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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0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金融支持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金融支持论文

篇(1)

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实证检验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经济增长效率进行计量分析。本文选择了2007—2013年各年数据,对这两个时间序列取对数以后,建立回归方程:Zt=θ0+θ1t+λt(t=2007,…,2013),其中t代表全国人民币贷款取对数以后的序列,Zt代表GDP取对数以后的序列,再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参数估计,得出:从上述结果中可以看出,模型拟合情况较好,拟合优度达到0.976,t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结果为显著。DW检验可以确定不存在序列自相关,因此我们得出一元线性模型y=0.039+0.758x。该计量模型结论为,全国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GDP将增长0.758%。根据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对GDP增长效率进行实证检验和全国人民币贷款对GDP增长效率的实证检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GDP将增长0.615%;全国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GDP将增长0.758%。从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高于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14.3个百分点。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效率可以参照上述结论即全国金融支持经济增率高于长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金融支持经济增长效率14.3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区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一)银行资金逐利性,影响金融供给效率追逐利润实现效益最大化是银行作为企业的本性使然,效益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客观上要求银行将服务重点集中在实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和行业。而扶贫开发的目标和重点是发展能力脆弱的贫困人口,讲求的是公益性,与银行的“喜好”背相径庭。前些年国有银行“洗脚进城”便是一个实证,银行的“嫌贫爱富”一度造成城乡金融供给严重失衡。以四县(市)为例,据统计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实体金融网点仅0.7个,不及城镇四分之一,有25%的乡村仅拥有离行式金融自助点、金融便民点等虚拟金融网点。同时,上级行对信贷严格管理考核机制也让县级行很无奈。如农行明确规定惠农卡农户联保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2%,否则予以“停牌”处理。据调查,目前吉安辖内有3家县级农行因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触及“红线”而遭遇业务“停牌”。在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中,要让银行再次“脱鞋下乡”,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见效慢、收益低的农村贫困地区,与其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弱化了其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二)保障机制缺陷性,影响金融创新效率贷款追偿难,信用环境不健全,导致银行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影响了金融产品创新,如2009年井冈山市厦坪镇一兔子养殖户以房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井冈山市支行申请贷款20万元,此笔贷款是该行开办的首笔涉农贷款。2010年该养殖户因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中行向当地法院提讼并胜诉,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收回该笔贷款,导致该行上级部门中止了其开办农户贷款的权限。在这种残缺的风险保障机制下,银行往往独自承担信贷风险,对支持扶贫开发项目顾虑较大。

(三)激励措施滞后性,影响金融的配置效率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罗霄山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等,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前瞻性地对新一阶段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目标和更高要求。据了解,新一轮扶贫攻坚中,四县(市)预计扶贫开发总投资160亿元,需银行配套投入信贷资金70亿元。为了调动银行资金,国家及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但总体而言相对笼统且难以落实到位,尤其是地方政府出台的信贷投放激励措施往往因财力不足而无法兑现。众所周知,扶贫开发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服务对象广,如果激励扶持措施迟迟到不了位,则难以调动银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金融政策支持效率。一是出台差别金融政策。建议国家针对集中连片扶贫地区专门做出“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安排,尽快出台专门的扶贫信贷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贷款规模调控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增强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的能力。二是加大信贷“窗口”指导力度。人民银行可考虑专门出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开发的信贷投入力度。三是加大优惠政策激励力度。建立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激励机制,出台扶贫开发金融创新专项激励制度,对符合创新条件、为扶贫开发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创新项目给予激励政策等,同时对金融机构用于扶贫开发贷款的营业收入实行减、免营业税。四是适当授予基层行业务权限。建议金融机构总部改进现有的管理和考核方式,给县级分支机构适当的贷款审批权和金融产品创新权限,并在扶贫开发方面出台信贷倾斜政策,增加基层分支机构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二)提高扶贫资金供给效率。建议整合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力量,将中央、省、市安排给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技扶贫资金、林业扶贫资金等资源进行集合,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这块“巨石”,以其乘数效应来满足扶贫开发巨额的资金需求。比如,遂川县1:8的贷款模式值得借鉴。2009年,遂川县财政局、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基金担保+农业信贷+政府贴息”信贷新产品(又称1:8贷款),并选择信用基础好、产业有特点的珠田乡黄圹村、草林镇冠溪村、大汾镇红太阳社区、堆前镇鄢背村进行试点推广,银行按互助社所募集担保基金的8倍比例发放贷款,且在额度内可以进行“二次融资”、“三次融资”,极大地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4年6月末,4个试点村已吸收社员436户,筹集担保基金270万元,其中扶贫办拨入资金40万元,累放贷款3500余万元,支持了428户农户发展金桔种植、农产品加工、生猪养殖等特色产业,户均实现增收5000余元。

篇(2)

1.1模型介绍

1.1.1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传统的经济计量方法是以经济理论为基础来建立描述变量的模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建立的模型,通过对所有内生变量滞后值回归分析,以估计内生变量的动态关系,避免了经济学先验理论的羁绊。VAR(p)模型的数学表达式。

1.1.2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是包含协整约束的VAR模型,常应用于具有协整关系的非平稳时间序列建模。如果上述VAR(p)模型中yt所含有的k个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且它们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不包含外生变量xt的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数学表达式为。其中的ecmt-1=%Tyt-1是误差修正项,反映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T是协整向量。系数矩阵&反映变量之间的均衡关系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将其调整到均衡状态的调整速度。Γi是系数矩阵,所有作为解释变量的差分项的系数反映各变量的短期波动对作为被解释变量的短期变化的影响。

1.2变量选择

1.2.1城镇化率(UR)本文采用人口城镇化率(UR),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来衡量农村城镇化水平,该比重越大,说明农村城镇化水平越高。

