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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最大的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近年来,常因纵容出售假冒侵权产品、帮助侵权行为等而受到指控。网络交易平台为世界各地的买卖双方提供了交易平台,极大便利了交易;然由于通过交易平台销售商品的卖家数量庞大,平台上出售的商品更是数以万计,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对其进行监管极为困难,这就为不法分子销售侵权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此种情况下即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网络卖家存在商标侵权时,为买卖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构成侵权,构成何种侵权,须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一、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构成直接侵权
网络交易平台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商,业务覆盖范围是专业BBS消费购物类,即提供电子公告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之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其一,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网络交易平台仅为用户信息提供技术服务,以便于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其自身并不作为买家或卖家的身份参与买卖行为本身。网络交易平台并未实施《商标法》中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侵权产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等直接侵权行为,因此不构成商标直接侵权行为。
其二,网络交易平台定期举行推广活动,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①。虽然在我国还未有当事人就此提起相关诉讼,但在欧美等国家已经开始就此问题进行激烈争论②,笔者试图厘清网络交易平台在推广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以期为今后司法实践提供一定帮助。
《数字经济中的信任法》作为法国国内执行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的法律,将网站管理员进行了分类,一种为网站编辑,一种为网站空间提供者。网站编辑指向公众呈现和传播其所选择、整理和/或控制的信息的人或组织。网站空间提供者指为第三方的信息提供存储空间而并不参与信息的人或组织。对于网站上的非法信息网站编辑要负全部责任,网站空间提供者通常不负对网站信息进行调查审核的义务,而只在没有及时过滤已知的非法信息时才承担责任。[1]据此,在法国L’Oreal诉eBay案中,法庭认为eBay为提供存储空间的居间人,其通过网络技术工具实现买卖双方的沟通与交易,虽然其促进推广活动,并从中收取一定佣金,但其并未参与买卖的事实并未改变,因此只有在其明知存在侵权行为而拒绝采取纠正措施时,eBay才须承担责任。[2]
而法国Louis Vuitton案中③法院则把eBay排除在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第14条的免责范围之外④,理由是eBay除了提供存储服务外还提供名为“销售经理”的服务,一种专为推销产品和提高销量而设的功能,以增加其佣金收入,据此判断其对其网站上所销售的侵权产品有所控制。
从目前欧洲的实践可见,对网络交易平台法律地位的定性不同,裁判结果也将截然不同,因此欧洲司法界呼吁欧洲法院应厘清欧盟《电子商务指令》14条的适用范围,以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之法律地位。
在我国,对于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推广活动并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如何定性也尚无定论⑤。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推广活动与百度网“竞价排名”之间存在相似之处:其一,二者均为网络服务商;其二,二者均根据一定标准从中收取佣金。因此,笔者认为,可参照对百度网“竞价排名”⑥的认定来对网络服务商进行推广活动并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进行定性。关于“竞价排名”模式的性质,司法案例普遍认为,“竞价排名”本质仍为一种技术手段,即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检索服务,其自身并不提供任何具体信息,因此在无证据证明其有为第三方网站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的主观故意时,百度网不应被认定为直接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⑦而类似于百度网之“竞价排名”,网络交易平台在进行推广活动时,其虽从中收取一定佣金,但究其本质,仍为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交易平台,其并不为买方提供任何产品及产品的具体信息。鉴于此,笔者认为网络交易平台并未直接实施商标侵权行为。
二、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间接侵权
解决网络交易平台未直接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之后,须关注网络交易平台是否违反事前审查义务及事后补救义务,协助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卖家售假,从而间接侵犯商标权利人的专有权利。
(一)商标间接侵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目前,我国立法并未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概念作出明确的概念。现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概念为:没有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即没有实施受知识产权的“直接侵权”,但故意引诱他人实施“直接侵权”,或在明知或应知他人即将或正在实施“直接侵权”时为其提供实质性帮助,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为“直接侵权”准备和扩大其侵权后果的行为。[3]参照上述定义,可将商标间接侵权行为界定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侵害他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但却教唆、引诱或帮助他人实施了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在主观上有诱导或者帮助他人直接侵权的过错。[4]
具体言之,商标间接侵权行为应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第一,存在直接侵权行为。现我国学术界关于间接侵权存在两种学说:从属侵权说和独立侵权说。从属侵权说认为,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没有直接侵权行为就不存在间接侵权行为,两者构成共同侵权。独立侵权说认为,法律中规定或实践中承认间接侵权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权利得到完全的保护,因此,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不应考虑是否有直接侵权行为的目的。在我国司法实践界的主流观点为以从属侵权为原则,以独立侵权为例外。⑧在商标间接侵权中,若不存在直接侵权行为,则间接侵权人无法为其提供诱导或帮助,因此其应从属于直接侵权行为。
第二,间接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在判断间接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时,需要根据个案中直接侵权行为的明显程度、间接侵权人所处的法律地位、实际知晓程度等进行具体分析。一般认为,间接侵权人应当明知或应知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明知”是指当事人主观上实际意识到直接侵权行为必然发生或已经存在;“应知”是指只要当事人已经获得了足以促使合理谨慎者调查潜在侵权行为的信息,那么对经合理调查能够发现的侵权行为,在法律上都视为“知道”。[5]
第三,有诱导或帮助直接侵权的行为。网络侵权中,一般都表现为帮助侵权,即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间接侵权客观上要求有间接侵害行为实际发生,如仅有实施的意图或尚处于准备阶段,则不存在侵权行为。同时,笔者认为,在判断是否存在诱导或帮助直接侵权行为时,须关注行为人的法定或约定义务,若行为人承担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其违反义务或不作为,则可视为其存在诱导或帮助直接侵权的行为。
(二)网络交易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
在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构成商标间接侵权时,关键之处在于通过判断其是否违反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来确定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和帮助商标直接侵权的行为。
1.网络交易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鉴于网络交易平台在两种模式中地位有所不同,因此其所承担的事前审查义务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经营模式中,网络交易平台不参与推广活动,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根据2010年7月1日生效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的主要审查义务包括:(1)须对网络交易平台卖方的身份尽审查义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2)须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第二种经营模式下,网络交易平台开展推广活动,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由于此时网络交易平台能够从中获得利益,其是否应当相应承担更重的义务呢?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就此作出区别,然笔者认为,除上述提及的对网络交易平台卖方的身份尽审查义务、制定售假制裁规则并在显著的地方予以公布的事前审查义务外,其还须承担与其所获利益相称的义务。由于网络交易平台开展推广活动时,一般都需要为参与推广活动的商家建立特定页面进行推广,因此其有能力对推广卖家进行资质的检查。如果推广活动中的卖家所销售的产品属于不知名品牌或通用名称,则不能以网络交易平台收取佣金为由认定其主观存在过错,而若推广活动中的卖家所销售的产品属于知名品牌,则网络交易平台须对其资质进行核查。具言之,网络交易平台在开展推广活动时,须判断推广卖家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知名商标。如果推广卖家销售的产品属于知名商标,网络交易平台则须审查其营业执照、注册商标权利书、商标权利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件,若发现违法问题,须立即取消其参与推广的资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赋予网络交易平台更重的义务,不论是从具有的技术水平还是从获得利益和承担义务的平衡角度看,都具有合理性。
2.网络交易平台的事后补救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所谓事后补救义务,是指商标权人向网络服务平台指出网络商店的侵权事实,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实,其有义务删除相关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在收到商标权利人或第三人(如法院)发出的明确、真实、被证实的网络服务平台卖方售假侵权的情况下,应承担积极删除相关信息、链接的义务,若网络服务平台在收到明确、真实的侵权通知时,仍不删除侵权的产品及其网络服务平台卖方,则可认定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实施间接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
商标权利人在对网络服务平台主张侵权时,应指出具体的卖家地址、卖家基本信息、卖家链接等信息,并指出网络服务平台淘宝卖家的侵权事实,并提供初步或最终证据证明该卖家存在侵权事实。若商标权利人仅主张商标侵权的存在而未提供具体的信息(如未提供卖家具体的地址、卖家基本信息等),或者仅主张商标侵权的存在而未提供任何证据支持其主张,则网络服务平台可要求商标权利人提供可能侵权卖家的具体信息或提供证据,若商标权利人未能提供,则网络服务平台无须承担删除侵权产品及家的义务。此种做法是为了避免出现商标权利人滥用侵权通知,损害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正常经营的情况。
在确定网络服务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时,应进行商标权利人、网络服务平台、消费者利益的平衡。纵然根据法律,商标权利人对商标拥有排他性的权利,但不能据此赋予网络服务商过于沉重的义务。如有些商标权利人要求淘宝网对所有商家的资质和销售的产品进行实质性审查,若违反即须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网络的容量近乎无限,网络商店及其销售的产品的数量惊人,让网络服务平台承担该项审查义务远远超出网络服务平台的能力范围。同时,也应看到网络服务平台在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上所做的努力。例如,淘宝的系统和政策并未偏袒或鼓励侵权产品的销售,反而是积极地阻止或减少此类活动。因此,在确定网络服务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时,应进行利益之平衡。
三、网络服务平台若构成商标间接侵权,须承担何种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络服务平台若构成商标侵权,则其被认定为侵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其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这些问题均有待探讨。
我国在立法上尚未建立商标间接侵权制度,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共同侵权(主要为帮助侵权)来解决商标间接侵权案件;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其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则其故意为直接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构成共同侵权,因此须与商标直接侵权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然仔细探究可发现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之间存在着众多区别。共同侵权要求当事人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错,而在网络商标间接侵权中,间接侵权人之于直接侵权人而言,一般具有独立性,二者之间不存在主观上的共同故意,也很难认定其存在共同过错。若以共同侵权之规定来解决商标间接侵权案件,则可能面临法理上的悖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能否适用于淘宝网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呢?现我国法律尚未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进行界定。
笔者认为,在立法尚无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情况下,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进行界定,将其界定为“既包括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运营商,又包括除存储信息外还从网络交易行为中赚取利润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如此情况下,当淘宝网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未尽其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则可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认定其与直接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如此规定,既可以解决因共同侵权与间接侵权之间存在差异而导致的悖论,又可根据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在侵权行为中的实际作用而促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不失为合理之举。
注释:
①如淘宝定期举行折扣活动等,此时,淘宝一般会在其主页面或推广活动页面进行链接,以便消费者能够通过此链接对店铺进行浏览.
