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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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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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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各样广告和到处可见的时尚杂志,使得时尚和广告这两大艺术“主题”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广告在不经意间包围了人们的生活,各种广告色彩斑斓,信息十足,在给人以视觉冲击外,让人领略到大量的信息,其中则是以时尚的信息为主。广告和时尚这两样看似没有关联的艺术,究竟有什么联系呢?本文就此作出分析。
广告和时尚艺术的印象
最早出现的传媒是报纸,当初的报纸是以报道国家大事和重大政策为主,一般没有广告。20世纪80年代初,电视机等传媒工具刚刚流入中国,当初由于传媒是国家进行调控,电视、广播等广告不太多,初期的广告都是一副“王婆卖瓜”的样子,电视上做的多为国有企业的大型机械广告。经历了20多年的变化,现在广告从最初的“王婆卖瓜版”到“国外版”进入广告媒体,再通过一段时间对国外广告的学习,逐渐出现“名人代言版”、“经典美女版”等广告样板。
时尚从一开始就给人以一种惊艳的感觉。20世纪90年代初,时尚杂志ELLE在我国出现,这本杂志在当时可以算是时尚的创造者,当时的人们除了对这本杂志20元的“高价”感到诧异以外,对于时尚,处于让人膜拜的地位,而现在时尚给人们以艳丽、美感、舒适、向往等美好的感觉。可见,时尚的发展和广告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差别,人们对它们的接受程度也大不一样。
广告和时尚的艺术特征
随着人们对于广告和时尚不同印象的确立,对于广告和时尚的评价,也有不同的评价特征。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有人形容广告为“信息蟑螂”。基于广告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广告的好坏受到大多数人的判定。广告的主要目的是让大众了解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观念,可见,大众看不懂的广告,就失去了广告的基本目的,也就不可能称作为“广告”。广告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商品的被购买情况。
而时尚是受少部分人所决定。时尚是一些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为了自己的设计或理念能被人所接受,而采取的某些措施。如举办各种展览,展示自己的作品。时尚相对于广告而言,比较抽象,如有些时尚不能被大众接受,那么时尚还是时尚,只不过多了“另类”的形容。现在的时尚是由许多时尚大师决定的,一个时装展示,一个时尚会,一个时尚Party,充斥着时尚的“品牌”,由时尚大师决定的时尚,意味着,这段时间里人们应该穿什么,吃什么,应该去哪里消费才会被认同。
因此,广告是普遍现象,受到大众行为的影响;时尚是少数现象,受到部分人们的影响。一个人可以不懂广告,但是不可以不懂时尚,因为,两者比较起来,目前时尚的分量明显要大于广告。广告可以被任何人做任何的评价,如果有人要对于时尚做评价,这就比较难。
时尚艺术与广告艺术的关系
时尚和广告有着不同,但也有着特定的联系。
首先,根据消费者的年龄层次将消费者划成几种,然后从不同的消费者对于广告和时尚是否有关系的情况来看,认为广告和时尚有关联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21~30岁这样的消费群体。51岁以上的就很少了。在调查中,51岁以上部分的人根本不清楚时尚的定义,只知道广告是否好看。而低龄层的调查对象,对于时尚和广告的联系有自己的定义,虽然他们还没有固定的消费能力,但他们将会成为消费主力。
21~3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已有自己固定的收入,他们的思想也很成熟。这个年龄段的人,是各种产品所要争取的最佳消费对象,也是各种广告应该争取的观众群,这个年龄段的人们认为广告和时尚有着必然的关系,这个结果对于广告的设计部门来说是一个突破口。如果,在广告中添加适当的时尚味道,那么看这条广告的人会增多,对于广告的促进是一个帮助。另外,由于在意广告和时尚相结合的人们大都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对于产品建立品牌忠诚者是一个很大的契机。
其次,从消费者不同的消费层次来看:收入越高的消费群,越是认为广告和时尚有着很大的联系。从调查中发现,有的调查对象,由于平时喜好看各类的时尚杂志,所以认为广告和时尚相结合最为重要。
由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年轻人及收入高的人群即消费者的主力军认为广告和时尚有着很大的联系。因此,不同类型的广告可以融入不同的时尚元素。
广告艺术表现中的时尚元素
现在的广告表现中已存在时尚影子。如运用流行的色彩,流行的制作手法,流行的音乐,对广告进行修饰,从视觉,听觉上让消费者能够接受并采取消费措施。有些广告将富有时尚特征的年轻人作为广告定位,围绕他们进行广告的策划及制作。年轻人往往追求时尚,也成为时尚的代表,他们愿意为时尚的产物付出较多的金钱,所以,年轻人就成了各种产品制造方所争取的消费对象,广告也将年轻人作为广告的定位。
在广告融入时尚的时候,时尚中也加大了广告的成分。时尚从一开始便有着表现的欲望,通过某种东西或者特定的场合表现其时尚的信息。正因为时尚有这样的表现欲望,时尚也希望有更多的途径让时尚的信息进行散播。广告就是一种很好的表现途径,广告的观众多,覆盖面广,通过广告,时尚能够得到很大力度的宣传。
现在的时装秀,时尚会越来越多,时尚越来越要求表现,表现的痕迹越大,其同广告的性质也就越靠拢。令人欣慰的是,两者已经开始有结合的产物,有些宣传商已经把广告和时尚很顺利的联系起来。如,每年都要举办的“莱卡时尚颁奖典礼”,主办方将时尚人物请来参加活动,并在各种媒体上颁奖典礼的情况,这一举动看似是一个纯粹的时尚表演,其实,仔细看颁奖典礼的名字,不难看出,这是杜邦公司为了宣传他们“莱卡”这一产品而举办的,这也是一个广告。这样,杜邦公司一方面能够起到宣传产品本身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以标榜自己是时尚的创始者,这成为时尚和广告完美结合的成功典型。
时尚艺术受到广告艺术的影响
现在的时尚产物不像过去只是皇室或者是达官显贵的专属用品。随着许多国家王室的没落,时尚也渐渐地走向街头,使普通的人可以拥有被称作为“时尚”的东西。时尚既然已经进入了普通人的生活,那么时尚为了使自己能有更好的出路,则需要更多的宣传,广告宣传就是很好的宣传方式。以前的时装会,是由时装设计师自己出钱举办的,现在时尚会上,许多公司通过赞助的模式,投入大笔金钱,将整个时尚会办得气派、豪华、奢侈,使会达到更好的目的。这种赞助方式也是一种广告的表现。此外,广告媒介中有许多媒介是针对时尚而开设的:如时尚杂志、时尚频道以及时尚节目等。
广告和时尚可以融为一体,他们的融合给广告带来了更辽阔的生机,使广告的表现更具有特色,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必须强调,如果广告太过时尚,则会使大众难以理解,很难达到广告的目的;时尚太过表现,则失去其本身的贵族魅力。现在的广告设计与人们的时尚心理不符合,造成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广告表现太做作,让观众们的鸡皮疙瘩起一身。广告的格调太高,不能得到普遍消费者的认可。广告模式太旧,对日新月异的世界来说,已经开始被淘汰。广告不漂亮,不吸引人们的眼球。所以,广告艺术设计要注重人们的时尚立场与观点,从消费者角度观察产品,给产品一个正确的定位,再根据不同的消费者群体做出不同的时尚的广告。
广告与时尚艺术融合的对策
广告艺术要了解受众的时尚水平
我国的广告制作也应将市场调查放在重要的地位。首先调查广告主的意向,搞清楚通过广告要达到的目的,想利用广告来拓宽市场份额,还是提高品牌知名度。其次应该进行针对广告目标群体的调查,弄清广告受众群体希望能看到怎样的广告。现在有些广告因为太希望达到一个让人震惊的广告效果,在广告表现中,一味地追求前卫,一味的过度炫耀,造成广告与实际脱节,令人难以接受。广告不应脱离实际,否则,就会引起异议,而达不到宣传目的。另外有些广告设计喜欢一味标榜自己的“时尚品质”,广告里的时尚是和平民百姓相结合的时尚,是要被大多数人所承认的,如广告一味标榜自己的“时尚”,那么结果就是脱离大众,不能被大众所接受。
时尚艺术的最大者是广告
时尚虽然有比较多的活动,无论它们的规模多大,都无法拥有象广告这般的影响力。如果把时尚这一人类产物,结合到广告的上来,那么其造成的效果将会是其他宣传途径的好几倍。通过广告的时尚产物一定要有强大的“亲和力”,太高档的时尚产物就不适合了。一般为那些不太贵,又有一定身价的产品,如一则由港星张曼玉演绎的铂金饰品广告,铂金饰品也是一种时尚的象征,它就运用广告的传播方法,再宣传产品的同时,将这些季度的饰品潮流放在消费者的眼前,这就是很好的时尚与广告相结合的成功典范。另外,广告反过来运用时尚的手法来对广告进行修饰。
广告艺术要表现时尚的品位
广告的基本作用就是表现,为了使人们所接受,广告的表现很重要,广告的画面一定要漂亮,只有漂亮,才会引起注意,才会引起潮流和模仿。广告的第一影响极为重要,只有漂亮的广告画面才会吸引大众的眼光,广告设计可以运用时尚的手法进行适当的渲染,体现出设计者的品位。如在系列广告中,突出自己的口味,层层深入,体现广告漂亮的本质,并使广告本身带动起时尚的潮流。广告和时尚相融合的表现模式有:
聊天模式适合直销广告以及售后服务方面的广告。销售方在直销的过程中,通过朋友般的聊天在无意间来介绍产品,不要让别人认为你就是在做广告。随着人们可支配的时间、金钱越来越多,销售方可以通过邀请函邀请潜在消费者参加一系列的活动,如野外露营,喝下午茶等方式,销售方通过专门的销售人员,以一种平和的语气和参加活动的潜在消费者聊天,通过一问一答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宣传产品,掌握消费者心理,了解市场状况。
舞蹈,作为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之一,在戏曲表演中同样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和地位。王国维曾以“以歌舞演故事”定义戏曲,戏曲表演“有声即歌,无动不舞”,以歌舞为主要手段来表现内容、刻画人物,可以说是戏曲艺术的一个综合性特征。由此可见,舞蹈是戏曲表演的重要部分,始终与戏曲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作为为戏曲表演而服务的戏曲舞蹈所具有的艺术特征。
戏曲艺术继承和发扬了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中的精华,在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表达内容和塑造人物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舞蹈动作体系和人体美学法则,同时形成了与故事情节、唱腔读白,整体配合得十分和谐的外在形态,具有与一般民间舞蹈所不同的艺术特征。
首先戏曲舞蹈圆润流畅,满足了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对和谐圆融、审美意境的一种不断追求。
曾经担任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的著名艺术家欧阳予倩老师,在分析戏曲舞蹈特点时非常精辟地指出:戏曲舞蹈可以说是“划圆圈的艺术”。所谓圆,指的是圆润丰满。戏曲舞蹈动作,讲究刚柔、虚实、开合的对立统一;左右手常分阴阳,而后归为一元;身体的前俯后仰亦为阴阳配合,脚步多为一实一虚。常常表现为欲左先右,欲扬先抑,欲进先退,欲冲先避的运动规律,使动作看起来浑圆自然,将舞蹈的运动路线如行云流水般隐于它特有的“圆”美韵势中。而在造型姿态上,双臂上举的造型虎抱拳、双托掌、下垂的提襟、按掌、左右平台的山膀等,也都有着一种如弓似钟的浑圆线条。在场面调度和队形变化上,梨园艺术家巧妙地施圆于方,设计了圆圈、弧线、二龙吐珠、龙摆尾等极富流动变化之美的曲线,演员借助在绕圆中这种可分可合的灵活性,足不出舞台就可展现驰马千里,行船百里,时而走南闯北,时而发兵塞北,时而布阵江东,将广阔的生活场景,有滋有味,神情逼真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种种这些都符合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体审美观点,它包含着流畅、运动、舒展、活泼、婉转、和谐和完美,给人带来曼妙丰富的审美体验。
其次,戏曲舞蹈节奏鲜明,动静结合。