1.2.2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占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NXF)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使用NXF作为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评价标准,比例越高,支持力度越大。NXF=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底余额/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1.2.3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指标(NXD)本文采用农村信用社每年年底的存贷款余额之和占GDP的比重(NXD),作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指标。NXD=(农村信用社存款年底余额+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底余额)/GDP于是,可以知道本文中yt列向量就是向量[UR,NXF,NXD]T,后文就是以此向量建立VAR和VEC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的。

1.3数据说明文章收集了我国1981-2011年之间的年度统计数据作为样本,所有样本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历年的《中国金融年鉴》。尤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农村信用社近年来的改革,为了切实反映农村信用社改革前后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状况,数据将改革后部分省区的农村商业银行数据纳入其中。

2实证检验与分析

根据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实证分析需要,本文利用Eviews软件,对UR、NXF和NXD三个变量进行了平稳性检验、基于VAR模型的Johansen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基于VEC模型的方差分解分析。

2.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UR、NXF、NXD序列是时间序列数据,在建立模型进行相关检验分析之前,首先要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以防虚假回归等问题。本文选用ADF(Aug-mentedDickey-Fuller)检验来进行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由表1可知,原序列UR、NXF、NXD的ADF值均大于5%临界值,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UR、NXF、NXD都是非平稳序列。D(UR)、D(NXF)、D(NXD)在5%显著性水平下都是小于临界值的,一阶差分都是平稳过程,即时间序列UR、NXF和NXD都是一阶单整的。

2.2协整检验本文利用Johansen协整检验,检验UR、NXF、NXD协整关系。判断农村城镇化水平、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状况三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Johansen协整检验是在VAR模型中完成的,通过LR、FPE、AIC、SC和HQ准则选择VAR模型最优滞后阶数为2,即建立VAR(2)模型。在VAR(2)模型下对三者之间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见表2。表2说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UR、NXF、NXD之间存在且仅存在着一组协整关系。可以认为城镇化率、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2.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协整检验说明了UR、NXF、NXD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相互依赖关系,但不能确定三者之间因果关系如何。为此,本文基于VAR(2)模型检验城镇化率(UR)、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NXF)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NXD)之间是否有显著的Granger因果关系。结果如表3。由表3在5%显著性水平下: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NXF)、农村信用社发展状况(NXD)明显不能Granger引起城镇化率(UR);UR、NXD也外生于NXF;而UR、NXF能够Granger引起NXD,即农村城镇化水平、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Granger原因。

2.4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的估计经过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UR、NXF、NXD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于是可以建立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VEC模型估计结果为。可以看出,NXF与NXD的短期波动每增加1%,城镇化率将分别增加0.0016%、0.0186%。UR与NXD的短期波动对NXF短期变化影响分别为负和正。UR与NXF短期波动对NXD短期变化影响为负。从ecmt-1可以得出城镇化率、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是:UR=-0.4966NXF+1.6784NXD+0.1197。分析协整方程,从协整系数可以看出,长期内城镇化率与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之间存在反向关系,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并且由于正向作用系数为1.6784大于反向作用系数-0.4966,金融支持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在长期内的等量提高总体上能带来城镇化率的提高。

篇(3)

1.2信贷资金集中于优势企业从总体上来看,随着河南省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的资金规模也会越来越大,食品加工企业对银行贷款需求总量不断增大,但信贷资金主要流向双汇、三全这些资金富裕的行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匮乏,却难引银行眷顾,银行贷款旱涝不均严重制约了河南食品加工企业的均衡发展。同时,银行间为争夺有限贷款对象随意降低贷款门槛,加大了银行金融风险的隐患。

1.3融资方式单一贷款是中小食品加工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的主要手段,在资信等级评价中,中小企业达标难。而一笔贷款从资产评估到审批结束,环节多、时间长、收费多,审批结束资金到账时,往往已过了企业发展的最佳期间,不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小、急、频的特点。

1.4信贷时间短,难以满足企业长期发展需要银行对食品加工企业发放的贷款多是一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简单的扩大再生产,这种贷款期限短、风险低、回收期短、效益明显,企业不能用于技术的更新和改造,不利于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长期发展。

2改进河南省食品加工业金融支持的建议

2.1切实可行的推进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政府牵头、鼓励引入股份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河南扩充金融服务体系。农业发展银行加强发挥自身作用,拓宽商业领域,加大对食品加工产业和涉农产业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

2.2创新金融工具,开发信贷品种银行创新信贷品种,开发适合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信贷产品,同时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抵押形式,积极促进河南省食品加工业的发展。

篇(4)

二、货币政策层面与金融制度层面

(一)货币政策应该为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金融制度的供给也是影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事实表明,过度宽松的货币环境是助长投机因素的温床。如果在资产价格异常波动的阶段,即使对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资金也很有可能避实向虚,而不是真正应用于生产领域。

(二)货币政策调控不应使经济形成对货币的依赖。多年以来,中国的实体经济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放就乱、一紧就死”,经济下行时刺激政策出台、经济好转时刺激政策退出。目前,我国M2/GDP比率已经很高,意味着资金的产出效率明显下降,也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杠杆率较高。在此货币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两难抉择。

(三)货币政策要关注融资成本,运用相关工具进行调节。这一方面要求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资金价格改革,从而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准入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良性竞争,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通过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动员资金的能力。大力鼓励社会创业,使资本、科技与企业家精神充分结合。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确保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金融领域的简政放权,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三、监管政策层面

(一)从监管上杜绝层层加水、体内循环的问题。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即是很好的范例。在此之前,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产品和交易结构的复杂创新,银行信贷资产化身为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旨在规避监管。企业通过资金池等非信贷渠道获取资金,导致融资成本提高。此类问题必须从监管层面加以杜绝。

