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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8 22:29:0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及归档

(一)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包括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部门)按归档范围及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钉成册,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字迹工整、清晰,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3年,到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由会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暂由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保管,以后视综合档案室保管条件改善状况如何再考虑接收,但综合档案室要会同学校财务处进行检查,指导立卷归档工作。

(三)会计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后,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综合档案室要会同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详见附表1、2)。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档案借阅

会计档案借阅除执行《档案材料借阅规定》和《保密规定》外,还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校财务处工作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经报告本部门领导后可直接到综合档案室查阅。

(二)校内有关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请示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到综合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阅。如需复制或摘抄会计档案作为旁证材料,须经会计部门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复制或摘抄件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方能作为旁证材料。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三)学校会计部门因特殊需要,需将会计档案借出,须经会计部门领导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由会计人员到综合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出。其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只限于综合档案室查阅,一律不准借出。

(四)借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会计档案借阅时应当面清点凭证序号和张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双方要当面检查是否原样完整无缺,方能在借阅登记簿上注销。

四、会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已移交到综合档案室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二)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综合档案室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篇(2)

高等职业学校是我国教育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水准方面贡献很大。近几年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经济管理专业也逐渐被高职学校纳入教学课程之中。经济管理专业旨在培养搞啊素质的经济管理类人才,为国家输送经管骨干力量。为了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应不断加强对高等职业学校的经纪管理教学改革。本文根据教学实践出发,总结经济管理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高职学校的经济管理改革进行探讨。

一、高等职业教育现状的分析

目前人们对高等职业学校的认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社会方面,地方政府重视省市级高等院校,在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与师资力量调配等许多方面对高等职业学校重视不够。家长方面,错误的认为高等职业学校的学习环境不如高等院校,差生才会在此上学,许多家长不愿意学生在高职院校上学,认知观念有所偏颇。其次,学生对高职学校的认知也多不正确,认为上了大学的学生有面子,而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没面子。在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面因素导致高等职业学校认知存在差异性。教学管理不科学,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国家对教师与学生比例的要求为1:16,而大部分高职学校师生比例高达1::50。高职学校由于编制限制,难以招聘教师,编外教师工资保障较低,难以保障教学质量。

二、高职学校经济管理教学中的问题

高职学校经济管理专业出现的一个现象值得反思:学生长时间处于无效学习状态,对经济管理专业感到无望,甚至产生厌学情绪,无法更好的吸收经济管理知识。学生积极性不高,教师教学效果差,产生“得过且过”的教学思想,影响了教师的课堂教学积极性。如此循环往复,使经济管理专业长期无法提高教学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三方面:

(一)学生基础薄弱,学习能力差

高职学校学生的入学成绩普遍不高,在学习方面能力不足,部分学生有厌学现象,被动接受经济管理知识,学习行为较差。因此教师在进行经济管理课程讲授中学生难以吸收听懂,教学效果不佳。

(二)教学理念与教学实践脱节

高职学校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学理念是培养面向经济市场的技术型与技能型经管人才,重视职业培养。而现阶段教学实践中,教学变为重视短训,使培养人才变为“混文凭”,教学理念与教学实践严重脱节。

(三)教师素质不高,教学能力低

教师教学能力低,教学手段单一,不能采用正确方式教育学生,缺乏科学的教学环节。

三、高等职业学校经济管理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灵活设置课堂教学,改善教学手段

改革课堂教学,灵活设置课堂,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对经济管理的兴趣,培养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通过灵活的教学手段,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中获得知识。在教学实践中应积极引导学生思维,及时与学生交流,改变旧的满堂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经管潜能。教学中教师也应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及时给予鼓励,并因材施教。让学生消除学科恐惧,提高教学质量。

(二)有机结合教学理论与实践技能

在经济管理授课内容设置中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专业性与职业性仔细衡量,强化学生的经济管理专业概念与理论知识,同时增强其专业实用性与职业性。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授课,丰富学生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经管一线生产能力与管理能力。同时,增强学生职业体会,增加职业训练机会,提高学生创新性,帮助学生在毕业后的职业选择中提高地位,增加上岗机会。教师应不断改革教学内容,针对经济管理理论知识设置授课内容,结合当前社会需求不断调整教学目标,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经管人才。

