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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是我国汉族的一大民系。客家的先民们在西晋之前是居住在黄河、淮河和长江流域的,但是由于战乱及自然灾害等原因,他们背井离乡,大规模向南迁徙。在这千余年的劳动生产和生活繁衍过程中,客家的先民们把从祖籍腹地带来的生产技术和中原文化与当地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客家文化。而客家音乐则是客家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中原音乐与当地畲族、瑶族音乐的有机融合,是客家人独有的民间音乐。从客家音乐的起源与流变,种类与分布来看,可以说,“歌随人走”,是移民的产物。
客家音乐具有历史悠久、种类繁多、特色鲜明等特点。1.历史悠久。客家音乐的形成与客家民系的发展是同步的,也就是说自西晋、北宋以来,客家音乐已有逾千年的历史。2.种类繁多。客家音乐经过不断发展, 内容越来越丰富、种类越来越多。客家音乐包括客家器乐、客家山歌、客家小调、说唱音乐、民间戏曲、歌舞音乐以及宗教音乐。3.特色鲜明。与其他中国民歌一样, 客家音乐同样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客家先民的生产方式、风俗习惯都与赣闽粤边区的风俗文化、生产方式紧密相连, 由此而形成千差万别的“地域色彩”,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
二、国家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其中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平等暂行办法》(后简称《暂行办法》)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暂行办法》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六类,与《公约》定义的五项一致,另外一项为“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其具体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流传形式是由人类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曾经被誉为历史文化‘活化石’和‘民族记忆的背影’。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具备以下的三个条件:①必须是世代相传的,至少有一百年的历史;②与广大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③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是‘活态的’”。《意见》还明确了在“非遗”工作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越来越多关注,更多的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得到挖掘。客家音乐就是依托于艺人表演而存在的极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音乐在赣、闽、粤等地域的流传、改造、提升,经过上千年的历史演绎与积淀,逐渐成为我国传统音乐领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代表品种之一。客家音乐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客家人的特色,尤其是客家音乐特有的传承方式和通过音乐所进行的文化传承方式,格外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因此,探讨客家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对于弘扬客家文化,保护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非遗政策下的客家音乐保护问题
客家音乐作为客家文化的一颗明珠,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甚至濒临消亡的境地。造成这些民间艺术“珍宝”日渐衰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演内容受地域语言的限制。传统客家音乐的表演形式多是客家方言为主要表现方式,而受到大众文化以及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影响,客家方言也呈式微趋势,因此在本区域内的传承受到冲击。二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多方的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支持艺术组织经常是短期行为。客家音乐大多数流传于民间, 因为没能得到政府足够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 对其的研究和保护就经常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客家音乐作为我国民间艺术的瑰宝,同时又面临着消亡的危机,因此,如何对客家音乐进行有效保护成了客家音乐能否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政策层面的立法保障
国家已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但是目前也只有较为单一、零散的法律规章,相关配套的法规还未完善,完整的体系还未健全。因此,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规范化、系统化。针对客家音乐的保护也应先着眼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特别是在客家人居住集中的省份,应制定保护客家音乐的法规制度,从资金、教育、客家文化保护等方面来有力保障客家音乐继续生存和健康发展。我们可以考虑在国家和省市的财政预算法律中,特别是地方省市的财政预算中给客家音乐的保护留出预算空间。同时,也可以在有关法律考虑设定这样的制度,即对有利于客家音乐保护的行为,如挖掘、发现和维护客家音乐的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获得法律明确规定的奖励。
(二)传承层面的研究与教育
1.对客家音乐的科学研究是整个客家音乐保护工作的基石。我们只有了解客家音乐的历史、特点等等,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保护和传承。客家音乐的种类繁多,我们就更应该对其进行梳理,寻找其本质的东西。现在以客家山歌为中心,从文学、比较、歌手到传承等方面全方位的展开了大量研究。但这些成果还未涵盖客家音乐的方方面面,研究的方法、研究主体等也较为单一。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我们应加强对客家音乐的科研工作。就具体研究工作而言,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回归客家音乐的生活世界。客家音乐是“活态”的,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的,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应该走入客家音乐的形成、发展的生活世界,去真正感受、认识、了解客家音乐。第二,研究主体的多元化。以往对客家音乐的研究基本上以学者为主,而音乐的主体,即歌手(传承人)和听众严重缺席。他们对客家音乐的理解应该在客家音乐知识体系中享有重要地位。
2.文化的传承本质上是个教育问题。我们也常有这样的疑虑:客家音乐是否后继有人? 传承人的培养就是教育问题。客家音乐的发展与传承需要教育培养传承人,同时客家音乐的发展更需要科学研究和群众基础,这些都需要客家音乐走进学校。我们应当在客家人聚居地省市的学校专门开设有关客家音乐的课程,或将客家文化和客家音乐编入有关音乐和相关的本土教材中。在中小学阶段让孩子们接触和了解客家文化和客家音乐,到大学阶段就可以让他们进行有关研究或者专业的学习,成为客家音乐传承人。
(三)传播层面的媒介与宣传
从传播学的视角出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国家层面是法律与政策的宣传,这点在上文中有所阐述,而在微观层面则是传统技艺的有效传递。因此,就客家音乐的宣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媒介宣传。进入21世纪,电视、报纸等都是较为传统的宣传方式了,我们除了充分利用这些传统的宣传阵地以外,需要加强对互联网这个宣传途径加以合理而充分的利用。比如建立国家和省市各层面的关于客家音乐的官方网站,同时也积极鼓励民间建立有关网站。网站的建立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客家音乐,并可以随时关注新进展。这是一个十分简便但又非常有效的宣传途径。
第二,走入市场。将客家音乐推入市场既可以获得客家音乐生存和发展的资金支持,又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地听众和爱好者,为它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在走入市场过程中,我们要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更新内容、表演形式等,但同时还应保存好客家音乐的“原滋原味”。创新与保存表面上是矛盾的,其实从根本上讲是统一的,因为客家音乐是带有强烈的时代气息的,它本身就会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更新,可以说客家音乐本身就具有保持传统和创新变化的特质,这也是客家音乐能生存千余年的原因之一。
四、结语
(一)社会环境
“叮叮腔”所在的江苏徐州市,是国家级历史名城,素有五省通衢的江苏徐州是彭祖文化、两汉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南北文化的交融、集萃之地。徐州市共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1项,其中入选国家级名录9项。众多“非遗”项目的开发均来自当地本土资源。政府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扶持,是影响”非遗”校园传承的主要外部力量之一。政府部门及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非遗”校园传承起着无形的推动作用,在政策上、资金上、社会宣传上可以为校园传承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有利因素,为“非遗”校园传承创造事半功倍的积极因素,这些有利因素表面上作用于学校,却在无形中推动了“非遗”校园传承向更深层次发展,促进“非遗”校园传承具有更强的主动发展机制。
(二)学校环境
徐州工程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学校注重结合区域文化特征,努力发挥文化传承功能。学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传承作为高校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的突破口,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科研工作。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育教学的探索与实践,是我校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一大特色。学院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教学资源,开展特色课程群建设,实现错位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一条地方高校立足区域文化,加强校地互动,实现文化传承与创新,具有原创性和推广价值的可行路径。为了打造高水平研究基地与交流平台,徐州工程学院整合人文学科的力量,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在2009年和2011年徐州工程学院与徐州市文化局共同承办“中国·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层论坛”,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等领导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120余人出席会议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获批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相关建设成果获得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学院非常注重校地互动、资源共享、特色互补,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新机制的建立,可以使我们共同谱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交响曲,通过三支队伍共商“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得以彰显与传递。在这样的环境下,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徐州工程学院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得到良好的发展。
