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艺术社会本质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1:3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艺术社会本质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艺术社会本质论文

篇(1)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篇(2)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三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应该承认,非文学作品中也有形象,而且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都是单独存在的,散见于其他的文字之中,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则是一种系列的组合,是作品的主体。其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占据着中心位置,它既是作品的主体,又是作品的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塑造形象服务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有议论,这议论也要服从塑造形象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作品的目的。

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虽然有些一致的地方,但在作用与地位等方面,却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把它们区别开来。因此,说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无特殊性,也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形成过程[J]中国文学研究,1999,(4):1-9

[2]赵炎秋论西方语言论文论的局限[A]新批评文丛第二辑[C]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16-30

[3]赵炎秋不结果的无花树———论西方语言论文论对文学语言特性的探寻[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50-55

[4]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9

[5]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M]巴黎:色伊,1964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语言构成[J]文学评论,1996,(4):62-70

篇(3)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应该承认,非文学作品中也有形象,而且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都是单独存在的,散见于其他的文字之中,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则是一种系列的组合,是作品的主体。其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占据着中心位置,它既是作品的主体,又是作品的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塑造形象服务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有议论,这议论也要服从塑造形象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作品的目的。

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虽然有些一致的地方,但在作用与地位等方面,却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把它们区别开来。因此,说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无特殊性,也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形成过程[J]中国文学研究,1999,(4):1-9

[2]赵炎秋论西方语言论文论的局限[A]新批评文丛第二辑[C]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16-30

[3]赵炎秋不结果的无花树———论西方语言论文论对文学语言特性的探寻[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50-55

[4]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C]北京:三联书店,1989

[5]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M]巴黎:色伊,1964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语言构成[J]文学评论,1996,(4):62-70

篇(4)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篇(5)

―Introduction and Criticism to Aesthetic Existence

ZHONG Cheng-xiang

傅守祥博士的新著《审美化生存――消费时代大众文化的审美想象与哲学批判》(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出版了,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审美文化研究领域很有实力的一项创新性成果。

这部专著起始于他的博士论文《欢乐诗学》,是他师从浙江大学T岱先生攻读文艺美学博士学位,凝聚四年心血铸就的,论文在盲审以及答辩时颇受好评;之后,他又进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把形而上的学理思辩与形而下的现实审美文化思潮的演进紧密结合,潜心深钻细研,再费两载功夫,于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进而完成了题为《审美文化与审美范式研究》的博士后工作报告。守祥博士也因这项连续性研究而获得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的立项资助,出版时定名为《审美化生存》。

我作为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有幸先睹为快,不仅深受启发,而且感慨万端。在物欲横流、世风浮躁,学术规范也受到猛烈冲击的当下,能如守祥者一方面以学子之孜孜求学态度,排除干扰,甘于清贫,坐冷板凳,做真学问,另一方面又怀赤子之满腔热忱,忧患天下,关注人类圣洁的精神家园的坚守,真是难能可贵,令吾辈肃然起敬。我衷心地祝愿他终生坚守住党和人民培养的知识分子的这种神圣职责、人格良知和学术操守,再接再厉,奋进不止,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添砖加瓦、贡献微力。

守祥的这篇学理性、现实性极强的研究著作,我最称道的是有思想、有见解,其思维的锐敏和见地的独到,构成它基本的学术品格。面对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强势,尤其是现代化电子技术普及引发的信息革命,人类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同时,人文生态环境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多少专家学者和志士仁人都对此密切关注甚至忧虑重重。守祥作为知识分子的后起之秀,直面这种严峻现实,以深邃的理论眼光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受制于市场逻辑的大众审美文化“加剧了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延留了主客二分的精神困惑,消解了人文价值与审美意识的传统影响”。他主张进行一场“审美观念的探险”,目标是建设“新的美学范式与审美理念”――

研究资本与技术对大众文化发展的深层影响,透析“艺术终结”与“哲学终结”的内在背景,确认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转型意义与普遍价值尤其是对当代文化生态平衡的长远影响,调整视角从传统的形而上学范式转入新型的社会行为学范式、从哲学纵向超越的思维转入重视横向超越的想象、从封闭的本质论诗学走向开放的体验论诗学,剖析大众文化审美理念的文化美学、身体美学表现及其欢乐诗学构造,辨析审美泛化的形而下之轻与审美现代性的人性解放之重,以天人相通的感性想象和灌注价值理性的审美批判制衡技术理性与市场逻辑引导的轻薄与狂嚣。

这段话,概念叠加,内蕴厚重,可以看作是守祥从事“大众文化审美研究与哲学批判”的宗旨。其间的思想锋芒和学理色彩,令我想起了前辈著名学者张岱年先生生前与熊十力先生对话的一句名言,十力先生深沉叹曰:“我想今后人们都不会思想了。”此语力透万钧,启人深思,在某种程度上已为今之现实证实,不幸而言中。但,有守祥们在,中国优秀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之思便能代代相传,足可告慰前辈哲人的在天之灵!

篇(6)

美国伊利诺依大学蔡宗齐《先秦汉晋言实之论与陆机刘勰的文学创作论》认为,陆机、刘勰的创作论是从先秦汉晋言实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贡献是建构了文学创作的理论框架,它也是辨别和描述创作过程不同阶段的复杂的精神和语言活动。在此基础上,作者还反思了陆、刘创作论对后世文学和美学发展的影响。武汉大学曹建国认为诗的本事文学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种诗歌解读方式的文学批评价值;一是作为一种故事文本的文学价值及其意义。陈伯海《为意象正名》指出:意象即表意之象,意象不能等同于诗中名物。陈允锋《中国古代诗学语境中的风骨观述论》指出,风骨是不断发展演变的动态范畴。他将诗歌风骨理论涉及的主要问题概括为三:一是情感类型,二是作者的本源功夫,三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形式技巧。戴景贤《论刘勰〈文心雕龙〉之文学本质及其玄学基础》探讨了刘勰以文为德涉及的哲学体系,依“几”、“神”说所建构的哲学理论与其导引产生的文学本质论以及其所涉及的艺术论议题。董乃斌《刘熙载〈艺概·诗概〉的诗歌叙事论》认为其叙事观在以下三个方面较为突出:叙事、抒情对举的概念确认;对咏史诗叙事成份的辨析;对杜甫、白居易的叙事分析。

黄霖《文学名著汇评本的文学价值》指出,文学名著的评点主要是关注名著的文学性,汇评的优势是集各家之说于一处,充分显示百家争鸣的特点,有助于真知灼见的形成。黄仁生《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通变说》探索了文学通变说形成的思想基础、刘勰构建的文学通变理论及文学通变理论的影响。李建中《中国古代文体学的理论谱系》追溯了中国古代文体学之起源,建构起以“用”为华实,以“言”为主干,以“体”为根柢的理论谱系。刘畅《从刘勰与“时流”的社会距离观其文学思想的形成》认为,若离若即的边缘性状态是刘勰与时尚主流的距离,导致了他思想意识尚北,审美趣向宗南,因而对变新与复古通融折中。刘疏影《宗炳绘画美学理论命题“应目会心”探微》寻索了“应目会心”的基本内涵及其影响,认为它在中国绘画理论及美学思想中具有奠基意义。杨明《读汤用彤〈魏晋玄学与文学理论〉志疑》对汤用彤魏晋文学原理出于玄谈并不认同,指出哲学对文学是有影响的,但应厘清影响的范围、程度,研究这种影响决不能离开文学本体。二者的关系是从文学到哲学,而不是从哲学到文学。王定璋《孙绰的鉴人与品文》指出,孙绰长于鉴人,往往紧扣所论对象的本质特征;品文则与文本紧密联系。邬国平《诗歌曾经被这么解读》探寻了文字狱与自由释义的关系,认为凡涉及文字狱的作者,其作品在接受史上一般都会“被文字狱化”,这是自由释义的恶果。

二、对魏晋南北朝以降的文论研究

《文镜秘府论》在日本影响颇大。顾春芳《近年日本关于〈文镜秘府论〉研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对其版本、传承,其对后世的影响,对书中汉字音的研究等问题提出见解。查屏球对元明“和唐诗风”源流进行了考辨剖析。陈咏红、利敏莹认为李商隐诗歌创作中的陌生化程序值得探索——它使李商隐的诗歌具有朦胧化和多义性,用典和结构都散发出陌生化的美感。代迅《中国文论话语方式的危机与变革》认为,步入现代社会以来,传统中国文论面临深刻危机,必须改变中国文论“述而不作”、“依经立义”的传统及其经验性和点悟性的局限。丁放、甘松认为词集的笺注、点评是值得研究总结的文论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和侧重,又互相交叉联系,构成词学铨释学的重要内容,对词集传播接受、词派形成意义重大。

邓新华《妙悟与活参》,对佛禅思想影响下的诗学解释学原则进行探析,指出受“以禅喻诗”风气影响的文论家的妙悟、活参的佛禅理论与诗学解释学结合,提升了诗学理论。胡传志《元好问与戴复古论诗绝句比较论》比较了二者的异同:内容上元年轻气盛,重在批评他人,告诫自己;戴年近古稀,意在自述体会,教导他人。对论诗绝句,戴成就逊色于元。元成功发掘论诗绝句体系的体制潜能,超越了杜甫《戏为六绝句》,成为后人仿效的对象。杜桂萍《序跋题词与蒋士铨的戏曲创作》认为,透过序跋题词可以深入理解其戏曲观念,推究其创作心态与艺术追求,值得深入研究。房瑞丽《明代〈韩诗外传〉评点论略》认为明代对《韩诗外传》的研究形式多样,成果丰富。其特点是围绕义理阐释、文学鉴赏及对比校勘等三个层面来进行,在《韩诗外传》学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关爱和《剑气箫心龚自珍》指出,在嘉道学风、士风转换和文学精神的形成过程中,龚是开风气之先的领军人物,其特征是留心古今而好发议论的激昂慷慨;而指天划地、歌哭无端的浪漫狂放等,则被、时期新一代志士仁人所继承延续。龚的书生意气、剑气箫心,成为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行为情感的凭借范型。