②在法国L’Oreal诉eBay案法国Louis Vuitton案比利时Lancome案中,法官均对eBay在其推广活动中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
③S.A.Louis Vuit ton Malletier v eBay Inc., Tribunal de Commerce deParis [J].Premiere Chambre B(Paris Commercial Court ),Case No.200677799.省略/
articles/article_15.pdf.2011-4-2
[3]王迁,王凌红.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
这次培训由徐轶和余琴俩位专家主讲。首先徐老师从整体解读了统编三年级语文教材特点,新教材中有这样四个关键词:立德树人、语文素养、阅读体系、双线组元。阅读体系由一二年级的“和大人一起读”变为“我爱阅读”,双线组元体现的是人文主题加语文要素。
紧接着徐老师再为我们介绍了特殊的三年级,首先学习容量加大,从字词句的运用到词句段的运用;从一二年级的看图写话到三年级的写作;新增加了文言文阅读和综合性学习。其次学习难度加深,无论是从朗读、默读还是写字、阅读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这又是一个精彩的三年级,教材内容丰富多彩,富有“价值”。
最后徐老师从框架结构及具体内容为我们梳理了教材。统编三年级语文教材包括六个普通单元,两个特殊单元。结合具体课文又
对普通单元和特殊单元的组成部分进行了分析。
我觉得要从根本上体现新课标的教学精神,教师必须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有兴趣课外多读书。而这也的确是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质量的首要问题。要努力营造课堂氛围,让学生在课堂上敢说,敢问,敢辩,激活他们创新的欲望,使学生主动求学的欲望高涨,由此获得的教学效率也极高。新课标要求我们老师要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中的主角,而教师的角色定位应该是一个对话者,一个教学活动的平等参与者。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的是导演而非主演的角色,起到的应该是穿针引线的作用而非仅仅是传授而已。所以作为老师,要学会的是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鼓励他们积极地去思考发现问题以及给予学生方法上的点拨,而不是充当他们可靠的拐杖。
当然,在备课方面,包括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对不同课型的处理。另外从听课中我也渐渐领会到讲课重要的是要解决重点难点,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内面面俱到反而容易造成重点不突出。而教学手段也是为教学目的而服务,不能因为注重形式而忽视了内容。因此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要逐步学会合理处理课材,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紧紧围绕教
以前刚触网时,我还是一只“菜鸟”,一只站立在一棵秃树上的“菜鸟”。我一点也不知道网络的奥秘,但一触网就发现世界上最慢的东西不是乌龟,不是蜗牛,更不是什么树獭,而是浏览器窗口下那根似死非死的蓝线。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申请了一个OICQ号后,就开始聊天,
其他的什么都不敢动,更不敢动“高消费”的网页(被老爸知道后要挨扁的)。第一次上网就是如此的“憨包”!
现在,我已从一只憨笨的“菜鸟”变成了一只羽翼丰满的金凤凰,常常在网上“横冲直闯”而又能逢凶化吉,一路欢歌,偶尔也会去一些网站冲浪下载。当然,每次结账单上的数目也是触目惊心(那时少不了老爸的一顿训)。而每次总担心被人“黑”的我,现在还成了一只“黑鸟”——黑客(少不了夸张一点,上网的鸟们都是这样)。
记得上次我正和一个名叫“北京女孩”的网友聊天时,一个粗野的男人侵入了我的“陌生人名单”。一进来就破口大骂,简直就像读书甚少的张飞。由于我当时是在网吧上网,“黑客”的工具如炸弹、IP显示器、木马等统统在家,无法教训他,只好给那小子发了个信息:“兄台,有本事下午两点再来!”这小子竟回复道:“等你这只没拔完毛的‘菜鸟’!”我真是火冒三丈,敢如此对我撒野,气得我大拍桌子,不想竟招来了网吧老板,他问我是否有病,我只有傻笑着离去,算是躲过了一场灾难。
下午一点多,我早早将所有“武器”装备完毕,只等那个“秃驴”来赴约。两点多后,那小子终于露面了,一上来就吼道:“你小子一个人单刀赴我的‘鸿门宴’,看老子不整死你。”紧接着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开始了。还真没想到这小子的防火墙十分坚固,我始终难以攻下,只好使出“必杀技”——中国小男孩,这是根据当年轰炸日本的那两颗原子弹仿造的,我也要将这个作为“网络战争结束”的标志。单击“攻击”后我独自大笑:就他?还想和我斗,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突然屏幕上出现“由于对方的防火墙的反弹,现在已将文件置入你的电脑中”。我傻了!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后来才知道导致我失败的两大原因:一是我的网络技术太烂,二是我忘了安装防火墙。我只有重新安装,可是硬盘被格式化了,我的OICQ号也被盗了。唉!我只有自叹:技不如人。于是,我努力学习上网技术,我发誓我一定要成为一个黑坛坛主!
