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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商品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1:0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文化商品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文化商品论文

篇(1)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5―0173―03

经济与文化向来是相生相荣的,经济发展是文化进步的源泉,而文化又是经济发展与演变的动力和基础。一种缺乏文化支撑的经济,其发展必然是畸形和无力的。弗朗奈瓦・佩鲁曾经说过:“经济体系总是沉浸于文化环境的大海之中。”[1](P19)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每一次经济形态的演变都伴随着社会文化的相应更新。广义上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部分,我们这里所讲的商品经济的文化是狭义上的文化范畴,它是指与商品经济形态相适应的价值观念、道德范畴、伦理习俗、行为规范等观念文化。作为全球化的经济形态,商品经济必然也内蕴着一种深厚的文化因素,那么,是何种体系的文化基础促成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而且后来又支撑了商品经济如此高效、有序的发展呢?商品经济究竟需要怎样的文化为基础?

一、“利利相生”的全赢利益观

人性假设是与任一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观念文化的核心,特定的人性假设是特定社会经济形态得以形成和维系的逻辑前提。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就把人类行为动机的自利原则纳入了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体系之中,即引出了“经济人”的假设,长期以来,这一假设便成为经济领域中实践运作和理论分析的基点。然而,随着人们的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发现,人类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人的本性远比“经济人”假设要复杂的多。阿・玛蒂亚・K・森在《论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明确指出:“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只是人类许许多多动机中最为重要的动机,其他的如人性、公正、慈爱和公共精神等品质也相当重要。”[2](P41)现实社会中存在三种利益:自我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在商品经济时代,要弘扬“利人利己”的全赢利益观,即承认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主体,但追求个人利益要在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进行,以尽可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商品经济的有利之处就在于:它使得人们在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能最大限度地将自身潜力挖掘出来。的确,竞争是极其激烈和残酷的,但依靠你死我活的搏杀并不是取胜的唯一办法,并且,经济主体会在其经济性的指引下,越来越发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只有“利人”才能更好地“利己”,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欺行霸市、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等损人利己的行为将导致恶性的市场竞争,两败俱伤自食苦果。现代商品经济中更注重“非零和博弈”,即达成共存共荣的合作互利关系,实现全赢的经济增长。人们都遵守“各有所让、各取所需、利己利他”的原则,形成大家都赢的利益“正和”关系,避免出现你亏我赢、你死我活的“零和”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商品经济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二、契约思想与诚信原则

契约源于拉丁语conbtractus,基本意思为交易,而契约思想指的是商品经济所派生的契约关系及其内在原则,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品格和思想。商品经济需要契约思想。在西方商品经济形态的萌芽、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契约思想传统曾作为重要的精神文化条件发挥作用。但契约是不完善的,任何契约都不可能做到把所有情况都估计全面,这种不足就需要诚信的道德原则来加以弥补,这也是商品经济文化本质的主要表现之一。商品经济是以诚信为原则的经济,诚信原则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各行为主体之间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讲究信用。信用意味着秩序,无论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还是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诚信原则都是各主体和谐共处的道德准则。

人与人之间讲不讲信用,是决定商品经济能否存在的基础条件,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必须以交换者互相之间的身份认可和交换原则的共同认可为前提。一百多年前,我国历史上第一家专营异地汇兑和存、放款业务的票号――山西平遥县的“日升票”票号,在没有公正、监督机关的情况下,它之所以能取得全国各地商贾百姓长久信任的最重要原则就在于讲究商德、讲究诚信。因此,契约思想辅之以诚信原则,是商品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文化基础条件。

三、法制观念与正义精神

商品经济是法制经济,商品经济离不开法律至上的法制观念,没有法制保障的商品经济,根本不是真正的商品经济,既不会有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更不会有社会公正。因为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人们被各种各样的利益包围着,不时有诱惑袭来,抵御住外部诱惑、扼制人性中恶的冲动,仅仅依靠根植于心的道德信念支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使法与德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才能塑造稳定、有序的商品经济秩序。一个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是商品经济良性运行的有力保障,否则,市场就会严重变形,成为阴谋家的乐园、行善者的墓地。

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侵害他人利益时,抱着侥幸、投机、冒险的心理,行使一些违反规则的非法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自身利益无端受到侵害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违法行为一再得逞,甚至更加嚣张。近年来,我国虽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严重妨碍了经济高效、有序的运转,民众法律意识的淡化和执法的疲软,使法律惩恶扬善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权大于法的现象在我国某些地区和部门仍然非常严重。法制观念源于一种正义的文化精神,弘扬社会正义,惩治邪恶犯罪。只有培养起整个民族的正义精神,才能更自觉地遵守法律,并主动以法律为武器,打击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增强全民族的法制观念和正义精神,在加快推进立法的同时,切实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为我国商品经济的高效运转提供基础性的精神文化条件。

四、多元文化与开放意识

商品经济打破了自然经济的地域狭隘性和封闭性。世界市场出现,国际贸易交往日益频繁,各民族的文化相互碰撞、融合,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都使得世界范围的商品经济文化体系呈现多元性和开放性。西方国家作为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其文化模式必然在世界商品经济文化体系中占据优势和主导地位,发展商品经济,要以开放的襟怀,在挖掘和发挥本民族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吸收外国在发展商品经济过程中积累的优秀经验。

在这一点上,日本的经济发展模式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日本在立足于本国特点和传统的基础上,消化和吸收东西方文化,尤其是东方的儒家思想,把东西方文化有机地融合和运用于国力增强和经济发展之中,高速地实现了经济的复苏和繁荣。在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地区,也正是强烈的开放意识使浙江人不断超越自己,保持了经济的强劲活力和发展后劲。浙江人在改革开放后,率先走向全国开拓市场,而如今,浙江人又不断走出国门,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外向型开放发展道路的成功又反过来进一步激励和强化了浙江人的开放意识。因此,我们也应该充分发掘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创造性地吸收西方文化中符合我国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有益因素,使传统文化现代化,使西方文化中国化,真正发挥文化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支撑作用。

总之,作为全球性经济发展形态的商品经济具有其复杂和深厚的文化基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特定文化体系的配合。全赢的利益观、契约思想与诚信原则、法制观念与正义精神、多元文化和开放意识,这些都是商品经济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文化动力和支撑。我们必须解放旧的文化观念,将上述文化基础的建立与弘扬融人经济发展的总体考虑中,从而以先进的文化基础条件推动现代商品经济更高效、更高质量地发展。

篇(2)

部分消费品为了追求民族特色,不顾商品实际,强求追求个性化差异,将一些既不环保又不利于存储和运输的材料强行附加于商品包装,未能进行深入地了解、研究、开发,没有把深厚的文化艺术沉淀转化为可执行的设计方案,充斥各种异形的盒、罐、瓶、篓、筐、桶、袋等,也影响了商品的销售。

打造具有销售能力的产品包装

相对其他设计艺术,包装设计具有范围广、用量大、耗材多、周期短、高废弃等牲。包装设计作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客观要求,它的作用是要服务于人,是设计师运用适合的情感视觉语言和科学技术表现手段,创造出满足消费的产品。当前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与消费欲望呈现复杂而多元化,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前、消费时和消费后的体验,将产品的包装设计打造成具有销售力的营销环节的重要一部分,成为企业产品经营者和设计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坚持走“绿色包装设计”之路

绿色设计与绿色设计思想是21世纪设计的主题,它强调保护自然生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资源。商品的包装是一个规模大、能耗高的行业,坚持包装中的低碳经济之路,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迎合消费者环保的心理需求。

有销售力的商品包装,不但要提供实用性,更需要精神上的审美性、满足感和愉悦感,在倡导绿色环保的前提下,为商品附加文化价值和民族化特色,从而满足消费者的心灵需求。

图1是上海龙华古寺出品的素月饼,外包装是个棉麻质地的包袋,里面的盒体是竹子制作,盒子有3层抽屉,第1层是一饼龙华寺定制的普洱茶;第2层是8个素月饼;第3层是一套迷你茶具,有定制的紫砂壶、茶船、茶海、茶罐、茶则、茶匙、茶夹、茶针、公道杯、闻香杯、茶杯和茶巾等等,另附一张开过光的佛卡。这套月饼的包装,设计成了一套茶具,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一点都没有浪费资源,具有很强的环保理念,也在一些画家和文人中口碑相传,更有一些名人将其发到博客等广为宣传,取得销售和口碑的双赢。

