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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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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论文

篇(1)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Akerloff.G.“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rchanism”[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0(84)

2Stiglize,J.andA.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81(71)

3阙方平.中国银企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评论,2000(1)

4刘端.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市场结构的影响[J].当代经济科学,2001(3)

篇(2)

【关键词】金融危机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是指银行贷放出去的款项,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而形成逾期、呆滞或呆账,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管理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防化信贷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的授权操作与内控自律制度建设的严重不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控制理念和行为偏差,以致信贷资产不良率还处于高位运行。在金融不断对外开放的今天,如何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便成了银行能否提高竞争力的关键。

作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从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着手,提出了治理信贷风险的相关措施。

1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现况

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加强信贷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其中内部风险起主导作用,并决定外部风险。

1.1内部风险

1.1.1素质风险。是指因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原因导致的信贷风险,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品德素质两个方面。业务素质偏低的信贷员一般很难对一笔贷款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贷款的风险增大;品德素质较差的信贷人员则容易导致、以贷谋私的道德风险。

1.1.2程序风险。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往往使得贷款风险变得不易控制,有时甚至加大风险。

1.1.3管理风险。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能否落实到位是贷款能否正常收回的关键。从现行管理机制看,贷后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或不到位的现象,给贷款的安全回收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1.1.4政策风险。每一种信贷业务的开办和发展都以相应的信贷政策作为前提,但在现实中,信贷业务有时很难与信贷政策变化相适应。

1.2外部风险

1.2.1经营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一旦银行贷款到手,主动权就转移到借款人这边,贷款使用和归还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贷款银行既不能参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更不能干预其经营决策。借款人经营上的风险将直接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从而导致银行贷款的风险。

1.2.2中介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当收益,会为借款人出具不真实的报告,隐瞒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问题。这种做法使贷款银行在不真实资料的误导之下错误地发放贷款,造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1.2.3行政风险。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在人事、行政、业务上不受当地政府管理,但并不等于不受当地政府影响,有时受影响的程度还比较大。

1.2.4诚信风险。借款人还贷意愿与其法定代表的个人品德有关,还贷能力强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强;还贷能力弱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差。

2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2.1银行自身原因

2.1.1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而言,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主要凭借个人主观意愿,无论是贷前调查还是贷时审查,都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以及完善的贷后检查工作。贷款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企业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问”的做法必然导致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的增多。另外,信贷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明确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2.1.2信贷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企业信用分析时,采用定性方法者较多,缺乏系统科学的定量分析。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如缺乏对企业违约风险分析模型、企业破产失败预警模型等科学定量模型的开发和使用。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也主要是由各个银行自己进行,评级的主观性强。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关于企业完整信息的数据库。

2.1.3缺乏高素质人才。当前,信贷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对于高素质人才的要求是:既懂银行业务,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既有深厚、渊博的经济、金融、法律知识,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既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又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2外部环境因素——金融环境影响

2.2.1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的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2.2.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信贷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由于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的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2.2.3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

2.2.4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3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3.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努力实现从粗放管理向规范集约管理转变,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平衡,风险与资本相匹配的理念。全面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层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逐级签订风险责任书,从内部构筑有效的“信贷风险防火墙”。

3.2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

对于商业银行,假如借贷者的信用意识增强,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就会减小,可以降低借款者违约的概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从根本上提高了商业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

3.3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规范的信贷业务操作制度一般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三个部分。将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以客户现金流量分析和客户还贷能力的判断、预测为信用风险度量尺度。保证信贷业务高速度、高效益、高质量发展。

3.4建立科学快速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机制

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有助于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加强信贷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提高信贷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

3.5开展科学的贷款组合管理

篇(3)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Akerloff.G.“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rchanism”[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0(84)

2Stiglize,J.andA.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81(71)

3阙方平.中国银企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评论,2000(1)

4刘端.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市场结构的影响[J].当代经济科学,2001(3)

5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6王琳.信息不对称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J].金融论坛,2001(8)

篇(4)

二、目前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央行的大力支持,在信贷管理中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中还存有诸多问题,整体表现为管理水平低下。为有效解决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与探究。

1.信贷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经营机制不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在信贷风险管理中是商业银行得以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就国内外管理来讲,我国要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银行内控制度落后的主要原因就是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并未建立专门信贷决策机构,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只能遵循传统的比率指标进行管理,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确保整个信贷机制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存在银行内部不合理的信贷权力分配情况。如部门基层管理部门拥有极大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无法发挥其功能性,严重影响了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

2.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风险承担主体明确的基础上,在明确风险承担主体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及利益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在国外先进国家的商业银行管理中,其风险承担主体主要是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在银行经营的整体过程中最高管理层将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对其经营中存在的全部风险进行承担,同时将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但现阶段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方面并没有有效地进行分离,在最终风险承担边界方面也没有做到明确划分。这种情况下,最高管理层将无法对所有风险及责任进行最终承担。致使国家对银行业行政管理进行过多干预,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管理者的信贷风险意识较差,对风险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各种信贷问题的出现,进而影响到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

