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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农业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大国,解决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安全问题,必须首先立足于自力更生。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我国农村原本从事农业的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和工业领域流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和工业的发展。2004年发生“民工荒”现象以来,我国劳动力供给持续紧张,农民工劳动力价格持续上升,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我国正在从“劳动力绝对剩余阶段”进入到“劳动力相对剩余阶段”。这意味着农地流转也将面临新的形势。
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长期以来,普遍认为我国农村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是剩余的,绝对数大约有1亿到1.5亿,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然而,2004年开始出现的民工荒,不但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很快消失,反而从沿海地区蔓延到中部地区甚至劳动力输出省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组”2006年对2749个村的调查显示,74.3%的村认为能够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都已外出。根据蔡(2007)的估算,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剩余比例仅为10.7%,这同原来剩余比例为三分之一的观点差距巨大。这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供给的特征正发生变化——越过了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从劳动力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
笔者在广东河源招元村、长洲村、黄石村等地的调研对上述观点给予支持。例如:黄石村村委会的该村外出打工情况的数据显示:2007年该村共有410人外出打工,约占黄石村总人口1218人的33.66%;外出打工人员中有男性220人,女性190人;全村282户人家中,全家人都外出打工的有51户,只有16户家中无人外出打工。而家中无人外出打工的家庭,多半是由于家中有人生病或者孩子太小等其他的原因无法出去。胡靖2007年在广东龙川县长洲村进行的为期一周住户调查亦发现农村家中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因此可以对形势做出一个基本判别,即作为我国经济最早起步亦最发达的广东农村中的可以转移的劳动力已经基本转移完毕。
二、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供给方分析
根据二元经济发展理论预测,劳动力转移将促进农地集中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上升。然而,笔者在广东的调研显示实际情况同理论预测大相径庭。
第一,撂荒现象严重并有加剧的趋势。黄石村的大部分家庭都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家庭经济主要依赖农业的情况已经不普遍了。因此,很多家庭的经济重心已经转移到了农业生产之外。胡靖、张威2007年调研发现,在食物消费得到保障之后,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继续投入劳动的积极性开始降低,即使是拥有上等的水田,他们耕种的欲望也并不强烈,更不用说下等田和那些不便耕种的田。1989年第二轮承包经营时黄石村水田总面积534.3亩,目前,在七个小组中,有六个的“撂荒率”都超过了10%(其中五个超过15%,1个超过10%)。刘屋的“撂荒率”是唯一一个低于10%的。而这是由于刘屋是黄石镇的镇府所在,学校、机关、工商业用地大部分都要从刘屋征得,因此,刘屋的水田面积是七个村小组中最少的,撂荒的情况就相应地轻了很多。到2003年,黄石村水田的面积减少到413.78亩,减少量为120亩。
第二,农地承包经营权集中的现象没有发生。黄石村的水田统计显示,除上寨小组外的六个村小组,共计246户,其中除5户的耕地数量没有减少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村民看重的是耕地平均分配,这一点在刘屋组表现的最为极端,由于人均耕地非常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使得村民们对地权变动的反应更敏感、更直接。以至于在1980年土地承包之时,村民们一致同意全组的耕地每三年就要调整一次,可见土地按人头分配是黄石村民的普遍意愿。
第三,农业生产呈现老人农业的特点。就家庭而言,最典型的分工模式为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在家种田务农并带孙子。目前广东的家庭农业生产已经由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
应该说目前发生在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已经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具体的影响体现在: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户不再重视农业生产,撂荒现象上升;劳动力价格上升使得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高素质劳动外流使得农业生产由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主流学者提出必须通过土地流转将农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经营才能破解目前农业面临的难题,笔者对此也表示认同。然而叶剑平等(2006)发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并没有出现如理论界所预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笔者2006~2007年间在广东农村的调研也只观察到显著的劳动力外流现象,而没有发现与之相匹配的农地流转发生。
显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并不会必然带来农地流转。虽然目前我国劳动力紧缺的形势使得农村劳动力可以较为容易的在城市找到一份收入远高于务农的收入,但是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并没有被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工依然难以享受到城市居民拥有的各类保障,无法在城市安家置业,当其老去后唯一的选择就是返回农村养老。农地在事实上成为农民最后的社会保障,所以黄石村的农民虽然不重视农业生产,却非常重视土地的平均分配。以公平为价值取向、在集体内部平均分配土地的方式成为必然的选择,这自然而然同以效率为取向的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方式相抵触。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解决了养老保障问题前,由于承包土地具有最后的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社会价值,大规模土地流转不会发生也不能发生,作为土地流转的土地供给方——外出务工农民不会愿意将其流转出去。
三、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需求方分析
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后,已经转移的农民会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例如:成都在城乡统筹的试验中就采用“双放弃换社保”的方式,成功推动农民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农业的集中规模经营。但是这样只是解决了土地流转中的供给方问题,还没有解决其中的需求方问题,即由谁来承包农民放弃经营的土地,承包后又经营何种项目,就像黄石村中存在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免费的短期经营,却无人愿意耕种。
从目前的农地流转实践看,广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主要被企业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和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业(张德扬,2004;杨志平、林少俊,2002)。如果仅仅从产值上来衡量,这些土地流转无疑具有较高经济收益,但是从中暴露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几乎没有流转后的土地是拿来集中生产粮食的。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2003~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的谷物种植亩均净利润大约在150元左右浮动,在所有种植品种中位列倒数第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不会主动投资生产利润率最低的种植品种。因此,任由土地流转在市场的力量下自发进行的必然结果就是粮食生产萎缩。
既然规模化种植对企业依然缺乏吸引力,那么机械化是否就不重要呢?广东和湖南粮食生产情况的对比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调研发现,在广东几乎没有多少农户愿意扩大粮食种植规模,一些原本高产的良田都闲置了。胡靖对广东部分农户粮食生产的成本与收益微观分析发现,如果不计算劳动力成本,每亩水田可以净收入两百元左右。在不采用机械化的现状下,只要将劳动成本计算在内,则不管是上等田还是普通田,被访的所有农户都是亏本的。而在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湖南地区情况就不同了,撂荒田很少,而且仅限于不便于生产的低产田或难灌溉田。周异2008年对湖南杨桥村55岁马姓种粮大户的调研可以作为典型案例来说明。该户采用机器来进行耕田与收割,在当地承包了20亩水田。在2007年遭遇旱灾的情况下,种植的20亩两季水稻总收益依然达到一万元左右。以2个月农忙时间计算,夫妻两人每月人均收入大概是2500元。他们对此比较满意,并表示机械化种田不累,还愿意继续扩大耕种面积。
可见在劳动力工资普遍上升的今天,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证粮食种植依然能够对农民拥有吸引力的关键。广东的经济发达,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多,使得其务农的机会成本要高于次发达地区。而较低的机械化水平又使得其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广东农户自然会很理性的将自己的粮食生产萎缩在了自给自足的规模,并且改为家庭中机会成本最低的老人来从事粮食种植。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降低了农业中的劳动力投入,扩大了规模,农民能够从中获得足够的收益,粮食生产就能够保持稳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规模经营与机械化并没有彻底解决农业的产业缺陷。水稻种植的产业缺陷决定种植者在机械化规模种植的情况下,生产周期中的劳动时间同样是间断而零散的。如果按照9个月的生产周期来平均,杨桥马姓种粮大户的月均收入就下降到555元。因此,规模化种植在湖南也只是吸引了非农就业相对困难,务农机会成本较低的中老年劳动力,而对可以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同样缺乏吸引力。粮农会按自己能力的强弱顺序,由强到弱依次放弃粮食生产,最后存在的粮农必定是农村能力最差的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政府必须对农业特别是其中产业缺陷最为明显的粮食生产进行补贴,以弥补农民的机会成本。
四、结论
随着劳动力外流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紧缺现象日趋加剧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攀升,农业生产已经由农村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这无疑给农业安全的未来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中经营是在未来保证农业安全的必然之路。本文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得土地分配在基层以公平为导向,而并非效率。给与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让他们获得社会保障,是外出务工农民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的基本前提。
第二,农业项目的机会成本或利益最终在决定着农地的流转趋势。收益高的菜蔬、水果等,更容易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自然也更容易实现产权的变迁。
第三,劳动力流动使得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持粮食种植对农民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但是想吸引高素质劳动力返回农业的话,针对农地流转的政府补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经济发达地区非农就业容易,有利于扩大土地流转的供给意愿,但也会提高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导致农户扩大农业规模、集中经营土地的意愿下降。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并不天然地易于实现农地集中经营。
参考文献:
1、蔡昉.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叶剑平,蒋妍,丰雷.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6(4).
