,但随着计量的开展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属性,如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为了保证对决策的有利性适当的对计量进行调整。
3.公允价在两者之间的应用
财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情况下,除了通过现金支付获得投资资产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除此之外,存货在一般情况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下,税务会计将不确认本期的应纳税额,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在难以确定历史成本和现行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税务会计才不会选用历史成本改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得知,在税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补充型”的计量属性存在,但是这种使用并不适用负债而仅限于资产中。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并非单一的,包括如下几种情景:①通过融资方式将不动产租入,租赁合同里未要求全额付款的情况下,那么在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和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将作为计税基础。②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生产性资产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的支付将作为计税基础。③不通过现金支付获得的投资资产、存货,那么该资产的支付税费和公允价值将作为成本。④企业获取收入的方式是通过产品分成来获得,将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定为收入的实现时间,根据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额。
企业税收在交易过程中,只有大额的销售才开具发票,一些零星或小额的销售没有自主开具发票。也有一些企业将自行生产的产品当成员工福利进行发放,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当然这些舞弊的行为方式多样化,为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收入,减少企业的税负。
(二)利用关联方交易
所谓的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当前,集体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密切的购销、资金往来、担保和抵押、租赁、特殊权使用等多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我国目前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有连续三年的亏损,则证监会有权暂停其股票。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还必须向社会公众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面对这样的压力,有的上市公司直接利用其关联方交易来进行粉饰报表。每到资产负债表日,不法分子有可能直接利用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交易来调节利润,也有可能利用租赁或售后回购调节税负或收入,亦有可能利用采购或销售来进行调节利润或成本。
(三)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例如合并政策、外币业务等。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通常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有:坏账、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净残值、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等。例如:有的企业为了减少利润,逃避税收,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加速折旧法,或是人为地减少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达到提高折旧费用的目的。
(四)滥用会计差错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确认、计量或记录等方面的差错。例如有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故意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不确认实现的收入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时调整等,这违背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
(五)设置两套账簿
对于两套账的说法,笔者在就学期间就有耳闻。对于大企业而言,其财务部会根据工作内容分设不同的财务岗位,例如,有往来账款管理、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不同的岗位职能,大企业在核算过程中,其业务内容繁多,因此,设置两套账的可能性较小。而一些小企业则有可能出于不同的目的设置不同的账簿,若是面向银行,小企业为了能取得银行的贷款,这套账簿的利润总是不错的,若是面向税收部门,则为了较少税收负担,这套账则总是亏损的。
二、基于法务会计视角下企业税收舞弊问题研究
笔者认为在税收舞弊案件中,应由征税方收集证据,这才能符合一般民事诉讼的要求,不管在形式,还是税收舞弊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逻辑关系上。这就需要法务会计人员运用复合型专业的知识进行分析,得出专家意见来支持诉讼行为。法务会计人员在进行税收舞弊调查时,首先要先开展企业的调查和基本的分析工作,对企业的相关信息有充分的认识,其次要利用自己的职业判断能力,进行适当的职业怀疑。税收舞弊信号涉及嫌疑对象的许多方面,比如计算环节、申报环节、缴税环节、减免环节、查账环节等。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充分关注税收舞弊的信号,捕捉企业税收舞弊的相关信息,形成企业的合理判断,并做好财务数据的审核分析工作,结合企业的财务数据,据当前的内外部环境出发,评估企业的实际业绩,形成对企业的合理预期。其次,查阅监督部门的监管资料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合理评价,掌握询问技巧,加强对企业的了解。法务会计人员必须重点关注一些容易发生税收舞弊的事项,例如企业的董事、大股东或监事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企业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及权益的变化,集团企业的担保借款、质押等行为,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变动、关联公司的异常情况等。
会计作为一项记录,计算和考核收支的工作,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就出现了。最初的会计只是作为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然后经历了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三个发展阶段。自从进入20世纪中后期以来,IT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经济时代。面对整个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的作用,无论是会计实践还是会计理论都将进入一个新的、更快的发展阶段,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是税务会计分支产生的根本原因
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革新,生产力不断提高,会计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在不断发生变化。经济发展是会计分支产生的根本原因。
早在原始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捕获的猎物及生产的谷物等便有了剩余,人们就要算计着食用或进行交换,这样就需要进行简单的记录和计算。随之出现了“绘图记事”,后来发展到“结绳记事”、“刻石记事”等方法。到了近代,15世纪末期,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有关复式记账论著的问世,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端。随着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生产日益社会化,人们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的情况下,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会计的目标、会计所应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并日趋完善,并逐步形成自身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与此同时,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对会计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现代数学、现代管理科学与会计的结合,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会计数据处理中的应用,使会计工作的效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它扩大了会计信息的范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精确性和极大变化,20世纪中叶,比较完善的现代会计逐步形成。成本会计的出现和不断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管理会计的形成和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而单独成科,是现代会计的开端。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的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税收体制逐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工越来越明确,这对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二、税务会计的核算范畴与特征
