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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大力开展质量立县区活动。各县区积极开展质量立县区活动。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实行市长质量奖励制度。依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每年评定、奖励一批优秀企业。不时提高市场竞争力。
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对列入规划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2012年,培育13个中国名牌产品、13个中国驰名商标、610个省名牌产品、610个省著名商标、1520个省优质产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四)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演讲制度。
1.建立和完善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测评、应用和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统计局。
2.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演讲制度。加强对县区、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市质监局每半年向市政府演讲一次产品质量状况。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统计局、发改委。
3.建立和完善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状况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产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等状况。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环保局、建设局、发改委、统计局、商务局。
五)加强质量平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积极推进金属镁等特色优势产业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民生计量、食品等惯例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去年市、县两级质检网络基本满足全市产品质量检验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
六)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平安工程。建立健全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质量平安预警平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市、县区财政足额保证食品监督抽查相关费用。推进食品平安市创建工作,去年达到食品平安乡村基本规范,2012年达到食品平安优秀乡村规范,各县区达到食品平安示范县区标准。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畜牧局、财政局。
七)大力实施规范化战略。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范化战略的意见》政〔2007〕27号)要求。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体系。
1.加快循环经济规范化建设。完善循环经济规范体系。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循环经济规范体系,重点抓好煤电、金属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四大产业循环经济规范的推广实施,力争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科技局、水利局、建设局、商务局、统计局。
2.大力实施农业规范化。力争到2012年优势农产品规范化生产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
3.加快推进服务业规范化。建立现代物流、金融、安全、旅游、文化、商贸、医疗卫生、交通、电力、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银监局、供电公司。
八)大力实施质量兴企工程。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等管理体系认证,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大力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培养一批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九)着力抓好安居疏通民生工程。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保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规范。保证水利和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程质量监控,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构建道路运输平安保证体系,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平安设施建设,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运输行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
十)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各主要服务行业加强素质培训。增强服务功能,不时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证服务平安。2012年,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质监局、银监局。
十一)实施生态环境维护工程。环保部门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水平。去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6.2%和10.8%,乡村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平均达到8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坚持100%,市区污水处置率达到80%以上,县、区污水处置率达到70%以上。2012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发改委、质监局。
十二)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电子政务、质量状况权威、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对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质量平安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畜牧局。
二、实施方法
一)去年1月—2012年9月。积极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二)2012年10月—12月。总结经验,改进缺乏,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立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质监局、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平安等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
(一)以强化领导干部为核心,明确工作责任
平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平安工作,关键在领导。为此,委领导充分认识平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克服重经济工作轻平安工作,树立经济发展与平安建设工作一起上观念,自觉地克服抓抓停停时紧时松的临时观念,树立常抓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营造全面参与,齐抓共管,人人为平安,平安富人人的浓厚氛围。为把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委除了做好本委的平安创建工作,同时关注系统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要求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对平安建设活动,将建设“平安**”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工作由专人具体抓,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系统与各单位、各单位与各科室都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高大家对创建“平安**”工作的认识,并及时成立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平安**”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平安单位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各单位都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布置创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
(二)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狠抓工作落实。为真正转变平安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在实际活动中,我委坚持抓好“三个实字”:一是求实。针对平安建设在活动中存在厌烦情绪、图形式、走过场的情况,我委坚持从强化活动实效入手,由平安办主任携带委口各单位有关人员,交叉检查,并交流开展经验。要求负责平安建设的人员提出操作性、可行性强的活动意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二是务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着力在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上下功夫,在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上下功夫,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落实。为巩固、完善、提升此项活动,我委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岗位和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市重点办全体人员在委领导的带领下,深入省、市重点项目工地,了解重点项目开展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业主单位提出了创建平安项目要求,树立平安、安全、和谐意识,把工程安全、人身安全摆在首位,在安定、稳定上唱响品牌。同时,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指导委口各单位共同抓好平安建设这一事关全局的工作。
(三)以维护稳定为着力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发改委铁路办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福厦铁路**段现场指导征地拆迁工作,面对铁路建设这一关系**未来的发展与拆迁户及失地农民利益的矛盾。如何处理好拆迁、安置进度与农民个人利益问题,在拆迁涉及面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有些地区群众有抵触情绪,存在互相串联,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等不良行为,特别是有些老人,对**铁路建设不予支持,认为自己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适应当地生活,现拆迁安置在异地不习惯。群众工作无小事,铁路办全体工作人员克服种种困难,深入基层、深入被拆住户、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栏、广播、标语、拆迁户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补偿办法及方案,做到家喻户晓。工作队实行“公正、公平、公开”制度,以公告的形式将征迁范围,拆迁原则、程序和补偿标准、注意事项告知群众,力求让群众满意,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结合实际予以解决,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支持。
(四)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注意提高实效。为真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为群众所想,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比如,曾经梅园路东段拆迁问题,所有拆迁户多年来一直不停上诉,为了做好应诉并据理说服,本委根据领导批示,查阅一些档案资料,作出了有理有据的答复,使矛盾得到很好的解决。