2改进和优化包装设计

务实、简约的设计思想,包括要对包装材料的减量,精简结构、降低能耗。设计是实现环保的主要推动力。消费者的心理是营销的终极市场。人们消费心理的多维性和差异性决定了个性化包装。有销售力的包装设计,能够体现设计师的设计素质与能力,减少视觉污染,减轻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文明层次。

TruBeeHoney公司2011年获得ClearChoiceAwards大奖的一款天然蜂蜜包装,见图2。为了更好地突出纯蜂蜜的清澈透亮,选用了可循环使用的玻璃瓶包装,并且用透空的印制工艺,使消费者可以看到包装内纯正、天然的蜂蜜,将纯洁、品质和尊贵的理念传递给消费者。务实、简约的设计,在容器和造型上要符合消费者的传统心理,同时满足在存储和运输方面的需求,还要注意商品包装的色彩、视觉表现与触觉等方面的差别化,将消费者的情感体验放在第一位,信息量要适当,不要过于繁杂,造成视觉信息过剩。对于包装上的元素:品牌、品名、属性等,不能天马行空地表现,应该做系统的视觉流程规划,要醒目地传达能触动消费的信息,给顾客一个购买的理由,兼具审美愉悦的功能。

3大力发展新型包装材料,用体验来沟通消费者

包装是最有效的广告载体。有销售力的商品包装,应该根据渠道差异和价格定位,打造具有适度附加值、质量感、美感的产品包装。按照消费以更适合的包装来用最少的材料用量达到最佳的产品保护效果,具备最好的产品保护性能。目前包装材质已经进入了原生态和工业化多元化的时代。

各种新型材料,以优良的物理性能、良好的印刷适性受到终端用户的青睐。现在在各种包装中广泛使用的再生纸、再生纸浆、再生塑料、再生玻璃等,就能够用实际的体验沟通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如现在电视机、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盒内衬就是用再生纸浆压模而成。植物果壳合成混合物制成的易分解的材料,也已经取代传统的塑料包装,还有各利新型瓦楞纸板,也在取代以前诸多金属等包装材料,这些新型包装材料轻便合理,可重复使用。

True公司推出的一系列空气清新剂的包装,见图3。外观简约大方,最亮眼的创意之处,就在于其瓶盖处装潢有与其气味相匹配的水果图案,以清新自然的生活气息来引发消费者的购买,这种橡胶材质的瓶盖还有极好的触觉体验。这种情境认同也拓展了商品包装的内涵与外延,更好地加深消费者沟通的体验程度。

4提升产品包装设计的人性化关怀

将商品本身的物质和消费体验的精神因素相结合,将会促进商品包装对消费者具有更多人性化的关怀。尤其在当前商品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如果在商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情感需求,一定会引发消费者的共鸣,提升商品本身的销售力。

开车的消费者在购买口香糖时,最头疼的就是垃圾处理的问题。现在市面上已经有售某品牌的口香糖,在瓶身处粘贴数圈已经切分均匀的纸条,以供消费者包裹咀嚼过的口香糖,并在包装瓶的底部设计一个可开合的存储空间,用于短暂存放包裹好的垃圾,可以有效解决咀嚼后的口香糖无法及时处理这一问题,而这种充满人性化关怀设计的产品自然比普通的商品更具有销售力。

篇(3)

二、绘画商品化的发展对艺术风格的影响

作为绘画商品化最大的需求方商人尤其是盐商,他们虽然处于“四民之末”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却是希望按照文人士大夫的“儒雅”来改变自己,特殊的社会环境使得他们乐于接受新鲜事物。面对“喜新尚奇”的社会风尚,绘画商品的需求方对作品个性的推崇以及绘画艺术市场严酷的规律性,使得这些凭借绘画借以谋生的画家们只能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艺术的变革。正如薛永年先生所云:“新经济因素的滋长与由之而来的绘画供求关系是导致八怪艺术新风尚形成的根本原因。”画家们从艺术观念、绘画题材以及绘画语言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来迎合聚集于扬州的大量儒商的审美趣味。

1.受市场化影响在艺术观念上更具创新精神

绘画作品作为商品在市面上流通一定程度上一定要遵守商品的特质,同样都是画家用劳动力创造出来的作品,为了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画家就需要让自己的作品从内容和风格上更加新颖、独特来吸引消费者。例如金农尤擅墨梅,作品有《墨梅图》等,他还有一个独创的隶书体,自谓“漆书”十分有代表性;黄慎以草书入画,多以神仙佛道和反映社会贫困人民生活为题材,作品有《醉眠图》《苏武牧羊图》等;郑燮他对绘画创作颇有创见,能做到以诗出画诗画相通,擅画竹、兰,他还创造了一种六分半书体既集真、草、隶、篆于一体,代表作品有《墨竹图》《兰竹图》等。扬州画派中除了上述提到这几位画家还有李方膺、汪士慎、华嵒、李鱓、罗聘、高凤翰、高翔、闵贞、边寿民等诸人,他们每一个都以其极具创意个性鲜明的作品吸引着购买者的注意。

2.受市场化影响绘画题材及创作手法的转变

受盐商和大众审美的影响在绘画题材选择上多是寻常之物,在传统的梅、竹、兰、菊四君子的基础上增加了各种花鸟以及身边常见的瓜果蔬菜鱼虫为题材;人物方面则多以神仙鬼怪及下层人物为对象;画山水则以一些残山剩石片水进行勾染皴擦,既能表现出文人画的逸趣情怀,又能让盐商及普通大众所喜闻乐见,这便导致了扬州画派在画面的审美表达上更加个性化和现实化。扬州画派多用写意作为创作手法,不像古人那样“五日一山,十日一河”的精工细琢,绘画题材多为写意花鸟,他们当中也有擅长人物和山水的,但几乎都是运用写意的手法,用笔潇洒流畅透露出大写意的酣畅淋漓感。画家这种快速作画的创作手法实际也是由于绘画的商品化为了更快的获得物质资料。在作品的展示上,扬州画派中多数画家都是诗、书、画、印兼善,他们把诗书画三位一体的绘画格局从演进推向成熟。扬州盐商大贾对画家们的个人修为也有全方位的要求,如“扬州二马,以文会友,凡文人来访,进门须先做诗一首,待审定后再决定接待等级”因此画家还必须提高自己的诗书画综合能力,在客观上也造就了扬州画家诗书画兼善的特色。

篇(4)

一.文化真实性与文化商品化概念的提出

文化真实性也称文化原真性,原真性一词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具有“权威的”和“原初的”涵义。在英文辞书的释义中,有原初的、真实的、可信的三种含义。在文化遗产领域中,原真性一词最早用于博物馆,指一些精通文物的专家鉴定博物馆所收藏的艺术品是否真品,或者是否是它们所宣称的那件物品,判断该物品与其要价是否相符[1]。19世纪60年代,原真性也逐渐被引入民族文化遗产旅游研究之中,最初其含义与用于博物馆的原真性含义基本一致。在分析民族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如艺术品、节日、仪式、饮食、服装、房屋等时,它们经常被描绘成原真或非原真,其标准是依据当地的传统或风俗去判断,在这个意义上,“原真性意味着传统文化和原生形态,真实感,真正的,或者唯一的。”20世纪中叶,美国社会学家马坎耐在研究旅游与社会学的时候,把“真实”问题作为研究的内容之一,并从此引起了人类学界、社会学界的重视。虽然有人批评说,对“真实”的过分追求使旅游经历太简单化了,但这个问题在社会学研究中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值得研究。

