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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的性质和形态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主要可分为两类: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同质性社会通常表现为社会民众归属于共同的政治共同体,并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认同、理想信仰和价值追求;异质性社会中的民众虽然在信仰、价值和认同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依然能够谋求其基本的价值共识和文化理解。“家国”一体的制度安排和封建的自然经济构筑了中国传统的同质性社会形态,即:维系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的宗法血缘关系,不仅加固着君权与族权的联盟,而且也构筑着君主意志转变为社会意志的基本通道,从而使多地域、多民族的中国华夏大地形成了基本雷同的社会结构、伦理纲常及其可沟通的行为方式。这种同质性社会形态成就了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观念:既有西周的“敬德配天”、“修德配命”之说;先秦儒家的“存心养性”、“反身自省”的“内在功夫”;宋明理学家的“居敬穷理”和“省察克治”的“向内求索”;还有老子的“涤除玄览”、“致虚极、守静笃”、释家的“觉悟”、“渐悟”、“顿悟”;等等。无论是儒家主张的内省自身、格物致知以成圣贤,道家坚守的致虚极、守静笃以返璞归真,抑或是释家力行的净心觉悟以求“修炼成佛”,都在向世人澄明这样一种镜像: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修养虽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其“推己及人”的社会价值旨向,但终因其片面推崇“诵读经书”、“颂经参禅”、“坐而论道”、“三省其身”,以实现道德个体心性觉解的道德修养方法及其修养过程,就已然将作为人类道德实践活动方式的道德修养仅仅视为一种可以远离轰轰烈烈的社会实践,以内省、自责、内修、悟道为主要方式的私人生活领域的心性求索。这种与中国传统社会形态的同质化结构相适应的传统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依附性、内向性和精英性的文化特质。
依附性是浸透着中国传统道德修养方法、途径、境界及其全过程的基本文化特质。在“家国一体”和封建自然经济的中国文化传统氛围中,道德修养一般总是以位高权重者为引领、以长者匡正晚辈为秩序,从而为维持既有社会秩序锻造出一代又一代谦卑温顺的依附性“臣民人格”。其次,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的诸多之道,均以内向度的人性回溯为精神归宿。无论是主张抵达内心善的儒学,还是觉解或顿悟某种虚极境界的老庄学派,都始于人自身向善的欲望、执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的“内自省”的修身功夫,止于尽心知性,回复人之本性的境界。以儒家、老庄为代表的这种“为己”的心性修养之学,是一种向内用力,而非向外求利的道德追求。最后,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作为对人及其生命存在意义的终极目的性价值理解的推崇,有助于构筑并促进人生精神世界的完善和至善,尽管因其人生哲学基础具有强烈的精英主义倾向和权威主义依赖,对多数平民百姓来说它还只是一种具有某种虚幻镜像的奢侈品。
二、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转型社会的挑战
时至今日,社会转型的发展语境已经成为我们讨论一切中国现象,包括道德修养现象无法摆脱的时代背景。按照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关于人类文明进步的理论,我们可以将社会转型理解为是一种需要接受“灵魂的分裂”的挑战及对挑战的回应过程。[1]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社会转型的挑战已成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经验事实。以社会存在方式及其变迁的历史眼光鸟瞰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灵魂的分裂”情景中所直接承负的诸多挑战,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佐证。
首先,依附性的“臣民人格”遭遇个性张扬的挑战。在与传统伦理文化和人格范型相适应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中,民众个性在整个社会格局或者说漫长的封建社会演变中是个隐形而不彰显的存在体。产生并服务于封建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同质性社会结构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文化,无论是其原生形态,还是秦汉以后的流变形态,本质上只是一种奉行人身依附关系的、塑造模具式系列道德人格的宗法等级道德修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传统社会虽有本质差异,但在道德修养方法和途径策略上已然还是以一种国家伦理的“独特权威”继续强化着经过改良过的种种新型依附关系。由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所推动的中国现代化所带来的,以个性张扬和人的解放为特征的异质性转型社会,打破了同质性社会诸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之间的可通约性格局,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不可通约性的文化特征。换句话说,传统的依附性道德修养范型或系统对现代人的约束力日渐式微或近乎塌陷。异质性社会由于削弱甚至消解了外在于具体道德主体的唯一性、权威性规定,使道德主体得以赢得独立性人格以及自由价值的认知与判断空间,从而打开了传统道德修养被禁锢的封闭之门。
其次,内向性的“尽心知性”遭遇公共领域的挑战。作为传统道德修养根基的儒家伦理之目的在于追求个体之德的圆满,所谓“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荀子·劝学》)的“慎独”境界。与传统社会私人领域独大的状况不同,现代社会的政治民主、经济自由与文化多元不仅造成了德沃金所说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显界分,而且促成了公共领域的不断扩张。广阔的“公共空间”使现代人在自由与个性得以充分彰显的同时,发生着与私人领域之外的人、物、事之间更为密切的公共关系。然而如何与陌生环境共生、与不同人群共存、与时间流动共进?传统的以纯粹追求自我人格的心性觉解,或者片面局囿于对熟人领域的道义承诺为宗旨的“尽心知性”内向性道德修养体系已力所不及。人们生活世界所显示出的公共取向和公共意义,极大地拓展了人们对道德修养的认识论视域:在公共生活日益扩张的今天,我们不仅需要独具的个性、卓越的私人美德,而且更加迫切地需要基于现代公共生活要求,符合个体社会身份与公共角色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公共美德。诸如:基于政治参与所需要的正义感,基于人际交往所需要的平等、诚信、宽容、明礼守法,基于公民身份所应当具备的爱国主义、法制意识等等。显然,这种认识论的转向再一次撼动了囿于狭小私人领域的“尽心知性”的内向性道德修养的根基,从传统相对封闭的私人领域走向开放广阔的公共领域已成当代中国社会道德修养的选择路径。
最后,“成圣成贤”的精英道德遭遇公民道德的挑战。既推崇“天人合一”道德人格形上境界,又诉诸日常生活礼仪纲常,具有相对成熟和完备规范架设的,发端于传统同质性社会的中国道德修养体系,对于完善和拓展少数社会精英分子个体精神家园无疑有其一定的道德修养价值。但是,这种以“成圣成贤”为个体境界
的精英道德修养,既放逐或远离了仅以谋求有尊严地活着的广大民众道德主体的普适性资格,更遭遇经济成分多元、社会职业多样、地位差距拉大、价值取向多元的当代中国转型社会中所成长起来的公民道德的挑战。公民道德对“成圣成贤”精英道德的挑战既表现为对传统道德修养体系的怀疑、动摇,更积聚着一种建构合乎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生活方式道德修养体系的深刻的社会力量。
三、当代中国公民社会语境中的道德修养
中国社会是否已经进入了公民社会,这是一个需要采用制度性和组织性若干指标评价的实证的社会学话语,然而处于转型中的当代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公民社会,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愿望或猜想,而是一个确定无疑的社会发展的经验事实。30年改革开放在社会领域引发的根本变革,就在于其成就了中国社会由单位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深刻转型。尽管公民社会在全球范围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水平错落不齐,但它作为国家、市场、社会公众等不同力量处于一种平衡状态的异质化、公共化结构的社会形态,总是一个需要以民主、商谈、参与为其文化特质的社会。“一个公民社会就意味着这里存在着一部渗透着自由、民主和人权理念的宪法,众多充满着活力的民间团体,提供制约与纠错功能的健全的公共领域以及拥有公正、责任、宽容、善于对话、善于妥协、积极参与之精神与素质的普通公民。”[2]公民社会的上述文化特质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而且也渗透于道德领域,进而催生社会道德的文化转型。这种文化转型在道德修养领域将发生什么样的历史性变迁?它的独特之处在哪里?公正地说,对这个相当独特的道德文化,不仅从文明的层次上反思还很少,就是对其内部的相当精密微妙之处的解析也极为鲜见。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代中国道德修养及其转型,对伦理学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道德修养及其转型的特点、运作逻辑及其转型的研究应当成为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源泉。在这里,我们无意诟病传统的“心性求索式”的道德修养体系,相反,我们依然认为,“心性求索”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形态,因为,道德修养作为个体化的道德实践活动,产生于个人自我确证、自我肯定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但是,以什么样的方式、途径及其过程进行个体精神世界的道德修养则是社会的、历史的;当“心性求索”作为一种主体道德修养形态的合理性、合法性所依存的微观生存环境和宏观社会形态不再依旧,就需要对其进行适时的修正、完善,从而使道德修养体系得以形成与发展了的社会形态和人们的具体生存环境相适应的新型道德修养形态。笔者以为,“生活濡化式”的道德修养体系是与以“民主、商谈、参与”为文化特质的公民社会相适应的当代道德修养体系的可能选择。目的伦理学认为,道德修养不只是遵循规范,而是一种可能的生活方式。规范是为了生存,修养则为了生活,道德修养当以人为目的,指向人的幸福的生活方式。
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从业人员,防范行业不正之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中处理各种道德关系时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贯穿其中的基本原则是为人民服务,在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就是为用户服务,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职业劳动和社会主义的团结协作。在这个原则下,各行各业应针对行业特点,结合自己的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传统和职业责任,从本行业的要求出发,制定和发展各种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是群众的“自我改造”和“自觉锻炼”,要注意发动职工总结经验教训,对照正反典型,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并将其概括成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易记易行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成为从事该职业的人员自我约束的准则和行动的指南。这样就会产生巨大的道德效应,起到行政和法律手段所起不到的作用。