(二)信贷资金的监管应严格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坚持受托支付,避免挪用,坚决打击挪用信贷资金进行投机炒作的行为。

(三)注重高频交易的监管。随着技术的发展,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利用高频交易套利的行为。高频交易对于市场具有强烈的影响,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也有弊,需要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金融业务的延伸应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前提导向,禁入产能过剩行业,对于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应定向投放,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金融领域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交易结构复杂的创新产品,应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信息,监管者要充分掌握产品功能、设计原理及其风控措施,以正确作出引导、加强监管。

(五)探讨建立全国性资金流向监控系统,及时掌握信贷资金、银行表外业务、类信贷业务等各类金融工具融入资金的流向,以保证监管实效。

四、金融机构层面

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经济周期中始终保持稳健。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市场反应能力,抓住市场机遇,在支持经济实体的发展同时,提高壮大自身实力。二要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防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健全审慎经营机制,运用风险抵补措施缓冲经济周期带来的影响。三要不断开发金融技术,努力控制成本,延伸服务范围。四要坚持金融创新。创新始终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由此找准支持的对象、产业和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创新金融工具、设计出新型的融资方案,为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整体经济形成内生增长动力。

五、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及金融技术的层面

(一)加强金融基础建设。尽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便利。

(二)从金融基础设施的源头根绝监管漏洞。很多看似监管的问题实际上与金融基础设施有着很强的关联。比如,如果企业账户管理规范、绝大多数交易以及全部大额交易都通过电子渠道结算,资金流向清晰且有迹可循,则资金监控就较容易,防范信贷资金挪用的成本就会降低。又如,如果合同管理、发票管理规范,那么利用假合同、假票据骗取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篇(5)

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一是量身定做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政策,将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列入支持类,在担保条件、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文化企业设置有别于工商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块,制定版权质押贷款指引和并购贷款指引等等,为文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通过创新信贷模式实现担保形式多样化。商业银行应结合文化企业运营方式和特点,弱化财务指标考核,转变以机器设备、厂房有形资产为抵押品的传统担保思路,积极试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电影制作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联保互保贷款等,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扩大抵(质)押范围,丰富融资品种,解决文化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三是制定针对文化企业的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四是加强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部分文化企业正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现实,建立相应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措施,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来源于/

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

以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为切入点,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应做好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培训、辅导和推介工作,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方式融资,支持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迅速成长。推动文化企业引进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境内外资本以BOT等形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篇(6)

二、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存在的主要困难

第一,农村各种条件的改善需要大批量资金,但是基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支撑。我国城镇的发展经历了20多年,这期间中央、省市等各级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在城镇发展中,农村的大批量资金也进入城镇当中。但是当前,各级政府虽然在倡导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战略,但是我国对城镇的扶持也必不可少的。中央以及各级政府虽然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是投入有限,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的支撑。近年来随着医疗、教育等条件的不断改善基层政府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即使在上级政府的有限支持下也难以满足农村庞大的资金需求。比如说每一年一个县的农村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的开支非常庞大,每年耗费数亿元。如果要增加其它各种设施,大多数县级政府都无力承担。

第二,农村企业效益水平较低,薪资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与城市企业存在差距,无法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无法吸引农户放弃农耕,导致农村土地无法集中生产,实现规模化、机械化。薪资水平一直是吸引劳动力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我国劳动力大批量往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集中的关键原因。相比城市与农村企业,除了薪资水平无法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外,企业的工作环境、人文环境以及管理规范化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但是农村富余劳动依然很多。农村企业对富余劳动力吸引不够,导致大量劳动力停留在有限的土地中,导致小农经营的现状无法改变,也将影响土地的集中生产,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模式的实现,而这些是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

第三,农村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农户,信贷困难,满足率低,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不利于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近年宏观经济不稳定,农村许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但是由于规模小,资产有限,无法在正规金融机构实现信贷,而在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较高,生产的效益无力支撑,导致农村近年来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对于市场前景好的农村企业,由于信贷无法实现,融资不足,规模无法适时扩大,影响企业的发展。虽然近年来小额贷款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但是依然供不应求。同时对于农户来说,在没有关系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基本很难实现贷款。目前我国农村的信贷满足率不到40%,这还不包括一些有贷款需求但是没有贷款意识的农户。

第四,除了信贷业务外,其他金融业务发展严重不足,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风险的分散(保险行业发展不足),也不利于其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城镇各种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一方面可以降低意外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工具,也可以作为集中零散资金的融资工具,可以说金融业务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各种金融业务在农村发展严重不足。首先是保险业务。保险对于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来说越来越重要,可以有效降低意外风险事故,降低个人和企业承担风险。但是我国农村保险业务除了基本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生育保险、意外保险、大病险以及农业生产风险、企业生产风险等各种关乎居民生活和农村生产风险缺乏推广和应用。其次是金融投资与融资业务在农村的应用不足。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闲余资金越来越多,但是农村居民的投资意识却不高,一般存在银行等着贬值或者将现金留在身边,这样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改善城乡居民差距。实际上,农村闲余资金在增加的同时,农村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农户或者中小企业要扩大生产或者农户想从事非农活动,在自身资金不足时就需要向外融资,但是农村融资非常困难。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农村闲散资金和农村融资困难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农村金融业务发展不足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现状

