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金融信息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由于不清楚政策规定,部分金融机构不主动向人民银行申请金融机构编码。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权在地方政府,并且机构编码和金融机构本身的业务关联度不高,造成金融机构对于申报工作认识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年检不主动。其在申请、变更金融机构编码后,金融机构编码也就被束之高阁,未能在各类金融信息系统中全面应用,制约了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的推广与使用。以巴州为例,虽然每年以正式的文件和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将通知发送到全辖金融机构,但是大多金融机构对机构代码及代码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不清楚机构代码的作用和意义,对信息核对和检查等相关工作不够积极配合,联系人经常变动,工作交接不衔接。
(二)沟通协调机制不畅
科技部门作为人民银行的对内部门,多不了解辖内金融机构相关信息,尤其是中小型地方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因此难以掌握这类金融机构的审批成立时间和数量。如果金融机构新增、变更或撤消时未按规定在有关部门批准后的7个工作日报送相关信息,将导致录入的信息不及时,违背了“实时公布”的原则。再者,因未明确商业银行维护机构信息的责任部门,有的是办公室,有的是科技部门,还有一些是由会计业务类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导致部门间沟通回合多、协调环节复杂。
(三)制度约束力不强
《管理规定》中对金融机构未按规定执行的处罚条款不明确,责令整改和通报的惩戒力不足。由于缺乏约束力,多数金融机构平时不重视此项工作。信息发生变更不及时更新,或是申报时时间跨度早已超过文件规定期限的现象屡见不鲜。加之科技部门又无相应的执法权,无法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日常进行的口头督促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属地管理原则与权限设置相背离
金融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和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加。但系统维护由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机构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事业部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造成县域金融机构在申请机构编码时极为不便。以巴州为例,辖内地广人稀,相距最远县城达上千公里,无论是金融机构提交材料还是去现场检查,来去都极为麻烦,且费时费力。而人民银行县支行却没有对应的维护权限,给日常工作造成诸多不便。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机构编码的应用范围
加大编码使用范围,建立信息共享和制约机制。在人民银行信息系统中大力推广使用,建立人民银行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联动制约机制,规定商业银行必须申请使用编码后才能开展某些业务,从而促使金融机构主动做好信息验证工作,及时进行系统信息维护,进而加快推动金融机构编码的启用进程,以保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唯一性和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帮助实现金融机构问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建立全面协调沟通机制
通过人民银行组织的金融机构参加的各类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会以及各种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的宣讲力度及系统的推广使用。特别是通过行长联席会议等,使得各金融机构行领导特别是分管行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银行金融标准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专职部门负责,指派专人作为联系人与当地人民银行科技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备机构信息变动所需材料。
信息安全课程是地方本科金融院校IT相关专业的重要核心课程和主干课程,也是金融院校非IT专业的公共选修课程,它具有以下特点:
1.与金融信息系统应用关联度高信息安全体系有机地融合在金融信息系统中,安全、可靠地保护着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部门信息传输、存储和处理等环节。金融信息安全技术和相关设备都基于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原理之上。
2.内容广泛课程既要强调纷繁复杂的信息安全技术,如密码学、恶意代码、操作系统、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和VPN等安全知识;又要重视传授体系化的信息安全管理知识,如商业银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业务连续性分析等内容。
3.对前导课程要求高且知识更新快在课程开设前,学生应掌握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相关课程知识。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攻击技术的更新和利用越来越快,必须将最新发展内容补充到课程知识体系中。
4.学生基础相对薄弱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信息安全课程,其授课对象多是信息管理类,诸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相比重点院校的信息安全专业学生,他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力相对薄弱,而学习的交叉课程较多。
(二)当前教材存在的问题
基于金融院校信息安全课程和学生的特点,不难发现,要想达到理想的教学目标,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教材作为最基本的教学工具,在教学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分析当前金融院校信息安全教材的不足,得出教材建设的必要性结论。
1.缺乏具有金融特色的针对性教材金融院校信息安全课程教学具有较强的领域知识,专业教学内容需要贴近金融市场要求。目前,金融特色的信息安全教材较为罕见,课程多采用市面常见的信息安全概论教材。相应地,这些概论教材分为信息安全专业和非信息安全专业的;其来源大多借用同类通用教材,由编者增删或排序重组而成;该类教材普遍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应用技能相比基础理论分量较少。由于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学生相比重点院校学生,其基础相对薄弱,掌握起来较困难。
2.与金融市场任职岗位需求差距较大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IT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多数都将投身于金融信息化建设中。确保金融领域各类信息化体系和网络结构安全,是他们行将面临的工作。这就需要学校调整信息安全课程的教学内容。因此,必须修改对应的教材内容,以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
3.缺乏立体化教学资源库支撑目前,金融信息安全教材仅有机械工业出版社的《金融信息安全工程》和科学出版社的《金融信息安全》。前一本书配有教学PPT,尚待开发相关电子资源和辅助教材;后一本书尚无教学PPT,教辅材料更无从谈起。即便是使用广泛的信息安全概论教材,其PPT资源也只是对教材内容的概括。这些教学资源在用于教学时,还需要任课教师精心调整和修改,否则会造成学生对课程的惧怕和厌烦心理,教师本身也无从体会教学的乐趣。
二、建设原则及具体实施建议
不难发现,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信息安全课程教材亟待建设和改革。金融特色信息安全课程既是信息安全知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又是金融信息化内容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延伸。对于该门课程教材的建设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具体实施建议。
(一)建设原则
1.以培养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应用型本科金融院校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的必然产物,金融市场职业导向是其教育教学的主要特征,即它的教育教学过程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为主要特征。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要围绕就业能力这条主线,来设计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学生的专业应用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
2.建设地方高校特色教材随着国家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发展,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实际情况,把握金融信息安全教材改革方向,实施精品教材战略,走具有金融特色的信息安全教材建设之路。以上海金融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的信息安全教材为例,要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为培养应用型、国际型和复合型的金融信息化人才服务。
3.以学生为中心金融信息安全教材内容编排应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和学科认知能力。教材内容的组织应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循序渐进地提供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同时,力求语言简练、深入浅出,便于学生阅读与自学,使学生愿意并乐于使用教材,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二)具体实施建议