(三)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目前高职学校经济管理中对学生的评价有很多种,但缺乏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但对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是平等的,需要同等重视。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在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后也应及时评价教师授课质量,对评价低的教师进行培训或解聘。在传统教学模式中,评价常采用成绩结果评价模式,这种方式较为片面,不能全面的总结学生学习的质量高低,可以采用“课堂表现+实践成绩+考试分数”的综合情况评价学生。通过全面的评价体制,能够帮助教师提高能力,找出学生知识缺口,有利于更好的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高职学校经济管理专业现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反思,并基础解决方法,不断完善与革新。我们应不断灵活授课手段,帮助学生产生学习兴趣,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经济管理教学质量,从而促进学校经济管理教学水平的提高与教学效率的增长。

参考文献:

篇(3)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以及其他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有关的各种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分类如下:

1.会计凭证。

(1)现金凭证。

(2)银行存款凭证。

(3)转账凭证。

(4)材料领用单等单独装订的凭证附件。

2.会计账簿。

(1)总账、明细账:包括日记账及各种明细分类账。

(2)备查账:包括应收应付票据备查账以及银行结算单据传递登记簿等各种备查账、登记簿。

3.报表。

(1)会计报表:包括快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2)成本报表。

(3)基建报表。

(4)预算报表。

(5)纳税申报表:包括各种税费及出口退税的纳税申报表。

(6)各子公司会计报表。

4.发票。

(1)发票存根: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务收据等已开具发票的存根。

(2)抵扣联。

5.合同。

(1)借款合同:包括基建借款、技改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2)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3)购销合同及加工、劳务合同。

(4)运输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其他合同。

6.计算机软件、数据盘。

(1)计算机安装盘、说明书。

(2)应用软件:包括“用友”财务软件、预算软件、决算软件、企业基础信息填报软件、出口退税填报软件等各种应用软件。

(3)数据备份: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财务预算决算数据备份、企业基础材料数据备份等各种计算机数据备份。

7.其他资料。

(1)工资表。

(2)应收、应付款项对账资料。

(3)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4)企业基础材料。

(5)产权登记、变动、年检资料。

(6)会计工作移交表。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数据盘”类中的计算机安装盘、说明书,以及各种应用软件由财务部门系统管理人员保管。

第四条会计报表、年度成本报表、预算报表除按保管期限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管外,财务部门经办的各岗位会计人员还应留存一份。

第五条以下资料各经办人可以留存,并应报送会计主管留存保管。

1.上报集团公司、三线办等外单位及上级单位的各种材料。

2.各种债权债务诉讼纠纷的复印件。

3.各项资产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税部门、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的各项资产财务会计制度。

4.除贷款、抵押合同之外的各种与银行贷款有关的资料,以及银行贷款停计息挂账优惠政策等各种贷款资料。

5.涉税文件,包括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等各种文件资料以及纳税检查的各种资料。

6.各子公司除会计报表外的各种资料。

7.审计资料,包括集团公司对工厂审计、内部审计、工程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材料。

第六条每年形成的财务资料应及时汇集、整理,财务部门应分门别类立卷装订成册。

第七条原始凭证大于记账凭证,应将原始凭证逐张折齐于记账凭证,防止原始凭证破碎损坏。

第八条根据记账凭证编辑顺序整理,用腊线装订成册,加盖贴封签,在封面上应写明凭证的起迄号、装订日期,并由会计主管盖章。

第九条装订成册、总账、银行和现金日记账都应有编号,在年度终了后,必须检查有无缺页或漏页、错号和重复号。

第十条在年终了后,活页账必须另行装订,装订前由记账人员认真检查有无缺页,然后编号,加封面和封底,用腊线装订成册。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十一条当年财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暂时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至第二年第一月,由财务部门按归档要求,立卷成册,编制清册后移交档案室。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与档案室交接档案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双方签名盖章,各留清单一份。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必须按时将应归档的全部档案移交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室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

第十四条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如特殊原因必须拆封或抽出附页时,需经财务部门领导同意后,会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以分清责任。

第十五条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仍由经办会计人员保管,待履行完毕后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新晨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查阅

第十六条查阅会计档案,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查阅完毕,查阅人应按原归档位置放置。

第十七条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应做好登记,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协议、合同及其他重要技术资料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查阅。

