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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智慧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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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智慧论文

篇(1)

摘 要:中国传统哲学以人的现实生活为起点,构建了以注重社会生活和精神享受为特色的人生哲学,从而与包括西方哲学在内的其他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区别,在人类哲学史上写下了灿烂的篇章。与此同时,中国哲学也形成了几个与众不同的甚至与一般哲学思想背道而驰的独特价值取向,即所谓“三重三轻”。第一,重人事活动轻物质利益,表现为高度重视政治、人伦等社会关系,轻视、排斥甚至否定经济、自然等物质关系。第二,重道德价值轻智慧作用,中国传统哲学在道德与智慧之间,推崇、抬高道德,贬低、排斥甚至否定智慧。第三,重情感直觉轻理性逻辑,中国传统哲学重视、偏爱人的情感、直觉,轻视甚至排斥理性思维、逻辑,这一价值取向,是古代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突出表现。

关键词 :中国哲学;价值取向;“三重三轻”

中图分类号:B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254-02

收稿日期:2014-06-18

作者简介:李国祥(1960-),男,上海人,教授,从事与中国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蕴涵了中华民族文化的本质和精神,体现了中国人的价值追求和生存方式。它以人的现实生活为起点,构建了以注重社会生活和精神享受为特色的人生哲学,从而与包括西方哲学在内的其他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区别,在人类哲学史上写下了灿烂的篇章。正如张岱年指出:“可以说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人生问题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触及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1]但与此同时,中国哲学也形成了几个与众不同的甚至与一般哲学思想背道而驰的独特价值取向,即所谓“三重三轻”,值得我们探讨。

一、重人事活动轻物质利益

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第一个价值取向,表现为高度重视政治、人伦等社会关系,轻视、排斥甚至否定经济、自然等物质关系。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治人为本,治物为末”。在古代中国,“治物”通常被认为是小人的事,“治人”才是君子的事。所谓“治物”,指处理具体事情、解决具体问题的活动,包括工农业生产、交通贸易、建筑施工、科技研究等活动;所谓“治人”,大体就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处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活动。“治人”意味着对人和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控制必须以政治权力和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为前提,因而政治问题一直成为中国古代哲学家们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大都集哲学、政治、伦理与历史的反思于一身,他们都要求按照自己的哲学信念来生活,他们的行动构成他们的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的哲学要求他们身体力行,他们本人就是实现自己的哲学及政治伦理主张的工具。

儒家创始人孔子,既是哲学家、思想家,又是政治家、社会活动家,还是教育家、养生专家。他的学说以“礼”为出发点,而“礼”是一个揉政治与伦理为一体的传统概念。“礼治”、“德治”,是儒家政治思想的原则立场和基本观念。《论语》一书中,直接论“政”的,共有22处,而“政”字出现得更多,达到41次。孔子以维护政治传统和社会伦理的姿态出现,力图使自己的思想不带有个人的性质,使得他的主张容易被社会所普遍认同,尤其是被以正统自居的统治者所认同,由此成功地使儒家思想成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进而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主流。

从表面上看,道家似乎是消极避世、远离政治的,其实并非如此,道家远离现实和政治的行为本身即包含了在思想上对现实和政治的一种独特看法。事实上,道家不仅关心政治,而且能从历史高度议政论政,提出了许多具体而独特的政治策略、计谋和手段,以致有人把道家学说称为“君人南面之术”。在《老子》一书中,直接议论如何治“国”的有21处,如何治“民”的,有33处,而论及“天下”的多达56处。由此可见,道家实际上也很重视政治活动,也有“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精神和远大抱负,只是在政治原则与实践方法上与儒家有很大的区别罢了。

中国哲学以政治和伦理为研究的起点,与西方哲学以自然科学为研究起点相比,层次并不低,从某种角度看,中国哲学研究的层次比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之后》之类著作的研究层次更高、更难。自然现象条理清楚、黑白分明,比较容易鉴别和把握;社会现象则不然,其复杂、治乱、安危、变更,并不总是一目了然的,需要认识者具有很强的认识、体悟、把握能力。因此,中国哲学家普遍认为,“治人”难于“治物”,“真正”的哲学,应该研究“人”本身,以“人”为主要研究对象:应该研究人的种种相互关系,应该探求最佳的“天下大治”方案,寻求“人和”模式,以“治人”为本,决不能陷入于“物”的研究之中,以至迷失方向、“玩物丧志”。中国哲学的这种思想,尽管有一定片面性,甚至给中国文化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其中也包含了一定的合理性,为人类哲学的发展指出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中国古代哲学从总体上注重政治伦理活动,可以更好地替代西方工业文化在现实生活中仅仅依靠基督教劝善、协调关系的功能,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稳步发展。

二、重道德价值轻智慧作用

中国传统哲学在道德与智慧之间,推崇、抬高道德,贬低、排斥甚至否定智慧,其价值取向又与一般哲学不同。西方的“哲学”一词,源出希腊文philosophia,意即爱智慧。按黑格尔的说法,“哲学”一词的最早使用者是毕达哥拉斯,原意包含“爱”与“智慧”两方面的内容。显然,这种“哲学”的定义,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哲学。中国哲学的本质特点,不是“爱智慧”,而是重道德、轻智慧。中国哲学的最高目的据说是“成圣”,最高的哲人就是圣人。“圣”在汉字中最初有聪明智慧的涵义,所以《说文解字》释其本意为“通”。但经过哲学家们的解释、使用和发挥,其基本意义却变成“德”了,而与“智”相去甚远。孟子认为圣人是“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资治通鉴》上说,“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2]。就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的定位可见,儒家是以德才结合为标准来定位人格的。由此可见,在古代中国,哲人、圣人,主要是一种道德的楷模、理想的人格,并不具有智慧的含义。先秦每一位大哲学家,都认为圣人与王者最好是同一个人,由圣人亲自担负“治国平天下”的职责,那就是最理想的政治。所以,每一位中国哲人所描绘的“理想国”,都有“哲学王”来领导。在孔子看来,如有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那就不是一般的仁人,而是“圣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是知识型、理论型的,而中国的“哲王”、“圣王”则是道德表率型、实践型的,两者有着极其鲜明的区别。

许多中国哲学家不仅不爱智慧,反而有一种轻智慧、乃至贬智慧的倾向,这种倾向在道家哲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老庄的“理想国”,其实是一种“愚人国”。在这种理想国中,“圣王”要以身作则,带头愚化自己,同时也要以“愚化”作为治国治民的根本方法。他们的主要理由是:“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十八章)。就是说,智慧与道德是根本对立的,智慧必然败坏道德,智慧的发展就意味着道德的退化。可以说,智慧与道德的矛盾与二律背反,始终深深地困扰着老子与庄子的天才的头脑,是他们思考“人”和整个道家思想体系的一个总的理论前提和基本原则。在《老子》一书中,论“智”仅7处,论“圣人”共32处,皆有明确的贬抑智慧、否定机巧的倾向。如:“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第十二章),“绝学无忧”(第二十章),“绝圣去智,民利百倍”(第十九章)。这就是说,“圣人”治理天下,要简化民众的头脑,填饱民众的肚子,强化民众的筋骨,永远使他们没有知识、没有欲望,这样,即使是聪明人也不敢妄做主张。因此,“圣人”一定要“为天下浑其心”。

老子的这个思路被庄子所继承,在庄子那里,进一步把所谓“浑沌”当作一个表示人及人类最高境界的范畴。显而易见,在老庄的“理想国”中,谈不上开发“民智”,同时也谈不上开发“君智”,因为国君必须从我做起。在道家看来,连哲学家都应以愚为上。哲学家与众人的不同,就在于他有一颗“愚人之心”。即使别人都玲珑透剔,只有他一个人是昏昏的、闷闷的,因为他已经脱尘拔俗,达到了“道”的高度。而超越了一切聪明的“昏昏闷闷”的大智返愚者,应是国王的楷模,国王就应该是这样的人。这样一个超越了智慧、拒绝运用智慧的国家,才能成为得道之国、至治之国。

一般说来,中国的哲学家都不愿意做智叟。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觉察、体悟到,机巧、智慧在社会、人生中存在着消极的作用,这种作用有时是非常严重的。他们崇尚道德价值,有意用道德化的手段来抑制智慧化的追求。贬低智慧,必然贬低科学技术。儒家认为,“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所以它坚决反对“奇技巧”,即使对“小人”也不例外。道家走得更远,道家对科技进步持彻底否定态度。老庄认为,人类的科技成果不是人对这个世界的贡献,而是人类给客观世界带来的灾难,因而主张封存一切科技手段乃至文化成果,退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去。这种思维方式是非常片面和荒谬的,给中国哲学和科技发展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三、重情感直觉轻理性逻辑

重视、偏爱人的情感、直觉,轻视甚至排斥理性思维、逻辑,这一价值取向,是古代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突出表现。因篇幅有限,兹不探讨。

总之,中国传统哲学不是将人的精神和情感客观化为彼岸的人格神即上帝,而是在主体自身求得解决,此即所谓“安身立命”之学。从孔子的“知天命”到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都主张返回自身,通过内心体验,勿需逻辑推演,就能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道家庄子所谓“天在内,人在外”,也说明天道内在于人而存在,“心斋”、“坐忘”就是内在体验的重要方法。佛教天台宗的“自性说”、禅宗的“明心见性”说,都说明佛性在自家心里,是自家本有的“无尽藏”,不需外求。在有限中实现无限,在暂时中探求永恒,在日常生活中体验情感的快乐,不需要什么深奥的理性分析与精确的逻辑论证。所以,早在1943年金岳霖先生就指出:“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那种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不发达。”[4]诚哉斯言!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165.

[2]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98.

篇(2)

一、“象”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象”与“象之思”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思维单元与形式,产生于中国古代文化,在中国古代哲学与文化中,“象”有以下几种形式:

 

(1)《周易》卦象:它起源于古代占卜之龟象。既用以占筮,也用于表示事物的组成、运动和发展之态势。同一卦象在不同语境中可以表现为不同意义之象,如有义理之象、方位之象、卦气之象、时势之象、器具之象等等之分。另外如太极图象、河洛图象、阴阳五行的天干地支之象等也都是《周易》卦象的延伸与发展。

 

(2)中医之藏象:主要见之于《内经》。如“阴阳应象”、“六节脏象”、“平人气象”等。藏象与卦象不同,它不是以阴阳之爻组成符号作为象,而是以语言文字的形式出现,藏象体现的是人体五脏六腑的结构功能关系,以及它们与天、地、季节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的关系,其象不仅为人体组成,还包括方位、季节、色彩等等。

 

(3)哲学意义上的“理气合一”之象。这种形式的“象”主要出现在宋代。宋代可以说集传统文化的“象”之大成。太极图象、河图洛书之象等都出现在这个时期。儒家之“五德”在孔孟那里还仅仅是一种伦理范畴,到了宋儒才成为天人合一之象。其在天为春夏秋冬,在时为元亨利贞,在性为仁义礼智。宋儒称之为合内外之道的“圣贤气象”。另外,道家偶尔也有论及象的,如《道德经》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道德经》第21章。只是道家没有把“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确定下来。

 

从“象之思”来说,中国古代哲学一直都有把“象”作为一种思维方法阐述的思想,《易传·系辞》在论及卦象时,已经有言、意、象之辨,并且意识到“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却“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有学者把它称为“中国哲学自己的符号系统”:“中国哲学……有自己的符号系统与言、象、意之辨。以象为中介,经验直观地把握、领会对象之体或底蕴的思维方式,有赖于以身‘体’之,即身心交融地‘体悟’。”秦平、郭齐勇:《中国哲学研究30年的反思》,《哲学研究》 2008年第9期。但西学东渐以来,中国哲学对“象”和“象之思”的研究,基本是空白。现代中国哲学的研究者们,不管是大陆的新儒家还是港台的新儒家,都没有把它们作为中国哲学所特有的基本形式来对待,基本上都是“以西解中”,即用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的逻辑关系来理解、甚至框正中国哲学。虽然他们也曾注意到中国哲学有着不同于西方概念思维的、自己所特有的思维方法,但总的说来,“象”与“象之思”的研究是被严重忽略了。偶有提及,也是被当作“形象思维”,当作认识的感性直观的初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国内哲学界关于“象”的研究开始兴起。张立文先生所著《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提出中国哲学的“象性范畴”,并具体分为“象象范畴、象实范畴、象虚范畴” 参见张立文《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刘长林先生所著《中国系统思维》当中有专门的章节来论述象,该书认为,以《易》为起源的中国古代的“象” 的思维方法,指的不仅仅是事物的外部“形质静态之象”,而是事物的“功能动态之象”:“《周易》对客观世界纷呈杂陈的‘象’的态度,不仅属于《周易》,而是整个中国古代思维的主导趋向。它规定了中国古代科学认识客观世界的层次、基本方向和方法,同时也决定着中国传统艺术和美学思想的许多基本特色。”刘长林:《中国系统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页。但张、刘二位先生的著作尚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象之思”不同于西方的概念思维的差别与意义,而是把“象”基本等同于范畴,即作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工具。