为了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度,政策对农村金融支持在不断加强,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支持力度越来越大。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减免,如《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定向补贴和奖励支持。近年来政府对农村信贷实行贴息政策,即对常年亏损的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给予补贴的政策。同时为了引导引导金融资金进入投入到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经济转型和发啊站,对农村专项贷款实行贴息政策,例如自2008年起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费用补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2年财政部将小额贷款公司也纳入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试点,以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据统计,2012年中央财政向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定向补贴了36.21亿元,2013年已经超过了41亿元,增幅非常大。目前,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政策已经覆盖了所有农村区域。可以看出,政策上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程度越来越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支持依然集中在国有银行的涉农贷款定向补贴,针对个人的支持度较少,此外针对地区性银行的支持度较低;二是政策的实施与规定目标偏离,这是因为我国农村经济与县域经济的界限不明,很多银行将资金投入到县域经济而非农村经济中,但是其也能获得涉农金融政策支持;三是,虽然政府对农村金融支持的额度越来越大,支持范围越来越广,但是其支持资金相对于农村经济转型的庞大资金需求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而实际上,我国财政力量有限,仅凭政策补贴来实现农村金融发展满足农村发展需求的路径行不通。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依然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转型与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第一,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比较城市各种商业银行,随处可见,包括国有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地方性银行等各种规模的银行机构,但是农村的银行非常局限,主要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常少,其网点也非常少,这不仅影响农村的金融规模,也影响农村居民办理金融业务的便利性。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在县级以下区域退出。在1998~2007年,四大国有银行相继撤出了3万个县级以下机构,近年来撤并还在继续。当前商业性保险、证券、担保、信托投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空白。农村信用社成为勉强支持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主力军。第二,金融机构业务规模总量的不足。我国城市经济依然在稳步发展当中,其中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很多金融机构的资金集中投向了城市,而农村的配额非常低。例如我国农村的贷款额度,从下表可知。2013年我国农村涉农贷款余额大约为20万亿元,同比增长率才3%,而我国金融机构总的贷款余额为72万亿元,涉农比重为27.8%。也就说,我国绝大部分资金投向非农领域和非农区域。第三,我国农村金融业务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首先体现在贷款上。我国农村贷款不满足率达到72.4%,也就说只有27.6%的满足程度,大部分的农村贷款得不到满足。同时在我国农村借贷中,正规借贷(金融机构借贷)的比例非常低,为27.6%,绝大部分贷款需要依靠民间借贷来完成。大部分家庭因为资质不合格不会提出申请,而提出申请的有三分之一的可能被拒绝。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借贷的缺口很大实际上,我国保险等其它业务的缺口更大,只是由于没有推广,潜在需求没有被开发出。

(三)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与影响

第一,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血脉,是农村经济转型重要的资金来源。从农业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储备资金不足,如果要提高机械化水平进行扩大生产,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而农业生产风险可以通过保险等业务来分散。从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来看,虽然通过项目来实现,但是项目的实施基本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贷款来完成。目前基层政府入不敷出,很多提前支出也需要依靠金融机构来实现。从农村企业的发展来看,无论是中小企业扩大规模,还是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银行的参与。农村经济转型的任何方面都需要资金进行依托,而金融是资金的主导者,因此农村经济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发展。

第二,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方向。金融直接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这是因为金融的发展情况,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程度,是否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如果金融能够大力支持农村经济转型,能够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那么农村经济转型的实施速度就会加快。同时,金融业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方向,这是因为资金的去向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也就影响了农村金融转型的方向。例如,如果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量流入某个农村区域的水稻加工产业,那么该区域水稻加工产业在资金充足下会扩大规模生产,在加工技术上也能够大幅度提高,并且在加工需求下水稻种植需求也会大幅度增长。

第三,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目标和金融支持的方向是否匹配;二是金融支持的程度是否满足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要求;三是农村经济转型的战略和政府政策的正确性和匹配性。可以看出,前二者都与金融相关,并且是实施成功的关键。具体分析,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质量与效果的影响如下:金融机构与业务的丰富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后经济的稳定性,金融机构越多,其资金实力越雄厚,支持程度越高;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实施的顺利程度。近年来经济不稳定,金融不稳定,导致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不够屡见不鲜。如果农村金融发展不稳定,存在各种风险,那么其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也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就不能为农村经济转型提供稳定的资金供应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这将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顺利程度。

四、基于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农村经济转型环境的改善需要依托金融支持,农村经济转型的问题需要金融来协调解决,而农村经济转型的关键问题实际上还是金融问题。基于农村经济转型的需要,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笔者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第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构建丰富的、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问题应该从多样性着手,允许社会资金进入金融行业,以需求为基础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多样化金融市场。当前民间资金非常多,应该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放宽农村的金融供给,同时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规范,加强管理。

第二,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建立适宜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比如我国保险业应该针对农业经济设立各种保险业务,以分散农村生产风险。各种金融融资工具和业务可以适度创新,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和放贷能力。

篇(7)

(一)农业集约化经营逐步推进,规模化金融需求明显增多。2013年末,三明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9.9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0%,其中流转给170家农业企业7万亩、6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7万亩、1071家庭农场5.7万亩。相比常规农业,现代农业资金需求大成为集约型农业的基本特点,特别是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资金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

(二)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全方位金融需求增多。目前三明市已形成水稻制种、食用菌、茶叶、莲子等20条特色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条前、中、后各环节结合更加紧密。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涉农金融机构通过积极整合农业产业链,使原来分散的信贷主体相互合作、制约,农业产业链金融应运而生。

(三)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特色化金融需求增多。表现在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特色金融需求不断增多。截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05家、家庭农场1945个。

(四)农业功能向纵深演变,创新型金融需求增多。近年来,三明市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加速融合,逐步形成了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物能源农业、休闲农业和文化创意农业等多种新型业态,创新型金融需求逐渐增多。

(五)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金融需求增多。农业科技项目及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都需要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与普及也亟需金融支持。目前全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57家,农机作业服务面积98万亩,总收入达5500万元,已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一)涉农贷款稳步增长