三、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地方性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其资产负债的状态,这种特殊企业在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极大的风险性。银行经营过程中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面临着极大的经营风险。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信贷业务存在多种风险,主要有环境风险、管理风险、交付风险及金融风险。在银行经营中因其具有高负债特点,因此必须加大信贷风险管理的力度。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存款是其资产形成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主要特点表现为高提取性、高流动性及短期限性等,这些特点的大量存在致使在流动性及期限性方面与银行的资产与负债不相符。当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产生变化,如形成大量不良贷款等,都会在流动性及期限性方面加大银行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性,进而导致银行面临极大的风险性,甚至出现倒闭的危机。为推动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及满足高负债经营的要求,管理层必须对信贷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强化。作为一个具有较大外部负效应的企业,地方性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负债率,且其债权人分布面很广,在社会各个阶层都有所覆盖。当银行因承受过度信贷风险而倒闭,将损害到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在经营过程中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问题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如一家银行出现极大风险导致银行倒闭,将会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信贷风险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并造成宏观经济震荡,必须对信贷风险进行严格控制。

四、强化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为确保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能够正常运行,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控制力度。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内容,信贷风险管理必须从战略层面上进行分析、探究。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对信贷结构进行适当地调整,同时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督及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为提高管理水平,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对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完善必须做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建立直接由管理层推动的内控机构。由管理层建立信贷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取得成功。作为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必须对高级管理层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指导及监督。为了对内部控制职责进行更好地履行,银行董事会可以进行相关职位的下设,进而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确保董事辉决策的独立性及可行性。其次,在内控体系建设中强调信贷部门的职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应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不断强化,促使各个部门形成一个良好的整体,进而对内控体系的工作效率进行有效提升。只有完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地方性商业银行才能在信贷业务各个发展阶段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2.信贷结构调整,信贷风险分散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处理集中性信贷风险时,必须对其现有信贷资产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多元投资方案,对其信贷风险集中情况进行有效改善。对贷款实行分散政策,可以对银行抗风险的能力进行有效提高。在分散信贷风险中主要应用的方式为分散客户及分散资金投向行业。行业分散是指商业银行将贷款分别投放到不同的行业或产品上,使贷款客户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多样化,并且各行业间有较强的独立性。从地方性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内部环境看,信贷结构调整、信贷风险分散,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信贷资产结构,全面评价信贷质量,及时有效地对潜在的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并实现银行内部信贷管理质量逐步提高的目的。

3.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督及管理健全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可以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为达到预期目标,地方性商业银行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将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进行有效改善,同时对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进行不断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波动趋势进行预先合理地判断,加强管理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及管理过程中的主动性。加强客户授信制度的规范性,对客户的资金需求总量进行科学分析,并制定合理的还款期限。在贷款期限即将到期时,必须督促客户按时还款,防止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形成极大信贷风险。

篇(5)

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起步较晚,且有我国居民和企业的高储蓄率支持,使得银行信贷的间接融资方式在我国融资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传统优势和法律限制,银行贷款依然是我国企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重要的微观主体,其控制和影响着数量庞大的资金,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通畅。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渠道广、网点多,可对社会经济产生广泛而直接的影响。

1.2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存款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居民与企事业单位存款、金融债券、政府注资及国际融资,其中存款为主要来源,居民和企业的存款属于银行的被动负债,由于高比例被动负债的存在,一般银行主动信贷的动力不强,即使是近几年银行发行债券量上升,主动负债比例仍较低。理论上,当存款占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绝大比例时,央行能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紧缩型货币政策有效减少银行的可贷资金,从而收缩信贷规模,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但在实际中,存款属于银行的被动负债,不受央行和商业银行控制,且居民与企业存款主要受前期和当期经济形势影响。因此,当经济过度繁荣时,尽管央行希望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方式限制银行的可贷资金规模,但由于良好的经济形势,存款规模继续上升为银行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能够不受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继续提供贷款释放流动性。所以大量被动负债的存在将限制央行紧缩型货币政策的效果。

