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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6:5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业税收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业税收论文

篇(1)

我国加人WTO以后、为扶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把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抵扣税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随着一般纳税人对农产品收购凭证需求量的增大,其税收、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一、当前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虚增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有的企业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时搜自提高购进价格,或增加购进数量,扩大抵扣金额,多抵增值税。在调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提高价格或虚开数量的问题。

1.2项目镇写不全。有的企业在开具收购凭证时不填“计量单位”、“收购数量”和“单价”、有的不填“收购单位名称”和“验货员”栏。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实。企业为能抵扣税款,就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而且大部分为现金交易,因而税务机关在核查收购凭证时也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销售的,对收购凭证的真实性难以掌握。

1.3拉自扩大抵扣范围。有些企业为了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凭证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运费、差旅费、加工费、其他劳务,甚至连部分工资支出都用非法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出。这样既可以多抵扣进项税,又能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不影响其利润核算。这种偷税的手段很隐蔽,且查证难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染色费开进农产品收购凭证中、以抵扣增值税进项。还有企业将32万元的工资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付,并进行了增值税抵扣。

1.4收购凭证开具时间上不娩范。有的企业利用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的方式,来调节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开具了160万元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在当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销售额陆续进行增值税抵扣。

1.5把收购凭证作为调节税负的工具。有的企业根本不按规定将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收购对象,而是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挤收购凭证金额,并自行填开,人为调节产品成本率,以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

1.6免税农产品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梢售的。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通过中间载体购人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比重。这在以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和从事农产品零售的商贸企业中反映尤为突出,当前部分行业收购企业较少直接从农户收购农产品,其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存在个体流动商贩直接上门送货现象。原因是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同时农户受地理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货上门。因此,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个体商贩应运而生,成为农户和企业之间联系不可缺少的桥梁。由于他们季节性强,无固定经营场所,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无证业户,无发票开具。二是存在从经营企业购进和异地调拨现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作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出口企业,由于国内需求有限,产品主要供应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单时难以及时组织货源并保证产品规格和质量,只能采取从其他企业调拨或异地调拨的形式,调拨企业有时不开具销售发票。

二、问题的症结

2.1收的凭证功能异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农产品收购凭证成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削弱了增值税通过专用发票环环相联、互相制约的优点;二是虚开、多开现象的出现,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购企业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另一方面造成无证户偷逃增值税。一些企业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进农业产品时,为了扩大抵扣额,一般不向对方索取发票,而是自行开具“收购凭证不仅造成收购企业扩大收购凭证使用范围违规抵扣进项税,而且给经营单位进行账外经营提供了便利,造成企业小金库的存在。

2.2虎开收的凭证畏抽增位祝税基。由于收购凭证是收购单位即用票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因此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存在虚开、多开及调整当期应纳税款的现象,同时税务机关对其开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监控制度,这为不法分子藉此偷税提供了可趁之机。尽管我们现在采取了一些诸如凭身份证抵扣、本人签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于不法分子而言,虚拟一个销售方易如反掌,而税务机关由于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实每一笔“收购业务专用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也是不太现实的,特别是外埠收购业务。因此。从目前对企业“收购凭证”的征管状况来看,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加吸对农产晶收购企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3.1加强税收政策的宜传、培训。少数企业漏报、少报销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税收政策,收购凭证、运费发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税收政策掌握不严造成的.因此,加强对纳税人,特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传、培训、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进行日纳双方的沟通已成为当务之急。

3.2严格一般纳枕人收劝凭征使用资格的审批制度。税务机关应从各个方面对申请使用收购凭证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使用收购凭证资格的审批不流于形式。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对账簿不齐全,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库存农产品的原始资料不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领购和使用收购凭证,已领购使用的,停止供应并收回收购凭证。

3.3改进农产品收的凭证的抵扣条件和方式。改购进扣税法为实耗扣税法。将计提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列人“待摊费用—农产品待抵扣税金”科目。企业在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时,按实际耗用或销售的农产品成本,以及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出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将这部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待摊费用—农产品待抵扣税金”科目转人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实行实耗扣税法可以有效控制虚假申报,纳税人只要不作销售,其库存商品(产品)就无法减少,进项税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纳税人一方面抵扣税款,另一方面又不计提销项税的双向逃税行为。

3.4修定《农业产品征祝范围注释》,对不含枕的农产品不允许抵扣。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也向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大部分农产品均进行了工业性的深加工,以前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虚拟抵扣制度客观上使应该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办理登记,使大量税款流失,为税收征管带来了漏洞。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国家政策应是在广泛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础上,以金税工程为主线,真正实现增值税的“凭票抵扣”制度,由市场规则来调节市场运行,而不是以税收的让步来保证某产业的发展,对国家确需支持的,可采取转移支付手段予以补贴。:

3.5加强对企业收购农产品数童及进出仓的检查与管理。

篇(2)

关健词:农产品收购企业 现状 症结 税收管理

我国加人wto以后、为扶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把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抵扣税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随着一般纳税人对农产品收购凭证需求量的增大,其税收、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1当前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虚增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有的企业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时搜自提高购进价格,或增加购进数量,扩大抵扣金额,多抵增值税。在调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提高价格或虚开数量的问题。

1. 2项目镇写不全。有的企业在开具收购凭证时不填“计量单位”、“收购数量”和“单价”、有的不填“收购单位名称”和“验货员”栏。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实。企业为能抵扣税款,就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而且大部分为现金交易,因而税务机关在核查收购凭证时也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销售的,对收购凭证的真实性难以掌握。

1. 3拉自扩大抵扣范围。有些企业为了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凭证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运费、差旅费、加工费、其他劳务,甚至连部分工资支出都用非法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出。这样既可以多抵扣进项税,又能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不影响其利润核算。这种偷税的手段很隐蔽,且查证难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染色费开进农产品收购凭证中、以抵扣增值税进项。还有企业将32万元的工资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付,并进行了增值税抵扣。