篇(7)

1978年前后,有感于“要提高书法的创作和欣赏的水平,很需要从美学上对这种相当抽象的艺术作一些唯物主义的分析,把它同现实生活的固有的联系明白地揭示出来,破除各种唯心神秘的说法的影响”,刘纲纪便“在有限的业余时间里断断续续地写成”了一部《书法美学简论》。刘纲纪的《书法美学简论》不仅是本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第一部书法美学专著,而且也是整个20世纪我国第一部书法美学专著。在刘纲纪之前,所有的书法美学议论皆不具备“专著”形式,它们或为演讲稿,或为单篇论文,或为其他专著之一节,或为论述其他问题附带之议论。但《书法美学简论》却是以“专著”形式写就,并由湖北人民出版社于1979年出版。当然,就“专著”而言,《书法美学简论》的分量却颇为有限,特别是在今天看来。《书法美学简论》全书仅七万余言,即便加上一些附图,亦非常单薄,是一本地地道道的“小册子”。在内容上,无关紧要的第四章“书法艺术的发生发展”竟占了近一半篇幅,只剩下三万余言篇幅被“书法美的现实根据及其特征”、“书法美的分析”与“书法美的欣赏”三章占据,中间一章一万余言,前后两章各只有数千言,可见,《书法美学简论》也就是由三篇并不太长的相关论文连缀而成。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单薄”的《书法美学简论》,由于问世于特定的历史时刻,却迅疾产生影响,引发了一场持续两年左右的书法美学大讨论。刘纲纪在书中提出:“书法不能像绘画那样去具体地描绘现实中的各种事物,它是通过文字的点画书写和字形结构去反映现实事物的形体和动态美,并表现出一定的思想感情的”,而反对用抽象主义美学“来解释中国书法艺术的美”,因为,在他看来,“抽象主义美学所说的‘抽象’,是说绘画、雕塑都是‘非物体的艺术’,也就是不以具体事物为描写对象的艺术,不包含任何一点对具体事物的描绘,绘画和雕塑中的各种形体、色彩、线条,都是艺术家依靠他内心的神秘直觉活动创造出来的,是脱离对自然的模仿而绝对自由的,是一种同现实没有丝毫关系的存在。这是一种裸的神秘的唯心主义谬论”。针对刘纲纪这一“书法是形象性的艺术,或者,至少不是抽象艺术”的观点,姜澄清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异议,而明确主张“书法是抽象艺术,毫无什么形象性可言”。其后,便出现了支持“书法是形象性艺术”与支持“书法是抽象性艺术”的两个大的阵营和坚持其他观点的第三阵营。

在“形象”派阵营中,可以金学智、白谦慎为代表。金学智在讨论中一连托出两篇文章《书法是所谓“抽象的符号艺术”吗?》、《也谈书法艺术抽象性的有关问题答陈振濂同志》,认为:“《简论》试图用反映论来解释书法现象的动机和努力及其部分成果是值得加以肯定的,应把书法美学的研究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上;《简论》对于书法,既强调其形象性,又强调其抽象性,这一观点也是辩证的。这种学术上的拓荒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不容否认,形象和形象思维的问题与文艺现象是息息相关的。长期以来艺术实践和学术讨论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否定形象或形象思维,不但不利于文艺理论和美学的研究和发展,而且不利于文艺创作和欣赏的实践。那么,以书法的‘抽象性’来否定‘艺术必须是形象性的’这一原理,其误正同。”白谦慎的文章题为《也论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他主张:“书法家是在塑造直接诉诸视觉的书法形象的过程中,通过具体生动的书法形象来表达感情的。”“指出书法是形象的艺术,并不等于说书法就没有‘抽象’性。实际上,书法是一种‘抽象’性很强的艺术。”“书法是汉字造型艺术。就其性质来说,它是一种形象的艺术。和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等艺术相比,书法又可以说是一种‘抽象’性比较强的艺术。”

支持书法为“抽象艺术”一派阵营最庞大,其主要论者有沈一草、许光、陈振濂、陈方既、周俊杰等人。沈一草在具体认定书法是“线的意象艺术”的同时,又主张在大的方面书法还是归属“抽象艺术”的,他说:“(书法)这样的艺术形象不是具象的绘画,也不是抽象绘画那样的色块和单纯线的形迹,或取意于人,或取意于自然现象,而是或取意于万物,经过迁想妙得而升华创造的线的意象艺术,它可以而且应该归属于抽象艺术的大纛之下。”许光写出《书法艺术中的抽象美从“抽象绘画”所想到的》一文,认为:“在我国的视觉艺术里面,绘画、雕塑、建筑等,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这种抽象性,而唯有书法的艺术性,完全符合这种艺术的抽象性。”“汉字发展到了它的高级阶段,书法艺术也形成了具有规律的,有法度、有趣味的抽象艺术。它不直接塑造客观世界的具体物象,但通过点画线条的变化来完成通篇的搭配和布局,并显示出各种动态神情、风韵气势。”陈振濂通过《书法是“抽象的符号艺术”关于书法艺术的性质讨论的一封信》,亮出了自己的鲜明观点:“大作问及的是:‘书法是抽象的符号艺术吗?’其核心是问书法属不属于抽象的符号艺术,而不是问书法等于不等于抽象的符号艺术,那么书法显然是属于的。如果倒过来说抽象的符号艺术等于书法,还可能会引起人们反驳,因为符号中除了汉字之外还有其他,但书法却无疑是抽象的符号艺术中的一种。”“书法之所以被认为是抽象艺术,正因为它的既成形态是符号而不是具体形象。表意还是造形,这是书与画之间的区别;但抽象还是具象,判断的根据是形式。”“只要书法(文字)的总体是表意的抽象符号,它就只能属于抽象艺术。不能因为它的起源是模拟自然物象,或还有极个别字保留着物象的残痕而否定这一点,对篆隶书而言是如此,对整体上的书法而言更是如此。我觉得下结论应该从总体出发而不是从局部出发。”陈方既、周俊杰、王乃栋三人的具体提法各异,但主旨赞同“抽象艺术”说而反对“形象艺术”说却是一目了然的,他们说:“书法是一种抽象的造型艺术。一般的造型艺术,如绘画、雕塑等以模拟或表现现实形象而被称作形象艺术的话,书法是不能被称作‘形象艺术’的。因为它不模拟现实形象和它们的形体和动态,其点画、书体、造型都不是也无须反映客观现实形象。”“抽象艺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渊源和深厚的历史传统。不仅音乐、建筑、工艺美术(其中很大一部分)基本上是以抽象为其主要的特征,作为不能再现客观物体特征的书法艺术,则更是纯抽象的意象艺术,从整个世界艺术史来看,书法艺术是世界艺术史上抽象艺术的前驱,我国是抽象艺术的故乡和发源地。”“书法应该是一种以书写文字为表现方式的抽象性的艺术,它不能具体地反映出现实物体的各种形象,但却能经过人的思维抽象地反映人们的感情、气质和自然界物体的精神和动态。”

参与这场书法性质问题讨论的第三派论者,既不赞同“形象”说,亦不赞同“抽象”说,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第三派论者中的代表人物可推秦裕芳、许之微、陈训明、王邦虎和詹绪佐、周宗岱、何志平、王世德等人。他们的观点主要有这么几种:一、“书法是直接反映精神的艺术”。二、“书法家每每通过自己的作品将人们带入创作时涌出的艺术意境中去。这意境不是自然主义地模写现实,也不是抽象地空想的构造,它是对生活的极深刻的概括和总结,是从浓郁的感情中涌出的。如同其他艺术一样,书法艺术的本质和灵魂终在抒发思想和感情”。三、“书法艺术的表现胜于再现,它不仅可以表现形象的美,而且可以表现抽象的美;不仅可以表现客观世界,而且更重视表现主观世界。因此,把它称为一种表现性艺术,显然更为合适”。四、“书法艺术是书家在对现实生活的观察、认识下,以汉字为客体,经形象思维,使情感与之熔为一炉,而以形式美见长的造型艺术”。五、“书法,是以文字的点线组合来抒情达意的造型艺术。在书法中,‘点’实质上是运行距离极短的‘线’。书法之美,归根到底,就是线条美”。六、“书法是以富于变化的笔墨点画及其组合,从二度空间范围内反映事物的构造和运动的规律,从根本上说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七、“书法艺术……不像绘画那样可以摹画出事物的外貌,不像小说可以写出具体人事关系、因果和演变情节,而是基本运用毛笔,通过写字,在组织安排点画线形、间架结构、节奏旋律、气势变化上,抒情写意,动人心情,间接反映出形成这种审美感情的生活”。

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这个时间段里,书法性质问题的集中讨论因是书法美学研究的一个突出“事件”,故而给予了大篇幅的具体介绍。除此之外,稍前稍后都有颇具分量的论文、论著。以论文而言,令人瞩目的就有秋文(叶秀山)的《中国书法艺术的特点》、金开诚的《中国书法的艺术特征》、尹旭的《试论书法美》、李泽厚的《略论书法》、章祖安的《模糊・虚无・无限书法美之领悟》、陈振濂的《线条构筑的形式兼论书法艺术创造与汉字的关系》和《线条运动的形式论书法艺术的时间特征》、邱振中的《运动与情感》、宁润生的《论书法艺术的优势和欣赏层面》、毛万宝的《论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构成》、韩玉涛的《书法是写意的哲学艺术》、金学智的《书法多本质性探讨与历史流程描述书艺本质论上篇》和《形式・符号・主体书艺本质论下篇》、白鹤的《书法美学方法论批判》、安旗的《书法艺术特点新探》和宋民的《书法是人类抽象审美情感之表现》等;至于书法美学方面的重要论著,则有金学智的《书法美学谈》、叶秀山的《书法美学引论》、邱振中的《书法美学引论》、陈方既的《书法艺术论》和《中国书法精神》、周俊杰的《书法美探奥论书法欣赏》、天白(尹旭)的《书法美》和《书法线条美的发现》、陈振濂的《书法美学》等。由于篇幅限制,笔者无法也无意将这些论文、论著的观点及其学术价值加以一一叙述,但“列目”本身亦可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认定与评价。