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建设应坚持实用原则,侧重培养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普及常用的信息安全技术。教材内容应以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常见信息安全问题的基本机理和防范手段、信息安全风险教育以及信息安全相关法规等为重点,不宜过多地纠缠理论细节。总体来说,教材内容的具体建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教材内容结构金融信息系统包括纵横连接的多级网络以及运行着的多个业务系统。相应地,金融信息安全体系结构包括物理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安全管理。物理安全是保障整个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系统安全包括操作系统安全以及灾难备份与恢复。应用安全是保障应用程序使用过程和结果的安全。安全管理对安全事件和设备故障信息等进行集中分析和处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明确责任和动态监控,确保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金融信息安全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并具有技术与管理知识相结合的特征,加之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学生的学科特点,教材的编写在保持信息安全技术逻辑的基础上,应注意与金融、经济和法律等其他学科的衔接、融合与渗透,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拓展学生的实践思维,以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2.重点内容强调教材不仅要考虑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问题在金融系统的具体业务需求,还需要考虑金融系统中的特别和关键信息安全问题。
(1)金融数据安全。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的日渐频繁,加之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金融系统的复杂性,金融行业产生了海量数据。这些信息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用十分重要,一旦遭到蓄意入侵或非法破坏,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金融数据安全的攻击形式和保障措施,应成为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的一项重点建设内容。
(2)金融网络安全。金融信息化和全球化推动了金融信息系统与国内外网络的互通互联,以及方便快捷的网上金融业务,都催生了一些网络安全隐患。如利用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针对金融系统展开攻击和入侵,如信用卡号失窃、用户信息泄漏等,严重影响了用户资金安全。因此,包括事前监控预警、事中保护反击和事后审计分析的金融网络安全也是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的另一项重点建设内容。
首先从客观角度上讲,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理论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形势下,我国市场有着太多不可估量的因素,因此我们仍然无法做到完全规避风险。在我国,会计规范过于灵活难以把握,对于一些业务行为界定不明确,这给了很多银行管理层的机会。其次,我国的会计准则目前还处于不规范阶段,与国际上的相关规定还是有很大的出入,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考虑还不够全面,这也导致金融行业时常出现钻政策漏洞的现象。再次,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金融行业的衍生产品种类太多,有些甚至已经深入到虚拟市场当中,我们无法对所有产品进行及时的监控,这也导致了风险的不可避免性。
1.2.核算风险
金融会计的核算风险主要是指金融会计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带来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对记账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复核监管不当、没有完善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挪用、骗取、截留、贪污、盗窃等等的损失。这属于非故意失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会计核算机制,通过定期审核财务资料等方法来减少其发生的概率。
1.3监督风险
金融会计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除了要完成必要的记录和核算外,还要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由于制度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很多公司存在会计执行监督不严,监督作用不明显等现象,没有对那些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比如在金融业,很多银行追逐利益最大化,一味地追求存款规模,没有较为严谨的制度监督,时常会先预支再入账,因此企业超支的情况屡屡发生。长此以往,企业的信誉会愈来愈低,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1.4信息操纵风险
信息操纵风险是目前金融会计行业最为普遍的风险之一。通常情况下,属于故意形成风险。金融会计作为特殊的角色,常常会因为自身行为不当或者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使得金融部门的会计信息存在虚假成分,并且由于相关部门不能够及时地进行风险评估,导致情况进一步地恶化,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信息化金融会计风险出现的原因
通常来讲,金融会计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即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由于金融市场处于重大转型期,各方面因素较为复杂,因此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管理和公平竞争,也很难做到对金融市场及时地监控,这就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获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信息失真,进而导致金融会计风险的出现。同时,不可否认金融会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一些会计人员意志不坚定,面对诱惑无法做到公平判断。以我国金融市场为例,很多的金融会计风险都是由主观原因引起的。因此,下面通过对非故意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和故意形成的会计风险这两方面来阐述其产生的原因。
2.1非故意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非故意会计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客观因素而引起的金融会计风险。2.1.1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将对我国的市场造成冲击,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少数企业受利益的驱动,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低息放贷,高息揽储,或违背会计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样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破坏了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企业金融会计风险。这类风险通常很难避免和预判,企业只能科学管理,尽量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2.1.2金融监管模式不完善客观上讲,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这样会导致金融市场存在很多的隐性风险。例如,本地保护政策让金融行业存在着很多不公平公正的现象;部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会计信息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3]2.1.3内部管理模式不健全由于企业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重视,也没有形成定期的审核财务会计资料的相应制度,从而导致会计人员工作不认真导致记错,漏记等现象。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然,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查制度,这类风险一般可以避免。
2.2故意形成的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不可否认,在我国金融行业此类风险发生的概率在逐年增加,其风险的来源主要是会计人员或者管理层。在日常业务中,金融会计故意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的原因通常有两种:①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擅自编造、伪造或者涂改会计资料,进而形成了会计风险。尤其是金融行业常常会接触比较大的资金流动,使得工作人员很难保持绝对公正。②管理层诱导会计编造虚假信息。这可能是因为一些金融机构为了稳定股价,或者是在企业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时为了转移投资者视线采取这种方式。同时还有少数不良企业为了偷税漏税,进而采取造假账的方法,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此外,还有一些管理者为了提高自己的管理业绩,因此会授意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信息等等。金融会计所服务的不同利益群体对于会计有着不同的要求。会计工作人员无法真正做到满足各方利益,就不可避免地给一些利益群体带来一定的损失。
3信息化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3.1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体制
