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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治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2:4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城市环境治理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城市环境治理论文

篇(1)

一、城市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资金支持

多数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是很强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整或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改善,长期以来只能依靠政府投资和国际援助,资金严重缺乏直接导至污水得不到治理以及污水处理的能力偏低,无法满足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再加上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速度与人口增长、资源的开采速度以及环境污染处理和工业建设速度不协调、不适应,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再加上城市污水处理的造价不尽合理,价位直线上升,对投资的利用状况令人堪忧。

2.缺乏长期规划

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造成污水处理规划的尖锐矛盾。由于既要考虑到远期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又要考虑到近期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最近实施的可能性、操作性,一直以来在针对污水的处理问题上到底是应该集中处理还是分散处理好,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态度。城市化的建设速度之快直接给污水处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如果对污水集中处理,可以节省资金,同时便于系统的管理和规划,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建设周期长,协调运作难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分散处理是开发商经营的小型污水处理厂就近对污水处理的策略,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污水处理的灵活性,更加便于资金和技术的管理及操控。但是由于缺乏大规模的资本后盾和技术支撑,分散式污水处理往往并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达不到污水治理的相关标准。由于污水处理方式的选择对城市污水的建设以及环境保护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直接导致了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的矛盾。

3.管理体制不善

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及体系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的厂区绿化不合格。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是社会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没有进行正常的运转。甚至在处理未达标的情况下,污水就已经排放,致使污水处理厂没有实现污水处理应有的目的。除了污水处理厂整体没有达到处理污水的标准要求、运行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以外,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岗位知识掌握不牢、综合素质不够高、环保意识不强烈、工作责任感薄弱,对相关的污水处理专业知识了解不全面,导致无法在工作中具体践行复杂的污水处理步骤,也不能够科学合理地掌握操作相关污水处理设备。这也是我国目前处理城市污水、保护环境急需解决的重中之重。

再一个问题就是污水处理厂的绿化面积不够。绿化面积的选择是衡量污水处理厂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我国,对污水处理厂的绿化面积有明确的规定,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必须与居民区相隔一定的距离。由于污水、臭水会随着风向的改变,而使得污水的恶劣气味飘荡在处理厂附近,因此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有达标的绿化地带,以隔离污水处理厂与居民区。而实际情况是,很多城市污水处理厂位置选择上不恰当,处于上风向,且绿化地带的面积不达标,导致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引发区域内居民与处理厂的矛盾。

4.处理工艺有待创新

结合我国城市化发展规模和城市环境保护特点,我们必须开发出适合我国基本环境保护情况的处理污水的工艺来。我国是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城市环境保护中处理污水的能力还很欠缺。目前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高达80%采用的是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方法有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AB法等,这些方法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几乎在同一水平上,所需要的投资费用和后期资本支撑十分高昂。这即不符合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特点,也与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实力是不相称的。因此,必须创新符合中国特色的污水处理工艺,走出一条社会主义特色污水治理道路。

二、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应对策略

1.强化污水处理投入的资金力度

要尽快建立科学的收费机制,推进城市水工业的企业化经营管理。以前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援助是不够的,科学的收费机制是污水处理自身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污水长期发展的重要资金保障。还可以增加污水处理的融资渠道,从根本上保证污水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个人投资、集资、社会募捐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2.加强污水处理长期规划

城市的污水处理应该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长期发展计划。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应该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出发来认识长期规划的重要性,必须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开发思路。有了规划应创造条件尽快审批,即使规划上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也可先原则上整体批准,对局部问题再做个案研究,不可因对规划作尽善尽美要求而贻误审批时间,结果得不偿失。

有了规划应该及时公布于众,加强对规划及其法规的宣传,提高执法单位的自觉性,将因规划的滞后所造成的负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管理体制

因为我国环境保护建设起步晚、水平相对还较落后、发展速度还比较缓慢,要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调制首先应该从国外的已有的先进污水处理方法中汲取经验,努力开发出适合自己的污水处理程序,改变以往的照搬照抄国外污水处理工艺和旧处理超负荷的运行模式。政府应该随时随地了解污水处理厂的相关状况,给予相关的技术支持。污水处理厂应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外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从管理制度和技术上解决污水处理厂设备多而复杂、没有有效的管理方式以至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低下的弊病。此外,污水处理的绿化面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在污水厂选址的问题上一定要经过科学考察分析后,在不影响居民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决定处理厂的位置。

而且厂领导要有长远的眼光,争取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可持续发展。

4.立足国情,创新处理工艺

要从我国的基本经济情况出发采用符合中国特色的污水处理工艺。从基建和运行费用两个角度分析,根据已建和在建污水厂的实际情况,吨水造价一般1500元~2000元之间,运行费在0.8Pm3 ~1.4Pm3 之间,即建成一座日处理规模50万m3 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次性投资费用约在7.5亿至10亿元之间,年运行费需数千万元甚至达亿元。因此,普遍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设计来处理城市污水,对于经济尚不发达的我国来言,是不堪重负的。必须立足基本国情,与时俱进,开发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

三、结束语

通过分析我国污水处理厂目前存在的众多问题,我们认识到污水处理厂的改革与城市环境保护的进展息息相关。污水处理厂的重要职责不仅是处理污水、保护环境还在于改善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状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重视研发、推广经济、节能、有效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我国的污水处理事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认识不足、解决问题,为保护城市环境做贡献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所在。

篇(2)

一、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也是向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自然资源的供应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就是环境的科学而又概括的定义。它有两层含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说的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人类生存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毁灭。同时,环境又不是泛指人类周围的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事物整体。比如,银河系,我们并不把它包括在环境这个概念中。所以,环境保护所指的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作用于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界事物。

(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这个概念也在发展.如现阶段没有把月球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是随着宇宙航行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月球将有可能会成为人类生存环境的组成部分。

