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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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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篇(1)

二、手绘表现技法课程传统教学模式反思

随着科技的进步,计算机软件的运用,手绘表现技法已由传统的精绘型逐渐过渡到快速高效型,手绘表现技法也已经成为设计师收集资料、训练观察能力、深化设计素养、提高审美修养、培养创作激情和迅速表达设计构思的重要手段。而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学习手绘表现技法课程时没有具体的思考表现技法课程本身的意义和目的。这是因为许多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美术都是以绘画艺术为手段,把自己主观感受和想法表现的太多,因此,在上手绘表现技法课时,他们也会把它当成绘画艺术来学习,没有弄清楚学习手绘表现技法的目的和意义,这也是学生对市场和企业不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表现出高质量适用的手绘图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情况,结合当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特点,应与企业合作来共同完成这门课程教学。但这里要引起老师注意,有许多学生认为有计算机和软件,手绘表现技法就没有必要再去学习,做作业时上网搜一搜,所以上这门课更需要与企业合作,让学生了解手绘表现技法在企业实践中是怎样应用的,知道手绘表现技法课程重要性,他们学习才会有主观能动性,上课效率就会达到事半功倍。

三、校企合作下手绘表现技法课程“1+X”教学模式研究

1.实行“1+X”教学新模式。

这里“1指学校,X指多个企业”实行校企合作的多“工作室”制模式。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校企合作模式就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这是职业教育目前最具前景的培训模式,除了传统课堂教学,还需实践和生产指导等,单靠个人是很难完成的。因此,为了优化教学资源,实行“1+X”教学模式---即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合作的优势,将学校老师与企业设计人员组成教学团队,共同进行集体备课和上课的“协同式”教学新模式;方法上以“任务驱动”为导向,运用以完成“工作过程”为目标的“多元化”“项目化”实施教学,在基础课教学中就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把模拟仿真、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法融入基础课程教学之中。

2.实行“1+X”教学新方法。

这里“1指传统的教师授课,X指多个企业人员授课”。以手绘表现技法课四周课程为例,我们目前采用传统阶段教学与校企合作下的项目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现在学生学习情况,刚开始授课时,学生基础相对簿弱且从绘画方式转变过来还有一个过程,“1+X”教学新模式----即前二周采用传统的阶段教学方法,通过教师理论讲授和大量作用训练,让学生对透视、尺度感、质感及手绘图工具等熟练掌握。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作业量,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使学生对手绘表现技法有一个较好的基础;二周训练之后,引进企业设计人员进课堂,校企合作共同培养,由校内到校外循序渐进地进行,在技能基础课中强调对环境设计专业的适应性,这些外聘老师结合自身在公司里的实际课题同学生讲解沟通,让学生参与完成一些小型真实项目,实现学生技能提高。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与本科院校相比一般学习能力不强,特别是基础理论课程,而校外这些项目有实践性学生很感兴趣并能学到更多实用知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过度,为下一阶段专业核心课打下基础。

3.实行“1+X”考核新模式。

这里“1指教师,X指学生代表和企业人员”实行“学校、企业、学生”共同考核模式。传统考核模式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职业学校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以课程考试分数定优劣等等,重知识的记忆、轻能力的掌握;重终结性考试、轻形成性考核、重统一的规格要求、轻学生的个性发展束缚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传统考核模式中任课老师一个人打分,难免会有个人情感在里面,老师打分很少与学生沟通,学生不知道自己成绩为什么好与差,成绩也比较片面,许多学生对自己成绩有异议,这种结果下会打击许多学生学习积极性。为了使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能够顺应时代的需求服务地方经济,我们应该采取多项措施和方法对学生个性创造、艺术表现能力、设计意识、设计制作实践能力及职业特点进行考核;教学质量的好坏是由第三方来检验的,以此来反映课程教学的合理性和改革实施的实效性。“1+X”考核新模式----即实行“学校、企业、学生”考核模式,引入企业标准,联合企业共同考核,采用学校任课老师、企业设计人员和学生课代表共同组成一个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学生作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然后给出成绩,再把评审小组每个人打出的成绩平均,将基础技能课教学与职业核心技能和企业制定的项目实训标准相结合,得出每个学生手绘表现技法课程考核成绩,总评成绩时还要参考每个学生课堂表现和学习态度。

四、实现校企合作下手绘表现技法课程与专业技能核心课程的无缝对接

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在专业核心课程方面的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而与此相配套的专业技能基础课程的改革却少有问津跟不上专业改革的步伐,部分院校甚至存在有轻基础重专业的意识倾向。通过手绘表现技法课程“1+x”新模式实施,强化了专业技能基础课程“知识+技能+应用”,强调对专业技能核心课程的适应性,为今后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准备,实现专业技能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核心课程的无缝对接。

篇(2)

一、《国际经济合作》课程的特点

《国际经济合作》是高等院校外经贸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内容繁杂,既有理论内容又有实务内容,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国际租赁等诸多内容。

首先,其理论部分并没有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学生学到的理论知识不是侧重在基础知识和原理的学习,更多的是为了让学生了解:世界上出现的各种经济合作方式的本质主要是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重新移动和配置。

其次,其实务部分更多的是介绍各种经济合作方式的操作程序和环节,通过各种方式的操作步骤的详细列举,展示合作的方式方法,与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流程相比较,国际经济合作中的这些程序与环节显得不够系统、规范。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按照传统的课堂讲解方法传授知识,就会因内容的枯燥和陌生,使学生无法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即使是我们在采用制作PPT进行多媒体教学后,通过学期末对学生的调查,得到的结果也是内容过多、过细、不好掌握,特别是涉及合作方式的操作环节,即使是运用幻灯片的制作技术展示,学生也觉得学过后没有很深的印象。