1. 4收购凭证开具时间上不娩范。有的企业利用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的方式,来调节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开具了160万元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在当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销售额陆续进行增值税抵扣。

1. 5把收购凭证作为调节税负的工具。有的企业根本不按规定将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收购对象,而是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挤收购凭证金额,并自行填开,人为调节产品成本率,以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

1. 6免税农产品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梢售的。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通过中间载体购人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比重。这在以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和从事农产品零售的商贸企业中反映尤为突出,当前部分行业收购企业较少直接从农户收购农产品,其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存在个体流动商贩直接上门送货现象。原因是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同时农户受地理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货上门。因此,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个体商贩应运而生,成为农户和企业之间联系不可缺少的桥梁。由于他们季节性强,无固定经营场所,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无证业户,无发票开具。二是存在从经营企业购进和异地调拨现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作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出口企业,由于国内需求有限,产品主要供应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单时难以及时组织货源并保证产品规格和质量,只能采取从其他企业调拨或异地调拨的形式,调拨企业有时不开具销售发票。

2问题的症结

2. 1收的凭证功能异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农产品收购凭证成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削弱了增值税通过专用发票环环相联、互相制约的优点;二是虚开、多开现象的出现,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购企业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另一方面造成无证户偷逃增值税。一些企业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进农业产品时,为了扩大抵扣额,一般不向对方索取发票,而是自行开具“收购凭证不仅造成收购企业扩大收购凭证使用范围违规抵扣进项税,而且给经营单位进行账外经营提供了便利,造成企业小金库的存在。

2. 2虎开收的凭证畏抽增位祝税基。由于收购凭证是收购单位即用票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因此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存在虚开、多开及调整当期应纳税款的现象,同时税务机关对其开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监控制度,这为不法分子藉此偷税提供了可趁之机。尽管我们现在采取了一些诸如凭身份证抵扣、本人签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于不法分子而言,虚拟一个销售方易如反掌,

而税务机关由于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实每一笔“收购业务专用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也是不太现实的,特别是外埠收购业务。因此。从目前对企业“收购凭证”的征管状况来看,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学性。

3加吸对农产晶收购企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3. 1加强税收政策的宜传、培训。少数企业漏报、少报销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税收政策,收购凭证、运费发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税收政策掌握不严造成的.因此,加强对纳税人,特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传、培训、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进行日纳双方的沟通已成为当务之急.

3. 2严格一般纳枕人收劝凭征使用资格的审批制度。税务机关应从各个方面对申请使用收购凭证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使用收购凭证资格的审批不流于形式。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对账簿不齐全,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库存农产品的原始资料不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领购和使用收购凭证,已领购使用的,停止供应并收回收购凭证。

3. 3改进农产品收的凭证的抵扣条件和方式。改购进扣税法为实耗扣税法。将计提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列人“待摊费用—农产品待抵扣税金”科目。企业在抵扣农产品进  项税额时,按实际耗用或销售的农产品成本,以及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出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将这部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待摊费用—农产品待抵扣税金”科目转人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实行实耗扣税法可以有效控制虚假申报,纳税人只要不作销售,其库存商品(产品)就无法减少,进项税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纳税人一方面抵扣税款,另一方面又不计提销项税的双向逃税行为。

3. 4修定《农业产品征祝范围注释》,对不含枕的农产品不允许抵扣。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也向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大部分农产品均进行了工业性的深加工,以前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虚拟抵扣制度客观上使应该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办理登记,使大量税款流失,为税收征管带来了漏洞。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国家政策应是在广泛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础上,以金税工程为主线,真正实现增值税的“凭票抵扣”制度,由市场规则来调节市场运行,而不是以税收的让步来保证某产业的发展,对国家确需支持的,可采取转移支付手段予以补贴。

3. 5加强对企业收购农产品数童及进出仓的检查与管理。

篇(3)

关健词:农产品收购企业 现状 症结 税收管理

我国加人WTO以后、为扶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把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抵扣税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随着一般纳税人对农产品收购凭证需求量的增大,其税收、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1当前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虚增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有的企业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时搜自提高购进价格,或增加购进数量,扩大抵扣金额,多抵增值税。在调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提高价格或虚开数量的问题。

1. 2项目镇写不全。有的企业在开具收购凭证时不填“计量单位”、“收购数量”和“单价”、有的不填“收购单位名称”和“验货员”栏。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实。企业为能抵扣税款,就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而且大部分为现金交易,因而税务机关在核查收购凭证时也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销售的,对收购凭证的真实性难以掌握。

1. 3拉自扩大抵扣范围。有些企业为了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凭证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运费、差旅费、加工费、其他劳务,甚至连部分工资支出都用非法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出。这样既可以多抵扣进项税,又能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不影响其利润核算。这种偷税的手段很隐蔽,且查证难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染色费开进农产品收购凭证中、以抵扣增值税进项。还有企业将32万元的工资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付,并进行了增值税抵扣。

1. 4收购凭证开具时间上不娩范。有的企业利用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的方式,来调节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开具了160万元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在当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销售额陆续进行增值税抵扣。

1. 5把收购凭证作为调节税负的工具。有的企业根本不按规定将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收购对象,而是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挤收购凭证金额,并自行填开,人为调节产品成本率,以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

1. 6免税农产品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梢售的。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通过中间载体购人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比重。这在以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和从事农产品零售的商贸企业中反映尤为突出,当前部分行业收购企业较少直接从农户收购农产品,其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存在个体流动商贩直接上门送货现象。原因是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同时农户受地理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货上门。因此,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个体商贩应运而生,成为农户和企业之间联系不可缺少的桥梁。由于他们季节性强,无固定经营场所,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无证业户,无发票开具。二是存在从经营企业购进和异地调拨现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作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出口企业,由于国内需求有限,产品主要供应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单时难以及时组织货源并保证产品规格和质量,只能采取从其他企业调拨或异地调拨的形式,调拨企业有时不开具销售发票。