(五)以长效管理为出发点,不断强化措施。为使此项创新工作,进一步唱响叫亮创特,做强做大,真正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注重在强化措施和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注重宣传。经常组织召开各种分析会议,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还利用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二是创造典型。要求本委及系统各单位对活动中涌出现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认真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推广典型。三是落实制度。重大节日期间,安排值班留守,由领导带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争取工作主动。四是深入排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对单位和辖区的治安状况调查和分析,对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排查,针对排查的问题,采
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平安建设是政法部门的事,存在职能部门热,其它部门冷,对平安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平安建设是软业务,只要不出乱子,不出大事,关系不大。
(二)抓落实不够。我委除了做好本委的平安工作以外,还兼负着委口各单位的组织指导作用,但由于日常事务较多,平时只是组织开会,传达精神,布置任务,具体深入抓落实偏少。
三、对策措施
(一)以强化领导干部为核心,明确工作责任
平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平安工作,关键在领导。为此,委领导充分认识平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克服重经济工作轻平安工作,树立经济发展与平安建设工作一起上观念,自觉地克服抓抓停停时紧时松的临时观念,树立常抓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营造全面参与,齐抓共管,人人为平安,平安富人人的浓厚氛围。为把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委除了做好本委的平安创建工作,同时关注系统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要求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对平安建设活动,将建设“平安**”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工作由专人具体抓,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系统与各单位、各单位与各科室都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高大家对创建“平安**”工作的认识,并及时成立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平安**”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平安单位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各单位都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布置创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
(二)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狠抓工作落实。为真正转变平安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在实际活动中,我委坚持抓好“三个实字”:一是求实。针对平安建设在活动中存在厌烦情绪、图形式、走过场的情况,我委坚持从强化活动实效入手,由平安办主任携带委口各单位有关人员,交叉检查,并交流开展经验。要求负责平安建设的人员提出操作性、可行性强的活动意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二是务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着力在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上下功夫,在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上下功夫,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落实。为巩固、完善、提升此项活动,我委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岗位和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市重点办全体人员在委领导的带领下,深入省、市重点项目工地,了解重点项目开展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业主单位提出了创建平安项目要求,树立平安、安全、和谐意识,把工程安全、人身安全摆在首位,在安定、稳定上唱响品牌。同时,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指导委口各单位共同抓好平安建设这一事关全局的工作。
(三)以维护稳定为着力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发改委铁路办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福厦铁路**段现场指导征地拆迁工作,面对铁路建设这一关系**未来的发展与拆迁户及失地农民利益的矛盾。如何处理好拆迁、安置进度与农民个人利益问题,在拆迁涉及面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有些地区群众有抵触情绪,存在互相串联,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等不良行为,特别是有些老人,对**铁路建设不予支持,认为自己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适应当地生活,现拆迁安置在异地不习惯。群众工作无小事,铁路办全体工作人员克服种种困难,深入基层、深入被拆住户、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栏、广播、标语、拆迁户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补偿办法及方案,做到家喻户晓。工作队实行“公正、公平、公开”制度,以公告的形式将征迁范围,拆迁原则、程序和补偿标准、注意事项告知群众,力求让群众满意,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结合实际予以解决,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支持。
(四)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注意提高实效。为真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为群众所想,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比如,曾经梅园路东段拆迁问题,所有拆迁户多年来一直不停上诉,为了做好应诉并据理说服,本委根据领导批示,查阅一些档案资料,作出了有理有据的答复,使矛盾得到很好的解决。
(五)以长效管理为出发点,不断强化措施。为使此项创新工作,进一步唱响叫亮创特,做强做大,真正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注重在强化措施和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注重宣传。经常组织召开各种分析会议,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还利用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二是创造典型。要求本委及系统各单位对活动中涌出现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认真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推广典型。三是落实制度。重大节日期间,安排值班留守,由领导带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争取工作主动。四是深入排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对单位和辖区的治安状况调查和分析,对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排查,针对排查的问题,采
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平安建设是政法部门的事,存在职能部门热,其它部门冷,对平安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平安建设是软业务,只要不出乱子,不出大事,关系不大。
(二)抓落实不够。我委除了做好本委的平安工作以外,还兼负着委口各单位的组织指导作用,但由于日常事务较多,平时只是组织开会,传达精神,布置任务,具体深入抓落实偏少。
三、对策措施
我局认真学习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综治刊物等有关文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综治工作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主要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内部达到“三无”(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内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因内部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我局积极参加市综治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并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基层打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二、加强普法知识学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学习普法知识和综合刊物的学习,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努力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加强了机构建设,在局长总负责的基础上,由办公室牵头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为把综治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一、积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
我局认真学习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综治刊物等有关文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综治工作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主要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内部达到“三无”(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内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因内部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我局积极参加市综治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并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基层打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二、加强普法知识学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学习普法知识和综合刊物的学习,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努力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加强了机构建设,在局长总负责的基础上,由办公室牵头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为把综治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我局认真学习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综治刊物等有关文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综治工作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主要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内部达到“三无”(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内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因内部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我局积极参加市综治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并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基层打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二、加强普法知识学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学习普法知识和综合刊物的学习,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努力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加强了机构建设,在局长总负责的基础上,由办公室牵头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为把综治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960元。同比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000元,同比增长18%以上。