根据这门课程的特点,教师必须找到一种较好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尽快理解和掌握这门课程的主要知识。我们引入了课程项目规划的概念,并在教学过程进行了有效的实践。

二、课程项目规划法

课程项目规划指的是在传统的教学方式如讲解课程内容,解析案例、课堂讨论问答之外,根据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方向,结合学生的能力和校内外资源,从三个方面将课程进行规范和计划:从内容上分解成若干个项目;从程序上将项目从设计、跟踪管理到项目的结束设置一系列的操作环节;从时间上看不仅仅是某一个学期才安排,也不只是课程项目实施的短期效果,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未来课程的发展。总体而言,我们认为,课程项目规划体现的不是短期的管理,而是长期的对课程的理解水平与预见深度。

具体到《国际经济合作》这门课,我们在课堂复述、案例解析等教学方式外,将其内容分解成三大项目布置给学生,学生直接参与到项目的设计、操作和跟踪之中,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合作的理论要点在于其合作的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的本质,了解和熟悉国际直接投资、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经济合作方式的内容和形式。

(一)三大项目的规划

我们根据课程的国际投资、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及国际租赁五块教学内容,设计了三大项目(如图1),分别为:

项目一:拟定一份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二:进行现场的模拟演示。

项目三:结合国际经济合作内容设置的一个师生合作的课题。

以下分别阐述各项目的操作过程,其中重点阐述项目一。

1.项目一:国际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此项目主要是拟写一份在某国开展某项经济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使学生通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掌握报告里涉及的各项内容。在实践中我们按照教学内容主要作如下操作(如图2):

(1)分别设计7-8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在设计的时候都尽可能地与国际直接投资、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有关,比如设计为我国某知名公司到某国投资设厂,其生产的产品涉及技术的转让,按照这样的项目设计,学生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就会极大地关注投资设厂行为是属于国际直接投资的内容,并将之和技术转让的行为与课本学到的知识进行印证。

(2)每个子项目各有一个小组负责执行。我们将全班按子项目数量分成若干执行小组,每个小组必须指定或选出一个组长,组员控制在6人左右,各人各司其职,有的负责市场分析,有的负责投资环境的分析,有的负责财务分析,等等。具体职责主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部分内容拟定,如果小组内成员因为自身知识有限而无法担任角色,就可以自己或者请求教师向校内和校外资源寻求援助。

(3)提供查找资料的途径,鼓励执行小组自己寻找资料来源的途径,并根据执行小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安排组长每月汇报一次项目执行的情况。

(4)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后,邀请部分专家和教师对每个报告进行审核和评比,将评比的结果作为本课程期末成绩的参考,并评出一等奖以资鼓励。

2.项目二:现场模拟。主要是结合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的教学内容,进行课堂现场的模拟,特别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的内容,将学生分成若干组,一组担任招标商,3―4组担任投标商角色,各组人员职责划分好,组织学生准备资料后,在课堂上按照招投标的程序,依次演示发标、投标、开标诸环节。这是帮助学生学习程序性内容的一个辅助方法,其特点就是安排学生进行角色的情境模拟。

3.项目三:师生合作课题。主要是由教师根据本课的某个内容,比如直接投资的相关内容,结合目前国际经济合作的实际,设计一个课题,组织学生参与,从资料的查找到论文的撰写,教师给予详尽的指点,最后以论文作为课题成果进行展示。

(二)关于课程项目规划法的实践总结

1.课程项目规划法的主导思想是力求突破原有的以概念、定律、定理知识点层次递进为主干的体系,以师生参与的方式来重塑专业课程的教学模式。“主题项目”是学生最终要“制作出”的“成品”,是学生在本课程的学习目标。在课程开始前,把一幅“主题项目”的完整“肖像”放到学生面前,使学生首先了解各个分项目的轮廓,然后把分项目、子项目进行层层剥离、层层剖析,而后再层层组合。这样依托一个完整的实际项目,使枯燥无味的专业术语和技术名词等不再是支离破碎、不成体系的抽象概念,学生随着项目的进展,不断去欣赏、去反思自己制作的“产品胚胎”,并且通过评比奖励等评价方法的实施,可以激励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最大的潜力和较高的效率去实现“主题项目”目标。

2.帮助学生理解课程内容。特别是在项目一中,学生只有掌握某项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基础知识才能够对具体的子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并且每个子项目均有“投资环境的分析”这一部分,这有助于学生对本课程主要知识的了解和熟悉。项目二中的设计有助于学生对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流程的掌握。项目三帮助学生在了解一般性知识的基础上更深入地了解和探析某项经济合作方式,对学生知识的深化和知识体系的构建有着长远的意义。

(三)一些思考

1.项目设计非常重要,特别是在给予执行小组的实施“方便”上特别重要。尤其对于项目一,其关于经济合作方式在哪个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设计会决定资料收集的困难程度,一般倾向于大国的大城市,这样在搜集当地的投资环境、竞争对手、技术的指标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找到资料;在设计合作方式的时候,虚拟的公司应该是知名的大公司,以方便学生查到该公司的管理资料;此外,关于项目给予的背景资料诸如设厂地点、项目所需资金等要尽可能详细。