在我国,由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尚未形成现代税制的框架,不具备税务会计成长的沃土。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为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创建了客观条件并提出了内在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税务会计的核算范畴与特征,通过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分析就可以非常明确。
总体而言,税务会计账的数据来自财务会计账,从财务会计账上获取税务会计要得到数据。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大会计分支,目前在西方国家许多国家,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起成为现代会计的三大支柱。就具体区别总体表现为,财务会计与会计实务相关,是面对企业内部管理层的会计账,数据真实,能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为管理者做出决策;管理会计则与财务成本管理相关,着眼于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数据对企业实施内部经营管理,预测计划与控制的学科;而税务会计与税法有关,其职能主要在于向对税局部等政府部门,他所从事的会计账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要求而建立上报,反映的会计内容应满足政府部门的要求。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1、核算目标不同。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核算规范不同。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
3、核算基础不同。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比应收应付标准更加准确,既操作简便,又可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收入费用的标准,能使收人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
4、核算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收入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
5、核算程序不同。税务会计按照道理也可遵循这个程序,但没有规范化的要求,企业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顺序。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
6、会计要素不同。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这里的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不定相同,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都可能发生差异。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要素进行的。
7、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使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被报表使用者误解。当然,在某些方面税务会计也具有稳健的作用,如计提坏账准备和加速折旧等等,这具有对企业宏观引导的功能。(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但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税务会计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为基础。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企业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该科目或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列示,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列示。与此同时,递延所得税也对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三、税务会计核算模式选择的原因分析
由于各国法律、经济体制、会计职业队伍等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世界上各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是不同的。在英、美、荷等国家,税务会计早就独立于财务会计,而在法、德、日等国家,税务会计则融于财务会计,实际上是财务屈从于税法。在下面世界其他国家的税务会计模式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众多因素中,会计模式是与会计规范、约束法律是息息相关的,即法律环境是导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否分离,税务会计模式选择的重要原因。
(一)英美税务会计模式
英美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适用的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作为法律之一的税法也不例外,所以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而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因此英美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分离模式,允许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税务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无须通过对财务会计的纳税调整来实现。以股东投资人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及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等都遵循财务会计准则,期末将会计利润(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调整为纳税利润(亏损)。与此类似的还有荷兰。
(二)法德税务会计模式
法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实行该法系的国家政府往往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法国的企业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就受到了诸如公司法典、证券法典和税法典的影响,所以,法德的会计与法律的关系十分密切,企业的自受到了很大限制,财务会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法的影响。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以税收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会计准则与税法(还有商法、公司法等)一致,对会计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由于计算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一致,无需税务会计调整计算。该模式强调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税务会计当然也就无需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
(三)日本税务会计模式
日本的经济立法全面,近乎大陆法系。就会计规范而言,起重大作用的法规是商法、证券交易法、税法和会计准则。商法、证券交易法不仅仅是法律,而且是会计规范的具体条文,有关会计的核算、会计账户以及会计报告的编制、格式、审计要求等都有规定。会计准则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原则性的内容较多,事实上是对商法、证券交易法及税法的补充。所以,日本的会计处理是一种法律规范,但由于税法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日本的税务会计不可避免地呈现出纳税调整的形式。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既不像英美那样财税分离,也不像法德那样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会计,也就是说其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
