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舞蹈音乐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以人为本,改良教学手法
1.将情感融入舞蹈组合表演
舞蹈不单单是动作,它是有生命的,是在感情的驱动下进行表演的艺术方式。情感是舞蹈的灵魂,但在往往教师在舞蹈训练中,注重技能技巧的训练,忽视了情感,使得90%的音乐不愿意学习舞蹈。在教学中,我用主题形象明确的动作,配以相适合的音乐,参考各班学生程度、动作难度、节奏速度等元素,进行组合编排。在学生一开始进行动作学习时,不强调动作的规范,要求动作与音乐相符,带着情感,通过眼神,将动作表达得更情绪化。在教学内容编排上,我关注学生的兴趣点,只要她们喜欢,我都会将素材编入组合,如爵士舞、街舞等节奏强烈的元素,由于组合编排难易适中,又是学生感兴趣的,适当降低了学习难度,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艺术表现力。
2.通过项目化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项目化教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剧目排练,在课堂中通过排练,学生的舞蹈表现力得到提高,培养了自信心,增强了自信,为了跳好舞蹈,学生开始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舞蹈练习。在教学中我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不论如何启发和演示,学生也尽力按要求去表现,可是感觉还是达不到要求,事倍功半,但换一种方法,让学生通过思考想象,把舞蹈动作进行二度创作,往往这种情况下,学生的感情投入了,表情到位,一下就找到了舞蹈感觉。因此,项目化教学的开展,不同舞蹈剧目的排练,给学生提供了表演的机会,表演者对舞蹈的思考,使舞蹈从外在表演转换为内化表演,达到了质的飞越。
中国舞蹈家吴晓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作了验证。他认为:“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必须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现出来。”他并且公开宣称自己曾从《义勇军进行曲》中“获得舞蹈形象”,他还指出“就是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他从无声中也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虽然有些舞蹈家为了强调舞蹈艺术的独立性,致力创作了不用音乐伴奏的作品。但还是用走踢踏,通过脚铃、手铃来随着身体的动作而发出有节奏音响来替代音乐伴奏。从广义上说,这种有节奏的音响,就是音乐的基本因素。我国舞蹈家王曼力等编导表现烈土在狱中斗争生活的舞蹈《无声的歌》,就是一个无音乐伴奏的舞蹈作品,但是它采用了风声、水声、镣铐声、鞭打声等音响效果来伴奏,其实这种音响的本身就属于广义上的音乐,因为它有节奏,有律动,有音高,有音色。概言之,舞蹈和音乐不能分离。
二、舞蹈与音乐的结合
首先,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的共同点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自然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节奏。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看,人的有节奏的动作自然地要求音乐来配合,因此历代各种有节奏的集体劳动都有劳动号子。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的配合。当然,能够同舞蹈相结合的不是任何音乐,而是节奏比较鲜明的音乐。音乐本来便同其他艺术相结合,例如同戏剧、电影、诗歌等等,但是最容易而且必须结合在一起的还是舞蹈,原因也在于它们之间有着共同的节奏。
其次,舞蹈与音乐的共同点是抒情性。舞蹈和音乐都直接表达感情,而且音乐的表达具有抽象性,它不会对舞蹈的具体表达产生重叠、矛盾或干扰,而可以与舞蹈结合得天衣无缝。
再次,舞蹈和音乐都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这样它们才能够同步进行,结合在一起。
三、音乐对舞蹈的作用
(一)配合并帮助舞蹈在整个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性格,烘托气氛
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感情当作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验。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组成部分的音乐当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感情,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表现出来。杰出的舞蹈家乌兰诺娃在《一个舞蹈演员的自述》中说,她在扮演《巴赫奇萨拉伊的水泉》中的玛丽亚时,是把理解音乐作为“起点”的。她还说,好的音乐就是在对自己“指示舞蹈动作的表情和意义”。音乐可以加强舞蹈的感彩,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内容,并且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音乐能够直接打动观众的感情,这就等于在舞蹈与观众之间增加了一条感情的纽带,使观众同舞蹈更加接近。
(二)帮助组织舞蹈动作
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而是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按照音乐编舞”,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扎哈诺夫说:“作曲家写作舞剧音乐,……,而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当然,舞蹈并非只是服从音乐。首先,舞蹈要对音乐进行选择,因为不是任何音乐都适合于舞蹈的。其次,如果专为构思中的具体舞蹈作品创作音乐,就要服从舞蹈编导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编导在编舞过程中还可以要求对音乐进行修改。
吴祖强先生在《舞蹈的音乐结构及其它》一文中曾这样说道:“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间舞《石头·女人》的音乐,以浓郁的福建地方色彩,洒脱、纯朴的音调特征,刻画了惠安女勤劳、朴实和忍辱负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无穷。
二、彰显学科特色,完善教学体系
当今信息化社会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人才培养的要求更高、更综合化。传统模式的男女大班或是模仿网络媒体“画葫芦”式,或是教师一个动作学生模仿一个动作等教学方式,已无法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特别是高校招生的连年扩大,学生翻倍增长,教学课时少;而教学设备的硬件和软件没有丝毫增添,师资队伍没有按生均比例配备,教学资源的匮缺或日趋陈旧而仍超负荷的工作。课程设置的不合理、不实用,教学内容与方法相同或重叠,舞蹈教学与专业必修(选修)课或文化公共课之间的产生不合理的问题等,使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不得不面对现实,重新调整、优化整合,展开对教学理念、教学形式与方法的创新。如采取男女分组、基功组合、舞种组合、成品组合等多形式多样化、灵活机动授课。在基本功训练课中改变以往单元或阶段性的授课形式,采用两个星期为一个授新课单元的模式;而舞蹈组合和节目排练课,则单周完成一套组合,双周完成一个舞蹈节目作为教学要求;注重突出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中少儿舞蹈节目,以及社会阶层、厂矿和社区急需的各种舞蹈节目。有计划安排好上半段、中段、下半段的教学工作检侧,期末考试(查)验收等。这样的教学既连贯又紧凑,既有针对性又具有灵活性的实施舞蹈基本技能、组合与节目成品的排练,突出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彰显学科特色和优势,完善学科教学体系,是全面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的主要手段。
三、强调自主学习,培养创新精神