 

到了20世纪末,随着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等人的著作成为国内热门,现当代西方哲学的范式被人们所广泛接受理解,从而“象之思”的研究开始真正兴起。国内哲学界“象”的研究者们在与西方现象学、概念思维的对比研究当中把西方哲学作为“他者”,在镜像阅读对比中显示出“象”的意义,其趋势是“以中解中”,甚至 “以中解西”,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王树人先生的著作《传统智慧再发现》参见王树人《传统智慧再发现》,作家出版社1997年版。、《回归原创之思 ——“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参见王树人《回归原创之思——“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都比较明确地把“象思维”作为一种与西方哲学的概念思维相对立的、具有独立意义的思维方式进行研究。同时王先生发表了多篇关于“象思维”的论文,他指出,“象”不仅仅是形象直观,象思维也不能仅等同于形象思维,而是与概念思维相对立的,超出形象、具体事物,直接把握道、太极的思维方法。它是天人合一、主客体合一的,对“象思维”研究有助于人类摆脱对自然界的外在化、对立异化的关系,等等。

 

北京大学的张祥龙教授则依据自己扎实的现象学和语言哲学功底,对比研究了“象之思”与西方哲学的思维,论述了“象”在现象学研究中的意义。其专著《从现象学到孔夫子》指出,现象学从胡塞尔的“视域”开始到海德格尔的“存在”,逐步摆脱了传统单一实体论,进入“构成论”、即人与对象“共在”的生存方式的研究。“‘现象本身’或‘事情本身’ 一定是构成着的或被构成着的,与人认识它们的方式,尤其是人在某个具体形势或境域中的生存方式息息相关”张祥龙:《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商务印书馆 2001年版,第185页。。而孔子的“仁”与《周易》卦象等同样也是构成论的。所以,现象学的思想与中国传统的“象之思”是相通的,且后者要高于前者。易学家张其成先生的专著《象数易学》与此类似,其中也有关于“象”的内容,尤其是对于《周易》的卦象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把象与数同列在一起,称作“象数思维”、“象数方法论”,其论述象数方法的实质性内容,如重整体而轻个体、重功能轻抽象的定性等等,与上述从哲学角度论述的“象之思”是一致的参见张其成《象数易学》,中国书店2003年版。

 

笔者也是属于较早地进入关于“象”的研究的学者。2003年即已《象的思维:说不可说》何丽野:《象的思维:说不可说》,《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研究了形而上学领域内中国哲学“象”的意义;专著《八字易象与哲学思维》参见何丽野《八字易象与哲学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中西哲学比较的视野中,全面地论述了《周易》卦象以及八字易象作为哲学思维方式的特点与意义;另有多篇论文,也都是从中西哲学比较的角度,着重从《周易》卦象和八字易象的角度论述了象之思及其意义如《八字易象与周易卦象的源流关系》,《周易研究》2006年第3期;《象·是·存在·势——中西形而上学不同方法之比较》,《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周易〉象思维及其在现代哲学范式转换中的意义》,《社会科学》2006年第1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哲学》2007年第2期转载;《运动、事物的“本来面目”与周易卦象》,《天津社会科学》 2011年第4期;《周易卦象和谐思想》,《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等等。

 

二、“象”,从日常生活到哲学

 

“象”,往往给人一种很神秘的感觉,有些研究更是把“象”与太极、道以及佛学等联系在一起,强调其形上的特征,给人以一种玄而又玄的神秘感。其实“象”并不玄。按照《周易》的说法,“象”是产生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圣人”仰观俯察自然天地和社会,然后制作“象”,“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⑦ 《周易·系辞上》。。“君子”则学习这个由圣人做出来的“象”,并将其运用到生活当中去。“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⑦至于一般人则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周易》这个话说得很准确。实际上,“象”和象的思维就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其它内容一样,“象”也是“极高明而道中庸”。我们普通人时时都在运用着“象之思”,只是没有自觉而已。

 

比如春天,我们外出游玩,看见花开了,我们会欣喜地说:“花开了,春天来了。”这时候,花就是“象”,一个春天的“象”。人们通过“花开”领会春天,就是“象之思”。花之“象”不同于花之概念。从传统西方哲学认识论看,“花”是概念,现实中的花是现象,是个别,它体现了花的一般的本质,比如说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在这样的概念关系中,“花”与我们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作为认识主体的我们与认识对象(花)之间是分离的。但是“象”不一样。它体现的不是对象的“本质”,而是体现了对象与我们所共处的“生存状态”。在“花开了,春天来了”当中,“花”不是春天的“现象”,春天也不是“花”的“本质”。但是花显示着春天,春天通过花表现出来。在作为“象”的花里,主、客与环境是一体的,我们与“花”一起处于春天之中。桃红柳绿,风和日丽,春天是一种状态,不是实体,却又必须在实体(花)中显示出来。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花”是存在者,“春天”是存在本身。

 

人们是在存在者身上领会存在,又从存在当中去认识存在者。海德格尔讲到“用具”的时候曾说:凡是用具,总是指向一个目的,总是被人们在使用中,而且与其它东西构成一个整体,所以用具本身会让人联想到其它东西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87页。。在春天的“象”当中的花也是这样,只不过它不是处在被“使用”的状态,而是与主体“共在”的状态。人们在看“花”体会“春天”的时候,不是感性认识的经验直观,更不是逻辑推理,而只能是一种身心交融的体会。这种交融的前提是双方“存在”的同一性。朱熹弟子陈淳曾举“花”为例以说明春之“气”:“姑以一株花论来,春气流注到则萌蘖生花,春气尽则花亦尽。……方其花萌蘖,此实理之初也;至到谢而尽处,此实理之终也。”陈淳:《北溪字义·补遗》。这也就是“格物致知”的过程,人们通过“花”去体验它所显现的“春气”和其中的“理”,并在这个体验中领会人的天人合一的存在的意义(即领会仁义礼智信)。

 

这种主体对于客体和环境的生存状态的体会,说起来很简单,却是西方哲学“是” 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笛卡尔再到康德一直所疏忽的。这些西方哲学家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在认识以前就先验地断定了主客体的分离。尤其是康德,设立了一个认识不能达到的物自体,又设立了一个理性的先验自我,认为人的认识永远也不能达到物自体,把主客体之间的分离推到了极端。费尔巴哈意识到这个问题,即现实的人应该是有生理需要、处于生理活动之中的。马克思、胡塞尔和海德格尔进一步意识到,人们在认识之前还应该有个主客体未分的状态,主体与客体是从这个状态中分离出来以后才建立,才为人的理性所认识的。胡塞尔认为它就是“生活世界”;马克思认为,人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对对象的认识的;海德格尔认为,人是“在世界之中”这个状态中产生对象和自我认识的。

 

所以,现象学是“描述性的现象学”:“在这里,描述并不意味着植物形态学的那样一种处理方法。”②③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4、46、46页。现象学要描述的不是一般的“东西”,它所要描述的“显然是这样一种东西:它首先并恰恰不显现,同首先和通常显理着的东西相对,它隐藏不露;但同时它又从本质上包含在首先和通常显现着的东西中。……这个在不同寻常的意义上隐藏不露的东西,……是存在者的存在。”②所以,“现象学是存在者的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③“存在者”与“存在”是一个相互循环的关系。离开了存在,不会有存在者,离开了存在者,也不能产生存在。从而,人们的知识、理性,包括人对自身的认识等等,其实都不过是个人一定的生活境域、环境和文化传统的产物,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权力结构所决定的,因此也都必须从这个境域、结构和传统中才能得到理解。这就是所谓的“存在转向”。后来的英美语言哲学“日常语言学派”认为,语言的意义体现在“游戏”当中。解释学认为,文本的意义是在与解读者的互动中产生的,这些都与马克思、海德格尔等人的思想殊途同归。

 

但是,正如海德格尔所意识到的那样,如果要揭示在理性认识之外的那个主客一体的生存状态,那么概念语言是无能为力的。不错,语言是存在的家,“词语破碎处,无物存在(sEi)”。因为没有语言,人便不能说出对象“是”什么;但同样的,海德格尔说:“词语崩解处,一个‘存在’(ist)出现。”《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版年,第1120页。海德格尔对两个“存在”的不同用法显示了其对语言和存在不同关系的看法。德语中,sei(存在)是命令式,海德格尔意谓“座架”,以命令式的态度对待自然,用于近代形而上学和科学所“见”的世界;ist(存在)是直陈式的现在时,海德格尔指让自然自己显示,用于所他 “思”的世界。但汉语无法体现这两者的区别。因为词语给出的是“被给出者”而不是“给出者”。

 

“在词语中,在词语之本质中,给出者遮蔽着自身。”“于是,我们在运思之际必须在那个‘它给出’中寻找词语,寻找那个作为给出者而本身决不是被给出者的词语。”《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 1996年版,第1096页。语言指向的只是存在者。真正的存在,只能是在词语不能说的地方,当我们什么都不说(不去定义)的时候,真正的存在就显现在我们面前了。但是,如果真的不能述说,那么哲学就失去了可交流的普遍性和公共性,其本身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海德格尔一直在试图寻找能够描述这种存在状态的语言,也就是他所说的“道说”——本质的语言、能够述说语言的语言。他晚年醉心于东方思想,与中国学者合作翻译老子的《道德经》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中国哲学的“象之思”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

 

三、“象”研究在当代哲学研究中的意义

 

“象”,作为一种有别于语言的图像式的思维,并不是中国哲学所特有的。传统西方哲学一直有一种“观念论”的说法,认为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就是它所代表的观念或者说是在人们心中所唤起的一种图像。有的哲学家把它理解为客观的“相”(如柏拉图);也有些哲学家(如洛克和罗素)把它理解为主观的意象。洛克说:“字眼的功能就在于能明显地标记出各种观念,而且它们的固有的、直接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所标记的那些观念。”[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86页。罗素说:“字词可以用来描写或者唤起一种记忆的意象。当这种意象已经存在时,是描写它;当字词作为一种习惯而存在,而且人们知道它们是描述某种过去的经验时,则是唤起。”转引自徐友渔《哥白尼的革命》,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67页。比如说,当我们说到“狗”的时候,我们脑海里就会出现一个四条腿的动物的形象,这个就是图像。

 

但西方哲学的这种思维仍然是对象性的思维,它是从具体物体到概念的中间阶段,传统称之为“形象思维”。但如前所述,中国哲学的 “象”主要地不是表达这种形象(但不排除它也有这样的成分,比如说卦象中的“器具之象”就属于这种),而是表达事物与人的生存状态,“象之思”是人们对这个状态的“领会”,其目的是要在这个领会与实践中达到人与对象的和谐。这个意义是在现代西方哲学“存在转向”以后才显现出来的。这个转向一劳永逸地结束了传统形而上学对“绝对可靠”的“真”的知识之寻求,同时也就打开了中国传统哲学“象”通向现代哲学的道路。

 

篇(3)