2.自始至终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有些教师担心采用这种方式组织教学难度大,仍习惯于在课堂上以自己为中心进行知识的复述;有些教师即便采用了这种教学方式,在实施中仍习惯性地发号施令,导致实施的效果不明显。实践表明,只有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学生的求知欲、协作能力乃至责任心才会随着课程的深入明显提高。例如在项目一的实施中,教师指挥的角色尽可能弱化,尽量让学生自行组织并安排自己的研究、修改并完成项目,这就给了学生更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空间,极大地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这种教学方法需要学生具有更多的学科知识,特别在项目一的操作中,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外贸、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及财务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相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本门课更适合高年级学生。但即使是高年级学生,在拟定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候知识也不够,这时候可以鼓励学生先在组内寻找合作资源,然后可以扩展到本专业具有财务、管理等知识的资源,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专业外校内的资源,甚至可以寻找校外的同学、朋友,请求对方给予相关知识的支持,这个时候就需要教师从旁指导学生对于资源的寻找和利用。

4.这种教学方式注重知识学习的长久获得,因而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规划过程。对于课程项目规划的实施,应该设定短、中、长期多阶段,通过不同阶段的实施来逐渐完善。此外,课程项目规划方法的开发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其教学管理、软硬件建设必须与之相配套。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163-03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规范两岸经济贸易合作的基本协议,构建了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化平台。作为WTO框架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ECFA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WTO体制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受到WTO的约束和监督。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区域”概念的解释具有特定的含义,WTO绝大多数成员方是独立的国家。但特殊情况下,单独关税区也可成为WTO的成员方。于是,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定中,不论关税同盟,还是自由贸易区,其区域均指“关税区”,在这个意义上,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不同国家之间成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一个国家内部建立的经贸合作安排应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的发展模式[1]。

一、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上讲,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为了谋求共同的经济贸易发展,通过缔结条约而建立起来的经济贸易联合的过程[2] 。而法律角度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发生在某一国际区域的有一定政治、经济联系的多个国家或关税领土内,兼有跨区域性的特征。其所涉及的领域具有特定性,即主要限于国际经济领域中的一定范围内。目前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领域,从货物贸易发展到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范围,如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措施等。

为保证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一定的法律规则作为保障。国际条约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法律规则的主要形式,因为条约是具有缔约能力的至少两个国际法主体意在按照国际法产生、改变或废止相互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条约的造法性和契约性的功能可以为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有效运作提供法律支持。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则突出规则导向性。以规则为导向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可以较为公正、公平地分配以货物、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经济利益,而且,规则为导向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往往具有可操作性、可预见性以及稳定性的功能。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中,强调一定的强制性。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机构设置、条约方式、法律规则的采用等方面,而且重要的是,这些形式里面贯穿一些带有诸如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的机制。

除了法律规则的保障之外,一系列永久性机构的建立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运作的重要基础之一。这些永久性的机构包括立法、行政或执法、司法或具有司法性质等方面的职能,并且具有制度性场所、相当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性。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实施往往是重大、实在的国家经济利益的实现,故需要具有立法职能的机构,有执行最高权力机关决定的机构以及处理、协调、服务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各种经常性工作的机构。

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类型的确立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运作的具体表现。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类型在法律角度上分为四种类型,即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完全的经济同盟,它们的自由化程度由低到高,每一种类型在法律上各有不同的要求[3]。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必须遵守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相关规定。在WTO框架协议中,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则主要规定在四个国际文件中:《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第24条、《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更优惠待遇、互惠及更充分参与的决定》的“授权条款”以及《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上述四个文件中规定了建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规则。

综上所述,法律角度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指一定国际区域内的诸个国家或关税领土以协议为基础并建立一定机构,确立一定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类型,在某些特定经济领域有效地实施统一规则的整合过程。在此整合过程中,突出体现了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性、规则性以及组织性的特征。

二、ECFA是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

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方面,2008年5月后,海峡两岸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两岸经贸往来向着正常化方面发展。“海协会”与“海基会”在2008年6月以来,进行制度化协商,签署多项协议,成果丰硕。然而,在未来两岸贸易及人员往来日趋紧密的情况下,必会产生各类经贸问题。仅靠“海协会”及“海基会”处理两岸经贸关系,渠道过于单一,对未来两岸经贸的发展上,必将形成瓶颈。因此,有必要建立全面性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才能满足贸易上快速增长所带来的两岸经贸事务需求。在此基础上,中国内地和台湾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如果落实好协议内容,积极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内容涉及双方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程序内容。这些内容包含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内容之内,完全具有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性的特征。在ECFA序言中指出: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因此,ECFA是在无损于对其他WTO成员所作的承诺前提下对两地经贸关系所作的安排,符合WTO及GATT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内在要求,因此,ECFA属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符合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规则性特征。ECFA作为WTO框架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受到WTO的约束和监督,并在WTO体制内存在和发展。

但是,ECFA又是一种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式。从国际公法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家,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ECFA不具有国际法的属性。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者,谓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1986年《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把国际条约从“国家间”扩展到“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的条约。中国内地与台湾同属一个国家,不具有“国家间”、“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的因素。但是内地与台湾是一个国家内的两个单独关税区,于2001年先后成为WTO的正式成员,ECFA的主体是WTO体制下的两个正式成员。所以,ECFA的调整对象既不是国家间的国际经贸关系,也不是中央与地方间或地方与地方间的国内经贸关系,而是一个国家内不同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是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

从国际民商事法律角度看,“国际”既包括国家,也包括一个国家内的不同法律区域,由中国政府和中国台湾签署的ECFA,是一个国家统辖的不同单独关税领土间的区际协议。也就是说,传统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规则是调整同一区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具有国际因素和“国家间”的特性,而ECFA则不具备这一特点,它调整的是一国之下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它所追求的经济一体化,是指各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是一种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

