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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农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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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农业论文

篇(1)

0引言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随着生物遗传育种技术的进步,耕地面积的扩大,化学肥料及农药的大量使用,世界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这种农业增长模式也同时带来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浪费、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精细农业”的概念和技术应运而生。

1精细农业的含义

“精细农业”的核心指导思想就是要利用现代地球空间信息技术获取农田内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的各种因素的时空差异,避免因对农田的盲目投入所造成的浪费和过量施肥施药造成的环境污染。具体而言,就是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对采集的农田信息进行空间定位;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农田小区内作物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和空间变异的大量时空变化信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农田土地管理、自然条件(土壤、地形、地貌、水分条件等)、作物产量的空间分布等的空间数据库,并对作物苗情、病虫害、墒情的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模拟,为分析农田内自然条件、资源有效利用状况、作物产量的时空差异性和实施调控提供处方信息;在获取上述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作物生产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调控,合理地进行施肥、灌溉、施药、除草等耕作措施,以达到对田区内资源潜力的均衡利用和获取尽可能高的产量。

2精细农业技术组成

2.1数据采集技术

“精细农业”技术是通过产量测量、作物监测以及土壤采样等方法来获取数据,以便了解整个田块的作物生长环境的空间变异特性。

2.1.1产量数据采集带定位系统和产量测量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在收获的同时,每隔1.2秒记录当地的产量,记录数据以文本形式(经度、纬度、产量和谷物含水量)存储在磁卡中,然后读入计算机进行处理。影响产量精度的主要原因是GPS(或DGPS)定位精度、产量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实际割幅和前进速度的准确性。

2.1.2土壤数据采集土壤信息一般包括土壤含水量、土壤肥力、SOM、PH、土壤压实、耕作层深度等。利用GPS在田间定位,采集土样。由于采集的土样一般还要送到实验室处理分析,耗资费时,成为实施“精细农业”技术实践的瓶颈。

2.1.3苗情、病虫草害数据采集利用机载GPS或人工携带GPS,在田间行走中随时可定位,记录位置,并记录作物长势或病虫草害的分布情况。

2.2数据分析一般采集的数据都是以文本表形式表示,需要利用一些数学方法进行处理,生成分布图。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统一起来,将田间观测者的地理位置和田间观测数据,通过便携PC和天线发往办公室PC,利用软件自动生成田间数据分布图。

2.3决策分析“精细农业”技术是根据田间采集到的不均衡空间分布数据及有关作物其它信息,经过决策分析,来控制投入方式和施用量。决策分析是“精细农业”的核心,直接影响“精细农业”技术的实践效果。GIS用于描述农田空间上的差异性,而作物生长模拟技术用来描述某一位置上特定生长环境下的生长状态。只有将GIS与模拟技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决策方案。

2.4控制实施“精细农业”技术的目的是科学管理田间小区,降低投入,提高生产效率。作为支持“精细农业”技术的农业机械设备,除了带有定位系统和产量测量的联合收割机外,按处方图进行作业的农业机械还有:带有定位系统和处方图读入设备,控制播深和播量的谷物精密播种机;控制施肥量的施肥机;控制剂量的喷药机;控制喷水量的喷灌机;控制耕深的翻耕机等。例如,当驾驶拖拉机在田间喷施农药时,驾驶室中安装的监视器显示喷药处方图和拖拉机所在的位置。驾驶员监视行走轨迹的同时,数据处理器根据处方图上的喷药量,随时向喷药机下达命令,控制喷洒。

3精细农业技术的应用

3.1“精细农业”具有以下优点:

3.1.1提高收益按照土壤特性、作物需求,实施灌溉、施肥、播种和病虫草害防治,即能降低用水、肥料、种子、农药的投入,也能增加作物产量。

3.1.2保护环境根据农田作物定点需求,控制化学物品的施用量,即能降低土壤、地下水、作物品质的污染,也能保护生态环境。

3.1.3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根据作物的实际需求,即能避免因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水带来的副作用,造成作物减产,品质下降,也能改善因缺少养分造成的减产和降低作物品质。超级秘书网:

3.2需要满足的条件

3.2.1农田大小农田大小的概念主要取决于外部环境。不同国家,适于“精细农业”技术实践的农田大小不一样。一般需要一个全面的经济分析,可以计算出一个国家适于“精细农业”技术实践的最小农田范围。

篇(2)

1.1信息化的应用可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

这一优势对农业生产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以北方平原地区为例,由于地势平坦,北方农业一般都采用大面积的机械化种植,在播种、生长期都需要进行实时检测和数据分析,以有效预防病虫害和对各个不同部分的田地进行农业生产资源的合理划分。传统的农业生产资源分配很难满足这一要求,人工操作成本高、效率低,而信息技术则不同,它可以在对各种农业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农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农业生产涉及的土地、化肥、劳动力以及市场等资源都能够进行合理考量,作出最准确的分析。且在传统农业作业时代,农民对信息的了解程度相对闭塞,对整体市场缺乏完善的认识,因而在进行生产活动时过于盲目,没有针对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劳作,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1.2信息化的应用可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农业产业结构的确立是以市场需求为基准,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农民就会种植什么样的产品。因此,市场信息对于农业产业结构的确立至关重要,一旦信息掌握不全或者有所错误,农民很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目前情况下,我国农村的发展仍然不尽如人意,农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对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能力非常有限,农民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业市场信息,因此会出现市场不需要而农产品滞余或者市场短缺而农产品不足的情况,这些都是农业产业结构失当产生的后果。信息化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农业信息网络,农户可以及时地做出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使生产结构符合市场需求,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物尽其用。此外,信息化的应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通过一些农业技术普及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农户传播先进的种植方式。

1.3信息化的应用可以丰富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农业生产必然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完整生产体系,甚至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在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中,农产品的销售基本都依靠固定渠道,销售方式较为单一,但是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产品销售可以借助互联网通道开展网络销售,现在的网络销售渠道非常发达,基本上可以遍及全国各个区域,而且电商的发展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农户开发网络销售渠道将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此外,借助信息技术,农户可以及时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从而规划自己的实体经营,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开发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