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角。通过有组织的积极主动参与,独立思考,亲身实践,合作交流,收集和处理知识技能,并在自主探究和构建知识活动中获取新知识、新问题。通过认知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成为创新知识与实践能力的主人翁。舞蹈艺术教学实质上是一个创造思维过程,从收集材料的一度创作到舞者加工、塑造和雕琢打磨的二度创作、再到演出修改的三度创作,即创作、实践、再创作再实践过程。舞蹈艺术材料来源于生活生产劳动,若想让自己舞蹈作品构思独特,艺术特色浓郁且生命力强,就必须要坚持深入生活生产第一线,体验生产劳动多姿多彩韵味和丰富的节奏韵律,让心与物碰撞出灵感火花,升华到肢体艺术并融汇到舞蹈艺术创作当中。学生从不同角度亲身体会舞蹈肢体艺术形象的内在感官,深刻理解舞蹈肢体动作艺术表现的感觉,并通过不断思考、实践与拓展,用全新思维、多角想象、创造贴近生活并具有新意的舞蹈艺术形象。因此,我们要大力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田野采风、平时观察和发现,收集和整理民间舞蹈艺术魂宝,引导广大学生借助先进创作手法与独特的民间艺术元素相结合,改编和创作新颖的韵味浓厚的舞蹈艺术作品,大胆放手让学生独立创新的能力。促进学生积极关注和学习不同民族,不同舞种的艺术形式,关心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提高学生对问题分析的潜力和能量。同时,教师要努力为学生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友爱、独立创作、互相交流的学习氛围,敢于让学生发挥专长亲自策划、自编自演的能力,多以支持和肯定的点评,称赞学生艺术创新精神,艺术思维和创作亮点,关心和爱护学生艺术个性和发展空间,以平等友善、包容理解、谦虚负责的态度,鼓励和激发学生创新定精神,促进学生学习全面发展。
四、更新思想观念,注重艺术实践
现代教育思想理念要求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努力将教学过程当作与学生交流知识、合作探究、沟通情感的人生平台,改变过去传统的“传授者”思想,变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成员,成为学生学习研讨的鼓励者、引导者、参与者和促进者。一是,要解放思想,废除传统教学观念和落后管理制度,开发和运用现代教学管理理念,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深入调查与分析、改革与创新;二是根据信息化社会文化大发展的要求和自身条件,不断更新人才教育方向,从长期受专业舞蹈院校教学套路影响中摆脱出来,建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理论体系,注重舞蹈艺术理论知识与技术技巧相结合,加强对舞蹈编导课程基础知识引入,开展实施和研讨等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规范学科教学结构体系;三是舞蹈其高度的综合了表演性、艺术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艺术表现形式,课堂所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和技术都要通过“大舞台”实证验证。因此,广大学生要踊跃投身到社会的大熔炉,经受各种层次的实践和锻炼,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艺术实践紧密相结合,从中获取课堂无法学到的知识,增长个人阅历。如校园文化艺术节(艺苑杯)、班级汇报晚会、毕业汇报晚会、五项全能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从舞蹈表演艺术、心理素质进行培养,积累丰厚的实践经验。从而提高舞蹈技术技能水平,使我们的人才培养方向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成为现代化社会建设的栋梁。
五、实施竞争机制,强化师资建设
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大发展,要求我们改变旧的教育理念和偏、难、繁的教学内容。教师肩负着国家和民族昌盛,造就开拓创新人才的光荣使命,更应具备与时代精神相融汇的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对教学工作的本质、责任、目的、要求和特点具有独到理解。具有拓展课程领域,广集课程资源,研发课程内涵,变“教课本”为“用课本”的新时代高素质教师。因此,在舞蹈教学中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内容与方法、排练与演出、理论研究和技术分析等实践环节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在教师对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的钻研,学习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提高综合素养,而最终体现在教师之间的竞争、教学水平的竞争。由于历史原因,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师队伍在人员结构、梯队建设不科学、不合理,严重阻碍了舞蹈教学向高层次发展。虽然有个别经过努力取得了部级、国家级或规模较大的大型表演活动奖,技术技能、艺术表现力等堪称完美。但是,由于绝大多数的舞蹈教师从孩童起就进行舞蹈基本功练习,小学、中学再到大学甚至硕士研究生,文化课学习均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和影响,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素质极为贫缺和浅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较低,学术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较低,面对自己熟悉专业感到无从下手,力不从心。这种不协调的现象不仅是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师,在综合大学的舞蹈教师乃至专业舞蹈院校的教师都比较突出。如何改善这一严重的问题呢?这就要求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以及教师自身,要脚踏实地、负责任的做好各环节工作,加强自学提高、进修培训、观摩取经,做好职业形象、知识结构、工作作风和态度等素质转变。坚持终生学习的思想观念和探索精神,丰富和拓宽文化理论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要与时俱进,博览群书,不断的充实和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成为现代社会优秀文化的传播者。
长期以来,在社会大环境和培养机制的双重影响下,多数音乐专业院校中存在着注重音乐表演(演奏、演唱)技能和技巧的训练,而轻视理论学习、科学研究的现象和问题,加之在音乐论文写作方面缺乏自觉的文字功力训练,从而限制了我们在音乐研究和音乐表演中前进的步伐,使我们的音乐表演难以具有深刻的内涵,而缺乏表现力和感染力。因此,音乐研究对音乐表演有什么样的意义、音乐论文写作对音乐表演起到什么作用、音乐表演论文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思考与写作等,都是笔者认为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一、音乐研究对音乐表演的意义
音乐研究与音乐表演均表现为一种以音乐为对象的创造性劳动;区别主要体现在创作材料的不同以及由此带来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音乐表演以形象思维为基础,其表达方式为演奏或演唱;音乐研究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其表达方式为语言和文字。两者之间相互推动和补充。因此,音乐研究能够促进音乐表演,对表演专业具体化的细节研究能够直接指导表演实践。
音乐研究从学科意义上讲,即音乐学,它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学的总任务是透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及其规律。其研究对象正是音乐及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sup】[1]【/sup】。
音乐表演则既是一种再现的艺术,即它忠实地传达和再现作曲家的音乐作品;又是一种富有创造性使命的艺术,即它要参与音乐意义的生成,填充和丰富音乐的内涵,并由此富于音乐新的生命。因此,音乐表演者不仅要具备音乐表演的技能,完满地表演与再现音乐作品,而且还要具备对音乐作品进行创造性解释和表现的能力;不仅要对音乐作品的历史意义和内涵有深刻的认识和体验,而且还要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运用当代的审美眼光,对音乐作品的意义做出新的理解和解释,填充和丰富它的内涵【sup】[2]【/sup】。