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社会生活领域中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也将随着发生变化,东西方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相互交流和交融日益增多,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必将随之转变,以适应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大学生是青少年中的重要群体,是青少年中接受和处理各种信息量最大,思想观念最为活跃的部分,其道德素质的形成和提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其状况如何,对整个民族的影响又尤为深远。通过对培养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的研究,进一步揭示青少年社会道德能力形成的规律和培养途径,着重探讨我国当前情况下,高校如何更有效地培养大学生的社会道德能力,以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道德能力的培养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目标
社会道德能力是指道德主体在面临社会道德问题时能够鉴别是非善恶,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并付诸行动的能力,也就是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社会价值观或原则处理社会道德问题的能力。社会道德能力是人的一种本质能力,又是人成功地完成社会道德行为所必需的心理特征。社会道德能力的基本要素包括社会道德认知、道德感情、道德意志等。社会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三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补充。社会道德能力是人的生存能力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社会道德能力培养的特征,就是将外在的知识,包括社会道德知识、社会道德观念通过受教育者的社会道德认知,内化为道德信念,经过社会道德实践再将内在道德信念转化为稳定的社会道德判断能力、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社会道德能力培养以社会道德知识为重点,同时十分注意其他科学知识对社会道德能力的影响和作用,把社会道德知识与其他科学知识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行教育,从而从更高的水平上提高道德素质。社会道德能力培养要十分注重社会道德实践,注重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分辨社会道德问题的能力、培养深厚的道德感情、磨练顽强的道德意志、养成正确的社会道德行为。社会道德能力培养的过程是一种终身教育过程,是一种呈螺旋式上升的教育与再教育过程,是一种在不断地由社会认知一社会践行一自我反思的循环中从量变到质变的教育过程。
中国大学生是中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未来各项事业的重要骨干和接班人,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道德能力,不仅是大学生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提高全民族社会道德水平的需要,是国家和民族应对社会道德新挑战的需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社会道德能力培养过程应该是一个需要学生理性和思维参与的过程,借助学生自己的智慧作出自主判断和决策的过程。要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道德能力,必须着力培养他们的社会道德思维能力、社会道德判断推理能力、社会道德决策能力、社会道德选择能力等,从而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思维方式,能够自觉地运用已知去对付未知,处理生活中面临的具体社会道德问题。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培养大学生的社会道德能力,面临着科技和社会发展带来的重要挑战。首先是网络文化的挑战,包括信息传播方式转变形成的挑战、教育方式改变的挑战。其次是市场经济的挑战,包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的价值观冲突、价值观的困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的调整。再次是知识经济的挑战,包括知识经济对教育主体的影响、对教育客体的影响、对教育介体(教育目的、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的影响、对教育环体(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等。第四是对外开放的挑战,包括道德文化复杂和多元性的挑战、道德文化变动和异化性的挑战、道德文化虚浮与躁动性的挑战、道德文化世俗与实用性的挑战等。只有成功应对这些挑战,大学生的社会道德培养才可能取得实际的成效。
二、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分析
(一)当前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社会道德认知的不足。这表现为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即在个体与他人或社会的关系上往往只从自我的立场出发,而不能从他人或社会位置去思考问题或处理问题的认知方式。这是导致不少大学生出现社会道德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道德认知能力的缺乏导致了严重的道德问题。2.社会道德感情的缺陷。道德感情既表现为对人的感情,也表现为对有关道德问题产生的道德焦虑。对人感情的淡薄和道德焦虑的缺失致使部份大学生发生较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3.社会道德意志的薄弱。道德意志薄弱也是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大学生中发生的一些非道德行为看,对一些简单的道理他们并非不懂,但却愿意采取对个人较有利、个人感到更舒服、更痛快的方式而作出了放弃遵从道德规范的选择。比如一些学生并非蓄意影响他人的利益,更不愿损害他人的利益,但在个人的愉悦需要和特定环境的作用下,也作出了放弃遵从道德规范的选择。
(二)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缺陷产生的原因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道德教育影响。学校教育以智育为主,与德育分离,突出智育而忽视德育,忽视认知能力的提高;注重知的培养,忽略行的训练。2.社会环境和家庭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人们道德失范与讲道德吃亏的现象强烈地刺激着这一代大学生,复杂的道德环境使不少大学生产生了道德困惑,道德信念发生了动摇。某些自身道德素质不高的家长,以其不健康的言行,在子女道德素质形成的过程中形成了消极的影响。即使是道德素质较高,但忽视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的条件受到家庭具体情况限制的家庭,对大学生道德能力的提高也会形成不利的影响。3.个人成长特征的影响。今天的大学生,很多都离不开家长的呵护,性格较为脆弱、怀疑、孤独、自我封闭。这种特定的情况很容易引起学生自我意识的混乱,从而引起一系列的道德问题。
中国是一个道德文化非常深厚的国家,在培养道德能力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在继承已有传统方法的同时进行创新,赋予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培养新的时代内容,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的培养
当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道德能力培养,要确立以下几个基本原则: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人不是机械接受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被动客体,而是作为道德活动的创造者和体现者的主体。培育大学生的社会道德能力,最根本的,是要确立大学生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必须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弘扬大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第二,内功培养与外功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像其他能力一样,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离不开理知识,同时还必须引导大学生把握用价值原则来解决道德问题的方式。第三,注重实践的原则。必须从道德认知做起,教育大学生以道德意识指导道德实践,使道德实践为道德意识的升华提供丰富的养料,持续不断地将道德实践内化为人的道德意识、把道德意识外化为道德行为。
对大学生进行社会道德能力培养,必须着力构建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培养的社会综合体系,创新大学生社会道德能力培养的机制,强化社会道德能力养成的实践环节。
一、中国法律援助的特点
法律援助制度又称法律救助扶助制度,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对经济困难、生理残缺、智能低下而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而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这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法律援助包括减免诉讼费在内在的整个法律程序的各个环节上为受援者提供的法律帮助。狭义的法律援助是指法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社会的贫困者、弱者、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同国外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相比,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中国法律援助物质保障的现实性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不同于资本主义法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我们的法律既规定了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实体权利,又规定了为实现平等实体权利所必须的平等程序权利,而且特别强调为实现这些权利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完善平等程序权利的实施机制,切实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以真正贯彻实现。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本质区别。总而言之,中国的法律援助虽然起步晚,但是起点高、范围广、后盾强,有保障,是一项大有发展的公益事业。当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中逐步探索、解决和完善。
(二)中国法律援助主体的能变性
在中国,法律援助是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行为。法律援助既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目前还缺乏大量的社会援助组织,没有形成稳定、可靠、充分的法律援助资金来源,而律师又已成为法律服务资源市场的竞争主体。因此,如果没有国家的全面参与和组织领导,单靠社会和律师个人的力量,要形成一种开展全方位法律援助活动的有效制度并维持整个法律援助机制的统一、有序运行,不仅是困难的,而且也是不现实的,而且还可能导致法律援助活动出现各自为政、孤军奋战、管理失灵、形式混乱、地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所以,我们的法律援助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这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特点,也是其优点。我们在确立法律援助为国家责任的同时,也没有排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援助活动。这种以国家援助为主,社会组织和个人援助为辅的法律援助机制,不仅体现了国家在整个法律援助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而有些国家或仅仅把法律援助强调为一种国家责任,或只认为法律援助是社会组织和律师个人的人道行为。这两种作法,或是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或易导致法律援助工作的失控。
