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会管制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管理功能中的作用
1.思想政治工作是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重要保障、具有导向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为社会管理提供思想保证,拥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国家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管理功能具有导向作用。现如今社会在高速的发展,社会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在多元化思想的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引领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着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形成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保证人们的利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同时,在坚持主流意识时,倡导形成包容、多元、互补的文化氛围,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思想保证。
2.发挥社会教化功能,让社会拥有良好的氛围
思想政治工作应充分发挥其社会教化功能,不断净化社会风气,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各种工作高效运转。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高社会效率,当今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文化多元给管理社会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当代的年轻人更加追求新鲜事物的刺激与享受,追求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因此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其教化功能,教育引导年轻人的心态,减少人们因为价值取向、价值判断上的差异所带来麻烦摩擦,减少社会问题。
3.思想政治工作能提高社会管理的应变性
社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是人,每一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个性,性格特点,在社会中每个人之间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差异,不同人的生长环境,文化教育程度高低,思想水平状态都会影响人的社会行为。而社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思想教育恰恰相反,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相对比较柔和。思想教育是将良好的社会观念,社会观、人生观、价值的判定在无形中传播给人们,让人们自己先进行判断什么是对与错,这样无形中的传播不会让人反抗。而且也可以填补社会管理中规章制度所带来的局限性。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就像是一把尺子,能很好的丈量社会道德,社会规范。思想教育能提升人们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人们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回报社会,让社会良好运转,不断发展。
4.思想政治工作能促进社会管理的公平公正
我国拥有广大的人口数量,人是社会动物,在一起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社会公平、公正是最主要的,要想社会正常发展,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每一个人的追求,人人都希望可以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发展中阶段,部分体系可能还在完善当中,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社会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大,普遍让人们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的缓解。这时候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让人们从认知思想上得到根本的改变,提升人们对于生活的幸福指数,让人们拥有幸福感,不会出现消极的态度,所以必须由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5.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协调社会关系
社会的长治久安,长远发展,必须有长久的眼光,从全局出发,不能仅仅只局限于一隅,看问题不能片面。思想政治工作会拖动社会管理的有序运行,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实际存在的问题出发,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升科学文化水平,发展经济,发展科技,了解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生活,民俗现状,尊重不同地区的不同的价值观念,调整发展的方向及目标,让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体现。同时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完善到社会的机制当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们对于社会当中存在的一些事情的诉求,从而使社会高速有效地运作,让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贪欲和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在创新社会管理上不可避免地形成诸多不应有的人为阻力。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来清除障碍:一是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将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以清除隐匿于社会管理机体中的毒瘤。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案81人,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为该县营造了一个清廉高效的发展环境。二是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011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48件,对在履职中发现的一些部门管理漏洞认真分析,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三是对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及跟踪巡访,从机制、制度、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2.防范处置因司法不公引发的突出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的失衡和司法人员道德的失范极易引起公众的不满,特别是在通信、网络技术发达的当今社会,因有关部门执法不公、不严而引起的事件更易受到人们关注和炒作,进而演变成。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才能杜绝因司法不公而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整个社会的发展环境才能得到净化。
3.营造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的良好治安环境
首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创造良好法治环境。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7案252人,提起公诉354案470人,批捕、准确率均达100%;次之,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违法犯罪多发人群、网吧等重点人群、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第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通过赠送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
4.加强帮教管理感化挽救工作凝聚社会正能量
一是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等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将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实现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二是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成立未成年人犯罪专案组,强化案后回访帮教,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以上法制课、成立帮教对子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
5.开展工作创新为促进社会管理增添动力
一是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案件具备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和解。同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执行和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实现工作合力的最大集结。二是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安排专人开展日常检察动态与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涉检舆情,快速发现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效制止各种网上炒作等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公共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畅通发现渠道,促进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6.推动社会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结合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承担社会事务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发生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因社会事务公共管理部门管理问题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等,定期提出关于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的年度综合报告,促进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年来,在县检察机关推动下,县政府及各部门共制订、完善有关社会管理制度23项、健全机制9项,增强了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两法衔接缺乏有效支撑
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中,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中仍存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管理法治化推进,必须从制度层面给予大力支撑,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逢衔接,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2.职能发挥缺乏统一整合
