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个人劳动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担任临时厨师工作。合同期限自20_年月日至20_年12月31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一)为甲方指定的客户提供早、中、晚三餐。
(二)确保提供的饮食安全、健康。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元(乙方无需提供发票),支付至乙方国内银行卡。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个人劳动合同2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_x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_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_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的发给人民币800元,满五年的发给人民币1500元,满八年的发给人民工币20_元,满十年的发给人民币3500元。
2、探亲休假,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者,分别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其间发给基本工资,路费自理。
工作满两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满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满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乙方被叛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犯劳动纪律,经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7)、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
(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员工个人劳动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须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户口的担保人作担保。
四、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浮动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乙方入职做满______月,甲方多发______个月底薪作为奖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给乙方送货专车______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按______元/天的补偿金补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应当由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在法律上规定了上限不得超过30%。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来源:文章屋网 )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文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 月___ 月___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鉴证人:________(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________( 盖章)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文三
_____ 同志( 先生、女士) :
___ 年___ 月___ 日与甲方签订的___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 或者由于___ 原因) ,终止( 解除) 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 或者不符合) 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 月工资___ 元人民币整。
甲方: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 年_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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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美国因为大的经济萧条和经济危机,出台了FLSA法案法令,叫做《公平劳动标准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核心目的是用尽可能低的工资成本提供大量的岗位,以解决经济大萧条情况下的就业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FLSA法令明确规定了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准杓,通过限制工作时间等以增加劳动人数和解决就业,同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这个法令由联邦劳工部负责贯彻执行。
2008年,中国的新劳动法才有了类似的规定,比如把工作时间规定为40小时,之前规定的是44小时。这个步伐和美国差距了整整80年。
二、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差距在6.6倍
美国政府公布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显示,美国公民个人年收入低于45060美元或已婚家庭收入低于50270美元的,可以获得税收抵免即免税待遇。按美元和人民币比例1:6.22的比例换算,相当于个人年收入280273.2元、月收入23356.1元是可以免税的,而现在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个起征点是总收入减去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等之后的数字。中美两国的个税起征点相比差6.6倍,这也是国民收入的差距体现。
三、结论
1938年,美国因为大的经济萧条和经济危机,出台了FLSA法案法令,叫做《公平劳动标准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核心目的是用尽可能低的工资成本提供大量的岗位,以解决经济大萧条情况下的就业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FLSA法令明确规定了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准杓,通过限制工作时间等以增加劳动人数和解决就业,同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这个法令由联邦劳工部负责贯彻执行。
2008年,中国的新劳动法才有了类似的规定,比如把工作时间规定为40小时,之前规定的是44小时。这个步伐和美国差距了整整80年。
二、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差距在6.6倍
美国政府网(usa.gov)公布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显示,美国公民个人年收入低于45060美元或已婚家庭收入低于50270美元的,可以获得税收抵免即免税待遇。按美元和人民币比例1:6.22的比例换算,相当于个人年收入280273.2元、月收入23356.1元是可以免税的,而现在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个起征点是总收入减去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等之后的数字。中美两国的个税起征点相比差6.6倍,这也是国民收入的差距体现。
三、结论
但与一般工作人员相比,高级管理人员因具有特殊的身份,用人单位在与其签署和履行劳动合同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自身的特点,重点把握好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聘任或解聘的程序性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劳动合同法》没有特别规定,但并不能因此认为他们聘任或解聘的程序与一般工作人员相同。如前所述,我国《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已有明确规定,因此要适用和遵守《公司法》的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的同意或者授权,公司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这其中,还要特别注意董事会决议的程序性,如果董事会的召集或者决议在内容或程序上违背《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要求,也有可能导致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被撤销,进而影响到根据董事会决议或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效力。比如,《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就明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对于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则要注意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所属问题。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由上级部门或者母公司或股东单位委派的经理,其可能并不与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即使是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如果缺乏董事会的授权或批准,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是无效的。
一、北京市对外劳务人员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的,由本人执《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或鉴定复核。
对于户口不在本市并长期在京工作的对外劳务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经审核或鉴定复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换成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并在证书照片处盖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涉外证书”)。
三、涉外证书内容按《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规定填写,并从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打印机打印。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16日 劳社厅函〔1999〕121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促进国际劳务技术合作与交流,维护我国传统的技艺和专长在国际上的良好声誉,现对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以下简称“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外劳务人员须持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做为办理职业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对外劳务人员原来所持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以及《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或鉴定复核后,统一换证,并在证书照片处盖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