1.引言
“不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家庭暴力都是一个严重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现象”【1】。我国有关法律文献将“家庭暴力”定义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它不利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睦。
而潮汕地区位于广东省的东部。由于其独特的经济、历史和文化环境,该地区的家庭暴力情况会呈现自己的特点。但是,综观各种文献,研究家庭暴力资料很多。但是,它们大都把研究的对象放在全国上,很少涉及地方。研究潮汕地区家庭暴力情况的资料基本没有。而此次研究便是研究潮汕地区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原因,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这既有利于丰富家庭暴力的相关研究理论,也有利于为人们解决该问题提供参考,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
2.研究方法
2.1问卷
根据刑法、婚姻法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相关的研究文献,自编家庭暴力调查问卷。
在潮汕地区发放问卷,问卷在市区发放300张,在农村发放300张,一共600张。回收问卷570张,回收率为95%。
2.2统计分析
收集调查数据,运用SPSS12.0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运用因素分析和独立样本T检验。
3.结果
3.1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形式是精神虐待。
根据各因子包含的信息,将因子1命名为“精神虐待”;将因子2命名为“躯体虐待”;将因子3命名为“经济侵犯”。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精神虐待”这个因子在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为31.266%。可见,精神虐待是潮汕地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3.2男女双方所承受暴力差异很大。
在表2中,精神虐待(P=0.000)、躯体虐待(P=0.001)和经济侵犯(P=0.018)这三个因子的P值均小于0.05。二者的差异性显著。可见,潮汕地区男女双方所承受的家庭暴力具有显著性的差异。
3.3城市的家庭暴力现象与农村的差别不大。
在表3中,三个因子精神虐待(P=0.974)、躯体虐待(P=0.261)和经济侵犯(P=0.494)的P值都大于0.05。城市与农村二者的差异性不大。因此,城市与农村的家庭暴力现象的差别不大。
综述所述,潮汕地区的家庭暴力现状呈现一下几个特点:1.精神虐待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形式。2.男女双方所承受家庭暴力差异很大。3.城市的家庭暴力现象与农村的差别不大。
4.讨论
笔者认为潮汕地区的家庭暴力之所以呈现以上几个特点,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
4.1对精神虐待的忽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家庭暴力只是表现为对躯体的伤害。因此,人们会比较注意家庭中的躯体伤害事件,而对精神伤害的关注会表较少。这是因为“由于精神暴力很难被外人直接发现,当事人自己也难以表达所遭受的精神伤害,所以这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对家人的伤害更加隐蔽。”【2】另外,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潮汕地区有很好的保存。传统文化中爱护身体的观念也深深影响了潮汕人,使他们在侵犯时更多选择了精神,而不是躯体。这些导致了精神虐待缺乏足够的制约机制,成为潮汕地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4.2重男轻女的观念
“潮汕地区自古封闭,三面环山,一面向海。”【3】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或者闯荡海外谋生,便是潮汕人的出路。而出海、上山这些高危性劳作自然难以由女人胜任,而只有由男人来承担。因此,自古以来男人便成为了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他们深受传统观念,特别是三纲五常的的影响。这就导致了潮汕地区的男权主义极为严重。而女性在面对不公平时又选择了逆来顺受。所以,重男轻女的现在在潮汕地区较为普遍。这就造成了男女双方所承受家庭暴力差异很大。
4.3城乡联系紧密
三面环山,一面向海的地理位置,一方面造成了潮汕人与粤北的客家人和珠三角地区广府人联系较少,另一方面使得潮汕人之间联系较多。在潮汕地区,城市与农村在文化和生活习惯上相互影响,相互联系。他们在家庭观念上也极为相近,差异性不大。因此,城市的家庭暴力现象与农村的差别不大。
5.对策
5.1改变观念
为了保护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利益,消除家庭暴力的现象,需要改变人们一些错误的观念。
一方面,我们需要改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传统观念。在上文中,我们知道精神虐待之所以成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现形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一般只是关注躯体虐待,而忽视精神虐待。因此,人们应该全面认识家庭暴力,全面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改变人们重男轻女的观点,提倡男女平等。不仅男性要认识到这一点,女性更要意识到这点的重要性。面对家庭暴力,女性不应该选择逆来顺受,而是要善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5.2完善相关法律
《刑法》、《婚姻法》等法律都对家庭暴力进行了定义和限制。但是,其中的条文大多只是与躯体虐待相关,对精神虐待和经济侵犯的限制较少。因此,相关部门可以完善相关的法律,对公民的合法权利进行全面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张亚林.论家庭暴力[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14(5):385
【2】何蕾.家庭暴力的状况[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1):39
【3】马发腾.潮地婚姻庭观念剖析[Z].