二、教师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
教师作为“非遗”校园传承的主体,应该说是“非遗”校园传承的开发者、实施者、贡献者。“非遗”专业是新兴的专业,“非遗”课程也是新兴的课程,虽然国内越来越多的高校与研究机构开设与“非遗”相关的专业,但是在高校从事“非遗”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很少是“非遗”专业出身。以徐州工程学院为例,从事相关研究的教师主要为文学、艺术学、体育学等专业。教师在“非遗”教学的过程中如何保证有一个正确的“非遗”课程意识、专业的素养等等,这些都将对“非遗”在校园传承的教学实施产生直接影响。对于课程改革有过这样一句话:“课程改革的失败不一定在于教师,而成功一定在于教师。”可见,“非遗”校园传承的成败教师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笔者这几年在工作中的体会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授课方式
“叮叮腔”的教学采用了1+1模式授课,也就是说一位老师和一位艺人共同完成一节课。“叮叮腔”的民间艺人大都是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农民,语言表达也是地道的铜山利国地方方言。比如目前健在的吴承瑛和孙为荣老人,一位没有读过书,一位是小学毕业,所以在“叮叮腔”理论方面的讲解(比如解说剧本、表演艺术、音乐唱腔方面的理论知识),就需要专业的老师来完成这部分工作。因为戏曲类“非遗”项目地域性和专业性较强,这部分工作由民间艺人担任(唱腔和身段的表演)。教师可辅助老艺人做一些读谱,以及唱词的解释等工作。也就是说教授“叮叮腔”的教师是由两类人构成,一是本校教师;二是“叮叮腔”民间艺人。以校内教师与校外艺人1+1的方式进行教学。
(二)开设“非遗”选修课程
2012年笔者在所在学校面向部分专业的同学开设了《徐州“叮叮腔”的传承与保护》的专业选修课。本课程是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指导选修课,也是伴随学校“非遗”保护研究特色化、“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课程建设”群集化而生发的行动研究性课程。即以音乐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为基础,建构以“叮叮腔”为核心的保护知识体系,结合田野调查、排演剧目实践,并呈现开放性、综合性的地方特色活动课程。
本课程是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地方民间戏曲“叮叮腔”的诠释(“非遗”视野),一方面弥补了传统文化中“小传统”教育的不足。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民族传统,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另一方面增强了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认识到保护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并采取积极行动参与保护(排演剧目、对保护的调研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校园中形成一种宣讲“保护文化遗产”的氛围,激发更多的学生关爱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民族凝聚力。尤其通过本课程排演剧目的学习,激发学生对文化遗产的兴趣,在丰富校园的艺术文化生活的同时,用实际行动来传承文化遗产。
(三)教师在科研上对“非遗”项目的研究
课题研究是“非遗”校园传承得以持续有效实施的保障。在上文提到,“非遗”专业是个新兴的专业,大量从事“非遗”教学研究的教师不具备“非遗”研究的知识背景,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他人所取得的成绩来保证自己有一个正确的“非遗”课程意识、专业的素养。“非遗”科研是“非遗”保护的高级阶段,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然后总结归纳成可供同行们参考的宝贵经验,并把这种经验进一步实施到自己的“非遗”保护实践中去。更促进了“非遗”保护在校园里健康有序的发展。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重视“非遗”科研无非是有着积极的意义,以徐州工程学院为例,自2009年,建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这为学校教师搭建了一个良好的“非遗”研究平台,学校鼓励教师们对地方“非遗”项目进行研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短短的几年间,学校教师已发表“非遗”类相关论文105篇,省部级课题 8 项,市厅级课题103 项,这对徐州甚至周边地区的“非遗”项目的保护做了巨大的贡献。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直接参与“非遗”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使自己更进一步的从社会、历史、传统、风俗等方面更全面的了解“非遗”文化,并且能让“非遗”传承植根于年轻人的意识中,达到校园“非遗”传承的根本目标。以“叮叮腔”为例,2012年,10级音乐系张夏梦同学申请的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下视角下的徐州“叮叮腔”音乐采录、整理与研究》被评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成功结项。张夏梦同学在了解和研究“叮叮腔”之后,把自己的毕业论文目标定为自己家乡的小戏——“淮海戏”,并最终高水准的完成了自己的毕业论文。12级音乐系学生孙亚、张雅文所申报项目《徐州“叮叮腔”老艺人口述史调查整理》被评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学生们在申请和研究“非遗”项目的过程中,能够基本掌握科研的基本操作方法,为自己毕业论文的撰写以及进一步的学习、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学生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
学生与教师一样,也是影响“非遗”校园传承的关键因素,是“非遗”校园传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学习能力及其学习方式都会影响到“非遗”在校园的传承。学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参与“叮叮腔”的保护传承工作。
(一)田野调查。2012年7月,学生们就奔赴“叮叮腔”的流泛地开始了第一次的田野调查。这次田野调查也是在1960年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师生对“叮叮腔”进行全面普查之后的又一次的田野调查,经过漫长的半个世纪的空白期,把接力棒送到了这些学生手里。同学们得知后充满了对“非遗”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现有的关于“叮叮腔”发展的文字、图片、音像进行大量的搜集与整理,调查其流布范围、密度及其文化生态等情况,掌握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2015年7月,再一次对“叮叮腔”艺人的口述史做了详细录音整理。然后将各相关类别的资料进行系统的归纳与整理。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
(二)学唱排演“叮叮腔”。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的了解“叮叮腔”,更深层次的领悟“叮叮腔”的魅力,在学生通过“叮叮腔”选修课程的学习,基本上掌握了该小戏的唱腔以后,我们又聘请了“叮叮腔”的专业演员帮助同学们排演“叮叮腔”剧目。主要是通过唱、念、做、舞、音乐、服装、扮相等几个方面入手,为其“活态化”的传承做出实际行动。2013年12月16日,音乐系孙亚、梁欢欢、马芯如、张雅文同学排演的“叮叮腔”剧目《梁祝》参加了江苏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传承“非遗”项目汇报演出,她们俊俏的扮相、专业的演唱受到专家学者们的一致赞扬。
(三)论文写作
从学生层面上看,如何使他们更深入地学习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知识、技能和审美特征,提高他们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热爱?论文写作无疑可以帮助他们更加深刻的思考这些问题。我校10级音乐班徐达2013年暑假到“叮叮腔”的原发地徐州市利国镇进行了7天的田野调查并跟老艺人面对面学唱了“叮叮腔”。回校后,徐达同学根据自己的田野调查和学唱体验发表题为《探究“叮叮腔”传承与保护中遇到的问题》,文中除了提到政府对“叮叮腔”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外,还提出了几个比较具体的问题,比如:后人演唱与记词记谱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老艺人的待遇问题等等。10级音乐学专业杨海鸥同学也把自己的毕业论文选定为“叮叮腔”的保护和传承方向,最终高水准的完成了自己的学士论文《浅谈“叮叮腔”的保护与传承》。
四、教材和教法
教材的继承是优化和完善校园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丰富传承的校本教材,不仅是现阶段高校校园文化遗产的成果,还是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的重要载体。“非遗”校园传承在帮助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在引导学生感受民族文化艺术的博大精深,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所以,传承教材的编写必须紧紧围绕传承本土优秀文化艺术、弘扬民族精神这一原则,要力求体现继承与创新这一主题思想,坚持以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认知水平、接受能力为出发点,注重系统性和实践性的教材,满足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目前使用教材为吴跃华、李爱珍编写出版的书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和笔者撰写的“叮叮腔”的研究报告为使用教材。教材涵盖了一下几个内容: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概述——知晓什么是保护;2.“叮叮腔”的艺术特征——了解“保护对象”;3.“叮叮腔”的田野调查——掌握“保护存见状况”;4.“叮叮腔”保护实践——采取“保护行动”。
在实际教学方法上,以问题为中心,以研究性解决保护问题为学习取向,以合作教学(师生共同合作)为基本理路,以讲说为辅,排演、调研保护实践为主的课程理念。力争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等各方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并取得学生发展与遗产保护协调发展一整套的建设目标。
五、结语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教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观其前景,高校应当积极肩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打破单一文本式、学院式的学术及教学模式,通过教师和学生多角度、广泛性的参与,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对“非遗”项目科学而有效的“保护”。
基金项目:
本文为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徐州“非遗”项目“叮叮腔”的教与学模式探究》,项目编号:YGJ134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非物质文化视野下的徐州“叮叮腔”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760053。
参考文献:
[1]吴跃华,李爱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
[2]刘娟,钱逍.试论地方高校在“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以徐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为例[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4).
[3]赵欣,刘佳新.高校音乐专业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模式[J].教学研究,2011,(02).
