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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会计科目电算化是通过会计核算软件的初始化功能实现的。初始化功能是供软件开始正式投入使用时运用的功能,除了输入一级会计科目和明细会计科目名称及编码外,还要输入:会计核算所必需的期初数字及有关资料,包括年初数、累计发生额,往来款项、工资、固定资产、存货、成本费用、营业收入核算必需的期初数字;计算有关指标需要的各种公式;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等;定义自动转帐凭证;输入操作人员岗位分工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姓名、操作权限、操作密码等。
(二)填制会计凭证电算化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对这两类凭证的处理方法,在各个会计核算软件中有所不同。记帐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登记的,有的会计核算软件是要求财会人员手工填制好记帐凭证,再由操作人员输入电子计算机;有的会计核算软件是要求财会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直接在计算机屏幕上填制记帐凭证;有的会计软件是要求财会人员直接将原始凭证输入电子计算机,由计算机根据输入的原始凭证数据自动编制记帐凭证。前两种方法比较接近,区别只在一个是输入已经手工写好的记帐凭证,一个是边输入边做记帐凭证,但都是把所有的记帐凭证输入电子计算机。而最后一种方法与前两种有很大的差别,是由计算机来做记帐凭证。
(三)登记会计帐簿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后,登记会计帐簿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首先是由计算机根据会计凭证自动登记机内帐簿,其次是把机内会计帐簿打印输出。《规范》考虑到了电算化的要求,对电算化条件下登记会计帐簿提出了规范,改变了过去设计会计制度时主要考虑手工方式操作的做法。
(四)成本费用计算电算化
根据帐簿记录,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用、生产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进行成本费用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会计软件中,成本计算是由计算机根据机内上述费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自动进行的。许多通用会计软件提供了多种成本计算的方法,供用户选用。
(五)编制会计报表电算化
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在通用会计软件中都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的,一般都有一个可由用户自定义报表的报表生成功能模块,它可以定义报表的格式和数据来源等内容,这样无论报表如何变化也都可以适应。《规范》规定:“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多数会计报表软件都具备按照这一规定自动进行核对的功能。
二、会计管理电算化
会计管理电算化是在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基础上,利用会计核算提供的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借助计算机会计管理软件提供的功能和信息,帮助财会人员合理地筹措和运用资金、节约生产成本和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会计管理电算化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一)进行会计预测
根据计算机内存储的会计核算历史数据,并按照现有条件和要求,在会计管理软件的指挥下,补充输入计算机一部分数据,并选定预测方法后,由计算机进行预测和输出预测结果。
(二)编制财务计划
财务计划是会计预测的系统化和具体化,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编制计划的方法需要事先在会计管理软件中加以定义。
(三)进行会计控制
主要通过预算控制软件和责任会计软件来实现,这两个软件是会计管理软件的两个部分,都需要会计核算软件提供详细的数据。
(四)开展会计分析
(二)增设明细科目。通过从归集提取、业务收支、应收利息方面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发现会计核算报表某些地方不能真正反映实际,所以根据上文提到的缺失,在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下增设相应的明细科目,包括“转移资金”、“工本费”、“住房公积金投资”等科目,使报表能真正反映实际。设置“转移资金”科目,借方反映内部转出的款项,贷方反映内部转入的款项,规范住房公积金收集提取;设置“工本费”科目,反映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产生的所有费用;设置“住房公积金投资”科目,正确计提应收利息。
(三)完善应收利息处理。一方面,对没有能力偿还本息单位的贷款利息处理上,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停止处理此类单位的应收利息。另一方面,对超过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统一在年末计提利息。倘若按季度计提,应在一级“应收利息”下设二级“应收定期存款利息”科目,提高利息计提的准确性。
(四)合理应付利息计提方法。由于结息日期和会计核算日期不一致,造成应付利息计提不合理,应该预提7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应付利息,使住房公积金应付利息计提方法符合会计核算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
(五)严格贷款风险准备金核算。为了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核算工作,应当取消以往的核算方法,采用不低于公积金贷款余额1%的方法计提,不得按照其它比例进行提取。为了做到这一点,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应明确对贷款风险准备金比例的表述,规定按“贷款风险准备金”科目余额低于“委托贷款”科目余额的1%的办法进行计提,利用行政手段规范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如果年末处理时高于1%,按照两者的差额进行红字冲回。
(六)明确呆账核销处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处理办法要严格认定条件,按照规范的认定程序,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销案存的基本原则操作。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发展展望