“十二五”以来,三明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一是涉农贷款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2011~2013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420.74亿元、506.24亿元、585.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1%、20.32%、15.6%。二是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高。2013年末全市涉农贷款占比为52.16%,比2011年末提高1.64个百分点。三是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2012年、2013年涉农贷款增幅分别高于同年各项贷款增幅1.28个百分点和2.43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农体系初步形成

近年来,三明市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农村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各类金融机构并存、相互竞争的支农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面不断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1.正规金融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三明市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挥着主力军作用。截至2013年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97.72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33.79%;辖内农行、工行、建行、中行等四家大型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4.55亿元、70.75亿元、70.23亿元和38.9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重分别为16.16%、12.09%、12%和6.65%;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48.26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8.25%。此外,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支农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2.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补充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一般将客户定位于“三农”及小微企业,通过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和提供差异化的“三农”金融服务来实现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2009年三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至2013年末共成立19家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全辖各县(市、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共计33.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31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3.77%。3.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末,人保财险三明市分公司先后开展了水稻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森林火灾保及蔬菜种植和烟叶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目前,三明市“三农”保险的业务覆盖面和承保率居全省前列。其中,水稻承保218.64万亩,承保率达到99%;森林承保2421.46万亩,承保率达100%;农险综合赔付率50.73%,实现了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4.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进展。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6家企业在沪深股票交易所上市,其中永安林业、青山纸业、福建三农、福建金森等4家企业为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合计10.94亿元。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探索

1.着力支持农业集约化发展。一是不断深化和拓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林”资源。至2013年12月末,全市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等各类贷款75.73亿元,贷款余额31.78亿元,累计支持林业开发约1180.7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9%。二是推出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盘活“地”资源。截至2013年12月末,辖内明溪县、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86万元,沙县累计发放土地流转项目贷款1.51亿元,土地流转贷款贴息795.6万元。

2.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13年12月末,三明市金融机构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贷款余额达22.96亿元,增长49.07%。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余额分别为22.35亿元、5353万元、820万元,分别增长47.31%、174.37%、107.59%。

3.着力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三明市金融机构陆续推出订单农业贷款、果树所有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为农业前、中、后产业链条各环节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末,全辖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38.18亿元,同比增长9.78%;农副产品流通贷款余额8.91亿元,同比增长61.1%。

4.着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3年末,辖内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创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贷款余额1.2亿元,增长20%,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2.3亿元,增长29%。

5.着力支持农业农机化。三明市金融机构推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收益权质押贷款,对凡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农户给予优先信贷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末全辖农机抵押类贷款近3亿元,增长25%。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动性不足,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乏力

当前三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巨大。但另一方面,2013年末,三明市各项贷款余额1121.87亿元,居全省第8位,各项存款余额1197.47亿元,居全省第7位,金融机构贷存比高达94%,流动性明显不足,无法充分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导致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较之全市金融机构贷存比普遍高企,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分行贷存比仅24%,其农村资金“抽水机”的角色仍未改变。在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将资金投放于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从而弱化了对风险相对较高的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

(二)组织体系不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合力不强

一是银行体系不够完善,竞争性、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尚未形成。目前辖区银行业机构不多,农发行、兴业、中行等尚未实现各县(市)全覆盖,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也有待加快。二是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2013年末全市保险密度为1276元/人,保险深度为2.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茶业、花卉、水果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还未开发。三是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全市仅4家涉农企业成功上市。

(三)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金融对接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

1.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三明市较早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及农村住宅抵押贷款,但因《物权法》《担保法》有关限制性规定,这类贷款模式在实践中推广难度较大。由于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涉农企业、农业大户往往难以获得充分的银行贷款支持。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存在运作不规范、财务不健全等问题,客观上导致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的脱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3.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产业链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大,辖区金融机构推出的信贷产品往往停留在小范围试点和个别品种的推行上,并以支持单个项目或服务某一领域为主,可复制推广的信贷产品较少。

4.农业基础设施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耗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介入,而政策性银行受限于资金规模,支持能力有限。二是金融机构信贷方式创新受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制约。如辖内宁化县集体持有91%以上的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造成承贷主体无法落实。

5.农业农机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农机具抵押率不高,一般不超过50%。同时,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因自身实力不强、产权不清晰或运营管理方式落后,难以符合银行信贷发放标准。

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及政策扶持体系,以顶层设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消除农村融资担保法律障碍。一是积极推动《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真正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二是完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健全农村土地产权登记、流转制度,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促进土地抵押市场及土地金融的发展。三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土地金融制度及监管体系,明确由政策性土地金融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业务,保障土地抵押业务的规范性及农民生存权益。

2.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效应。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助、风险补偿、保险补助等方式,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议允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性大额贷款利息收入适用营业税免征政策,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农村信用社同等税收待遇。

(二)有效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

一是金融机构要大力组织存款和挖掘内部资金潜力,通过新增存款或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及授权授信等信贷政策,不断拓展资金来源。二是当地人民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再贴现额度,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辖内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三是争取在沙县农村金改区放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贷比例限制,加大当地贷款投放力度。四是地方政府要加强与域外银行合作,如通过银团贷款、协议贷款等战略合作方式,引进域外资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项目。五是加强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强化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监测考核。

(三)加快培育各类金融载体,完善多元化金融支农体系

1.做大增量与盘活存量,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银行体系

(1)做大增量,加快引进和增设各类金融机构。一是积极引进区外银行,吸引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三明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加快完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建设,鼓励和引导中行、兴业银行、农发行尽快到网点空白县设立营业性机构,支持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三是尽快实现村镇银行辖区各县(市)全覆盖。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推进“互助资金”模式的村级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