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涉及反贪、反渎、民行、预防、刑检、宣传等多项业务部门。但目前各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缺乏有效沟通,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工作力度不强。如发送检察建议,就存在各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整体性、统一性考虑的问题。机关内部缺乏一个有效整合各项业务,统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专业部门或机构。
3.办案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虽然检察机关每年都要查处大批职务犯罪案件,但从近几年案件统计数字可以发现案件数量是呈上升趋势的。为什么案件会越查越多,排除党和国家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等因素之外,查办案件所应有的警示、教育、预防等办案效果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4.源头问题没能及时得以梳理
要善于把握促进社会管理的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善于密切联系群众、与基层接触广泛的传统优势,对一些具有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深入研究、系统梳理,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从源头上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公共政策不断完善,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途径
2013年1月,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和重要批示,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检察工作与推进社会管理相辅相成,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检察工作也是社会管理工作。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社会管理本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就是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管理提供充分司法保障。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主要是依据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党的十精神和重要批示为统领,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崭新目标,以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服务。
2.立足源头,最大限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积极参与到重点工作中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以法治目光审视社会管理体系构建,通过法治方式促进管理创新。着眼服务社会建设大局,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对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性建议,对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公共政策的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重大公共政策完善,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协助党委和政府把住政策源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于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
3.严格履职,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推动作用
检察机关要有效履行批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一是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使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审慎用权;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广泛进行预防宣传,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二是努力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以法律眼冷静观察社会事务,洞悉每一起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利益与矛盾,消除矛盾双方的对立,尤其是要深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4.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排查,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三是突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防控网、街面防控网、卡口防控网、内部单位防控网、农村防控网为主体的五大防控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控制能力;四是加强对三类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功能。
首先,专业素质不高。机构管理者、义工、志愿者,大都未经过系统专业训练,凭借爱心加入进来,靠发起人的热情和事业心支撑。助残组织社会认可度不高,高素质人才不愿意进来,专业社工以及受过较好训练的志愿者,还是缺乏,因此,助残项目实施效率比较低,模仿复制的多,开拓创新的少,残疾人受益面不大,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其次,残疾人职业培训未能开展起来。助残机构的培训,与就业机会缺乏衔接。以推荐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就业安置,效果并不好,如,鼓楼区爱心助残协会,成立四年来,仅仅推荐成功5名残疾人到企业工作。残疾人就业难,是社会问题,民间助残机构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重点是培育他们的就业能力。但多数机构的培训,只能作为康复训练,如串珠子、烙画等,不能视为就业培训,缺少系统的与培训相配套的就业扶持计划。
再次,机构筹款能力弱,缺乏造血功能。助残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以下途径:会费、社会捐赠、服务收费、政府补贴等。目前,社会捐助的动力不大,政府的补贴有限,助残机构筹资面窄,造成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严重制约助残项目的开展。
二、关于专业知识的反思
(一)入驻组织正式化还是非正式化
在培育中心实习期间,感受最深的就是其针对各个入驻和想要入驻机构的组织的繁忙工作。社会组织在进入孵化后会接受领导力培训,接触NGO、社会组织、公益等新知识点,可以开阔视野,知道自身未来的发展方向。加上一些个别化的辅导,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就能够再推进一步。在结束培育后,社区机构开始能独立运作,不需要培育中心,也不需要街道等的帮扶就能扩大规模,好好经营下去。在实习中我注意到,其实入驻培育中心的组织并不都是愿意接受培训的。如爱心妈妈关爱团,她们都是闲暇时间为下岗职工儿女献爱心的小组织,并不想要进行复杂的项目管理、档案登记等,这样反而成为了她们的负担,也违背了她们参加培育中心的初衷,这个矛盾一直难以有效调和。严谨的社会组织评估方法对普通爱心组织是标准化的过程还是负担值得仔细考量。
(二)社会组织是关注培育还是具体实践
可以预见,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场域,涉及到人与人的交往,社区工作再深入,也只是提供了一个社区发展的平台,社区能否获得真正发展还有待于社区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工作者的体恤慰藉与思路发展创新、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提升和思维方式转变。拿助残组织来说,爱德关注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与发展起具有典型效应的社区组织,至于社区组织在社区内具体的服务方式、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等只能给予宏观层面的培育,真正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都应是由社区机构的工作人员具体承担的,培育内容是否应该更深入细致,包括涉及政府政策法规的学习、人员的具体实务技巧掌握、项目过程评估方法等,是需要进行现实考虑的。
通过教育理念、学校传统、理论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形式来促使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通过党团活动、班级活动、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实践;通过校园建筑、校园文化设施和校园美化物态来助生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形成;通过建立教育和实践制度来帮助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使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培养目标。通过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分析,检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成效。
引导和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在行动中感悟,使其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激励,使其违背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树立主旋律意识与阵地意识,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立足于学校内、外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现有的品牌与经验
二、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影响下文学创作漏洞
文学创作有自己的标准。在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念影响下,当代文学创作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内容和形式上更加丰富,但是部分文学创作却是不尽人意的,具体原因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作家精神价值追求的冷漠和责任感的缺失
作家的创作动力不够,没有积极进取的意识。体制带来的影响虽说是外在因素,但是在这种体制下,作家的思想认识和价值取向却是作家自身的因素。创作的作品多数存在着类型化的趋向。与此•58•同时,作家不再关注社会民生和生活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精神资源的匮乏和社会价值观念的贫瘠。
(二)大众文化时代对作家创作的价值取向的影响
随着大众文化的盛行,人文理性和技术理性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冲突。当代作家面临文学创作最大的迷茫和抉择。作家自身创作素材的匮乏、创作过程的迟缓和市场需求形成了巨大的矛盾和不平衡。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逐渐失去创作的初衷,部分作家为了迎合市场而放弃了自身文学创作的信念。
(三)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作家文学创作能力的弱化
文学是有魅力的艺术。文学创作应该具有一定的高度。中国当代文学创作应该把文学的高度和魅力展示给读者,而计算机语言的智能构词法,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作家对文字的推敲和有效使用。作家过分依赖程序化的语言,从而放弃了对文字语言使用的主动性。
三、多元化社会价值观下网络文学与当代文学创作的关系
(一)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念下的网络文学现状
网络传播的兴起,使当代文学创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网络传播的条件下,文学创作者与读者接触更亲密,沟通更频繁,而这正是网络传播对当代文学创作的最重要影响之一。网络文学作为当代文学创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网络文学的存在与传统的出版形式已经形成了彼此认可、合作互补的双赢局面。网络媒体的发展让网络文学有了新的市场。通过网络资源,人们在短时间内建立了大量的文学网站,网络期刊和各类文学论坛占据了读者们的视野。