文化商品化是相对于文化真实性提出来的,在民族文化遗产旅游语境中,商品化是个带贬意的词汇,指原初不是用于出售的民族传统文化产品被用于商品交换,既包括有形产品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活动、事件、表演,甚至是人及其生活方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文化商品化才引发有关文化真实性的讨论。很多人认为商业化生成了大量的虚假节日、伪事件及大量生产的手工艺品和艺术品(所谓的机场艺术品)。发明、取代、重构、复制、再生产、仿真、置换等都被接受,对当地的民族文化遗产造成了极大破坏。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作出较多关注的美国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 Wood),就文化是否可以出售、出售这些文化是否正当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看法[2],从而也使得旅游文化的商品化问题开始在旅游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提出,旅游是一种“文化商品化”的过程,但是把文化当作商品来进行包装、定价、像商品一样出售,这里的消极意义是很大的,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是对文化“真实性”的亵渎,是违背其文化的。他认为:商品化的最终结果是导致文化失去真实性,民族文化遭到腐蚀和破坏(Greenwood,1977)。更让人担心的是,民俗文化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不被正确理解而导致不正当舞台化进而庸俗化的可能。如一些地方,一些迷信、落后的文化传统或习俗被刻意渲染,一些本应该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传统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举行的活动却根据旅游者的需求随时随地开展,甚至宗教礼仪也失去了本该有的严肃性和神秘性,而变成了一种世俗物品。如西班牙Fuenterrabia地区的Alarde仪式,原本是巴斯克人抗敌入侵获胜后“集体高贵”精神的展示,却因当地旅游的需要,变成了一天举行两次的大众仪式,仪式的真实内涵逐渐丧失。格林伍德对此表示极度的愤慨,他说:“文化商品化只需几分钟,而几百年的历史却毁于一旦”[3]。

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科恩(Erikcohen,1989)认为:商品化使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真实”(即使经过了商品化),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销售带来的资金支撑,商品生产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从而使生产出来的商品更趋完善,更具民族特色,这反过来有效地保护了民族文化。许多旅游人类学家把这一过程看作是一种文化重创、文化复活和传统文化加强的过程,有的人甚至把这种过程称为“文化复兴”。如云南丽江地区的洞经音乐在濒临消亡之际而又因旅游的商品化行为最终推动其被抢救和复兴的过程便是成功的例证。现在到丽江旅游的游客都把听洞经音乐当作重要的活动之一,洞经音乐从此成为丽江文化旅游资源的一个重要部分。

二.文化真实性和文化商品化之间的辩证关系

篇(5)

2顾客服务模式

根据营销学理论,企业的营销发展重点是与客户保持长久联系。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客户对商品的需求趋向个性化,传统的营销理念已经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网络营销便可以较好地适应这一点,针对这种状况进行相应地个性化设置,使得商品的个性信息得以全方位的展示,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变化。这个模式的建立目的是维持与客户的关系,并使之长久,实现的方式便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一切营销工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3博客等社交网站营销

社交网站的一大特点就是网络交际,是各个阶层人员的集中地。针对其开展营销策略不需要担心人员流量问题。比如新浪微博中便有很多营销账号,平时一些娱乐性较强的信息吸引网络用户,培养出较高人气,便在中间穿插一些商品销售广告。也可以在社交网站的页面上插播广告,这种形式早已存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新月异。

4三种模式对比

三者都能够实现为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的目的,顾客服务模式更加侧重服务,致力于长期维护与客户的关系,而另外两者主要侧重于网络。本地化搜索引擎能够让客户搜索到本地信息,而不能使其直接进行商品交易,所以其对客户提供商品服务具有间接性,社交网络也是如此,只能充当电子商务网站的广告媒介,起到间接提供商品信息的作用。其实,客户服务模式本身便具有较强的宽泛性,是任何商品交易都应该遵守的准则,不过本文所讨论的服务模式是在结合网络营销的基础上进行的,产生于互联网的大背景之下,对网络营销的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而与传统的服务理念存在一定的差别,可以针对客户的所在地以及个性选择提供相应地服务。三者之间可以实现良好互动,彼此互相促进,共同为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本地化提供发展动力。

篇(6)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大潮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看到了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翻天覆地的变化,通俗歌曲也以它跳动的节奏烙入各阶层的成长记忆中。我们不仅耳濡目染中国通俗歌曲这股文化气息,而且青春年少的我们流淌着沸腾的血液,使我们欣然接受这股文化潮流的冲刷与洗礼。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国通俗音乐走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通俗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现在用金钱来衡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笔者认为:通俗音乐应该是商品;通俗音乐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中国通俗音乐已经商品化;中国通俗音乐商品化具有两面性。

1通俗音乐应该是商品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艺术与宗教、道德、科学等称作生产的一些特殊方式;他认为艺术等精神生产虽然受物质生产普遍规律的支配,但它们是一些特殊的生产。这表明艺术特殊的生产也同样存在生产力问题,艺术生产力则是整个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1.1艺术生产力的特征

(1)艺术生产力水平具有历史继承性的特性,艺术生产力不是脱离历史和主体存在的自然三物,它深刻地蕴含在人类艺术发展的过程中。在人类艺术发展的长河中,艺术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奔腾不息、延绵不断的过程。一种艺术传统、艺术成果不可能在一无所有、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凭空创造,而一个时代的艺术生产力和艺术成果又会沉积为新的艺术生产力。

(2)艺术生产具有社会综合性,普烈汉诺夫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他的心理所决定的,他的心理是因他的境况所造就的,而他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它的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制定的。”艺术生产振动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表现出明显的社会综合性特征。

(3)艺术生产具有社会进步性,艺术的社会进步性并非等同与科学的社会进步性,它不是后代艺术家显而易见的超越前人的成就,也不是新形式必然代替旧形式,更不是现代艺术后来居上进而否定古典艺术,艺术像科学一样呈现出逐步发展和进步的趋势。通俗音乐生产力是艺术生产力的一个分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客观存在的,它符合艺术生产力的内涵,具有艺术生产力的一切特征。

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商品的概念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通俗音乐确切地说是指游离于经典作品之外用通俗技法编写演唱并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音乐。通俗音乐以它直白的语言、简洁朴实的音乐形式、贴近生活情感的内容,真真切切地反映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坦坦荡荡地传达着普遍的人的内心情感,容易让欣赏者接受并产生共鸣,而且其朴实的音乐风格也使人们不仅有乐可听、有歌唱,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和教育价值,在商品中表现为使用价值。通俗音乐不是自然界固有的,而是音乐人、艺术家对生活的体现,对生活的升华,通过艺术活动创造出来的音乐产品,如唱片的录音、音乐的创作都消耗了音乐工作者的劳动时间,凝聚了音乐工作者的成果,故它具有普通商品的价值。通俗音乐商品是音乐这种艺术品种进行社会传播的媒介物质化,是精神劳动的物质化和价值化,即音乐与音乐载体的综合,且参与市场交换的劳动产品。音乐走上商品化的道路,体现为两种形式:其一为物质、物品的形式,如乐谱集册、CD唱片等;其二为音乐文化的娱乐服务活动形式,如在酒吧、宾馆等场所中的音乐唱奏表演和音乐厅、大剧院中各种营业性的音乐演出活动。总之,通过对通俗音乐生产力、通俗音乐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论述,不能不说中国通俗音乐就是商品,而且理应成为商品。

2通俗音乐的社会价值

通俗音乐也称为流行音乐或大众音乐,是20世纪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的一种音乐风格,大致分为抒情歌曲、通俗易懂的器乐曲。而中国通俗音乐发展最主要的表现在通俗歌曲的发展。

2.1通俗歌曲的类型及风格

(1)都市浪漫曲。这类歌曲一般以都市为背景,以敏锐的眼光捕捉都市人的生活、情感、思想,并以细致的笔触描写生活在都市的人的复杂内心,如《何不潇洒走一回》、《香港小夜曲》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都市人的生活和爱情观。

(2)西北风。西北风吸收了陕西、甘肃、河南、东北等北方地区的“信天游”、“花儿”等民间音调作为自己的基本音乐语言,并结合以摇滚乐、的士高等节奏。曲调粗犷,富有山野气息,演唱风格刚劲豪迈,透出阳刚之美,既有民歌的韵味,又有当代劲歌的风范,西北风的题材大多反映生活在贫脊土地上的农民生活不富裕的现实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3)民谣。民谣的歌词具有歌谣体的特征,自然恬淡、朗朗上口,旋律较清晰流畅,吉它是它的最佳伴奏乐器,像是流浪艺人和吟游诗人的即兴创作,具有很强的歌唱形式。民谣中包括城市民谣、校园民谣及新民谣。