2.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基于信息化的应用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和理论前提,在实际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应当尽力提高信息化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1完善农业基础信息设备建设

信息化在农业中的应用前提是信息网络的全面覆盖以及基础设备的完善,只有在这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条件下,信息化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价值。首先是网络覆盖,目前,还有农村没有安装电视、网络并不顺畅,甚至网费极高,让农户望而却步,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解决农村通网难、网速慢、网费贵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户提供一个完善的网络利用系统,让其在农业生产中能够及时掌握各类信息。此外,和网络配套的基础设施,比如光缆等的建设也要同步进行。更重要的是,需要针对农业这一专门领域,开发便农利农的服务平台,及时向农户传达各类惠农信息以及农业技术的更新和使用方法等,把各类农业信息综合起来建设农村经济综合网络,这样可以切实做到惠农惠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2规划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

只有技术没有人才,技术永远没法发挥它的作用,而只是一无是处的机器。因此,在完善农村信息技术网络的同时,相关部门要注意培养农业信息化的人才,重在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这一点又可以分多方面来讨论。其一,要加强对农村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的指导,农村干部是一定范围内农民的直接领导,对农业发展也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因此从农村领导干部入手可以有效地推广农业信息化工程;其二,要大力培养农业技术人员,这就要求在一定群体内挑选出文化程度较高、理解能力较强的人士,组织他们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其三,是针对普通农户而言,要提高农民的信息利用意识,也要进行一定的文化普及工作,这样才能将信息利用技术落实到最基本的农户家庭。

2.3加大信息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支持

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在政府的整体统筹之下进行的,没有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信息化进程就没法开展下去。因此,当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农业信息化利用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具体措施有加强对农产品的市场调节,以及及时公布相关市场变更信息等,力求能够为农户提供公平的发展环境,推动本地区的农业发展。信息化的应用过程,政府的工作和决策具有绝对的权威,也因此政府要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切实发挥在调节农业生产与市场、规划农村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以实现更好的发展态势。

篇(3)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双失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困境分析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财务安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一项“绿箱”政策,农业保险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在我国,农业保险却陷入了困境,出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减少;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的经营长期亏损;农民不愿投保,农业保险展业困难。

(二)“双失灵”是造成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因素是制度问题,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着严重的“双失灵”现象。

1.市场失灵。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转换为规范的商业保险公司以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并不适应农业保险的特点。一是商业保险的高收费与农民的低收入存在矛盾,农民没有交费能力;二是农业保险存在高风险率、高费用率、高赔付率的特征,追逐利益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规避也就不难理解。因此,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使其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即农业保险缺乏竞争性,存在非排他性和利益外溢现象。正因为此,对农业保险采取商业性经营模式会导致市场失灵。

2.政府失灵。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征及其商业化经营的实践共同佐证了一点,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需政府履行弥补市场失灵的职责,而我国政府却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业保险的举步维艰。

因此,要使农业保险走出困境,关键和首要的问题是制度设计。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应以政府为主体,突出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性,改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现状,通过建立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政策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二、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

各国发展农业保险的模式大体可分为政府主导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型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分别以美国和毛里求斯为例进行说明。

(一)美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开办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美国政府依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通过提供巨灾保险(属基本保障水平)、扩大保障保险(属较高保障水平)、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四大险种,取代政府救济计划将农业生产者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并规定不参加政府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得到政府其它计划的帮助。在运作模式上,目前农业保险的管理机构是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与风险管理局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制订、费率拟定、业务指导和检查,开发维护软件、预测农产品价格等,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经营管理费补贴和再保险。政府还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1995年起,美国政府为了鼓励部分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家公司提供其相当于农业保险保费的31%的补贴,并提供农作物保险免税、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国农业保险补贴平均占到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达6.6美元/英亩,农作物巨灾风险推行强制性保险制度并补贴全部保费,其他皆为自愿选择。投保农民当年农作物收成因灾害减产25%以上时,可取得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1981—1988年间,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开支达42亿美元,赔付金额与投保金额的比例高达14:1。1989-1999年10年间,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总额累计达到108亿美元,仅1999年一年就达到22.4亿美元。2004年美国各家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收入保费41.9亿美元,其中政府对农险的补贴为24.8亿美元。此外,政府还给予免税和法律支持。虽然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补贴昂贵,但是政府仍认为这是比救灾计划和政府直接经营更经济的做法。

(二)毛里求斯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毛里求斯的糖业保险基金在国际上被公认为是一项成功的农业保险模式,该模式具有四个鲜明特点:第一,效率高。由于该基金只承保一种作物,业务简单、单证费用低,加之计算机管理程度高、工作人员少,因而效率很高,其费用率仅占保费收入的7%(多数国家这一比例为15%—20%)。第二,费率拟定科学化。为防止风险不均质而导致逆选择,该基金设计了多达100个档次的费率体系,费率体系的高度差异化能激励生产者努力耕作,以改善自己的费率档次,从而达到少支付保费又能获得较大保障的目的。第三,投资收益高。基金的投资收入约为业务费用的150%,投资收入的50%用于基金积累,能够相应减少农民的保费负担,增强基金抗巨灾的能力。第四,商业化运作。虽然政府在基金建立初期承担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的职责,而且政府要求强制投保,但到目前,该基金从原保险到再保险完全采用商业方式来运作。

虽然世界各国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都不尽相同,但政府的基本扶持方式大致相似,即主要采用法律保护、政府行政指导、财政资金支持、减免税费业务发展与农业信贷衔接等措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多农业发达和不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制度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以及具体补贴比例进行规定。如美国和日本分别于1938年颁布了《农作物保险法》,美国于1994年又制订了《克林顿农作物保险改革法》。2000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风险保护法》,计划在以后5年内提供总计82亿美元财政支出,补贴农业保险。2002年美国又通过了新的农业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决定在未来10年内给农业拨款1910亿美元,较目前实行的补贴增加了80%,在价格支持和收入政策、农产品储备计划、出口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国内农业安全、教育研究和农业保险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正是由于有了这些政府补贴政策和相关的法律制度支持,各国的保险经营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才得以蓬勃发展。