在整个20世纪,书法美学的崛起都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20至60年代,书法美学从“无”到“有”,新学科的雏形初步确立;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书法美学从“小”到“大”,涌现出一大批系统而丰硕的成果;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书法美学转入沉潜期,继续向纵深处掘进,终于成为一块耀眼的“人文学科的新大陆”。而今,已步入21世纪,回顾20世纪特别是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书法美学研究,我们感到分外激动、分外自豪,同时也感到一种责任,这就是应该给它们以实事求是的学术评价。

由于受乾嘉以来学术传统以及当代欧美艺术研究风气的影响,目前国内相当部分书法学者只注重个案研究,除史料钩沉、碑帖考据、书家介绍与技法探讨外,概无兴趣,且竭力贬低书法美学研究,认为书法美学研究是一门“空疏”的学问,华而不实,无须投入过多人力物力。但在我们看来,书法美学却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而且,这种意义已不局限于书论界或书法界,还极其明显地展现于更加广阔的学术界或文化界。

首先,书法美学开拓了书法研究的新空间。

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我国的书法研究只有技法探讨、史料积累与零星书法美学思想闪现,却没有什么“书法美学”。书法美学由西方现代学术思想催生,带有明显的现代学科性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新生儿。它于20年代出现,使人们从单一治史、琐碎探讨技法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关注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的理由,以及书法这门艺术的本质构成、形式要素、美感特征、审美范畴与文化内涵等,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书法理论研究的空间。不仅如此,书法美学思辨方法的巨大优势,还可同时作用于书法技法探讨与书法史的研究,帮助人们把握一些技法要素的审美规定(如“中锋”技法就与“中庸”美学思想分不开),确立新史观,注重发掘历史表象背后的衍变规律。

其次,书法美学转变了人们的书法观念。

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的书法观念基本上都还停留于古典阶段,那就是把书法仅仅作为一种修养、一种实用,至于审美追求,虽非可有可无,但居于“次要”地位却毋庸置疑。20至60年代初兴起的书法美学对此尚无明显之冲击,但自70年代末再度兴起的书法美学,却以强劲之势扭转了人们的古典书法观念。从此,书法在人们的心目中,便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审美成了最正当的追求。在创作方面,开始强化主体性格,极力表现自我,突出形式要素,讲究展厅效应 ,四平八稳让位于率性达意,温文尔雅让位于动荡狂怪;在欣赏一端,不再把“读文”放在首位,而将注意力集中于书家所“意造”的线条美、“塑造”的结体美与“营造”的布白美,以及包括钤印、装裱式样等在内的整体美、意境美。

再次,书法美学促进了书法创作的多样化发展。

清代前期以前的书法创作以帖学为正统,中期以后加了个碑学,至20世纪70年代末仍然是非碑即帖或碑帖结合,好像除了碑、帖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取法的对象。然而,80年代初书法美学讨论的深入人心,却使人们认识到,书法的主旨在于展示精神世界,要有个性、有创造,不能老是停留于师法秦篆汉隶、钟繇“二王”、欧虞褚薛、旭素颜柳、北宋四家、松雪顽伯……否则,就会令人生厌。于是,书法大众便自觉地将目光转向那些不为人们熟知的敦煌写经、西域残纸、秦汉魏晋简帛、断砖破瓦、无名墓志、二流书家,导致章草风、《书谱》风与手札风等轮番上演、流行。同时,也间接引发了各种现代派的书法探索。由此可见,这场书法美学讨论的前导作用是相当大的,它给书法创作带来了多样化发展之机遇。

篇(8)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的模糊性是指语词或者是意象所表达的对象可能有多个意义,语言的模糊性使语言摆脱了手段、工具的附属地位,确立了语言在文学中的主体地位。模糊语言是作者利用语义的不确定性和接受者理解的灵活性而精心创造出的一种具有不定性、概览性、非量化等特征的艺术言语。模糊语言是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具有形象性、情感性、生动性、含蓄性和艺术性等特点。通过模糊语言的运用可以创造一种含蓄、悠远、空白的美,给作品增添言有尽而意未穷的艺术魅力并且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模糊语言含蓄、隽永、意味深长,是构建文学作品美学意义的重要手段。

由于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张爱玲对汉语言文字的韵味有着无比的热爱,在她的众多作品中,都是自然自觉地在语言的运用及句式的选择搭配上,讲究语言与文学意境的吻合性,注重声律节奏的音乐性、审美性,体现了文学语言的独特魅力。尤其是她的散文,集中表现了世俗生活、作者的审美经验、冷暖自知的爱情和忧郁感伤的童年。其作品风格苍凉,语言运用十分精致和讲究,往往能让读者从中品味出人生的酸甜苦辣,感慨世事苍凉,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苍凉的美丽和浓浓的哲理意味。如在有名的散文《爱》中,张爱玲巧妙地运用了一种似是而非的文学语言,以一种执着的现实精神将人生的孤独感以及爱情的苍凉浓郁地渗透到作品中去,让读者在寻常的人生中品味无常的滋味。她的语言富于创造性论文格式范文,擅于将含蓄、悠远富有哲理的味道融进其作品中来。本文试图以《爱》为切入点,从散文语言的似是而非、含蓄隽永来分析模糊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功用,从而探讨模糊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独特美学意蕴。

1. 意象的含蓄美

审美主体在创作文学作品的时候,常常运用自己独特的悟性和知性将由外界得来的感知表象转化成语言文字,并且诉诸于纸上。独特的审美习惯和人生阅历,使主体在创作的时候往往会可以选择那些富有多种意味的语言,这种语言便是主体用来表达自己内心意象的最好的工具。意象也是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因此,作为审美主体的语言表达者,在将意象对象化的过程中难免要遇到“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客观对象的无限性,语

言的有限性已显得无力承担起“显象”的任务。但模糊言语能有效地弥补这一不足。

陈原在其《社会语言学》中是这样释的:“如果按照形式逻辑来看模糊语言,

模糊语言是同精确语言相对立的。”[1] 沈卢旭先生则认为:“模糊语言是指在意义上不明确,在表述形态上不清晰,内涵伸缩性大,解释或理解可变性大的这一类社会交际使用的语言”[2]。《辞海》中则说,“指表达模糊概念的语言”。从这些解释中,我们可以知道,模糊语言是指所表达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难以明确规定且隐含多种判断的语言。模糊言语不仅能最大可能曲传出言语表达者内在的深邃和难以言传的意象,而且能以最简洁的言语负载起最丰富的信息,从而使言语接受者能最大程度地与言语表达者内心的意象相符合,从而传达出作者的真正意图。

张爱玲常常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意象常常是含蓄而令人浮想联翩的,借着这意象,不同的读者能接收到不同的信息,但这些不同的信息都在最大程度上与表达者内心的意象向符合,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明白作者张爱玲向我们传递出的意义。

散文《爱》的意象并不丰富,甚至是重复着同一个意象。就是这简简单单的意象,却给读者展现了一幅含蓄幽美的少女爱情画卷。张爱玲两次提到相遇场面中的“春风”、“桃树”绝妙地传达了模糊语言含蓄的美学意蕴,作为意象的“春风”、“桃树”也是两度重复。“春风”、“桃树”是一种轻巧、含蓄的感觉。风吹桃花落,更体现了人生的无常。在中国文学里,常常以桃花、春风的意象之美来隐喻女孩子。《诗经》云:“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之归,宜其室家。”桃树开花在春风里,女孩好梦在青春时,与桃花相映红的女孩,在花样的年华里,怎能没有“于归,宜其家室”的幽思?含蓄又隐喻的诗性本质论文格式范文,丰富、扩大、深化了文本的诗意内涵。春风是暖的,桃花是美的,梦是甜的,青春是嫩的,意象的含蓄之美织出了一袭色彩鲜明、光泽柔美、质地纯良的华美的袍。借着“春风”、“桃树”轻柔的外衣,少女含蓄地表达了对初恋既渴望又害怕的心理。只见她“穿着月白的衫子”,“手扶着桃树”,“立在自家后门口”,显然她在等候年青人的出现。年青人果然也从自家门口出来走近她,轻声对她说:“噢,你也在这里吗?”然后他俩相视无语,“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从年青人方面看,他也是特意过来与姑娘见面并打招呼的。正是因为两颗年青的心在默默无语中相许已久,才有这一次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的一次见面。所以这个夜晚的相见,可以看作是姑娘和年青人之间心照不宣、默许默契的一次“约会”;是两颗年青的心碰撞而生出爱情火花的人生一瞬。张爱玲总是善于用这种看似朴实实则用心选择的语言来表现人物内心丰富的情感。只是用一句“你也在这里吗?”就将初恋时刻羞涩而又渴望爱情的心理表现出来。这种意象的含蓄是文学语言模糊性的一个重要特点。

文学作品的美,主要的是通过意象的含蓄美来反映的。含蓄是文学艺术的重要特征。而文学语言的模糊性可以使意象更具有丰富性、变化性,从而激发读者的想象,使意象产生含蓄美的审美效果。模糊语言所以有助于表现意象的含蓄美,是因为美感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由感受,是作者的审美想象、审美感受共同作用的产物。文学语言的模糊性给读者营造了一个含蓄的氛围,造成从意象到读者之间的一块空白,这是一个读者自由想象、自由感受的空间。读者可以在情感、想象、感知的共同作用下,在阅读中感受艺术形象的含蓄蕴藉之美。