①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首先应对企业实行上下监管的管理体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从而使企业具有健全的会计控制体系。若出现风险状况,会计人员能迅速反应,处理必要的金融风险,从而使金融风险不断地减少。②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应该从制度规定和行为带头作用两方面入手。企业既需要完善的监督体制规定,也需要企业高层以身作则,互相监督,上下联动,充分发挥金融会计的监督作用。
3.2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不仅应从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着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让金融会计人员爱岗敬业,切实提高守法意识,能够依法办事。同时,不断完善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此外,应建立针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制度,使金融会计人员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纳入有效的管理机制之中。
3.3不断完善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
十以来,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市场化脉络日渐清晰。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金融市场将会愈来愈活跃。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企业必须制定与时俱进的、完善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在进行日常业务记录时的准确性,才能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同时学习国外的先进理论,结合中国实际国情进行创新,审慎对待。
2国内金融信息化发展现状
计算机进入中国银行业,最早可追溯到50年代,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引进了苏联的电磁式分析计算机,用以进行全国联行对帐表的工作。但是,中国金融电脑化信息系统的建立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起步较晚,计算机在中国银行业的真正发展还是从70年代开始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全国性金融机构多数已完成内联网建设多数全国性金融机构初步完成了本系统内联网的建设,网络覆盖了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
2.2银行信息化已具规模①初步建成全国范围的电子清算系统。②银行卡业务迅速发展。电子支付工具尤其是银行卡业务发展迅猛。③建成人民银行覆盖全国所有地市中心支行的电视会议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提高了央行的办公效率,在国务院各部委中率先实现了经网络传送机密红头文件。
2.3保险业电子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迄今为止,全国近万个保险机构安装了高效运行的计算机系统,各类保险业务已实现上机处理。
2.4证券业电子化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证券业电子化建设在较高的起点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志,启动了证券业的信息化建设,经过准实时行情发送、无纸化托管、计算机自动撮合和异地交易中心联网等几个阶段,现已进入到全程电子化交易模式,无纸化电子交易已在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推广使用。
3发达国家金融业信息化现状
发达国家金融业早在50年代就引入了计算机设备处理其具体业务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并创新出了不少新的金融产品。从发达国家金融电脑化信息系统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其主要的特点是:使用面广、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安全保密性强。①使用面广,设备先进。②功能齐全,服务完善。③自动化程度高,安全保密性强。
4我国金融信息化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虽然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基本与国外持平,但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尚不完善。②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薄弱。③管理体制和人才机制尚不健全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管理体制和人才机制上存在很大差距。④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网络尚未形成我国各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的需要,相继建成了自己的内联网系统,但各机构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银行信息网与财税、海关、保险等网络也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不同经济部门、不同行业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态势和社会发展的动向不能得到快速反映,这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实施。⑤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我国金融业服务产品的开发和管理信息的应用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传统的以业务为核心的金融信息系统偏重于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难以满足高层次客户多领域、个性化的增值金融服务需要,也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质量、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对大量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产业信息等的集成、分析、挖掘和利用,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导致银行风险管理失控、丧失业务机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足等问题。⑥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亟待提高尽管我国金融业在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长期以来发展的无序和不规范,以及绝大多数硬件和软件产品采用国外技术,因此我国现有的金融信息系统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⑦金融信息化的法律、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法律、政策环境是金融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5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
探讨金融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提高我国金融竞争实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应对国际金融业挑战,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现代金融体系的需要。
金融信息化的前景是美好的,但如何让信息化落到实处,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①数据大集中。近年来,国外的金融企业为顺应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大趋势,斥巨资将过去分散的、功能较弱的、以业务自动化处理为主的单一计算机系统改造为功能强大的集中式计算机应用系统。②建立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数据大集中后,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就自然提上日程。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可以使分散的信息变成集中的信息,使孤立的信息变成相互联系的信息,使一些潜在的原始的信息变成现实的经过加工的信息,使无价值的信息变成有价值的信息。③为金融业搭建多元化的综合业务平台。有了集中的数据仓库后,各项业务的开展将更为有的放矢,各项业务的开展也具备更多的可能性。④加强对信息安全防范。尽管公众对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所提高,但信息犯罪的增加,安全防护能力差,信息基础严重依赖国外,设备缺乏安全检测等等信息安全方面由来已久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⑤找到各金融企业间的利益平衡点,尽快实现金融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解决金融企业互联互通问题,更多的要靠政府的行政干预。
总而言之,金融业的信息化进程可以概括为:以数据大集中为前提,以完善的综合业务系统为基础平台,以数据仓库为工具,以信息安全为技术保障,打造出现代化、网络化的金融企业,通过金融信息化科技攻关,将为未来的金融信息化搭建一个基本框架,而这一框架将成为中国金融业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参考文献:
[1]王月霞.21世纪金融趋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卢小冰.推进金融信息化,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简介[J].中国金融电脑.2006.1.
[3]唐世渭,童云海.我国金融信息化现状与十五期间发展策略研究[J]北京:中国金融电脑.2008.8.
[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07.3.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参考文献:
[1]葛奇.次贷危机的成因、影响及对金融监管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2]宋琳,齐腾.次贷危机的传导及其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现代商业,2009,(06).
[3]谭燕芝.美国次贷危机与金融监管—兼论我国最优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09,(02).