2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2.1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3.3规范引导民间金融
尽管民间金融组织不够规范而且存在许多弊端,但对于现阶段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承认和正确对待民间金融,鼓励其合法发展,使其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要通过正确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而非简单、粗暴地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及其活动,以达到让其填补目前国家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空白,推动现阶段农村农业正常发展,保证我国农村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梓舟.从农村金融需求的视角看农村金融的改革[J].南方农业,2008(1)。
[2]马君实.完善农村金融支持战略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8(1)。
[3]杨松,顾晓安.创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金融,2007(12)。
队伍残缺农村文化建设人才单一、匮乏,目前在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主要依靠文化专员来完成,但是在许多农村基层组织中仅仅在名义上存在文化专员,但实际上他们因为缺乏相应的专业底蕴却并未发挥带动发展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从事着其他的工作。甚至有些乡镇在设置上就缺失文化专员,这对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活跃发展极为不利。农村文化专员在专业素养上的欠缺等原因致使农村精神文化活动无人组织或组织不力,这就造成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容匮乏,形式单一,农民不能或不会进行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
2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缺乏
也是制约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专项资金是展开一系列文化活动的基本保障,但是在基层单位中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于资金的管理和应用也缺乏相应的设计及监管。有些甚至没有专项资金,这都大大影响了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
二当前唐山市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问题的对策分析
1解决队伍建设的问题
这是制约农村精神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的开展要有专人来组织引导和参与,这就要求必须有文化专业人员来负责推进。要通过各种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文化底蕴。同时又要引进各种人才,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中来,为其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及各类资源,利用其专业的文化素养和先进的理念来带动当地的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还要充分利用好当地的有利资源,使其加入到农村文化建设中来。把当地文化素养高的退休教师、文化专员、老党员及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等组织起来构建一支文化建设的辅助管理队伍,充分利用其特长及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培养农民群众中的文化骨干分子,以吸引农民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中来。
在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着一些寻租、设租行为,变相地提高了贷款成本,使得农户虽然有巨大的资金需求但是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却大大减少。
农业生产如畜牧业,种植业等的发展都和自然密切相关,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户就会减产造成损失。同时“谷贱伤农”的市场规律也是小额信贷形成呆账、坏账的主要原因。
有些农户认为小额信用贷款的“支农、扶贫”性质决定其无市场硬约束,到期不用归还。因此他们不管自己有没有资金需要,就极力争取贷款,得到款项以后又怕还贷后难以再次贷出,即使有偿还能力也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还贷;同时,有的农户获得贷款却没有生产技术,对于贷款的各种成本收益缺乏基本的权衡,往往盲目扩大生产投资以至投资失败昀终造成无法还贷;还有些贫困农户的生产资金和生活消费资金没有分开,得到贷款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比如赌博、消费,没有形成还款能力造成无法还贷。
据有关资料介绍,在全国有2.4亿农户,其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为1.2亿,而在农村信用社取得小额信贷的农户只有8000万户,覆盖面为33%左右,还不到一半。说明小额信贷还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农户的资金需求也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对策研究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是一项需要长期存在的金融服务方式。要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认识到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既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又是扶贫的一种手段,既要用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同时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全面推行农村小额信贷,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为此,应采取综合措施多渠道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应问题。首先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功能。加大吸收组织农村闲散资金的工作力度,提高吸收存款的能力,增加支农资金实力。其次要打破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格局,建立一个有效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农户金融需求的多层次性反映了农村金融单单靠农村信用社这种组织形式无法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应充分重视贫困农村地区家庭大量向亲戚朋友和邻居处借款的现象,探索多种适合当地的金融组织形式,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以适应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从长期来看,要解决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信贷需求主体层次主要信贷需求特征资金供给的可选方式和手段贫困农户生存性和简单再生产信贷需求,如:生活开支、小规模种养业生产贷款需求民间小额贷款(亲属和邻居间的小额贷款)、政府扶贫资金、财政资金、政策金融等
种养殖业(一般)农户简单再生产与部分扩大再生产信贷需求,如小规模种养业生产贷款需求自有资金、民间小额贷款(亲属和邻居间的小额贷款)、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少量商业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等
市场型(富裕)农户扩大再生产信贷需求,如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者工商业信贷需求自有资金、民间借贷、商业性贷款、信用社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等金融市场上的垄断格局,必须按照市场规律提高农村小额贷款利率。放开利率管制实现市场利率会对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是弥补了金融机构运行小额信贷的成本,使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贷这项业务得到可持续发展,农户能够一直得到信贷服务。二是低利率实际上是穷人获得贷款的障碍,低息贷款往往被有很好关系网的非贫困人口占用,所以市场利率是穷人获得可持续信贷的有力保证。市场利率上升,虽然会加重农民的利息负担,但在资金短缺的贫困地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是相当高的,贫困农民真正需要的是持续的小额信贷服务,并且宁愿支付较高的利率。
农业经济自身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决定其为投资低效率领域,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是帮助农户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农村脱贫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但是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也不完善,许多的信用社贷款是用于农户的治病救人而不是生产发展上,贷款质量很低。政府应该在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上给予政策支持:
2消毒
对老场地和新场地采取不同的消毒方式。针对新场地采用喷雾消毒,消毒液选择1∶1200消毒威、5%~10%石灰水、2%烧碱。针对老场地,在喷雾消毒的基础上,进行密闭熏蒸,具体做法为:将14g/m2高锰酸钾加入28mL/m2甲醛中,对场地进行密闭熏蒸,熏蒸时将料桶、饮水器等日常用具一同放入。熏蒸结束后应及时开窗通风。熏蒸和通风时间为1~2d。土鸡养殖场地消毒的最主要将可能导致土鸡发生疫病的隐患消除,以确保土鸡的饲养环境。
3鸡苗选择及雏鸡管理
要想保证土鸡养殖的科学性及养殖水平,首先就应当选择优良的鸡苗品种,并加强雏鸡管理。鸡苗质量是保证养殖成功的基础。尽量选择体质健壮、品种较纯的鸡苗。雏鸡眼睛凹凸有神、头大、鸡群活泼、身体洁净、均匀的苗鸡为优质品种。广西麻鸡、三黄鸡、福建青鸡和浙大黄等品种具有肉质良好、适应性较强等优点,适宜农村养殖。雏鸡1周龄后应进行口哨训练,便于展开管理工作。从光照、温度、湿度等方面做好管理。①前5d光照以每天23h为宜,逐渐减少到每天17h。②提前12h对雏舍温度进行调节。针对0~1周龄雏鸡温度控制在33℃左右,并按照每周降低1~2℃,直至室温。在此期间可采用观察鸡群状况和看温度计两种方式对温度进行观察。当鸡群紧靠热源,扎堆、不断鸣叫,说明温度过低。当鸡群分布均匀、活动自如、比较安静,则为温度适宜。当鸡群远离热源、分布四周、张口呼吸,应考虑温度过高。③相对湿度以55%~65%为宜,10日龄之前调节至60%~65%,10日龄之后调节至55%~60%。
4疫病防治
必须做好消毒防疫及免疫接种等工作,降低死亡率,控制病原侵入,增强机体抗病力,提高成活率,从而提升经济效益。(1)1日龄雏鸡,接种马立克氏;7~9日龄接种新肾支,滴鼻和点眼;12~14日龄疫苗接种法氏囊病;20日龄接种禽流感油乳剂灭活,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24~28日龄疫苗接种鸡新城疫;30~35日龄接种法氏囊病;45~50日龄接种喉气管炎活疫苗,选择鸡痘冻干苗对其进行皮下刺种;60日龄接种鸡新城疫,肌肉注射。(2)鸡瘟于一年四季内均可发生,具有死亡率高、高度接触性特点,是一种毁灭性的传染病,以夏季多发。在对土鸡进行生态养殖时,宜采用传统方法进行防治,不得使用含激素类物品或其他化学药剂。
八十年代中,中国研究改革的专家学者里,最强的队伍之一就是杜润生领导的农村政策研究室属下的一群中青年经济学家。他们常年持之以恒地的调查研究,使他们得以始终保持着观察农村问题的前沿眼光,在政策研究和学术讨论上都赢得了领先地位,也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重视。然而,八十年代末,这支队伍被打散了。此后,虽然还有一些学者继续坚持不懈地研究"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背后再也没有了强有力的团队研究的支持,其研究成果也得不到必要的重视。中国不再有研究分析"三农"问题的强势团队,并不是件好事。更何况,今天的"三农"问题比以前更复杂了,不单单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甚至涉及到政治改革。没有了类似的团队,只靠一些政府机关的农业经济专家作些单纯的经济技术分析,就有"盲人摸象"之虞。十年以后,问题终于暴露出来了,面对今天农村的困局,似乎只能在中国的媒体上见到个别学者的分析以及一些记者的零星报道,而再也看不到八十年代那种脚踏实地、以第一手调查为基础、有充分说服力的系统整体性分析研究,更看不到有关"三农"的政策制定与这类研究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或许就是农村改革被忘却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日农民状况:富起来了还是越来越穷?