二、高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牢固学习掌握专业中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能胜任工商企业一线管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工商管理专业应着眼与现代信息高速发展的现实,高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突出网络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掌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能够运用一定的管理技巧、方式、方法手段,进行一线管理,具备一定管理创新的能力,熟悉与工商企业有关政策方针和法规。
第二,拥有一定的信息素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搜集市场信息,掌握现代网络学习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表达、交流、合作的能力以及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能够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了解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的理论发展动态, 并及时作出积极反应,熟悉企业运作、市场开拓的一般常识,且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公关及一定的企业战略策划的能力。
二、高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能力要求
高职院校在培养专业人才时,不仅要教授学习知识,还要教授学生如何学会学习,同时让学生掌握相应的岗位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为日后能胜任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能力是指解决实际问题的才干,是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是职场成功的必要技能。 高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专业基本能力、专业核心能力。
(一)专业基本能力
专业基本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个人品质及思维技能。
1.基本技能是指从事专业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具体内容包括:具备一定阅读能力,会搜集、理解书面文件;能够正确写书面报告、调查报告;能正确理解语言信息;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具备一定基本的数学计算能力。
2.思维技能是指能有效运用知识解决 问 题 和创新。具体内容包括:具备一定的想象力,能得出新想法;根据任务或目标,围绕各种因素,做出准确决策;能够根据问题,找出原因,并解决问题;根据抽象或具体的复杂信息进行思维分析;具备自主学习能力,通过学习工具、技巧和策略来掌握新知识与新技能。
3.个人品质是指企业或雇主期待员工具备的品格。 具体内容包括:目标导向、爱岗敬业、全力以赴、坚持到底、追求卓越等;自信、知己、知人,能够赢得信任、遵守职业道德、社会道德行为准则、有社会正义感及社会责任感; 能够正确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激励。
(二)专业核心能力
1.管理能力。 管理能力分为:员工管理与自我管理。员工管理是从员工个体的角度看待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分析员工的个性差异和需求差异,并使之与企业效率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这是员工管理的中心内容。 员工管理能力包括授权技巧、激励管理、监督管理、绩效管理、员工培训等技能。自我管理指受教育者依靠主观能动性按照社会目标,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己的思想、行为进行转化控制的能力。
2.人际能 力 。 人际能力是指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些能力都是学生将来能否在企业中胜任管理工作的关键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除了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培养外,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来进行培养。 具体体现在协助能力、服务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共事能力。
3. 信息素养能力是指能够有效地对信息进行获取、分析、加工、利用和评价。具体包括确认、获取或创造所需信息,评价所得信息的相关性和适用性;组织和维护信息,以系统化方式组织、处理和维护各种信息;阐释和传递信息—选择和分析信息,并用多种媒体信息传递结果;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能运用计算机获取、组织、分析和传递信息。
4.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技术以及各种实践活动中能运用知识和理论,不断提供具有各种价值(经济、社会)的新方法、新理论、新思想和新发明的能力。 它包括假设、推断、质疑、想象、聚合与发散、联想等多种思维能力。 诸如发散思维、逻辑推理以及抽象概括等思维能力。
5.实践能力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探索和 改造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客观物质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素质。 它包括科学实践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生产实践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是人的智能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的素质形成的基础。
上述五个方面的核心能力,在高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起到关键作用,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在工商管理专业课程学习环境中的创设,达成一种新的能力培养学习方式,将教学结构与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为企业培养出所需的创新人才。
三、网络教学与高职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整合中的特点
现代高职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应倡导形成一种混合模式人才培养体系。 所谓混合模式,即通过传统教授模式与基于网络信息化的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新型模式。 例如,以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工商类专业调查结果来看, 在有效回收的 298 份问卷中,78.1%的学生认为在传统教授课程中所学技能与企业要求无关,导致该类课程学习兴趣低落,同样有86.3%的学生对于网络课程的兴趣较高, 并且能够与企业要求的技能相近,83%的应届毕业生认为通过混合模式的教学能够培养自身的技能并且可以胜任企业的要求。网络教学主要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设信息化的教学环境, 其教学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参与程度低高理论讲授案例讨论角色扮演计算机辅助视听教学简单知识自学协同式学习内容内容复杂知识
(一)教学形式多样化
通过网络教学, 创设网络化的虚拟教学环境,学生可以通过企业管理专题研讨、营销策划方案交流和资源共享,实现共同教与学的目标。 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 “归属感”, 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一方面,在网络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课件内容将清晰地、全面地展示主要教学内容。重点、 难点通过课件分合式高度智能化的显示,使学生可在更短的时间内综合地把握好要学习的内容;另一方面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远程教学平台对于该课程中的课程教学大纲、IP 课件、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资源进行预习、复习、讨论,学生通过自学、协同式学习自主地建构知识,从而达到“从简单知识到复杂知识”的学习目的。
(二)教学主体的改变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以“学”为中心。 在网络教学活动进程中,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教师的角色则成为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指导者、协调者;教学内容(课本)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简单灌输,也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渠道,而是成为学生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其中选项;教学媒体用来创进行协作、学习设情境、讨论交流,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式探索的认知工具与情感激励工具,不再是教师传授课程的工具。 显然,在网络教学与专业课程整合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与教学媒体等要素和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相比,各有作用、各有相互联系。 因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效地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自主学习,大大提高了学习参与程度。 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不仅仅只局限于课堂内的老师,他们可以在网上进行案例讨论、角色扮演。 学习者的学习方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在课堂,可以在有网络的任何地方,如寝室、实习单位等,学生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应用多媒体教材进行学习。
(三)师生实时与异步交互
远程教学平台的实时辅导与异步答疑功能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也是整个网络教学体系的基础。 教师可以在教学平台中在线答疑,对学生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 也可以通过 E-mail,QQ 群等沟通方式进行辅导, 极大的满足了学生学习的需要。
(四)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