根据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委托银行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处理工作,而现在提出由各企事业单位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势必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从会计信息收集整理到录入,再到利用,形成报表,工作量增加的同时,工作内容、工作范畴都得到了拓展,尤其在会计核算上。为建立健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定完善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工作程序。
当前,大多数企业在进行会计机构与工作人员的配置时,并没有依据相关的会计规范制度的要求来配置,多数企业为节省企业的经营成本,对会计机构的设置缺乏专业化与科学化的设置。在进行企业会计部门的员工招聘时,为节省资源,通常会聘用一些兼职人员或者非会计专业人员来执行会计工作,使得会计核算无法确保其准确性与科学性,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
1.2未按照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册
当代社会中,大部分企业制定会计账册的目的是为了搪塞上级管理机构的审查,而不是是为了推进企业管理的有序开展与进行。与此同时,企业中对于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也缺乏合理性与规范性,与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不符。在企业运营的资金收入的管理方面,时常会有虚拟账目的发生,在此过程中,企业的具体会计工作存在人为操作的情况,这一系列原因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日益增大。
1.3内部监督机制缺位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的内部监督制度缺乏健全性,对于企业的成本预算、固定资金的管理、企业收支审核与财物稽查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并没有发挥其监管职能与会计反映职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者与会计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诱导,使得会计工作无法有序进行,严重阻碍会计核算所应当对企业财务管理行使的监督职能。
2.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措施
2.1加强会计机构建设
当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加强会计机构的建设,确保会计机构的设置具有专业性与科学性,并配置具有具有专业性的会计人员,以确保会计机构具体工作的有效践行。在进行会计部门的员工招聘时,应运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优秀员工的选拔,在此过程中,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避免一些裙带关系人员的不合理的要求,并且,应杜绝招聘兼职会计人员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会计部门的执行力,确保信息资源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推进会计核算工作的进行。
2.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推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展开。因此,当前企业应当完善企业的成本预算、内部管理、财务收支审核与稽核等方面工作的制度,以使得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完善会计管理制度、财务审核与处理制度,使得会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能够明确,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期为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制度方面的保证。
2.3加强外部监管,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如上文所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企业中会计核算的监管职能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所以,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应当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对企业会计的一些具体事务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促进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对于企业运营过程中,会计管理工作方面常常会出现一些违法现象,对此,应强化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及时的处理与管制,以实现会计核算的规范化。
现如今的会计工作能够大规模地运用到信息技术使原本复杂繁琐的一系列会计工作能够简便快捷地进行,提高运行效率,并且能够有效使会计信息经济的成本最大化地降低。针对一些原本存在需求,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未能得以考虑的信息事项,可以重新进行考虑,如此地进行核算,原本没有太过关注的一些事项就会变得相当重要,对于一些信息就有必要重新进行核算计量和确认。会计信息对各种事项的处理能力由于信息技术逐步增强,从而可以发展越来越多的事项能够符合重要性地条件。因此,选择的范围能够广泛扩大,对于一些重点就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深入研究。
2.真实性原则
互联网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遍布全世界,而且深入人心,当下网络迅猛发展,人们在网络上以虚拟的身份自由发表言论,因此网络上也存在大量的真真假假的信息。作为一个专业的会计人员,对于信息的真假性也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地做出判断,大量的丰富杂乱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眼球,会计人员的判断能力也或多或少受到一定的影响,单纯地依靠自己主观的判断和认知把一系列的信息与会计工作相融合,引发会计信息的真实度降低。
二、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则的冲击
1.一贯性原则
在企业运行时,首先要树立起正确地经营理念,使市场份额得到扩大,尽早地发展“走出去”,走向广阔的国际经营市场,从而与激烈的国际市场进行竞争,但是就这样的形式来讲,对于财务经营必然会增大一定的风险。国内外相关的风险在企业中为了能够使能力增强,应该时刻关注国际市场的需要,进行有效地并更坏账损失准备,准确计量固定资产后续累计折旧。在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下,经济的发展特征也逐渐走向全球化,也更加朝着网络化数字化发展,更重要的是颠覆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改变了它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对于会计的基本原则能够在修改上达到及时性,最大化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相关性原则