三、ECFA是一个弱化机构设置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各方经济利益,就会出现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可以说,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基础,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载体,是在契约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的组织模式。ECFA亦不例外,它既是WTO框架下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又是一个特殊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组织是一种主要执行经济职能的专门性国际组织,是国家间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法律形式,也是一种制度性活动场所 [4]。“国际”揭示出国际经济组织的参加者一定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个人、法人或民间团体。“经济”说明了国际经济组织的功能和活动范围,即它是经济领域的组织。“组织”说明的是国际经济组织体制上的特点。一般情形下,组织应该是一种常设机构,一种实体,它应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5]。这些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共同特征。在国际经济组织名称前冠以“区域性”修饰,就构成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只不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区域”是指能够进行多边或双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大于一个国家的或一个法域的地理范围。由此,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区域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由特定地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传统上,其成员一般限定在某一个比较特定地理上相连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目前,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朝着开放性的方向发展;第二,国际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一定区域范围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来的,超过了一个国家或法域的地理范围;第三,经济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能不像一般国际组织那样在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有活动,它是为特定的经济目的而设立的,主要致力于协调区域内各国的经济政策,就经济领域内的冲突进行调节,其活动范围主要限于经济领域;第四,组织性。如同国际经济组织中的“组织”一样,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中的“组织”是一种常设机构,有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组织是安排分散的人和事物,使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是按照一定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判断一个机制性实体是否一个组织,首先要看其是否设置有机构,其次而且是最重要的要看其是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CFA设立一个常设性机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2)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3)解释本协议的规定;(4)通报重要经贸信息;(5)根据协议第10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同时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而且与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由此看出,ECFA有自己的常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保证一体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此外,CEFA规定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可见,ECFA设置有一定的机构,并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ECFA呈现出明显的经济性的同时,还具有明显的组织性。

但是,ECFA与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比,其弱化了组织机构设置。传统的区域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设置尽管不尽相同,但其本上都是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来设置机构的。由于CEFA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具有运作机制高效的特点,无须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设置组织机构。所以,CEFA协议规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详尽和明确的法律规则,以此减少对庞大的组织机构的需求,采用的是强化自由贸易规则,弱化组织机构的方式来推动区域贸易组织的运行。它只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作为组织的最高机构。在需要时建立工作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之下,不设常设执行机构和行政机构,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负责处理相关事项,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具体的职能。

参考文献:

[1]慕亚平,宋洋.CEPA―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新模式[G]//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1997:430.

[2]吴益民.论WTO框架下CEPA的若干法律问题[J].法治论丛,2007,(5):127.

篇(4)

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第六届成果奖的参赛作品申报工作将于2004年6月开始进行。根据商务部加强内贸、整合外贸、理清外资的职能调整方针,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也将贯彻这种改革思路。第六届成果奖的评审也将扩大研究领域和评审范围,把国内贸易这部分研究成果吸纳进来,让成果奖逐步成为商务领域里的全国性社科类奖项。(肖前)

第五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入选作品论著奖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

《加工贸易―――工业化的新道路》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隆国强等

《跨国经营理论与战略》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王林生 范黎波

三等奖:

《跨国公司财务战略管理―――入世后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现实选择》

作者: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 赵月园

《全球化与经济摩擦:日美经济摩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赵瑾

《中国的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贡献》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江小涓

优秀作品荣誉奖:

《跨国公司对华技术转移论》

作者: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吴林海 吴松毅

《国际贸易法研究》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 沈木珠

《国际竞争法研究―――竞争法实施中的国际冲突与国际合作》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黄勇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

作者: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郭铁民 王永龙 俞姗

《WTO例外条款解读》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陈卫东

《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研究》

作者:安徽财贸学院 冯德连

论文奖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

《WTO绿箱支持政策与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赵玉敏 王红霞 林学贵 马宇

《工商行政管理对电子商务秩序的有效监管研究》

作者: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金明路

《拓展均衡―――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华晓红

《中国证券业:现状与WTO的挑战》

作者:中澳政府合作项目课题组

中方课题组组长:赵锡军

三等奖:

《中国外贸三强省贸易模式比较分析》

作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张小蒂 李晓钟

《如何应对贸易壁垒和建立我国的贸易保护体系》

作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吕博

《促进加工贸易本地配套和研发政策研究》

作者:商务部科技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王晖

《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的新调整及我国的对策》

作者:杭州商学院经济学院 俞毅

《中日农产品贸易战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作者: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何秀荣 陈永福

《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多元化研究》

作者: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赵闯 何伯森 吕文学

《论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弹性”》

作者: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丁剑平 于群

优秀作品荣誉奖: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形势与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高志前

《新一轮农业谈判的减让模式和我国的选择》

作者:商务部中澳EFTT合作研究项目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何宇鹏

《中国保险业应对入世开放政策研究》

作者:商务部中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刘玮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思路与政策建议》

作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赵伟

《多边投资框架与我国对策研究》

作者:中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组

篇(5)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美洲自由贸易区;影响对策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金融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现代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政治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经济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篇(6)

中图分类号:F74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6)06-0080―05

收稿日期:2006―08―20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迅猛发展,培养为其服务的国际贸易学科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不仅本科、大专招生的增长及总量居各专业前茅,而且硕士点、博士点的设立和招生也迫切要求增长,国际贸易学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究竟要确定哪些,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国际贸易学科研究范围狭窄,不能适应学科和外经贸实际发展的需要