(二)多元化下的网络文学是对当代文学创作的充实和补充
在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念的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网络文学应运而生。经济政策、管理方式的变化,还有不断进步的科技和更替速度得到大大提升的资讯设备。这些现象紧密地联系起来,最终导致人们的价值观念走向多元化。人们开始有了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念。这些因素使得网络文学的考察视角变得丰富。网络文学的创作方式、存在形式和文学机制都呈现出新的价值趋向。不同的传播方式迎合了不同的文学特征,不同的文学特征则需要不同的传播方式。网络文学对当代文学创作的影响,还具体表现在作者文学创作欲望表达的扩张、题材与文体的拓展、文学形态的变化、文本创作与传播方式的变换等几个方面。
四、多元化社会价值观念下文学创作中写作理念和手法的发展方向
(一)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
倾听国家和人民的声音随着商品经济和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大众文学迅速崛起。中国当代文学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社会价值观念以及文化格局发生结构性的转变,社会结构呈现多样性。在多元化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中,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孤立的,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一种角色。作家是一种职业,是一种社会行业。因此,作家要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要对社会负有责任。作家的文学创作虽是个体劳动,却不会是个体事业。因为,作家代表的是一个行业。作家的文学创作,不仅仅要满足于个人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应表达对社会生活的一种关注和关心,反映社会价值观念,引导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作家所创作的文学作品要与国家的命运和社会的需求相联系,融入到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要具有现实担当的作用,也要具有指导教育的意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尊重。随着我国综合竞争国力的迅速提高,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仅人们生活幸福了,而且社会价值观念也多样化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都充满着文学创作的素材。这正是作家创作文学作品的黄金时期。在这种条件下,作家应该站到人民的立场,关心人民的生活,倾听人民的心声。这样,作家才能创作出反映时代,具有影响力的好作品。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可以看成是一种社会主义核心正能量的流动过程,能量的传播主要在教师与学生和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但是受限于传统教学方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总是自觉或不自觉的突出自己的主体地位,形成了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天然鸿沟,切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量传递途径,教、学两个主体的分离导致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分离,最终导致了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面理解很透彻,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却我行我素的问题现象。
(二)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失衡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现代大学生的思想多元性是极强的,学生普遍表现出较强的新知识接受能力和新观念领悟能力,而当前高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还延续着过去的教育方法。以单纯理论的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种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必然不能够满足大学生多元化的接受能力需求,导致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对学生失去吸引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来源于实践的科学价值观念,其内容本身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活动中,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应该与教学方法的实践性相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教育效果,而现实状况是,教学内容与教育方法实践性的失衡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质量。
二、文化生态学视阈下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一)教师发挥主导作用,激活文化生态定位
教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的主导,主导的文化生态定位就注定教师不能够将课堂建立成“一言堂”,相反应该放低姿态,以平等的姿态对面对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更加“平民化”的诠释。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述过程中应该找准自己引导者的定位,更加注意学生的文化生态需求,从学生价值观的实际切入,以满足学生对价值观的需求为目标,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单纯的理论转化为有血有肉的价值体系,结合到大学生的生活实际当中去,满足大学生对价值观念的需求,才能真正保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二)学生发挥主体作用,找到自己的文化生态位置
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其自身的文化生态定位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就单纯的教育活动来看,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不在于教师教了多少而在于学生接受了多少。所以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重点还在于学生的文化生态位置确定,学生不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当成是普通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应该结合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价值观需求实际,认识到自己在价值观问题上缺陷,体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是对自己价值观体系进行完善的最佳机遇,进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过程中充分的结合实际需求、实际状况和特殊事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更加深层次的体会和领悟。
(三)建立文化生态型的师生关系
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最为核心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传统教育理念指导下,学生与教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最终导致教师难做、学生难当的现象。所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应该致力于建立一种文化生态型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在激发和培育情感上下功夫,使情感升华成为意志,实现意志转化为行为习惯的完美过渡,不断增强民族精神和创新精神。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7.061
The Theory of th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ZHOU Yun
(Department of Marxism Education, Sha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hanghai 201418)
Abstract Fei Xiaotong initially proposed "cultural consciousness", called on the community to reflect on their own culture. Kim Yu Wujin perfected this theory that th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of the culture aimed fully to reflect the core values. But what is the core valu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mad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can be said, the result is reflection. Therefor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does not just put forward, but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especially through the consciousnes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s a methodology, from highly theoretical refining summed up.
Key words socialist core values; traditional cultur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universality
1 文化自觉:反思、价值、提炼
1.1 文化自觉的第一要义是反思
先生曾提出21世纪人类将面临一个基本问题,即“各种不同文化的人,也就是怀着不同价值观念的人,怎样能在这个经济上越来越息息相关的世界上和平共处?人类在21世纪怎样才能和平地一起住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为此我们在精神文化领域里需要建立起一套促进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教育体系,我称这个体系为跨文化交流。”①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和平共处”,潜在的问题是“我们的文化向何处去”。中华民族一百年来都在寻找出路,从当年民族存亡的出路,到今天民族振兴的出路,归根结底还是文化生命的出路。为此,费老开出的药方就是“跨文化交流”,即力主世界各族人民应该处于各种文化和谐共生的共同体中,各文化在不断交流中获得新生。
这就引申出一点,要进行跨文化交流,首先必须认清自己的文化。如果对本民族的文化都模棱两可,那么交流只能是纸上谈兵。这里所谓的“认清”,用费老的话说,就是“文化自觉”。
费老说:“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②这就是说,要认识自己的文化,并在此基础上理解所接触的其它文化,然后在多元文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认为,人不应该只满足于以自发的方式处于一种文化(如中国文化)中,而应该自觉地对她进行反思,对其积极方面进行维护与彰显,对她的消极方面则要清楚甄别加以抛弃。
所以讲,“文化自觉”的第一要义就是“反思”。费老在很多场合都强调的“反思”,其实是一系列的追问,即文化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去分析它,如何去理解它,对我们的生活起了什么作用,我们生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文化本身是怎么变动的,为什么变动,动到哪儿去了等等问题。这就是对习以为常的传统进行一个全面彻底的剖析,从而获得一种“自知之明”。