(2)盘活存量,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支持农发行深化改革。以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为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扩大辖区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鼓励邮储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三是加快辖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四是拓宽民间资本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五是深化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形成“可持续、能复制、易推广”的现代普惠制农村金融制度示范样本。

2.拓展农业保险功能,强化现代农业风险保障一是创新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品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和覆盖区域,试点开办茶叶、毛竹、花卉、水果等具有当地特色支柱性产业的特色农业保险。二是完善保险补贴机制。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三是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四是引导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五是积极推动中央和省政府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积极借力资本市场,拓宽现代农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拓展现代农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逐步由高度依赖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方式转变。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场外市场公开挂牌与转让。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三是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为主,引导社会闲散资金,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而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提升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对接成效,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

1.提升金融与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成效。地方政府要加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推动各县成立土地信托公司,建立土地、宅基地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平台,确保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着力解决农业集约化经营贷款需求。

2.提升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产业特色鲜明、运行机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要创新推动订单、存货、仓单质押等权益类贷款种类,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三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增加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提供一定利率优惠,满足其差异化资金需求。

3.提升金融与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大力推广农业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二要探索推动大额农贷发放和管理办法,重点满足特色优势农业重点产区、重点加工区和商贸流通区的信贷需求。

篇(8)

良好的信用能够为开展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提供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较差,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不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会恶意负债,骗取信贷资金,之后通过申请破产倒闭来逃脱债务。这就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很难建立起良好的信誉,信贷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一般不会作出正面预估,同时就更不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中小企业贷款难,很大程度上在于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调查发现,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首要原因是,中小企业无法提供资产抵押;其次是中小企业无法让一些信誉好的企业为其提供保证,以及银行对企业所处的行业现状不满意。

(二)政策制定不科学,执行不到位

金融部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体制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这些政策的服务对象多是大中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有益的并不多。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金融主管部门对于中小企业虽然也有政策上的扶持,但大多都是空头支票,或者敷衍了事。温州作为中小企业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同样面临此类问题,近年来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等文件,但在执行的过程中银行也会想尽办法进行规避。中小企业在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渠道融资的情况下,要维持其经营发展就必然要寻找方便、灵活、条件较为宽松的融资方式。由此,民间融资发展就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

二、吉林省民间融资发展及对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

(一)吉林省民间金融发展现状

吉林省民间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由于民间金融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我们分析吉林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数量及比重,从而对吉林省的民间金融规模进行研究。针对吉林省的投资现状,2003年—2014年间吉林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比重从65.3%下降到25.4%,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存款余额的增长率慢于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增长率。排除了实物和证券投资的一部分影响,分析发现,近年来,吉林省民间金融正在逐步发展。小额信贷公司、典当行等正规民间金融机构正逐渐兴起,吉林省民间金融正逐步向规范化前进。吉林省民间金融发展具有以下新特点。

1.民间融资逐步呈现出专业化趋势。由于民间融资为个人及中小企业提供极大的便利,这一金融行为已在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使得原来“见不得光”的民间金融逐渐向专业化金融机构发展。并且由于正规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行为日益严重,使得中小企业必须选择更为便利和快捷的方式进行资金的融通,在一定程度促进了民间融资流动更加活跃。

2.民间融资行为渐趋理性,信誉程度逐渐增加。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强劲,并且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扩大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与此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违约成本不断增加,使得一部分民间闲置资金转而进入实体经济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3.民间融资借贷手续灵活、简便。民间借贷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包括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

(二)吉林省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经济的影响

1.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市场环境的影响。尽管有组织的民间金融机构数量日趋增多,但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资本不充足,经营范围窄,风险集中,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则会发生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同时它们也没有像正规银行那样有国家作为最后的贷款人。以吉林省部分典当行为例,虽然目前资产质量都很好,但是由于经营范围受到极大限制,严重依赖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因为人们对其信用有一定的质疑,挤兑风险比较大。并且由于民间金融机构不能够有效地分散地区的风险,又没有国家信用支持,所以它们对于风险的化解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挤兑的风险较大,并且一旦发生挤兑行为,会导致资金流动性变差,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危机中小企业的生存。

2.民间金融影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决策措施。民间金融的隐蔽性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通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从而进一步放大对于中小企业错误决策的损失。因此,需要提升融资的科学性评估。对吉林省地区的调查也同样存在着民间金融干扰宏观经济调控,在新一轮宏观调控实施以后,民间借贷利率明显上升,规模大幅增加,使得一些即将面临倒闭的企业得以继续生存和扩张。然而,一些人利用能从银行取得借款的便利条件,向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发放高息“贷款”,从中赚取利润,对银行资金构成了一定威胁。由此可见,一方面民间金融绕开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强烈的趋利动机很容易导致资金聚集在房地产等高回报行业,形成资金的无效配置,使得一些高技术产业难以获得充足资金进行研发,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缺乏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容易导致风险的失控。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储蓄存款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干扰了金融秩序国家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详细统计分析,如果大量社会资金在金融部门体外循环,金融监管部门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容易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状态的准确判断。

(三)限制了中小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中小企业对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为我国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机会,而中小企业又凭其灵活、发展迅速的优势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并在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在我国主要是民营企业)离不开资金的保证,而这其中作为主要融资渠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足够的数量保证则是中小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学者徐伟、郭为运用金融活跃度来衡量区域民间金融,他们将金融活跃度定义为各地区私营企业数量与当期全国私营企业总量之比。公式如下:金融活跃度=各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当期全国私营企业总量*100%他们认为,在区域民间金融发达的地区,人们创业的机会相对较多,该地区的私营企业数量相比之于金融不发达地区可能更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的就更大。由此也可以推出,民间金融活跃度大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吉林省与吉林省金融活跃度对照表。由表1可见吉林省的金融活跃度一直较低与浙江省,因此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层度较低,吉林省中小企业带动地区经济的作用较差。