2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达40%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0万平方米。
3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400元。
4公办幼儿园比例达67%省优质园比例达55%3-6岁适龄幼儿在公办园就学的比例不低于7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50%
5公众安全感达89%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2以内;全区环境质量指数稳定达84分以上。
6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18%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70%以上。
7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92%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8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低于50元。
8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20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75%以上。
9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5%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0%
10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720平方米。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达30%
二、重点工作
(一)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鼓励创业富民。
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
1促进充分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所有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6000人,实现再就业4000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2激励全民创业。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居民创业。全年扶持各类创业5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1500家,个体工商户3000家,新增注册资本32亿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3推动科技创业。加快建设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大力实施“321计划”和“英才计划”新增孵化器孵化面积17.2万平方米,引进初创型科技企业200家,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50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沿江组宣处、经发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4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再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培训。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提供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32000人次,技能鉴定5000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63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5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加大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力度。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全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全区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劳动保障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9%调解率达83%责任单位:区总工会,人社局、工信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6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富民合作、劳务合作等农民合作组织。新增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村11家,实现资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农户参加各类合作组织参合率达6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7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帮扶力度。开展党员干部、公务员、有能力的家庭“一对一”牵手活动。建设14个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确保1.4万户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工委,区农业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二)加强住房保障。
8全年新增经济适用房100套、廉租住房20套。实施老小区整治出新4个。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切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改革。
9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药监局、财政局,各街镇)
10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大厂医院异地改扩建、区中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镇中心卫生院省标建设。完善“双向转诊”和社区首诊制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率达55%以上。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新城指挥部,各街镇)
(四)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11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稳步推进城乡保障制度并轨。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2提升社会福利普惠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2%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0%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80岁以上的老人常见病规定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全民普惠殡葬服务。
13完善特殊群体保障制度。推进低收入信息核对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011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农村五保对象、重残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同步实现自然增长;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补贴联动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镇)
14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实施残疾人幸福工程。建成街镇残疾人托养中心8个;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350户、配置器具660件。贫困家庭残疾人享有免费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15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福利院迁址重建;加快19个街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60周岁以上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增加到400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五)加强综合整治。
16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5街镇改水工程。实施河道整治清水工程。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50%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55%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镇)
17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建成户用沼气池8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0处、秸秆固化基地项目1个;村庄绿化13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达标率达95%创建不少于10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各街镇)
(六)确保市民出行便捷顺畅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18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全力做好重点交通工程配套服务工作。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9提升公交服务保障水平。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72辆。财政局,各街镇)
(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2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推动实验高中和程桥高中四星级创建工作;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化水平。全年完成6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完成700名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600元,初中每生每年达800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率95%以上,公办初中就读率100%继续实施幼儿助学券制度,对六类困难家庭子女继续实行政府助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2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五星级文化站1家,8家村(社区)文化室建成市示范点;街道50%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为基层送图书3500册以上,送戏送演出100场以上,放映1584场公益电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400场次;发展有线电视用户6000户。确保1个街道进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行列。启动青奥文化城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各街镇)
2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馆有组织免费开放。全面实施区体育中心、奥帆基地、省水上训练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八)实施“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