2. 意境的悠远美

意境是一种艺术境界,它是文学作品,尤其是抒情性作品的本质特征。有意境的作品是使人读后产生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乐感。文学语言中模糊语言的巧妙运用就具有创造这样一种缥缈朦胧的意境美的再造功能,它能使读者在空灵飘逸、似有若无中感受到作品意境的悠远美。因为模糊语言所构造出的审美情趣是处于朦胧之中的,读者在接受文学语言的模糊性的同时,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融入一个多元的、复杂的、神妙的语言张力网中,再通过自身的才智和能力的想象和重构,与作品产生思想感情上的共鸣,完成对作品的审美活动。散文中的情景交融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境界即意境的创设更是离不开模糊语言。模糊语言创设意境,强化美学张力文学语言的美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模糊语言来表达的。模糊语言可创设一种意境,以取得意在言外、情在辞外之效。它既强化作品的美学张力,又给读者以美的享受,能创造美的意境,传达诗的意境。

在《爱》中,张爱玲笔下这样简单、平凡的故事其价值永远没有结束的时候。作者以女主角一生坎坷飘零的悲惨人生作为对照与衬托,强调这件往事对于她毕生的人生意义与全部价值之后论文格式范文,并未完成她最后的构思,而结尾才是这篇作品最为精妙的一笔:“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也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作者用重复的“于千万……”这样模糊的语式将人与人相遇的偶然性表现出来,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不仅让人看到等待的艰辛,也让人为这样机缘巧合的安排所感动,此时,只有这种模糊性的语言才能表达出这种短暂又偶然的爱情。而张爱玲,正是运用文学语言意在言外的模糊性,将读者带到文章的悠远的意境之中。这哲理性的感唱,不仅仅是该散文诗意的饱和点同时也是被后人所称赞的绝美之句。作者从空间与时间两个方面,对自己叙说的“爱”的“故事”进行普泛性的思考。以空间而论,你会遇见千千万万个擦肩而过的人,而你想“遇见”的人却属偶然;以时间而论,你会不早不迟刚巧赶上一次属于你的情缘,如此在漫漫人生途中,双方相遇相知,而赴一次“你也在这里吗”的心灵之“约”。显而易见,张爱玲在这里对人生的初恋进行形而上的冥想独语。她认为,人生的初恋是唯一的、又是偶然的;唯其短暂与偶然,常常会因此而失落;唯其偶然的际遇,才会成为一生记忆的珍藏;唯其短暂才会永恒;惟其短暂和苍凉,“爱”才会永恒和美丽。张爱玲的哲理感唱,使这篇散文成为哲理与诗情交融的抒情诗。而令读者为之感动与思索不已的,也正是这最后的画龙点睛之笔。原本再平凡不过的、关于男女夜晚相见的生活细节,经过作者的对照与衬托、抑郁气氛的创造与渲染,尤其经过最后哲理性的触点与升华,《爱》就完全达到诗的凝结与概括的境界,那男女相见的生活细节使人不再感到司空见惯,而被渲染成诗境中抒情写意的主体意象了。作者情不自禁的“触点”“升华”,使读者豁然顿悟,原来这个主体意象及其内涵,被赋予了特殊的、自我抒情的意义而成为“有意味的形式”;即论文格式范文,作者将自己的初恋也融进这一句看似偶然而又必然的“你也在这里吗?”之中。

著名的哲学家康德曾经说:“模糊观念要比清晰观念更有表现力,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是根本无法用准确语言表达所想的东西。”[3]张爱玲巧用语言的模糊性特点描述出来的故事却是使无数读者为之流泪的经典。

3. 意蕴的空白美

意蕴是指在文学作品中蕴含的深层的人生哲理,它是创作主体对于艺术形象或意境的深刻领悟和创作的结果。它突破了作品意象或形象的具体意义,成为一种超越意象或形象意义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心理哲理内涵。文学作品所具有的这种深层的象征意义隐含在作品的深层结构之中,超越了作品所反映的特定的历史内容和作家的具体生活感受,我们在探讨体验它的超越时代和历史的永恒魅力时,常会体味到其中蕴含的那种复杂的说不清的韵味。文学作品得意蕴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朦胧性的特点,是文学创作的最高境界。意蕴的丰富需要作家在创作过程中熟练的使用语言。从美学角度来看,潜在信息蕴涵得越丰富美学信息量就越大。内涵如此丰富的美只能用模糊的语言表达出来,因为概念外延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与伸缩性。这种“不确定性”和“空白”意义最能创造意蕴的空白美。文学创作的终极目的是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过程中产生审美感受,这种文学的审美需要决定了文学语言的模糊性。因此,作家对语言的掌握程度也决定了作品的成功与否。

苏姗·朗格认为:“一旦掌握了操纵符号的本领,他所掌握的知识就大大超出了他全部个人经验的总合。”[4]张爱玲就是这样一个艺术家,她以其驾御语言符号的高超本领,与艺术规律及更广泛的人类情感相拥抱。文中那些素朴得没有任何修饰的语言文字,从语言符号层到字句达配,都没有经过一点剪裁和润色,然而,就是这纯然一派本色的文字使词语的意义范围倍增,使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真的生活,从文中引出审美体验的想象,去填充隐含在文本之外的空白,构成一个与客观经验相适应的艺术客体,从而获得美感与启示。如女孩的外貌,作家只用了一个字“美”,这个模糊却又让人浮想联翩的字,能调动起读者的不同理解与想象。“对门”一词是如此简常,与美、青春、性别联系起来,却又包含着如此丰富的心理情感内涵,为后面的问候场面埋下了情感伏笔。在形象的刻画上,作家对男女两位主人公都没有太多笔墨。我们只知道女孩出身于“小康人家”、“十五六岁”、“生得美”,曾在春天的夜晚,穿着“一件月白的衫子”“手扶着桃树”“立在后门口”。男孩就更为模糊了,仅通过女孩的回忆告诉我们,是一个住在对门的年青人。双方的具体外貌、性格、情趣、品质、家庭背景、人生经历、心理活动都被作家一笔带过,或根本不提。作家用这种模糊的手法淡化人物形象,目的是为了加强情绪氛围,突出这份情感的价值。模糊的语言,却把我们带进美丽而苍凉的爱情之中。相遇只是一刹论文格式范文,相离却是一生。

张爱玲把自己对爱的感受深深的融进了作品之中,“因为慈悲,所以懂得”她摒弃了热烈的男欢女爱,也没有缠绵的海誓山盟,只将一个初露端倪便匆匆结束的故事浓缩成宁静春夜一声平淡的问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细节却抓住了“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把寻常人生的真实本相深藏在个体生命的微末的人生哀乐里面,将至真至美的东西无法永恒、人生天地间不能自主而又无法言说的悲哀不仅表达得深刻,而且高明地以审美的、诗意的哀感去应付、去中和了那种广泛的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苦难。作品中含蓄爱和美,因其没有表达,最终无法表达,无处表达,而蕴结成深厚的情结,触动了世人心中某个角落里皆有的隐痛,剖析出人们真实的世俗化的生存境界。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并最终归结于语言。语言艺术具有形象塑造的间接性、意象性和模糊性,并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和自由性。文学是通过审美的语言,即形象、情感、情节来描述的,这便形成文学审美的模糊性,语言的模糊性是文学语言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点之一。文学语言的这种模糊性使文学作品具有含蓄的意境美、悠远的意境美、空白的意蕴美。张爱玲正是巧妙的运用了文学语言这一模糊性的特点,唤醒了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爱”。

注释:

[1].陈原.《社会语言学》.北京商务印书馆.p285.2000.

[2].沈卢旭.《模糊语言新界说》,《语文学习》.1994.5.

[3].(前苏联)阿尔森·古留加.康德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4].(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p25..1983.

参考文献:

[1].伍铁平.《模糊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

[2].张爱玲.《张看》,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年

篇(9)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艺学学术研究的主导趋向是“向内转”:即向文艺本体规律的转靠与回归。作为“带有整体性的文学动态”(1),标示出文艺创作与理论批评“自生自发”“难以遏制”的内在要求。这一时期的文艺学思考者们发现:传统认识论方法只能对文艺做出某种他律的共性本质的解答,而无法进入文艺内在特质的考察。要想深入文艺之“内”,抓住文艺的自律和“本源”,必须改换一种所谓“自我相关”的本体论方法,摒弃以外在角度、非文学内容规范文学的做法,专注于文艺本然的内在规定性的探寻。

一、文学审美论:他律本质论向自律本体论的转向

文学审美论的开拓与探索为新时期文艺学对“本体”意义的追问提供了价值定向和逻辑前提。它以主体论文艺学的“文学向人回归、向自身回归”的“主体性”思想及康德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的自律论学说为理论依据,将审美规律视为文学艺术活动的最重要的内部规律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和深入的探讨。从审美反映论的主体性强调,到审美体验论的人类学本体论意味的揭示,再到生命论文艺美学对于感性本能及审美形式意义的渲染,文艺学研究实现了由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向。“审美反映论”超越于传统哲学认识论的重要标志在于:心理意识这一重要的审美主体中介的加入。在“审美反映论”看来,“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即由外在现实转换成内在主观的“心理意识”,是艺术内容、艺术形象得以生成的关键。而在这由外而内的转换中,“心理意识”(“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已经根本不同于认识论中的那种近于“镜映”的“认识”。作为一个远比“认识”涵盖面宽广得多的概念,“意识”已经包括了认识之外的各种精神心理因素:诸如主体的人格情感、个性心理、道德情操、非理智欲念等等。所有意识因素都在审美反映过程中参与客体与主体、事物与映象之间的关系,从而繁生出“认识”之外丰富的心理内涵。作为一个审美中介系统,审美意识是一个与艺术家的人格结构相关联,与创作者的感情、想像、感知、认识等活跃的心理因素相关联的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体”。它不同于发生认识论中所谓“图式”、“格局”,只对外来信息进行选择和同化,还要对其产生调节作用,即:使主体感知到的东西经过调整而更适合主体的需要。审美中介系统的调节作用使审美感知中的主体印象发生变异,而与作家希望看到的样子重合。因此审美中介系统常常赋予反映以个性和人格特征。同时,这个审美中介系统又拥有人性的发生学意义,它在特定的文化中孕育,在真实的历史中生成。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实际上是特定的社会文化制约与个体禀赋气质多方合力作用的结果。显然,在“审美反映论”对于审美中介系统丰富内涵的解释中,文艺审美获得了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双重意义,同时艺术本质论朝向艺术本体论转型的迹象也在此初露端倪。