[4]姚兵,张乐,任益民.从次贷危机看美国的金融监管[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8,(10).
[5]熊维强.从次贷危机看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与监管[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06).
[6]廖岷.次贷危机下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最新反思[J].中国金融,2008,(07).
[7]李娜.从美国次贷危机反思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思路[J].时代金融,2009,(01).
[8]汪思冰,郝登攀.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时代金融,2008,(11).
[9]周纪恩.从次贷危机根源和实质看宏观金融风险监管[J].新金融,2008,(06).
一、合作制问题为什么会争论不休?
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则,所以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该是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造现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龚方乐,2000)。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历史已经表明,这些原则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是行不通的,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转向组建和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谢平,2001)。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放弃合作制的观点。
根据合作金融理论,合作制原则包括以下一些要点:(1)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对所有人平等开放;(3)不以盈利为目的;(4)不负债经营以保护会员利益等(史纪良,2000)。如果用这些原则来衡量,那么,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确是非常不规范的。但是,在不同时期导致不规范的原因却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不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改革开放以前,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既不存在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也不具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过是为打击农村高利贷而设立的、为农民发放口粮和基本生活(医病)贷款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政府机构的附属物。事实上,当时不但缺乏实行合作制原则的主观意愿,也不具备实行合作制原则的客观条件。所以,对这个时期里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其次,从改革开放以来到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然而,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基本上还是作为政府机构而不是市场经济主体来办,仍然相当缺乏经营自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农业银行管理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也主要是表现为数量型的扩张,其性质和经营仍然主要受到行政体制的影响。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初步改善,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在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须办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银行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来办的观点也日益成为主流观点。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则,如合作社“由社员人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等,已经写入了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进程必然会受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制约,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前,很难想像合作社原则会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另一方面,社会信用环境还相当不尽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则经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观条件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在这个时期里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尽管已经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却还难以有效实施。
再次,从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都进入了一个以注重规范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这一特征在金融领域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系列整顿金融机构,规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陆续出台;无论在城市金融领域还是在农村金融领域都相继发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产、关闭、兼并、重组等案例。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来早以潜伏着的金融风险并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早晚都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对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趋向规范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化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所以,从90年代后期以来,关于合作制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而且也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以至于可以说,它已经不是一个能不能实行的问题,而是变成一个如何实行的问题了。
如此看来,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各有短长。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始终看到合作制原则在我国农村存在着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这种客观需要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和体制条件的演变而变得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这是正确的。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则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也是实行条件之一,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个实行条件,再强烈的客观需要也难以转变为现实。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则正确地指出,几十年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远离合作制原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则去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而只要缺少这个主观意愿,不但在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就是在客观条件具备时,合作制原则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是,正像客观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一样,主观意愿也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尤其是当客观条件已经变化之后,主观意愿的变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这一点。由于这两种观点各有短长,所以虽然争论不休,却很难有实际结果,而事物的实际发展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这种结果正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
二、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的主要特征
经过2O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都有了很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在城市经济领域有明显体现,而且在农村经济领域也有明显体现。一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的普遍发展,国民经济总量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从而使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正在从数量型扩张向效益型提高转变。这种转变对经济体制也提出了相应的客观要求,促成其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二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种经济发展水平的经济主体在市场中都已稳定地占有相当的比例,且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这一特点在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多层次化是指在全国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一特点在农村经济领域体现的尤为突出,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对经济组织结构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客观要求,并促成了经济组织结构向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方向转变。三是与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所发生的变化相适应,经济体制进一步呈现市场化。现阶段经济发展对经济体制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放权让利,而是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加以规范。削除不公平竞争,整顿不规范市场秩序,不仅成为经济较发达地区,而且也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一特点集中表现为各经济主体的市场风险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场风险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反过来又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进一步发育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现阶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领域也得到明显体现。一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金融总量也迅速扩大;与此同时,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呈现出从数量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的转变。二是金融机构也明显多元化,这不仅表现为金融组织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而且表现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业务量在金融市场业务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三是金融体制也进一步市场化。金融作为高风险行业,在过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竞争、不规范市场秩序的苦头,因而也形成了更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规范竞争要求,这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竞争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特征对农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为:通过多元化和规范竞争促进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受单一化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总是想找到一种办法来解决所有问题。这种思维模式至今仍困扰着我们对农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设计。