这种自知之明是文化交流的前提,可以让我们在文化大碰撞的时代不至于妄自尊大,也可避免妄自菲薄,当然也能懂得复归守旧与全盘西化的错误,明白只有在传统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道路才是正确的方向。
1.2 文化自觉的核心对象是价值观念
如果说费老“文化自觉”中的文化是泛指的中国文化,那么俞吾金先生则对“文化自觉”中文化的外延进行了有效的限定。
俞先生通过分析哲学的方法发现,“文化自觉”应该以“文化自身”为反思的对象。因为更高意义上的“文化自觉”具有“元批判”(meta-criticism)的含义,学者应该“自觉地反思并清醒地意识到文化自身的有限性及其适用范围,拒绝对文化概念进行无界限的滥用。”③对概念外延的限制有很重要的意义,俞先生重点指出中国近代史上两次“科学技术政治体制改革文化革命”的思想循环,警示了我们泛文化的讨论并非是历史的进步,很多实际问题无法通过“软绵绵”的文化来解决。相反,无意义的讨论还有可能使我们误入歧途。
那么,关于“文化自觉”之对象该如何确定呢?俞吾金先生归结为“价值观念”,他说:“我们应该严肃地拒绝对文化概念的滥用,自觉地把对文化的理解限定在狭义文化概念的范围内,即把文化理解为观念形态的东西,而其核心则是价值观念。”④文化的概念不应该过于宽泛,将它限定在思想观念领域中或许对我们的帮助更有价值。就是说,政治的问题归于政治解决,不要寄希望于政治文化。同理可得,科学、军事、艺术、宗教等等领域都要与思想观念划定界限。质言之,我们应该丰富“文化”的内涵,但必须缩小“文化”的外延,这样我们所进行的“文化自觉”将更有针对性。
1.3 文化自觉的对象需要高度提炼
费老的文化自觉聚焦的是文化反思,其贡献在于方法论的确立。俞吾金先生对文化自觉之对象的限定,则是对文化自觉之内涵的明晰,是对文化自觉有效性的进一步深化。
费、俞两位先生为我们在文化自觉这条路上开拓了一个方向。沿着个方向,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对中国文化的价值观念进行具体化的努力。也就是说,我们对传统价值观念所做的反思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结果,需要高度的提炼。
中国文化的传统价值观念大体可概括为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这就是《中庸》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的价值原则极为丰富,关于个人的价值有诸如“礼义廉耻”、“孝悌仁爱”等原则,关于社会交往的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关于家国天下的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原则。传统价值的内容很多,有些具有永恒性,比如民本思想、家国观念;但有些也具有历史局限性,比如愚忠愚孝,是需要扬弃的。
其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组十二个范畴正是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系统地总结了传统价值中最核心的内容,更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有效扬弃。可以说,十二个范畴是对丰富的传统价值观的高度提炼。由于它是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所以它是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价值原则。职是之故,我们可以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思想价值的高度提炼,它其实就是文化反思的重要结果。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自觉的结果
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接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结合好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切不能轻视。陈卫平教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族传统文化不是断裂的,而是接续的。也就是说,总结和继承传统文化原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如果丢掉了对于传统文化的总结和继承,所谓的‘中国特色’是无法成立的。”⑤所以说,要正确理解中国化的理论本质,就是要注重接着讲与接着中国传统讲。简言之,就是要使传统的智慧开出现代的新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两个“接着讲”的统一。接着讲,意味着核心价值观必须从实际出发,适合现实国情;接着中国传统讲,意味着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对传统价值的总结与提炼。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其实就是大同理想、民本思想、和合思想的高度提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从心所欲不逾矩、有教无类、天下为公、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等原则中都可以找到线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道德,在极端注重伦理传统、个人修养的儒家思想中更俯拾皆是。
马克思讲:“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他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地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吗?”人类文明的童年有他自己的智慧(如原初的仁义道德),而这种智慧应该要在“更高的阶梯”(社会主义文明形态)上再现与复活。所以说,传统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关系可说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
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自觉下的普适价值
按照费老的理论,除了对自身文化有深入认识外,更要适应、学习当下世界中的多元文化,然后“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⑥就是说,反思自身文化还不是文化自觉的终点,文化自觉的目的是要在多元文化环境中提出“共处守则”,其实就是各文化都能认同的“普适价值”。
费老并不赞同文明冲突的必然性,他认为“共处守则”或者共同体是可以存在的。这体现在他的那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名言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其实就具有高度普适性。西方人从未放弃寻找普世价值,中国的古代先贤也没有放弃过普世价值,但是中西古今的“普世”歧义重大。然而有些基本的普遍适用的价值也是存在的。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万里雪飘的冰封北国,到风光旖旎的热带雨林,从3.2万公里长的海岸线到8800多米高的珠穆朗玛峰,广袤的中国大地上生活着56个民族,所有这些民族能最终组成“多元一体”的大整体。费老认为,这就是普适价值起的作用。
其实“多元一体”中的“一体”,不仅是地域性的一体,而是价值上的一致。传统中国的普适价值是儒家价值,但她有时代局限性。费老告诉我们,对待传统文化应该要“温故知新”。这个从传统价值中生长出的“新”,我们现在就可以归结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以一国看天下,其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多元文化的世界中也是适用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原则哪一个国家都不能或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原则任何社会都必不可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原则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虽说这组价值观以“社会主义”为限定词,是中国传统价值的提炼,但不难发现,普适性的价值是可以在多元文化的环境中达成共识的。或者说,核心价值的提炼不仅仅为了造福本国,如果的确具有普适性,那么其实也可惠及其他文化主体,这可说是中华文化为世界文化的繁荣做出了贡献;也是以文化自觉为方法论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理解。
注释
①⑥.文化自觉与反省[A].中国文化的重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85-194.
2.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但是不少法律法规太过于笼统,不能适应所有地区的情况。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由于颁布的时间已经久远,其中很多条例已经不适用于当今社会的发展,无法切实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会阻碍问题的解决。同时,每个地区的社会保险现状不同,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保险现状也大不相同,同一部法律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地域。有的法律也许适用于城市地区,但这部法律不一定适用于乡村地区。除此之外,现有的法律过于宽泛,只是界定了几个大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细节适用性不强。对于很多细节性的问题,很难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这就为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小的麻烦和阻碍,大大影响了社会保险的进展和全面开展。
3.专业人才缺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任何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人才,组织就不能取得长远发展,更谈不上不断进步和自我完善。目前,社会保险专业方面的专业人才还不够,可以说,社会还没有形成重视社会保险的氛围。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不少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人才十分匮乏。有的单位虽然有一些社会保险人员,但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培训,经验也不够丰富,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好作为一名社会保险人员的基本职责。
二、完善社会保险的对策
1.加大社保宣传。一些非政府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保险的思想深入人心,使传统的观念得以改变,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步一个脚印加快推进参保工作。进一步增加补贴力度,努力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防止农产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使生产资料价格保持稳定,建立和完善农业保护制度。对农业收费严加管理,力求减少乱收费现象。不断增加政府对广大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稳定地发展农业集体经济。市政府可以考虑每年从财政收入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农村社会保险风险基金,并遵循专户专存的原则,真正使农民从中受益,从而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2.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良好的监督是社会保险正常活动的前提,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很难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各个地区的社保单位应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为此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地控制,及时发现社会保险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应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除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外部监督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企事业单位管理者要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管理的不足之处,认真改正有缺陷的地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要不断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一项巨大的完整的工程,具有完善的体系和结构,必须保证每个环节都落实到位,才能确保整个体系的良性运行,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障制度。1986年又在国有企业建立了待业保险制度。截至1996年底,全国已有8000多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0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100多亿元,支出1000亿元,结余100多亿元,历年累计结余500多亿元。医疗保险制度除试点城市外,全国还有1800万职工参加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各级劳动保险机构为300多万失业职工提供了失业救济,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帮助200多万下岗人员和失业者实现了再就业。全国已有206个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100多万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