三、适合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原因,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和扶持非常少,我国的农险法律建设滞后、核算办法、税费扶持等政策不配套的状况没有扭转。《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至今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我国,农业保险只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国家尚无配套政策予以扶持。这就造成了仅仅依靠商业性保险机构独立经营农业保险,而我国政府补贴和扶持缺位的情况。

(一)构建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体系

从对美国和毛里求斯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首先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确保农业保险的顺利进行。我国虽然已于1995年颁布了《保险法》,但这只是一部规范商业保险的主要法律,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也并未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应尽早出台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应明确规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和非商业性特征、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经营原则及组织形式等;规范农业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资金管理原则、政府支持方式等,并用存款比例、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经济指标调控其运行;《农业保险法》中还应对政府行为予以约束,对政府的作用和农民的参与方式进行规范,避免由于地方政府的随意性或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二)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制度

篇(4)

作者:张海成 杨改河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循环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农作物秸秆和各种粪便的资源量,计算临夏县北塬各种粪便和秸秆资源的沼气发酵潜力,该区粪尿产气量占总发酵原料沼气潜力的84.4%,其中牛粪和猪粪的发酵产气量占总发酵原料沼气潜力的59.2%,而秸秆只占15.6%,这说明粪尿资源是北塬地区最为重要的沼气发酵原料。从某种意义上讲,养殖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农户沼气产气量的高低,尤其是牛和猪的养殖规模。 沼气资源开发的必要性分析临夏县北塬地区人、畜禽粪便与农作物秸秆年产沼气潜力8 860万m3,其中牛粪和猪粪的发酵产气量占总发酵原料沼气潜力的59.2%,这说明畜牧业的大力发展为北塬地区提供了丰富的沼气发酵原料。一般8m3沼气池年产沼气400m3,由此可得出上述资源量可建成8m3沼气池22.2万座,而至2009年底,北塬地区共建设户用沼气池10 496座[8],表明该区沼气池还有极大的推广空间。临夏县北塬地区人、畜、禽粪便与农作物秸秆年资源量为202.92万t,其中被作为发酵原料的仅占全部发酵资源的4.7%。因此,寻求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途径、构建农业废弃物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是实现当地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是通过利用多种资源化技术,将秸秆完全转化为农业生产或生活所需的原料和能源,使其重新返回到农业系统的循环过程,并持续不断地在农业系统内部得以循环利用,在彻底解决秸秆焚烧等环境问题的同时,减少外部物质和能量的投入,从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该循环利用途径主要以秸秆饲料化为核心,配合秸秆用作沼气发酵,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禽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是以根本解决禽畜粪便污染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和生态工程的方法,将畜禽粪便转化为养殖业或种植业的原料或能源,实现畜禽粪便的潜在经济价值,同时达到畜禽废弃物的零排放[11]。同时,畜禽粪便的厌氧发酵产物(沼液和沼渣)又为种植业提供宝贵了的肥料资源,间接降低了种植业生产成本,有助于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而发酵产生的沼气能有效解决农业的能源问题,减轻日益严重的石油和煤炭资源的压力。通过“三化”处理,可以实现剩余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同时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提供物质和能量。目前主要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方式如图(图略)

基于临夏县北塬灌区丰富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形势,以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通过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来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结构,依据系统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物质分解、转化、富集、循环再生等原则,通过构建“沼气池-畜禽圈-粮(果、菜)”三位一体农业生态模式,实现“种养加”三位一体产业间的资源高效利用[12]。 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结构“沼气池-畜禽圈-粮(果、菜)”三位一体农业生态模式是以户为单元,以太阳能为动力,以山地、大田、庭院等为依托,采用先进技术,建造沼气池、畜禽圈、厕所三结合工程,并围绕农业产业,因地制宜开展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该模式以养殖业为龙头,以沼气为纽带,以各种农业产业为载体,以利用沼肥为技术手段,将畜禽养殖、果蔬种植、农产品加工有机地结合起来。“沼气池-畜禽圈-粮(果、菜)”三位一体农业生态模式包括种植业子系统(粮果菜(套作)复合种植子系统)、养殖业子系统和沼气子系统3个子系统(图2)。该模式实现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沼气3个系统之间能量和物质的较快循环,有效实现了产气、积肥同步和种养并举。人畜粪便和部分秸秆入池经发酵后产生沼气和沼肥,沼气主要用于农户的生活用能,沼肥作为玉米、马铃薯、谷子、蔬菜等农作物的有机肥,沼液作为蔬菜、果树的叶面肥。粮食作物一部分输入市场,另一部分和秸秆配合作为家畜家禽的饲料,而进入市场的部分粮食再经加工后作为禽畜的饲料,同时粮食加工业生产商品时产生的下脚料也可进入沼气池发酵。由此形成了“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农业生态良性循环方式,可显著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提高产出率,显著增加农业经济收入,使传统农业的单一经营转变成链式经营模式,延长了产业链,减少了投入,提高了能量转化率和物质循环率,实现了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生态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及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 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效益发展沼气资源为依托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使系统各组分实现资源互补,农业废弃物资源得到了多层次利用,既制取了燃料、再生饲料和优质有机肥料,又净化了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13-16]。 经济效益 在当地调查发现,建1座8m3的户用沼气池,所需费用为1 762元,年产沼气350~450m3,基本满足3~5口之家全年的生活用能,全年可节约柴草2 000kg,节电200kW•h(0.5元/(kW•h)),燃料节支可达300元以上,电费节支100元;年提供沼肥30t,相当尿素300kg(2.30元/kg)、磷肥500kg(3.15元/kg)、钾肥200kg(3.10元/kg),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25%,节支150~200元;利用沼液喂猪可节约饲料15%,施用沼肥后粮食产量可提高25%,增效300元。沼气池给农户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在850~900元,2年即可收回成本,使用年限按20年计算,每年分摊的成本不到100元,可使每户人均增收200~300元。社会效益 “沼气池-畜禽圈-粮(果、菜)”生态农业模式的建立,使传统农业逐步向低污染、低消耗的现代农业过渡,强化了农牧结合,既能促进农业的发展,又能加强畜牧业的发展。随着沼气池建设步伐的加快,进一步促进了奶畜、果蔬种植、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大力发展,使该区域农业经济连续2年以30%的速度递增。秸秆由原来的直接焚烧转变为青贮饲料加工等多利用途径,使用率提高到40%。秸秆和粪便发酵后的沼液、沼渣作为“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施用于田地,减少了农药和肥料购买成本,也使化肥、农药的使用率降低了30%~50%,为当地群众和周边地区提供了绿色无污染的农副产品。同时,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临夏县北塬灌区从事养殖、加工业所需劳动力逐年增加,平均每年递增16%,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生态效益 (1)减少林地砍伐量。从表4可以看出,临夏县北塬灌区的能源消耗结构中,沼气资源开发前薪柴占总能源消耗的30%,而沼气资源开发后,薪柴所占比例下降到12%,即该区薪柴用量减少了40 690t。利用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的系数,即薪柴、沼气的折合标准煤系数分别为0.571,0.714kg/m3,可知薪柴减少量相当于3 254万m3沼气量。1个8m3的户用沼气池,1年所产沼气的量为400m3,其热量相当于0.2hm2的薪炭林所产薪柴的能量[7]。由此可以推算,沼气资源开发后全区每年可节约薪炭林的面积为16 271hm2,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2)减少CO2排放量。秸秆、薪柴和煤炭燃烧是当地农村生活CO2的主要排放源。以文献[17-18]中CO2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为依据,即沼气、秸秆、薪柴和煤炭的折合标准煤系数分别为0.714,0.429,0.571和0.714kg/m3,则北塬灌区年均能源消耗量相当于128 150t标准煤。沼气资源开发前,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中秸秆占10%、薪柴占30%、煤炭占60%,秸秆、薪柴和煤炭燃烧后所排放的CO2总量为294 068t;在沼气资源开发后,沼气发酵池的主要发酵原料为粪便和秸秆,投料比例为3∶2,粪便和秸秆产量对沼气产量的贡献率分别为85%和15%。因此在沼气资源开发后,用沼气替代传统秸秆燃烧作为日常生活用能,秸秆利用率由33.5%提高到40%,同时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发生了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中薪柴占12%、煤炭占60%、沼气占28%,产生的CO2排放量为257 587t。由此可得,沼气资源开发后该区CO2年减排量为36 481t,减排率为12%。

