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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师职称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3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一级教师职称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级教师职称论文

篇(1)

高等学校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之一。评审需要以高校教师已获得的各方面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教师的德、能、勤、绩等因素,对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做出判定。而学术论文无疑是评价教师已获成果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的评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格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现状

目前,在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学术论文一般划分为以下3个级别:(1)权威期刊。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不含下属研究院、所和分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学论文;(2)学报级期刊。在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及分会(不含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普通期刊。学术刊物(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刊号或准印证)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期刊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威期刊、学报级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个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级别、数量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论文的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教师能否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了能够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必定会为此努力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这在很大范围内对教师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发了教师投身研究的热情,提高了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因此,以学术论文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量化条件之一是教师资格评审中十分必要的一环。

二、评审中论文规定存在的问题

学术论文虽然能够较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但以学术论文作为衡量教师能否晋升职称的一项标准却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以刊物级别衡量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1)刊物级别划分过于笼统。如不管是国际上公认的影响力极高的刊物或是国内影响力不高但主办单位级别较高的期刊都算权威刊物,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规定中几乎没有加以区分。

仅以主办单位来认定期刊级别的方法不够科学。尽管一般认为期刊的主办单位等级越高其主办的刊物中论文的学术水平也越高,但是随着办刊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往往存在期刊挂靠主办单位、一个主办单位办多种期刊等现象。目前,我省一般认定全国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只能有一种,而现在这种挂靠和一单位多刊的现象就造成了刊物级别认定的困难,究竟认定哪一种期刊为权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其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商榷。(3)对期刊单位主办的增刊、专刊、专辑等与其正刊在论文级别认定中没有完全区分。(4)刊物级别高低与论文学术水平不能完全划等号:级别高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级别低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差,仅以期刊级别认定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论文规定中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章作为职称晋升条件,对第二作者以后属名发表的文章缺乏评价机制。在当前的科学研究中,有许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个甚至多个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将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贡献排除,则有失公平。另外,通讯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与国际上衡量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原则不相符。在当前高校中,教师在攻读高一级学位时完成的科学研究论文通常在文章发表时会将指导老师作为通讯作者加以署名指导老师也往往对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通讯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就不应被忽视;相对的,作为被指导者的教师虽然其文章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但是其对文章的实际贡献力则应相应有所减弱。只有考虑每一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情况,才能将论文的学术水平充分反映为教师的实际能力。

(二)高校教师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3个系列在职称评审中均依据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件执行对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师的论文要求也是参照教师系列同级别的论文要求,没有考虑这3个系列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混淆了高校教师不同系列职务之间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设岗和激发不同系列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论文规定没有考虑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门类学科间的区别。对于高校的体育、艺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与其他学科教师采取无差别的论文评审规定不符合这些学科通常的评价标准。体育、艺术、美术类教师更应以其实践能力、技术水平、成果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采取“一刀切”的职称评审方式抹杀了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区别,不利于高校各个学科的发展。

(三)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

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中均对论文的发表时间有所要求,即时间需在任现职后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号之间。但时间与拿到期刊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样尽管论文确定发表时间是申报的当年,申报教师取得期刊原件却有可能在次年职称评审会议开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规定中,若评审会议开始时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得作为当年的评审条件。这看似符合程序,却缺少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最终造成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因为期刊无法及时取得而错过了当年的职称评审。

当前的资格评审一般耗时较长,从资格申报到评审结束往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若申报者在这一段时间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则该论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报,也不能在申报者本次晋升职称后用于下一次职称晋升申报。这种对时间上的规定不利于激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革论文评审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量化是当前职称评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教师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评审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认为是最为容易量化的标准之一。但从目前资格评审中论文规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在建立合理的论文量化前提下还须进一步加强资格评审的相关体制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彻底改变仅以期刊级别判定论文质量的现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论文质量认定评价体系。学术论文评价体系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对期刊级别的认定必须将期刊的主办单位、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刊物是否被较权威的检索、索引所收录一并加以考虑。判断文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力还必须充分考虑论文作者人数以及是否有通讯作者等情况。对论文学术水平的判断还可以参照论文的被引用率、论文是否被权威检索数据库收录、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

当然,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还可以引入论文的量化赋分方法,即将论文划分若干个级别后分别赋以论文基准分,论文实际得分=(论文基准分+论文影响因子得分)×作者排名系数。这种论文量化赋分的方法可以作为资格评审中论文评价的一个模式,不过量化赋分应以科学的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为基础,分值计算还必须考虑论文引用率及通讯作者的贡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量化赋分评价体系。