第十八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好手续,当天归还,如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借出,但须如期归还。

第十九条向外单位(包括公司其他部门)提供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会计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第二十条经会计主管批准,可以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借出的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拆散、损坏,不得转借他人或外单位,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篇(4)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篇(5)

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时间更加灵活

原《办法》要求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一年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会计机构的需要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的检查,通常近三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需要随时查阅。为此,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后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多不超过三年。”

明确会计档案出境要求

对于会计档案能否携带出境,原《办法》规定“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规定档案出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据此,新《办法》第二十四将其修改为“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会计档案出境根据其等级不同由不同级别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会计档案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有关办理方法可参见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页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方法。

《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境外上市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第四条规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境外上市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档案的,应当依法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对单位间会计档案交接的修改

会计档案的移交有可能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中:

第一种情况是因单位分立、合并等变动而引起的档案移交。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上述要求中“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和“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均会发生会计档案交接。

第二种情况是单位业务移交而引起的移交。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k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上述业务移交和建设项目移交也会发生会计档案交接。

对于上述发生会计档案交接,根据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纸质会计档案的交接,“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交接文据的格式可参照《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 13968-1992)中第三条和第四条相关内容执行;新《办法》对会计档案交接最大的修改是电子会计档案的交接,电子会计档案的交接的有关要求解读请参照《中国档案》2016年第3期《修订内容要点解读(之二)》

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处罚的修改

原《办法》并没有对违返其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条款,给会计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带来了困难,不利于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对原《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单位提出需要增加罚责的意见。为此,新《办法》增加了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尽管新《办法》并没有对违反有关规定如何处罚作出具体的规定,但由于违返新《办法》均属档案违法违纪,可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一是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三是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中有关规定;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其他修改内容

一是完善会计档案利用的有关要求。原《办法》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实际工作中,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中或者司法工作中,会计档案会被借出。因此新《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对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做出了特别规定。针对小微企业等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以及依法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新《办法》规定“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此外,随着我国会计服务外包发展迅速,很多小微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记账,因此,新《办法》明确了记账中涉及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规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篇(6)

高校会计档案作为高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活动中的产物,体现了高校财务活动情况,也体现了高校在一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包括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并且反映了高校财务核算的具体内容、核算方法、核算过程和核算结果。和其他的档案对比,高校会计档案的属性比较专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为了更好地理解高校会计档案的概念,我们需要明确下面的内容:

①高校会计档案是处理完成的财务业务凭证和财务资料,并且核算行为已经完成,财务资料已经整理完毕。并按一定的逻辑规律整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

②会计档案主要来源于外部接收获得及内部直接形成;外部接收获得主要从单位外部取得,包括发票、购销合同、收据、银行回单等。内部直接形成是指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会计资料,包括记账凭证、明细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③电子会计档案也属于会计档案的一种,只不过它的存储形式、传输途径及保存方式与普通档案不同,是以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为载体的。

2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①高校财务部门往往觉得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已经处理完了的会计业务凭证和会计资料,所以,高校对于会计档案的管理没有做到同会计业务一样重视,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没有与会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导致财务管理成效不够完整。大部分高校财务工作者只注重日常的财务业务的管理,对会计档案的工作流于形式。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者有的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有的并不是科班出身,业务水平很低,导致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得到科学的管理。更有甚者不安排专业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②高校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资料保存不齐全,不完整。一些高校只注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归档与整理,而没有对文件性的财务资料、电子存储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导致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够系统、不够完整。

③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会计档案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往往在一些单位并没有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起来没有抓手,没有依据,更不能做到规范、科学的管理。

④高校会计档案的纸质资料没能有效的和电子存储会计档案进行同步。一些高校没能把储存的电子资料进行有效的归档管理,导致高校财务信息丢失。目前,高校财务电算化发展很快,有的高校没有与时俱进,财务软件升级缓慢,严重影响了财务电算化档案的有效调阅。财务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往往不受重视。

3解决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对策

①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学校领导应该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到日常上来,当作日常业务来看,视为会计业务的最后一个流程。针对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定期的培训,到兄弟单位进行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则明确地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科学管理,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安全存储保管。应该督促相关部门对会计档案管理进行内部控制,定期督察,使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高校财务管理也更完整有效。