23推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全力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全面实施“三优”优孕、优生、优育)计划;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责任单位:区人计局、财政局,各街镇)
(九)深入推进“平安区”建设。
2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区建设覆盖率达100%技防入户率城镇沿街商户及单位达100%居民户达80%以上。
25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做到应援尽援。健全工作责任制,推行“阳光”推进领导下访、约访、接访常态化。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区局、司法局、综治办、维稳办,各街镇)
26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95%增添100辆校车,保证小学生交通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规划建设多功能防灾救灾减灾中心,组建防洪抢险、防化救援、防暴处突、治安防范的四防”队伍。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应急办、药监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分局、建工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生工作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发改局。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民生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街镇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辖区民生工作。责任单位: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平安温州”建设大局,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企业平安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平安、海洋渔业与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与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旅游平安等领域为重点,
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确保全市平安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3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与监督。加大事故防控力度,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尽快建成完善的平安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水平减少事故损失;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深入开展平安生产规范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企业平安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提高平安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完全淘汰平安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责任
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应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
一)严格落实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到现场带班。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按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分;对发生事故而又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按有关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分,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用品、露天矿山等高危行业和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建)吊装、重大设备维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重大危险源施工、交叉作业、高空悬挂作业、事故抢险等活动,以及双休日、夜间作业和节假日连续生产的企业,必需严格实行负责人轮流带班或定时巡查制度。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
二)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平安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平安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维护检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平安监管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防控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企业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依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需经过平安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存在员工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
四)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平安教育培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按规定进行严格培训。要依法严肃处置,直至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要在3年内全部装置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非煤矿矿山要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五)严格落实企业应用先进适用平安技术装备制度。列入国家公布目录的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地下矿山要在3年内完成“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技术装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和旅游包车、包车客运车辆,要在2年内全部完成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平安使用;60马力以上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海运船等,要在3年内全部装置AIS船载终端设备,行驶航程可能超越AIS覆盖范围的海洋捕捞渔船卫星监控和通信终端设备装置率要达到90%以上;大型起重机械要装置监控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推广实施全程在线监控。
保证平安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平安生产检查与评价、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平安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平安技术研发、应用和改造等方面必要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平安制度和全员平安风险抵押金制度,
六)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临时投入制度。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制度。提高企业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及事故善后处置能力。
编制和管理好企业平安生产应急预案,
七)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平安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应急预案要与同级政府平安生产和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平安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年底前要达到平安生产规范化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必需达标而未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平安生产许可证,
八)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和规范化达标制度。继续推进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建设。责令停产整顿;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机械(船舶)制造、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要抓紧制定实施平安生产规范化达标计划。对目前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行业(领域)企业,要根据《温州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平安生产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依照“先规范化,后标准化”要求,认真开展“万家创建,百家示范”平安生产规范化建设,为向规范化建设过渡奠定基础。
三、加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保证企业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平安生产的知情权。高危行业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每年初要与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平安生产许诺书,
一)建立企业平安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企业必需及时公开本单位平安生产基本信息。保证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平安生产事故。许诺内容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形成社会对企业平安生产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
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劳动保障、财政、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工商、质监、电力、住建、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平安生产考评结果分别对企业的贷款审核、参保征收费率及赔偿支付比例、电力增容扩容、有序用电及电费结算、竞标资格、用地、采矿权招拍挂、政府推销资格、项目核准、技改贴息布置、证照年检等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二)实施企业平安生产诚信管理。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范对企业平安生产情况进行系统综合考评。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和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含)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
三)建立平安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由平安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新闻媒体上公布,并通报给劳动保障、财政、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工商、质监、电力、住建、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不得给予技改贴息等优惠政策,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工伤平安应按规定提高费率,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申报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创建文明单位等各类荣誉的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劳模评选等实行一票否决。
四、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
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中,