钢琴演奏家、理论家尤金乌德在《思考与演奏-对表演艺术的理论研究》一书中谈到:“对于音乐学理论,今天的表演艺术家不是需要得更少,而是更多”。由此可见,当今的表演艺术家对于音乐学研究的需要是迫切的。原因之一是20世纪演奏观念的改变。20世纪的演奏观念受到同一时期音乐学研究大发展的影响,崇尚二度创作忠于原作,而忠于原作的基础是种种历史的、结构的和风格的音乐学研究成果。这些对于种种音乐学研究成果的认知、理解以及在表演过程中的运用,被称为乐智(music intelligence),它是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名词,与乐感(music feeling)和乐技(music technique)一起,合称表演艺术家的三大必要能力;原因之二是20世纪教学观念的改变。20世纪讲究表演诠释必须基于对音乐文本的分析,而音乐文本的分析需要基于乐智。这是使得教学由口传心授向乐智的培养转变。教学逐渐从模仿过程变为揭秘的过程,即从谜面(谱面)通过乐智(音乐理论)走向谜底(音乐复原)的过程。
二、音乐论文写作对音乐表演与教学的作用
音乐论文是对音乐某一领域中的某些现象和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述音乐科研成果的论文,也可把表达音乐研究成果的论文称为音乐科研论文、音乐研究论文等等【sup】[3]【/sup】。作为音乐研究成果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既是对音乐研究成果的描述与记录,又是人们进行音乐学术交流的工具。
音乐表演专业写作类别,主要为音乐表演研究论文和音乐教研论文。音乐表演论文是指表达声乐或器乐表演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一般来说更重科学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它既是研究对演唱、演奏技能和技巧的全面总结,又是对表演科学的理性认识与深层把握。音乐教研论文是教师对音乐教育领域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所进行的探讨和研究,表达音乐教研成果的文章。它是从生动的音乐教学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
笔者从事小提琴专业教学已有九年,结合自己写作专业论文的经历,我深刻感受到论文写作对自己演奏与教学的帮助与作用。
首先,在写作论文的过程中,可以调动自己所学到的各种知识来探讨某些音乐现象和问题。同时,我们还会查阅大量的书籍和文献,了解所写题目的研究现状,掌握最新研究动向,从而对论题有更成熟的思考和更深刻的认识,使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体系化、系统化。这样就能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力、思考力、分析力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写作学术论文能培养和增强文字表达能力,有助于提高学术语言的口头表达能力,使我们的教学予演奏示范与科学表述为一体,提高教学效率,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重视理论修养和学术修养。 转贴于
再次,音乐论文是进行音乐学术交流和传播的工具。音乐学术交流、传播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音乐会、研讨会、录音、录像等,然而音乐学术论文是其中最主要的形式。因为它是传递、储存信息的良好载体,是国内、国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力工具。这种交流与传播不仅能提高音乐研究的水平,而且还可以广泛的普及已有的音乐研究成果。
最后,音乐论文写作的过程,能使我们主动建立学术意识,培养科学钻研的态度,并且逐渐形成创新性的思维。
三、音乐表演论文思考与写作的角度
音乐表演论文思考与写作的角度应是多方面的。
首先,可以运用已有的音乐学研究成果,对作曲家开展纵向、横向、原点比较。纵向比较即对不同风格、不同时代、不同国籍的作曲家进行比较研究,旨在寻找出他们间的影响、联系与传承;横向比较即对同时代、同国籍、同流派作曲家进行比较,寻找差异;原点比较即对一个作曲家不同时期、不同题材作品的比较,既寻找联系,也寻究差异,从而使我们在把握作品音乐风格方面有所建树。
其次,对音乐文本进行研究分析,从曲式结构、和声、调式调性、速度力度等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以手稿为基础,对作品进行不同版本的研究与分析,并将不同演奏家的演奏录音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在演奏方法与风格诠释上阐明自己的观点。
再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工作者,必然要求将教学与科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科研予教学创新支持,教学反馈科研以灵感驱动,二者互相推动,相辅相成。因此,对已有的专业论著及同行发表的论文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通过主观的思考与探索,不断将教学方法的积累升华为教学理论的形成,才可逐步建立自己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理论。
综上,音乐论文是储存、传递信息的良好载体,它不仅能广泛传播和普及已有的音乐研究成果,而且便于人们从中汲取知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因此,笔者认为在音乐院校的表演专业中,进行音乐论文写作训练是极为必要的。
音乐不是技术,而是文化。我们只有在音乐研究中不断前进,才能使我们超越自己,进入一个全新的、更高的音乐表演与学术境界,从而让自己的音乐表演更富有感染力和生命力。
注释
[1] 廖乃雄、罗传开.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音乐学”词条.
[2] 张 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1.
[3] 傅利民.音乐论文写作基础.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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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云南民族传统乐舞研究学术视野的转换
伴随当代文明的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开始重新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近十余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不断来到云南进行民族文化的交流、考察等活动,为民族文化生态及人文资源的抢救、传承、保护和开发提供帮助,意在使数千年来存活于云南具有独特生命内质与活力的民族传统艺术能够应对强势文化的侵扰。近年,随着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渗透,对民族传统歌舞艺术的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如即将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13年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年会,专门设定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的呈现和再现”、“音乐和舞蹈传统的传播方式之间的互动、综合或是冲突”、“仪式、宗教及其表演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等议题,该主题强调“再现民族音乐学与民族舞蹈学中文化实践的历史维度,以及研究者参与民族志历史书写的不同方式,意在探讨历史在传递和影响文化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并开启一条研究者为现实目的而运用历史资源的路径。”①。这一研究取向表现出当民族传统艺术成为民族志书写主题时,音乐舞蹈可以以不同方式给我们的研究传递信息,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此会议同时期望在音乐舞蹈学院和表演艺术学校中所形成的现代标准化实践也纳入批判性和比较性讨论的范围,请与会者提供重构民族传统歌舞艺术个案研究的论文。在对云南民族歌舞乐长期的田野考察中可以发现,云南民族传统乐舞作为内心体验外化的一种方式,拥有独特的文化形态和信仰系统。时至今日,各族群的信仰观念、时空观念、内部社会秩序等文化记忆依然在以身—声—意为主体行动的乐舞中保留得最鲜明、最完整。传统乐舞在“体化实践”传承过程中,在约定俗成的人文环境中,在观念的不断演进中,依然是一种具有完整的庞大系统和鲜明的艺术个性的文化体系,在身体、声音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意义系统。