廊坊自古为元、明、清三朝的京畿门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宋辽时期,两国疆界分廊坊于南北,杨家将守三关的英雄悲歌就发生于此,至今永清县仍保存着的宋辽古栈道,就是宋辽对峙时宋太祖赵匡胤所建的战争防御体系,被誉为“地下长城”。正是因为廊坊有着不同寻常的历史,才铸就了其璀璨的文化。
任何音乐文化都离不开历史文化的熏染,在廊坊固安就流传着一个很独特的音乐文化现象,那就是被誉为中国“音乐活化石”、“中国文化之瑰宝”的“屈家营古音乐”,与西安仿唐乐舞、湖北编钟乐、北京智化寺古乐并称为中国四大古乐。固安的“屈家营古音乐”,乐风古朴,音乐以其严格的教习制度,保持了古乐的纯净,直至今天仍彰显其特有的古韵。从永清县保存的“地下长城”到固安县的“屈家营古音乐”,就印证了廊坊悠久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
近些年来各级文化部门对“屈家营古音乐”进行了多方面的保护工作。笔者在对“屈家营古音乐”现状进行了多方了解和调研后,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屈家营古音乐”的现状
1.1“屈家营古乐”的历史渊源
“屈家营古音乐”创始于元明时期,源自佛寺,后流传于民间,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其演奏多以音乐会的形式出现。它的这种演奏形式也是我国保存较完整的古代音乐形式。音乐以吹奏和打击为主要的演奏乐器。论文大全。其演奏的乐器包括管、笛、笙、鼓、镲、钹、铛和云锣,也有用于集合会员和初会开道的大号铜锣。“屈家营古音乐”的音乐内容极其丰富,包括宗教佛事、民间哀乐、故事传说、封建宗法、军政事务、自然生态、节令、动物、景致与儒家学说、人物、事迹等诸多方面。其现存的作品有《玉芙蓉》、《纣君堂》等13支套曲;《金字经》、《讨军令》等7支大板曲;《五圣佛》、《贺三宝》等20多支小曲和一套打击乐曲。由普通流行的传统曲牌和本身独有的曲目两大类组成。在演奏时,每一个演员都有其固定的角色,有总管、攒管、香首、师者和一般会员、会友等。
“屈家营古音乐”的演奏有其特定的时间。一般会在,农历正月初一与七月十五这种传统活动日中演奏。正月初一的演出是拜会和游庙。七月十五的演出是纪念祖师师旷和超度亡灵。除此之外,平时在赶庙会和给丧事送乐以及参加求雨等活动中演奏。
从“屈家营古音乐”的古乐文化,到演奏的曲目可以窥见,其音乐内容和演奏风格之丰富,乐谱之完整,技艺之精湛,显示了它的独特,更显示了它600年来声声不息的旺盛的生命力。
1.2 屈家营古音乐的保护现状
自1984年起,当地文化部门就开始了对“屈家营古音乐”进行紧急的抢救及整理保护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屈家营古音乐”于2006年5月20日,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赵沨、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张振涛等百余位中外学者及专家,曾慕名前往固安县考察“屈家营古音乐”。他们一致认为:“屈家营古音乐”的乐风相当于西方巴赫时代的音乐风格,音乐平和、古雅,是我们现在能听到的唯一的古代宫廷音乐。1987年6月19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北京召开了亚太地区音乐学术讨论会,“屈家营古音乐”以其特有的音乐会形式参加表演。与会的二十多个国家的一百多位专家观看其演奏,之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们认为“屈家营古音乐”是世界古老的音乐艺术之一,堪称“世界音乐之根”。其“屈家营古音乐会”被世人所瞩目。
“屈家营古音乐”在受到国内外音乐界钟爱和褒扬的同时,河北省及廊坊市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对它进行保护和整理。2009年6月由河北省文化厅监制,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录制,由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河北民间音乐传统曲目集成(CD)》中收录了全省31个代表性音乐会的传统经典曲目,共计432首,其中包括廊坊的屈家营、南响口等在内的十一个音乐会的录音和录像。收录廊坊的“屈家营音乐会”、“南响口音乐会”等音乐会乐曲160首,时长约14个小时。在录音、录像期间,演奏“屈家营古音乐”的民间艺人,尽情展示了自己的演奏技艺。其中最具特色的有双管演奏乐手,他能同时吹奏两个管子;双云锣手同时能敲击两个云锣,其技术之精湛、花样之繁多,让在场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的专家们叹为观止。
1.3“屈家营古音乐”的延续与继承
从古至今,我国的音乐教习多以口传心受为主。“屈家营古音乐”就是仍保留着以身口相传为文化链接而得以延续的,可以说它是活的文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年轻人已经不再了解,那曾经古老沧桑的宫廷雅乐了,更多的是摇滚、爵士音的冲击。那么,要想使“屈家营古音乐”这一文化瑰宝得以继承,培养传承人,创造古乐更多的传承人资源,已成为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文化厅已于2008年正式将演奏“屈家营古音乐”83岁的老乐师冯月池和32岁的年轻乐手屈炳庆,确定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屈家营村还培养了一批年轻的学员,按音乐会会规有条不紊地向老乐师学艺,为古音乐的传承增添了新的活力。因为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其特殊性,河北省文化厅做出的这一决定,为传承人的保护和开发新的传承人资源,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论文大全。
1.4“屈家营古音乐”的建设
为了抢救、挖掘、保护“屈家营古音乐”及“屈家营古音乐会”之形式;为了发扬光大这一民族文化,从廊坊市到固安县都采取了很多有效地保护措施。其中,固安县出台并实施了抢救保护“屈家营古音乐”的“五个一工程”,出版了一本古乐图书(即赵复兴编著的《古乐奇葩》,已由中国文联出版社于2008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并录制了一套古乐光盘、还培养了一支年轻队伍、建设了一处阵地、形成了一个很具规模的产业。政府部门通过县、乡、村三级融资的方式,解决了音乐会堂土地使用的问题,先后完成了会堂通柏油路、通电、打井等基础性建设工程。2000年春,屈家营音乐会堂建设工程开始正式启动,会堂位于屈家营村东,占地9.8亩。2005年8月,会堂主体落成,建筑面积达966.5平方米。从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对“屈家营古音乐会”的建设,为喜爱和研究“屈家营古音乐”的爱乐者们提供了一个平台。
2. 对屈家营古音乐的创新开发
2.1在现代文明下古乐保护的新矛盾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与它至今仍存在的环境即“生境”有着直接的密切关系,保护古音乐不仅是要留住它的声和形,更要注重保护使之生存的这种“境”。正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它“不仅存处在一种历时性的‘传统’中,而且处在一种共时性的‘生境’中,……其共时性的‘生境’,也不会是一个封闭性的单一的‘点’,而是一个能和相关文化、相关生态、相互影响或互相作用的动态系统”(1)。也就是说,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离开了其所存在的文化生态,其性质就可能发生无法估量的改变。
在现代文明的经济大情境下,要想使具有古乐特色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并发展,一般地做法是把其推向市场。一些音乐制作者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在原有音乐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现代原素。那么,这种古乐进入经济市场就会脱离自身的生长环境,将失去原来固有的古韵之味。在市场化的今天,如果为了保留其原味而没有融入现代的理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屈家营古音乐”要进入经济市场,人们是否能接受这种“新”的古乐表演,也成为了一个新的矛盾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当今,若想永远的继承和保留“屈家营古音乐”,那么,进行科学的,全面的保护,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开发,形成产业化才是它的必经之路。产业化对文化的传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只有在这种发展的前提下才能保持古韵之味如长青之藤永远不衰。
2.2 借高校教育优势,寻找专业人才
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的高低,首先要看其国人对其文化的知晓。那么,对国粹之精华的知晓首先要靠教育的传播。
2.2.1教育的传承与创新,给古老音乐注入了春天的魅力
高校是传承教育,施教学生的沃土,如能让古乐在课堂上响起,让年轻学子们感受古老的“屈家营古音乐”的魅力。聆听和观赏这种以笙、管为吹奏,云锣为打击的音乐合奏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研究和创作欲望,从而使他们成为这支研究队伍的生力军,让古老音乐永葆春天的魅力。
如果将“屈家营古乐”以音乐鉴赏课的形式引入课堂,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合理的改编创作,并与原来的古乐进行对比欣赏,这样还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和创作热情。学生们还可将它做为毕业论文的一个研究方向,创建研究小组,对其进行专业的、多方面的、多角度的研究。
2.2.2通过高校教育培养的专业精英,建设多元产业化团队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产业化开发,既要保持原生态、又要有利于传承,还要进行表演上的创新、提高音乐的观赏性和传播性,是一系列矛盾的探索性的事业。那么,多学科的参与,与多元化、系统化的研究已势在必行。
屈家营村位于固安县中南部,隶属于礼让店乡,地处京、津、保三大城市的中间地带。可借助周边高校的人才优势和高校的学术环境,研究一套合理的开发战略,即通过高校教育培养专业精英,建设多元产业化团队,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战略手段。论文大全。在京、津及廊坊市各高校具有音乐、经济、市场营销、管理学、史学、传播学、旅游管理等众多专家,在他们的把脉和引导下,能从更高层次探索古乐的产业化之路,提升古乐的鉴赏价值,为产业化开发做科学的技术指引。
通过对“屈家营古音乐”现今的保护和开发,要想使这支古乐不像夜空滑落的流星,只有一闪即逝的光芒。那么,只有坚持走教育传播古乐文化,教育培养精英,政府为其制定专门之政策,大力做好传承人的培养,走产业化之路,才能使“屈家营古音乐”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中永远不会流失的并闪光的钻石。
注释:
①杨晓.音乐学院与音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创作,2007年第二期.
②周文中,邓启耀.总序――民族文化的自我传习、保护与发展.周楷模,云南民族音乐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5.
【参考文献】
[1]固安县文化体育局.屈家营音乐抢救保护工作的情况.2009,3.