由以上分析可知,大力开发沼气资源并建立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结合农牧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建设工程模式,是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的可持续农业生产体系的基础。甘肃省临夏县北塬灌区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沼气池-畜禽圈-粮(果、菜)”三位一体农业生态模式,是沼气工程在生态农业建设中成功应用的典型模式,其以养殖业为基础,以沼气工程为纽带,可多层次综合利用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变废为宝,化害为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这种模式也为全国其他相同农业类型区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供了借鉴。

篇(5)

1湖北农业产业链现状与特征

1.1农产品链种类丰富多样

湖北是农业大省,其优越的地理资源和气候条件,使得湖北省农产品品种繁多,除海水养殖和少数其他省份特有物种外,湖北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淡水养殖业等领域均有多种多样的农产品产出,而且基本上与全国性的大宗农产品构成相近,许多农产品产量名列全国前茅。在通常年景下,湖北粮食居全国第9位,棉花居第3位,油料居第4位,生猪和茶叶居第5位。近几年湖北在资源优势基础上确立和形成优质稻、棉花、蔬菜、名特水产品、优质三元猪、专用小麦、双低油菜、柑橘等8种优势农产品,魔芋、奶牛、家禽、食用菌、蚕桑、蜂产品、板栗、茶叶、中药材等9种特色农产品。与这些农产品相对应,构成了诸如粮食产业链、棉花产业链、油料产业链等众多的农产品链。

1.2农业产业链正在延伸

湖北省农业产前产业已有较大发展,化肥产量已达273万吨(2003年),居全国第2位,农药产量5.10万吨(2001年),居全国第5位,配合饲料306万吨(2001年),种子、苗木等品种较为齐全,农资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农业产后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加工业。到2001年,湖北省仅国有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911.96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5.5倍,占轻工业产值的比重为76.3%,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0.78∶1,均比1978年有所上升。

1.3产业链的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近些年来,湖北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截至2002年,全省县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24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省级龙头企业68家。这些企业加工了数量巨大的农产品,网络了一大批农民,规模和效益突出。以纺织业为例,2003年,湖北省纺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764户,实现总产值378.62亿元,出口创汇9.22亿元,实现利税17.94亿元。

1.4农业产业链运行环境条件逐步加强近些年湖北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涉农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均有所加强,使农业产业链的软硬环境大为改善。另外,产业链的运行离不开科技支持,科技创新能力是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农业科研不仅是农业产业链产前环节的主要构成部分,其科技创新能力也作用于产中生产环节和产后加工环节。在科技支持上湖北具有相对有利的条件,湖北也是高教大省,有普通高校75所,有两所农业高校,2001年湖北高校有科技人员5.4万人,研究与开发人员1.9万人,位居全国第2位,从事农业科技活动的人员1218人,其中高级职称492人,中级职称381人。除高校外,湖北还有几十家农业科研单位,为农业产业链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巨大支持。

2湖北省农业产业链存在的问题

2.1下游产业发展滞后

下游产业包括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其中对农业产业链影响最大的是农产品加工业。虽然湖北农产品加工业相比改革开放之初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当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现实发展要求和农业产业链竞争力提升需要相比,仍显滞后,与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据测算,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2~3.7∶1(美国3.7∶1,日本2.2∶1),而我国在2001年只有0.9∶1,湖北为0.78∶1,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目前我国不到1/3,湖北为16%。

2.2产业链衔接机制不完善

(1)人为割断产业链。一方面是行政性区域市场分割,在我国不仅省级之间,而且省内地市之间乃至县级之间,以行政边界和行政分权为基础,以超经济垄断为条件,以地方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得市场被划分为众多的相对独立的子市场。在农产品跨区运营中经常遇到路卡和路霸,“索、拿、卡、要”在有些地方时有发生,农产品进城也常有各种税费或摊派。另一方面,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进出口贸易分别由供销、粮食、农业、外贸等不同的部门分割。这些做法分割了市场空间和市场联系,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阻隔了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发展。