三、吉林省民间融资支持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合理监管制度

首先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和组织存在的各种风险在于缺乏政府主导的监管,如出台“民间借贷人管理条例”明确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主体以及民间借贷活动范围和民间借贷活动方式,争取将民间借贷活动早些纳入法律规范。政府应在加强民间金融监管的同时,应进一步降低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来从事借贷活动,鼓励大型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比如在技术研发方面。

(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

虽然吉林省很多中小民营企业的规模较小,融资数额也较小,但是其融资次数较多。若其完全依靠正规金融获得贷款,那么企业无法及时地获得资金进行周转。正规金融机构给中小民营企业提供小额信贷的审批程序较为复杂,花费时间较长。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中小企业就错过了许多发展的机会。因此,政府有必要引导和规范不具备高利贷性质的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成为专门的小额贷款机构。这些机构对中小企业来讲,门槛低、手续简便、利率和期限灵活,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也能够促进民间资金的有效配置。在民间金融相对发达的温州市,民间资本非常丰富,交易活动非常频繁,并且当地的中小民营企业主很容易接受符合企业发展的新事物。在政府适当的政策鼓励下,吉林省可以向温州学习,成为“天使投资人”,引领吉林省“天使投资市场”的发展。这样的措施既丰富了面向中小民营企业的民间金融服务层次,又改善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质量,利于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共生关系,向互惠共生模式发展。

篇(9)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化进程面临包括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创新文化环境营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与特征

1.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

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内涵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指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另一种是指以创新驱动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本文认为应把两者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得出创新型城市的科学内涵是:以城市内部创新要素为支撑,最初是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逐渐形成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实现建立在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之上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双赢发展)。

1.2创新型城市的特征

创新型城市是相对于传统城市发展形态而言的一种新的城市发展形态。因此,它拥有一些处于传统发展形态的城市所不具备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是设计创新型城市建设蓝图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基本方面。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创新性是创新型城市的最基本特征。这种创新性主要表现为城市发展观念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对于城市内部而言,这种创新性表现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综合创新,其中科技创新包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城市创新的核心表现形式,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是城市创新的基础和保障条件。一个城市只有具备了创新性这种基本的特征,才有资格被称作为创新型城市。

(2)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具体来说应包括科学化的创新管理调控体系、多元化的创新要素投入体系、高效化的创新活动服务体系、制度化的创新人才保障体系。这四个子体系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以保证创新的顺利进行,共同促进产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可持续性。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型城市必然具备可持续城市的发展特征,这种可持续性表现在几个核心层面:一是可持续的城市经济,能够持续的创造就业与财富;二是可持续的城市社会,能够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三是可持续的城市环境,能够建立协调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可持续性为特征的创新型城市兼具“生态城市”特征,即: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可持续性既是创新型城市的一个核心特征,也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和目标。

(4)创新型城市的集聚性。集聚性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特征,创新型城市集聚着大量的关联程度相当紧密地创新性产业和企业。同时,创新产业和企业的集聚带来了专业化创新人才的集聚,而专业人才集聚在一起,又进一步激发了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热情,有利于新思想和新技术的产生。这样,创新产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就出现了一种自强化机制,推动城市经济良好发展。

2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素构成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城市系统中许多创新因素的支持,特别是各因素之间的整合和协同支持。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种因素中,金融支持因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型城市的金融支持,从性质上可以分为政策型金融支持和市场型金融支持两种类型:一方面,创新型城市需要的金融服务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基于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企业创新活动,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另一方面,创新型城市还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即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以及制定和贯彻政策等方式,引导创新型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导向,从而体现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倾斜,促进创新的成功实施。从以上两种金融支持的类型,我们可以得出金融支持条件的主要要素构成:

(1)政府。从美国奥斯汀和西雅图,印度的班加罗尔、芬兰赫尔辛基等许多著名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在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对城市金融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具有组织和领导功能,如:政府制订城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确定城市金融业阶段性发展目标,组织、引导和协调各金融机构等;其次,政府具有对各类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和推广的功能,如:对外进行宣传,定期举办国际或国内金融论坛,为国际、国内金融人才搭建交流平台等;最后,政府具有金融服务功能,如:完善金融机构发展的配套体系,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等。

(2)金融机构体系。建立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它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达成城市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从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中国人民银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政策依据;政策性银行往往是创新型城市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商业性银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许多产品,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利于城市建设中的风险分散和风险担保等。

(3)金融市场体系。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能够高效率地聚集、分配资金,有效地调节社会资金的配置,并且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完整的金融市场应该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每个市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都不可缺少。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资本市场的作用尤为重要。如:货币市场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达到资金的高效率利用;资本市场里的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为城市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证券市场为许多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渠道,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等。

(4)金融服务及配套体系。创新型城市既需要各种投融资服务,也需要其他丰富多彩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诸如信贷、保险、信托、证券发行和交易、金融衍生交易、风险投资、票据、担保、融资租赁、外汇管理、货币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征信服务等。社会化的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在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服务机构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通过发挥审计、咨询、评估、监督等作用,保证创新型融资活动的顺畅进行。创新型城市建设也离不开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的支持。金融能否支持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有赖于金融法律制度是否鼓励金融创新,能否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和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3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机理