2商业银行信贷渠道对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影响

从货币当局的实践来说,判断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最终标准为:在既定的经济制度、金融结构和金融制度下,货币当局选择特定的货币政策体系,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实现最终目标的程度和时滞。国内外经济理论界对货币政策是否有效的判断不一:凯恩斯学派和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通过构造IS—LM模型证明了在长期经济增长过程中,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者在肯定货币政策重要性的前提下,认为货币政策只在短期内有效,而在长期内无效;而理性预期学派则强调预期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从根本上否定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认为货币政策即使在短期内也不能持久地影响实际产量。首先,作为央行调控货币政策的工具,货币供应量、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利率的变动可以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表明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信号传导至商业银行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同时,国内生产总值和物价指数也能有效影响银行的信贷增量,验证了商业银行借贷行为的“顺周期性”,也反映了商业银行信贷会受实体经济“倒逼”的影响。其次,商业银行会根据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作出独立信贷决策。根据前文的分析可知,当中央银行提升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来收缩流动性时,商业银行信贷量会下降,这从脉冲响应函数中可以看出,但针对利率上升,银行信贷量会先下降再上升,由于利差水平的提高,银行有足够的动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当货币供应量M2增加时,宽松的流动性会促使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此外,当银行信贷受到国内生产总值和物价指数的正向冲击时,会因为利差下降而缩减贷款,但最终随着时期推移会扩大贷款规模。在贷款存量增长率GL的方差分解中,第一期GL仅受自身和CPI的影响,这与银行信贷决策主要参考已有信息有关;同时,CPI对GL的贡献度大于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这也说明了当银行预期经济形势良好时,可能会逆紧缩政策行事,继续扩张贷款。这些都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反应比较强烈,且商业银行作为微观主体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因此在作信贷决策时有时会偏离货币政策目标。最后,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对货币政策有效性能产生一定影响。实体经济对信贷冲击的反映略有滞后,但信贷增长能有效提升经济增长,商业银行释放的流动性也会推高物价。经济过热时,尽管央行会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来紧缩经济,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充足,会顺经济形势扩大贷款,进一步推动经济和物价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和资金来源比较充足,因此,受到央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约束较小,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可能与货币政策目标相悖,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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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的审批是否严格按照授权,有无越权放贷,是否审贷分离。

(三)贷款的发放是否越过规模,有无一味扩大贷款规模,导致贷款风险过大。

(四)对关系人贷款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有无放宽贷款条件,有无发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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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查贷款集中风险,看有无向一个或一组关系密切的借款人超比例发放贷款。

(六)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是否合法有效。(1)抵押物法定所有权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出租或共有等于第三人的产权,使用权与处置权关系。(2)抵押物是否处于被监管状态,是否为允许自由买卖的财产,是否已进行保险,风险程度如何,保险权益是否能转让给抵押权人。(3)抵押物法定缴纳税费等手续是否完备。(4)抵押物产权证明所指向的财产标的是否真实存在,其状况如何。(5)抵押物品名、数量、单价等是否与借款申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所反映的一致,价值评定是否合理。(6)抵押合同是否经法律公证。

(七)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否做到部门专管、风险识别、及时处理,损失类贷款的界定、转账、核销是否合规。

(八)贷款利率是否执行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或变相改变利率,违规竞争。

(九)贷款分类是否真实、合规、准确,有无随意调整,虚报贷款质量。

二、信贷质量审计的方法

(一)符合性测试

在全面了解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正确评价贷款控制制度,确定审计重点,把握审计方向。

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内控程序测试一是通过询问等方式,了解银行对贷款控制的环境及程序等的情况。二是穿行测试,即抽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信贷交易,并对其各控制点进行测试,审查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

控制测试。控制测试是为了获取审计证据,证实银行内控制度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一是设计测试,即内控制度和程序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有效发挥和控制风险。二是执行测试,即审查内控的有效性,看其运行是否连续,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否实际发挥作用。如对贷款审批程序的评审,主要内容有:(1)贷款的审批是否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越级审批、化整为零或未经信贷调查即进行审批的情况。(2)是否体现审贷分离原则。首先,审查银行是否设置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这三个不同的岗位,是否保证岗位之间的相万独立与制约;其次,审查对借款人的使用调查和贷款的审批权是否分开,是否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3)是否要求和保证信贷人员进行充分的信贷调查。(4)贷款审查是否严格。(5)贷款发放是否符合信贷政策。

2.依据测试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对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的环节,可降低抽查比例,反之则重点抽查。

(二)分析性测试

贷款质量审计要以贷款数量为基础,对贷款分类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反映贷款总体状况和结构,提示贷款内在风险,然后进行历史数据比较,同业比较和贷款投向结构分析,从贷款各要素及结构中去寻找其运动的规律并发现其中的差异,以此作为审计重点,获取证据。

1.比率分析

将银行五级分类贷款,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与全部贷款余额作比较,审查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及其分布。

2.比较分析

(1)同期比较分析。审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与同期经济变化大体一致,则属正常;反之,要做进一步分析。

(2)同业比较分析。对同一组经营规模类似、性质相同的银行贷款质量进行比较分析,看其经营业绩差距是否过大,若差距大,则分析成因。

3.不良贷款结构分析

从定量的角度揭示银行不良贷款集中区,从而发现银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区域。

(1)行业投向分析,揭示不良贷款行业分布。

(2)贷款品种构成分析。如对商业贷款、建筑贷款等贷款的分析,可发现不良贷款在各类贷款中的分布,进而确定贷款的高风险区。

运用分析性测试应把握以下要点:

1.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高质量的输入,就会有高质量的输出。信息的可靠性决定着审计证据质量的高低。

2.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

分析性测试的资料必须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要从贷款各要素的内在联系中比较,发现差异,进而去捕捉有用的信息。

3.分析性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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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分析性测试存在固有限制,对于重要项目,不宜依赖,若有必要使用,应由其他程序相佐证。如结果相互印证,则可以依赖。