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多年中,中国通过农村经济改革,彻底抛弃了严重束缚农民经济和人身自由的体制,农业生产力迅速回升,带动全国出现了八十年代的经济繁荣。虽然五十年代初时给了农民的土地没有真正回到农民手中,但土地的长期承包基本上巩固了农村的市场机制。随后,在农村流通体制方面也有一些改革,但进展并不大,而且过去五年来还时有反复。按照一些书斋经济学家的看法,似乎只要在农村里引进了市场机制,农村的体制就自然而然地理顺了。可惜,现实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问题不在于市场机制不灵,而在于市场机制的这只"看不见的手"被另一只"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现存的权力分布格局把一度尝过改革甜头的农民重新置于被剥夺的可怜境地。
二十一世纪中国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中,"三农"问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挑战。近年来农村这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面的状态正处在每况愈下、难以有效改善的境地,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的收益明显地大幅度下降。由于九十年代上半期的"泡沫经济"已经逐渐消退,而政府转嫁社会福利支出的措施大大加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负担,城市居民、特别是内地中小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开始萎缩,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没有以往那么旺盛了。这直接造成了农产品价格连年走低。而另一方面,农民的种植成本却面临着垄断型工商企业的价格哄抬,种子、化肥、电、农药等的成本越来越高。结果,出现了种得越多、亏得越重的现象。而且,今后中国的农产品价格已经没有再抬升的空间。最近农业科学院的一位学者详细分析了中国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其结论值得国人警醒。他发现,中国的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而多数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也高于发达国家。这样,中国农民指望农产品价格回升带来今后的收入增长,看来是希望不大了。
最近,中国在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坚持强调今后不能取消农产品补贴,与其他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延缓了中国加入世贸的进程。这个问题并不是新问题,早就列在申请世贸要解决问题的清单上,中国政府最近之所以突出关心这个问题,正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央政府对农业问题的担忧。即使中国能继续维持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尽量减少低价进口农产品的冲击,中国农民的种植业收益也不可能再有明显改观了。
其次,近年来农民的收入增长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减少。最近国家统计局开始承认,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放慢,有时只有两三个百分点。事实上,从一些来自乡村基层的报道看,就连统计局的这个官方数据也有很多水分。许多乡镇长、县长为了呈报政绩,往往人为地夸大农民的收入。甚至,当农民的田产收入下降时,有些基层干部就按照农民家里有几棵果树、有几只母鸡来计算一年的最高产果量和下蛋数,好凑出一个"增长"的农民家庭收入,至于母鸡到底下了多少蛋、果树是否年年都能结那么多果子,这些干部就不管了。有经验的专家都了解,统计局的农民收入统计一般都有高估的倾向。另一方面,在这个"增长"的"收入"当中,其实包括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家中积存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由于近年来粮价一再下跌,农民收获的农产品如按政府规定的收购价格出售,将严重亏本。农民们只好暂时把农产品囤在家里。如果把这种无法变现的收获剔除,农民来自农业的现金收入其实是下降的。如果不是有上亿农民进城打工,给他们的家庭带回一点现金收入,那么许多农民家庭恐怕连应付摊派的现金都拿不出来。
再次,乡镇企业开始萎缩。最近在国内出现了一股谈论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清议,似乎只要在乡村多建成一些新兴城镇,农村的萧条局面就能改观了。农民搬到城镇去从事非农行业的前提是乡村非农产业的加快发展。但是,近几年来,实际情形恰恰相反,兴旺一时的乡镇企业开始进入了收缩阶段,连年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数千万以往吸收过的劳动力。乡镇企业的这一波衰退并不完全是经济形势周期性变化的结果,还有更深层的体制原因。过去二十年中,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背后有一只基层政府的"手"在推动,这曾一度被一些学者视为中国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优势,现在却可以看出,这只"手"也造成了乡镇企业发展中的盲目性和不经济性。一旦全国范围的"泡沫经济"消失了,大批赶""泡沫经济"风头的乡镇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乡镇企业有过一个"成功典范",即"苏南模式",现在这个模式却已显现出明显的败象,苏南的基层干部也不得不坦承这条道路的局限性,开始了反思。
第四,进城打工的农民处境艰难。在内地的许多省份,进城打工成了农民养家糊口的唯一生路,有的省份如安徽,多半男劳力都得靠离乡打工来维持家计。而从整体上看,除了少数繁荣地区和都市外,多数内地城市的经济也并不妙,于是,出现了上亿农民争抢东部都市和少数繁荣地区工作机会的局面。近年来,农民春节后离乡外出寻找打工机会的时间越来越早,甚至有的人大年初一就离家上路,因为谁都想抢在别人面前争取到有限的工作机会。由于政府并不提供对农民工需求的全局性信息,上亿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全靠农民工之间的乡亲关系网提供一点不可靠的消息。于是,许多盲目涌入广东一带的民工找不到工作机会,又返回头北上涌向北方、西部城市。而与此同时,不少城市的政府却开始设置重重障碍,限制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以保护城市失业者的饭碗。例如,北京市最近就宣布要实行"上岗证",许多粗壮工种的工作机会都要凭市政府批准颁发的"上岗证"才能就职。显然,农民进程打工的机会不是越来越多,而是"人多粥少",供不应求。就总体而言,城市里能容纳的农民工数量已经接近饱和,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在乡村难以维持生活,进城又未必能找到打工机会,如此就难以脱困了。
最后,也是最让人痛心的是,乡村两级干部的腐败以及对农民的横征暴敛,把农民种田的微薄收入搜刮一空,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之重前所未有。由于这方面的情势相当严重,因此国内媒体有时也披露一些局部事例。本文将就此作进一步的分析。
都市人的"新世纪"和乡下人的新困境