“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是审美文论步入艺术本体论殿堂的又一关节点。如果说“审美反映论”还是在认识论的框架内所进行的对它的“修正”、“改良”和“更新”;那么,“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则力图打破认识论的框定而去展开艺术的本体思考,力图完全摆脱界参照而把目光凝聚于人类本体、艺术本体自身。所谓本体,指事物内部的根本属性及本源,或称终极的存在。所谓本体论也就是对本体进行描述的理论。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区别在于,它是自我相关的,它并不凭借外界的事物尺度来说明自身,而是以自身整体不断发展的存在为依据,去探求其存在的本然处境,追问其生存的终极意义和根基。因此,人类学本体论只能是探向人类自身本然处境,描述人的生存意义及终极价值的理论;而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则将艺术看做人类生存本体自身的诗化,看做人类重要的本体活动形式。显然,“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是从把握人类生存与人类艺术、文艺本体与人类本体的关系入手,将艺术与人类自身的生成及超越联系了起来。在他们看来,人在艺术创造中生成着,又在自身的生成中创造着艺术;同时,艺术还拥有人类生存的超越性质,它试图回答过去、现在、未来的神秘性,向人们显示着存在之谜,将人们引向未来,因而它是理想的世界、是梦境和乌托邦;而艺术作为生存的超越,又是基于人类对自由的追求,对幸福的渴望和在有限中获得无限,于瞬间中获得永恒,达到存在的最高和最高的存在的欲望。显然,在这里艺术审美具有着无可置疑的人类学本体意味,审美既作为人类生存的动因,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目的,既作为人类生存的起点,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终点。而艺术作为一种审美超越活动,不仅是人的存在在符号上的显现,而且成为人类生命活动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希求。于是,人的生存史与人的审美史重合,审美化成为衡量人生意义和人的历史进步程度的惟一标尺。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超越了审美反映论对哲学认识论的基本依赖,站在了认识论之外、并且进一步站在了认识论的否定者排斥者的立场上来探求文艺的审美本体;但他也同时陷入了割断文艺审美同认识的联系、泯灭审美艺术活动同人类生命活动之界限的片面和极端。

审美体验论、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摒弃文艺的认识论本质的追问,而着力探究人类文艺审美与人类生命合一的本体意味,自然将那个人生中令人陶醉的审美体验(生命体验)推到了前台,这就为当代文艺美学由认识论向体验论的过渡提供了有力的逻辑支撑点。而文艺的人类学本体观本身也在此过渡中凝结为一种存在论或生命论的文艺本体观。对于感性的艺术本体地位的张扬凸现了审美体验论的诗化特征。在审美体验论者看来:美不是别的,正是人所生活的感性现实的世界对人的个体自由的肯定,即自然的人化,美作为一种感性的存在得以确认(2)。从“人的自由本质”的探讨入手,审美体验论者还在艺术美的研究领域引入了“感性动力”的范畴,认为审美缘于人类追求自由的一种感性动力,审美活动是感性动力行进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满足感性动力的需要的活动,而这种感性动力实际上就是植根于人的自然基础深处的自然生命力,是人类创造世界和选择进步方向的一种能力。与艺术的感性本位相并生的是个体本位的强调。在“审美体验”中,艺术审美的意义就在于它给予了感性个体以在其他活动中所不曾有过的自主地位,它使每个个体自身期盼着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权利得以实现,而艺术审美正是这种实现的特殊方式。当然,多数的审美体验论者是在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中给予个体以更加显明的地位的。正如西方理论家卢卡契所言,“审美体验是以个体和个人命运的形式来说明人类”(3)。审美体验实际上是为个人的心理体验与人类精神的贯通提供一个媒介体,主体正是从个体的人生境遇出发,通过对对象的形式美的愉悦进入人类精神内宇宙的感悟,去体味人类心灵的深层领域的丰富蕴含,从而使个体得以传达总体,实现对人类生命本体的直观表达。审美体验论的复苏还使得那些召唤着深层人生体验的审美形式获得了足以取代审美内容的品格和价值。审美体验论以对形式魅力的关注取代对本质内容的形而上追问,这明显受到了英国著名视觉艺术理论家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定义的启发,贝尔在1913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提出的“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深得中国当代审美文论家的青睐,贝尔认为,意味就在形式之中,离开了形式而作无边的联想不是意味,用说理的方式传达思想也不是意味。那么究竟“意味”是什么呢?贝尔认为是一种能够唤起我们的审美情感的艺术品中存在的某种性质,“离开它,艺术品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4)。那么艺术品中能够唤起审美情感的是一种什么性质呢?贝尔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只是说它是一种与人的无意识心灵相对应的东西。然而正是这种含糊诱导出了人们对于形式本体的“终极实在”的思考,使人们发现了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的创造性形式的某种内在、先验的联系。审美体验论者正是从这里,从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形式的这种内在的神秘联系出发,在两者的情感生命的交融中去寻求形式美的意味之所在,开始了对艺术形式的独立价值的发掘。审美体验作为一个独立于认识的自主性概念带来了文艺学的“内部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文艺的形式本体论研究也由此发生并逐步蔚成景观。

二、形式本体论:文学的形而上追问

这是一次文论观念的变革,它既不赞成反映论文艺学对客体本位的固守,也不同意表现论文艺学对作家本位的强调,而是以文本为出发点和目的,对作品本位、形式本位、语言本位进行昭示和张扬。在这里,历史的思考和文化的探索被看做让文学心倦意懒不堪承受的重负令人敬而远之,思考的文学变成了文学的思考。文艺作为一种超离现实功利的精神现象,它自身的结构方式和运动规律是什么呢?文学思考者对于文学本体特性的追问,召唤着文学形式本体论的崛起,为文学的艺术形式赋予了自主的意义。在这样一批文论家看来,谈内容本身并不等于谈论艺术,只有在谈论形式的时候,才真正将艺术作品当做了艺术作品,也才是真正地进入了艺术的讨论。所谓“回归自身”就是把艺术当做艺术,平心静气地关注和研究艺术形式。形式本体论是将艺术形式作为超脱于作者意图和读者经验之外的、独立存在的、自主客体进行把握和描述的一种文学观念。这种观念最早出现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派的理论著述当中,后来又为结构主义语言学、符号学、叙事学所强化;而在同时或稍后,在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等学术派别那里,提出了与形式本体论的观念体系不甚相同的文学观念,二者在对文学的基本理解上既有相通之处又发生某些抵牾,于是形式本体论的某些观念受到抵制或者得以松动。现象学的“意向性还原”,在作品本体和读者经验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而阐释学则让文学的本体存在向读者经验大幅度开放,到了接受理论和读者反应批评那里,文艺作品的读者和受众则打破作品本文的束缚而获得自由解放。这样,形式本体的神圣性、纯粹性和绝对的独立自足性开始被打破,文学理论和美学又发生了由“内”向“外”的回转。所以说,形式本体论在西方是相对意义上的,也正是这种相对性潜在地牵制和暗示着中国新时期文艺学学术史上形式本体论的逻辑展开和生存命运。

从“作品本体”到“形式本体”。中国当代文艺学的形式本体论研究是以作品本体论为先导的。它的基本思路是文学研究“回到文学作品本身”。将反映论文艺学的客体本位及表现论文艺学的主体本位转换为作品本位,从而把文学作品看做“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正如陈晓明在他的《理论的赎罪》一文中所言:要确定现论范型,就“应当把逻辑起点”移到“作品本文内部”,就应当承认“本文的语言事实存在就构成了文学作品的本体存在”(5)。作品本体论者深受英美新批评及英伽登、韦勒克等人的理论影响,将艺术作品看做一个与客观世界没有真正联系的具有独立而永恒价值的意向客体。认为作品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传达出了什么,而在于作品的系统本身。于是,他们主张建立独立的文学作品内部研究,对于西方形式主义理论备感亲切。在他们看来,形式主义“为直觉地把握作品寻找到了一条较好的科学表述途径,它比任何批评方法都更加切近作品本身”(6)。由此,作品本体论推出了文学作品的形式结构,并赋予了它本体论意味。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形式本体论试图否弃传统文论的形式与内容的二元论和内容的独断论,而将形式结构视为“有意味的形式”,视为文学区别于其他一切意识形态的关键所在。于是,“形式本身即是内容、形式自身即是目的”成为形式本体论的要旨。随着新时期社会结构的转型及文学内转趋势的出现,那个曾经被受奴役的文学形式,脱离内容的框定获得了独立的意义和本体地位。正如孙津在《形式结构》一文中所言:“形式结构作为人对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的胜利,它在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这双重关系上是一体化的。”(7)形式不再是内容的负载体,它自身就意味着内容。将形式本体论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加以概括的是李劫的《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论意味》一文(8)。这篇文章将新时期文论从对艺术形式的探究引向形式本体论的关注,并为新的理论形态的建构寻找到逻辑起点。文章认为:先锋派小说的出现标记着文学形式本体演化的开始。由此对“写什么”的强调被“怎么写”的自觉追求所取代,文学形式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而具有了本体意味。李劫将语感外化和程序编配作为文学形式本体意味的两大方面予以研究。他认为,文学创作的基本动因之一是作家的语感,语感外化的过程即文学创作的过程。语感外化过程由三个层次构成:文字性语感,文学性语感中的表层语感,文学性语感中的深层语感。作品的深层语感因其隐喻、象征功能而变形和语象化为表层语感的描绘和叙述功能,最终通过显示着作家诗人的语言功底的文字符号感得以外化。语言的深层结构中的这种关系性决定着整个语言系统的意义。同时,程序编配又将语感基因诉诸一个特定的有序系统,使整个作品成为一个有意味的形式结构。于是,文学作品如同人一样自我生成为一个自足体。可见,在李劫这里文学的语言系统不再是表意的媒介,而它自己就是意义和目的本身。文学的存在及其意义是经过“文学语言及其形式结构的创造过程”物化为文学作品的,又经过一系列转换功能才“生发出作品的历史内容、美学内容以及文化心理内容等等”。因此,文学的形式结构及语言是先验的固定的,文学研究只有首先回到形式结构,才能抓住根本。文学语言学在此被转变成为以文学语言的创造生成为对象的文学形式本体研究。