四、结束语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该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目前,我国财政部已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分离,其目的不仅仅是对两种会计进行划分,更深层次的目的是使得财务会计工作执行的依据更加明确,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更具规范性,克服了以前会计处理既要符合会计制度又要满足税收制度这种无所适从的情况。
税务会计的建立,会逐渐形成关于纳税活动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如税务会计目标、要素、税务会计凭证、账薄、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等,对丰富会计理论、发展会计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有重要意义。此外,在目前积极推行税务会计的独立可以促进广大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拓宽知识、熟知会计、通晓税法,在更高的视野上,为企业理财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减少偷逃税款的不法行为。
在我国新会计制度的管理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水务公司管理有效化。而对于旧会计制度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是一种不适用对外筹资和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核算管理制度,新会计制度所能够提供的信息质量也更高,会计报告体系上也更加准确、科学、完整,而内容上也更加详尽,并能够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融合,这些新的变化都对我国水务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会对我国水务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体系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对水务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一方面是要求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上更加规范合理,这就不仅仅要对会计文字和计量单位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要能够对很多业务类的会计处理有着明确的划分标准,这样就能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机制。尤其是在我国水务会计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其中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谨慎原则,并能巧妙地运用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2)这就必须要能够涉及一些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例如是在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等方面,(3)在涉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上,例如是预计负债量的确认条件和计量等。(4)在设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上,(5)在涉及会计调整或者是事项以及非货币性的交易等会计处理原则上。
(二)对企业会计财务分析体系的影响
总的来说,只有利用新会计制度,才能对会计核算的标准更加规范,在制度的使用范围上也更加广泛,同时又能够体现出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这样就使得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更加的科学,同时对水务公司的决策相关性也就更强,与此同时,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经济成分的相关利益上都能够分析水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这样就能够使得水务公司的财力信息显得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从整体上看,我国水务公司财务信息很容易外部利益进行解读,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这也就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外部行业的财务信息,这样就同样能够让水务公司能够了解到行业的相关状况。这是因为新会计制度的统一能够与国际接轨,从而能够对自身的运营和发展情况更加了解,最大程度上将会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同时,新会计制度使得水务公司的运营情况更加明了,这样也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各种投机活动而获取高利的机会。所以,这就要求水务公司能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来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进行调整,才能进一步达到生存和发展的目的。
2如何进一步加强新会计制度对水务公司的效用
(1)逐步完善水务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在当前的水务公司的运营情况中分析,我们必须要能完善水务企业的会计管理和核算制度。这是由于我国新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政策执行上赋予企业很大的自由空间,这样就需要更多的会计人员运用专业化的知识进行专业判断,需要会计核算人员要切实把握好新会计制度的精神实质内涵外,还需要提升自身的会计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效地提升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所以,我们企业领导者不仅仅要能够注重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教育,还要进一步提高会计管理的水平。在另外一方面,会计核算管理还需要根据国家统一的安排和会计制度的特点进行创新改革,并能够结合水务公司自身的市场规划和管理特点,对新会计制度在水务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定详尽的会计核算程序,从而使得会计核算资料更加具有可比性,为水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安排。
(2)建立更加完善的新会计制度财务指标体系
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对财务指标加以分析运用,就可以揭示出水务公司所存在的管理问题。而在对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就必须要求水务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指标体系,水务公司则必须要根据行业发展的指标体系,进一步确定适合水务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力指标考核体系。为此,我们首先就是要能够确认指标体系的层次,并逐一分析出指标在主体的重要性程度,其次,还可以建立更加完备的权数,并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相应的指标。切实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分析这些数据是否合理有效,如果是不合理,则可以对这些指标加以调整和运用,以便能够达到指标考核体系和管理目标一致的原则。同样的,我们还应该要能够在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过程中,要进行分层次指标确立,也就是分目标层面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为水务企业达到管理目标上发挥重大的作用。
(3)重视水务公司财产的盘点和使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为了能够确保水务公司固定资产的合理性,这就必须要对企业资产进行加强管理,以便能够更好地保证资产的稳定性和真实完整性,对于水务公司一些现有的资产,我们要能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并能够做出适当的处理,以便能够在使用资金上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进而发挥好设备的最大效用。
(4)实现完备的水务企业考核体系