2问题的症结

2. 1收的凭证功能异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农产品收购凭证成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削弱了增值税通过专用发票环环相联、互相制约的优点;二是虚开、多开现象的出现,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购企业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另一方面造成无证户偷逃增值税。一些企业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进农业产品时,为了扩大抵扣额,一般不向对方索取发票,而是自行开具“收购凭证不仅造成收购企业扩大收购凭证使用范围违规抵扣进项税,而且给经营单位进行账外经营提供了便利,造成企业小金库的存在。

  2. 2虎开收的凭证畏抽增位祝税基。由于收购凭证是收购单位即用票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因此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存在虚开、多开及调整当期应纳税款的现象,同时税务机关对其开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监控制度,这为不法分子藉此偷税提供了可趁之机。尽管我们现在采取了一些诸如凭身份证抵扣、本人签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于不法分子而言,虚拟一个销售方易如反掌,而税务机关由于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实每一笔“收购业务专用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也是不太现实的,特别是外埠收购业务。因此。从目前对企业“收购凭证”的征管状况来看,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学性。

3加吸对农产晶收购企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3. 1加强税收政策的宜传、培训。少数企业漏报、少报销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税收政策,收购凭证、运费发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税收政策掌握不严造成的.因此,加强对纳税人,特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传、培训、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进行日纳双方的沟通已成为当务之急.

篇(4)

农业财政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通过运用农业财政政策,为我国“三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而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

一、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以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该体系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财政农业绝对两周增加,相对量趋于下降。表现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下降、徘徊和增长缓慢的趋势。二是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1.财政支持对象不合理;2.农业内部支持结构不合理。三是财政农业投入体制不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渠道较多,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面、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重复投入等问题,这种投入体制使整体目标不明确,有限的资金无法形成合力。四是财政支农力度小一些。这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影响到农业的均衡发展。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嚣公共财政资源。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展望

1.切实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

加强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立公共财政与WTO框架相适应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2.建立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和民办公主的机制,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3.着力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扩大“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和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乡财政收入体系,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

统一城乡税制的目标是:强化城乡税收协调,公平城乡税负,规范和统一城乡税收管理体制,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税制结构,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农民与工商业、城市居民适用税制的完全统一。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对“三农”的扶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水质环境,为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

1.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2.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

3.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I'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转贴于

4.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然后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5.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首先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然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篇(5)

本文得到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项目号:2009A228)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有效税率分为边际有效税率和平均有效税率,前者是指边际税基所承担的有效税率,后者等于税收收入与相应税基的比值。相对于法定税率和宏观税负,有效税率更能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结构要素所承担的税负水平。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本文将税收收入分为资本收入税收、劳动收入税收和消费支出税收。将分别计算资本、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并用三种有效税率进行实证分析。

一、税收的归类

(一)资本税收。对资本征收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部分,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中都有所体现。对资本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应计入对资本征收的部分。

(二)劳动收入税收。劳动收入是劳动者出售劳动力所获得的报酬。对劳动收入征收的税收包括农业税、牧业税、社会保险基金和来自于劳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虽然没有采用税收的形式,但是国际上一般将其作为税负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本文将其纳入劳动收入的有效税率的计算。

(三)消费支出税收。本文的消费支出税收是指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征收依据的税收的总称,包括特别消费税、农业特产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盐税、屠宰税、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对消费征收的部分和消费税。

二、对部分税种的处理

(一)流转税的处理。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它同1994年前的产品税、营业税都属于部分对资本收入征收(如对机器设备和中间产品征收的增值税),部分对消费支出征收(如对最终消费品征收的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改为流通领域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视为完全对资本征收。因此,对于流转税的整理方法,本文参照刘溶沧、马拴友(2002)的方法,按照最终消费率即支出法GDP中最终消费所占的比例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消费支出征收的部分,并与消费税合并计入对消费征收的流转税,计算公式为:1994年前对消费征收的流转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最终消费率;1994年后对消费征收的流转税=增值税×最终消费率+消费税。同理,1994年前对资本征收的流转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本形成率;1994年后对资本征收的流转税=增值税×资本形成率+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由于个人所得税一部分针对劳动收入征收,如工资、薪金所得,一部分针对资本收入征收,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因此需要将个人所得税在劳动和资本收入间进行分配。本文按照城市家庭收入中工薪收入与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所占比例,将个人所得税分为劳动收入的税收和资本收入的税收两部分。

(三)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的处理。《中国统计年鉴》将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统计为农业各税。而在中国现行税制中,农业税、牧业税属于农业税类,由于农牧业从业者主要是通过投入劳动获得产出,因此作为对劳动收入征税;农业特产税也属于农业税类,但主要对农产品的消费行为征税,因此作为对消费支出征税;契税属于财产税类,耕地占用税属于资源税类,将耕地视为资产的一种,因此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计入对资本收入征收的税收。

(四)关税的处理。Mendoza(1994)就曾指出,在分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时,由于许多产品依赖于进口,应将关税纳入有效税率的核算体系。关税属于流转税类,是海关机构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税收。关税的征收涉及国民经济的投入产出和消费结构,在本文的核算中,将关税计入对消费支出征收的税收。

三、资本、劳动总收入以及消费支出的核算方法

(一)资本总收入。由于缺少直接的统计项目,对资本收入的核算较为复杂,本文采用以下核算方法:资本总收入=营业盈余-企业亏损补贴+资本税收。1994~2006年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各年份计算而得;1985~1993年(营业盈余-企业亏损补贴)数据根据刘溶沧、马拴友(2002)论文中的数据 (资本收入-资本征税)计算。