戏谚说:“静中有动,动中有静。”戏曲舞蹈身段中“亮相”的种种造型姿态,就是一种静止的舞蹈,亮相一般是在主要角色上场(有时用于下场时)或一节舞蹈动作完毕后的一个短促的停顿。在这停顿的一瞬间,通过雕塑式的姿势而凝固为优美的造型,集中而突出地显示出人物的外在风貌和内在精神状态。是一种高度集中、高度提炼、高度展示的戏曲表现手段之一。可是,在这静止的瞬间,却蕴含着动的因素。外形是静态的,心里却充满了复杂激烈的动荡。在一连串的读白唱段,或是一连串的武打动作之中加上一个亮相得以停顿,它不仅是演员表演的一个小小间歇,从欣赏的角度来说也能起到一个画龙点睛的效果。因此,亮相是表现戏曲舞蹈动静结合的特征极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戏曲舞蹈动作的动静结合,节奏是分不开的重要因素。节奏是舞蹈动作构成的要素之一,鲜明的节奏感是戏曲舞蹈的另一突出特点。中国戏曲的表演程式对节奏性要求很高。戏曲表演是以打击乐为主的伴奏形式,它要求招式分明,干净利落,动而不水,静而不呆,把“唱”“念”“做”“打”诸般艺术手段有机地统一到了一起,从而也加强了戏曲的戏剧性成分。鲜明的节奏使舞蹈动作也变得更加具有节奏性。比如人物上场时的台步,只要踩着[慢长锤]这种“仓七台七”周期反复的锣鼓点,它的动作节奏感就自然地突显出来。甚至于非常复杂的亮相动作,也只要在[四击头]的规范下,找准“大台|仓|仓七台|仓另七台|仓另”,它的四拍音响节奏,也能把动作的节奏感分明地表现出来。总之,戏曲舞蹈的节奏就好像一条纽带,将手、眼、身、法、步严密串缀与组织起来,形成了各种善于表达喜、怒、哀、乐、爱、恨、欲等各种感情的动态语言。
再次,戏曲舞蹈饱含了精湛的舞台技艺。
很多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艺术形式都会通过高超精湛的技术和技巧来表现的,戏曲舞蹈也不例外。戏曲界,一般把舞台表演中的唱、念、做、打定为“四功”,又把演员形体动作上的手、眼、身、法、步称作“五法”,而这“四功五法”则是台上演出时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力,因此演员每日必练,素有“一日不练手脚慢,两日不练减一半,三日不练门外汉,四日不练瞪眼看”的戏谚流传。故而成就卓著的演员,无一不是“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有的甚至是随时随地,见缝插针,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时机苦练不辍,才得以有台上入木三分的表演。
京剧表演艺术家筱翠花(即于连泉),其代表剧目之一是《借茶活捉》。他在剧中扮演的阎惜姣,活捉张文远时,满台飞跑且身姿优美:膀不摇,肩不动,裙边儿不散,足尖不露,快而不乱,稳而不慢,既有敏捷度又有水波感,长期以来使观众为之津津乐道并倾心陶醉。然而,他为了练出这番过硬的腿脚功,却是每天从早到晚,总是在自己两档之间夹一把扫床笤帚走路,旨在练就“小碎步”和“一条线”的行走姿态,以适应舞台表演要求。著名蒲剧旦角演员王存才,以演《挂画》一剧称著于世。当时的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凡看过他演戏的人,无不深深为之倾倒,就连小孩子也流传过这样的俗语:“宁肯挨打受骂,也得去看存才的挂画。”由此可见其艺术魅力何等之大了。在《挂画》剧中他饰演的少女耶律含嫣,双脚踩着跷,站在罗圈椅的椅子背儿上跳来跳去,一边挂画一边雀跃,充分表现了含嫣期待情人的欢快与紧张心情。这种表演既符合少女的身份性格,又使观众心旷神怡,颇有令人大饱眼福之感。然而,她为练就这腿上跷功,经常步行去乡下演出,有马不骑马,有车不坐车,双脚绑上不跷,一手揪着马尾,跟随马后步行,一走就是数十里乃至上百里,经常如此,从而才练出了台上表演如履平川,游刃有余的超凡功力并被人津津乐道。
除了这些为了表现特定人物或情节所必需具备的技艺以外,戏曲演员舞台上所展现的技术技巧和特技绝招的种类之繁多也是其他舞蹈种类所不能比拟的。在技术上:如毯子功,就是练习翻各种筋斗,即身体各部位相继扑、跌、翻、滚、腾、跃等动作技巧。筋斗样式繁多,动作大多以手撑地,或用脚在地面蹬跳,向前、向后、向左右两侧翻腾,俗称“四面筋斗”。再比如把子功,“把子”就是戏曲舞台上武器道具的统称,也叫刀枪把子。如刀、枪、剑、戟、斧、钩、叉、棍等。演员必须掌握和运用这些把子技术,才能在舞台上表现人物武打战斗的情景。把子功有很多套路,一般分作长(长兵刃,如大刀、大枪、叉棍等)、短(短小的兵刃,如单刀、双刀、剑、拐子、匕首等)、徒手三类。每套把子均有专名,如小快枪、大快枪、小五套、大刀枪、双刀枪、十八棍等。表演上又分作庄重把子和滑稽把子两种。前者指通过严肃的武打,营造庄严威武的气氛,表现剧中人物的性格,表示戏剧情节的发展变化;后者多用于带有戏谑性的武打,其特点是诙谐滑稽,逗人发笑,表现剧中正面人物武艺高强,对其敌手的揶揄戏谑。两种把子都要求打得有感情、有节奏、有层次、有章法。除此之外还有扇子功、翎子功、水袖功这些戏曲演员都必须掌握的技术技巧。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些特殊的舞蹈功底,才会有演员在台上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的人物和剧情刻画。
戏曲舞蹈除了饱含精湛的舞台技艺,还具有“精、气、神”这三个表现内在美的重要因素。“精、气、神”,在具体阐述其含义时,戏曲艺术家则各有侧重不同。盖叫天说:“精,就是精神;气,就是运气的功夫;神,就是神情。”侯喜瑞认为:“气,就是功夫;精,就是技术;没有气力,就不会有精湛的表演。表演身段时,既要有精神,又必须一气贯到底。”不管这些艺术家们如何定义,总的说来,戏曲艺术家十分重视人物性格的刻画和演员内在气质的美,同时要求演员创造人物形象时要精力集中,全神贯注,不仅要神似,而且要形似。在戏曲表演过程中达到一种精神、气息和神韵的上、下、内、外融会贯通、浑然一体,并一气呵成的艺术境界。
戏曲艺术博大精深,以上只是从舞蹈的层面探究它的形态特征,正是许许多多不同层面的特点,形成了它所特有的艺术魅力。作为一名从事舞蹈教学的文艺工作者,笔者将继续新的探索,将戏曲这一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精粹继承和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偶像”本是指巫师制作的神佛之像,从哲学的角度可解释为幻象或假象。到今天它却演绎成为那些受众人痴速、充斥着商业包装人为炒作后所诞生的“明星”的代名词,实属荒诞。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艺术偶像是贯穿艺术创作过程始终的本原,它是艺术家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通过幻想的处理后,以其独特的艺术语言所呈现出来的一种象征性的形象。下文以艺术创作的三个阶段作为分析视角。试图阐述艺术偶像的基本特征。
一、艺术构思——艺术偶像形成时的特征
(一)模糊性厦瞬间性
以《雷雨》为例,成功地把握住了以一扇模糊的窗户为艺术偶像的事实说明:艺术偶像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艺术家的灵感。这种灵感很可能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若不对它进行迅速的把握和反复的捉摸,它极有可能稍纵即逝。曾经无数次面对艺术偶像的突然来临。我们该反问一下自己是否珍惜过他们:或放弃随之而来的世俗的欲望及杂念,好好地回味、琢磨过这份来之不易的艺术灵感。
笔者尤为推崇《阿甘正传》中塑造的憨厚的艺术形象——阿甘,在面对最心爱的人Jenny的不辞而别后茫然的看着Jenny送给自己的一双跑鞋。突然他的心中涌现出一种想跑步的冲动,他穿起爱人送的跑鞋一跑就跑了一年半。一路上无数费解的记者不断询问他:“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跑?”“是为了环境保护吗?”“是为了教育基金吗?”在无数个“为什么”的背后,这帮习惯于用理性化的公式思考问题的记者谁会知阿甘此刻正在从事一项艺术创作?阿甘一句简单的回答“我只是想跑”充分体现出了他对自己灵感的珍惜。他把自己瞬间闪现出的一个想跑步的艺术偶像化为一种实际行动,用永不停歇的步伐来倾泄对心上人绵绵不断的爱。谁敢说阿甘这种表达自己爱意的方式不是一位艺术家所为呢?对比今天自称善于思考,善于分析的我们,有几个能像阿甘一样敢于去表现自己心中模糊的艺术偶像?理性的分析导致了多少宝贵的艺术灵感还没有来得及形成艺术偶像就被扼杀?所以,在艺术面前没有聪明与傻瓜的界限,它是一种人的天性。只看你是否用同样艺术的眼光来看待闪现于你脑海中的艺术偶像。敏感地捕捉这种稍纵即逝的感觉,用艺术的加工-使这种模糊的灵感逐渐成为一种清晰的形象。
(二)想象性特征伴随经验性特征
艺术的偶像必须是伴随着想象的特征诞生的。如果你的偶像不是你的想象力的结晶,那就必然是抄袭别人经验的结果。由于想象性特征是原始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状态,是艺术思维的基本特征之一。所以我们的艺术偶像在产生时必定是一种对现实的升华,而不是一种对现实的归纳。这也许正是“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真谛吧。我们的艺术偶像可以存在于诗歌中,而永远不可能产生于报告文学中,也正是这个道理。但同时,这种想象并不是一座空中楼阁。他是以艺术创作者个人的世界观、经验为基础,从而诞生出来的艺术偶像。曹雪芹不身处封建家庭的盛衰变故中,怎会创作出《红楼梦》这样的经典;钱锤书若不是有过海外留学、抗战流亡的经历,又怎会写出《围城》这样的佳作。虽然贾宝玉和方鸿渐都是作者幻想出来的偶像,但不难看出他们身上依稀留有作者的影子。
二、艺术传达——艺术偶像转述时的特征
(一)必须有艺术家独特的语言特征
艺术偶像一旦在创作者脑海中成型。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语言把这种偶像转述成一种可视的形象。这一步被称为艺术创作过程,往往它也是评判创作者是否可称得上艺术家的最见功力的一步。由于艺术家艺术语言的差异性,以及语言表现力的差别,艺术偶像是具备个性特征的。同样是对交响乐《天鹅湖》的解读。传统芭蕾《天鹅湖》、《男版天鹅湖》以及王玫老师创作的《天鹅湖记》所传达的艺术偶像却截然不同。传统芭蕾《天鹅湖》讲述了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把传奇性的色彩渲染到了极致。而《男版天鹅湖》天鹅湖却是以一些极为生活化,写实化的哑剧语言,把整个社会不同阶层人群的内心活动刻画得淋漓尽致。而《天鹅湖记》中,编导用最易懂的舞蹈语言把“中国舞蹈比赛”这一现象夸张丑化到了极致,从而引起我们舞蹈人对这一现象的反思。区别于借代别人经验偶像的蹩脚做法,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表述自己的艺术偶像时,所采用的语言必定是要有一定幅度的视野范围的。并要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他所创作出的偶像相反会成为其他人争先恐后模仿却又永远望尘莫及的艺术原型。同时,这种艺术语言的个性不应该仅限于对艺术偶像的一度创作中。这就是为何当不同演员在说着完全相同的台词,或是表演着同样的舞蹈动作时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偶像会大相径庭的本质原因。
(二)艺术偶像必须通过规定情境呈现
规定情境所指的是艺术偶像存在的相关背景。一个艺术偶像需要最贴切的时代背景、社会背景、环境背景来衬托,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试想《雷雨》如果没有兄妹、母子的情境为依托,何以一鸣惊人。离开了规定的情境的依托,没有时空限制的艺术偶像很难被恰如其分地转述出来。所以规定情境即起到了衬托、反衬艺术偶像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限制艺术偶像的作用。
三、艺术欣赏——艺术偶像呈现时的特征
(一)艺术通感特征
行家道:“好的舞蹈应该能听得见,好的音乐应该能看得见。”这指的就是艺术偶像的通感特征。优秀的艺术偶像一旦呈现,其肯定不会局限于一种艺术形式的唯一性。记得小学时候学过的一首诗《画》“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人们常常沉醉于这首诗的意蕴中:它究竟是一幅画。还是一首诗?作为一首诗它却比一幅画还要形象逼真;而作为一幅画,它却比一首诗更加意境深远。它让人在“天人合一”的和谐中忘却了这个艺术偶像的呈现形式。由于艺术源于人类的想象的天性,优秀的艺术偶像自然是融会贯通于所有的艺术形式中。这就解释了为何张旭在观赏了公孙大娘舞剑后书法技巧大增。一位编导常常借助一些唐诗宋词来刺激自己创作古典舞的灵感,同时也钟意求助于几米的漫画和音乐来开阔自己想象的空间,他的作品往往潇洒、超脱,富于想象力与感染力。可见艺术偶像的表现由于具备了通感特征。由此可以达到触类旁通的境界。
(二)审美判断特征
艺术的审美判断特征指的是其象征性特征。由于“偶像”一词源于面具,所以在一开始他指的是一种视觉的象征形式。但其还有另外两大判断特征。
其一为性别审美判断特征。从原始社会起,虽然从母系到父系,性别的地位有所交替,但两性一直有着明确的绝然不同的社会分工形式。还是那句话,艺术源于人的天性。在河南博物馆中,笔者有幸亲眼目睹原始社会的一些文物。母系氏族时期所铸造的“鼎”,其三个支撑角显然是以女性为原型的。可见,在艺术起源时期,艺术偶像的呈现是突显性别特征的。在今天的艺术界中,却涌现出大批所谓“中性化”的艺术偶像。无性别即代表艺术偶像无人性,所以对于这种反自然,反人性的做法,我们是不应该苟同的!