(4)新时令小调。其最大的特点是它的曲调巧妙地结合了地方色彩的民间音乐素材,旋律简洁,节奏规整,如《小芳》、《老玉米》等都是较出色的时令小调。

(5)摇滚乐。改革开放以来,摇滚乐激荡了一批年轻人的心灵。摇滚乐在形式上一般激越、疯狂,表演狂野、豪放,音乐上给人震撼的感官刺激,追求叛经离道、革故纳新的反叛精神,健康而富有青春朝气,倡导一种积极的人生观。如崔健的《新路上的摇渡》、唐朝的《梦回唐朝》、何勇的《钟鼓楼》等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变迁,积极向上的思想追求。

2.2通俗歌曲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

(1)通俗歌曲的歌词非常口语化。通俗歌曲比起艺术歌曲语言更加直白、坦露,不仅表现在爱情主题上,而且表现在生活中,带有人生哲理性思考,如《好人一生平安》,通俗歌曲选择口语化的歌词语言正是由于通俗歌曲的内容大多反映的是平常人的生活爱情以及他们的喜怒哀乐。

(2)通俗歌曲表现手法简洁朴实,更具有语言性的特征,音乐与口语化歌词的结合,增加其朴实性。第一,旋律较平稳,不炫耀、不夸张,朴实而自然,具有以下表现手法:旋律音程以级进为主,跳动的音程较少,重复音使用频繁,通常运用回绕唱类型和同音反复类型,给人感觉像是喃喃低语或是内心的独白,很适合表达平静的心态和平静的语气,质朴而感人;通俗歌曲的旋律发展、和声逻辑的运动变化,旋律发展线条较少体现功能逻辑,启承转合的乐句思维也被忽视,和声语言灵活自由。通俗歌曲的旋律气息较短促紧凑。第二,通俗歌曲的节奏规整,一段音乐通常重复一两个节奏型,更加适合表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第三,通俗歌曲易于流传,因为它音域较窄,音区较低。第四,通俗歌曲的曲式简单,大众化,大都采用一段体、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3)通俗歌曲演唱方法语音化。通俗歌曲是一种大众参与性很强的艺术,它的歌词通俗,表现手法朴实,决定了语音化的歌唱方法。(4)通俗歌曲表演形式的时代化。通俗歌手的演唱台风较为自然、随意,带有即兴表演的性质,拉近了表演者与欣赏者之间的距离;包装的时代化,歌手打扮的比较前卫,舞台灯光、音响、电声乐队的广泛运用充分体现了生活的节奏和时代的脉搏。其他通俗音乐也像通俗歌曲一样,简洁、朴实、贴近生活,反映平民生活状况,坦坦荡荡,容易与听众产生共鸣。总之,中国的通俗音乐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反映出的使用价值。

2.3通俗音乐具有教育功能

通俗音乐的语言直接产生于浪漫主义音乐而后与浪漫主义分道扬镳,形成了自己的惯用手法——和声语言。中国的通俗音乐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具有审美性。通俗音乐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各方面多层次的精神需要,使人民群众在文艺艺术活动中有了更多的参与,选择和活动的机会。它敏锐的思维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变迁,简洁的通俗的手法传承了人类文明,如歌曲《血腥的法庭》,像蒙古族歌手腾格尔演唱的蒙古歌曲,唱出了蒙古族特殊的音乐风格,给人以粗狂、豪爽、苍劲刚硬的美感。近年来举国传唱的《走进新时代》、《好日子》、《西部放歌》、《常回家看看》等因内容贴近群众,旋律清新流畅,节奏规整,结构丰满,音域宽广等特点,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再如各种公益歌曲鼓励、教育广大人民的公共道德,为社会多做贡献;还有公益活动,如同一首歌,走进群众生活,宣传了中国的政治、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的深刻变化,反映了人民的心态,具有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通俗音乐具有商品和精神产品的双重性,所以通俗音乐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一些不健康、不成熟的作品影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青少年学生对通俗流行歌手的崇拜和追随影响了青少年接受中国传统和世界经典文化,所以音乐工作者一方面要创作出精品,在商品价值与社会价值相抗争时,要注意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为学校音乐工作者要挑选有用之材、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审美观。

3中国通俗音乐已经商品化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中国步入一个新的商品社会阶段,中国音乐商品化发展模式,特别是中国通俗音乐商品化发展模式也在这个基础上应运而生。中国的通俗音乐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主要表现在:

3.1媒体型音乐商品化

(1)视广告音乐。经济越发达,广告越兴旺。在企业宣传中,一部制作精良的广告宣传是全方位演绎企业形象的方式,广告音乐在电视广告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传媒条件下的广告音乐是一种高投入、高效益的音乐商品,通俗音乐在广告中的运用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可以将整个信息编成歌,如力波啤酒的广告——喜欢上海的理由,主题音乐不仅朗朗上口,歌词通俗易懂,而且用整首歌表现了上海二十年巨大而惊人的变化,最后画龙点睛,在众多喜欢上海的理由中有一条特别醒目——上海酿造的力波啤酒。二是原创歌曲,如可口可乐的广告音乐——我想叫这世界一起唱,这种也成了流行歌曲,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不断高涨,越来越多的原创音乐运用到电视广告中,滥用或盗用他人的音乐创作电视广告的现象逐渐减少。音乐在电视广告中被广泛运用,在令广告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为自己渲染上浓浓的商业气息,广告音乐已成为社会音乐商品化的主要形式。

(2)影视音乐。无声的电影到有声电影展现在观众面前,电影音乐也成为必不可少的部分,电影艺术家和作曲家从实践中认识到为电影配乐的实质是为电影的节奏在作注释,其中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电影艺术家和作曲家,通俗音乐也在其中迅速发展。如铁达尼号主题曲《我心永恒》以及《人猿泰山》、《星球大战》、《狮子王》等电影音乐深入人心,中国电影《卧虎藏龙》中的乐曲曾获奥斯卡奖项,在格兰美奖项的评选中也榜上有名。音乐为电影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和效应,出版商当然不会放弃牟利的好机会,影视原声音乐出版的大量发行,令影视音乐也成为了社会音乐商品化的一种形式。

(3)数字音乐。网络时代比想像中来得还快,信息的大量产生和转移,使数字音乐的流通成为可能。数字音乐有MP3音乐、rm音乐、手机音乐等,他们的出现加快了通俗音乐的商品化进程,在多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数字音乐的出现是必然的,商品化是它的本质特征。

3.2唱片音乐商品化

世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使音乐录音与商品化成为可能。商业录音也开始成为音乐世界开展及维持艺术家生命延续的保证,唱片商品销售使唱片制造介入到音乐创作、演奏者和听众之间。音乐创作、演奏向唱片制造商出卖音乐商品,唱片制造商用录半日模板加工制作,并复制成数以万计的单张唱片投放到市场销售,唱片商从中赢得高额利润,音乐制作、演奏者获得相应报酬。在“售”与“购”之间的介入者还包括唱片公司、演出公司和经纪人等等行为都表现出音乐商品化了。

4中国通俗音乐商品化的两面性

篇(7)

所谓知名人物商品化权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它是指将能够产生商业信誉的知名人物的姓名、肖像、声音、动作等人格形象因素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无形财产权。换言之,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就是其通过商业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具有以下特征:㈠权利的主体可以是知名人物本人、其创造者或者被许可使用的人。体育明星对其姓名或者肖像享有商品化权,迪斯尼公司对其虚构的人物享有商品化权。㈡权利的客体为知名人物的形象,即它以可确定知名人物身份的各类人格特征为权利的对象。知名人物的形象可以是真实的人物,如影视、体育明星的姓名、肖像或者其他特征;还可以是其他虚构的人物,如卡通人物米老鼠、蓝猫等。例如,在鲁迅后人与“鲁迅美术学院”案件中,鲁迅的肖像、姓名就是其商品化权的权利对象,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商业使用。当然,知名人物不仅仅局限于“人物”的意义上,还包括其他一些事物或者活动的知名称谓。因此,更准确地说,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就是知名形象商品化权。而且,作为保护对象的知名人物形象的范围本身有极大的弹性,并有扩大的趋势。㈢为商业目的使用。这里的“商业目的”是狭义的,是指广告或者促销商品,而不仅是在商业中使用或者追求利润。权利人对知名人物的特征主张商品化权,也常常是因为这些特征被他人用作商业目的。正如美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重述权威性地指出,知名权(即商品化权)通常并不包括在新闻报道、评论、娱乐、虚构或者非虚构作品中使用他人的特征,或者偶然在广告中使用该特征。㈣知名人物商品化权的财产性。知名人物的肖像、姓名等特征,通过商品化可以转化为财产或者获得经济报酬,给知名人物的创造者、拥有人及其授权使用人带来经济利益。知名人物的形象之所以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主要是以下原因:⑴它可以吸引消费者对特定商品的注意。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等特征甚至可以作为区别商品的标识或者品牌,如李宁牌运动服以著名运动员李宁的名字作为商标,就很好地与其他品牌的运动服区别开来。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等也可以作为特定商品的装饰,增强其吸引力和显著性。⑵知名人物的姓名和图像也具有担保作用,能够刺激购买。将知名人物使用在商品上,能够引起消费者的强烈反响,也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⑶知名人物对特定商品的认可,可以使消费者有机会与公共人物联系在一起,无论这种联系是多么遥远。至少有许多消费者无意识地看中这种联系。