二、环境问题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的破坏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动,地震,风暴,海啸等产生的自然灾害,因环境中元素自然分布不均引起的地方病,以及自然界中放射物质产生的放射病等。

另一类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或污染因素)进入环境,超过了环境容量的容许极限,使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超越了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或出现自然资源枯竭的现象,这些都属于人为造成的环境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多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于是人们呼吁“只有一个地球”,“文明人一旦毁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将被迫迁移或衰亡”,强烈要求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产物。具体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人口增加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2.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

3.人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的不良变化;

4.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如军事活动,旅游活动等,造成的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珍稀物种的灭绝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与污染。

三、环境治理和保护

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郑州市这几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对于母亲河的治理就已经略见成效。2007年5月,总书记亲临黄河视察工作,黄河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我们一定要把她治理好,一定要把环境治理好。

以前,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的破坏,黄河两岸的环境一度非常恶化,绿城经常在开春的时节会经受一次又一次沙尘暴的洗礼,而我们的母亲河也在很多河段出现了断流的现象。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环境优化的今天,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了。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已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我国也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正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设计领域的一种战术回应,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也因此从观念转变到理论建构乃至设计,创作的方法技巧等方面都必将得到重大的发展。此间,“生态经济”,“生态产业”,“生态美学”及“生态建筑”等新概念应运而生,冠以“生态”的各种词汇频频出现在各行各业的文本中,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实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绝非易事。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相对独立的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从宏观到微观可分为: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绿色空间系统规划———环境设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含空间性质,功能,生态质量,绿化,环卫,人群特色及景观风貌等研究内容。

1.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平衡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及特色风貌等指标,在定性的基础上逐步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2.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其中包括价值观念,心理需求,文化取向;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层次等等);人群在城市空间系统中的流动,集散和停留时间等规律;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

3.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的生态绿色空间进行调整,空间规划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及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形成“点,带,场”相结合的空间系统。这些空间包括有:城市广场,主要步行街道,城市滨水地带,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大型建筑庭院及市郊农产品绿地等。

4.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会,展示,分隔,交通……),人流及文化艺术表达等各项功能。规划同时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作出系统的主次功能的认定。

5.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的控制下,充分考虑环境主要空间的艺术风格和文化主题等方面的规划。

6.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郁闭度及叶面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值等特征加以规定。

7.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对城市“绿色空间”的人口容量进行测算,制定生态环境目标(空气,湿度,土壤,灰尘,噪音及风等)和环境保护治理的措施。

8.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区与郊区绿地系统的协调关系,区域空间调节关系,休闲人口流动的关系等等。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开发和建设现今已经即将完工,首先从设计和规划上来说就是与国际接轨的,世界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对整个新区的建设做了一个全面而又详尽的规划和设计,无论是从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等等这些入手,都是将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很好的解决了当地环境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在某些问题上的矛盾。

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篇(3)



某废弃采石场位于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东南紧邻南昌市重要过境交通干线西外环高速公路及拟改建的京九铁路。该采石场已停采多年,但由于开采历史久,对矿山周边的景观环境破坏大。为防止进一步的破坏,美化城市环境,对该废弃采石场进行治理。



2 工程地质环境条件



1、地层岩性



某废弃采石场出露地层均为前震旦系花岗片麻岩(AnZ1),山体表层覆盖第四系残坡积层(Qe1-d1),岩性为粘性土混碎砾石。



自上而下,各岩土层主要特征如下:



①粘性土混碎砾石



属残坡积土,棕黄、灰黄、灰褐色,松散~稍密状,由粘性土、砂及碎砾石组成。碎砾石含量20~30%,成份为花岗片麻岩。土体组成不均匀,局部粗颗粒含量较多。该层直接出露于山体地表,边坡顶部厚度一般小于1.0,坡脚及沟谷地带厚度2.0~4.0m。



②花岗片麻岩



片麻状构造,片麻理产状125°~180°∠40°~68°。片麻岩中常夹有石英脉,脉幅数厘米至一、二米。



②-1全风化层:棕黄色,原岩完全风化成土状、粉砂状、结构松散~稍密,厚度0.5~2.0m。



②-2强风化层:黄色、灰黄色,原岩风化强烈,风化裂隙极发育,岩石呈碎块状,山顶附近厚度一般1.0~3.0m。坡脚及沟谷地带厚度一般3.0~8.0m。



②-3中风化层:灰黄、青灰色,裂隙稍发育,岩石较完整,呈块状,岩石强度高,厚度5.0~15.0m。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62~95MPa。



②-4微风化层:灰黄、青灰色,裂隙不发育,岩石完整,岩石致密坚硬,微风化及未风化岩层厚度大于200m。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88~112MPa。



3 废弃采石场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



采石场在采石作业过程中破坏原有地表地物,破坏原有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的地质灾害危害主要体现在:



①影响城市景观。采石场位于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开采面可视范围宽,坡形不规整,坡面裸露无植被绿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②污染环境。开采造成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现象明显,对当地环境破坏显著。



③危险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石场附近有4个村庄,人口有500多人,采石场的开采导致地板破坏严重,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危险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治理原则



根据国家现行规程,结合场地周边环境的特点和施工的可行性,通过充分分析论证和方案对比,在理论计算及工程类比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环境协调等原则,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以达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美化绿化矿山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5 治理总体方案



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以边坡安全为前提,以边坡绿化为重要治理手段,总体方案如下:



1、人工边坡及绿化



包括开挖边坡和堆筑边坡两类,以放缓边坡角为目标。



(1)开挖边坡



边坡上部风化层较厚,设计边坡坡率为1:1,坡高30m左右。坡面绿化采用挂网喷混植草工艺;