[2]中国艺术报莫让古乐再“断弦”——老音乐家与河北屈家营音乐会的保护.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2-0111-04
如果以2001年我国昆曲艺术成功申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为起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已经历时近十个年头,十年来,随着“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呼声不断升温,政府、高校、学者都围绕“非遗”展开行动,现已成为当今的文化热点,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探索都取得了“后集成”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成就。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非遗”工作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意见》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保护与抢救工作如火如荼,现已成功组织了三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评审工作,纵然是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但是在保护与抢救过程中也出现了众多的问题,如“项目见景不见人”、“重项目申报、轻项目保护”、“项目传承人如何进行项目传承”、“项目传承立法”、“项目传承载体”等等,都是我们在实践中必须一一解决的难题。笔者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主体,应当“合理利用”《意见》中提出的“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的真实内涵,利用国家政策方针与资源,才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根据近几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与体会,本文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以求教于大家。
一、“非遗”应“合理利用”传承人
“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本质上是传承人的传承与发展。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如果没有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的活态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保护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从其创造、演化、延续的历史来看,“非遗”的生活史就是传承人的生活史,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人在其生命中将“非遗”融入自己的历史,又将“非遗”传递给后代,如此往复,“非遗”的创造性、丰富性、历史性价值得到彰显。
如此看来,“非遗”所呈现到这种活态传承的特点,决定了“非遗”的保护工作其实质就是如何“合理利用”与保护“传承人”的工作。就笔者实地考察来看,“非遗”传承人在其实际行动中呈现出以下几种趋向。
第一,“非遗”传承人年龄老化已成不争的事实,如何搭建平台发挥其“余热”才是更具意义的行为。在传承人总人数位居全国第二的河北省共有传承人53名,年龄最大的是屈家营音乐会88岁的老艺人冯月池,年龄最小的为45岁。江西省首批国家“非遗”项目“赣南采茶戏”唱腔老艺人徐荣秀已经79岁,“永新盾牌舞”的传承人吴三桂现已65岁;首批国家“非遗”项目“兴国山歌”的传承人徐盛久现已85岁;省级“非遗”项目“万安麒麟狮象灯”的传承人何源泉现已75岁、“万安股子灯”项目传承人林英石现已73岁。
抢救“非遗”传承人所承载的文化将成为现阶段政府、社会各界的首要工作,今天的文化自豪不要沦为明天的失落文明,政府和社会应积极为“非遗”传承人搭建平台,在“家传”、“师传”等传统传承谱系基础上努力构建“非遗”传承“大众化”的传承体系。
第二,“非遗”传承人找不到“被传承人”的苦恼比比皆是。
“非遗”传承的魅力在于“活态传承”,是一种“人―人”的传承形态,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和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益的现实社会,导致实现人生价值方式的改变,众多年轻人远离家乡赴经济发达地区择业与创业,小型城市与农村普遍存在“空巢”现象。如此一来,当地文化部门申报立项的“非遗”项目即使确定了传承人,但是没有被传承对象,陷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界,即将走入了“后继无人”之路。笔者于2009年5月赴江西永新调查“永新盾牌舞”期间,传承人吴三桂老先生感言:“现在村里的年轻人都去城市打工了,一年到头在家的时间只有春节五六天,现在农村除了老人就是正在读书的孩子,要想把年轻人留在家乡学习盾牌舞,已经是不可能了”。同时,笔者也认识到,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存在,如我国藏族史诗《格萨尔王》日前就面临无人传唱的困境,原因就是曾经唱过完整《格萨尔王》的说唱老人已去世,而新的说唱人没有形成。[1]
第三,如何实现“非遗”传承人的价值,其实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传承人是“非遗”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非遗”如何利用传承人在有生之年将“绝技”传承下来,应是“非遗”与传承人工作的全部,其价值才有可能得到体现。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和多种途径: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将“非遗”项目列入大中小学的教学内容,项目传承人走进校园,把“非遗”的“火炬”接力棒传给学生,将“个人记忆”转化成“集体记忆”。这种传承方式目前已经成为共识,并取得了可借鉴的经验。如,福建省泉州市将“福建南音”纳入中小学课堂,泉州师范学院音乐系开设福建南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其次,“非遗”应当建立传承人监督机制,激励传承人积极参与。
二、“非遗”应“合理利用”高校
大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还应把它建设为保护、继承、研究与弘扬传统文化(传统音乐、戏剧与舞蹈)的平台,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别指出:“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它为高等院校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教课堂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与此同时,“文化传承”也是高校音乐教育的价值之一,张振涛研究员曾指出:民间音乐传承分两大类,一是民间自发性的世代传承、家传与师徒传承;二是在学府借助外力的传承,对于濒临灭绝的民间音乐品种借助学府传承尤为重要,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音乐院校是传统音乐传承的主渠道之一。这些充分说明,高校在“非遗”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它有责任和义务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因此,“非遗”应“合理利用”高校阵地,为自身科学的保护与传承发挥其能动性,科学实行其“文化空间”的合理转换。
关于“非遗”与高校文化研究的论题,得到有关学者的关注,[注:见 吴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高师音教课堂的研究》中国音乐学[J]2009年第2期; 周咏:《高校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与方略》南阳师范学院学报[J]2008年第11期。]很多高校以“非遗”作为研究课题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以江西省部分高校为例,井冈山大学于2010年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重点研究江西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俗”等多项内容;同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第一,以江西省国家级“非遗”项目为论题做硕士论文,如《赣南采茶戏旦角唱腔音乐研究》、《永新盾牌舞音乐文化研究》2篇;[注:欧阳绍清:《赣南采茶戏旦角唱腔音乐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09年,李小兵:《永新盾牌舞音乐文化研究》厦门大学硕士论文 2006年。]第二,以非遗项目申报科研与教改课题,如《赣南采茶戏唱腔音乐的嬗变研究》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立项课题;第三,我院教师指导兴国山歌剧团演唱“兴国山歌”效果显著,已经在井冈山大学成功演出2场,[注: ]
并在艺术学院召开了“兴国山歌”研讨会;这些行动说明:“非遗”应当合理利用高校将“非遗”项目纳入高校尤其是艺术院校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体系中,甚至可以将“非遗”项目纳入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以课堂教育为载体,通过普通的教育手段,让学生掌握“非遗”的内涵和价值。
在2010年6月11日,江西九江学院成立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九江学院研究基地”,这是江西省第一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该研究基地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涵盖了青阳腔戏曲服装以及资料300余件(套)、瑞昌剪纸70余幅、瑞昌竹编近40件、修水花灯10个、花灯道具6个、星子石雕24个、湖口草龙一条(长28米),此外还珍藏有大量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资料和视频光盘资料,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非遗”应当合理利用高校做好以下措施。
第一,将“非遗”项目引入课堂,纳入学科建设体系。对于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学生,“非遗”应作为《中国民族音乐》、《民族民间舞》等课程的教学内容,展开“非遗”专题教学,并将“非遗”转化为舞台剧目,实现从理论教学到舞台剧目的多手段综合性教学方式,达到“学府传承”的目标。对于非音乐专业学生,组织教师积极开设公选课,让非音乐专业学生了解“非遗”的内涵和价值;如井冈山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已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音乐鉴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公共选修课程,其中一项教学内容就是“非遗”。
第二,利用大学学科专业资源优势,定期筹办“非遗”专题音乐会。
第三,成立“非遗”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区域性的“非遗”代表作,对“非遗”代表作进行视频立项。
所以说,保护与传承“非遗”既是高校音乐教师的本职,更是高校音乐教师的使命。我国除专业音乐院校以外,各省市综合性大学、师范性高校的音乐学院(系)师生毫无疑问应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火炬手和“传承者”。高校在“非遗”保护中负有如此艰巨的历史使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高校教师必须认清现实,努力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将主要精力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和普及教育上,努力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聆听者、爱好者、收集者、保护者、传承者。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哪怕是极微小的破坏。[2]
三、“非遗”应“合理利用”国家与地方立法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3]其实,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首先是从地方立法开始的。20世纪90年代,宁夏、江苏先后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甘肃、江苏、浙江等省区都制定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于促进地方性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与此同时,国家对于“非遗”项目的立法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1年)、《伊斯坦布尔宣言》(2001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等国际性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影响下,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2003年,后为与国际接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2004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作的意见》(2005年)、《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上作的通知》(2005年),这些法律法规形成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非遗”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积极推进“非遗”的传承,提供了“国家在场”。
为此,“非遗”应合理利用立法,为其自身保护寻求最有力的保护方式。
第一,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实情,制定具有法律效应的“非遗”法规文件,指导“非遗”的申报、保护与传承,为“非遗”作法律上的支持,坚决杜绝“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目前有众多省份正在为“非遗”立法;如江西省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内蒙古[注:.
[4]省略/roll/201007/22/10000307_102930318.htm[EB/OL].
[5]刘承华.保护与保存的双重使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特殊性[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8,(4).