从“形式本体”到“语言本体”。在形式本体论的“怎么写”的研究中,语言的生成与转换始终居于核心的地位,文学形式正是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才拥有了自身的本体意味。因此形式本体论自然趋近于语言本体论。新时期的语言本体论是在西方现代语言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及文化符号学的综合影响下出现的。它们将语言看做先在于人类精神文化生活的结构性存在,认为语言世界与现实世界无涉,作品的语言系统本身自行产生意义。这是一种“语言中心”意识,是一种对“语言神话”的崇拜。当然,它也是出自对语言之于文学的天然创造性的高度自觉。这种意识同西方的联系是明显的。以语言中心取性中心,是西方哲学的语言论转向的题中之意,无论是存在主义的“语言是存在的家”,还是后结构主义对语言和写作本身的回归,在西方都被视为一种历史的进步,而这一切正是新时期文艺学的语言本体论研究得以生成的理论支柱。当然,新时期语言本体论的提出也有其特殊的针对性,即中国传统文论和文学批评对语言的轻慢。人们往往并不认识文学语言本身的价值,而到语言的背后去寻找文学作品的诸如“现实意义”、“时代特征”、“历史深度”等等,正所谓“得意而忘言”。而新时期文论家在得到西方现代语言学的重要启示之后,对这种传统文论形态做出了尖锐的反省和批评,黄子平在《意思和意义》一文中用了一连串生动的比喻,来表达这种语言本体论的自省,他说“文学语言不是用来捞鱼的网,逮兔子的夹,它自身便是鱼和兔子。文学语言不是‘意义’的衣服,它是‘意义’的皮肤连着血肉和骨骼。文学语言不是‘意义’歇息打尖的客栈而是‘意思’安居乐业生儿育女的家园。文学语言不是把你摆渡到‘意义’的对岸去的桥和船,它自身就既是河又是岸”(9)。于是,人们不能再对语言这个“自主的具体的实体”及它对于文学世界建构的本体意义熟视无睹了。于是,人们认定:“意义其实是被语言创造出来的。”因而提出了“语言是诗的生命”、“诗到语言为止”的口号。李洁非、张陵的《“再现真实”: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更加鲜明地表达了这种语言形式的本体论观念(10),对传统文艺学的“再现真实”的可能性提出了追问和质疑。他们否弃了传统理论话语的语言“工具论”,强调“语言世界”的独立性及对文学的创生性,从而将语言奉为诗及文学的生命。在他们的语言本体观看来,“语言事实”并非自然事实,它自我创生,以自己的方式“行动”着,规定着个体思维的形式和范围。因而,语言与实在不可能完全“同构”,文学世界的真实即是“语言世界”的真实、表述的真实,“以‘模仿自然’为目的的再现型艺术终究只是一种幻想”。在这里,结构主义语言学及符号学对传统的历史语言学的反拨表现得尤为强烈。索绪尔的语言独立自足及实体意义的研究成为其“语言中心”论的重要理论支持,罗兰·巴尔特关于语言的先在性的符号学论述,则为其语言本体论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此,它对“再现真实”传统语言观的反诘是彻底的,对语言的艺术本体的挖掘是深入的。但是,这种语言中心论又往往容易割裂语言的“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导致语言世界与人类的经验世界、意义世界的分离。因而那个真正的独立自足的“语言世界”的真实性是应当打些折扣的。

语言本体论从现代语言学那里得到启示,把文学作品视为自足的语言符号体系。语言符号不仅成为文学的深刻动因,而且被视为文学的最直接的目的。然而从整体上看,对语言的自主性的强调仍然没有超离内容、形式的二元思维方式的支配,而只是对文学“内部”语言形式研究强调的一种极端形态而已。在“语言本体论”中蕴藏着的仍然是走出“外部研究”进入“内部研究”的努力,语言本体论者所做的仍然是以一种独断论取代另一种独断论。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以至于90年代,学界对这种独断论的弊病逐渐有所反思,并力图加以纠正。例如青年学者王一川90年代初开始倡导的“修辞论”研究,就通过对“修辞”的特殊的界定表现出了这种努力。在《修辞论美学》中,王一川阐述了这样一种思想:以往的认识论美学“往往为着内容而牺牲形式,为着思想而丢弃语言”;语言论美学“在执着于形式、语言或模型方面时,易于遗忘更根本的、为认识论美学所擅长的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又往往忽视语言论美学所惯用的模型化或系统化立场。于是他提倡将三者融合,使三股压力形成一股更大的合力:“要求把认识论美学的内容分析和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的个体体验崇尚、语言论美学的语言中心立场和模型化主张这三者综合起来,相互倚重和补缺,以便建立一种新的美学。这实际上就是要达到修辞论境界:任何艺术都可以视为话语,而话语与文化语境具有互赖关系,这种互赖关系又受制于更根本的历史。显然,上述三种美学的困境及摆脱这种困境的压力,导致了修辞论转向。”(11)显而易见,王一川的“修辞论美学”是要力图避免单纯的语言本体论研究或单纯的认识论和社会学研究的弊病,走向一种综合。

三、解构文论:文艺学本体论的颠覆

从结构主义的形式本体意义追求到解构主义的拆解中心、消解意义,从形式本体论的语言崇拜到解构文论的语言游戏,其间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之间却承载着人文心理及历史语境的重大变迁和复杂关联。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国文论家所身处其中的历史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酝酿和开始启动,人们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强烈冲击。市场经济的历史浪潮在中国大地上的层层推进,“商品”法则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强有力渗入,一方面萌发了许多与新的现实相适应的新的观念、理想、道德、情感和价值欲求;另一方面也破坏和割裂了原本和谐统一的理想主义的文化图景。某些旧的“规范”将破未破,某些新的“规范”将立未立,新旧交替混杂。在这大变动、大转型的历史氛围中,人们(包括思想文化界的人们)对于物质的欲望和追求以迅疾之势拆解着人道主义的权威性话语以及此前的以“人”(“主体性”)为中心的价值法则。正如一位青年批评家所看到的:“当代现实当然是由于突然间兴起的商品经济的冲击而激发了内在的矛盾,引起了价值观念的混乱。新时期文学一直怀着热情去追求人道主义的信念、追求人的价值和尊严,却受到了现实的价值尺度的无情嘲弄。知识分子对自我生存状态的怀疑,必然导致对生存信念和超越性终极价值的怀疑。而当代的怀疑主义是致命的,因为它植根于每时每刻的生存事实。当代现实的短期效应,急功近利,毫无疑问对所谓的终极性价值嗤之以鼻。”(12)

于是,近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才在西方兴起、60~70年代才渐次传播开来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由于历史的巧合和相似,竟在80~90年代的中国部分人群、特别是部分青年知识分子中找到了虽不“理想”、但相当“热情”的接受群体。某些敏感的中国理论家因而产生了强烈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话语欲望。一些批评家和理论家在那个消解意义、颠覆中心的解构主义理论当中,找到了自己对这个新的世界图景的相近似的体验和感悟。于是,“后”学(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即解构主义)在思想文化的某些领域兴起并活跃起来。后现代主义的最重要、最显著的核心思想和理论表现就是解构主义,即拆解“中心”、颠覆“在场”、削平“深度”、反“元话语”、反“元叙事”、反“体系性”⋯⋯因此可以说,“后现代主义”即“解构主义”对包括形式本体论在内的所有“中心主义”和“意义”追求的颠覆是剧烈的、带根本性的。