如前所述,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主张按合作制原则来办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点上是无可非议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则绝对化了,以为仅靠这一种办法便能解决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所有或主要问题。再如前所述,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分析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规范的历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却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则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贯彻执行,这就像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过去不规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规范的结论一样显得缺乏内在逻辑的~致性;而且用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单一化思路来取代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流露出受传统思维模式影响的痕迹。说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样,农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主观设计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从而按照或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去设计。在农村经济金融已经并且还将更加明显地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特征的今天,我们需要对此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三、转换思路,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向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为什么要提出农村金融改革转换思路,为什么要提出农村金融组织向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这要从目前正在试点的以县为单位的农村信用联社一级法人说起。去年曾经提出过两种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一种是把农村信用联社改造为由农业银行控股的农村合作银行;一种是取消各个独立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以县为单位组建只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联社。后来在江苏开展了以组建县农村信用联社一级法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这项工作计划于今年内结束。届时有可能允许各地农村信用联社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或者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者组建一级法人的县农村信用联社。如果从实际情况出发,由于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条件较差,距离组建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的差距较大,因此自愿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数量不会很多。即使在东南沿海经济金融条件较为发达的地区,也会因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要求高、经营约束严而缺乏自愿性。我们曾在宁波市9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包括已于3年前完成了一级法人组建的鄞县联社)搞了一次十分深入的调查,结果表明,除了1家条件有一定差距的联社自愿改造为农村合作银行以外,其余8家(既有具备条件的,也有暂不具备条件的)都不愿意改造为农村合作银行,而只愿意改组为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其原因主要在于现有的县农信联社从主客观两方面都难以适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造要求。如果可以另作选择的话,不少县农信联社愿意选择股份合作制,实际上是指望利用这种变通体制,既可以享受到股份制扩充资本金等方面的好处,又可以免受股份制治理结构对经营者的约束。由此看来,在目前情况下实际选择的结果很可能会是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远远多于农村合作银行。
那么,对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这种改革方案到底应如何看待呢?第一,这种方案不失为从实际出发的一种现实选择。但是,也不能不同时看到,这种方案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而且过渡期越短越好),而不宜作为一种长期性制度安排。因为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不是一种规范的金融企业组织形式,与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比,它既没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基础,也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极易受到来自外部的行政干预而演变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第二,从宏观管理角度选择这种方案的一个主要考虑恐怕在于,通过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组织扩大,达到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统性风险纳人到可控范围的目的。因为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庞大,且有国家信用作担保,其系统性风险基本上处于可控范围。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各自为政,不成系统,其系统性风险没有国家担保,也超出地方政府财力的承受能力,所以需要采取某种方式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统性风险纳入可控范围。但是,这可能是一种过高的期望值。以前通过扩大法人组织以降低金融风险的尝试(如海南发展银行兼并18家城市信用社)没有成功的先例;已有的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试点经验也表明,除非政府拿钱(如江苏),否则即使扩大了法人组织,县农信联社的风险也不会得到降低或有效控制(如三年前已实行了一级法人的宁波市勤县农信联社)。而如果政府有足够的钱的话,那么与其扶植过渡性制度安排,不如扶植长期性制度安排。第三,这种方案即使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在选择时也必须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这就是要同时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不但要明确长期性制度安排是过渡性制度安排的必然演变方向,而且要鼓励并创造条件让长期性制度安排能够同时生长。否则,过渡性制度安排将失去过渡的实际意义。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需要从以单一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多元化模式为主,从以过渡性制度安排为主转变为以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主。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两个转变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既然在现阶段经济金融发展条件下,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或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都不宜作出单一性的制度安排,那么,就应该允许(可以是逐步允许)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同时生存和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这些适宜在农村经营和发展的金融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原有的农村信用联社(独立法人的和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等;还应包括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可以由农业银行控股,也可以不由农业银行控股)、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对原有的、以承担政策性业务为主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甚至外资和合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等;以及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租赁公司的分支机构或网点等。
然而,允许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金融领域共同生存、竞争和发展,并非单纯出于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多元化的考虑,更重要、更长远的考虑在于把农村金融领域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和长期性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并且更突出地强调长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这种过渡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之外,其它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包括政策性农村金融组织形式)都要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格外强调规范化。只有农村金融组织(从治理结构到内控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组建或改组,其经营行为才能够规范,才能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其规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结合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强调以下几种形式的规范化。
一、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实践提出的挑战
金融创新行为的动机简单地看是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但是从深层次看却是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滞后,以至于阻碍了银行机构向更高的阶段进一步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机构传统的经营方式不再有利可图,他们过去向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越来越难以出售,而传统的金融工具也已不能大量的吸收资金,因而为了继续存在下去,他们不得不寻求创新;另一方面,各银行机构面临的严格管理使得规避管理法规的过程变得有利可图,某一个机构避开管制后提供的服务往往给它带来丰厚的利润和市场占有,因而严格的监管本身就成为刺激银行业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所以金融创新更多地应该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博弈来理解。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开拓市场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与监管活动之间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动态博弈的过程,即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但是至今的实践表明,银行监管活动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监管是一个被动的过程,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的实践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金融创新使银行监管目标的权衡更加困难。银行监管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安全目标,一个是效率目标。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看,银行体系的安全和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但是在一定的阶段,银行体系的效率目标却是更加突出。比如70年代末,过度严格的银行监管造成的银行机构效率下降和发展困难使得这一时期的监管更偏重于效率目标。金融创新的最深层的原因就是规避管制,追求发展和效率。但是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在银行监管的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金融创新在提高了银行体系的效率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风险。在面临着全球竞争的压力和本国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之间,银行监管如何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协调?