(二)劳动总收入。劳动总收入等于劳动税收与税后劳动报酬之和。由于税后劳动报酬在1990年前缺乏年鉴数据,本文采用以下方法计算劳动收入:1985~1998年劳动收入根据刘溶沧、马拴友(2002)所提供的劳动报酬加上劳动税收计算;1999~2003年由《中国统计年鉴》中各省劳动报酬合计而得。

(三)消费支出。消费支出用最终消费表示。最终消费指常住单位从国内和国外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根据前面的核算方法,计算出资本总收入、劳动总收入和总的消费支出。然后,按照上述各种税收的归类,用下面的公式就可以计算出资本、劳动和消费有效税率:

图1给出了三种有效税率变化趋势图。(图1)从中可以看出,在三种有效税率中,资本有效税率最高,而且与另外两种有效税率相差比较悬殊。资本有效税率在1986年达到最大值为35.6%,在其他年份有较大的波动,但总体水平一直在20%以上。从国际比较看,我国资本有效税率也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程度,OECD国家资本有效税率平均只有22%,G7国家平均为24.4%,欧盟成员国平均为21.2%。图1表明,我国劳动有效税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1985~2003年一直低于消费有效税率,在三种有效税率中处于最低水平,而从2004年开始高于消费有效税率,说明随着我国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税收在总税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1985~2005年消费有效税率在平稳中呈现下降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年下降的比较明显,说明目前我国消费有效税率的水平比较低,消费税收还有一定的增税空间。同时,通过三种有效税率比较分析也说明,我国的税制改革应注重结构性减税,降低资本的有效税率,适度提高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

四、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影响理论分析

我们在Milesi-Ferretti,Gian Maria and Nouriel Roubini(1995)给出的框架下研究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考虑一个两部门的经济,第一个部门生产物质资本,第二个部门生产人力资本。设K表示物资资本,L表示人力资本,生产函数是规模不变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其中:v和u分别表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用于生产产品的投入比例。设物质资本存量的折旧率为?啄。人力资本是一个非市场性的活动,也采用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并且设人力资本的折旧与物质资本的折旧相同,也为?啄,则有:

其中:xt和zt分别是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比例。

政府部门的预算约束为:

其中:Ct和Gt分别是私人消费和政府消费。

假定家庭同质,并且永远存续,其终生效用以下列效用函数表示:

其中:p是时间偏好率,l是闲暇时间。假定即时效用函数采用固定跨期替代弹性形式:

当消费、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都以相同的增长率?酌增长,要素配置u,v,z保持不变时,经济达到均衡增长路径。

Milesi-Ferretti,Gian Maria and Nouriel Roubini(1995)在一些假设条件下(此处从略)得出平衡增长路径上的经济增长率为:

以上分析表明三种税率通过直接或间接影响资本收益率而影响经济增长速度。

五、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影响实证分析

在实证研究中,Bleaney等的研究表明消费税是非扭曲性税收,利用非扭曲性税收来为生产性消费融资,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扭曲性税收则降低了经济增长率。Daveri和abellini的研究则表明劳动税的扭曲效应要大于资本税和消费税。刘溶沧、马拴友(2002)发现我国对资本征税降低了投资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但不影响劳动供给,对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负效应;对劳动征税降低了投资率,刺激了劳动供给,对技术进步没有影响,总效应是降低经济增长;对消费支出征税,提高了投资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不影响劳动供给,最终效应是不妨碍或弱促进经济增长。

人均产出增长主要取决于资本或投资大小。另外,经济增长研究表明,经济的开放程度也对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建立如下的回归方程(样本期间:1985~2006年):

其中,gpgdp表示实际人均GDP增长率,ktax、ctaxr、ltaxr分别表示由(1)、(2)、(3)式计算的资本有效税率、消费有效税率、劳动有效税率,ifr为投资率,open为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用来衡量开放程度。回归结果表明,资本有效税率和劳动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率负相关,并且劳动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大于资本有效税率的影响。而消费有效税率倾向于对经济增长率有正的影响,但不显著。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芝倩.资本、劳动收入、消费支出的有效税率测算.税务研究,2006.4.

[2]刘溶沧,马拴友.论税收与经济增长对中国劳动、资本和消费征税的效应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1.

[3]刘初旺.我国消费、劳动和资本有效税率估计及其国际比较.财经论丛,2004.4.

[4]BleaneyMichael.Gemmell Norman and Kneller Richard.Testing the Endogenous Growth Model:Public Expenditure,Taxation,and Growth over the Long Run,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2001.Vol.34.

篇(6)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涉及调查的有6个乡镇。2008年底现有村(街)125个,总人口约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约16.2万人,乡镇财政供养人员5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6个乡镇2007年度总收入3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4%,预算外资金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l%。2007年度总支出3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1%,预算外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上界支出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其它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比较严重

乡镇财政赤字具体表现为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从收入方面看,中国大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乡镇收入以前主要靠农业税为主,缺乏其它税源,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微弱。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税源,仅能依靠一些小的税种。这些税种税源零散,结构复杂,征收成本较高,征收难度较大,增长潜力微弱。并且伴随着新一轮的税费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乡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与费用,取消了屠宰税等税种,使原本并不宽裕的财政收入更加紧张。从支出方面看,自从农业税改革后,在乡镇财权减少的同时,而乡镇的事权却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农村的社会保障的支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支出,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相配套的乡镇财政的支出。随着管理难度的加大,乡镇各级职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费用也在不断增多。在财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收入却逐年锐减,必然造成乡镇财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不断积累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都有着债务的包袱,这些债务大都是以前的债务积累和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所造成的。乡镇债务一般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包括所欠上级财政部门、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资、公务费和欠付的修路修桥费用等债务。尽管部分债务是在税费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资等管理费用的刚性约束,使原本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非但不能及时解决,反而加重了乡镇的债务负担。随着债务负担的不断加大,财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使乡镇政府对债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干扰了财政收支结构的规范化,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进程。

