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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中极其重要的,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与经济、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及其运动是有自身可循的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考察当代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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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法哲学论》,绝非出自一时的心血来潮。毋宁说,它是我们适应现代法律科学、尤其是理论法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究而积累起来的成果。本书被列为"国家人文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当下,世界正处于20世纪和21世纪的交接时期。回顾已经过去的百年来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如同其他科学一样,法学是沿着两个相辅相成的方向进展的:一是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的强化。如法学与社会学的结合产生法社会学,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生法经济学(经济学法学);而法学与哲学结合的尝试,则是更为久远的事实了。二是科学部门的分化越来越细致。如古已有之的法理论(理论法学),除了法哲学和法社会学之外,还解析出法学学、法史学等等。至于部门法学(应用法学),这种渗透与分化则更为显著。如民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结合产生经济法学,刑法学分化出犯罪学、刑罚学、狱政学等,并且已经获得学界广泛的认同。法学的这种演变不是偶然现象,它同现时社会的疾速前进的步伐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状况的复杂化的实际需要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面对这种科学发展之大势,我们深感到法哲学的建设确实是落伍了。对于法哲学而言,既没有完成法学与哲学的密切结合和相互渗透,更没有使之从理论法学中真正分化出来而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实际情况是,法哲学要么流于一种令人敬而远之的空洞的术语,要么同实证法律科学的法理学甚至法社会学混为一谈。察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认清法哲学的特定研究对象,即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恰恰这个特定对象,决定着法哲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包括理论法学体系中处于理论基础的重要地位。我们之所以打算写一本较为系统的法哲学的书,就是基于法律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对于法哲学的重要性的严肃认真的思考。
对于我们来说,撰写一部法哲学的专著是难度极大的。为此,我们不能不进行长期的理论准备和一点一滴积累创作的经验和成果。在我本人方面,探讨经典作家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与李光灿老前辈合编,法律出版社 1991年出版),《列宁法律思想史》(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等;探讨西方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修订版)》两卷本(与谷春德教授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1987年出版),《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纵向的学派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横向的课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1989年出版);探讨中国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现论法学原理》(与公丕祥教授合编,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比较研究》(收入《架起法系之间的桥梁》,苏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我第一次有勇气公开发表自己关于法哲学整体性看法的论文是《法哲学体系论纲》(载《中外法学》 1992年第4期)。此外,还发表了一批其他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书的另一位主编即西南政法大学的文正邦教授,对于法哲学的探讨是颇受学界瞩目的。据我所悉,自改革开放以来,他在报纸杂志上撰写的、直接阐发法哲学的论文不下数十篇。在他编著的书和主编的《外国法学研究》期刊上,也广泛地涉及法哲学问题。我从他那里受益匪浅。再者,读者从《法哲学论》的作者名单中可以知道,我先后带培的博士研究生们对该书的贡献也很值得称道。本着师生互学、教学相长的精神,我与他们彼此之间就法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多年的锲而不舍和反复的切磋,其中所形成的部分见解亦凝集于书中。这使我感到十分欣慰。
从《法哲学论》写作提纲的拟定到清样的校对,王振东副教授都耗费了许多精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熊成乾编审、张玉梅副编审,不仅在编书技术上给予我们精心和周到的帮助,而且又同我们一起就书中某些理论表述进行了有益的、启发性的商讨。我们向他们表示深切的谢意。
虽然《法哲学论》的付梓使我们受到一定的鼓励,但我们绝不把它当作什么重要的成就,更不敢妄称其中构筑了什么法哲学的理论体系,顶多只能说是我们在探索法哲学奥秘过程中的一个初步的记录。我们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法哲学研究的征途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有鉴于此,我们坦率地承认,书中的不成熟之处、欠当之处乃至错误之处,很可能比比皆是。我们恳切地希望学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无保留地提出批评。
吕世伦
1999年 2月于中国人民大学
引 言
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掌握群众。而所谓彻底,就是触及事物的根本。恩格斯也说过,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一个民族如果缺少理论思维(即哲理思维),既不可能站在时代的前列,也不可能跃居文明的顶峰。开展法哲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坚持法学理论的彻底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培养和提升法律工作者的理论思维。因为法哲学是关于法学世界观及其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是人类关于法的理论思维的结晶。它赋予我们以深邃的目光和高瞻远瞩的视野去探究法的根蒂和普遍性,体悟和追寻其中所蕴含的时代精神。开展法哲学研究,还可以使我们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经验得以用法学唯物论和法学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武装起来,为法律工作者学习、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铺路搭桥,开辟广阔天地,避免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有效地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显然,这些对于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制建设的深化、发展和走向现代化,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许多复杂的法理问题,若深入探究下去往往就是哲学问题;法律实践的指导原则和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归根到底也涉及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各个部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突破和创新,亦都有赖于相关的法哲学方法和理论之功力。因此,为了开创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新局面,跃上新台阶,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被提到了突出的地位。特别是值此世纪之交和即将跨入21世纪之际,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地发展和全面进步,更需要强化和高扬法学的科学理性力量和功能,以正确规划和顺利实施我国法制发展战略,总结和吸取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智慧,实现法制现代化和法学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和法学而努力,这些都离不开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
在现代知识体系中,学科已成为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的体制化保障。它一方面是学者们赖以界定自己学术活动范围和限度,以及专业活动合法性的依据,另一方面在学科内部对从事于该学科的研究者起着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作用,从而使同一学科的学术活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形成某种“研究传统”或“学术共同体”,并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展开有效对话。[1]无论是高等院校的教学,还是通常的学术研究活动,都是以学科为基本的建制而展开的。可以说,学科已成为一幢幢分门别类的知识大厦的基石。
在近来的中国哲学界[2],从《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开始至今所产生的汗牛充栋的“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史”学科的丰富成果,都有失去学科保障,从而在该学科失去原有的价值和意义的危险。中国哲学学科基石是否稳固,成为学科内部令人担忧的重大问题。于是,中国哲学界的许多研究者纷纷就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质疑,并试图化解目前存在的学科合法性危机。“中国有无哲学?”、“什么是中国哲学”,或者从中国哲学学界自身的立场来看,将问题置换为“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诸如此类的疑问困扰着中国哲学界。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提出有力的回答和有说服力的说明,我们就无法对我们所从事的学术活动的意义做出合理解释,也无法说服我们自己继续开展这种学术活动的根据。因而,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同时也是学术活动的意义危机和从业者的信心危机。由于“中国哲学”又和民族精神、文化传统、中西文化的对话等一系列非常宏大的意义体系相关,所以中国哲学合法性危机又是一个在人文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问题。