(三)中国法律援助范围、对象和主体的宽泛性
首先,从中国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来看,包括如下:刑事辩护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其它形式的法律服务。而一些国家的法律援助则仅限于特定的刑事、民事案件的辩护及简单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咨询。
其次,从中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来看,只要是公民、法人确因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人,都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而许多国家则完全排除了法人和外国人的法律受援权。
再次,从法律援助的主体来看,中国法律不仅明确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应尽义务,而且还要求公证人员、墓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也应为维护社会弱者的法律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而在一些国家,法律援助被认为仅仅是公设律师的工作和少数具有正义感的私人律师的善举。
二、中国法律援助展现极为重要的现代社会价值
(一)实现和保障人权
认为,人权就是一切人,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就是说,一定社会中的一切成员或一定国家中的每个公民,不论其种族、民族、性别、语言、、政治主张、财产收入、教育程度等状况如何,其所受到认可和保障(主要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的能够实际拥有的实然权利和应当拥有,但因目前种种条件的限制实际上还无法拥有的应然权利,特别是生存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权利等,不仅在资格上是平等的,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应当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为此创造了前提和基础条件。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法律就是人权法。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无论是宪法,还是各部门法,对人权的保护还仅仅是一种立法上的承认,而对人权的真正保障,更重要的是在于使这些法律规定的权利真正地在社会生活中成为现实。一般而言,人权的实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自己的法律行为来直接实现其实体权利;二是人们在司法救济中通过行使程序权利(诉讼权利)来保证实现其实体权利。以上两种实现人权的途径,随着法律规范的繁多复杂,越来越需要专业性的法律服务。但是在市场经济中,法律服务资源的有限性、有偿性往往导致社会弱者无法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方式获得相应的法律服务。因此,传统的人权保障措施已远远不够,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所以,无论是从道德及人道主义的角度,还是从公正、平等的法律价值与评价的角度,或是从人权的角度,中国都不仅应当实行法律援助制度,而且中国的法律援助都应当比外国实现得更好。
(二)凸显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拥有的一种法律理想和法律评价。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既要运用体现公平原则的实体规范来确认和分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又要使这种确认和分配的过程与方式体现公平性。一般把前者称作实体正义,把后者称作程序正义。要实现司法公正,仅有实体正义是不够的,还要有程序正义。要实现司法公正,仅靠司法人员的秉公执法也是不够的,还要有对社会弱者的法律援助。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对司法公正特别是对程序正义的种种障碍,其中包括社会弱者在寻求法律的平等保护时遇到的有形或无形的困难。具体而言,这些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经济上的障碍;知识与信息上的障碍;权利和义务观念上的障碍;沟通交流上的障碍;法律服务资源上的障碍;生理上的障碍;人身自由上的障碍。以上诸种妨碍司法公正的障碍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程序上的不公正,从而导致了实体上的不公正。而法律援助则是保障这两种公正的重要制度和措施之一。
三、中国法律援助蕴涵极为丰富的传统道德价值
法律援助制度是为了适应人人平等的共同道德需求而产生的。‘言首先是在西方社会出现的。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在一定程度上履行自己的“平等”诺言,积极支持在有关法律制度中订立给予穷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内容。如法国1851年确认法律援助制度,英国1903年颁布《保护穷人囚犯的法案》、1949年颁布《法律援助和咨询法案》等。西方法律援助制度的最初建立,是对封建地主阶级享有法律服务特权的否定,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是,从根本上讲,西方国家为穷人提供法律援助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统治,并没有改变其维护资产者利益的阶级本质,且他们所宣扬的人权是以财产权为核心的人权,所以其法律援助制度不可能使资本主义法律成为普遍保障广大穷人利益的工具。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国家,穷人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现象仍到处可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决定了我们国家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应该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实现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同世界各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一样,反映了人人要求乎等、铲除人间不平等的共同道德要求。然而,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具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它既反映了中国全体社会成员大都具备的或是能够接受的传统道德价值,又体现出了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必然联系。中国的法律援助蕴含着极为丰富的传统道德价值。
(一)体现仁爱积善
孔子云:“仁者爱人”,这是中国占代早期的人道主义。孔子从爱护他人、尊重他人的基本伦理立场出发,认为作为一个仁者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等。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仁爱”思想,进一步提出人的“良知”问题,认为“良知”即“不虑而知者”,可与“良能”、“良心”视为同义语。“良能”,是指天赋为善的能力,也就是天生愿做好事;“良心”,即善良之心,不忍加害他人之心。且认为“恻隐之心”是‘·仁之端”。“积善”亦即多做好事,与人为善。铁面无私的包拯、刚正不阿的海瑞等为民请命、为民伸冤的壮举,流芳千古,可歌可泣,都是传统道德价值观在司法活动中的典型表现。
中国的法律援助,给在犯罪案件中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给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而无力支付律师费者,给请求给付抚恤金、保险金或与此有关的公证而无力支付费用者等等自然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也给某些经济上有严重困难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这些都可谓是为人民为社会做好事,同情弱者,扶贫帮困助残,充分体现了仁爱积善的传统道德价值。
法律历来被人们看成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基于各种原因,社会上总会存在一些弱者,他们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因经济贫困或其它原因,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因此,对弱者的法律援助,不仅逐渐成为一种法律制度,也是社会道德的价值取向之一。为社会弱者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援助,是我们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体现。
(二)强调义务,淡泊利益
义与利,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居于传统道德价值观主一导地位的儒家思想是重义轻利。它主张“君子义以为上”,“不义而富且贵”则“如浮云”。这种重义轻利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抵制贪欲、战胜邪恶的武器。在法律不断受到金钱腐蚀的今天,全国首届十佳律师王海云的话掷地有声:“做律师就不能为了钱!”仗义执言,为民请命,是律师至高无上的准则。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己使许多当事人受益。法律援助,为贫弱者减免服务费,不正是重义轻利这种传统道德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吗?
(三)注重尊老爱幼
价值观是人对事物的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及其重要性的评价。正确的价值观关乎个人的价值取向、人生目标及前途。大学生群体价值观教育呈现出兼容性趋势,即在原有的以某种价值观为核心的单一价值观基础上呈现出多元价值观。多元化、冲突化的价值观给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了历史机遇,有助于大学生的价值维度不断拓宽,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不同价值维度间进行比较、鉴别和汲取,使其在对周围的事物,包括对学校、个人与社会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的意义的评价与看法上推陈出新,在多元化价值判断中明辨是非,从而有助于树立并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二)平均主义分配体制的突破和竞争意识的激发有助于德育功能的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平均主义分配体制在社会分层的作用下逐渐式微,人的积极性得以提高极大,从而有助于大批人才的涌现和道德教育功能的发挥。多元化社会分层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原有分配体制,人的积极性空前膨胀并不断提高,这对高校德育教育功能的发挥十分有利。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引发人们思想观念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客观上促进了竞争氛围的形成和人才的涌现,这符合于德育教育的激励原则,有助于德育功能的发挥。当代高校人才辈出所造成的浓厚竞争氛围符合高校德育教育的激励原则,客观上有助于发挥高校的德育功能并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大量涌现,从而对整个社会有所贡献。平均观念为竞争意识所取代,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工作的活力与动力得以极大地调动并被激发出来,有助于改进与完善德育工作的态度与方法并提高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的成效。