二、知名人物商品化权保护的意义

商品化权是已发展成为保护知名人物特征的商业利益的权利。总体上说,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即其本身是知名形象的创造者或者管理者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且可以转化为商业价值,也是一种商业成果。尤其随着现代影像媒体的不断进步,作品越来越容易得到广泛的传播,作品中的主人公形象逐步为人所周知。而将这些角色的形象以至名称用于商品上或者服务上,往往会强烈地唤起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取得商业上的成功。由于作品中的角色,特别是著名的角色,包含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常被他人擅自在商业上使用,所以在法律上应当给予一定的保护。从表象上看,将知名人物注册为商标符合商标的形式性要求,与商标法关于商标的禁止性规定也不相冲突,但从实质看,商标注册人主观上存在借“名人效应”提高产品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该行为,属典型的“搭便车”行为。这不仅不符合法律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也有违社会公德。试想,将某知名人物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后,社会公众第一反应很可能是认为,此产品与该知名人物具有某种特定联系或者取得了权利人相应的授权。出于对该知名人物的认可,公众可能倾向于接受该商标的商品。因而,注册人的注册行为事实上无偿占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对产品来源和公众认识也是一种误导。同意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仅侵害了知名人物的在先权利,也容易混淆商品来源,不利于稳定经济秩序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三、我国的法律保护

正是由于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运用法律保护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从外国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来看,知名人物商品化权的保护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版权法以及其他法律保护途径。在这里仅从商标法的角度谈一下对商品化权的保护问题。商标法可以对知名人物商品化权进行有效的保护,知名人物的姓名、肖像、绰号或者照片等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按照商标法保护。如果他人擅自将知名人物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以侵犯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而主张在先权利。例如,英国1994年商标法的一个重大修改是不要求注册人必须使用商标,为方便转让而注册商标是允许的。该规定可以适用于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利的保护。知名人物可以在许多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商标,然后许可他人使用。而且,商标法改革白皮书在建议撤销原来的注册人必须是使用人的规定时,就承认商标许可在叙述发展的知名人物商品化活动中就有重要作用。

我国商标法相应也做出了一些规定。《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同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兼“使用在先”原则。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期满予以核准注册。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四、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商业利用”的范围。由于商品化权只适用于对他人姓名、肖像或者形象的商业利用,特定的使用是否构成商业使用呢?在广告中的使用通常构成商业使用,在新闻报道、传记或者电影中的使用通常并不构成商业使用。但是,在商业使用与非商业使用之间存在着一个灰色区域,认定起来非常困难。一般来说,一些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虽然被视为商业使用,但不构成侵犯商品化权。例如,美国一家报纸将其报道的体育新闻复制成宣传画(上面有体育明星的巨幅照片),并将其单独出售给公众。但是,法院认为该宣传画描述了一个“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以及报纸有权通过复制其发表的作品进行自我广告,这种使用受美国宪法保护。

2.知名人物的“形象”的范围。这涉及到商品化权的保护对象,也就是有标识意义的“资产”。最初,商品化权限于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的使用,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将其扩展到识别知名人物的所有特征,包括姓名、绰号、面孔、画像、声音、(戏剧小说中的)人物角色以及其他特征。知名人物的特征对于促销商品是有价值的,知名人物具有防止他人擅自作商业使用的利益。美国“知名权”方面的权威学者J.ThomasMcCarthy教授就指出,认定侵犯知名权的标准是原告能够在广告中被“识别出来”。例如,某著名主持人的开场白为社会公众所熟知,但如果有人未经授权使用在广告中,就有可能侵犯了权利人的商品化权。

3.知名人物知名的“标准”,也就是要求“众所周知”,这是必要条件。因为,如不知名,他人就利用不了它的竞争优势,即是被使用了也不影响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利益,从而不具有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意义。只能根据民法的一般条款,从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或者肖像权的角度来处理。而且,如果不要求知名度,就可能导致商品化权的滥用或者不当保护。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知名”是指“著名”和“有名”,即知名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才称得上具有“知名度”,这类似于知名商标的评定。商家利用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也是想通过知名人物的声誉,吸引消费者,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从而获取商业利益。设想使用普通人张三或者李四的名字去申请注册商标,就有可能达不到它所期望的效果。因此对于知名人物的认定,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过于复杂,而要根据个案来处理。

注释:

①朱妙春著:《商标及专利纠纷案纪实》,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篇(8)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092-04

旅游商品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的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实物,主要包括以传统的生产方式利用本土生产资料制成的土特产、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是旅游收入的重要支柱,是整个旅游收入中弹性最大、潜力最大的部分,而旅游商品又是旅游购物的核心内容之一。2008年,我国国际旅游收入中商品销售额为85.34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约为20.9%。相比之下,大陆游客赴台湾平均每日消费295美元,其中购物支出131.36美元,比例达44.5%。同年。香港入境不过夜旅客用于购物的花费占其在香港旅行花费总额的57.3%,入境不过夜旅客用于购物的消费占其消费总额的88%。国内这一数字到2010年仍保持在20%左右,未见大幅提升。例如,山东省旅游总收入3058.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购物收入623.98亿元,占国内旅游收入的21.47%,较2009年的18.52%有所提升,但是和“购物天堂”香港相比,仍可谓差距巨大。江苏省旅游收入居全国之首,是较为发达的旅游大省,其中2009年国内旅游购物费收入929.99亿元,也只占到了总收入的26.96%。

目前我国旅游商品的设计整体水平不高,普遍存在同质化严重、品味有待提升、商品销售与文脉相冲突等问题,在附加值较高的高端商品方面更是凤毛麟角。旅游者称找不到能够反映旅游地特色的商品,旅游商品开发商则认为找不到好的创意和设计。现代旅游活动出现的新动向需要旅游商品设计给出回应,尤其是要在产品设计的区域性、民族性特色方面满足游客的审美需求。已有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展开探讨:欧美学者多着眼于旅游活动中的消费者,通过实证研究论述旅游购物体验的偏好和动机;有的以文化人类学的视角论述旅游商品的真实性、商品性以及对旅游活动的依赖性等;多数国内研究者认识到了旅游商品与文化资源的密切关系,以各旅游区域为案例,分析当地旅游商品的类别和造型语言应突出表现的文化特色,但是仍停留在视觉语言要素的选择、组合层面,较少从设计艺术学的视角对旅游商品设计的一般理论进行阐释。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兴起,“旅游商品设计是否是对文化的商品化”、“商品化与可持续发展”等涉及文化遗产的问题更是交织其中,引来广泛争论,使原本就建设薄弱的旅游商品设计理论更显得晦暗不清。旅游商品设计之难在于文化再造的复杂性与系统性。旅游商品设计亟需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背景和生活生产实践,通过深度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有特色的旅游体验。

一、旅游商品的文化定位与设计要求

篇(9)

1.1艺术生产力的特征

(1)艺术生产力水平具有历史继承性的特性,艺术生产力不是脱离历史和主体存在的自然三物,它深刻地蕴含在人类艺术发展的过程中。在人类艺术发展的长河中,艺术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奔腾不息、延绵不断的过程。一种艺术传统、艺术成果不可能在一无所有、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凭空创造,而一个时代的艺术生产力和艺术成果又会沉积为新的艺术生产力。