其二则为民族审美特征。民族和性别一样具有人类性特征。不同的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民族。因此不同民族中的艺术偶像必须反映自身文化特征。“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谈到民族文化,不禁令人痛心疾首:唐朝妇女的服装成为日本具民族特色的和服;《春莺啭》等多部唐代乐舞舞谱如今只能在朝鲜的舞谱中才能找到;原属于我国的《兰陵王》却被朝鲜申请了专利,不允许我国进行“非法”演出。当看到龙门石窟的石象被凿得面目全非时,却又听说龟兹石窟多年失修,甚至还有住户在里面生火做饭。为何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博大的文化在不断丧失,却依旧如此麻木?难道真要等到我们的艺术偶像完全失去文化依托的那一刻,才会开始大彻大悟的反思吗?
民俗是一种在人类生存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并与人类相始终的古老文化,它集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情感与理智、实用与审美于一体,扩布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渗透性。而影视是高科技的产物,它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声、光、电、化、自动控制等)手段将大众生活与艺术审美融为一体,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因而,民俗与影视的结合实乃出于必然。一方面民俗孕育并滋润了现代影视艺术。我国古人发明的“走马灯”和“皮影戏”,被某些电影史学家认为是电影发明的先导。自从电影产生之后,民俗便与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国电影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自觉不自觉地从民俗中吸收养份,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以《黄土地》、《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菊豆》、《黄河谣》、《双旗镇刀客》等为代表的“新民俗电影”。这些影片以中华民族特有的民俗、风情向全球展示了东方艺术风范,为中国电影赢得了国际声誉。电影的民俗化已成为全球化语境中民族电影拓展生存空间的文化战略。另一方面,影视也在对民俗进行艺术整合,满足了当代人的审美欲求,同时也使自身的审美特性发生了变化。本文就影视整合民俗的几种形式及审美价值,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诚然,影视与民俗的结合,归根结底是影视对民俗的整合。这里的整合包含如下几层含义:第一层意思,就是主体对某一现象进行整理、加工使之有序化、条理化;第二层意思,在整理、加工的过程中必然包含着主体的创新和改造,会融入主体的理想、情感、愿望等主观因子,并可能使整合对象扭曲、变形,发生质的变化;第三层意思,整合的最终目的是一种现象与另一现象相一致,二者有机地结合成为一种全新的现象。据此,如果对众多的反映民俗的影视作品进行整体的考察,不难发现所谓民俗的影视整合大致可分三种类型:即复制式、点缀式和点化式。
所谓复制式,即影视通过其特有的声像系统(视听语言)对民俗事象进行机械复制。影视凭借电子高科技赋予的记录优势与传播优势,为当代人提供了展示和了解民俗的窗口。从80年代初开始,一些记录片制作者常常远离人群,远离我们熟悉的现实生活,深入荒凉的、人迹罕至的地区,到边远极地去探幽访古,到边缘文化圈中去揽胜猎奇,对我们民族的古老民俗进行重新确认,大型记录片如《丝绸之路》、《话说长江》、《话说运河》、《万里长城》等则是他们的硕果,向观众展示了丰富而又翔实的民俗事象。这些民俗事象内涵丰富,形式多姿多彩,与传统文化融为一体,成为古代文明的结晶,散射出久远的光辉,而其自身则形成一个完整的民俗的认知体系。显然,影视整合焕发了民俗本身原有的活力,正如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文中所说:“复制技术把被复制的对象从传统的统治下解脱出来,它制造出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用众多的摹本代替了独一无二的存在。它使复制品得以在观众或听众自己的特殊环境里被观赏,使被复制对象恢复了活力。”
由于复制式整合主要体现在纪录片中,无可挑剔的真实性、真人实物的现场感,使其具有了文献价值。而就文艺民俗来说,无论是民间文学还是民间舞乐,都是民众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通过影视的声像系统得以发扬光大。尽管如此,从艺术创造和审美的角度看,复制式属于民俗整合的初级层次,更高的层次应该是点缀式和点化式。
点缀式,指民俗事象成为影视艺术作品中的一种点缀、一种不可或缺的陪衬物。形象地讲,如果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故事等似红花,那么民俗就像绿叶。通过点缀式整合,民俗与影视艺术作品有机地融为一体,并担负起多种叙事功能。民俗是人类绵延至今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可靠纪录,并融入了民族的、地域的、历史的、心理的等诸多文化因子,又因其传承性和扩布性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可创性的生活材料,这就成为影视艺术的表现对象。影片《良家妇女》以“小女婿大媳妇”这一传统习俗为题材,对旧时代妇女的生存状态进行了沉思。《湘女萧萧》似乎是《良家妇女》的异地重演。《寡妇村》所反映的是福建惠安一带“不落夫家”(或称“长住娘家”)的原始遗风。当然,影视对民俗物态化文化层面的反映绝不是简单的照抄,而是一种审美描绘与把握,嵌入了创作主体的理性评价和情感观照。这类影片有两个不容忽视的审美要素:其一是用现代的眼光审视过去,《良家妇女》、《湘女萧萧》讲述的是旧时代的故事。其二是从内地的文化视角观照边远文化,《益西卓玛》表现的是的风俗民情。正是整合对象的“异时”性和“异地”性,给观众带来的是艺术所需的“陌生化”效果,并激发了观众的审美感悟。
民俗熔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情感与理智、实用与审美于一炉的多重文化品性,为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提供了一种特具民俗氛围的生存环境。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具有浓厚的民俗韵味,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将原作中的韵味直观地展现出来。影片中的鲁镇,保留着的许多古老的传统习俗,人们恪守男尊女卑、长尊幼卑的封建关系,街上的行人卑躬屈膝,鲁四老爷的客厅悬挂着陈腐的条幅,祥林嫂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喜剧片《五朵金花》把白族的奇异风情与民歌作为电影元素注入影片中。《青春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组空镜头:鳞次栉比的竹楼,高大粗砺的仙人掌丛,神秘而死寂的缅寺,挂着红布条的大青树。几个画面就把观众带到辽阔、神奇、安谧的南国傣乡。然后,虚实相间,引出人物,展开故事。在叙事的过程中,制作者又巧妙插入少女“洗澡”、“对歌”、“赶摆”、“猎少”、“杀牛祭谷”、“葬礼”等风土习俗。《过年》是从过年开始的:冬日的北方小城,银装素裹。除夕,大人、孩子都沉浸在辞旧迎新的喜庆气氛之中。请门神,贴窗花,摔钱罐,到处是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整个影片场景集中、矛盾集中、时间集中,故事发生在过年的24小时之内。尽管在点缀式整合中民俗并不是影视叙述的重心所在,却已为作品提供了耐人寻味的细节,仍给观众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记。《白毛女》中杨白劳给喜儿扯红头绳,《祝福》中的“阎罗大王分尸”、“捐门槛”,《牧马人》中许灵均夫妇孝敬父亲的“茶叶蛋”,《人生》中刘巧珍的婚礼,《良家妇女》中的“石人”,《湘女萧萧》中的“沉潭”,《老井》中那“血红的棺材”和镌刻着打井人名字的“石碑”,诸如此类的细节不胜枚举。当然,点缀在影视作品中的民俗事象绝不仅仅是点缀而已,更重要的是传达了作者的情感、意愿和理性思考。《菊豆》中杨金山葬礼上的挡棺仪式,深刻地揭示了宗法制度的本质。《鼓楼情话》中“滚泥塘”的人生礼仪连续三次出现,其深层含义则是对侗族人顽强生命力的讴歌。作为民俗事象的场景、细节、器物等,既有历史的积淀,又有现实的根基,选择蕴含丰富的细枝末节与故事相链接,能产生惊人的艺术效果。如《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妻妾争宠与大红灯笼、《霸王别姬》中的主人公命运与京戏、《活着》中福贵一生的坎坷与皮影戏、《桃花满天红》中桃花和满天红的私情与皮影,等等。除了故事本身之外,这些民俗元素为影片带来了电影自身的奇观。影片叙述的故事是西方所熟悉的,而故事的民俗氛围却是西方所陌生的,这“熟悉的陌生”正是艺术创造的秘密。当然,从民俗入手展开对民族本性和民族精神的思考,已成为当代影视人的关注点。从某种角度讲,人是民俗的人。人类在创造民俗的同时也在创造自身,人类生存机制的核心是民俗,这就为影视通过民俗塑造人物形象提供了理论依据。《刘三姐》根据“刘三姐”传说改编。据钟敬文先生考证,此传说遍及我国南部广西、广东、云南、贵州等省,始为口头传承,后记录于文字,至今已有700多年之历史。“刘三姐乃歌圩风俗之‘女儿’”影片《刘三姐》中刘三姐形象的塑造主要是通过“歌圩风俗”来实现的。死亡是人生的终结,葬礼就有“盖棺定论”的成分在里面,影视创作者常常在葬礼上大作文章。美国电影《甘地传》铺陈的葬礼为甘地形象加上了灿烂的一笔,而葬礼本身的大场面和大气势则为影视制作树立了榜样。我国影片《焦裕录》、《》、《垂帘听政》、《我的父亲母亲》等都在葬礼上极尽铺陈之能事,电视剧《努尔哈赤》、《红楼梦》、《三国演义》、《大宅门》等作品中的葬礼就不仅仅是为了渲染气氛、吸引观众,更在于对人物进行刻画。所以,《我的父亲母亲》中对待父亲的遗体,儿子准备用车拉,母亲却坚持人抬,她的固执正是导演的匠心所在。在人物刻画的过程中,借民俗塑造人物的心态也是常见的技法。电影《人生》中,刘巧珍的结婚场面可谓热烈,但红盖头并不能遮掩她内心深处的忧伤和哀怨。根据沈从文先生小说改编的影片《丈夫》,反映的是湘西农村的一种旧习,妇女结婚后为生计被迫离开丈夫去做皮肉生意。影片用舒缓的笔调,细腻地表现了男女主人公在特殊境遇下的深情厚爱。
点化式,指民俗事象经过艺术点化,晶化为一种饱含创作者情感、想象、理性等诸多主观成分的审美意象,并且不再处于陪置,而上升为影视表现的主体。首先,点化意味着创作者对民俗事象的扭曲变形。艺术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能“点铁成金”、“脱胎换骨”,改变表现对象原有的性质,直至创造新的形象。因此,影视创作者在点化过程中往往充分运用自己的想象、联想乃至幻想,在已有民俗事象的基础上“幻化”出具有审美价值的民俗虚象,或称幻象。这种幻象已与原来的民俗事象自然脱离关系,同时达到一种高度的自我完满,并且包含了比现实某种民俗事象更多的意蕴。正如苏珊?朗格所说:“电影‘像梦’,则在于它的表现方式:它创造了虚幻的现在,一种直接的幻象出现的秩序。这是梦的方式。”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大红灯笼”以及“点灯”、“灭灯”、“封灯”的一套程式,就是典型的民俗虚象。这些民俗虚象不是可以证实的民俗,而是一种浪漫的虚构,不是一种真实,而是一种叙事策略。本来,虚构与创新是一切艺术的本性。“电影作品就是一个梦境的外现,一个统一的、连续发展的、有意味的幻象的显现。”如此看来,影视对民俗的整合,可使原生态民俗事象发生质变,同时也并未排除其认识功能。