(三)实质性测试

对信贷质量的实质性测试,有赖于信贷内控的健全和有效控制程度。实质性测试的目的在于用取得的审计证据验证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银行的各类交易、各个账目之间都存在着一定联系,审计应从各要素存在的联系中去发现所需的有关贷款证据。其方法主要有:

1.编制贷款汇总表,反映贷款全貌,指引对贷款的实质性测试。

2.核对有关账目,审查贷款的真实性。

核对贷款科目总账分户账余额。检查会计总账信贷部门台账,看部门统计报表是否一致。追查借款合同、借据、会计科目,看所发生的贷款是否全部及时入账,同时,对贷款进行函证,以检查贷款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运用判断抽样技术,确认贷款真实价值。

贷款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贷款的真实价值而运用判断抽样方法,尽可能找出所有可能发生损失的贷款,确认其可能损失的程度,从而确定贷款的真实价值。判断抽样中要做到:

第一,样本要有—定的覆盖率。若贷款质量较好,样本可少些,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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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状况

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三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而银行信贷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75.76%,银行贷款在总负债中的比重为41.32%,银行贷款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40.8%。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39%,估计2005年将上升到42%~67%,2010年可能达到45%~62%。从房地产市场资金链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粗略估计,在目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可能超过60%。

2.结构分析

在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格局中,其他金融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占比较小。而且,1998年以前,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后才逐渐扩展到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整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基本特点是:债务融资占主导,股权融资比例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尽合理。

(1)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风险最小,成本最低,而其他一些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要高。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个人的住房信贷成了房地产发展的最大动力。与1998年相比,200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长了2.2倍,个人住房信贷增长了近27倍。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2002~2004年3年间,全国个人住房信贷增长迅猛,年度增加值分别为2670亿元、3528亿元、4072亿元。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已经达到18400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

而由于受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2004年,1—3月份占24.33%:1—6月份占21.94%,1~9月份降至20.17%,1—12月份进一步下降到18.4%。但在“其他资金”中,80%左右是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主要来自于个人信贷。由此估算,房地产业的资金仍有超过50%来自银行,房地产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的状态还没有根本的改变。

(2)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上市(1PO)、买壳上市以及非上市房地产企业与上市公司合作开发等。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中有能力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直接融资占比很小。目前,A股市场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目只有8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0.28%,并且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规模偏小。据统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总市值1700多亿元,流通市值600多亿元,流通市值还不到2003年全年房地产投资的10%。另有数据显示,2001—2004年,房地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共融资99.7亿元。但是,由于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要求更为严格等现实情况,上市融资之路对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遥不可及。

(3)债券融资比重偏低。房地产不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始终未能形成足够的规模。我国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的规模。1993~1998年上半年,受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后政策限制逐步放松,房地产企业重新恢复了债券发行,如深圳振业集团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创发行的“首创债券”等。到1999年,债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达到0.21%。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日益下降,目前不足0.01%。尽管房地产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达到600亿元,但企业债券余额仅为2亿元。

(4)房地产资金信托渐趋活跃。2003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信托顿时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融资热点。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发行数额已超过60亿元。相关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分析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信托发行额为111.74亿元,与2003年的发行额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但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大部分是提供“过桥贷款”,主要是为了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信贷,这些信托计划基本不具有组合投资功能和期限转换功能。

(5)海外资金逐渐进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外房产基金看好中国沿海发达城市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至沓来、接连出手。迄今为止,已有10多家海外投资集团进入我国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海外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比重开始上升。但是,鉴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政策、法律障碍,国外资本并没有采取房地产基金的运作方式,而是通过公司控股、项目控股等方式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并进入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实施了严格的调控措施,再加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淡化,其中一部分热钱开始流出。但是,7月21日央行出台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人民币升值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成利好效应,但是,鉴于我国的资本管制还比较严格,所以,此次汇率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6)国内产业投资基金刚刚起步。2005年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国内首只房地产基金赴新加坡上市,意味着国内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迈步。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6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毫无疑问,房地产业对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是很强的。然而,国内有关产业基金法律法规的缺位,致使私募基金望而却步,往往只能借助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上更是有待引导、规范。

2、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风险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的重要产业,其每增加1单位产值,可带动所有产业增加1.416单位产值。其中,带动金融保险业增加0.145单位产值。这既说明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也揭示了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日本地产泡沫形成时的水平,理应引起重视。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金融业的格局,可能会酿成房地产业发展无序、市场价格虚高、投机炒作行为盛行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发展过热,直至出现泡沫,从而成为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两个环节给予信贷支持。具体表现为:其一,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明显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亿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5年增长了3.2倍,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也明显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在2.3—4.2%之间。2004年,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余额出现较大下降。其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2004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了15573.84亿元,增长了36.5倍。

2.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2005年4月份,央行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周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经济适用房)资本金比例从20%提高到35%及以上。这是继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为初衷的“121号文件”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大举措。此次调控不仅对房地产业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银行贷款形成波及效应,政策风险由此显现。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方面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房贷负债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储蓄存款和吸收的外币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5—30年,这样银行的房贷资金客观上就存在一个负债来源的短期性和资产运用的长期性之间“存短贷长”的期限不匹配矛盾。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使资产业务化短为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熟转换机制。