②提高高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提高最终落实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职业操守决定会计档案工作是否科学有效。高校对会计档案管理给予高度重视,把档案管理提到日常上来,把档案管理与会计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其成为了一个整体,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就会主动的,自然而然的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当成会计业务工作一样重视。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者有义务有责任不断学习会计档案管理知识,更新观念,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高校财务部门应该通过自我学习和走出去学习相结合,每周定期组织培训,还可以去兄弟院校去学习,彼此交流经验,提高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另外,还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后续工作,针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使得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从人员素质到制度保障都能得到提高,促使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提高整个财务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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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有关银行档案的管理已经逐步地向规范化与完善性转变。

当前,有关基层人民银行的管理方法,主要采取的是发行会计以及基层国库会计资料分散管理的方式:一是采取中心支行货币金银部门,对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事后监督,在中心监督完毕后,将有关资料返回至货币金银部门,实现其自行装订、归档、保管等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二是县支行国库业务的会计凭证、账表、清单、系统工作日志等会计资料经事后监督中心监督完毕后,有关的档案资料,需要定期返还至县支行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由县支行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来实施有关档案管理的归档、查询以及事后监督中心对账表、清单、系统工作日志等会计资料负责装订的管理办法。但是这种分散的管理方式,对于基层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就造成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于会计档案的定期检查与修复工作,没有依照预定日期如期进行;二是对于档案中的磁介质等相关的资料,管理不规范,容易产生磁介质失去信息;三是档案管理手段落后,有关档案管理的自动化程度不高,难以对会计档案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进行有效地维护;四是对于一些保管期满的档案没有进行及时的销毁与清理。五是磁介质管理,比如,个别行核算系统数据未做到双备份,对于个别行备份磁介质、光介质数据也没有实施异地的存放等管理模式。

对于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等情况,有关当前档案保管安全性方面,基层人民银行的会计档案管理现状,主要体现在会计档案的查询、借阅以及检查等程序方面。首先,对于会计档案的查询,会计档案的查阅除应会计业务检查的要求恢复会计核算系统备份数据,以查看是否存在磁介质、光介质会计档案失效的情形外,均为纸介质的会计档案。基层人民银行能够实现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相关法规,严格的建立以及执行有关会计档案的登记、审批等制度,实现有关会计档案的查询工作的严格办理,其次,对于会计档案的复制,在基层人民银行的会计管理中,为保证会计档案能够在有效的时间内得到妥善的保管,主要采取的是对邮政局传递的传真件形式的电报底稿进行复印保存的管理模式。再次,有关会计档案的销毁,基层人民银行的销毁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一些纸介质的档案。但是由于基层人民银行档案销毁管理工作的疏忽,对于一些诸如会计核算系统月终备份等磁介质的会计档案,没有进行及时的销毁。

二、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究

当前,人民银行在实施会计档案管理中,主要执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05年制定、2006年月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这一管理制度并为专门对于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定专门的指导条款。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银行对于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要求的迅猛发展,对于人民银行实施档案管理的内容以及形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分散,统一管理流于形式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在实施会计档案管理时,尽管一些档案资料的管理已经实现了事后监管部门的集中化管理与监督,尽管实施档案管理的部门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对于一些资料的条约也主要是由事后监管部门进行有关资料的管理,这样就导致会计档案与全行档案的管理存在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在这样的管理状态下,就会造成有关档案资料的使用存在的管理上的漏洞及弊端:一是会计档案入档不及时,存在档案遗失的风险;二是由于内部人员对于调阅档案不履行审批程序等问题,造成有关档案资料的归类以及登记存在失真、不完整等问题;三是由于会计档案资料主要实施的是各部门分散化管理,这就给有关会计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监管带来了管理条件上的限制;四是调阅资料主要是由事后监管部门进行管理,这就给会计档案的登记与管理造成随意性大。上述有关会计档案存在影响会计档案安全性的问题,就很容易带来会计档案管理难以实现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的“四防”“四无”基本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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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门学问,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自我。会计档案管理是单位经济状况的一个重要证据和史料证明,是单位财会工作的重要组成成分。但是,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会计工作中的最后一项工作却很容易被人们忽视,成为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薄弱环节,严重影响着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这就要求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断学习,并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经济体系。