(2)信息流通滞缓,交易费用较高。湖北省目前信息化建设虽有了长足发展,但在涉农领域仍很薄弱。主要由于农业的小规模分散性特征较为突出,湖北省单个农户平均生产规模不足0.5hm2,农户和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取信息能力差,信息传递效率有限,信息流的滞缓、偏差、断线阻碍了产业链联结。虽然目前湖北已有一些农业网站,但针对性不强,功能不足。同时,受小规模分散性特征的作用,使得在生产组织、质量监控、价格协商等方面难度较大,加之诚信问题和机会主义,增加了产业链各环节的交易费用。

(3)技术一致性难以保证。产业链的技术一致性是指产品从起端经过若干中间环节直到终端的过程中,技术联结稳定,产品性能相容,整链衔接协调。目前,湖北省由于科技和投入等多方原因,在农业产业链中的技术一致性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农产品对下游生产的满足程度有所降低。例如棉花产业链中,随着服装衣着品向中高档、多元化和多用途演进,棉纺工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随之加快,对原棉品质-强力、成熟度和整齐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总体上,我省“高等级”原棉和专用优质棉缺乏,还不能满足纺织工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2.3产业链组织化程度低

(1)分散性和小规模特征突出。近年来,湖北省在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得部分原料基地的规模和集中度有所提高,但因农户数量多,规模小、兼业多,生产分散,大多数原料基地的规模仍然有限,产业化集中程度低,专业化进程缓慢。加工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产业集群不够。

(2)农民并未成为产业链的主体。我国的传统体制把农业产前的物质生产资料的投入和产后的生产加工界定给工业部门,把农产品经营流通界定给商业部门,使得农业再生产各环节的内在联系被阻断,农民更是被拒于产业链之外。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业进入产前、产后环节的状况有所改善,但迄今为止,农用生产资料(化肥、种子)与农民的需求脱节,农产品流通不畅等问题仍然存在,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处在农业、林业、经贸、外贸、劳动以及水利等不同部门的分割之中,产加销各环节多为买断关系,农民经营的仍然仅仅是初级农产品,并不是农民充分参与的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产业链。

(3)社会中间组织发育不够。农业产业链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基础上的,需要专业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来进行协调,优化资源,降低运行成本。湖北省目前各类专业经济组织或行业协会不仅数量少,且大多没有按市场机制规范运作,尚未真正发挥专业组织在社会化服务方面的作用。

2.4产业链发展不平衡

湖北省内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影响和制约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部门,从而使得各地区农业产业链发展速度有较大区别。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例,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较来看,2001年全省17个市州中比值高于1的有5个,其余12个市州的比值低于1,最高的武汉市为1.875∶1,除神农架林区外(其比值为0.087∶1),最低的十堰为0.179∶1,武汉是十堰的10倍。

3提升湖北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对策思路

3.1全方位拓展农业产业链

一是延伸产业链的长度。从纵向角度使产业链向前向后延伸,并主要在农产品加工业上做文章,尽可能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实现价值增殖;二是增加产业链宽度。从横向角度对每一环节进行拓宽,使得各个产业环节和产品功能得以扩充。大多数农产品的功能不是单一的,应尽可能提高综合利用程度。农业生产不仅是获得农产品的过程,其间,利用现代化农业的生产性、观光性、娱乐性、参与性、文化性、市场性,可以开发旅游观光农业,还可以作为农业教育基地、农业科研基地等;三是扩大产业链的厚度。即壮大农业产业链的规模,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链,才能产生出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3.2培植壮大龙头企业

要在充分发挥湖北农产品资源优势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培植、支持发展一批起点较高、各具特色、较强较大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增收。当前,湖北省各级政府要支持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鼓励龙头企业与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姻”,组建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针对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创立湖北名牌产品。同时,要在避免重复建设原则下,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创建具有扩散带动效应的“增长极”。

3.3推动农民进入产业链

对农户放开产业链的其他环节,让农民(不仅仅是农产品)进入产业链的各环节,才能使农民从农产品深加工和贸易(甚至涉外贸易)中分得利益。初级农产品被加工流通企业一次性买断的做法,不利于农民增收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要不断进行组织创新,实施产业化经营,让农民主体地位得以体现,使农民不仅仅经营自产初级产品,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产品深加工和大流通要求真正进入市场。这就需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要通过科学技术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使其具备参与产业链的能力。

3.4依靠技术创新壮大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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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

针对传统的单个农户抵御市场风险差、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组织化程度低的现状,威海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努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户联合起来闯市场。2009年制定了《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办法》,根据带动农户、基地规模、销售份额等因素,综合考核奖励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威海市对合作社扶持办法进行了调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共安排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通过扶持,促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少到多,从弱到强,迅速发展壮大。据调查,山东家家悦连锁超市销售的农产品,除自身基地生产的以外,90%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221家,注册资金总额27亿元,社员11万户,辐射带动24万多农民。全市共创立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68家。预计这些示范社年经营收入可达5亿元,盈余可达8千万元,可带动社员户均增收8000多元。

三、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

为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2006年,威海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办法》,对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给予奖励,累计发放奖励资金2600多万元。2014年3月,又出台了《威海市农业标准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资金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给予奖励,极大地推动了威海市“三品一标”工作的整体开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三品一标“产品累计认证1173个,数量居全省前列,农业标准化基地面积累计达到158.8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3个,“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当地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到50%以上。文登西洋参、乳山大花生等22个种植业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在“三品”品牌认证企业的示范带动下,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得到广泛普及应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

威海市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出台了《威海市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流转主体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给予奖励扶持;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面积较大的村,给予工作资金奖励。目前,全市累计流转土地62.35万亩,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30.1%,其中规模流转37.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0.6%。通过市级财政支持土地流转,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有能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集中,带动大量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反哺农业,解决了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形成了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同时,全市80%以上新增流转土地用于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带和产业区。2013年以来全市现代苹果园新增12万多亩,保持全省领先的规模优势;西洋参发展到3万多亩,成为全国三大生产基地之一;无花果发展到4万多亩,是国内最大的规模化栽培区;大姜、茶叶、蓝莓、草莓等“小特色”快速发展,向着“大产业”不断迈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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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所选指标中,农作物播种面积、受灾面积反映了农业生产的自然制约条件;国家财政农业支出反映了农业生产的资本投入;农业从业人数属于农业人力资本范畴;因为农村中学师生比的变动可间接反映农业科技进步与生产效率的变化,我们将其划为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是农业经济的市场作用;而机械总动力、化肥施用量、灌溉面积属于农业生产条件制约因素。