在会计工作中,准确的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在某个项目中的信息系统的操作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严格的确认标准的制定,出现的项目仅仅符合其中的某个标准但是不符合全部标准,对于此类的项目不能被纳入会计系统。但是有些项目对信息的使用者的决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却没能考虑到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就会降低。关于相关性地含义,就是说它提供的信息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对于使用者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且及时地满足。此外,它还被称为充分披露的原则,对于企业当下所公布的一些财务报表、补充报表以及附注等。对于企业各方面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果等在反映时都要真实且全面,不能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在财务数据上面进行任何的纂改,也不能故意无视忽略。当下变幻莫测的社会经济环境,愈加复杂,经济风险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和危险性,甚至还会发生扩散的现象,投资者们在操作时也越来越小心谨慎,理性地处理突发事件,所有的一系列变化都能够整体地表现出披露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二)会计要素的变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新的会计制度把会计要素明确清晰地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种,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在会计制度改革后,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构成新的负债与净资产构成资产的会计等式,或者资产与支出等于负债、净资产与收入的和。
(三)会计报表体系的改变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状况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传递会计信息主要手段。在新的会计制度下,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这些改进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二、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改善的措施
(一)转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式新的会计制度颁布后,事业单位为了发展必须要转变对自身内部各机构和部门的财务管理模式,首先要认真领会新制度精髓,全面学习新制度内容,不仅要重点学习新旧制度变化,还要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事业单位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在体制上实行对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强化会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财务管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推动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转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观念事业单位要建立起全体员工对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的意识,增强会计核算的观念,加强财务法律法规观念,真正从意识层面重视起财务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涉及事业单位的每个部门的资金收支状况,因此财务管理工作的展开需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一起努力。要求事业单位不断提高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到优化配置资源,不断更新财务管理的理念。事业单位要避免一成不变和因循守旧的思想,要与时俱进,不断吸收其他单位优秀的管理方法,为自己所用。
(三)转变事业单位会计职能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后,为了破除旧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职能的局限性,这要求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要从报帐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不仅要落实好算账和报账的工作,还要制定科学完善的预算和资金配置计划,做好事前控制,把财务会计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更好地参与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中,从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控制。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7条规定: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侧讲解――资产分册》中(以下简称《分册》),把这种以成本法计算的,投资企业收到的不能作为投资收益的而只能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的股利称为清算股利,并对清算股利的计算作了如下的规定: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的比例×当年投资持有的月份/全年月份(12)。由此,提出了在当前年度和在以后年度两个计算清算股利(即投资企业应冲减初始成本的金额)的公式:
清算股利=被投资单位非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的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①