一、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与特点

会计档案管理是极其重要的经济档案,也是单位的经济往来信息最原始的记录,对于单位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根据会计档案的特点可以总结为:第一,广泛的信息来源;第二,专业的会计档案内容;第三,精准严密的形成过程。而作用主要是:首先,财政与事业单位之间财务状况的指示,并将其记录在案,归档管理;其次,财政预算数据信息,在国家或者审计部门需要提供数据或者事业单位进行对外投资的时候,可将对方需要的数据及时供给,其作用就更为明显了;最后,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检查事业单位廉政工作的时候,这些数据的提供就成为有力证据,为单位的清查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全球经济不断发展,会计档案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这项工作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通过对目前国内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现状的了解和剖析,很容易发现目前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基础工作不规范

目前,各单位在会计档案制度建设方面发展并不平衡,不少单位缺失或者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这对于企业而言,严重影响着企业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一旦出现核查或者数据整合的时候,这一问题就暴露得更加明显,严重影响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也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良莠不齐

事业单位能否持续健康发展,不但要考虑资金问题,更为关键的是看人才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证。所以,人才战略成为核心因素,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目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普遍专业技能缺乏,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综合素质偏差,导致企业信息缺失、泄露时有发生,同时也给单位的资金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影响。

(三)事业单位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疏忽和不重视

众所周知,会计档案管理是一项基础业务内容,也是极易被忽视的环节,长期以来,由于意识淡薄,管理者对于这项工作产生认识偏差,导致这项工作仍停留于日常收支核算和监管等方面,出现会计工作与档案管理脱节的现象。

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细节,建立信息化管理模式。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想管理好会计档案就必须制定完善的制度,从而规范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严格落实,切实执行,同时除了要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还要建立与计算机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来保存资料信息,建立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与局域网加强部门间与外界的沟通,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真正实现会计档案高效管理,从而真正实现科学化、持续化发展的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改革时期健康、科学、持续地发展,人才是关键所在,因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职业的培训制度化、常规化建设,有利于形成定期业务培训,并组织业内人士进行定期的业务交流和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培养出责任心强的合格会计档案管理人才。

(3)充分认识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事业单位领导应该以身作则,主动学习会计档案管理的政策、制度,重申这项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强化其作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和企业的财务收支以及核算工作是有机整体,管理部门要冲破传统的思想限制,积极创新新思维,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到议事议程中去,并将会计档案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四、总结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也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并不断取得进步。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同样面临着新的威胁和挑战,这要求会计档案管理相关部门、人员通力合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从观念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国情的管理模式,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改革和优化体制建设,实实在在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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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务档案;档案管理;信息失真;预防;控制

财务信息是企业经营者进行决策以及监督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这要求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真实性、可靠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企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财务信息档案失真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相关工作者采取一定的措施,提升财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减少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

一、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财务档案信息的失真主要是由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责任心或者工作的疏忽引起的,这就需要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从根本上保证财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首先要不断规范企业会计人员的用人标准,在招录会计从业人员时相应提升门槛,引进具备更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会计人才。其次是对本企业内部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会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结果要以测试的形式进行检查,保证培训能够起到一定成果。再次,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关于财务信息对企业发展重要性的宣传,使会计从业人员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财务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能够认真对待每一项财务信息。

二、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对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的预防和控制,离不开一个合理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首先,要制定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人员的考勤,保证其在工作中有一个更为饱满的精神状态。同时,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能避免财务管理被少部分人操控的现象,最大程度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是建立与现代财务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也为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内部控制制度也将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职责分工,以保证每位员工都有需要自己直接负责的部分,将财务工作的责任制落实到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同时,执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并使其在一个相互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