数据源自1985至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在本文的研究中涉及大量的变量,为避免变量间可能具有的多重共线性对参数估计与分析结果的影响,通过主成分分析方法选取适当的相互独立的能够较好的反映原变量指标的综合信息的主成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主成分回归,解决多元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然而,主成分回归方法不能够解决异常值的问题,并且也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时间序列的数据的变化特征与趋势。为弥补这个弊端与增加模型的估计精度,本文将主成分回归这一长期静态模型的误差项作为均衡误差,建立主成分回归的短期动态的误差修正模型,以此来修正主成分回归模型,据此来研究影响我国农业长期经济增长与短期经济增长的因素。。

2实证分析

本文对变量进行了自然对数化处理以降低序列短期波动,更准确把握其长期变化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对数据标准化以消除量纲对数据结构的影响。本文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均使用软件R进行分析。对因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并设置贡献度阈值为0.8,得到第一主成分F1、第二主成分F2的特征值分别为6.803、2.131,方差的贡献度分别为0.680、0.213,二者贡献度之和为0.893,由此前两个主成分适用于主成分分析,制约因素弹性对值和为0.376。综合长、短期影响农业经济增长因素分析的结果,影响农业总产值的第一综合因素为农业生产条件,且其弹性贡献度明显大幅高于其他因素,农业生产条件中农业机械总动力、农村用电量、有效灌溉面积效用均低于化肥施用量及农药使用量的效用,说明在现有自然制约条件下我国农业增产长期过度依赖于化肥施用量与农药使用量。数据显示1980-2012年33年间我国化肥使用量由1269.4万吨上升至5838.8万吨,年均增长13.9%,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4745.7千万W增长至102559千万W,年均增长21.1%,但现今农机、农业用能投入与发达国家比仍相对不足,具有较大上升空间。

第二综合因素为市场的作用,33年间农业占农林牧渔业的比重由0.756%减至0.524%,其每减少1%将促使农业经济长短期分别增长0.135%、0.123%,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每增加1%,仅仅刺激农业经济长短期分别增长0.14%、0.126%,这与农业生产价格指数上升造成农业部门成本增加的压力过重,利润预期的减少降低了农业从业人员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关。第三综合因素为自然制约条件,其中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每减少1个百分点,从长期来看,我国农业经济将萎缩0.136%,短期减产0.12%;我们发现,受灾面积对农业总产值的增加起到微弱正向作用,与我们的认知相矛盾,这可能是由于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灾害的负面影响被预防灾害与抗灾的日趋完善的工作体系和能力消除所造成的。第四综合因素为农业生产资本投入,33年间国家财政农业支出由150亿元增加至12387.6亿元,年均增长250.3%,其增加1个百分点将促进我国农业经济长期上增长0.133%和短期上增长0.114%。第五综合因素为农业生产技术,33年间反映农业生产技术的农村中学师生比由0.053591增加到0.0999人,其每增长1%,长、短期上推动农业经济增长0.075%、0.057%。第六综合因素为人力资源,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一个百分点的增长,仅仅使农业总产值长、短期上分别增长0.01%、0.022%,其贡献微弱与我国农业劳动力过剩及农业部门生产效率低下有关。

3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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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环境

纵观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历史,在党的后,通过对“”的拨乱反正,全国的工作重心转入经济建设,农业经济结构有了大的调整,由1980年农业在社会总产值中占68.9%降到1990年的46.1%①,下降22.8%,,1997年又降到18.7%②,已经开始由农业型转向多种经营型,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

在世纪之交,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环境有了新的变化,给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带来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从国际形势看,其表现有三:一是经济结构调整呈现出世界范围内调整的局面,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将更是如此;二是农业科学突飞猛进,呈现出向农业纵深发展的趋势;三是农业跨国公司影响力日益增大,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面临这样的国际经济形势,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业经济的调整和优化要抓住这次机遇,同时也要及早准备,周密规划,严格实施,迎接挑战。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

从国内经济形势看,我国经济在国际国内的复杂环境下,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尚有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有效需求不足,农村市场疲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现实也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势在必行的。不调整,就没有出路。不调整,就难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不调整,就难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要求和挑战;不调整,就难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特点、难点和重点

1、特点:在上述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具有规律性。即第一产业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呈稳定趋势;第三产业呈迅速发展趋势。在第一产业内部,种植业是下降趋势,林牧渔业呈增长趋势。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中等欠发达地区,都不例外。二是具有阶段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由形成期、成长期、期,到退潮期的时序阶段变化。而这些阶段的长短是受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素制约的。对此要有明确的认识。三是具有差异性。不要说世界范围内国与国、地区与地区的差异,就是在中国,由于幅员广大,各地区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也决定了农业经济结构具有强烈的地域的差异性。全国从总体上可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带。据统计位于西部地区的陕西省,1997年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9%,而位于东部地区的江苏省为15.1%,浙江省为13.7%,山东省为18.6%。③

2、难点:新时期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起码有三大难点:一是这次调整优化要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在目前农村经营体制和农民素质低的情况下,难度较大;二是这次调整要切实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农战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从利用资源转向利用和保护资源,这一过程是递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带来困难。三是这次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而市场变化多端,现代化进程曲折不平,都将为农业结构调整带来难度,需要认真对待,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重点:新时期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重点:一是将粮食转化为肉、蛋、奶等,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二是将低档次的农产品调为高品质的农产品,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要求和挑战;三是在大江大河源头地区重点退耕还林、植树种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可操作性的思考