(2)艺术生产具有社会综合性,普烈汉诺夫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他的心理所决定的,他的心理是因他的境况所造就的,而他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它的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制定的。”艺术生产振动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表现出明显的社会综合性特征。

(3)艺术生产具有社会进步性,艺术的社会进步性并非等同与科学的社会进步性,它不是后代艺术家显而易见的超越前人的成就,也不是新形式必然代替旧形式,更不是现代艺术后来居上进而否定古典艺术,艺术像科学一样呈现出逐步发展和进步的趋势。通俗音乐生产力是艺术生产力的一个分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客观存在的,它符合艺术生产力的内涵,具有艺术生产力的一切特征。

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商品的概念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通俗音乐确切地说是指游离于经典作品之外用通俗技法编写演唱并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音乐。通俗音乐以它直白的语言、简洁朴实的音乐形式、贴近生活情感的内容,真真切切地反映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坦坦荡荡地传达着普遍的人的内心情感,容易让欣赏者接受并产生共鸣,而且其朴实的音乐风格也使人们不仅有乐可听、有歌唱,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和教育价值,在商品中表现为使用价值。通俗音乐不是自然界固有的,而是音乐人、艺术家对生活的体现,对生活的升华,通过艺术活动创造出来的音乐产品,如唱片的录音、音乐的创作都消耗了音乐工作者的劳动时间,凝聚了音乐工作者的成果,故它具有普通商品的价值。通俗音乐商品是音乐这种艺术品种进行社会传播的媒介物质化,是精神劳动的物质化和价值化,即音乐与音乐载体的综合,且参与市场交换的劳动产品。音乐走上商品化的道路,体现为两种形式:其一为物质、物品的形式,如乐谱集册、CD唱片等;其二为音乐文化的娱乐服务活动形式,如在酒吧、宾馆等场所中的音乐唱奏表演和音乐厅、大剧院中各种营业性的音乐演出活动。总之,通过对通俗音乐生产力、通俗音乐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论述,不能不说中国通俗音乐就是商品,而且理应成为商品。

2通俗音乐的社会价值

通俗音乐也称为流行音乐或大众音乐,是20世纪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的一种音乐风格,大致分为抒情歌曲、通俗易懂的器乐曲。而中国通俗音乐发展最主要的表现在通俗歌曲的发展。

2.1通俗歌曲的类型及风格

(1)都市浪漫曲。这类歌曲一般以都市为背景,以敏锐的眼光捕捉都市人的生活、情感、思想,并以细致的笔触描写生活在都市的人的复杂内心,如《何不潇洒走一回》、《香港小夜曲》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都市人的生活和爱情观。

(2)西北风。西北风吸收了陕西、甘肃、河南、东北等北方地区的“信天游”、“花儿”等民间音调作为自己的基本音乐语言,并结合以摇滚乐、的士高等节奏。曲调粗犷,富有山野气息,演唱风格刚劲豪迈,透出阳刚之美,既有民歌的韵味,又有当代劲歌的风范,西北风的题材大多反映生活在贫脊土地上的农民生活不富裕的现实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3)民谣。民谣的歌词具有歌谣体的特征,自然恬淡、朗朗上口,旋律较清晰流畅,吉它是它的最佳伴奏乐器,像是流浪艺人和吟游诗人的即兴创作,具有很强的歌唱形式。民谣中包括城市民谣、校园民谣及新民谣。

(4)新时令小调。其最大的特点是它的曲调巧妙地结合了地方色彩的民间音乐素材,旋律简洁,节奏规整,如《小芳》、《老玉米》等都是较出色的时令小调。

(5)摇滚乐。改革开放以来,摇滚乐激荡了一批年轻人的心灵。摇滚乐在形式上一般激越、疯狂,表演狂野、豪放,音乐上给人震撼的感官刺激,追求叛经离道、革故纳新的反叛精神,健康而富有青春朝气,倡导一种积极的人生观。如崔健的《新路上的摇渡》、唐朝的《梦回唐朝》、何勇的《钟鼓楼》等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变迁,积极向上的思想追求。

2.2通俗歌曲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

(1)通俗歌曲的歌词非常口语化。通俗歌曲比起艺术歌曲语言更加直白、坦露,不仅表现在爱情主题上,而且表现在生活中,带有人生哲理性思考,如《好人一生平安》,通俗歌曲选择口语化的歌词语言正是由于通俗歌曲的内容大多反映的是平常人的生活爱情以及他们的喜怒哀乐。

(2)通俗歌曲表现手法简洁朴实,更具有语言性的特征,音乐与口语化歌词的结合,增加其朴实性。第一,旋律较平稳,不炫耀、不夸张,朴实而自然,具有以下表现手法:旋律音程以级进为主,跳动的音程较少,重复音使用频繁,通常运用回绕唱类型和同音反复类型,给人感觉像是喃喃低语或是内心的独白,很适合表达平静的心态和平静的语气,质朴而感人;通俗歌曲的旋律发展、和声逻辑的运动变化,旋律发展线条较少体现功能逻辑,启承转合的乐句思维也被忽视,和声语言灵活自由。通俗歌曲的旋律气息较短促紧凑。第二,通俗歌曲的节奏规整,一段音乐通常重复一两个节奏型,更加适合表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第三,通俗歌曲易于流传,因为它音域较窄,音区较低。第四,通俗歌曲的曲式简单,大众化,大都采用一段体、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

(3)通俗歌曲演唱方法语音化。通俗歌曲是一种大众参与性很强的艺术,它的歌词通俗,表现手法朴实,决定了语音化的歌唱方法。(4)通俗歌曲表演形式的时代化。通俗歌手的演唱台风较为自然、随意,带有即兴表演的性质,拉近了表演者与欣赏者之间的距离;包装的时代化,歌手打扮的比较前卫,舞台灯光、音响、电声乐队的广泛运用充分体现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了生活的节奏和时代的脉搏。其他通俗音乐也像通俗歌曲一样,简洁、朴实、贴近生活,反映平民生活状况,坦坦荡荡,容易与听众产生共鸣。总之,中国的通俗音乐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反映出的使用价值。

2.3通俗音乐具有教育功能

通俗音乐的语言直接产生于浪漫主义音乐而后与浪漫主义分道扬镳,形成了自己的惯用手法——和声语言。中国的通俗音乐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具有审美性。通俗音乐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各方面多层次的精神需要,使人民群众在文艺艺术活动中有了更多的参与,选择和活动的机会。它敏锐的思维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变迁,简洁的通俗的手法传承了人类文明,如歌曲《血腥的法庭》,像蒙古族歌手腾格尔演唱的蒙古歌曲,唱出了蒙古族特殊的音乐风格,给人以粗狂、豪爽、苍劲刚硬的美感。近年来举国传唱的《走进新时代》、《好日子》、《西部放歌》、《常回家看看》等因内容贴近群众,旋律清新流畅,节奏规整,结构丰满,音域宽广等特点,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再如各种公益歌曲鼓励、教育广大人民的公共道德,为社会多做贡献;还有公益活动,如同一首歌,走进群众生活,宣传了中国的政治、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的深刻变化,反映了人民的心态,具有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通俗音乐具有商品和精神产品的双重性,所以通俗音乐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一些不健康、不成熟的作品影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青少年学生对通俗流行歌手的崇拜和追随影响了青少年接受中国传统和世界经典文化,所以音乐工作者一方面要创作出精品,在商品价值与社会价值相抗争时,要注意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为学校音乐工作者要挑选有用之材、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审美观。

3中国通俗音乐已经商品化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中国步入一个新的商品社会阶段,中国音乐商品化发展模式,特别是中国通俗音乐商品化发展模式也在这个基础上应运而生。中国的通俗音乐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主要表现在:

3.1媒体型音乐商品化

(1)视广告音乐。经济越发达,广告越兴旺。在企业宣传中,一部制作精良的广告宣传是全方位演绎企业形象的方式,广告音乐在电视广告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传媒条件下的广告音乐是一种高投入、高效益的音乐商品,通俗音乐在广告中的运用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可以将整个信息编成歌,如力波啤酒的广告——喜欢上海的理由,主题音乐不仅朗朗上口,歌词通俗易懂,而且用整首歌表现了上海二十年巨大而惊人的变化,最后画龙点睛,在众多喜欢上海的理由中有一条特别醒目——上海酿造的力波啤酒。二是原创歌曲,如可口可乐的广告音乐——我想叫这世界一起唱,这种也成了流行歌曲,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不断高涨,越来越多的原创音乐运用到电视广告中,滥用或盗用他人的音乐创作电视广告的现象逐渐减少。音乐在电视广告中被广泛运用,在令广告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为自己渲染上浓浓的商业气息,广告音乐已成为社会音乐商品化的主要形式。

(2)影视音乐。无声的电影到有声电影展现在观众面前,电影音乐也成为必不可少的部分,电影艺术家和作曲家从实践中认识到为电影配乐的实质是为电影的节奏在作注释,其中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电影艺术家和作曲家,通俗音乐也在其中迅速发展。如铁达尼号主题曲《我心永恒》以及《人猿泰山》、《星球大战》、《狮子王》等电影音乐深入人心,中国电影《卧虎藏龙》中的乐曲曾获奥斯卡奖项,在格兰美奖项的评选中也榜上有名。音乐为电影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和效应,出版商当然不会放弃牟利的好机会,影视原声音乐出版的大量发行,令影视音乐也成为了社会音乐商品化的一种形式。

(3)数字音乐。网络时代比想像中来得还快,信息的大量产生和转移,使数字音乐的流通成为可能。数字音乐有MP3音乐、rm音乐、手机音乐等,他们的出现加快了通俗音乐的商品化进程,在多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数字音乐的出现是必然的,商品化是它的本质特征。

3.2唱片音乐商品化

世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使音乐录音与商品化成为可能。商业录音也开始成为音乐世界开展及维持艺术家生命延续的保证,唱片商品销售使唱片制造介入到音乐创作、演奏者和听众之间。音乐创作、演奏向唱片制造商出卖音乐商品,唱片制造商用录半日模板加工制作,并复制成数以万计的单张唱片投放到市场销售,唱片商从中赢得高额利润,音乐制作、演奏者获得相应报酬。在“售”与“购”之间的介入者还包括唱片公司、演出公司和经纪人等等行为都表现出音乐商品化了。

4中国通俗音乐商品化的两面性

音乐商品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中国的通俗音乐的发展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所以它必将走向商品化的道路。它为中国通俗音乐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通俗音乐走上商品化的道路,同其他商品一样明确目标,着力服务于某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因此,通俗音乐商品化在某种程度上为通俗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正面、有力的作用。

篇(1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保护与开发并重模式下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SQ137007。

作者简介:刘佩,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法政系,讲师。

一、商标权保护模式的优势

一般而言,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防御性保护,二是积极保护。防御性保护的立法模式主要目的是防止第三人通过申请专利、商标或再创作等方式将文化遗产据为己有;积极保护的立法模式是指不限制他人对文化遗产的使用但是要在使用后支付报酬。防御性保护模式的关注点是文化遗产所有人独有占有权;积极保护模式更具有开放性,其关注点是文化遗产的财产效应。在防御性保护模式下,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人;而在积极保护的立法模式下,所有权人不禁止第三人使用,该使用也未必必须事先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只要使用人支付报酬即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权利内容包含使用权和禁止权。所谓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所持商标具有充分的支配权和完全的使用权;所谓禁止权是排他性权利,该权利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商标及其他侵犯商标权行为。商标权的权利内容侧重于防御保护内容,但并不排斥积极保护内容。以商标权保护文化遗产的方式是将文化遗产作为商品或服务通过注册商标保护的方式。此种保护模式的关键点是以文化换效益、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商标权保护模式开发与保护并重,能够有效解决世界文化遗产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一条值得推广的保护模式。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相比较,其优势如下:

第一,有利于实现文化遗产内在的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下,理性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经济利益是理性人行为的重要驱动力。以注册商标的方式保护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传承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特质, 而且可以促进世界文化遗产内在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商标权保护模式不改变古迹、建筑群、文物等文化遗产的原始样貌,而将静态的古迹、建筑群、文物等文化遗产形式转化为可以流通的商标形式,从而达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最佳方式。

第二,有利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特性。正如上文所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订立《保护世界文化和遗产公约》的一方面原因是:联合国注意到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所谓“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应当包括经济利益的冲击。商标权保护模式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使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得以发挥,同时,此种开发方式并不改变文化遗产本身的样态。所以,商标权保护模式有利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特性。

第三,有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之间的良性循环。世界文化遗产的损害对世界文化而言是一种重大损失,国家对世界文化的保护工作并不是很完善,因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大量的投入,包括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注册商标权能够使世界文化遗产在不改变样态的前提下开发出经济效益,其产出的经济效益可以用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而形成开发与保护之间良性循环。

二、商标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避暑山庄为例

以避暑山庄为例,避暑山庄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五A级景区,每年接待大量的国内外游客。 目前,旅游商品的销售成为旅游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世界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有效形式。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商标权的保护和品牌战略。以避暑山庄为例,其在旅游商品开发和品牌塑造上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注册商标的品牌意识不足。避暑山庄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驰名中外。就其相关的注册商标而言,据笔者搜集的资料,河北省承德市避暑山庄实业集团就白酒类注册了“山庄”商标,该集团生产的山庄老酒获得 “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称号。 除此之外,笔者没有发现与避暑山庄相关的其他商标。就避暑山庄实业集团注册山庄商标而言,其是企业自身行为,与避暑山庄管理部门无实际联系。避暑山庄作为驰名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其可开发的商品肯定不仅仅是白酒品类。同时,大量的商品取材于避暑山庄却没有注册相关的商标,商标权保护意识不足。

第二,与避暑山庄相关的旅游品牌商标的关注不够。上文指出避暑山庄成为国家5A级风景区,其吸引大量的游客来承德。但是,笔者发现在承德售卖的旅游商品并没有体现出避暑山庄的特色。一言概之,旅游商品的开发并没有有效利用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即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扩展不够充分。若将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扩展到旅游商品,其必将带动旅游商品的销售,创造新的经济效益。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著名风景区的避暑山庄的品牌价值远未发挥出来。

三、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商标保护的建议

首先,要强化商标的注册申请。各国法律都要求注册商标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限定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世界文化遗产虽然是属于世界遗产的一部分,但是《公约》亦提出应当充分尊重文化遗产所在国的主权并且不能使国家的财产权受到损害。同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属于国家,亦属于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其主体不仅仅包含当地的政府,亦应包括当地的民众。那么商标申请人应当是谁?根据公约的规定,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国家应设立专门的结构进行管理。笔者认为,该机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以避暑山庄为例,避暑山庄管理委员会可以作为“避暑山庄”等相关商标的申请人,但应当注意的是申请人并不意味者其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其次,笔者认为,我们解决文化遗产注册商标存在的问题时,可以借鉴我国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可就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某地区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等一系列条件早就与该地区紧密相连的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即标示商品来源地区。为保护特色产品,目前国际通行做法即是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可以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就注册商标而言,世界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存在两个主要相似的特征:

第一, 地域性。正如上文所述,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的,更是地方的。文化遗产代表着文化遗产所在地的文化资源,世界文化遗产与其所在地不能相分离。河北省承德市与避暑山庄紧密相连,在民众的意识中承德和避暑山庄之间几乎可以划等号,所以,通过申请“承德避暑山庄”等一系列地理标志商标,既可以合理、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又可以有效地保护承德相关的优质产品,促进相关特色产业的发展。

第二,主体不特定。正如上文所述,世界文化遗产传承一个地区的文化,其既属于世界,又属于国家,更属于地区民众。该特点决定了其所有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其与地理标志商标特点相似。因为特征的相似性,笔者认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商标申请可以借鉴地理标志的申请制度,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负有管理责任,管理责任包括检测、评定、监督等责任。

集体商标的封闭性决定了其只能被用于加入集体的成员。集体商标亦具有一定的品质证明功能。对文化遗产申请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有利于形成保护与开发文化遗产的良性循环。一方面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由专门的结构管理、监督,在向公众证明文化遗产来源及特定品质的同时,有效地防止某些因素对该文化遗产的侵害, 保护文化遗产地民众独占性的经济权利;另一方面,利益的获取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更好的协调文化遗产地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篇(11)