而云南民族歌舞乐的身体意向性,以及群体舞蹈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意向性的沟通和互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的中国文化图景,这种东方身体运动的文化价值和意义需要我们在人类所处的后现代境遇中重新认识和挖掘,将民族传统歌舞乐作为构建文化的一种环境或场域,寻找新的研究命题,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重要的研究领域。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传统乐舞充满着远古生态的智慧,至今在各族心中仍具有情感联通的功能与意义,仍然存在于这方水土之中。在具有民族性、地缘性和血缘性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里,各族群历史、语言、、文化心理和传统艺术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活跃,渗透在乐舞中的文化基因至今仍然作为一种历史精魂贯通于日常生活中,并不断按照自身的传统习惯和族群信仰来维护和创造新的艺术语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们在自己的文化体验框架内,进入到共享的体验中”[3(]P40)。如何从云南民族传统乐舞厚重的文明底蕴中,吸取文化的精神、思想以及思维方式,做出当代意义的文化阐释,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来建设发展的中国艺术教育体系提供一种中国精神和中国经验,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研究中重要的学术使命。当今艺术人类学的学术视野,使人们的研究视角在观念、思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发生的“艺术行为”和由此蕴含于其中的“意义系统”成为研究者的重要论域。当代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1908-1961)将体验视为一个境域,他认为身体和世界应该是弥漫式的相互涵融,这是梅洛-庞蒂通过对身体和世界的阐释所要呈现的一个核心思想。关于“身体现象”如何显现意义系统以及身体如何在意识中得到构成、不同文化中的身体体验、日常生活中的身体实践、身体的空间性等理论,在国内音乐、舞蹈学界的研究中一直是被忽略的。而“身体转向”是当今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焦点论域,其特点之一在于从现象学的角度对身体所进行的研究。的确,“身体不仅仅是我们‘拥有’的物理实体,它也是一个行动系统,一种实践模式,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身体的实际嵌入,是维持连贯的自我认同感的基本途径。”[4](P61-62)等理论视角,将为中国民族艺术的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
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主要是从课程设置、实习基地建设、毕业音乐会、教师教学观摩音乐会和教师音乐会、学生专业比赛等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建设的。
一、课程设置
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调研结果以及本专业岗位的社会市场需求,以实践式课堂与舞台相结合为主要教学模式,从2015级开始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在课程设置方面减少部分不适应发展的理论课程,调整部分实践课,新开设部分实践课,探索新的教学途径,不断提高教学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促进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调研反馈结果以及岗位能力的要求,对2015级音乐表演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出了以下调整:
精简课程,删掉或者整合部分理论课,减少学时学分。如删复调课,整合曲式与作品分析课和歌曲写作课为曲式分析与歌曲写作课,将舞蹈方向的乐理和视唱练耳课整合成乐理视唱课等。
优化课程,增加特色课程,总体课程结构更加合理。将原有的舞台表演艺术课升级,并更名为作品排演课。夯实理论基础,增加少量课程,如声乐作品赏析、器乐作品赏析、音乐论文写作等。
技能性课程比重增大,实践性学分比重明显增加。
通过开设的课程或者在课程内容中体现,如民族特色课程有原生态艺术表演,作品排演,壮、苗族舞蹈,瑶、彝族舞蹈等,红色课程有红色歌谣赏析等。
通过毕业演出检验学习成果,演出内容部分体现出民族性的特色和革命性的特色。
二、完善基地建设
为加快音乐与舞蹈学院转型发展,提高音乐表演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丰富舞台表演和演唱能力,熟悉舞台表演的流程,了解舞台设备的使用等,2014年百色学院与百色市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原有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分别从合作办学,共同育人,合作就业,共同发展提升合作水平。其中,合作办学作为继续深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聘请相关业务骨干为客座教授或者实践指导老师,对比赛、演出等进行指导,共同参与音乐表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共同育人作为选拔一定的优秀学生可以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同时,根据实践经验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尝试新的教学改革,逐步丰富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水平,不断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成果;合作就业作为录用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可以举办专场音乐会、舞蹈专场、特色文艺演出等,还可以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演出、作品创作,同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服务地方和发扬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通过近年与百色市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的合作以及大量的舞台艺术实践,使得音乐与舞蹈学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艺术视野更加宽广,艺术审美和舞台演出层次得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较以往有较大提升。由于学习歌舞团的不少原创节目或经歌舞团教师指导过的参赛节目,在各类比赛中都获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们的舞台实践能力也有了较大提高。总结的经验告诉我们,今后必须继续保持互利共赢的合作思想和指导原则,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补和资源共享,继续加强双方人员往来和沟通,建立形成一套更加牢固顺畅的合作机制,把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挖掘优秀的民族资源,培养更多优秀的艺术人才。
三、改变毕业论文的形式
将毕业论文以论文答辩和写作的模式,改成论文写作和音乐会并存。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进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其专业特殊性和特殊要求,为更好地体现这一专业特色,促进学生业务学习,在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音乐表演毕业论文(设计)以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形式为主,论文撰写(理论研究)形式为辅的方式进行。音乐表演的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举办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或撰写毕业论文(理论研究)的形式进行。