在谈到如何运用上述公式时,《分册》阐述如下:若前者(被投资单位非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的比例)大于后者(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应按上述公式计算的结果冲减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这不应冲减投资成本,应按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在谈到以后年度时,《分册》又说:在以后年度,投资企业从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确认投资收益或清算股利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清算股利=(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清算股利。②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清算股利,无外乎是指投资企业收到了被投资单位在接收该投资前的利润,比如说:甲公司在2007年9月1日以50万元投资到乙公司并占其10%的股股权。而乙公司在2007年实现利润1120万元,决定用120万元来分红。所以甲公司在2007年末就能得到12万元的现金股利。但甲公司按2006年新会计准则,是不能把所得的12万元全部作为当年的投资收益,因为甲公司在2007年9月1日才投资,而乙公司是把2007年全年利润中的120万拿来分红的。也就是说,乙公司在赚取这1120万元时,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赚取的利润,而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8月31日止这段时间中,并没有收到甲公司的投资,而甲公司却得到了全年的分红,所以甲公司要把收到的12万元分解为投资前利润和投资后的利润,其收到投资前的利润就叫做清算利润,而只能把收到的投资后的利润当成当期的投资收益。但实际上,这样的分解在会计实务中只凭现有的已知条件是无法进行的。要分解这个数据必须还要有下面两个条件:
第一,乙公司要分清当年在甲公司投资前的利润和投资后的利润。
第二,乙公司要分清当年利润分配额120万元中有多少来自甲公司投资前的利润,又有多少来自甲公司投资后的利润。
上述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很容易查清,只要搞清当甲公司投资时,乙公司的利润即可。以后的到年底的利润增长额就是甲公司投资后的利润。但要搞清第二个条件,就很困难了。而且乙公司本身也搞不清。
没有上述两个条件,任何分解方法都是错误的。所以,《分册》中99页的公式也是错误的。
在后来的许多教科书中,有学者提出了用月份数来分解:这就是上述公式①的理论基础。即将甲公司所得到的12万元按当年投资前和投资后时间所占月份数的大小分解为两个数:12×8/12=8万元和12×4/12=4万元,把12万分解为8万和4万元,8万元是投资前的,也就是清算股利。而4万元才是甲公司的当年投资收益。但要像这样处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乙公司在赚取这1120万元时,每月赚的利润是相等的。没有这个条件,我们是不能这样来处理的。如果乙公司在赚取这1120万元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7年8月31日赚了1100万元,而从2007年9月1日到12月31日赚了20万元,这样甲公司就不能按投资前和投资后的月份比例把所得的12万元分解为两部分,而一定要搞清楚,乙公司分红的120万元中,有多少来自于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7年8月31日赚的1100万元,有多少来自于从2007年9月1日到12月31日赚的20万元。来自于1100万元的分红再乘以持股比例10%才是真正的“清算股利”,而来自于20万元的分红乘以持股比例10%才是甲公司当年真正的投资收益。这就是公式①的错误所在。很遗憾,我们在使用这个按月份分解所得利润的时候[公式①],并没有强调这个条件。
如果事情再往以后发展,以上的公式②也无效了:若2008年乙公司又赚的利润500万元,而且用360万元来分红。这样:甲公司就可以得到36万元。但是这36万元中有没有清算股利呢?那就很难确定了。若乙公司用来分红的360万元,全部是来自于乙公司2008年赚的500万元,那末,甲公司得到的36万元中就没有清算股利。若乙公司用来分红的360万元中有一部分是来自于2007年的未分配利润,那又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若来自于2007年9月1日以后的未分配利润,那末,甲公司的2008年所得的36万元中也没有清算股利。
只有当乙公司用来分红的360万元有来自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8月31日所赚取的利润时,甲公司的2008年所得的36万元中才有清算股利。而这时的清算股利用上述公式是计算不出来的。假如:乙公司在2008年用于分派红利的360万元中有240万元是来自于2007年的未分配利润,而且假设2007年乙公司每月赚的利润是相等的,那么,乙公司在2008年用于分派红利的360万元中就有160万元是来自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8月31日所赚取的利润,这时,甲公司2008年所得的36万元中就有16万元是清算股利(16=160×10%)
现在我们来计算甲公司2008年所得的36万元中得清算股利:
数据(1):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120万+360万=480万
数据(2):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这个数据只能按上面的假设:每月实现的利润相,1120×4/12=373.33万)
数据(3):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10%
数据(4):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清算股利8万(假定2007年每月赚的利润是相等的)
公式②:清算股利=[数据(1)-数据(2)]×数据(3)-数据(4)=(480-373.33)×10%-8=2.667
可以看出这个结论和上述的分析不一致。但不能否认甲公司2008年所得的36万元中有16万元是清算股利。
若再往下发展:2009年乙公司赚了800万元的利润,且用480万元来分红,则甲公司就得到48万元。那么,这48万元中有没有清算股利呢?经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只要乙公司用来分红的480万元中有来自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8月31日乙公司所赚取的利润时,甲公司的2009年所得的48万元中就有清算股利。现在我们有假定2007年每月赚的利润是相等的,而且2009年乙公司用于分红的480万元中有240万元是来自于2007年。那末,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推算出2009年甲公司所得的48万元中就有16万元是清算股利。(16=240×8/12×10%)然而若我们用公式②来计算,结论就不相同了:
数据(1):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120万+360万+480万=960万
数据(2):投资后至上年末止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373.33万+500万=873.33万)
数据(3):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10%
数据(4):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清算股利8万+16万=24万
公式②:清算股利=[数据(1)-数据(2)]×数据(3)-数据(4)=(960-873.33)×10%-24=-15.33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在计算清算股利时:若用公式①,必须要有每月赚的利润是相等的这个假设。没有这个假设,公式①是站不住脚的。若用公式②就更没有道理了。在此,我仅对此作个推论。最后的结论还需权威人士来下。