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对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以及相关的讨论意见进行描述和分析,并探讨合法性危机出现的特点、意义以及可能的回应方式。
一、追源――历史性的错误
“中国哲学”的存在或许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错误”:中国本无“哲学”一词,自古也无“哲学”这样一个学科。中国人所使用的“哲学”一词是晚清时期的学者黄遵宪从日本引入中国的,而日本人对该词的使用又始于一位研究西方哲学的学者西周用“哲学”这两个汉字对应西文的“philosophy”。可以说,在中国谈论“哲学”,完全是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一个后果,而且很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
引入西方的学术,与中国固有学术或中国当代学术进行会通,并不一定就发生类似“中国哲学”的历史性“错误”。在黄遵宪的时代,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大家,他们常使用“学术”、“思想”等字眼,来进行中西哲学的会通。虽然他们中有人也表示反感“动以西学缘附中学者”(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认为“好依傍”与“名实混淆”是“中国思想之痼疾”(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但大都走的是一条“亦中亦西”、“不中不西”的融汇中西并发展中学的道路。中国人刚开始大规模接触和移译西学,存在着相当的困难,只好用中学来格西学之义,“缘附”之类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先生“开风气之先”地撰成《中国哲学史大纲(上)》,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的问题和中国到底能否建立一个“中国哲学”学科的问题就产生了,并开始发生本文所说的中西文化相遇所产生的错误性后果。
受过良好的美国实用哲学以及现代学术的训练,在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时,他是非常严谨的。他的严谨体现在明晰的定义、严谨的学科规范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三个方面。由以上三者,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虽然只写一了部上卷,但却成为中国哲学(史)学科的经典范式。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到现在为止,中国哲学史的研究,都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个典范。由于这个典范是众所周知的,本文不再赘述。
所确立的这个经典范式本身或许即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中国有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西方有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为什么一定要用西方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来重新规划(甚至取代)中国的传统学术和学术传统?从思想史上看,这个问题身后的背景是近代以降中西古今之辩的一个结果。从东西文化的交流(这种交流在当时不如说是相遇)来看,是西方强势文化扩张的全球化,以及东方弱势文化主动接受西方文化的全球化的一个后果。从当时学术界的心态来说,这是科学救国、教育救国、文化救国、学术救国等民族自强的一种反映:对于别人有的,要么我们原本就有,要么我们现在也应该有,要么我们将来也一定要有。别人有哲学,我们也有哲学。别人有哲学史,我们也一定要有哲学史。正是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就应运诞生了,并从此就开始了以西方哲学来剪裁中国史料的学科史和学术史。这正如为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作序的先生所说的,编中国古代哲学史有两重困难,一是汉学的工夫,也就是国学的功底或材料的工夫,一是西洋哲学的训练,而先生是恰好二者兼治的。在这里,不再是过去的学者们所熟悉的“汉宋兼宗”,作为古论思维代表的义理之学已不再能和注重名物训诂的汉学相对,而是“汉学”、“西洋哲学”的“兼治”,西洋哲学已取代“宋学”成为指导思想和方法,因为“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3]
虽然说所树立的经典范式是一个历史性“错误”,但本人确实是大手笔,说得很是中肯,有着深厚的“汉学”工夫,因而他一方面更多地借鉴和仿照西方哲学的学科规范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另一方面在对中国哲学史的讲述中,则更多地照顾到中国学术本身的特点和内容,较多地采用汉学的方法和方式加以说明。我们现在读他所写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可以发觉其中非常平实的行文风格,他更多地是以当时人们所能理解的语言来讲解古代的学问,而较少生硬地套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或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史料,当然一些附会也是免不了的。在对中国哲学史料的解释上,紧随其后而且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也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冯友兰先生[4],则有显著不同。冯友兰先生在依傍西方哲学的路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提出“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5]冯友兰的哲学史实践也是依照这个主张来操作的,例如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朱熹的“理气关系”,用柏拉图的“理念说”来解释朱熹的“理一分殊”等[6],这种解释是否有助于人们理解中国哲学,是很值得怀疑的。在港台学界中,牟宗三先生在融会以儒学、佛学为主的中学与以康德哲学为主的西学时,也创造了一套相当有影响的儒学话语系统和中国哲学范式,其影响之大,以至于今日在港台的一些治中国哲学的学者心目中,只有一种“西方哲学”,那就是康德的哲学,只有一种“中国哲学”,那就是经由牟宗三诠释的“陆王心学”。当这代学人饱读了西学,再把西学来格中学之义时,由此,又形成了中国哲学(史)学科的一个新典范:以不断变化着的西方哲学来演绎中国哲学史料,于是,学者们开始谈论作为存在主义者的庄子,竟然讨论朱熹的“理”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诸如此类的可怪之论。“通过哲学家们对传统哲学的整理和诠释,传统不是愈来愈清晰、明白了,而是愈来愈令人不可理解了;哲学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功能部门,它使人们不是愈来愈亲近传统,而是愈来愈疏远它。”[7]在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中,我们面对和处理的无疑是中国的史料,然而对这些史料用西方的种种观念诠释时,我们所获得的所谓中国哲学史,究竟是西方哲学在中国哲学学科中的运用史,还是中国哲学自身的历史,我们是靠近了中国哲学的精神,是远离了她,这些都是需要讨论的[8]。
这些苦心经营中国哲学的前辈学者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所创立的范式的影响是深远的。被誉为韩国东洋哲学第一人的学界前辈柳承国教授在回忆牟宗三、冯友兰等人的学术影响时说:“他们的影响很大,是当时亚洲哲学研究的先驱。不管现在人们对他们的学术如何评价,但可以说,当时比他们更好的没有了。他们在国际上的影响也很大,他们在介绍亚细亚学术文化时所说的,人们是绝对信从。其中,冯友兰是名声最高的。”[9]当然,我们并不能指责前辈学者们走错了路,因为他们作为学科的领路人,同时也是探路者,在无现成的路可走的情况下,他们在摸索中往哪里走都是有可能的。这些前辈学者都有良好的中西学术背景,他们从跨文化的视野出发,来探讨所谓“中国哲学”问题,在今天看来,他们所苦心经营的“中国哲学”,可以说只是文化际的比较哲学而已。
二、辨惑――中国有无哲学
既然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西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那么就不免产生这样的问题:在依傍西方哲学而建立起的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10]如果问得再直接一点,可以说,这个问题也就是“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史)呢?”对于这个问题,冯友兰的态度是,“中国哲学家之哲学之形式上的系统,虽不如西洋哲学家;但实质上的系统,则同有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11]牟宗三先生在其以“中国有没有哲学”为题的演讲中认为,“中国学术思想既鲜与西方相合,自不能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定取舍。若以逻辑与知识论的观点看中国哲学,那么中国哲学根本没有这些,至少可以说贫乏极了。若以此断定中国没有哲学,那是自己太狭陋。中国有没有哲学,这问题甚易澄清。什么是哲学?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省说明的,便是哲学。”[12]根据这样的哲学定义,他认为“中国有数千年的文化史,当然有悠长的人性活动与创造,亦有理智及观念的反省说明,岂可说没有哲学?”[13]冯友兰与牟宗三各自的回答,代表了此后解决这个问题的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侧重于从哲学的普遍性出发,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或标尺,来“发现”中国的“哲学”;一种模式是侧重于从哲学的特殊性出发,(当然是以“哲学”作为通名来使用为前提的[14]),强调中国哲学相对于西方哲学的特性。这两种方式都属于“中国有哲学”的论证方式,但又不是截然对立的,只是各有所侧重而已。
在当前中国哲学史界,“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例如,张立文[15]、李宗桂[16]二教授近来都明确地发问并作了解答。“中国有无哲学”这一涉及学科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在中国哲学界需要重新加以“证明”,加以“澄清”,有其鲜明的时代背景。在当今的时代,虽然我们从传统虚无主义的极端中逐渐走出(当然,这种虚无主义仍然很令人感到担忧和可怕),但业已放松了“强国保种”的生存压力而可能保有一种平和的文化心态的文化人,则不能不对事实上已经断裂的文化传统发自肺腑的悲鸣。如果我们把这种文化情绪称作文化民族主义,那么它和中国哲学学科之所以发生关联,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哲学学科在传续中国文化传统的功能上的表现令人失望。对中国哲学学科内部的从业者们来说不无讽刺而又应当认真加以关注的是,这样的批评不仅来自于学科内部,而且越来越多地来自于学科的外部,尤其是来自于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人们已习惯将哲学作为文化的核心,习惯于通过对哲学的把握来理解整个文化的精神,而目前的中国哲学史未能提供给人们一种有效的通达传统的路径。