    目前,中国哲学史课程在非哲学专业的本科教学形势不容乐观,虽然很多高等院校都开设有中国哲学史这门课程,但其教学成果远远没有达到老师的期望值和学科建设本身应该达到的高度。中国哲学史课程教学所遇到的这种困窘与处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作为非哲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国哲学史课程基本上都是以任意选修课的形式开设,且基本上集中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一些办学资历不是很深,同时又相对缺乏哲学社会科学传统的高等院校,往往出现按照自己的师资力量及现有教师专业特点随意调整教学计划,任意安排哲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哲学课程的开设而言也往往存在因人设课的情况。其他专业要么只开设西方哲学史,要么就直接把哲学等同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不包括儒道禅等中国的智慧[1]。这导致了人们将哲学看做为政治,有时甚至是时事政治。所以哲学在很多大学只是作为一个学科存在着,教师的教学是为了维持这个学科延续而不至于衰亡、绝种而为之,或者是为了保持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而存之罢了。

    2.学生学习兴趣不浓。中国大学的哲学专业设置过少,并非每个大学都设有哲学系,就是在仅有的几个哲学系里,几乎没有多少学生将哲学作为自己的第一志愿,另外非哲学专业的学生也没有人将哲学作为第二专业选修[1]。大多数学生基本上都认为,哲学史的学习不但抽象乏味,晦涩难懂,而且都是几千年前古人的思想,难免与现实社会脱节。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选课现实中不难发现,选修中国哲学史的学生大多集中于大一、大二学生,但总体上课的积极性不高,在课堂上看其他书籍,背外语的较多,很难展开教学互动,收效较微。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对中国哲学史学习兴趣不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了无用,二是上课听不懂,主要是为了修够学校指定学分才不得已选之。

    3.课程自身建设不足。由于课程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中国哲学史课程建设相应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哲学师资队伍建设不足。师资队伍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是推动课程教育改革发展、提高课程教育质量水平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校的中国哲学课程的师资严重不足,在开设中国哲学课程的专业中,也是一个人同时上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等多门课程,或者直接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同时教授中国哲学史,这样往往造成课程教学与课程建设之间的恶性循环。其次,相关配套课程开设不足。如果单是开设一门中国哲学史或单是一门西方哲学史课程,很难形成学生学习的哲学氛围,也容易造成同学对哲学理解的片面性、局限性。在选修课时限制下,大多数专业开设的中国哲学史很难系统地让同学窥其全貌,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容易造成知识链条的脱节。

    二、中国哲学教学现状的原因剖析

    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在非哲学专业高等院校,中国哲学史本科教学存在诸多不理想情况,其建设与发展受到多方掣肘。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哲学史目前的困境呢?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因素。

    1.教学理念的世俗化。在传统的眼里,哲学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时代的精华和民族的灵魂,从而受到“礼遇”。然而在这种崇尚的“礼遇”之后却迎来了人们对哲学的“敬而远之”,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价值原则冲击下,哲学已经被人们在心灵上束之高阁了,此缘于这个大而无用的东西确实不能解决我们现实的冷暖与饥饿。这在近年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学校专业设置上看,绝大部分高校的新增专业及旧有专业的改革都朝着实用性、功利性、快速性方向发展,在此理念下催生出来的是专业越分越细、领域越分越小,越来越接近与与现代市场经济对接的专业培训,造成传统的哲学无人问津,而有了诸如法哲学、经济哲学、管理哲学等边缘学科的热门。从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上和用人单位看,大部分学生都希望自己能学习目前的“热门”专业,他们给自己预设的目标就是通过大学四年的集中培训与学习,毕业就能“学以致用”,派上大用场,而用人单位也倾向于专业人才,看重专业对口,学法学的就到公、检、法等部门就业,学管理的就到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就业,这使得哲学专业就无对口的就业单位,面临着严峻的就业挑战。

    2.课程设置的程式化。教学理念可以通过课程设置来体现。当前中国高校哲学课程设置基本上是按照哲学一级学科下属的八个二级学科及其三级学科开设的。在哲学专业,设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技哲学等。但这些课程,不论是概论、原理,还是通史、选读,大多只能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大概的知识,不能让学生真正明白哲学自身。换句话说,哲学课程的设置最多就让同学们记住了一些观点、原理、流派,而没有达到哲学成智成人之终极关怀功能。在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哲学课程,这种“形而上学式”的课程设置更为突出,往往把哲学课程简单地等同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或西方哲学,且大多缺乏如原着选读相关课程设置和哲学素质训练。

    3.教学内容的古老化。现在很多高校使用的中国哲学教材是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编写的,这些教材的编写大多明显地带有时代的痕迹,难免和现在的时代内容和新的考古发现不符。中山大学哲学系冯达文老师在谈到中国哲学史课程内容改革目标时就指出,近几十年,特别是20 世纪六七十年代期间,中国哲学史研究受前苏联教条主义的研究方法影响甚深,许多研究着作与教材搬用近代西方哲学四大块(自然观、发展观、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的模式解析中国哲学,以为这样可以使中国哲学科学化,其结果是不仅没有能够把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理路还原出来,而且使中国哲学更支离破碎,更不成体系了[2]。这种古老化的教材编写模式,虽然在近年来有所改观,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如一些教材只是过去教材内容改良,以为删减了马克思的观点就还中国哲学本原。再如一些教材的编写是“集体智慧”,即把整个中国哲学体系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分工撰写,结果大多知识材料的集合和观点的汇拢,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整体感和个性化。

    4.教学形式的单一化。课堂讲授是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传授知识的重要环节。哲学课程的教学过程有其自身特点,它不可能像上计算机或法律课程那样具体,也不可能像上外语课那样浅显,哲学的形而上性质决定了教学课程的抽象性、思辨性及对深度的要求。所以如何在自己的口头讲解和书面教材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给学生留出恰当的独立思考空间,带学生走进智慧殿堂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和艺术性的工作。当前的哲学教学由于制度、教材等的限制,教师很难在课堂上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表达自己的思想,其授课方式也大多还是填鸭式教学,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记,不能有效地形成教学相长,这恰恰磨灭了哲学教学师生间讨论、思辨的本质。

    5.教学考核的死板化。教学考核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的考核,二是对学生的考核。对教师的考核而言,评价一个哲学教师教学的优秀与否主要就看学校发放的调查问卷和督学的一次听课打分,姑且不去评论这种评估是否全面,就其合理性与规范性也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其调查问卷过于表面和简单,所有学科的问卷内容整齐划一,不能反映学科之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更不能体现教师之间的不同风格。进而言之,学生在评价的时候,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往往注重感性的教学过程,特别是本科学生,很难以理性的思维去评价一门课程教学的好坏。至于督学的一次甚至两次评课打分带有的偶然性和形而上学性就毋庸置疑了。对学生的考核而言,大部分学校的对学生的中国哲学课程考核方式都是以闭卷或开卷形式进行,或以论文形式通过,相比较而言,闭卷考试是其间最无价值的一种形式,它不能有效评估学生的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及思考和研究问题的能力。这导致学生间高分低能现象的普遍存在,与哲学学习的本性完全相悖。

    三、中国哲学教学改革的对策

篇(4)

西方文论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西方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大体而言,西方古代哲学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文论就侧重本质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客体性;西方近代哲学侧重认识论,西方近代文论就侧重创作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主体性;西方现代哲学侧重方法论,西方现代文论就侧重批评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中介性——主客体之间的中介性,如语言性、文本性等。这正是西方哲学的主客二分核心观念在哲学和文论关系上的合逻辑的发展。

本文只论述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这种关系,其余两种关系将另文专论。西方古代哲学着重研究客体对象的本源,这就表现为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着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乃至整个西方古代文论。这种决定关系应主要考察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两人的哲学与文论的关系,因为他俩的哲学和文论统治了随后的整个古代时期,并对西方近代和现生重大影响。比较而言,柏拉图在哲学上的影响尤为深巨,亚里士多德在文论上的影响最为广远。

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曾分别提出“水”、“气”、“火”、“种子”、“原子”等具体事物或者设想的物质微粒,来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这是自发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基于这样的哲学本体论,文艺便被认为是对由这些本体所构成的自然事物的模仿。如赫拉克利特认为艺术之所以是和谐的,是由于模仿了自然;德谟克里特认为人们从鸟的歌唱学会了唱歌。这种模仿论是古希腊最早的文艺本质论,它还是直观的、朴素的,也是片面的,因为它仅仅从文艺的外在源泉看问题。

古希腊哲学和文论发展到柏拉图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柏拉图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的理论和巴门尼德的抽象存在论的影响下,在苏格拉底的伦理学一般概念的影响下,提出由多种多样的理式组成的理式世界是真实的本体,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是虚幻的,是对真实的理式世界的模仿和分享,是后者的“影子”和“模本”。柏拉图的理式实际上是关于事物和世界的抽象概念,但是被绝对化、神秘化而作为先于现实世界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客体。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本体论。柏拉图的这种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完全摆脱了感性直观的束缚和局限而建立起真正的哲学形而上学。从此,思索和探求隐藏在所谓虚幻的感性世界后面的真实本质或者说存在本体——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便成为西方哲学本体论的主流。

柏拉图的文论是在继承前代文艺模仿论的基础上,从上述他的理式论直接推出的,也可以说是他的理式本体论对前代模仿论的改造。他在《理想国》等对话中承认文艺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而现实世界又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文艺因而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它“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尽管如此,文艺模仿论却因此而不再是直观的、朴素的了,而是辩证地触及了文艺的本质:文艺在模仿现实事物的同时,应当体现隐蔽在事物表象后的本质(依柏拉图,那本质即真理,亦即理式)。柏拉图还据此把诗分成两类,一类是单纯模仿性的诗,即只是模仿事物的表象以满足人的从而毒害人的理性的诗;另一类则是分享了理式的诗,是颂神和赞美好人的诗。在文艺本质观上,我们与柏拉图的主要不同之处是:依据柏拉图,文艺所体现的本质是先于现实事物而存在并作为后者来源的理式本体;而我们则认为,那本质其实是根源于现实事物的,是对后者深入认识的结果。可知我们对柏拉图文艺本质论的肯定是在颠倒的意义上进行的。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本体论可以说是对以往不同性质的本体论的综合或者说调和,因而有不一致之处。在《范畴篇》中,他提出个别事物是“第一实体”即本体,一般即事物的“种”和“属”是“第二实体”,两者并不割裂,因为个别事物之外并不存在一般。但在《形而上学》中他却认为,在构成事物的质料和形式这两个因素中,形式先于质料,形式决定某物之为某物,是更为本质的东西,它才是作为本体的实体。这样,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论最后变成了形式本体论,与柏拉图的理式本体论相似了。

亚里士多德的文论也是对以往文论的综合和改造。在《诗学》中,他认为文艺的本质是模仿现实,这是对古希腊早期模仿论的继承。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模仿,已从古希腊早期思想家所说的对自然事物的模仿,转移到着重对现实中人的行为的模仿。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在这种模仿中,“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可见他强调的是在模仿中体现事物的本质和理想,这显然又是对柏拉图的文艺模仿论的一种继承。不过,他抛弃了柏拉图的“理式—现实—文艺”这种由上而下的体系,认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本质和理想并不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外。这大约是他哲学中的实体本体论思想所发生的作用。这样,亚里士多德的文艺本质论既保留了柏拉图文艺本质论中文艺应当表现(模仿)本质和理想这一深刻思想,又把它合理地置于现实基础上了。至此,西方文艺模仿论臻于成熟,并“雄霸”文论史二千余年。至近代它才受到表现论的强有力的冲击,但是它并未被完全取而代之,而仍然以“模仿”、“再现”、“反映”等名称存活下来,直至今天。

从上述可见,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都有一个合理的发展过程。就哲学本体论看,其本体从单纯的个别事物的概念(古希腊早期某些思想家的本体概念),发展到一般本质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式本体概念),再发展到包含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事物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概念)。与此相应,古希腊的文学本质论也从模仿单纯的个别事物,发展到模仿根源于一般本质(理式)的个别事物,再发展到模仿本来就包含着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的人和事物。

从上还可见出,西方古代无论是哲学本体论还是文艺本质论,研究的对象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体:或者是物质的客体,或者是精神的客体。(在古希腊哲学中,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才开始萌芽,近代哲学中这对概念的分别才充分明确起来。)所以,我们说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的特点是客体性。