(三)用人体制、范围的突破、解构与人才流动有助于德育外部环境的改善
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传统用人体制使得个人被局限于某一个固定的单位中,个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无不严重依赖于其所属的单位,人才缺乏流动机会且流动频率低。而多元化的社会分层使得原有用人体制与壁垒被逐渐打破,人才的合理流动不断加快,一方面营造了高校开展德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提供了学生思想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社会智力资源能否合理配置和知识结构的优化与整合有赖于社会上人才的合理流动。社会流动机制使道德教育的外部环境得以改善,有助于大学生不断增强开拓创新、竞争和效率意识,有助于大学生树立一种信念,即每个人的生命轨迹和理想抱负都有可能通过其学习知识、努力工作而获得改变和实现。同时,社会分层使人才得以合理流动,客观上促进了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也给德育教育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知识结构的优化整合和社会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社会分层对高校道德教育提出的挑战
总而言之,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然而,毋庸讳言,部分大学生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
(一)社会分层使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强化
当前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由于消极腐败、分配不公、不正之风等现象的存在而进一步强化,容易造成青年学生对社会分层的合理性的质疑,给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一方面,部分学生由理想主义转向现实主义,更加关注实现自我价值而忽视社会整体价值的实现;无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矛盾并表现出行为选择上的多变性、易变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至上思想在部分青年学中大行其道。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非正常现象导致“道德滑坡”、“道德失范”等现象加剧,部分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出现诸多问题,诸如艰苦奋斗精神泯灭、诚实守信意识缺失,敬业奉献精神淡化,极端个人主义膨胀,实用主义抬头,社会正义感、责任感弱化,人际关系冷漠,团结协作精神消弭等。
(二)社会分层使得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和紊乱化趋向
首先,价值观念日益个体化。不少大学生无法正确处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关系,个人本位超越社会本位乃至凌驾于其之上。部分大学生的个体意识随着个人本位意识的不断强化而极度膨胀,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积极追求个人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实现,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奉献服务精神淡化,甚至将其自我价值的实现与社会价值对立起来。其次,价值取向趋于功利化。部分大学生过于追求金钱、权力和地位,功利主义、实用色彩浓厚,过分看重其行为的实际功效。比如,一些大学生热衷于追求入党,却仅仅是将入党视为实现其个人利益的垫脚石和敲门砖,希望在就业择业时增加一些筹码。再次,价值追求趋于庸俗化。部分大学生的价值追求发生嬗变,价值观防线趋于失守,难以抵制不良之风的冲击和腐蚀,缺乏脚踏实地的奋斗精神、实现社会价值的理想追求,价值追求方面呈现出日益明显的拜金主义、庸俗主义等特点。最后,价值观的知行矛盾化。当代部分大学生虽然认识到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的的重要性,但因其自律能力比较差,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无法做到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或者不能一以贯之,在处理价值观的知行关系上产生矛盾与对立。
(三)社会分层进一步加剧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
大学生与其他群体相比具有相似性,同时又有大学生群体自身的特殊性。大学生的生理上、心理均处于由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不断变化和过渡时期。尽管其生理方面基本成熟,但由于其阅历不深、社会经验相对不足,因而对自身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同时,由于其心理脆弱敏感而易于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冲击,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冲突和矛盾。而社会分层造成的流动机制导致竞争不断强化,社会变化的节奏不断加快,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紧张度不断增强,使得大学生普遍感到心理压力增大,产生了诸如焦虑、抑郁、浮躁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比例有上升趋势”。一方面,高校的评价标准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由于家庭条件和受教育机会的差异,导致来源于不同阶层的大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产生了较大差异。面对日益多元化的评价标准,不同阶层的大学生的心态迥然不同,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基本能够从容自信地面对和处理,而部分综合素质较差的学生则日益出现无所适从和自卑情绪。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贫富差距在校园中日益显性化,物欲刺激导致部分学生心态逐渐失衡。来源于富裕家庭的学生往往表现出狂妄浮躁和张扬自负,而来源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则往往表现为封闭抑郁、自卑敏感、自尊与自卑的冲突以及忧郁与焦虑的并存,贫富差距的巨大落差及经济重负甚至使其出现逆反心理,对周围的人和事心存怨恨,从怨恨父母家庭发展到怨恨他人、社会,甚至有的因心灵扭曲而出现“仇富”心理,有的则不思进取而自暴自弃,有的追求高消费、盲目攀比,甚至因此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三、社会分层视域下大学生道德教育的路径选择
社会分层的客观现象既给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带来了积极影响和机遇,同时,也给大学生德育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要求高校德育工作者从新视角、新路径来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一)坚定指导地位以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社会分层现象
社会分层造成的日益物质化、经济化倾向使许多大学生过于关注物质领域的追求,而对人文情感、理想信念和道义力量的追求日益淡化。因此,要坚持的指导地位,加强人文主义和理想主义教育,纠正片面重视物质利益的思想。社会主义人文精神的根本点是以为指导,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反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低级情趣;其根本任务是使学生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内容包括进行情感意识、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生态意识等教育,使学生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惜生命关、心他人,具有崇高责任感、使命感和健全人格的公民。引导大学生学生理解并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无可避免,随之而来的社会阶层分化属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而合理的社会分层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并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有效地激活了人的巨大潜能,使积极进取向上的社会竞争意识与机制得以形成。强化社会分层的正功能和正能量,树立正确的社会分层观和流动观,使学生保持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引导学生参与公平正当的竞争,倡导诚信守信的价值理念,又要树立“爱拼才会赢”的竞争意识,让学生意识到其社会地位改变的有效途径就是其自身的努力。
(二)注意道德教育的层次性以增强其针对性
高校学生德育工作应注意道德教育的层次性问题,其现实依据就是高校学生出身于不同社会阶层社会分层和社会分层对学生价值观产生影响这一客观事实。一方面,对部分来自于低收入社会阶层家庭的学生来说,要着力于表扬其勤勉踏实、艰苦朴素等优点,鼓励其克服自卑心理,积极主动地融入于学校集体生活,踊跃参加社会实践,对其自身的生活环境和源于别人的帮助要有正确的看法,直面现实生活,保持开放乐观的心态,使其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通过努力实现其人生目标并改变其社会地位,从而使自己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同时,在德育教育中要呵护好其自尊心。另一方面,对部分来自于高收入社会阶层家庭的学生来说,要着力于表扬他们表现积极、性格开朗、求知欲强、兴趣广泛和知识面广等优点。针对其因物质生活优越而产生的自私自利、奢侈浪费和炫富行为等不足,引导其追求物质生活的“平民化”意识和精神生活的“贵族化”意识,从而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通过营造一些受挫情境使其抗挫折能力得以增强,使其懂得劳动的伟大与生活的艰辛,抑制其好逸恶劳的习性,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使其意识到目前家庭给其提供的优越的生活环境并不意味着以后其前途注定会比别人而更好,将来的社会地位就注定会比别人更高,个人的人生目标唯有通过自身努力奋斗才能得以实现。
(三)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
社会分层使得大学生群体的差异性更加突出。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高校德育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社会分层现象是不争的客观事实,社会各阶层因其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数量多少不同及综合实力的强弱而确立了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社会阶层位序”。高校不能以社会阶层位序的眼光看待学生。通过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立足个人的人文关怀,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和谐这一四位一体的目标。社会分层的现实背景导致部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层出不穷、与日俱增,由此,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对其进行心理关怀和疏导,促进其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是当前高校德育工作中一项意义重大而日益紧迫的战略任务。
(四)加强德育实践以正确理解社会分层现象