三、推行完善的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度是一种接受上级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并接受被委派的会计人员监督相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在此种制度下,受委派的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较少受到委派单位的影响,能达到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目的。由此看来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十分必要。同时,要完善现代会计委派制度,将企业中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纳入一个较为独立的体系中进行管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会计从业人员规范,方便管理和监督会计人员,保证其工作认真负责,避免财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推行完善的会计委派制度还能方便政府人员进行相关的财务审计工作,减少外界环境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影响,提升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有利于会计从业人员提升自律性,更加认真地对待财务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首先需要我国政府工作人员制定与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下发到各企业督促其认真执行。这一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不断修正与完善,保证其能接受实践的检验。我国现有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也要根据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补充与修改,以保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紧随时展步伐。特别是针对财务管理信息失真现象,要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出现信息失真,要根据其引发的具体结果进行惩处。惩处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分类,根据其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以保证财务工作人员受法律法规的严格控制,在工作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也为出现财务档案管理失真现象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五、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对财务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信息失真现象进行预防及控制,需要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与公正性,能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首先要加强对财会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保证财务会计的正常工作能够在一个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使相关责任人更加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财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对财务档案管理进行监督,还要组成相关监督小组,随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在短时间内予以改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要加大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会计师考试的监督力度,保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会计师级别的真实性,保证会计从业人员身份可信。应组成以注册会计师为主要成员的审计小组,从专业角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六、结语

对财务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信息失真现象进行预防及控制,需要企业管理者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并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推行完善的会计委派制度,同时,政府相关人员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为企业发展和管理者的决策提供更真实的参考依据,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步。

参考文献:

[1]王海波.浅谈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的预防及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36):193.

[2]张蕾.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的预防及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5(8):94.

[3]张春雨.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预防及控制措施[J].今日科苑,2009(12):75.

[4]王丽辉,李淑杰.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的原因和控制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3(2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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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对比分析

1.1 总体情况对比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共31条,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十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首先,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电子档案也是会计档案的一部分;其次,增加并明确了对电子档案的管理要求;此外,新办法还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1.2 管理要求对比

新办法从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增加了对电子档案的管理规定。明确了电子档案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进一步肯定了电子档案的有效性和可替代性;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电子会计档案销毁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1.3 管理期限对比

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新办法明确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新办法明确了对于需要定期保管的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档案中,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保管期限为30年,银行对账单等保管期限为10年。

2 当前高等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高校缺乏学校内部的具体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目前高校财务管理基本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但是却没有相应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会计电算化产生的程序文件和数据库等电子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还只是停留在按照旧办法仅对会计的纸制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

2.2 高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与经验

高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与经验,对会计档案人员及设施投入不足。目前,大部分高校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大都是会计人员兼任,会计档案只停留在对纸制档案的保管,不具备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专用?O备。那些兼任的会计人员更多的只懂会计的专业知识,而缺乏档案管理知识。同时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更换和流动过于频繁,再加上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培训,对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缺乏系统的认知,再加上会计档案的数量逐渐增多,高校会计档案的质量无法保证。高校容易忽视对专门的会计档案的管理,没有专门的经费投入,导致会计档案管理的水平很低。

2.3 高校缺乏对会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大部分高校都已实现会计电算化,有相应的财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和结算。这些会计软件可以实现对会计账簿和报表的电子化保存,高校会定期将会计账簿和报表打印输出并装订成册,实现电子档案的纸制化保存,但是对于账目的原始发票等支持材料并没有扫描形成电子化管理,电子档案与纸制档案不同步,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没有实现电子化管理。各高校使用的财务软件全套文档资料及财务原始数据和备份数据也没有连同会计档案同时归档管理并分别存放于三个以上地点。高校针对电子档案的管理意识和制度都还不够,没有专门的电子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度及设施等。

3 规范并优化高校会计档案的建议和对策

3.1 提高并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

高等学校的会计档案管理属于档案管理的一部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认识,加强投入。它是国家各类检查以及科研结题审计的重要支撑材料,是学校制定方针政策的重要信息资源。因此高校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并增加对会计档案的投入,妥善安全保管、科学有序存放,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方便及时查阅和利用。

3.2 建立并健全高校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各高校应根据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或修订具体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以供参考和查阅。同时制定会计档案工作目标,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内部治理范围,促进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体制度可包括:(1)完善会计档案检查监督制度。由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联合,开展会计档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留存,不断地促进高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2)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在会计档案保管上,对电子会计档案及其数据元,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与其读取平台一并保存,应实行双重备份,异地保管的制度。(3)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应建立以内部管理、会计控制和审计监督为核心的内控体系。以经济责任制度、不相容职务和岗位为风险点,具有相互牵制和监督作用的会计档案的内部牵制机制。

3.3 加强高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等学校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大都是专业的会计人员,缺乏档案管理的经验和认识,缺乏全面综合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因此,高校应配备专业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保证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既懂得会计电算化的相关知识,又懂得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进而提高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3.4 加大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