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从侧重客体开始,自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当人类因主客体分化而开始具有自觉意识时,他首先最惊讶和最意欲征服的应当是客体对象,而不是主体自身。西方的这种“客体起点”,也是其自来重视发展科学的文化基础,因为西方文化正是从注重客体对象才发展出科学精神的(从注重主体自身则发展出人文精神)。就哲学自身来说,有此古代客体性本体论的起点,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认识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中介性方法论的充分发展。设若不是这样的起点,上述西方哲学(指纯哲学,不包括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三方面的充分发展也许是不可能的。

西方古代哲学的客体性本体论还有相当的深刻性。这种深刻性,主要不体现在亚里士多德关于包含一般本质于个别实体中的理论上(个别中包含一般是认识论上的某种深刻性),而体现在柏拉图的理式论上。柏拉图设定此超验的“理式”,从而建立起超验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也有超验形而上学性)。超验形而上学是科学永远不可能达到和取代的领域,因而是哲学真正能够安身立命之处。它是人类智慧对哲学家的独特馈赠:人类智慧对经验事物的追本溯源,总会超越经验事物本身而达其先验和超验的根源。只是形而上地推论起来,柏拉图的超验的精神本体——理式——是不大合理的,后来受他的理式论启发和影响而产生的其他超验的精神本体,如上帝、绝对精神等,也不高明。惟有近代康德为作为其感性现象界外在来源而设定的超验的物质本体——自在之物,则较为合理(康德的自在之物又指三个最高的统一体,即“灵魂”、“世界”和“上帝”,其中也包括精神本体。在这种意义上,康德的本体论是二元论性质的)。这是从超验的精神本体向超验的物质本体的发展。这种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成是哲学超验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完成。

西方古代客体性模仿论文艺本质论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可以认为,正因为有此古代客体性文艺本质论做基础,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文学创作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着重中介性(主要是语言性)的文学批评论的充分发展。设若西方文论不是肇始于客体性文学本质论,它在以上三方面的充分发展大约也是不可能的。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除本体论以外,还有相应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柏拉图的认识论可以叫“回忆”论,认为人的灵魂生前已经认识理式,因而已经具有了知识,人出生后通过感知事物而回忆起那些知识。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而作为更高的、具有理性认识功能的灵魂有如蜡块,能留下外界事物的痕迹,这是带有反映论性质的认识论。可见两人的认识论都基于各自的客体性本体论,因而都具有被动性的特点,柏拉图的认识论尤其突出。这不像西方近代认识论,后者具有主体性能动创造的特点,并构成近代哲学的主要内容。

至于哲学方法论,柏拉图运用的主要是先验的理性辩证法,他认为靠它可以不通过感觉而辩证地认识那理式体系。亚里士多德则主要运用逻辑的归纳推理尤其是演绎推理的方法,这是与他的实体本体论和相应的认识论相统一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方法论由于都基于并服从于其客体性本体论和认识论,缺乏独立自主性,不像现代哲学方法论那样,不但往往是该哲学的主体内容,而且往往具有自主性,有的还被赋予本体论或认识论的性质(被赋予本体论性质的如解释学哲学的方法论,被赋予认识论性质的如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方法论)。

篇(5)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篇(6)

第一,哲学自身的不确定性。与一切实证科学比较,哲学缺乏一个共同认可的确定的研究领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促使哲学家们不断反躬自问哲学何谓?以便在变化着的时代背景下对哲学做出新的理解和阐释。

其二,正是通过对哲学何谓的解答,解答者选择了一种确定的哲学观,从而自觉地从这种哲学观出发去探索具体的哲学问题。如果一个研究者只注重对具体哲学问题的思考,却缺乏总体上的哲学观,他的思想就会始终处于碎片化的状态中,这样的研究者充其量只能成为哲学匠,却无缘升格为哲学家,更不可能成为原创性的哲学家。

其三,只有当研究者不断追问哲学何谓时,才能在哲学研究中始终保持新鲜的,即永不衰竭的、怀疑的、批判的精神。在哲学研究中经常遭遇到的情景是:当某人站在哲学殿堂之外时,总是充满好奇心地追问:哲学何谓?而一旦成了哲学系的学生,他就再也没有兴趣去追问这个问题了,仿佛他研究哲学必须以忘记哲学为代价。其实,这种不追问的状态正是哲学思维衰退乃至死亡的一个标志。哲学概念的来源

哲学不啻是对智慧的热爱,而且它本身就是智慧。智慧始终是充满生命力的、灵活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基础和核心的意识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而正是这种意识确保智慧永远不变质,也永远不僵化。

英语中的Philosophy,在希腊语中是在拉丁语中是philosophia。把希腊名字拆开来:是“热爱”的意思,则是“智慧”的意思。因此,许多人把Philosophy理解为“爱智慧”。毋庸置疑,从事哲学研究(do philosophy)必定包含对智慧的热爱,但“热爱”不过是一种情感。尽管哲学包含对情感的研究,但它不应该被归结为感情。哲学,就其最基本的表现方式来说,乃是运用概念思维去探索普遍性的问题。哲学不啻是对智慧的热爱,而且它本身就是智慧。显然,智慧(wisdom)与知识(knowledge)之间存在重大差异。作为已然形成的观念,知识包含有生命的、活的东西和已然死亡了的、僵化的东西,因而需要加以甄别;智慧则始终是充满生命力的、灵活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基础和核心的意识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而正是这种意识确保智慧永远不变质,也永远不僵化。

众所周知,西方人称作philosophv的学问,在古代中国通常被称为“玄学”、“元学”、“理学”或“道学”。自明代以降,以利玛窦为代表的欧洲天主教耶稣会的一批传教士来中国传道布教,他们既带来了西方的宗教、科学、技术和艺术,也带来了西方philosophy不同流派的思想。然而,当时philosophv在中国的译名尚未统一,它曾被译为“理科”、“理学”、“性学”、“爱知学”、“智学”和“格致学”等各种名字。尽管这些译名在中国学术界流传一时,却从未得到过研究者们的普遍认同。

据陈启伟先生在“哲学译名考”中考证,在philosophy这个术语的翻译上,日本学者西周起了关键性作用。1870年,西周在其生前未发表的、由学生整理的讲演笔记《百学连环》中最早使用“哲学”这个译名。1874年,“哲学”这个译名首次出现在西周公开出版的著作《百一新论》中。当时,这个译名还没有为日本哲学界普遍接受,直到19世纪80年代初,日本学者井上哲次郎在编撰日本第一部《哲学字汇》时采用了西周“哲学”的译法,这一译名才逐渐成为日本哲学界普遍接受的名称。

众所周知,在《诗经》中有“维此哲人,谓我劬劳”、“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这样的诗句,而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哲”是通晓事理、聪明睿智的意思。有趣的是,日本学者西周用中国字创制出来的译名“哲学”又返回中国,成为中国学者普遍接受的对philosophv的定译。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哲,知(智)也。”在中国古代语境中,“哲”,同“”或“晶”。“哲”字上半部分为“折”。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折,断也,从斤断草。”“折”字之所以重要,因为它相当于西方人说的“下判断”或“做决定”。从“”字向“哲”字的演化,一方面,它把隐藏在心中的判断通过嘴巴说出来,也就使判断明晰化、公开化了;另一方面,说出来的东西并不一定在心中经过反复思考而得出。在极端情况下,也可能心中想一套,嘴上说一套。由此看来,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复兴似乎应该寄希望于从流于口头表述的“哲”重返注重心灵深思的“”,也就是说,使“哲学”复归为“学”。

究竟何时起中国学者开始接受并使用“哲学”这个译名?据陈启伟先生研究,中国学者黄遵宪在《日本国志》(1887)中谈到东京大学的学科设置时,曾使用过“哲学”这个译名;先生也是较早接受并引进“哲学”这一译名的中国学者之一。他说自己“丁戊之间,乃治哲学”。所谓“丁戊之间”也就是1897-1898年问。毋庸置疑,在普及这个译名时,起了较大作用的是梁启超先生。变法失败后他亡命日本,在那里创办了《清议报》和《新民丛报》,发表了一系列译介西方哲学的文章,使“哲学”这一译名很快成为报刊上的常用词,也成了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定译。

中国人以“哲学”译philosophy,也不过一百多年历史。由于一个突然的触动,当代中国学者开始思考:既然“哲学”是舶来品,那么,中国哲学究竟是否具有合法性呢?2001年9月,法国哲学家德里达到中国讲学,他的一个著名见解是“中国没有哲学”。随之,中国哲学界爆发了关于中国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大讨论。其实,德里达并没有贬低乃至否定中国哲学的意思,他想表达的是:中国并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哲学。换言之,他的观点不过是肯定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差异。

在我看来,关于中国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根本上是一个假问题。我们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即任何系统的文明都无例外地由四大板块组成。前三个板块是:宗教(包括巫术)、实证科学、艺术。至于第四板块,西方称为philosophy,而中国人在把“哲学”作为philosophv的定译之前,对第四板块有完全不同的

称谓,如“玄学”、“元学”、“理学”、“道学”等。这就启示我们,只要中国文明像其他文明一样存在第四板块,用什么语词(即概念)去称谓它,完全与合法性无涉。

有人也许会责问我:既然你认为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为什么又说它是“有意义的问题”呢?因为肯定合法性问题仍然有意义,是就中国文明中的第四板块,即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成果的形式来说的。这些论著在形式上是否具有合法性主要涉及以下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这些论著是否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学术规范?如果不符合,当然就是不合法的。举例来说,假定研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至少得参考国际哲学界公认的30个权威性文本,而刚在中国出版的某部研究著作只参考了其中15个。那就可以断言,这部著作在形式上不合法。第二个层面是:这些论著中关键词的含义是否得到明晰界定?假定某篇哲学论文有五个关键词,而这些词的含义都没有得到严格界定,这篇论文怎么可能传达出明晰的观念呢?显然,这样的哲学论文也是不合法的。

当代中国出版的哲学论著之所以常常在合法性上受到质疑,正是上述两层面的缺失所造成的。其历史原因是:一方面,中国的数学和逻辑学自近代以来都没有长足发展,而对英美的分析哲学,中国人又缺乏普遍兴趣;另一方面,近代以来自然科学发展上的滞后,也使中国缺失欧洲自笛卡尔以来追求确定性的传统,而辩证法思想的早熟又助长了对确定性的漠视。这样看来,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仍然有赖于对研究论著形式上的合法性的追求。对提问方式的反心133

自然的、未经深思的提问方式常常会束缚解答者的思路,甚至把他的整个思路引向错误轨道。

我们前面肯定了在哲学研究中不断追问哲学何谓的重要性,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已无批判地接受了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们发现,这个问题的提问方式存在严重偏失,正是这种偏失导致研究者对哲学的错误理解和阐释。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喜欢提问,但很少注意自己的提问方式是否准确。但是自然的、未经深思的提问方式常常会束缚解答者的思路,甚至把他的整个思路引向错误轨道。

那么,哲学何谓的提问方式究竟有何偏失呢?加以比较就会发现,What is philosophy?源自日常生活中的What is this?(这是什么),而What is this?的提问方式则蕴含以下两个理论预设:其一,在以这种方式提问前,提问对象已然存在。比如甲指着桌子上的杯子问乙:Whatis this?乙回答:This is a cup(这是一个杯子)。这一问答过程表明,在甲提问前,作为提问对象的杯子已经摆放在桌子上。用哲学语言来表达,就是杯子已经“在场”(presence)。因而当人们把What is this?转换为What is philosophy?时,已经预设:哲学已经像那个杯子一样现成摆放在那里了。也就是说,这样的提问方式根本没有把哲学理解为一个生成过程。其二,What is this?体现的是知识论语境中静观者的提问方式。当西方人教小孩学知识时,会指着某个对象问:What is this?显然,这种提问方式关注的只是这个对象是什么,而全然不关心为什么这个被提问对象(如杯子、哲学)会出现在这里?它与人类的生存活动究竟有何关联?要言之,这种提问方式遮蔽了被提问对象与人类生存活动之间的意义关系。