3、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财政处于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财政的税费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这要求工作向更加细致化方向发展。但是乡镇大都处于农村等艰苦地区,交通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常年出现经费紧张,拖欠工资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乡镇财政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办公自动化的缺失使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乡镇条件的艰苦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乡镇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乡镇财政开始执行以来,乡镇财政人员的年龄偏老化,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未得到及时的补充,使得人员配置不能合理地适应新时期财政的管理需要。

三、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飞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财经界(学术)2009(3)

篇(7)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也对财政和产业的和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大幅提升,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然而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短期性问题仍然突出。研究湖北省分税制改革以来产业结构状态及变化趋势,理顺产业结构对财政收入影响的量化关系,对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两者的良性、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产业结构和财政收入之间关系密切,对于其影响关系的研究,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观点。关于产业结构与财政收入之间的相互关系,李平(2009)通过回归分析发现产业结构变动率及税收总量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同时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证实产业结构优化与税收增长之间存在相互促进作用;高凤凤(2012)采用多元回归分析的方式发现全国第二、三产业产值与税收正相关,且第三产业产值对税收的影响更大,而第一产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与税收呈负相关关系;张华(2008)提出上海市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税收超常增长的现象。关于产业结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徐菁(2008)认为可以通过增加GDP和调整产业结构两种方式促进财政收入增长,而GDP总量的提高主要来自产业结构的优化,所以,产业结构优化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财政收入增长的需要(潘璇,2010)。关于财政收入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王春香(2008)认为税收通过影响企业盈利将进一步影响行业市场的均衡和行业规模,进而影响国家的产业结构;边曦(1991)认为过于强调收入目标的财政政策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必须要有全局和长远的观点。以A·拉弗和J·温尼斯基等为代表的供给学派提出了一个衡量体系,只有合理的财政收入水平才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可以看到,关于产业结构和财政收入关系的研究比较丰富,众多学者选取国内部分省份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而各省份经济发展模式、产业结构、财政政策等都有很大不同,湖北省产业结构对财政收入影响的定量研究存在空白。根据湖北省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数据模型,客观认识产业结构对财政收入影响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实证研究

(一)产业结构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数据特征

产业结构情况分别选取湖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及其比例关系来衡量,而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以湖北省财政总收入进行衡量。为了便于研究,本文从湖北统计年鉴获得湖北省1978—2011年共34年的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和财政收入数据,分别将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记为AGR、MNU和SER;财政收入记为REV。

1.各组数据的统计性质描述

在进行计量检验分析之前,有必要对涉及到的各组数据进行系统的统计性质描述,为进一步的数据分析提供参考,具体统计性质描述如表1所示。

2.各组数据的发展趋势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大背景下,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湖北省三种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对1978—2011年共34年三种产业的增加值变化可以看到,从1978年至1995年湖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总体较低,且差距不大。2000年后第二、三产业增长速度开始明显高于第一产业,尤其是近五年来,第二、三产业呈现指数式上升的发展。财政收入从1978年至2000年,一直保持平稳增长,并随着2000年后三种产业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也呈现快速上升的特点。从图1中可以看到三大产业增加值提高对财政收入有明显的拉动作用,且财政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基本一致。

由图1还可以看出,1978年以来,湖北省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第一产业所占比重呈整体大幅下降的趋势,1979年其所占比重达到45.2%,而到了2011年其所占比重仅为13.1%。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总体比较平稳,主要在40%左右波动,而近五年来第二产业逐年发展迅速,2011年所占比重达到50.0%。第三产业起步较晚,1978年所占比重仅17.3%,经过30多年快速发展,其所占比重也大幅增加。但就目前总体而言,湖北省第二产业比重过大,占据了产业结构的半壁江山,第三产业份额与世界发达经济体60%~80%的产业份额相比,仍有相当的距离,有待大力提高。

(二)指标选取与计量检验

在经济系统中,产业结构影响着财政收入的数量和质量。为明确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AGR、MNU和SER)对财政收入(REV)的影响关系,选取分税制改革后1995—2011年17年数据进行研究,模型设定为P阶向量自回归模型:

yt=Atyt-1+…+Apyt-p+Bxt+εt

(1)

式中,yt是m维非平稳I(1)序列;xt是d维确定型变量;εt是信息向量。

先对四个变量做自然对数处理,消除异方差使其更为平稳。为了确保准确分析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分别进行单位根、协整关系检验和方差分析。上述数据计算处理均通过Eviews 6.0软件完成。

1.单位根检验

由于VAR模型要求变量数据为平稳的,且对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也是建立在各变量单整阶数相同的基础上,所以下面通过ADF方法,对四个变量进行序列单位根检验。其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以上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四个变量的原序列是不平稳的,而二次差分序列是平稳的,即都为二阶单整序列。这说明四个变量的原序列各有一个单位根,且都在1%的显著水平上通过ADF平稳性检验,即都是I(1)的,满足协整检验条件。因此,本文采取变量的二阶差分形式。

2.滞后阶数选择

由于样本限制,需要选择合适的滞后阶数,本文使用LR检验统计量、最终预测误差FPE、AIC信息准则、SC信息准则和HQ信息准则这五种方式确定滞后阶数,根据表3可以看到最小滞后期为2的评价统计量数量最多,故确定滞后阶数为2阶。

3.协整检验

为判断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对序列进行协整分析。根据上述单位根检验的结果,四个变量的二次差分序列是平稳的,且都有相同的单整阶数,故而可能存在着协整关系,又VAR模型中变量的滞后阶数为2阶,可以得到协整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由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迹检验还是最大特征值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拒绝了“没有协整方程”的原假设,而不能拒绝“至多有1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因此湖北省财政收入与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协整方程如下:

lnREV=-0.3815lnAGR+1.4589lnMNU+0.1651lnSER

+■t

(0.0812) (0.0639) (0.0576)