(二)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

对教师(包括教学型教师与科研型教师)、科研、实验等不同系列资格评审的论文规定应有所区别。评审教学型教师职称应相对弱化对科学研究型论文的数量要求,转而可以对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提出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要求,同时在资格评审中对教学效果及其他教学实践环节侧重评价,如可以对获得教学贡献奖励的教师在评审教学型教师时给予适当加分。对评审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师职称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提高,以突出显示研究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同时应对其承担各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条件突出者相应降低学术论文要求。对实验系列也应相对弱化论文要求,转而侧重对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创新水平的评价。

另外,对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应区分各自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论文规定细则。对于体育、美术、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学科应弱化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转而侧重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掌握情况。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职称晋升是当前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的重要手段,而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评价也同样要以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本学科研究、多发高质量论文为目的。

在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中,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确定而非评审晋升获得,则将时间要求定义为任现职以来是合理的。但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评审晋升获得,那么则会造成申报者在半年评审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于当前及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任现职当年的1月1日作为符合评审条件论文的起算时间。

只有将二者加以区别才能够较好衔接“申材料截止月31日”这一规定,才有利于全面评价申报者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论文条件,有利于调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

建立论文评价的事后补救机制。针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问题致使刊物不能及时取得的情况,应同意该申报者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并在评审会议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对该申报者的论文情况向评委会做出说明。在评审会议结束之后,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该申报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况。对于在日后确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对当年的评审结果给予确认,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取消其本次职称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称论文评价机制的改革归根到底仅仅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岗位设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变当前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模式。

职称的评聘作为高校一种自身的社会行为,不应受政府行为过多的干预。因此,改革我省职称评审制度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对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2)对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新办本科和大专层次院校加强评审指导。(3)对研究型、研究专业型、专业技能型种类型职称,采用不同的评审模式:以评为主、以考代评、以辩代评、辩评结合等。(4)高校要尽快出台自主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5)完善岗位管理与考核程序,制定职称评审晋升及岗位竞聘的约束机制。

无论是高校自主评审或是政府、社会组织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是关系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励高校教师投身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为导向,按照分类管理、细化评价要素、量化评价指标的原则,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

篇(2)

【Abstract】The paper illustrates the concept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the trend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disadvantages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in research institute at presen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tendency in aspect of breaking the thesis-oritented pattern in evaluation system and stressing on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 It is essential to set up a rational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thus, talents can be evaluated comprehensively and scientifically.

【Key words】Scientific research; Professional title; Development; Trend

时至今日,科技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发展水平。然而,科技创新离不开优秀的科研队伍,因此,这就需要一个能够保证选拔出优秀科研人才的机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识、价值与能力的体现,与个人的收入和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的根本利益。这种机制给科研人员设定了一条相对稳定、看似公平的职业发展道路,所以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然而,这种评审机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对科研人员进行合理的社会认同是现有评定机制有待改进的关键所在。

1 职称评定制度的概念

职称评审是指已通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并经过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后,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由专业评委根据所提交的材料来确定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国务院在《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2 职称评定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最初的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的方式和方法,来自于建国初期、从前苏联学习和引进的计划经济那一套体系,即:上级下指标、定条件、设门槛,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搞审批,这样才能彰显上级的威权;下级找关系、要指标、走后门、学文件、套条件。这种方法一方面容易助长政府主管部门的和腐败作风,另一方面也让被评者身心疲惫(张晓冰,2015)。

目前,大多数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上都采用“量化评定模式”,针对不同序列的职称,制定相应的“门槛”,这些“门槛”主要包括学历、任职年限、科研资历、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要素(彭立静,2006;李珂, 2012)。一位科研人员如果想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就必须首先满足这些门槛中的各项硬性要求,在满足申报条件后,还要经过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给予确认。同时,对不同职称的科研人员再下达硬性的科研指标,要求其在任职内必须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如承担各类各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等,定期对科研人员按照相应指标进行科研考核,考核结果反过来决定其福利待遇和职称的晋升。这种职称评定模式对科研人员提出了基本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具有标准固定、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等优点,为激励科研人员、保证评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目前职称评定制度存在的弊端

职称评定是事业单位科研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到了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切身利益,职称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一方面肯定了科研人员在科研领域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也激发了科研人员对待科研工作工作的主动性。然而,我国事业单位技术职称的评定已经越来越成为知识分子的一块心病。

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在职称评价体系中,论文的比重过大,几乎就是一条硬杠杠,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职称本身是对专业人才的一种外在评价,应当能够真正体现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但“唯论文”的考评机制,只重视写作型人才,而忽视了实用性人才,与职称制度的初衷相背离。其二,众所周知,由于职称评选的专业要求并不十分严格,职称论文的整体质量也令人不敢恭维,很多都是复制、粘贴甚至是抄袭之作,造成了大量的“垃圾论文”,浪费人力物力不说,也降低了职称评选的公信力。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人才的认定和选拔,应当是多元化,唯有如此,才能涌现方方面面所需要的人才。而“唯论文”的职称评定,则相当于跛足而行,不仅影响了人才的丰富性,也容易形成错误的导向。