现今的国际贸易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调整学科专业确定的,属于应用经济学,在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它同其它9个二级学科同属应用经济学,在国际贸易学(020206)中指出:“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家(地区)间商品与劳务交换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实践性特点的学科”。①但是,当今世界已经成为现实的生产要素、人员、知识产权交换及国际间的经贸合作,这些比纯粹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更为重要的内容没有包括在内。在业务范围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与管理,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组织”。①从当今学科发展的实践来看,它注重了理论与政策,贸易的实务,没有指出国际经济合作这个内容极为丰富的领域,业务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指定的博士学位专业课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国际贸易政策研究,跨国公司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硕士学位专业课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经营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①这些指定,一是笼统,二是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贸组织、国际金融、国际经贸法规等类重要课程没有提及。在指出的主要相关学科中,仅列出了“金融学和世界经济学”。①而与之关系极密切的国际经济法、企业管理、国际关系等没有提及,比起其他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来相关学科很单纯。

在以上学科研究范围的指导思想下,很多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设置的研究范围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总体上以文字中规定的为主,领域较小,对我国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战略有重大作用的对外投资(走出去)、利用国际优质资源(引进来)研究较少,偏重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当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点院校与研究机构未受影响,影响主要是对一般性大学,它们多局限于以上给出的范围。实际的对外经贸情况早已突破了上述设置的范围,研究外资、外经的文章充满了主要国际贸易学类杂志,但在权威的“指导简介”中没有。

更为不可理解的是,在2006年国家社会学科基金申报填表的学科目录中,在应用经济学24个二级学科里,竟然没有了“国际贸易学”这个二级学科的名称,我们申报表只好填写成“应用经济其他学科”,作为全国最权威的管理和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个学科领域及其地位的,我们不得而知。

学科是指学术的分类,即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我国国家标准G/T13735-92将学科定义为:“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划分是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它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但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一些新的知识也归于原来的体系,这是任何学科都存在的发展规律。划分学科的目的,是为了专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进行研究,以求学科有新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1)从国际贸易最初的知识体系来说,就是直接的出口和进口,后来有了国际投资,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二者可以互相替代(Mundel,1957):贸易障碍会产生资本流动,资本流动障碍会产生贸易,二者具有相互替代性;Bhagwati(1973):过多的引致投资可能带来贸易的“悲惨性(贫困化)增长”。Markuson(1983),Svensson(198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之间具有互补性,如果贸易和投资之间不合作,则出现相互替代关系,如果相互合作,则是互补关系。商品的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互相促进。还出现外贸对外资的促进发展(陈泽星等,2005);相当多的学者都承认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相互渗透发展的现实和趋势。(2)我国实践也证明,外资利用大大促进了对外出口和进口。在经济全球化下,生产要素和人员的跨国流动,跨国投资,它的地位和利益的所得,已经超过了单纯的出口和进口,仅以外贸来衡量利益的大小已经不能反映一国得到的外贸实际利益,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是对外贸易自然的延伸或替代。

无论任何学科,其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我们学习和研究的目的是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总战略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服务。从目前我国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国家职能部门,也可看出国际贸易学应该研究哪些领域:最高有国务院的经贸委,国家商务部,以下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以下是市县的相应部门。商务部的主要下属职能机构有近20个,但无论多少,职能业务总体可分为外经贸法规政策部门、进出口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对外投资或对外经济合作部门四大类,当然新设立的商务部增加了管理国内市场和商贸一项大内容,倾向于内外贸一体化,这也是个新的研究点。省级商务厅或外经贸厅的主要职能机构有:没有设商务厅的省暂时不管内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如同商务部:外经贸法规政策(原政策法规处,现为综合处)、对外贸易(有贸易发展处、贸易管理处、贸易促进、机电进出口处)、外商投资(外资处、投资促进处、开发区处)、对外经济合作(外经处、境外处)。对于无形贸易,如旅游、运输、金融、保险的进出口,则属于其他政府部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学,它应该的研究范围是很宽泛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界的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成为必然,载体是跨国企业和人员,因此,对跨国企业和人员及其文化的研究是越来越重要了。还有,国际竞争的加剧,多边贸易体制运转不好时,次多边即区域一体化组织,或几个国家的一体化组织,或双边一体化的发展都在涌现,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应放在一个日益关注的地位。

国际贸易学科研究面较小的另一个突出表现,

就是学校对纯理论研究较多,应用性对策研究较少,成果鉴定重期刊发表及档次,轻政策对策性研究报告,使我们的理论成果与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研究成果应有的价值,也抑制了研究面的扩大。

此外,学生,甚至我们个别的同行,也把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范围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内容理解为仅是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这种对学科和专业的片面或错误理解,导致的负面效应是严重的。首先,它使我们研究领域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不利于开拓应有领域或新领域,使研究水平很难提高,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其次,由于这个专业的热度非凡,我们的学生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是社会上人数增长最快和总量居前茅的,但学生如果仅做外贸单证或坐办公室,跑海关和工商税务局,这种单一的就业面,现已人满为患,中专生、高职生、大专生、本科生,同抢一个饭碗,我们的本科生与他们竞争没有多少优势。这样片面的认识会影响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外经贸人才的培养,现在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能简单地就理解为国际贸易专业,而是一个“大外经贸”专业。

二、国际贸易学科应拓宽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一)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的指导思想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中,对学科专业的改革结构调整提出了原则,如提出:学科专业调整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全局性、战略性调整”,“要以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和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大力开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鼓励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交叉学科专业.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的新机制”[3]我们应根据以此指导思想并结合外经贸发展的实际和未来的趋势,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

(二)学科研究总体要增加的内容

在对学科研究规律内容的界定中.应增加“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与交换”,以补充原来仅有的“商品和劳务交换”,体现当今经济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和趋势。强调应用性、对策性,体现学科特点。在主要相关学科中,除原来列出的“金融学、世界经济”外,应增加“国际法学、国际关系、企业管理”等几个重要相关学科,体现与它的知识体系相关的重要学科。