加强大学生德育实践是深化大学生德育内涵的重要环节和有效平台,是衡量和检验大学生道德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尺。德育教育中的实践性环节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助于提高其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关注并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转化为大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有助于提升高校思想德育教育的效果。大学生群体并非生活在“象牙塔”和真空之中,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与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因此,要解决其思想困惑,不能简单地与其空谈理想信念和道德追求。要正视客观存在的社会分层现象和社会问题,不能采取回避态度,要把上述问题作为德育实践的首选内容,让学生通过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得以接触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阶层,全面了解各个社会阶层的生活状况和真实的社会面貌,给自己一个正确而科学的社会定位。同时,对一些与学生密切联系的问题和社会现象要做出科学合理的理论分析,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社会现象以唤起其社会责任感,引导其为努力改变不良社会现象而做出努力。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道德从外化到内化必须经过的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学生敞开心扉谈体会,给学生以足够的反思空间,从而把德育实践转换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现高校德育内容的内化和德育工作“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境界与效果。
上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的精英电子学家出于为军事服务的考虑将几所大学的计算机用电缆连在了一起,起名为ARPANET,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为INTERNET的鼻祖,网络的迅速发展超出了当初它的发明者的预见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我们的社会,从70年代的试点,到80年代的发展,再到90年代的普及,网络这个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庞大物理实体以其不可取代的实力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种渐进式的改变让许多科学家有些措手不及,由这种改变也出现了通过网络这一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网络人群,构成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出现不仅仅带来了科技上的新起点,也为社会学家们提出了全新的社会问题,人类社会进人了一个双重社会时代。不同于以往研究的人类社会,网络社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也没有相对固定的社会人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最大的区别在于每个个体的人在网络社会中都被转化为一个符号,一串代码,以机器的方式进行交流,除了ID地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验明正身,在网络这块面纱的掩饰之下,网络社会的活动准则与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之间出现了偏差。
综观现实社会,个人要想融人其中,接受、承认并且遵守社会道德是一个必备条件。举例来说,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中信守承诺之类的现代商业道德法则,得到了绝大多数市场主体的广泛奉行,因为这是他们长期立足市场并自主活动的一种必要条件。马克思·韦伯在谈到“资本主义精神”时也曾指出只要个体涉足于市场关系之中,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其服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任何一个社会,不讲信用,恶意欺诈等不道德现象,主体活动空间必将受到压缩。然而在网络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个体作为社会成员参与之时起,就已经开始了欺骗,作为现实存在的人在网络社会中变成了一个代码,一个符号,从姓名、性别到情感、心理等诸多方面的随心所欲,都成为遵守网络行为规则的一种表现。现实社会的不道德在这里反而成为大家都认同并且都付诸实践的一种道德行为,主体的活动空间也并不因为这种现实生活中认定的不道德行为而受到压缩,相反,其活动空间扩大到整个世界。这种与现实社会道德相左的道德现象大致分为三类:
一、网络社会中的无责任现象
在网络社会中,人是一种非现实的存在,人以数字化的方式出现,因而他在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及其关系在网络社会中也会发生变化,形成与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主体存在方式,“人在网络中就是非现实的虚拟方式,其活动也是非现实的虚拟活动,由于这种虚拟特性造成网络社会中的个体都具有“怀疑一切”,“批判一切”的倾向,自身的不真实性导致对所联系的对象的真实性的批判,成为怀疑论者”。而这种怀疑性也就使虚拟个体认为根本不用考虑从而放弃了对其相联系的另一个虚拟个体的责任感,同时在网络社会中又没有健全的社会关系、道德关系及客观的社会道德加以要求,这种不负责任的现象成为必然。只有这种行为上升到损害现实社会中具体的某一个体或某一群体的切身利益时,行为主体才会受到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乃至法律规范的制约和审判。同时,在网络面纱之下的非现实的虚拟个体代替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存在的个体思维来批判现实社会,这种批判则作用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造成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这种批判则是以无责任为前提的有感而发,只要是无损现实社会的根本利益,行为主体都不用也不会考虑到现实社会的道德谴责。
二、网络杜会中的绝对自由现象
仅就自由这一要概念来说,自由是同受限制相对立的。“人只有摆脱了外在力量的限制才会感到无拘无束,才会感到自由,因此,自由就是对外在限制的摆脱”。哲学家们对于自由的这种一般含义是普遍认同的。哲学中则以积极能动的社会实践的观点来说明自由的本质,自由与客观规律是相互依存的,人不能不受到外在客观必然性的限制,完全摆脱约束,不要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然而在网络中却有一种特殊情况我们不能不考虑,就是这个社会上的社会成员不是具体实在的人,而是代表具体实体的机器背后的数字符号。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必然是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对客观规律性认识得越准确,人的自由程度越高,而在网络社会中,对规律认识的主体是虚拟的符号,获得自由的主体也是虚拟的符号。网络社会中的规律对现实社会中的个体的限制是间接的,因而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可以相对地摆脱网络中规律的限制,网络社会中的大部分人群认为网络社会是个大同社会,网络上的东西是共享的、无限的和自由的。网络信息是无限的,拷贝是自己的,拥有知识或信息是每一个网络个体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取、修改、下载信息而不被限制;网络信息又是自由的、完全的不受到任何权力机构的制约。因为信息的共享无限和自由,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对计算机网络的访问是无限制的、完全的,对网络信息的修改、删除和窃取都是正当的,是自己的一项不可质疑的权利,是绝对自由的。由于这种大多数人普遍认同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现实社会的经济利益,在网络发展的初期有关版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庆幸的是现今已经出现了限制这种“绝对自由”的规范和法则,然而这些规范和法则只有在行为主体对现实社会利益有所触及的时候,才能对其有所制约。
所谓责任,通常指人们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或要求。18世纪以前,责任主要是作为法律概念而存在的。随着人类实践的不断进步,责任的内涵不断拓展,成为囊括法律和道德在内的丰富理论体系。科技和经济发展,在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准、增进人类福利的同时,也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诸多消极后果,睁致人类价值出现困境。面对这些现代性难题的持续洁问,每个社会成员所担当的社会角色,理应为自身行为承担责任。在选择某种角色行为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选择了责任。
责任冲突是指在选择责任的时候所遇到的矛盾状态,它根褥于利益的冲突,其实质是价值观的冲突。这种冲突,一方面可以成为社会进步的必要环节,也是责任主体完善自身的必要形式;另一方面,由于是价值的迷失也会使人陷人困惑,因而带来的是心理的折磨。
1.图书馆的角色和责任认同
康德说过,“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川图书馆员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道德义务是:具有社会感受力、判断力、理性论辩能力;社会责任感、对图书馆事业具有一种忠诚、坚持图书馆的理想、尊重生命价值,以人的精神成长为目的;善待读者、信任读者平等的对待和关怀等等,这就是图书馆人应具有的道德担当,是图书馆社会角色的责任。
角色和责任是永远联系在一起的,角色和责任贯穿于社会个体的始终,角色失去责任的支撑也会失去它的权利和义务。角色是个人努力付出争取来的,也是社会赋子的。我们每个人从·出生起就被赋予了一定的角色。即为自然角色,既从来到这个世上,你就是母亲的孩子、是某一国家的公民等等,这个时候你就必须承担了属于你责任。随着成长,进人到社会中,各种责任愈来愈多,角色有大有小,意味着你在社会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图书馆人从成为馆员的那天起,就被赋予了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机构的一员,也是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体制而存在的一员,这种体制要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的平等,保障公民求知权利与获取知识的自由,从知识、信息利用的角度去维护社会的公正。经过图书馆先贤们开创及一代又一代图书馆人传承下来,直到今天进一步奠定了图书馆:爱国、爱民、爱书、爱馆;奉献读者、服务至上;惜时如金、甘于清贫、甘为人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精益求精等等,可以说“图书馆员所履行的责任是一种为他责任”这种角色的责任曾经是图书馆人奋勇前进的动力。然而图书馆常常被“社会适应论”所陶醉和束缚,与生俱来的道德责任不知不觉被过分的功利追求和短期效应所冲淡甚至悄然失落,宝贵的精神财富正远离图书馆人,被边缘化导致了这种馆员角色的认同危机。
认同(identity)即是自我身份感的确认,认同危机(crisisofidentity)则是“自我价值感、自我意义感的丧失”。认同危机包括自我认同危机和社会认同危机两个方面。个体的自我认同危机表现为自我迷失。在充满变迁的外部环境中,图书馆个人难免充满对其存在的可能的风险的忧郁。
2.图书馆人担当社会责任的角色期待
现代的责任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外在要求,而成为人类对当代实践及其后果的深刻反思。人之所以进行选择并承担责任,主要是人有意志自由,这是指道德行为选择中的自由。互联网以及博客等新的媒体形式出现之后,报纸、书籍、期刊等纸质传统的阅读方式淡化,大众评论和阅读有了新的语境。图书馆人也自认社会角色不被重视,依附于角色中的社会责任不再担当。那么,角色是什么,它是个体在特定社会中的坐标点,既然涉人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社会已经赋予了你一个与此相对应的社会角色;你无法逃避,图书馆人也不例外,就要按照社会对这个角色的要求去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按照图书馆人这个角色的内在要求去思考问题,同时在享受这个角色应该享受的权利的时候担当起它的道德义务。“那么什么是诱惑?诱惑就是人生的价值取向”“人生价值的取向就是对社会的责任感”。