边坡中部岩质新鲜坚硬,设计边坡坡率为1:0.6,分别设置2-4级,单级坡高10m,台阶宽度1.5m。采用台阶覆土种草植树的边坡绿化方法。



(2)堆筑边坡



充分利用边坡中、上部开挖弃石、弃土,将其堆筑于坡脚,设计堆筑坡率为1:1.2,坡高30-40m。坡面铺种草皮绿化。



2、自然边坡及绿化



由于采石场采坑东面堆积坡度较缓,已达到自然稳定状态,且天然绿化效果好,所以本次治理将该区划分为自然覆绿带。



自然覆绿带还包括各采坑南面进出口两侧,该部位普遍坡度不大,天然绿化发育。



3、矿坑清理和平整



边坡工程实施完成后,对矿坑内废石矿渣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可作为林业种植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6 结论



目前采石场治理普遍采用的是削降坡造台阶方式,治理效果显著。在施工过程中植物树种的选择很重要,要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土壤、地质条件,合理搭配,确保成活率,保证治理成果。

参考文献

篇(4)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篇(5)

世行报告指出的中国环境恶化的三项直接动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都与农村发展紧密相连。从总人口的角度,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占主体,农村环境的好坏对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有相比城市更重要的贡献;从农村占我们国家国土的份额看,我们国家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环境而不是城市环境决定的;从环境改善的潜力看,与城市相比,农村毫无疑问具有更大的可塑性。

1农村环境污染的分类和根源

就农村而言,其环境污染问题在当前复杂的背景下,根据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来源不同,至少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外源污染,二是内源污染。

所谓外源污染,指来自农村以外的污染。例如,城市中的垃圾运往离城市比较近的郊区,即农村进行填埋;为了城市环境的改善,对城市中污染比较重的工业企业外迁至农村等;还包括环境污染物的自然迁移至农村,例如城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SO2、CO2、NOx等)随大气迁移至农村地区,直接污染农村地区大气或是随降水进入农村土壤、水体等。

所谓内源污染,主要分以下4种情况:一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使用。例如化肥的不合理应用,农药的不合理应用;二是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 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农村生产污染。这类污染是由于饲养用于生产或是经济用途的动物对农村的污染,这类污染在南方有散养牛、猪、鸡、鸭,传统的地区尤为严重。另外,还包括农业秸秆的污染,无论是在东北还是在中西部,都有农业秸秆污染问题存在,东北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而中西部农村主要是小麦和水稻秸秆;四是本地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产生的工业污染。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2农村环境恶化的微观经济分析

2.1农村居民收入、财富效应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分析

2.1.1由收入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发展,至少在短期内,意味收入的增加;而收入增加的直接后果是社会增加对包括“环境”在内的正常物品的需求。由收入效应引发的环境问题,我们将农民面临的购买选择分为环境物品和非环境物品,经济发展使预算线右移,农民不仅提高非环境物品的消费,同时也增加环境物品的消费。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先发展后治理”,还是“边发展边治理”,在“发展”过后,几乎都会有反省“治理”不足的反应。

2.1.2由财富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带动了产权制度、产权关系的调整,就一般而言,产权制度的演进朝逐渐明晰的方向发展。假设在产权制度调整之前,环境物品的产权归属是模糊的,“模糊”比较方便的理解是个人拥有的环境物品的价值被制度性低估了,政府强制性要求提高环境质量,政府只需要给予农民几乎为零的物质补偿。当农民拥有环境物品完整的产权,环境产权的明晰在经济上意味着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富,而农民财富的增长会转变为对环境物品需求的增加。经济发展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从根本上对环境保护起促进作用。

2.2保护农村环境的价值分析

2.2.1文化的价值。农村维系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城市传统文化的基因库。因此,欧洲国家激进、固执地保护城市边缘的农村,使之在强大的工业文明下得以继续生存。

2.2.2生态的价值。农村不应在城市化过程中遭受破坏,相反应该从城市化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好的城市化不是取代农村,而是使农村发展更好。以农村的农地为例,农地一般意义上的固有功能,如防洪、涵养水源和防止土壤侵蚀,传统的这些功能主要服务农业和农村;但是,伴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也开始受益于这些功能。此外,如净化和景观功能,随着城市化进程,近年来得到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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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保障城市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城市化绝非意味着消灭农村,而是要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农村处处赏心悦目,适宜于居住、郊游、体验、野营、观光等。城市的发展,使农村传统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角色重要性下降了。总体上,农村需要实现从传统产品经济向新型服务经济的转型。我们认为,农村对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成败起决定性影响。此外,农村环境问题长期被忽视,国家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巨大环境投入,也很难维持“长治久安”的治理效果。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从“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3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科学规划是合理建设与健康发展的前提。在所在区域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村镇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主要应遵循以生态学及规划理论为指导,与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应能不断提高村镇的生产生态位和生活生态位。村镇生态环境建设应立足于促进生产,方便生活,使生产区和生活区布局协调,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逐步提高。

3.2积极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地方政府的领导者可能从政绩的角度,在短期内,严格执行国家在农村地区的环境标准,甚至会超前发展。但只要农村基本的利益格局没有改变,经济发展一定是更大的政绩,地方政府的领导者会很快地转向“经济优先”。从长远看,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可能是解决农村生产垃圾减少的唯一出路。国家应从战略的高度,规划、组织农村地区的产业生态建设。在城市工业有计划地向农村地区扩散的同时,我们认为,应根据“产业生态”的原则,将经过组织的“产业共生体”成建制地向农村扩散。

3.3扭转二元结构下的农村边缘化

回顾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可以发现,刘易斯预期的通过城市部门的经济扩张改善农村部门的人地关系,并长期随着农村“单位劳动产出比”的上升,最终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会面临挑战:一方面,农村人均收入下降引起农村地区环境需求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物品的积累以加总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为基础,“富有”农民的退出会导致农村总的环境支付意愿呈“指数”下降,从而从供给的角度看,城市化引起“农村边缘化”,加剧农村的环境恶化。