在传统的水务企业考核体系中,总是根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原则进行划分责任中心,从而为各个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业绩额度,这样在水务公司的管理中,我们就可以根据业绩预算进行控制,切实做好相应的实际数据,并能将业绩预算数据和实际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价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成绩,促使水务公司的预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与此同时,由于新快制度的实施,我国新会计制度还应该要能够建立市场产品跟踪调查体系,及时地了解相关市场的行情,并在此基础上,对传统的考核体系中的各个责任业绩预算进行调整,使得各个单位部门所指定的业绩预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改变。使得考核体系更加健全合理。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确认计量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随之,在其他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缩小所得税处理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因此,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特别是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进一步研究,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处理好新准则体系下的重点涉税问题,有效规避新准则带来的纳税风险。
一、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突出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所得税账户设置、核算方法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讲。首先,新《准则》首次引入了“计税基础”概念。明确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等。其次,新准则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未交所得税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计人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及转回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及转回。再次,新准则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暂时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反映的是某个时间点上的差异。最后,新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其核心是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
二、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一些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对企业所得税一些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执行原规定时通常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在执行新《准则》后,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因而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对弥补亏损会计处理的影响,《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是原准则的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的办法。
三、新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更高层次的要求,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所得税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所得税会计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本文拟对新颁布的所得税准则涉及到的所得税会计确认和计量作一探讨。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就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首先,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是其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在以前期间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其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按照会计规定自费用中提取的某项负债等。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所在。首先,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于暂时性差异中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某些特殊情况除外,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其次,暂时性差异中的可抵扣暂性差异: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费用计量
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其计算公式:
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减少)
总之,随着会计实务的逐步开展,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披露必然会增进财务报告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税务处理
会计政策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但税法规定很多与会计政策不一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章的规定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程序并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后,将变更理由向税务机关说明,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再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或者因为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政策变更不能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纳税年度内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对企业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或者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如果影响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应进行纳税影响数额的调整。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的,不影响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得追溯调整前期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追溯调整法造成时间性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按所得税会计准则调整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不影响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不用考虑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一、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所以,企业因会计估计变更,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的,在税务处理上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造成差异的应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并在当期进行纳税调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并在当期和未来期间进行纳税调整。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报或错报。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首先,财务管理技术的现代化是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主要原因。会计电算化被会计界称作是继借贷式记账法之后会计史上又一次重大革命。加强和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是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的迫切需要,抓好这项工作,就抓住了现阶段企业管理工作的牛鼻子。因此,推广计算机财务管理软件的应用,并积极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企业具备了实施会计电算化的人文环境。一方面,作为企业的领导已经普遍认识到电脑化管理的重要性,需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员能够接受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了较强的竞争意识,有继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的需求,并掌握了这方面知识和技能。正是在这样的现代化人文环境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推广才成为必然。