有些人认为,精确计算清算股利不重要,按照重要性原则可以不必计较清算股利的精确性。但事实上由于在2008年以前的税法中,若能把收到的分红能计为清算股利的话,只要投资方和被投资方是存在税率差异,计为清算股利的分红是不须记入投资收益的而纳税的,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当然,2008年以后的国内一些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因为在2008年的新税法中,这样的投资收益若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免税的。但如果是以股票形式取得的投资,或者到国外投资的话,只要有税率差,只要我国还没有和被投资国签订税收双边协议,利用清算股利避税的问题还是存在的。所以我认为,清算股利的精确计算不是不重要,清算股利是否计算精确,在上述条件下,直接关系到是否可以利用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的规定来合理避税。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计算机网络审计是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审计(EDP审计)的进一步发展。EDP环境与手工处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在组织结构方面,功能与知识、程序和数据的集中化;(2)输入的书面文件减少,缺乏可见形式的业务踪迹,缺乏可见形式的输出;(3)数据处理过程具有运行的连惯性、内控的程序化、业务处理的系统性等特点。在网络环境下,数据传输更加迅速,业务文档更加缺乏可见性;而且由于资源的共享性,数据信息的存储和处理更加脆弱。以上都决定了数据处理的内部控制及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处于突出的重要位置。在这里,数据处理的内部控制主要指企业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而设置的以保护资产安全性与信息真实性为目的的控制措施,诸如职责分离、授权控制、职务轮换等,它属于组织方面的内容。而系统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等(简称系统性能)则是针对网络系统正常运行进行评价、检测及管理工作,它属于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内容。实际上,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个再好的计算机系统,如果内部控制薄弱,则信息处理很容易遭到内部人员篡改、破坏;一个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离开性能良好的计算机系统同样漏洞百出、易受病毒感染,难以有效运行。事实上一个性能良好的系统就等于会计信息系统有了良好的“机内控制”,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因此,在网络环境下,收集与评价计算机网络内部控制及系统性能方面的审计证据对正确发表审计意见,降低审计风险起着重要作用。
局域网就是某一个组织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的网络,这个网络使用户能够共享信息和技术。lntranet实际上就是模拟Internet技术建立在公司内部的因特网,就是由公司内部局域网连接起来组成的广域网。Intranet可以使那些规模巨大、拥有众多分支机构的大公司方便地实现在内部分布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库、作为销售工具及促进统一的研究与开发等功能。对Intranet来说,建好内部的局域网仍是其核心。
对于作为公司会计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局域网和Intranet的审计无外乎两个方面,即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于前者来说,上述系统性能评价与内部控制评价是审计测试的重点。局域网系统性能评价包括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等方面的研究和评价。可靠性涉及查找网络问题、报告网络错误即存档方面的控制;安全性包括防止网络被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等;效率性要求维护网络软硬件、保证网络高效率性能,且使其服务不致恶化。内部控制评价则要求在网络环境下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①不相容职责的重新定义和岗位的重新划分;②职务定期轮换和密码口令的定期更换;③重要信息接触的授权、重要文件的备份和操作权限的明确等;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在分布式处理环境下会计处理分散化、成本效益考虑给内部控制带来的困难,并分析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其可能带来的对会计报表项目金额的影响。
在实质性测试方面,审计人员可以利用审计软件和测试资料来验证局域网系统是否有效运行。单机环境下的审计软件已难适应网络环境需要,审计师应开发出专用的网络版审计软件在客户网上运行,以查询、核对、摘取会计数据以供进一步调查之用。在传统的单机环境下,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模拟数据法和虚构单位法(即设计虚拟数据和虚拟单位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然后将其结果与处理结果对比,以观察计算机程序是否有效)。但在网络环境下,由于(1)网络系统持续运行使其难以停下来接受测试;(2)虚拟数据的运行会改变客户数据记录并给系统带来差错且可能遭到被审单位拒绝——两方面原因,这两种方法用之于审计测试将受到很大阻碍。另外检查程序代码法、并行模拟法都将会遇到困难。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开发出合适的系统测试方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另一方面,黑箱式的、绕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审计技术可能会重新得到应用和发展。
二、建设专业网络服务于注册会计师审计
计算机网络作为审计的技术手段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由于客户广泛的经济联系,诸如与顾客和供货商的债权债务关系、与股东和债权人的投融资关系、与政府的征纳税关系、与分支机构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要验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就必须超越客户范围,与客户的各方关系人联系以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在传统的审计环境下,为获取这些证据要么花费较长的时间,要么导致较高的审计成本。如果客户与其关联各方及注册会计师之间存在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则取证工作及与客户的交流将更易实现,笔者认为,可通过利用Internet及建设专业网络的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效率:
1.事务所——客户的网络联系在执业过程中,外勤是注册会计师工作最重要的内容。由于获取实物证据的需要,即使存在完备的网络系统,CPA也不可能实现足不出户的审计,但是大量的与客户之间的交流工作及对审计过程的质量督导都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初步了解审计客户的工作及外勤工作结束后对一些事项处理的意见交换都可在网上进行。这就需要CPA之间传递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网络。
收付实现制,正如前面所提,是以实际收到或付出为作账标准,而当出现了收益的发生和实现、费用的发生和支付,其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现象,这时如果还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作账的话,显而易见,不能准确的反映出该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经济活动会计的真实结果。
2、对债权、债务的控制失效
收付实现制在操作上简单易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结果计算准确,但当社会保险基金出现了预付或暂欠款项的行为,如发生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的预缴、欠缴及清欠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社保经办机构的应付未付社会保险基金费用等“隐形债务”、“隐形债权”情况时,却不能给予准确、及时的反映、监督和控制,董海松徐豪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兰州730020从而容易误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决策。
二、社会保险基金其会计核算基础的发展趋势分析及实施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的发展趋势已不言而喻,意在使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时,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实际情况完整的用会计记录反映出来,避免其不良、弄虚作假的收支现象出现,更重要的是,要将收付实现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效的进行解决。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将权责发生制“引进来”,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核算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处理
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是按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收到款项时,记收入账。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是一次性预提、预缴多年的社会保险费,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其相应的预提、预缴的年度内分别确认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对于确认为当年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借资产类科目,贷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对于应在以后各年度分别确认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借资产类科目,贷记“暂收款”科目。到了对应的预提、预缴年度,应确认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时,借记“暂收款”科目,贷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会计核算处理
如果社保经办机构是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比如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记账医疗费支出,定点养老保险机构的记账养老费支出,在本年度内支付,则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支付款项时,记支出账;如果其支出,在本年度并没进行支付,发生欠付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时,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此时,借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当以后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实际支付社会保险基金费用时,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资产类科目。
2.新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在我国的医院会计制度的完善过程中,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对以往的制度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调整变化,首先在适用的范围上有了调整,在这一制度中把会计制度的使用范围调整为公立医院,对乡村以及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包括在内,对社会上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可对其参照执行。然后就是在权责发生制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医院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全部计提的方式加以处理,增设了零余额庄户用款额度科目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的科目。其次就是对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进行了强化,在新的会计制度当中设置了财政补助资金收入以及支出和转账的科目,并增设了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将科教资金统一归入到了医院收支管理当中,从而来提高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新的会计制度对医院的成本核算进行了完善,对以往制度当中的核算对行模糊以及范围的不明确等现象,都给出了详细的要求,在成本报表的展示内容方面也得到了完善。还有就是对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管理以及医疗会计报表体系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对医院会计核算产生了多层次的影响,首先新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体系进行了完善,在多个方面都有了改善。例如会计科目的改善以及药品进销差价的取消和对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调整等。