既然源自What is this?的Whatis philosophv?的提问方式存在不妥之处,那么,如何以准确的方式提问呢?我们主张,通过建立“问题际性”(inter-questions)的方式,引入一个新问题来引导人们对What isphilosophv?的解答。这个新问题是:Why does human being need philosophy?(为什么人类需要哲学)显然,这样做是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Why这个疑问词与What不同,后者关注的是对象本身,即它究竟是什么,而前者关注的则是对象与人类之间的意义关系,即它究竟为什么存在。于是,我们建立了下面这个问题际性:“Whydoes human being need philosophy?-what is philosophy?”一旦这两个问题被连字符连接起来,它们就成了一个整体。也就是说,人们必须在第一个问题的引导下去回答第二个问题。事实上,正是这一问题际性使我们摆脱了传统、静观的知识论对哲学本质的遮蔽,而是从哲学与人类生存活动的关联出发,对哲学做出全新理解,即哲学乃是运用概念思维去探究人类存在方式及其意义的学问。

基于上述理解,哲学意识本质上就是关于存在的意识。海德格尔的下述分析也印证了我们对哲学的理解。在《黑格尔的经验概念》(1942-1943)中,海氏指出,德语名词Bewusstsein(意识)是由词根Bewusst-(意识到的)和后-缀sein(存在)构成的。假如我们把词根与后缀的关系理解为动宾关系,那么Bewusstsein的构词法已经暗示我们,意识根本上就是对存在的意识。哲学心133维演化的四种方式

只有自觉适应语言学的转向,当代中国哲学家才能与国际哲学界进行有效交流,当代中国哲学才能在新的对话和融合中创造新的辉煌。

对哲学史的深入研究表明,人类的哲学思维演化至今,大致经历以下四种代表性的思维方式:

一是独断论(dogmatism)的方式思维。这是在康德哲学以前,尤其是在哲学发轫之初的古希腊哲学家们普遍采用的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无论人们的感觉、思维器官,还是人们使用的语言都是可靠的,个别事物乃至整个外部世界都是可以认识的。不妨把这种思维方式称作“朴素的乐观主义的思维方式”。然而,当这种思维方式流行时,它已经受到三个不同方向的挑战:一是早期人类对许多自然现象,如风雨雷电、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等,还无法准确解释;二是巫术、宗教关于灵魂不死的神秘说教,甚至在哲学家中间还广有市场;三是某些思维敏锐的哲学家已经对人的感觉、思维器官和语言的可靠性提出质疑。比如,古代智者派哲学家高尔吉亚曾经提出三点异议:“第一个是:无物存在;第二个是:如果有某物存在,这个东西也是人无法认识的;第三个是:即令这个东西可以被认识,也无法把它说出来告诉别人。”假如说,第一、二条涉及对人类的感觉和思维器官的可靠性的质疑,那么,第三条则涉及对语言可靠性的质疑。显然,这种朴素的独断论思维方式无力回应上述严峻的挑战,它必然被新的思维方式所取代。

二是现象论(phenomenalism)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与独断论思维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认为自

在之物是完全可以被认识的,而前者则认为,尽管人们可以去思考自在之物,但它们是不可知的。这一由康德创立的现象论思维方式主张,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对象:一种是现象,人们凭借感觉和思维器官能够认识现象;另一种是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在现象论思维方式的语境中,自在之物由以下三个对象组成,即主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灵魂、客观上的最高统一体世界、主客观合一的最高统一体上帝。这种现象论思维方式的特征是,从不试图像独断论思维方式那样去认识自在之物,而是把认识局限在自在之物刺激感官时产生的现象上。这种思维方式充分体现出人类的谦恭态度,但它留下的最大疑问是:自在之物究竟是什么?正如德国哲学家耶柯比所评论的,由于对自在之物的兴趣,人们走进了康德哲学,但是,也正是由于对自在之物的疑问,人们又必定会走出康德哲学。

尽管现象论思维方式对人类思想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为以后的哲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但自在之物的谜语又促使人类超越了现象论的思维方式。

三是生存论(existentialisml的思维方式。为了探寻自在之物的谜底,叔本华做了如下比喻:在一个化妆舞会上,康德为了找一个舞伴而求助于一位女性。他们在跳舞时配合相当默契。舞会结束后,那位女性摘下了假面具。康德突然发现,她正是自己的妻子。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康德从未结过婚。叔本华只是借助于这个假想的意象表明,康德的自在之物非但不是不可知的对象,相反,正是他最熟悉的对象。叔本华告诉我们,自在之物就是意志,而意志乃是世界的本质,它在人的生命、身体和欲望中得到了最贴近、最充分的体现。这样一来,叔本华把在康德那里停留在遥远的彼岸世界的自在之物重新带回到人间。

肇始于叔本华的生存论思维方式从根本上颠倒了传统思维方式。按照传统思维方式,人的理性和认识是第一性的,意志和欲望则是第二性的。叔本华则告诉我们,人的意志和欲望是第一性的,理性和认识则是第二性的。理性和认识从来不会任意去思索一个对象,它们思索的永远是自己的意志和欲望所指向的对象。即使理性和认识拥有丰富的想象力,这个想象力也永远是围绕着自己的意志和欲望而展开。

生存论思维方式的巨大贡献是,揭示了人类思维永恒的秘密,即思维始终是围绕意志和欲望而向外伸展的。乍看起来,思维似乎是完全自由的,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系着一条意志和欲望的绳索。在叔本华之后,尼采、海德格尔等进一步改造并提升了这种思维方式,使之在当代精神生活中拥有广泛的影响力。然而,这种思维方式也有自己的阿基里斯之踵。因为与其他思维方式一样,它也必须借助语言而被表达出来。只要人们对语言与人类生存活动之间的意义关系还不甚了了,那么生存论思维方式不但不可能通过语言充分彰显出来,还可能处于被语言遮蔽的状态中。

篇(7)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

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篇(8)

注释:

1、 本文选自作者《契接中西哲学的主流——牟宗三哲学思想渊源探要》(原《从逻辑思辩到哲学架构——牟宗三哲学思想的渊源与进路》第一部)第四章第二节的第一部分,标题有所改动。

2、 〈牟宗三先生学行事略〉,蔡仁厚,杨祖汉主编《牟宗三先生纪念集》,台北:东方人文学术研究基金会,1996(民国85)年版,页2。

3、 此话原为牟宗三1931年住云南大理文化书院时所讲,以后写入自传,是为与熊十力和唐君毅的关系所作的历史定位之论。见氏著《五十自述》,同前,页100。

5、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前,页86。

6、 吴森〈论治哲学的门户和方法〉,见氏著《比较哲学与文化》(一),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78(民国67)年版,页189。

7、 参见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牟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1。

8、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上,页107。

9、 同上,页102。

10、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讲话〉,见氏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5。

11、 同上,页188。

12、 对此,可能会使人产生疑问,因为熊氏在致韩裕文的信中明确地说:“汝非天才也,吾望之者,取其笃实也。甘受和,白受采,忠信可以学礼,笃实可以成学。吾年六十以上,一向无人可语,聪明过汝者,非无一二,然恐终不离粗浮之痛耳。吾舍汝,其谁望矣?汝不自发真心,只作得一世俗所谓好人,吾之学其已矣,此方先哲意思无可托矣。吾年已至衰境,向前日月,能有几多,此可念也。”(熊十力《十力语要》,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页320~321。)这段话中的“非无一二”中的“一二”是指唐君毅和牟宗三。唐在他的自述中曾提及此事,可以为证。他说:“故熊先生尝与友人韩裕文函,谓吾与宗三皆自有一套,非能承其学者,而寄望于裕文。”〔见唐君毅〈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后序〉,黄克剑编《唐君毅卷》(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之一),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页920。〕熊氏原没有选中唐或牟为衣钵传人,而是选中了韩,认为韩虽不及前二人聪明,但却“笃实可以成学”,他担心前二人“终不离粗浮之痛”。相比之于韩,唐牟在哲学上已各自有一套。(此是熊氏的担心所在,因为如是,则难有精进,不能传熊氏之道。)那么,牟怎么成了熊氏的衣钵传人呢?因为后来(1947年),韩留学美国,英年早逝。这可能是使熊氏不得已而一改初衷,把衣钵传给牟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另一方面,牟氏也曾写过信给熊,说:“老师的学问传不下来,您要靠我去传您,否则您是传不下来的。”(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一文,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牟的话自是有些狂妄,但也道出了实情。看来,熊氏最终也只能把衣钵传给牟了。大致上讲,情况可能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牟成为熊氏哲学的衣钵继承人是历史事实,早已为当代新儒家所接受。

13、 仿琼斯和弗洛姆描述荣格与弗洛伊德的关系。见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页56 。

14、 见蔡仁厚《牟宗三先生学思年谱》,台北:学生书局,1996(民国85)年版,页85。

15、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台北:《鹅湖月刊》,第11卷第5期(总第125号),1985年11月。

16、 《原儒》上卷于1954年春起草于北京十刹海寓店,中秋脱稿,翌年印有百部。下卷草于秋天,至1956年夏初脱稿,印存如上卷。1956年冬,全书再印,作为初版行世。

17、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同上揭书,页264。

18、 陈荣捷〈当代唯心论新儒学──熊十力〉(陈瑞深译注),见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421。

关于《原儒》一书是否标志着熊十力的基本思想或态度已经改变,或它是否改变了《新唯识论》的基本论旨,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牟宗三、陈荣捷、刘述先、姜允明等都认为从《原儒》一书看熊的基本思想或基本态度没有改变。(刘的观点见〈先父刘静窗先生与熊十力先生在晚岁通信论学与交往的经过〉,刘编《熊十力与刘静窗论学书简》,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姜的观点见其《从〈原儒〉看熊十力的内圣外王》,收入氏著《当代心性之学面面观》,台北,明文书局,1994[民国83]年版。)徐复观的学生翟志成于1987年在台北召开的“国际孔学会议”上发表〈论熊十力思想在1949年后的转变〉一文,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史论》(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 [民国82]年版)一书,批评了陈刘二先生的观点,称陈是“全不变论”的代表,刘是“外王学转变,内圣学不变论”的代表,而提出“外王、内圣俱变论”的观点。又于1992年在《当代》杂志第76~78期刊出〈长悬天壤论孤心——熊十力在广州(一九四八~一九五0)〉。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学史论》(同上)一书。翟文发表后,在海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对他的观点,刘述先先生作出了反驳的回应(见刘述先〈对熊十力先生晚年思想的再反思〉,台北:《鹅湖》,1992提第3期〔总第201号〕)。此外,郭齐勇先生亦对翟文进行驳正(见郭齐勇《为熊十力先生辩诬-评翟志成〈长悬天壤论孤心〉》,“第八届国际中国哲学会议”论文,北京,1993年8月,后收入会议论文集,见赵向东主编《中国智慧透析——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及未来展望》,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并又写了《翟志成“审定”之〈熊十力佚书九十六封〉纠谬》。)此外,余英时先生也对熊氏发表过有关评论,认为熊氏与梁漱溟是极少数能在压力下坚持原则信仰的人,但是就熊而论,他在《原儒》中把周礼比附成社会主义,又在《乾坤衍》中把古代的庶民比附为无产阶级,虽是“不得已的适应”,但也多少反映了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那种“社会主义理想”的“炫惑”。(见余著《陈寅恪晚年诗义释证──兼论他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页19。)

19、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同上。

20、 同上。

21、 同上。

22、 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1991年5月。

23、 见牟宗三〈一年来之中国哲学界并论本刊〉,《广国民日报.哲学周刊》第43期,1936(民国25)年6月24日。

24、 参见同上。

25、 牟宗三〈中国人的具体感与抽象感〉,《宇宙旬刊》5卷2期,1936年。

26、 同上。

27、 同上。

28、 同上。

29、 同上。

30、 同上。

31、 同上。

篇(9)

    “和谐”社会观在中国由来已久,中华民族由于其独有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特质早在远古时代就十分注重天与人、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如今和谐社会观已经深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方面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为了全面了解“和谐”世界观的产生发展以及实际意义,我们有必要找出中西方和谐观的共性和差异,从而能够相互学习和互补,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一、“和谐”观的起源