从上述方程可以看出,变量InREV和InAGR、lnMNU、lnSER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其中第一产业对财政收入为负增长作用,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对数增加1%,财政收入会减少0.38%;第二、三产业对湖北省财政收入的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对数增加1%,则财政收入增加1.46%;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对数增加1%,则财政收入增加0.17%。

由于农业税负一向较轻,特别是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后,农业不再对税收产生直接贡献,加上农业受土地自然条件等因素制约,投资报酬率低、生产周期长,致使农业对财政收入呈负相关性。以工业和建筑业为主导的第二产业受自然条件约束相对较小,其占GDP比重较大,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较大。以贸易、服务、金融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税收增长弹性强,税基宽广、税源广泛,理论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更大,但是长期以来,湖北省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对其常课以低税负。此外,剩余劳动力还未充分注入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中生活型服务业占主导,生产型服务业发展落后,使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能力不如第二产业。

4.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是将VAR模型中每个外生变量预测误差的方差按照其成因分解为与各个内生变量想关联的组成部分,即分析每个信息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程度,从而了解各信息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结果见表5。

在表5中,lnREV列是湖北省财政收入预测方差中由财政收入自身引起的部分百分比;lnAGR列是湖北省财政收入预测方差中由第一产业引起的百分比,其他的列类似,这四列的百分比之和为100。从表中可以看到,在第一期预测中,湖北省财政收入预测方差全部是由财政收入自身扰动所引起的。随着预测期的推移,财政收入预测方差中由非财政收入扰动所引起的部分增加,而由财政收入自身扰动引起的部分下降但是其所占的百分比还是比较大的。大约在第五期左右,财政收入的分解结果基本稳定,其预测方差中大约有48.1%是由自身扰动所引起的,51.9%是由非财政收入扰动所引起的。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数据检验与分析表明,在过去30多年里,湖北省产业结构的演进是沿着以第一产业为主导转变为第二产业为主导,再向着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方向发展,整体变动趋势基本符合工业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分税制改革后,湖北省产业结构与财政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其中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与财政收入呈正相关关系,而第一产业增加值与财政收入呈负相关关系,三次产业增加值提高总体对财政收入有明显的拉动作用。

(二)政策建议

党的十报告指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两圈一带”战略是湖北“十二五”推动科学发展的载体,全省应通过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为此,湖北省要通过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农业为第二、三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保证的基础地位,促进其以间接的形式推动第二、三产业发展,提高财政收入。在加快传统工业改造升级的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工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和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能力。要充分利用湖北区位优势,发展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加快调整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增加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粗放式的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锲而不舍地推进先进制造业、不失时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富有特色地发展现代农业,并通过财政政策引导保持产业之间比例协调,促进财政收入的增加,将成为湖北省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

【参考文献】

[1] 李平.产业结构优化与税收增长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3.

[2] 高凤凤,陇小渝.产业结构对税收影响的计量分析[J].价值工程,2012(23):173-174.

[3] 张华.上海市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分析[J].兰州学刊,2008(3):60.

[4] 徐菁.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5] 潘璇.湖北省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篇(8)

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纳税和征税分别成为企业和政府相当重视的一个层面,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国家、政府间税收协调博弈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从企业来讲,还是从国家和政府来说,纳税筹划都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国家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从微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如何来实施纳税筹划,还是要取决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减轻税务负担;获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企业越来越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情况下,从纳税筹划的主体角度来说,完全是站在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来考虑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目标。

(一)直接减轻税务负担,减少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的盈利机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法规定范围迟延支付的税款进行投资,获取比资金时间价值更高的投资收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收益概念;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善于打“时间差”,合理调度应交未交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服务于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三)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即在税务方面没有任何风险。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引进了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比如减少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纳税人要充分考虑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既不影响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不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下进行纳税筹划,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从宏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在农村和农业税收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低税、轻税政策,并且已经取消了农业税;

在关税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产品的税率;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税收政策等。国家和政府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也就是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及各级主体间的博弈过程,也是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过程,包括国家政府与企业间、国与国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博弈。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无非是想少交税,而政府与其对立的是增加税收收入,想尽办法在企业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提高税收收入,同时进一步鼓励竞争,力求实现公平税负,优化税收机制。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对立的两端很难达到共赢,但是随着税收体制的改进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化,必定能达到更好的博弈结果。

(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国家通常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国与国之间发生税收收入摩擦时,国家政府必然会为了本国的税收利益与另一国周旋,所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开始反倾销,其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外,很大层面上是为了维护其财政税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常常会为了争夺一些大型企业以增加税收收入产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落户当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兴起的总部经济。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落户当地来增加税收。如果将总部所在地作为主要纳税地,则数量非常可观,这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大型企业总部迁出惊慌失措,从而极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总部汇集地,则明显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我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家以来,税收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提高其税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业绩。尽管为争夺资源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税收竞争是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动机,但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的税收竞争也有政治动因,主要表现在地方财税部门要面对来自中央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其他政府部门和企业会以其他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作为比较基准游说财税部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地方政府首脑也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态。例如,由于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国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税,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出口退税额,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观上看,税收筹划的博弈将税收政策推入了一个更加艰难的层面,只有不断完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反映和体现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倾向,且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筹划的提出

近年来,出现了税收筹划新领域:政策性筹划。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政策性筹划是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的一种融合,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崭新课题。政策性筹划刚刚起步,还有相当大的筹划空间,两大主体也有更多的可以改进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和政府间的融合会更进一步,纳税筹划目标会更加明确和和谐。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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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纳税和征税分别成为企业和政府相当重视的一个层面,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国家、政府间税收协调博弈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从企业来讲,还是从国家和政府来说,纳税筹划都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国家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从微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如何来实施纳税筹划,还是要取决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减轻税务负担;获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企业越来越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情况下,从纳税筹划的主体角度来说,完全是站在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来考虑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目标。