其中在会计科目方面增加了对公益性会计核算科目,从而对医院公益性支出进行准确统计,根据实际的需要对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取消,从而将医院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性以及科学性进行了有效提高。然后就是对医院成本的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其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促进作用,最为主要的就是使得成本核算的对象比较明确化,科室的费用得到了归集处理,对科室管理得到了有效加强。在新的会计制度方面对项目成本以及病种成本和科室成本等核算的对象有着明确的规定,在科室成本方面将其分为行政后勤类以及医疗技术类和临床服务类、医疗辅助类这几个类型,对其成本进行了归集,对其范围进行了统一。对科室管理强化方面主要就是规定了三级分摊制度。还有就是对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提高,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下,对医院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以及真实性得到了提高,对医院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对资产负债管理有了加强,对医院的收支核算进行了规范,不仅是规范了医院教学科研资金的核算,同时还表现了医院收入完整性的这一特征。对医院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完善,增加了绩效考核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细化了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最后就是对政府财政性的资金核算进行了规范,反映了医院资金补偿信息,规定了政府财政拨款以及科教项目资金结余不能作为年终分配,应通过财政补助情况表进行反映。
二、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产生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借款费用核算产生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利息资本化的范围予以了扩大化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将利息资本化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扩大,使得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用于专门用途的借款就是专门借款,专门借款的用途就是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或者是为了构建某一项资产而专门借的款项。这项新变化对电力企业的会计核算也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电力企业构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借款都可以进行资本化的处理,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利息的费用,而且这样电力企业工程完成的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从而从综合效益的角度考虑就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当期电力企业的利润收入,提高了电力企业的生产效益。
(二)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核算产生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企业所接收捐赠的资产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新准则要求必须将捐赠的资产也纳入到企业当期的损益中去。对于电力企业二样,这样的规定无疑也会对会计核算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旧准则规定中,电力企业所接受的捐赠的资产如果没有进行计提折旧计算,那么企业就可以将所接受捐赠资产的33%归入到递延税款中来挂账,而且对于当期所得的税款也可以不缴纳,等到所接受的建增资产处置后,再将其与所得税一并进行核算;如果企业所接受捐赠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计提折旧,那么这笔捐赠才会被纳入应纳税的范围,并且将其累计算、到公积账目中。在新准则实施后,新的规定就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对利润的核算。
它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其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3)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这是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规定,
三、会计年度
《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是对我国记财本位币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这是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填制与取得、审核、更正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帐薄
《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帐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薄。会计帐薄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这是对会计帐薄设置、登记、更正以及违法设置帐薄等问题作出的基本规定。
七、帐目核对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薄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这是对帐目核对的规定。
八、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这是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九、或有事项的披露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出的担保、未决拆讼薄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这是对或有事项的披露的规定。
十、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
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这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编制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作出的规定。
十一、会计记录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