    “和谐”的思想做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东汉文字学家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和”字左“禾”右“口”,解释为“相应也”,引申为互相唱和的意思;而“谐”字在《说文解字》中原作“魅”,从禽皆声,指音乐和谐,引申为和合、调和之义,指各种乐器、音符、音调间的配合与统一,造成和谐的氛围。《左传·襄公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在中国的古代典籍中,最早将和与偕二字连用是在《尚书·舜典》中:“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偕,无相夺论,神人以和。‑[2[后来史伯提出了“合实生物”的观点,即:“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他认为,一味地寻求“和”而放弃个性,不能达到真正的“和”;只有承认相对的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寻求共同点,达到“和”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此后和谐的思想被许多学者进一步深化,如儒家的中庸思想就是“和谐”思想在现实生活中运用,“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他们更进一步指出“和谐”的具体标准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将和谐的标准更形象化。可以说“和谐”思想贯穿于儒家文化的始终,是中国文化的特征也是其精髓所在。

    在西方哲学里,希腊语“和谐”一词,源自动词“harmozein",意指“适合一起”,也被译为“调和”或“和谐”。西方的和谐思想源自于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数和谐论”,他将数视为万物的本原,认为一切现象和规律都出自于数,宇宙万物的和谐即为数的和谐,即服从数的关系。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和谐的另一种早期认识是音律和谐,认为音乐中音调和琴弦的长度之间存在数的比例关系,不同音符之间的合成与流动,遵循一定的数的比例关系时就构成了和谐与美;和谐同时也表示由太阳、月亮和恒星构成的宇宙体系的合乎比例的运动,在运行中发出不同的音调,构成宇宙的和谐。自苏格拉底开始,“和谐”思想被引人社会领域和人文领域,从而产生了西方社会政治领域中的“和谐社会”思想。柏拉图提出了“正义即和谐”的社会观,认为社会和谐的根本基础在于正义,这种正义的实现就在于社会各等级之间各守其位,各司其职,互不僧越。应该说,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卢梭等政治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论”,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和谐”到新自由主义思想家格林的“政治和谐”以及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始终贯穿着一种对社会和谐的多层面思考,但其核心的哲学等式是和谐等于正义。这是一种社会存在的“本质和谐论”。

    二、中西方和谐观的内容

    1.人的心灵之和谐

    心灵和谐指一个人能保持内心的安宁平静,不为外物困扰。只有心灵和谐才能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才能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和睦相处,才能在工作生活中以清醒的头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难题。

    在中国,“和心”的概念很早就被提出。《吕氏春秋·适都篇指出:“乐之务在于和心。”仁的学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儒学又被称为仁学,仁者爱人,即广泛地施予仁爱之心,所以说里仁为美,是心灵和谐的内核。而儒家把修身内省看成心灵和谐的方式和手段,他们把“内圣外王”作为理想人格的标准,状黝中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儒家内圣外王的概念也有其独特的发展脉络,孔子强调君子人格,孟子强调大丈夫人格,荀子强调成人,宋明理学时期强调“孔颜乐处”,可见,自古以来中国人都十分重视内在之和谐。

    在西方哲学中,心灵的力量历来也被给予重视。苏格拉底认为哲学的对象,不是自然而是心灵,是自己,认识自身中的善,即人的德性。而他的学生柏拉图则认为,理念之所以有可知性,人的心灵之所以有认识理念的能力,都是“善”给予的。只有保持德性,保持善心,才能做到心灵之和谐,从而能够正确认识周围的事物。休漠提出了“人性”的两大原则,即同情原则和比较原则,同情是人类灵魂的交感,是情绪和情感的传达,是观念到印象的转化。同情能够超越个人自我的圈子对他人利益和公共福利产生关切的情感,这是德性的重要来源,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2.人与社会关系之和谐

    和谐社会是一个大的范围大的概念,它需要小范围的和谐概念来支持。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体谅和宽容,如若事事计较,势必会引起争执,事实证明很多社会问题都是因为小事情而引起的,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防微杜渐。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的细胞,它的稳定与团结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我们在提倡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强调建设和谐家庭。人与社会之间由于社会法规和道德约束,也充满着重重的矛盾,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矛盾,将是保持个人和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国儒家文化以“仁”为其核心,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人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倡导通过“仁”的德性修养将作为外部约束的“礼”内化为内在的、自觉的道德规范,达到仁者的境界,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大局的和谐性,而忽视个性的独立,以“礼”约之。

    与此不同的是,西方文化强调差异性、多样性、多元化、非中心化,尊重他者,加强对话与交流成为当代人类社会重要的思想观念和处理社会事务的实践准则。西方形而上和谐哲学观落脚到实现和谐社会理想的途径主要是偏重于探究和谐制度的设计,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来解决社会的不平等、不和谐、社会利益矛盾,消解混乱和冲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无论是马基雅维利的君主权术思想还是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思想,无不强调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制度化。他们普遍把社会的和谐看作是利益的均衡和社会等级结构的协调,认为法律、财政、税收、教育等制度和社会规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强有力保障。在这种和谐社会观理念的深刻影响下,西方国家普遍建立相当完备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非常发达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表达各种利益和要求的密如蛛网的社会组织。同时,当代西方国家还普遍开展了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研究和探索。西方这种和谐哲学观看到了和谐是对立和斗争中的和谐,突出了其改造性与发展性的特点,但忽略了和谐同时又是包含着统一的和谐。因而,这种完全依靠强力实现的和谐,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普遍的持久的和谐,只能是局部的和短暂的和谐。

    3.人与自然关系之和谐

    天人关系历来是中国传统文化探讨的一个焦点,而在当代,科学的发展给自然带来了很多灾难性的后果。因此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话题。

    在中国,“天人合一”指的是人与自然即人与其所活动的客观物质对象、条件等达成和谐的相处方式,这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主体活动的对象或客体之关系的和谐性理念。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命题,这个问题在当代的焦点是,人类有无可能既不破坏自然又从自然中获取其生存和发展的必需资源。中国人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来已久,天人合一并不是最初的提法,最早对于天的重视是要追溯到儒家的“赞天地之化育”,此后孟子又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的命题。尽管其提法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共同表现出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和与自然谐调的一致立场,共同构成处理、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儒学选择。

    在西方哲学中毕达哥拉斯首先提出了“整个天是一个和谐”的观点。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在肯定和谐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立和谐观”,认为自然是从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他说,他们不了解如何相反相成,对立的统一,如弓和竖琴。“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完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而产生的。”他从朴素辩证法的高度探索了造成和谐的原因,认为和谐是对立的和谐,没有绝对的和谐,万物是和谐与不和谐的统一。毕达哥拉斯的天体和谐论也是从宇宙万物的状态出发,强调作为本原的“数”之间的关系和比例的运动变化产生和谐,和谐产生秩序。后来,莱布尼茨则把“单子”之间的和谐说成是上帝预先安排好了的。黑格尔批判了这种和谐预定论,提出宇宙万物是通过矛盾运动走向和谐的。他认为和谐是包含差异和对立的和谐,和谐是一个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运动过程。

      三、中西方和谐的原则

      1.中国和谐观的原则—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作为一种伦理学原则,是由孔子提出来的。“和而不同”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儒家的理想人格观、文化观、方略观等等,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与同在这里的重要区别,在于原则性。承认原则性,就是承认差异,有差异性的统一才是“和”。就是说,只有善于协调、统一各种不同的分歧意见,又能形成新的意见,最终达成共识,而决不是盲从附和,这样的人才是君子;而小人则不能正确对待不同和分歧,只会盲目附和,去追求毫无原则的统一,因而也就形成不了新的共识。所以说,“和”与“同”是两种不同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态度,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思想道德境界。真正的团结不是没有意见分歧、思想交锋的一团和气,而是通过不同意见的交流、对话、切磋、讨论,从而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容忍,协调统一,和谐互动。

    《中渤上讲:“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正是中华文化海纳百川、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法宝所在。当今社会的文化建设,既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中国数千年形成起来的传统文明,又要面对高新科技浪潮的冲击,还有急剧动荡的世界局势,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文化自觉”到实现“和而不同”,必须处理好几个“要”和“不要”的问题:要充满自信,看到中华文化极其丰富的优秀成分,同时,要敢于正视中华文化中也含有许多的糟粕成分,因而既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要自觉吸收外来文化中对我们的文化建设有益的东西,而不要希望全盘西化;要宏扬我们的传统文化,而不必强调我们才是唯一,等等。这样,才会使我们的新文化既具有浓厚的民族性,又具有高度的智慧性。

    2.西方和谐观的原则—契约理念

    西方的契约理念最早源于古希腊哲学和罗马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16至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又将契约观念由经济观念阐发为一种社会和政治的观念。契约的思想和逻辑远远超出经济关系的范畴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促成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转变,西方社会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理解社会契约思想是把握契约精神内涵和实质的关键,社会契约思想首先由古希腊的伊壁鸿鲁提出,而后经霍布斯、洛克发展,由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推向顶峰,最后罗尔斯提出的公平正义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契约思想。社会契约论者认为,在国家建立以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有着自由而平等的天赋的自然权利,可以追求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自然状态缺乏法律的约束和公共权威的管理,人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难免会发生冲突和争斗。这样,人们通过缔结契约将自己全部或部分自然权利让渡出去,交给一个公共机构,形成公共权力,并且服从于它,于是国家就诞生了。但是,如果公共权力不能保护或侵害了人们的权利,人们有权终止契约,重新缔结新的契约。那么,契约精神就是指蕴涵在契约关系和这种社会契约论中的反映平等、权利等等的一系列规则,这种规则最大限度地反映了人们的自由意志和利益需要,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契约精神逐渐内化成为西方人的一种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指导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政治和其他活动。

    四、中西方和谐观对比

    基于以上对于东西方和谐观的介绍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中西方哲学所讲和谐的核心问题不同

    西方哲学史上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到中世纪宗教哲学,再到近代康德、黑格尔,后现代哲学家等,他们对和谐的理解都源于对正义、善、自由和幸福的追求,其核心问题是正义、公平。中国哲学关于和谐的核心问题是怎样追求融合,对于融合的追求产生出和合精神,是一种内涵的不外显的精神,最终集中于和合问题的提出。

    2.中西方和谐观其核心价值观不同

    中国文化注重探讨集体主义,西方文化注重个人主义,中国文化的和谐思想是整体思维的呈现,注重的是全体性的融合,协调。而西方文化中的公平和正义,正是从个性角度出发,注重的是个人利益的平衡。

    3.中西方思维方式不同

    中国哲学的理念是一种泛泛的概念,缺乏一定的量化标准,相对来说具有不确定性,中国人的思维呈现出大而化之的特点。而西方哲学是一种量化思维方式,无论是对于数之和谐的重视,还是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都体现出西方人注重细节和确定性的特点。

篇(10)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9-0-02

有不同的文化就有交流,历史上文化交流一直是丰富多彩的,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交流更成为人类活动的一大风景。不同文化进行交流中必然产生一定的碰撞或磨擦。文化比较研究就成为一门科学或学问。中西文化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中国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代表,西方文化以美国为代表。我们了解西方文化、认知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以有助于我们的吸收与发展。

一、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

中西文化比较,可以以各种基点出发论其异同,但“论文化必重观其大,且必视其所以相较者以为言,否则,无文化精神之异同可论。”[1]从总体精神上相较而言,中国文化是人文的,而西方文化则是科学的。在这里,人文和科学都取其广义,人文取艺术、道德伦理,科学则概指科学、法律。人文与科学的差别就是中西文化差别的根本所在。当然这并不否认中国人文文化中含有科学性,西方科学文化中含有人文性。“艺术的精神是借着具体的意象,传神活现,画龙点睛地表达一己的感受或价值判断,目的是价值的欣赏和创造。”“科学的精神是借着抽象的符号,利用分析的和实证的方法从而对事物做理智的了解,目的在寻求真理。”中西文化精神的差异可以通过哲学、科学、艺术、伦理表现出来。

二、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

(一)中西哲学的不同

西方哲学的研究对象也在于求知事物之理,但这事物之理为事物存有之理而非事物生存之道,因此西方哲学的研究对象为追求物之理、求知真理。然而西方哲学大多研究抽象的本体论如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说……康德的绝对观念等等。当然也要承认西方存在主义注重人的精神的一面,但影响较小,不占主导地位。