重提学科问题的第二个背景是中国哲学主体意识的觉醒。除了受民族文化虚无主义影响至深的一部分人对民族文化的断裂表现出麻木不仁和幸灾乐祸外,我们大多数人都深刻地经历了传统世界与现代世界那令人心痛的切割。中国哲学界的前辈们并不乏“传薪”之外还要“传火”的自觉。传薪,亦即传学;传火,亦即传道。无论是冯友兰的“阐旧邦以辅新命”[17],还是牟宗三等人的“花果飘零”心态下主张的“返本开新”,都有着传道传火的自觉。然而世事毕竟不尽如人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把哲学等同于政治,并用政治的一元化来规范哲学创造与哲学活动的一元化。哲学的发展权成为政治权力的专利和特殊待遇。在当前的中国哲学界,自觉努力实现从哲学史家向哲学家转变的,逐渐成为中国哲学界一种日益多见的理论诉求。和合学、心灵哲学、中国经典解释学等,都已逐渐浮出水面。一个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己民族特色的理论思维,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已开始得到中国哲学界的确认,而这一点却对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重提中国哲学学科问题的第三个背景来自于西方哲学界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变化对中国学界的影响。黑格尔曾经武断地断定中国人的思维是主体“沉陷在客观的实体里”,是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合一,因而将中国人的思想排除在哲学史之外[18]。现代的海德格尔把“哲学”理解为西方传统上以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和“概念思维”为特征的“形而上学”,而将中国人以“非概念思维”或“诗性思维”为特征的论说系统称作“思想”。海氏本人很推崇东方的“思想”,企图借鉴东方的“思想”以克服西方“概念思维”的“形而上学”。2001年9月,德里达在他的中国之旅中与中国学者对话,明确地说出“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19]德里达的说法在许多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中国学人那里,得到了更多的理解和认同。如果说民族主义在哲学上的表现,我们可称之为“哲学民族主义”的话,那么从海德格尔到德里达的这种类似黑格尔的把哲学作为西方哲学的专名使用的方式,同样激起了中国哲学界的哲学民族主义,虽然德里达声明:他的说法“丝毫没有文化霸权主义的意味”[20]。这种哲学民族主义的产生同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期望着中国哲学自身的发展,至于中国有没有哲学,有哲学还是有思想,都需要从中国哲学自身的发展来做出说明。中国哲学界已经厌烦了围绕着西方哲学的“指挥棒”来转。现代西方哲学具有活力的创造活动也给中国学人以很大的刺激,他们不仅想学习西方人的哲学或思想,还想进一步“奢望”一下,使中国哲学或思想也获得西方哲学或思想那样的生机和活力。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哲学界又开始就“中国有无哲学”问题进行“辨惑”工作。人们大体上仍是结合着普遍性证明和特殊性证明两种方式来证明中国有哲学的。从普遍性证明出发,人们或者力证中国哲学中有许多与西方哲学有许多共同的特征或元素,或者给出一个哲学的普遍性定义(这个定义显然是具有更宽泛的适用性和兼容性的),然后证明中国哲学也符合这个定义(这种证明实际上在给出定义时就已经暗含着了)。从特殊性出发,人们认为哲学具有不同的形态,中国哲学具有中国哲学的形态,不能用西方哲学的特殊形式来判定中国有无哲学[21],而中国学人应当重视中国哲学的形态特殊性,不能照搬和套用西方哲学的语言和范式[22]。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就意味着中西哲学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不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思想系统,但又各有其特殊性。例如从事于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张士英教授[23]和从事于西方哲学研究的俞宣孟教授所作的解答[24]。他们的回答,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能否化解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呢?我个人认为,这些探索是必要的,而非是充要的。
三、危机――中国哲学是否可能
中国哲学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从表象上看,是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索与解答着眼于过去,即中国“哲学”的“史”。我们向更深层的方向考察,并着眼于现在和未来的话,这个危机可以归结为中国哲学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存在、中国哲学能否发展、中国哲学如何存在和发展三个相互联结的问题。
首先,既然所谓的“中国哲学”只不过是一个“历史性错误”,我们本来有自己的传统学术以及传统的学科分类,那么我们现在还要不要延续这个“错误”?中国哲学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存在?对这个问题,学术界的答案是不同的。在此之前,冯友兰先生对这个问题曾提出两种方案供大家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严格地筛选中国义理学史料,而获得“中国哲学史”;一是不必理会西方哲学,中国义理学我行我素,而获得“中国义理学史”。[25]当然,能否以义理之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或“思想”的统称也是成问题的。对于第一种选择,几乎成了中国哲学界相当普遍的一种选择;对于第二种选择,现今也有人赞同,认为中国没有“狭义的哲学”,不如称作“中学”或“中国的古学”。[26]也有学者不赞同此种态度,认为这种“自我放弃、退出、拒绝”“哲学”的做法,“既不合现代学科分类的时宜,亦迁就了西方哲学中心主义”。[27]实际上,当我们按照西方哲学家的指引,以“思想”来定义中国的理论思维时,又不免入“中国有无思想”的窠臼。“思想”在这里又有着特殊的含义,并非我们日常语言所说的“思想”一词的含义。海德格尔等人“发现”了东方的“思想”对于克治西方“哲学”或“形而上学”以及作为后果之一的“科学”或“科技主义”的弊病的意义,“是不是有朝一日一种‘思想’的一些古老传统将在俄国和中国醒来,帮助人能够对技术世界有一种自由的关系呢?我们之中有谁竟可对此作出断言吗?”[28]中国传统的复杂性就象西方传统的复杂性,而海德格尔将东方思想理想化,与我们惯常将西方思想理想化一样,都有着价值取向与解释维度上的一厢情愿。海德格尔虽然略通老庄,然而对于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发展的历史究竟又了解多少呢?恐怕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中国不仅有“思想”,而且有“哲学”。当然,张祥龙先生主张退出“哲学”,并不等于放弃“哲学”,因为在他看来,这里作为西方哲学专名使用的“哲学”,已经被置换为“思想”了。无论是主张“哲学”,还是主张“思想”,当然无损于中国理论思维的历史存在,但却能够影响到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的学科建制、范式和未来发展方向。
陈来教授认为,在冯友兰提供的两个选择之外,事实上人们在实践着第三个选择:即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为标准,而事实上是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9]俞宣孟则否定了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认为“唯一剩下的出路是迫使我们去重新思考哲学本身究竟是什么。”[30]张立文先生主张“根据中国哲学的特点,给(中国)哲学作出自己的规定。”他认为可以这样来表述中国哲学:“哲学是指人对宇宙、社会、人生之道的道的体贴和名字体系。”[31]这个定义可能受到朱熹的启发,《易传》讲:“一阴一阳之谓道”,朱熹认为,“一阴一阳”并不是“道”,而“所以一阴一阳者”才是“道”。这个定义与、牟宗三等更早的前辈学人对于哲学的定义有所不同,不再立足于哲学的普遍性,而是立足于哲学的特殊性,亦即“中国哲学”之为“哲学”的定义。
“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不可能是中国的理论思维,而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在这个学科下得到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面对这个问题,也许较为明智的选择是不必定于一尊,让所有人走一条路。我们仍处于探索阶段,不妨让人们各抒己见和各持己见,按自己认定的路走下去,使我们在整体上拥有着开放性和丰富性。鲁迅先生曾说过,世人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便成了路。也许我们在探索中,逐渐形成新的学术传统。这样的传统或许还不止一个。
其次,无论是用“哲学”还是用“思想”来界定中国人的理论思维,这种形上的思考传统即使从先秦诸子算起,也已二千余年了。中国哲学史作为一个学科,其历史也有将近一百年了,它已形成了自身的一个传统,虽然我们对这个传统有着许多不满意。这二千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精神财富的形上传统,能否流入现代之中,成为我们迈向未来的文化资源,取决于中国哲学是否能够发展,能否展现生命活力。冯友兰先生很发人深省地提出“照着讲”和“接着讲”,张立文先生又益之以“自己讲”。由“照着讲”和“接着讲”,出现了承续宋明理学的程(二程)朱(熹)道学(也称程朱理学)、陆(九渊)王(守仁)心学、张(载)王(夫之)气学三系的现代“三新学”:新理学、新心学、新气学。由“自己讲”,出现了不限于承续诸子之一家的“和合学”,此外,“新仁学”、“境界哲学”、“心灵哲学”、“现代新墨学”等学派或新的哲学学说已在形成之中。
从中国哲学史学科内部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照着讲”、“接着讲”和“自己讲”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三种“讲法”。其中,“自己讲”是“照着讲”和“接着讲”的根本。如果不能“自己讲”,没有依据传统而又在回应当代的哲学课题中超越传统的现代哲学理论作支撑,我们就无法很好地“接着讲”和“照着讲”。一味向西方寻找理论工具,“接着讲”与“照着讲”的结果,却使我们陷于究竟是“接着谁讲”和“照着谁讲”的迷惑。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从实质上说,是当代中国哲学自身发展力和自身创造性的危机。