当前, 许多高职工商管理专业对教学评价的检验过于依赖于平时随堂作业和期末考试的分数期末考试的结果。 虽然不少院校已实现了客观题答题卡过机自动评分,主观题人工流水作业式评分,质量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实用化程度有明显提升。 但是这种单一的评价体系, 对于高职学生的能力培养是不利的, 其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独立完成一项工作的能力得不到具体体现, 网络教学模式可以进行及时反馈,增加完善评价机制,学生通过远程教学平台中设置的学习任务以及学习过程评价机制和结果评价, 同时教师对学生在平台中的学习效果给予及时反馈。 强化差异评价和个性评价,个性化学习建立在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特点、兴趣进行有选择的学习,其中学习目的和学习内容体现出较强的差异性, 这也决定了对学习的评价要采用差异评价和个性评价。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网络教学中的形成性评价体系结合期末考试的终结性评价的形式,综合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四、网络教学整合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现代信息技术是为网络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网络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整合是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利于建构新型学习环境与学习方式的教学设计方法;教学深化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则是网络教学与专业课程整合的最终目标。整合的前提和基础是有利于构建新型学习环境与学习方式的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教学没有必要的条件,就无从说起;但是没有科学的教学设计整合方法,新型的学习环境的建构、 新型的学习方式也就无法形成,条件再好也不能发挥作用。
(一)资源建设中的问题
尽管各高职院校建设了很多教学资源。现在大多数资源重复建设,资源孤岛现象比较严重,资源重复建设,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缺乏统筹的规划,资源分类不规范等等问题都还存在。这样很难实现
优质资源共享。 校内教学资源与校外企业实际脱节,不能很好适应学生个性化的学习和对学生个性化的教学。 目前,多媒体数据库、数据挖掘技术、网络技术、网格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对分布式的、动态的海量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将能够有效地连通一个个信息和资源孤岛,有助于实现优质资源的全面共享。资源建设全面共享可以更好地提高效率,把资源做得更好。 资源建设中应注重结构化知识展示与自主学习资源相结合。 一方面结构化知识展示把教材内容的相关把课堂教授的教材内容、图片、动态音、视频资料结构化处理,另一方面把课外学习素材、相关网站链接、学习工具作为资源建设的有效补充,以满足学生对自主学习资源的需求。
(二)教学设计
网络教学模式中教学设计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效果以及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专业核心能力能否在新型教学模式下得到提高。因此网络教学与传统课程的整合, 要紧紧围绕提升学生能力这一中心,教师在进行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中,首先要做到明确教学目标, 将教学目标与网络信息化内容联系起来; 其次确定课程整合应达到的或可以被量化与评价的结果和标准; 最后依据所确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然后按评价的结果对整合方式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便更有效地达成教学目标。以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市场营销》为例,网络教学中的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布置研究性任务, 拟定情景性的问题、 研究性的课题或需要合作研究的项目; 在课程实施中由授课教师组织学生设立研究小组或讨论小组, 同时课程责任教师对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评估和审核;授课教师则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自主练习,设置完成思考性问题、形成性练习、形成性考核;对任务完成的作品、任务完成的过程和感受、体验进行有效展示。教学设计中还应制定一套科学有效、 切实可行的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学生学习全过程进行各种评价,如前期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等。
一、引言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互联网开始迅速发展,网络媒体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断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当中随着移动互联技术与无线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网络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在社会的传播也更加的广泛,尤其是在社交媒体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如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以及在线通讯工具等不断出现,从而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较大的改变,并促进了人们网络交往的发展,网络交往为人们的交往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当前阶段大部分大学生的接受能力都较快,因此在大学生群体当中互联网具有较为广泛的使用基础,尤其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学多大学生在校期间都随时随地的使用手机上网。大学生在充分享受网络给人们的沟通带来一定的便捷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高校学生由于过度沉迷于网络当中从而对真实生活当中的社会交往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这对学生的发展来说具有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当前大学生的网络交往进行必要的研究,从而指导大学生合理的利用网络,从而使得大学生在真实的社会当中可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1]。
二、高校学生网络人际交往过程当中的特征研究
大学生的网络人际交往是指大学生利用各种网络工具与网络技术在互联网当中与他人进行人际交往的一种过程,网络人际交往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发展而来的一种交往方式。在当前的大学生群体当中,网络人际交往已经成为大学生人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网络人际交往的形式上来看,高校学生在人际交往方面呈现出丰富程度不断提升的状态,现阶段大学生常用的网络交往方式有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网络论坛等多种方式。从本质上来说,大学生的网络人际交往不仅具有传统的人际交往的一些特征,同时还具有一些新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网络人际交往当中倾向于采用文字进行交往
在网络社会当中,信息的传输具有多种形式,如文字、声音、视频等内容,当前阶段大部分的高校学生在网络交往的过程当中倾向于采用文字的方式进行交往活动的展开。在网络当中只有部分软件与社区支持视频以及声音通讯,大多数的互联网都仅仅只能采用文字以及图片等作为沟通的主要方式,此外,声音与视频交往还需要对应的设备,如视频通话必须要使用摄像头,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大部分的学生在网络交往的过程当中往往采用的是文字交往的方式,至少大部分的学生在与网络当中的陌生人进行初次交往的过程当中是不会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交往的[2]。由于这种文字性的交往方式往往使得交往过程不会受到彼此之间的手势、身体动作、面部表情以及谈话语气的影响,同时也不会受到地点、天气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虽然在网络的人际交往过程当中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表达情绪的符号与数字等进行自我情绪的表达,例如在QQ与微信当中设计了多种表达情感的面部表情,许多人用520来表示“我爱你”等。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情绪与情感的表达存在着较高的虚拟性,在这种交流方式当中只能包含一些不法考证的表面信息,对交往对象的肢体动作、说话口吻等内容都无法进行判断,而在真是的交往过程当中,人们可以通过多种途经对谈话对象所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判断,但是在网络当中这种文字性的交际却并不具有这样的功能,因此网络交往过程当中的文字性使得网络人际交往充满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网络交往具有较强的匿名性
匿名性是网络较为鲜明的特征,任何人在网络当中都不需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大部分的人都只会采用虚假的网名作为自己在网络交际当中的身份与姓名,这种匿名性往往导致人们在进行网络交际的过程当中往往不会受到道德的约束,这也是导致学多人认为网络交际是不真实可靠的最主要原因,在网络交际的过程当中,一般人对于陌生人都抱有一种高度的不信任感,许多人甚至对陌生人往往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怀疑心理,认为其极有可能是出于某种不良目的而接近自己,从而在心理上很难接受陌生人,并有可能产生各种不良的心理状态,如欺骗、怀疑、攻击以及逃避等[3]。另一方面网络交际的匿名性也导致了“完全网络化人际关系”的形成,所谓“完全网络化人际关系”是指交际的双方仅仅只会在网络上进行沟通与交往,而在真实的社会生活当中并没有交集。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接触网络,许多学生在逐渐与现实生活脱离开来,根据最新的调查研究表明,相对于非上网爱好者,上网爱好者的人际交往信任水平相对较低。还有部分整天沉迷在网络当中的大学生,虽然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但是往往在现实生活当中的交际能力相对较差,并对实际交际具有一定的畏惧心理。
(三)网络交往具有一定的表达性
在实际的人际交往当中,第一印象影响对于交往的双方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第一影响往往是来自于对方的外貌,但是在网络交往当中,交往的双方往往会将注意力放在彼此的语言表达当中,因为,在网络当中,人们在进行第一次接触的过程当中彼此双方是并没有见过面的,也就无法从对方的外貌当中获取对方的第一印象。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交际注重语言的表达,当交往的一方所受到的质疑相对较少时,往往会将理想的自我表现出来,因此,相对于传统的交际活动,在网络交际当中人的理想形象往往很容易就表现出来,这种交往方式相比于传统的交际活动,人们往往更容易彼此之间相互吸引,并引起各自的好感[4]。
三、网络人际交往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分析
网络人际交往是一把双刃剑,即会为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带来一定的积极的影响,又会为大学生的人机交往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在下文当中笔者将逐一展开论述。
(一)网络交往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积极影响
网络交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范围,通过网络媒介,大学生可以了解到各种校园以外的相关信息,此外由于网络世界当中并不存在着地域限制,从而使得大学生所了解到的信息范围也不手地域的限制,例如在一些社交媒体当中,如MSN、QQ等软件当中的网友往往都遍布世界各地,@不仅开拓了学生的眼界,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跨文化的思维,并促进学生在实际生活当中的交际能力的提高[5]。