3.4农村环境保护与垃圾处置的财政制度创新

根据城市的经验,逐年攀升的垃圾产出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垃圾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不仅仅是资金问题。由于需要占用土地,城市垃圾的基本出路因此大体可以描述为“城市向农村的迁移”。在垃圾堆场占地问题上,城市与近郊农村的矛盾越来越大。 改革现有环境治理资金筹措模式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具备。我们的基本立场是:在建设“零售附加”税收系统的同时,发展“环保政府债券”;系统梳理目前的税收体系,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污染严重的行业和部门率先启动“零售附加”;在政府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在引入“零售附加”的同时,取消、降低现存的一部分税收项目。在加入WTO以后,城市通过农产品补贴对农村回哺的政策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从未来农村主导功能转换的角度出发,将这部分补贴转向农村环境建设,建设以“农村景观与生态服务”为核心的新的农村支持系统,是中国未来农村环境政策的一个发展方向。

4参考文献

[1] 苏扬.浙江经验:“三生统筹”理念下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J].环境保护,2006(4):79-84.

[2] 吴晓青.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新农村新环境[J].环境保护,2007(1):12-14.

篇(6)

从最近几年我国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速度来看,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进城镇,城市居住人口不断增多,这就要求着城市规划局需要在现有形势下加强对城市的未来总体规划。不断增多的城市居住人口,城市的建设规模就需要不断增加,不管是从住宅小区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其他相应建设都需要不断的增大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原有的地理环境等等均要受到影响,因此水土流失的问题逐渐严重起来。

1.城市水土流失的原因

与其他类型的水土流失不同,城市水土流失是发生在城市建成区、城市规划区以及城市周边影响区,因人为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引发的水土资源破坏与损失。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城市水土流失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过程之一。城市在不断的发展与建设的过程中,必定会对城市水土资源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城市在发展中,需要新建各种设施以及新城区,在建设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另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渣,如不加以妥善处置,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影响周边水系和市政道路等。加上目前人们对水土保持的意识比较淡薄,监管力度不够,进一步加剧了城市水土流失。

2.城市水土流失的危害

城市水土流失的危害主要包括影响生态环境、河道行洪、城市环境与面貌三个方面。第一,从生态环境方面,因为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的植被措施,直接降低了地表原有的水土保护功能。同时现代城市建设为了交通方便往往将地表硬化,地表被水泥地或者其他硬化与覆盖,降雨下渗到土壤的机率变小,保水功能丧失,大量的降水散逸,导致地下水的补充不足,影响地下水储量;此外由于大量采用水泥、沥青等硬化地表,导致夏季时地表温度上升很快,城市中整体气温上升,影响居民工作和出行同时也增加了电力负担。第二,因为水土流失导致大量泥沙进入排水系统,最终可能会淤积在河道中,导致排水不畅,这对城市的防洪造成不良影响。第三,从城市环境与面貌方面,因为城市开发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对城市原有植被保护不力,城市的绿植数量逐渐减少,对城市的防风抑尘也有影响。城市环境的恶劣,直接影响到城市的面貌,影响市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城市发展。

3.防治城市水土流失的保持措施

3. 1加强城市管理,做好统筹规划

我国城市人口已经超过3亿,其中有27%是居住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另外的70%是居住在中小型城市中。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理念的提出,我国城镇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进城市,加上城市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不断增长给城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带来的负担越来越重。因此,就需要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城市总体的统筹规划中,站在有利于改善今后城市发展与生活、生产良好环境的角度,积极、合理地做好城市的合理布局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由于城市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以及多个行业,与城市居住者的利益有着较大关系,因此应该由规划部门、水保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一个领导机构,重点放在对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协调上。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无障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

3.2不断加强城市植被管护

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居住环境与出行环境,针对旧城需要加快改进步伐,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及时跟进绿化防护措施,保证改造区林草覆盖率不降低;针对新城区,需不断加强城市中居住区的绿化建设,加强管养,保持一定的林草覆盖率;针对城市中部分长期存在的废渣废土积存区,需要以改善市容市貌为目的,栽种生命力强、经济条件不高、易成活的植物;城市中市政路两旁除非因特殊原因不能种植绿化植物之外,均需要及时栽植绿化植物,对有条件设分隔带的道路,南方多雨地区可在分隔带种植红绒球、三角梅,北方半干旱地区可栽植木槿、大叶黄杨球等观赏植物,高架桥底栽植合果芋等喜阴植物,桥墩位置栽植爬山虎等攀援植物。不断排查城市中存在的空闲地、地,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及时种植适地物种,不断提高城市的林草覆盖率,同时对已经种植的植被加强管养和维护,保证其能发挥正常的水土保持作用。

3.3加大惩处力度,遏制不法行为

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在明知道违背水土保持法的情况下仍然知法犯法。为了能够保证城市建设的有效发展,因此针对一些严重的、典型的违反水土保持法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首先是针对开发建设单位的处理,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全市树立一个依法处理的典型,保证一定的威慑力。同时,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其次,相关部门需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

3.4加强城市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

由于城市建设属于一个较大范围,其中涵盖了城市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多种开发建设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永久弃渣和临时弃渣,处理方式首先考虑与周边其他在建项目沟通,尽量做到能弃渣综合利用,若不能利用需及时运至指定渣土收纳场;对于临时弃渣则需做好拦挡防护措施,长时间堆置的弃渣还需在表面临时覆绿,防治水土流失。在建设过程中,应该尽量保护原有植被,减少地表扰动。施工后期需及时跟进植物防护措施与绿化美化措施,既保持了水土又美化了环境。针对其他在建或者筹备建设的城市工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南方多雨地带一般规定林草覆盖率需要≥27%。