问题
(一)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负担过重
计划经济下的社会保障支出基本上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以近几年来实行统筹的养老基金和待业基金为例,绝大多数由企业负担,个人负担很少。各地向企业统筹的“两金”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左右,有的省达30%以上,而向个人筹集的比例为工人工资的1%到3%,这样不仅不利于国家集中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事业,而且也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走市场,同时由于只享受社会保障权利而不尽义务,使人们容易滋生依赖思想和惰性,造成资源浪费和消费结构不合理。
(二)覆盖面小,社会保障范围狭窄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城市来讲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据统计,至1994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中,享受社会保障的人员占城镇总人口的45%,这几年有大幅度增加。从农村来讲,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以上,加上农村生活水平低于城市,贫困人口多(8000万贫困人口的绝大部分在农村),农村人口是社会保障的实际主体。但是到1994年底;享受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仅占农村总人口的8.5%,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主要限于为数甚少的优抚和社会救济人员。这几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有较大发展,但是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三)社会保障基金“现收现付”,缺乏积累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靠国家财政支出和企业从当年收入中“现收现付”,缺乏积累,缺乏足额安全供给,往往造成入不敷出。随着我国人口寿命延长和老龄化高峰的逼近。国民收入用于供养人口支出比重日趋增大,国家与企业不堪重负。缺乏足够的积累,社会保障事业将难以维持。
(四)企业独保,缺乏社会互济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各企业各自安排,各自为战,缺乏社会互济。对职工的生、老、病、死,由企业统包下来自保,造成企业社会保障负担过重,难以用大量资金投入生产,改进技术,更新产品。更新产业结沟,因此而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使其难以生存发展。更有甚者,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交了钱,事情还得企业自己办”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失业保险,有些地方企业交了失业保险金。但是每辞退一名职工还要交一笔钱,企业承担着双重负担,导致缺乏积极性和应有的效率。
(五)“平均主义”、“吃大锅饭”
有了困难就伸手,向国家要,向企业要,而且互相攀比,比索取,比社会保障所得;不比勤奋,不比贡献。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后果削弱了奋发进取精神,影响了效率提高,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六)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善,监督不力
非专款专用,而是挪作他用。例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费占30%,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费占50-60%,直接用于失业救济的只占10%左右。这就大大削弱了社会保障基金应有的实际效益。甚至还有不少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的顺利推行。据财政部1996年对10个省的保险基金的检查统计,有的地方保障基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一投资房地产,投资、参股投资、放贷、借款、挤占基金、滥支管理费等违纪金额达62.33亿元。
(七)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混乱
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既存在集权过多,统权过死的现象,又存在政出多门,权力分散的弊端,不仅缺乏纵向横向的监督机制,而且缺乏完整的内部调控机制。一方面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政事十分,政府包管一切;另一方面则生老病残都由单位管理,形成所谓“单位保险”。管理体制的混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削发展
对策
坚持社会保障的正确原则
适度合理原则适度合理是指保障制度要切合国情符合客观实际。太高了会使社会保障的公共开支庞大,造成财政赤字,会增加税收,造成群众负担过重;会削减生产投资,影响经济实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会助长人们的惰性与依赖性;会导致通货膨胀,国力负担不起,到头来使过高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为继。太低了,人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与工伤救济、下岗补贴、生育补助、住宅津贴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直接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连基本的生活水平都难以维持,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的生存和基本权利难以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的行为必然随之增多,从而也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只有在社会保障功能、系数和覆盖面都比较大的情况下,才会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保障必须适度,其一,在确定社会保障项目与待遇水平时,既要考虑社会保障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到国家的国力;其二,社会保障范围要逐步扩大,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提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民收入总比例要保持适当;其三,还要考虑社会保障救济金与被救济者以前收入的替代关系,使前者对后者的替代率符合要求。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双重职能,双重目标,它既是实现公平的一种社会稳定机制,又是发展生产力的一种社会动力机制,二者相辅相成,而以发展生产力为前提,因此在推行保障制度中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机会均等,竞争择优的目标序列。既要打破各种壁垒,鼓励竞争,促进生产力发展;坚持讲求效率原则;同时又要给予社会成员最基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以体现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是指机会均等,所有需要社会保障的人员都
有平等地参加社会保障的机会,凡是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都有平等地获取社会保障救济的权利。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在社会保障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社会保障相关)与相对方(被保障者)都享有各自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每一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是平衡的重合的和法定的。对于行政主体(政府社会保障机关)来讲,它要依法行政,既要依法按条件发放社会保障金,保护被保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防止被保障者权利的违法行使或滥用,维护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对于被保障者来说。他一方面依法享有获取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另一方面他又有个人投保依法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金、支持和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被保障者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是相适应的,档次也要大体相当。
社会化管理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社会化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社会保障事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现多层次管理,避免由国家统揽包办;二是要多力筹集资金,不能单纯依赖国家;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国家在其中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负责宏观管理与补助调节;三是社会保障中除发挥社会各方面、各机构的作用外,还要发挥道德系统、法律系统的作用,运用社会杠杆来调节各方面的关系;四是将目前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事务性工作逐步转为社会化服务,如将企业发放养老、失业统一改为社会化发放,可由银行发放或由邮局发放,也可由社会保障机关发放。
政府对社会保障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将大部分社会保障基金通过财政预算直接分配,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由政府通过赋税调节,实行间接分配;二是社会保障工作由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转为依靠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三是政府对社会保障管理侧重于服务,着重做好宏观控制与调节工作;四是政府成立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负责经常性的社会保障的业务工作;五是政事分开,例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管理、运营要分离开来,政府主管部门的任务是制定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加强监督和指导;保险基金收支和运营,保值与增值则由相对独立、统一的经办机构负责。