Rational Utiliz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ENG Yi-min,OUYANG Shao-qing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1-0201-01
加强对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更需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高校的音乐教学体系中,在教学过程中,加入音乐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使当代大学生在学习中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培养学生对自己家乡的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将有助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久保护,并不断进行传承。
一、高校音乐教育能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校音乐教育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不可估量的作用。首先,高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具有大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字、音乐、图像等资料,能够使学生从各个方面了解认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其次,高校是学识渊博的学者的聚集地,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可以讲授各种音乐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还可共同协作,组建科研团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各方面的调研;再次,高校所培养的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同时还掌握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对事物的理解能力较强,加之对本专业的喜爱,因此有助于开展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唤起当代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识。同时,大学校园不仅是一个文化载体,也是一个社会化的场所,学生拥有较多的实践机会,可组织参加各种与音乐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认识独特的民间艺术,领略其中的艺术价值,对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阻碍非遗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发展传承的因素
笔者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查找资料等方式对河北省近十所高校进行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传承情况,并对其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从当代大学生的兴趣来看,大学生最喜欢流行音乐,从几年前的“超级女声”到“快乐男声”,再到现在的“中国好声音”,备受当代大学生喜爱,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民间传统音乐却极少融入到学生的生活中。
其次,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缺少重视。高校的音乐教育虽然在向更专业化的方向前进,却忽视了中华民族本土的音乐文化,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在渐渐消失。因此,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音乐教育中进行传承势在必行。
再次,教师业务水平仍不能驾驭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的传授。目前,河北各高校音乐专业的师资队伍较雄厚,教师的专业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具有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专业课程能力的教师仍很匮乏。
三、在高校音乐教育中传承非遗的意见与建议
(一)配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种类繁多且地域性强,学校应选拔优秀教师,鼓励其外出学习进修,并要求其积极参加专业院校和社会中举办的相关课程培训,积累相关的文化遗产知识,迅速提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教授能力。
(二)精心挑选,组建适宜的教学材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繁多,地域性强,可供课堂教学选用的教学资料可谓琳琅满目。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所处的地理环境,选取适宜的教学材料,在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提供充足的音响材料的同时,也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呈现出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形式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因此在教学形式上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模式,以便与教学内容相符,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讲授”“讲座”等方式可以作为学生学习“非遗”内容的基础形式,教师通过讲解基本知识内容,表演相关的音乐作品,使学生认知并记忆。
“观摩表演”是一个有效连接两个学习过程的教学形式。首先学生通过观摩民间艺人的现场表演,学习表演者的表演形式、动作要领等,并与表演者交流、请教学习,获得直接的体验。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了人类历史文明的智慧结晶,是我们民族的文化魂宝。高校音乐教育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势在必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传承优秀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的使命是责无旁贷的。我们会不懈努力,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寻找、总结更多、更好的传承经验。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8C-0160-02
壮族嘹歌是著名的壮族长篇古歌,是壮族人民千百年来创造的优秀民族文化成果。壮族嘹歌具有重要的文学、艺术、历史、民俗学、语言文化学和古文字研究价值,是壮族文学的瑰宝。它先后于2004年和2008年被列入广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一批名单和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壮族嘹歌的挖掘、保护、传承对广西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一、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现状
(一)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危机
历史上,壮族嘹歌曾多次遭受被禁止的厄运。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壮族民众生活方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嘹歌受到较大的冲击,演唱的歌圩场、点的数量以及演唱的人数减少;青年人迫于生活和生存压力等原因很少参加壮族嘹歌演唱活动;大量的壮族嘹歌歌书被焚毁;民间传承人数量减少,歌馆不复存在;一些传承人因为年事高无法从事传歌活动,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处于危险境地。
(二)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优势
嘹歌以其鲜明的民族性和原生态的独特魅力,曾4次走进到中央电视台录制“民歌中国”等音乐节目,3次走进全国性民歌大赛,2次唱响于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舞台。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的采录小组(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参加),于2003年1月对壮族嘹歌中的《贼歌》进行了完整地采录并将《贼歌》的壮文撰写和汉文翻译文本交存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随着平果壮族嘹歌演唱组和平果著名的哈嘹乐队参加2007年悉尼歌剧院的“友谊的使者――中国民歌演唱会”的演出,壮族嘹歌走上了世界的音乐舞台。自2002年以来,广西平果县积极组织引导,开展广泛的群众普及活动,如组织举办了各种级别的嘹歌研讨会、嘹歌比赛等活动。此外,自2008年以来平果县每年都举办歌圩音乐节,参与的群众也达到了每年20万人次以上。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壮族嘹歌的搜集和整理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蓝鸿恩1963年在《广西文艺》上发表了最早的壮族嘹歌评论性文章《哀民生之多艰――关于(嘹歌)的一些说明》;1993年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整理出版了《壮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2004年,广西著名壮学学者覃乃昌等人开始对平果嘹歌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研究,并于2005年陆续在《广西民族研究》上发表了8篇《壮族(嘹歌)文化研究》学术论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截至2005年,平果县收集到的壮族嘹歌共有5200多首,21000多行。目前,以壮族歌师农敏坚为首的研究者,经过深入挖掘,整理出版了“平果壮族嘹歌”丛书,规划出版9集,共计1200多万字,目前已出版5集。族嘹歌论文和丛书的出版,为今后人们深入研究壮族嘹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的现有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形式可以分为“活态”和“文献”两种形式。活态传承是由社会群体或掌握某种特殊技艺的人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代一代地将民间传统和特殊技艺传承下来,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本质特征和根本途径。文献传承,即由掌握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能的人利用文字、图像等手段将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传统知识、手工技艺等以文献的形式记载下来,使这种知识和技能能够在活态传承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得以继续保存。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囊括了“活态”和“文献”两种形式,具备了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民俗传承、歌书及电子传媒等现有模式。
(一)活态传承
1 家族传承。壮族嘹歌起源于晋代以前,形成于明代。它与壮族其他口头传唱的民歌不同,它是一部由歌手们创作完成之后用古壮字传抄并四处传唱的反映壮族人民劳动、生产、生活、爱情、婚姻、历史等方面内容的传统民歌。父传子、母传女是壮族家庭历代沿袭的山歌传承习俗,这一传承模式在壮族地区很普遍,也因此造就了家族传承在壮族嘹歌的保护与传承中的巨大作用。
2 师徒传承。师徒传承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模式之一。一代又一代歌师的谆谆教诲,使得广西平果嘹歌的传承得到了很好地发展。打造平果嘹歌品牌工作办公室的黄国宽懂得嘹歌的套路、熟知用土壮字记载的嘹歌歌本,为更好地传承嘹歌,他在晚上抽空去学壮语,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教许多爱好嘹歌的年轻歌手唱嘹歌。在他的精心教导之下,许多年轻人正慢慢地喜欢唱嘹歌。
3 民俗传承。壮族地区有“歌海”之美誉,壮族人民历来以好歌善唱而著称。壮族地区流传着大量内容丰富多彩的民歌,题材包括图腾歌谣、创世史诗、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内容涉及风俗歌谣、婚恋情歌、伦理道德和生产时令等。壮族民歌的传承和传播,主要依赖于一年一度的遍布各地的歌圩活动。目前,平果县内存在并有一定规模的歌圩有11个。可以这样说,民俗传承使壮族民歌代代相传,并推动着歌圩的不断发展。
(二)文献传承
1 歌书传承。壮族嘹歌相较于其他壮族民歌而言,是一种程式化的经过一定的加工并且用壮族土俗字(古壮字)抄写的比较规范的民歌歌体。由于古壮字是一种未经统一规范的文字,无法在更大的范围内通用,因此,壮族嘹歌的传承是有文字传承、传播与无文字传承、传播的结合,这属于文献传承中的静态传承。
2 电子传媒传承。在现代传媒背景下,嘹歌的传承和传播除了保持传统的模式的同时,还融入了电子传媒传播模式,主要通过广播、电视、录音磁带、CD光碟和VCD光碟等形式传播,也就是文献传承中的动态传承。事实上,无论是静态还是动态的文献传承,都在当代壮族嘹歌的保护与传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探析
目前,壮族嘹歌的大多活态传承人年事已高,随时都有“人亡歌息,人去艺绝”的危险。壮族嘹歌的保护与传承的关键问题在于“传承人”的保护。在模式选择方面,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角度,可以把本土化音乐文化传承和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民俗传承、歌书及电子传媒等现有传承模式充分地利用起来。
(一)正规教育:践行本土化音乐文化传承
所谓“本土化音乐文化传承”,实际上是一种文化选择的价值取向。它通过不同文化形式和内容的选取、传承来培养对该文化有亲和力且能够将这种文化传播开来或承接下去的人。我们可以通过实施高校本土化音乐文化传承机制,大力培养壮族嘹歌音乐文化传承人,真正培养出一批能够扎根民族地区,能够在民族民俗文化旅游方面有所作为的音乐文化传承人,以此推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水平开展。以广西艺术学院为例,作为一个积极的探索者,它近年开展了嘹歌进课堂和专业培养传承人的实践,这实际上就是本土化音乐文化传承的典型案例。广西艺术学院在大胆探索壮族嘹歌音乐文化传承的同时,也为广西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二)非正规教育
1 延续传统传承模式。传承的本质就是文化的延续。壮族嘹歌的传承模式呈现多样化,传统的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民俗传承等传承模式一应俱全,在壮族嘹歌的保护和传承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壮族嘹歌保护与传承取得一定成效的今天,无疑延续传统的保护与传承模式举足轻重。
2 推广现代传媒手段。现代的传媒手段,可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真实、形象地再现壮族嘹歌的各项文化活动,使得人们对壮族嘹歌的文化神韵、文化面貌认识更加直观、具体和全面。我们可以通过多样化的现代传播手段实现壮族嘹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除传统的文字记载即纸质档案外,壮族嘹歌的保护和传承还可以大量推广运用电子传媒,如广播、电视、录音磁带、CD光碟和VCD光碟等现代传播模式,在建立壮族嘹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声像档案的同时,将壮族嘹歌传播市场化,以扩大壮族嘹歌的受众面。