国外知名服装品牌都很注重型录设计,在型录设计元素中的开本设计、字体设计、图文编排设计、色彩设计中将品牌文化加以融合,设计出既有该品牌特色又体现品牌文化的型录设计。国内服装品牌型录设计与品牌文化的融合一直处于脱节的状态,也呈现出不够时尚的特点,归根结底品牌文化运用不够巧妙,不能与品牌文化巧妙结合。

目前,很多研究集中在型录设计的空间表现[1]、开本与结构设计[2-3]和表现意境[4]等方面,对图文编排设计与品牌文化的相互关系未作探讨。本文结合国际知名服装品牌路易威登作案例分析,对国内知名服装品牌七鹊坊进行型录图文编排实践设计。设计出独具个性和时尚感,并能与品牌文化相融合,对我国服装品牌型录图文编排设计与品牌文化融合的创新运用具有重要意义。

型录和图文编排概述

1.型录

型录即编目、目录、样册。就其特性而言,型录是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把印刷品邮寄或传递到消费者手中、家里或公司,是传递信息的一种手段[5]。从型录所传递信息的不同内容看,可分为宣传单页、宣传手册、企业年报、产品目录、促销信函、明信片、折价券、请柬、自我宣传、日历、名片等[6]。本文主要着重针对的是型录手册图文编排设计的研究。

2.型录图文编排

型录图文编排形式可细分为很多种,除了较常见的上下分割式、左右分割式、斜向分割式、螺旋形配置、三角形配置外还包括L型、U型、N型配置等。设计师要根据每个元素的传达需要,依照画面的重心关系,安排各处适当位置[7]。

品牌文化在图文编排中的重要性

作为当今文化传播、企业宣传的重要媒介,型录是一种既立体又平面的表现方式。因此,在型录设计中,版面的编排是整个设计的重中之重,型录的编排设计是体现其自身阅读品味的最佳表现方式,在型录设计的一开始就要将自己的创意思维以及手中所有的图文信息科学合理地、富有个性地进行构成,以达到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8]。

契合品牌文化的图文编排设计方法

下面以国际知名服装品牌路易威登为案例,从目录、字体、图像处理几个方面,谈谈契合品牌文化的图文编排设计方法。

1.目录设计

在总体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设计师将整本型录通过归类的方法,例如帆布、彩色帆布、皮带、配饰等属于同于类的产品归属到一起,这样易于消费者最先找到想要了解的产品,易于快速识别。(如图1、2)。

图1 路易威登型录书舌设计 图2字体运用和字号的大小对比

2.字体设计

设计师在颜色选择的目录中运用三种英文字体和一种中文字体,分别是大标题采用18号irisupc英文体和附属16号倾斜黑体中文翻译;目录内容品牌名称采用中标题,用12号irisupc ,详细皮质采用中标题,采用12号字体较纤细的century gothic和附属中文11号倾斜黑体,小标题皮质色彩采用中英文结合7号irivpc和7号倾斜黑体。

3.图像处理

设计师为了更好地展现产品的功能性,把宣传的产品用黑白的手法,像结构功能效果图展示。角度。把开口打开到人们视觉最容易观看里面功能结构45度角的位置的位置,便于向人们展示更多的面(如图3)。配饰。将产品配上实物,如路易威登拉链零钱包,把钥匙放到钱包上,更加生动有效地展示产品的功能性(如图4)。

七鹊坊品牌型录图文编排设计

笔者结合图文编排的重要性及契合品牌文化的图文编排设计方法,设计出契合品牌文化的七鹊坊型录图文编排设计。

1.延展图形设计

设计意义。越是富有意境性的图形越能抓住观者的视线并快速传递所携信息。图形以其不可替代的形象化特征成为平面设计中的视觉重点,以其独特的延展性魅力理所当然地成为设计师们的设计表现重点[9]。

品牌文化。“七鹊坊”中的鹊是一种吉祥鸟,因其叫声婉转动听,加上名字中有喜字,在中国民间将喜鹊作为吉祥的象征意义,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及画鹊兆喜便是从这里得来的;标志图形设计中也有成双的喜鹊,综合多方面考虑,将鹊鸟进行抽象再设计,作为延展图形重复利用。如图5。

2.封面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把鹊鸟的延展图形和抽象的古槐二者的图形设计相结合,融为一体,才是品牌文化最完美的体现(图6)。

3.目录

目录起到总览和概括的作用,七鹊坊金梭子古艺手纺有限公司品牌文化:源、真、技、意、流,将封面的图文设计重复运用,饰以上设计的五种主体色,告诉客户群这本型录总共分为五个章节,如图7。下面就这五个章节的图文编排作详细介绍。

4.源

将封面的图文设计重复运用,饰以品牌文化的金色,突出这一章要表达的主题内容。讲述七鹊坊品牌文化古老的起源。所以编排上,笔者设计了很多跟七鹊坊起源文化相关的图片,如图8。

5.真

主要表达七鹊坊的手织布大多采用纯棉,自然、纯真。为了体现品牌文化的天然、手工。将图形作了特殊处理,大面积出血的图形设计上点缀少量的手绘。这种夸张趣味的手法,给客户带来乐趣的同时,又很享受它的形式美感。

6.技

采用图形和色块相结合的手法,平面与立体的对比、色彩之间的变化等,使得图文编排更加生动活泼。为了体现品牌文化传达的“技”,笔者有意截取七鹊坊纺织车间的某一局部,进行特殊的“技术”上的处理。使图形编排与品牌文化紧密呼应,如图9。

7.意

“情调渲染,引人入胜”,型录设计要想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消费者翻阅型录的过程就应该是融入到型录设计所营造出的氛围中的过程,从而使消费者和型录设计作品之间产生情感上的交流和共鸣。在型录设计中,选择具有情感倾向的内容,并将它恰当生动地表现出来,并以美好的情调来渲染主题,就可能真正打动消费者[10]。如图10。

“繁简有度,虚实相生”,繁与简,二者表现为一种相互对比、相互衬托的关系。那么,在型录设计中,正是因为有了繁与简的适度对比,才能产生出虚与实、强与弱、大与小、多与少等多种对比关系和视觉效果,从而使型录显得繁简有度、虚实相生[11]。

8.流

“虚实相生”“愿景展望”。象征浪漫爱情的古槐和鹊鸟从头到尾一直贯穿着整本型录设计,将古槐图形作艺术上的处理虚化,我们把鹊鸟做重点设计,将前面设计的鹊鸟打散重构,只选取它的外轮廓,用七鹊坊手织布作为设计的图形内容,叠加设计填充到鹊鸟的图形当中,使手织布与鹊鸟有一个很完美的结合,并且更加抽象化,寓意着鹊鸟载着布匹飞向更美好的未来,也象征着七鹊坊手织布企业的美好愿景,如图11。

七鹊坊企业的产品销往海内外,“流”的品牌文化,是水流“四通八达”的图形设计,代表着企业生生不息、发达兴旺的美好愿景,如图12。

结束语

品牌文化不是简单的文化堆积,应对品牌传统文化和内涵进行深入的发掘,并结合时尚潮流,使品牌文化渗透到人们心中。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得出提升国内服装品牌型录图文编排设计的方法。希望能为国内服装品牌型录设计的提升有所帮助。品牌文化在服装品牌型录图文编排上的表现形式和手法上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提高服装品牌型录的市场竞争力,优化其产业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顾梅:《虚空间在现代商业型录版面设计中的应用》,《艺术探索》2012年第3期,第119页。

[2]刘奕:《型录设计开本与结构的多样性研究与探讨》,《现代装饰(理论)》,2012年第5期,第134页。

[3]宴莉:《谈型录设计开本与结构的多样性》,《艺术教育》2011年第9期,第147页。

[4]彭娟:《谈型录设计的表现意境》,《包装工程》2012年第22期,第21页。

[5]柳林:《型录设计》,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6]台湾平面设计协会:《顶尖型录设计》,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

[7]菜顺兴:《编排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8]顾梅:《探析型录设计中的图文编排设计形式》,《滁州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9]张军:《论平面设计的要素与意境营造》,《包装工程》2012年第33(6)期,第100页。