网络交际的另外一大优势在于培养了学生平等的观念与意识,在现实的社会交往当中,由于人的不同社会地位以及角色的影响,在实际的交往过程当中交往双方往往会在心里产生有一一定的不平等的心态。但是在网络交际当中,人在现实生活当中所拥有的财富与社会地位往往都被掩盖住,在现实社会当中无论你是哪个阶层的人你都只能是信息的接受与发送者,交际双方只能从对方所反馈的相关信息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经验进行猜测,猜测对方有可能来自于哪个社会阶层[6]。因此,在网络交际当中体现出了一种与实际交往完全不同的虚拟性的“平等”。这种平等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对于一些具有一定自卑心理的大学生来说,网络交际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自我表达的平台。而对于一些具有心理优越感的学生,网络交际往往会使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所具有的优越感完全去除,培养其平等心态的养成。
(二)网络交往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消极影响
网络交往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负面影响首先在于网络交际往往会使得部分大学生网络成瘾。网络成瘾是指由于经常使用网络从而导致对网络存在着一定的痴迷心理,并往往很难抗拒再次使用网络的强烈欲望,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网络成瘾不仅具有一定的心理依赖,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生理依赖,因此,对于大学生的身体健康而言,网络交往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网络成瘾有三种不同的类型:游戏成瘾、信息成瘾已经交际成瘾。根据最新的有关网络成瘾的研究表明,往往在现实生活当中受到过较大的挫折或者受到过一定刺激的人往往更容易网络成瘾[7]。
网络的开放性,是使得学生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对学生的价值观念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由于网络是一种较为开放的环境,在这环境当中虽然存在着一定的监管机制,但是却无法实现网络的全面管理,从而导致许多地方都存在着管理的空白,这就必然导致许多不良信息可以在网络当中自由的传播,从而使得一部分学生的价值观与传统的价值观逐渐产生一定的背离。例如,根据上海市2014年所做的一项针对网络黑客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市的大学生其中26.3%的学生认为黑客具有较强的技术是其钦佩的对象,16.7%的学生认为黑客对促进网络技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只有24%的学生认为网络黑客对网络安全具有一定的危害,应该严厉打击[8]。
四、大学生网络人际交往策略总结
(一)建立健全网络人际交往基本规范
在现实社会当中的人际交往往往需要遵守一定的交际规则,同时还会受到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但是在网络交际当中,虚拟化的特征使得得到与社会舆论基本失效。但是当前阶段适用于网络世界的社交准则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大学生在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网络世界当中随心所欲,放纵自己,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对于自己行为的后果也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网络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对于促进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9]。具体来说,首先,由于在网络交际的虚拟社会当中学生的道德在很大程度上被弱化,基于此种情况,在加大大学生法治教育与文明教育的同时,应该注重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与素质,同时帮助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同时,为了规范大学生网络交往的具体行为,高校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制定出适合大学生的网络交往规范,同时社会也应该制定出适合的网络交往规范,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网络环境,从而为大学生的网络交际提供适当的条件,并促进大学生人格的发展与完善。
(二)强化人际交往的技能培训
对于部分存在网络成瘾的大学生,在进行人际交往技能的培训过程当中,要给予这部分学生更多的表现机会,并需要选择恰当的方式给予其必要的表扬,从而使得这部分学生可以获取更多的成功体验,通过这种方式这部分的学生可以有效地增强自己的自信心。此外高校也有必要为学生提供关于人际交往技能的培训,虽然并没有实践可以证明人际交往技巧可以促进人们交际关系的形成,但是人际交往的技能确实可以改善人们之间的关系。高校在进行人际交往技能的培训过程当中应该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即从实际交际与网络交际两个方面为学生提供对应的人际交往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培训也不能仅仅从理论的角度出发,还应该积极的从实践的角度出发,例如,可以对学生的人际交往进行追踪,找到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学生改进这些问题,从而使得学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客服自己的心理障碍[10]。
(三)重视社会实践活动
由于人是一种社会化的产物,因此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而单独存在是完全不切实际的,交际关系只有在交往的过程当中才可以形成,虽然在校园当中学生与教师之间以及学生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人际交往,并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获取一定的知识,同时培养自己的价值观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校园内的人际交往关系往往都是较为简单的,学生与教师以及同学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大部分的学生对于人际交往的复杂性缺乏一定的认识,很容易受到他人的欺骗与蒙蔽,而在网络当中也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同时交往的对象、方式以及层次对大学生的交际能力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对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进行指导的过程当中应该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促进大学生与社会的有效融合,并在融合的过程当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人际交际能力,同时还可以防止学生沉迷在网络当中。另一方面,大学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还需要重视人际交往的扩展能力,同时采用实践中学习到的人际交往技能,扩大自己的交际圈。
五、结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受到网络的影响会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当中,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生难免需要进行各种网络交际活动。由于网络交际的独有特性,对学生的交往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本文当中笔者首先对网络交际当中的一些特征进行了必要的研究,随后总结了网络交际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最后总结了相关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对现阶段大学生的网络交际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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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
(1)网络影响了大学生交往的主体
网络的虚拟性使其抽去了交往主客体的社会性特征,在此背景下人际交往的主体和客体也具有虚拟性。这势必带来参与主体的多样性,这与现实生活中人的存在不同,实现了多重自我的存在。
(2)网络影响了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语言范式
网络影响下的人际交往具有随意性,在措辞上人们可以毫无禁忌。因此,大学生在人际交往时突破了传统的语言范式,创造了一系列新的语言范式,在网络背景下产生了大量带有反叛性和新颖性的措辞形式。例如,最为典型的同音借代,稀饭一喜欢,童鞋一同学,筒子一同志等等。
(3)网络影响了大学生人际交往模式
网络创造了大学生多样化的交往模式,现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虚拟的群体交往模式,即通过同质人群的聚合,扩大人际交往范围,例如校内网;二是实时交往模式,即通过技术手段模拟现实中的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交往,只要交往双方同时在线就可以进行互相交往,例如QQ和微信;三是继时交往模式,即交往双方无需同时在线,交往并非实时进行的,信息的交流存在延误。例如电子邮件和网上论坛。
二、网络背景下大学生人际交往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人际交往态度随意性增强
网络交往的虚拟性,使人们容易恣意而为,抛弃现实生活中约束自己的道德和信念。大学生还不够成熟、感情冲动、思想单纯,在网络影响下,他们的言论更加随意,容易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导致网络呈现出无序化、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影响网络的健康发展。
(2)容易导致大学生迷失人际交往的方向
网络具有开放性,其内容具有超级链接的特点,即通过一个信息可以链接到无数个信息。调查显示,35%的大学生认为在网络开放性的影响下自己有时候会在网络上迷失方向。由于大学生思维的稳定性和行为的一贯性还不是很强,在网络开放性影响下其人际关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
(3)大学生人际交往诚信度减弱
当被问及网络上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信时,有60%的大学生给予了否定的回答。由此可见,大学生对网络文化的信任度不高,绝大多数同学认为网络文化中包含着一些虚假信息、垃圾信息等不良信息。这一方面反映出大学生对网络的弊端有一定的认识;另一方面不良信息的存在,导致大学生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即便在网络上提供不实信息也不会有极强的负罪感,进而导致大学生信息的可靠性降低。
(4)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现实依赖性减弱
当被问及遇到困难如何寻求解决时,64%的大学生认为首先会从网络上寻求各种帮助,网络成为了绝大多数大学生寻求帮助的优先选择项。这说明了网络文化具有积极的意义,能够满足大学生的各种需求。还说明了大学生对于网络文化的依赖度较高,把网络视为比现实更为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5)大学生人际交往自我约束力降低
大学生对于上网的控制力度相当低。只有约36%的大学生一直有控制,其它约64%的大学生对于上网时间的控制力度相对较低。上网时间控制能力的薄弱,导致大学生人际交往自我约束能力的降低。58%的大学生能够适应长时间的中止网上活动,对于中止上网的焦虑程度较低,而其他42%的大学生对中止上网存在一定程度的焦虑感,其中有20%的大学生感到不能忍受,焦虑程度极高。
三、解决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的对策