点化的过程也是创作者注入情感的过程,情感化的民俗事象成为一种审美意象。如果说点缀式偏重于再现,那么点化式则侧重于表现。若将影片《人生》和《黄土地》的“土地”稍作比较,《人生》中的“土地”仅仅承担叙事功能,而《黄土地》中的“土地”,既是现实的,又是理性的;既是再现的,又是表现的;既被一定的历史文化所塑造,又在创造着新的历史文化。在这里,“土地”不再仅仅是一种自然物象,而人与自然的关系被赋予一种高于社会、政治的容量,具有更深沉的历史内涵和更鲜明的民族性。再将《人生》中刘巧珍的结婚场面与《黄土地》中的结婚场面比较,会得到同样的感受。英国著名视觉艺术家克莱夫?贝尔曾说“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并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中必定存在的一种特性,“离开它,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基于对视觉艺术的考察,贝尔对“有意味的形式”作了如下的说明:“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之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情感。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电影《黄土地》中的红色以乐景写哀情,收到了很好的反讽效果。《红高粱》中的红色基调同十八里坡等野性场景相结合,突出了生命的激昂之情。《大红灯笼高高挂》红色的热烈与妻妾争宠相辉映,更
反衬出人性的被压抑。《桃花满天红》片尾的红色与姚老爷的阴谋,把大喜突变至大悲的大反差透彻地表现了出来。
如果说点缀式作品中民俗只是陪体,为叙述故事、渲染环境、塑造人物服务,那么点化式作品中民俗已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如果说点缀式仅仅表明民俗意识尚处于萌生阶段,那么点化式则是民俗意识的高度自觉。《黄土地》的摄影张艺谋面对黄土地兴奋地说:“就拍这块土!”因为“陕北的黄土地虽然贫瘠,却养育了我们中华民族。它既是贫瘠的,又透着母亲般的温暖,给人以力量和希望。”所以,《黄土地》的叙述主体不是顾青、翠巧、翠巧爹、憨憨等人物形象,而是土地、花轿、锣鼓、祈雨等民俗事象晶化而成的审美意象。同样,《红高粱》给观众印象最深的不是“我奶奶”、“我爷爷”的情事和抗日的壮举,而是送亲仪式、颠轿、红高粱、高粱酒等。《大红灯笼高高挂》令观众难忘的是点灯、灭灯、封灯的一整套程式。民俗意象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给影视艺术带来了新的艺术因子,并引起了影视艺术审美特性的变化。影视对民俗的整合,一方面使民俗本身因“典型化”得以被发掘、整理而发扬光大,给观众以更为深刻、鲜明、直观的审美感受;另一方面又使民俗成为一种观念的载体,其现实性亦在逐渐削弱乃至消亡。
二、实际上,任何一种整合,都是一种改造、一种重构,而且对整合双方而言又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影视艺术在对民俗进行改造、重构,另一方面民俗也使影视艺术的审美机制悄然发生变化。从点缀式到点化式的演进,民俗的影视整合的美学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了影视的叙事机制,突出了影视的影像性。二是削弱了影视的理性成分,提升了审美娱乐性。
影视艺术的叙述特性,决定了影视在本质上是偏重于再现的时间艺术。影视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运用影视特有的声画系统叙述一个生动、直观、曲折、动人的故事。正如斯坦利?梭罗门说:“只有按电影的特殊表现方式来塑造一个叙事观念,才能完成自己的创作冲动。”[6](P2)伊芙特?皮涪也强调:“影片永远是一个故事。”[7](P11)可见,叙述性一直被认为是影视的主要特性。点缀式民俗事象丰富了影视作品的叙述对象,并与人物、故事情节构合为有机统一而和谐完满的叙事文本。《祝福》、《人生》、《老井》、《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影视作品承袭了中国最为传统的叙事精神,结构完整清晰,发展脉络清楚,其中的民俗事象入情入理,为整部作品添色不少。由于点缀式民俗在整部作品中是陪体,因而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作品的叙事机制,也并没有削弱这些作品的叙事特性。一部作品的艺术时空都是既定的,各种艺术因素所占的时空比例形成了作品的总体特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点缀式意味着民俗因素所占的时空比例明显处于劣势。与点缀式不同,点化式中民俗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同时也就意味着民俗与非民俗因素在艺术时空上形成争夺态势,结果至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俗因素压倒非民俗因素。《黄土地》中的迎亲仪式、婚礼、土地、黄河、锣鼓、祈雨等民俗因素在叙事时间上处于优势,又由于这些民俗因素大都属于非情节因素,也就决定了整部作品叙事性削弱,叙事节奏迟缓,而其在空间上的优势则又突出了作品的影像性,给观众强烈的视觉冲击。另一种情况是民俗因素与非民俗因素平分秋色,《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影片大致属于这种情况。民俗在时空上的特有位置,使其既有时间上的延伸性,又有空间上的拓展性。事实上,张艺谋正是这样处理民俗的,他所谓的“好看”也就是情节性和影像性的巧妙结合。其中“颠轿”、“红高粱”、“高粱酒”、“红灯笼”等民俗所拓展的艺术空间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影像性,给影视带来了空前的艺术景观。
民俗本身具有娱乐功能,像节日、游戏、体育等民俗是人类生活的调节剂。影视艺术的主要目的也是使观众获得娱乐。鲁迅先生曾说:“美术诚谛,固在发扬——真美,以娱人情,比其见利致用,乃不期之成果。沾沾于用,甚嫌执持。”这样,娱乐就成为民俗与影视的契合点,也成为二者的终极关怀。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在作品中所占比重越大,作品的娱乐成分也就越大:反之,民俗成分越小,其娱乐成分也就越小。感官娱乐性又是和人类的理性始终处于矛盾状态,艺术的发展变化就是此消彼长的过程。就民俗的影视整合而言,点缀式带有更多的理性成分,点化式则更具有娱乐因子。《祝福》、《人生》、《老井》等影片,带给观众的是更多的理性成分,对《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接受而言,感官刺激几乎取代了人们的理性思考。原因在于,影片过分地渲染了某些仪式。仪式,通常被界定为象征性的、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渡(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人类的生存需要仪式,没有仪式的生活是枯燥的、毫无生气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一方面,仪式为人类提供了情感释放的契机,如婚礼上的“闹洞房”,葬礼中的哭丧等。另一方面,某些仪式(如婚丧嫁娶)对于非当事人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审美活动,其非功利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黄土地》、《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影片“好看”(张艺谋语),就在于通过某种仪式强化其作品的审美机制。王一川曾指出:“由于这里的奇异民俗总是交织着民间狂欢节气氛(如《黄土地》里的婚嫁喜庆和祈雨仪式,《红高粱》里的送亲仪式、颠轿,野合、酒誓等),所以对于厌倦了第三代虚幻大叙事而寻求个体解放的当代观众(主要是知识分子),能产生瞬间性的狂欢享受。”对于影视创作而言,理性和娱乐似乎构成了审美价值的两端,任何一种顾此失彼都是艺术的大忌。审美离不开娱乐性,但仅有娱乐性是远远不够的;审美也离不开理性,只有理性同样也是行不通的。艺术创作乐趣,是在不断地追寻新的平衡中获得游戏的快慰。
总的说来,影视艺术从其发生形态和发展走向来看,是以民俗为其依托和前提的,而最终则成为一种新的民俗,它是美的,也是民俗的。同样,民俗的生成和发展,也要以艺术为契机和指向,当代的影视无疑为民俗提供了展示其风采的艺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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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象塑造
女画家在潜意识中,画中的女性形象与自己的生活感受、审美理想却是剪不断,相互缠绕的,从某种角度说,笔下形象绝不仅仅是创作客体,而是画家的审美态度与精神写照。因此,女画家赋予自己的画面形象以明显的自述特征在长期的主体文化与社会题材创作中,她们不同与男性画家的地方,就是对女性的肯定、尊重和维护,创造合乎自己审美理想的女性形象。形象塑造的自述性还体现在现代女性意识绘画所追求的坦诚、实在及修养的外观中,冲破原有绘画模式的束缚,表现自己的精神世界,造型观念自然随之衍变。只有当她们用自己的话语重建现实时她们才能获得表达个人经验的权利。而女性艺术家一贯将探询的目光转向自身,转向个人经验的陈述和心灵事件的表白这些深潜的情感领域便成为建构女性生活话语的理想境地。在女艺术家尝试表达自己的人生与视觉经验的同时,就开始了女性话语的尝试与建设,表现出更具个体体验特征的自述形象。这种形象的创造,除了女性特有的对自然生命的敏锐感悟和直觉外,还表现在受现代艺术语汇影响,运用表现、象征、抽象、超现实等手法,完成对于女性体验、感受、情绪、愿望的主题表达。喻红将自己画面中的女性与周围环境孤立起来,表现一种空间的冷漠和真实的陌生,用象征手法表现一种人的生命与精神的存在方式与状态,画中的女性形象削弱了动人的画面,退去了繁丽的色彩,消解了具体的环境,但其藐视的目光、松弛的动态、自由的意识,却具有一种女性自然自得的力量,怎能不是一种女性意识的张扬和女性感受的自述。夏俊娜绘画中所呈现的巴尔蒂斯的奇特造型品质以及弗兰西斯卡神圣的宗教氛围恰到好处地塑造了画面中理想的、姿态闲适的人物及其人物常有的一种莫名的惊恐、疑惑,不安的情绪中或未从惊魂未定的梦中走来的精神状态,画中的女性形象具有作者散发出的敏锐独特艺术气质和审美心理的自述性。克利、卢梭、夏加尔都是梦幻主义的先驱,在卢梭身上天真、单纯和智慧混为一体,似乎毫无幽默可言但却很迷人,他那奇妙的、敏锐的、直接的观察方法结合了一种奇妙的想象力。
三、直觉品质
与普通人相比,艺术家的直觉更富于指向性,他们在迅疾感知外物的同时,也领悟和洞悉了潜藏于其中的意蕴,使主客体的结构在刹那间达到契和一致。表面上看,直觉似乎不太严谨,但它比逻辑分析、推理更完整、更深入。生命是感性的,任何逻辑分析都无法整体深层地把握它,只有直觉才能做到。
在艺术的形式和媒介里,由直观所把握的是一种观念的现实,它既是自然的现实,又是人类生活的现实。所有伟大的艺术品都是使人能以一种新的手段去接近自然和生活,并给予自然和生活以一种新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只能依靠直觉而非概念,用一种感觉的形式而不是抽象的形式。因此,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这样说:“心理只有借造作赋性,表现才能直觉”。艺术家在积累素材、感受生活时,在确立创作意图时,在谋篇布局时,无不着眼于一定的形式,而形式如果说在创作初始阶段尚未明确,在构思阶段一定具体为某种艺术类型,或绘画或雕塑。此时的艺术形式已深深浸透了艺术家对事物的艺术把握,直觉是感受或把握艺术符号形式的审美能力。艺术之所以能够成为情感形式,不是靠艺术家观察得来,而是通过直觉发现的。直觉并非纯粹的理性活动,它具有理解认识因素,这是对的,但直觉确实是一种对形式的根据把握。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一切符号表现都要包含着对形式的把握和认识的抽象活动,而这种抽象活动又是直觉的主要功能。艺术作品既然把心灵的东西表现于目可见耳可闻的直接的事物,艺术家就不能用纯粹的思考的心灵活动形式,而是要守在感觉和情感的范围里,或者说得更精确一点:“要用感性材料去表现心灵的东西”。