一)强化企业平安生产属地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强化乡镇、村居平安监管机构网络建设。平安监管部门、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及外来建设施工企业驻地项目部)实行严格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各级平安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提高平安监管工作效率。
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二)强化行业平安监管力度。坚持“抓生产经营必需抓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平安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专业监管,依托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加强平安生产行业自律,逐步形成行业平安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平安实施,
三)强化平安生产源头管理。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平安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未做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平安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平安生产评估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平安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平安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登记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明确不同平安类别企业的监管主体、监管频率、监管内容、平安类别调整方案等。并及时掌握企业的平安生产状况,
四)实施平安生产分类管理。平安监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分类评估。及时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评估整改。逐步将分类管理措施与企业平安生产诚信机制结合起来。年底,力争工矿商贸企业实现平安生产分类评估全覆盖。
加强联合执法,
五)严肃查处企业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平安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经贸、监察、消防、国土资源、住建、海洋与渔业、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取缔关闭非法违法以及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平安隐患,要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相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应给予责任追究。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快推动平安评价、平安培训、技术支持、技术改造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有序发展。平安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范规定开展专业服务活动,
六)强化平安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平安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企业平安生产状况,并对相关评价结果和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其相关资质。
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七)强化平安生产社会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要进一步疏通平安生产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对举报属实者按规定予以奖励。
五、实行更加有利于企业平安生产的政策措施和激励约束机制
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平安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由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定期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发改、经贸、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制定完善有利于加快平安生产科技进步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调整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完成化工行业平安发展规划编制,
二)加快推进化工产业集聚发展。要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专门区域的专项规划工作。明确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区域,依照“生产进园区,经营进市场”要求和“增量必需向化工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原则,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基础上,逐步搬迁调整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化工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园区的平安监管工作,落实监管和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完善应急救援措施。要尽快启动温州市化工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化工经营企业集中经营、有效监管、规范发展。
将平安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平安生产基础设施、支撑保证体系建设和企业平安生产科技进步工作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保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对于涉及生产平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所需经费应予以保障。要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快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平安生产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平安监管效能。
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企业,
四)加大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冒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从重处分。
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依然存在对所在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
五)严肃对“打非治违”不力的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给予相应的政纪奖励;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督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按规定报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造成2人死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的查处由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结案后,
六)强化平安生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查处平安生产事故。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较大以上事故考核权重。发生较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
(一)根据安义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围绕城镇建设总体框架,完成《安义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安义县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6-2015)》、《安义县交通发展白皮书》和《安义县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
(二)加强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将整治城市“三乱”(行人乱走、非机动车乱行、机动车乱停)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文明,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改造工作,科学组织开展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不断完善交通设施。
(四)建设智能化信息控制系统,完善规范性的交通语言。
(五)树立静态交通理念,建设与交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社会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个人开办社会停车场,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六)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两保”(即交通事故下降、保安全、保畅通)。
(七)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努力争创二等管理水平。
(八)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年底达到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标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城市交通
成立安义县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县长周亮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刘祈虎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和县发改委、公安局、物价局、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商业局、财政局、教体局、工商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政府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杨志雄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熊晓明同志兼任。
(二)加强道路交通前瞻性研究,编制城市道路管理各项规划
结合安义县城市总体规划,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安义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于7月底前完成《安义县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由县发展和改划委员会牵头于10月底前完成《安义县交通发展白皮书》。由交警大队牵头于3月底前完成《安义县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6-2015)》。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为全面提高市民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根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下发的《江西省“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全县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政府信息中心、文广局、电视台等有关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县教体局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不少于两堂交通安全课。
3、县司法局要以全民普法教育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并在全县举办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考试。
4、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县评创4个交通安全示范村、4个交通安全示范社区和4个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同时,评出若干个“黄牌警示单位”。