3 建立壮族嘹歌博物馆和传习所。加强壮族嘹歌博物馆和传习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可以对壮族嘹歌的抢救、保护、传承、展示与宣传等发挥重要作用。通过重视壮族嘹歌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进而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通过传习所授徒传艺、开展传习活动,改善和提高壮族嘹歌代表性传承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现实条件。
4 组织各类竞赛,打造壮族嘹歌品牌化。积极举办各种级别的嘹歌研讨会、嘹歌比赛等活动,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壮族嘹歌群众普及活动;积极推动壮族嘹歌传承者参加全国性比赛和演出,以品牌化的发展战略,打响壮族嘹歌这一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壮族嘹歌文化旅游资源,努力打造壮族嘹歌文化旅游品牌,通过民俗庆典活动和民俗旅游景区带动壮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拉动当地经济,从实质上促进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壮族嘹歌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0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河南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冲击,生存状况令人堪忧。因此,加强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验旅游产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以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①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表演艺术;③社会民俗、礼仪、节庆;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而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旅游体验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提供的以体验作为核心吸引力的用于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的旅游产品,是旅游者在身心状态都达到特定水准时,意识中产生的一种感觉,是旅游者身心状态与旅游产品的互动过程。“体验旅游”特别强调游客的参与和体验,重视游客角色的转换,使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真正感受到乐趣。
2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品类繁多。目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8项(主要项目见表1)。2006年10月9日,河南省文化厅确定了12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9年省文化厅又确定了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14项,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25项。
3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模式
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效益的重要途径是进行体验式旅游产品开发,在目前的旅游开发实践中,以博物馆展示、主题公园和舞台剧表演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模式,并且有了很大的市场成绩。对于河南省来说,根据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的原则,要在以上基本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作为文化大省的实际,针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探寻出具有中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模式。
3.1 原生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模式
原生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形式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可以有效地降低遗产被异化或者扭曲的可能性,因此,对于濒危的、难以推广的遗产,建立“博物馆”进行原生态展示,使得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保留其原始状态。比如传统工艺品、民间文化和传统医药都可以通过建立博物馆的形式进行保护和展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原生态,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保持原汁原味,因此建立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是开发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主要路径。在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载体的基础上,要融入体验旅游的观念,跳出传统博物馆的窠臼,开发游客体验区,增加旅游者的参与性,使静态的展示和动态的参与相结合。河南省的传统技艺和民间美术可采用这种原生态的静态、动态相结合的博物馆形式进行合理开发,比如木板年画、泥塑、石雕、玉雕、汴锈、剪纸等。
3.2 实景舞台剧模式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
实景舞台剧中主要是通过“人”这一核心载体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是活态性的展。从体验旅游的角度,实景舞台剧模式直观表现文化现象和体验性极强的开发模式,具有极高的观赏性价值,尤其是在民俗、戏剧、民间舞蹈等文化资源的展示方面,更具休闲娱乐价值,旅游者的旅游体验深刻。因此,依托河南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杂技与竞技等遗产,立足中原文化现状,推出不同规模的实景舞台剧。
目前,河南已经形成了一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的大型实景舞台剧,比如:以少林功夫为主的大型实景演出《禅宗少林音乐盛典》、以河南传统戏曲为主的著名电视栏目《梨园春》、《武林风》、以民俗为主的太昊伏羲祭典、马街书会、洛阳牡丹花会、黄帝祭典等,在国内外均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由于实景舞台剧能增加游客的体验效果,因此河南应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遗产的实景舞台剧的设计开发,尤其是加大民间文学和民间音乐的开发力度,以形成一批游客参与度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景舞台剧。
3.3 主题公园模式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
从展示文化遗产的类别和深度来看,主题公园要比以上两种模式展示的内容更为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是一类综合性的旅游产品,可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民间歌舞、民间传说、民俗、曲艺、手工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主题公园模式更具有极强参与性和知识性,深受游客的喜爱。因此,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的理想模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但是主题公园的开发由于资金投入和客源需求量大,导致其失败的风险也比较大。中原经济区战略的提出尽管进一步促进了河南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但是从游客的偏好以及客源分流的市场分析,目前支撑一个规模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的运行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现阶段河南还不适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公园,应做好文化遗产主题公园的规划、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
3.4 市场产品化运作模式
以上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具体形式,从开发的内在要求来看,市场产品化运作是贯穿于这些具体形式之中的。比如实景舞演出本身就是一种市场产品化的具体形式,舞台化是为了实现商品性,商品性要通过舞台化来实现。传统戏曲、民间音乐、民间传说等,要想完全展示给游客就必须要进行舞台化的表演。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产品化以后如何在保持原生性和真实性的前提下合理保护和开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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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是从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术组织。鉴于木卡姆音乐研究在全人类音乐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于1988年6月在柏林举行了“第一届国际木卡姆研究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木卡姆―拉格―行旋律―音乐产生的体系与原理”。会上成立了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木卡姆学科组,共有12个国家的20余名学者参加了会议。1992年3月,“第二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在柏林举行,议题为“历史和现实中的地区木卡姆传统”,侧重研究各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民间流传的木卡姆音乐所具有的不同风格。“第三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和“第四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分别在芬兰坦佩雷和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第五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于2001年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举行,有12个国家的学者与会进行了研讨和学术交流。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木卡姆学者未参加前五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与国外木卡姆学界的学术交流也不够,只有10余名境外的木卡姆学者曾经来中国参加过研讨会,或者与中国学者进行过学术交流。
9月25日,“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隆重开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努尔・白克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蒋珊和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木卡姆学科组主席儒尔根・埃尔斯纳、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修复研究中心总干事布什纳基等中外嘉宾前来参加。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孟晓驷副部长、儒尔根・埃斯纳尔和布什纳基先生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9月25日至28日,研讨会进行了学术研讨,共宣读了32篇学术论文。其中,关于木卡姆本体研究的12篇,关于木卡姆文化背景的6篇,关于木卡姆比较研究的4篇,关于木卡姆形成、发展历史的论文3篇,关于方法论研究的4篇,其他内容的3篇。同时,会议还安排了两个时段的专题讨论。会议期间,代表们还观看了四场由来自新疆各地(州)、县的各民族民间艺人演出的原生态传统艺术节目,并参观了“2006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和“2006新疆农民画展”。9月29日,中外学者专程去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参加了拟定建设的15个“维吾尔木卡姆保护传承中心”中第一个落成的“中国维吾尔‘吐鲁番木卡姆’保护传承中心”揭牌仪式,观看了民间艺人表演的‘吐鲁番木卡姆’,还参观考察了交河故城、苏公塔、坎儿井等文化遗产。
与前五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相比,“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参与的国家和与会专家人数在历届中均居于首位;二、涉及的问题广泛,学术研讨深入;三、研讨会是“2006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学者们通过观摩演出、参观展览等活动,对以维吾尔木卡姆为代表的新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了全方位、多侧面的初步认识;四、为中外木卡姆学者搭建了直接接触、互相了解和探讨交流的平台;五、通过研讨,与会代表进一步认识到了理论研究对于拯救、保护、传承、弘扬人类木卡姆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中外学者对本次研讨会和系列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将作为国际木卡姆研究的新开端而载入全人类音乐研究的史册。与会全体代表还一致通过了《乌鲁木齐共识》,呼吁立即在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木卡姆学科组的统筹下,着手创建国际性的“木卡姆学”。全文如下:
《乌鲁木齐共识》
2006年9月25日至29日,来自德国、法国、突尼斯、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日本和中国等9个国家的75位以木卡姆为主要研究方向的音乐学家、舞蹈学家、文学家参加了在乌鲁木齐举行的“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其中中国的代表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海南、浙江、湖北、河南、台湾和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有32位中外学者在会上宣读了论文,并就如下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中国新疆及境外的木卡姆之历史和现状;2.木卡姆在不同国家及地区的表现形式;3.木卡姆在21世纪的保护与传播。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木卡姆是广泛流传于中亚、南亚、西亚和北非的一种音乐现象,是人类非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木卡姆的研究,也理应得到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更多的关注。在已经过去的20世纪,我们在木卡姆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究等领域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够。