女性在直觉方面,的确有较男性优越和敏锐之处,她们“匆匆作出结论”,并常常是正确的结论,以此显示她们的机敏。女性比男性更善于接受感觉印象,肯尼思·沃克尔说:“女人对感情刺激比男人敏感,她通过自己的感情看待生活只凭激情就可以得到许多真理”。女性画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当主题与画家的表现技巧吻合后,女画家能使画面似随手拈来般自如惬意无牵强做作之感,显现出女画家的直觉性天赋和恰似本能的美感修养。我们感受女画家笔下的纯与真,从动人的形象、漂亮的色彩到精巧的构思都是如此或造型上是工是写,主题是花是草,画境是浓是淡,都散发着女性的智慧活力,显现出女性对于艺术表现的直觉性特征和其敏锐且适度的创造力,她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敏锐、直觉与悟性、观察体味人生与世界,说自己的话,呤自己的诗,唱自己的歌,用纯粹的色彩、灵秀的线条和真挚的形象深化主题。
女性绘画的自述特性,是女性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亦是女性艺术家在对规律的探讨中的逐渐成熟。女性画家作为现代艺术创作者和劳动者,只有在高层次的人生境界和审美理想追求中才会真正散发出永久保持女性的艺术魅力和品格魅力。
[参考文献]
1.《林语堂散文集》
2.《自我探寻中的女性话语》.贾方舟著
城市环境雕塑简称城市雕塑,是现代城市建设和环境艺术的产物。现代城市雕塑与古代雕塑在功能上有本质的不同,古代雕塑主要服务于宗教,以雕塑为载体宣扬宗教教义,多雕刻于洞窟和寺院之中,没有环境艺术的本质概念。而现代城市雕塑作为公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物质环境满足人类生存和行为方式等基本需要的同时,给环境注入人类意志、理念、情感和美感的综合性艺术。公共性是现代城市雕塑的显著特征,这就决定了现代城市雕塑在现代生活中所具有的公共环境艺术的本质,也决定了现代城市雕塑在与环境的共生中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古代雕塑的审美特征。
一、尺度与美感
自20世纪中叶始,欧美等国家一些建筑师和艺术家提出了“环境艺术”或“环境意识化”的概念,人和空间的关系就被提到了首要位置。在对待与环境相关的城市建筑、城市雕塑、壁画、园林等艺术时,雕塑家不再孤立地把城市雕塑作品作为目标,而是从文化和审美的视角来关注人们的生存空间,将环境与艺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性的设计。作为公共艺术的城市雕塑,从设计开始就与环境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它必须通过建筑与环境要素相协调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只有与建筑物及其环境在空间尺度上的和谐才能产生美感,这就提出了城市雕塑设计在尺度把握上与建筑环境空间的关系的问题。
首先,整体考察建筑环境及其地面空间面积关系,这是确定城市雕塑尺度的基本前提。空间是由建筑结构体系间的空地形成的,地面空间的长、宽、大、小、方、圆、高、低的形成,直接和建筑物结构体系的布局组合有关,形成规则的几何形地面空间和不规则的自由地面空间两个概念。不论哪种地面空间,都由诸多复杂的地面组织元素构成,如花坛、草地、水池、台阶、路面、桥、柱以及栏杆等,它们互相连接,规划出高的、低的、纵的、横的、斜的和彼此交错的地面空间,在视觉上形成各种地面形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城市雕塑的造型与布局,制约着城市雕塑体积的大小,这就要求城市雕塑的设计必须因地制宜,顺应各种具体地面结构形态,同建筑的结构逻辑之间保持着必然的联系。同时,也要巧妙地利用地面上那些必然元素(花坛、草地、水池、台阶、路面)的规律性,使之既不影响地面环境空间结构又能弥补建筑的缺陷,增加环境美感,整体思考城市雕塑尺度大小与地面空间比例的关系,取得和谐统一的尺度美感。
其次,把握好城市雕塑尺度大小与视距的关系。视距指人们欣赏艺术品的视觉距离。欣赏作品获得的视觉美感一方面靠雕塑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靠视距来调整,才能产生完整的视觉效果,符合我们常说的距离产生美。视距的调整有两种方式:一是观赏者的脚步可以前后位移,产生和雕塑远、中、近不同的视觉距离;二是观赏者的位置不变,雕塑的尺度在设计时可考虑其合适的大小变化,最终和固定的观赏点达成协调的最佳的视觉效果。前者是灵活的,适合较开阔的空间环境,而后者是被动的,适合较窄小的空间环境。城市建筑结构不同,地面空间预留也就不同,提供给雕塑家设计的地面空间也就千差万别。面对这些理想或不理想的建筑与地面空间,就要求设计者在追求美也就是和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尺度大小确定方面既要考虑城市雕塑与地面空间的关系,又要考虑观者视距的需要,对城市雕塑进行整体而巧妙的设计,使作品在保持完整性的同时给人以赏心悦目的审美感受。因此,在城市雕塑设计中对尺度大小的把握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而一味追求抽象的、绝对的、理想中的尺度比例,要与周围的建筑、地面空间的实际空间和观者的审美心理结合,进行深入研究,试验不同尺寸的效果,遵循“尺度产生美感”这一美学原则。二、材料与美感
自然造物给视觉艺术提供了丰富的材料资源,不同的材料体现出不同的质地。从材料的原始状态来看,材料本身就具有自然之美,加上艺术化的设计与工艺制作,材质美在城市雕塑设计中就更为明显地具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
城市雕塑具有实体性,构成实体的物质材料本身便成为城市雕塑作品呈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材质对城市雕塑来说,其表现力既体现在内容的传达上,又体现在形式的构筑中。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雕塑,其材质自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往往通过它的肌理、质感、色彩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产生审美感受。在城市雕塑所使用的材料中,无论是金属、石材、木材、陶瓷、水泥还是树脂等,这些材料都具有不同的特性,显现出各自特有的材质美。材料的丰富为雕塑家提供了更多的创作空间和传递思想内涵的可能性,雕塑家通过合理的选材,把触觉、视觉的感知与内容形式进行巧妙结合,来提升作品的审美品质。然而,在关注材质自然属性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现代城市雕塑是工艺与材料相结合的艺术。尽管可选择的材料很多,每一种材料都会显露出自身所具有的美感,但还是首先要了解材质美在人们视觉心理中的审美作用,以及应用材料的工艺水平,也应注意审美价值与材料价值绝不可等同这一事实。物质属性转化为审美属性并非单纯是由材质纯自然的实际存在引起的,应该认识到开发材料的审美特征,是设计者在充分显现材质本来属性的同时,经过艺术的创造过程产生出来的,是艺术地选择、利用和创造的结果。
材料的多元化与多样性是现代城市雕塑艺术的一个显著特性,现代城市雕塑艺术向着多种材料与多种工艺手法发展,这种趋势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愈来愈明显。材料的品种与工艺手法的扩展,进一步丰富了建筑、环境与城市雕塑的有机结合点,从而也不断强化了人们认识现代城市雕塑的艺术特性与审美方式。材料天然存在的魅力与雕塑家艺术创造的结合,传递着艺术家的意志与观念,产生了视觉和心理功能的变化和美学上的效果,材料不仅是城市雕塑艺术表现的媒介,而且材料工艺的美感也大大丰富了其整体造型语言。因此,对材料自然形态美的认识,对材质审美价值的发掘以及与建筑空间环境的结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城市雕塑的材料的审美观念。
三、形式与美感
城市雕塑视觉形式的产生,来源于雕塑家对某种特定空间环境的把握和对形式法则的创造性运用。城市雕塑艺术形式的创造不同于架上雕塑,架上雕塑的表现形式可以自由表述;而城市雕塑是在限定中寻求形式的创造,是与特定空间环境的统一协调来整体思考的。限定与创造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城市雕塑设计恰恰是在这一矛盾中通过雕塑家自觉地运用一定的形式规律与法则,融入个人的情感与理想所产生的视觉样式。袁运甫先生认为:“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公共艺术创作,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如何适应大多数市民对待艺术的基本态度和理想追求,并正确地导向更具崇高精神意义的文化境界。”①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既要协调特定空间环境与雕塑表现形式的问题,还要考虑到如何适应大多数市民对待艺术形式的适应问题。
现代建筑在功能及风格样式上与传统建筑大相径庭,这就要求城市雕塑的形式应与建筑风格协调一致,从建筑的功能属性、空间环境的特性、工艺与材料的运用三个方面整体思考城市雕塑形式的创建问题。“形式”一词拆开来用,“形”可理解为象,“式”可理解为韵,在整个形式范畴中是韵统象,而不是象统韵。有了这种认识,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形式的创造过程中,对“式”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所谓“式”,从整个作品来认识,指的是支撑作品的整体结构关系,是形成“韵”的主要方面,也是产生形式美感的重要视觉因素。
城市雕塑艺术形式的建构,还需要注意对作品“正视面”的把握。正视面也称“主体面”或“主视面”,是指作品整体结构的主体朝向,诉诸视觉。它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极为明晰的视觉状态,往往是依赖于雕塑主体的朝向、动势的伸展、形象的直观、内容的明确,完成作品整体形式的创建。正视面是建立在对环境空间和城市雕塑整体结构关系把握的基础上而完成的,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是在具体形态展开之时所凸显出来的作品的整体结构关系。成功的正视面的获得,是建构城市雕塑形式美感的关键因素。另外,材料工艺以及色彩的独特运用也是构成城市雕塑形式美不可忽略的方面。
总之,作为公共艺术的现代城市环境雕塑,其审美特征表现在诸多方面,本文仅从尺度、材料、形式方面对城市雕塑的审美特征作了一些探讨性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环境雕塑艺术也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相信,在创造人类更美好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城市环境雕塑艺术将会发挥其应有的审美作用。
注释:
①袁运甫.有容乃大[M].岭南美术出版社.2001.