从理论特征来看,解构主义为中国当代文论所提供的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和阐释方式。正如王宁所言: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没有提出知识和真理的要求,因而它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13)。作为一种解构式本文策略,它要求于作者的是在其本文中如何实施对自己所言喻的东西的颠覆;作为一种解构式阅读方式,它要求于读者的是如何发现本文中的盲点,如何对本文中的稳定的秩序、封闭的系统、终极的意义实施瓦解。解构主义对于作者自我言说的颠覆与瓦解,以及读者的旨在摧毁本文之确定性的解构式阅读方式,特别是其中解构式阅读方式作为本文可读性瓦解以及读者创造力之解放,尤其得到了中国理论家的重视和关注。他们发现,解构式阅读不再是一种符号的解码活动和能指与所指的表述关系的呈示,而是对本文在“痕迹”和“差异”活动中变得捉摸不定的符号衍生和意义转换。它强调本文的不稳定性和互文性,认为阅读是一种意义的无限补充、替换、撒播和误读(当然,这种相对主义的阅读模式又是导源于本文的能动性生产,因此最终还是无法摆脱本文的牵制而完全随心所欲)。有的学者认真分析了解构策略的三个步骤:首先,面对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的稳定自足系统,揭示其不和谐性;而后实施消解的第一步:颠倒,即原有等级,取缔原核心的主导地位;最后是寻求一种不稳定的漂移状态,使新等级无法建立(14)。这种解构策略摧毁了在丰富的本文中再建中心和追求意义的可能性,使本文在符号的不断衍生、意义的不断转换中变得捉摸不定,天经地义地拒绝理解和阅读,而导致误解和误读。在解构文论的阅读策略中,“文本和作者已经变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作案高手,而读者只有从蛛丝马迹中重读出各种相互抵触的意义,才不至于沦为受害者”(15)。同时这些纷杂的歧义和差异,也赋予了批评家极大的精神自由,使他们超越本文,从“能指的游戏”中获得无穷的造语。新时期中国文论家也正是作为这种解构式本文策略和阅读方式的传播和实践者,一方面检点着解构文论的相对主义立场,一方面试图从中找到一条走出文学“载道”的沉重传统的超越之途。

然而,从理论的创造、生成及深化角度看,解构文论在中国学界所得到的实质性拓展并不令人乐观。新时期文论家对于解构策略的研究是与解构批评的理论操作相伴相生的。他在后新潮小说中找到其理论的“实验场”:包括从后新潮小说的“平面化”、“浅表性”读出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及瓦解结构主义形式本体论的“有意味形式”;从后新潮的“叙述圈套”中读出世界统一性的颠覆,即打破结构主义的形式完整性及意义体系;从语言游戏中体验主体及意义的失落,即在消解语符的意义同时,取缔形式结构的人生隐喻功能。这其间,理论观点的复述往往代替了自己的创见,肯定性的介绍与阐释往往淹没了理智而审慎的批判与吸纳融合,这必然使得理论的拓进力度显示不足。当然,解构文论作为中国当代文论的一股新的带有“异己”意味的力量,在一定时间里给新时期文艺学研究带来了某些生机和活力。尤其是它对于传统的文学法则的冲击,使人们获得了对于文学的异质多样性的认识。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则逐渐成为某些中国理论家面对日益破碎的文化语境思考和解决自己文明的新问题的理论参照。然而解构文论的文化再造力的缺失也带来了中国当代文学者终极使命的消解,正如一位资深学者所说:“后现代的反文化一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家哲学合谋,一方面它会使西方最先进的思潮成为中国传统思想复苏的传声筒;另一方面,则会延误文化转型,价值重建等现代人文学者的终极使命,具有很强的破坏性,逻辑上的解构就会成为文化上的破坏。”(16)解构文论的反文化特征使之颠覆所有价值体系,又不再导向新的价值的确立;它与人类的所有精神成果实行诀别,而不去承担再造历史的重任;它不仅否决了人生的深度和意义,而且否决了对意义和深度的追求本身。因此,解构文论完全消除了理论发展的原创意向,它无法完成“破”中有“立”的理论革新任务,因而也无力引导中国当代文论走向未来。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市场经济下多元文化态势对于意识形态整合性的拆解,新启蒙话语失效后所谓“人文精神的失落”和理想的“沦丧”,以及价值相对主义的离散状态,为文艺本体论的建构与解构文论的生成,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心理准备。中国文论的建构与解构的双向运动,也只有在那个“众声喧哗”、“杂语共生”的多元文化背景之上才获得了生长繁衍的可能。

注释:

(1)鲁枢元:《论新时期文学的“向内转”》,《文艺报》,1986年10月8日。

(2)李泽厚:《美学四讲》,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6、53页。

(3)卢卡契:《审美特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48页。

(4)克莱夫·贝尔:《艺术》,中国文艺联合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页。

(5)陈晓明:《理论的赎罪》,《文学研究参考》1988年第7期。

(6)孙歌:《文学批评的立足点》,《文艺争鸣》1987年第1期。

(7)孙津:《形式结构》,《当代文艺探索》1986年第4期。

(8)李劫:《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意味》,《上海文学》1987年第3期。

(9)黄子平:《意义和意思》,《小说文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1页。

(10)李洁非、张陵:《“再现真实”: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寻找的时代》,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4页。

(11)王一川:《修辞论美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8~79页。

(12)陈晓明:《冒险的迁徙:后新潮小说的叙事转换》,《艺术广角》1990年第3期。

篇(10)

要研究翻译,必须明白“翻译是什么”。传统理论认为,翻译学是一种封闭型的学科,形成这种翻译观的主要原因是历史的局限性。其实,翻译学并不是封闭型的,而是一门开放型的、综合性很强的学科。钱钟书先生是在翻译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突出成就的大家。在他的《管锥编》里,我们可以看到他关于“翻译”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即“把一国文字转变为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雨果说:“翻译如以宽颈瓶中水灌注狭颈瓶中,傍倾而流失者必多。”叔本华说:“翻译如以此种乐器演奏原为他种乐器所谱之曲调。”伏尔泰说:“倘欲从译本中识原作面目,犹欲从版刻复制中睹原画色彩。”傅雷从翻译的效果角度来论翻译,认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这些比喻或从某一个侧面道出了翻译的性质,但要作为翻译的较为准确且全面的定义,皆不能胜任。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翻译都是一项极其古老的活动。但是,尽管人们一直从事这项活动,翻译理论的发展却远远没有跟上实践的需要。有学者说翻译是“一个被理论研究长期忽视的领域”,意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在中国,根据陈福康的考证与研究,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鲜有关于翻译的议论。他只在孔子的议论中找到两处文字是有关翻译的,且反映了孔子对其的轻视态度。中国的译论史一般都从三国时代说起。今存最早带有佛经翻译理论性质的文章说明中国宗教经书的译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玄奘提出“五不翻”,主要是有关宗教翻译。至明清之际,学者开始突破宗教领域,出现了大译论家,如严复等,讨论的问题开始涉及翻译的文体、语言、译名问题等。民国时期是我国译学理论取得较大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文学大家,如周氏兄弟、等,往往也是翻译名家,他们大多对翻译理论作出了贡献。中国当代翻译理论史,可以按“”前后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取得了初步繁荣,20世纪70年代后期又重新起步,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的译界正式提出了要建立一门“翻译学”的问题。

现代翻译理论研究工作者已突破了传统的理论命题和方法论,在翻译的实质、原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诸多方面进行了探讨。谭载喜在这方面发表了较多的见解。他在1987年《中国翻译》第三期发表了《必须建立翻译学》,又在1988年《外国语》第三期发表了《试论翻译学》。在这一时期发行的学术刊物、出版的学术专著及开展的学术会议规模是空前的。但实际情况是,翻译学作为一门学科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而且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甚至有学者对建立“翻译学”持否定态度,劳陇先生就发表过题为《丢掉幻想联系实际――揭破“翻译”(科)学的迷梦》的论文。对建立翻译学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翻译学就是系统地研究双语转换规律,通过描述翻译过程,总结出一定的原则、理论与模式,以解释和预测一切在翻译范畴之内的现象,从而构建一套宏观结构框架加微观操作原则的翻译理论体系。而持“翻译学是迷梦”这一观点的人认为:在翻译这一语言符号系统的转换活动中,由于各种不同语言符号系统之间找不到共同的规律,两语之间的转换无法实现对等,因而无转换规律可循,翻译只是将原语思想转化为译语思想的思想转换过程,这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人的创造性思维及主体调节机制,因而翻译不受客观规律支配,便不能成为科学。那么,翻译既已不是科学,那是不是艺术呢?又或者走折中的路,称之为“艺术与科学的统一”?在《“翻译活动是艺术还是科学?”》一文中,劳陇明确表示他是反对这种提法的。他认为:“在现阶段,翻译实践是艺术,不是科学,也不是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人们对翻译的争持不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澄清概念。早在《试论翻译学》中谭载喜就提出了必须区分“翻译学”和“翻译”两个概念,他说:“翻译不是科学,翻译学才是科学。”王克非在《关于翻译本质的认识》一文中用“翻译研究”代替了“翻译学”这个较有争议的说法,但仍强调了澄清概念的必要性。他的这一段议论令人较为信服,引说如下:“事物现象和本身不是科学,对其进行的观察和认识才是科学,任何事物都有其运动的条件和规律,这些条件和规律本身也不是科学,揭示和解释这些条件和规律才是科学。人说话,即人的言语活动,是对语言的运用,而任何语言都有其语音、句法、逻辑等规则,对语言的运用要遵循这些规则,但这不是科学,只有研究语言的各种结构、规则的工作才是科学,这也是语言(language)和语言学(linguistics)的区别。”他说:“必须严格区分翻译与翻译研究。翻译(translating)指的是翻译行为或过程,翻译研究则是探讨翻译行为或过程的种种问题。”看来人们争论的实质是“翻译”。那么翻译是什么呢?