即使不去看枯燥的事例、分析或统计数字,光看国内媒体的报道倾向,其实也能多少解读出一些农村的真实情况。近几年来,媒体对"大好经济形势"的报道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都市和浙江东部、广东沿海,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大最繁华的都市。如果单看这些报道,自然可以产生种种令人乐观的想象,诸如再有多少年中国将"赶上或超过"某某国之类。而关于内地农村的报道中,好消息就不多了。相反,从偶尔透露出来的个案中可以发现,对农民的摊派负担非常沉重,农民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反而要亏本。至于农民因抗交摊派而与基层干部时常发生的冲突,在国内媒体上就极难得一见了。
如果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居民的眼光去看,都市建设日新月异,居民生活的质量已经进入了讲究养生、美容、减肥的阶段,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国际化的征兆也日益明显。对这数千万居民来说,新世纪似乎就意味着生活水平告别"小康"、与发达国家接轨,这自然令人向往,也让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美好的幻想。媒体围绕着这些都市居民的愿望,又编织出一幅"买汽车、住新房"的"新世纪图",更是引得连台湾都有人羡慕起来。如果就从这样的视野出发去理解中国的"新世纪",就未免太偏颇了。
在上述的繁荣地区大约不过有数千万人口,中国不可能光靠这么一小块地域就带动全国经济,这些繁荣地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脸面"、"橱窗"而已。而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内地,特别是农村,恐怕完全沾不上"橱窗里的繁荣"的光。光是看内地中小城市居民现在的生活状况,就会发现,那里的民众恐怕完全看不见其个人前途上的"新世纪曙光"。在内地中小城镇,许多家庭的月收入不过数百元而已,仗着物价低,每日勉强糊口还过得去,但失业的人越来越多,儿女们的就业机会渺茫。放眼看去,当地企业都破败不堪,能在政府机关里谋个饭碗,就是"人上人"了,再不敢有别的奢想了。至于内地农村的境况,上面已经提到,多数农民正陷入一种新的经济困境。对他们来说,"橱窗里的繁荣"不但毫不相干,甚至是一种令人愤慨的刺激。而当都市里的人们畅想着新世纪里的新愿景时,大概也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由于农村困局的严重性,这样的都市愿景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因为,这种"橱窗"是没有"玻璃"的,当然也不可能把"橱窗里的繁荣"与"橱窗外的贫困"断然隔离开来。
今天中国的形象,似乎已经化约成少数都市的面貌了。外国人看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以为这就是跨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了。倘若中国人也以为如此,就不免有点孤陋寡闻、自欺欺人了。从一种比较客观的角度去评价新世纪中国的局势,广大的内地农村才反映出中国问题的主要方面,毕竟,人口的绝大多数住在那里。如果制定政策时不能从八亿农村居民的现状出发去认识中国的问题,而只把眼光盯在都市里的几千万居民身上,不仅是目光短浅,而且也误判大局,其实也绝非这些都市民众之福。
中国以前有过沉重的教训,现在又面临新的教训。转型中的农村是如何陷入困境的,为什么农民们改革初期的"幸福生活"会得而复失?这个大题目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比较系统深刻的答案。从总体上看,农村改革取得初步进展以后,政策就开始逐步向城市倾斜了。先是政府在八十年代运用财政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工资,增加物价补贴。然后就是九十年代允许国有企业大幅度提高其垄断产品的价格,结果前些年农民从从农产品价格提升中得到的好处,又因种植成本上涨而陆续被城市里的国有企业拿走了。在"泡沫经济"红火的岁月里,垄断型农村金融机构又把农民的储蓄大量转移到都市地区的房地产和股市投机当中,亏了是农民们的存款倒霉,赚了是这些机构的员工们发财,而"繁荣地区"的居民则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得到了益处。当然,都市的繁荣还与外资的投入有关,大量的外资集中在几个都市地区,自然能营造出繁荣来,而内地农村是没有这种机会的。
政府本来负有扶持经济落后地区和帮助贫困人口的使命。但自从九十年代以来,似乎就基本上再也看不到真正对农民施惠的措施,而让少数都市居民的生活"锦上添花"的措施却接连不断。比如,最近为了增加内需又动用财政资源连续给城市居民中"吃皇粮的"人加薪。其实,日子确实过不下去的,并不是"吃皇粮"的人。问题在于,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八亿农民不仅在政策研究圈里没有多少代言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得不到必要的关怀。这是"三农"问题积重难返的根源。
当人们谈论几大都市的"世纪新貌"时,却很少有人提到,中国当前最紧迫的是给几大都市"锦上添花"吗?如果把几个大都市里城市建设投资的一部分省下来,少盖几座超高层"世纪建筑",少建一条"五环线"或地铁新线,少花些铺陈奢华的主干道灯光投资,而把资金投入到内地去帮助农村发展,可以让数十倍于都市人口的农民受惠,经济上产生的连带效应就更是不可估量,至少也就不用再让城市老百姓向"希望工程"捐款、资助农村的穷孩子上学了。少花一点这样的都市投资,绝不至于就影响到这几个都市的繁华,无非是已经够亮丽的"橱窗"上少一道"光辉"而已。这样简单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市场",是因为它顾的不是"橱窗"和"脸面"的光鲜。农村既非"脸面",又非政治上的"基础",乡下人的困境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过去几年中,每当提到增加收入时,首先想要照顾的是正项收入不差、额外收入和享受更多的政府官员,而贫困的八亿多农民就被"忘却"了;但提到扩大消费品销售时,就想到要让农民多花钱了,目的不是为了让农民过得好一些,而是要减少城市里国有企业的产品库存。一些都市里的经济学家呼吁,要打开庞大的农村市场,让农民们多消费,这样城市里国有企业的产品才有销路。而现实却是,几年来全国农民的人均消费品购买量一直在萎缩。现在,全国消费品的百分之七十多是卖给占人口百分之十几的城市居民的,其中购买力最强的又局限在那少数几个繁华都市;而占人口百分之八十多的农村居民只买得起全国消费品的百分之三十不到。当这些都市里的经济学家建议如何进一步挖农民们早已被掏空了的荷包时,却懒得去认真想一想,为什么多年来农村市场不但无法扩大,相反却正日益萎缩。中国部分学者的"都市偏倚"倾向其实是政府的相同倾向的反射,他们不但很少关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贫困,甚至连农民贫困的原因都不去思考。这样,在新世纪里农村的前景就更不容乐观,也更让人担忧了。
"三农"问题的出路何在?
当然,解决"三农"问题的长远方向是发展农村经济。在这方面可以长篇大论地谈很多短期内无法见效的设想。现在写在种种文件上的措施,也很少有新鲜的,多半都是过去几年来国内学者反复提到过的,写进文件里也不止一回两回了。以往几年这类措施没能"立竿见影",今后也很难让人相信它们就会发挥神奇的功效。
眼前真应该立刻解决的,是别让农民过不下去。所以,或者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或者是减少农民的支出负担,或者两者齐举,总要有一些措施,农村的经济困局才能略有缓解。然而,到底有哪些可能性呢?