物质保障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原则物质保障与精神鼓励有各自的特性与作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其中物质保障是前提和基础,精神鼓励是指导和支柱。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需要社会保障的事情太多,而国家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且必须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是有限的,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要求,因此在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的同时,要十分注意精神鼓励,充分发挥精神鼓励的巨大作用。一是振奋作用:增强公民“我是社会主人”的意识,使保障对象产生自尊感,温暖感,幸福感;二是启迪作用:启迪公民的自立意识,化消极度因素为积极因素,变坐以待毙为自立自强;三是智力开发作用”社会保障对象有了科学技术的支援,有了知识和智慧,有了奋发自强的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就能创造人间奇迹。
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原则为了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合理有效的使用,防止被挤占,挪用,保证其安全、完整并努力实现其保值、增值,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80%应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决定基金做其他用途,社会保险基金营运所得效益,全部并入社会保障基金并免征税款。为了管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预算,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财政赤字。
转变社会保障机制
由“福利全包”向“基本保障”转变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分担保障基本需求的社会保险模式,进行利益调整和制度创新、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各类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通过建立这种国家、单位、个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使国家只承担宏观管理与调控的“有限责任”,提高社会效率,维护社会公平,又可以满足不同企业与不同收入职工对保险的不同要求。
由“平均主义”向“效率与公平相结合”转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既要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既要公平,又要效率,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引进竞争机制,奖优汰劣,奖勤罚懒,有效地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例如在医疗和养老保险中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社会统筹贯彻公平原则,个人帐户体现与劳动者贡献大小相联系的效率原则,这样把公平与效率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种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机制。
由“企业独保”向“社会互济”转变实行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体系,这种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社会性”和“互济性”特点,所谓“社会性”是指失业保险坚持保险对象普通性与受益机会均等性原则,面向全社会失业人员,不能因为其就业单位的经济成份而区别对待。在大范围内实行失业保险、能使效益好的企业帮助效益差的企业。当前我国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景况却有所不同,逐步将这些企业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那么失业保险金的调剂范围就大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企业的压力和负担,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由企业自我保障向社会互济保险的过渡,体现了保险业分散风险的“大数法则”,均衡了企业的各类保障负担,降低了因单位或企业效益差别所产生的保障风险,由此也保障了职工享受一定社会福利和平等就业的基本权益。而且,保险职能和监管体系的社会化,可以使各种社会保障责任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在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建议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以下几个层次组成,一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服务四项。二是国家法律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承担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六项。三是商业保险、包括个人投保,企业投保的互保障三项。为了既减轻国家负担,又满足职工不同层次,不同水准的多种保障需求,必须在搞好社会保障的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并根据险种特点,采取适宜的保险模式。在补充保险类型上,对采用企业补充、互助基金、个人投保、个人储蓄多种形式。在保险方式上,可采取分散式个人投保,集中式企业投保,通过基金会间接投保等多种方式。在投保对象的选择上,可以先从效益好的企业和行业入手,为基本保险制度的顺利进行乃至行业统筹,为将来过渡到属地管理创造条件;在制度形态上,养老保险可采取个人帐户等形式,医疗保险可采取病种费用保险形式;其他险种可根据风险程度和保障能力适当设置。
建立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由社会统筹。个人帐户养老金为
个人帐户积累额除以120(即退休职工平均预期余命月数),一般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建立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其余部分由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缴费部分逐渐下降。这种养老金制度把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结合,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最低生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与多层次养老保险相结合。
医疗保险也要实行“统帐结合”;即实行公费、劳保医疗费用与个人挂勾,就医时个人适当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和在职职工大、重病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这种“统帐结合”的办法,经过镇江市和九江市两市试验,获得了初步成效,即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的过快增长,本对均衡企业负担。
建立健全以社会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产品的更新,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一定数量的失业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各发达国家的工业发展过程中无不如此。关键是我们要正视失业和下岗问题,正确处理和解决它。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好再就业工程,同时给失业、待业的下岗职工以适当的生活补贴。这种失业救济与下岗补贴以社会统筹为主。工伤保护也实行社会保险,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多头管理社会保险,加大了管理成本,增加了基金的风险,影响了政策的统一,制约着改革进程。针对这种分开管理弊端,今后应按照政企分开、决策管理、营运监督分离原则,理顺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实现制度统一,政策规范、管理法制化、政企分开、监督有力的目标。
逐步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和监督制度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监督制度,由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具体收支活动,基金的征集由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基金进行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保管理机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完善基金的投资结构,力争在较低的风险下,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
加快社会保障的法制化进程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救护、失业救济、下岗补贴等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使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社会保障机构自身的法制化建设,实现组织、资金、物资、工作计划与规划等方面的法制化管理,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效率、强化管理机制,发挥社会保障的最大功能。
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社会保障的实质是以个人自立为基点,承认帮助个人抵御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可能遇到的生活风险是社会的义务和政府的责任,获得帮助是个人的权利。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自助者公助。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是为个人维持最低生活需要提供提保证。以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障覆盖全社会需要保障的人,数量多,范围广、社会性强,是一种社会事业,社会事业只有在政府的组织、协调、宏观控制下,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办好,因此社会保障事业必须逐步推向社会化。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服务对象社会化服务对象是社会保障的相对方和和受动主体,社会必须在发展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基础上,面向城市与乡村,面向工、农与知识分子,面向全社会,尽可能给更多的社会成员提供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服务全社会。
资金来源社会化发展社会保障事业,除了大力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以便国家能够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援外,主要还在于动员会社会的力量,广辟财源,多方筹资,国家拨款、企业出资、个人缴纳,社保资金由国家、集体、个人按一定比例合理负担。有特殊困难的人在劳动就业,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方面,国家应提供优惠和扶助措施,实现积极意义上的社会保障。
对于社会救助的内容,每个国家和不同地区都有着各自的出发点和划分依据,因此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就我国而言,已经建立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管理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一些社会救济等等。其他的救济主要包括维权服务、生活扶助、灾害救助等等。
维权服务是指特殊人群或是低收入家庭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得到法律上的和精神上的帮助。从定义上可以看出,维权服务主要包括司法援助以及精神援助。其中的私服援助,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利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减免、诉讼等一些相关费用的权利。精神抚慰则是需要从精神上帮助的特色人群或是低收入家庭在进行相关心理辅导时,可以减免相关的费用。