(三)从整个再生产纳入全球的现实来考虑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

我们要从经济全球化,生产贸易国际化来看学科的研究领域。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它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利益的分配也不局限于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从国际化生产的整个再生产过程的三大阶段来看:

G--W…P…W’―G’

传统的出口贸易是仅在w’―G’间,纯粹用的是本国的原材料加工生产出口,也叫一般贸易。

传统的进口贸易是G―W,从国外进口来直接消费。

加工贸易,外商用进口的原材料加工出口,则是G―W…P…W’―G’。

如果是在境外国外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并就地销售,则是W…P…W’―G’。

这几种方式,都是与贸易有关的,包括了直接出口(传统出口,或自己进料加工出口);直接进口(传统进口);间接出口(来料、来样加工出口,外商要扣除进料外汇);间接出口和进口(跨国企业利用母国的设备、东道国的原材料、人力加工生产后在东道国当地销售,或转销其他国家,或产品返销母国)。

以上表面上是进口与出口,实际上是利用外资来加工生产再出口:对外投资进行生产在东道国销售或转销他国或返销母国。这就是现资、加工、生产、贸易的复杂关系。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说,直接进出口,也就是传统的外贸,这是第一层次的外贸,也是狭义的外贸;第二层次的外贸,是利用外资加工生产后的外贸和国内贸易:第三层次的外贸是到境外国外投资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产后的出口(产品到东道国或其他国家)或返销母国的进口。从利益上讲,第三层次的外贸综合利益最大。所以,仅以简单的出口和进口来看国际贸易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看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都是与贸易直接有关的且利益更大。

以上是国际贸易学最核心的内容,可概括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简言之,即外贸、外资、外经三大领域,我国管理外经贸的政府机构,主要是围绕这三大领域设置的。

(四)从与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性来分类细化研究领域与方向

以下研究领域大都出现于外经贸实践中,但从全国各大学及研究机构来看,研究领域总体较小,有的研究虽然有,但不深入,有的没有开拓和创立,应拓展领域和方向。这里并非要每个学校都要面面俱到,而是指全国应有如下研究:

(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从古典到当代,各种理论与学说,这是最基本的重点的研究领域,要开拓新方向;(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国际经贸惯例、贸易合同、争议与仲裁、物流、运输与保险、信用证等单证运用、商务谈判等,要深入研究,开创新的方向;(3)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研究:WTO规则,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协议,原料生产与输出国组织规则,联合国经济贸易组织规则,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组与协议;(4)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研究: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区域和次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关系,要深入或开创研究新方向;(5)国际贸易法规政策研究:国际经济贸易法,国内对外经济贸易法规,各国政策,要开创新研究点;(6)货物贸易研究:机电产品、纺织品与服装类、农林渔水产品贸易研究、原料与资源产品贸易研究,要深入研究或开拓新研究方向;(7)服务贸易研究:金融、电信、运输与保险、旅游、会展等研究.领域大,行业多,在不断扩展,地位日渐重要,是重点开拓研究的领域;(8)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走出去”战略与政策,投资方式、投资环境等,这是现在和未来都要大力进行并开拓的,是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领域;(9)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研究:“引进来”战略,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环境、方式,开发区,跨国公司研究,与上面都属国际投资的内容,研究理论多,形式及内容更多,要深入研究,以外资促进外贸;(10)国际工程承包研究:国际承包市场,招标投标,竞争能力等,要深入研究,开创研究新方向,是贸易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11)劳务输出与自然人流动研究:这是现在和未来要大力拓展研究的领域,是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重点项目,可部分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上(7)、(10)、(11),是我国重点开拓的贸易增长新领域,必须加强研究;(12)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市场预测分析,营销策略与手段,开拓的新领域;(13)国际金融研究:国际金融市场,贸易融资,国际货币体制及人民币汇率,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与运作.

要结合外经贸深入研究;(14)贸易方式研究:、经销、加工、补偿贸易、租赁贸易、采购、期货贸易及电子商务等,要大力开拓、开创研究;(15)国际企业管理:跨国经营与管理,要重点开拓研究,为“走出去”服务;(16)贸易摩擦与应对研究:问题层出不穷,要深入进行研究。

三、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换名或同名及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问题

从以上国际贸易学需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看.它涵盖的内容很多,但从字面意思上看,它没有包涵这些内容,与实际要求的内容差别太大。更重要的是用“国际贸易”这个学科名,容易使人们对它产生狭义的或错误的理解,这种理解,不是少数人,甚至包括了实际在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我们在毕业论文封面上写学科与专业名称时,不只是学生写错,而且相当部分老师也是模糊的,其他专业的人。就更不用说是片面理解和错误理解了。这种误解,对学科研究与专业的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为此,不如将学科名称与专业名称互相替换,学科名称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称定为“国际贸易”。但从“大贸易”或“大经贸”看,专业名和学科名都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更好一些。

这样命名的好处:一是从字面上就拓展了学科的研究领域和范围,有利于学科研究和发展:二是纠正对这个专业狭义的和错误的理解,跳出片面狭隘的专业就业观,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及全方位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深入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领域。如按狭义的该专业就业,就是从事直接的进出口贸易、做单证、谈生意、跑海关、坐办公室,而与其他专业无缘,各层次学生在同一岗位就业。而要从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本科专业及学科涵盖面来看,就业领域就很大了。如我们的培养要求与目标中指出的那样:本专业培养应对经济全球化,为我国外贸、外资、外经、外事等领域服务的以实用型人才为主的多层次对外经贸人才,毕业后能在进出口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工业与商业企业、涉外金融企业、涉外政府机关和涉外事业单位、涉外中介机构等部门及个体工商业,从事进出口实务、商务谈判、翻译、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研究策划、文秘、宣传公关、新闻、研究、教育等工作。