2.1馆员作为人的道德义务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义务就是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它是由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并由统治阶级肯定或倡导的行为规范,是调整人们之间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它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用来评价他人和自身言行的标准和尺度。
馆员是一个道德主体,作为人,他具有道德义务。这与社会制度和图书馆实践并没有直接联系,它不是由国家和社会及其图书馆来确定的,而是由人之为人的生活所确定的,或是由人性来确定的,首先是正义感,即有一种坚持正义的信念和实现正义的信心,具有推动正义的责任。职业的伦理道德是我们份内的首要,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行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2馆员认知道德担当中的人文视野
图书馆提供的文献不同于一般的产业所生产的物质产品,而是服务于生活的精神和价值观。帮助每一个读者在图书馆找到一个走出自我之后观察、认知、理解社会的途径和窗口,并防止读者因为图书馆人社会责任的失败而导致对阅读的倦怠和逆反。通过阅读,架起读者自我和社会,当下与未来,物质与精神的一道桥梁。社会是前进的,人的社会关系是动态的,是处于不断生成和不断消除状态之中。前进中的社会也赋予图书馆角色不同的内涵和要求,也就是说图书馆人的人文关怀基本可以解释为“善意”或“善待”。它在概念上是指一种相互容忍、相互理解、相互依赖,相互扶助,相互依存,相互发展。为了实现以生命尊严为前提创造情境,让读者感到权力、尊严兼得,如孔子说“博施于民众而能济众”,随时体验读者的需要并做出关怀的反应。体现自我和人际关系中好的一面,对这种自然关怀的珍视,激励我们扩充对他人的需要,所做出的关怀反应,而读者也会做出相应的向关怀行为表示认可和接纳,这样关怀才是有效的,并能维持和巩固下去,形成良性循环,双方都有付出,双方也都有收获。馆员也需要得到肯定和鼓励,而读者不是居高临下的施予,应尽到自己对关怀者的提供反馈责任,双方在这样一种平等互惠的关怀关系中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感。
2.3公共情绪宣导的责任担当
情绪是在生理和心理某一方面的强烈感受,是人的特定的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体验包括集体兴奋、狂热和集体沮丧的心理状态一在社会机构中,更受人关注的是短期公共情绪和负面情绪(如消极、极度紧张、恐惧、狂热等)。这些情绪缺乏理性因素制约,对社会规范具有相当的破坏作用,也特别容易感染和蔓延,往往具有威胁性。在剧烈转型和变动的当代社会,公共情绪的涨缩和起伏更成为人们注目的问题。5.12汉川地震、拉萨事件、金融危机都彰显了公共情绪的表达新特点:关注、忧郁、求真。公共情绪的宣导急切需要公共领域的支持,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理性,公共领域的意义在于:以公共权力为内容,以公众参与为形式,以批评为目的的空间。隐含着话语的共识过程,是人们彼此沟通、解释、商讨、争鸣,从而形成某种舆论或反对意见,在公开性原则之下形成理性的交流和公共批评。图书馆责无旁贷的应该担当起监测、梳理、宣导和抚慰的功能。人生要承载的东西太多,人性就容易变得脆弱,这时需要一种寄托,以托付这种沉重,把它转化为轻盈。这种寄托可以是一本书和图书馆的强大的社会感染力。它们帮我们战胜了很多凄凉、冷漠的情境,帮我们度过了苦闷仿徨的时刻,使我们保持了一种生活的朝气、热情和韧性,在人生之路不断向前跋涉。
2.4道德担当角色信任的重树与价值的认同
作为一个图书馆员应该从社会对馆员的价值愿望和价值追求的角度出发,对角色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与吸纳是将构成多元环境下个体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成为人们行为选择和价值追求的科学导向。这其中包括角色的精神信仰、价值追求、意义世界和行为规范的价值认同。角色价值的认同从社会层面来讲,是社会共同体成员对一定信仰和情感的共有和分享。它是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从个体层面来讲,是个人社会行为的持久动力。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基于理性规则及普遍信任,人的行为离不开信任,没有信任,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也是不可能的。
3图书馆角色的知性、理性和德性决定道德担当
图书馆角色的知性,是对客观感性世界的认知、判断和综合处理后显示出的能力气质,图书馆员的角色从商朝就出现了图书馆的萌芽,经历了从学者到神职人员向专业图书馆员的转变。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图书馆员这一角色始终都有一定认知能力。馆员的认知能力是建立在受过良好的社会教育,有较为宽厚的社会科学知识性和自然科学知识。上古时期的国家级中央图书馆“天府”“盟府”,是世袭官吏主管者两府。到了中日后的康有为、梁启超为首创立的强学会、新式学堂、藏书楼都是饱读诗书的学者或是职业青年。可见图书馆员的角色已具备了从现象到本质,由观察到分析,由分析到联想“以便知性可以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地完善地认识事物。”
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角色,都要有一定的认知能力,而这种认知能力应是建立在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为宽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基础之上。图书馆角色的知性是图书馆事业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源泉,它可以激活和开发图书馆员的智能。在充分吸收古今中外图书馆事业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律,发展模式和工作技术新方法,同时也是作为社会知识化、信息化主体的图书馆事业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读者和用户需求的需要、更是知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知性更要表现出“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知性,应是角色在图书馆工作、生活、学习中,为实现角色而应该具有的认知、判断、抉择能力和实践能力。
图书馆员角色的理性,是科学态度和民主精神的结合。从1850年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的诞生起就宣扬了一个最基本的图书馆精神,即通过图书馆保障民众获取知识与信息平等权利,当代图书馆精神还具有几个较为鲜明的特点:第一是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和谐共进的精神;第二是优秀人文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第三是图书馆人淡泊名利、求真务实的精神;第四是图书馆的团队协作精神等等。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它的存在使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具备了自由获取知识或信息的权利,它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用以调节知识或信息分配,以实现社会自身保障的制度。图书馆员角色只有认同了图书馆精神所追求的这个保证信息自由的理想,才具备了现代民主社会的气质,这种角色赋予图书馆员的理性就是具有科学态度、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不迷信权威,用理想指导行为。这种理性不会受到情绪、情感和直接欲望的干扰,让图书馆员这一社会角色不迷失。
图书馆的德性,何谓德性?康德说德性就是力量。它比伦理更宽泛、包含两个层面:一个是对道德规范和原则的认识与理解,对现实生活的体悟与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树立;另一层是道德原则和规范的遵循,对道德理想的践行。德性之所以具有排除来自欲望和爱好的障碍,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乃是因为理性本身具有这种力量。图书馆角色是以这个群体所从事的职业—图书馆事业为核心界定的,图书馆员的角色形象也有着历史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关联的,无论是欧洲中世纪图书馆还是中国的藏书楼,都是极少数知识占有者或当时非常有名的学者,享有无比崇高的地位,到今天也被赋予了信息导航员、信息专家、信息顾问等高尚的称呼。
4歧途:图书馆角色伦理的异化
异化是主体的现有与预期的差异程度,他属于道德问题总的否定性方面。图书馆角色的道德异化是指图书馆从业者在从事图书馆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道德现状与道德期许的偏差,它是道德实际效果背离道德本真的过程。
在市场化的压力下,操作方法、经营模式都出现商业化与实际存在的二元冲突中,所要求的图书馆责任和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难于实现,因此馆员的角色担当经常出现有悖于图书馆职业伦理的行为,很难形成成熟的道德自律观。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图书馆员可能滋生功利主义的伦理观,造成图书馆员伦理失范。其次,图书馆员道德担当的不确定和模糊性。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图书馆事业缺乏普适性的公共伦理体系与制度规范,容易造成伦理体系的混乱。因为人类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会有不同的伦理规范和评判标准,这种角色领域的伦理规范常常在特定的情景下发生冲突,即所谓的角色伦理冲突。图书馆员的角色担当缺乏制度性的保障,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拘束力,致使自己应有的生存空间只能被注人的资本不断蚕食,从而沦为弱势。
馆员的道德担当由于缺乏一种制度性的保障,对其伦理道德的遵守只能是一种自为的而非自觉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被善利用,又可以被恶所利用。在市场经济强大的利益诱惑下,很容易产生物欲化、庸俗化、冷漠化、无责任化和虚假化等病态馆员伦理观,道德的威严在不道德面前变得微乎其微,高尚的道德行为就变成了一种口头称道的对象而非行为上仿效的范式,图书馆员角色担当的伦理异化也由此开始。
5突围:图书馆员角色担当的构建
社会文化是一个宽泛的定义,泛指人类社会形成至今的种种特定社会现象。道德绑架在当今社会可说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文化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它的存在并不合理,但却被大多数人本能性地频繁用于各事件之中。
一、道德绑架概述
道德绑架即以自身观点去要求他人,通常人们容易忽略非常重要的三点:第一,道德的范畴是什么,即怎样是道德的而怎样又是不道德的,这样的道德标准衡量虽大体上一致,但具体评判标准却还是因人而异的;第二,道德是用来律己而不是用来律人,在苛责别人之前应设身处地想想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自己又会如何做;第三,自己能做到的事情,无须强求别人也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大家都懂,但己所欲亦无需强加于人的道理却显得不甚了了。凡进行道德绑架者,归根结底是源于自身思想模式固定化,且对某些人与事缺乏包容性,简而言之便是:我认为它是对的,但你没有这么做,所以你是错的。事实上,一件事情我认为对,那么我自己这么去做即可,他人没有义务遵循我的思维模式去行事,且别人做或不做与我并不相干,更进一步说,我并没有权利去要求一个不相干的人如何行事。由于国人思想在某些方面相对保守,许多既定思想被沿袭至今,就大方向而言,人们的包容度在某种方面也体现了社会的发展程度与幸福指数。
二、道德绑架的几种形式
许多道德绑架观点有着看似正确实则荒谬的逻辑,毕竟每个人所处环境与个人特性均有不同,对于每件事的看法、感知和处理方式必然有所差异,不能一概而论。
1、 大家都认为这样才是对的,所以你得这样,否则就是不对。汶川地震时有人买了新车在微博上发图,
舆论却将事件推向了道德层面,无数批判性话语以倍增速度相继出现。当人们质问着“你有钱为什么不拿去捐”时,却自动屏蔽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你自己捐了吗,捐了多少;第二,也许实际上他捐了,因为捐款与买车并不冲突;第三,他捐或不捐究竟是该由他的良知来决定还是由别人的道德观来支配?