生活扶助则主要还是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其中包括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生育、等方面的扶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他们可以领取一定是生活补助。这个制度包括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管理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教育扶助是针对一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标准的家庭子女的提供的帮助,可以进行教材费、学校伙食费、上学交通费等一些方面的费用进行减免或是补助。住房扶助是由政府向特殊人群或是低收入家庭提供房屋租金补贴、房屋修理费用的补贴或是以低廉的租金配租的方式向他们提供住房。就业扶助是要求受救济者自立的一项帮助,在这项扶助中,政府可以向他们提供政策、物资、资金、信息以及技术的方面的帮助,从而让受救济者能够逐渐摆脱贫困。医疗扶助是指一些特殊人群或是贫困家庭在生病和受伤后,在政府制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或是因为治病而造成这些人的收入低于了当地的生活标准是,就享受医疗费用减免的帮助。生育扶助指的是特殊人群和低收入家庭在符合计划生育的情况下,生育时可享受政府为他们提供的育婴补贴和分娩补贴。
灾害救助是公民在受到水、旱、火、地震、风雹或是其他的一些自然灾害的侵袭时,如果损害重大,造成了生活困难,可由政府以及社会提供物质和资金的帮助,帮助他们度过灾害期。才外,社会救助还包括了互济互助等一些群众性等组织所从事的活动。
二、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作用
社会救助作为一项最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多方面的作用。首先,社会救助让宪法规定的公民生存权利的得到了保障,实现了人们生存权利的最基本条件。在我国的宪法中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必然要落到实处。而这项制度的落实离不开社会救济制度的作用,因为在社会救济实施的条件是在个人或是家庭不具体生存条件时而受到社会或国家提供的帮助。
其次社会救助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在不影响后代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就是要保证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资源和福利在当代人和后代的公平分配,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实现了不具备生存能力的人个人和家庭的最低生活保证,对个人和家庭摆脱或是减轻贫困状况有着积极的作用。折现功能的发挥,不但能够减少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还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
再次,社会救助是构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中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公平正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想让这些基本特征得以实现,肯定离不开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作用。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社会救助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到平衡点,在某种程度上平衡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缩小了社会成员在竞争时存在的起点上的差距,从而体现了正义和公平。二是社会救助一定意义上减小了社会分配的差距,让发展成果的分配能够更加公平,让人们在发展中的抵触情绪得到缓解,让社会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可见,社会救助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现存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在运行上发挥了一些重要的作用,比如说保障了就我国现存在社会救助管理制度而言低收入家庭和特殊人群基本生活,对社会的未定和促进和谐方面,但是不得不承认,在现存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的价值观念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大,中华民族在扶危济困方面有着自己的传统,而这些传统的社会救助观念中,有着较为浓烈的施恩色彩,这种观念在实践中严重影响到了社会救助活动的进行,同样也影响了立法活动的开展。
(二)社会救助方面的立方有着严重的滞后。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由立法机关颁布而实行的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法律,目前用来规范社会救助行为的仅仅是国务院等一些部门颁布的规则和一些相关的政策,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了社会救助的程度没有法律来统一规制,从而造成救助标准的不统一,各级政府在面对大量需要救助的人群时也难有统一的救助标准,从而只好采取临时而特殊的方法。同时因为救助方面的法律制定的滞后,导致了就组过程中的许多环节都没有法律依据,在很多的制度上也存在了很多的漏洞,从而产生了应该救助的人群却没有得到救助,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救助作用的发挥程度。
(三)社会救助的项目还比较单一,救助的标准还偏低。因为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是立足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上,在教育、住房、医疗等一些方面的救助手段还有着诸多的不足。就最低生活保障来讲,救助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级政府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准来进行自行的确定。这样一来,除了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外,还存在着过分强调最低生活水平的问题,就导致了需要救助的人群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多少的救助,还只是处于一个能够勉强维持生产的状态,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够。社会救助资金的增长还没有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步,在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都有着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够的情况,各级的财政分担比例也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先行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来说还过于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比如在重庆市2010年城市低保保障对象2307.8万人,标准为人均月收入240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5179.6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这样对于一些家庭来说,只能让她们勉强保持生存状态。而在医疗救助方面支出85.8亿元,救助5937万人次,人均144.5元。对于困难人群来说,这样的医疗补助如果遇到什么大病,根本就起不来作用。
(五)社会救助缺乏统筹管理,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救助系统工程。因为我国现在还没有专门的社会救济方面的法律,各项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基本上都在在实践中形成的,这就导致了社会救助方面的管理不能统一。除了缺乏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外,现存的各级管理部门之间还存在这个钟条块分割,这样就发挥不了社会救助的功效,满足不了需要救助的人群的需要。此外,政府不能有效的进行组织和动员社会自身的力量来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社会救助现在还只是停留在了政府的层面。从实质来讲,社会救助应该是全社会的工程,单靠政府的力量还有所不足,需要进行民间组织、社会福利团体以及慈善团体的动员,让她们也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这样才能让社会救助更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我国社会救助问题的思路
目前我国正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短时间要想消除贫困,肯定是不现实的。而未了适应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学期,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就必须让我国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得到完善,让社会救助管理制度能够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进行我国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制定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法律能够有效的规范人类的行为,保证人类的权利。对于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要想规范社会救助的行为,保证社会救助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样需要有着完善的法律,这样才能让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早日得以完善,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现在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主观随意性。在今年的4月7日,在重庆就有一位马姓男子,利用救助站,从救助站骗取火车票,然后通过涂改和填补等手段蒙骗车站售票人员,骗取退票费。据他交代他在各地流窜,已经多次用这种手段来骗取退票费,但是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因为社会救助方面的法律中存在的很多缺失,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给予马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收缴火车票6张。但是这种处理是否能够达到好的效果呢?恐怕效果不会很好吧。
就目前而言,中国中央一级的社会救助法律有1994年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的《就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的《法律援助条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等等。但是在这些法律中关于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失业救助等体系还有着很多的不完善的地方。所有,完善社会就组法制体系是大势所趋。
(二)做好社会人群的思想观念的转变
在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做好社会人群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和调整,让他们能够正确的认识到社会救助。首先要做的转变的就是社会人群对穷人的看法和态度,在现代很多人的心中,他们都把贫穷认为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这个观念必须要转变,因为有很多原因可能导致人的贫穷。其次,在很多人的心中,把救助穷人单纯的看做了是为社会和政府增加了负担,而不是认识这是社会和政府一个应尽的责任,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最基本保障。还有很多人把现在的社会救助和以前的救济思想混合了在一起,不能了解以前的救济和现在的社会救助之间的差别,这就一定要深入到社会救助的活动中去,才能深入的领会到社会救助的内涵。最后要正确的看待社会救助对如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和位置,对社会救助给予高度的重视,甚至要以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作为核心,来认真思考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利用多种措施,扩大救助渠道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还没有形成政府、社会加上个人的“三位一体”的救助体制,救助的主题依然还是依靠政府有限的投入,救助的渠道单一。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社会力量进行动员,要克服现在的这种政府单一出资的社会救助现象,倡导个体工商业和私人也积极的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加快慈善机构的建设,为需要救助的人群筹集更多的社会救助资金,把救助渠道进行拓宽,让救助的水平和标准得以提高,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四)大力培养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