5、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客车、出租车等驾驶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客车、出租车驾驶人员继续开展“文明行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此项工作于4月底前步入正轨。
6、由县委宣传部牵头,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交通,做文明行路人”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7、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开展并认真做好全国第一个公共交通周及2007年9月22日我县首个“无车日”活动。
(四)加快城市路网建设,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畅通
加快老城区路网改造和新城区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改善路况,提高道路系统的可达性。龙津镇要结合城中村改造、低洼危旧房的改造,加大支路、街巷道路的改造拓宽,打通道路微循环,形成区域性的微循环路网,缓解主干道、次干道的交通拥堵。
(五)加大管理设施投入,强化交通科技应用
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进行规范完善。
1、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建局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增设、完善各自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2、建设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协调控制手段解决部分易堵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问题,重点改善县城内的交通环境。
(六)科学组织交通,缓解老城区交通压力
1、治理老城区交通堵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1)拓宽心桥楼、中医院路通岛转角路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对县城东一路和前进路进行工程改造,拓宽街道,缩短人行道。
2、在县城人民商场、塑料厂路口安装信号灯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县城主要街道标志标线,合理渠化交通流量,优化通行权,变无序交通为有序交通,加强交通组织。
3、由县交通局、城建局规划建设一家大型停车场,由于现有的停车场面积过小,所容纳的车辆有限,出口又临近街道,将其改为小型机动车停车场,禁止大货车停放,另外选址建立大型停车场,以缓解我县停车难的困难。
(七)规范停车秩序,解决停车供需矛盾
1、全面调研全县停车布局,就新老城区停车场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现有的配建停车标准。引进先进的停车技术,加快停车场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开办院内停车场,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凡吸引交通流的项目(如酒店、娱乐场所等)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2、凡按规划批准建设的停车场改变其原有用途的,必须督促整改,恢复其原批准建设的功能。
3、凡改变房屋用途,用作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其停车泊位必须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并提高收费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分布实施。
4、规范临时占道停放。道路宽度允许的部分支路,可科学规划、设置时段性占道停车泊位。增设路面停车泊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现有的停车泊位实行区域差别计时累进收费。人行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
(八)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对2007年排查出的南安公路23Km+300m路口事故黑点采取改造路口、增设警告、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治理。
(九)治理交通乱点,整治交通秩序
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目标,针对营运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车辆、盗抢机动车等)非法违规、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行驶问题,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危险化学品道路安全秩序、静态停放等突出问题,扩大路面管控范围,加强道路监管,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疏导管理,做到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带动交通秩序全面改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工作的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项目推进,落实层级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贵阳市加强对新型社区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一是建强班子。2012年3月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综治委作为常设机构,位列党委各部门之首,书记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政法委、公安局、群工中心(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60余家部门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全面统筹。二是落实目标任务。先后制定了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了4大类97项任务,由相关市领导牵头的1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落实。出台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平安社区创建标准,明确了群众安全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25项指标,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新型社区、温馨家园”创建,重点向平安建设倾斜,市级社会公益事业安保项目经费平安社区创建占一半以上。按照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将社区政法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长。四是强化责任查究。制定群众安全感考核办法,把提升社区群众安全感作为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局、综治办等主要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了社区群众安全感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对群众安全感排名全市后六位的社区实行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构建社区平安建设新模式
区直管社区,实现了管理体制扁平化,有效整合各类平安建设资源。一是推行共建共治。新型社区实行“大党委”工作机制,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社区的党委及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将辖区内有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负责人选聘为社区党委副书记或委员,有效整合辖区内各个单位的治安力量、监控设备等资源,建立起协作配合、高效快捷、服务群众的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反邪工作平台。二是实行“五联”工作法。开展警民联动、联治、联防、联管、联调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奖惩制度。把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维稳、治安管理、发案控制挂钩,实行社区警民议事会、警务工作联席会、社区群众对民警的评议制度。三是开展网格化管理。以200—400户左右为标准,将全市新型社区划分为2768个网格,配备3500余名网格管理员,由社区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报酬、统一考核,网格员作为“全科医生”,统筹做好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完善社区动态治安防控体系
贵阳市坚持力量前移、阵地前设、防控前置,狠抓社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强社区政法机构。成立社区政法委和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部,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负责统筹、协调、实施社区内的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按照“一社一所”的方式设立社区派出所,新增1000名民警、1000名辅警,全部充实到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46个片区司法所,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35个,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司法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严打”。深化“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财型犯罪。专门组建便衣侦查分局,与社区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市场、广场、公共交通等易发案场地的巡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三是狠抓治安防控。建立社区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充实完善社区人口、设施、事件、城管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公安、计生、人社等部门数据适时互通,做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握、管理全覆盖。组建了3000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新增200辆移动执勤警务车,新增1万个高清探头。推广“平安E家”、单元防盗门、门禁系统、超B级锁等技防入户工程,提高楼群院落治安防控水平。
抓牢社区平安建设重点
在新型社区平安建设中,贵阳狠抓涉及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方面。一是优化流动人口服务。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变管控为主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新管理融入、社区融入和政策融入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建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严格实行“一证三报告三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工作,使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同城待遇”。二是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积极推进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心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回归社会的“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通过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吸收特殊人群培训、就业,共投入扶持经费2622.5万元,建立25个面向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的阳光就业基地,先后安置特殊人员5300余人。三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制定《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对新型社区闲散青少年进行台账管理,建立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建设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免费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教基地。近年来,由社区送入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读学校培训教育的失足未成年人达3000余名。
切实维护社区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