为保证新时期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目标的实现,结合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研究的成果,从可操作性方面提出几点思考。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要突破农业仅提供初级原料的局限性,按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的要求,加强农业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以及农业产后的储运、加工、销售等服务,打破目前以初级原料生产的单一格局,促进传统农业的基础向新的产业分化;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和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基础产业。为达到上述目的,各地可制定不同内容的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方案。为使规划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依据方案,制定出一个具体的项目储备库,可划分为近期、中期、远期项目,也可分为大、中、小三类项目。项目库可做到“项目建议书”的深度。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方案,项目资金预算和筹措,项目达产后的效益估算,项目承担单位等。有了项目库可向社会招商引资,也可向主管部门争取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也可向社会项目信息提高知名度、信誉度。1999年中国农业大学为河南郑州金水区制定的158个项目的区一级项目储备库(包括文本、软盘和光盘)目前已到海南、深圳、广州、上海以及日本、韩国引进了项目和资金。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要突破农业部门分割,生产经营分散的局面。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通过现代市场经济的协议、契约、合同、参股、投资、入社等,发展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公司和法人企业,实现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培育和完善龙头企业是关键。据研究,培育龙头企业的原则有三条:一是因企制宜原则;二是精简高效原则;三是利益共沾原则。

选择龙头企业有三条标准: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科研、生产、推广体系的企业;三是开展企业公共关系,即能与基地和农户有机结合的企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运行机制有三条:一是龙头企业与基地乡(镇)村(组)的合理利益留成的机制;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价格(保护价)运行机制;三是基地与农户的利益留成再分配机制,可采取奖金、补贴、资助的方式再分配给农民一部分利益。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要突破农业技术落后局限,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科教兴国可从农村社会最基层细胞村级单位搞起,即科教兴村。在全国部署科教兴村试点时,抓住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难点、重点,做好规划方案,农科教结合,提高农民素质,普级实用科学技术,建立主导产业,要以村带乡、带县、带省,促时产业结构和地域结构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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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使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发生频率大,而且损失集中、覆盖面广,其赔付率要远远高于一般的财产保险。以许多国家的经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的综合赔付率(即赔偿与收入保费之比)一般都很高。以美国为例,1982~2004年只有6年赔付率低于1。在有的发展中国家,其赔付率经常达到2以上,甚至更多,均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能够完全覆盖灾害赔偿和管理费用。另外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大面积范围内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承担起赔付额以致亏损严重。

2农业保险经营高成本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农业保险业务不仅风险高,而且经营工作开展难:一是定损理赔难。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难以准确估计其损失;被保险人四处分散,标的分布四面八方,一旦受损,现场勘查定损、赔付兑现的工作量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对时间的要求紧迫,加之有些地方交通不便,更是增加了理赔工作的难度。二是保费厘定难。由于农业生产的危险主要是自然灾害,发生极不规则,各地在受灾频率、程度及灾害种类上各不相同,而且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伴发性,还可能引起其他灾害的发生,加之农村中有关灾害情况的统计资料不全,加大了对危险发生频率测定的难度,使得保险经营主体对种养业等具体项目的损失进行费率厘定需要有专业的评估。这些困难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目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在20%~30%之间,农险业务的经营成本更高,但部分试点地区政府认可的经营成本都在15%以下,有的甚至低至8%。而且由于农险业务的社会公益性,大部分地区的政府都不允许承办者有利润,这样很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不利于农险工作的持续良性开展。

3农业保险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态度由过去的大力发展变为谨慎从事。由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农业保险的委托关系中,农业生产单位作为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方,作为方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是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受农业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加上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差异性很大,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也很严重,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

二、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的政策探讨

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由政策扶持。当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政府保费补贴水平较低,在税收上除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征收营业税外,并没有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而且对保险企业经营管理费用没有进行适当的补贴,从而使政府引导保险经营者积极主动开展农业保险的引导作用大打折扣。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需要政府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1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农业保险业务高成本、高风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难以获得一定收益水平,所以许多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所承担的税负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到农业保险的经营领域。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是美国,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包括分支机构、资本、准备金、结余、收入、财产权和免赔款,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包括国家所征税种、各级地方政府所征税种;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向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联邦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除了其业务成本外不再有其他方面的负担。日本政府财政为农业保险提供了力度很大的税收优惠,《法人税法》中将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纳入公益法人的范围,只对由收益事业所产生的所得进行课税,对其他所得不课税。在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中除规定农业保险的所得税率为22%,营业税率为5%~6.5%之外,免除征收其他一切赋税。

适当的优惠税收政策也是我国大力倡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措施。根据现行税法,除免征种养两业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因营业税免征而免征,同时对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外,并无其他财税优惠政策。针对这种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的情况,为了更好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积极性,应扩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一是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以外的其他农业险产品也免征营业税,特别是将营业税的免征范围扩大到农村家财险、人身险和健康险等其他涉农保险业务。二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可在一定期间内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增大保险费的返还比例,提高其对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三是允许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甚至可规定对经营政策性种养两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以将其全部盈余作为农业保险特殊风险准备金提留出来,用作其农业巨灾风险补偿的积累,以增强其抵御农业保险风险的能力。

2提供经营业务费用补贴。国外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的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经营管理费用。如美国政府从1995年开始,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个公司提供相当于其农业保险费31%的补贴;日本在这方面的补贴也高达50%~60%。针对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参考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经验,并考虑我国具体的财力状况和实践经验,政府应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提供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补贴,以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特别提出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具体到操作中,应遵循分级负担、区别对待的原则,即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经营管理费用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承担;对商业保险公司则根据其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量按保费收入的10%~20%左右向其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对于比较偏远、农户保险意识薄弱、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比较困难的地区,政府财政适当加大补贴,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3提供再保险支持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比较多,大面积干早、洪水、台风等风险事故往往会给直接保险人带来超过责任准备金数十倍的损失,从而导致经营机构破产。为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务稳定,提高其经营农险的积极性,需要政府财政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后盾,通过再保险机制和风险基金来分散风险。由于商业性再保险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愿承接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可考虑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政策性的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采取中央财政控股、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参股的模式组建,其注册资本金可来源于中央财政注资、地方参股、农村救济费分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节流部分等。另外,中央和省级政府还应通过适当机制筹措资金建立巨灾风险基金,例如从保户缴纳的保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共同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公司巨灾之年的亏损,借以平衡农业保险的经营。根据实践经验数据,一般以保费收入的10%计提巨灾风险基金比较合适。就全国而言,如果巨灾风险基金只提供60%的财政支持,在70%参保情况下,则每年需要财政预算安排5~6亿元。