再次,中国哲学如何存在和发展,在学科上着重体现为方法论危机。这里所说的“方法论”,是指落实中国哲学存在和发展的具体操作方法。解决的途径可能有三条:一是向西方寻找,援西入东,“以夷治夏”。这是人们所惯用的一种方法。例如主张用现象学方法来会通中学的张祥龙很坦率地说出:“我自认还没有那样的能力,能够完全不求助于西方而让华夏的古文献自己说出新话语,获得当代的新生命。”[32]他努力尝试让“中国思想完全可能走一条既受到西方思想深刻影响,而又复兴自己的非形而上学思想的道路。”[33]二是从中国哲学自身的传统中寻找方法,例如张立文先生的《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继承和发展了朱熹的弟子陈淳《北溪字义》和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的范畴解释学方法,从范畴分析、范畴与范畴联结而成的逻辑结构分析入手,来解释中国传统哲学义蕴。[34]现在“逻辑结构分析法”已成为中国哲学界常用的一种方法。最近张立文先生又提出了“和合方法”。[35]一些学者也擅长用“汉学”的方法来从事中国哲学研究,走历史学与文献学的进路。只是对中国哲学史的史学研究应当与哲学研究结合起来,否则达不到哲学史应有的深度。[36]汤一介教授最近提出建立中国经典解释学,恢复经典解释传统,在“我注六经”中使“六经注我”,从而恢复经典的活力。三是在借鉴中西和会通中西中,可能出现的新的创新性的哲学方法。同样,我们对此三条路也应抱有一种多元开放的态度,分头探索。三种道路无疑都会各有短长,各有所蔽,但却可以为我们提更多的选择。
四、展望――中国哲学的生生之路
“危机”往往与“机遇”和“转机”相连。中国哲学能否通过在化解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危机的机遇中,出现某种好的转机呢?
首先,关于哲学还是思想。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究竟有无哲学,或者中国究竟是有哲学,还是有思想,不仅仅限于一个学术争论的话题,还是一个话语权力的问题。在西方哲学和文化居于全球优势地位或强势地位时,中国学者的声音往往湮没在西方哲学家的断言之中,西方哲学家的意见很快地全球化为普遍性的主张。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或许不必执著于哲学抑或思想的争论。就学科角度而言,既然哲学是在西方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与东方文化相遇而产生的一个“错误”,但“哲学”已成为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一个“共名”,人们已经习惯于不仅用它来标示西方的哲学,而且来表示世界各文明体中的相应的内容。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现在东、西方哲学界所应做的,应该是自觉地从世界文化多元存在的事实出发,来重新界定“哲学”的内涵,以使“哲学”这一共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宗教学界,“中国有无宗教”成了类似的学术讼案。一些西方学者坚持从基督教文化中的宗教概念出发,认定中国没有宗教,而只有哲学(这回倒是承认中国有哲学了)。西方宗教学家依据于基督教经验的宗教概念,无法涵盖诸如佛教这样的东方宗教,然而把诸如佛教等东方宗教排斥在宗教之外又显然是荒唐的,于是不少西方宗教学家积极修正他们的宗教概念,以期使它能够涵盖世界宗教。[37]那么西方的哲学界也应该积极地向西方宗教学界学习,改变自身的固执姿态,改变局限于西方文化经验的狭隘性。就中国哲学学科而言,我们一方面可以从哲学的普遍性出发来界定哲学的概念,另一方面可以从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出发,来确定中国哲学的概念。
其次,关于中学与西学。就学科范式、方法和话语系统方面来说,中国哲学学科先天地就与西方哲学有着不可或缺的关系,因而如何处理中西哲学的关系,就成了中国哲学学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保持一种多元化的探索方式,我们可以继续用西方哲学来解读中国文本,也可以“在参照西方哲学和相对独立发展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38],试图“找到一条比较靠近中学,借鉴而不依傍西学的理解之路,从而架起传统与现代的智慧桥梁”。[39]在这里,我们切忌范式的单一化。
同时,在我们着手以某种现成范式去从事中国哲学研究之前,我们必须从根本上反思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反思这种范式能否兑现中国哲学学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当前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可以完全抛开解答“中国有无哲学”的比较哲学研究方式,而是努力尝试确立中国哲学作为世界多元哲学之一元的独立性,使中国传统哲学作为一种有特性从而有价值的文化资源进入现代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哲学史家们的工作,就是用本民族的语言和思维,去向现代人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因此,探索主要依据中国哲学自身的资源来建立中国哲学的学科范式和话语系统,是更为基础性和本原性的工作。
在中西哲学之间,一些学者还强调中西哲学的“会通”。从目前学界的实践来看,这种会通带有强烈的单面性,即总体上是以西方哲学来辅助理解中国哲学,并且是让中国学界通过西方哲学来理解中国哲学,而不是使西方学界通过这种会通来更好地理解中国哲学。也许一些学者的本意在于为中西哲学找到一个具有共同点的对话平台,然而西方哲学界又有几人能够读懂汉语哲学界的文本,又有几个重视中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的论说?令中国哲学界尴尬的是,似乎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出发反而无法理解中国哲学的意蕴,要想理解中国哲学,反而要借助于西方哲学。在今后的中西哲学比较研究或会通中,我们可以继续这种“以西解中”的事业,但不要轻易地、武断地否定“以中解中”的可能性。我们的确是无法回到古典文本的原语言和语境中去,但我们仍然可以用现代的中文语言和中国语境去重新解读古典文本。此外,在中国哲学的世界化问题上也不能一相情愿,用西方思想来诠释中国哲学只能是让西方学者初步了解中国哲学的“便宜法门”,但西方人真正要深入地了解中国哲学,那么他就必须学汉语,通古文,设身处地地试图用中国传统思维来进行思考,以图理解中国的古典文本。
再次,关于中国哲学史与中国哲学。海德格尔并不是一个汉学家或中国哲学史专家,但这并不妨碍他像叔本华一样对中国哲学进行解说以建立某种意义体系,也不妨碍他把中国哲学理想化而有所取用和有所发挥。关键之处在于无论是叔本华还是海德格尔,无论他们如何憧憬东方,都能“援东入西”,并能够“化东为西”,在借鉴和融会中继续西方哲学的传统或形成新的哲学传统。中国哲学界无疑有许多东西要向西方哲学界学习,但最根本也最首要的,还是努力培养西方哲学界那种活跃的创造力,相较而言,近几十年的中国哲学仿佛是犯了“贫血症”,自我更新和自我调节的功能非常孱弱。
中国哲学的继续发展,曾经是许多中国哲学大师对于未来的期望。例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序》、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的《结论》中都做过充满期待的展望。张岱年说:“西洋哲学及其方法已输入了中国,人们虽一时不免为西洋哲学所震炫,但需要新哲学的呼声已可以听到,我们可以期待着一个可以媲美先秦的哲学灿烂的情形之到来。”[40]这些话虽写于前一个世纪的上半叶,但对于今天的中国哲学来说,仍具有着昭示作用。从最近的情况来看,中国哲学界的情况似乎有了好的转机,一些主要依据于中国传统哲学资源的新的“中国哲学”开始渐渐由潜入显,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中国哲学界的努力,中国传统哲学必将获得她的当代形态,我们也许可以乐观地预告,一个中国本土哲学自主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41]或许哲学界将来从学科上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史”将是两个有联系但并不相同的学科。“中国哲学”指中国当代的哲学,它既包括当代的“中国的哲学”,也包括“哲学在中国”,而且是“哲学在当代中国”。“中国哲学史”则是关于从传统到现当代的中国哲学的历史。或许我们还应当意识到,将来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范式和传统具有相当重要影响的,很可能就来自于当代的“中国哲学”。只有这样,我们也才能把“哲学史”变成“当代史”,也只有在开发和利用中,使历史上的中国哲学由可能的文化资源,成为现实的文化资源。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从当前的整个中国学界来看,人们无论是从研究传统上还是从学术心态上都还未对中国传统哲学获得其当代形态而成为“中国哲学”做好准备。
注释:
[1]本文参阅了知识社会学的相关成果,如(美)华勒斯坦(Wallerstein,I.)等著,刘健芝等编译:《学科·知识·权利》,三联书店,1999年3月版;(美)华勒斯坦(Wallerstein,I.)等著:《开放社会科学――重建社会科学报告书》,三联书店,1997年4月版。(英)巴里·巴恩斯(BarryBarnes)著,鲁旭东译:《局外人看科学》,东方出版社,2001年12月。
[2]本文在中国传统哲学以及中国传统哲学在当代的继续发展的意义使用“中国哲学”一词。
[3]:《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序》,同上。
[4]关于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学科的典范意义,请参阅陈来著:《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版,其中的第13章《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的贡献》,已有详论。
[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页。
[6]可参阅拙文:《理一分殊新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
[7]拙著:《朱陆之辩――朱熹陆九渊哲学比较研究》,作者自序。
[8]参阅景海峰:《学科创制过程中的冯友兰――兼论“中国哲学史”的建构及其所面临的困境》,《开放时代》2001年第7期。
[9]彭永捷:《柳承国教授访谈录》,《原道》第7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另见《东亚文化研究》第1辑,东方出版社2001年12月。
[10]金岳霖:《审查报告二》,《中国哲学史》(下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5页。
[1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第14页。
[12]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3-4页。
[13]同上书,第4页。
[14]同上书,第1页。
[15]张立文:《朱陆之辩――朱熹陆九渊哲学比较研究》序。
[16]李锦全、冯达文主编:《中国哲学初步》,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
[17]冯友兰先生于1988年2月写就并直到去逝一直挂在书房的对联:“阐旧邦以辅新命,极高明而道中庸”。见陈来著:《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新理学与新心学》第十五章《〈中国哲学史新编〉与冯友兰的终极关怀》,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第342页。
[18][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5~99页。
[19]《是哲学,还是思想――王元化谈与德里达对话》,《中国图书商报》2001年12月13日。
[20]同上。
[21]李宗桂:《中国哲学初步》导论。
[22]俞宣孟:《本体论研究》第三章“本体论与中国哲学的道”。
[23]张士英:《哲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24]同上书,跋。
[25]请参阅陈来:《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附录《世纪末‘中国哲学’研究的挑战》。
[26]张祥龙:《从现象学到孔夫子》,第190页。
[27]张立文:《朱陆之辩――朱熹陆九渊哲学比较研究》序。
[28]M.Heidegger:《TheQuestionConcerningTechnology》,P.25。译文转引自俞宣孟:《本体论研究》,第526页。