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具有专业学术性质,是学生表演水平及组织排演能力的重要体现。在完成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思想性、创造性、学术性、专业性与艺术性的特点,注意突出红色、民族和边疆的独特资源优势和应用型人才办学特色的要求。围绕选定曲目(剧目)、指导、中期检查、评分、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指导教师要了解与检查筹备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质量检查活动,做好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工作的总结等。并要符合如下要求:
(一)应设置一定的准入条件
根据专业主修学生第五、第六学期专业课的平均成绩划线,后15%的学生不具备开音乐会(舞蹈专场)的资格,只能以论文撰写(理论研究)的方式作为毕业和取得学位的重要条件。
(二)学生自主原则
学生举办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要综合运用所掌握基本知识和表演技能,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策划、组织、统筹、排演一场具有专业性质的毕业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整个过程中,指导教师给予必要指导,但主要以学生为主。
四、建立教学观摩音乐会制度和教师音乐会制度
在各项改革的内容中,教师教学观摩音乐会是属于从教师的层面自己进行改革,提倡教师每年举办一次教师教学观摩会,形成长效机制,以此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风、学风,形成学术氛围浓郁的良好教学环境。观摩音乐主要是提高教师对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对自己近段教学集中的展示和检验,是能较客观的体现出教和学的成果,同时也是一次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的良好机会。具体改革内容如下:
(一)规范音乐会的内容和形式
对于音乐会的曲目要求、演唱水平、海报节目单制作、服装装扮等各个方面,教师要严格把关,精心设计。
(二)实行奖励性政策
鼓励教师举办教学观摩音乐会、教师音乐会等形式的音乐会。对于超过每年举办一次的教师,每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音樂会后总结
音乐会后教研室对音乐会中间出现的问题和值得大家学习的方面都要及时进行总结,不断在改进中提高音乐会的水平。
通过改革观摩音乐会、教师音乐会,教师和学生都收获了知识,也发现了问题,同时达到了教学相长的教学目的,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专业水平,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丰富了学生的舞台经验。
五、设置专业比赛项目
百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目前的能够参加的唯一声乐或者舞蹈比赛项目就只有学校一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中的歌手比赛或者舞蹈比赛。但这两个比赛形式都是在全院的范围内进行的业余比赛,就是说对于学习歌唱和舞蹈专业的同学要同其他学院的业余选手进行比赛,这样跟其他学院的同学就没有可比性。基于这样的考虑,建议二级学院在院内举办专业性较强的比赛项目。
具体比赛规则如下:
(一)每年举办一届声乐类和舞蹈类专业比赛
争取由学院团委举办,提高比赛规格,扩大比赛影响,将比赛与红色合唱团一起打造成学院的精品项目、特色项目,为百色学院实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添砖加瓦。
(二)由各教研室制定科学严谨的比赛规则
声乐和舞蹈教研室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讨论之后决定改变以往比赛不够严谨和规范的行为,制定出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的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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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在思考社会文化、探讨音乐作用时对音乐伦理问题多有论及,只是论述的角度和程度不同而已。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礼乐思想特别强调音乐的伦理功效,强调音乐在移风易俗、陶情冶性、教化百姓、安邦治国等方面的独特意义。在此后的两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等时代,也有不少思想家、哲学家阐释他们的某些思想。但是对于传统音乐伦理思想的系统性总结与梳理,却鲜有学者给予专门性研究。
在目前散见的有关音乐伦理思想记载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有:《论语》、《苟子-乐论》、《吕氏春秋》、《乐记》;后来直至宋明理学的有关音乐伦理思想之阐述,如《文心雕龙》中的《乐府》,《通书》中的《礼乐》、《乐上》、《乐中》、《乐下》等,大都是承袭《乐记》而来。系统梳理和剖析我国传统音乐伦理思想,将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音乐伦理在现代意义上的价值。
一、乐通伦理,乐与政通
以伦理政治为轴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传统文化中的“乐”不止是单纯的歌唱钟鼓之类,它的意义也决不仅仅限于音乐本身,而是关系到政治的隆替,国家的兴衰,以至个人的祸福等。先秦诸子尤为强调音乐与政治、伦理的关系,曾就“乐”的社会作用和意义展开过激烈的论争。
1.儒家赋予“乐”丰富的伦理内涵,把“乐”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明确提出“乐通伦理”、“乐与政通”。在集儒家思想之大成的《乐记》中,最早将“伦”、“理”二字合用,指出音乐与政治、伦理相通:“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记·乐本篇》);“是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乐记·乐施篇》),是“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乐记·乐论篇》)。因而察乐便可知政,审乐可明人伦之理,合礼用乐就可以使人有德。孟子也主张乐通伦理,日:“闻其乐而知其德。”(《孟子·公孙丑》)《吕氏春秋》中多次论及乐与政治的关系,认为考察音乐便可了解一国之政。所谓:“凡音乐,通乎政而风乎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吕氏春秋·适音篇》)
2.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由于片面地认识到音乐亡国的事实而主张“非乐”。墨子论乐集中反映在《墨子·非乐》中。他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主张非乐:认为“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乐上》)。而要为乐就必须制造乐器,这既费时又费财,费用无非是剥削老百姓。而担任演奏的乐手必是“耳目聪明,股肱之毕强,声音之和调”的壮年,虽满足了王公大人的享乐,却浪费劳力,妨碍生产,必然亏夺百姓之财。这种非乐主张,一方面表明他是承认音乐的美感以及人们对于音乐的需求和社会作用的;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反对的是统治者“不节制用乐”的享乐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因此,他的思想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3.法家代表商鞅和韩非则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坚决反对儒家的音乐主张。商鞅直接把“乐”斥为导致国家削弱的原因之一,指出:“六虱:日礼乐,日诗书,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站,必贫至削”(《商君书·勒令》);“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生,必强”(《商君书·去强》)。韩非则反对“新声”,认为“新声”是靡靡之乐,是亡国之音,并得出“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韩非子·十过》)的结论。以他们为代表的法家从“齐之以刑”的政治观出发,认为音乐具有腐蚀人心的作用,不利于政权巩固,不利于富国强兵,所以反对“礼乐”。这种思想和理论都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反映了当时客观政治形势的激烈变化。