3.5注重城市企业水土流失的管理

近年来不少乡镇企业进驻城市开发区,这些乡镇企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人口就业以及推动城市GOP发展,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差、缺乏水土保持观念,生态保持、环境治理方面意识不强,因此需要针对性的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引导。加强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避免污染向周边地区蔓延。同时需要不断加强对企业、企业责任人、企业工作人员的水土保持工作意识的教育,增强人们对保护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的责任感,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宣传《水土保持法》,例如采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水土保持意识。

3.6规划完善的城市水土保持体系

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贯穿到整个城市规划工作中。联合各有关部门之力找到导致水土流失的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企业与责任人,共同探讨合理利用与保护各种资源的有效途径。紧密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因地制宜地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最终形成综合性、实用性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4.结语

总而言之,针对城市的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在充分了解到水土流失的危害的基础上分析出现水土流失的原因,然后再结合城市未来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发展特点,人文特点等方面将水土保持意识、水土保持工作贯穿到城市的建设工作中,逐渐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城市水土保持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效率提供一个良好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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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郑环(1971-),女,江苏徐州人,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讲师。(江苏 徐州 221000 )

基金项目:本文系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深度融合研究”(课题编号:YGJ1307)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5-0108-02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特别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环境已危害到农民的生活及生产,同时也对周围的城市环境及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危害,因此农业环境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治理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技能,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环境工程专业当前的教学改革要求,也是学生毕业后必备的实践能力。应用型高等院校环境工程专业教学委员会应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特别关注一些农业“特色”课程的设置与建设。在开设环境类普及课的同时,开设一些类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特色性专业课程。让学生在了解农业环境的一些基本问题的同时,普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及实践途径,理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掌握农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方法。专业领域内渗透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国家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准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课程设置的内容要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它以生态学、农业系统科学和环境学为理论基础,是一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的边缘学科。它也是集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于一身的交叉学科,使学生了解环境科学的产生背景及其要解决的当前人类所面临的重大资源和环境问题;明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由来和目前在环境科学领域中的应用;掌握环境科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各种手段和方法;掌握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了解环境科学专业的知识框架;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的思考及治理方法,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有利于学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今后形成合理的环境科学知识结构。[1]

二、课程设置的知识要求

1.理论知识要求

(1)了解:国内外农业生态环境基本状况;农业环境的基本特征;农业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当前农村所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和资源污染问题;农用化学品污染途径及其防治措施;农业废物的产生及资源化利用;农业污水灌溉与农业生产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酸雨对农业的危害;深刻认识清洁生产的重要性。

(2)熟悉:农业清洁生产的由来、内涵、特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传统发展理论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应用;国内外实施清洁生产的一些具体方法;环境伦理学在农业环境中的观念和主张等。

(3)掌握:农业土地退化与整治;农业环境的修复;农业环境灾害及其控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保护环境的主要途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各种手段和措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2.实践能力要求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使学生掌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对环境问题的认知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及高度的人类环境忧患意识、如何在实践中充分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课程选取的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适应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国内外在本学科、本行业方面最新的科学知识、发展动态等传授给学生,尤其要善于运用网络资源,吸收最新的信息(农业环境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传授给学生,在普及环境学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利用案例教学及实践模拟,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1.以实际案例改革教学内容

在了解全球农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重点通过案例讲授当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出现的突出问题,比如农业资源锐减、生态严重破坏、环境污染加剧、自然灾害频繁等,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农业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加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树立全民的环境意识。同时让学生掌握目前农业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农用化学品污染及其防治措施,污水灌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同时利用实验及实践教学让学生更进一步理解农业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案例教材正在编写中。[2]

2.实践教学手段和实验教学方法的优化改革

(1)加强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及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在考虑“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等课程实验设置的基础上,学院安排了16 学时的实验,内容上主要涉及农业环境污染的特色性和与工业、城市环境污染的区别。做实验之前,设计好实验的要求及步骤,要求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并提出个人的实验想法,通过实验解决个人提出的问题,从而达到实验目的。

(2)加强案例教学。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最优结合是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案例教学有利于增强学生主体作用,优化师生间的互动,可以摆脱常规教学中教师讲理论,学生只听不记或只记而不思考的被动格局,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归纳、总结,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环境问题中。同时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时,也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既要有博大精深的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既要不断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更新教学内容,补充不同类型的教学案例,又要重视不同区域的社会实际现状,洞察、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在社会实践中选择适宜教学又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因此,案例教学不仅能将环境的理论知识融会贯通,而且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习效率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3)加强实践训练。实践教学是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实践训练,学生能正确认识到区域、行业在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从而寻找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类型、表现方式和发展趋势,在解决环境问题许可的原则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途径,同时培养学生认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肃严谨的工作作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整合知识、融会贯通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4]为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实践活动,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与淮北市排水有限公司、宿迁市新源工业污水处理厂、邳州生态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通力合作,并制订详细的实践计划和实践的方式方法。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进而了解社会、学会学习,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学生可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实践分析,写出一些有独到见解的论文,教师再择优进行发表。这样,学生感到学有所用,锻炼了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也帮助教师考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5]

四、结语

农业生态环境教育是正在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一门学科,对大多数院校来说,它仍然是崭新的课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课程也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环境工程专业的特色专业课程,随着课程的不断开展,学院还应在教学思路和方法上不断进行创新探索,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提高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参考文献:

[1]钱易,唐孝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杨仁斌,铁柏清,郭正元,等.农业院校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篇(8)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英文涵义是“NotInMyBackYard”,简称为“NIMBY”,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工业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Fischer,1995)[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美国的一些城市(比如纽约)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城镇化)、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自然的自我净化能力,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总体上来看,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经济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是现代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法律条件下,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并存在“二次污染”风险,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反抗将随之而起,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政治学、伦理学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台湾的张震东教授在其著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Ostrom)等人也认为,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少数人”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一)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本文认为,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人们对于历史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从实践经验看,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科学家的重视。同时,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年9月14日《光明日报》报道,“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纳克,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论坛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二)正常偏离的原因