[29]陈来:《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第355页。
[30]俞宣孟:《本体论研究》,第122页。
[31]张立文:《朱陆之辩――朱熹陆九渊哲学比较研究》序。
[32]张祥龙:《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序。
[33]同上书,第307页。
[34]一些学者误以为范畴解释完全是模仿西方哲学,实质上是不了解中国的范畴解释传统。参见俞学孟:《本体论研究》,第123-124页。
[35]张立文:《和合方法的诠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36]拙文:《中国哲学史研究中的哲学研究与史学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1997年7月31日。
[37]请参见刘述先:《论宗教的超越与内在》,收入《儒家思想意涵之现代阐释论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波兰)柯拉柯夫斯基:《宗教:如果没有上帝》“写作缘起”,三联书店1997年4月版。
[38]洪修平、白欲晓:《在借鉴中深化对中国哲学的认识》,《光明日报》2002年5月21日。
二、历史与自然
施密特大胆提出“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1]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中,世界也是被构成的。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2],另一方面,“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差异”。当然,这里,施密特必须为该命题加上限定说明,即当认为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之后,世界才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反之,则必将是个唯心主义的命题。首先,由于实践的工业生产的规定,人的知识已经直接参与感性事实的构成。[4]施密特说,“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在一起,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工业文明中,生产才成为自然科学的应用。也就是说,历史发展已经步入了知识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的阶段,“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之下”[1]。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存在的先导性构成要素。第二,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实践的产物,我们构成了客体世界。感性世界都是人类主体在工业进程中,“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客观的世界”,这些特殊的“客体本来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惯性对象的”,当然,“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换言之,一旦外部对象进入到人的工业实践中时,它就是被构成的了。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世界构成理念的基础是康德,“在马克思与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即“康德的辨证法的构成问题”对马克思的辨证法有着“根本的意义”,表现在于康德发现了感性世界中先验形式与经验质料的相互作用关系,而马克思则是将康德的先验形式转换成有生产创造出来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1]。再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经济认识论的意义上批评费尔巴哈将自然视为“始终如一地给定,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在经济学的尺度上,费尔巴哈一类的“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仍然是立足于土地是不依赖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立场。施密特正确地指认道:“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1]
在我看来,这种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它的基本取向是“追求客观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也就是说,它立足于因果性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和对立,所寻求的是客观知识及其终极性基础和依据、或者说是普遍有效的“绝对真理”,而没有关注人生的主观性精神寄托。因此,所有不利于认识者得到这样的“真理”的成分,包括现实主体的各种主观感受,都受到了排斥和压抑,并因而被忽略了。
第二、它所采用的基本研究方式是“共时性分析(synchronical analysis)”——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的是其作为客观事物的研究对象的现状,力图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抽象、分析和研究过程,得出有关客观对象之规律的普遍有效的知识,即得出相应的普遍真理;而不顾、或者至少可以说不重视对这种对象的来龙去脉进行的“历时性分析(diachronical analysis)”。
第三、它采取的基本研究步骤是使研究结论尽可能“形式化”、“纯粹化”和“精确化”——也就是说,它坚持认为,只有经过纯粹理智的抽象和形式化而得出的、关于客观事物之规律的精确的认识结果,才是知识和真理、才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所有各种无法形式化、纯粹化和精确化的认识对象及其成分,包括那些具有主观性、流变性和质料性的成分,几乎都不在它的考虑范围之内。
第四、它得出的研究结论基本上与研究主体的精神生活和主观感受无关——也就是说,虽然它的上述基本趋向、研究方式和研究步骤,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解放需要”为口号的,并且实际上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即“求知”的角度)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精神性“终极关注(ultimate concern)”的一个方面,但是, 它由此而得出的研究结论却要么像自然科学那样仅仅涉及纯粹客观的对象,要么在涉及包含主观成分的人类社会和文化生活维度(Lebenswelt)的时候,只能自觉不自觉地“大踏步后退”,无法完全坚持原来的基本立场、贯彻当初的基本要求。因而不仅无法正确对待和研究人的精神生活,还几乎把人的主观感受完全抛在了一旁——19世纪下半叶西方思想界出现的“科学方法大讨论”,以及此后一直到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演变情况,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迄今为止,人文社会科学(Geistswissenschaften)根本没有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而发展出相应和基本完善的研究方法,反倒是在追求尽可能彻底的“量化”和“精确化”的道路上“南辕北辙” 地越走越远了。
综上所述可见,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基本上是以追求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知识为目的,力图通过抽象化、精确化、形式化和纯粹化的理智性分析,得出不具有任何主观成分的“客观真理”[5]。因此,现实主体所具有的绝大部分主观因素,基本上都以“主观随意性”的名义受到了忽视、排斥和抑制[6],以避免科学研究的过程和结论具有“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嫌疑。
另一方面,就“文化”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而言,无论我们所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各种现象,还是迄今为止各种文化理论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它们基本上都与现实主体的精神生活、主观感受诸方面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使当我们在常识语言并不十分严格的意义上,由于一个人有知识而说他是一个“文化人”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也不单纯是对这个人的知识水平的客观认定,而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这个人的主体性基本素质和日常作为的主观评价。因此,无论人们对“文化”究竟怎么看待、给它下了哪些定义,有一点似乎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无论是不是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文化”与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所界定的研究对象都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后者只涉及纯粹客观的、并不包含人的各种主观因素的对象,前者则与各种主观因素、特别是与各种主观感受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样一来,我们显然就会面临“这样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究竟是不是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问题。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不是适合对文化进行研究、是不是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探讨和研究”,是从“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主要由其研究对象决定”这个基本前提出发提问的;它丝毫不意味着我们像本文所涉及的后现代主义那样,对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彻底的否定和抛弃。实际上,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能“一无是处”的,否则,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取得和即将取得的各种辉煌的文明成果,岂不都成了“无源之水”?!其实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究竟能不能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使人类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成果,就盲目夸大它的适用范围,就看不到它的有效性的限度[7],以至于在不对它进行任何批判反思的情况下,就理所当然地把它用于文化哲学研究?