2.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更加复杂化。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是金融产品和组织创新模糊了分业经营中各专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他们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业务趋同,银行也逐渐发展成为超大型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业会通过创新绕过各种监管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行业渗透。二是市场的创新使得一国的银行机构在现在条件下不可能置身于金融全球化之外。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使得一国的银行通过各种创新活动向国际市场渗透,广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这样对国内银行在境外的金融活动的监管就变得遥不可即。同时,一国的金融体系也会暴露在国际金融风险之下,这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三是新的业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的出现,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网上银行的兴起。四是银行机构和其他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样局部的金融风险很容易转化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所谓的传染效应,从而更容易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3.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主体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分业监管还是混合监管的选择问题。毫无疑问,面对着银行业务日益综合化的趋势,原来界限分明的分业监管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局限性。
4.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传统的银行监管一直以来是以外部监管作为最主要的监管方式,强调严格的立法和监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行为也作出了很多的外部规定。这种监管方式主要有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和标准化的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是以行政命令对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标准化的监管方式则沿袭了行政命令式监管的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这种监管方式明显不适应金融创新下的新要求。它们存在着信息和经验不对称的问题,而且没有考虑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动态过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容易造成一刀切的问题。
5.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理念的挑战。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的动态回避过程与相对固定的银行监管框架之间是一对矛盾体。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之间的博弈总是表现为监管方的被动。危机导向的、事后的、传统的银行监管总是被动追踪金融创新,会使监管效率大大下降,并且造成监管成本的增加。
二、银行监管应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实践
1.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较之传统银行业务,银行的创新业务在收益更大的同时,风险也更大,且更容易扩散,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
2.从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和外部监管并重。针对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博弈的被动地位,监管理念应该不仅仅从外部力量的介入的角度来考虑有效监管的问题,而且外部监管随着创新和变革的发展,其缺点不断暴露,比如市场敏感度低,不能全面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从银行内部与监管机构激励相容的角度来使银行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目前最为流行的一个根据激励相容理论建立的监管的方法就是预先承诺方法。银行在预测期初向金融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为该期内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准备,而监管当局则根据银行承诺的水平设计惩罚和奖励措施,并不再对银行进行例行的资本充足检查,但是这种方法的实施对监管水平的要求较高。另外,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日益重视,认为只有保证信息的完备透明,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对银行起到正确的激励。
3.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统一监管体制是指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的一种制度。与此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应该打破分业监管的模式向统一监管转变,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但是在具体的监管主体的改革上,是采用一元化的超级监管机构还是在保持监管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二者有利有弊,具体的选择需要对实际情况作出更细致的选择以后才能加以确定。
4.从一国监管向跨境监管转变。本国银行向海外市场的扩展也是一种金融创新——市场创新。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越来越多,其业务收益来自海外的比重日益提高;而另一方面,电子银行的发展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很难判断其交易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完成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拓展也使得部分金融机构偏离于监管视野之外。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将一家银行的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业务进行并表监督。另外,加强不同国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分享和交流,监管的分工和协调,以有效杜绝国际银行监管的真空。
三、对我国银行监管实践的启示
1.我国的监管目标的选择。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加强,无疑会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加大了风险。面对着竞争的压力和我国银行业经营效率低,坏帐率高的现实情况下,监管当局如何在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进行权衡,找出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是关系到银行监管效率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需要重新认识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改变对金融创新不论青红皂白一律封杀的做法,对有益于发展并且风险比较容易监管,不会增加太多监管成本的创新,不妨进行鼓励,以提高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也就是说,我们要适当地考虑到效率目标。
2.我国监管重心的转变。我国一直以来对银行的监管注重的是合规性的监管,重在对市场准入、业务经营范围和行为的监管,其中突出的问题是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并且这些静态的监管措施明显地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为了扭转这些不利局面,我国现阶段银行的监管重心应该改变,利用我国现阶段对监管水平要求不是很高的有利时机,把监管重心放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上,尽快制定和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等经营管理业绩的综合考核和评价体系。在体系完善和外部监管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和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追踪世界最新的实践成果,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3.对我国监管主体的要求。金融监管客体的巨大变化表明我国分业监管的做法应该适应客体的综合化、国际化的变化。适应于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混合监管似乎成了一个趋势,适应于银行业务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应该加强我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同国外机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与各国监管当局的定期磋商和交流制度,通报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程度,杜绝对银行跨境活动的监管真空。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混业经营的规模和全球化的发展程度均比较低,没有对统一监管提出很迫切的要求,尽管银行监管机构缺乏与其他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但是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在现阶段做好分业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合作,为未来的统一监管打好基础。
4.改善监管环境。加快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力。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3)-03-0093-01
在金融市场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加上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没有外在监督的道德约束时,就会导致失信行为发生,这就是信用风险产生的信息经济学机理。在征信国家,信用管理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强烈,注重维护信用,有着明确的信用市场需求。因此,征信国家的对外信誉较好,信用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很大,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福利,信用与金融体系、银行体系联系密切,经济与金融体系中处处存在着信用,信用是经济金融运行的平台。发达金融体系的基础是健全的信用体系。对于现代化的经济,没有一个健全的信用体系和现代化的金融体系是难以健康、快速、稳定地成长的。
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历经20多年的中国的改革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信用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显。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信用缺失问题和现象随处可见,尤其是银行体系中的大量不良资产的积累、资本市场中劣质上市公司的充斥,严重制约了信用功能的发挥,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和经济的活力,恶化了市场信用环境和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在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1. 急需出台相关法律
中国目前尚无一部调整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法》。新破产法由于在国企要不要破产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迟迟未能出台。同时,现行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对失信惩罚的力度太轻。
2. 建立健全信用中介体系
信用中介不能仅仅发展征信公司,还需要建立更多相关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中介机构、资质认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鉴证机构。而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有较为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不仅有一套针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而且公民个人拥有一个终身的社会安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安全号码,每个拥有一份资信公司保存的信用纪录,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一旦信用等级出现有不良记录,就会造成政治、经济活动和生活、工作上的极大困难,所以西方人把信用看得和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在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国远不及发达国家。