(一)直接减轻税务负担,减少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的盈利机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法规定范围迟延支付的税款进行投资,获取比资金时间价值更高的投资收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收益概念;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善于打“时间差”,合理调度应交未交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服务于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三)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即在税务方面没有任何风险。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引进了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比如减少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纳税人要充分考虑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既不影响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不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下进行纳税筹划,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从宏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在农村和农业税收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低税、轻税政策,并且已经取消了农业税;

在关税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产品的税率;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税收政策等。国家和政府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也就是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及各级主体间的博弈过程,也是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过程,包括国家政府与企业间、国与国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博弈。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无非是想少交税,而政府与其对立的是增加税收收入,想尽办法在企业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提高税收收入,同时进一步鼓励竞争,力求实现公平税负,优化税收机制。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对立的两端很难达到共赢,但是随着税收体制的改进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化,必定能达到更好的博弈结果。

(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国家通常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国与国之间发生税收收入摩擦时,国家政府必然会为了本国的税收利益与另一国周旋,所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开始反倾销,其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外,很大层面上是为了维护其财政税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常常会为了争夺一些大型企业以增加税收收入产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落户当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兴起的总部经济。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落户当地来增加税收。如果将总部所在地作为主要纳税地,则数量非常可观,这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大型企业总部迁出惊慌失措,从而极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总部汇集地,则明显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我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家以来,税收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提高其税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业绩。尽管为争夺资源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税收竞争是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动机,但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的税收竞争也有政治动因,主要表现在地方财税部门要面对来自中央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其他政府部门和企业会以其他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作为比较基准游说财税部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地方政府首脑也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态。例如,由于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国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税,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出口退税额,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观上看,税收筹划的博弈将税收政策推入了一个更加艰难的层面,只有不断完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反映和体现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倾向,且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筹划的提出

近年来,出现了税收筹划新领域:政策性筹划。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政策性筹划是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的一种融合,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崭新课题。政策性筹划刚刚起步,还有相当大的筹划空间,两大主体也有更多的可以改进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和政府间的融合会更进一步,纳税筹划目标会更加明确和和谐。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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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取得飞跃发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带来一些问题城乡,其中居民收入差距大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一、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取得飞跃的发展,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中国国家统计局31日的报告显示,1978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6元城乡,到2007年达4140.4元,比1978年增长近30倍,年均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7.1%。然而我国目前仍然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尽管在国家多种惠农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2004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很快城乡,走出了此前的‘八年徘徊’,但城乡差距依然在扩大。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7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城乡绝对差距首次突破万元。城乡收入比也达到3.31∶1,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比率不过1.5∶1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1]

(二)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个省(市)。由于经济基础和条件的不同,我国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若中部地区为1,则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从1978年的1.28:1:0.88扩大到2005年的1.57:1:0.80。而东中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例也从1978的1.10∶1:1.01上升到 2005年的1.52∶1:0.997。若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社会福利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会更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2] (三) 行业收入差距大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行业差距,按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观点城乡,各行业的利润应该趋于一致,但是目前我国由于垄断和各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不同行业的居民收入差距很大。“根据2006、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得出,2006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2.13倍、1.87倍、1.52倍、1.37倍、1.24倍。排名后5位的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0.45倍、0.72倍、0.77倍、0.78倍、0.84倍。”[3]

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成因解析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下面就问题主要表现进行简单的分析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一个突出的原因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问题。我国在建国后,由于资金薄弱,为了实现工业化城乡,压低农产品的价格,而抬高工业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工业产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从而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问题。“据有关研究表明,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城乡,平均每年176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的5倍。1979年到1994年,国家通过剪刀差又从农业提取了15000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为1755亿元的8.5倍。90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都高达1000亿元论文参考文献格式。”[4]

(二)经济基础和条件不同造成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在古代,中原地区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城乡,可是由于中原地区战乱和对生态的破坏的影响,到了南宋以后,长江三角洲的江南地区成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加强了对东部地区的政策扶持,这样造成了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九十年代以来城乡,我们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政策,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教育、经济基础等各种原因的影响,东中西部的经济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

(三)垄断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主要原因。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大,除了有些新兴行业是高技术行业,例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但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一个主要原因是垄断。“目前的高职工收入行业大多是属于垄断性质的行业,如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这些行业职工过高的收入并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劳动强度、工作积极性造成的,而是凭借垄断特权、不合理的定价机制实现的垄断高利润的结果论文参考文献格式。”[5]

三、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对策探究

对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需要对症下药,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的价值学说城乡,揭示的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依据价值进行。马克思对农产品价格的看法是:农产品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土地的生产条件决定。在建国初期,为了进行工业化建设,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让农业补给工业也是迫不得已,但是目前我国工业已经取得飞跃发展城乡,是应该到了逐步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缩小城乡差距的时候。

(二)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

为了缩小东重西部居民收入的差距,必须继续实现西部大开发政策,同时也要加快中部发展,国家应该从政策方面扶持西部和中部的经济发展,在财政投入方面城乡,我们更多地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一味地强调锦上添花,不能为了东部的效率,而减少西部的公平。

(三)逐步解决行业垄断问题

垄断必然产生垄断利润,垄断必然妨碍公平,对于目前行业垄断问题,国家应该逐步让社会资本进入相关垄断行业城乡,实现公平竞争。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那些涉及到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行业,我们应该加强监督,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使员工收入合理化。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由小康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多发期,在这个时期我们必须面对收入差距问题,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赵伟.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回顾与思考[J]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5.