鉴于木卡姆在亚、非大陆的广泛分布,甚至波及欧洲;
鉴于木卡姆在其所在国家、地区、民族人民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鉴于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萌发和形成木卡姆过程的复杂性;
鉴于木卡姆在音乐本体、文学本体、舞蹈本体和表演形式等各个方面所具有的共性和个性;
鉴于木卡姆所具有的丰富人文内涵;
鉴于木卡姆的保护、传承在21世纪需要应对许多复杂的因素和新的问题。
与会学者一致呼吁:应立即在国际传统音乐学会木卡姆学科组的统筹下,着手建立并确认世界性的“木卡姆学”(studiesofMuqam)。
“木卡姆学”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木卡姆音乐本体、文学本体、舞蹈本体及其构建规律的研究;
2.对于木卡姆文化背景的研究;
3.对于木卡姆的表演场合、功能及其美学特征的研究;
4.对于木卡姆萌生、形成、发展、传播历史的研究;
5.对于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木卡姆的比较研究;
6.木卡姆在全球文化及全人类传统艺术中的地位;
7.对于木卡姆保护和传承现状的研究。
三门峡地区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自古就是我们祖先繁衍生息、创造发明的神圣之地,是一块积淀深厚的文化沃土。三门峡地区戏曲艺术种类繁多,且源远流长,至今有据可查的戏曲种类有扬高戏、道情皮影戏、蒲剧、眉户等,传统剧目有数十个。其反映社会生活之广阔、思想内容之丰富,是其他民间艺术不可相提并论的。而这些艺术瑰宝的生存、发展和繁荣与它赖以产生的生态环境有着必然直接的关系。
自然生态需要保护,同样,这些戏曲赖以生存的人文生态也需要保护。作为珍稀“物种”之一的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理所应当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到科学有效的抢救和保护。令人高兴的是,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面临失传的境地,近年来不断地受到了学界和政界的高度关注,所有这些重视和努力,都会让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传承和发展拥有灿烂美好的前景。同时,我们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及生态环境,也尝试着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视角。
一、用生态保护的理念来保护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及其生态环境
生态,指生命的存在状态或一个生命系统内所有生物共同组成大家庭的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1]我们可以理解生态是在地球上一定时空区域内所有生命存在与运动的客观。而生态保护理念,“是指运用对已经变得恶劣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设和保护的思想,使生态环境能恢复到良性循环状态。”[2]所以有学者认为,越是闭塞的地方越容易保存“文化传统”的纯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就是这个含义。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不断觉悟和认识,作为一种概念上的借用,“ECO”这样一个前缀词被运用到了许多领域,包括了生命与非生命,物质与非物质等诸多领域。[3]对于像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这样的人类口头与非遗的生态保护理念应是:遗产、地域、居民、记忆、公众知识的综合,保护的对象是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是文化遗产遗存的区域,加上社区居民融入参与管理的方式,这里强调文化的主人为社区居民,确定这种对文化遗产在未来延续和发展的方法,并将此模式作为保存和理解某种群体整体文化内涵(当然包括物质与非物质)的长效工作方法。
为此,对于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的生态保护,首先应该包括与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相关的物质文化元素和非物质文化元素中国。其中物质文化因素有:民居(窑洞和天井院)、钟鼓楼、花轿、门楼戏楼、牌坊、戏坪戏台、禾晾、禾仓等;非物质文化因素有:语言(当地的方言)、地方戏、戏款剧种、戏词、节日活动、婚丧习俗、农耕稻作等。这样以来,不仅民间传统戏曲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土壤,其他传统文化也与之一并形成了互补共滋的文化生态,从而构成当地人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相守共生之道。因此,在对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进行生态保护时,应重视其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维护与保养,保护传统三门峡地区的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和具有典型性的与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生态相关的物质文化元素和非物质文化元素。其二:通过实施技艺保护工程和传承保护工程的保护方式,建立相应制度、组织、舆论、经费、人才、资料和交流保障机制等,建设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具体通过各地区方言文学、民间音乐、民间戏曲、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俗、传统体育竞技、民间信仰、消费习俗等十大主要保护项目,全面系统地保护好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其三,要让人人参与使文化遗产再次走入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人为载体,具有活态性,依靠人来继承和宣传,同时依存于一定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离开了区域中居民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失去存活的土壤。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将这些文化物种更深刻地植入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中。比如保持一些建筑特色、生活习惯、传统服饰、古老的风貌等等,这就为本地的文化遗产提供一个适合其生存的大环境,让这些文化遗产更广泛地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陕县、灵宝、湖滨区等地的群众自发的“戏迷协会”的复苏,就与传统文化生态得到保护、从而陶冶了大众对其仰慕的文化情怀有关。所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不论其现在“濒危”与否,如果不关注其文化生态的保护,它们就难以长久,更遑论发展。
二、传承载体的变化可以促进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广泛流传
“非物质文化是活态文化,也就是生活方式所承载的文化。它们是被学者发现并表述出来的那部分日常生活,它们被选中是因为它们符合特定的体裁或文化形式。非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4]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视机、录音机、DVD、电脑等已经成为当今人们娱乐传承的重要载体,民间传统戏曲的各种采风人员可以提着录音机用以搜集戏曲曲目,就不用像过去那样靠大脑记忆和手记曲谱的方法来进行传承;随着录音机、影碟机的增多,戏曲唱师们可边录边唱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既能达到很好的教授效果,又能达到长期保存和传承的目的;一些著名的演唱人员和戏班将所演唱的曲目,也可制成磁带和光盘在各地广泛流传。
三、培养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专业创作人才和演唱名人,凸现名人效应
求新立异是人的本性,特殊调式的旋律往往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从而激起聆听者极大的兴趣和关注。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就具有这样的特征,被誉为“畅悦心灵的声音”。然而,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传唱至尽,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专业创作人员。另悉,在本地区流行的河南豫剧、曲剧等戏曲,因为强大阵容的专业创作人员,他们运用专业的创作技法,结合河南广大地区的民族区域特点和民风民情,创作出了不少经典的剧本,在专业演员的舞台艺术表现中一炮走红,并被广泛传唱深入人心。由此可见,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也需要在群众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特点,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时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措施,使民间优秀唱手脱颖而出。如制定民间优秀唱手、优秀唱师、优秀戏曲班奖励条例,给民间优秀唱手、优秀唱师、优秀戏曲班授予荣誉称号等等,使这些人物和团体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可,以激发人们学习民间传统戏曲的热情。在这方面,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应向豫剧、曲剧等戏曲音乐学习,豫剧、曲剧等戏曲与扬高戏、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都曾流行在本地区,但扬高戏、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与豫剧、曲剧等戏曲相比,发展却天壤之别,豫剧、曲剧的市场化程度很高,而蒲剧、眉户、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却相形逊色,市场化程度太低,且缺乏名人效应。豫剧、曲剧有多种流派、多位造诣深厚的大师级人物宣科,在中原地区乃至全国有很高的声望,对旅客特别是外宾,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而诸如扬高戏、灵宝道情皮影戏,该剧种目前已极为罕见,只有几个老艺人会表演,被称为戏剧“活化石”,就更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和塑造。最关键是为他们提供成长和传承的条件,重视培养、宣传他们,使本地、全省、全国了解和尊重他们,从而达到名人效应激励人们传承和发展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目的。
四、对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走进高校音乐鉴赏课堂的认识与定位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亦有了空前的丰富和变化。“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表演艺术出现多元化态势,戏曲统领城乡文化娱乐的盟主地位,已经不复存在。传统戏曲艺术不仅逐步退出城市舞台,在农村的演出市场也日益缩小,一些剧种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中国传统戏曲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5]在传统戏曲的生存与发展成为一种严峻现实的今天,如何保护和传承戏曲的丰富性,如何实现民族民间戏曲的自救与他救这个难题,便摆在了我们炎黄子孙的面前。令人欣喜的是:“我国昆曲艺术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称号” [6],而作为三门峡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对象——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该如何曲径通幽?
时下,受中西文化再次碰撞的影响,广大中青年习惯欣赏通俗歌曲和民族音乐,备受衷情的流行音乐更是占尽了风头,青少年学生由于不懂得欣赏戏曲,又没有机会直接面对真正的民间戏曲演出熏陶,所以对传统戏曲文化不感兴趣,总的趋势是三十岁以下的这一代人不爱戏中国。还有认为是,现代生活节奏快,老戏落伍不合拍,青年观众不能够接受这种他们看起来有些过时的东西,所以没人看。
由此,重建断代工程已迫在眉睫。各类高校应随着传播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和多元化,影视艺术的日益普及,经常组织学生收看电视、电影,看戏、读剧本,甚至参加文艺演出。特别是高校音乐教师更应当在学期教学计划和课外活动中适当增加学习传统剧目和地方剧种的内容。重视和加强戏曲教学,通过戏曲教学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观,增强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这是振兴传统戏曲文化的需要,也是时展的需要。总之,振兴传统戏曲文化不仅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更重要的是要争取青年观众,培养他们的兴趣,不断提高他们的欣赏水平,从而让他们发自心底的喜爱地方民间传统戏曲文化。只有这样,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才会迎来繁荣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五、成立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为载体文化产业结构
对于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生存和发展而言,成立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为载体文化产业结构应该成为首要工作。
在商品社会中,文化娱乐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民间传统戏曲的演唱者们不能空着肚子唱戏,他们要吃、要穿、要谋生,而且希望自己的物质生活能也得到逐步改善,就需要有一定的回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能只为别人义务唱戏、演出。从这个层面看,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确实需要走向市场,因为,同样是地方戏曲音乐,豫剧和曲剧、越调等戏曲艺术已经有了较为广大的爱好者和追随着,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参与群体。蒲剧、眉户、灵宝道情、扬高戏等民间传统戏曲为什么就不能走向市场?所以,像蒲剧、眉户、灵宝道情、扬高戏等民间传统戏曲也可以借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东风,成立自己的戏种活动中心和演出公司,将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演出活动纳入本地区文化产业的构建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运作,提高演唱者、唱师艺人们的报酬和待遇,一方面,通过商业运作,使戏曲爱好者、艺人演唱者能有机会在不同地区乃至全省巡回演出,不断提高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只有这样,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才能得到更好地生存和不断地传唱下去,不致濒危。