虽然中国在加入世贸的谈判中,坚持不能取消农产品补贴,其实,指望农产品补贴来保护农民的利益是有限的。首先是因为政府其实拿不出多少资金进行补贴;其次,在现行体制下,对农产品的补贴大部分最后都落到了垄断型国有商业系统的口袋里,实际上肥了供销社、粮食系统员工,而对农民收入状况的改善却补益不多。
那么,是否可能对农民减税呢?清代康熙和乾隆年间,皇帝为了减轻税赋,曾实行过各省轮流免赋的政策。1994年实行新的税制后,中央财政明显宽裕了,花起钱来再也不象八十年代时那样束手束脚,但地方财政的份额却相对收缩了。其结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省、县、乡几级政府日益庞大的官员队伍。过去几年中,有越来越多的县级财政已经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短拙的结果,必然是省财政挤县财政,县财政挤乡财政,最后造成了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县、乡政府就把日常开支的很大一部分转嫁到农民头上,用税外摊派的方式,强迫农民们负担起养活基层官员们的责任。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完全是地方政府胡作非为,中央财政敛得太多、不顾基层财政的困难也是一个原因。然而,中央财政虽然收入比地方财政宽裕,但花在城市里、特别是都市里的钱更多,照样是捉襟见肘。目前,为了维持城市经济的繁荣并保住经济增长率不至于下降,中央财政连年举债,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无法再对广大中西部省份的农村提供更多的财政返还。政府在减轻农村的正常税赋方面其实已经无能为力了。
既然今后若干年内无法减轻农村的正常税赋,政府也很难提出其他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那么,在农民不易增收的情况下,如何减少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就成了一个缓解矛盾的重要环节。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三农"问题就不单纯是个经济问题了,它直接涉及到政治体制的改革。
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是县、乡基层政府人员过多,开支庞大,入不敷出,最后必然要靠向农民摊派来养活这些干部。在当前"三农"问题突出、中西部地区县级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光是下命令严禁摊派,其实无济于事。因为,庞大的县、乡级干部要花钱,甚至也想象沿海繁华地区看齐,不但过上"小康"生活,还想告别"小康"、在新世纪里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既然本级财政收入不够,中央财政又舍不得补贴,他们必然要转而靠向农民摊派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消费水平。
例如,七、八十年代乡镇长们平时多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里,他们的家基本上在当地或附近,步行或骑自行车就能回去;而现在全国的乡政府负责人九成居住在县城里,光是每天坐着公家的汽车从县城到乡政府上下班,所化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数千亿元。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根本不可能包括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其中的一多半必然以各种名目转嫁到农民头上。于是,为了乡镇长们"腿上的现代化",全国农民一年收入的几分之一就填进去了。两年前《中国改革报》等报纸批评过这个问题,但似乎并未产生什么明显效果。
为了试图缓解农村基层政府乱摊派的问题,去年中央政府在安徽搞了"费改税"的试点,深受农民欢迎。但是,好景不长,报道这项改革的新闻刚刚见报,乱摊派就已经在安徽死灰复燃了。试行费改税后,断了基层干部以往的财路,以前通过摊派而捞进口袋里的钱现在入了国库,这就可能造成干部"生活水平的下降"。于是,一些地方的乡干部就故伎重演,新发明了非法的"人头税"等国税之外的"私税",甚至动用手段,开办所谓的"教育班",非法收押不愿意交纳这种"私税"的农民。湖北某地也出现了按农民私宅面积非法开征所谓的"土地使用税"的恶例,结果逼得交不起"私税"的农民只好扒了自己的房子背井离乡而逃。
跳出"官逼民穷"的循环
目前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的最大矛盾就是摊派和反摊派上的矛盾。农民的日子越艰难,对摊派的反弹也越大。于是,为了从农民家里搜刮到足以养活基层干部们的财物,许多乡政府专门养了类似于"二警察"的队伍,以便遭到反抗时能用强力制服农民。于是,在乡政府和农民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正反馈"式的"循环":农民越是反对摊派,乡政府就越需要扩大强行实施摊派的队伍和干部人数,而这又相应增加了摊派的负担,会引起农民更强烈的反对......。从这个基层的"循环"可以联想到另一个"循环":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多,上级政府就越倾向于扩大基层干部的人数和强化基层政府的功能,而这势必加重压在农民头上的摊派负担,将使得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冲突更加激化。显然,陷在这种"官逼民穷"的"循环"中,只会导致官民两败俱伤的结果,而矛盾和冲突则逐渐积累起来,朝着爆发点逼近。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循环",从中不可能导出良性结果。
制止乱摊派的命令也好,试行"费改税"也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临时性安抚手段,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要彻底缓解农民沉重的不合理负担,只有从节流上着手,即减少农民必须养活的基层干部人数以及他们的开支数量。不久前,国内有学者提出,可以考虑回到1949年以前的乡村体制,彻底撤销乡村两级组织,由农民自治,选举乡保长,这样的建议就是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只有减少农村基层庞大的靠摊派养活的干部数量,并同时实行乡以上干部的民主选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彻底减少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农业部在1999年采取抽样的调查发现,全国村级约有3600亿的债务。而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该数字已经达到4000亿。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由于债务问题引发的行凶动武事件在各地也经常发生。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四)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被“海选”出来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地方工作又比较薄弱,机制很不健全,导致了一些应由部门处理的问题,直接集中到党委和政府,不仅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应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平安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党委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具有乡土气息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省级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防止重访、重大的发生。
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基业,只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国务院摸底基层债务财政部酝酿相关方案》
②公安部《我国农村上半年治安形势保持稳定》,2007年08月23日05时27分,来源:新华网。
[参考文献]
[1]王智民,等.当前中国农民犯罪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4).
[2]师逸,蒋凌燕.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若干因素浅析[J].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
[3]苏建忠,陈允政.浅谈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因及对策[J].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2。
二、教学观念陈旧
大部分思想品德课教师深受旧教学观念的束缚,习惯于旧的教学模式,思想较为保守,缺乏探索的勇气和开拓创新的意识。面对新课改,既担心自己的能力有限,又担心课堂失控;既担心耗时费力,又担心得不到回报……可谓畏首畏尾。
有时,在公开课上,你或许可以看到一星半点的“新东西”,诸如开放的教学理念的渗透,“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运用,但“开放”是否有意义?“自主、合作、探究”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从不考究,只不过就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待公开课上完,便又回到传统的教学模式当中。这也决定了农村思想品德教学改革不可能有大的突破。
三、教学方法单一
新课程改革倡导教学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它是新课程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因为先进的教学理念是通过先进的教学方法反映出来的,教学方法不转变,教学理念再好也就失去了依托。而农村地区的思想品德教学依然采用“满堂灌”或“填鸭式”的教学模式。
1.1转变认识,贴近三农,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在农村气象服务的传统认识中,经常把“天气预报”混同于“气象服务”,事实上,天气预报是气象业务,把预报当作服务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气象部门放弃了“农村气象服务”的研究,还会产生重技术轻服务、重硬件轻软件的思想。气象服务是对农村用户需求的满足,农村气象服务不仅要满足农村用户的需求,还要挖掘其需求,洞察其潜在需求,更要洞悉隐藏在农村用户需求后面的思想、渴望和动因。气象服务是气象服务者将特有的业务服务产品与现代信息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现代信息服务技术相结合,形成为用户服务的解决方案。农村气象服务是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气象业务和农村用户需求三者的密切结合。气象部门要把农村用户的需求变为气象服务者的思想,气象信息服务的技术、手段和产品,也要紧跟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