4创新农业保险支持机制——以险养险。在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方面还有一点值得特别指出,那就是大多数地区在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险时都会提出“以险养险”这一措施,并把它当作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亏损问题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险养险”是一种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中部分商业保险险种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并通过这些险种的收益来弥补政策性农业保险亏损的方法。从上海等地的实践经验看,把以政府资源配置为主的保险与农险捆绑式结合,是弥补农险亏损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这一做法的顺利实施,在推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通过多少商业性财产和人身保险项目养得起农险。第二,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保险业务的盈亏如何核定。第三,在“以险养险”中如何维护商业保险市场的平衡性和公平性。只有上述三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险养险”才能真正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强力助推器”。

三、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要与政府的财政能力相适应。农业保险过高的赔付率与过高的管理成本,需要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但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在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并没有按照政府的意愿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相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使政府陷入沉重的财政负担。如美国,1980~1999年政府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成本是150亿美元,仅1999年一年政府给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就达22.4亿美元,其中保费补贴13.53亿美元。以此为教训,在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中,对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费用补贴水平及税收减免优惠的力度一定要考虑国家的财力,既要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又不能给财政带来太大压力。

2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费用补贴要注重效率,建立责任机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对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政府与保险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在不能完全获知保险经营者提供农业保险的努力水平时,可能使农业保险经营者存在“机会主义”行为,造成政府与保险经营者之间的“道德风险”现象,使得政府通过增加对保险经营者的财政补贴以激励其努力向社会提供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无法达到。因此,在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财政支持中,财政补贴的效率性值得关注,要研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补贴数额应该在什么样的规模,才能使其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又不致产生“机会主义”行为。针对这一难题,有学者提出政府在确定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数额时,要适当参考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天气因素、同行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平均业绩、保险公司的非农业保险的经营业绩等其他可观测因素,用这些因素与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绩共同考评保险经营主体经营农业保险的努力程度,并由此决定政府对其的财政补贴数额。这样,政府可以在更为确定的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下,以最优的财政补贴规模激励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同时,保险公司也可在政府的财政补贴下,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水平。也有学者认为要尽量通过再保险、保费补贴等方法来分担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收入,慎用直接补贴方式,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要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但不宜采取大兜底的方式,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自己的经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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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

1.完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经营结构

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的实践方式,是农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在发展和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经营结构,对农业的经营体系做出更好的改革,建立相关的制度措施对合作体系做出更好的规定,规范农业的经营体系,聘请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对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的经营方式做调整,加快农业内的人才培养,培养更多的农业专业性人才,定期举办培训会,使农业内的成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得以提升。

2.发展农业的特色农业

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是土地经营者的经营集合,是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生产方式,农业产品的产出也要有自己的特色生产方式。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展经济效益高,更加优质额作物。提高生产模式和农业的生产水平,打造产品的产业品牌,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的农作物进行深加工处理,通过自身的加工和包装转换成具有产品优势的产业,成为特色的农业农业,实现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3.建立现代农业技术信息网络

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所带来的是农业经济信息的快速流动、共享,从而加速了农业经济内部和外部的竞争,建立良好的竞争体系,树立竞争意识,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体系的建设步伐,,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信息市场,逐步形成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经营。同时可以通过有线电视播放、村内电话、调频广播等方式传播农业信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业资源高效配置。现代农业发展着力点就在于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创新组织经营形式,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农业人员科学素质,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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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经济管理在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缺乏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当前我国信息的采集渠道较单一,未能全面覆盖所需的采集点,这样的农业信息就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由此形成了信息孤岛,浪费了投资信息化的经济效益。由于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未能对外国农业信息进行采集,因此也就无法与国际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市场的信息所充分利用,与外国相关行业更无法达成战略合作。

(二)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农业逐步由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生产的转型关键阶段,人们已意识到,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对发展知识农业,提高农业科技的含量,有强大的推动力;但目前的信息化只有成为一个产业,才能促进产业的升级;也只有成为一门学科,才能推动农业科研的进步;只有成为一种资源,才能按市场机制来配置农业资源。

(三)农业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较落后。世界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是对政府行政职能的检验。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应从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到市场服务主体,这样才能强化对农副产品的预测与分析,将农业信息化建设变成政府引导农业产业调整的引擎;农业现代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必将影响农业信息化的进程。

(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建设队伍薄弱。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只有农业信息化建设真正意思上的实现,才能让市场按需求配置农业资源,安排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农民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农业信息化的建设队伍薄弱,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原因有二,一是从业基础农业信号化人员多数为非专业出身,未能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有效的建议与指导;二是农业信息化建设最终受益者是农民,农业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多数农民没有得到正规指导培训,对计算机知识并不了解,操作能力也较差。

三、推进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议

(一)对农业信息资源要科学规划,建立起农业管理服务系统、农村信息市场服务系统以及农业监测预警系统是实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核心。要发展农业信息化,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资源:

1、要制定统一的信息标准。

2、要能实现信息采集与交换,需建立起稳定的现代农业信息收集的渠道。

3、开拓国外农产品经营生产的信息源,要用国际化数据库来检验信息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在做好以上三方面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管理服务系统,农产品监测预警系统和农业信息市场服务系统联合起来,为现代农业信息化发展引领了正确的方向,进而促进了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二)强化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意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农业信息的综合平台服务建设工程。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既是现代农业重要的基础,同时也是现代农业重要的标志,如果没有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农业。因此强化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意识不足,要采取有力、积极主动的方法措施,从农业经济信息化的建设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从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和技术多方面培育人才,鼓励优秀大学生毕业回到家乡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倡导集体、企业、个人参与到农业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出一支适应国家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所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三)健全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没有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就没有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完善。健全基础设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对此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启动专项资金,从资金投入来加快扶持的力度,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国内外企业先进技术推波助澜。因此只要领导到位,措施得力,才能保证资金到位,进而使农业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成为政府承担的职责。此外政府可统一领导各方面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区域、各行业在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作用,做好科学规划、布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