在社会救助领域,在进行国家要作为社会救助主体力量来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同时,国家还要使用大量的力气来进行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的培养,让个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到社会救助的使用中来,让社会的福利向着以政府为主导,但更加多元化的模式来进行转变。在这个过程更中,政府要积极主动的进行对社会公益组织发展的扶持,为他们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和政策上面的优惠,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大力的发展社会救助志愿者队员,完善各种社会救助的公共服务网络,开展社会互助活动,为困难人群和特殊人群提供更多的援助和关怀。同时要充分发挥妇联、工会、残联、共青团等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多种途径,各种手段来保障特殊人群和困难人群生活。
(五)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的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近几年来,中国的城乡差距越来越明显,农民的收入从表面上看,得到了一定的增长,但是从整体来看,由于这几年物价的飞涨,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和通货膨胀的速度比起来却明显不如。从2008年的贫困人口调查中显示,中国有2300万贫困人口,这些人群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中国西部的农村地区,农村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焦点和重点,加强农村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建设,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
(六)在经济条件允许下,适当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准
随着近几年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超越了日本,成为了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主体,这就让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成为必要,也是可能的。对于进行社会救助水平的提升应当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社会救助的水平要能够随着物价增长指数,已经其他人群收入的提高而进行相应的提高,让这些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生活不至于因为物价的增长而受到大的影响,让他们也能够享受到社会进步以及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七)社会救助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长期稳定
社会救助管理制度需要一个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让资金能够得到统一管理和利用,这样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在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专业的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培养,才能让管理更加合理,让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有效的运行。在资金的来源方面,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社会救助税的设置,从而保证有一个长期、稳定、可靠的社会救助资金的来源。社会救助税的设立不仅有保证社会救助资金来源的功能,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国社会存在的贫富差距,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性,为创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八)激发困难人群的发展需求
知识型社会是由于技术进步而导致的一种社会现象,或是说一种社会的变革。这个变革已经开始还将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计算机技术及通讯技术所带来的技术进步,正如工业时代带的蒸汽机和发电机一样,引起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进而导致对文化、科学技术进步甚至人类伦理道德方面的深刻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和教育结构的变化已经开始并且正在深化。在这样一个剧烈的社会演化进步的过程中,人在社会组织中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比任何一个时候都要突出。
知识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知识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它导致了科研、生产的全球化。其表现为跨国公司将在世界范畴内的知识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生产将选在最适宜的地区进行,贸易及投资规模逐渐国际化。决策者首先考虑的是效率,而不是地点,哪里的科研、设计、生产或是采购最有效率就在哪里进行。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相对优势的存在将带来越来越细化的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
二、人力资源的特征
(一)人力资源的共性
1.人力资源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力资源的主观能动性,使得劳动者不仅能够认识世界,而且能够改变世界。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2.人力资源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人,不可避免要收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同时,人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有复杂的心理和感情活动。这就是人那里资源比其他资源有更大的潜力,一旦人的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就可以创造巨大的价值。
3.人力资源是再生资源。人那里资源和其他资源一样存在着消耗磨损的问题。但不同之处在于,人可以通过良好的休息和饮食,不断地学习和接受新的信息来更新自我,继续发挥效用。
4.人力资源具有两重性。人力资源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维持和更新也需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财富。人的两重性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对人口数量的控制,更要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人才的培养。
5.人力资源具有实效性。人力资源的形成、开发和利用都要受到时间方面的限制。从个体角度看,作为生物有机体的人,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带动能力各不相同;从社会角度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也有培养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老化期。因此,人们资源开发必须尊重其内在的规律性,使人力资源的形成、开发、分配和使用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
(二)知识型社会人力资源的特点
1.流动性。知识员工忠于他的职业甚于忠于他的企业。知识员工深知他们的专业能力对于职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他们有了更高的追求而公司又忽视或不能满足这些需求时,他们就有可能选择离开。
2.不确定性。知识员工由于在选择上具有主动性,他们可能会不断变换更好的工作环境,或者更好的发展机会。这就使得知识员工实际上很少依赖管理层领导,相反地,员工之间如果存在技术或者能力上的互补的话,倒会让员工产生一种依赖感。在知识员工团队中,领导与被领导的界限模糊了,而是一种活动关系。
3.自主创新性。知识员工具有自己的专业特长,或者是某一领域内的专家,他们的自主性很强,在工作中强调自我,不喜欢被遥控指挥。员工能将自己的个人目标和组织的目标结合起来,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赖于知识员工发挥自主性和创新性。
4.复杂性。复杂性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劳动过程的复杂。知识员工的工作主要是脑力活动而非体力劳动,劳动么有固定的工作形态和工作流程。二是劳动考核的复杂。在知识型组织中,员工的工作多由团队的形式出现,通过组织界限的跨越以便获得知识的综合优势。因此,劳动成果也将以团队结晶的是形式呈现,这使得个人的绩效评估单独较大。
三、我国知识社会的人力资源开发
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要依据知识型人力资源的特质,最大限度地为把知识型人力资源的创造潜力发挥出来。通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物质条件,大力发展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鼓励和保护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人才向知识型转化。要做好我国的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和实施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在贫困和欠发达地区,重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和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将一般人力资源提升为知识型人力资源上;在文化、科技和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扩大高等教育,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强科学研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促进知识型人力资源向人才的转化,并使用好国内国外两方面的知识型人力资源,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服务。:
2.大力推行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根据有关预测到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也只能从现在的9%提高到15%,还是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30%-50%的水平。因此,推行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承认知识和智力劳动的价值,保护知识产权,并尽快建立包含按知或按智分配的公正、公平的分配制度。
4.加大对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让知识型人才的才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给知识型人才的自我发展和价值的时间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平台。
参考文献: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