4.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由于看到了当时统治者“用乐”所造成的危害,因而不仅否定“礼乐”,而且将世俗的音乐本身也全否定了,这是他们思想的局限性。老子在“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下,从“无欲”出发,认为“五音令人耳聋”(《老子》第十二章),反对音乐。指出真正的音乐是形而上的、与“道”合一的音乐,即“大音希声”。主张治乱最好的办法是“无欲”。庄子从哲学的角度,提出“至乐无乐”的命题,主张真正的快乐是“无为”。他把“形色名声”的“乐”和“钟鼓之音”,看成是“乐之末”,日“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钟鼓之音,羽旄之容,乐之末也。”(《庄子·天道篇》)基于以上认识,道家否定了一切人声之乐,并以此剥夺了人们享受音乐的权利。虽不利于音乐的存在和发展,但有利于当时统治者的统治。
从墨家、法家、道家的“乐论”分析,尽管他们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他们是承认音乐的社会作用、强调音乐与伦理、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的。他们之所以反对音乐,除了有认识上的差异外,更多的是社会历史与政治环境的影响。儒家则因强调“乐”在治国和协调人伦关系中的地位,能够迎合封建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和人性的审美需要,使得其“乐论”思想占据了主流。
二、礼乐并举与音乐的等级名分
在传统礼乐制度中,礼,指人伦关系的“应当”,乐,在当时是音乐、诗歌和舞蹈相结合的综合艺术的总称。在《论语》、《苟子·乐论》、《礼记·乐记》中有许多关于礼乐关系的记述。其共同特点是:一方面将礼乐并举,主张礼乐同功;另一方面主张礼乐互补,认为礼与乐应相互配合才能达到和谐有序的伦理功效,同时也凸显了音乐的等级名分之伦理特点。
1.礼乐并举。在传统礼乐制度中,不仅重视
“制礼”,也注重“作乐”。主张礼与乐二者要统一起来,互不偏废,礼要用乐来调和,乐要用礼来节制,最终达到社会、人事及天下的和谐。
其一,孔子强调礼乐并举的作用。在《论语》中有二十多处是将礼、乐二字分言或合言论及的。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不难看出,“礼”在其“乐”的思想中有着极为突出的地位,认为乐与礼都是塑造仁人君子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只有“礼”、“乐”结合,才能相得益彰,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同时他也主张必须给礼、乐注以“仁”的精神,以达到“以乐化民”,避免“犯上作乱”,求得社会稳定的目的。
其二,《礼记·乐记》中系统论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一方面强调“礼”和“乐”的基本精神是“和”与“序”,指出礼乐的根本目的是用来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如“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孟子·公孙丑》)另一方面又强调乐与礼功能各异,指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乐记·乐论篇》)。认为“礼”的作用在于规定天地、社会、人事的等级秩序,而“乐”的功能是“和同”人心,在“礼”的等级秩序之对立关系中起到调节和同的作用。
可见,我国传统礼乐思想是奠基于孔子,成熟于苟子,至《乐记》而集大成,其特征是从社会伦理和政治需要考察音乐,要求乐要受礼制约,与礼配合,教化百姓、治理国家。因而必然显现“以德抑情,以道制欲、重德轻艺”的弊端。
2.音乐的等级名分。我国传统礼乐文化强调乐要合乎礼,由礼节制乐,乐要符合儒家所谓的等级名分。早在音乐的起源时代,“乐”就成了与“礼”密不可分的礼乐文明之重要组成部分。到西周已形成了较完整的“六代乐舞”,它们是对帝王创业及文武功德的歌颂和对天、地、神、祖先等不同等级的祭祀和颂扬。周统治者为了吸取商统治者因沉迷于郑国“乐”而亡国的历史教训,制定了统一的礼乐典章制度,把上层社会的人分成许多等级,再依照等级地位的不同规定所施行的礼乐。如规定王使用乐队可排列在东南西北四方,诸侯可排列三面,卿和大夫可排列两面,士只可排一面。乐舞的规模也有所规定:王的乐舞队列可有八行,称“八佾”,每行8人,共64人;诸侯只可6人一行,排6行,共36人,以下逐层递减。这些不同等级的礼乐在当时形成了“乐以象政”、“审乐知政”的社会局面。
孔子极力维护这种礼乐等级制度,对现实生活中不符合等级名分的“用乐”行为坚决反对,并以“乐”的等级名分作为规范和协调人们伦理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论语》中,多处记述了孔子对“用乐”的看法和主张,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家者以《雍》彻。子日:‘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论语·八佾》)在这里,孔子把礼、乐、仁紧紧联系起来,主张“用乐”应该是有等级名分之礼的。
三、乐和民性,移风易俗
传统音乐思想中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归结起来就是一个“和”字,如“乐和民性”、“乐者敦和”,认为从个人至天下国家,音乐都能起到“和同”作用。
1.先秦儒家强调乐的“和同”作用,认为由音乐“和”,可以带来民风民俗之“和”:“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论语·为政》)那么,音乐为什么能起到“和”的作用呢?苟子认为,音乐不仅能陶冶人之性情,而且能调和矛盾,使之不乱:“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荀子·乐论》)在他看来,好音乐对改善社会风尚有积极作用。
2.儒家深刻地认识到了音乐足以“善民心”,“和民性”,“移风易俗”的特点。孔子充分认识到了音乐的移风易俗之功用,主张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必须用音乐进行修养:“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孝经·广要道》)苟子也强调音乐在感化人心、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指出:“夫声乐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苟子·乐论》)孟子还主作乐应体现“仁”、“义”之德,认为仁德的言论不如仁德的音乐更能深入人心:“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孟子·尽心上》)不难看出,在儒家以仁义治天下的“王道”之政治主张中,是很重视“乐和民性”之功能的。
3.儒家强调“乐”不仅有娱乐人心之作用,而且是重要的道德教化之手段。《乐记》载:“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苟子日:“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
(《苟子·乐论》)儒家倡导以乐来教化民众,认为好音乐既能表达情感又能确立道义,人的德行也能受到熏染,正所谓“感动人之善心”,“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四、以“和”为美,美善相乐
“和”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范畴,儒家将“和”贯穿于音乐的内容、风格和形式的方面,既指音乐本体的“和谐”,又指音乐中情感和内容的“中和”。在以“和”为美的前提下,主张“德音之谓乐”(《孟子·尽心上》),强调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思想性与艺术性、审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美善统一”。
其一,孔子最早提出了“尽善尽美”的音乐评价标准,指出:“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关睢》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论语·为政》)他强调音乐要美善统一,要符合儒家伦理规范。《论语·卫灵公》记载:“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其中“郑声”指春秋时郑国的民间音乐,是新兴音乐,有要求变革的内容,与表现中庸之德、体现中和之美的《雅》、《颂》之声大相径庭,故被他排斥,更被后世统治者作为“乐”、“靡靡之音”、“亡国之音”的代名词。可见,孔子的“中和”音乐伦理观是与其治国之道紧密联系的,他崇雅斥郑,是为了用雅正之乐来培养仁德之人,为仁政服务。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胚胎”和“萌芽”时期,作为伦理学的“德”的观念发韧于夏代,中经殷周和春秋战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思想,是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上有着重大影响的时期。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在对音乐文化的阐释中,先秦音乐思想凸显了中国传统音乐深厚的伦理意蕴。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德”具有总摄诸体、兼收并蓄的意义及功能。尤其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从先秦典籍《论语》、《左传》到汉代《礼记·乐记》,从战国末期孟子、荀子的《乐论》到魏晋秘康的《声无哀乐论》,以迄于唐、宋、元、明、清,历代乐论、笔记、诗词、小说、曲论、唱论,无不浸润着“德”的观念。谨遵道德规范,乃是中国古代音乐伦理、政治、美感和形态的最高理想。