1.2坚持气象信息品牌,坚持服务的主动权不动摇
气象信息品牌是气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气象面向社会的服务,更多地体现在信息服务方面。综合气象信息平台是面向社会大众最直接、最实时的服务窗口,只有在综合气象信息平台的支撑下,才能展现气象信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展现气象文化的魅力。气象事业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气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坚持气象信息服务的主动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气象信息权的专属特性;二是气象信息服务手段的全面保证;三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突发临时性的应急需要;四是气象基本业务发展的需要。
1.3从发展“文化”的高度,推进气象信息服务的品牌建设
将气象信息服务提高到发展“文化”的高度来认识。现在,气象信息服务以一种文化的方式根植于社会,气象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又为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注入了新的、实质性的内容,给气象文化的发展提出了长期而充满活力的发展诉求。进行气象文化的品牌建设,必须坚持以公益服务为出发点,坚持以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先导。对于气象文化的发展,应该是技术上的“百花齐放”和需求上的“百家争鸣”,即技术上的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气象工作者只有充分把握现代通信和信息服务技术的发展,实时认识社会大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客观需求,才能更好地促进气象服务文化的发展。
2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气象服务中应用的方案
2.1建立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将建立在现代通信网络和技术之上的服务手段同现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自身特点相结合,建立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是做好农村气象服务的必由之路。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包括:语音、短信、WAP、彩信、3G多媒体、网站、电视、大屏幕等媒体,建立以省为基本服务网络单元、以地区或县为基本服务平台单元,基于公益性和防灾减灾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解决统一、协调、全面的基于信息的服务出口和公众信息的入口问题。在完善平台建设基础李芬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气象服务中的应用上,着重建立气象服务评价体系和用户气象情报报告及信息反馈体系。充分利用各种服务手段的性能和优势,建立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各有侧重、和谐发展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2前瞻性地跟进通信运营商的服务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气象信息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与时俱进、前瞻性地发展气象信息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方式,才能满足人们随时了解最新气象信息的需求。信息表述的多媒体形式,是现代信息服务发展的潮流,3G时代的到来,将使网络带宽和终端环境发生根本性的改善,手机可获得的带宽成倍增长。现在,在3G平台上糅和了视频、音频和文字,这为构筑全方位的气象信息服务创造了条件。WAP是未来数据业务的主流,其本身具有传输量大、支持多媒体和复杂交互的特性,可以很方便地对气象信息服务进行一系列的整合,手机用户能将互联网中大量的信息及各种各样的业务引入到移动终端,如天气预报、资料查询、信息定制等。今后几大运营商的技术发展方向,将主导气象信息服务的发展。只有紧跟通信技术的发展,才能保证气象信息服务跟得上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
2.3不断丰富气象服务的主题、模式和手段
(1)气象短信服务发展中,我们已经认识到气象短信隐含的“媒体”作用,利用这种“媒体”资源,就可为更多的公益性信息提供服务。(2)“音信互动”技术带来语音和文字的互为补充和信息广泛传播的途径,为做大做强气象信息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3)“语音互动场景”技术为声讯平台提供了交互环境和信息交流的技术支持,为气象信息语音服务提供了良好服务的拓展空间。(4)语音、短信、WAP、彩信、WEB等不同服务手段之间互为补充的气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计技术,大大增强了气象信息服务发展的生命力。(5)语音合成技术(TTS)在气象信息服务中的应用,拓宽、深化了服务的内容,为各种专业服务、特色服务提供了技术基础。(6)3G技术的应用,让手机走向了多媒体时代,WAP服务将使用户更加方便地了解到专业的气象信息。气象要素还设定告警通知,量身定做个性化服务。未来的气象服务不能局限于单一内容或单一服务手段上,不断丰富气象信息服务主题、服务模式、推广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技术,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度,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2.4利用气象信息平台资源,为基本业务提供支持
综合气象信息平台可为提高基本业务水平服务。现代通信媒介的移动性、普及性,气象信息平台用户的广泛性,构成了为气象工作提供实时信息的潜在资源。如实时提供天气实况、灾情报告、用户信息报告等,这些信息可为天气预报的精细化提供帮助,平台也可为气象业务的数据传输、设备监控服务。利用气象信息平台进行用户需求调研,建立具有广泛基础和健全完善的气象服务评价体系长效机制;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广泛,收集的评价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评价结果有利于充分了解百姓的需求和业务服务的发展方向。
2.5气象信息平台是气象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面向业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气象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面向防灾减灾应用的实时处理平台,也可认为是气象防灾减灾的一个综合性应用终端。该终端包含:日常数据处理和验证工作;人工坐席中的气象情报信息分析处理工作;面向各种信息服务平台的气象服务信息更新工作;面向正常渠道的预报产品工作;各种预案的设定和各种天气灾害的自动监控;灾害性天气过程处理流程执行;防灾减灾流程的启动。
2.6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灾情报告和实时信息反馈机制
充分利用公众的实时气象情报,结合气象业务数据的预报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临近预报或预报惯性问题,无疑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1)建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电话和灾情报告志愿者队伍,可主动、迅速获取准确气象情报或灾害报告;(2)对于收集到的灾情信息进行接收、预处理,经分类、格式化、标准化后存入各类相应的数据库,构成了整个防灾减灾系统的信息支撑层。
2.7利用信息服务平台,为气象预警服务
气象信息平台可作为防灾减灾信息的平台。该平台的功能是:(1)支持突发大容量信息服务能力、气象灾害发生的突然性,导致用户需求的异常峰值,这要求平台具有支持大容量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满足用户自发的服务需求、支持突发大容量下向用户主动服务的能力;(3)一定范围内用户能够同时获取信息,构成灾情预警信息的通信网络;(4)基于不同服务的分类机制和快速应急机制,为防灾减灾中的信息传递提供有效支持。
2.8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业务现代化服务
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业务现代化和提高工作效率服务。(1)根据资料分析系统,判断预警的时间、地域和对象,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发给用户,形成面向不同需求的报表、文件、网页等,进入整个防灾减灾的执行控制过程;(2)对于各种重要信息可在GIS进行实况显示,对气象部门的各种资源的地理位置及属性进行分类显示,如:各种天气灾害预警的设置、管理、自动触发机制和预案启动后的执行过程等,包括实现方法、达到的效果、带来的效益等。
2.9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各行各业服务
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服务手段,为各行各业的服务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如为业务工作提供自动化服务(自动传真、自动呼叫、自动通知、人性化服务等),为业务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服务(任务指派通知、任务催办或督办、统一消息服务等)等,都可以通过气象信息平台得以良好解决。这种主动的外呼服务,可以产生一系列的互动服务,具有极大的增值服务发展空间,如叫早、催缴等。
2.10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实现面向全社会的应用
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和面向全社会的应用。如:交通信息服务、为学校提供信息服务、水文信息服务、潮汐信息服务、公益性信息服务等;VSP技术以气象信息平台为基础,可为各行各业用户建立自己的语音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解决方案;面向各行各业用户的服务督查机制;面向各行各业用户的互动体验和服务推广机制等;开拓面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服务,使平台成为地方政府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中心。
2.11大屏幕系统
对于重大天气过程的分析决策,使用大屏幕系统,具有展示的内容丰富、综合分析决策方便、允许参与决策的人多等功效。
2.12GIS地理信息系统