高校应提高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高度认识,加大对会计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环境,既要适应安全保管会计档案的需要,又要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足够的会计档案存放空间,同时配备专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管理设备,方便查阅。

3.5 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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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电力企业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支柱的重要作用,电力企业的会计事业可以说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加强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迫在眉睫。在强化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可以根据过去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从而提高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但是,由于我国大部分电力企业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上投入不足,导致我国电力企业会计案管理质量和效率都不高。

1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

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多数企业只重视对事业收入、经费支出、资金的管理利用,而对会计档案资源利用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很少利用会计档案来分析经济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在一定程度造成了会计档案资源的浪费。同时,由于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或多或少地存在过分强调保密的问题,对利用会计档案人员的身份和利用目的作了严格的限制,导致一批现实的会计档案用户被拒之门外,潜在的会计档案用户得不到转化,会计档案的史料和参考作用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

2电力企业会计档案利用的意义

2.1掌握整个企业的整体资金状况。企业管理者随时都能方便地对会计档案目录、数据进行查询,实时、动态、完整地掌握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整体资金状况,包括账户基本情况、交易记录、余额信息,提高分析和驾驭市场的能力。

2.2监控资金动态。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利用会计档案可方便地随时监测异动,加强对投资、融资、担保和汇率等方面的风险管理,为企业减少风险;同时,可方便随时摸“家底”,查问题,找原因;对症下药,堵塞漏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3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利用会计档案,实时掌握企业可支配的资金总量,可以向商业银行争取较高的协议存款利率,可以在公司内部调剂余缺,可以尽量利用自有资金、减少财务费用,向资金要效益,提升企业价值。

3加强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3.1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制度是保障公司和单位稳定和高效运行的根本,当然电力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也不例外,只有明确档案管理各方的具体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得档案管理得到细化和明确,才能从更大程度上提高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管理水平。在会计档案管理的管理制度中要明确档案保护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相关会计数据档案的保护和储存也是极为重要的,它对会计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提高有重要影响,因此,对会计档案的保护与管理应该受到电力企业高层的重视,有关的工作人员应该自觉、主动地增强自身的档案管理意识与理念,对档案进行定期的、仔细全面的检查与核对,一旦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应该立即报告相关处理机构,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另外,在当前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必须要有对档案管理工作充足的认识,这不仅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更包括领导和上层部门。加强对档案管理的计划方案设计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制定,这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有着极为重要的指示作用。

3.2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硬件投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综合性,管理起来是相当复杂的,在管理过程中极容易受到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除了对档案保管人员的个人能力与素养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外,相应的硬件设备也是比不可少的。电力企业应该增加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三个方面,积极购进先进的硬件档案管理设备,淘汰旧有的档案管理设施,购进的硬件管理设备应当具有防尘、防电磁干扰以及防潮等特点,而且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计算机硬件病毒防火墙的设置,防止病毒入侵造成的档案信息泄露和丢失,只有这样才能从硬件上保证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因为意识是行动的基础和先导,若想提高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管理质量,首先要加大对档案管理知识的宣传力度,只有让事业单位的内部人员都对档案管理有了正确、充分的认识,才能用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才能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明确自己在档案管理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另外,要想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能力。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是必备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着重增强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既要精通档案管理工作,又能熟知技术领域,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除了提高相关人员的自身素质之外,还要提高档案管理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标准与门槛,保证引进的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其次,就是要加强相应制度和规范的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3.4加强会计档案利用工作。伴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我国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将会更加信息化和科技化,并且对会计档案的利用也将更加便捷化、人性化和自由服务化,在进行电力企业会计档案的利用时要注意保证利用的信息化、高效化和联合化,而且利用时应该注重利用形式的制度化、利用的合理化以及档案信息的保护等。在进行会计档案利用时,要转变传统的观念,建立超前意识、加强自我观念、创新利用服务形式以及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等,这些都是提高会计档案利用质量的关键所在。另外,对会计档案的利用要围绕整个电力企业的发展目标、方案、生产经营形式等,这样能够保证会计档案利用的根本目的是企业的未来发展,而且,利用时要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分职权性的信息开放共享,从而加强会计档案信息的保护。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