(1)加强大学生教育,使大学生在网络背景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人际交往活动受到较强的约束,无论是内心的道德规范还是外在的社会舆论,都已经成为了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能够促使人们自觉遵守。要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修养,通过宣扬网络道德规范,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促使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下能够自觉的遵守道德规范,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2)加强网络立法和管理,塑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通过网络立法,健全网络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地网络管理。为了实现对网络的有效监管,我们需要在已有的基础上不断地、积极地探索,逐步建立完善地网络法律法规,为大学生提供安全的网络人际交往环境。
(3)社会、学校、家庭联动,创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作用,建立三者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一是社会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建立民主、和谐的社会氛围,对促进大学生健康的人际交往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学校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学校是引领社会发展与传播社会文化的机构,是文化与文明的重要阵地,是大学生人际交往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三是家庭发挥协调巩固作用。家庭作为培养大学生的重要场所之一,具有针对性强、感染性强、权威性强、连续性强、稳定性高等优点,家长要充分发挥其作为家庭教育主要的负责人的作用,引导大学生人际交往健康发展。
纵观社会交往的发展轨迹,互联网诞生以前的人际交往,都是以面对面交流为基础。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经由互联网这一媒体中介形成的人际交往,则改变了以往的交往形态,创造了一种新的无须“面对面”交往的空间,改变了传统的主要局限于血缘(亲缘)、地缘、业缘、朋友间的直接人际往来格局。可以见到,以个人电脑网络为媒介形成的人际交往,是在相互之间从未谋面并且相距甚远的人们之间进行,互动双方并不像在现实社会中那样面对面地亲身参与沟通,其特点是很多人可以同时参与交流,而且能够像日常交往那样快速地交换信息。这便形成网络人际交往与现实社会空间中的人际交往的一个显著区别。
摆脱社会角色的束缚。现实中的人际交往,通常会因年龄、职业、社会地位等差距,以及国籍等物理距离受到交往限制。而在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可从现实中不同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再由于网络能构建匿名性的人际关系,致使交往者可不受个人真实身份的限制,也不必受个人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束缚。因而,通过网络展开的交往活动,体现着前所未有的交往自由度、灵活度和宽容度。
社会心理学研究证明,扮演多重角色的个体,比那些仅有少量限定角色的个体具有更强的适应生活压力和变化的能力。但是,当个体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时,个人的角色重建则相当困难。可见,当个体在网上参与社会交往时,由于网络人际交往的新群体没有对他们形成限定的角色期望,个体也就能够自由地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这令我们看到,有些人在现实中不得不谨慎地发表自己的言论,而在网络交流中却可以发表自己真实的想法。可见,网络交流的轻松而无约束,使人性的更多层面得以展现。
交往个体的“自我”重塑性。无疑,在现实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潜藏着多种性格。而在网络世界里,由于其提供的匿名性保护,使得交往者部分甚至全部在现实世界里的真实身份被隐瞒,这便为交往者提供了充分的交往自由,并提供了在网络空间重新塑造自我的可能。
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交往者不必顾忌平时的自我形象,全然可按照当时的心情自由地释放自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与平时完全不同的一个人来与人交往。因此,大量实例表明,人们在网络世界里能够以一种更为开放、更为大胆的姿态出现,可自由选择自己呈现给他人的面貌,重新塑造与现实世界中完全不同的“自我”。这恐怕是大多数人选择网络交际的初衷,它能使个体从现实中彻底解脱出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或动机,在网络空间里,通过展示经过重塑的部分自我,来实现自我认同与自我塑造的目的。
“无现场感”的自如交流。通过网络作为媒介的交往,由于交往者身体从社交场合的撤离,与此相关的个体名誉、声望等在实际交往中要考虑的问题也随之消除。因而,没有在现场的感觉和约束便可以轻松地进行交流,无论何时都能无所顾忌轻松地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不可忽略,在当今竞争残酷的社会里,个体的孤独感广泛存在,加之受个体情感交流、宣泄、表现等心理动因的驱使,使得可与其交往对象无拘束地交流的网络平台,更受到人们的青睐,并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社会中,个体所遇到的具体而隐秘的情感问题、生活困惑、工作烦恼等,都可以在网上尽情倾诉,并得到及时的交流、安慰和化解。不难发现,一般在平时的人际交流中,因紧张而少言寡语、局促不安者,在网络世界里便会一改常态,变得善谈、幽默、异常活跃。这应是网络交往的一个显著特点,因“无现场感”所带来的无拘束的轻松交流。
诉诸“语言”的交往形态
在传统的人际交往中,对其交往对象的外貌及仪表极为重视。但是在网络人际交往中,由于交往双方“身体不在场”,也便是说,双方是无法得知对方的外貌及仪表,因而都会将注意力投向对方的语言表述上,则更注重对方的语言表达。显然,网络是以文字为主要载体,致使其交往具有明显的间接性特点,即通过文字来描述形象、传情达意、表露心迹。这恐怕使得交往主体相互所描述、传达的信息往往是经过刻意包装的信息,难免会形成这种“心理自我”与“现实自我”的相距甚远。有研究发现,当网络交往中呈现的信息受到较少质疑的时候,个体会趋于表现理想的自我。因而相对于传统的面对面的人际交往,个体更容易在网络人际交往中表现出理想的自我形象。
网络人际交往的这种诉诸语言的表达,显然存在较大的局限。作为每个社会个体,都是活生生的具体存在,从其本性来看,也具有多种潜在的可能性。而人们在网络空间的交往,只是一种借助文本实现的局部的人格交流,并没有像现实人际交往中那样的身体和感官接触。因而有学者认为:“交往者凭借网络空间的隔离与连接功能,暂时脱离日常生活,进入到另一个意义自足的生活空间,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实现自己的交往需要。这种网络交往,十分类似于现实生活中只有局部互动的陌生人关系。”由此推断,需要我们客观、冷静地审视这种诉诸语言表达的交往方式。
人际交往的“细分化”格局
网络世界的人际交往还呈现出另一特征,即反映了网络是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媒介的交往。可见,交往者是以事先知道互相拥有的兴趣爱好,以此为前提再来决定是否相遇并开始交往,所以呈现出一种“细分化”格局。因此,可以说现实中的面对面交往是全人格交往,而网上交往则是部分人格交往,将部分人格交往与全人格交往相比较,显然,网络所具有的部分人格交往特征,给交往者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继而开创了能够灵活掌握的细分化人际交往局面。在网络上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可找到不同类型的朋友交流,这一“网上”交往的特别形式,形成了网络所谓的细分化人际交往格局。
对个体交往面的极大拓展
应当看到,网络空间相对来说,提供了比以往任何方式都要广阔得多的对话界面,使许多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通过这个对话界面,与他人交流和沟通。不可否认,在传统交往方式下,个体的人际交往常常囿于实际生活中狭小的生活圈子,而网络中的交往却能突破地域以及空间的限制,真正实现“天涯若比邻”。它能让人足不出户,便可在短时间内找到许多远隔千里的朋友倾诉,可以说为人们拓展了另一个寻求知己的广阔空间。
因而网络世界里,时间概念和空间界限都失去了其传统的意义,致使现实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以至当今人们惊奇地发觉,世界正在变成一个网络化的“地球村”,正如美国著名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所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网络重叠的世界中。”
综上所述,网络已成为当今时代人际交往的一种新模式,它对当代人的精神及文化生活无疑带来巨大的影响。我们应如何认识“网络世界”,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的》这本当下的畅销书,从敏锐的视角就互联网最前沿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最新状况和最新发展趋势,给我们作了有益的启示。毋庸置疑,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背离辩证法的规律,网络也充分显现出了其自身的双重性,我们看到,它在对人际交往中具有虚拟性、快捷性和开放性等优势的同时,也引发了当今道德失范、人际情感弱化、人际信任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必须指出,网络带来的系列问题,应受到当今全社会的重视。如何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弥补现实社会中人际交往的不足,同时有效抑制其所导致的消极因素,应成为相关领域须关注并研究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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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构建的网络空间作为一种虚拟空间为人类开辟了第二生存空间,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生活、交流及学习、工作和娱乐方式。大学生是社会上接触网络的最大群体。所以,深入讨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对于矫治当今社会的种种弊端,确立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新型关系有很必要。
一、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积极影响
(一)扩大了大学生人际交往范围,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当今社会人际交往冷漠化日趋严重,网络作为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以其自由、开放、平等的交流,随意、便捷的交往,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以改善,并改变了大学生的行为和思维方式。网络交往使大学生的交往空间扩大,人际沟通的实效性、便利性和准确性增强。在传统的交往方式下,人们的交往总是局限于一个较小的空间里,信息交流缺乏,时效性降低,限制人际交往。网络以其便捷的方式跨越了千山万水,突破了地域空间的限制,让整个地球从一个庞然大物变成一个小小的村庄。在网络社会中,信息的传输速度达到了光速,网络时空好像被压缩了,现实社会中人际交往的物理距离感在网络空间中消失了,真正实现了“朋友遍天下”的目标,扩大了交往圈。
(二)使大学生易走出自我,便于与人交流。