可将GIS技术应用到气象信息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基于GIS的防灾减灾体系。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石是各类海量信息,包括空间地理信息以及属性信息,通过GIS技术可直观形象地管理和查询;并可对地理空间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使结果能更形象直观地表达;GIS技术特有的网络分析、空间分析等功能与数据挖掘技术相结合,可为防灾减灾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2.13通过人工坐席,开展互动和奖励机制
语音平台不应仅作为声讯平台,更应作为一种有效的服务手段,如:提供短信发送、短信定制点播以及热线、彩信的定制点播和其他新服务开展的有效工具。结合气象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有奖服务等。通过坐席平台,将对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用户服务以及日常管理集中化、流程化、规范化,确保气象信息服务开展的低成本和稳定性。
3结语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应着重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天气预报是信息、信息情报收集、跟进服务和灾后评估4个环节工作的前提;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需要先进的气象技术和设备,但要为农村用户提供卓越的服务,还须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对农村用户需求的把握,要前瞻性地为农村用户的潜在需求提供服务。
(2)只有充分利用语音、WAP、彩信、3G多媒体、网站、电视等各种媒体的优势,将气象业务与信息技术结合,形成具有全方位反馈机制的性能互补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才能使气象信息迅速传播和及时收集。
(3)要建立以省为基本服务网络单元、以地区或县为基本服务平台单元,构造以服务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服务网络,才能符合天气灾害地域性和区域性的特征,有利于对暴雨、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监测、诊断和预测预报。
“兼职”是指大多数农村保险营销员以农业生产为主业,以保险销售为“副业”,有一单没一单的维持业绩。“隐形工作”是指部分营销员由于学历、年龄等问题难以通过“考试”取得人资格,通过子女或家属“代为入司”,借助他人的“工号”上业务,形成了许多隐性风险。
(二)农村市场上,保险机构数量少导致服务缺位
目前,除国寿等个别公司在农村乡镇设有营业网点以外,其他多数保险机构仅靠营销员个人“走家串户”提供保险服务。受当下营销员队伍大进大出的高流动性影响,一旦营销员离司,农村客户由于交通和通讯不便,难以获得快捷的保险服务,甚至导致理赔难等问题,造成负面影响。
(三)农村网点处于保险公司的机构末梢,管理比较薄弱
农村保险营销员属农村网点管理,是保险企业管理链条的末梢,在管理上往往鞭长莫及,不能到位。加之保险公司销售业绩是头等大事,农村营销员接受的“管理”或“培训”又往往集中在“任务下达”、“展业话术”等方面,缺乏系统的“诚信教育”和“专业培训”,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销售误导”现象,降低了管理质量。农村保险营销员“门槛低、管理弱、培训脱节”的状况,已经无法满足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险消费的要求,同时也损害了保险业形象,形成社会评价低、增员困难的恶性循环,农村保险业正在丧失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保险营销员体质改革势在必行。
二、农村营销员管理改革的长短期目标
(一)从长期看,改革的总体方向是产销分离,走专业化、精细化分工之路
保监会提出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是努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公司最为关键的定位是产品开发、售后服务和资产管理,把销售和服务应交给专业保险中介去做。同时,保险营销员可以作为专业保险中介公司的劳动制员工享受养老、医疗待遇,解决长期以来营销员归属感低的问题,也有利于实施更为严格的专业化管理和提高诚信水平。
(二)从短期看,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机制是最实务的选择
首先,虽然近几年保监会多次从制度层面给予引导,但保险公司作为改革的主体显然动力不足。目前,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还是在业务上,原因是:一方面中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市场好存在很大的需求空间,人海战术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扩大市场份额、调整产品结构是各保险公司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改革后运营成本、管理体制都会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将营销员按照劳动制管理会带来经营成本的大幅增加,不符合公司短期经营目标。其次,现有保险中介市场仍很弱小,发展和创新能力十分有限。尽管部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显示出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助地进行改革创新的探索,但受技术和资本的限制,总体而言,市场尚没有一个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新型营销体系来承接现有的体制。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问题十分复杂,涉及百万之众的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很难一步到位。因此,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以稳定为基础,鼓励探索创新模式,允许包括现有模式在内的多种管理模式长期并存。
三、农村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创新
(一)在监管上加强分类管理和引导
近年来,各地保监局在加强营销员分类管理,特别是在农村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具体的探索和尝试,其中值得提倡和推广的内容主要包括:1.推行考试和授予相结合的资格管理模式虽然农村地区保险营销员素质不高,但面对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如何引导现有营销人员尽快提升综合素质和诚信水平是当务之急。为切实解决持证难和隐形展业问题,可以适当降低考试门槛,如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并适当降低分数线:对特定群体(威信较高但年龄偏大,难以适应应试制度)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务实解决诚信经营问题。同时,为解决直接授予带来的风险,应明确相应控制要求。如对于采取直接授予制的保险公司应在乡镇层面设立健全的营业网点,在农村销售的保险产品应简单易懂,具备系统的农村保险营销员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等。对于受惠的营销员,应要求其不低于40岁,无违法违规投诉记录,参加过充分和系统的培训等。行业监管机构应严格对授予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严格控制授予人数和授予比例。2.实施分层级的产品分类管理模式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低、社会保障薄弱,大多数人需要的是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对高风险的产品承受能力不足。但是,保险公司出于市场份额、销售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往往指定销售一两种产品或特定产品组合,未对销售群体进行有效细分。因此,行业监管者应从推动营销员队伍转型,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公众对保险业的满意度的角度出发,谋划和引导建立不同层级的产品销售管理模式。可以将营销员划分为高中初不同层级,对应不同层级明确允许销售的险种范围。如取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并通过公司初级资格考评的初级销售人员,可以销售包括普通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和简单分红险在内的产品;通过保险公司业务考核、无销售误导行为、客户投诉和不良记录,并由行业集中组织的考评的中级销售人员,可以销售包括初级资格销售产品及万能险、投连险等新型产品;对于通过全面评估合格且从业时间较长、信誉良好的销售人员可销售寿险、财产险及其他综合金融保险产品。
(二)加强保险机构网点建设和培训管理
1.建立健全乡镇营业网点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在乡镇设立营销服务部,服务部应定位于为当地群众提供保险咨询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职能。同时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非现金收付模式,降低资金收付风险。2.加强风险教育和系统培训一是寿险公司应加强对农村保险营销员的长期和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对于新入司人员,确定1-2年的培训期,培训期内由相关人员进行辅导、陪访,培训期结束之后可独立从事销售工作。二是通过培训提升营销员人均产能,让其成为全职的、专注的专家型人才,这样既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也会带来更多的销售机会,形成良性循环。3.逐步提高营销员利益保障,稳定营销员队伍一是建立“固定薪酬+准固定薪酬+绩效薪酬+福利保障”相结合的福利待遇体系。固定薪酬是公司根据营销员的级别保证支付的工资。可以与营销员学历、年龄、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综合决定,目的是保障营销员基本生活需求,稳定队伍。准固定薪酬是对不同层级的营销员保证支付的工资,目的是促进营销员提升产能和晋升。绩效薪酬即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奖励绩优人员。二是逐步理顺与营销员的法律关系,提高营销员的养老和医疗保障。虽然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在保险营销员队伍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由行业协会以自律的方式明确营销员福利制度基本要求,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福利标准,引导各公司公平竞争、逐步提高。这样既有利于维护销售队伍稳定,也能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