一、先秦时期的音乐伦理思想著述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精神与音乐艺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中国传统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传统艺术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格的完成。先秦时期思想家学派繁多,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就了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先秦典籍、诸子百家的著述、先秦考古文献(包括出土的文献如“简犊”“帛书”及“铭文”等)、文物实物资料是研究先秦音乐思想史料的主要来源。这些文献史料如儒家孔子的《论语》,孟子、荀子的《乐论》及《周易》“象”,《周丰山“春官宗伯·大司乐”,《尚书》“尧典”、“皋陶漠”,《礼记》等经典;墨家的墨子《三辩》、《非乐上》、《非儒朴和《公孟》;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鞍《商君书》、韩非子;杂家的《管子》、《吕氏春秋》、《列子》、《国语》、《左嘟(先秦史书);以及汉代的《史记》 ,《乐记》(后人记载的先秦历史资料)等均载有一定的论乐文字。
第一个提出较系统的作为伦理学道德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他是儒家的开创者、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在先秦,崇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显学”;以孔子为宗师,孟子和荀子继承和发展的儒家学派建立了一个以“仁”“和”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墨家学派的开创者是墨翟,与儒家并称为“显学”,他们兴起聆儒家学派之后,但所持思想观点与儒家学派针锋相对,是儒家的反对派。在文艺生活中,墨家认为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是应当统一的,违背道德的娱乐享受应该禁止:法家音乐伦理思想出现于先秦,以商较和韩非为主要代表,其核心观点是“不务德而务法”,片面强调社会作用,否认了道德的社会作用。尽管法家的“法治”理论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其“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被否定,因此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孔子及其前的音乐思想是儒道两家音乐思想的共同源头,以老子为最早代表的道家出现于春秋末期,是兼采儒墨而又批评儒半的一个学派,老子和庄子为其主要代表,“道”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核心。
先秦时期丰富多样的音乐生活中,产生了许多很有价值、影响至今的音乐理论思想。诸子就音乐伦理思想的论述相互对立,亦各具其思想之精要,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堪称音乐史上思想繁荣的鼎盛时代。因为封建主义宗法等级统治的需要,儒道两家思想贯穿了2000多年中国发展史,称为这个涣映大国数千年的土流思想而影响于后世,其重要性远在其他各家之上。
二、对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分析
在早熟的中国传统文化里,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民族的理性精神中内涵着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儒家文化传统是建筑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仁”成为中国哲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于是,在认同音乐给予人的快乐的同时,将它与“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音乐的美与伦理道德的“仁”相统一。因此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在音乐中极力表现对人的重视和以人为中心,这些特点吸引了许多文化学家的眼球,被他们视为一种人文主义文化,他们认为在儒家音乐文化里,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与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的。因此音乐作品的创作也从“仁”出发,为“仁”服务;“正乐”、“靡靡之音”、“郑卫之音”等术语亦可以不加解释的用于音乐批评,并分别指称处于不同伦理地位的音乐。
儒家传统音乐文化强调礼乐一体,认为音乐与伦理相通,所谓“礼者为同,乐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中庸》亦提到“尊德性而道学问”,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历来主张以“德为美”。《周礼·春官宗伯》说:“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孔子曾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之言。孟子《公孙丑上》说:“闻其乐而知其德,’,这些言语都将音乐与仁德联系起来。“德生礼,礼生乐”,从“德”到“礼”、“乐”,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礼乐被儒家视为德的表征。“六艺”是西周时期学校教育的六门课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包括政治、历史和以“孝”为根本的伦理道德教育。乐属于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诗歌和舞蹈。其中,礼乐代表西周的意识形态,是决定教育的贵族性质的因素。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礼重点在于约束子弟们外表的行为,乐重点在于调和子弟们内在的感情。
孔子开创了儒家的音乐伦理理论,建立起情感与伦理道德、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音乐思想,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思想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时期。这些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中都有具体体现。第一:“乐之教化在于道德”—即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文质彬彬”是孔子的审美思想。“文”即文采,指一个人要注重礼乐即音乐文化修养;“质”即实质,指一个人的仁义之道及伦理品德。孔子认为:一个人没有礼乐修养就显得气质不佳,但只有礼乐修养而缺乏仁义之道的伦理品德便是一种虚饰;所以他还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异,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具有礼乐修养与仁义之道的品德才是完美的人,只有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才是文质协调。第二:“道德之内涵在仁”—即音乐要贯注“仁”的道德内涵,孔子认为“乐”可以感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仁义礼道,从而发展为君子。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礼?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乐?说的是外在形式的礼乐,都应以内在心理情感为真正的凭依,否则只是表象而已。由此可见,孔子的观点非常明确:礼乐的本质是“仁”,为人“不仁”,便无从对待礼乐。孔子在哲学上崇尚中庸之道,艺术上提倡中和之美泪而胃的“乐而不,哀而不伤”将中庸之道运用于音乐并将情感的因素统一起来,避免因突出某一因素而抹杀另一因素的片面性,这无疑是符合音乐艺术的内在规律。