(3)信用风险。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期限长、流动性差的特点,房地产业先天具备的高风险性以及它和金融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信用体系缺失,借贷者信息不真实,各银行信息不联通等都增加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旦出现借贷人无力还贷的情况,由于变现渠道不通畅和存在法律障碍,银行的变现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房地产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存短贷长,流动性差,不可控因素多,这样的资产过多,势必会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银行整体的资产质量。

(4)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向商业银行集结。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由于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由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堆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就会破灭,进而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3、加快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

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一级市场以外,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正是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二级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这样,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

1.大力开发新的房地产信贷品种

(1)推出“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赢”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对加快金融工具的多元化步伐作出了一种尝试。

(2)承办民间委托贷款业务。央行调查显示,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状况比外界想象的要好。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约束,征信成本相应减少,民间金融的还贷情况较好,从而保证了一定的贷款质量。可是,目前大量的民间资本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进入到住房贷款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大的游资无法寻找到良好的房地产金融投资工具而进行盲目的“炒房”,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基于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这些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向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委托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信贷风险,而且可以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

(3)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个人住房金融业务部门,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保险。借款人将住房贷款利息按期还给银行,而将本金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不断地增值运用,在贷款到期后,由其一次将本金还给银行。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复利计息,同时又有相应的增值手段,最后这笔钱支付本金后还可有一笔盈余(盈余的多少视贷款利率、期限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既可以充当意外保险费,也可以返还借款人,从而建立起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的多赢关系。

(4)实施再按揭和逆抵押,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住房再按揭贷款,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当初购房时曾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尚未结清银行借款余额、而房屋仍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房屋买入方按照二手房贷款方式重新办理贷款,以归还出售方的借款余额和支付出售方的房款。其受理范围包括已抵押给办理再按揭业务银行的房屋以及已抵押给他行的房屋。此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没有房子的低收入者贷款买到二手房,同时又解决了买新房的人的后顾之忧,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住房逆抵押贷款是美国近年来实行的一种新的住房贷款方式。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其放贷对象是年青、有固定收入的购房者,抵押贷款一次发放,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偿还而下降,负债减少,自有资产增加。逆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定期向其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其他资产还贷。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增加,自有资产减少。由于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反,故被称为“逆抵押贷款”。逆抵押贷款发放形式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类。

2.尽快实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5年3月22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中国建设银行获准首家推出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并以债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表明,商业银行今后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实施包括住房资产证券化在内的证券化业务。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举措,银行业无疑将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受益者。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降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缓解银行压力、推动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通过房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增加资产流动性,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化的组合,出售,将贷款风险分散给其他投资机构,从而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3.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通常,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组合和运作,以加速资金的循环再生。由于我国产业基金并未立法,而信托业务已经得到开展,因此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目前普遍关注房地产信托基金应用与发展的可能性。

基于此,银行可以在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有所作为。在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整合“信托+银行”组合工具来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融资数额由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组合工具完成,实现信托前端融资,银行后端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吸纳其他资金进入。

4.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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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人们对风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强风险的识别与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虽然我国金融市场由于实行相对开放和汇率管制等措施,形成了“天然防火墙”,使国内各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商业银行作为开放的组织系统,它从环境中获取资源,将其转化为产品或服务,输出给环境,同时又受到环境的反作用,所以未来国内商业银行的效益及可能的损失情况,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由于目前的金融危机如何演变,还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本文试图重新审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找出存在的问题,以期对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在金融危机中暴露的问题

(一)信贷投放的行业较集中。近年来,房地产业、制造业、通讯业及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银行的贷款资金也随产业的火爆集中到这些行业上来。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同时,商业银行前几年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可能由于房地产的滞销,使巨额房地产开发贷款面临危机。

(二)缺乏不同等级的违约概率估计和违约损失估计。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信贷客户评级办法在总体结构、等级结构、评级程序、信息收集等方面都比较粗,所用的信用等级划分也较粗(一些银行将客户信用分为四级,即AAA、AA、A、BBB,而巴塞尔协议要求至少为八级,在每一级别存在略升和略降的情况,如出现AA+、AA-)。这种粗放式的信贷管理方式,在宏观经济环境好的情况时并未显露,但在目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很可能使商业银行踏上未知的“地雷”,使信贷资产遭受损失。

(三)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如,2007年上半年我国股票市场异常火爆,很多银行以股票为质押物发放了大量贷款,随着国际游资的大规模撤离、大小非的纷纷解禁,股票价格回落,并且可能会长时间低迷,这无疑给商业银行的抵(质)押贷款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四)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及方法不完善。这表现为:信贷风险管理条块分割,信贷风险管理框架不完善,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在制度上没有把信贷风险的计量、分析规定为日常性工作。如,缺乏独立的风险报告程序,致使管理层、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贷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建立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详尽完整的企业信息数据库,缺乏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专家系统。