另一方面,行政主导下的职称评定,由于缺乏感性认识和客观标准,必然会很大程度上依赖论文、科研项目等量化指标,从而显得粗放而失之科学。反过来,以论文、科研项目为标准,也有利于行政化的管理。只是,这种外在的公平,导致了内在的不公平,因为人才多种多样,有人动手能力强,有人动笔能力强,用同一套标准来界定,难免有失偏颇。这种相对刚性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基础研究以及研究型人才,却不利于应用型的人才,因为其技术创新并不能通过论文或科研项目来体现,以至于出现了研究与应用相脱节、职称与人才评价无法匹配的问题。这种评价机制的最大受害者,就是那些处于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型人才。那些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几乎没有机会能够获得职称晋升,因为他们可能很擅长实际操作,而不专长于著书立说;或者可能他们习惯了踏实苦干,而苦于无法通过权威的形式予以表达。

4 职称评定制度的发展方向

“唯论文为王”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目前,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已成为社会共识,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呼吁破解“唯论文为王”的职称评定“紧箍咒”。

打破“唯论文”式的评价机制, 突出技术成果转化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就相当于承认市场的重要性,这是职称评定制度的一项非常务实的改革。所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就是说科技必须为生产服务,不能为研究而研究,为论文而论文。再高端的研究再美妙的论文,如果最终无法转化为生产力,其意义也便大打折扣。多元化的职称评定机制,是对实用型人才的一种正向激励。

给职称评定“松绑”,赋予其更大的灵活性和开放性,改变目前相对僵化的职称评定制度,以更宽松和灵活的姿态评价科技人才,一方面有利于改进人才,给人才以更大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为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创造更大的空间。

注重成果转化。对于能够证明取得较好业绩的,可以不用论文要求。如果一个技术人员有多个技术转让项目且交易额累计达到数百万元,并且能够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其就可以用技术报告代替论文,也不需要去申请科研项目,有利于把主要精力放在技术研究和开发上,避免为如何发论文或跑科研项目而费心费力。

总而言之,对科技人才应该采用多方位、多要素、多方法的综合评价,这样才能提升人才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篇(3)

1996年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议题, 同时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1]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但是,2005年我国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数10036万人,而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习的人数,1997年不足200人,到2001年才突破5000人,达到6262人;再到2004年(2005年入学)方突破万人大关,达到10422人,2005、2006年稳定在1.1万余人;截止到2007年3月,累计录取约6万人。到2006年,获得教育硕士学位人数仅约2.5万人。由此可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发展规模与我国教师队伍规模是远远不成比例的,即人们对教育硕士在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的作用方面认识还有待于提高。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 1994年我国实施的《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的独特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推进教师工作的专业化和发展的专业化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一、教师工作专业化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体现教师学科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志

教育硕士作为一种专业学位,它对于促进和提高教师的质量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的运行和发展合乎教育的规律。教育硕士作为中小学教师高层次在职教育的最佳形式,为教师提高学科专业水平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通过进行教育硕士的学习,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已成为基础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也是教师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报考资格及招生对象上看,教育硕士招生条件规定了报考者要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若不具有学士学位者,除满足前者条件外,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或相当职称,由此,保证了生源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且招生对象仅限于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专业课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中具有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这样,就保证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专门性。

从考试形式和招生录取上看,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这样就保证了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录取时,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分数线和招生名额,并结合考生的报考条件、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特别是根据考生的工作业绩,体现了教师的专业水平在录取时的重要性。

从学习过程和学位论文上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课程学习为主,教学安排上既有培养规格的统一要求,又针对不同学科人员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及方向,分类指导,在加强理论课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需联系实际,结合教师的本职工作,对不同的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办法,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相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文化水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以课程学习为主,培养目标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从事较高水平中学相关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培养规格为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文化和专业基础好,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素养,在相关学科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且能比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因此,在相关专业及方向的课程设置上,均满足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这样的培养要求将会有力的提高教师的文化水平。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育人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求,在加强理论课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着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相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对教师来说,就是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的能力。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求学员必须开展研究性的实践工作,在实践结束时,需要提交教案及相关的教学评价。论文的选题也必须以实际教学中重点的实际问题为主,其学位论文的评审必须有一位从事中学教学工作、具有相当职称的教师参加。通过加强对学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将会大大提高学员的教学和育人能力。

二、教师发展专业化

l、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教师学历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