第三:“尽善尽美的和谐”—即音乐形式与内容、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他评价音乐的标准是“善”和“美”。所谓“善”是指内容的完善,“美”是指音乐的形式美好、动听;二者能完美结合就尽善尽美了。这就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和“礼”、“仁爱”结合起来了。他在齐国观听古乐舞《韶》后,认为获得了一次很高的艺术享受,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接着评价另一部古典乐舞《武》时却说:“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他推崇《韶》,并要求乐应合乎礼的规范。他断言,歌颂舜帝功德的《韶》乐的内容和形式都达到了高度统一。而《武》这部反映武王灭商兴周事迹的乐舞,虽欣赏起来很美,但过多表现征伐的武力行为,未能完全做到仁爱,所以“未尽善也”。而《韶》乐则是赞颂舜帝德治的内容,符合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因此,孔子在正乐时说:“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将符合他思想的《韶》乐推崇到了崇高的地位。在此孔子是以他的道德标准作为音乐舞蹈的判断尺度。孔子在充分肯定美的形式前提下,强调内容与形式、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的“尽善尽美”的主张是对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音乐艺术特征的认识和审美评价的一次飞跃。,孔子对音乐本质的认识非常清楚地强调音乐审美与情感及道德相结合。故历来的儒家音乐既维护“礼”,又满足感官的愉悦。使教育通过艺术表现出来,人的情感在正常发泄时又能受到教育,得到精神与道德的升华,教育也通过审美而获得体现;即所谓的“寓教于乐”;从而形成了儒家的“乐感文化”。
儒家用诗继承了周人注重政治道德伦理的传统,孔子对《诗经》的阐释,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诗经》是西周乐官文化的产物。从艺术功用上看,《诗经》体现了以德为本、以礼为用的文化价值和鲜明的理性精神。“德”是乐官必备的素质,“乐德”是贵族音乐教育中的必修科目,“德音”是儒家美学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理论范畴。《诗经》依据塑造伦理人格、完善群体道德的理想,描写了敬慎修德的彬彬君子之风,赞美了等级社会宗子宗孙、世卿世禄的宗法制度,个体则完全消融在由君臣、父母、兄弟、友朋、家族、婚姻所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而鲜有个性的表现。因此《诗经》堪称西周礼乐文明的范本,它完整地反映了艺术与文化的深层联系。《宇li己·郊特牲》:“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歌者在上,鲍竹在下,贵人声也。”《礼记 ·仲尼燕居》:“升歌《清庙》,示德也。”所谓“登歌”、“升歌”,皆为人声之歌,而乐器多半处于从属地位。周人“贵人声”,显然不同于“恒舞”“酣歌”的殷商巫音,而更重视乐歌所激发的道德伦理情感(“发德”、“示德,’)。因此就有一“德为乐之本”、“德音之谓乐”之说。《诗经》雅、颂两部分作品大半都充斥着这类“德”的说教和“德音”的颂美之辞,与《国风》中的那些清新活泼的言情民歌形成截然不同的风格,同时为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提供了最丰富最现成的思想资料。由此可见,儒家的言必称《诗》、《书》,行必据《礼》、《乐》,也就不是偶然的了。在儒家礼乐文明中,乐体现出深厚的伦理化、道德化的色彩。
三、对道家音乐思想的伦理分析
道家既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派“玄之又玄”的思辩哲学,也是一派实际可用的关于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达到福乐人生的伦理学。道家伦理体系,也以其恢宏的规模、纳米般的逻辑,中国历史发展历程中社会和文化所带来的铁一般的证据,铸造了它的以“宇宙主义”为理论框架、以崇尚自由人生为特点的伦理学体系。这样一种伦理学,发人之所未发,道人之所未道,其在伦理学理论方面的创造性思考和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批判,至今都是发人深省的。老庄及其弟子和诸多道学的后继者通过对“社会伦理”和“圣人之道”的批判和否定,表达了他们重自然的天理伦理观。他们的音乐思想也含有丰富的自然主义伦理观。
去阳朔要看“印象・刘三姐”,去昆明看“云南映象”。2009年11月6日启动的“中国・咸宁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以一台大型民俗风情歌舞诗《梦寻咸宁》,展现秀美的咸宁、浪漫的咸宁、纯朴的咸宁。
《梦寻咸宁》以一对青年男女的浪漫爱情为主线,融入了山、竹、温泉、桂花等咸宁特有文化元素,利用提琴、呜嘟、盆鼓和铜鼓等本地乐器,展现了“挖山鼓”和“拍打舞”等民间传统艺术。剧目共分《序幕》、《山情》、《竹趣》、《泉韵》、《花神》、《尾声》等几个部分,各章节之间转换流畅,精彩纷呈,情节动人,散发出浓郁的泥土芬芳和醇厚文化韵味。
温泉旅游节组委会表示,希望把《梦寻咸宁》打造成旅游文化名片,让外地游客来咸宁,不仅可以泡温泉、赏风景,还能大饱眼福看演出。
作者简介:
黄中骏,1948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现任湖北省文联副主席、国家一级作曲。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湖北省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院长。创作六场歌剧、音乐一部、独幕歌剧一出、歌曲七十余首。著有传统音乐论文、音乐评论百余篇。出版有专著《湖北传统乐舞概论》、《湖北民间歌曲探论》、《提琴戏音乐》和文集《乐艺纵横谈》、《乐评艺论》等。
地域民俗风情歌舞诗《梦寻咸宁》,以具有地域典型性、原汁原味的民俗歌曲表现形式为素材,以生产――生活――爱情――生命为主线,向人们艺术地呈现了该地域的文化风采。
原生态的文化形态具有原始美的意义,是文艺创作的根基、素材。然而,对原生态文化形态的“照搬”不是艺术创造,将原生态文化形态作艺术呈现,即是实现原生态文化形态的艺术美升华。实现原生态文化形态的“艺术化”,使原生态的文化形态成为“文艺舞台上的艺术品”,是文艺家们承担的责任,是一个创作过程、创新过程,是具有新的文化内涵的艺术作品产生、形成、发展的过程。在这一点上,《梦寻咸宁》的创作者们,为人们作出了有启示意义的实践。
将原生态的地域文化形态作艺术呈现,是在对典型的地域文化形态予以认识、把握的基础上,进行提炼、升华及创造性发展,在艺术的层面上,显示其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和深刻的文化内涵。《梦寻咸宁》的“原生性”、“本土性”文化特色表现得充分,地域文化的特性、神韵揭示得鲜活,营造并传递给观众的地域文化信息浓郁。这得力于创作者们从不同角度对该地域的文化特质进行了几种演绎和艺术诠释,实现了对“原生态”艺术表现语言的提炼、升华和抽象。创作者从六个方面对该地域文化风采作了艺术呈现。
一是将原生态文化形态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构思。《梦寻咸宁》将该地出土的古乐器――商代铜鼓、该地流传的民间乐器山鼓、呜嘟、提琴、脚盆鼓等,以及民间美术形式――布贴等作为文化符号纳入整个剧目的创作构思,使观众从视觉上就感受到作品的“原生态”、“本土性”。而舞蹈方面对《挖山鼓》、《打桂花》等生产动作的提炼和对《拍打舞》、《彩球戏》、《盆鼓舞》等民间舞蹈动作的提炼;音乐方面对该地域特色性音调的运用及典型性称词、方言土语的运用,都具有凸显文化标签的意义,使观众从视听两方面体验作品的“原生态”、“本土性”。
二是将原生态文化形态作为一种文化情景铺设。《挖山鼓・想老婆》、《摸秋・竹园嬉》、《闹喜堂・扯倒喝》等段落,分别生动地再现了该地域的生产情景、生活情景、婚俗情景,使观赏者很容易在歌舞性的艺术描绘中,“身临其境”地进入地域文化的“规定性”情景,目睹该地域民众的生产、生活、爱情状态,体验“原生态”、“本土性”地域文化“潜移默化”的感染力。
三是将原生态文化形态作为一种文化状态强化。《布贴秀・剪春歌》、《唱百花・温泉河》、《沐柏汤・泉中花》等段落,都通过歌舞形式,艺术性地强化了该地域文化恬静、秀美、充满活力的状态,通过以小见大、以柔克刚的表现手法,向观众召唤着热爱乡土、热爱生活、建设发展家乡的激情。
四是将原生态文化形态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张扬。《神歌・请桂神》、《彩球戏・圆源缘》等段落,在将旧的文化形式予以改造的基础上,为地域文化观念注入了新的内容,艺术地表现了生活在具有丰富文化传统土地上的人们,一代又一代追求幸福、美满、太平、安宁、丰收的理想境界,向观赏者张扬了地域文化的本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