[2]吴红伟.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及对策思考吴红伟[J]. 商场现代化 2008 ,(19):315.

[3]伏帅、龚志民.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成因及其经济增长效应山西财经大学学报[J]. 2008, (12) :22.

[4]彭腾.论消除“剪刀差”与增加农民收入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2007, (2):11.

篇(11)

税收遵从度是指纳税人遵守和服从税法的程度,它是纳税人在自身权益和和国家税法价值之间的平衡后表现出的对税法的服从的意愿。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高时,就能够及时准确的缴纳税款,纳税人的税收违法和违规行为也会降到最低可能。总的来说,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及时、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纳税人就基本上做到了税法遵从。

影响税收遵从度的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企业自身纳税意识不强、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多种因素。以下介绍影响税收遵从度的主要因素:

税务机关在执行税务政策时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纳税人选择不遵从策略。如果税务机关在落实征管制度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执行的弹性过大,那么纳税人出于自利原则就会选择纳税不遵从。因为纳税人诚心实意缴税,最后却换来不公平的税负分配,那么主动纳税的纳税人会觉得自己在吃亏,长此以往,其纳税积极性大减,最终会选择纳税不遵从政策。

当前的税收制度繁杂,纳税人在纳税遵从上出现懈怠情绪。税法条文繁杂,纳税公式计算繁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纳税遵从的程度。当纳税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适应繁杂的法律条文和计算公式时,纳税人就会选择税法不遵从。在实际工作的情况是,即使是专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也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和知识去应对繁杂的税法知识。,他们也不可能100%做到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裁决。于是,在税法实际工作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很多税法不遵从行为发现不了,而一些税法遵从的人却被否决。

我国纳税人税法意识薄弱,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不强。纳税人税法遵从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纳税人要懂得税法,要了解自己生产经营的主业应该缴纳哪种税款,例如,建筑行业和文化体育业进行增值税的缴纳那是绝对不可以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的税法知识大多来源于税法宣传,但是目前税务机关人员不足、时间不够分配、精力上也难以负荷,所以税法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工作之上。宣传力度根本就不够。税务机关宣传工作有时候还会起到反效果,让纳税人觉得征纳之间权利不对等,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纳税人接受税法宣传的意愿和主动性大大降低,纳税人甚至在纳税工作中选择不遵从。

利用税收政策提高纳税遵从度

首先,税务机关要加大宣传,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和行业规模以及行业的属性进行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在纳税宣传之中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例如,地县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当地农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农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会谈。在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国内经济受到严重波及的时候,要向纳税人进行税企一心、共渡难关的思想教育,税务机关要做到上门服务,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在纳税中遇到的困难。税务宣传的媒介有很多种,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甚至是路牌广告的形式进行税务宣传,使纳税人能够多个渠道、多个角度的了解到税务咨询并自觉遵守税法的规定。

其次,税务机关要优化自身的服务。征纳双方的距离感通常来源于税务机关服务质量较差、太多比较恶劣。所以,为了拉近征纳双方之间的距离,税务机关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税务干部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所急所想,并化作实际行动帮助纳税人完成纳税工作,那么纳税人纳税积极性就会提高,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亲切感会提高,双方之间的距离感就减少很多。例如,在企业纳税中遇到不了解的问题时,税务人员要认真讲解,不要厌烦,让纳税人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业应该缴什么税,自己的生产经营规模适用什么样的税率或者是否有税收优惠。长此以往,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自然就提高了。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要提升执法力度,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差错,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让纳税人相信税务机关执法是公正的、严肃的。税务机关在工作时要表现出自己的专业性,只有做到专业,才能在人民中获得信任和支持,得到人民的支撑。

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要学会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政策以及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定界限,以及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税款缴纳政策。税收筹划一定要注重合法性的问题,简单的来说,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活动和事务安排,最终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的活动。纳税人要做到对经营活动和个人事物的安排具有合法性,就需要对税法相关法律法规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在税收筹划活动中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在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下所进行的纳税筹划活动都是合法的。

税法只规定了税收的要素,即纳税主体、征税的对象、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税法难以管辖到税基的具体数额上来。这样,纳税人就可以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事项来减少税基数额,从而进行纳税筹划。纳税人具体的筹划方式有税负转嫁、缩小税基和延迟纳税等。税收的筹划是为了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经济活动进行的安排,这是税收筹划和逃避税收征管之间的本质区别。逃避税收征管一般发生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之后,在其应纳税款已经完全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有意识的逃避税款缴纳的行为。

税收的筹划的目的是减少税负、降低纳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纳税人会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统筹安排,在多个纳税方案中选择税额最低的方案。如前文所述,纳税人会采取税负转嫁、延迟纳税、减少税基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纳税额,同时纳税人也要时刻关注税收的减免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税负转嫁是将税收负担转移出去的方案,由于企业不是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所以可以通过抵扣的方式将资金回流回来。纳税延迟是在纳税总额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纳税时间在后的纳税方案,用以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减少企业的资金利息支出,为企业节约支出金额。但是,纳税人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纳税筹划和逃税避税的区别和分界线,保证纳税筹划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注意到一点,那就是不能只关注一种或者几种税赋税款额度的高低,而是要将所负担的税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种情况:一种税赋税款额度的减少引起其他税赋税款额度的增加,一个时期内税款额度的减少引起其他时期税款额度的增加。所以,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要把眼光放远放长,要以纳税人长期整体税收的减少作为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此外,纳税人纳税筹划还要掌握这样的原则:税收筹划使纳税人税收负担减少不能以企业长期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为代价。如果企业应纳税款减少了,但是企业的资本回报率降低了,那么从本质上来说,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失败了。

[1]阮 静.从税收文化看税收遵从度的提升[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07

[2]蒋国荣.以税法认知度促进税法遵从度[J].局长论坛,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