篇(7)

1 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的特征。

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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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的特征。

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6)完善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透明度。

虽然现阶段东北亚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着重重障碍和贸易摩擦,但东北亚农产品自由贸易是各国经济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目前能做的就是从内部改善自身条件来适应这个大环境,同时加强与各国的联系沟通,积极融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

参考文献

[1]李广勳。东北亚经济合作的现状和展望[J]。北方经贸,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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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的特征。

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6)完善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透明度。

虽然现阶段东北亚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着重重障碍和贸易摩擦,但东北亚农产品自由贸易是各国经济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目前能做的就是从内部改善自身条件来适应这个大环境,同时加强与各国的联系沟通,积极融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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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也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依托,其从业人员不仅要求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而且要求有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外贸队伍中的精英大多数来自高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或商务英语专业学生,作为培养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高校,如何培养适应当代国际市场需要的高水平应用型外贸人才,是值得探索的重大课题。

如何构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需要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合理设置理论和实践课程体系,是培养国贸专业人才必须首先予以考虑的问题。各类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所培养人才定位应有所不同,南昌工程学院是以工科为背景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工科背景优势,在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上进行探索,通过构建有特色的实践课程体系、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创新教学模式、设计实践教学评价指标和建立实践教学督导机制等综合路径,提升专业实践课程教学质量,打造专业核心竞争能力。

1 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合理设置实践课程体系

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培养知识面较宽,具有较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现状,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具备从事外贸工作较强的专业综合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来设计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尤其是实践教学体系,对培养应用型外贸人才影响巨大。

1.1 设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原则

按照掌握和应用知识的路径,即认知、实践、融合、提升能力和熟练应用的原则,设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设置了公共关系训练、国际商务谈判模拟、商务单证填制、国际货运与、外贸函电设计、报关与报检实务、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专业实践系列课程。

借助我校工科的办学优势,设计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如:针对外贸出口中机电产品占较大比重的现状,结合我校机电类专业教学优势,开设了机电产品贸易实务课程,将虚拟的国际贸易落实在机电产品上,可以做到软专业实做的效果,并能发挥学校教学资源有效配置的效果。

1.2 合理设计专业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课程的内容遵循由单一知识到综合知识,由单一技能到综合技能,由能力提升到全面素质培养来进行设计。如有针对性的开设公共关系训练课程、国际商务谈判模拟、报关、报检实务等课程,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至少保证学生到外贸企业实习,尽量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把实践教学作为提高学生业务能力的第二课堂。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严格把关,防止学生成段抄袭,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关注内容的不同,选择自己论文的研究方向,培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展思维空间,锤炼学生的创新与写作能力。

2 以产学研合作模式,探索和优化实践课程教学路径

德国的应用型大学教学质量闻名于全世界,得益于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实践教学,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应用型教学模式,引起了教育部和有关大学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有着五十多年办学历史并以“水文化”为特色的工科型本科院校的南昌工程学院,自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坚持走应用型发展之路,探索出具有南工特色的“2+N+1”的人才培养方案,关键是做实N(指课程模块或专业方向模块),做好特色1(指专业素质拓展),这些均离不开实践课程教学的支持。

重理论、轻实践,是本科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的主要障碍之一,既有大学教学资源缺乏的现实困难,也有一些客观原因存在。落实实践教学环节难,是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有校内实验基地或仿真实验室,也不可能做到真实再现生产运行和经营的现实场景,必须走产学研合作模式,探索和优化实践课程教学路径。

2.1 与工业园区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落实实践课程教学载体

企业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尤其不愿意接受国贸专业的学生实习,即使个别企业愿意接受,也难以满足大批量学生实习需要。目前,我校通过多方面努力,在江西新余、景德镇和上饶等地的工业园区建立了实习基地,通过分批到岗的方式进行实训,取得了较好的实习效果。

工业园区具有企业密集优势,企业需要技术支持,按照优势互补的经济合作规律,大学借助工业园区的合作平台,企业提供科研项目和学生实习场所,学校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持,以双赢的合作效果,可以有效落实实践课程教学载体。

2.2 配置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

应用型人才培养,首先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配置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升实践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教师定期到企业参加实践,既可提升实践能力,又能把握专业教学方向,为培养学以致用的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企业专业人员受聘担任部分实践课程教学,自己专业理论素养也能有效提升。学校专业教师与企业专业人员相互学习,共同成长,是培养双师型教师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目前,学校要求没有企业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必须到与专业相符的企业实践锻炼半年以上,并把该项要求和职称评聘结合起来,同时,聘请校外企业的经理、专家到学校任客座教授,这两项措施很好地调动了青年教师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的积极性和企业高层推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2.3 重视外语教学,提升学生的口语与翻译能力

外贸企业对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英语能力要求很高,要求从业人员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国际贸易洽谈、处理国际贸易往来函电与单据等。一般的本科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大多课程采用中文教学,只有少量课程采取双语教学,难以形成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从事外贸工作的优势,最终导致进入大型外贸企业的学生的人数很少,就业质量不高。为此,有针对性的设置了外语口译实践课、外贸函电翻译实践课、外贸专业英语演讲课等课程强化学生的外语能力,课下鼓励学生参加剑桥商务英语辅导学习和英语角活动,从多方面提高学生外语能力。学生报考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的积极性也很高,2006级、2007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学生英语六级的过级率到达了90%以上。

2.4 开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的外贸业务操作能力

利用课余时间,针对外贸上岗素质和技能证书的要求,开设业务素质培训班,用职业技能考试辅导教材,聘请国家职能部门专家和大型外贸企业的高管人员为授课专家,结合当前外贸形势和专业发展方向,应用案例授课,培养学生的外贸业务操作能力。此外,鼓励学生报考单证员、货运员、报检员和报关员等资格考试,为毕业后上岗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创造条件。