正常偏离意味着垃圾处理地的居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少于应该得到的收益,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却多于应该支付的成本。根据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政府应该通过环境补偿机制对处理点居民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成本-收益”这一基本分析框架,当获得的补偿等于或超过了所受到的损失时,集中处理点的居民会接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例如,台湾新竹市市政府执意要在原来掩埋场旧址建设焚化炉,承诺焚化炉营运后将给周围居民种种回馈,包括温水游泳池、运动场、社区公园、电费减免和回馈金时,有些居民和议员就“松口”了。然而,按照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构建完善的环境补偿机制却是极其困难的,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原因:

1.垃圾处理过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识并不充分,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对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样一种渐进的认知过程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污染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惯性,进而导致补偿标准制定过程的复杂化。

2.环境资源定价的困难性。垃圾处理外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环境污染,减少处理地的环境容量,必须对遭受损失的环境容量进行补偿。[8]然而,产权、外部性和环境修复成本的不确定性和事后性都导致了环境容量定价的困难,进而引起了政府与居民之间在确定环境补偿标准上的巨额议价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当然,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之外,在操作层面上,补偿资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环境补偿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如果把垃圾处理设施看作人类社会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性目标的具体途径,邻避现象反映了这些途径对于人们现有的利益和权利结构的改变。本质上来说,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是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法律、技术条件下,这种冲突往往会由于人们对垃圾危害认识的深入、负面新闻对于垃圾处理观念的扭曲以及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而深化和变得更为持久。本文认为,破解垃圾处理领域存在的邻避现象基本思路是消除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在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上的差异,其基本途径在于:加强社会公众、技术人员和政府官员之间在垃圾处理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在公众中形成客观的垃圾危害观念;消除负面新闻的观念扭曲效应;建立和完善对于垃圾处理地居民的环境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Fischer,F.,1995,HasardousWastePolicy,CommunityMovementsandthePoliticsofNimby:ParticipatoryRiskAssessmentintheUSAandCanadainF.Fischer&M.Black(eds)GreeningEnvironmentalPolicy:ThePoliticsofaSustainableFuture,ST.Martin’Press,165-182.

[2]MichaelValenti,1995,theearlydaysofincineration,MechanicalEngineering,May95,Vol.117,Issue5,p72-77.

[3]张震东.托克维尔论民主社会之自由问题,载于戴华,郑晓时主编《正义及相关问题》[M].台北:中研院社科所,1991.

[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等.美国地方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2.

[5]陈俊宏.永续发展与民主:审议式民主理论初探[J].东吴政治学报,1998,(9):85-122.

篇(9)

1.应对当前复杂人地关系矛盾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正面临经济高速增长下日趋明显的资源稀缺、环境污染问题。各种资源、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人地关系矛盾加剧,经济增长所形成的巨大利润正逐步被高额的稀缺资源购买成本和环境治理成本所消耗。21世纪的中国,必须实现人地关系协调发展战略,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要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人地关系协调发展要求、实施可持续理念与行动计划的人才队伍。“人地关系”理论是人文地理学的核心基础理论。让受教育者树立起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人地观,是人文地理教育的重大使命。因此,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发展及其课程体系的构建,对于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人地关系协调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快速城市化及城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涌现了诸如城镇化人口质量不高、城镇空间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适应、城镇体系发展不协调、土地利用粗放等一系列共性问题。对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城市(镇),如何着手城市交通、住房、工程管线布局等城市实体空间规划问题的解决,成为当务之急;而对于那些已经走向城市化成熟阶段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在解决城市实体空间规划的同时,频频关注起“人地和谐”关系建设、区域协调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人文关怀等问题。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具备了从城市实体空间规划到“人地关系”人文哲学的多层次素质,拥有从宏观、中观城乡规划,高起点做好城市(镇)规划设计、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到微观项目规划(策划)的综合能力,能较好地满足我国现阶段快速城市化、城镇化发展对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

3.现代地理科学发展的必然需要

地理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经过长期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完整的课程体系,与此同时,地理学科又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具有社会实践性和区域性的时代特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应用性强的学科特性,要求它在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同时,更应在丰富和发展地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能够与硕士、博士“人文地理学”专业进行较好对接,避免了原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对口不清晰,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不连贯等问题,对现代地理科学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的发展有着积极推动意义。

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能力要求

1.通用技能要求

通用技能是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所有专业大学生教育阶段均应具备的共性技能,包括资料收集与信息捕获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软件和外语应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专业基本技能要求

专业基本技能是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性技能,是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提升的基本要求。包括地理野外考察与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城乡规划基本规范的能力、计算机专题地图编制的能力、遥感技术运用及分析处理能力和GIS软件应用能力等。

3.专业创新技能要求

专业创新技能是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利用专业知识、通用技能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解决实际问题以及创新实践的能力。包括城乡规划实务与图件综合设计与实践能力、科学研究、创新意识与协同攻关能力、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等。

三、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1.课程体系设置基本原则

厚实理论基础的原则。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既应充分体现地理学的理论与前沿发展,又同时体现相近专业如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方法,并在人文地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技术,如遥感、遥测、GIS技术,以及高等数学、计算机等基本知识与应用技能等方面有所体现。在专业理论基础的构建上应以人文地理学“人地关系”理论为基础平台,充分融合规划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相关学科的有关理论,并及时将各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知识增添到理论课程体系当中。

拓宽实践口径的原则。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更注重于实践应用,因此,在其课程体系构建中,应根据本专业目录对学生通用技能、专业基本技能和创新技能的要求,相应开设课堂实验、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实践环节设计的社会关联性,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相结合,共同建立起课内实践环节、校内实训平台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实践课程体系,达到培养和增强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创新能力之目的,为社会输送具有一定操作能力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型人才。