总之,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为群众提供了丰厚的精神文化食粮,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当地几百年的历史文化氛围,也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的传承、形成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今天全世界对非物质遗产保护、继承,从思想到措施计划,都有重要发展。通过对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前景和生态保护思路进行研究,我们应更好总结经验、教训,以提升对传统戏曲音乐宝贵价值的认识,更好保护、继承和弘扬我们优秀的民族音乐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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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4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082-01
我的专业是民族音乐表演,作为民族音乐的传承人,我们更应该守望,一是要勇敢坚守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二是要大胆展望未来,追逐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2015年1月8日在音乐厅举行了我们的本科毕业展演《守・望》。该展演分为“歌吟壮乡”“啁v侗寨”“游方苗岭”“古俗瑶风”“桂韵乡音”等六部分,如今,展演已经结束,但整台晚会的筹备工作还有不足之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确定了“关于《守・望》本科毕业展演中实践的若干体会”这一选题后,笔者拟定“毕业展演”“广西原生民歌”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百度、广西学院艺术学院图书馆查找收集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筛选和研究,为总结大学本科四年来的所学。
一、展演分析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是依靠世代相传保留下来的,一旦停止了传承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意味着消亡。各个民族的民风民俗、文化价值、山歌等大部分都是依靠民间的传承才得以流传和保存下来,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我们赶紧去抢救、整理,从而使它能够完整保留下来。其次,毕业展演的前期,大学四年里,老师们教我们如何到田野采风,如何进行民族文化的收集、整理并带到舞台上的方法,我们落实到行动中。最后,我们以展演的形式把奶镆爸胁煞缍来的节目呈现出来,不仅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祖祖辈辈留下的民族文化不能丢,不能忘,不仅要好好保护,还要传承并将其发扬光大。
二、特色与创新
笔者在展演中主要负责壮族板块的节目选定及编排;负责督促各节目按时进行排练、确保毕业晚会节目进度;负责集体节目的排练组织工作,以及联系相关老师审查节目。
(一)特色。节目都是同学们到田野中采风学习而来,它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文化文化,不仅仅要文而化之,还要化而文之。
(二)创新。笔者在展演中主要负责壮族板块的节目选定及编排,壮族板块节目的创新主要在于歌曲地域的多元化,节目形式的多样性,其次是节目的编排,把来自不同地方的民歌通过不同的文化背景有机地串联起来。
三、展演中实践的若干体会
(一)不足之处。在展演前期时,进行节目筛选时,笔者手足无措没有方向;在展演中期时,排练节目效率不高,盲目进行排练,既耗时间又耗精力;排练时人到不齐,没有任何效果;本班一共有22人,一人要饰多角,换服装时间来不及;对于工作的安排,分工到个人后没有付诸行动;老师审查后对节目进行了调整,在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排练还是原地踏步;经过连续三次的领导审查联排,节目质量持续下降;展演前一周是排练疲劳期,每个人都不在状态,出现嗓子疲劳失声、身体不适、精神萎靡不振等状况。
(二)改进及措施。前期的节目筛选中,在排练老师的指点下,把晚会的框架列出,按照各民族板块划分,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在展演中期,针对排练无效率、没有老师在现场督促,排练原地踏步等问题,排练组组长们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排练安排机动办法;按照每个板块的排练进度安排准确的排练时间,并在排练时全程跟踪,把不认真、迟到、缺勤的同学如实登记并上报班主任。针对排练时人到不齐的问题,考勤组规定了考勤制度,迟到一分钟罚款5元;缺勤罚款100元。针对换服装时间来不及的问题,我们设立了抢装队,男女一共15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一人负责一个演员的所有节目换装工作)。排练疲劳期出现的身体不适等问题,班主任专门买了一个药箱,所有药配备齐全,同学们对症下药。拖延症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最后的审查时间提前三天。
四、结语
本科四年所学到的全部知识,就在2015年1月8日得到了检验。大一时的青涩懵懂,大二时的气宇轩昂,大三时的放荡不羁,大四时的沉稳老练,转眼间就要变成“匆匆那些年”。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我们的民族音乐在许多方面一直居于世界音乐的前列,民族的音乐文化在历史上有过辉煌的时期。守住当前,展望未来,传承民族文化迫在眉睫,我们不应到此为止,而是要大胆迈步向前,让民族文化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继续发光发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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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有它的基本特点,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具有不同的类别,如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民间文学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现出了社会性、多元性、活态性、民族性、本土性、整体性等多种特征。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展示了独具特色的价值,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传承价值一直是被人们认可,但随着近些年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体现了其重要的旅游价值,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通过欣赏、参与体验进一步了解其文化、历史价值,也可以说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一种保护方式。
一、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简介
河北历史上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河北文化资源丰富,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近年来才开始重视的。2002年6月7日,518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式公布,我省共39项入选。在全国居第四位。6月8日,河北省确定的13类13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公布。河北省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在这份名录中得到充实印证。虽然这些不能完全涵盖河北的整个文化遗产,但毫无疑问,在一定范围里它们是河北文化遗产最杰出和最典型的代表,构成了河北独具风味的深厚文化背景。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按地域主体分类遍布全省11个市30多个县区,其地域分布范围较广,但相对分散。按国家划定的表现形式主体分类,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是种类丰富,涵盖了全部10个大类。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的非物质遗产就有230项之多,民间文学类有9项,包括伯夷、叔齐的传说、契丹始祖传说、邯郸成语典故文化、孟姜女故事传说、牛郎织女传说等;民间美术类有12项,有武强木版年画、衡水内画、蔚县剪纸、丰宁满族剪纸、曲阳石雕、无极剪纸、白沟泥塑、八沟石雕工艺等;民间音乐类共34项,有丰宁满族吵子会、涉县寺庙音乐、任丘大鼓等;民间舞蹈类共35项,有昌黎地秧歌、井陉拉花、丰宁蝴蝶舞、曲周龙灯、二贵摔跤等;传统戏剧类共40项,有河北梆子、评剧、唐山皮影戏、定州秧歌戏、冀南皮影戏等;曲艺类共15项,有西河大鼓、燕山大板(三河市、平泉县)、木板大鼓、乐亭大鼓、西河大鼓、京东大鼓等;杂技与竞技类共24项,吴桥杂技、邢台梅花拳、杨氏太极拳、沧州武术等;传统手工技工艺类共41项,有著名的板城烧锅酒五甑酿造技艺、衡水老白干传统酿造技艺、刘伶醉酒酿造技艺、刘美烧鸡手工制作技艺、山庄老酒酿造技艺、直隶官府菜系烹饪技艺等;还有民俗类24项及传统医药类1项。如此之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的旅游开发价值,但是不能泛泛开发,要与某些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才能发挥其更大的价值。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原则
原真性保护原则。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经过长时间的历史人文积淀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文化空间,在进行旅游开发时,一定要保持原真性保护原则。有些地方为了大肆开发旅游业,不顾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将其舞台化、不正当的演绎,单纯为了利益或开发而开发,不能体现非物质文化遗的真正价值,失去了其旅游开发的真正意义。
可持续利用原则。目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也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及可持续利用原则。在开发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载体、民族的和地方性的原生态文化环境以及遗产传承人,这样才可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利益均衡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不单纯是某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完成,这样在开发过程中就会遇到各方利益不均衡的情况。所以在开发过程中不仅要照顾到某些部门的经济利益均衡,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传承人的利益、考虑旅游开发空间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要从全局及长远利益考虑,使所有的参与者及至全民族世代都是受益者。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策略
1.借助著名旅游景区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此种开发模式主要可以整合对旅游都吸引较小的遗产类型,如民间文学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和民俗类遗产,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不强,单独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较大,因此将其依托著名旅游景区,辅助开发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人们在旅游的同时可以顺便欣赏、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对此类遗产的认识。例如,契丹始祖传说、乾隆民间传说、丰宁满族吵子会、承德清音会等可依托著名的承德旅游景区进行开发表演;孟姜女传说可依托山海关及长城景区进行开发表演等。
2.借助产业及产业旅游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此种开发模式主要可以整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类遗产。一些企业在生产加工此类遗产时,可以在美术品上附着产品文化简介、粘贴或内赠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的标签等,如将蔚县剪纸、武强年画等做成小型产品或标签样式,在山庄老酒、板城烧锅酒、刘美烧鸡等外面贴上标签或盒内放置标签,小型工艺品等,并可以借助商场、超市等商家进行促销、采用包装内附简介或集标签等活动,通过促销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拓宽公众了解的渠道。还可以开展产业旅游的形式吸引游客观光、体验、学习。
3.借助非遗文粹园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此种开发模式可以整合各种类型的遗产资源。如建立一个非遗文粹园,将全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园中,在园中按一定时间进行展示、展演、销售等活动。在园中不仅可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如服装、道具等,还可以现场展演技艺,如表演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竞技、传统工艺技艺等精美的技艺,使人们在现场了解其全过程,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们共同参与、亲身体验,人们可以亲自娱乐,或亲自参加传统工艺品制作,还可以品尝美味,同时开发单位还可以向人们进行产品销售,有人们亲身参与的宣传应该会收到不错的销售效果。
4.借助媒体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此种开发模式可以整合各种类型的遗产资源。首先,可以借助电视,拍一些纪录片,在省市台进行专题介绍民间传说、民俗、音乐、舞蹈、美术、传统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其历史、现状、表现形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还可以借助电视,编排一些动人的短片,优美动听的歌曲,做一段央视的广告进行播放,效果会大大不同,如现在央视播出的五粮液的广告,配以歌曲、短剧《香醉人间三千年》,使得五粮液广告家喻户晓。其次,可以借助网络,建设专题网站介绍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遗产的图片、简介、视频等资料全部放在网上,便于人们随时在网上查阅、了解、学习。此外,还可以借助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连载介绍。
5.借助名人效应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此种开发模式主要适合于商品类遗产。现在许多产品都借助名人效应,无论是日常用品、食品还是家具家电,甚至是药物,只要有名人做广告,产品的知名度就大大提高。如,板城烧锅酒的代言名人是杜雨露,衡水老白干的代言名人是胡军,其他商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扩大知名度,深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
当然,在具体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时候,要针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特点进行准确、适度开发,确保开发的投入与效益的比例关系,也真诚地希望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其旅游价值,为人们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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