因此,这里的问题在于究竟如何对“文化”进行界定——如果我们一厢情愿地完全按照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在有意无意地忽视“文化”所包含的各种主观因素的情况下对它进行界定,那么,我们显然就会歪曲它,并因此而难以得出我们所希望的、合乎实际的研究结论。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充分地重视和研究作为文化哲学研究对象的“文化”所具有的这些主观维度,那么,我们现有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框架和研究模式,究竟能不能使我们得出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呢?
我认为,只要我们仍然固守这种以客观事物为最主要研究对象、以追求普遍有效的客观知识为最高目的的思维方式,我们就不可能突破19世纪下半叶欧洲“科学方法大讨论”所体现出来的、以自然科学为典范而统一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模式,因而也就不可能给文化哲学研究所面对的“文化”以恰当的地位和应有的重视。而这样一来,由于“文化”尚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界定,现有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又未必适合于对“文化”进行彻底全面的探讨和研究,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就显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了。既然如此,出路何在?
三、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突破与社会个体生成论
综上所述可见,我们目前所使用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基本上可以说并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文化哲学存在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仍然是一个必须加以认真对待的具有关键性的根本问题。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做,才能实现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使之能够适合于文化哲学研究呢?
我认为,要想实现这种传统思维方式的突破,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有效性的限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对它进行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突破”或者“扬弃”。在我看来,这种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理性主义基本立场及其对人类的认识过程提出的、相应的各种要求,对于我们从共时性角度出发,认识和研究属于中观范围的、作为客观事物的对象来说,是必要和比较合理的,尽管随着人类认识过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具体的认识手段、方法和步骤也仍然会不断得到完善,认识主体的各有关方面的地位和重要性也会相应地得到重视和对待。
不过,对于我们需要从历时性角度出发,对既包括分别属于微观、中观和宏观范围的客观事物,也包括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的包含主观成分的对象(后者既包括波普尔所谓的“世界III”,也同样包括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的生活世界、活生生的人及其主观世界)进行的认识和研究来说,这种思维方式便由于我们上面已经指出的各种基本特征,而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因为这里显然增加了这种思维方式以往几乎从未涉及的两个维度,亦即被研究对象的动态生成维度和主观理解维度。因此也可以说,这两种维度实际上处于这种思维方式的有效性范围之外。而这样一来,我们似乎接下来就可以说,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的有效性并不是无限的;我们只有扬弃它、使它能够把这两个基本维度纳入其研究视野并予以足够的重视,它才有可能适合于进行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因为这两个基本维度对于“文化”和“哲学”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勿庸赘言,这里所谓的“确定其有效性限度”和“扬弃”工作,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确定文化哲学的基本前提和存在可能性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我们进行探讨和确定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的工作,也同样不能仅仅停留在纯理论的层次上;否则,我们不仅容易忽视当前的现实提出的有关问题所具有的深度、广度和难度,难以真正立足于这些问题而对先贤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彻底反思,而且容易使我们的理论创造力枯竭、使我们进行一些徒劳无益的浮泛之思。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在这里可以借用[8]现象学“直接面对实事本身”的基本立场,通过系统和概括地考察人们的生活所经历的、相对完整的过程,揭示实现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所必需的现实基础,从而使我们上面的提问和基本思路在一定程度上落到实处。
就人们的日常生活而言,姑且让我们用一个“理想实验”来描述我们所面对的这种相对完整的过程: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最初进行的是认识其对象(这里的对象既包括有可能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对象和条件,也包括其自身的各种需要)的活动;而在因此而得出相对准确的认识结论的基础上,他们便进入了实际运用这种结论去改造对象、以满足自己的这些需要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已经明确指出的那样,这样的过程和上述认识过程一样,完全是一个社会实践过程,亦即是一个既改造客观对象、同时又通过与其他社会个体进行各种互动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其结果一方面是使这些需要实际上得到了相对满足,也使各种相应的社会规范、实践步骤和形式,以及使主体的各种感受得到了“内化”,另一方面则是触发了其新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些新的需要不仅推动人们一方面在精神上固化、回味和享受这个过程到此为止已经取得的结果(亦即其中包含审美过程的“文化”[9]过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其进一步认识和改造更多的对象,从而进一步满足更多、更高级的需要。在我看来,这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而且,这里的三个阶段虽然共同构成了这个过程,但却显然分别处于逐渐递进、复杂性和主体参与程度逐渐增强、主体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的不同层次之上。
可见,就这种相对完整的生活过程而言,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所涉及的,充其量仅仅是它的第一个阶段,即对客观对象进行认识的阶段,因而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不仅没有涉及、至少可以说没有充分重视和研究这里的第二个阶段(在我看来,当今西方方兴未艾的,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研究在内的社会哲学研究,实际上是正在逐渐改变这种局面,尽管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待时日),更没有、也不可能充分重视和研究这里的第三个阶段及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人们在精神上固化、回味和享受这种过程及其结果的“文化”过程,亦即“人‘以其文[10]’‘化’‘物’的过程及其结果”。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为什么并不适合于研究文化、或者进一步说为什么并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
其实,这个“理想实验”所揭示的,并不仅仅是“文化”具有这样两个至关重要的维度、因而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并不适合于对其进行研究;更加重要的是,它展示了我们对这种思维方式进行突破所必需的现实基础:显然,这种以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分裂对立为基本前提的思维方式,仅仅在这里的第一个阶段即认识阶段,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诸如科学认识所要求的“价值中立”等等)。只要现实的主体接下来进入社会实践领域,这种思维方式就已经不再适用了,更不用说这样的主体进一步进入通过“以其文化物”而追求自由的精神享受领域。因此,对于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来说,这种思维方式的关键性要害在于,它根本没有注意到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现实主体所具有的精神境界、所追求的精神享受,在这个过程中是逐渐生成和提高的。
而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找到了对这种思维方式进行扬弃的基本思路:既强调社会、又突出个体,既肯定进行共时性分析的认识及其结果的重要性、又从历时性角度进一步强调社会实践和人的生成过程和精神享受,既承认理智和情感在认识阶段有对立之处、又充分强调二者会随着主体精神境界的不断生成和提高而走向融合——一言以蔽之,这个基本思路就是我们在扬弃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个体生成论”。
概略地说,社会个体生成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每一个现实个体,都处于某种(存在于具体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之中的)生成过程之中;
第二、这种生成过程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相关的各种社会互动过程获得内容日益丰富的社会角色,二是个体的主观世界因此而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
第三、包括学术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结果,都是由不同的社会个体通过这样的过程而不断进行建构的结果;