(五)商业银行内部信贷控制不健全。商业银行内控薄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骗贷案件及信贷的操作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充分暴露了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等。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建设职责没有明确归属,内部控制还没有形成体系化、标准化。这就要求信贷风险管控水平在经济的下行通道中进一步提高。

二、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同时,由借款人履约风险、借款人可能出现的经营失败及行业性风险等外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则需要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具有完善的内控措施、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检查等措施来防范。

(一)建立更为谨慎的信贷风险文化。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提高资产安全为现阶段的第一要务,兼顾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深入研究风险规律,科学识别风险,及时总结,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不能简单采用“依赖经验、简单比较、同业跟随”等方法模糊评审。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的“两高一资”、纺织业的“两头在外企业”授信风险。对贸易融资业务要把握好客户风险和产品风险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迷信产品对授信风险的控制作用而忽视对客户风险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出口押汇、船舶预付款保函、行授信的国家信用、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风险。适度提高本轮经济周期下行冲击较大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的授信准入标准,适度提高中小企业的授信准入标准。严格信贷审批标准,收缩和严格控制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给予新增授信,对管理良好、发展前景较佳的企业,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支持。

(二)加快建立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步伐。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应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成立由管理层直接推动的内控机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越是由管理层发起越易取得成功,建议成立由行领导直接推动的建设机构并争取整个管理层的支持。这样既明确了目标,又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整体意识,方便与各个层面沟通,并可获得员工的支持。二是强调信贷部门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强化各部门职责,使其互相配合,提高内控体系的效率。同时由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反馈,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使其长期处于有效状态。商业银行只有完善信贷内部控制,才会在信贷业务流程的每一环节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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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制度执行不严,信贷政策向所谓的“大户”倾斜

当前,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造成商业银行对所谓的大户贷款审查不严,未能严格执行贷款制度,这种制度的倾斜加大了贷款风险。例如,一些商业银行对这些客户不敢去严格管理,严格审查其财务状况,结果一些大企业集团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导致大量贷款变成呆账,如“蓝田股份”案例,曾有十余家金融机构争相为其贷款。事实上,集团客户或关联企业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其所造成的较大连锁反应和连带风险已给商业资产质量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

(二)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

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管理体系和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无论是内部稽核部门还是信贷管理部门或资金管理部门,都没有能力承担起独立的、权威性的、能够有效管理银行各个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

(三)缺乏贷款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缺乏全程监控

实施信贷风险的防范管理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基础工作、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诸多方面,其内涵应该包括经营理念风险意识、识别防范风险能力、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管理机制、规避化解风险措施等手段。这样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管理,做到事前要评估、事中要监控、事后要总结。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级风险管理人才还相当匮乏,风险评估机制也不够完善,尤其是对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风险缺乏评估机制。例如商业银行偏好对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以为其贷款风险小,其实不然,如四川绵阳机场,地方和国债投资4亿多元,银行贷款达3亿多元,机场不仅经营亏损,还有2亿多元机场设备闲置在那里,机场将无财力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四)重贷款营销轻贷款管理,缺乏对客户的全程管理

重贷款营销轻贷款管理一直都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积弊,款项贷出去了,任务就完成了。因而一些商业银行对前台客户营销配备人员较多,对贷后管理人员配备较少,贷后管理工作薄弱,贷后管理责任制不落实,风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贷后风险追究不落实,因而造成新的不良贷款继续产生。事实上,不良贷款的形成大多与贷后严格管理有关,这一点与企业的应收账款非常相似。不加强管理,款项拖的时间越长,不确定的因素就会增加,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将会降低,因而,需要在贷后落实管理责任制,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全程管理。

(五)缺乏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

在管理学中人的作用占据首位,而人的管理理念又尤为重要。由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而且经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目前,我国银行业属于高收入行业,内部就业现象较为普遍,外来优秀人才进入不多,造成办事效率低下。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又使得银行缺乏风险管理理念。

二、众所周知,巨额的不良贷款一直是我国银行业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它不但直接造成银行业效益低下和经营困难,同时严重阻碍了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前进的步伐。因此,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促进资产质量的持续改善,增强同外资银行的竞争,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业稳定、确保金融和经济安全运行也就成了当前政府及国有商业银行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商业银行自身的努力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990.17亿元,不良率2.96%。但是,由于经营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完善,特别是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着不良贷款反弹的较大压力。所以,我们应加大力度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强化信贷管理,如何防范不良贷款风险的增加,以及如何提高贷款发放和管理的质量。

三、防范信贷风险的相关治理措施

(一)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未形成,而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又是建立风险管理体制的基础。这样就要求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提升风险控制技术水平。要确定风险管理战略,提高持久的风险掌控能力,建立覆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风险评估、监测及拨备计提制度和体系,培育科学、审慎、全面的风险管理文化。在商业银行内部,要逐渐树立“大风险管理”的观念,即风险管理是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职责,而不单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任务。

(二)构建先进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实行全程监控

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内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全面风险管理,这既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应对未来挑战的要求。要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避免风险管理分散的情况,使得决策信息的向下传递和反馈信息的向上传递都是通畅的。同时,还要研究、引进风险量化的管理模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运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技术,贯彻全面风险管理思想,依托先进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采用一切风险管理手段,构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三)实施客户授信管理,不断优化贷款结构