凸显地方特色的原则。与原有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相比,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口径由宽变窄,实现了与硕士、博士阶段人文地理学专业的有机衔接。作为地理学科一个崭新的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必须在培养目标和特色方向定位上发挥其多学科综合的专业优势,解决原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面太宽,专业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应尽量规避其发散缺陷,注重向更深入、更收敛的方向发展,突出其综合性专业特点。在课程开设中,应避免地理科学、环境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等相关专业主干课程的简单叠加,过于追求全面,导致课程门类多、衔接不当等问题。应顺应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充分利用相关学科的优势资源和各院校教学科研条件,遴选出凸显地方特色的培养方向。

2.课程体系设置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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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包含重工业在内的第二产业迅速拓展,资源消耗量逐年增加,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负担,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核心产业、区域建设规模、生态环境等均不相同,农村环境污染在形式、源头、布局、危害等方面独具特点。浙江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农村土地面积较大,因农业不合理种植、工业生产等原因而形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生态环境被破坏,空气、土地、水源等都受到一定的侵害,威胁人体健康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妥善治理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至关重要,相关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

一、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农业生产污染

农业生产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和核心产业,规模巨大,不合理或不科学的农业生产方式会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浙江省农业生产污染主要表现在化肥、农药、农膜污染。

1.化肥污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粮食生产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浙江省农田或相关土壤中的氮、磷污染即是因为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与流失。氮肥喷洒于田地内,土壤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吸收,若此时进行农田灌溉或遇到雨水天气,氮肥即可溶解并随着水流渗透至地下,污染地下水与河流。磷肥的使用与流失亦会导致上述后果。据调查,磷肥较难被农作物吸收,其吸收度仅为20%,剩余磷肥即会对农田、土壤及附加水源造成破坏与危害。浙江省2016年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于2016年共使用化肥87.52万吨,每公顷播种面积使用量达到359公斤。化肥的持续大量使用必然导致大量流失,不仅造成河流的富营养化、土壤酸化或板结等问题,更可能产生其他有毒物质,如亚硝酸盐。

2.农药污染

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的目的主要是防治害虫、控制农作物的生长。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为了彻底防患害虫的生长、蔓延,增加产量,农户往往会大量使用农药,农药的不恰当使用、蒸发与渗透等都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浙江省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2016年使用农药达5.65万吨,每千公顷耕地的使用量是0.00588万吨。农药在蒸发后可直接随大气流四处扩散,遇水落入土壤或河流中,即可污染水源与土地,并威胁人体健康;农药的喷洒亦会伤害其他有益生物或植物,破坏生态平衡。

3.农膜污染

农膜,即塑料薄膜,是由聚乙烯及其他树脂构成的薄膜。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将农膜铺设于土壤上,以达到增高温度与湿度的目的,同时抑制杂草形成。浙江省农村具有大量的农作物塑料大棚、温室大棚、蔬菜田等,农膜的使用量逐步增加。浙江省年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2016年使用农膜量分别为5.54、6.75万吨,而当年的耕地总量分别为996.59、960.22千公顷。浙江省农村耕地总量在减少,而农膜使用量却逐年增加。农膜是当前农村环境的主要塑料污染源,农膜无法彻底回收或不回收而埋藏于土壤内,难以被降解,即会导致土壤内的水分流通不畅,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

(二)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浙江省乡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招商引资,大量乡村企业逐步形成,工业生产污染成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的另一重要污染源,主要包含废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1.工业废水的排放污染

浙江作为我国最大的加工制造省份之一,其农村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中小型的加工制造企业。企业的生产运作离不开水,工业废水若未经过相应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水即会流经土地并渗透至土壤下,污染耕地和地下水,直接被排放至河流,会污染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浙江省许多中小型农村企业排放出的污水均未受到一定的处理或中和,多含有大量的重金属,不仅无法被各种植物吸收,还会对附近土壤形成破坏,造成土壤中重金属超标、土壤酸化、板结等。此外,化工、肥料等生产企业甚至会排放出有毒污水,阻碍农作物和有益植物的生长。

2.固体废弃物的堆弃污染

固体废弃物,即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废渣。随着浙江省农村地区加工产业与电力能源、家用电器及塑料模具等机械用品生产行业的发展,各种固体废弃物显著增加。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并未设置相应的排污设施,甚至将废弃物直接堆弃在空地中或排放于河流内,固体废弃物经过雨水冲刷与侵蚀,即可能将大量的有机质和氮磷成分融入土壤中,导致土壤中的重金属超标,污染性物质不断聚集,污染土质或水源。

(三)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污染作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第三大污染源,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即农村常住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垃圾,包含厨余垃圾、废弃物品、人体排泄物等。随着浙江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物质生活逐步丰富,由此而形成的各类生活垃圾逐步增多,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目前,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染的关键是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且分散,污水来源众多,如清洁废水、垃圾堆渗漏等。同时,大部分家庭或村庄并未设置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网,多直接倾倒在土地上或河流内,污水渗透进地下,污水中的氮、磷物质即会破坏土壤结构,污染水源。

二、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基层政府和村民的环保意识淡薄

浙江省农村基层政府、村民仍保留较为传统的生活观念,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一是村民在生活中仍保留着大量破坏环境与生态平衡的不良行为,同时随着农业耕作技术和生产模式的改变,村民为保护农作物、避免受到杂草、害虫的侵害、提高产量、降低劳动量,开始不断使用各种农药、化肥,破坏土壤结构,也污染了河流湖泊。二是农村基层政府环境保护观念不强,过于追求地方经济发展与个人政绩,盲目招商引资,缺乏对企业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考量,也未设置相应的环卫设施,继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落后