而且中国哲学的研究不用分析研究方法,而常用文学家的方法。文学家的目的在于求文章之美,多用比喻、铺排,所以中国的文化中修辞学和章法学很发达,而逻辑学、实证方法则欠发达。而西方哲学所用的方法则多用科学家的方法,界定概念,分析实证。因而归纳法、演绎法等科学方法较发达如圣多玛斯在他的神学集成里,对于每一个问题都有严密的界定,前后一律。

总之,中国哲学是人生哲学,人文哲学,注重实际人生,这一点在儒家哲学有鲜明体现。而西方哲学则在于形上学、认识论,相较于中国哲学,和实际生活不相关联。概而言之中国哲学表现的多是人文精神,西方哲学表现的多是科学精神。

(二)中国文化的艺术性与西方文化的科学性

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疏于科学知识。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几乎没有自然科学。中国历史上虽有不少科学的发明,但未形成像西方那样有意组成系统并且大规模推进的科学研究工作。中国的天文学、数学、医学都停留在直观水平上,且服务于实用的目;但又不是应用于生产实践,而是应用于占卜和迷信活动,如指南针成了风水先生最好的工具就是明证。但从另一方面讲,中国之科学则富于艺术精神。中国固有科学中的医学,其诊断之法有望闻问切,而把脉尤为最重要。医生之号脉,乃是以其生命之振动与病人的生命发生共感作用之一直觉的诊断法。此法实类似于艺术之移情活动。又如中国名扬四方的拳术,实是一种体育学;但是中国之拳术运动,多曲线运动,其回互往复、周旋进退,实近乎舞蹈艺术,如太极拳等。又如中国古代历法,逐渐与音律学之学合一,故称为律历。古所谓以十二律之管测气候之变化,即是以音乐之眼光观察宇宙之运行。中国动植物之学,成欣赏花鸟之学,亦源于此。中国政治经济法律之学,古皆统于治术名辞之下。治术之本,如制度之立,根于道德原理;而治术之运用,所谓默观风气,体合物情,见几而作,动合无形。皆一种善于移情于物,与物俱往,游刃于虚之艺术精神中

西方以幸福主义、个人主义为价值目标,这需要科学技术来保证,所以西方人重视知识,推崇理性,弘扬科学,热爱真理。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中说:“西洋近代文明的精神的第一特色是科学。科学的根本精神在于求真理。”古希腊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源头。古希腊文化有二精神:一为阿波罗精神,一为狄俄尼索斯精神,两者共同构成了希腊科学的根源。前者是米利塔学派及德谟克利特派自然哲学的源头;后者则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理哲学的源头,这一派尤其促进了几何学的发展。整个西方一直有科学的传统。很重理性的希腊人有“爱智”的训诫,甚至把以知性活动求得真理认定为最高幸福。斯多葛派以理性发现自然律之普遍性,用之于政治社会,遂有自然法观念,后世遂有罗马法;法律亦成了西方社会传统。近代西方培根又提出了“科学就是力量”的响亮口号。而另一方面,如果说中国传统科学充满了艺术精神,那么西方的艺术则充满了科学精神。如西洋画重貌似,重明暗,重远近之景观,所会物象,形界分明,如可握持,几乎科学家观测实物之精神。文学中多写实主义、自然主义,对现实做详尽、细密刻画,其根本精神为科学的。

(三)中国重伦理教化(秩序),西方重法律约束(秩序)

以自给自足的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中国宗法社会,以家族扩大为国家,形成家国同构的局面。血统联盟构成生活制度的基础,而血统联盟得以运转不是依靠法律制度,而是依靠以血亲意识为主体的礼俗习惯。在家族性的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一根情感的链子连接着,治理这样的社会最好是经由教化。梁漱溟说:“中国社会秩序靠礼俗,不像西洋之靠法律。靠法律者,是在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靠礼俗者,却只是要厚风俗。在民风醇厚之中,自然彼此好好相处。”所以古代中国,中国文化主要探讨自己行为的规范,而非对自然的了解,重视的是善的问题,而非真的问题,是人伦的问题而非自然的问题。道德学是显学,其他学科大都以其为起点和归宿。哲学、心理学,本与伦理学有密切之关系。我国学者仅以是为伦理学之前提。其他曰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学范围于伦理也;曰国民修其孝弟忠信,可使制梃以挞坚甲利兵军学范围于伦理也;攻击异教,恒以无父无君为辞,是宗教范围于伦理;评定诗古文辞,恒以载道述德眷怀君父为优点,是美学亦范围于伦理也。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论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

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个人主义为基点,以幸福主义为目标。但个人主义、幸福主义没有监督和制约就可能走向极端。为保证社会整体价值目标的实现,西方选择了法律。西方一直有法律的传统,西方传统认为社会是经由自然法、契约自由组合而成的。《罗马法》、“社会契约论”等等极大影响了西方社会。只有在法治原则的规范下,个人奋斗求得的幸福才是合理的,在西方社会,一切都受法律控制,靠法律调节,依法律办事。法律具有绝对的权威,政治权利也被纳入到法律的监控之下。在西方,民告官是很正常的,即使是总统也得遵守法律。近代西方更是自觉地把接受法律的惩罚当成犯人自由意志的必然要求。

四、中国文化的出路

中国文化的总体精神是人文主义的,西方文化的总体精神是科学主义的。但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西方文化不能仅只依靠科学与法律来维持和发展;中国文化也不能仅只因循旧的艺术与道德之路来成长。中国社会要发展,中国文化也要发展。那么传统中国文化的出路在那里呢?现代化是中国的必由之途,也是中国文化的必然出路。

(一)现代新儒家的文化主张

现代新儒家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问题上,关于文化建设问题的基本主张是“以人文价值统御科学成果”,无论中国或外国的文化建设概莫能外。现代新儒家一般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并承认这三个层面对于人类生活各有其意义。他们认真对中西文化坐了对比和研究。看到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发展了科学技术,在征服自然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满足;同时也注意到西方文化“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即西方在发展科学的同时,却忽视了人的精神价值,忽视了人对于价值理想的追求,从而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或这说“道德的迷失”,“形上的迷失”。他们认为西方社会自然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紧张、犯罪率的上升、精神危机的出现等所谓“西方之自毁”,都和科学与人文的不平衡发展有关。总之“今日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既是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不平衡”,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以人文价值统御科学的成果”他们认为“中国文化是在非宗教世界中,惟一强调人本身修养的文化”,而这一点主要是传统儒学对于人的道德修养的强调决定的。因此,现代新儒家认为,使“儒家式的人文主义”――以道德为本位的人文主义──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作为价值准则而发挥作用,就能够避免科学与人文不平衡的危机。

现代新儒家的文化主张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在今天也很有现实意义。但“现代化不能从内圣之学方面去讲”。由于他们在内圣与新外王之间过分注重内圣,注重精神文化的价值,强调几乎完全遵守传统儒家的成德之教,修身养性,塑造人格,实现其道德价值;并把传统“内圣学”升华到了超越时代,超越社会形态的“恒常之道”、“恒常之理”。这不仅从理论上看是不符合历史主义的原则;而且在实践中,当民族文化因深刻的社会矛盾而出现危机时,当它与同时代的先进文化形态相比在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一十分落后时,宣扬精神层面的作用,无疑是行不通的。况且由于认为中国文化“圆而神”,他们主张的“返本开新”的深层本质实是“由中国文化精神之圆中,化出方来”。主张返本开新即是回归到儒家的道统,以“道统”、“政统”为前提开出科学与民主之新,势不可行。现代新儒家所主张的新外王如何开出成了极难落实的问题。

(二)中国文化的出路

中国的文化出路在何方?毫无疑问,从广义的总体文化精神上说,中国文化要实现由人文主义单向发展转化为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双响平衡发展,在现当代尤其要强调科学主义的发展。从狭义的文化既观念文化的角度来看,当代中国文化要实现由传统伦理精神向现代民主精神、法治精神的转向。具体来讲:

1、由于中国文化的弊病在于缺少“知性”,所以首先要大力倡导科学精神,重视发展科学技术,普及科学知识;同时要继续高扬现代人文精神,提倡人文关怀,重视人文学科的建设。但决不能使当代中国文化分裂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极。

2、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又要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文化的“政道”不足,就要学习西方民主政治的优点,促使中国制度文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经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才会协调发展,中国文化才会正常发展。

3、要重视法制建设,倡导法的精神,培养法权人格;又要强调道德建设,提倡道德意识,培养道德实践主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在铸造法权人格的同时铸造道德实践主体,以保持文化精神的生态平衡。

4、既要接受外来文化中蕴涵的普世性价值,用以推进现代化事业;又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富有智慧和价值的因素,从而对现代化的理念作出必要的修正。总之要以开放的心态,自觉地把全球化蕴涵的普遍性与中国文化包含的特殊性有机统一起来。

篇(11)

中图分类号: B2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4-0060-03

对老子之“道”的研究历来是学术界关注的内容,随着研究的深入,对于道的认识和解读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大部分学者重视的是对道解说的分类或者尝试提出更具新意的解说。从宏观学术历史演进来看,对道的解读方式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西方哲学大规模传入中国以前,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并不追求对道作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道进行分类研究,对道的解说呈现出混沌未分之势;自至20世纪90年代是第二阶段,中国哲学深受西方哲学方法论的影响,研究者们把道进行分类,试图对道进行确定性和明晰性概念式解读,其中把道判定为唯物或唯心的研究方法尤为突出;20世纪90年代至今为第三阶段,受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学界对道的解读方法有了全新的视角,许多学者跳出了上个世纪片面追求明晰理解的怪圈,不再追求之前的明晰性,反而论证和解释老子之“道”无需清晰认识的合理之处。

一、正:道――混沌未开,物质与精神的互相渗透

“道”丰富的深刻内涵是从最初的“道路”之义引申而来的,其后又被古人发挥领会,拓展为必然性、规律性,道德、规范、原则等等之义。老子之“道”可以说开中国文化之传统,哲学之先河。[1]在对老子之“道”的研究中,古代的思想家们并未明确的对之作出唯心唯物的明确界定。传统意义上的老子研究是与中国古代哲理思想和历史文化浑然一体、密不可分的,可以说这种研究是在相对封闭的文化环境下完成的,没有外来的参照。根据资料记载对《老子》一书的注疏达到了三千余种,今天尚能见到的还有四百种左右,[2]从这些解读老子之道的材料中,我们发现对“道”的解说并不是清楚明白的,而是用另一种抽象概念来比拟的,如韩非的“万物之理”、淮南子的“覆天载地,始生万物”、王弼的“无名无形”的本体、葛玄的“大道无名,长养万物,不知其名,强名曰道”以及向秀和郭象的“无所不在,而所在皆无”等。

中国哲人将道解释的玄乎其玄,冯友兰先生把这种现象归结为古代哲学家独有的表达方式上,即可以理解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他所说:“由于中国哲学家习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而该表达思想的方式具有明晰不足、比喻暗示有余、意蕴深长等特点。“正因为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3]因此,在古代学者那里对老子之道的理解实则意妙不可言,道的不可言说性和不确定性是其一大特点。然而,这种不追求老子之道明晰性的解读不独是中国哲学家,在西方人眼中老子之道也是神秘莫测的。张祥龙教授指出,在西方的翻译家们出于类似的理由而将“道”译为“理性”、“精神”、“[概念化了的]逻各斯”等。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道”是一个意味着“终极实在”或“万物之所由”的主导词。[4]