实施客户授信管理,就是收集市场动态和客户经营情况,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充分评定客户的偿债能力和意愿,审慎地确定授信额度,以减少信用风险的一种方法。它包括客户信用等级的测定和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事实上,贷款前对客户信用等级的测定和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是前移风险关口,再加上贷款后的跟踪管理,这样既保证了银行风险管理的统一性和独立性,又从业务风险产生源头就进行了有效地控制,实现风险管理理念在业务部门的前移并保证风险管理意识到位。

(四)强化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和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信贷业务和管理中,人才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我国商业银行同国外相比,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风险管理的高级人才相当匮乏,这制约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化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效果。解决这一问题,要构筑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贷款责任制度。一方面应加紧人才的引进,充实风险管理的各个阶层,不能因为种种原因降低信贷岗位专业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提高现有职工素质,强化风险管理意识,通过以老带新、奖惩制度等方式明确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这样,就能建立一支优秀的队伍,再配以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良贷款的产生将会更难,而其清收将会更易。

(五)强化依法管理贷款,降低贷款风险

第一,要充实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第二,要建立可靠的贷款风险信息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实时监控。第三,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国际上商业银行管理信贷均采取合法的贷款担保制度,它是实现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保证。第四,还可以把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依靠保险适当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当然它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第五,要完善民事案件风险处置机制,加快“内部律师”的培养,逐步将法律规避风险方法用于金融资产管理,避免恶意逃废债现象的发生。

(六)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认真执行奖惩制度

在传统的信贷风险考核激励机制下,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中间真空的现象,即质量好的贷款先奖后不奖,质量差的贷款先奖后也奖(若能收回),中间的管理显然是真空地带,这样问题会很多。比如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若最终能收回),则奖励越多;质量越好的贷款奖励越少。还有本来质量好的贷款先申报为质量不好,然后向上级报告自己花费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收回贷款等异常现象的发生。而完善的考核体系与优秀的奖惩制度能实现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贷款的奖励应放在贷款的全程监控上,严格执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贷款质量的提高。

(七)进一步加大呆账核销的工作力度,全程管理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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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信贷风险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制约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及其原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

1.高比例的不良信贷资产大大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为工商企业和居民储蓄存款,其他资金来源很少,资本金只占很小的比例,且为数不多的资本金又几乎被经营办公所需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用。在资产业务中约有近70%的资产配置于信贷资产,按当前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方法,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也在25%左右,这些不良资产使国有商业银行15%左右的资金失去流动性或流动性很差。

2.高额的不良信贷资产和较低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很弱,难以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使其经营运行的安全性降低,动摇了稳健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80%以上是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不佳,一方面刚性的筹资成本难以降低,另一方面贷款利息实收率不高,存在大量欠息,使应得效益难以实现。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中许多已成为事实呆账,保守的估计其损失率也在50%以上,不良信贷资产造成的资金损失率即占到总资产的7%左右,若加上其它资产业务中的损失,资金损失比例将超出自有资金比率。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既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少。盈利能力降低,几乎没有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的能力,又造成本不牢固的资本充足率防线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尽管国家在1998年8月以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形式补充了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但目前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难达到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二)原因分析

1.宏观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失去了对信贷资金的调配权,资金投入取决于计划而非风险效益评价,银行扮演着政策性银行的角色,成为企业信贷资金的供给者。如4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被指定了特定的服务范围,根据产业政策和政策意图实行倾斜式贷款。这些贷款的期限、利率与风险是脱节的,甚至是倒挂的。银行的自主经营原则让位于国家宏观政策,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也造成了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关系。形成了资金长期低效率低效益运行的恶性循环。带来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

2.法制方面。我国法制尚不很健全,金融法律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主要金融法律1995年才得到颁布实施,而主要用于指导、规范银行工作的《贷款通则》中的有些规定已落后于银行的信贷服务。另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追讨和清理不良贷款的难度。依法收贷困难重重。

3.银行方面。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我国的银行被当作国家机关,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产权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1)银行的经营受政府干预很大。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由国家所有、国家经营,这种政企合一的制度必然导致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干预银行的具体经营活动。政府的这种干预往往是不承担具体经营责任的,也就不可能以经济效率的原则作出科学决策,往往为了维持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而以行政方式促使银行向这类企业投放无法收回的贷款。这就更进一步加剧了银企债权债务关系的恶化。(2)银行的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银行的经营受上级和政府的双重控制,经营自受到很大制约。同时,银行又受政府的保护,在某些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它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却又对资产安全不承担责任。这样,银行内部就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吃大锅饭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此外,银行对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也缺乏应有的压力和责任感,关于银行必须具备的信贷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机制也十分不健全。因此。我国银行从内部管理机制来看,缺乏自我约束和保护的能力,那么,各种不良资产大量增加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建立商业银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体系