农民因教育背景不足或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大多依照传统的生产方式、耕作经验实施农业生产,生产方式仍滞后,并未严格依照不同种子、农药或化肥的使用剂量、使用步骤或章程等,而是各自土地、各自生产。长此以往,这种耗竭式生产模式和随意施用化学制剂、地膜等,会形成大量的废弃物,污染土壤与水源,更会阻碍农作物的生长与人体健康,最终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失衡。农村环境污染因家庭生产经验不同而不同,点多、面广、分散且处理难。

(三)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规章不完善

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虽然浙江省依据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了相关规范章程,但是缺乏专业性和细致性,并未严格针对各个农村地区的具体环境污染问题形成防治措施和保护方式。同时,尚未对政府、乡村基层管理组织等在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问题治理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等做出规定,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评价考核制度等,这就增加了环保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难度。

(四)农村环境保护体制的建设滞后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制度是以城市和重点污染源为基础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制的建设较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滞后不仅使得基层组织在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上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工具,而且造成“环境保护并不重要”的错觉,让当地农村管理组织忽视环境保护问题。乡镇级别以下的政府管理机构基本未设置专门的环保部门或专业的工作人员,农村环境保护设施也较少,设置成本高且使用率低,地方财政投资不足。

三、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环保意识

对浙江省生产生活和经济结构而言,农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其不仅是城市居民各类生活物质的供应地,更是广大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该省经济体系的关键主体之一。因此,维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健康、有效防治环境污染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应积极转换观念,给予农村地区环境保护问题以足够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基层组织和村民的环保意识。

1.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应增强环保意识

强化对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增强环保意识,形成科学的农村地区发展观,真正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纳入实际工作体系中。

2.政府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若想在短时间内促进农村居民形成较强的环保意识,政府应主动牵头,通过环境管理、农业生产、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广泛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科普宣传、文艺汇演等,增强村民的环境管理和保护观念。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规章,完善环保制度

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缺位,不仅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更使得地方政府缺乏重视,甚至形成忽视和纵容行为,加剧农村环境污染。因此,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是该省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国已形成的有关环境保护或治理的法律法规,均以城市环境污染或特大污染源为考察基础,针对农村地区的立法则相对空白,部分法律法规或章程中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了相关论述,但较分散、缺乏系统性。因此,浙江省在设计形成农村环境保护的法规、章程时应综合考量:以国家已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基础,紧密结合本省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立符合当地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活状态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工作人员,制定监督、奖惩机制,以保障现有法规章程的具体实施和效果。

(三)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生产污染是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应注重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1.科学施肥,合理把握耕地中的化肥使用量,降低化肥流失造成的污染

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收入,恰当使用各种有机肥料,如农作物秸秆、动物粪便等,减少化肥的使用。积极优化农业施肥技术,依据农作物所需肥料的类型和多少、土壤中所含肥料的成分与供应能力等准确评估施肥种类、总量和最佳时间,继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化肥的效能。

2.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渗透的环境污染

村民应严格依据《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规范科学恰当的喷洒农药,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在浙江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应用,减少化学性农药的使用,开发并促进广大农民使用预防害虫形成的农业生产方法。

3.采用降解技术,防治农膜污染

设计形成农膜使用标准与农膜污染防治规范,并制作成册,积极推广至各家各户,促进村民对于农膜污染和农膜危害的了解,严格控制农膜使用量。积极引进光降解、生物降解等农膜降解技术,降低每年农膜在土地中的残余量。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监管,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相比于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系统显得贫瘠而不完善,尤其是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浙江省各级政府对城市的财政投入往往高于当地农村建设投入,针对保护农村环境、防治污染的资金投入更是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地区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因此,浙江省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保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监管,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1.积极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在乡政府或重要村落设置垃圾中转站,在各个村里安装一定数量的垃圾箱,安排专人进行整理和清扫,并定期运送至中转站,而后进行科学的焚烧或掩埋。

2.有效治理农村污水

通过改厕、改厨、改栏等方式,治理农村污水,并积极试用湿地处理等先进的污水处理方式。

3.降低工业污染

基层管理组织应制定招商投资标准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标准,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严格工业生产过程的监管,降低工业污染。

四、结论

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是一个涉及层面较多的复杂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村地区的土壤结构、水源质量、生活状态,而且关系着农作物的生长、产量,以及居民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应积极转变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切实纳入工作体系,制定相关规范章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污染类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合伟.浅谈农村环境问题[J].世界家苑,2012(7).

篇(1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美国的一些城市(比如纽约)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城镇化)、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自然的自我净化能力,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总体上来看,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经济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是现代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法律条件下,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并存在“二次污染”风险,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反抗将随之而起,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政治学、伦理学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台湾的张震东教授在其著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Ostrom)等人也认为,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少数人”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一)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本文认为,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人们对于历史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从实践经验看,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科学家的重视。同时,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年9月14日《光明日报》报道,“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纳克,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论坛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二)正常偏离的原因

正常偏离意味着垃圾处理地的居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少于应该得到的收益,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却多于应该支付的成本。根据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政府应该通过环境补偿机制对处理点居民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成本-收益”这一基本分析框架,当获得的补偿等于或超过了所受到的损失时,集中处理点的居民会接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例如,台湾新竹市市政府执意要在原来掩埋场旧址建设焚化炉,承诺焚化炉营运后将给周围居民种种回馈,包括温水游泳池、运动场、社区公园、电费减免和回馈金时,有些居民和议员就“松口”了。然而,按照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构建完善的环境补偿机制却是极其困难的,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原因:

1.垃圾处理过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识并不充分,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对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样一种渐进的认知过程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污染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惯性,进而导致补偿标准制定过程的复杂化。

2.环境资源定价的困难性。垃圾处理外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环境污染,减少处理地的环境容量,必须对遭受损失的环境容量进行补偿。[8]然而,产权、外部性和环境修复成本的不确定性和事后性都导致了环境容量定价的困难,进而引起了政府与居民之间在确定环境补偿标准上的巨额议价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当然,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之外,在操作层面上,补偿资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环境补偿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