地方戏是一个综合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地域文化精神、地域美学原则、地域审美习惯、地域风情、地域习俗、地域人物、地域语言等等。
如越剧,现在是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地方戏曲剧种。但它最初是在浙江嵊县一带发展形成的,后逐渐流入桐庐、富阳、海宁、杭州等地,所以带有明显的浙江地域特色。1916年才进入上海,但仍保留浙江的地域风味,同时吸收浙江绍剧的唱腔和京剧的舞蹈,时称“绍兴文戏”,浙江昧儿的鲜明强烈一直延续至今。其他如流行于浙江绍兴、宁波、杭州一带的绍剧,流行于余姚、慈溪、上虞、绍兴一带的姚剧,流行于杭州一带的杭剧,流行于金华、丽水一带的婺剧等等,也都不仅带有总体的浙江特色,而且更带有各自流行地的地域特色,可谓“大地域”中还有“小地域”,是艺术世界里的“国中之国”。
再如黑龙江的龙江剧、吉林省的吉剧,广东的粤剧,四川的川剧,安徽的黄梅戏,湖南的湘剧,广西的桂剧,云南的滇剧,海南的琼剧,贵州的黔剧等等,也分别带有各自的地域性特征。
由此可知,地方性是地方戏曲的根和神,而且也是整个中国戏曲的根和神。所有的戏曲剧种,无一不带有明显的地方性特征,即使像今天在全国流行的大剧种京剧,最早也是在徽调(安徽地方戏曲剧种)、汉调(湖北地方戏曲剧种)的基础上,吸收北京的语言特点以及秦腔(陕西地方戏曲剧种)的精华而逐渐形成发展的。
二、民间性
中国所有的戏曲,均“兴于民间,毁于庙堂”。地方戏更是如此,每一种地方戏剧种,都具有鲜明的民间性本体审美特征。
例如越剧,是在民谣、山歌与民间秧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姚剧,是在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睦剧,是江西、安徽传入浙江的民间小戏--采茶戏与浙江的民问歌舞“竹马班”结合而成的;吉剧和龙江剧,也是在东北民间艺术——二人转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地方戏的民间性审美特征,派生出地方戏的其他许多审美特征:
一是小型性。地方戏素有“地方小戏”之称,与京、昆、评大戏相对应。“地方小戏”最突出的标志是它有“三小戏(小生、小旦、小丑)”或“两小戏(小生、小旦)”之称,即演出小人物的故事。即使是宫廷戏,也平民化、民间化,演绎成寻常百姓的家常里短、儿女情长。尽管各剧种的地域特色不同,但有一个共同性特点:把帝王将相平民化、生活化、民间化,夫妻情、父子情、君臣情、父女情,全都与平民百姓毫无二致。这种“大戏化小,小戏化巧”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各地方戏曲之中。
我们之所以将“艺术媒介”作为文艺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加以申说阐述,就是认为媒介是连通艺术家的内在运思与作品的物化表现的唯一通道。这可以视为诗(文学)与其他门类艺术的通则。对于媒介问题有深入阐述的一些杰出的美学家,如黑格尔、杜威、鲍桑葵、奥尔德里奇、古德曼等,都主张媒介是内在于艺术家的精神世界中,以其特定的媒介感觉来感受外在世界,兴发独特的审美情感,从而形成艺术的审美构形的。换言之,越是成熟的、卓越的艺术家,内在于心的媒介感觉越成为其产生创作冲动、审美运思的动力,在创作发生的感兴阶段,媒介就有着与生俱来的功能———这当然是对成熟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家而言。说到这里,可以明显看到,这是与克罗齐的观念截然相反的。恰在此处,艺术媒介与审美感兴相遇了,而且彼此贯通了。感兴是诗人(或艺术家)偶遇外物的变化而唤起了内心的情感从而产生创作的冲动,同时也就进入了内在的审美构形。在诸多对感兴的界说中,笔者认为宋人李仲蒙“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⑤最能概括“感兴”说的审美本质,这其中的关键要素,一是感兴的偶然性,二是心与物的遇合性。言感兴者,皆可见之。魏晋时期的孙绰就说:“情历所习而迁移,物触所遇则兴感。”⑥唐代诗人王昌龄所列诗歌创作“十八势”之第九“感兴势”:“感兴势者,人心至感,必有应说,物色万象,爽然有如感会。”⑦宋代大诗人杨万里以“兴”法为诗之上:“大抵诗之作也,兴,上也;赋,次也;庚和,不得已也。然初无意于作是诗,而是物是事,适然有触于我,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我何与哉?”⑧明代诗论家谢榛所说:“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⑨这些都是典型的感兴论。所谓“触”、“遇”、“适然”等,都有着明显的偶然性质。而这种偶然恰是诗人(或艺术家)与外物的遭逢之契机。感兴之所以在诗或其他艺术创作中起着重要的发动作用,成为创作的原动力,关键在于它不是事先立意,不是幽寻苦索,而是诗人以其敏锐的感受在外物的兴发下产生了淋漓澎湃的创作冲动,并由此进入了审美构形阶段。
二
从艺术创作的审美角度来说,感兴并非随便什么人都可产生,主体的艺术修养、艺术语言的谙熟和作为诗人(艺术家)的创作欲望,都是必备的条件。艺术媒介是内化在诗人的审美感受之中的,或者说,诗人是以其特殊的媒介感来感受和把握世界的。再从物性的角度来看媒介的性质及功能。艺术品的物性是探讨艺术媒介的重要理论支点。海德格尔于此说道:“一切艺术品都有这种物的特性。如果它们没有这种物的特性将如何呢?或许我们会反对这种十分粗俗和肤浅的观点。托运处或者是博物馆的清洁女工,可能会按这种艺术品的观念来行事。但是,我们却必须把艺术品看作是人们体验和欣赏的东西。但是,极为自愿的审美体验也不能克服艺术品这种物的特性。建筑品中有石质的东西,木刻中有木质的东西,绘画中有色彩,语言作品中有言说,音乐作品中有声响。艺术品中,物的因素如此牢固地现身,使我们不得不反过来说,建筑艺术存在于石头中,木刻存在于木头中,绘画存在于色彩中,语言作品存在于言说中,音乐作品存在于音响中。”⑩艺术品的存在并不止于物性,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它的客观存在却必须依凭于物性。所以海德格尔又说:“但是在艺术品中使别的什么敞开出来的唯一因素以及与别的什么因素结合起来的唯一因素,仍是艺术品的物性。这看起来,艺术品的物的因素仿佛是一屋基,其他的什么和本真的东西依此建立。艺术家凭他的手工所真正制造的不就是艺术品的物性吗?”瑏瑡物性与其物质性材料如音响、色彩、石头之类有直接关系,但并非完全是一回事。物性在我的理解中是艺术品的整体的客观性存在的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说,媒介是具有无可怀疑的物性的。媒介是离不开材料的(如音响、语言、色彩、石头等),但不等同于材料。黑格尔谈及媒介时说:“艺术品既然要出现在感性实在里,它就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所以这些感觉以及艺术作品所借以对象化的而且与这些感觉相对应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定性就必然提供各门艺术分类的标准。”
黑格尔以不同艺术门类的媒介提供了艺术分类的标准或者说是依据,并由此揭示艺术审美的感觉性质,这是颇为重要的观点。然而,黑格尔在这里并没有将材料和媒介加以区分,而20世纪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奥尔德里奇则明确指出媒介与材料的区别,把这个问题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即使基本的艺术材料(器具)也不是艺术的媒介。弦、颜料或石头,即使在被工匠为了艺术家的使用而准备好以后,也还不是艺术的媒介。不仅如此,甚至当艺术家在使用弦、颜料或石头时,或者在艺术家在完工的作品中赋予它们的最终样式中,它们也还不是媒介。在这种最终的状态中,基本的艺术材料已被艺术家制作成一种物质性事物———艺术作品———它有特殊的构思,以便让人们把它当作审美客体来领悟。当然,在创作的过程中,材料本身对于艺术家来说是物质性事物,而不是物理客体。艺术家并没有对它们进行观察。确切地说,艺术家首先是领悟每种材料要素———颜色、声音、结构———的特质,然后使这些材料和谐地结合起来,以构成一种合成的调子(compositetonality)。这就是艺术作品的成形的媒介,艺术家用这种媒介向领悟展示作品的内容。严格地说,艺术家没有制作媒介,而只是用媒介或者说用基本材料要素的调子的特质来创作,在这个基本意义上,这些特质就是艺术家的媒介。艺术家进行创作时就要考虑这些特质,直到将它们组合成某种样式(Pattern),某种把握了他想要向领悟性视觉展示的东西内容的样式。……在艺术家的创作经验中,每一种材料都被当成一种小的、基本的审美客体。因此,合成的审美客体并不是领悟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的一种若有若无的障碍。审美客体就是在其种类外观下出现的按一定构思组合的物质性事物(艺术作品),这种外观是适合于领悟性知觉的。”瑏瑣奥尔德里奇这样一大段论述看起来有些夹缠不清,但其中的主要意思还是给人以深刻启示的。奥氏认为那些具体的材料如声音、颜料、色彩、石头等并非真正的“媒介”,而只是其中的要素,“媒介”是在不同的门类的创作中由材料构成的整体的样式或者说“调子”。
材料并非媒介的全部,媒介还有非物质性材料的成分,那就是呈现为物质性外观的整体样式。其实,美国著名哲学家古德曼在其代表性著作《艺术语言》中所说的“符号系统”(symbolsystems),或许可以更为明白地标示出媒介的这种性质,而与“艺术语言”这个概念相比,“媒介”更突出了它的物质性。将媒介与材料作这样的区分是十分必要的,在艺术创作中,材料是媒介的物质要素,但媒介是将材料呈现为艺术品的物质化外观的整体样式,媒介是在诗人(艺术家)的内在艺术思维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从大的方面说,不同的艺术门类有不同的媒介,不同的媒介恰是区分不同艺术门类的依据与标志。黑格尔谈到艺术分类的标准时指出:“分类的真正标准只能根据艺术作品的本质得出来,各门艺术都是由艺术总概念中所含的方面和因素展现出来的。在这方面头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这个:艺术作品既要出现在感性实在里,它就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所以这些感觉以及艺术作品所借以对象化的而且与这些感觉相对应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定性就必然提供各门艺术分类的标准。”瑏瑥我们要接着说的意思是,不同门类的艺术,依媒介的不同形态而划分,同时,也依据不同的媒介而进行创作,在其观念化的内在艺术思维过程中,不同的媒介就是不同门类的艺术家所凭借的最基本的工具。诗人(或艺术家)对于外在世界的感受,他们所赖以发生创作冲动的审美情感,就远非一般性的情感,而是伴随着媒介而兴发的。为了区别于艺术创作中的物化阶段的媒介,我们可以称之为媒介感。这种内在于艺术家思维中的媒介,英国美学家鲍桑葵称为“感觉的媒介”瑏瑦,这种媒介感使艺术家在触遇外界事物时产生了强烈的兴奋,正如鲍桑葵所揭示的那样:“因为这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实。我们刚才看到,任何艺人都对自己的媒介感到特殊的愉快,而且赏识自己媒介的特殊能力。这种愉快和能力感当然并不仅仅在他实际进行操作时才有的。他的受魅惑的想象就生活在他的媒介的能力里;他靠媒介来思索,来感受;媒介是他的审美想象的特殊身体,而他的审美想象则是媒介的唯一灵魂。”鲍桑葵在这里所提出的思想,正是笔者对于媒介的基本观念。诗人(艺术家)在其产生创作冲动、进入审美想象的阶段,就是以媒介为动力因素的,或者说是凭着媒介把握了外界事物的触点,从而得到了空前兴奋的投入状态,作品的胚胎便油然而生!这里所说的媒介也就是内在的媒介感。诗人(或艺术家)是凭着媒介来感受外部世界的。
三