第四、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所有这些方面,都必须从有关这样的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方面囿于篇幅,另一方面“社会个体生成论”正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之中,我们在这里不可能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论述。不过基于上面的论述,我们至少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我们承认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不适合于研究文化,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的探讨、研究和建设,因而我们必须对它进行突破和扬弃,那么,作为强调研究和探讨现实主体精神境界之不断生成过程的理论模式的“社会个体生成论”,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有价值的理论探讨进路。而只有我们对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了这样的突破,我们才能获得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恰当的基本前提、把握开展这种研究的各种可能性。
注 释:
[1] 诸如马克斯·韦伯这样的西方有识之士已经明确指出,西方社会的现代工业文明的最基本的学理依据之一,就是其传统的理性主义,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说,后现代主义对西方传统理性主义和工业文明的批判,实质上所针对的是同一个对象;只是就文化层面而言,基督教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新教文化所发挥的作用才被凸显出来。其实,即使非常概括地浏览一下西方文明史,我们也可以看到,存在于具象层次之上的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和存在于学理层次之上的西方传统理性主义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前提。
[2]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全面背弃和彻底批判”,仅仅是就这些基本倾向通过后现代主义者们的言词所表现出来的、一目了然的意义而言的;实际上,就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而言,后现代主义之诸理论同时体现出来的这种基本的、以“走极端”为基本特征的思想方式,本身就是与被我们称之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传统的西方思维方式一脉相承的。因此,从后一种意义上说,这些基本倾向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全面背弃和彻底批判”西方传统的思想方式,而是后者的进一步延伸。
[3] 这里存在的、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根本性理论意义的问题在于,作为社会现实主体的人,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以后,究竟应当如何进一步发展、究竟应当进一步追求什么样的享受?20世纪以来的西方文明社会的发展历程已经表明,尽管继续开发和满足人的感官享受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但这会同时面临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人的发展需要是不是仅仅限于不断对感官需要进一步进行“直线式的”刺激和满足,如果不是,出路何在?二是人的自由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这些内容是不是完全以“征服式的享受”为核心,如果不是,那么出路何在?在我看来,这两个问题很可能成为21世纪哲学研究所必须面对和解答的关键性问题。
[4] 在我看来,尽管学术界存在着有关“文化”的各种各样的界定和理论,但是究其根本,“文化”其实应当是“处于一定的自然环境、历史传统和社会氛围之中的人类群体,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实践及其成就的基础上,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和进一步积淀下来的、对于自由的精神生活的追求和享受;这样的追求和享受通过直接间接地塑造和影响他们的社会实践,对他们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各种影响。”一言以蔽之,“文化”就是人“以其文”“化”“物”的动态过程和结果。这就是我对于“文化”的定义;与此相关论述,请参见拙文《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哲学研究初探》,该文载《哲学动态》,2002年,第4-5期。
[5] 其实,这里所谓的“得出不具有任何主观成分的‘真理’”,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信仰成分和一厢情愿色彩的“主观理想”;显而易见的是,不仅所有各种研究及其结论都必然带有由于研究者本人的基本立场、研究视角、知识素养、努力程度和价值评价态度而存在的主观烙印,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竭力追求其研究结论的绝对普遍有效性的倾向本身,也必然带有非常浓厚的信仰色彩,因为客观地说,研究者在着手进行其研究之初所秉持的这种信念,是没有任何正面的客观依据的;而负面的证据却似乎不胜枚举——西方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已经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6] 当然,人的精神性主观因素受到了这里所说的“忽视、排斥和压抑”,而人的物质性感官享受却一直在不断地得到刺激、开发和利用——在我看来,西方近代以来建立在传统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工业文明及其发展,基本上是以不断进行这样的刺激、开发和利用为动力的。所以严格说来,真正受到“忽视、排斥和压抑”的,只是人的主观生活的一个部分;不过,这个部分却是真正属于人的,而不像“物质性感官享受”那样是人与其他动物共同具有的。
[7] 当然,囿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可能结合对相关历史材料的梳理,对这个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只能有待以后的机缘再这样做。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1.在全国首创效益成本法。朱学义教授1990年创造了“效益成本法”。该成果1994年获得了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被天津财经学院翟文莹编著的《高级成本会计学》、华南理工大学李定安主编的《成本管理研究》收录于“高等院校会计硕士研究生系列教材”中,为中国矿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开创了成本及效益研究的新亮点。
2.在全国首次提出产权收益分配理论。朱学义教授1996年4月完成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企业收益分配制研究”项目,1996年5月15日由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鉴定为“国内领先”,撰写的“论产权理论与企业收益分配”1997年12月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开创了西方产权理论研究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结合的新亮点。
3.在全国首创资本化方法体系。朱学义教授1997年1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在全国创造了“矿产资源资本化方法体系”,2002年12月9日被江苏省科技厅鉴定为“国内领先”,其“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研究”成果2005年12月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4.在全国首创矿产资源权益价值理论体系。朱学义教授1997年1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在全国创造了“矿产资源权益价值理论体系”,2002年12月9日被江苏省科技厅鉴定为“国内领先”,其成果2005年11月获江苏省首届软科学成果一等奖。该理论目前已拓展到森林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方面。
5.构建了我国环境会计应用框架。朱学义教授1999年在《会计研究》第4期上发表“我国环境会计初探”论文,建立了我国环境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2003年12月,该论文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优秀成果三等奖。
6.构建了我国智力资本会计应用框架。朱学义教授2004年在《会计研究》第8期上发表“我国智力资本会计应用初探”论文。该论文不同于其他智力资本会计论文之处是:首次从会计确认、计量的角度划分了我国智力资本的三大内容和类别―知识资本、智能资本、拓创资本,其中,智能资本按业绩计价(文中称“才能评定认定法”)是一种创新;论文提出与此相应的会计制度改革,建立了与此相关的资本回报模型。
7.构建了煤炭企业责任会计应用体系。朱学义教授深入煤炭企业调查研究,于1995年11月主持完成煤炭高校优秀青年基金“煤矿责任会计系统设计”项目,在我国煤矿首次建立了责任会计应用系统。此后,朱学义教授将该项研究扩展到整个煤炭系统,于1997年9月公开出版《责任会计应用研究》专著,将该研究成果推广到全国114个煤炭企业。1998年3月,“煤矿责任会计系统设计”项目获煤炭部“管理现代化优秀成果一等奖”;2000年6月“责任会计研究与应用”研究项目获国家煤炭工业局科技进步二等奖。
8.在全国首创民本会计改革体系。朱学义教授2007年发表“论基于民本经济的会计改革”、“论会计等式的演变与改革探讨”论文,提出了会计改革的新等式“资产=负债+民众权益”。
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红河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云南省个旧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8-9128
国内刊号:53-119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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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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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KI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