“翻译”一词在现代汉语里面含义丰富,可指翻译活动的主体,即翻译者,也可指翻译的活动过程,还可以指翻译活动的结果,即译文。翻译者和译文容易理解,难以定义的是翻译活动,即在本质上它是怎样性质的活动:翻译不是个人的活动,而是一种社会交际形式,翻译有其社会功能。在周代,负责南方各地的翻译称为“象胥”,负责北方的翻译称为“译”。孔颖达对“译”的肯定注解是:“译,陈也,谓陈说外内之言。”贾公彦的解释是:“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钱钟书先生在论述“林纾的翻译”时有这么一段话:“汉代文字学者许慎有一节关于翻译的训诂,义蕴颇为丰富。”可见在词源意义上说,翻译本质上是语言问题。翻译活动本身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高玉在《翻译本质“二层次”论》中认为:“中国古代翻译思想的深层基础是中国传统的语言工具观,语言只是形式,是实在,即内容的外壳,而形式和内容是可以分离的。”这种观点在中国近代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根据这样一种观点,翻译其实是一种很简单的即“形而下”的技术性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大量介绍和吸收外国的译学研究,尤其是引进了西方的语言学翻译理论,在翻译活动本质问题上有了更深化的认识。“在把翻译从边缘推向中心的历史进程中,语言学家们充当了先锋的角色”。上世纪50年代,非道罗夫、卡特福德、维纳与达尔贝勒内、乔治・木南等从语言学的角度对翻译学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翻译其实就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从中可以看出,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翻译的语言学定义是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翻译的科学性比它的艺术性要强一些。这自然又受到质疑。如中国的许衍冲、王佐良等都强调翻译的艺术性。翻译,不论是文学翻译还是非文学翻译,确实是有艺术性的成分在其中,但这并不是它的根本属性,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文学翻译的艺术性质很少有人质疑,这是因为文学本身的艺术属性。翻译明显区别于艺术首先在于翻译不是像艺术那样有充分的创造性,所谓带着镣铐的舞蹈并不能算是真正的舞蹈。其次,翻译的出发点和艺术不同。文学作品的主要目的是个人情感和意识的表达,而翻译的目的无疑是借鉴,是化无为有。由全部人类历史上看,较大规模较有计划的翻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介绍新的思想。如果翻译也和文学一样是为了表达个人的情感和意识,那么它就和文学没有区别,因而也就没有必要独立于其外了。至于相同的原作产生不同的译作,那是不足为奇的,不同的读者读出的当然是不同的哈姆雷特,即使他们不去翻译原作也是这种情形。所以,翻译始终是语言的问题,这是它的本质所在。

同中国一样,西方翻译也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一般认为西方最早的翻译理论家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西塞罗。此后,西方翻译理论体系的发展也是由文学翻译和语言学翻译两条线构成的:前一线认为翻译是一种文学技巧,翻译的重点是进行再创作;后一线则从语言的使用技巧上谈论翻译,认为翻译旨在产生一种与原文语义对等的译文。谭载喜认为从发展的趋势看,语言学翻译理论是占据现代翻译理论研究的主导地位的。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上兴起译学研究,不少学者纷纷对50年代以后的翻译理论研究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主要成果有加拿大的罗贝尔・拉罗兹和英国的埃德温・根茨勒分别于1989年和1993年发表的同名著作《当代翻译理论》。书中把当代国际上的译学流派分成五个,分别是美国翻译培训班派(The North American Translation Workshop)、翻译科学派(The “Science”of Translation)、翻译学派(Early Translation Studies)、多元体系说(Polysystem Theory)和结构主义(Deconstruction)。中国香港的陈德鸿与张南峰在共同编著的《西方翻译理论精选》的绪论中指出:“西方的翻译理论,除了语言学派和传统的语文学派之外,还有近一二十年才兴起的翻译研究学派,以及结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学派……透过那些被冠以各种名称的翻译思想或观点,我们不难看到相同的一点,那就是借助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对翻译进行研究。”

诚然,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对翻译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样,开始也许是经验体会式的片面的了解,但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翻译研究者的集思广益,翻译的本质必定会越来越明晰。目前,又一次翻译出现了,这是全球信息时代来临的结果。在人类高奏的和平发展的大乐章里,翻译无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旋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大进军里,翻译必然是一支活跃的先头部队。

参考文献:

[1]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商务印书馆,2000.

[3]许钧.翻译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4]雷海宗.由翻译史看翻译理论与翻译方法.罗新璋编.翻译论集.第二辑.

[5]王克非.关于翻译本质的认识.外语与外语教学,1997,(4).

篇(11)

中国古典美学具有朴素的主体间性特征,儒家有“天人感应”学说、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观点,道家直接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其思想内涵与西方现代主体间性理论遥相呼应。苏轼是宋代学者型文人的代表,在思想上,融贯儒释道三家精华,形成独特的文学观点和美学思想,在诗书文画方面都有巨大的成就。对于他的美学思想,虽然没有专门著述,但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却时时可见,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突出代表。在对传统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哲学的反思下,现代西方哲学、美学逐渐向主体间性过渡。主体间性打破了二元论哲学的桎梏,主张将世界纳入主体范畴。在主体间的存在中,世界不再是被主体征服的客体,而是另一个自我,两者是平等和谐的关系。审美主体间性理论则强调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世界的平等,反对传统的主体与客体割裂的二元论,通过了审美体验、审美同情和审美理解等现象学的阐释表达了对物我合一的本体论境界的诉求。主体间性理论由西方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入我国,金元浦先生在《文学解释学》中较早地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文学理论中,此书可称得上是我国介绍主体间性理论的开山之作。当代学者杨春时教授则创造性地针对主体间性所针对的三个领域进行了划分以及阐释。

近年有陈士部先生撰写了《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一文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阐释中国古典艺术的特质,很具有启发性。以上是针对主体间性较为宏观的研究。而从微观上看,许多研究者也开始运用主体间性理论分析具体的文艺理论著作或者理论家,如孙琳的《论文心雕龙的主体间性》,洪世林的《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后者对笔者有较大的启发。苏轼文艺美学融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精华,具有中国古典美学的典型特征,本文试图从本体论层面上的主体间性美学出发,对苏轼的文艺美学进行阐释与反思。对于审美活动中的主体,苏轼没有直接提出过相关表述。但是其丰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创作却使他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并通过其文学创作表现出来。他曾写过有关道教丹诀的《大还丹诀》一文,苏轼写作此文虽在于讲述道教炼丹之秘诀,但道教内丹理论与两宋道学有着密切联系,苏轼的哲学美学思想受其影响很大,甚至许多观点都根源于此。其本意是在构想一种内丹生成的过程,即“性灵”与“六华”生成人,再不断汲取天地“六华”养成内丹。但以美学的视角来看,这段话可以说是苏轼对于审美思想的总括,包含着苏轼对于美的感悟。首先苏轼提到形器之外的“英华”即其概括为“六华”者,实际上就是世界万物“美”的具体表现。在苏轼《赤壁赋》中曾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成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造物者之美,赋文中之略举“声”、“色”,而在《大还丹诀》中更加丰富,演变为“声”、“色”、“光”、“味”、“力”、“膏”等六华。在苏轼的美学观念中,他不只把世界局限为个人审美的对象和客体,而是强调世界在与个人的交流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与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下文中,苏轼进一步提出审美过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存在,所谓“此了然常知者与是六华者盖合而生我矣”。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六华”无疑是世界万物美的表现,而“了然常知者”可视作审美判断力,只有在世界与个人的审美交流即“与吾接”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性与美的表现相融合,审美主体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后文中,苏轼进一步说道:“此了然常知者存乎中,则必与是六华者皆处于此矣”,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交流,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实现了超越个体与社会的本真存在。这也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核心观点。可见在苏轼的文艺美学中,在文学活动中的我与世界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主体间的交流是审美成为可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苏轼文艺美学与主体间性美学的本质论遥相呼应。那么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苏轼的文艺美学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也不是单方面的认识,而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同情,从而相互融合,达到一种身与物化的审美境界。苏轼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有很多,如“人之所以信者,手足耳目也,目知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蓋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居士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以人之耳目和度量权衡设喻,苏轼提出只有自我主体深入艺术对象中,摆脱外界干扰,摈弃个人的主观判断,即“无意无我”,去认知体会,才能获得对艺术对象的审美理解,将其表现得真实可信。

在评论文与可等人的艺术实践时,苏轼将其成功归因于“与物化”、“与物交”,亦是其物化主张的表现。苏轼虽然强调了物我合一、以物观物的审美境界,但同时也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以物观物表现了一种物化的倾向,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对万物的体验与同情,这种审美同情在老庄哲学中发挥到极致。然而经世致用的儒家文化教育使得苏轼难以彻底成为老庄的信徒。他十分关注现实世界,有着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也有着不俗的政绩。然而坎坷多舛的征途令他不得不回到了独善其身的精神世界中。因此在审美过程中,他强调“寓意于物”的非功利态度,以获得审美愉悦和自由,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这个观点出自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在《超然台记》中他也有进一步的阐述:“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苏轼对比了自我主体的两种态度,并指出只有“寓意于物”才能获得审美愉悦,“微物”、“尤物”在这方面没有差别,而“留意于物”则让人难以得到审美愉悦和自由,而是为物奴役。这种论述与现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著作《美学》中关于“非功利性关系”与“功利性关系”的论述有相似之处,黑格尔强调非功利性是审美活动是否成立的标志,苏轼虽没有上升到本体论高度,但谈到非功利性对于审美愉悦的决定性意义。苏轼的文艺美学中既有身与物化的倾向,亦有寓意于物的追求,表面上二者似乎是矛盾的,而事实上二者却是对立统一的。身与物化从对象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对象主体对自我主体的影响;而寓意于物则从自我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自我主体的审美修养和判断,尤其是非功利性的态度。两者出发点不一,但却互相补充,有利于审美主体间的和谐交流。这种和谐的交流在创作论上演绎为“与造物者游”,在创作实践中表现为“随物赋形”。陈士部先生在《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时曾谈到三个方面的内涵,“艺类融合的文本互渗性”是其中之一。孙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审美主体间性特征研究中》进一步阐释为“注重艺类渗透的文本融合性”。两者都指出在抽象思维处于潜隐状态的农耕文化语境中,古代文学理论中的许多范畴具有超越艺类的概括力,古代文人常强调“得意忘言”,而不甚介意文本的艺类归属。不同艺类间的融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主体间性的表现。苏轼文艺美学中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他主张打破艺术形式的束缚,进入一种时空一体的审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