事件发生,国人爱国情绪高涨,这是好事。然而,无数暴力事件因此相继在国内出现,砸店毁车甚至伤人,损害的都是国人自己的利益。中日关系并非历来如此,在事件发生之前,卖日系商品、购日系车的这一类人并没有预知能力,在事件发生之后,他们或许只是没有经济能力关店换车,何况他们购买的钱已经给出,此时再来关店换车不会对日本经济造成任何影响,反会影响国内经济。在特殊时期可以拒绝日货,但这个意思仅仅是不再购买,并不是毁掉已经属于国内的日货,更不是伤害曾买日货的同胞。打砸者忽略的是,打的是自己人,砸的是自己人的东西。对同胞的道德绑架以及一系列过激行为并非爱国,仅仅是偏激心理作祟,却因此伤害无辜。
某明星宝宝出生时正赶上巴黎恐怖袭击事件,她分享喜悦却换来骂声如潮甚至被逼道歉。恐怖事件的受害者当然是应当被哀悼的,每个人都会为他们的不幸而感到痛心。但同时应注意的是,恐怖事件并不是由无辜被骂者所造成,只是她的喜事刚好与这件悲事在时间上相冲撞,为宝宝的出生而开心并不代表不为受难者而悲痛,毕竟人们在哀悼的同时仍要继续正常生活,各人对于各事的处理表现亦均有不同。况且,是否她不发宝宝照片而沉浸在痛苦之中便能让死者死而复生?哀悼是出于人类的情感本能,但哀悼这件事本身并不能对事件起到多大作用,予以关注是应该的,但不必让它影响到自身,若真对此事十分在意,那么可以直接去做一些对此事有帮助的实事,而不是在网络上进行道德审问。
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问题至今仍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大量农村父母为养家而外出务工,他们身上往往背负着全家人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与孩子教育费用的重担。每当此类新闻播出,评论往往一方面责怪政府保障机制不全,另一方面责怪父母不该远离家庭。如果理性地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会发现几个不合理的责备点:其一,离家不是本意,而是经济所迫,若不拼命挣钱则会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若放弃工作谁来承担一切,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其二,政府早已在努力,但贫困人口众多,暂时无法顾及全面应当予以理解;其三,大多数评论者并未处于或曾处于这种环境中,也许并无设身处地想想他人境况,且他们在虚拟网络中叫嚣道德的同时,也许并未做出相应实事为其分担。
此类事件不胜枚举,亦如许多人将结婚生子与孝道扯上关系,其实这仅是个人选择,父母希望儿女幸福,自然会对孩子产生许多希冀,其中当然有些能做到而有些做不到,做不到绝非不孝。无需用既定规律来指责差异,对于别人与自己不同的做法,可以不理解,但是应尊重,切忌用恶言恶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2、我认为这样才是对的,所以你得这样,否则就是不对。校园暴力事件时常上演,部分原因是抢劫或纯粹欺凌,而更多是因矛盾而斗殴。中小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型,看待人事物不甚全面,更易于从自身角度出发,往往以自身道德观约束他人道德行为,自己认为不对的事如果他人做了,便认为自己有资格对他人进行所谓道德批判甚至道德惩罚,无数殴打、逼跪、扒衣、事件就此发生,究其根源也许仅仅是背后议论、观点不同、恋爱纠纷、看不顺眼某种行为等完全不用上升至道德层面的事。此类暴力事件通常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但纠集身边小圈子内朋友亦十分容易,因为友情会对中小学生本就模糊的道德观造成二次影响。道德绑架常具有的特点是跟风,某种理论无论对错与否,如果身边认可的人多了,便会成为看似正确的存在,然后所谓真理拥护者愈加增多。三个非常重要的点被忽视:其一,道德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来律人的;其二,任何个人都无从做别人对错的审判者;其三,任何个人对他人的审判行为,本身就有悖道德。
3、你既然做了这件事,就该一直做下去,否则就是不对。某位明星无私资助贫困学生183人,共计捐献三百多万,为助人而拼命演出,年复一年不求回报,然而后来他身患胃癌,不再有能力继续这种行为,曾受他资助的人不仅无一人去探望,甚至对他冠以各种猜疑和谩骂。恶语如刀,伤人无形,“为什么不继续出钱了,要我们今后怎么办”、“你什么时候才能治好病继续演出挣钱啊”、“你肯定自己留了不少钱吧”,多年付出竟换回如此冷漠的伤害,实在令人痛心。对于别人的馈赠,人们最初总是心怀感激的,但当它成为一种习惯,部分人便会认为这些行为是理所应当的,甚至会提出更多希冀与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勃然大怒。“你本该帮我,却没有帮我”,在提出这样的质问前,是否应考虑对方有没有能力和义务去帮助你呢?这位明星在健康时从未吝啬给予,因病不得不终止善行也不是他所希望的,如此道德高尚之人,凭何受到道德指责?
某位学生品学兼优,从小到大一直是标榜性的存在,顺利毕业考入重点大学后却毅然退学改做小本生意。尽管他过得很开心也经营得很顺利,但此事一出反声如潮,评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这是在浪费精力财力、白熬十年苦读、辜负父母期望、断送自身前途。事实上,无论他从事何种行业,所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并不会因此消失,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必然是基于自身实际并清楚相应后果的,旁观者作为外人,无权对他的生活指手划脚,更无资格去对其进行抨击。当一个始终优秀的人,某日突然偏离原本道路,不再遵循大家所认为的优秀原则,并不代表他不再优秀,仅仅是他选择了另一条也许会更优秀的道路。
二、当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1.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改革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及利益错综复杂,有些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够键全,这使得我们所处的经济大环境和以前比较有了较大变化。现实生活中,部分会计人员由于道德素质较低,没有处事的公正态度和工作马马虎虎,不能做到遵守基本的原则和准则,在进行业务处理时,没有自己的主见,对待各方利益态度不同,尤其部分人员直接参与其中,按照别人意见处理业务、进行虚假账务处理,提供不真实的会计报表,使正常的会计业务行为早已偏离会计工作目标,经常把个人利益及少部分人私利凌驾于国家及集体利益至上,这些人的职业道德天天都在脱失,职业道德意识太于薄弱。
2、有法不依,牟取私利,贪赃枉法在会计工作中违反法律的现象经常存在,一些会计人员不了解法律法规、不能做到依法办事,依规律己,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按照领导意思办事,没有做到一个会计人员应有的基本原则,甚至有一部分人员私欲严重,拜金主义至上,没有法制观念,通过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手段,故意篡改隐瞒真实会计资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权力挤占私分国家财产,中饱私囊。这种情况在每年职务犯罪里面比比皆是,会计工作成了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
3、个人能力低、业务水平差在一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信息失真,并不是会计人员违反乱纪,而是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出现书写报告等方面低级错误,比如借贷方向、会计估计错误等等。还有会计人员责任意识较差,缺乏自身应有的职业谨慎,现在会计准则对个人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需要我们进行职业判断,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对于会计科目计量及准则适用范围理解不见底,对准则要求的会计环境判断不准确,没有能够正确运用准则灵活处理业务。具体的业务处理上不够细致,导致会计分录不规范、成本归集错误、调整事项较多、报表挤数等现象存在。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但降低了会计人员的效率,也使会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最终使单位或者国家利益受损。
4、监督环节薄弱,会计信息质量失真在一些单位监督力量薄弱,制度不够完善健全,内部监督由于会计和监督人员同处于一个单位或者存在某些利益关系,使得监督人员独立性不强,外部监督由于受自身单位性质的限制任务重、加上近来会计知识更新较快,监督人员自身素质与承担的任务及行业性质所要达到的目标不适应,很难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当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与制度监督产生冲突时,结果往往是监督要为公司的发展让路,这样监督就会虚设,很难保证一定的会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较为以前比较健全,在企业经营、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条款规定也较为清楚,现在就是对一些条款中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完善,要增加违法成本。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不但要明确行政责任还要明确民事责任,尤其是民事责任。要对有关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人员,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做到执行起来有可执行性,具体明确赔偿金额及赔偿范围,这样虚假会计信息受害者会借助法律途径获取相应赔偿。发挥注册会计师作用,强化监管环境,目前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监管是比较严格的,从证监会、银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政策与制度,相比之下,未上市公司及中小企业的监管就比较宽松,在这一方面,更应该加大力度,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社会公布,对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清楚会计人员责任。健全法律法规,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环境氛围。在企业内部加强内控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委颁发的内控指引指导企业规章制度建设,防范管理漏洞,强化监督管理。我国大部分公司企业均建立了内控制度建设,无论从内控环境、企业层面、业务层面均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大中型企业在设计及运行方面走在前面,每年年终在进行年终报表审计时,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示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到位、执行严格,整个公司形成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氛围,堵住管理漏洞,在制度及监管上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保障,这样没有违反乱纪的土壤与机会,长时间执行下去,道德建设就会有一定好转。
2、加强道德教育,培育良好职业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敬业、诚信”成为其中一部分,在会计从业人员中,要认识到价值观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营造尊崇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要从树立诚信理念的价值观入手,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得到锻炼;二是发挥广大会计领域的党员干部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开展尊崇“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系列活动,要通过该活动使广大会计人员认识到诚信的确切含义及意义,树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新形象。