世界各国如今都普遍延长了职前教师教育的时间。小学教师已普遍要求在完成l2年左右的基础教育后再接受4年职前教育达到大学本科层次,毕业论文中学教师一般还要多读l一2年,达到研究生学历。随着教师要应对的挑战越来越多,今后延长学制、提高学历要求的倾向可能更甚。例如在美国,联邦没有要求教师必须有硕士学位,但有一些州要求教师在上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大多数是教育硕士而不是所教学科的硕士;日本1949年《教育职员资格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一级资格证是以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二级资格证是以短期大学取得准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必须有二级以上许可证,高中教师要必须有一级许可证。早在1988年日本文部省对《教育职员资格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增设以“硕士”学位为基本资格的专修资格证,这样就逐步把教师的学历水平提高到大学本科以上。据日本文部科学省2004年的统计数据,日本高中教师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有l1%。

目前,我国现行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合格学历(分别为中师、大专、大学本科)已达到较高水平,根据教育部(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05年,我国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水平分别达到98.62%、95.22%、83.46%。其中专科以上小学教师现在达到56.3%,本科以上的初中教师达到35.3%,研究生学历的高中教师达到1.2%,这种状况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为此,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教师培训的重要渠道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培训中小学教师,主要方式是通过教师脱产进修、业余函授、合格证达标、自学考试、短期培训等形式培训教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改革开放初期教师紧缺、素质不高的状况。但是,培训的目标主要还是弥补教师学历不足的问题,使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达到合格水平,也就是学历的补偿问题。虽然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以提高教师能力为取向的教师培训模式,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培训的观念与方式脱节,忽视教师已有的教育背景等。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较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它明确了学习的目的是提高教师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对在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另一方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根据中小学课程设置情况及管理工作需要,设置了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六个专业,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等l7个专业方向。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位教育,教育硕士学位是一种具有教师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在学位设置的依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与规格、培养的途径和方式方面与教育学硕士学位有明显的不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为基础教育战线教育工作者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一条有效渠道,正如教育界的专家所指出的,“这在我国教育史上还是第一次”,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三、教师专业化丰富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内容

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共同组成了教师的专业素质的基本内涵。其中,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化的基础;专业能力是教师专业化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具体表现,是教师专业化的核心;专业精神是教师专业化的动力。这三个方面在教师专业素质结构中是缺一不可的有机统一体。[5 ]

l、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应具备以学科知识为主的本体性知识。以教育科学与心理科学为主的条件性知识。以及在教育教学活动及过程中生成的实践性知识。三类知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体现出教师的从教能力。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在教师教育期间的课程设置一直围绕核心专业学科开展,因而教师的知识结构比例失调,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尽管我们不能仅仅凭借知识来评判教师专业的发展程度,但其专业能力必然受制于他们所具有的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基础,并且教师教育的课程开发、培训方案开发等都与之密切相关。因此,教师知识基础欠缺是当前教师专业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这些现象促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课程设置时,特地将《教育学原理》、《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作为必修的专业课程来开设,同时开设与各自学科紧密结合的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增强教师的专业知识。

2、专业能力是指作为教师必须具备专业特殊能力。

国内外关于教师素质的研究表明,教师专业能力是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决定因素,或者说,教师专业能力与其工作效果有较高的正相关。在诸多的教师专业能力中,职称论文 困扰和制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教师的教育研究能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与教师职业的研究性质密切关联。具有研究的意识与需要、知识与能力是所有专业人员的共同特征。“教师即研究者”几乎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同义语,已经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运动中的一个重要观念。而是否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又成为区分一个教师是专业教师还是非专业教师的根本标志。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明确提出要培养教师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的能力”,并通过实践和学位论文培养教师的意识和能力。

3、专业精神是保证。著名教育家叶澜教授认为,教师

专业精神是教师做好本质工作的重要保证,它是教师教育人格和伦理的组成。其内涵包括:“认识教师从事的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民族国家未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每个家庭的希望与幸福的重要的事业,形成对事业的责任感、崇高感;具有以敬业和为人类及其文明发展奉献自己为特征的专业精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其出发点就是培养“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所有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服务于基础教育战线。

四、教师专业化有利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跨入新世纪,教师专业发展在促使中小学生成长、保障基础教育进步方面,被看成是比任何时期都关键的重要因素。人们对教育专业所期望的,是能使教师工作专业化,使教师超越能干的教书匠而成为专业的教育家。我国2l世纪的教师教育,需要以教师专业化为改革取向,以培养适应2l世纪教育教学需要的专门人才,满足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在社会、政府提高教师专业地位的同时,教师主体本身更应坚定专业信念,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与服务品质,以赢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信赖与认同。所有这些需求与期望,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无论是生源条件、政策引导、社会需求等均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广阔的发展空问。因此,教师的专业化进程有利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总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教师的发展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是社会发展、职业分化的自然结果和必然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新生的教师培养方式,为教师的专业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我国教师教育的发展,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前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6125号)[Z].1996—06—10.

[2]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Z].2007—06-08.

[3]曾天山.专家学者:我国教师专业化有了啥?还缺啥?[N].中国教育{艮,2007—0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