(一)借助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化解信贷风险

1.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依据,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处理好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紧紧抓住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对每一个企业的每笔贷款,都要从这两面分析研究进入退出、贷与不贷和贷多贷少。看企业经济效益,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行远期预测;看产业政策。则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近期效益。分析条件是否成熟,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确保投向和投量准确无误。

2.建立防范信贷风险的政务疏导机制。上级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干部的考核,不能只看吸收资金的多少,上项目大小。应主要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产后的社会效益来衡量,以此奖优罚劣。促使地方政府改变思路,变对银行的硬性干预为服务指导,进而减少不当的行政干预行为。

3.建立防御信贷风险的法律保护机制。修订与完善《贷款通则》。政府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教育,让企业充分认识到银行信贷资产是一种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就是一种侵蚀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

4,建立和完善防御信贷风险的企业经营机制。

(二)建立商业银行内部防范信贷风险模式

1.完善资产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银行信贷资金营运的安全。避免信贷集中。分散信贷风险。银行往往认为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向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是最安全的选择。有的甚至总想独揽贷款垄断权。但是在目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仍然不佳的形势下,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恰恰是国有工商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优先支持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从分散金融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应避免投放过于集中、风险过于集中的弊端;使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以上和4%以上的比例要求,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呆账准备金,缴足留足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按规定提足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使其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逐渐接近和达到国际公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国际地位;探索建立银行主营业务的第三责任保险制度。2.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解决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首先要以《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等法律为准绳。严格规范企业的会计信息。使企业会计信息处理标准化。银行可以借助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信息部门,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披露和报告,提高企业信息公开程度,强化企业信息的社会监督和制约;疏通银行信息渠道。银行应全方位疏通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动态的容量较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信贷决策:提高银行信息识别能力。一方面尽快改善银行信息识别的技术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软件对信息进行加工、识别和运用,使之与企业的信息技术手段相适应,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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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层面及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在监管当局对各类金融机构加强操作风险层面的制度建设,加大操作风险的控制力度的严格要求下,我国各商业银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有效地内控制度、培养全员风险意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处在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制定了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但是在银行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总行层面,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依旧分散在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与合规部等部门,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由于每个部门都是就其自身职责发现风险,对其发现的风险评价会有一定的片面性,致使风险未能得到全面暴露。在支行层面,支行的风险管理岗同时受总行风险部门和其所在支行行长的领导,而操作风险多发的信贷业务直接关系到支行的效益和行长的业绩,风险管理员在自身利益和行长态度的双重压力下,很难客观的评价和披露信贷业务的操作风险。(2)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制度,但是制度的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制定了很多具体的制度,简单的概括就是已经形成了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全方位内部控制流程,在制度制定中规定了信贷业务各岗位全流程风险控制的关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但是部分基层管理者面对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在经营上出现重营销轻管理的理念偏差,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从而忽视风险的管理和防范。部分基层操作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的员工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员工之间盲目信任,排斥“认制度不认人”的法理性控制机制,常常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甚至违规做业务,使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风险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留下风险隐患。从近几年银行发生的案件看,几乎都与员工违章操作有关。(3)授信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建设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将风险管控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银行业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水平普遍不高,授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能适应信贷业务的不断创新,还没有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防控意识,尤其对是基层业务人员而言,尚未意识到自身对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加大控制操作风险防范力度,无疑会加大基层人员的工作难度和成本,可能会使基层业务人员对风险控制产生抵触情绪。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还待完善。在对我国操作风险事件的统计中发现,我国大部分银行出于自身原因,对操作风险信息披露不足,使得决策层难以真正了解操作风险的真实情况,结果失去了较早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同时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各银行间不能及时掌握已发生的风险事件,导致相似的事件在不同银行重复发生。

结论与政策建议

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逐步实施,以及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新业务的不断推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压力将越来越大。只有及早转变风险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充分发挥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在商业银行具体业务中的风险防控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建立一个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才能保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发展。(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形成了全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但是在实际风险的防控过程中还是受到银行内部行政管理架构的限制。为了使风险管理更加顺畅,应该建立独立的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下级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上级风险管理部门,而不再向所在机构的行长负责,并且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人事任免、绩效考核、业绩评价也统一归上级机构管理。(2)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执行也就是一纸空文。在内控制度的制定上改变对员工控制较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较少的现象,不但要强化信贷工作操作环节控制,还要加强授权、分权管理,规范决策程序,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在各级、各部门之间实行权力制衡,减少决策失误。杜绝任何个人或部门独立完成某一业务而不受监督和制约情况的发生。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商业银行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而且必须保证内部稽核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内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现内审部门的垂直管理。(3)构建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环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就是要管理者及时报告早期预警信息,为决策者做出正确判断提供依据,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可以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要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机制,加强各风险点的稽核监督、内控约束和责任认定。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为风险预警提供准确的早期信息;建立分级预警预控机制。按风险程度应将预警风险分成若干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设置相应的处置方案;借助计算机网络和分析软件系统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开发用于风险监控和预警的系统平台,对每项业务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和预报提示,辅助管理人员更有效、更及时地防范业务风险。

本文作者:段正伟工作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