网络交流与现实交流主要有四点不同:匿名性、隐形性、没有地理位置的限制、时间上的非同步性。由于网络人际交往匿名的特点,大学生网民之间不用面对面接触,减少了交往尴尬。网络使人际交往容易突破年龄、性别、地位、身份、外貌、美丑等传统人际交往影响的限制,建立更加和谐、民主、平等的人际交往关系,使大学生交往变得更加轻松自在,更少地感觉到自己被限制,并能更快地放开自己,促进了大学生的自我表露,促进了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发展。互联网可以作为某些社交恐惧症患者的系统脱敏治疗, 使患者减少与他人直接面对面的接触和沟通,建立起在人际交往之中的信心。现代心理治疗理论非常注重宣泄在心理健康维护和治疗中的作用。心理咨询和治疗者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为受到压抑的心理症结提供宣泄和释放渠道。但是由于我国传统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影响,很多国人在遇到各种烦恼和心理问题时,往往没有勇气或不习惯找心理医生,也不愿意向身边的人倾诉,尤其是大学生。这显然不利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网络由于匿名的特点,使得大学生不良情绪得以及时宣泄和释放,情感得以抒发,获得心理上的支持。网络生活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学的自信心,而且可以激发想象力、求知欲和创造性,更可以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正是由于网络信息快捷的传送,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对方的动态,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
(三)网络的非同步性,让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主动掌握节奏。
互联网世界丰富多彩,提供了种类繁多的服务功能。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7年)提供的报告,互联网服务有25种之多,其中有些是非同步性的,如E-mail等,有些是同步性的,如即时通讯、QQ工具、MSN等。但是这些同步性的服务在使用者使用过程中也可以转化成非同步的。网络为大学生提供思维平面化的舞台,通过这种非同步性的方式,大学生可以很好地控制人际交往的节奏,有效地利用时间进行充分的思考,构建自己期望构建的形象,从而根据不同的交流对象调整自己的语言模式和语言的复杂性,使大学生拥有一个崭新的人际交往空间。
二、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消极影响
网络社会作为一个全新的人类生存环境,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惊奇、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孕育和催生了许多崭新的事物。然而任何一项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一)阻碍大学生的人际交往。
网络的虚拟性使大学生可以在网络中随意憧憬,导致大学生沉溺其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无论憧憬得多么美好,多么符合自己的意愿,都不能代替现实。一旦走出网络接触到现实后,大学生就会因现实中的一点不好而绝望。正是由于这种强烈差异感,一些大学生自我封闭,从而引发了人际交往障碍,造成了网络孤独症,使其慢慢地与现实脱离,变得少言寡语,不善于与他人交流,从而使情绪低落,社交范围变窄,人越来越冷漠。因人际交往网缩小,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大学生的学习、工作能力下降。
聊天室等虚拟的社区以匿名的方式交流,使得大学生不用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其言论的非真实性,造成虚假言论盛行,导致有些大学生在撒谎时面不改色心不跳,从而失去了言行的真实性。久而久之,会导致大学生在现实人际交往过程中对他人的真诚度怀疑和自身言语缺乏真实性,进而影响与他人建立有好的人际交往关系。
(二)网络的匿名性导致大学生双重人格的形成。
网络不仅成为人际交往的障碍,还可以诱发人格障碍,突出的是双重人格的出现。双重人格就是指在一个人身上体现两种人格。在网络生活中人们省去了自身的真实身份,并不用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所以会充当多重身份。最普遍的就是男扮女、女扮男。大学生正处于性格的成熟时期,在时间的推移下,个体可能会在网络养成某种习惯,可能会转变成为个体的人格特质。当代大学生的攻击性言语就是这样形成的,他们在网络生活中可以随意说话,不需注重自己的言行,从而导致攻击性的语言盛行,攻击性因素便会形成攻击性的人格。曾经就有一位17岁的男同学在接受电视采访时公开承认自己曾经用18岁女孩的身份在虚拟的社区中生活了近3年时间,最后他遗憾地说,可惜以后不能再用这个网名了。
(三)网络引感纠葛。
人际交往的基础是人们彼此间的情感活动。情感因素是人际关系的主要成分。在网络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自己的大量情感注入其中,应运而生了网恋。尤其是渴望交往、渴求理解的大学生。大学生的网恋故事比比皆是。在互联网上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成千上万的爱情喜剧,失恋的故事也是不计其数,令当事人痛苦不堪,叹息伤感。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当一方坠入爱河后,另一方就会突然从网络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网络让爱情的机会和频率都大大提高了,也让失恋的机会和频率都大大提高了。一些大学生网恋失败后,便会失去对爱情的信仰,将自己的内心封闭在一个密不透风的世界里,在无形之中设立了一道心墙。
(四)由于便利性给大学生带来的交往风险。
如今互联网以其信息快捷的传递广为人们喜爱,但其些不好的信息也顺势广泛流传,给生活带来了不便,导致人际交往失去了稳定性。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利性传播一些虚假信息,例如,网络诈骗等。
(五)信息的透明性易恶化大学生的人际关系。
正是由于大学生处于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不用对自己的言行担负法律责任,因此通常就会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其中不免一些攻击的话语,这些话语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展现在我们面前,总会重伤他人。信息的过度透明,使人与人的交往失去原有的朦胧感。仿佛每件事情都经过放大镜处理过。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在看到美好的同时,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如冷漠、无情。其实人们总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最真实的事情伤得遍体鳞伤,失去了与人友善交往的信心。
三、大学生应正确对待网络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
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启示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
(一)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大学生应该合理地利用网络上提供的资源,讲究网络诚信,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使网络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服务。
(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下,网络技术和通讯手段更新速度之快、发展之迅速,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随之而来的影响力也应经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一、网络人际信任的相关概念
网络人际研究是在传统信任研究基础上进行的拓展,是将信任理解为社会交往时对他人的信任,实际测量时主要局限于网络人际信任研究。网络社会的到来颠覆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网络社会中的人际信任也发生着一些深层次的变化。正是由于网络社会的匿名性等结构性特征,加大了网络交往的风加剧了网络欺骗等行为的泛滥,从而引起所谓的网络信任危机。
所谓网络人际交往,是指人们借助虚拟现实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中介,以数字化语言符号为载体的人际交往方式。计算机网络系统使人能在网上相聚,使全世界的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信息高速公路,在较短的时间内把声音、图像和数据的传输逐步融为一体,把信息从单向传输变为双向甚至多向交流。电子邮件、网络游戏、网上论坛、网上聊天、网络博客、网络空间等逐渐成为普遍的交往方式。
二、大学生网络人际信任的基本现状
在现在的网络交往中,只要是涉及到风险性较高的网络行为时,网友表现得通常非常谨慎,不轻易信任别人。从交往的特点可以看出,其中的深层逻辑则取决于交往主体对行为后果的理性评估,面对网络交往的不确定性,信任熟人无疑更能规避风险,而选择风险性较小的情感信任行为无疑比工具性信任更为稳妥。
对网络人际信任的专门研究比较少见,许多学者只是在其研究中涉及了这一问题。台湾学者黄厚铭认为网络信任与现实信任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网上陌生人之间互动时依赖的不是系统信任,而是依赖个人人格的信任。由于这种信任只是基于局部人格的情感交流,无法了解个人的全面信息,信任的基础是不坚实的。
三、和谐的网络人际信任建构途径
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交往的舞台,从不同层次上满足了人的多方面的需求,促进了人性的发展,但同时又导致了人性的异化,出现了不利于人和社会发展的一面。本文提出理性和谐的网络人际信任建构途径。
(一)正确对待 “人—机”关系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人际交往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即使独处家中也能与他人发生很广泛的联系,人的交往形式在网络中虚拟化了,足不出户,人们也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在网络空间里进行的交往,仍然反映出我们真实空间里的生活"网络人际交往是人类一种新型的交往方式,但无论如何它不能代替现实的人际交往,“人机—关系”不能代替“人际—关系”唯有认识到这一点,才会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
网络空间为人际交往提供了不同于物理空间的虚拟场所,网络数字化、符号化、虚拟化特征挡住了交往中人们的真实面目,使人际交往缺少社会监督,陷入伦理困境"因此,网络人际交往的飞速发展呼唤网络道德原则的调控。
首先要提高网络交往中主体的道德修养同样,人们利用网络进行人际交往是祸是福,取决于人而不是网络,道德高尚的人和道德卑微的人利用网络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目的和结果。在网络人际交往中自觉遵守和维护基本的网络秩序、制止网络不道德行为、是符合共同利益与需要的。充分认识到一定的伦理道德体现自身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网络交往主体的道德教育"网络人际交往行为是一种社会活动,网络道德是针对上网行为的特殊性而提出的,是对现实社会道德的补充,网络道德是现实社会道德的构成部分。网络交往也是人的交往,为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对现实中的人,特别是作为上网的主要群体应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最后,加强自律和他律的统一。网络人际交往为人们自由地交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上网者是匿名的而且有很强的自主性,这就给人的道德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阶段网络空间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活动空间,对人的约束力较少,在网络道德水平还不是很高的。
除此之外,还要注重从结构上去化约这类风险,诸如出台更多适应网络发展特点且深入人心的网络法律法规、尝试部分推广实名制、引入网络声誉信用机制、强化技术革新等手段,综合地规范网络行为、提高网络素养、净化网络空间,加强适应时展的网络人际信任建设,为营造和谐的网络共同体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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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淑英.网上人际信任的建立机制.学术交流,2003(3).
[3]丁道群,沈模卫.人格特质一网络社会支持与网络人际信任的关系.心理科学,2005(2).