三、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涉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向其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经公证处审核无误后,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套红印),以及持证人照片处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属实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应将上一季度换发证书情况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并抄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特征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证书内页第2页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三、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封底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四、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仅适用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区、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中,已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试点的委托存档单位和被保险人及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为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过渡,人员范围不再扩大。
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试点的被保险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实施前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根据《关于加强劳动鉴定工作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4〕48号,下同)的有关规定,经被保险人存档的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标准的;
(三)按国家有关政策,符合其他退休条件的。
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委托存档的单位和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委托存档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试点的委托存档单位的被保险人,自2000年1月1日起,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后随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统一调整,最终达到8%。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做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参加试点的个人委托存档(有工作单位)的被保险人,自2000年1月1日起,在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之间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25%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后费率的提高随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相应进行调整。委托存档的自由职业人员按京劳险发〔199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个人帐户
(一)委托存档单位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自200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被保险人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调整为11%,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包括:
1.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2000年按5%的比例划入,今后随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降至3%;
3.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
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划入部分分别计息,利息的计算办法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委托存档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自200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11%的比例,为被保险人调整个人帐户。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划分的方法和利息计算办法与委托存档单位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划分方法和利息计算办法相同。
五、1999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认定
委托存档单位和被保险人个人及个人委托存档的被保险人,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的缴费予以认定不再补缴。
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存档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以1996年7月至1997年12月期间职工个人缴费工资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n为1.5年。今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按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统一规定执行。
七、退休审批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存档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需经存档的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批结果支付其基本养老金。
八、其他有关政策
进行试点的各人才服务中心中,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因调往企业,个人帐户无法转移而暂时封存的,从本《通知》下发之月起可以办理启封、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接续缴费年限。
九、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代办社会保险问题
小张于2008年11月3日进入一家实业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08年11月3日至2009年2月3日的试用期协议一份。试用期协议到期后,公司一直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
2007年7月,公司与工会签订了期限自2007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的集体合同,其中对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内容均作了约定。
2010年7月13日,小张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0400元。
公司认为,自己已与上级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及专项合同,且在区劳动保障局有备案,故无需再支付小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小张认为,集体合同与自己无关。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者在合同主体、约定内容、生效要件、合同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例如,集体合同的双方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内容是劳动者整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约定;而劳动合同的双方则是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内容是与劳动者个人有关的具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约定。
而最关键的是,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将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已签集体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不用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赔付双倍工资,目前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司法机关亦有不同裁判。
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从两种合同的内容、作用,还是从法律规定来看,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不能互相替代,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在小张这个案例中,上海的法院就支持了这一观点。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就不应当支持。在重庆,就有法院的判决支持这一观点。
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劳动合同法》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罚则,不仅旨在杜绝用人单位利用事实劳动关系的形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义务,减少用工成本,侵害劳动者利益,而且还倡导用书面形式固定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什么是“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以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但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少缴社会保险费用等目的,或者认为其在用工上属劳务关系,不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这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劳动者无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继而会影响劳动者维权。
为了杜绝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情形做出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点时间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终结时间是用工时间起1年,最长计算时限为11个月。
仅签有集体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集体合同与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作了分别规定,二者在合同的订立主体、合同生效要件法律效力以及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不同。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因此,集体合同并不能代替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合同,未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m用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未与非全日制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而双倍工资的支付仅仅局限于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非全日制用工者无权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
索赔双倍工资有时间期限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双倍工资中一半是正常的“劳动报酬”,另一半则是一种惩罚性的赔偿金,基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产生的,并非劳动报酬。
因此,它的时效起算日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并非劳动关系解除后。
获赔“双倍工资”是“发财”机会?
法律专家提醒: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
并且,双倍工资的适用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