(二)过度用药以药养医政策虽然一直被抨击,也受到一定的抑制,但仍然难以彻底改变。药品名目繁多,成本低而售价高,成为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一些医疗机构中,存在着不因病施药,而是开贵药、多开药的方式获取利益,例如在疗效相似的药品中,医生更倾向于开价格更高的药或者是进口药,甚至给患者开一些不是很必要、可用可不用的药品,这类行为不仅损害患者利益,加大患者经济压力,更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控制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医疗机构监督审查机制要防范医疗保险中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这就需要对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进行改革。目前我国主要由社会保障机关、或者是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市场进行监管,保险机构只是作为第三方支付者参与进来,对医疗机构并没有管理权,监督作用十分有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以及卫生部门工作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针对这种现状,可以赋予医疗保险机构一定的管理权,令其有、有能力、有渠道对医疗机构进行更好的管理。医疗保险机构也应该定期派有专业知识的人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考评,从而更好的规范医疗机构。监督体系中另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舆论监督,医疗机构应该采取开放的态度,为群众舆论监督提供平台和渠道,从而更好的构筑医疗保险的诚信环境。患者以及群众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积极参与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二)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一方面需要加强医疗道德教育的正面宣传,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政策。医疗机构需要鼓励、督促医疗机构进行道德学习,将出色的医疗工作者作为榜样,进行正面的引导,对医德高尚的医护人员要进行表彰好奖励,同时,对不能严格遵守医德守则的医护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的医护人员更要给予处分。而医疗保险机构也可以积极参与激励机制的激励,例如,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激励基金,定期将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与其他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的相关费用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类似的前提下,如果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低于一定水平,则可以支付激励基金,如果高于一定指标,则收回或倒扣激励基金。从而激励医疗机构更加积极主动的降低自身医疗费用,而保险机构也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监督渠道,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建立医疗市场声誉机制加强监督和激励只是辅助手段,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律才是关键。建立有效的市场声誉机制,可以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生加强自身行为约束,进而更好的防范道德风险发生。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声誉可以由卫生部门等医疗行政机关进行评定,更要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患者的评定和监督。这要求有专门的调查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查,获得一手资料,还需要有专业、有效的指标和统计方法对获得的一首资料进行处理,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评定结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声誉机制才能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律性,督促其对自身行为进行制约。
(四)避免以药养医要彻底规避以药养医现象,有关部门必须对医疗市场进行改革,对医疗药品生产商的生产结构进行改革,在药品收购环节采用招标方式,提高公开透明度,避免因医生收取回扣导致的药品价格畸高的行为。也可以采取医药分离的方式,斩断以药养医的渠道。即令医生只有处方权,医生只提供医疗服务,除了急救急需药品,均不直接向患者出售,患者通过处方单在药店购买。这种方式下,医生和医疗机构与药品收益分离,可以遏制过度开药的现象。
2011年9月29日,《新闻日日睇》报道了小碧心患上白血病,碧心妈妈患有重度颠痫,碧心爸爸要照顾妻女无法工作,一家人只能靠1300多元的低保金生活。而碧心做骨髓移植的手术费就需要三四十万元,家里根本负担不起。节目对小碧心病情的严重、家境的困难以及碧心爸爸迫切想救妻女却又无能为力的焦虑和彷徨进行了真实报道,令观者动容。
报道播出后,不少热心人联系记者和节目组,要为小碧心捐出善款。2011年10月5日,《新闻日日睇》再次对小碧心事件进行追踪,报道了热心人的捐赠情况,选取了几个捐赠者进行采访,希望通过他们的想法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同时呼吁更多公众向小碧心伸出援手。
2012年的1月31日,时隔近4个月后,《新闻日日睇》再次对小碧心病情的进展情况进行报道。报道中先是提及小碧心找到了合适的骨髓的好消息,继而摆出了残酷的现实——手术费需要60万,这对小碧心一家来说根本是一个天文数字,又一次引起公众对小碧心命运的关注。但这次的报道并没有单纯呼吁人们捐钱,施以援手,而是突出了碧心爸爸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女儿赚取手术费,有尊严地接受帮助。记者在报道中提到,准备帮碧心爸爸办一次义剪筹款活动,并以节目为平台,向全社会发出呼吁,征集场地,召募想加入义剪的发型师以及想剪发的热心市民,希望通过义剪活动为小碧心筹款。
从一开始的单篇报道,到后来的后续追踪报道,再到筹备义剪活动,充分体现了媒体在这个新闻策划中的积极性。媒体对新闻事件从报道到参与其中,形成了报道思路,并积极主动地进行反映,充分发挥了报道者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掘出新闻的价值。新闻工作者通过报道为民分忧,也增强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小碧心报道策划
对社会舆论的影响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以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电视媒体对小碧心事件的追踪报道,对网络、报纸等其他媒体,对公众行为甚至政府行为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是对媒体行为的引导。就在《新闻日日睇》发起全城义剪活动的号召后不久,当地网民“巴索风云”就通过微博,呼吁媒体合力帮助宣传义剪。随后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新快报》《信息时报》等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纷纷对小碧心的情况进行报道,媒体合力报道的态势初见端倪。2012年2月7日,《新闻日日睇》公布了2月26日广州爱心义剪活动的相关信息。媒体人刘颖婷认为挽救碧心时间紧迫,于是联合各方力量,发起2月12日“爱从头开始 十万火急救碧心”的全城媒体联动的爱心义剪活动。在义剪活动开始前几天,广州电视台、广东电台、广州电台、金羊网、大洋网、《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都开始报道相关信息,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的报道铺天盖地。义剪前一天,“中国广州”公布了第二天的活动信息,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广州地铁等官方微博跟着转发,舆论势头到达高峰。义剪行动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单纯的公益个案。关于小碧心报道的策划,对各媒体的行为起到了引导作用,把广州全城媒体之力聚于一处,共同为挽救白血病女孩的生命作出努力。
其次是对公众行为的引导。自从《新闻日日睇》播出了小碧心的报道后,很多热心市民纷纷向小碧心一家伸出援手。在义剪行动开始前,小碧心就收到了三万多元的捐款。自从《新闻日日睇》播出了碧心爸爸希望通过剪发赚钱为女儿治病后,很多市民就选择了找碧心爸爸剪发这种令他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帮助他们。短短几天,碧心爸爸就靠剪发赚了四千多元。另一方面,名为“剪·爱”的网络募捐也在进行,销售爱心剪发卡。姚晨、文章等名人也积极参与其中,他们认购剪发卡的影响迅速蔓延,为小碧心筹得30万元善款。在2012年2月12日全城义剪当天,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半,超过两千名爱心人士进场捐款或剪发,参加义剪的发型师接近200人,共筹集款项39万多元,加上其他善款,已经筹够了小碧心的医疗费用。义剪行动从前期的策划报道造势,到后期的执行实施,对公众援助小碧心的行动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第三是对政府行为的影响。小碧心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大病儿童救助制度的反思。在义剪活动现场,另一位白血病患儿的爸爸哭得撕心裂肺,责备自己无能力挽救女儿,只能看着女儿离去。还有不少像小碧心一样的重病儿童,却没有小碧心幸运,能够得到全城媒体的倾力相助,而只能听天由命。小碧心是个例,这个典型难以复制,但是患重病等待救治的儿童却有很多。义剪活动后,各大媒体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对大病救助制度的反思。《新闻日日睇》通过报道碧心爸爸当初向相关部门求助的困难经历,对现行救助机制的不完善、流程的繁琐提出质疑。报媒也发表了相关文章。如《广州日报》的《如何让“小碧心”们永远放心?》、羊城晚报的《媒体救得了几个小碧心?》等,呼吁政府建立完善的救助制度。
2012年2月25日,有民间组织牵头,举行了“为了千万个小碧心——儿童重疾救助机制研讨会”,市民政局有三位官员出席,并透露了年内广州将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3月17日,由社会慈善公益机构天涯公益、微基金联合本地多家媒体共同举办的“儿童大病救助,路在何方”公益沙龙在广州召开,沙龙再次以“小碧心事件”为线索,探讨儿童大病救助问题,致力推动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定和建立,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慈善处也参与了讨论。
媒体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公众观念,或者与之发生相互作用,而公众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政策制定者所重视的事物,或者与之发生相互作用。从媒体对小碧心事件的新闻报道和活动策划中,可以看到议程设置功能的作用,从“感知”到“重视”,从媒体、公众到政府,都在这个新闻事件的报道和活动策划中,作出相应的反应和行动,越往后效果越大,影响越深。
小碧心事件体现出媒体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
新闻媒体应当对社会公众担负起公正、客观、真实地传播信息、传承文明、沟通社会的责任。而热心公益、体现人文关怀、动员社会力量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就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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