《CNKI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是中国知网知识发现网络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录期刊以学术、技术、政策指导、高等科普及教育类为主,也收录部分基础教育、大众科普、大众文化和文艺作品类刊物,内容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哲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核心期刊的收录率达96%,收录独家授权期刊2300余种。该数据库按照学科划分为基础科学、工程科技Ⅰ辑、工程科技Ⅱ辑、农业科技、医药卫生科技、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信息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等十个专辑。
数据库提供期刊导航、初级检索、高级检索、专业检索、分类检索等检索方式。
① 期刊导航:期刊导航是对整刊进行检索,以某期刊名称为检索词,查找该刊物所有的论文。可以按照已知刊名的音序方式(A—Z)或在检索提问栏中直接输入刊名进行查找,也可通过期刊导航界面的左侧栏的“专辑导航、优先出版期刊导航、独家授权期刊导航、世纪期刊导航、核心期刊导航、数据库刊源导航、期刊荣誉榜导航、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刊期导航、出版地导航、主办单位导航、发行系统导航”等十多种表示期刊特征及特性的导航系统来查找。
② 初级检索:初级检索是进入数据库后系统默认的检索方式。一般的检索程序是:首先在界面左侧“文献分类目录”下选择适当的专辑限定检索的学科范围,然后在“检索项”中根据已知线索选择检索入口(主题、篇名、关键词、作者、机构),在检索框中输入检索词,再对检索结果的精确度(“精确匹配”或“模糊匹配”)、时间范围、来源期刊范围做出选择,最后点击“检索”按钮,即可查看检索结果。例如,检索三年内有关外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现象及其防范措施研究方面的论文。首先在“文献分类目录”中全选十类专辑,其次在“检索”标签中确定检索词如:外商企业、关联公司、避税及其逻辑组配关系,确定时间范围为2011~2014年,点击“检索”按钮,即可得到检索结果。
③ 高级检索:高级检索与初级检索的区别,主要是它同时可进行多个检索项或一个检索项的两个检索词的组合检索,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多个主题、多种条件限定的课题检索结果。多个检索项或两个检索词之间主要是“并且、或含、不含”的逻辑运算关系。
④ 专业检索:专业检索要求检索者自行构造检索提问式来准确表达其多主题、多条件的检索要求。
⑤ 分类检索:通过首页的“文献全部分类”来检索某类目下的所有文献,多用于对某类文献进行文献统计。
维普资讯网——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
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由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出版,收录中文期刊8000种、中文报纸1000种、外文期刊4000种,分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教育科学和图书情报8个专辑。
页面左上方的“专业版”进入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的“期刊文献检索”功能模块。该模块提供基本检索、传统检索、高级检索、期刊导航等检索方式。具体检索方法与CNKI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相似,不再细述。除期刊文献检索,该平台还提供文献引证追踪、科学指标分析、高被引析出文献、搜索引擎服务5个功能模块的服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的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是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范围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林、医学、人文社科等领域,是了解国内学术动态必不可少的帮手。该数据库可以按照分类、期刊出版所在地区及期刊首字母导航浏览,也可以输入刊名、篇名、著者、关键词进行组合检索。检索结果内容包括论文标题、论文作者、来源刊名、论文的年卷期、分类号、关键字、所属基金项目、数据库名、摘要等信息,并提供全文下载。
全国报刊索引综合数据库
全国报刊索引综合数据库由上海图书馆《全国报刊索引》编辑部负责研制,从1993年开始发行,2000年分成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技术版两个版本发行。收录了全国包括港、台地区的中文报刊资源,涉及所有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工程技术领域,包括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党政军、人大、政协等重大活动、领导讲话、法规法令、方针政策、社会热点问题、各行各业的工作研究、学术研究、文学创作、评论综述以及国际、国内的重大科研成果等。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选编3000余种公开发行的优秀中文报刊制作而成的数据库。内容涵盖了教育、文史、经济、政治四大领域。该数据库分人大全文、索引总汇、专题目录索引、中外人文社科文献集萃四个子库。
检索功能主要有三种:
①简单检索(系统默认),检索字段包括标题、著者、出处等。
②二次检索,可以缩小检索文献的范围,提高检准率。
③高级检索,只限于一个数据库内,不能进行跨库检索。检索词之间可以进行“与”、“或”、“非”逻辑组配运算,支持截词检索。
John Wiley 全文电子期刊数据库
John Wiley 全文电子期刊数据库由美国约翰威廉父子出版公司(John Wiley & Sons Inc.)创立于1807年,所出版的期刊主要集中在生命科学和医学、化学和化学工程、统计学和数学、电子工程、通信以及商业类等领域。出版公司下属的“John Wiley 全文电子期刊数据库”收录的期刊学术质量很高,多数是相关学科的核心资料,是科研学术活动的重要信息来源。
John Wiley 提供三种检索方式:快速检索(Search)、高级检索(Advanced Search)和浏览检索(Browse)。
Springer 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
德国斯普林格(Springer-Verlag)是世界著名的科技出版社,通过Springer link系统发行电子图书并提供学术期刊检索服务。目前该社共出版530余种期刊。其中大部分期刊被SCI、SSCI 和EI 收录。还与SCI、EI 建立了全文浏览的链接。期刊所涉内容是科研人员的重要信息源。
WorldSciNet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
WorldSciNet出版公司出版的书刊以高学术水准著称,出版的78种专业刊物涉及物理、化学、数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工程及混沌与非线性科学等学科。WorldSci Net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提供主题和字母顺序两种检索途径浏览所收录期刊。
Elsevier ScienceDirect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
爱思唯尔(Elsevier)总部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的1 100多种期刊是世界上公认的高品位学术期刊。Elsevier Science 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涉及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能源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医学、生命科学、商业、经济管理及社会科学等学科。论文大多来自核心期刊,并且被世界上许多著名的二次文献数据库所收录。
Elsevier 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可以按刊名字顺序(Browse by title)或者按分类(Browse by Subject)浏览期刊,也可以使用系统提供的高级检索(AdvancedSearch)、专家检索(Expert Search)两种检索方式进行检索,输入检索词、选择检索字段及资源类型进行检索。
EBSCO 数据库
EBSCO 数据库是EBSCO 公司提供的学术信息、商业信息网络版数据库。目前中国用户通过该系统可以访问十余个全文数据库,其中最主要的是学术期刊数据库和商业资源数据库。
① 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8000余种学术期刊的文摘和索引。其中全文刊近4700 种,同行评审刊3600 多种,涉及生物科学、工商经济、咨询科技、通信传播、工程、教育、艺术、医药学等领域。
② 商业资源数据库:收录2300 多种期刊的全文。其中同行评审刊1100 多种,涉及经济学、经济管理、金融、会计、劳动人事、银行以及国际商务等领域,对所有商业学科进行了全文收录(包括市场营销、管理、MIS、POM、会计、金融和经济)。著名的期刊如《每周商务》、《福布斯》、《哈佛商业评论》、《经济学家预测报告》等。
Kluwer全文电子期刊
由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资助,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办。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学科范围:理、工、农、林、医及管理科学。来源期刊表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核心库期刊:645种(以*号为标记);扩展库期刊:351种。该库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推选人、自然基金委资助项目后期绩效评估等指定查询库;自然基金委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查询库。
2、《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
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主办。收录中文科技核心期刊1200多种。学科范围:自然科学领域各个专业。该数据中心每年根据数据库论文收录数量国内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各单位、各部门科技排名情况。我校科技处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标准”中理工类中文期刊即参考了该数据库收录核心刊情况。
3、《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鲁东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3-8039
国内刊号:37-1452/C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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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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