中国古代先哲对老子之道的解读方法,孙熙国先生将之总结为“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他说:“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世界本体的一些基本范畴,如‘道’、‘气’、‘天’等都属于物质与精神互渗现象的概念,像这样类似的主导词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历史发展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至于为何没有区分物质和精神,孙熙国分析道:“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概念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在古代还没明确的抽象出这两个概念,以物质与精神何者为第一性划分出来的现代意义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实际上是不存在的。”[5]林诚教授也谈到:“在老子那里并没有对道的‘物质’和‘精神’属性有一个明确的区分,这也奠定了中国哲学思考问题的传统。在古代这种区分就是在希腊也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是很难区分为唯物论和唯心论的,老子学说亦是如此。”此外蒋重跃和周德海两位教授也认为古代学者对道的解读缺乏表达方式的逻辑性,通常“习惯意会和描述”,所以至今仍需要继续解读。[6]周先生用了生动形象的比喻:“这就像我们不能把‘人有头’、‘人有手’或‘人有思想’等命题,等同于‘人是头’、‘人是手’或‘人是思想’的命题一样”来进一步说明老子之道中的物质和精神互渗现象。[7]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古代的哲学家那里,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其哲学思想中都大量存在着“物质和精神的互渗现象”,老子的“道”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这种混沌不清的特点,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为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中国先哲们,对道的解释也就自然而然地说不清,道不明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人的解读方法相对于近代以来用西方哲学视角的解读方法而言既显得古朴自然,又带有不明分说的“落后性”。

二、反:道――追求明晰,唯心与唯物的难解之争

后西方哲学大量传入中国,由此西方哲学的研究方法被当成一个基本的参照系,甚至被奉为圭臬。学者们的基本思路就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术语、范畴这些“手术刀”来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肢解”,以求其明确性和明晰性。诚如刘笑敢先生所言:追求的是一种确定和明晰的道,并将学界对于“道”的理解归纳为四类:本体和原理类、综合解说类、境界形态说和贯通性解说。[8]

近代以来对老子之道的研究也很快抛弃了传统做法,转而参照西方哲学的方法,试图清晰地将道划分为物质的或精神的概念,由此展开来解析老子的哲学体系。在这种借用西方哲学思维来分析老子思想的研究视角中,唯物唯心的研究方法运用极为广泛。吕振羽在1936年出版的《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中最早提出老子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因为在老子生活历史时期是不具有产生唯物主义哲学的条件,“一个代表初期没落封建贵族,其自身并附丽在不劳而食的封建统治者队伍中的老聃,是不能发明辨证唯物主义”的。老子的“道是创造宇宙,统制宇宙的最高主宰”,是先于客观世界而存在的精神的东西。通过对老子哲学的分析,吕先生确定了其唯心论的哲学属性,老子的“道”的内容“并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神话的东西”,老子本人“不但是一个不可知论者,而且是倾向着有神论了”,“还是以一个唯心主义者而出现”。吕振羽以阶级属性、唯物唯心的分野来贯通研究思路,深深地影响着后来的学者以及该领域的研究。[9]唯心还是唯物的研究方法在当时学界盛行一时。

这样明确区分老子之道是唯心或唯物的文章很多,并在上个世纪学界形成了专门的讨论。例如胡瑞昌、胡瑞祥两位学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同样超越人的意识、又超越自然界的东西。建立在“道”的基础上的老子哲学,当然是与建立在“绝对理念”上的黑格尔哲学同是客观唯心论。但是作者又指出:“老子的唯心论,是包含着丰富的唯物论因素的客观唯心论,是充实了唯物论的内容,而倒立于唯心论上的唯物论。”这一说法的确与给老子之道所下的唯心定论从某种程度上又不相协调。[10]

针对学界老子唯心论的观点,不少学者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唯物主义的主张,如学者杨超等人的观点。杨超研究认为老子的‘道’,“在实体的涵义上是物质性的,在法则的涵义上是客观存在的,在二者的相互关系上,法则是实体所固有的,在与万有的相互关系上二者并不是离万有而独存的。”因此,尽管老子的哲学在社会生活的理解上存在着唯心主义的观点,但是,它既然在“精神对自然”这一最高的哲学问题上认为自然是原始的,他的本质就是唯物主义。“老子的唯物主义带有极端朴素的直观性质,因此,它属于古代唯物主义的历史范畴。”[11]

张磐石博士亦从多方面论证老子之道是物质性的,他首先指出:“古今中外有许多学者,或是沿袭庄子的观点,或是沿袭黑格尔的观点,把‘道’说成是精神性的,从而把老子哲学体系划归唯心主义阵营。这种见解不是根据老子原著得出来的,不符合老子原著的本义,是对老子哲学的歪曲理解,是强加于老子哲学的唯心主义的解释。”接着他对“道”作出了解释,即道不是脱离了物质的抽象的“理”,或脱离了物质的抽象的“规律”,它既是指世界本原,又是指运动规律。作为世界本原来说的“道”,是按规律运动着的物质。作为运动规律来说的“道”,是物质的运动规律。最后总结到:“老子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只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并且是不彻底的。”[12]

从上述争论中我们能够看出,无论学者是怎么充分论证老子之道是唯心的或是唯物的,但还是不能回避掉老子中与其相反的“不合情理”或“不彻底的”的内容。换一句话说,这种勉强把老子之道归属哪一方的研究不仅让很多学者感到有些格格不入,还让他们又不得不无奈地对老子解说中属于一方的存在进行自圆其说。唯心唯物的界说是为了追求道的明晰性和确定性,即想说清楚和弄明白老子之道到底是什么,归属哪一类。但是这些研究无一例外带有一个基本的参照系,那就是“西方中心论”,即用西方术语框架来解释老子,这样一味的对老子之道唯物、唯心进行界说,对老子之道生搬硬套的研究思路是一条没有结果的不归路。

实质上,套用西方哲学概念范畴的研究方法是用一种俯视的态度,并没有对老子一种平等的待遇。因此对老子之道的解释,总的来说是很牵强的,对道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张祥龙教授在《中国哲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一文中专门批判了西方中心论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单一产生的最大弊病是思想的贫乏和同质化……因此,要使中国哲学研究重获生机,就首先要在相当程度上恢复中国哲理思维的‘原生思想生态’,容许和鼓励多样化的研究方式,将对‘中国哲学’的理解非西方中心化。”[13]用西方传统哲学的方法对老子思想进行解读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而且也是违背马克思的分析哲学原则的。

三、合:道――中西合璧,多元与共融的高层回归

由于研究方法和理解视角的不同,所取得的结论也大相径庭。过去对老子思想的贬低或是有所保留的态度,在当今学界的文章中已有很大转变,对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们抱有更加包容的心态来对待老子,这也表现出当今学界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前处于学术思想逐步开放的新时期,对老子非黑即白的二元论解读看来是不可取的,之前以西方中心论为主导的解读老路已然行不通。正如张祥龙所说:对老子之“道”的研究必须改变方法和视角,使其多元化多样化,从而做到对老子思想正本清源,真正实现中西哲学思想的交流与对话。

目前的研究对于第二阶段研究方法和观点已经有所突破,对老子思想的研究已不在局限类似于道的归属问题。孙熙国认为:“道”具有物质属性,但并不是纯粹的物质一般的概念;“道”具有精神属性,但并不是纯粹的精神一般的概念。[14]但“道”究竟是指什么呢,新时期尤其是从在近几年的研究论文来看,这个问题的答案逐渐变得丰富多彩,千姿百态。许多作者的对道理解不再是追求明晰性和确定性,反而去论证认识老子之“道”混沌的合理性,即老子之道所指的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是复杂的混含不清的,连老子本人也诉说不尽的。石义华教授的《老子哲学本体论的价值向度》文中明确提出:对于老子的本体论,无论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实体化的读解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而这种解读方式始终在理论上存在着自相矛盾之处,是对老子的误读。要摆脱这种困境必须转换思维方式,对老子哲学本体论进行价值性解读,把老子哲学看作以价值为本体的道德形而上学。老子哲学的价值性或非实体性体现在“直觉体悟的思维方式、解构主义的言说方式、自然天真的存在方式、实践理性的超越方式等四个方面上。”[15]

部分研究者从西方后现代思想中的解构主义视角出发,对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作出新的诠释,探讨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的非理性特征及其意义,王家传教授为其中成员。他指出:老子的目的并不是要揭示宇宙万物的本原以及万物的运行规律是什么,而是想借‘天道’的名义来阐述他的关于‘人道’的思想。“从后现代主义视域来看,老子不是要为万物建立根基,而是要解构万物的根基。在老子那里,作为万物根基和规律的‘道’只不过是老子为了宣传他的思想而虚设的东西,而这种虚设的‘道’也并不具备作为可靠根基的条件。老子关于‘道’的思想具有浓厚的后现代主义色彩,非理性、反讽性、非逻辑性、策略性、不确定性、游戏性和诗性等是老子思想的重要特征。”[16]这种另辟蹊径的解读方式让人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老子之道,从而得出了耳目一新的结论。

有些学者专门论述道本身,认为老子所说的道并非是具体个别的此道或者彼道,而是道自身。彭富春先生的《论老子的道》文中将道的解说不清的现象归结为:“道自身既是有,又是无,是有与无的同一,亦即存在与虚无的同一。”而且总结出道与此相对应的许多特性的共同点为“道自身存在即虚无的本性”。在道与语言的关系上,作者认为“道和语言之间存在一种无法克服的矛盾。道无法形成语言,它只是在语言之外。同时语言也无法表达道,它只能是道的遮蔽。……道自身拒绝走向语言。道隐无名,道不自言。”作者认为道既不是感觉的对象,也不是学识的对象。对于作为虚无存在的道,人们必须放弃感觉,超出感觉,寻找另外通达的道路。[17]

张祥龙教授把老子之道喻为终极处境中的构成之道,指出这种根本意义上的有与无就“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这里的同并非“同一”,而意味着同出一个终极形势,共同构成一个能与此终极形势相合的原发生境域。“它处的‘环境’恰是一个能让它存活生长的天势。老子认为,如能观其复,守其一,则天地为我父母,万物为我护神,焉有不长生久视之理?至德之感天动地,是势之所为,并非‘迷信’。”道既非原则,亦非另一个更高级的实体世界,而就是这个人生世界的顶级形态、自然形态。[18]

上述诸如石华义、王家传、彭富春和张祥龙等学者从后现代主义视角的解释使我们看到了与以往不同的老子之“道”,道的不可言说和不可认识性越来越得到学界的认同,与之前的追求道的明晰性和确定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自近代以来,西方人一方面用老子来对比基督教,认为其有别于“神启宗教”,是沉醉于自然的精神和智慧;另一方面,试图用老子来克服自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的传统所产生的弊端。而后现代的解说方式正是一种反西方传统哲学的方法,这或许就是老子的思想在当下学界普遍得到认可的主要原因。

窥一斑而知全豹,从以上三个阶段的论述可以看到,学界对老子之道的认识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研究过程,它需要不断的否定,在肯定中获得否定,在否定中取得进步。而这正好体现出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精髓之一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一规律认为人类的认识是一个反复和无限的能动反映过程,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的,而在实质上是前进上升的,并且是一个无限发展飞跃的过程。它在自然界、历史和思维等领域具有普遍性,并广泛地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9]笔者认为,学界对老子之道的认识过程可以理解为肯定阶段(正)、否定阶段(反)和否定之否定阶段(合),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这样看来,中国学界对老子之道的研究历程显然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趋势。相对于中国古代哲人的不为定性和归属的解说,现阶段的解读是更为合理的更高层次认识的“回归”。

在这一规律的指导下,学者们以更为开放的胸襟和平视的视角去理解老子之道的真谛,对老子之道的研究就是一种多元与共融的、的智慧之道。随着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的转变,对中国哲学的理解去西方中心化也渐渐在学界达成共识,正如张祥龙教授所说,当下多元和共融的解读方式是实现中西“对话”、恢复中国哲理思维“原生思想生态”的可行之路,只有这样的认识才更为合适,这将改变方法上的主奴关系和中国哲学非西方中心化的理解。在这样新思维的引领下,中西合璧,相得益彰的中西“对话”之梦已不再遥远,而在视野下对以老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研究必定在当代和不久的将来重获生机、大放异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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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冯友兰著,涂又光译.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2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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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胡瑞昌,胡瑞祥.老子的哲学是唯心论[J].哲学研究,1955第4期,第142页至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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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孙熙国.论老子对“道”的三重规定及其哲学启示[J].哲学研究,2001第10期,第35页至37页.

[15] 石义华.老子哲学本体论的价值向度[J].理论探讨,2011第1期,第55页.

[16] 王家传.后现代主义视域下看老子关于“道”的思想[J].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