2.5 建设外贸仿真实验室、培养学生外贸工作全局观念

建设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室,将外贸谈判、货物组织和运输、进出口报关和报检、保险与货款结算等环节,全部仿真到实验室,并将参与外贸流程的各方VI(Visual Identity)设计到仿真实验室,营造实验环境的真实感。学生进入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室,即可了解外贸工作全过程,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外贸工作全局观念,起到与实训基地相互补充的作用。

3 构建有效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建立合适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构建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实践指导教师的奖惩制度,这样可以促进实践指导教师提高其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对学生要建立起合适的考核制度,构建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也可以检验实践教学质量。实施“双证书”或“多证书”制度,即学校要求学生毕业时必须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在毕业时能拿到一个或几个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过程中学生加强了系统的技术操作训练和相应的文化知识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对实践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双证书考核过程也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

4 完善实践教学督导机制

实践教学督导的任务可以归纳为“监督、检查、评估、反馈、指导”。实践教学督导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督教”、“督学”和“督管”。“督教”是指对教师的实践教学的督导,是对教师实践教学做出评定;检查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主要由学校评估中心的督导组来负责。“督学”是指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科学性的督导。检查评议学生实践教学效果,如检查学生实验报告、找学生信息员访谈、查看学生评教成绩等。“督管”是指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检查评议并分析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质量工程中的一项,但相对来讲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有从多方面、多角度抓起,才能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从我校的实践教学情况来看该专业的实践教学质量还是有很大提高,建立了仿真模拟实验室、建立了实训基地,实现了过程管理,把实践教学作为提高学生就业质量的头等大事来抓,从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来看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如实训基地的质量有待提高,人人定岗实习的落实,强化仿真模拟实训效果等方面工作还需要继续探索推进。

参考文献:

[1] 何解定.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色研究及实践[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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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部法律都可以说自己在以公平为最终实现目标,但是以经济学角度看来,经济贸易中并没有绝对的公平,因为利益不可能进行等分,权力也没有办法一一对等,只能追求相对的投资回报的比例,这就是国际经济法和一般法律尤其不同的地方,这一原则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资本市场的竞争本来就没有多少公平可言,国际经济法论文的公平主要体现在它权衡了各个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避免了独立排他行为和歧视意识的肆意增长。 

国际经济法只能说局限的保留了各个国家的平等关系,但是同样的,也保留了各个国家对内的经济把控能力,在世界这个交易场所下,国家之间的交易主体都被国际经济法赋予了平等的主权,而国际经济法也提出了平等互利这一大原则,对“交易”有所限制,对“管理权”进行了界定和划分,注重各个国家的政府机构的管理作用。 

国际经济法的公平是区分于国际公法的。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国家公法是从法律关系调整取向,选择消极的避免争议的方式来求得各个国家之间的共存。各国之间的条约和规章都体现出了这样一种特点,用逃避的方式来避免纠纷的发生,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平衡而把纠纷搁置起来。国际经济法对比国家公法来说更倾向于如何解决问题,尤其是针对经济纠纷,经济法需要尽快的指出如何高效的解决经济纠纷,从而促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维护国际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说,经济法的公平是完全不同于国际公法,也不同于一般法律,其平等离不开互利,只有利益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同时利用利益来促进经济问题的解决。 

二、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互利原则的构成条件 

之前已经介绍过了,国际经济法律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构成条件也比一般的法律要复杂。 

首先,国际经济法公平互利原则需要各个国家的基本精神支撑,在国际活动中,每个人都希望能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所以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恃强凌弱的事情一直没有杜绝。所以,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国家之间的经济活动中,明确各个国家对于自己经济的主导地位,一再强调国家主权的平等,强调双方对于国家主权的尊重,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国际经济秩序的维护。 

其次是国际经济法公平互利原则需要有更强的适用性,国际经济法不能只是小范围的适用,只有国际经济法有广泛的适用性,才会有良好的适用基础,就像一个通用的可参照的经济事项原则一样,这样才能引导经济和平稳定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其公平互利的原则。 

最后,国际经济法要有一般法律的强制性,国际关系本来就是瞬息万变的,如果国际经济法没有一定的强制性,那就如同一纸白文,并不能对国家之间的经济起到约束作用。只有国际经济法也具有强制性并且得到执行的保障,这样才会进一步接近公平互利原则的真正的实现。 

三、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互利原则的必要性 

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互利原则是必须要实现的原则,因为公平互利是维护国际经济活动的关键,只有维护了国际经济法的平等互利,才能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一方面扩大发达国家的市场,另外一方面也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在WTO的体制下,平等的待遇并没有得到完善,所以现在也迫切需要国际经济法能真正实施平等互利的原则。 

只有坚持了平等互利原则,国家和国家之间只有保持了公平互利的原则,才能保证国际经济向健康良性发展,才能真正维护国家主权之前的平等,这样才能最终得到国际经济和国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对于经济实力相差不多,经济地位相差不多的国家,和平互利原则有利于其平等关系的维持,但是对于经济地位差距较大,经济实力差距也很大的国家,平等互利原则可以有效的保障经济活动的实施。所以,虽然对于有的强国来说这并不算得上是一种公平,但是公平互利原则在世界角度上,是一种全方位的公平保障。 

四、结语 

很多人一提到经济法的公平互利原则就会联想到历史中一些表面平等,实际是列强欺凌的各种条约,所以当代社会更应该坚守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互利原则,做到真正的公平,这样才能给国际经济带来长足、稳定的发展契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