与之联系的是审美情感与媒介的相生相依的关系。艺术创作的发生,离不开审美情感的动力作用,而审美情感是由自然情感变异升华而来的。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中如“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礼记•乐本》)、“诗缘情而绮靡”(陆机语)、“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刘勰语)等,都说明了情感对于创作的发生作用。而情感的审美化,是离不开媒介的功能的。正如鲍桑葵在反驳克罗齐的观点时所说:“但是我不由得觉得,他自始至终都忘掉,虽则情感是体现媒介所少不了的,然而体现的媒介也是情感所少不了的。”瑏瑨这对我们极富启示性。在艺术创作中,媒介的功用须有待于情感的发动,而审美情感的生成,更是离不开媒介的运动。进而言之,诗人(或艺术家)在与外物的触遇中兴发起灵感,进入创作状态,并且在神思方运中完成了审美构形,媒介是其所依凭的内在工具。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尔认为,那些杰出诗人的经典作品,并非只是强烈情感的迸发,而是凭着媒介形成了完整的结构,他说:“伟大的抒情诗人———歌德、荷尔德林、华兹华斯、雪莱———的作品所给予我们的并不是诗人生活的乱七八糟支离破碎的片断。它们并非只是强烈感情的瞬间突发,而是昭示着一种深刻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他又引用了歌德的相关论述清晰地表达了他的观点:“歌德写道:‘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和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形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只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
卡西尔非常明确地表达了他的观点,即:艺术创作绝非只是强烈情感的流溢,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来完成内在的审美构形的。杜威则是从经验的角度具体地谈到了艺术家以媒介的眼光来把握对象,从而创造出内在的审美意象,他说:“画家并非带着空白的心灵,而是带着很久以前就注入到能力和爱好之中的经验的背景,或者带着一种由更晚近的经验形成的内心骚动来接近景观的。他有一颗期待的、耐心的、愿意受影响的心灵,但又不无视觉中的偏见和倾向。因此,线条与色彩凝结在此和谐而非彼和谐之上。这种特别的和谐方式并非专门是线条与色彩的结果,而是实际的景观在与注视者带入的东西相互作用后产生的应变量。某种微妙的与他作为一个活的生物的经验之流间的密切关系使得线条与色彩将自身安排成一种模式和节奏而不是另一种。成为观察的标志的激情性伴随着新形式的发展———这正是前面说到过的审美情感。但是,它并非独立于某种先在的、在艺术家经验中搅动的情感之外;这后一种情感通过与一种从属于具有审美性质材料的视觉形象的情感上融合而得到更新和再造。”瑐瑠杜威的论述特别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他在这里是以画家与外界事物的接触遇合而产生作品的审美构形的,线条、色彩是内在于画家的媒介感,通过这种内在的媒介感来对眼前呈现出来的对象进行修正,因此,杜威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如果他是一位艺术家———如果他是一位画家,有着一种由于训练而对媒介的尊重,他就要通过他的媒介的强制力量,对呈现给他的对象进行修正。”(同上)杜威在这里如此具体地描述了画家的媒介感在创作的原初发动阶段时的重要功能,这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也是符合艺术创作的实际情况的。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的感兴,是通过与外物的触遇而唤起诗人(或艺术家)的情感,这是在文论传统中的通常理解,这已经不需要更多的论证与诠释。
但是,本文要阐明的观点是,感兴的获得和创作冲动的发生,本身便是凭借着内在的媒介感的。刘勰论“神思”时所说:“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诗人这个“神思”腾跃的过程就是以文学的内在媒介感来进行作品的构思的。“辞令”不是一般的语言,而是能够表现物象特征的辞语,也包括声律,后面所说的“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都说明了“神思”不是与语言媒介无关的空洞想象,而是以文学的媒介感来进行运思的过程。(关于文学的媒介特征,在下面一节加以论述)绘画亦是如此,画家在感受对象时就是以颜色、笔墨和构形等绘画的媒介感形成了内在的独特画面的。如南北朝时著名画家宗炳论山水画的创作时所言:“况乎身所盘桓,目所绸缪,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也。”瑐瑡宗炳这里所说的是画家在晤对山水而进入山水画创作的内在构形阶段,画家身在山水之间,目与山水绸缪,以自己头脑中的形来写照山水之形,以自己头脑中的色来表现山水之色。前一个“形”、“色”,就是画家的内在媒介感。五代时大画家荆浩也在其论学山水画时说:“夫山水,乃画家十三科之首也。有山峦柯木水石云烟泉崖溪岸之类,皆天地自然造化。势有形格,有骨格,亦无定质,所以学者初入艰难。必要先知体用之理,方有规矩。其体者,乃描写形势骨格之法也。运于胸次,意在笔先。”瑐瑢荆浩认为,对于画家来说,“形势骨格之法”是属于媒介范畴的,“运于胸次”是画家在与山水晤对产生创作冲动时便以之进行。如此之论,在山水画论中最多,那是因为画家画山水多是与山水晤对而产生审美感兴的。如宋代画家董逌评山水画时便特重感兴,如其评李公麟画时所说:“伯时于画,天得也。常以笔墨为游戏,不立寸度,放情荡意,遇物则画,初不计其妍蚩得失。至其成功,则无毫发遗恨。此殆进技乎道,而天机自张者耶?”瑐瑣董逌多以“天机”论画,其实就是感兴。“凡赋形出象,发于生意,得之自然。”这也是说画家在“见于胸中”阶段,便以颜色、构图等内在的媒介感来运思了。而在董逌看来,它们都是遇物则画的“感兴”产物,即“天机自张”,得于造化。
四
这里要专门讨论一下诗(文学)的媒介特征,这样可以见出其与其他艺术门类的媒介的不同之处,同时,也更能发现其与感兴之间的内在联系。从理论的角度来说,感兴论在诗学中是首当其冲的。发掘诗学中的感兴论与媒介的内在联系,这是当代的文艺美学可以深入一步的重要契机。在笔者的理解中,文艺美学之所以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超越了原来的文艺学那种以文学的社会功能为主的格局,而着力发掘艺术的内在审美属性。媒介是以物性为其特征的,而文学的媒介是语言,与其他门类的那些有着看得见摸得到的物质属性相比,文学的媒介就显得虚化得多。但文学的媒介仍然是媒介,而且同样是具有物性的。文学的语言当之无愧地成为一种艺术的媒介,是因为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保存流传,也是因为它是通过媒介而创造出来的客观存在物。文学的艺术语言看上去与其他文字的语言并无二致,其实是以特殊的构造法创造出作为审美客体的作品。鲍桑葵专门论述过诗歌语言的媒介性质,他说:“在雪莱看来,诗好像对付的是一种完全合适的而且透明的媒介,这种媒介并没有自己的质地,因此几乎不成其为媒介,而是想象从虚无中创造出来为想象用的。而别的艺术所运用的媒介,由于是粗鄙的、物质的、而且具有其本身的质地,在他看来,毋宁说是表现的障碍,而不是表现的工具。对于这种见解的回答就是我们刚才提过的。使媒介具有体现情感的能力的,是媒介的那些质地;诗的媒介是响亮的语言,而响亮的语言也恰恰和其他的媒介一样有其种种特点和具体的能力。”
鲍桑葵是坚决主张诗歌的语言也是一种具有物质性的媒介的,他认为语言本身并不缺乏作为媒介的属性。奥尔德里奇仍然从他区分媒介与材料为二物的观念出发,来谈论文学的媒介。他认为作品中的词和句等都还是文学的材料,如其说:“文学的材料从根本上说就是在最一般的情况中学会的具有各种静态和动态的词和句。”瑐瑦如何从文学的材料达到文学的媒介?下面的话也供我们领会他的意思所在:“一个熟练掌握语言的人,可以有意识地使语言脱离上述用法,可以通过语言本身的动态性媒介,而不是指称作为外部题材的事物的语言,来向想象性领悟展现事物。但是,这就说到了文学的内容和媒介。”瑐瑧“诗的媒介不仅包括属于语言静态方面的语言的音响度,而且还包括刚才作为语言普通用法的动态的伴随物而提到的各种情感、形象和意向。这些东西和词的音调性质一起,为诗人提供了作为诗人艺术的那种生动的语言描绘所必需的‘色彩’。就像画家运用他对颜料在各种调配中的性质所具有的领悟性眼光来加工颜料一样,文学艺术家也运用对这些要素以及语音形式的鉴赏力来处理他的语言材料。”瑐瑨媒介是和材料分不开的,但它们又不能等同。文学的媒介是运用材料而构成的动态性的整体结构。语言(词语)作为诗的艺术媒介,其与感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或许有人要问:这二者之间难道有什么内在的联系?本文认为,在创作的发生阶段,感兴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感兴是触物而起,并非事先立意,这才是真正的审美发生。主“感兴”论者都认为真正的杰作佳什,是“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的产物,而且,“诗家妙处,当须以此为根本”。瑐瑩而我们所理解的审美感兴,并非一般性的触物以兴情,而是诗人(作家)以其独特的艺术媒介来感受世界,在头脑中已经凭借词语、声律等媒介因素构拟出意象化的整体。刘勰论“神思”时所说的“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以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就颇为值得我们深入理解,因为它深刻揭示了诗的“神思”与媒介的关系。《文心雕龙》中《比兴》篇的赞语尤为值得我们注意:“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
有人认为:绘画主要是表达他的艺术性、审美意志和相关的个人关照世界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无所谓艺术家用何种媒介材料来表达其意图。他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或多种是以的媒材随心所欲地宣泄。是指绘画这种平面型的艺术渐渐与空间的雕塑、装置或与实践性的影像、电子媒介相结合。艺术越来越没有清晰的分界,一切只为意图服务,但各画种分类依旧存在。
既然有分类,相应的各画种的媒介材料,并由此产生的特殊的艺术语言就是他们存在的主要的依据。正确理解一个画种的概念既不是单纯地以不同的工具来加以区分的,而是主要依据在通过特殊的思维方式下,运用能体现媒材性能的操作方式,表现出一种独一无二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特性即一种绘画艺术的新格调,一种独特的“味”。其中对媒材的挖掘、开拓、利用也都是根据这一艺术格调的要求来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各画种的固有特征的重要性。水彩绘画亦是如此。水彩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画种的表现方式或形式技巧,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丧失自己的固有特征。在历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不乏优秀的作品,有的追求油画的厚重,有的追求挂画的韵味,但都是在水彩的本身的基础上,有“度”的借鉴。第六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的金奖作品《天使餐厅》给遗失在使人眼花缭乱的水彩样式中的画者以极大的启示。这幅作品充分的体现了水彩的特色:透明、水分、清灵等等,是对当下轻视水彩特征现象的纠正。它让我们思考我们究竟在用什么作画?水彩在绘画中的独立价值是什么?水彩的固有特征是我们不断研究、探索的对象,对其的把握也应是画家最关键的创作能力之一。
一、水彩材料的特质
任何画种的材料和媒介,限定它的绘画特性,并由此外化出特定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支撑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点。
正因为水彩颜料的透明性,所以在条配颜料颜色时,除了混合的方法之外,透叠成为重要的调色手段。直接调出的颜色与透叠后产生的颜色也许在色相上趋于一致,但所表现出的质感、量感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涂层与涂层之间的错落搭配会产生微妙的视觉,乃至心理上的丰富的感受。洁白的基底透过薄厚不同的涂层视乎是深邃永恒的光芒所在。
对于画笔,重要的是要看笔的储水力和湿润后的弹性。这与色彩的饱和度、水分的控制以及作画时留到画面的笔触息息相关,甚至影响到画家的艺术风格。