二、信用体系对金融经济稳定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信用是一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信用问题的存在会阻碍信用行为的发生、阻碍市场规模的扩大,进而限制社会分工,导致经济运行的低效率。
1. 建立信用体系是金融经济稳定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扩展和复杂化的市场关系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相制约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得到充分发展,并维系着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支持并促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可见,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存在的基础。同时,信用具有货币属性,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政策功能,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2.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
企业是社会信用活动中最活跃的层次,是巨大的信用需求者和供给者。企业进行转产改制和科技创新,需要通过银行信贷、证券市场操作和债券的发行等方式筹集大量的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资金。但由于信用缺失行为大量存在,使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企业难以通过正常的信用渠道获取生产发展资金。因此,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就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3.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
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加强信用制度建设,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而信用风险是目前我国最大金融风险。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银行信用规模快速扩张,信用制度不规范、不健全造成的。加强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偿还能力和提高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提高履约水平,能够降低银行业信用风险,从而维护金融安全,保证国家经济安全。
三、如何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我们的金融市场信用风险之所以累计的如此严重,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制度约束的缺失和无效,制度的缺失表现在失信惩戒法律的空白,制度的无效表现在有些制度执行不力,二是我们的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的规制必须以信用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事实上 ,一些金融工具和制度本身的创新也为信用风险的规避提供了新的途径,也就是第三方担保制度,因此,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广大群众的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之,在大力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地措施,以便更好的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1. 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
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2. 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金融市场,是指金融商品交易的场所,如货币资金借贷场所,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场所,黄金外汇买卖场所等等。它是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对经济进行间接调控的依托,是以市场为基础,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有限的资金资本资源,提高资本,资金使用效益的制度前提,同时也是发挥资本存量蓄水池作用,以迅速和灵活的融资方式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和场所。国家和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发出的信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可依据金融市场信息做出相应的决策。
一、金融市场的现状
金融市场按使用期限划分,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作为短期资金融通场所,满足了参与者的流动性需求;资本市场作为长期资金的融通场所,为参与者提供了安全性和盈利性保障;各个市场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不可分割的金融市场体系。发育完善、健康的金融市场体系,能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迅速、有效、顺畅传导,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要想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必不可少。随着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朝市场化方向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广泛,基本形成了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市场体系,成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创新继续稳步推进,已有创新产品发展迅速;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涵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金融市场改革进展顺利,市场功能日趋深化;金融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向以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和运行安全的目标迈进。
二、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金融市场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仍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金融结构失衡。我国的金融机构虽然呈现不断优化趋势,但现存结构状态仍然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甚至严重制约了金融效率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二)金融创新乏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很落后,且存在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在有限的金融创新中,各领域进展失衡的状况。这些都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效率,削弱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竞争力。(三)金融监管存在突出问题。从内部看,金融机构面临着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困境,即如何真正解决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从外部监管看,首先表现为金融法规建设滞后,中国现行有关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经过多年修改,已经较为系统,较为完善。但由于我国的整体法律基础不牢固,金融监管经验不足,法律的涵盖面并不广泛,法律的局限性严重,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管理条件、实施办法,缺乏一致性、连续性、权威性,对金融市场发展极为不利。(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塞不通,人为割裂,迫使资金变相暗通,阻碍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动效应,阻滞货币政策的传导,减弱了货币政策效力,使货币市场的发展能有效地带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且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造成了金融市场的一些监管真空。
三、加快金融市场发展
加快金融市场发展,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货币市场的发展是资本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鉴于我国金融市场中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均衡现状,笔者认为,应抓紧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为各经济主体提供一个发达的、高流动性、低风险性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其为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制度的改革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加快货币市场的发展
首先,要重新认识货币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其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一是要规范、健全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网络系统;二是充分发挥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功能,在有效利用有形拆借市场的前提下,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稳步发展我国的无形拆借市场,提高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能力;三是规范拆借市场行为,通过制定有关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规范市场运作,严格市场管理和监控,使拆借市场运转正常化、良性化;四是加大抵押担保拆借比重,改变我国拆借市场上基本以信用拆借为主要手段的现状,以此达到防范和分散风险的目的;五是加大中央银行的调控力度。
第三,大力发展商业票据市场。
(二)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
首先,应调整非国有经济与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政策,适当扩大它们的投资需求;其次,进一步健全国债市场;第三、适当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第四,逐步使社会保障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第五、着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第六、完善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体系;第七、发展机构投资者。
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一)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对国有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最终使其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的现代金融企业。同时,也要对股份制银行进行制度创新,真正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建立内控严密、运转规范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保险市场运作机制。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对保险业采取的过渡期保护措施2004年年底到期,取消对外资的地域限制,保险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要转变经营模式,彻底改变依靠低赔付率来维持高增长率的现状,完善市场运作机制,使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切实转换到完善内控、强化管理、创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上来,这种转变应该是保险公司自愿、主动适应市场机制的需要。