[4]董志强.网络文化的信任危机.信息产业报,2000一08一3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217-01
中科院心理素质教育调查显示,大学生中不善交际的占80%以上,有明显心里异常者占37%,与人无法沟通者占21%。[1]有许多大学生走上社会后,因人际交往能力差无法适应错综复杂的社会,多年来学生一直在以考学为指挥棒的压制下,追求高分,追求升学率。学校忽视了对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进入大学后也很少有专门、系统的培训课程,导致大学生智商高,人际交往能力不强。再加上现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迅猛发展,各种网络交流工具的出现,这又给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带来了困扰。
一、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性
一是有利于大学生才能的发挥。人际关系是人们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来源于人际交往状况的好坏,人际交往状况的好坏,又直接来源于人际交往素质的高低。人际交往素质高,交往状况就是和谐友好的,人际交往素质低,交往状况就会不友好,人际关系就会疏远、恶化。[2]当代大学生,不管是在校还是将来走入社会,处在一个人际关系和谐的团体中,就会拥有愉悦的心情,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当中,将自身的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二是有利于大学生学习更多、更丰富的知识和不断完善自我。获取知识的途径除了通过自身实践获得外,另一个更重要、更直接的就是从书本上获得或者借鉴别人的经验。提高交往能力,能很好地和更多的人交流,在天南海北的交谈过程中,向自身知识系统输入新鲜的血液,提高对人、对物、对自身的认识,在知识结构不断完善的同时,逐步健全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是有利于大学生走向社会化。人是社会中的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个人社会化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社会规范、履行社会角色。这一系列单独一个人是不能完成的,拥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就能更好地完成社会化,成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
四是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一个能很好地与人交往的人,每天生活在一个人际关系很和谐的环境中,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都能拥有愉悦的心情,幸福感油然而生。
二、网络交流工具对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影响
网络交流工具对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是一把双刃剑,其匿名性、开放性等给大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带来了积极作用,但它的虚拟性又给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带来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网络交流工具具有匿名性,言论相对自由。大学生通过网络交流工具,可以将在现实生活中的不满和不愉快的事情在网上讲出来,因为没有人认识,没有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学生在网络上就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发表自己对人、对事、对社会的看法,即使发表的言论、观点有失偏颇,遭受到网友的嘲笑或是抨击,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会被揭穿,能很好地保存颜面,从而增强自信心。
网络交流工具具有跨时空性和开放性。由于在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多,上课时间不集中,能真正聚集在一起的机会很少,甚至是没有,导致大学生的交际范围很狭窄。而网络交流工具的跨时空性和开放性,使大学生的交友范围不再受空间、地域、层次、年龄的限制,能和素昧平生的人侃侃而谈,互相交流思想,丰富人生阅历,增长见识,开阔眼界。
网络交流工具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大学生在网络交流工具上能设立具有特色的主页、网站,充分发挥自身的个性、表达自我,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网络平台的交流机会是均等的,人人都有发言权,大学生的自由、平等精神得到彰显,有利于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个性心理。
(二)消极影响
一是造成大学生现实人际交往的困难。基于网络交流工具的积极影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更倾向于通过网
交流工具进行人际交往,过分依赖网络交流工具,就会减少和交流对象包括本地朋友见面交流的机会。网络交流工具是缺少情感的,缺少现实世界才有的人情味,长期利用它来进行人际交往,就会对现实人际交往缺乏耐心。另外,大学生过分依赖网络交流工具,就会忽略现实人际关系的建立,导致性格孤僻,人际沟通能力弱化, 造成大学生现实人际交往的困难。
二是导致大学生现实人际关系的信任危机。利用网络交流工具进行交流,能用虚拟的身份说些虚情假意的话,传播虚假信息,若将这种习惯带到有严格伦理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现实社会中,就会受到谴责,不被信任,从而导致现实人际关系的信任危机。
三是导致大学生现实人际关系的冷漠和疏远。过分依赖网络交流工具,花在现实人际交往的时间就会减少。这样就导致了他们很少参与社会活动,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弱化了社会属性,减少了对人、对事、对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关注,导致现实人际关系的冷漠和疏远。
【参考文献】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电脑网络已逐步满足不了人们对信息的接受需求,手机开始取代了电脑在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以手机网络的植入加上WAP协议与互联网相连为起点,一部智能手机足以支持使用者流畅地浏览网页,使用网络工具聊天及分享实时状态图片等等功能,可以说,携带便捷的手机真正成为了人们“口袋里的新媒体”。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处于特别的年龄层和特殊的生活环境中,手机网络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这一群体,使其人际交往能力受到极大地影响。人际交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在人际交往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解决困扰大学生的人际交往问题,以及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有深远的意义。
一、手机网络相对于传统网络的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壮大的互联网是次于报纸、广播、电视的第四大媒体,而手机上网除了能拥有和传统的互联网等同的功能外还展现出了传统网络所不能达到的优点。首先,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体积问题和网络连接的繁琐性突出了手机的便携性特点。只要拥有一部有上网功能的手机,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状态中,都可以打开手机浏览网络信息。其次,优惠的手机网络套餐相对于价格稍高的互联网网费也成就了手机网络成功攻占互联网的主要地位。除了手机的便携性和手机网络的优惠性,手机还具有更好的私密性。手机的小屏幕使人们可以在人群中自然地交流秘密,释放压力,不必考虑到周围人对其隐私的威胁性。手机网络的上述优势加上其功能的不断开发和完善,越来越多应用程序出现,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正在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大学生作为最容易接收新事物的群体,逐渐成为手机上网消费的主力军。
二、人际交往在大学生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人际交往被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人际交往对大学生的重要作用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生的情感会受到人际交往的影响。积极与他人聊天或参加集体活动是大学生丰富课余生活,排解精神压力的重要途径,这种交往方式会让他们感受到他人和集体对自己关爱、提升自信心及荣誉感,所以正确的人际交往有利于大学生情感生活的充实与完善。第二,大学生的情绪受人际交往的影响。大学生作为精力旺盛的人群,情绪波动较大,个人情绪很容易受到一些消极想法的影响。多个实践案例表明,在学习生活中善于与他人交谈自己想法的学生可以有效地排解压力与不良情绪。第三,大学生的生活态度受到人际交往的影响。经常参与交往活动并且可以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大多有着合理的心态与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对于生活中的磨难及挫折可以积极地面对和解决。所有这些影响都充分说明了人际交往在大学生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人际交往的大学生活是残缺的。
三、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危害
众所周知,任何科学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手机网络在给学生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对其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手机网络的普及产生了一个新的名词“低头族”。它是指随时随地拿出手机低头上网的一类新型群体。在一项关于“低头族”的研究调查中,六成以上的大学生承认自己离不开手机,在与同龄人的社交场合中会不经意的拿出手机上网,属于“低头族”这一人群。八成以上的大学生会用手机登陆社交网站或聊天工具与他人交流,平均上网时间在3到7小时不等。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危害之一便是大学生对手机进行人际交往有依赖性。一方面,通过手机网络进行人际交往已在大学生使用手机网络的过程中形成行为习惯甚至是一种从众心理的反应。另一方面,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的迫切需求、对获得他人认可与关注的渴望,对这种依赖心理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第二大危害是,手机网络降低了大学生对现实人际交往的主动性。当大学生感到无聊或不受关注时,用手机上网聊天或浏览信息成为他们排解无聊的最好方式,正是这种便捷的方式替代了他们主动与他人交流交往的过程,对和谐社会人际关系的发展产生极坏的影响。
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退化也是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一大危害。人际交往能力包含人的表达理解能力,人际融合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大学生刚踏入大学这个小社会,往往都有人际交往经验技巧不足的问题,而现在手机具有的QQ、飞信、微信、人人等强大的人际交往工具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与人交往的平台,这些沟通方式降低了他们与他人正面交际的紧张感与焦虑感,从而他们开始越来越依赖手机与人交往。所以手机上网社交对大学生的交往能力退化严重影响了他们个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四、运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解决手机网络对人际交往危害的对策
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对高校学生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第一,要充分发挥手机网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作为大学等高校的教育工作者,积极占领手机网络阵地是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的一个创新途径。加强校园手机微博等交流平台的建设,可以使其成为向学生传播主流价值理念的平台。教育者与管理者可以利用手机校园微博一些可以供学生学习的关于学生人际交往问题或者关于手机对大学生身心健康及个人全面发展的不利的文章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间接的了解手机网络作为虚拟的交往空间相对于现实交往的不足和缺陷。使他们既能在手机上获取信息,又能在获取信息的同时正确指引他们远离手机,参与到现实生活的交往中来。
第二,在心理健康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引导。健全的心理咨询机构是高校育人不可缺少的条件,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能够避免很多心理问题思想化处理而产生的教育不当。利用网络,学校可在校园网上制作心理宣传短片,开展网上心理咨询的服务。利用网络的交互性进行对话和辅导,回答大学生在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开展手机网络对大学生交往能力及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心理宣传活动,以活动的方式让他们知道现实生活交往的重要性,避免对手机的过度依赖。
第三,开设手机网络人际交往指导的课程与讲座。高校可以对大学生的交际能力及合作能力进行有目的的培养与锻炼。作为一项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开展手机网络人际交往指导的课程与讲座,可以迎合大学生对手机网络的依赖与抗拒的双重矛盾心理。邀请有知名力有权威的主讲人,增加课程与讲座的可信度与吸引力。通过讲解手机与现实生活交往的对比实例,让大学生懂得锻炼自己现实生活中与人交往能力的重要性。通过讲授人际交往技能,让学生学会更多的人际交往能力,增强自己在生活中与人交往的自信心。利用这些课程讲座,帮助学生树立积极正确的人际交往观。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工作核心便是做人的工作,思政工作者要适应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种种变化,采取有效的、贴合手机上网这一新问题的创新性措施,才能做到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刻走在构建大学生和谐校园的前头。(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