我国的会计电算化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短短十几年,已经有上百万家企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使用了计算机软件。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后,会计数据的采集、运算逻辑原则上没有改变,但处理的形式有所改变。一部分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进库单、出库单等不再填制记账凭证,而是把有关数据直接从业务部门的电脑终端输入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减轻了财会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为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遇到的问题
(一)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是通过将信息转化为代码录入处理的,因此在会计信息体系中,往往有许多资料都以代码显示。这就要求税务检查人员必须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财务人员一样,不仅要熟悉其汉字输出的会计资料,更要熟悉这些代码所表示的信息。
(二)目前,各行业的企业使用的电算化软件不尽相同,比如各商业银行使用的都是各自独立开发的软件,而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则是从国外引进的,不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资料显示方式、格式都不一样,所以税务检查人员未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不可能对审查对象的的电子信息资料有更深入、更透彻的认识。
(三)税务检查人员不能够确定计算机对各项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无法检测出该系统的可靠性。
(四)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记录在磁盘、磁带或光盘之中,只能根据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显示出来,难以直观的看到其处理过程和更改、修改情况,以及删去、篡改等痕迹。
三、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检查应采取的方法
(一)采用传统的人工税务检查方法。税务检查人员在暂时还未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术之前,面对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审查对象,税务检查人员有必要采取绕过会计的计算机处理过程,运用传统会计数据模式来展开税务检查。具体的说,就是只把计算机当作数据处理工具,按照传统手工会计的要求和查账的需要,打印出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各种账册,然后按照传统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二)采用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情况,税务检查人员仅靠传统人工检查方法是难以圆满完成检查任务的,应该逐步适应以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提高税务检查的效率和质量。从当前的实践操作经验来看,较有成效的方法一般包括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对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会计电子数据等几方面的检查。
1.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
税务系统正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税务检查人员作为骨干力量,应当跟上时代的发展,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有关技术,使之成为手中的得力工具,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要逐步实现税务征管电算化,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税务检查人员应运用计算机将企业的会计、税务资料进行分析对比,选择检查对象。
2.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的检查。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管理人员及职工没有意识到其控制作用,缺乏控制意识。工程的建设和决策由单位和管理者决定,管理者意识同样决定工程的管理。会计职工财务知识欠缺、不够严谨、缺乏责任感、对工程项目整体认识不足,会计人员缺乏控制意识,内部会计控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都会给工程带来极大的影响。
1.2内部会计控制执行力欠缺
执行力欠缺,尤其是缺乏预算管理的严谨性,水利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建设项目,预算往往存在很多弊端,不够精算,预算往往超出合理预算范畴,这都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预算体制的不完善,导致执行力度的欠缺,内部会计控制过于形式化。
1.3会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监督机制陈旧滞后,无法与现代工程管理手段相衔接,许多专项经费等缺乏标准的开支规范,财政监督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内部控制缺乏合理性和实际性,照搬照抄,往往产生不良后果,有些内部控制在组织管理、人员安排和科学技术方面,容易出现经济损失,需要不断的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2加强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途径
2.1内部会计控制的企业内部条件
内部会计控制对内部控制覆盖较广,整个工期过程始终存在控制管理,要合理设置相关岗位和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对监查的项目对象,要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关系明确,保证信息通畅,推进内部的核算与监督。减少信息失真的现象,充分保证信息质量和数量,促进各级部门沟通,提高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完善内部控制还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加强会计人员控制意识,提高思想水平,进行适当的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不断提高专业素养,通过相互竞争和监督实现全员素质提升。
2.2建立岗位责任制
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越来越复杂,投资额度巨大,而且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特点,在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高效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不仅仅提高了会计控制的效率,还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进行一定的简化,全面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及岗位间的监督和制约,实行独立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实施岗位责任制。例如分离决策和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岗位、资金预算和预算审核岗位、付款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操作岗位以及对审计和决算岗位等。根据相应的岗位设置安排和调整,考虑员工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防止出现的行为,实现岗位分配方式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加强授权和审批工作,明确授权的程序和具体审批内容、参考范围等。
2.3健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察机制
明确相关监察人员,定期或随机进行检验,根据建设规模设置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小组,进行严格的内部审计,直接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工作应完善决策责任制度,重点监控奖励和惩罚机制,明确成本费用控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重点监察,调查客户执行情况,配备专门检验人员,严格预防职务职责混乱的局面,防止越权行为,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