(1)金融支持系统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筹集资金的功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许多从事自主创新的企业存在着诸多金融支持诉求,这种诉求主要包括:一是资金瓶颈。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性的长期活动,其不确定因素多,资金需求大。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与平台而造成的资金瓶颈,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障碍。二是缺乏流动性。与其他投资不同,技术创新投资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而这导致了技术创新项目相关资源投入缺乏流动性。三是高风险对应性。由于技术创新项目本身的基础、难度和复杂性、外部市场等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技术创新过程存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对技术创新项目不感兴趣。金融支持系统的筹集资金功能就是使得通过开发设计一系列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提供投融资服务,为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和城市自主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金融支持系统的价格发现功能。技术创新过程涉及研发人员、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相关支持部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很多经济主体。技术创新顺利进行及其实现的基本前提是相关主体对于技术的价值和价格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并且在双方可以谈判接受的范围之内,而最终达成一致。真实的技术价格是在金融机构参与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竞争自然形成的。这种价格通过金融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向外界相关各经济主体传递,从而使这一“发现”的技术价格成为一种现实价格。这样,就为技术创新相关主体之间契约的达成奠定了重要基础,从而有力促进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

(3)金融支持系统具有分散风险功能。针对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在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支持系统可提供风险投资、私募、信贷、股权融资等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分散和转移风险,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而金融支持系统的该项功能就是使得技术创新风险发生转移和分散,以达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从而为技术创新的融资提供可行渠道,保证创新的成功。

(4)金融支持系统的第四项重要功能就是项目筛选。技术创新过程实质是一个包括技术创新方向的筛选确定、创业合作伙伴的选择、战略联盟对象的确定、融资方式选择、技术创新调整等的不断筛选择优的过程。所以,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内在机理之一,就在于金融系统能够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优选,择优汰劣。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优化配置过程。整个社会的资金在不断的项目筛选过程中,引导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5)金融支持系统的信用约束功能。技术创新主体在筹集到资金的同时,还要接受来自资金提供者以及金融市场施加的各种约束。一是来自股东的监督,包括风险投资者等在内的股东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二是来自债权人的监督,包括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三是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企业经营好坏影响其金融产品的价格,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四是来自社会的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也对企业形成有力的监督。这些监督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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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农村经济缺乏信心体系,信用环境建设落后。虽然今年我国提出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的政策,但是具体的实践中,农村土地经营权被抵押的现象还非常少,大部分金融机构不愿意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这样一来导致农民江南西信贷抵押的实物非常少,而依靠信用体系进行信贷的模式,又因为农村没有完善的应用体系而没有办法实施。

1.3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我国农村经济存在着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地区的农村经济最发达,而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则比较落后,对照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地区分布图:农村经济越发达的地区,金融机构就越多,金融政策就越完善,而且非金融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以我国温州地区农村为例,当地的民间信贷非常的普遍。而经济越落后的地区,金融机构就越少,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也就越少。

1.4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随着金融机构竞争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将营业网点布置在农村,但是他们的经营目的并不是为农村经济服务,而更多是吸取农村的流动资金,进而转移到城市经营网点,用于进行信贷业务、购买理财产品等,这样的结果是造成农村信贷投入越来越少,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很大的原因就是缺少真正为农村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农民的投资渠道比较缺乏。

2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的具体对策

2.1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首先放松农村金融管制,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主体。之所以造成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匮乏的主要原因就是金融准入门槛比较高,因此要加大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区域性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并尽快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其他资本的限制,赋予其在利率定价方面更大自;其次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推出机制。只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推出机制才能够将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稳定的金融机构推出农村市场,当然实施农村金融机构推出机制需要经过试点检验才能够实施。

2.2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农村非金融组织体系的存在与农村金融需求有着直接的关系,健全的非正规金融组织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非正规金融组织体系应该要合理的引导,从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的非正规金融体系法律法规;二是合理引导非正规金融体系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三是实施民营金融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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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进行在选择客户时他们热衷于国有大型企业,结果造成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即使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盈利项目时也很难在金融机构中获得融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不平等竞争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在制定经济政策时也会偏向于国有企业的发展,为国有企业发展开“绿灯”,而中小企业的审批环节也非常多。比如银行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会将企业的性质作为重要的考核评价标准,这样的制度不利于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1.2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

虽然近些年我国加强了对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但是相比我国中小企业强大的融资需求量,我国的担保体系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资产,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其缺乏具有一定价值的固定资产,这样导致担保机构向其提供贷款的动力不足。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分析

2.1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由于发展规模小,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这样导致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比较大,根据市场调查:能够存活1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数量非常少,而且因为倒闭而发生信贷违约率也不断上升,为此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其提供信贷支持;其次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信用等级比较差,金融机构很难掌握其内部财务信息;最后中小企业缺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主动性。由于向金融机构融资需要繁琐的手续而且他们每次融资的资金相对比较少,因此他们更加倾向于手续相对简单的民间借贷等非正规形式。

2.2缺乏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宏观环境

一是我国的相应法律规范还不完善。虽然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是由于该法律缺乏具体的条文规定导致政府的许多扶持政策没有落实到实处;二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完善。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主要以政府政策支持为主,缺少资本市场的参与;三是我国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的诚信信用数据库还不完善,导致无法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为其提供给担保。

3发展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思路

3.1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内部环境

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等因素导致其很难获得金融支持,因此中小企业要从内部着手:一是转变经营机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中小企业要通过体制改革、管理制度创新等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增强企业的信誉度;二是建立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三是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中小企业要想获得金融支持就必须要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树立信用至上的观念,一方面要诚信经营,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学习金融知识,对于自己的债务要主动承担,不逃避。

3.2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要加快银行机构的改革。银行机构是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机构,针对当前银行部门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分析,需要加强银行机构结构的调整,改变单独的所有制模式,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与银行竞争,实现银行产权的多元化。同时银行部门也要摈弃传统的信贷观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的80%的融资需求是通过民间机构实现的,因此规范民间金融机构对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要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操作流程等,同时还要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制裁与打击利用民间金融机构从事高利贷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