(三)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的发展一直伴随并推动着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判断一个金融监管体系是否有效的基本原则应为是否能逐步放松管制,减少行政审批,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因此要切实把监管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通过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市场监管、信息以及规范市场准入等手段,调控金融市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四)规范证券市场主体行为首先是投资主体。我国的证券市场正经历着从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投资主体的过渡时期。发展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及逐步地允许保险资金等投资证券市场是投资主体深化的主要途径。其次是融资主体。为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创造积极条件,逐步实现资产存量的流动;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扩大国有企业的债券发行规模,完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改变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的外在压力,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质量。最后是证券公司。建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在制度设计上严防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同时建立有效的融资融券机制;完善客户保证金的安全保管和受偿制度,确保客户资产安全;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棱镜门事件折射出美国通过国内高科技公司实施全球网络空间霸权的战略图谋,为我国金融业敲响警钟。是国外对中国金融信息的窃取仅次于军事情报,我国金融业核心软硬件多为国外企业产品,使得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容易被国外掌控,为行业信息安全埋下隐患。服务外包对国外厂商依赖度较高,加大了风险控制难度,敏感信息、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性增加。我国对外政治经济摩擦不断增多,金融改革持续推进,竞争进一步激烈,金融机构数据中心遭受境外黑客攻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例如,2013年11月29日,“中国煤炭银行”官网被黑,其官网称此次事件系日本金融财阀勾结国内金融集团所为。
(二)互联网舆情威胁不容忽视
互联网是广大网民获取信息资源、表达诉求最便捷和最有效的平台。微博客、网络社区、论坛等网络舆论平台飞速发展,成为社会舆论的发动机。网络舆论与摘要:我国金融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速,国内外信息安全环境深刻变化,金融机构须定期判断和分析国内外信息安全形势,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本文分析了当前金融业面临的信息安全形势,并从完善信息安全组织机制、夯实信息安全基础、强化互联网风险防范等角度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关键词:金融业;信息安全;安全威胁;形势分析;应对策略传统媒体相互呼应,将迅速形成风险扩散的“蝴蝶效应”,放大信息安全风险。一旦金融机构局部的信息安全风险被网络聚焦、放大,会加大风险控制与事件处置的难度。此外,一些组织或个人出于竞争、报复或利益的目的,通过互联网关于金融机构的不实信息,营造“伪舆论”。还有一些小摩擦或小纠纷,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察觉和合理处置,引发网民围观,形成网络热点事件。这些不仅会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声誉,还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甚至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实力相对较小的微型金融机构可能面临倒闭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使信息安全形势更趋复杂
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快速发展势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各大互联网企业巨头纷纷进军互联网金融,推出“余额宝”、“微银行”、“京宝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面对激烈竞争,传统金融机构积级调整战略介入其中。互联网金融为金融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同样引入了信息安全风险和威胁。除具有传统金融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外,互联网金融还存有信息技术导致的平台风险、技术风险、系统安全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业务风险,且风险诱因更加复杂、风险扩散传播速度更快。移动互联网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互联网金融随处可及,互联网金融活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将成为网络钓鱼、黑客攻击的新目标,金融业面临信息安全形式更趋复杂。
二、新形势下金融业信息安全应对策略
(一)完善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机制
组织机制是保障信息安全最基础、最有效的长效机制,金融机构要基于当前信息安全形势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机制。
1.明确不同部门和岗位的信息安全职责。当前,保障信息安全已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责任,而是机构内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共同的职责。金融机构要明确业务部门、内控部门与技术部门共担信息安全风险的责任,将信息安全保障纳入到各岗位职责中,将信息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安全保障的局面。
2.严格信息安全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安全问责制,把信息安全风险的防范、识别、消除纳入业绩考核范畴,使所有员工意识到信息安全责任重于天。
3.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规范流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关注各流程、环节之间的衔接性,实现部门自控与机构内控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夯实信息安全基础,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信息安全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内外部的信息安全威胁不断发生变化,信息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不断建设、持续完善的工程。金融机构应根据机构现状和内外部安全形势,科学制定机构信息安全发展规划,有重点、有层次推进机构信息安全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防范水平。
1.切实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严格遵照安全等级划分标准确定机构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具体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建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接受公安机关、保密部门、国家密码工作部门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2.稳步推进信息产品国产化进程。“棱镜门”事件后,信息安全国产化进程加快,金融业要牢牢把握国产化机遇期,以安全生产为底线,按照“推广成熟、扩大基本成熟、试点逐步成熟、攻关不成熟”的策略,稳步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国产化进程,逐步实现信息安全产品、关键设备、核心系统、系统等国有产品替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提高自主运维能力和水平,逐渐减少对国外企业外包服务的依赖。
3.安全管理与技术防护并重。综合使用多种安全机制,将不同安全机制的保护效果有机结合,安全管理与技术防护双管齐下,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立体防护体系。金融机构要摒弃“重技术,轻管理”的认识误区,突出安全管理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性,增强技术防护体系的效率和效果,弥补当前技术不能完全解决的安全缺陷,实现最佳的保护效果。
4.完善灾备体系建设和管理。灾备体系是保障金融业务连续性的重要防线,是维护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措施。金融机构要把灾备中心建设规划提升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高度予以重视,扎实做好机构灾备中心布局规划和灾备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评估当前灾备中心布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核心业务系统,要实现应用级备份,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及时恢复业务运营。确保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定期对冗余备份系统、备份介质进行深度可用性验证。
5.加强人员操作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从风险防范角度进一步完善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操作流程,加强操作流程管理和审查,实现人员操作事前能控制、事中可监控、事后有审计,使风险防范从“管住人”进一步发展到“管住行为”。善于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操作风险防控,达到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防范技术人员操作风险的目标,确保操作零风险。
6.提高机房设施保障水平。计算机机房是信息中心的核心部位,除承载机构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外,还有空调、消防、防雷等保障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机房设施。要加强机房设施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UPS供配电子系统、机房空调子系统、防雷接地子系统、设备监控子系统、机柜微环境子系统、安全消防子系统等机房设施健康运转,为机房这个“躯体”提供充足的“氧气“和“血液”,保障作为“器官”的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将机房设施安全放在同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同等重要地位,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勿将本应发挥安全保障功能的机房设施变成风险易发区域。
7.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评估信息安全风险,建立风险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演练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风险的等级和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单项演练、综合演练、跨部门演练、跨地域演练等不同类型演练的组合,具备应对不同类型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依据风险的变化和应急演练效果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坚持在演练中锻炼队伍,持续提高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置能力。
(三)强化互联网风险防控工作
(二)提高了认识通过每年开展的主管领导联席会、部门联络员会议、金融机构的信息科技评价以及机构信息检查等手段,使各金融业机构人员对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认识由不重视到重视的转变,各金融机构部门间从相互推脱到形成了各自协调工作的转变,各机构信息在发生新增或变更时能够积极主动申请报备,机构上至主管领导下至部门联络员,全面提高了对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认识。
(三)全面提升了系统信息质量在上级行的大力支持和中支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铜陵中支科技人员通过积极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辖内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从信息维护,到信息报送,信息验证及检查形成了一整套良好的运行机制,辖内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几点启示
(一)建立制度是基础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繁冗的工作,为保障系统内机构信息实时准确,需要各金融业机构的大力配合,同时必须具有一套良好的运行保障机制,我们根据系统运行的具体情况,结合上级行的要求,坚持制度先行,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