水彩画纸会对创作和作品的最终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例如19世纪初,水彩画的创作的兴盛是与纸制造工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比过去那些粗糙、质地不匀的纸,该时期的制造的纸,更利于颜色的薄涂。这对早期的现代水彩画大师们的风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使鲜明的色彩、绝妙的薄涂成为诸如透纳这样的艺术家的独有特色。水彩纸的质地(纹理)不同也会产生丰富的肌理变化。如何创造出耐人寻味的肌理效果已成为许多画家的现实命题。现代的水彩纸有各种品牌,因为制作工艺的差别,不同品牌的水彩纸会有不同的特性。这给现代水彩的探索和发展留有很大的余地,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应与这些纸的特性相得益彰,以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意图。
水彩材质的特性导致水彩艺术的特殊性。水与色相互交融,在水彩纸上形成了水与彩的斑迹与色痕带有很强的随机性与抒情性,形成着奇妙的变奏关系,沉声了酣畅、淋漓、清新的视觉效果,与自然保持了和谐的灵动之美,构成了水彩画的个性特征,产生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水彩艺术。这也是它存在了500多年并依旧有其探索空间的理由。
二、水彩的艺术特性
1、水色结合
水彩除了在一些基本的绘画规律和油画有共同之处外,它应该归属于水彩自身的表现手法和欣赏趣味,有着水彩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画种的独特特征。17~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它的源头是16世纪的英国地形图。尽管地形图形成简单,色彩单一,但因为它是用水做媒介来绘制成的图画,所以成了今后水彩画的发展的基础。水彩画也是正是在特殊的媒介物——水的伴随下,开始了它漫长的历程。
古典时期的水彩画一直是按照油画的模式来绘制的。作为一个独立的画种看,水彩的独特性并不十分明显。水作为水彩画中的特殊媒介,它的特性还没充分的得到发挥,反而只是单纯地作为调和剂来调和颜色,采用层层叠加颜色的技法,像油画那样来描绘对象。但就其充分发挥水的特质,突出水彩画的鲜明个性来说,它还是处于萌芽时期。不能否认的是以水做媒介,水的一些特征在水彩画中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来。透明、淡雅是这一时期水彩中最显著的特征。在水的其他特质——渗透、流动、融合还未在画面显示以前,透明,作为水的一种基本特征,一直在支撑着水彩画的发展。也正因为这一特性,才使得早期的水彩画和油画有着分别存在的审美价值。
从18世纪中叶起水彩画作为独立的画种一步步地走向成熟。成熟的标志:在发展古典时期的色彩效果的基础上,加深了对水的特质的认识、理解和运用。长期的经验使画家认识到,水除了有调和颜色这一基本功能外,它还有渗透、流动等特征。色彩和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使色粒随着水分的流动,颜色在画面的分布富于节奏变化和自然天趣。水不仅仅作为调和剂来运用了。很多画家懂得了利用水的易渗易透易流动的特征,渲染出画面的整个气氛和表达内心的感受。“湿画法”是对水的特质进一步认识的必然结果。在有水的白纸上,用笔自由地挥洒,水与色的相互融合、渗透、流动最易发挥水质的美感。另一方面,由“湿画法”派生出来的“渲染”、“擦洗”、“笔触”等技法应运而生,从而基本完成了水彩画自身性质的构建。水彩画真正地脱离了油画,按照自身的轨迹发展。
在现代水彩画中,水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不仅仅是单纯地用来调和颜色或渲染内心的感受,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充分发挥出水的特质。水融色的干湿浓淡变化以及在画纸上的渗透效果使水彩画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水可使笔和色间枯、焦、润、湿产生变化,直到泼、积、破的应用。这也是画家处心积虑,不知疲倦探索的问题。
水这一物质心态作为水彩的调和剂,它依赖颜色,依赖形象保持着自身的特质。水色形成那种难以名状、自然天成、亦幻亦真、神奇美妙的艺术效果。水的灵性、水的品格为水彩画带来了俏丽明快、清新的深情画意之美。善用水者,水随人意。在特定的创意精神驱动下,让情感的律动借助水色流淌、扩散、在聚集和分解过程中,纵情挥洒,畅叙请回,自如家奴,随机调控,因势利导,浑然天成;其色或浓或淡,虚实相间,朦胧飘渺。由于水性的“透明”和“流动”的特点,才产生了水色的渗融、湿润、朦胧、迷离、柔和、飘逸、洗练、洒脱以及沉淀肌理等艺术效果,这种独特的特性,可称之为“水性特性”。吴冠中曾论水彩“水彩,水彩,其特点就是在‘水’和‘彩’。不发挥水的长处,它就比不上油画和粉画的表现力度,不发挥彩的特点,比之水墨画的神韵又见逊色。但它妙在水色结合……”①水彩画独特魅力就在于水色结合,水色的变幻产生无限与勃勃的生机。水和水的交接,色和色的渗透,产生了奇妙的变奏。它使绘画过程更加奇异多变,相应的技巧也更加复杂。画家要充分利用水色的优越性,既利用水色的透明,以渲染浸润等技巧充分表现气韵、气势、意境这样的典型东方审美内容;有利用水色的流畅创造无以相匹的运笔艺术和造型工夫。水的特殊性、多样性为水彩艺术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水彩淋漓挥洒的笔触,朦胧诗意的情境,表现大气的普所迷离,光芒的闪烁不定,极尽优美之能事。对现代水彩画的真正开山祖师透纳作品的第一印象是明亮的朦胧,但其中依稀隐藏着莫测。他的色彩明朗、稀薄而光滑,浓淡变化神秘莫测,水彩澄明清纯,似乎之留下眼花瞭乱的色彩漩涡和光辉闪烁的光波运动。他善于运用水彩和透明的油彩表现天光水色和迷茫动荡的烟雾,以至于康斯太勃尔认为他他是在以“有色的光流”②作画。水彩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也是和水质的多样性联系在一起的。对水性不同程度的运用或侧重点不同,使得水彩画家都有一套自己的作画方法和技巧。
水彩的发展、成熟,依赖于对水质特性认识的程度,对水性调和剂和有幸调和剂本质的区别。从不自觉到自觉到能动地利用水质的种种特性,构成水彩画历史的发展轨迹。
2、透明
透明的特质的水彩艺术产生依赖的标志性的特征之一。透明之感其实是利用光的透射作用发挥光色作用。
通过对色彩的条配,透叠、重置、晕染等手段的运用,使整个画面的色彩交错、混合,白色的基底忽隐忽现。涂层的交错使画面产生薄厚的对比,明亮与灰暗的对比。
水性调和剂具有易溶、易渍、易流的特性,透明的调和剂使色粒光波清晰,色粒在水中流动与渗透更使这些光波交相辉映,从而在洁白的纸面上呈现出明净淡雅之美。经验证明: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全部铺垫后的最后一笔,非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代表饱和亮部的最先一笔;前者用浓稠坚挺的颜色绘制受光物体,当然富有质感和力度,后者用渐次变深的透明重叠“让”出物体的亮部,更加璀璨而令人神往。
透明也是把握水彩艺术的极限的“度”。如果在求新求变中超越这一限定的“度”,可能失去水彩画存在的价值,成为其他画种的辅助手段,或者成为一个新画种。水彩画的诸多传统技法,作画方式乃至观察方式,以及它们所显示出的独特表现力及其美学特征,均由此透明特质而生。透明这种特质的表现不仅可以表达抒情、轻快、流畅、明丽、淋漓等优美的情愫,而且亦可表现雄浑、遒劲、苍茫、厚重等壮阔的情怀。
3、随机性与肌理
由水色及透明的特质产生的诸如画面的随机性、偶然性和肌理等的特性都是水彩艺术的丰富性的表现。水色的流动往往产生某些意料之外的效果,最难控制却能产生天成的画意。譬如漫流法就是利用水色的流动随机产生的痕迹,因势利导,完成作者的意图。这似乎是自然幻化的美妙画面,令人怦然心动。
水彩画肌理的产生是画家在作画过程中,随着各自不同的气质、风格和心境的发挥,以及各种媒介物的自然规律的作用而形成的炒作痕迹。水的流动,水的浸润,水的沉淀与冲刷,是画面孕育出新的视觉生命形态,这种人意与天气相结合的形态就是水彩画的肌理美。肌理之美是水彩画的独特风格的重要部分。种种肌理现象无不关系着人们的心里效应。如果将各种肌理纹样作为一种视觉信息转化成绘画语言,兼而传情达意,无疑将会丰富和提高绘画艺术的表现力,那么水彩画恰恰在绘画语言与心里效应之间达到了高度的吻合。肌理本身本身形成的形式美感,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这种特性使得市场在某种成都上存在一定的抽象性,人们“能够从这个概念中发生出一种意象,这种意象应比概念自身提供的意象更加完美”。③画家通过多种手段使用各种工具材料创造出特异的、幻觉的、力量的、冲动的、材质感的各种各样的水彩画技法肌理。美国著名的水彩画家、美术评论家乔雷思金说过,水彩画在画家的处理下,水滴和它明快性质所形成的幻想与造化,溅泼的痕迹,凝结的色快以及斑驳的粒状,虽然对于话的表现没有什么意义,但由于偶然产生的的梦境似的造化,清新的趣味,明丽的色调与轻柔的感觉,是其他材料所没有的。这也许不敬意地起到了使观察者“从透明的记忆仓库中唤出的知识和情感的导火线的作用”。④当代一些水彩画家除了运用传统的技法外,在水彩创造中还引进了新材料、符号语汇,充分关注色彩、材质、造型自身的表现性和直观性。例如他们采用中国画的宣纸、表面不吸水的卡纸、布、处理过的板材等来作画,靠表面的肌理而产生特殊表现效果。材料不同因此形成许多新的肌理形状,产生更多的艺术格调。在现代水彩画中,对水的特殊性的把握是主要的、能动的。肌理的制作,就是对水质能动性认识的结果。在水分还没有完全干透以前,利用不同的工具材料,比如:撒盐、喷水、渗进油性材料等等,制成不同形状的水痕,形成不同的肌理效果。它不仅能深刻地表现对象的质感,同时重复的水迹符号,不规则的排列组合,使人们从中感悟到水的特殊美感。
三、小结
随着艺术视野的更加开阔,水彩艺术其自身应该与其他艺术形式保持距离,使之走向水彩艺术特征的丰富性和独立性。特征的探索与把握是建构和完善,提高水彩艺术品质的关键。水彩画家就可以把握这一特征的底线上,在其之上艺术的表现自由翱翔。
注释
①袁振藻.中国水彩画史[M].第71页。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0.2.
②常又明.水彩画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J].第71页。世界美术,1981.5.
③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M].第231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3.
④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第60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1.
参考书目
一、剪辑在影视创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剪辑,作为影视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电视电影的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独立出现并逐步完善的。同时剪辑艺术的进步,又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影视艺术的提高和发展。影视剪辑的功能和作用,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即:正确、合理、高明的剪辑,能够增强影视片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反之,错误、平庸、低劣的剪辑,就会减弱甚至破坏影视片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剪辑(Filmediting)是电影的后期制作流程之一,是由电影剪辑师将前期拍摄的视觉素材与声音素材重新分解、组合、编辑并构成一部完整电影的过程的总称。电影剪辑要处理的最基础问题,是镜头与镜头之间的时间和空间关系。而剪接(cutting)指胶片的具体工艺处理,蒙太奇既指镜头组接的艺术技巧,又常指由剪辑而获得的艺术效果,但在有些国家,蒙太奇也是“剪辑”的同义语。
将一部影片拍摄的大量素材,经过选择、取舍和组接,最终编成一个能传达创作者意图的作品,是电影创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一部影片从拍摄到完成的一次再创作。
早期阶段的电影只是将舞台剧原封不动地拍摄到胶片上,实际上是舞台剧的活动照相。20世纪初,从美国电影导演格里菲斯开始,采用了分镜头的拍摄方法,将内容分解为一个个不同的镜头分别拍摄下来,譬如用近景、特写等镜头来突出细节,用全景、远景来介绍环境,用一系列短镜头的快速转换来制造气氛和节奏,从而使电影摆脱了舞台剧活动照相的框框,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艺术,也由此产生了剪辑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